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中小学学籍管理系统 省际异动+省内转学+休学操作方法

全国中小学学籍管理系统 省际异动+省内转学+休学操作方法
全国中小学学籍管理系统 省际异动+省内转学+休学操作方法

外省转学申请是另一个操作入口,另见Word

本省转学、本校休学:

转入方:

一、发起申请:日常管理,学籍异动申请,右边点加号,点学校名称后面的框框里面点一下。

新弹窗查询学校:

方式一,学校名称,将自己学校名称删除,填入对方学校网上准确名称。如不知道准确名称,填写关键字,关键字不要太多了,填写最基本的一个词汇。多了是搜索不出来的。

方式二,准确的对方学校标识码,这个很难知道的。

在下面的搜索结果中选择对方正确的学校名称。然后,绿色勾,选择。

如上图,学校选择好了,再输入学校姓名(不要输入学籍号)查询即可。选择转学,选择提交日期,保存。

……后续步骤省略。

二、发起方学校审核审核目的是提交上级

夏军:

外省转学流程:转出的把学籍卡打印出来盖章交学生带走(其他资料以对方

要求尽量满足)。转入的学生提供原学校学籍卡或学籍证明(转学证)、户口证明、房产证(居住证明),学校在网上提交转学申请(如果一周内没有回音)就直接按无学籍在网上添加学籍,带齐资料到教育局审核转学流程:转入学校提交申请(四方都能查询到)—转入学校审核同意—转入教育局审核同意—转出学校审核同意--转出教育局审核同意。前一流程没走完,后面的是看不见也审核不了的

文件后有操作方法

跨省转学操作方法

一、跨省转学流程

1. 学生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向转入学校提出申请(申请的方式、条件等均由

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统筹规定)。

2.转入学校依据地方规定和学校学位空额等情况审核。

3.对于同意接收的,转入学校通过学籍系统发起办理转学手续并核办。

4.转入学校学籍主管部门在学籍系统中核办。

5.转出学校在学籍系统中核办。

6.转出学校学籍主管部门在学籍系统中核办。

7.转入学校获得其他三方同意信息后,通知学生报到入学。

8.待学生到转入学校报到后,转入学校通过学籍系统调取学生学籍电子档案(学籍系统同时通知转出学校)。

9.转出学校按照与家长商定的方式,将学生的纸质学籍档案转出,并通知转入学校。

二、各级学籍管理员操作说明

1.转入学校操作

(1)转入学校发起申请【学籍管理】【跨省转学】【跨省转学申请】,在右侧页面中,点击“申请”按钮,出现新的页面,如图:

在页面中输入转出省份、学生姓名、学籍号(无正式学籍号的输入临时学籍号或身份证件号)、转入年级、转入班级、转学理由等必填项,点击“保存”按钮即可。

(2)转入学校核办

转入学校提交转入申请后,学校学籍主管领导(审核人员)点击【跨省转学审核】按钮,如图:

转入学校在右侧页面,选中学生,点击“审核”按钮即可。

2.转入学校学籍主管部门核办

转入学校学籍主管部门学籍管理员登录系统后,依次点击【学籍管理】【跨省转学】【跨省转学审核】,在右侧页面选择学生,点击“明细”,可看学生转学明细,如图:

如果学籍主管部门确认,则可点击“审核”按钮,在审核意见中选择“同意”;如果不同意,则选择“不同意”,并详细说明理由。转学流程终止。

3.转出学校核办

转出学校登录系统后,依次点击【学籍管理】【跨省转学】【跨省转学审核】,选中学生,点击明细,则可查看学生转学明细,如图:

如果转出学校同意,则点击“审核”按钮,在审核意见中选择“同意”;如果不同意,则选择“不同意”,并详细说明理由,转学流程终止。

4.转出学校学籍主管部门核办

转出学校学籍主管部门学籍管理员登录系统后,依次点击【学籍管理】【跨省转学】【跨省转学审核】,在右侧页面选择学生,点击“明细”,可看学生转学明细,如图:

