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建造师法规重点笔记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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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Z301000 建设工程法律制度

IZ301011掌握注册管理

二、注册

(一)注册申请

初始注册者,可自资格证书签发之日起3年内提出申请。逾期未申请者,须符合本专业继续教育的要求后方可申请初始注册。

申请初始注册需要具备的条件:

1)经考核认定或考试合格取得资格证书;

2)受聘于一个相关单位;

3)达到继续教育要求;

4)没有明确规定不予注册的情形。

(三)不予注册的情形

申请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注册:

1)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

2)申请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注册的;

3)未到达注册建造师继续教育要求的;

4)受到刑事处罚尚未执行完毕的;

5)因执业活动受到刑事处罚,自刑事处罚执行完毕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5年的;

6)因前项规定以外的原因受到刑事处罚,自处罚执行完毕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3年的;

7)被吊销注册证书,自处罚决定之日起至申请之日止不满2年的;

8)在申请注册之日前3年内担任项目经历期间,所负责项目发生重大质量和安全事故的。

9)申请人的聘用单位不符合注册单位要求的;

10)年龄超过65周岁的;

11)法律、法规规定不予注册的其他情形。

(四)印章失效的情形

注册建造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失效:

1)聘用单位破产的;2) 聘用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的;

3)聘用单位被吊销或者撤回资质证书的; 4)已与聘用单位解除聘用合同关系的;

5)注册有效期满且未延续注册的; 6)年龄超过65周岁的;

7)死亡或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8)其他导致注册失效的情形。

IZ301014 掌握监督管理

一、管理部门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履行监督检查职责时,有权采取下列措施: 1)要求被检查人员出示注册证书;

2)要求被检查人员所在聘用单位提供有关人员签署的文件及相关业务文档;

3)就有关问题咨询签署文件的人员;

4)纠正违反有关法律、法规、本规定及工程标准规范的行为。

IZ301030 民法

IZ301031 掌握民事法律关系

民事法律关系:民事法律关系构成、代理制度、诉讼时效制度,其中构成和诉讼是本章本部分的重点。

民事法律关系包括主体、客体和内容三个要素。

一、民事法律关系主体:包括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一)自然人按照两个标准判定(年龄标准和智力标准)分为三种:(1.完全民事行为能力、2.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3. 无民事行为能力)

1.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民法通则》第11条规定,“18周岁以上的公民是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可以独立进行民事活动,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的公民,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2.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10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进行与他的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活动;其他民事活动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征得他的法定代理人的同意。

3.无民事行为能力

“不满10周岁的未成年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民事活动”。

(二)法人

“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

法人和其他组织相比应当具备四个要件:

1)依法成立;2)有必要的财产或者经费;

3)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 4)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根据我国公司法注册的法人只有两种形式: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

(三)其他组织:在工程实践中遇到的其他组织有物贸公司、合伙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

一级建造师各方面总结内容

一、大立教育体系 1、备考理念:重复是记忆之母 备考方法:提前备考、先听课后看书、先整体后局部、重复听课反复理解、做历年真理训练 2、一级学习方法:复习一定要以课本为主,要找准大致的考点和重点,一级考试有两门相对较难(工程经济和专业课)80%以上的不及格者都是载在这两门上,所以应考者在应考时应该有所侧重,另外专业课实务涉及40%的项目管理,所以在复习专业课的同时也不能落下项目管理 3、历年考题趋势:因前几年专业刚刚调整过,所以今后的考试科目不会再变了,由于市场要求量大、含金量高,参加考试的人越来越多,考试难度也起来越大。核心的知识依然是核心的,教材的更新不会改变考查内容的延续性 4、教学目的:精讲是基础串讲是提高点题是保障 精讲:系统的就考试的知识点、难点、重点进行讲解,区分书上重点、次重点和不需要复习的内容 串讲:就培训项目的所有知识点进行概括、讲解、押重点 点题:就考试的出题点进行押题,指出章节条目会出题的地方,学员课后记忆理解,快速通过考试 5、教学计划:4+1稳健取证法 (1)、预习阶段:在开班前领取往年的课件提前预习,全面听完课再看书 (2)、精讲阶段:全面掌握书本章、节、目、条的考点、知识点,忽略考试概率较低的部分 (3)、模考串讲:系统总结、高度概括、强调考试重点 (4)、考前点题:用一天的时间发布考试科目的考试信息,然后重复听网络课件,反复理解,加深印象 6、包过班概念: 是科学而完备的辅导过程+学员配合=成功 没有太多华而不实的承诺,只有学员配合,保证出勤率,该听的听,该记的记,才能保证100%的通过率 7、一级通过率低:对于这个专业的人来说不是考试难度大,而是考试试题越来越灵活,重点考查实际操作和理解,参加一级考试的学生都是成年人,没有太多精力和时间去理解记忆或者说准确记忆核心知识点,导致的备考时间和准确记忆理解出现问题,针对这一人群特点,我们在多年的教学辅导中总结辅导经验,总结出“4+1”即四个阶段加一循环的取证方法,大大提高了学员的通过率 二、一级相关报名时间及报考条件 根据原北京市人事局、原北京市建设委员会《关于贯彻执行〈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及〈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京人发〔2004〕32号),原人事部办公厅、原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造师资格考试相关科目专业类别调整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厅发〔2006〕213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文件精神,结合北京地区实际情况,现将历年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级建造师法律法规复习(要点)

