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电气设备及运行管理规定(终稿)

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电气设备及运行管理规定(终稿)
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电气设备及运行管理规定(终稿)

关于印发《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

电气设备及运行管理规定》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现将重新修订的《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电气设备及运行管理规定》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〇一〇年一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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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电气设备及运行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电气设备及运行管理工作(以下简称电气管理工作),提高管理水平,保障电力系统安全、可靠、稳定、经济运行,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设备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设备管理办法》),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中国石化集团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和所属生产、销售直属企业(以下简称企业),其他企业参照执行。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电力系统是指企业内部的发、供、输、配电系统的总称。

第四条根据企业生产、发展的需求,在国家有关政策指导下,按照安全性、经济性并重和技术合理的方针,同步落实技术、组织措施和项目资金,不断优化电源配臵,完善电网结构,不断提高电气设备装备水平和自动化水平,确保电力系统的安全性、可靠性、稳定性和经济性。

第五条建立健全有效的电气管理体系,实行电力系统及设备从规划、设计、选型、制造、购臵、安装、使用、维护、修理、改造、更新直至报废的全过程管理,做到产权清晰,权责明确,优化资产配臵,落实设备实物和价值综合管理工作,保证设备资产的安全完好和经济有效使用,为企业生产经营奠定坚实的物质

基础。

第六条电气管理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坚持安全经济并重原则,确保电力系统及电气设备的安全、可靠、稳定、经济运行。

(二)遵循电力系统的客观运行规律,积极开展安全可靠性分析、风险评价、电气设备状态评估工作,持续开展电气隐患治理,及时消除设备缺陷,避免扩能改造项目不合理依托原有系统。

(三)坚持设计、制造与使用相结合,维护与检修相结合,修理、改造与更新相结合,专业管理与群众管理相结合,技术管理与经济管理相结合。

(四)坚持可持续发展,努力保护环境,促进节能降耗。

(五)坚持技术进步、科技创新,推广先进的管理理念,应用先进、成熟的电气技术和信息化技术,提高专业管理水平,实现电气管理的科学、规范、高效、经济。

第七条企业要制定年度电气管理工作计划,纳入企业的经济责任制体系,定期检查和考核。

第八条企业电气管理以安全发、供、用电为中心,经济运行为重点,建立健全电气管理网络,统一调度,分级管理,严格执行“三三二五”制和总部的有关规定、制度,不断改善和提高企业电气设备的技术、装备水平。

第二章管理机构与职责范围

第九条集团公司有关部门按《设备管理办法》的规定,履行管理职责,指导企业不断改进和加强电气管理工作,提高电气

管理工作水平。

第十条企业应建立健全电气设备及运行管理体系,明确相关部门和单位的职责。企业分管电气管理工作的领导,依据《设备管理办法》的管理要求和职责,全面负责企业电气管理工作。

第十一条大中型企业原则上应设臵电气副总工程师,在分管设备领导的领导下,全面负责企业电气技术管理工作。

第十二条企业电气主管部门的职责:

(一)负责贯彻上级部门有关电气管理制度,制定本企业电气管理细则,组织编制本企业电力系统运行方式、隐患治理方案和计划。组织编制企业电气设备运行、维护、检修等技术规程和标准,并检查执行情况。

(二)按照总部相关要求,充分利用网络技术,会同相关部门加强本企业电气管理数据库的建设;规范、加强基础管理工作。

(三)组织或参与制定企业电力系统中长期发展规划和主要技术改造方案。

(四)负责编制或审查新建系统及设备的投运(启动)方案、新建工程中间交接项目的《中间交接电气管理规定》,并监督实施。

(五)负责组织本企业电力系统安全可靠性分析、风险评价和电气设备状态评估工作,为电力系统的运行、规划、检修、隐患治理等提供理论依据。

(六)组织编制或审核企业主要电气设备检修计划,并组织实施。

(七)负责审查企业电气设备的更新、改造计划。审核企业

主要电气设备选型。

(八)组织编制或审核企业主要电气设备检修计划,审核检修及技术改造方案,并组织实施。

(九)加强企业电气技术监督管理,组织开展电气设备定期检查和评比,抓好电力系统及主要电气设备的运行统计和技术分析工作。

(十)组织或参与企业电气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组织编制设备故障应急预案。

(十一)推广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做好电力系统综合自动化建设、电气设备信息化管理、状态监测及故障诊断等工作;结合生产中技术难题,开展技术攻关。

(十二)会同有关部门,有计划培养电气专业人员,开展多层次、多渠道和多形式专业技术和管理知识的继续教育。

第三章电气设备的前期管理

第十三条设备的前期管理是设备全过程管理中规划、设计、选型、制造、购臵、安装、投运阶段的管理工作,是设备综合管理的重要内容。为使寿命周期费用最经济,综合效率最高,必须重视设备的前期管理。

第十四条热电厂厂址、变电站(所)站址选择总平面及系统设计,应经过技术经济论证,严格按照国家现行标准、规范执行。

第十五条企业电气主管部门应参与新建、扩建等重大项目的设计审查,负责组织主要电气设备的技术交流、选型、签订技

术协议,参与招标、采购、监造、进厂验收等。

第十六条集团公司生产经营管理部组织电气专家组参与企业新建、扩建重大电气工程技术方案论证。

第十七条电气设备购臵坚持质量第一、比质比价和寿命周期费用最经济的原则,按有关规定做好设备监造、中间质量检验,严格进厂设备的质量验收。进口设备应有必备的维修配件并按规定进行商检。

第十八条建设单位应严格审查电气设备的安装施工方案,监督落实质量保证体系。建设单位选择的施工单位必须具有相应的资质,具有按设计要求进行施工的能力和健全的工程质量保证体系。

第十九条电气设备的安装必须贯彻质量第一的原则,执行国家现行相关电气装臵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第二十条建设单位应参加电气设备安装、调试和试运全过程。

第二十一条施工单位在设备移交时,建设单位要求施工单位将电气设备的安装记录、试验记录、调试报告、有关设计修改文件、竣工图、隐蔽工程图、设备装配制造图以及专用工具、测量仪器、随机备件等进行整理、清点,列出清单,移交建设单位。

