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防工程》师执业注册流程等。。。

《人防工程》师执业注册流程等。。。
《人防工程》师执业注册流程等。。。

人防防护工程师执业注册工作包括初始注册、延续注册、变更注册、注销注册。

人防防护工程师执业注册流程:注册申请——资料审查——结果通知——缴费——执业注册证书、印章制作——执业注册证书、印章发放。

一、注册申请

申请人登录“全国人防防护工程师综合信息网()>>应用系统>>执业注册系统”进行申请(注:2014年4月5日前通过考核或考试取得执业资格人员,首先登录“全国人防防护工程师综合信息网>>应用系统>>考试报名系统”,注册用户名、密码,按要求完整、真实、无误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和注册单位信息,且在“专业培训”一栏中必须填写“执业注册+专业+级别”,例如“执业注册建筑一级”;然后在本站首页》“资源下载”栏目下载申请表),填写、打印申请表并提交以下书面材料:

初始注册提交:

1、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同印);

2、申请人一寸标准照片两张(详见注册通知中“标准照片说明”),其中一张粘贴在执业注册申请表上;

3、《人防防护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由考试中心提供);

4、申请人本人签字确认的执业注册申请表,并加盖所在单位公章;

5、申请人与聘用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聘用单位为申请人缴纳社保(近6个月)的证明;

6、聘用单位的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或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7、考试报名所在单位与初始注册单位不符的,需提供考试报名所在单位同意另行注册的证明;

8、逾期初始注册的,应提供达到继续教育要求的证明材料。

上述材料中,所有复印件需加盖聘用单位公章,原件核验后退回本人。

提交方式:在截止日期前,以邮政EMS邮寄至考试中心,逾期或其它快递方式不予处理,顺延至下批注册。

邮寄地址:南京市光华路海福巷1号防护工程师考试中心

邮编:210007

收件人:申海霞

联系方式:

邮寄时请备注“注册申请”字样

二、资料审查

考试中心在收到材料后20日内,对材料的完整性、真实性进行审查,并电话及网上反馈审查结果。如有材料不齐全或有误的,申请人须在截止日期前重新提交,逾期不予处理,顺延至下批注册。

三、网上公示

考试中心将审查通过的注册申请信息在“全国人防防护工程师综合信息网()”进行公布。

四、缴费

通过审查的人员,按考试中心指定方式缴纳注册费用370元/人,费用包括:

1、执业注册审查费

2、执业资格证书工本费

3、执业印章制作费

4、邮寄、快递费

缴费方式:仅接受邮局汇款,务必注明“注册,联系人,手机号”,以便查对。

汇款地址:南京市光华路海福巷1号防护工程师考试中心,申海霞(收)

邮编:210007

缴费时间:自网上公示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

五、注册受理

考试中心进行执业资格证书、印章制作,并报国家人防办核准。

六、执业资格证书、印章发放

执业资格证书、印章制作完毕后,考试中心负责寄送发放。

另:人防主管部门等单位的非技术岗位工作人员及暂不申请注册的人员,按下列要求申领执业资格证书:

1、在“全国人防防护工程师综合信息网()>>资源下载”栏目,下载填写《执业资格证书申领表》;

2、将《执业资格证书申领表》和一张1寸标准照片(详见注册通知中“标准照片说明”),以邮政EMS邮寄至考试中心,收件方式同上;

3、缴纳工本及邮寄费120元,缴纳方式同上;

4、考试中心制作并寄送执业资格证书。

全国人防防护工程师培训考试中心

2014年6月26日

关于开展首批人防防护工程师执业注册的通知

信息来源:考试中心作者:考试中心发布日期:2014-06-26 浏览次数:1988

各相关单位及人员:

经国家人防办批准,现定于2014年7-8月开展首批人防防护工程师执业注册,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注册实施办法及流程

1、注册实施办法详见“全国人防防护工程师综合信息网()>>执业注册>>人防防护工程师执业注册实施办法”。

2、注册流程详见“全国人防防护工程师综合信息网()>>执业注册>>人防防护工程师执业注册流程”。

二、注册对象

截止至2014年1月12日,通过考核或考试取得人防防护工程师执业资格的人员。

申请注册人员所在单位性质包括人防工程勘察设计、人防工程施工图审查、人防工程监理、人防工程质量监督、人防防护设备生产、人防防化设备生产等。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从事教学、科研并取得人防防护工程师执业资格的人员,只能注册于本院(校)所属的上述性质的单位,不得注册于其他单位。

人防主管部门等单位的非技术岗位工作人员,取得人防防护工程师执业资格的,不进行注册,仅发放执业资格证书。

三、时间节点

1、填报及提交材料,2014年7月1日至20日;

2、资料审查截止时间,2014年8月5日;

3、网上公布时间,2014年8月10日-15日;

4、缴费时间,2014年8月15日-25日;

5、发放执业资格证书及印章,2014年9月。

四、注意事项

1、尚未在现行的网上“考试报名系统”注册的人员,须登录“全国人防防护工程师综合信息网()>>应用系统>>考试报名系统”,注册用户名、密码,按要求完整、真实、无误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并且在“专业培训”一栏中必须填写“执业注册+专业+级别”,例如“执业注册建筑一级”。否则个人信息无法存档,影响执业注册。

2、考试报名系统中注册的用户名和密码在成绩查询系统、执业注册系统、继续教育系统中通用,请务必牢记。

3、须按照要求完整、真实、无误填写申请表,执业注册证书上的信息以此表信息为准,提交之前务必仔细检查,一旦通过审核,则不予修改。如若信息作假或有误,则不予注册。

五、电话咨询

申老师,

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08:30-11:30 下午14:30-17:30。

请相互通知转达!

附:一寸标准照片说明

1、照片用于执业资格证书,请在正规照相馆拍摄,勿用大头贴、生活照等剪裁、加工。

2、照片必须严格按照以下模板,一寸(2.5×3.5cm)、免冠、正装、蓝底(深蓝色如模板,为一般照相馆用背景)。

3、男士须着浅色衬衣、深色西装,系领带,不留胡须,面容整洁;女士须着浅色衬衣、深色西装,不得披发、浓妆艳抹,端庄大方。

一寸标准照片模板:

全国人防防护工程师培训考试中心

2014年6月26日

人防防护工程师执业注册实施办法

信息来源:考试中心作者:考试中心发布日期:2014-06-20 浏览次数:2287

第一条为规范人防防护工程师的注册管理和执业行为,根据《人防防护工程师执业管理暂行规定》(国人防〔2013〕322号),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人防防护工程师实行执业登记注册管理制度。通过人防防护工程师执业资格综合科目考试和专业科目考试,具有一级或二级人防防护工程师执业资格的人员,经过注册方可以人防防护工程师的名义执业。