2011年一级建造师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考试复习重点 P1 1Z301011 法律体系的基本框架 一、宪法及宪法相关法 二、民法商法 P2 三、行政法 四、经济法 五、社会法 六、刑法 七、诉讼与非诉讼程序法 P3 1Z301012 法的形式和效力层级 一、法的形式 我国法的形式是制定法形式,具体可分为以下七类: (一)宪法 (二)法律 法律是指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制定颁布的规范性法律文件,即狭义的法。P4 (三)行政法规 行政法规是国家最高行政机关国务院根据宪法和法律就有关执行法律和履行行政管理职权的问题,以及依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特别授权所制定的规范性文件的总称。 (四)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 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根据本行行政区域的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在不同宪法、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前提下,可以制定地方性法规。 (五)部门规章 国务院各部、委员会、中国人民银行、审计署和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直属机构,以及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和较大的市的人民政府所制定的规范性文件统称规章。 部门规章规定的事项应当属于执行法律或者国务院的行政法规、决定、命令的事项。 P5 二、法的效力层级 (一)宪法至上 (二)上位法优于下位法 (三)特别法优于一般法 (四)新法优于旧法 P6 (五)需要由有关机关裁决适用的特殊情况 法律之间对同一事项的新的一般规定与旧的特别规定不一致,不能确定如何适用时,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裁决。 行政法规之间对同一事项的新的一般规定与旧的特别规定不一致,不能确定如何适用时,由国务院裁决。P9

2020年一级建造师法规各章知识点汇总

●1Z301010 建设工程法律体系 ▲1Z301011 法律体系的基本框架 1、宪法——民商法————经济法———刑法——行政法——————社会法——诉讼法 招投标法土地管理法房地产管理法劳动法 反垄断法建筑法 ▲1Z301012 法的形式和效力层次 1、形式:法律——全国人大及常委——————————《法》 行政法规——国务院————————————《条例》 地方法规——省级、较大市——人大及常委——《地方——条例》 部门规章——国务院各部、委————————《规定、办法、实施细则》 地方规章——省级、较大市——政府—————《地方——规定、办法、实施细则》2、效力:宪法——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地方法规地方规章 ▲1Z301021 法人应具备的条件 1、条件:依法成立 有财产 有名称、组织机构、场所 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2、分类:企业法人———公司 非企业法人——国家行政机关、事业单位、社团 ▲1Z301023 企业法人和项目经理部的法律关系 1、项目经理部——不是法人——法律后果∈企业法人(违约责任、被告)

2、项目经理——是法人授权的项目管理者——是岗位职务 ▲1Z301031 代理的法律特征和主要种类 1、代理特征:被代理人A 代理人B 对代理人行为负责以被代理人名义 第三人C 在代理权限范围内——以A名义——法律后果归A——合同当事人是AC——代理行为具有法律意义 2、代理分类:委托代理: 法定代理:监护人 指定代理:法院或有关机关指定 ▲1Z301032 建设工程代理行为的设立和终止 1、不得委托代理的情形——禁止——全部转包 禁止——肢解后以分包的名义转包 主体结构——总承包人完成 ▲1Z301033 代理和被代理人的权利、义务、法律责任 1、责任承担:一般代理—————A承担 转托他人复代理——事先同意或事后及时告诉=== 有权代理 但紧急情况例外(为保护A利益而转代理) 无权代理—————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代理权终止后的行为====A追认有效,不追认无效 表见代理—————∈无权代理,但有效——C有理由相信B有权代理(盖章的空白合同书) 默示代理—————∈有权代理——A知道B无权代理,但不否认===同意===A承担后果 2、连带责任:授权不明——AB连带责任 BC串谋———连带责任 C故意————C知道B无权代理,但仍与B实施民事活动,给他人造成损失的——BC连带责任 违法代理———B知道代理事项违法但仍代理,或A知道B行为违法不反对的——AB连带责任3、连带含义:找谁都行 1、物权分类——所有权 用益物权——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地役权 担保物权——抵押权、质权、留置权 2、所有权的权能——占有、使用、收益、处分(核心) 3、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划拨 2、、物权变动:

2018年一级建造师法律法规真题及答案

2018年一级建造师法律法规真题及答案 1.根据《民法总则》,法人分为()。 A.企业法人和非企业法人B.机关法人,企业法人和社团法人 C.一般法人和特别法人D.营利法人,非营利法人和特别法人 参考答案:D,第8页。 2.关于代理的说法,正确的是( )。 A.经被代理人同意的转代理,代理人不再承担责任 B.同一代理事项有数位代理人的,应当推选牵头人 C.作为委托人的法人、非法人组织终止的,委托代理终止 D.表见代理是有权代理 参考答案:C,第12页。 3.关于物权的说法,正确的是()。 A.同一物的担保物权人与所有权人应当为同一人B.用益物权人可以是该物的所有权人C.未经农村土地承包经营者同意,土地所有人不得在该地块设立地役 D.物权的变动只能基于合同关系 参考答案:C,第18页。 4.关于建设工程专利权保护范围的说法,正确的是( )。 A.实用新型以申请时所附的说明书为准B.建设工程发明以其附图为准 C.外观设计以在图片或照片中该产品的外观设计为准D.三类专利均以权利要求的内容为准参考答案:C,第27页。 5.关于留置的说法,正确的是( )。 A.留置权属于债权B.债权人不负责保管留置物C.建设工程合同可以适用留置权D.留置权基于法定而产生 参考答案:D,第34页。 6.关于财产保险合同的说法,正确的是( )。 A.保险合同不可以转让B.保险人不得以诉讼方式要求投保人支付保费 C.保险合同中的危险具有损失发生的不确定性D.被保险人应当与投保人一致 参考答案:C,第35页。 7.下列法律后果中,属于民事责任承担方式的是( )。 A.解除合同B.继续履行C.罚款D.合同无效