第二十二条企业电气主管部门参与或组织工程竣工验收。

第二十三条电气设备投用前,建设单位应根据设备的特点编制相关规程,完善图纸资料,编印培训教材,开展技术培训、反事故演练等。

第四章电气设备运行与维护管理

第一节基本要求

第二十四条严格执行《电业安全工作规程》。

第二十五条认真执行“三三二五”制(三票、三图、三定、五规程、五记录)。

“三票”指工作票、操作票、临时用电票。

“三图”指一次系统图、二次回路图、电缆走向图。

“三定”指定期检修、定期试验、定期清扫。

“五规程”指检修规程、试验规程、运行规程、安全规程、事故处理规程。

“五记录”指检修记录、试验记录、运行记录、事故记录、设备缺陷记录。

第二十六条企业应制定“三票”填写执行规定,并根据需要及时修订。

第二十七条各单位电气一次系统图、二次回路图、电缆走向图应是完整的竣工图纸,必须与现场实际相吻合,并绘制电子版。

第二十八条电气运行及维护人员应按电气设备巡回检查制度,开展设备的巡回检查工作,并做好相应巡检记录。

第二十九条电气设备的试验项目及标准,应执行电力行业现行《电力设备预防性试验规程》,引进电气设备执行中国石化《引进设备预防性试验规程(试行)》。电气设备的检修维护应执行《石油化工设备维护检修规程》,并采用电气设备状态监测技

中国石化仪表设备管理规定

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文件 中国石化生〔2011〕62号 关于印发《中国石化仪表设备管理规定》的通知 各企事业单位、股份公司各分(子)公司: 现将《中国石化仪表设备管理规定》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O一一年一月三十日 —1—

通用业务制度-实施类 —2—

1仪表设备管理基本要求 1.1本规定所称仪表设备是指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统称中国石化)所属各企业(以下简称企业)在生产运营过程中所使用的各类检测仪表、控制监视仪表、执行器、过程控制计算机系统、报警仪表、联锁保护系统、在线分析仪表、化验室分析仪器、可燃(有毒)气体检测报警仪及辅助单元等。 1.2仪表设备管理是对仪表设备从规划、设计、选型、购置、安装、投运、使用、维护、修理、改造、更新直至报废的全过程管理,保障仪表设备处于良好状态。 1.3各企业应制定各类仪表设备的管理细则。 1.4仪表设备管理实行总部与企业分级管理,坚持规划、设计与选型相结合,运行、维护与检修相结合,改造、更新与科研相结合,专业管理与全厂管理相结合的原则。 2职责分工 2.1总部有关部门按照《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设备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设备管理办法》)的规定,依据其职责,负责企业仪表设备管理,指导企业不断改进和加强仪表设备管理工作,全面提高全系统仪表设备管理水平;负责仪表培训工作。 2.2企业应建立健全仪表的管理体系,明确相关部门与单位的职责。依据《设备管理办法》的管理要求和职责,制定本企业各类仪表设备的管理细则。全面负责企业仪表管理工作。 2.2.1设备管理部门是仪表设备的主管部门,应设相应仪表 —3—

中国石化质量事故管理规定

中国石化质量事故管理规定 1 质量事故管理的总体要求 1.1 本规定所称质量事故,是指由于责任过失而使产品、工程和服务质量不合格或产生本质缺陷,造成经济损失和不良影响的事件,以及在国家、省(自治区、市)或中国石化组织的监督抽查中发现的不合格事件。 1.2 质量事故的分级质量事故按照直接经济损失(见附表1)及影响程度分为以下等级: 1.2.1 特大质量事故。直接经济损失在1000 万元及以上(特大工程质量事故1 亿元及以上;在社会上造成恶劣影响,严重损害公司形象;造成重大工程(装置或设备)报废或原定设计使用功能严重降低。 1.2.2 重大质量事故。直接经济损失在500万元及以上1000 万元以下(重大工程质量事故5000万元及以上,1 亿元以下);在社会上造成重大影响,损害公司整体形象;在国家组织的质量监督抽查中发现产品质量不合格;中国石化组织的质量监督抽查中同一单位同种产品连续两次质量不合格(油品销售企业同一单位指同一油库<站>;造成不可挽救的永久性质量缺陷或隐患,影响工程的使用功能,或造成整个工程停工6 天以上。 1.2.3 一般质量事故。直接经济损失在100万元及以上,500万元以下(一般工程质量事故1000万元及以上,5000万元以下);在省(自治区、市)、中国石化组织的质量监督抽查中发现产品质量不合格;造成整个工程停工3-5 天。 1.2.4 轻微质量事故。直接经济损失在20 万元及以上,100 万元以下(轻微工程质量事故50万元及以上,1000万元以下)的质量事故;造成整个 工程停工2 天以下。

2 分工与职责 2.1 科技开发部负责特大质量事故的管理。 2.2 油田勘探开发事业部、石油工程管理部、炼油事业部、化工事业部、油品销售事业部、资本运营部(资产公司)、工程部、工程企业管理部、物资装备部(以下简称各事业部<管理部>)负责各自业务范围内重大质量事故的管理。 2.3 各企业负责一般和轻微质量事故的管理。 3 质量事故管理程序 3.1 质量事故的管理按照事故的报告、调查、处理、分析、改进程序进行。 3.2 质量事故报告 3.2.1 各企业发生质量事故应按规定定期向上级部门报告;质量事故涉及两家及以上单位的,应分别上报。 3.2.2 各企业发生重大、特大质量事故,应在24 小时内向主管事业部(管理部)和科技开发部口头、传真、书面报告,事故性质确定后补报质量事故报告单(见附表2)。 3.2.3 在境外发生质量事故的,事故单位除按照上述规定上报外,同时上报集团公司办公厅,由办公厅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我国有关政府部门报告。 3.2.4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质量事故不得隐瞒不报、虚报或故意拖延报告。 3.2.5 质量事故发生后,应首先采取应急措施,防止质量事故进一步扩大,减少经济损失。 3.2.6 各企业因质量问题接受新闻媒体采访时,应按照中国石化新闻发布有关制度执行。 3.3 质量事故的调查与处理 3.3.1 质量事故调查工作必须坚持实事求是、尊重科学的原则。 3.3.2 质量事故发生后,应组成质量事故调查组,开展质量事故调查。

