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控制室管理暂行规定

消防控制室管理暂行规定
消防控制室管理暂行规定

消防控制室管理暂行规定

第一条为了加强消防自动控制系统的管理,确保消防控制系统的正常运行和临警使用,确保火灾时灭火指挥及消防控制信息的畅通,根据有关行政法规和技术规范,结合我市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我市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及其他设有消防控制室的单位。

第三条消防控制室的建筑应符合国家有关技术规范要求,消防控制室不得挪作它用。室内不得设置床铺,严禁堆放杂物,保持室内清洁。

第四条消防控制室的门应向疏散方向开启,并应在入口处设有标志牌或标志灯,标志灯的电源应从消防电源上接入。

第五条消防控制室内应有显示被保护建筑重点部位、疏散通道及消防设备所在位置的平面图或模拟图等,并可直接目视。

消防控制室内应设置向当地公安消防队直接报火警的直拨电话。

第六条各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对本单位的消防控制室及消防控制系统相关消防设施的管理、使用、维护负责。

第七条消防控制室操作人员必须经市级以上专业部门培训,经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第八条消防控制室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每班不少于2人,不准空岗。

第九条消防控制室应建立值班制度、交班制度、设备维护保养等制度,明确职责分工、火警处理程序、操作程序。

第十条消防自动控制系统投入运行后,任何人不得擅自关闭和停用,也不得随意中断。

第十一条消防控制室应具有下列文件资料,并应建立消防自动控制系统的技术档案。

1.系统竣工图及设备的技术资料;

2.操作规程;

3.值班人员职责;

4.值班记录和使用图表。

第十二条消防自动控制系统应实行日检、季检、年检制度。

一、日检:每日应检查火灾报警器的功能,并填写系统运行和控制器日检登记表(见附3、附4)。

二、季检:每季度应检测和试验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下列功能,并填写季检登记表(见附5)。1.采用专用检测仪器分期分批试验探测器的动作及确认显示。

2.试验火灾报警装置的声光显示。

3.试验水流指示器、压力开关等报警功能、信号显示。

4.对备用电源进行工1~2次充放电试验,1~3次主电源和备用电源自动切换试验。

5.用自动或手动检查下列消防控制设备的控制显示功能:

(1)防排烟设备(可半年检查一次)、电动防火阀、电动防火门、防火卷帘等控制设备;

(2)室内消火栓、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控制设备;

(3)卤代烷、二氧化碳、泡沫、干粉等固定灭火系统的控制设备;

(4)火灾事故广播、火灾事故照明灯及疏散指示标志灯。

6.强制消防电梯停于首层试验。

7.消防通讯设备应在消防控制室进行对讲通话试验。

8.检查所有转换开关。

9.强制切断非消防电源功能试验。

三、年检:每年对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功能应作下列检查和试验,并填写年检登记表(见附5)。

1.每年用专用检测仪器对所有安装的探测器应测试一次,

2.进行季检的各项试验内容,其中固定灭火系统的控制显示功能可做模拟试验;

3.试验火灾事故广播设备的功能。

第十三条消防控制室应有模拟火灾事故广播稿,并应定期进行模拟试播训练。有条件的可适时进行演练。第十四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消防控制室操作规程

消防控制室操作规程 1目的 及时、准确地反馈火情的发展过程,正确、迅速地控制各种相关设备,达到疏导和保护人员、控制和扑灭火灾的目的。 2人员要求 值班人员应通过消防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持有初级及以上等级证。 消防控制室必须实行专人24小时值班。每班不应少于2人,每班连续工作时间不宜超过8小时。 3 操作程序 有报警信号输入时,会听到火警或故障的声音,火警指示灯或故障指示灯点亮,液晶显示屏上有相关的报警信息。值班人员首先按“消音”键,根据液晶屏的信息反馈迅速查明报警部位,通知巡查人员(或就近现场人员)核实现场情况。 火情确认后,迅速通知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控制室确认火情后,值班人员立即将联动控制系统转入“自动状态”,拨打“119”火警电话报警并派消防巡查人员做好迎接消防车的各项,通知单位领导并启动《灭火疏散预案》,协助消防人员扑救火灾,保护火灾现场,调查火灾原因,做好火警记录。 若为系统误报,要查明原因并恢复误报设备,消防控制室进行“复位”操作,并在值班记录上标注。 若为现场设备故障,应及时维修,若因特殊原因不能及时排除的故障,也可先将其屏蔽,待故障排除后再利用设备释放功能将设备恢复,在此之间要加强对此部位的巡查; 若为系统设备发生异常的声音、光指标、气味等可能导致人身伤害或火灾危险情况时,应立即关闭控制器电源。不能排除时,立即通知安装单位或厂家进行维修,应在24小时内维修解决,超过24小时要上报消防部门。故障排除后经单位消防安全管理人检查确认,维修情况应记入《建筑消防设施故障维修记录表》。 序号:

火灾扑救后,要进行事后工作,即所有系统要复位,对所有系统的设备进行检修。事故后要详细整理记录资料,总结操作经验。 4交接班程序 交接班时与接班人员对当班次值班记录表以及系统工作情况记录表的内容进行逐项核实。 系统工作登记表核实完毕后,交接双方应对系统进行全面检查,并对该班次工作表中重点记录的系统部位进行仔细核查以便时候追溯。 各项内容核查完毕后,双方填写工作交接记录,并针对当班次发生的重点事项予以备注,双方签字后交接完成 5安全注意事项 联动型火灾报警控制器的开机操作时,必须先开主电开关,再开备电开关(有工作开关的最后开工作开关),关机与开机相反。 因为存在火灾误报警的情况,为了避免控制器的误动作造成毁坏设施设备,消防联动控制器应设置为手动启动方式。 值班人员要对各种消防控制设备进行维护清洁,清洁时用吹风机的冷风吹扫或用不太湿的布轻轻擦拭设备表面。 对消防控制室设备及通讯器材等要进行经常性检查,定期做好系统功能的试验,确保消防设施各系统运行状况良好,做好交接班工作,认真填写值班记录及系统运行登记表和控制器日检记录。