过来人分享一级建造师机电专业考试心得】

过来人分享一级建造师机电专业考试心得。虽然每个人的备考经历都不太相同,但是我们还是能从别人总结的经验教训中借鉴一些适合自己的学习方法。2017年一建就快要考试了,小编整理了机电专业的备考经验,相关考生可以来了解一下。 小编将过来人分享一级建造师机电专业考试心得整理如下: 心态 心理暗示很重要,相信自己能过就一定能过。如果你想着今年过个2、3门再说,可能最终结果就只过了2、3门。 你是想吃一次苦就一劳永逸的人,还是希望慢慢来呢。一建这考试是速战速决好,论坛里不乏考了4、5年的同学,这很容易消磨人的意志,弄的身心俱疲。如果你一旦打定主意考一建就要全身心投入了,除了吃饭睡觉工作就是学习,戒掉所有的娱乐,看电视、聊Q、聚会神马的都与你无关了,上网也是为了找资料。我当时就把那些跟一建无关的群基本都屏蔽了。苦就苦短短的几个月,如果连这点自制力都没有,那连续几年受罪反复考反复挂也是自己不得不承受的后果了。坚定信念认真学习后,在学习持续推进的情况下最好不要中断,如果你偶尔一天没看书,或因为一些突发的事耽误了学习时间,而负罪感特别重的时候,恭喜你,离通过一建不远了。 如何开始 公共课的学习方法就是把真题当教材来用,把教材当字典来用!当然实务就是完全不同的学习方法,教材是一切的根本,不要相信任何背离教材的学习方法。在背了近几年的真题后,你就不会惧怕公共课了。开始做的时候可能进度不会太快, 点击【一级建造师学习资料】或打开https://www.360docs.net/doc/2a107620.html,/category/jzs1?wenkuwd,注册开森学(学尔森在线学习平台)账号,免费领取学习大礼包,包含:①精选考点完整版

二级建造师《建设工程法规》重点题精析(一)

注册建造师基本理论 单项选择题 1.根据《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二级建造师执业划分为10个专业,注册建造师应在相应的岗位上执业,但国家鼓励和提倡() A..多种经营 B.一岗多师 C.一师多岗 D.多种兼职 答案:C 解析:本题主要考查建造师的执业要求。二级建造师的专业分为房屋建筑工程、公路工程、水利水电工程、电力工程、矿山工程、冶炼工程、石油化工工程、市政公用工程、机电安装工租、装饰装修工程等10个。注册建遣师应在相应的岗位上执业。同时鼓励和提倡注册建造师“一师多岗”,从事国家规定的其他业务. 2.在对二级建造师的执业技术能力的规定中,要求()。 A.接受继续教育,更新知识,不断提高业务水平 B.有丰富的施工管理专业知识 C.具有一定的工程技术、工程管理理论水平 D.熟练掌握和运用与施工管理业务相关的法律、法规 答案:A 解析:本题主要考查二级建造师应具备的执业技术能力。二级建造师应具备下列执业技术能力:了解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及有关行业管理的规定;具有一定的施工管理专业知识;具有一定的施工管理实践能经验和资历,有一定的施工组织能力,能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在掌握该知识点时需注意与一级建造师执业技术能力要求相区别,注意用词的分量。 3.建筑工程从业人员实行执业资格制度,取得建造师资格,()不得以建造师名义从事建设工程施工项目的管理工作。 A.未经上级主管部门审核的 B.未经注册的 C.未取得注册建筑师资格的 D.未取得注册结构工程师资格的 答案:B 解析:本题主要考查建造师执业的资格和基本条件。建造师经注册后,才有资格以建造师名义担任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的项目经理及从事其他施工活动的管理。取得建造师执业费格,未经注册的,不得以建造师名义从事建设工程施工项目的管理工作.这是行政法规对建造师执业资格的基本要求,不能由其他条件代替. 4.根据相关行政法规的规定,下列不属于建造师的执业范围的是()。 A.从事其他施工活动的管理工作 B.法律、行政法规或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业务 C.开展工程建设项目的监督检查工作 D. 担任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的项目经理 答案:C 解析:本题主要考查建造师执业范围的相关规定。建造师的执业范围包括,担任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的项目经理,从事其他施工活动的管理工作;法律、行政法规或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业务。而对于建设项目的监督检查别属于建设行政主管机关的行政职

一级建造师法规知识点总结(2017版)

2017年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目录 第一章建设工程基本法律知识?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一节法律体系及法人制度?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二节代理制度?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三节物权制度..................................................................................................................... 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四节债权制度?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四节知识产权..................................................................................................................... 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五节工程担保?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六节保险制度及法律责任制度......................................................................................... 错误!未定义书签。第二章施工许可法律制度?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一节施工许可法律制度及施工企业从业资格制度?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二节建造师注册执业制度............................................................................................... 错误!未定义书签。第三章建设工程发承包法律制度................................................................................................. 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一节建设工程招投标制度................................................................................................... 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三节建设工程承包制度与信用体系管理?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四章建设工程合同与劳动法律制度?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一节建设工程合同制度....................................................................................................... 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二节劳动合同....................................................................................................................... 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三节买卖合同?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五章环境保护、节能与文物保护法律制度............................................................................... 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一节环境保护?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二节节能规定?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三节文物保护?错误!未定义书签。 .............................................................................................. 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一节安全生产许可证制度及安全责任与培训制度......................................................... 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二节安全生产责任制........................................................................................................... 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三节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及专项施工方案?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四节安全事故及责任........................................................................................................... 错误!未定义书签。第七章建设工程质量法律制度?错误!未定义书签。 .................................................................................................. 错误!未定义书签。