第三条国家人民防空办公室主管全国人防防护工程师执业登记注册管理工作,具体由全国人防防护工程师培训考试中心(以下简称考试中心)组织实施。

第四条申请人员向考试中心提出注册申请,提交申请表格和相关证明材料,并登录网上执业注册系统填报相关信息。考试中心于每季度最后一个月集中受理,提出审查意见。审查通过的,报国家人民防空办公室核准后,发放执业资格证书和执业印章。

第五条执业注册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要求的,考试中心在集中受理结束后20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并于下一季度再次受理。

第六条执业资格证书和执业印章是人防防护工程师的执业凭证,由本人保管、使用。执业资格证书和执业印章的有效期为5年。人防防护工程师办理延续注册、变更注册时,应将原执业印章交回。

第七条严禁人防防护工程师个人或其他组织涂改、倒卖、挂靠、出租、出借或以其它形式非法转让执业资格证书和执业印章。

第八条初始执业注册者,可自通过人防防护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之日起3年内提出申请;逾期未申请者,须符合本专业继续教育的要求后方可申请初始注册。

第九条取得多个专业人防防护工程师执业资格的,只允许其在一个单位注册。已确定转业单位的军人初始注册在其转业单位。

第十条初始注册需要提交下列材料:

(一)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

(二)《人防防护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三)执业注册申请表并加盖所在单位公章;

(四)申请人与聘用单位签订的聘用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验原件,复印件存档)、聘用单位为申请人缴纳社保的证明;

(五)聘用单位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六)逾期初始注册的,应提供达到继续教育要求的证明材料。

第十一条人防防护工程师执业注册有效期满需继续执业的,应在期满前90日内办理延续注册手续。延续注册需要提交下列材料:

(一)延续注册申请表并加盖所在单位公章;

(二)申请人与聘用单位签订的聘用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验原件,复印件存档);

(三)申请人注册期内达到继续教育要求的证明材料;

(四)执业期间的业绩考核证明材料。

第十二条在注册有效期内,人防防护工程师变更执业单位,应与原聘用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并按初始的程序办理变更注册手续,变更注册后仍延续原注册有效期。变更注册需要提交以下材料;

(一)申请人变更注册申请表并加盖新聘用单位公章,因转业而变更注册的,加盖转业单位的公章,并提供转业证明;

(二)申请人与新聘用单位签订的聘用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验原件,复印件存档);

(三)申请人与原聘用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

第十三条人防防护工程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执业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失效:

(一)聘用单位破产的;

(二)聘用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的;

(三)聘用单位相应资质证书被吊销的;

(四)已与聘用单位解除聘用劳动关系的;

(五)注册有效期满未延续注册的;

(六)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

(七)注册失效的其它情形。

第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注册:

(一)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

(二)执业期间受到刑事(行政)处罚,自刑事(行政)处罚执行完毕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2年的;

(三)法律、法规规定不予注册的其它情形。

第十五条被注销注册者或者不予注册者,在重新具备初始注册条件,并符合本专业继续教育要求后,可按照本办法重新申请注册。

第十六条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从事教学、科研并具有人防防护工程师执业资格的人员,只能受聘于本院(校)所属单位,不得受聘于其他单位。在受聘于本院(校)工作期间,允许申请注册。

第十七条人防防护工程师因遗失、污损执业资格证书或执业印章需要补办的,应当在公共媒体上刊登遗失声明,并向考试中心申请补办。

第十八条人防防护工程师执业注册实行网上公示制度,国家人民防空办公室定期将注册人员名单向社会公布,接受监督。

第十九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医师首次注册办理流程

医师首次执业注册办理流程 办理对象 取得《医师资格证书》首次申请执业注册的市直医疗机构医师 所需材料 根据《医师执业注册暂行办法》第4、5条: (一)凡取得执业医师资格或者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均可申请医师执业注册。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注册: 1.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 2.因受刑事处罚,自刑罚执行完毕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二年的; 3.受吊销《医师执业证书》行政处罚,自处罚决定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二年的; 4.甲类、乙类传染病传染期、精神病发病期以及身体残疾等健康状况不适宜或者不能胜任医疗、预防、保健业务工作的; 5.重新申请注册,经卫生行政部门指定机构或组织考核不合格的; 6.卫生部规定不宜从事医疗、预防、保健业务的其他情形的;办理条件

《医师执业注册暂行办法》第七条申请医师执业注册,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1.《医师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 2.申请人身份证(验原件,交复印件) 3.《医师资格证书》(验原件,交复印件) 4.取得《医师资格证书》两年以上申请注册者,需提交市直二级以上医院出具的培训、考核合格证明(经3-6个月培训) 5.市直二级以上医院出具的申请人6个月内《广东省医师执业注册健康体检表》 6.拟聘用执业机构出具的《广东省医疗、预防、保健机构医师拟聘用证明》 7.医师执业注册相片页(附贴有二寸近期免冠彩色相片2张) 8.《医师执业证书》(执业助理医师取得执业医师资格后,继续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执业的申请执业医师注册情形者提供) 办理时限 法定期限:25个工作日 承诺期限:12个工作日 办事程序 窗口办理流程:递交申请→窗口人员审核材料→材料不齐,发出补正材料通知书→符合条件,发出受理通知书→受理后送市卫生

一级建造师注册及变更流程

一级建造师 初始注册流程 第一步:个人版填写: 登录中国建造师网站,点击一级建造师注册系统,点击个人版登录入口,有三个下载地址[下载地址一下载地址二下载地址三],点击任意一个进行下载,下载后进行安装至本地电脑,然后从开始——程序——一级建造师注册系统个人版打开进行填写个人信息,填写完毕后点击上方保存,弹出保存路径对话框,将信息保存在指定位置即可(建议可存放在至桌面)。 第二步:企业版填写 1、登录中国建造师网站,点击一级建造师注册系统,点击建造师注册企业登录入口,进入企业版(企业如是第一次注册需要填写企业的详细信息后保存提交即可),点击左侧目录树中“初始注册—注册审查”,在申报状态旁边点击“导入个人申报信息”,在弹出的网页中,浏览个人信息保存位置并上传数据文件,导入成功后,个人信息便处于待报状态。 2、审查:点击人员信息后边的“审查”按钮,核实此人员的信息,包括劳动合同的起止时间等,核算无误后点击表格下方的“保存”按钮,完成企业的审查工作。 3、上报:将人员姓名前面的方框反选,同时点击上报按钮(上报按钮在申报状态的右侧横栏中黄色字样),人员便已上报至主管部门,上报成功的人员处于审查中状态。 所需材料 1、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 2、个人资料证明(含身份证明、学历证书) 3、聘用单位人事关系证明复印件(含劳动合同) (可在网上申报)