消防控制室基本技术标准

消防控制室基本技术标准 一、本标准适用于工业与民用建筑内的消防控制室,包括《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50116)规定的集中火灾报警系统、控制中心报警系统中的消防控制室或消防控制中心; 二、消防控制室的设置位置、防火分隔措施和安全疏散条件,以及设备组成、一般要求、控制和显示要求、信息记录要求、信息传输要求和其他要求应符合国家有关消防技术标准和规范的规定; 三、消防控制室应能监控保护区域内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包括火灾探测报警系统及联动控制系统)、消火栓系统、自动灭火系统、防烟排烟系统、防火门及卷帘系统、电梯、消防电源、消防应急照明系统、消防通讯等各类消防系统及系统中的各类消防设备(设施),并能显示各类消防设备(设施)的动态信息和消防管理信息; 四、消防控制室应由火灾报警控制器、消防联动控制器、消防控制室图形显示装置或其组合设备组成; 五、消防控制室应有一部用于火灾报警的外线电话; 六、火灾探测报警系统由火灾报警控制器、火灾探测器、手动火灾报警按钮、火灾显示盘、火灾声/光警报器等设备组成,完成火灾探测报警功能;并能接收和显示可燃气体探测报警系统、电气火灾监控系统的工作状态信息; 七、消防联动控制系统由消防联动控制器、模块、消防电气控制装置、消防电动装置等消防设备组成,完成消防联

动控制功能;并能接收和显示消防电话、电梯、传输设备、消防应急广播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消火栓系统、气体灭火系统、泡沫和干粉灭火系统、防烟排烟系统、防火门及卷帘系统、消防应急照明系统、消防通讯系统等消防设备或系统的动态信息; 八、消防控制室应有相应的系统竣工图纸、各分系统控制逻辑关系说明、设备使用说明书、系统操作规程、应急预案、值班制度、维护保养制度及记录等; 九、消防控制室应有建筑总平面布局图、保护区域的建筑平面图、系统图。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有CRT图形显示器,具备智能显示功能的,应保证各种显示界面完整。不具备智能显示功能的,建筑的总平面布局图应能完整显示建筑周边环境状况;保护区域的建筑平面图应能显示各个保护区域及主要部位的名称和疏散路线,并能显示火灾自动报警和联动控制系统及其控制的各类消防设备(设施)的名称、物理位置和各消防设备(设施)的准确信息;系统图应包括火灾自动报警及联动控制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消火栓系统、气体灭火系统、泡沫和干粉灭火系统、防烟排烟系统、消防应急照明系统等内容; 十、CRT图形显示器应采用中文标注和中文界面; 十一、消防控制室应具备与全市建筑消防设施及火灾报警远程监控系统联网的技术条件,并能按规定的通讯协议格式将相应信息传送到监控中心。 石嘴山市富嘉商业发展有限公司

消防控制室值班管理规定

消防控制室值班管理规 定 集团公司文件内部编码:(TTT-UUTT-MMYB-URTTY-ITTLTY-

消防控制室值班管理制度一、消防控制室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消防控制室的各项安全操作规程和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二、消防控制室实行每日24小时值班制度。值班人员应通过消防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持有初级及以上等级证。 三、消防控制室值班每班工作时间为8小时,每班人员不少于2人。值班人员应当在岗在位,在对火灾报警控制设备进行日检查、接班、交班时必须填写《消防控制室值班记录表》的相关内容。值班期间随时认真记录消防控制室内消防设备的运行情况。 四、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应确保正常工作状态下,消防设施及其相关设备的电气控制装置处于自动控制状态,严禁将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和联动控制的防火卷帘等防火分隔设施设置在手动控制状态。其他消防设施及其相关设备需要设置在手动状态时,应有火灾时能迅速将手动控制转换为自动控制的可靠措施。 五、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接到报警信号后,必须立即以最快方式确认。火灾确认后,必须立即将火灾报警联动控制开关转入自动状态(处于自动

状态的除外),同时拨打“119”火警电话报警,并立即启动单位内部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同时应立即报告单位负责人; 确认属于误报时,查找误报原因并填写《消防控制室值班记录表》、《建筑消防设施故障维修记录表》。 六、消防控制室工作人员应按时上岗,并做好交接班工作,接班人员未到岗前交班人员不得擅自离岗。 七、消防控制室工作人员应坚守岗位,尽职尽责,不得脱岗、替岗、睡岗,严禁值班前饮酒或在值班时进行娱乐活动,因确有特殊情况不能到岗的,应提前向单位主管领导请假,经批准后,由同等职务的人员代替值班。 八、消防控制室的入口处应设置明显的标志,消防控制室内应设置火灾事故应急照明、灭火器等消防器材,并配备通讯联络工具。 九、严禁在消防控制室内存放易燃易爆危险物品,严禁堆放与火灾监控、预防、扑救等无关的物品或杂物,应保证其环境满足设备正常运行的要求。控制室工作人员应确保室内卫生清洁、空气清新。 十、消防控制室应保存以下资料:

消防控制室操作流程

消防控制室规范化管理标准

一、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职责 二、消防控制室管理制度 三、消防控制室火灾事故紧急处理程序 附录1《消防控制室值班记录》 附录2《消防控制室火灾事故紧急处理程序流程图》

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职责 一、遵守消防控制室的各项规章制度; 二、熟悉和掌握本消防系统的工作原理和操作规程,熟悉各种按键的功能,能够熟练操作; 三、应当在岗在位,认真记录消防报警控制器日运行情况,每日检查火灾报警控制器的自检、消音、复位功能以及主备电源切换功能,消防联动控制器的运行状况,并认真填写《消防控制室值班记录》; 四、掌握和了解消防设施的运行、误报警、故障等有关情况; 五、熟练掌握《消防控制室火灾事故紧急处理程序》,火灾情况下能够按照程序开展灭火救援工作。