2017年一级建造师法规真题

2017年一级建造师法规真题及答案 一. 单项选择题(共70 题,每题1 分。每题的备选项中,只有1 个最符合题意) 1 关于地方性法规批准和备案的说法,正确的是() A 设区的市的地方性法规应当报省级人大常委会备案 B 自治州的单行条例报送备案时,应当说明作出变通的情况 C 省级人大常委会的地方性法规应报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 D 自治县的单行条例由自治州人大常委会报送全国人大常委会和国务院备案 答案:C P4 2.2015 年9 月15 日,甲公司与丙公司订礼书面协议转让其对乙公司的30 万元债权,同年9 月25 日甲公司将该债权转让通知了乙公司。关于该案的说法,正确的是() A 甲公司与丙公司之间的债权转让协议于2015 年9 月25 日生效 B 丙公司自2015 年9 月15 日起可以向乙公司主张30万元的债权 C 甲公司和乙公司就30 万债务的清偿对丙公司承担连带责任 D 甲公司和丙公司之间的债权转让行为于2015 年9 月25 日对乙公司发生效力 答案:D P138 3.根据《立法法》,下列事项中必须由法律规定的是() A 税率的确定 B 环境保护 C 历史文化保护 D 增加施工许可证的申请条件 答案:A P3 4.根据《环境保护法》,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违法排放污染物受到罚款处罚,可以按日连续处罚。关于“按日连续处罚”的说法,正确的是() A 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可以按原处罚数额按日连续处罚 B 是否可以按日连续处罚,与是否责令改正无关 C 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可以重新确定处罚数额按日连续处罚 D 地方性法规不得增加按日处罚的违法行为的种类 答案:A P204 5.在施工过程中,某施工企业的安全生产条件不符合国家规定,致使多人重伤,死亡。该施工企业的行为构成() A.重大责任事故罪 B.强令违章冒险作业罪 C.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 D.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 答案:C P48 6.根据《民事诉讼法》及司法解释,因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提起诉讼的管辖法院为() A 工程所在地法院 B 被告所在地法院 C 原告所在地法院 D 合同签订地法院 答案:A P336 7.根据《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关于建筑起重机械安装单位安全责任的说法,正确的是() A.安装单位应当与建设单位签订建筑起重机械安装工程安全协议书 B.施工总承包企业不负责对建筑起重机械安装工程专项施工方案进行审查 C.建筑起重器械安装完毕后,建设主管部门应当参加验收 D.建筑起重机械安装完毕后,安装单位应当自检,出具自检合格证明 答案;D P281 8.某施工企业的项目经理李某在工程施工过程中订立材料采购合同,承担该合同付款责任的是() A.李某 B.施工企业 C.李某所属施工企业项目经理部 D.施工企业法定代表人 答案:B P12 9.关于评标的说法,正确的是() A 评标委员会认为所有投标都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可以否决所有投标 B 招标项目设有标底的,可以以投标报价是否接近标底作为中标条件 C 评标委员会成员拒绝在评标报告上签字的,视为不同意评标结果、 D 投标文件中有含义不明确的内容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口头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澄清,说明答案:A P89 10.关于工伤医疗停工薪期的说法,正确的是()

一级建造师市政工程考试心得

前两天,一建市政合格标准降了8分,88分合格,其他专业的分数维持在96分不动,之所以降分,我想一方面是新的政策下,市政专业需求量比较大,另一方面也是考试本身的难度较其他专业高,不管如何,去年过了考试,也算是给自己付出的努力最大的安慰吧。刚刚通过考试的那一会儿,收到环球建造师培训老师曹铭明的信息,希望我能写一篇市政考试心得,以期能让一些想通过考试的朋友少走一点弯路,我说好,毕竟听了盗版课件那么久,心存愧疚,就抽时间总结了一下,并发给他了。闲来没事,刚好许久没有更新日志,就顺便把写的东西挪到了空间里。 查完分数后,就想写个考试心得什么的,一直比较忙,所以拖到今天。本人文学功底差,朋友们凑合看吧。 先上基本资料:性别:男,籍贯:安徽合肥,年龄:30,专业:合肥工业大学交通土建本科,从事行业:XX目管理,2011年一级建筑,国外混2年,没时间考,今年回国增项市政104. 1.题外话: 毕业八年,日子过得像鲁迅伯伯笔下的闰土一样,辛苦辗转。生活可能都是公平的,我想这个群里面,大部分的男人可能都和我一样,在这最美好的年纪,闷头苦干,小心地经营着自己的生活。有的混的好一点,有的混的差一点,但大致情况都差不多,于是因为某些共同的原因,我们走到一起。 “考试向来都是努力+方法+运气”,参加完考试的学友们一定感触深受,注册类考试从来都不是“靠天收”的人能通过的,只有通过不懈的努力,才有可能通过考试,当然了,你努力看书了,也只能代表你提高了通过考试的概率,不一定就能通过,这个时候你可能需要适合自己的学习方法。 2.您可能需要具备的一些条件 A:空闲时间:想通过考试,需要有充裕的时间,如果白天没有时间,工作忙,没关系,晚上看书。为安全起见,最好从6月中旬就能进入正式看书的状态,每天能保证3-4小时的看书时间,持之以恒,万事皆成。 B:专业知识:我的基本情况是:交通土建专业,读大学时候做过道路、桥梁和隧道工程课程设计,所以理论知识应该过关,毕业后参与过武广铁路施工建设,干过挂篮和支架现浇。和群里的其他成员相比,基本功相对来说优越一点。实话说,我真心佩服群里那些没有一丁点儿经验却能通过市政考试的朋友们,这几年的市政的考试越来越偏向于现场施工的工法,譬如14年案例的第一题,一些朋友搞不清楚桥台基础和桥台(台身)的施工先后关系(甚至抽象不出来桥台和桥台基础的样子),14年案例第四题,题目给定了主桥的起止桩号是 K1+100~K2+000,算不出桥梁长度的人却很多,因为很多人不理解桩号是什么意思。