如果学籍主管部门确认,则可点击“审核”按钮,在审核意见中选择“同意”;如果不同意,则选择“不同意”,并详细说明理由,转学流程终止。

5.转入学校调取档案

转入学校点击【跨省转学调档】,如图:

转入学校选中四方核办已完成的学生,点击“调档”按钮,则调取学生电子档案到转入学校。

6.跨省转学查询

各级都可以在【学籍管理】【跨省转学】【跨省转学查询】中,查询管辖范围内学生的跨省转学情况,以转入学校为例,如图:

选中学生,点击明细,即可以查看学生的转学进展情况。

陕西跨省转学操作说明

操作说明 1 跨省转学主要流程说明 1.1 转入省 步骤一:转入学校发起申请 首先由转入学校发起跨省转学申请(在异动管理->转学(转入)->省外转入新增异动),申请时需要在系统中填写姓名、个人标识码、身份证号,等几个必填项,并上传证明材料。(转出学校标识码、转出学校名称、转出年级代码、转出年级名称、转出班级名称不需要转入学校填写,在跨省转学请求达到转出省后,由转出省系统根据学生个人标识码查询得到的信息更新至跨省转学信息表中)。保存后提交申请,由上级教育局审核。 步骤二:转入学校上级教育局审核 这里跟其他异动操作一样,转学(转入)提交的异动记录,在教育局端异动审核中操作,审核通过后,这条数据就会在‘省外转学管理’模块‘省外转入’tab页下显示,此时状态是‘等待转出确认’,审核不通过则不显示。 步骤三:转入学校发起调档申请 当记录状态是‘等待调档’状态时(即转出省审核通过),可发起调档申请。 步骤四:学生电子档案接收 发起调档申请的记录,当全国处理完后,状态变成‘调档完毕’后,可进行接收档案操作。接收的内容包括:学生基本信息表、家庭成员信息、学生历史信息、学生异动信息、学生毕业信息、学生奖励信息、学生惩处信息。接收完成后,整个跨省转学流程结束。 1.2 转出省 步骤一:转出学校发起审核流程

当转入学校发起并审核通过后的记录,全国校验并同步到陕西省后,会在‘省外转出管理’模块‘省外转出’tab页下,此时转出学校可发起转出异动(在异动管理->转学(转出)->省外转出新增异动),或者直接【退回修改】(‘省外转出管理’模块‘省外转出’)。 步骤二:转出学校上级教育局审核 这里跟其他异动操作一样,转学(转出)提交的异动记录,在教育局端异动审核中操作。审核通过后,在‘省外转出管理’模块‘省外转出’tab页下该条记录状态为‘等待调档’。如果审核不通过,则该条跨省转学记录流程结束,需要转入学校重新发起申请。 步骤三:学生电子档案调档 当全国处理完转入学校调档申请后,此时状态变成‘调档完毕’,可进行【调档】操作。调档后学生以及家长变成离校状态。 1.3 特殊情况处理 情况一:全国系统对转入申请的校验 转入学校发起的申请,在到达转出省之前,全国系统会做相关校验,如果校验不通过,则会将转入申请退回,该记录变成‘退回修改’状态,转入可以进行重新修改申请。校验通过则进入转出省。陕西省对这条转学申请也会做校验,如果该学生在本地学籍库中未匹配到个人标识码或身份证件号,则也会将转入申请退回,状态自动变成‘退回修改’。情况二:撤消申请 全国系统规定,若因故需要撤消跨省转学申请,在转入学校主管教育部门审核通过之后,到转入学校在发起调档申请之前,均可发起撤销申请。一旦转入学校发起调档申请,将无法撤销。跨省转学状态为申请撤销(QX90)的学生,是不能发起新的跨省转学申请流程的。同时转出省也要对申请撤销的记录做出响应【同意撤销】(‘省外转出管理’模块‘省外转出’tab页)。 2 跨省转学业务流程