消防控制室管理制度 一、消防控制室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消防控制室的各项安全操作规程和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二、报警联动控制设备需要设置在手动状态时,应有火灾时能迅速将手动控制转换为自动控制的可靠措施。严禁将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和联动控制的防火卷帘等防火分隔设施设置在手动控制状态; 三、消防控制室应当实行每日24小时专人值班制度,确保及时发现并准确处置火灾和故障报警; 四、消防控制室工作人员每班不得少于2人,一名负责值班时报警部位的核实和紧急情况的处置,一名负责自动消防系统的操作; 五、消防控制室自动消防系统的操作人员,应取得《消防专业技术合格证》,持证上岗,并存放在消防控制室备查; 六、消防控制室工作人员应按时上岗,并做好交接班工作,接班人员未到岗前交班人员不得擅自离岗; 七、消防控制室工作人员应按时上岗,并坚守岗位,尽职尽责,不得脱岗、替岗、睡岗,严禁值班前饮酒或在值班时进行娱乐活动,因确有特殊情况不能到岗的,应提前向单位主管领导请假,经批准后,由同等职务的人员代替值班; 八、应在消防控制室的入口处设置明显的标志;消防控制室

消防控制室标准化建设要求

消防控制室标准化建设 要求 文稿归稿存档编号:[KKUY-KKIO69-OTM243-OLUI129-G00I-FDQS58-

一、消防控制室硬件设置要求 1、外线电话; 2、消防控制室设置在建筑首层的靠外墙部位,或设置在地下一层,并应设置直通室外的安全出口; 3、消防控制室设置火灾事故应急照明,火灾事故应急照明不得低于正常照度。 4、设置在建筑内的消防控制室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00h的隔墙和1.50h的楼板与其他部位隔开,墙上的门应为甲级防火门; 5、消防控制室门应向疏散方向开启,且入口处应设置明显的标志。 6、配备强光手电2个以上,灭火战斗服、头盔、战斗靴2套以上,防毒面具2个以上,消防斧2把。 7、配备办公桌椅和档案柜。 二、消控室制度上墙内容 1、消防控制室管理及应急程序 2、消防安全组织结构图 3、消防系统操作规程 4、消防控制人员值班制度 5、单位防火巡查制度 6、单位防火检查制度 7、单位“四个能力”建设标准 8、消防控制室操作人员值班图板 9、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编码对应表(如显示器能显示具体报警信息可不设) 10、禁烟标识

三、消防控制室消控主机应具备的控制功能和显示功能 消防控制室标准化建设要求 (一)消防控制室主机控制功能 1、应能控制火灾声和(或)光报警器启动和停止; 2、应能手动控制喷淋泵的启、停,并显示其动作反馈信号; 3、应能手动控制消防水泵的启、停,并显示其动作反馈信号; 4、应能控制防排烟系统风机和电动排烟防火阀、电控挡烟垂壁、电动防火阀、常闭送风口、排烟阀(口)、电动排烟窗的动作,并显示其反馈信号; 5、应能关闭防火卷帘和常开防火门,并显示其反馈信号; 6、应能控制所有电梯全部回降首层,非消防电梯应开门停用,消防电梯应开门待用,并显示反馈信号及消防电梯运行时所在的楼层; 8、应能分别通过手动和按照预设控制逻辑自动控制选择广播分区、启动或停止应急广播,并在扬声器进行应急广播时自动对广播内容进行录音; 9、应能手动控制自带电源型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的主电工作状态和应急工作状态的转换。 (二)消控主机显示功能 1、显示水流指示器、压力开关、信号阀、水泵、消防水池及水箱水位、有压气体管道,以及电源和备用动力等是否处于正常状态的反馈信号和动作反馈信号,并应能控制水泵、电磁阀、电动阀的操作; 2、显示火灾报警信号、监管报警信号、反馈信号、屏蔽信号、故障信号,以及上述动作信号的部位和时间等信息; 3、显示保护区内火灾报警控制器、火灾探测器、火灾显示盘、手动火灾报警按钮的正常工作状态、火灾报警状态、屏蔽状态及故障状态,以及动作信号的部位和时间等信息;

(完整版)消防控制室相关规范要求

消防控制室相关规范要求(附管理制度) 一、《建设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2018年版) 6.2.7 附设在建筑内的消防控制室、灭火设备室、消防水泵房和通风空气调节机房、变配 电室等,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 2.00h的防火隔墙和 1.50h的楼板与其他部位分隔。 设置在丁、戊类厂房内的通风机房,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 1.00h的防火隔墙和0.50h 的楼板与其他部位分隔。 通风、空气调节机房和变配电室开向建筑内的门应采用甲级防火门,消防控制室和其 他设备房开向建筑内的门应采用乙级防火门。 二、《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 GB50116-2013 3.4消防控制室 3.4.1 具有消防联动功能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保护对象中应设置消防控制室。 3.4.2 消防控制室内设置的消防设备应包括火灾报警控制器、消防联动控制器、消防控制 室图形显示装置、消防专用电话总机、消防应急广播控制装置、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 系统控制装置、消防电源监控器等设备或具有相应功能的组合设备。消防控制室内设置的 消防控制室图形显示装置应能显示本规范附录 A 规定的建筑物内设置的全部消防系统及相关设备的动态信息和本规范附录 B 规定的消防安全管理信息,并应为远程监控系统预留接口,同时应具有向远程监控系统传输本规范附录 A 和附录 B 规定的有关信息的功能。 3.4.3 消防控制室应设有用于火灾报警的外线电话。 3.4.4 消防控制室应有相应的竣工图纸、各分系统控制逻辑关系说明、设备使用说明书、 系统操作规程、应急预案、值班制度、维护保养制度及值班记录等文件资料。 3.4.5 消防控制室送、回风管的穿墙处应设防火阀。 3.4.6 消防控制室内严禁穿过与消防设施无关的电气线路及管路。 3.4.7 消防控制室不应设置在电磁场干扰较强及其他影响消防控制室设备工作的设备用房 附近。 3.4.8 消防控制室内设备的布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设备面盘前的操作距离,单列布置时不应小于 1.5m;双列布置时不应小于 2m。