一级建造师市政专业(法律法规)

法律法规 相关法律法规 一、建设遵循原则 1、城市供水、排水、燃气、热力、供电、通信、消防等管线,应与城市发展规划相协调,坚持“先地下、后地上”施工原则; 2、承担城市道路设计、施工的单位,应当具有相应的资质等级,并按照资质等级承担相应的城市道路的设计、施工任务。 二、占用或者挖掘 审批→公告社会→作业→验收合格→恢复交通 审批:占用→市政工程行政主管部门和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批准 挖掘→持城市规划部门批准签批的文件和有关设计文件 市政工程行政主管部门和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办理审批手续 公告社会 作业:1、在距离施工作业地点来车方向安全距离处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2、设置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 3、按照批准的位置、面积、期限占用或者挖掘城市道路; 4、不得损坏城市道路,损坏城市道路的应当修复或赔偿; 占用期满,应及时清理占用现场,恢复原状; 验收合格:施工作业完毕,应当迅速淸除道路上的障碍物,消除安全隐患,经道路主管部门和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验收合格,符合通行要求后,方可恢复通行。 恢复交通:验收合格,符合通行要求后,方可恢复通行。

1、首先应征得道路主管部门意见;影响交通安全的,还应征得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同意;未经市政工程行政主管部门和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占用或挖掘城市道路; 大范围施工等情况,需采取限制交通的措施,或者作出与公众的道路交通活动直接有关的决定,应当提前向社会公告; 2、因特殊情况需要占用城市道路的,须经市政工程行政主管部门和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批准; 经占用,不得损坏城市道路;占用期满,应及时清理占用现场,恢复原状;损坏城市道路的应当修复或赔偿; 3、挖掘城市道路,应持城市规划部门批准签批的文件和有关设计文件,到市政工程行政主管部门和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办理审批手续。 4、未按照批准的位置、面积、期限占用或者挖掘城市道路,或者需要移动位置、扩大面积、延长时间的,未提前办理变更审批手续的,由市政工程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责令限期整改,可处以2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5、施工作业单位应当在经批准的路段和时间内施工作业,并在距离施工作业地点来车方向安全距离处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采取防护措施;施工作业完毕,应当迅速淸除道路上的障碍物,消除安全隐患,经道路主管部门和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验收合格,符合通行要求后,方可恢复通行。 6、对未中断交通的施工作业道路,应当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加强交通安全监督检查,维护道路交通秩序。 7、未经批准,擅自挖掘道路、占用道路施工或者从事其他影响道路交通安全活动的,由道路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并恢复原状,可以依法给予罚款;致使通行的人员、车辆及其他财产遭受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8、道路施工作业或者道路出现损毁,未及时设置警示标志、未采取防护措施,或者应当设置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而没有设置或者应当及时变更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而没有及时变更,致使通行的人员、车辆及其他财产遭受损失的,负有相关职责的单位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一级建造师心得体会

一级建造师心得体会 导读:本文是关于一级建造师心得体会,希望能帮助到您! 随着建筑行业的发展,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被捧得火热,但一级建造师考试的通过率一直不高,我也是经过两年废寝忘食地复习,才终于在20xx年一级建造师考试中一举获胜。回首过去,感慨颇多。作为过来人,我向即将参加20xx年一级建造师的朋友提出几点真心的建议: 1.早作准备,认真复习,不抱侥幸心理。任何大型考试都是有难度的,尤其是一级建造师考试。要想轻松应付,事先必须精心准备。历年真题都是精华资料,我们要潜心研究,对试卷的难度做到心中有数,然后针对自己的情况制作出复习计划,按部就班地进行复习。虽然努力的汗水未必能浇灌出成功的花朵,但是认真备考对我们将来绝对是百益无一害的。“知识就是力量"这么简单的道理相信大家都明白。 2.讲究方法,提高效率。就今年试题而言,考的面广,知识点多,死记硬背的减少了,需要理解的增多了;实务方面,所谓的重点不见了,呆在角落里的知识点被发掘了出来。没有明确答案,结合实际的多了。就学习来说,需要精读、细读和理解,我认为书得读上3遍为宜,第一遍可粗一点,第二遍得系统了,第三遍就得自己写写了,因为考试时选择题还好一点,而主观题让你自己写具体答案的可能会难倒一批人,因此在平常的复习中要适当的进行练习,纸上得来终觉浅,自己实实在在去写记忆会更深刻。课外习题适当做,乱七八糟的别理会,不但不会提高成绩,还会挫伤积极性。碰到要记忆的知识点时,要根据记忆规律,科学记忆。我认为学习时,上个辅导班未尝不可,老师带着你学学是有效果的,但是千万别过