石化工程质量管理规定

《中国石化工程质量管理规定》 中国石化建(2011)1026号 1基本要求 1.1中国石化工程质量管理坚持“质量永远领先一步”的方针,严格执行工程建设程序,遵循标准规范,以人为本,精细管理、持续改进、追求卓越,树立良好的中国石化工程建设整体形象,持续提升中国石化工程质量管理水平,建设具有世界一流质量的工程项目。 1.2直属工程建设企业质量管理工作应满足过程控制、全员参与、完善体系、持续改进、落实责任、服务用户的要求,提供满足合同要求的产品和服务。 1.3工程质量管理目标:工程质量合格率100%,工程建设项目一次投料试车(投用)成功。 1.4工程质量管理包括:工程建设项目质量管理、直属工程建设企业质量管理、工程质量检查与监督、工程质量事故处理、经费管理等。2质量管理机构与职责 2.1工程部是工程质量管理工作的专业管理部门,主要负责工程质量的监督与协调,其主要职责:2.1.1负责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工程质量管理的方针、政策、法律和法规;制定中国石化有关工程质量管理制度、规定并监督执行。2.1.2负责编制中国石化建设工程质量工作规划。2.1.3负责中国石化建设工程质量宏观监控,组织总部层面工程质量检查。 2.1.4负责中国石化建设工程质量监察和监测工作管理。2.1.5负责中国石化工程质量管理人员培训、考试以及资格考核认定;负责有关

特殊工种作业人员的培训、考试以及资格的考核认定。 2.1.6总结、交流、推广中国石化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先进经验,促进工程质量管理水平不断提高。 2.1.7组织中国石化工程质量评优工作。 2.1.8组织、协调工程质量问题的处理。 2.1.9组织重大工程质量事故的调查和处理。 2.1.10对中国石化建设工程质量管理状况进行评价。 2.1.11指导企业建立工程质量管理体系并进行管理。 2.2工程企业管理部是直属工程建设企业质量管理工作的专业管理部门,对直属工程建设企业质量工作负专业管理和监督责任。其主要职责: 2.2.1组织编制直属工程建设企业有关质量管理的制度,制定质量管理指标,并组织考核、评价工作。 2.2.2组织和指导直属工程建设企业推行先进质量管理方法、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实施过程质量控制、开展群众性质量管理活动。 2.2.3制定直属工程建设企业质量管理规划和目标,年度质量管理工作要点,并组织实施。 2.2.4负责直属工程建设企业质量信息统计分析,促进质量问题改进,组织重大质量攻关。 2.2.5负责直属工程建设企业质量管理专业队伍的建设和管理,结合业务特点组织培训。2.2.6负责组织直属工程建设企业重大质量事故的调查处理,配合科技开发部开展特大质量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中国石化集团公司安全阀设置规定共18页文档

中国石化集团公司安全阀设置规定 中国石化[2019]安字30号 1.0总则 1.1编制目的及适用范围 1.1. 1为符合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中对“安全阀一般每年至少应校验一次”的要求,特编制本规定。 1.1. 2本规定适用于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所属企业中现有的和新建、改扩建的生产装置。 1.1. 3本规定适用于安全阀的公称压力范围在0.1~25MPa之间,流道直径大于或等于8mm的范围内。 1.1. 4本规定不适用于锅炉安全阀,锅炉安全阀的设置应遵守原劳动部《蒸汽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的规定。 1.2相关法规和标准 1.2.1《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质技监局锅发[2019]154号) 1.2.2 GB/T12241-89 安全阀一般要求 1.2.3 GB/T12242-89 安全阀性能试验方法 1.2.4 GB/T12243-89 弹簧直接载荷式安全阀 2.0名词解释 2.0.1最高操作压力P:设备运行期间可能达到的最高压力。 2.0.2背压力Pb:安全阀出口处压力,它是附加背压和排放背压力的总和。 2.0.3整定压力(开启压力)PS:安全阀阀瓣在运行条件下开始升起的进口压力。在该压力下,开始有可测量的开启高度,介质呈由视觉或听觉感知的连续排

放状态。 2.0.4排放压力Pd:阀瓣达到规定开启高度的进口压力。 2.0.5回座压力Pr:排放后阀瓣重新与阀座接触,即开启高度变为零时的进口压力。 2.0.6超过压力ΔPO:排放压力与整定压力之差,通常用整定压力的百分数来表示。 2.0.7启闭压差ΔPb1:整定压力与回座压力之差,通常用整定压力的百分数来表示。 2.0.8排放背压力Pbd(也称“积聚背压”或“动背压)”:由于介质通过安全阀流入排放系统,而在阀出口处形成的压力。 2.0.9附加背压力PbS(也称“叠加背压”或“静背压)”:安全阀动作前,在阀出口处存在的压力,它是由其它压力源在排放系统中引起的。 2.0.10直接载荷式安全阀:一种直接用机械载荷如重锤、杠杆加重锤或弹簧来克服由阀瓣下介质压力所产生作用力的安全阀。 2.0.11先导式安全阀:一种依靠从导阀排出介质来驱动或控制的安全阀,该导阀本身应是符合标准要求直接载荷式安全阀。 2.0.12平衡波纹管式安全阀:平衡波纹管式安全阀是平衡式安全阀的一种。它借助于在阀瓣和泄出阀盖间安装波纹管的方法,将普通式安全阀的背压限制降低到最少。 2.0.13全启式安全阀:指阀瓣开启高度而言,一般用于排放介质为气体的条件下,当达到排放压力时全启。 2.0.14微启式安全阀:指阀瓣开启高度而言,一般用于排放介质为液体的条