变更注册流程 第一步:个人版填写: 1、登录中国建造师网站,点击一级建造师注册系统,点击个人版登录入口,在页面右侧“注册建造师变更、增项、注销等登录入口”处填写:姓名,身份证号码,资格证书编号,密码等,点击登录即可。注:姓名、身份证号码请用初始注册时的信息填写,可到企业版“已注册人员”信息中核对信息。原始密码为7个0。 2、登录后,点击左侧目录树中“变更注册”选项,选择您所在变更的内容:聘用企业变更、姓名变更,信息填写完整后点击表格下方的“保存”按钮。第二步:企业版填写 1、原单位登录企业版,点击目录树下的变更注册—人员调出按钮,查看到人员信息表格后(此信息表格需要登录个人版填写后便可以看到),点击人员信息后边的“审核”按钮,核算无误后点击表格下方的“保存”按钮,完成企业的审查工作;反选该人员,点击“同意调出”按钮即可。 2、新单位登录企业版,点击目录树下的变更注册—人员调入按钮,查看到人员信息表格后,在人员信息前面小方框中打“√”选中,点击“同意调入”按钮,调入成功后,将审报状态选择为“已调入”点击查询,调入成功的人员便会显示出来,点击人员信息后面的“审查”,核实无误后点击“保存“,在人员信息前面小方框中打“√”选中,点击“上报”即可 3、打印表格:将人员状态选择为“已上报”点击“查询”,在显示出来的上报人员中,点击“查看”弹出“一级注册建造师变更注册申请表3-1”,点击“打印”可打出个人信息表格资料。 所需材料 1、申请人委托聘用单位办理行政许可的委托书及变更注册申请表(一份)及相应的电子数据; 2、新聘用单位人事关系证明复印件及原件(劳动合) 3、工作调动证明或者与原聘用单位解除聘用劳动合同的证明文件、劳动仲裁机构出具的解除劳动关系的仲裁文件、退休人员的退休证明复印件(原件及复

一级建造师初始注册基本流程详解

一级建造师初始注册基本流程详解(附流程图) 作者:建造师挂靠网时间:2011-11-10 阅读:315 次 一级建造师初始注册基本流程详解 很多一级建造师朋友当考取一级建造师执业证书后,想注册到单位,但是不知道初始注册应当如何操作,中间应避免什么样的问题发生,在这里建造师挂靠网整理了一级建造师初始注册应该走的程序,希望有不了解的朋友在这里都能找到答案。 注意:必须在建设部和建设厅两大一级建造师注册网站都注册才行。 第一步:在建设部网站注册 登陆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中国建造师网,网址:https://www.360docs.net/doc/2a3880591.html,/ ①下载个人版信息填写系统,填写信息后保存至桌面。 点击“一级建造师注册管理系统”——个人版用户、“建造师注册个人申请入口”——窗口的左上方有“个人初始注册本地版下载地址”,在“[下载地址一]、[下载地址二]、[下载地址三]”中任选一个,点击下载——下载后,安装。然后点击“开始——程序——一级建造师注册系统——一级建造师个人版——填写好个人信息——保存至桌面”。文件名为“一级建造师-初始注册-某某某(姓名)-日期” ②企业登陆,调入该建造师信息,并上报省级。 点击“一级建造师注册管理系统”——插入企业“资质身份认证锁”——企业版用户、“建造师注册企业登录入口”——窗口的左上方有:“初始注册——注册审查”——点击后,在窗口右上方找到“导入个人申报信息”——在弹出的窗口中,点击“浏览”——找到刚才填写的个人版建造师信息“一级建造师-初始注册-某某某(姓名)-日期”——上报文件。 上报完后,关闭弹出的窗口,即可看见刚刚调入的建造师信息——点击“审查”、“打印草稿”,——打印出来后仔细看看没有错误,如发现有错误,则点击“删除”,在个人版修改后,保存,再重复上述步骤,导入个人申报信息,审查。若正确无误,就点击右上方的“上报”,这样就上报省级了。 在“申报状态”中选择“全部”——找到刚才上报的人员——点击“查看”——在弹出窗口中点击“打印”——此时打印出来的“一级建造师初始注册申请表(1-1)”上面带有条形码,打印三份,省建设厅要两份,自己公司存档一份。贴上照片,让建造师本人和聘用企业负责人都签字,并盖公司公章。 第二步:在建设厅网站注册

一级建造师注册申报程序及注册所需材料

一级建造师注册申报程序及注册所需材料 篇一:一级建造师各类注册所需材料及申报程序 一级建造师各类注册所需材料及申报程 序 初始注册 申请人自资格证书签发之日起3年内可申请初始注册。逾期未申请者,须符合本专业继续教育的要求后方可申请初始注册。申请初始注册的,申请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一级建造师初始注册申请表》; (二)资格证书、学历证书和身份证三证原件及复印件; (三)申请人与聘用企业签订的聘用劳动合同或申请人聘用企业出具的劳动、人事、工资关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四)逾期申请初始注册的,应当提供达到继续教育要求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五)考试报名时的企业与注册时的企业不一致的,需提供考试报名企业出具的解聘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六)执业师信息完善有关表格。 申请建筑、市政、矿业、机电专业注册的,应当提交申请表一式二份和材料附件一式一份;申请铁路、公路、港口与航道、水利水电、通信与广电、民航专业注册的,应当提交申请表一式三份和材料附件一

式二份;申请铁路、公路、港口与航道、水利水电、通信与广电、民航专业增项注册的,每增加一个专业应当增加申请表一式一份和材料附件一式一份。 延续注册 注册有效期满需继续执业的,应当在注册有效期届满30日前,按照《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第七条、第八条的规定申请延续注册。延续注册的有效期为3年。 申请延续注册的,申请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一级注册建造师延续注册申请表》; (二)注册证书原件; (三)申请人与聘用企业签订的聘用劳动合同或申请人聘用企业出具的劳动、人事、工资关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四)申请人注册有效期内达到继续教育要求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五)执业师信息完善有关表格。 申报程序和材料份数按初始注册要求办理。 变更注册 在注册有效期内,发生下列情形的,应当及时申请变更注册。变更注册后,有效期执行原注册证书的有效期。 1、执业企业变更的; 2、所在聘用企业名称变更的; 3、注册建造师姓名变更的。

2017年最新执业医师注册、变更注册申请表

医师执业、变更执业、多机构备案 申请审核表 医师姓名: 医师资格证书编码: 医师执业证书编码: 填表时间:年月日 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监制