分依赖,毕竟师傅领进门,修行还是要靠个人的。认认真真复习,踏踏实实准备才是应付一级建造师考试的根本方法。 3.调整心态,增强信心,坚持到最后。“心态决定一切”是有一定道理的。适当的考试压力会提高我们的复习效率,但是过度的压力会让我们无法安心复习。当压力太大的时候,自己可以适当地进行调节,比如听一些轻音乐或者出去运动。信心也很重要。有句话叫做:“自信是成功的动力,没有了自信心,干什么都难免会失败。”许多考生在考前因没有了信心,所以临考放弃,实在令人惋惜。 希望参加20xx年一级建造师考试的朋友们坚定信心,乘风破浪,笑傲考场! 一级建造师心得体会篇【3】 项目经理长期奋战在全国各个工程建设上,要处理的事情繁多,不可能有太多的集中时间来复习考试。名副其实的项目经理是很忙的,摆在我们面前的难题——如何在短时间内有针对性地进行复习,全面、系统地领会吃透注册执业考试各门课程的学习要点,最大限度的提高考试成绩,是我们最为关心的问题。下面的一些心得与体会,希望能对新老朋友复习有所帮助。 一、仔细阅读一遍教材准建造师们往往希望学习和复习的范围越小越好,甚至把全部希望寄托在上辅导班。这种心情可以理解,但根据我参加几次执业资格考试的经验表明,要想顺利通过考试,不能放松对教材的全面阅读。执业资格考试的试题基本不超过指定教材范围(当然现在不给指定教材),其实编委会编写的考试用书就是指定考试教材,只是名称不能这样叫而已。如果考试没有指定教材而去考试是无法想象的。指定教材阐述了大量的基本问题,从教材第一页开始,每个部分的每个知识点都有可能出

一级建造师继续教育课程小结

一级建造师继续教育课程小结 学员:李海波 单位:湖北城乡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2014年10月,我参加了在武汉市举行的一级建造师继续教育活动。近半个月来学习了《法律法规》《质量与安全》《建筑工程技术》《建筑施工新技术》《项目管理》《项目管理前沿》《职业道德以诚信制度》等课程,聆听几位专家老师关于建筑工程管理的前沿理论和发展、建筑新技术、项目管理创新成果等的专题讲座。通过这次学习开拓了视野,了解了建筑工程项目管理新方法新技术,进一步掌握了建设工程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增强了职业道德和诚信意识,对于提高建设工程项目管理的能力及水平、实践项目管理的以人为本、倡导绿色建筑和绿色施工、可持续发展起到了极大地引导和推动作用。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要积极主动地尝试和推广新方法、新技术、新理念,提高工程项目管理创新水平,促进我国工程项目管理水平和建造师执业素质再上新台阶。 1、建筑新技术 对于步入的21世纪,它意味着各行业间存在更为激烈的竞争和挑战,万象快速更新,要求我们高速适应社会,如果说想发展,摆在我们前面的就是一条不归路,没有选择,我们只有蓄足精力、

能量、技术,去开创、探索和前进…… 新世纪建筑技术方面的发展也是呈综合化趋势,逐步在形成完整规范化的建筑体系,运用最先进的科技成果,然而,由于建筑在结构、设备、材料、施工、造型、节能、环保等方面相互制约、相互促进,二战后发展起来的现代主义建筑,由于强调以功能为中心的经济性以及战后为解决大量房屋需求的客观原因推动下,国际风格的建筑在世界范围内广为流行,但是,在经济不发达的过去,客观上导致了建筑形态的千篇一律。 建国以来,国内受到前苏联的影响,在大力发展砖混结构和混凝土结构的同时,由于客观上经济、技术条件的限制,建筑以基体“建造”要求为主要目的,技术手段单一,带来建筑技术处理的简单化和建筑形式的单一面貌。随着建筑业的发展和对环境的日益重视,形态与技术上的单一化趋势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地域建筑特色的保护和发展,与中国广博的地理环境和多变的气候条件相联系,提出多元化技术观念就成为必然。 由于地域技术与传统技术建筑现代化的趋势反映了当代建筑中的地方主义趋向,提倡地方建筑形式和环境的需要,从而让建筑形式在适应当地气候、基地、社会条件方面具有优势,这一技术模式的集约化程度要求不高,对发展中国家有一定适应性,经济性也比较好。因此,在中国这一地域广、风俗习惯杂,民族多的发展中国家,应当更加大力提倡对于地域技术和传统技术的关注。建筑正在从多方面不断改进、提高、创新及发展。

2021年一级建造师法律法规真题及答案

2021年一级建造师法律法规真题及答案 20XX年一级建造师法律法规真题及答案 1.根据《民法总则》,法人分为( )。 A.企业法人和非企业法人 B.机关法人,企业法人和社团法人 C.一般法人和特别法人 D.营利法人,非营利法人和特别法人 参考答案:D 2.关于代理的说法,正确的是()。 A.经被代理人同意的转代理,代理人不再承担责任 B.同一代理事项有数位代理人的,应当推选牵头人 C.作为委托人的法人、非法人组织终止的,委托代理终止 D.表见代理是有权代理 参考答案:C 3.关于物权的说法,正确的是()。 A.同一物的担保物权人与所有权人应当为同一人 B.用益物权人可以是该物的所有权人 C.未经农村土地承包经营者同意,土地所有人不得在该地块设立地役 D.物权的变动只能基于合同关系 参考答案:C 4.关于