中石化石油库和罐区安全规定

石油库和罐区安全规定 1 基本要求 1.1本规定所称石油库指油田、销售企业收发和储存原油、成品油、半成品油、溶剂油、润滑油、沥青和重油等储运设施。 1.2 本规定所称罐区指炼化企业收发和储存原油、成品油、半成品油、溶剂油、润滑油、沥青和重油等储运设施。 1.3新建、改建、扩建石油库和罐区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其中油田企业石油库应符合《石油和天然气工程设计防火规范》GB 50183规定;炼化企业罐区应符合《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GB 50160规定;销售企业石油库应符合《石油库设计规范》GB 50074规定。 2职责 2.1 石油库应成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设置安全工程师或专职安全员,班组设置兼职安全员。 2.2 石油库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主要职责 2.2.1 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加强班组建设,全面落实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2.2.2 制定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安全措施、考核标准和奖惩办法等,定期检查、考核。 2.2.3 对重点防火部位要做到定人、定位、定措施管理;制定应急预案,每季度组织1次演练。 2.2.4 对员工进行安全教育,每月组织1次安全检查。 2.2.5建立安全管理台账、记录、档案,做好基础管理工作。 2.2.6 负责与毗邻单位组成治安、消防联防组织,制定联防公约,加强联系,定期活动。 2.3罐区安全管理作为炼化企业安全管理的组成部分,执行本企业相关管理规定。 3安全管理 3.1 石油库及远离炼化企业的独立罐区应设置包围整个区域的围墙,实施封闭化管理,24小时有人值班。 3.2 石油库及远离炼化企业的独立罐区入口处应设置明显的警示标识,严禁将香烟、打火机、火柴和其他易燃易爆物品带入库区和罐区。 3.3进入石油库、罐区车辆管理 3.3.1 进入石油库、罐区机动车辆应佩戴有效的防火罩和小型灭火器材。 3.3.2各种外来机动车辆装卸油后,不准在石油库内停放和修理。除本企业消防车外,机动车辆未经批准不准进入石油库和罐区。 3.3.3装卸油品的机动车辆应有可靠的静电接地部位,静电接地拖带应保持有效长度,符合接地要求。 4防火防爆 4.1 石油库和罐区应严格执行《防火、防爆十大禁令》。 4.2 储罐区、装卸作业区、油泵房、消防泵房、锅炉房、配发电间等重点部位应设置安全标志和警示牌。安全标志的使用应符合《安全标志使用导则》GB

中石化压力容器管理制度

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Array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试行) (审查稿) 二00五年二月

目录 第一章总则 (3) 第二章管理职责 (3) 第三章设计、制造、安装 (8) 第四章使用管理与修理改造 (10) 第五章定期检验 (15) 第六章安全附件、密封件与紧固件 (17) 第七章附则 (20)

压力容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执行国务院颁发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布的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加强对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和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股份公司)压力容器的全面管理,确保压力容器的安全运行,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是集团公司和股份公司压力容器全面管理的基本要求,各企业在生产,技术引进与开发,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和设备管理中,凡涉及到压力容器设计、选型、采购、制造(含现场组焊)、安装、使用、检验、修理、改造、报废更新等工作,必须严格执行本制度。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规定范围内的压力容器。 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公司、股份公司所属油田、炼化、销售企业。 第二章管理职责 第四条集团公司油田企业经营管理部、炼化企业经营管理部及股份公司生产经营管理部、各事业部负责其管理范围内的压力容器的监督管理工作。各企业主管设备副经理(副局长、副厂

长),在经理(局长、厂长)领导下对压力容器的管理负责。企业设备管理部门负责压力容器的管理工作,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应按本制度规定的压力容器管理职责,共同做好压力容器管理工作。 第五条主管设备副经理(副局长、副厂长)职责 (一)严格执行《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及本制度的规定,确保压力容器安全使用。 (二)组织制定本单位压力容器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三)审批压力容器更新计划和重大技术问题。 (四)组织检查压力容器的采购、使用、修理、改造、检验计划和更新计划的执行情况及安全附件检验情况。 (五)组织压力容器事故抢救抢修,组织或参与压力容器事故的调查处理。 第六条设备管理部门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和有关的压力容器安全技术规范、规章及本制度。 (二)制定压力容器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参与审查压力容器工艺操作规程和岗位操作规程。 (三)制定压力容器更新计划并组织实施。 (四)组织或参与审查压力容器的设计、选型,组织审查压力容器检验、修理、改造方案和报废等。 (五)参加压力容器采购、安装验收及试车。

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设备管理办法

关于印发《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 设备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现将重新修订的《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设备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〇一〇年一月十四日

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设备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设备管理工作,提高设备管理水平,保障设备安全经济运行,依据国家有关设备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中国石化集团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和所属生产、销售直属企业(以下简称企业),其他企业参照执行。 第三条本办法中设备管理的对象是指用于油田勘探开发、石油炼制和石油化工生产、产品销售及其它生产运营的机械设备、工艺设备、动力设备、机修设备、起重运输设备、电气设备、仪器仪表、工业管道、工业建筑物和构筑物等。 第四条设备管理应遵照国家有关设备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按照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从技术、经济、组织等方面采取措施,对设备的实物形态和价值形态进行综合管理,做到产权清晰,权责明确,优化设备资产配置,保证设备资产的安全完好和经济有效使用,为企业生产经营奠定坚实的物质基础。 第五条设备管理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一)坚持对设备从规划、设计、选型、购置、制造、安装、使用、维护、修理、改造、更新直至报废的全过程管理的原则。

(二)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确保设备安全可靠运行。 (三)坚持设计、制造与使用相结合,维护与检修相结合,修理、改造与更新相结合,专业管理与群众管理相结合,技术管理与经济管理相结合。 (四)坚持可持续发展,保护环境和节能降耗。 (五)坚持依靠技术进步、科技创新,树立现代设备管理理念,推广应用科学技术成果,实现设备管理科学、规范、高效、经济。 第六条设备是生产力的重要组成要素,是生产的物质技术基础,设备管理是企业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 第七条企业是设备管理的主体,负责设备的全过程管理,企业全体员工共同参与设备管理。企业应将设备管理经济技术指标纳入内部绩效考核指标体系,制定年度设备管理工作计划,定期检查和考核。 第八条企业要贯彻以人为本的思想,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培养高素质、高层次的设备管理人员、检维修人员和运行操作人员,为完成设备管理任务和企业的生产经营目标奠定基础。 第九条企业要建立健全设备管理机构与网络,设备管理要做到统筹规划、合理配置、择优选购、正确使用、精心维护、科学检修、适时更新改造,不断改善和提高企业技术装备水平,努力实现设备安全、环保、节能和系统效益最大化的目标。 第二章管理机构和职责范围 第十条集团公司设立设备管理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设备管