消防控制室管理制度及岗位职责27005

消防控制室管理制度 一、消防控制室人员的配备 1、昼夜24小时保证有人值班:由于火灾发生时间、地点的不固定性,消防控制室设备必须有专人24小时监控,处理各种报警信号,操作消防设备,以便早期发现火灾,早期扑救,使人机有机的结合在一起,立足于自防自救。 2、每班不应少于1人:出现报警信号后,,严密监视,处理其它报警信号及在需要时启动有关消防设备。 3、每班连续工作时间不超过12小时。 4、保持操作人员的相对稳定 5、严禁无关人员进入消控中心,并严格遵守消防安全操作规程。 6、消控中心内严禁使用明火和电热器具 二、消防控制室设备操作人员基本素质要求 1、消防控制室设备操作人员应具有高中以上的文化程度和良好的身体素质,年龄宜在18至45周岁之间。 2、热爱本职、忠于职守、有高度的工作责任感。 3、应在上岗前经过专门培训,熟练掌握本系统的工作原理和操作规程。 三、消防控制室人员的职责 1、严格工作岗位,认真观察消防监控系统及联动设备的运转情况。 2、熟悉消防监控系统及联动设备的工作原理,能够排除一般故障。对于不能排除的故障,应立即请工程技术人员及时进行修复。 3、熟悉本单位的火灾报警程序及事故处理程序。 4、一旦出现报警,应立即与报警部位的值班员或保安员联系,迅速查清报警原因并做好记录。 5、确认火灾发生后,应立即报警并启动相关灭火设施,按火灾处理程序图向有关人员进行汇报。 6、每班应认真填写“消防监控系统运行情况记录表”。 7、严禁无关人员进入消防控制中心。 8、每天对消控中心设备进行测试,确保设备完好有效。 9、做好对手电筒、对讲机的充电工作

四、消防控制室管理和人员制度 1、昼夜24小时保证有人值班:由于火灾发生时间、地点的不固定性,消防控制室设备必须有专人24小时监控,处理各种报警信号,操作消防设备,以便早期发现火灾,早期扑救,使人机有机的结合在一起,立足于自防自救。 2、出现报警信号后,一人负责出现场确认,一人仍在消防控制室执机,严密监视,处理其它报警信号及在需要时启动有关消防设备。 3、每班连续工作时间不超过12小时。 4、保持操作人员的相对稳定 5、自动消防系统的操作人员实行持证上岗,并严格遵守消防安全操作规程。 6、熟悉并掌握各类消防设施的使用性能,保证扑救火灾过程中操作有序、准确迅速。 7、做好消防值班记录和交接班记录,处理消防报警电话。 8、按时交接班,做好值班记录、设备情况、事故处理等情况的交接手续。无法接班手续,值班人员不得擅自离岗。 9、发现设备故障时,应及时报告,并通知有关部门及时修复。 10、非工作所需,不得使用消控中心内线电话,非消防控制中心值班人员禁止进入值班室。 11、上班时间不准在消控中心抽烟、睡觉、看书报等,离岗应做好增色接班手续。 12、发现火灾时,迅速按灭火作战预杂紧急处理,并拨打119电话通知公安消防部门并报告部门主管。 五、消防监控中心设施运行检测制度 1、每天接班时对各种保安器械对讲机、手店筒、巡更器的充电情况,器械及设施 是否完好,有损坏报修弱电班。 2、每天接班时检查监视系统是否正常,并用系统操作控制台每个监视探头切换一 次,有异常报弱电班。 3、发现烟感报警、防盗系统报警,立即移动监视系统跟踪,并派保安员到现场查 看,如是误报,按复位程序操作。 4、每天22:00-8:00打开防盗系统并每周一次对系统探测器进行测试。 5、每天一次配合工程部进行一个楼层的烟感模拟报警测试 6、每月一次配合工程部进行进消防泵,喷淋泵系统进行测试。 7、每半年配合工程部对排烟、正压送风机、紧急广播系统电梯迫降、防火卷帘门 等消防报警控制柜,消防联动柜的各项操作功能进行测试和检查。 8、配合工程部对检测项目作详细记录。

消防控制室建设规范

消防控制室建设规范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消防控制室的一般要求、消防安全管理规章制度、设备控制和显示要求、信息记录、档案管理以及标识等基本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山东省范围内设置消防控制室的单位对消防控制室的建设与管理,上级主管部门和消防监督部门对单位进行检查指导。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 50016-2006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 50045-95(2005版)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 5014-2005 建筑灭火器配置规范 GA 767-2008 消防控制室通用技术要求

GA 587-2005 建筑消防设施的维护管理 3一般要求 3.1消防控制室的设置 3.1.1消防控制室宜设置建筑物的首层或地下一层靠外墙的部位,应设置直通室外的安全出口,并应满足GB 50016 GB50045中有关消防控制室的相关规定。 3.1.2消防控制室门口正上方应设置统一规格的具有蓄电功能的“消防控制室”灯光标志牌。 3.1.3消防控制内应至少由火灾报警控制器、消防联动控制器、消防控制室图形显示装置或其组合设备组成。 消防控制设备、操作按钮应有明显、统一的固定标识或标注。 3.1.4消防控制室不得作为其他用途(与治安监控室合用除外),不得堆放杂物并保持整洁。 3.1.5消防控制室应设置能够直接打“119”的外线电话,至少设置一对对讲机。 3.1.6消防控制室应设置消防应急照明灯,产品应具备市场准入资格并符合GB17945的要求。