填表说明 1.本表供取得《医师资格证书》后申请医师执业注册、变更执业、多机构备案事项时使用。 2.一律用钢笔或毛笔填写,内容要具体、真实,字迹要端正清楚。 3.表内的年月日时间,一律用公历阿拉伯数字填写。 4.申请执业级别请选填执业医师或执业助理医师。 5.申请执业类别请选填临床、中医(中西医结合)、口腔或者公共卫生。 6.学历应填写与申请类别相应的最高学历。 7.“相片”一律用近期小二寸免冠正面半身照。 8.申请医师执业注册应填写表2、申请变更、多机构备案应填写表3. 9.填写栏目内聘用科目时,申请临床、口腔类别的按《医疗机构诊疗科目名录》一级科目填写;申请中医科目类别的,按《医疗机构诊疗科目名录》二级科目填写;申请中医类别的,参照公共卫生职业分类填写。 10.取得执业助理后,又取得执业医师资格的,医师资格证书编码只填写执业医师证书编码。 11.业务水平考核机构或组织的名称、考核培训时间及结果栏目由取得医师资格证书两年后申请首次注册者、或者是申请变更执业范围的医师、或者是申请重新注册的医师填写;考核或培训机构的证明另纸附上。 12.“执业范围”内容填写要求: (1)医师申请执业注册,本人对执业范围的要求可在表中由申请人填写的“其他要说明的问题”栏填写。执业机构、执业机构所属注册主管部门在审批核准时,应将核准的执业范围填写在“拟聘用的科目”和“聘用的科目”栏内。 (2)因医师执业的医疗机构诊疗科目限制或需特别限制医师执业范围的,注册机关应当在医师执业证书“备注”栏目说明。 13.申请变更执业类别的,须将省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颁发的医师资格证书及复印件附上,并将原类别的医师执业证书交回原注册主管部门方可另行注册。 14.如填写内容较多,可另加附页。

一级建造师注册管理系统(企业版)操作流程

(网址http:/https://www.360docs.net/doc/2a3880591.html,),一.登陆“建设部中国建造师网” 进入“一级建造师注册管理系统”。 二.左键单击“企业版用户”进入“建造师注册企业登录入口”,所有企业必须要用资质锁进行登录,如没有资质锁或不能用资质锁进行正常登录,请写明情况发邮件告知系统主管部门。 进行企业基本信息录入→保存→确定提交→企业注册基本信息变为只读状态→如需修改请申请修改企业基本信息。 三.左键单击“个人版用户”进入“建造师注册个人申请入口”的“建造师初始注册登录入口”,下载保存个人初始注册本地版(压缩文件personalreg.zip),在程序目录中选择“一级建造师注册系统”打开“一级建造师个人版”。在项目树中打开“一级建造师初始注册”进行申请表录入,建议使用程序自动生成的文件名称保存。申请人姓名与身份证号码必须与一级建造师考试时申报信息一致,企业名称应与待导入企业名称一致,个人信息导入企业版时需进行验证,否则个人信息不能正常导入到企业版中,个人申请表保存时如出现“录入验证错误”请检查个人信息录入是否完整、正确。 四.左键单击“企业版用户”进入“建造师注册企业登录入口”,单击项目树中的初始注册→导入个人信息→浏览→选中后上传数据文件→申报状态待报状态下选中申请人进行审核→填写企业意见保存→选中上报→打印报表。 打印报表内容: 1.点“申报状态”中的“审查中”→生成汇总表→导出EXCEL 文件保存→打印。 2.点“申报状态”中的“审查中”→选中查看→打开一级建造师初始注册申请表→从这里打开新窗口查看表格→文件打印预览看效果→页面设臵→打印。

一.登陆“浙江建造师网”(网址http:/https://www.360docs.net/doc/2a3880591.html,),进入“浙江二级建造师注册管理系统”。 二.企业版用户进入登陆入口,一级企业可用资质锁登录,其他企业必须用密码形式进行系统登录。 填报企业基本信息:企业登陆入口→申请注册→登录→企业基本信息录入→保存。 企业基本信息只有通过企业所在地直管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核确认后,才能进行个人信息的上报。 三.个人版用户个人信息录入:申请人登陆入口→注册(查询)二级建造师考试或考核合格人员已建立数据库,注册信息必须与数据库信息查询一致,注册中单位名称选择必须是企业基本信息已经主管部门确认后才能在查询中搜索到→登录→申报信息录入保存→基本情况录入保存→考试情况录入保存→主要业绩录入保存→数据上报确认个人信息数据上报给企业→报表打印→打印注册报表的所有页。 四.企业版企业对申报材料审核、上报:选中→受理→双击姓名→申报审核保存审查意见→选中→同意→选中→上报。

执业医师或执业助理医师注册程序

执业医师或执业助理医师注册程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及《医师执业注册暂行办法》的规定,取得执业医师或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人员实行执业注册。 一、注册条件 取得执业医师资格或者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人员。二、注册程序 (一)、在医疗、保健机构中执业的人员,向卫生行政部门(沙坪坝区卫生局卫生监督所)提出申请。 (二)、注册需提交的材料: 1、医师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 2、二寸免冠正面半身照片两张; 3、《医师资格证书》复印件; 4、注册主管部门指定的医疗机构出具的申请人6个月内的健康体检表; 5、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或身份证明; 6、医疗、预防、保健机构的拟聘用证明;

7、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材料。 8、注册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注册申请之日起30日内,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审核合格的,予以注册,并发给卫生部统一印制的《医师执业证书》,对不符合注册条件的,注册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注册申请之日起30日内,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三、重新注册 重新申请注册的,除提交前款第二至七项规定的材料外,还应提交医师重新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和县级以上卫生行 政部门指定的医疗、预防、保健机构或组织出具的业务水平考核结果证明; 获得执业医师资格或执业助理医师资格后二年内未注册者,申请注册时,还应提交在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机构接受3至6个月的培训,并经考核合格的证明。 四、医师变更执业注册 (一)、医师变更执业地点、执业类别、执业范围等注册事项的,应当到注册主管部门办理变更注册手续。 (二)变更注册提交材料(从沙区变更出外区或外省)

1、医师执业变更注册申请审核表;(填写表中相关内容和加盖公章) 2、《医师资格证书》复印件; 3、《医师执业证书》复印件; 4、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或身份证明; 5、变更出重庆市的申请人需提供拷贝个人信息的u盘(外省未使用医师联网系统的提交)。 (三)变更注册提交材料(从外区或外省变更至沙区) 1、医师执业变更注册申请审核表;(填写表中相关内容和加盖公章) 2、《医师资格证书》复印件; 3、《医师执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4、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或身份证明; 5、外区或外省卫生行政部门出具的变更通知单; 6、医疗、预防、保健机构的拟聘用证明; 7、外省变更至沙区的申请人要求提供拷贝了个人信息的U盘(外省未使用医师联网系统的提交);

