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三则新闻看“教育正义”]最近发生的重大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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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三则新闻看“教育正义”]最近发生的重大新闻

前段时间在新闻媒体上看到三则新闻,引起了我的注意。具体情况是这样的:据《成都商报》载,四川省合江县少岷职业技术学校一女生,在上英语课玩弄头发被老师训斥后不满顶了嘴,英语老师于是将此事告诉班主任。班主任一怒之下罚全班同学下跪,并说了一句“如果你觉得对不起父母,通通跪到木凳上反省”。全班同学64人。下跪多达59人;据《信息时报》载,广东省广州市一学校为了防止女学生谎报例假逃避上体育课,该校于是命令各班编制一个女生例假表,对请假上体育课的学生一一核对,严加把关;据《半岛都市报》载,重庆市大渡口区一学校某班考试成绩不是很理想,于是该科老师为了使学生能长记性,吸取教训,给学生布置了一个作业,让学生将考试试卷带回家,由家长按照错误题数打手板,并要求家长在试卷上签字确认。

看完以上三则新闻。做为教师的我深受震撼,老师们为了学生,呕心沥血,千方百计,我不得不佩服这些同行的勇气和创造力,以及对学生的高度责任心,同为教师的我自愧不如:但震撼和佩服之余,我最多的是对这种行为的反思。脑海中马上浮现了“教育正义”这个主题。

现代教育理念中有一种“教育正义”的说法,即教育者对受教育者应该秉持一种正义的理念,即应该全心全意和最大限度去让受教

育者接受更多的知识和争取更好的学习成绩。按照这个说法,只要教育目的是“为了教育好他们”,哪怕教育措施出格了,甚至是带有侮辱性质的体罚,那么,这种教育手段也属于“教育正义”,施予的教师也会得到谅解甚至是支持。确实,生活中的绝大部分教师对于学生的体罚都是善意的,就像上面三则新闻中的教师,他们的出发点也都是好的,都是“教育正义”的体现,也得到了绝大部分人的支持。例如,网友们对四川合江县罚跪师开展了讨论,结果支持和反对的比例竟然是1579:105,甚至有的网友评论说:“自古严师出高徒,为什么不该让孩子反思一下呢?”天山网网友李忠卿在讨论让家长打做错试卷学生的手板时候说:“对于某些学生屡犯的粗心大意老毛病,仅仅通过说教有时并不见效。打几个手板不是什么坏事,也不会对身体构成任何伤害,当然不存在体罚之说。而打过手板之后,孩子一定会记忆犹新,为避免重蹈覆辙,做作业甚至考试时就会更加细心,如此说来。让家长打孩子手板未尝不可。”

仔细想来,我们虽然能体谅老师的这些做法,但是这些所谓“教育正义”的做法就是最好的教育方法吗?这种“正义”的体罚就真正值得称道和被学生接受吗?“教育正义”本身就是一个有争议的话题,在实际运用中也有很多地方为教育法规所不容。下面就“教育正义”这个主题和上面三则新闻谈谈我的几点看法。

1 “教育正义”的首要问题是尊重学生的人格,绝不能以“教育正义”之名,侵犯学生的尊严。“教育最大的遗憾就是伤害学生的自尊。”李镇西老师就曾经由衷地感慨过。任何侵犯学生的人格、自尊的教育,从道德层面来讲是不应该的,要遭到道德批判;从法律角度上来讲是一种侵权行为,要负法律侵权责任。上面新闻中的罚家长打学生手板、罚学生下跪、编女学生例假表等,不管老师或学校出于何种目的,我觉得这都是一种违背社会道德的行为,是一些侮辱性的体罚方式,老师作为道德的引领者和塑造者,怎能逆道德而行呢?同时这些行为也是法律所不容的,都或重或轻地触犯了法律。例如打学生手板侵害了学生的健康权。要学生下跪侵犯了学生的人格权,编女生例假侵犯了学生的隐私权,等等。没有道德和法律底线的教育。纵使它如何冠冕堂皇和正义凛然,也显得那么的苍白无力,是对教育严肃和正义的亵渎,也是对社会道德和法律的践踏,那将贻害无穷。