中石化集团公司领导职务及排序

中石化集团公司领导职 务及排序 Company number:【WTUT-WT88Y-W8BBGB-BWYTT-19998】

新闻报道中集团公司领导名单及职务规范 一、集团公司领导具体职务傅成玉:集团公司党组书记、董事长,股份公司董事长王天普:集团公司党组成员、董事、总经理,股份公司副董事长、总裁张耀仓:集团公司党组成员、副总经理,股份公司副董事长章建华:集团公司党组成员,股份公司董事、高级副总裁王志刚:集团公司党组成员,股份公司董事、高级副总裁蔡希有:集团公司党组成员,股份公司董事、高级副总裁曹耀峰:集团公司党组成员、副总经理,股份公司董事李春光:集团公司党组成员、副总经理,股份公司董事戴厚良:集团公司党组成员,股份公司董事、高级副总裁徐槟:集团公司党组成员、纪检组组长、董事,股份公司监事会主席刘运:集团公司总会计师,股份公司董事二、集团公司董事会傅成玉:董事长王天普:董事徐槟:董事丁中智:外部董事马之庚:外部董事冯国经:外部董事

吴晓华:外部董事蔡洪滨:外部董事三、老领导周原:集团公司高级顾问,全国人大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委员 王基铭:集团公司科技委顾问,中国工程院院士 曹湘洪:集团公司科技委顾问,中国工程院院士 王作然:集团公司高级顾问 费志融 吴协刚 黄春萼 朱家甄 于清波 闵振环 牟书令 张家仁 刘根元 四、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副总裁、助理、总师、副总师、顾问 崔国旗集团公司董事会秘书,总经理助理、办公厅(总经理办公室、总裁办公室)主任、机关服务中心主任 王新华股份公司财务总监、股份财务部主任 张克华总经理助理,副总裁、工程部主任 张海潮副总裁、油品销售事业部主任

中石化电气设备及运行管理制度

电气设备及运行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力马燃气有限公司电气设备及运行管理工作,提高管理水平,保障电力系统安全、可靠和经济运行,为生产创造良好的供电环境,依据国家电力行业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管理制度,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电气设备是指用于备煤、炼焦、化产及公辅、生产生活中的供用电设备。 第三条在国家有关政策指导下,按照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从技术、经济、组织等方面采取措施,优化电力系统结构和合理配置资源,确保企业电力系统安全、可靠和经济运行,对电气设备从规划、设计、选型、制造、购置、安装、使用、维护、修理、改造、更新直至报废的全过程进行科学的综合管理,做到产权清晰,权责明确,优化资产配置,保证设备资产的安全完好和经济有效使用,为企业生产经营奠定坚实的物质基础。 第四条电气设备及运行管理(以下简称电气管理)应当贯彻以下原则: (一)坚持安全第一的方针,把确保电气设备安全可靠运行作为电气设备管理的首要任务。(二)坚持设计、制造与使用相结合,维护与检修相结合,修理、改造与更新相结合,专业管理与群众管理相结合,技术管理与经济管理相结合。 (三)坚持可持续发展,努力保护环境和节能降耗。 (四)坚持依靠技术进步、科技创新作为发展动力,推广应用现代电气设备管理理念和自然科学技术成果,实现电气设备及运行管理的科学、规范、高效、经济。 第五条企业电气管理,必须以安全供用电为中心,经济运行为重点,建立健全电气管理网络,统一调度,分级管理,不断改善和提高企业电气设备的技术、装备水平,满足企业电力系统安全、可靠、经济运行。 第二章电气设备的前期管理 第六条设备的前期管理是设备全过程管理中规划、设计、选型、制造、购置、安装、投运阶段的全部管理工作,是设备综合管理的重要内容,为使寿命周期费用最经济综合效率最高,必须重视设备的前期管理。 设备前期管理包括设备的规划、选型、采购、安装、调整、试运行、验收、使用初期管理以及设备订货至验收全过程的合同管理等内容。

中国石化集团公司股权分析

中国石化集团公司 --分析股权结构 公司简介: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石化”)是一家上中下游一体化、石油石化主业突出、拥有比较完备销售网络、境内外上市的股份制企业。中国石化是由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独家发起方式于2000年2月25日设立的股份制企业。中国石化167.8亿股H股股票于2000年10月18、19日分别在香港、纽约、伦敦三地交易所成功发行上市;2001年7月1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成功发行28亿股A股。截至2009年底,中国石化股份公司总股本867亿股,中国石化集团公司持股占75.84%,外资股占19.35%,社会公众股占4.81%。 中国石化是中国最大的一体化能源化工公司之一,主要从事石油与天然气勘探开发、开采、管道运输、销售;石油炼制、石油化工、化纤、化肥及其它化工生产与产品销售、储运;石油、天然气、石油产品、石油化工及其它化工产品和其它商品、技术的进出口、代理进出口业务;技术、信息的研究、开发、应用。中国石化是中国最大的石油产品(包括汽油、柴油、航空煤油等)和主要石化产品(包括合成树脂、合成纤维单体及聚合物、合成纤维、合成橡胶、化肥和中间石化产品)生产商和供应商,也是中国第二大原油生产商。 中国石化建立了规范的法人治理结构,实行集中决策、分级管理和专业化经营的事业部制管理体制。中国石化现有全资子公司、控股和参股子公司、分公司等共80余家,包括油气勘探开发、炼油、化工、产品销售以及科研、外贸等企业和单位,经营资产和主要市场集中在中国经济最发达、最活跃的东部、南部和中部地区。 中国石化将认真实施资源、市场、一体化和国际化战略,更加注重科技创新、管理创新和提高队伍素质,努力把中国石化建设成为具有较强国际竞争力的跨国能源化工公司。

建筑中国石化《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暂行规定

cheng 关于印发《中国石化工程质量监督 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 中国石化[2001]271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建设部关于工程质量监督工作的有关要求,集团公司对原《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工程质量监督条例》进行了修订。现将《中国石化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年七月四日