一级建造师注册变更流程

一级建造师注册变更流程- 一级建造师变更注册流程一级建造师变更注册的程序一级建造师执业企业变更,从个人版操作到企业版操作,是什么样的程序?怎么操作? 转注册流程: 变更注册第一步:个人版填写1、登录中国建造师网站,点击一级建造师注册系统,点击个人版登录入口,在页面右侧“注册建造师变更、增项、注销等登录入口”处填写:姓名,身份证号码,资格证书编号,密码等,点击登录即可。注:姓名、身份证号码请用初始注册时的信息填写,可到企业版“已注册人员”信息中核对信息。原始密码为7个0。2、登录后,点击左侧目录树中“变更注册”选项,选择您所在变更的内容:聘用企业变更、姓名变更,信息填写完整后点击表格下方的“保存”按钮。第二步:原企业版操作1、原单位登录企业版,点击目录树下的变更注册—人员调出按钮,查看到人员信息表格后(此信息表格需要登录个人版填写后便可以看到),点击人员信息后边的“审核”按钮,核算无误后点击表格下方的“保存”按钮,完成企业的审查工作;反选该人员,点击“同意调出”按钮即可。2、新单位登录企业版,点击目录树下的变更注册—人员调入按钮,查看到人员信息表格后,在人员信息前面小方框中打“√”选中,点击“同意调入”按钮,调入成功后,将审报状态选择为“已调入”点击查询,调入成功的人员便会显示出来,点击人员信息后面的“审查”,核实无误后点击“保存“,在人员信息前面小方框中打“√”选中,点击“上报”即可3、打印表格:将人员状态选择为“已上报”点击“查询”,在显示出来的上报人员中,点击“查看”弹出“一级注册建造师变更注册申请表3-1”,点击“打印”可打出个人信息表格资料。

网上变更 第一步:我们进入中国建造师网的个人版,将企业名称由原来的单位换为要注册的新单位名字。 第二步:您原来的用证企业进入中国建造师网企业版,点击同意调出申请。 第三步:新单位进入中国建造师网企业版,点击同意接收。 第四步:新单位打印出变更注册申请表,同时将申请下来的诚信金10000.00元汇到到您本人账户。 准备材料 第一步:新单位将打印出的变更注册申请表、相关材料和三方协议,一起快递到您手上。 第二步:之后,原单位开出解聘证明、在岗承诺书,并将变更注册申请表盖章。 第三步:将以上材料送到当地建委盖章。 第四步:再将盖好章的材料和上注册证书和注册印章一起快递到新单位。 原材料审核 新单位拿着以上材料送去当地建设厅注册审核。 大概十个工作日注册上了,网上公示公告就给所有余款。 建造师需要向原单位索要的材料:三份解聘证明、3在岗承诺书、注册证书原件和注册印章原件 建造师需要准备的材料:身份证正反面的扫描件、毕业证扫描件、执业资格证原件、一寸照片8张(白底蓝底均可) 我们需要准备的材料:新单位的(营业执照、资质证明、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劳动合同书、社保证明清单、变更表格)

国家卫计委电子化注册操作流程图

附件2 医疗机构、医师、护士电子化注册系统 功能规范与操作流程(2017版) 1.电子化注册系统功能简介 在全国医疗机构、医师、护士执业注册联网管理信息系统的基础上,以满足未来实施电子化注册、实现电子证照管理需要为目标,围绕现有系统升级和新功能开发等开展研究,补充数据库内容,实现数据共享,系统主要功能如下: 1.1个人端系统分为医师个人端系统和护士个人端系统。 1.1.1医师个人端系统主要功能为:医师业务联网申请、业务审批情况查询、医师执业信息查询、医师考核信息查询、医师个人信息维护。 1.1.2护士个人端系统主要功能为:护士业务联网申请、业务审批情况查询、护士执业信息查询、护士个人信息维护。 1.2医疗机构端主要功能为: 1.2.1医师账号激活、医师业务联网确认、医师业务审批情况查询、本机构医师执业信息查询、本机构医师考核信息查询、本机构医师修改信息确认。

1.2.2护士账号激活、护士业务联网确认、护士业务审批情况查询、本机构护士执业信息查询、本机构护士修改信息确认。 1.2.3医疗机构业务联网申请、医疗机构业务审批情况查询、医疗机构信息维护、医疗机构执业信息查看。 1.3卫生计生委端主要功能为: 1.3.1医师电子化注册各项业务的办理。 1.3.2护士电子化注册各项业务的办理。 1.3.3医疗机构电子化登记各项业务的办理。 1.3.4医疗机构账号的分发与管理。 1.3.5信息查询与统计分析。 1.4社会公示端主要功能为: 按相关规定公示医师和护士电子化执业注册信息以及医疗机构电子化登记信息。 2.电子化注册操作流程 2.1医疗机构电子化登记操作流程 申请人在医疗机构端登录系统后,按规定和系统提示填写拟办理的业务申请,保存并提交至相关卫生计生行政主管部门。卫生计生委端可以在审批列表中查看并审批提交的业

一级建造师注册业务流程图

一级建造师注册业务流程图 出guo为大家提供《一级建造师注册业务流程图》,更多一级建造师相关资讯请关注的更新! 1、《一级建造师初始(增项)注册申请表》(网上申报成功后打印); 2、申请人的有效身份证(军官证、警官证、护照)、学历证书、资格证书原件(验证后退还)及复印件; 增项注册还需提供注册证书 复印件,注册证书原件和印章上交。 3、申请人与聘用企业签订的聘用劳动合同或申请人所在企业出具的劳动、人事、工资关系证明原件(验证后退还)及复印件; 4、申报人所在聘用单位的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一份; 5、若申报人员不是在原获取资格单位申报注册,还应出具工作调动证明(与原聘用企业解除聘用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到期的证明文件、退休人员的退休证明); 6、申报人近期一寸同版免冠照片三张(其中两张贴在申请表上,另一张背面写明姓名及单位贴在附表2照片纸上)。 申报材料第2、3、4、5部分应装订成册作为申报材料附件,并做封面(见附表1)。 7、汇总表网上自动生成打印一份单独提交。 其中,申请建筑、市政、矿业、机电专业注册的,应当提交申请表一式二份和申报材料附件一式一份;申请铁路、公路、港口与航道、水利水电、通信与广电、民航专业注册的,应当提交申请表一式

三份和申报材料附件一式二份;申请铁路、公路、港口与航道、水利水电、通信与广电、民航专业增项注册的,每增加一个专业应当增加申请表一式一份和申报材料附件一式一份。 1、《一级建造师变更注册申请表》(网上申报成功后打印); 2、申请人的有效身份证(军官证、警官证、护照)、资格证书原件(验证后退还)及复印件,注册证书复印件,注册证书原件及印章上交。 3、申请人与聘用企业签订的聘用劳动合同或申请人所在企业出具的劳动、人事、工资关系证明原件(验证后退还)及复印件; 4、申报人所在聘用单位的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一份; 5、申请人与原注册单位解聘劳动关系的证明文件(与原聘用企业解除聘用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到期的证明文件、退休人员的退休证明);原注册单位同意变更注册的合缝介绍信并加注省建设厅建管处 意见。 6、申报人近期一寸同版免冠照片两张贴在申请表上。 申报材料第2、3、4、5部分应装订成册作为申报材料附件,并做封面(见附表1)。提交申请表一式二份和申报材料附件一式一份; 注册建造师取得相应专业资格证书可申请增项注册。取得增项专业资格证书超过3年未注册的,应当提供该专业最近一个注册有效期继续教育学习证明。准予增项注册后,原专业注册有效截止日期保持不变。 申请增项注册的,申请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2020年执业医师注册流程