建设工程专利权保护范围的说法,正确的是( )。 A.实用新型以申请时所附的说明书为准 B.建设工程发明以其附图为准 C.外观设计以在图片或照片中该产品的外观设计为准 D.三类专利均以权利要求的内容为准 参考答案:C 5.关于留置的说法,正确的是()。 A.留置权属于债权 B.债权人不负责保管留置物 C.建设工程合同可以适用留置权 D.留置权基于法定而产生 参考答案:D 6.关于财产保险合同的说法,正确的是()。 A.保险合同不可以转让 B.保险人不得以诉讼方式要求投保人支付保费 C.保险合同中的危险具有损失发生的不确定性 D.被保险人应当与投保人一致 参考答案:C 7.下列法律后果中,属于民事责任承担方式的是()。 A.解除合同 B.继续履行 C.罚款 D.合同无效

一级建造师学习心得

由于大家论坛对我顺利通过考试做出的帮助,今上午闲着没事,我也花点时间与论坛上的同学们交流一下学习方法。 二级建造师学习我是非常认真,非常死板。整天都拿到教材看,特别是实务,至少看了5遍吧,开始根本看不懂,百度了不少。二建考完,我都差点崩溃了,成绩和我预测一模一样。两门公共课,分高了,代表了劳动的浪费,实务分太低,我在实务科目上付出的可以说是100%了,这样考一建实务科目十分成问题。。考完后,我就对一建的学习方法做了翻天覆地的调整,要想短短二个多月通过一建,必须从方法上着手。下面我就对每门科目说说自己是怎么学习的~~ 首先说工程经济,个人觉得这门是最简单的了,简单只是针对考试而言。如果有人说这门不简单,那我告诉你,你学习方法肯定错了。经济学科考试只是考基础,里面三部门内容,随便哪部门你想要精通,就够你一辈子时间去研究。我的方法是专家调查法,网上有很多优秀的授课专家,个人觉得梅世强大师给出的知识点最少,最简单,梅老给出的知识点加起来不超过20页吧,这样300来页的书一下就薄了。在学习过程中,只要不是梅老给出的知识点我看了,我就打自己的脑袋,浪费时间。同时只要梅老的知识点我没弄懂的就打自己的屁股,直到考试我的教材大部分都还是新的。网上的题多得很,请同学们一定要注意,千万不要去做,不仅耽误时间还让你误入歧途。做题只做真题或者自己给自己出题做。经济我大概用了10来天时间,归纳起来就是:2011梅世强课件+梅世强课件整理版+近3年真题+兴宏程冲刺模拟题(感谢论坛上传的朋友)。最后说一句,想做计算题的朋友就做教材上的,再难的题都不会超过这个难度。如果你还要去做难点的题,从对付考试的角度来讲你就是笨蛋一个。 法规这门,个人觉得教材编写的相当的失败。我在学习思路上和经济方法差不多,只不过增加了对教材整体的把握。我是认真看了一遍教材,但是看教材还是有方法的,目的是弄懂标题和目录下讲的什么东西,死记硬背的东西一律PASS,比如法律责任、这样资质那样资质的,要去背住,会很烦的。由于法规教材变化,真题我只看了一下难易程度。专家我用的是陈印大师的课件。归纳起来:教材1遍+陈印大师课件+陈印葵花宝典+冲刺阶段各大网校的模拟题+重要时间数字总结(感谢论坛上传的朋友)。陈老的葵花宝典非常的难,放心了,考不到这么难,但每题都标示了书上的知识点,让你对书本的理解突飞猛进。 管理这们很有意思,即使不看教材也能考个60来分,即使努力了也不好考高分。论坛上随便找了一两个老师的课件,发现没重点,于是就放弃了专家调查法。管理这门我是下了功夫来做真题的。读教材关键是弄懂,什么管理体系要素之类的就别背了,多记几次记不住会让你丧失学习的兴趣和信心,还有什么搭接网络图就别看了,但是网络图一定要搞懂,不然实务很吃亏,平常心去放弃该放弃的分。。归纳起来:熟读教材2遍以上+近年真题2遍以上并教材上画符号+兴宏程冲刺模拟题。 其实公共课只是一群小喽啰,真正的山大王是实务。如果对付小喽啰都没信心或者想走捷径,那么在山大王面前你就是死路一条。实务内容繁多,知识点繁多,而且通常考试过程中会有20分左右书本没有的。那先说说授课老师,其他专业我不了解,只说公路。先谈各大网校、面授班的精讲。如果你有时间,推荐建工的高玲玲,二建时候发现其归纳总结能力相当强,现在教一建了。其他的老师就算了,你或许照着书念比他们还更清晰;如果没时间,面授班夏伟、肖永刚、张铭、贺铭里面的精讲我只推荐夏伟,讲得很细,非常容易理解,

2019年一级建造师《法规》真题及答案全

一、单项选择题(共70题,每题1分。每题的备选项中,只有1个最符合题意) 1.在工程建设活动中,施工企业与建设单位形成的是( )。 A.刑事法律关系 B.民事商事法律关系 C.社会法律关系 D.行政法律关系 2.不同行政法规对同一事项的新的一般规定与旧的特别规定不一致,不能确定如何适用时,由( )裁决。 A.国务院 B.最高人民法院 C.国务院司法行政部门 3.法人进行民事活动的物质基础是( )。 A.有自己的名称 B.有自己的组织机构 C.有必要的财产或经费 D.有自己的住所 4.关于表见代理的说法,正确的是( )。 A.表见代理属于无权代理,对本人不发生法律效力 B.表见代理中,由行为人和本人承担连带责任 C.表见代理对本人产生有权代理的效力 D.第三人明知行为人无代理权仍与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属于表见代理 5.关于建设工程代理的说法,正确的是( )。 A.建设工程合同诉讼只能委托律师代理 B.建设工程中的代理主要是法定代理 C.建设工程中应当由本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不得代理 D.建设工程中为了被代理人的利益,代理人可以直接转托他人代理