2 “教育正义”要以“爱”为前提。苏霍姆林斯基就说过“我把爱心全部献给了孩子们”。爱是学校教育的前提和起点,没有爱,就没有教育,但是有了爱,也不见得一定就是好的教育,关键要看教师给予学生的是什么样的爱。教师的爱应该是一种博爱,不能只局限于自己的学生;教师的爱应该是一种真诚的爱,不能是包庇,更不能是纵容;教师的爱应该是一种油然而生的爱,不是做作和施舍;教师的爱应该是一种有利于学生成长的爱,不能带有短视和功利性。李镇西老师十多年前提倡“爱心教育”的时候就说过要警惕“变相的、扭

曲的爱。”我想新闻中的那些老师的做法就是“变相的爱”、“变相的正义”。一个真正爱学生的老师会用粗暴的打手板的方式来警戒学生吗?会用侮辱式的下跪来处罚学生吗?会把女学生的例假排好公布

出来核对吗?这些做法的出发点固然是为学生好。但更多的是教师急

功近利或者意气用事。在他们眼里只要能搞好工作,只要为了学生能更好地学习。学生的人格尊严是其次的,甚至可以适度牺牲。这样简单粗暴的工作方法,留给学生更多的是心灵的伤害和对教师的怨恨,无法从根本上解决教育的问题。

3 “教育正义”要处理好教育的主观动机和客观效果的关系。

辩证唯物主义告诉我们,人的主观动机和客观效果有统一的一面,也有矛盾的一面,所以在现实生活中就出现过很多“好心办坏事”的例子。上面新闻中的老师罚学生下跪、打手板、排学生例假表等,老师的主观动机都是出于对学生的爱护和教师的责任,让他们更好地学习。但是其客观效果却不一定如此,学生在罚跪、挨打之后会有什么样的想法呢?有的学生可能接受老师的处罚。但是也有很多学生也可能产

生严重逆反心理,憎恨老师,甚至有的学生觉得自己的心灵受到伤害,产生人格缺陷,更有甚者造成心理障碍,后果不堪设想。这样的例子近几年新闻媒体报道不少。同时我们还必须注意,学生在挨打、罚跪之后社会舆论会怎样来评价我们呢?教师天职乃教书育人,

“德高为师,身正为范”,这是社会对我们的道德要求。我们的行为是社会的榜样。教师的一举一动都受到公众舆论的监督,这就要求我们教师要更加严格要求和规范自己的教学行为,尤其要警惕这种所谓的“教育正义”行为,维护教师的神圣职责和社会形象。当我们的教育行为引来一阵唾骂或一滩口水的时候,我想每位教师都会陷人痛苦的抉择,抑或一种无奈和委屈。

4 “教育正义”要处理好教师良知和社会责任的关系。教师的良知也就是教师的爱心和善意。做为教师,要始终保持对学生的爱和善,离开了爱的教育是不存在的,这个前面已经讲述过,这里特别要强调的是教师在教育活动中要注意自己的社会责任。教师的社会责任指的是教师对社会的贡献以及社会对教师的评价。孔子在向学生们谈起自己的社会志向时说:“老者安之,少者怀之,朋友信之。”孔子认为教育的对象不仅仅是学生,还包括社会的老者、朋友等,可见教师的责任之重大,教育行为影响之广泛。在建立和谐社会的今天,我们教师不应该只局限于狭小的校园,而应该把自己放到广阔的社会中去,做社会的师者,杜绝只管教好学生、不顾社会责任的片面行为。上面三则新闻中的教师显然忽视了自己的社会责任。未想过自己的教育行为造成的社会影响。教师用体罚、下跪的方式教育学生,这难免有误导之嫌,引起他人效尤:编女生例假更近荒庸之虞,沦为社会笑柄。由此可见,我们教师的良知固然重要,教师的社会责任和形象也不容小觑。

捷克教育家夸美纽斯说过“教师是太阳底下最光辉的职业”。教师这一职业是神圣、高尚的。这要求我们有一颗大爱之心、正义之心,更要有一颗对生命的敬畏之心。对权利的淡漠和对生命的藐视,是对教育最大的背叛。

(广东江门市培莫高级中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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