学生转学、休学、复学等管理制度

学生转学、休学、复学等管理制度 一、转学 小学区内转学:监护人持房产证和户籍证明(或监护人调动工作证明)向转入学校提出书面转学申请,转入学校同意后,由转入学校开出转学联系单,转学联系单一式二份,监护人凭转学联系单及相关证明到转出学校联系,转出学校凭转学联系单开具正式转学证明。 小学跨县(市)区转学:监护人持房产证和户籍证明(或监护人调动工作证明)向转出学校提出书面转学申请,由转出学校开出转学联系单,监护人凭转学联系单及相关证明到转入学校联系,转入学校同意后,开出同意接收证明;转出学校凭转入地同意接收证明开具转学证明,区教育局普教科审核、盖章、备案。 学校将转学申请和附件与转学证明存根一并存档;并将转学情况记入学生学籍卡中“转学情况”栏目。学生持转学证明到转入学校办理转入手续。办理转出转入手续均需出示房产证和户籍证明(或监护人调动工作证明)原件。 学校不得接收没有正常转学手续的学生,学校如确因班级学额过多无法接纳,应告知监护人到教育局,由教育局另行协调安排。学生联系转学未落实之前,原校不得出具转学证明,转学一律不得进行入学考试,不得变更就读年级。 转学时,学生学籍卡由转出学校密封后交学生或监护人携带,学校留存复印件。转入学校办理转入手续须接收转学证明和学生学籍卡。休学、处分等证明存根的复印件作为学生学籍卡的附件一并密封。 休学期间转学的学生,休学期满转入学校方可准予复学。 二、休学

学生因伤病和本人不可抗拒的原因连续缺课累计超过210个学时(小学每天按6课时计算)仍不能上学的,由监护人提出书面休学申请并提交有关证明材料,学校 审核后报教育局审批,报批时带监护人的书面休学申请、就医的相关证明、就医交费凭证、休学学生班级座谈会记录及学校审核情况等相关材料。因伤病申请休学的,需经二级乙等以上医院出具诊断证明及相关材料。学校要将学生休学情况记入学生学籍档案,医院等出具的有关证明(有些材料可用复印件)作为休学证明存根的附件保存备查。 学生中途到国外、境外就读办理休学手续的,由监护人提出书面出国(出境)休学申请,出具出国护照、签证等有关证明,经学校审核、报教育主管部门审批,由学校出具休学证明。出国、出境所需的学业成绩、就读年级等证明,学校应如实开出。 休学期,因伤病和本人不可抗拒的原因休学的,自缺课开始计算;出国的自批准之日计算。休学期限为一年,不得提前或推迟复学,也不得中途到其他学校上学。 三、复学 休学期满,学生或监护人持休学证明到学校办理复学手续。因伤病和本人不可抗拒的原因休学的,复学时可根据学生本人要求回原级就读,也可到下一级就读。出国、出境就读的,复学须回原级。 因伤病或学生本人不可抗拒的原因在休学期满不能复学的,监护 人提出书面申请、提交相关材料,学校报经教育局批准后,续办休学手续。出国、出境休学期满后不能复学的,学校上报教育局注销其学籍。 王家坝中心小学

学籍系统转学操作步骤

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学生转学 学校操作步骤 学生转学异动由转入学校发起,经转出学校、教育局审核,完成转学流程。根据系统设计,转学过程分三种情况,分别为:同区县内转学、同省跨区县转学、跨省转学。注意:转学只能在同年级之间进行。 三类转学流程图:

--------------------------------------------------------------------------------学生转学----转入学校端操作步骤: 转入学校提交转入申请,【学籍管理】【日常管理】【学籍异动申请】,点击“申请”按钮,在显示页面的检索学生项,通过“学校名称”、“姓名”的组合查询方式,查询出要转入的学生,在学生个人基本信息项中核实无误后,在学生异动信息项中的异动类别中,选择“转学(转入)”,并填写其他相应的异动信息,点击“保存”按钮,提示上传转学材料,上传材料后等待学校审核;如果转出学校审核未通过,则需要转入学校在异动申请页面查找该学生,点击“修 改”,信息无误后,再点击保存,即重新提交申请。 1. 2.