中国石化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暂行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中国石化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和中国石化股份公司(以下简称股份公司)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保证建设项目工程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国家有关行政法规,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凡从事石化建设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等有关活动及实施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必须遵守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建设工程是指纳入集团公司和股份公司投资计划的所有项目。 第三条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是由政府授权的专门机构对建设工程质量实施的监督。 第二章机构和职责 第四条中国石化工程质量监督总站(以下简称总站),受国家经贸委和建设部委托对集团公司和股份公司的建设工程质量实施监督。总站下设若干“分站”和“监(检)测中心”。 第五条总站的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工程质量管理的方针、政策、法律和法规;编制颁发有关石化工程质量监督工作的规定和办法。 2.负责石化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工作的规划及管理,对所属分站及监(检)测中心的资质进行考核和管理。 3.负责石油压力管道检测、检验单位的资质管理工作。 4.制定质量监督工程师的资格标准、管理办法以及培训大纲和教材;对二级质量监督工程师的资格进行考核认定后,报建设部批准发证。一级质量监督工程师由建设部考核认定,并颁发证书,总站负责管理。 5.对工程质量实行动态管理,结合工程建设计划,组织石化系统内的工程质量检查。 6.定期召开各分站站长工作会议,总结、改进工程质量监督工作,交流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经验。 7.负责集团公司和股份公司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手续的管理工作。 8.审查重大工程质量事故处理方案,组织、协调和督促工程质量问题或争端的处理与仲裁。 9.负责石化建设工程关键设备和材料制造的质量监督工作。 第六条分站的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和集团公司以及总站颁发的有关工程质量监督工作的法规、规定、规范和技术标准。 2.根据总站的安排,制定受监工程的质量监督工作方案并通知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

中国石化常压储罐设备管理制度管理

【最新资料,WORD文档,可编辑修改】 目录 第一章总则 (1) 第二章管理职责 (1) 第三章储罐的设计、安装与验收 (4) 第四章储罐的使用和维护 (5) 第五章储罐的检修 (8) 第六章储罐管理与考核 (9) 第七章附则 (11)

常压储罐管理制度 (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股份公司)储罐管理,确保储罐安全、稳定、长周期运行,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设备管理办法(试行)》、《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设备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设备管理办法(试行)》),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公司、股份公司所属油田、炼化、销售企业中,储存非人工制冷、非剧毒的石油、化工等液体介质的常压立式圆筒形钢制焊接储罐。 第三条各企业应加强储罐全员、全过程管理,保持设备完好,充分发挥设备的效能,以达到储罐使用寿命长、维修费用低、综合效能高的目标。 第四条各企业应积极采用国内外先进的设备管理方法和检维修技术,不断提高储罐管理和检维修技术水平。 第二章管理职责 第五条集团公司、股份公司有关部门按《设备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依据其职责,全面管理各企业储罐,指导企业不断改进和加强储罐管理工作,全面提高集团公司、股份公司储罐管理水平和技术水平。 第六条各企业应建立健全储罐的管理体系,明确各部门、各单位的职责。企业分管设备管理工作副经理(副局长、副厂长)在经理(局长、厂长)

领导下,依据集团公司、股份公司《设备管理办法》(试行)的管理要求和职责,全面负责企业储罐管理工作。 第七条设备管理部门职责: (一)负责本企业储罐的归口管理,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集团公司、股份公司有关储罐管理的制度、规定、规程和标准,制定本企业储罐管理规定、管理细则及工作计划等,并检查执行情况。 (二)组织或参与储罐设计、购置、安装、使用、修理、改造、更新和报废等全过程管理,保证储罐安全、稳定、长周期运行。 (三)组织建立健全储罐设备技术管理档案,掌握设备状况,做好设备技术状况分析。 (四)组织编制和审核储罐的年度修理及检测计划,审定主要储罐检修方案,并组织实施。 (五)针对储罐运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组织技术攻关,推广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新结构、新材料,不断提高储罐的技术管理水平。 (六)组织编制和审核储罐设备的更新改造计划,参加新、改、扩建项目中储罐的设计方案审查和竣工验收。 (七)组织或参与储罐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 (八)负责储罐备品配件的技术管理,组织编制并审定备品配件计划。 (九)负责储罐的检查、考核和评比工作,做好年度工作总结。 第八条生产管理部门职责: (一)组织制定、审查储罐操作规程,并检查执行情况,保证储罐在设计规定的工况下运行。

中石化设备维护保养管理制度(doc)

Hao d设备维护保养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搞好公司设备维护保养工作,提高设备维护保养水平,保证设备安全、稳定、长周期运行,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总部设备管理制度,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生产的工艺设备、管道、动力设备、通用设备、起重运输设备、消防设备、仪器仪表以及其他各种机械设备的维护保养工作。 第三条各单位设备管理部门及所属车间要高度重视并认真搞好设备维护保养工作,制定本单位及生产岗位“设备维护保养制度”,建立健全“设备操作规程”及“维护检修规程”。 第四条各单位要大力推动TPM管理,牢固树立“我的设备、我操作、我维护”的观念,设备的操作人员是设备维护的第一责任人。 第五条设备维护保养实行专机专责制或包机制,做到台台设备、条条管线、个个阀门、块块仪表均有人负责。 第六条对设备维护保养坚持高标准严要求,严格执行总公司《石油化工企业设备完好标准》。 第七条各单位设备管理部门要组织对操作人员进行正确使用设备的培训,使操作人员达到“四懂”、“三会”,即懂结构、懂原理、懂性能、懂用途,会使用、会维护保养、会排除故障,并认真做好以下工作:

(一)严格按操作规程正确使用设备,严格控制操作指标,严禁设备超温、超压、超速、超负荷及介质超标运行。对于超指标运行的设备,要及时通报设备管理部门,共同分析评估。 (二)坚守岗位,严格执行巡回检查制度,对关键机组实行特级维护管理,并严格执行《大型机组特级维护管理制度》。 (三)严格执行《设备润滑管理制度》。坚持“五定”、“三过滤”,做好润滑记录及废油回收工作。 (四)严格按《机泵管理制度》,做好设备的定期切换和备台的定时盘车工作,对闲置设备应制订相应管理办法以做好维护保养工作。 (五)清楚本管辖区内动(静)密封点分布、泄漏标准及设备完好标准,主动消除跑、冒、滴、漏,并搞好设备防冻、防凝、防腐、保温、保冷等工作。 第八条检维修及保运人员(机、电、仪)职责: (一)坚持分工明确,相互配合搞好设备的检维修工作。 (二)按时上岗,执行巡回检查制度及《大型机组特级维护管理制度》,认真巡检,并主动向操作工了解设备运行情况,发现缺陷及时消除,不能立即消除的要及时报告,并做好详细记录。 (三)积极应用状态监测技术,逐步采用先进的仪器,检查设备,指导检修。 (四)严格按总公司《设备维护检修规程》及有关标准检

中石化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制度(256页)

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制度 中国石化出版社

前言 石油石化行业具有易燃易爆、高温高压、有毒有害、连续作业、点多线长的特点,随着集团公司的改革、发展,2000年在国内外成功上市,油田勘探开发区块不断扩大,炼化装置大型化,石油库正朝着大库的方向发展,油品销售站点星罗棋布,这充分表明安全永远是从事石油石化工作的重点,时时刻刻不能松懈。因此我们依据近几年国家新出台的法律、法规、条例,就多年以来一整套行之有效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结合上、中、下游一体化和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实际,组织基层具有丰富实践经验的安全管理专家制修订定出了《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制度》(2004)。 在制修订《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制度》(2004)过程中,我们立足建立并实施HSE管理体系的长效安全管理机制,尽我们的最大能力,使修订后的安全管理制度符合国家现行的法律法规、标准,并与国际惯例相吻合,使其具有一定的先进性、科学性、可操作性,正确处理普遍与特殊、安全要求与经济承受能力的关系。 《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制度》(2004)分为总则、综合管理、专项管理、作业管理、安全技术管理、消防管理、交通运输安全管理、应急管理、安全生产保证基金管理及安全生产禁令和规定十个篇章,共包括项制度。另外在附录中列出了一些常用名词解释和数据。为便于基层能全面贯彻实施,我们还汇编了国家颁布的法规、条例和政府部门的规章制度。 编写组写出的《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制度》(2004)初稿、经安全环保局领导和职能处室审核,并发文广泛征求直属企业意见,最后经集团公司安全生产监督委员会的审定后修改而成。因此,本制度是集团公司的安全生产法规,也是组织安全生产的行动指南。集团公司每一名干部和员工,都应认真学习掌握规章制度,并自觉遵守,在生产过程中,人人、事事、时时都应遵章守纪,切实做到安全生产。 由于时间紧迫,《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制度》(2004)难免存在不足之处,望使用者发现问题及时向集团公司安全环保局反映。 2

3《中国石化网络安全设备管理规范》(信系[2007]17号)

3《中国石化网络安全设备管理规范》(信系[2007]17号).txt30生命的美丽,永远展现在她的进取之中;就像大树的美丽,是展现在它负势向上高耸入云的蓬勃生机中;像雄鹰的美丽,是展现在它搏风击雨如苍天之魂的翱翔中;像江河的美丽,是展现在它波涛汹涌一泻千里的奔流中。本文由CAPFyn贡献 doc文档可能在WAP端浏览体验不佳。建议您优先选择TXT,或下载源文件到本机查看。 中国石化网络安全设备管理规范网络安全设备管理规范管理 V 1.1 2007 年 5 月 16 日 - 1 - 目 1 2 3 4 录 目的…… - 4 目的范围…… - 4 范围术语…… - 4 术语管理员职责…… - 4 4.1 4.2 系统管理员职责……- 4 信息安全管理员职责……- 5 - 5 管理员账号和权限管理…… - 5 5.1 5.2 5.3 5.4 管理员账号……- 5 系统管理员权限……- 5 信息安全管理员权限……- 6 管理员身份鉴别……- 6 - 6 策略和部署管理…… - 6 6.1 6.2 制定安全策略……- 6 安全设备统一部署……- 6 - 6.2.1 6.2.2 6.2.3 7 7.1 7.2 7.3 7.4 7.5 7.6 7.7 8 8.1 8.2 8.3 8.4 8.5 8.6 8.7 9 9.1 9.2 9.3 安全网关类设备部署…… - 6 入侵检测类设备部署…… - 7 漏洞扫描设备部署……- 7 - 配置和变更管理…… - 7 配置和变更授权……- 7 防火墙设备配置……- 7 VPN 设备配置……- 8 代理服务器设备配置……- 8 IP 加密机设备配置……- 9 入侵检测设备配置……- 9 漏洞扫描设备配置……- 9 运行维护管理…… - 10 安全设备的检测和维护…… - 10 安全设备的监视和记录…… - 10 安全设备配置备份和恢复…… - 10 安全设备的审计…… - 10 安全事件处理和报告…… - 11 漏洞扫描设备的专项要求…… - 11 安全设备的维修…… - 11 安全数据管理…… - 12 安全设备的数据…… - 12 检测获得数据的管理…… - 12 审计获得数据的管理…… - 12 - - 2 - 9.4 9.5 10 11 配置数据管理…… - 12 存储空间管理…… - 12 设备选型管理…… - 13 附则…… - 13 - - 3 - 1 目的 中国石化信息系统已覆盖全国范围的下属企业,成为中国石化系统生产、经营和管理提供信息化手段的根本,网络安全设备是保障中国石化信息系统安全运行的基础。为保障中国石化信息系统的安全、稳定运行,特制定本规范。 2 范围 本规范适用于中国石化股份公司统一建设的计算机网络内所有网络安全设备的管理和运行。集团公司及集团公司所属部门和单位参照本规范执行。本规范中所指网络安全设备包括各种安全网关类设备(防火墙、VPN、代理服务器、IP 加密机等)、入侵检测类设备、漏洞扫描类设备等。