消防控制室管理规定及操作流程

logo 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职责 一、遵守控制室的各项规章制度。 二、熟悉和掌握本系统的工作原理和操作规程,熟悉各种按 键的功能,熟练操作各种系统。 三、负责对消防设施的每日检查,及时发现和处理设备故 障,认真填写《消防监控运行记录表》。 四、定期对各种消防设施进行检查,保证自动消防设施的完 好有效,填写《消火栓检查表》和《灭火器检查表》。 五、掌握和了解消防设施的运行、误报警、故障等有关情况。 六、熟练掌握《消防控制室火灾事故紧急处理程序》,火灾 情况下能按照程序开展灭火救援工作。

logo 消防控制室管理制度 一、消防控制室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消防控制室的各项安全操作规程和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二、消防控制室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消防控制室的主管部门应按月制定工作人员值班表。 三、消防控制室自动消防系统的操作人员,必须经过公安消防机构培训合格后,持证上岗。 四、消防控制室工作人员应提前10分钟上岗,并做好交接班工作,接班人员未到岗前交班人员不得擅自离岗。 五、消防控制室工作人员要按时上岗,并坚守岗位,尽职尽责,不得脱岗、替岗、睡岗,严禁值班前饮酒或在值班时进行娱乐活动,确有特殊情况不能到岗的,应提前向单位主管领导请假,经批准后,由同等职务的人员代替值班。 六、应在消防控制室的入口处设置明显的标志。 七、消防控制室应设置一部外线电话及火灾事故应急照明、灭火器等消防器材。 八、消防控制室工作人员要爱护消防控制室的设施,保持室内的卫生。 九、严禁无关人员进入消防控制室,随意触动设备。 十、消防控制室内严禁存放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堆放与设备运行无关的杂物。 十一、消防控制室严禁吸烟或动用明火。

解读消防控制室设计要点,请记住这这些设计要求

解读消防控制室设计要点,请记住这这些设计要求 消防值班室vs消防控制室vs消防控制中心 (1)仅有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且无消防联动控制功能时,可设消防值班室。 (2)设有火灾自动报警和消防联动控制系统的建筑物,应设消防控制室。 (3)消防系统规模大,需要集中管理的建筑群及建筑高度超过100m 的高层民用建筑,应设消防控制中心。 一、消防值班室 消防值班室宜设在首层主要出入口附近,可与经常有人值班的部门合 并设置。 二、消防控制室 1.消防控制室的门应向疏散方向开启,且控制室入口应设置明显的标志。 2.消防控制室内应设置备用照明,其作业面的最低照度不应低于正常 照明的照度。 3.消防控制室应采取防水淹的技术措施。 4.消防控制室开向建筑内的门应采用乙级防火门 5.消防控制室应在其配电线路的最末一级配电箱处设置自动切换装置。 6.消防控制室并不应设置在电磁场干扰较强及其他可能影响消防设备 正常工作的安全出口。 7.消防控制室宜设置在建筑物的首层或地下一层靠外墙部位、应设置 直通室外的安全出口。

8.单独建造的消防控制室,其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机房的耐火等 级不应低于建筑主体的耐火等级,消防控制室应为一级。 9.消防控制室内设置的消防设备应包括火灾报警控制器、消防联动控 制器、消防控制室图形显示装置、消防专用电话总机、消防应急广播 控制装置、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控制装置、消防电源监控器 等设备或具有相应功能的组合设备。 10.具有两个或两个以上消防控制室时,应确定主消防控制室和分消防 控制室。主消防控制室的消防设备应对系统内共用的消防设备进行控制,并显示其状态信息;主消防控制室内的消防设备应能显示各分消 防控制室内消防设备的状态信息,并可对分消防控制室内的消防设备 及其控制的消防系统和设备进行控制;各分消防控制室之间的消防设 备之间可以互相传输、显示状态信息,但不应互相控制。 11.消防控制室内设备的布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设备面盘前的操作距离,单列布置时不应小于1.5m;双列布置时不应小于2m。 (2)在值班人员经常工作的一面,设备面盘至墙的距离不应小于3m。 (3)设备面盘后的维修距离不宜小于1m。 (4)设备面盘的排列长度大4m时,其两端应设置宽度不小于1m的通道。 (5)与建筑其他弱电系统合用的消防控制室内,消防设备应集中设置,并应与其他设备间有明显间隔。 12.消防控制室值班时间和人员应符合以下要求: (1)实行每日24 h值班制度。值班人员应通过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 业技能鉴定,持有初级技能以上等级的职业资格证书。

消防控制室管理规范标准

广元市消防控制室规范化管理标准

一、消防控制室规范化管理标准 (3) 二、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职责 ........................5 三、消防控制室管理制度 (6) 四、消防控制室管理及应急程序…………… ......8 五、消防控制室火灾事故紧急处理程序 (9) 六、建筑自动消防设施维护管理制度 ………………11 附录1《消防控制室值班记录》 …………………14 附录2《建筑消防设施巡查记录》 …………………15 附录3《建筑消防设施月度检查记录》 ...............17 附录4《建筑消防设施故障处理记录》 (19) 附录5《消防控制室火灾事故紧急处理程序流程图》 … 20

消防控制室规范化管理标准 一、消防控制室要结合本单位实际,按照本标准实现规范化管理; 二、《消防控制室规范化管理标准》、《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职责》、《消防控制室管理制度》、《消防控制室火灾事故紧急处理程序》、《建筑自动消防设施维护管理制度》和《消防控制室火灾事故紧急处理程序流程图》要统一规格制作并悬挂于消防控制室的墙壁上。〔其中消防控制室建筑面积不小于15m2的宜为标准二号图纸的规格(420mm×594mm),消防控制室建筑面积小于15m2的宜为标准三号图纸的规格(297mm×420mm)〕; 三、消防控制室内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有图形显示器,具备智能显示功能的,应保证系统完好,明确显示报警点位置;不具备智能显示功能的,应配备报警地址编码对照表和建筑总平面布局图、保护区域的建筑平面图和系统图,其中相关图纸应按照本标准第一条的要求,制作成镜框挂于消防控制室的墙壁上,高层建筑和报警点位超过100个的,可以使用标准三号图纸的规格(297mm×420mm)装订制作成图册,便于值班人员及时查找报