3. 4. 5. 6.点击学校名称后的方框会弹出选择学校对话框,如下图 7.在学校名称中输入“南江”关键字,点“查询”,在查询出的学校列表中选中转出学校名称,再点“选择”,即可选中学校

8.输入学生姓名后点查询,选择异动类别(转学),点异动日期并选择日期,点“保存”。如果查询不到学生,请确认:(1)原学校是否建立有该生的电子学籍;(2)学校名称是否正确(可以有的教学点的学生学校名称填到村本部了);(3)姓名是否有误(如“淞”误录为“凇”)。 9.在弹出“是否上传证明材料”对话框中,如有转学证明的点“是”并上传材料,也可直接点“否”完成转学(转入)的申请。 10.学校提交转学申请后,还要对申请进行学校审核。

晨光完小学生入学转学、休学、复学制度

晨光完小学生入学、转学、休学、复学制度为了加强学生学籍管理,规范学生转学、休学、复学行为,根据上级相关部门政策,对我校的学籍管理作如下规定。 一、入学 1、坚持“免试就近入学”的基本原则,凡年满六周岁的儿童均可报名入学。(辖区常住居民子女报名需持户口簿,务工子女需持正规的劳动合同、房屋租赁协议、暂住证等) 2、按上级要求控制班级人数(包括复学、转学)。 3、新生《花名册》、各年级学生流动花名册(包括转入、转出、休学、复学学生名册)由学校保存,并上报教育主管部门。 4、建立学籍档案,每期由班主任负责记载学生德、智、体情况。 二、转学 1、学生不得随意转学,确因家长工作调动、家庭迁移或其他正当原因必须转学者,必须办理转出转入手续。 2、转学时,转出学校把学籍表交给学生或家长带走。转入学校在办理入学手续时,须接收学生的学籍表和学籍卡。 3、学校是否接收转入的学生,由校长视学校情况决定,校长不得不负责任地滥签“同意接收”意见。学校不得无故拒收正常转学的学生,也不得接收没有办理正常转学手续的学生。 4、跨省转学的按跨省转学流程办理。 三、休学复学 1、学生因病不能坚持学习,需休学,需提供以下申请材料

⑴书面休学申请报告 ⑵出具县级以上医疗机构证明(含诊断证明、入院证、出院证、住院清单及医药发票等)。 ⑶休学申请表一式两份 材料经学校审核,报上级批准方可休学。 2、学生患有严重传染病者,应令其休学。 3、学生休学期为一年。期满要求复学者,由学生本人和家长提出申请,学校批准。因病休学的,复学时须持县以上医院出具康复证明或其他有效证明。 4、休学期满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复学者,由学生本人和家长提出申请,经学校批准,可延续休学。 四、升级留级 1、学生学完规定课程,德、智、体、美等达到规定要求的可以升级。 2、根据教育部《关于取消义务教育期间留级制度的决定》的精神,义务教育阶段的学生一律不准留级。

省内转学学校操作步骤

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学生省内转学 学校操作步骤 一、转入学校操作步骤(一是申请,二是学校审核) 1. 2. 3. 4.

5. 6.点击学校名称后的方框会弹出选择学校对话框,如下图 在学校名称中输入学生转出学校完整学校名或关键字,点“查询”,在查询出的学校列表中选中转出学校名称,再点“选择”,即可选中学校,以“西宁一小”为例:输入“西宁街道第一”或者“宣威市西宁街道第一小学”

输入学生姓名后点查询,选择异动类别(转学),点异动日期并选择日期,点“保存”。如果查询不到学生,请确认:(1)原学校是否建立有该生的电子学籍;(2)学校名称是否正确;(3)姓名是否有误(如“垚”误录为“壵”)。 在弹出“是否上传证明材料”对话框中,如有转学证明的点“是”并上传材料,也可直接点“否”完成转学(转入)的申请。 学校提交转学申请后,还要对申请进行学校审核。 选中需要审核的申请,点“审核”,即把该生的转学申请上报到转入县教育局,至此转入学校的申请已完成。