2020年执业医师注册流程 一、拟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执业的人员,理应向批准该机构执业的卫生行政部门(辖区卫生局医政科)申请注册。拟在机关、企业和事业单位的医疗机构中执业人员,理应向核发该机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卫生行政部门(辖区卫生局医政科)申请。 二、申请医师执业注册,理应提升下列材料: (一)医师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 (二)二寸免冠正面半身照片2张; (三)《医师资格证书》; (四)注册主管部门指定的医疗机构出具的申请人6个月内的健康体检表; (五)申请人身份证明; (六)医疗、预防,保健机构折拟聘用证明; (七)省级以上卫生厅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材料。 重新申请注册的,除提交前款二至七项规定的材料外,还应提升医师重新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和区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医疗、预防、保健机构或组织出具的业务水平考核结果证明;获得执业医师资格或执业助理医师资格后二年内未注册者,申请注册时,还应提交在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机构接受3至6个月的培训,并领考核合格的证明。 三、注册主管部门理应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实行审核。审核合格的,予以注册,并发给卫生部统一印制的《医师执业证书》。

四、对不符合注册条件的,注册主管部门理应自收到注册申请之 日起30日内,书面通知申请人,或说明理由。申请人如有异议的,能 够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理应重新申请注册。 (一)终止医师执业活动二年以上的; (二)不予注册的情形消失的; (1)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水平的; (2)因受刑事处罚、自刑事执行完毕这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上不 满2年的; (3)受吊销《医师执业证书》行政处罚、自处罚决定之日起至申 请注册之日上不满2年的; (4)甲类、乙类传染病期、精神发病期以及身体残疾等健康状况 不适宜或者不能用途医疗、预防、保健业务工作的; (5)重新申请注册、领卫生行政部门指定机构或组织考核不合格的; (6)卫生部门规定不宜从事医疗、预防、保健业务的其他情形的。 重新申请注册的人员,理应首先到区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 医疗、预防、保健机构或组织,接受3至6个月的培训,并经考核合格,方可依照本办法的规定重新申请执业注册。 六、执业助理医师取得执业医师资格的,继续在医疗、预防、保 健机构中执业的,理应按本办法第一条规定,申请执业医师注册。 申请人除提交本办法第二条第一款规定材料外,还理应提交原 《医师执业证书》,核发新的《医师执业证书》抵押、转让、涂改和 毁损。如发生损坏或者遗失的,当事人理应即时向原发证部门申请补 发或换领,损坏《医师执业证书》,理应交回原发证部门。

一级建造师转注流程

如建造师(王国亮)现已注册在北京A建筑公司(原聘用单位),准备变更到江苏B建筑公司(现聘用单 位) 一.王国亮必须符合变更注册要求 1. 一年内不可有两次以上变更注册的 2. 要已拿到注册证书和注册章的 3. 没有其它建设部的注册证书注册在原聘用单位的 4. 原聘用单位同意变更的 5. 当地建管处同意变更的 二.符合以上要求的由王国亮本人进入中国建造师网(https://www.360docs.net/doc/2a3880591.html,)“一级建造师注册管理系统”, (个人版上申请变更) 1.输入本人姓名,身份证号,执业资格证号和密码(初始密码为七个零) *注册建造师变更、增项、注销等注册登录入口 *已注册人员登录个人版系统初始密码为0000000 请选择建造师级别 2.点击登陆后看到左侧选择项中,选中变更注册并点击,页面出现个人信息,此时在下面出现带有两个方格的选择项,点击聘用企业变更,出现王国亮在原聘用单位的注册信息,这时看页面有一项:现聘用企业后有蓝色字体的“请选择..”三个字,点击请选择后会跳出一个对话框,这时你输入江苏省现聘用单位的全称,点击查询后下面出现带有圆型选择号的企业名,点击圆型符号后点确定,就可以看到现聘用单位的信 息了,最后点保存,个人申请就完成了。 注意:如输入江苏现聘用单位全称后,不出现带有原型选择号 1. 公司全称输入错误 2. 公司可能还没有开通一级注册建造师企业管理系统 三.完成个人申请后,有原聘用单位通过自己的密码锁进入自己的一级注册建造师管理系统企业版,点击 王国亮,并同意调出,后点击保存。 四.原聘用单位同意调出并保存后,现聘用单位的一级注册建造师管理系统企业版中,就出现了王国亮的个人信息,现聘用单位点击王国亮,同意调入后点“上报”这时电脑会自动生成一张带有条形码的一级注册建造师变更注册申请表,现聘用单位打印两份,每份两张,用A4纸打印后寄给王国亮 王国亮要寄给现聘用单位盖章的材料有 1. 原聘用单位的解聘证明执业道德证明 2. 王国亮本人的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 3. 王国亮本人的一级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复印件 4. 王国亮本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5. 王国亮本人的学历证明复印件

一级建造师成绩公布后多长时间注册

2020年的一级建造师成绩已经出来了,但并不是我们成绩合格就可以直接拿证执业了,一建考试成绩出来后还需要进行公示,公示结束后才能进行注册,下面中建教育就为大家说下一级建造师成绩公布后多久可以注册,以及怎么注册? 一级建造师初始注册一般需要三个月到六个月之间;具体来说就是:一般一级建造师从提交资料开始算起,预计2-3个月开始公示;公示期结束后,住建部进行公告,核准注册,开始邮寄注册证书到注册地,会在1-2个月发布公告。但是具体到每个省的建设厅或者地方的建设局,要求会不同,以当地住建厅要求为主。 一级建造师为什么注册时间这么久? 一级建造师证书注册时间比二级建造师注册时间多好多,主要是因为主管部门不同导致的;一建注册需要由省厅上报建设部审核,二级建造师直接省厅审核,这期间就决定了一级建造师注册时间比二级建造师时间要久。 一级建造师注册流程: 下面主要介绍一下一级建造师注册流程,即从注册受理到通知。 (一)受理 申请人登录中国建造师网"一级建造师注册管理系统"或"一、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申请系统"上进行填报,打印相应申请表,并提交以下书面材料: 初始注册提交: 1、申请人本人签字确认的《一级建造师初始注册申请表(1-1)》; 2、申请人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或护照)复印件; 3、申请人的《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 4、申请人的学历证书复印件; 5、申请人与现聘用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复印件或申请人所在单位出具的劳动、人事、工资关系证明; 6、逾期申请初始注册的,还须提交近三年达到继续教育要求的证明文件复印件。 一级建造师初始注册大概需要多长时间 一级建造师初始注册一般需要3到4个月,如果是省直单位,时间会短一些,可以省去区、市审核,直接报到省建设厅,如果是区级单位,则需要多出20天左右的时间,所以说大概在3到4个月不等的时间,一般来说,在市建委这一关是审核时间最久的,而到了省建设厅审核和市级审核时间是差不多,国家建设部审查一级建造师注册条件是最严格的一关,而如果省级通过的审核的话,成功率可以达到80% 以上,只需要等待公示公告的时间即可,公示下来后,一个月后将会有公告结果,公告下来的半个月左右的时间建造师执业印章和注册证书将会进行发放,而此时一级建造师注册手续已全部完成。