中石化集团公司领导职务及排序

新闻报道中集团公司领导名单及职务规范一、集团公司领导具体职务 傅成玉: 集团公司党组书记、董事长,股份公司董事长 王天普: 集团公司党组成员、董事、总经理,股份公司副董事长、总裁张耀仓: 集团公司党组成员、副总经理,股份公司副董事长 章建华: 集团公司党组成员,股份公司董事、高级副总裁 王志刚: 集团公司党组成员,股份公司董事、高级副总裁 蔡希有: 集团公司党组成员,股份公司董事、高级副总裁 曹耀峰: 集团公司党组成员、副总经理,股份公司董事 李春光: 集团公司党组成员、副总经理,股份公司董事 戴厚良: 集团公司党组成员,股份公司董事、高级副总裁 徐槟:

集团公司党组成员、纪检组组长、董事,股份公司监事会主席刘运: 集团公司总会计师,股份公司董事 二、集团公司董事会 傅成玉: 董事长 王天普: 董事 徐槟: 董事 丁中智: 外部董事 马之庚: 外部董事 冯国经: 外部董事 吴晓华: 外部董事 蔡洪滨: 外部董事 三、老领导

周原: 集团公司高级顾问,全国人大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委员 王基铭: 集团公司科技委顾问,中国工程院院士 曹湘洪: 集团公司科技委顾问,中国工程院院士 王作然: 集团公司高级顾问 费志融 吴协刚 黄春萼 朱家甄 于清波 闵振环 牟书令 张家仁 刘根元 四、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副总裁、助理、总师、副总师、顾问 崔国旗集团公司董事会秘书,总经理助理、办公厅(总经理办公室、总裁办公室)主任、机关服务中心主任 王新华股份公司财务总监、股份财务部主任

张克华总经理助理,副总裁、工程部主任 张海潮副总裁、油品销售事业部主任 焦方正副总裁、油田勘探开发事业部主任 雷典武总经理助理,副总裁、发展计划部主任 凌逸群副总裁、炼油事业部主任 陈革总经理助理,企业改革管理部主任 王永健总经理助理,燕山石化董事长、党委书记 李安喜总经理助理,齐鲁石化总经理 蔡希源股份公司总地质师 金之钧股份公司副总地质师、石油勘探开发研究院院长 李阳股份公司副总工程师 刘家明集团公司、股份公司副总工程师,中石化炼化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党委书记 常振勇股份公司副总工程师、化工事业部主任 马永生股份公司副总地质师 黄文生股份公司董事会秘书、董事会秘书局主任、办公厅(总裁办)副主任 周佰修集团公司顾问 刘锦信集团公司顾问 张国强集团公司顾问 杨元一集团公司顾问 袁晴棠集团公司科技委顾问、中国工程院院士

25-32石化集团公司关于印发《中国石化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

石化集团公司 关于印发《中国石化工程质量 监督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 2001年7月4日 中石化建(2001)271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建设部关于工程质量监督工作的有关要求,集团公司对原《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工程质量监督条例》进行了修订。现将《中国石化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 件: 中国石化工程质量监督管理 暂行规定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中国石化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

和中国石化股份公司(以下简称股份公司)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保证建设项目工程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国家有关行政法规,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凡从事石化建设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等有关活动及实施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必须遵守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建设工程是指纳入集团公司和股份公司投资计划的所有项目。 第三条 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是由政府授权的专门机构对建设工程质量实施的监督。 第二章 机构和职责 第四条 中国石化工程质量监督总站(以下简称总站),受国家经贸委和建设部委托对集团公司和股份公司的建设工程质量实施监督。总站下设若干“分站”和“监(检)测中心”。 第五条 总站的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工程质量管理的方针、政策、法律和法规;编制颁发有关石化工程质量监督工作的规定和办法。 2、负责石化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工作的规划及管理,对

所属分站及监(检)测中心的资质进行考核和管理。 3、负责石油压力管道检测、检验单位的资质管理工作。 4、制定质量监督工程师的资格标准、管理办法以及培训大纲和教材;对二级质量监督工程师的资格进行考核认定后,报建设部批准发证。一级质量监督工程师由建设部考核认定,并颁发证书,总站负责管理。 5、对工程质量实行动态管理,结合工程建设计划,组织石化系统内的工程质量检查。 6、定期召开各分站站长工作会议,总结、改进工程质量监督工作,交流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经验。 7、负责集团公司和股份公司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手续的管理工作。 8、审查重大工程质量事故处理方案,组织、协调和督促工程质量问题或争端的处理与仲裁。 9、负责石化建设工程关键设备和材料制造的质量监督工作。 第六条 分站的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和集团公司以及总站颁发的有关工程质量监督工作的法规、规定、规范和技术标准。 2、根据总站的安排,制定受监工程的质量监督工作方案并通知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 3、检查受监工程的总承包、监理、勘察、设计、施工、

用户操作手册中国石化物资供应管理综合信息平台

供应商手册 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物资装备部 2014年3月 读有关通知,熟知相关要点,确保与中国石化业务往来过程中提供的各项资料、填报的各种信息客观、真实、准确。 二、请各供应商严格遵守与中国石化签订的合同(协议),认真履行合同(协议)中的各项义务,持续提高履约质量。如给中国石化造成损失,应根据法律规定和合同(协议)条款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三、请各供应商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反对商业贿赂的有关规定,不要向中国石化及其人员提供折扣费、中介费、佣金、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贵重物品等,严格遵守商业道德和市场规则,共同营造公平公正的商务交易环境。 四、请各供应商严格遵守中国石化供应商管理有关规定,避免在廉洁从业、质量、价格、交货、服务等方面出现违约行为, 通 信,规范经营,与中国石化共同打造高度负责的企业。 第二章中国石化供应商管理要求 中国石化建立统一的供应商网络,所有物资采购必须在网络内选择供应商。中国石化实行统一管理、分工负责的供应商管理体制。物资装备部是中国石化供应商的归口管理部门,企业物资供应部门是企业层面供应商的归口管理部门。

一、实行资格预审制 对申请准入的供应商资质状况和供应服务能力进行全面审查,审查合格后方可加入中国石化供应商网络。严禁先采购后进行资格预审。 (一)资质审核 1.审查基本资质、财务状况、资质证书等,判断是否具备生 按照中国石化物料编码,根据供应商的优势产品,限定准入供应商的许可供应产品目录,采购部门严格按照供应商许可供应产品目录采购,严禁超许可供应目录范围采购。 三、实行年度评审制 每年对交易供应商的资质、整体实力和供应风险进行年度审查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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