之后经“转入县教育局网上审核→转出学校网上审核→转出县教育局网上审核”流程后,学生的电子学籍档案就转到转入学校了。 注意:各办理流程必须按顺序逐步进行,前一流程没有完成的,下一流程是不会看到也无法审核学生的转学申请的,所以各学校在没有办理当前流程的,不得让家长到下一流程办理单位,以避免不必要的麻烦和解释。 二、转出学校审核步骤 转出学校在首页的“待办业务”中点“未上报有x条”就可进入学籍异动审核界面,也可在“学籍异动学校审核”中查询到申请 选中需审核的信息后点“审核”即可。 如出现“你不是当前审核单位……”提示,说明还没有到你单位处理。点学生姓名可查看审核情况。

关于跨省转学处理的几个说明

关于跨省转学处理的几个说明: 一、有正式全国学籍号或临时学籍号,只要学籍正常,都可以发起业务,已经获得正式全国学籍号的,原先以临时学籍号发起的在办业务失效,需要重新办理。 二、关于信息对接查询和修改 无全国学籍号的学生通过:系统管理——信息维护——学校对接情况查询(学生对接情况查询),查看对接状态,对长期未对接的学籍信息勾选后,点击“操作所选”,手工上报数据。也可以通过:学籍管理——在校生管理——学生信息修改(一般或重要均可以),点“保存”,系统会自动上报。 校验通过学生,只要通过学籍管理——在校生管理——全国系统学生管理,查询到全国学籍号后(最先在这里查询到全国学籍号),即使平台查询不到全国学籍号,也可以办理跨省业务了。 三、关于跨省业务的查询和处理: 跨省转学:在学籍管理——学籍异动——查询全国系统跨省转学情况查看转学进展情况。系统默认查询范围为“已确定学校的学生”,如果没有查到,选择“未确定学校的学生”;二者范围内均未查询到,说明未收到对方提起的转学业务,请家长联系对方省学校落实情况。如果是跨省转入提交的信息

不正确,通过学籍管理——学籍异动——查询跨省转学情况—修改学生信息,保存后系统自动对接。 跨省就学:目前系统已经关闭提交申请功能。已经发起为完成的跨省招生学生,通过学籍管理——新生管理——查询全国系统跨省招生情况,查看对接状态,信息有误的通过“跨省招生管理”修改信息。 对于信息有误,需要修改后办理转学的学生信息,学生信息修改后一定要等信息上报后才可以办理转学等学籍异动业务(跨省或省内业务均要遵循此规则)。 一、关于跨省问题学籍处理 对于学籍重复,标记为问题学籍的信息,需要学籍双方走问题学籍处理流程,问题学籍处理有删除和佐证,两种处理方式,删除就是直接删除学籍,并上报,佐证就是提供相关材料,证明学籍正确申请保留,双胞处理结果报道共同的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处理,完毕后学籍正常。对我省无全国学籍号的学生,系统以按照教育部下发名单按照问题学籍处理流程处理完毕,我省已不必再做其他处理了,只需对方按照对方要求走完问题学籍处理流程即可。

跨省转学操作方法

附件: 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 跨省转学操作方法 一、跨省转学流程 1. 学生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向转入学校提出申请(申请的方式、条件等均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统筹规定)。 2.转入学校依据地方规定和学校学位空额等情况审核。 3.对于同意接收的,转入学校通过学籍系统发起办理转学手续并核办。 4.转入学校学籍主管部门在学籍系统中核办。 5.转出学校在学籍系统中核办。 6.转出学校学籍主管部门在学籍系统中核办。 7.转入学校获得其他三方同意信息后,通知学生报到入学。 8.待学生到转入学校报到后,转入学校通过学籍系统调取学生学籍电子档案(学籍系统同时通知转出学校)。 9.转出学校按照与家长商定的方式,将学生的纸质学籍档案转出,并通知转入学校。 二、各级学籍管理员操作说明 1.转入学校操作