执业医师注册变更申请表填表说明

样表:医师变更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 玲 : 周姓名 执业医师: 级别资医师格床: 临 类别: 201251110XXXXXXXXXXXXXXXXXX编师资格证书码医 : 11052000000XXXXX原医师执业证书编码此栏由卫生行政部门填写新医师执业证书编码: 日填表时间月XX: XXXX年XX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监制明填表说、本表供变更医师执业注册事项使用。l 、一律用钢笔或毛笔填写,内容要具体、真实,字迹要端正清楚。2. 3、封面、表1-2由申请人填写,表3-5由有关部门填写,封面的新医师执业证书编码由注册主管部门填写。 4、跨省、自治区、直辖市变更执业注册事项的填写封面的新医师执业证书编码。 5、表内的年月日时间,一律用公历阿拉伯数字填写。 6、申请执业级别请选填执业医师或执业助理医师。 7、申请执业类别请选填临床、中医、口腔或公共卫生。 8、学历应填写与申请类别相应的最高学历。 9、“相片”一律用近期二寸免冠正面半身照。 10、申请变更执业地点的,申请人需在拟变更执业注册事项中填写拟变更的医疗机构的名称,登记号、地址及邮政编码。 11、填写栏目中聘用科目时,申请临床、口腔类别的按《医疗机构诊疗科目名录》一级科目填写;申请中医类别的,按《医疗机构诊疗科目名录》二级科目填写;申请公共卫生类别的,参照公共卫生医师职业分类填写。 12、如填写内容较多,可另加附页。 X 本 近 出生年XXX X XX所学系、专XXX 家庭地址 XXXXXXXXXXXXXXXXXXXX 邮政编 专业技术职务任 XXXXXXXXXXXXXXXXXXXX 资身份证号 XXXXXXXXXXXXXXXXXXXX XXXX医原执业机构名称登记登记号XXXXXXXXXXXXXX 原执业机构地 XXXXXXXXXXXXXXXXXXXX邮政编XXXXXX 临床原执业类别执业医师原执业级别

执业医师注册流程

执业医师注册流程(执考过后必看) 1.等待拿成绩单和医师资格证 京师杏林提醒大家:再等三个月的时间就可以到报名的地方(一般是医师协会)去拿医师资格证和成绩单了。如果过时没有拿,医师协会还会电话通知你去领的,所以,也不用天天瞅着通告看什么时候去拿。 2.拿到证后,请务必在两年之内(超过这个时限的话,注册时还需要进行培训)填写《医师注册申请表》,此表在市卫生局可免费领取,并打印,自行装订成册。按照上面的要求填写。并要有单位印章。 3、准备以下资料: 《医师注册申请表》两份 医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审原件,收复印件)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审原件,收复印件), 二甲医院以上的体检证明原件, 医疗机构聘书(一般为合同复印件) 2寸免冠照3张(申请表上两张,收一张) 医疗机构执业证(找医院要,医院一般给复印件,不要紧) 将以上资料用一个档案袋装起来。 到市卫生局提交申请。审核通过后,会打印一份回执单,承诺日期30天可以凭单领取证件 几天后,先打电话到卫生局问,再凭回执单去领取证件,需交纳25元左右(不同地方可能会有几块钱不同)。 2016年执业医师(助理)包过班已经开课了,报名QQ2675911982,微信med138 办理执业医师注册的填表注意事项 好多人都拿到医师资格证书了不知道怎么注册现在我就告诉下大家哦, 一、注册所需材料:所有材料请认真填写,如有差错,后果自负 姓名科室性别 1、《医师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

2、《医师注册健康检查表》; 3. 《医疗、预防、保健机构聘用证明》; 4、《医师资格证书》复印件;(用16开纸复印,并在空白处写上“系原件复印”字样)或医师资格考试成绩原件。 5、申请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用16开纸复印,并在空白处写上“系原件复印”字样) 6、2寸免冠正面半身同底照片3张(其中2张分别贴在《医师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和《医师注册健康检查表》上,1张背面写上姓名、科室、身份证号,并用信封装好)。 7、在外地取得的医师资格证书,需单位当地的卫生行政部门出具《医师资格证书》系在当地取得,并未在当地医院进行注册的证明。 二、《医师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如何填写: 封面:1、姓名一栏应与身份证完全一致。 2、医师资格级别:请填执业医师(或执业助理医师)。 类别:请选填临床或中医、公共卫生、口腔。 3、医师资格证书编码:按医师资格证书上的号码正确填写,如:200751110510102197310196564 4、医师执业证书编码:暂不填。; 5、表中年月日,一律用公历阿拉伯数字填写。 6、填表时间:填当时时间 第一页: 7、学历:应填写与申请类别相应的最高学历。 8、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请填医师、主治医师、副主任医师或主任医师。 若为教学系列,如讲师、副教授、教授,请填相应的主治医师、副主任医师或主任医师。 9、申请执业机构名称及登记号:XXXX医院登记号:XXXXX 10、申请执业机构地址:XXXXXX 邮编:XXX 11、申请执业类别:临床或中医、公卫、口腔。 12、获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时间:按《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上的时间填写。如是执业医师,此项不填。

医师多点执业注册流程

医师多地点执业变更注册 青岛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5-07-01 所属机构:市卫生计生委(青岛市) 事项类别:许可事项 办理时间:上午9:00-12:00 下午1:30-5:00 办理期限:承诺期限:15工作日法定期限:30工作日 办公地点:市南区香港中路 17号行政审批服务大厅2楼市卫生计生委窗口 联系电话: 监督电话: 1、办理条件 1、取得医师执业证书,具有中级及以上医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近2年内医师定期考核合格; 2、第一执业地点同意; 3、不担任医疗机构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 4、身体健康,能胜任多点执业执业工作;