6.建设用地使用权自( )时设立。 A.土地交付 B.支付出让金 C.转让 D.登记 7.关于不动产物权的说法,正确的是( )。 A.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B.不动产物权的转让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C.不动产物权的转让在合同成立时发生效力 D.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动产物权转让合同无效 8.下列损失属于建筑工程一切保险范围的是( )。 A.设计错误引起的缺陷 B.地震引起的损失 C.工艺不善引起的保险财产本身的损失 D.非外力引起的机械装置本身的损失 9.关于核验施工许可证的说法,正确的是( )。 A.中止施工经核验符合条件期间,由建设单位做好建设工程的维护管理工作 B.在建的建筑工程因故中止施工的,施工企业应当自中止之日起3个月内报发证机关核验 C.中止施工满6个月的,在建工程恢复施工前,应当报发证机关核验施工许可证 D.经核验不符合条件的,不允许其恢复施工,待条件具备后再申请核验 10.关于建设工程竣工规划验收的说法,正确的是( )。 A.建设工程竣工后,施工企业应当向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提出竣工规划验收申请 B.竣工规划验收合格的,由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出具规划认可文件或核发建设工程规划验收合格证 C.报送有关竣工验收材料必须在竣工后1年完成 D.未在规定时间內向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报告竣工验收材料的,责令限期补报,并罚款

2020年一级建造师《法规》知识点总结

2020年一级建造师《法规》知识点总结 建设工程法人制度 一、法人应当具备的条件 1.依法成立 2.应当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 3.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4.有法定代表人 二、委托代理终止 1.代理期间届满或者代理事物完成 2.被代理取消委托或者代理人辞去委托 3.代理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 4.代理人或者被代理人死亡 5.作为被代理人或代理人的法人、非法人组织终止 三、无权代理与表见代理(被代理有选择权) 四、知识产权的属性:财产权和人身权的双重属性;专有性;地域性;期限性五、

[一句话:抵押是买卖的前奏,可以买卖的就可以抵押;不能买卖的不能抵押] 建设工程施工许可制度 一、不需要办理施工许可证的建设工程 1限额以下的小工程:投资额在30万元以下或者建筑面积在300平方米以下2抢险救灾等工程 二、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的条件: 1.已经办理该建筑工程用地批准手续 2.在城市规划区的建筑工程,已经取得规划许可证 3.需要拆迁的,其拆迁进度符合施工要求 4.已经确定建筑施工企业 5.有满足施工需要的施工图纸及技术资料 6.有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具体措施 7.建设资金已经落实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文件 三、开工报告制度审查的内容 1.资金到位情况 2.投资项目市场预测 3.设计图纸是否满足施工要求 4.现场条件是否具备“三通一平”等 四、注册建造师不得同时担任两个及以上建设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除外: 1.同一工程相邻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

2.合同约定的工程能够验收合格的 3.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含),经建设单位同意的 五、在认定有转包行为的项目中担任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的,吊销其执业资格证书,5年 内不予注册,且不得再担任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 对认定有挂靠行为的个人,不得再担任该项目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有执业资格证书的 吊销其执业资格证书,5年内不予注册。 六、 六、用益物权包括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地役权 七、财产不得抵押:(不能买卖) 1.土地所有权 2.耕地、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 3.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 施和其他社会公益设施 4.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者有争议的财产 5.依法被查封、扣押、监管的财产 6.依法不得抵押的财产 建设工程发承包法律制度 一、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 1.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人民币200万元以上的

2014一级建造师一建《法规》详细目录大纲

1Z300000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1Z301000 建设工程基本法律知识 1Z301010 建设工程法律体系 1Z301011 法律体系的基本框架 1Z301012 法的形式和效力层级 1Z301013 建设法律、行政法规和相关法律的关系 1Z301020建设工程法人制度 1Z301021 法人应具备的条件 1Z301022 法人在建设工程中的地位和作用 1Z301023 企业法人与项目经理部的法律关系 1Z301030建设工程代理制度 1Z301031代理的法律特征和主要种类 1Z301032建设工程代理行为的设立和终止 1Z301033代理人和被代理人的权利、义务及法律责任 1Z301040建设工程物权制度 1Z301041物权的法律特征和主要种类 1Z301042土地所有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和地役权 1Z301043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消灭和保护 1Z301050建设工程债权制度 1Z301051债的基本法律关系 1Z301052建设工程债的发生根据 1Z301053建设工程债的常见种类 1Z301060建设工程知识产权制度 1Z301061知识产权的法律特征 1Z301062建设工程知识产权的常见种类 1Z301063建设工程知识产权的保护 1Z301064建设工程知识产权侵权的法律责任 1Z301070建设工程担保制度 1Z301071担保与担保合同的规定 1Z301072建设工程保证担保的方式和责任 1Z301073抵押权、质权、留置权、定金的规定 1Z301080建设工程保险制度 1Z301081保险与保险索赔的规定 1Z301082建设工程保险的主要种类和投保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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