消防控制室值班制度(最终版)

消防控制室值班制度 一、明确消防控制室的责任部门: 值班人员: 职责: 1、遵守控制室的各项规章制度 2、熟悉和掌握本系统的工作原理和操作规程,熟悉各种按键的功能,能够熟练操作。 3、应当在岗在位,认真记录控制器日运行情况,灭、每日检查火灾报警控制器的自检、消音、复位功能以及主备电源切换功能,消防联动控制器的运行状况,并认真填写《消防控制室值班记录》。 4、及时发现和处理设备故障,并填写《消防设施故障处理记录》。 5、掌握和了解消防设施的运行、误报警、故障等有关情况。 6、熟练掌握《消防控制室火灾事故紧急处理程序》,火灾情况下能够按照程序开展灭火救援工作。 二、消防控制室的值班要求: 1、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应严格遵守消防控制室的各项安全操作规程和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2、消防控制室执行每日24小时专人值班制度,确保及时发现并准确处置火灾和故障报警。 3、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每班2人,一名负责值班时报警部位的核实和紧急情况的处置,一名负责自动消防系统的操作。 4、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应按时上岗,并坚守岗位,尽职尽责,不得脱岗、替岗、睡岗。 5、消防控制室自动消防系统的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6、报警联动控制设备需要设置在手动状态时,应有火灾时能迅速将手动控制转换为自动控制的可靠措施,严禁将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和联动控制的防火卷帘等防火分隔设施设置在手动控制状态。 7、严禁违章关闭消防设施、切断消防电源。 8、消防控制室内严禁存放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堆放与设备运行无关的物品或杂物,严禁与消防控制室无关的电气线路和管道穿过。 9、严禁无关人员进入消防控制室,随意触动设备。 10、消防控制室内严禁吸烟或动用明火。 11、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要爱护消防控制室的设施,保持控制室内的卫生。 三、消防控制室的交接班要求:

消防控制室操作流程

消防系统操作规程 (消防报警控制柜) 1.1 消防报警联动控制柜。 1.21.1.1 消防报警 a.系统自检 :主菜单下按系统自检数字键进入"系统复位自检"界面,再按界面提示按数字键进行系统自检。 b.报警显示:报警器报警后,自动显示在控制柜显示屏上,控制柜按"火警"按钮,可查到火警的具体位置。c系统复位:现场报警器复位后,主菜单下按数字键"7",进入"系统复位自检"界面, 再按复位数字键将进行系统复位。 1.1.2 联动系统 a.联动系统自动启动:主菜单下按"自动"按钮,进入"联动启动方式"设定界面,按"设置"按钮设定联动设备自动启动。按"解除"按钮,联动设备手动启动。 b.联动系统手动启动:主菜单下按界面提示按下相应数字键进入显示及启动"界面,再继续按提示按下相应数字键进入"强制启动联动设备",选择相应的设备强制启动联动设备。 c.联动设备停止主菜单下按界面提示按下相应数字键进入"系统自检和辅助系统", "停止所有联动执行",停止联动执行。 d.联动手动盘操作:主菜单上按"允许" 键进入"手动操作键设定"界面,输入密码,允许手动操作。在手动盘上选择设备按"启动"键启动设备,按"停止"键停止设备。

1.1.3 不同品牌、型号消防联动控制柜的操作会有所不同,消防中心负责人应根据设备特性、使用说明书等组织消防中心值班人员进行培训掌握相关操作程序、要领。 1.2打印。 1.2.1 安装打印纸。 a.将新纸卷穿在送纸转轴上; b.将送纸转轴安放在打印机支架上; c.将纸头向内折入约半寸,造成一平直纸头备用; d.将纸头穿过光电开关掣后装进打印机构上按动打印机面板上"送纸"按钮,使纸头穿过打印机构。 e.继续送纸预留约12寸备用。 1.2.2 安装完打印纸后,如有报警或故障,打印纸将自动打印记录。 1.3消防电话 1.3.1消防联动柜上的消防电话,可通向各个楼层、设备房消防电话插孔,可按各分机号码对话。 1.3.2在楼层中将消防电话插入消防电话插孔,可直接与消防控制中心通话。 1.4 消防广播。 1.4.1 疏散时按消防广播指示灯相邻楼层数码灯,灯亮。 1.4.2 接通开关。 1.4.3调节广播旋钮,应控制音量清晰、清楚。

消防控制室的设置规定

消防控制室的设置规定 消防控制室是火灾扑救时的信息、指挥中心,也是建筑物内防火、灭火设施的显示控制中心,因此在建筑物中的地位十分重要。为了保证消防控制室发挥应有的作用,便于消防人员扑救时联系工作,及时有效地扑灭火灾,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等国家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的要求,结合建筑内消防控制室的设置状况,特制定如下规定: 一、消防控制室的适用条件 仅有火灾报警系统且无消防联动控制功能时,可设消防值班室,消防值班室可与经常有人值班的部门合并设置;设有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自动灭火系统或设有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防、排烟系统等具有联动控制功能时,应设消防控制室。消防控制室根据实际情况,可独立设置,也可以与保安监控室合用,并保证专人24小时值班。 二、消防控制室的位置选择 消防控制室是保障建筑物安全的重要部位之一,应设在交通便利和火灾不易延烧的部位,具体应满足以下要求: (一)消防控制室应设在建筑物的首层,并应设直通室外的安全出口,安全出口的门应向疏散方向开启。 (二)消防控制室应设在内部和外部的消防人员能容易找到并可以接近的房间部位,且宜靠近消防施救面一侧。 (三)消防控制室不应设在厕所、锅炉房、浴室、汽车库、变压器等的隔壁和上、下层相对应的房间,且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H的隔墙和1.5H的楼板与其他部位分隔开。