5、执业类别和执业范围在第二、第三执业地点的诊疗科目范围内; 6、在第二、第三执业地点从事的执业类别和执业范围与第一执业地点一致; 7、中医类别执业医师以中医坐堂诊所作为第二、第三执业地点进行注册时,必须取得医师资格后经注册在医疗机构连续从事5年以上临床工作。 2、所需申办材料 1、《山东省医师多点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2份,出具单位:申请人) 2、申请人的《医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出具单位:卫生计生委) 3、申请人的《医师执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出具单位:卫生部门) 4、申请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出具单位:公安部门) 5、申请人的《医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申请人需具有中级及以上医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1份,出具单位:人事部门)

6、第一执业地点出具的同意其到第二、第三执业地点执业的证明;(1份,出具单位:第一执业地点) 7、第一执业地点出具的不担任该医疗机构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证明;(1份,出具单位:第一执业地点) 8、第二、第三执业地点出具的聘用证明;(1份,出具单位:第 二、三执业地点) 9、第二、第三执业地点出具的协议书原件及复印件或关于发生医疗责任事故或民事纠纷时与执业医师责任分担约定的声明书原件及复 印件;(1份,出具单位:第二、三执业地点) 10、第二、第三执业地点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1份,出具单位:第二、三执业地点) 11、申请人近2年有效的医师定期考核合格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出具单位:第一执业地点) 1、《山东省医师取消多点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1份,出具单位:申请人) 2、申请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出具单位:公安部门) 3、申请人的《医师执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出具单位:卫生部门)

一级建造师注册及流程

一、初始注册 1.申报材料 (1)《一级建造师初始注册申请表(江苏省)》(通过“江苏省建筑业监管信息平台”申报后打印); (2)《一级建造师初始注册申请表(1-1)》、《省级建设主管部门一级注册建造师初始注册接收表(1-3)》(通过中国建造师网“一级建造师注册管理系统”申报后打印); (3)资格证书、学历证书和身份证复印件; (4)申请人与聘用企业签订的聘用劳动合同复印件或申请人所在企业出具的 劳动、人事、工资关系证明复印件; (5)逾期申请初始注册的,还应提供达到继续教育要求的证明材料复印件。(由于继续教育事项暂停,暂无此要求) 2.申报份数 (1)申请建筑、市政、矿业、机电专业注册的,提交申报材料一式一份; (2)申请铁路、公路、港口与航道、水利水电、通信与广电、民航专业注册的,提交申报材料一式二份; (3)同时申请两个专业以上,若其中包含铁路、公路、港口与航道、水利水电、通信与广电、民航专业的,每增加一个专业应当增加申报材料一式一份。 3.申报流程 (1)一级建造师注册管理系统(简称“部系统”)填报:

①在“建造师个人初始注册本地版”(下载网址: https://www.360docs.net/doc/2a3880591.html,/CocHelper/JzsGrcszcbdb.html)填报相关信息,生成个人初始注册申请数据文件; ②企业系统管理员将个人初始注册申请数据导入“一级建造师注册管理系统(企业版)”,填写好相关信息后点击上报,打印《一级建造师初始注册申请表(1-1)》、《省级建设主管部门一级注册建造师初始注册接收表(1-3)》; (2)江苏省建筑业监管信息平台(简称“省系统”)填报,上报数据后打印《一级建造师初始注册申请表(江苏省)》; (如在外省考取一级建造师资格证并在省系统内查询无结果的人员,需先带身份证、资格证、毕业证、劳动合同的原件以及复印件至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便民服务中心建造师窗口备案,备案完成后按照流程申报) (3)将上述申报材料及相关原件报送至省辖市建设(建筑)主管部门或省有关厅局业务部门; (4)经省辖市建设(建筑)主管部门或省有关厅局业务部门审批过的有关材料可以由省辖市建设(建筑)主管部门或省有关厅局业务部门统一报送,也可以由企业自行报送至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便民服务中心建造师窗口; (5)经省级建设主管部门审批通过的材料,将报送至中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进行审批,审批结束后会在中国建造师网(https://www.360docs.net/doc/2a3880591.html,/)进行公示和公告; (6)经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后合格人员的注册证书,由省级建设主管部门统一制作,并下发至各省辖市建设(建筑)主管部门(交通厅、水利厅、农林厅、通信管理局企业携带单位介绍信(主管部门盖章)和一张一寸照片,至银城广场A座8楼13号建造师窗口领取),具体通知及名单发布于“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

江苏省一级注册建造师注册办事指南

一级注册建造师注册办事指南 一、初始注册 1.申报材料 (1)《一级建造师初始注册申请表》(通过“江苏省建筑业监管信息平台2.0”申报后打印); (2)《一级建造师初始注册申请表(1-1)》、《省级建设主管部门一级注册建造师初始注册接收表(1-3)》(通过中国建造师网“一级建造师注册管理系统”申报后打印); (3)资格证书、学历证书和身份证复印件; (4)申请人与聘用企业签订的聘用劳动合同复印件或申请人所在企业出具的劳动、人事、工资关系证明复印件; (5)逾期申请初始注册的,还应提供达到继续教育要求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因继续教育事项暂停,暂无此要求)。 2.申报份数 (1)申请建筑、市政、矿业、机电专业注册的,提交申报材料一式一份; (2)申请铁路、公路、港口与航道、水利水电、通信与广电、民航专业注册的,提交申报材料一式二份; (3)同时申请两个专业以上,若其中包含铁路、公路、港口与航道、水利水电、通信与广电、民航专业的,每增加一个专业应当增加申报材料一式一份。

3.申报流程 (1)一级建造师注册管理系统(简称“部系统”)填报: ①在“建造师个人初始注册本地版”(下载网址:https://www.360docs.net/doc/2a3880591.html,/CocHelper/JzsGrcszcbdb.html)填报相关信息,生成个人初始注册申请数据文件; ②企业系统管理员将个人初始注册申请数据导入“一级建造师注册管理系统(企业版)”,填写好相关信息后点击上报,打印《一级建造师初始注册申请表(1-1)》、《省级建设主管部门一级注册建造师初始注册接收表(1-3)》; (2)江苏省建筑业监管信息平台2.0(简称“省系统”)填报,上报数据后打印《一级建造师初始注册申请表》; 注:如在外省考取一级建造师资格证并在省系统内查询无结果的人员,需在江苏省建筑业监管信息平台2.0内申报一级外省资格证书备案,上传身份证、资格证(含编码页)、劳动合同、毕业证后上报申请,审核通过后按照流程申报一级建造师初始注册 (3)将上述申报材料及相关原件报送至设区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省有关厅局业务部门; (4)经设区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省有关厅局业务部门审批过的有关材料可以由设区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省有关厅局业务部门统一报送,也可以由企业自行报送至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便民服务中心材料接收窗口;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