三、消防控制室的面积要求 (一)根据建设规模的大小,应保证有容纳消防控制设备和值班、操作、维修工作所必要的空间,消防控制室内设备的布置应满足《火灾自动报报系统设计规范》(GB50116-98)的要求,独立设置的消防控制室面积应满足以下要求: 1.多层建筑和内部装修的消防控制室(消防值班室)的建筑面积应不小于12平方米。 2.二类高层建筑和一类高层住宅楼的消防控制室的建筑面积应不小于15平方米。 3.一类高层建筑的消防控制室的建筑面积应不小于18平方米。 (二)当消防控制室与保安监控室合用时,消防控制室的面积除上述规定外,还应加上保安监控设备安装、人员值班等所需要的面积之和。 四、消防系统的管理、维护要求 (一)设有消防控制室的单位应配备消防管理、维修及值班人员,且人员必须经公安消防部门培训合格后持证上岗; (二)消防控制室应在显要位置悬挂操作规程和值班员职责,配备统一的值班记录表和使用图表,值班人员应熟悉工作业务,做好值班记录和交接班工作。 (三)建筑局部内部装修的区域报警系统信息应并入整幢建筑的消防控制室,以便及时采取应急措施,确保万无一失。 (四)消防系统的使用单位对系统应定期检查和试验,保证连续正常运行,不得随意中断。 五、其他要求 新建、扩建、改建建筑物内需要新设置的消防控制室按照此规定执行,原消防控制室有条件的可参照此规定逐步进行整改。

消防控制室通用技术要求(GB25506-2010)

消防控制室通用技术要求(GB25506-2010) 1 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一般要求 (1) 4 资料和管理要求 (2) 5 控制和显示要求 (2) 6 消防控制室图形显示装置的信息记录要求 (5) 7 信息传输要求 (6) 附录A(规范性附录)建筑消防设施运行状态信息 (7) 附录B(规范性附录)消防安全管理信息........................................................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消防控制室的一般要求、资料和管理要求、控制和显示要求、图形显示装置的信息记录要求、信息传输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GB 50116中规定的集中火灾报警系统、控制中心报警系统中的消防控制室或消防控制中心。未设置消防控制室的建筑,在设置本标准涉及的自动消防系统时,亦应执行本标准的相关要求。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 50116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 GB ×××××建筑消防设施的维护管理 3一般要求 3.1 消防控制室内设置的消防设备应包括火灾报警控制器、消防联动控制器、消防控制室图形显示装置、消防电话总机、消防应急广播控制装置、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控制装置、消防电源监控器等设备,或具有相应功能的组合设备。 3.2 消防控制室内设置的消防设备应能监控并显示建筑消防设施运行状态信息,并应具有向城市消防远程监控中心(以下简称监控中心)传输这些信息的功能。建筑消防设施运行状态信息见附录A。 3.3 消防控制室内应保存 4.1规定的资料和附录B规定的消防安全管理信息,并可具有向监控中心传输消防安全管理信息的功能。 3.4 具有两个及两个以上消防控制室时,应确定主消防控制室和分消防控制室。主消防控制室的消防设备应对系统内共用的消防设备进行控制,并显示其状态信息;主消防控制室内的消防设备应能显示各分消防控制室内消防设备的状态信息,并可对分消防控制室内的消防设备及其控制的消防系统和设备进行控制;各分消防控制室内的控制和显示装置之间可以互相传输、显示状态信息,但不应互相控制。 3.5 消防控制室内设置的消防设备应为符合国家市场准入制度的产品。消防控制室的设计、建设和运行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3.6 消防设备组成系统时,各设备之间应满足系统兼容性要求。 4资料和管理要求 4.1 消防控制室资料 消防控制室内应保存下列纸质和电子档案资料:

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火警处置程序

消防值班员操作细则及应急处置程序 消防控制室必须严格实行每日24小时专人值班制度,每班不应少于2人,每班工作时间不应超过8小时;值班人员应通过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持有职业资格证书,并能熟练操作消防设施。 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对火灾报警器进行日检查和交接班时,应当填写《消防控制室值班记录表》,值班期间每2小时记录一次消防控制室内消防设备的运行情况,及时记录消防设施的火警及故障情况。正常情况下,不应将自动喷水灭火系统、防烟排烟系统和联动控制的防火卷帘等防火分隔设施设置在手动控制状态。 一、火灾的处置方法 1、火灾报警信息的确认 自动报警系统显示火警信息后,应首先按下“消音键”消音,再依据报警显示号确定报警点具体位置,然后利用电话、对讲机通知消防巡视人员尽快到现场查看是否有火情发生。如中控室有闭路监控系统,可将系统切换至报警位置确认火情。 2、火灾处置流程 (1)自动报警系统显示火警信号或接到火情报告后,应立即通知消防巡查员前往火警现场观察; (2)火情确认后,应立即向消防值班经理或负责人通报; (3)拨打119火警电话向消防部门报警; (4)在消防值班经理或负责人的指挥下启动相应的联动设备,如消防栓系统、喷淋系统、防排烟系统等消防设施; (5)通过消防广播系统通知火灾及相关人员疏散; (6)做好记录。

3、119拨打方法 (1)用电话打警时应先摘机,听到拨号音后再拨“119”号码; (2)拨通“119”后,应确认对方是否为“119”火警受理台,以免打错; (3)准确报出建筑物所在地地址(路名、街区名、门牌号)说明建筑物所处地理位置及周围明显的建筑物或道路标志; (4)简要说明起火原因及火灾范围; (5)等待接警人提问,并简要准确的回答问题; (6)关断电话后,通知消防巡查人员做好迎接消防车的各项准备工作。 二、误报警处置方法 1、当火灾探测器出现误报警时,应首先按下“警报器消音”键,停止现场警报器发出报警音响,通知现场人员及相关人员取消火警状态; 2、考察是否由周围环境因素造成探测器误报。(水蒸气、油烟、潮湿、灰尘等) (1)若环境中存在水蒸汽、扬尘、油烟或快速温升等导致探测器误报警的因素,则应将报警点屏蔽,待环境恢复正常后,取消屏蔽。探测器屏蔽期间,应设置专人对现场进行监控。 (2)若不存在上述情况,无法确定导致报警原因时,可按下火灾报警控制器的“复位“键恢复探测器至正常工作状态。如探测器反复进入报警状态,则应将报警点屏蔽,然后及时通知施工单位或厂家维修更换,将探测器恢复至正常工作状态。

消防控制室设备操作人员的职责

消防控制室设备操作人员的职责、任务 一、负责对各种消防控制设备的监视和运用,不得擅离职务,做好检查、操作等任务。 二、熟悉本系统所采用消防设施系统基本原理、功能,熟练掌握操作技术,协助技术人员进行修理、维护,不得擅自拆卸、挪用或停用,保证设备正常运行。 三、发生火灾要尽快确认,及时、准确启动有关消防设备,正确有效地组织扑救及人员疏散,及时报告当班负责人,并应直接拨119向消防队报警,不得迟报或不报,消防队到场后,要如实报告情况,协助消防人员扑救火灾,保护火灾现场,调查火灾原因。 四、对消防控制室设备及通讯器材等进行经常性的检查,定期做好各系统功能试验,以确保消防设施各系统运状况良好。做好交接班工作,认真填写值班记录。 五、宣传贯彻消防法规、遵守防火安全管理制度,以高度的责任感去完成各项技术工作和日常管理工作。 六、积极参加消防专业培训,不断提高业务素质。 报警处理程序及日常管理制度 一、报警处理程序 1、接到报警信号后,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应立即安排相关人员携带对讲机、插孔电话等通讯工具,迅速到达报警点确认。 2、如未发生火情,现场确认人员应立即用通讯工具向消防控制室反馈信息。 3、如确有火灾发生,现场确认人员应立即用通讯工具向消防控制室反馈信息,利用现场灭火器材进行扑救。 4、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根据火灾情况启动有关消防设备,通知有关人员到场灭火,报告单位值班领导,并应拨打119向消防队报警。 5、情况处理完毕后,恢复各种消防设备正常运行状态。 二、日常管理制度 1、消防控制室必须昼夜24小时设专人值班,值班人员应坚守岗位,严禁脱岗,未经专业培训的无证人员不得上岗。 2、值班人员要认真学习消防法律、法规,学习消防专业知识,熟练掌握消防设备的性能及操作规程,提高消防技能。 3、值班时间严禁睡觉、喝酒,不得聊天(做与工作无关事宜)、打私人电话、不准在控制室内会客,严禁无关人员触动、使用室内设备。(严禁非工作人员进入消防控制室) 4、严密监视设备运行状况,遇有重大情况要及时报告(并通知维修)。 5、未经公安消防机构同意不得擅自关闭火灾自动报警、自动灭火系统。 消防控制室管理及应急程序 (一)消防控制室必须实行每日24小时专人值班制度,每班不应少于2人。(二)消防控制室的日常管理应符合《建筑消防设施的维护管理》(GA587)的有关要求。 (三)消防控制室应确保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灭火系统处于正常工作状态。(四)消防控制室应确保高位消防水箱、消防水池、气压水罐等消防储水设施水量充足;确保消防泵出水管阀门、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管道上的阀门常开;确保消防水泵、防排烟风机、防火卷帘等消防用电设备的配电柜开关处于自动(接通)位置。

消防控制室相关规范要求

消防控制室相关规范要求(附管理制度)建设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2018 年版) 6.2.7 附设在建筑内的消防控制室、灭火设备室、消防水泵房和通风空气调节机房、变配电室等,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 2.00h 的防火隔墙和 1.50h 的楼板与其他部位分隔。 设置在丁、戊类厂房内的通风机房,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 1.00h 的防火隔墙和 0.50h 的楼板与其他部位分隔。 通风、空气调节机房和变配电室开向建筑内的门应采用甲级防火门,消防控制室和其他设备房开向建筑内的门应采用乙级防火门。 二、《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50116-2013 3. 4 消防控制室 3.4.1 具有消防联动功能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保护对象中应设置消防控制室。 3.4.2 消防控制室内设置的消防设备应包括火灾报警控制器、消防联动控制器、消防控制室图形显示装置、消防专用电话总机、消防应急广播控制装置、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控制装置、消防电源监控器等设备或具有相应功能的组合设备。消防控制室内设置的消防控制室图形显示装置应能显示本规范附录 A 规定的建筑物内设置的全部消防系统及相关设备的动态信息和本规范附录 B 规定的消防安全管理信息,并应为远程监控系统预留接口,同时应具有向远程监控系统传输本规范附录 A 和附录 B 规定的有关信息的功能。 3.4.3 消防控制室应设有用于火灾报警的外线电话。 3.4.4 消防控制室应有相应的竣工图纸、各分系统控制逻辑关系说明、设备使用说明书、系统操作规程、应急预案、值班制度、维护保养制度及值班记录等文件资料。 3.4.5 消防控制室送、回风管的穿墙处应设防火阀。 3.4.6 消防控制室内严禁穿过与消防设施无关的电气线路及管路。 3.4.7 消防控制室不应设置在电磁场干扰较强及其他影响消防控制室设备工作的设备用房附近。 3.4.8 消防控制室内设备的布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设备面盘前的操作距离,单列布置时不应小于 1.5m ;双列布置时不应小于2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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