(1)转入学校发起申请 转入学校学籍管理员登录系统后,依次点击【学籍管理】【跨省转学】【跨省转学申请】,在右侧页面中,点击“申请”按钮,出现新的页面,如图: 在页面中输入转出省份、学生姓名、学籍号(无正式学籍号的输入临时学籍号或身份证件号)、转入年级、转入班级、转学理由等必填项,点击“保存”按钮即可。 (2)转入学校核办 转入学校提交转入申请后,学校学籍主管领导(审核人员)点击【跨省转学审核】按钮,如图:

转入学校在右侧页面,选中学生,点击“审核”按钮即可。 2.转入学校学籍主管部门核办 转入学校学籍主管部门学籍管理员登录系统后,依次点击【学籍管理】【跨省转学】【跨省转学审核】,在右侧页面选择学生,点击“明细”,可看学生转学明细,如图: 如果学籍主管部门确认,则可点击“审核”按钮,在审核意见中选择“同意”;如果不同意,则选择“不同意”,并详细说明理由。转学流程终止。

转学休学制度

XXXX学生转学、借读、休学制度 为加强学生管理,使学生转学,借读、休学有章可循,根据上級文件精神,结合本校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转(借)出规定,原则上不允许学生随便转出,但有以下情祝之一可以办理转出手续。学生随家长外出就,或全家迁出本学区范围,由于其它原因需随亲戚或熟人外出就读。 转出手续办理程序 1.家长找班主任说明原因,找主管教育副校长签字同意。 2.班主任带家长到教导处领取转学申请书 3.家长将转学申请书送交转入学校签署意见。 4.家长到普教股盖章。 5.家长到教导处上交转学申请表,领取学籍表,交转入学校 6、教导处将申请表存档。 二、转入、借入规定 学生转入、借入原则上需本学区范围内的学生,如非本学区范围的学生,要转入本校须提供担保老师,本与学校签订加强学生管理责任状与协议书。 转(借)入学生手续办理程序 1、家长到教导处说明理由 2、主管领导批准。 3、与学校和政教处签订加强学生管理责任状与协议书

4、教导处分班。 5、转出学校开具转学申请书。 6、找教导处盖章同意。 7、找文化教育局痴普教股盖章。 8、回转出学校拿学籍 9、将学籍与转学申请书交教导处 三、休学规定 学生如确实患重大疾病,无法坚持正常学习,可办理休学手续。休学手续办理程序 1、到住院医院开疾病证明书,复印住院发票。 2、学生写休学申请书,家长签名并同意。 3、找班主任说明情祝,班主任同意休学并签字。 4、找教导处盖章同意。 5、教导处向主管校长汇报,签字同意后,到普教股办理相天手续。 6、学生家长到教导处领取休学证。 7、休学时间一般为一年,一年后,家长执休学证找教导处办理复学手续。 8、如果学生因重大疾病一年后仍不能坚持正常学习,可再次提出申请,再次办理休学手续。

全国学籍网转休学操作程序

除转学外,休学、复学、退学等操作方式一样,只是异动类型不一样。 1、(1)休学,学校提出学籍异动申请[学籍管理——日常管理— —学籍异动学校申请],会出现一个页面,页面中包括:学生姓名、学籍号、身份证号等,,然后点击中间右上角“申请”按钮,会出现一个显示页面,在显示的页面中有“学生姓名、学籍号”项,在其中一项中输入转入学生的姓名或学籍号后,页面会自动显示学生的基本信息,核对无误后,在此页面“异动类型”选项中,选择“休学”,并输入异动日期及异动原因说明,点击“保存”按钮,提示上传佐证材料,点击确定,等待学校审核。说明:在本次异动未经审核时,点击“修改按钮”将再次进入学籍异动编辑页面对本次异动作出修改;点击“删除”按钮,可以删除本次异动申请。注意:休学程序为:学校申请——学校审核——教育局审核——上级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家长须持有医院证明、休学表一式四份(如下)按程序办理,任何学校或家长不得办理虚假休学,否则处理并上报市局。 附件2 河北省中小学生休学、复学申请表

附:证明材料 (2)学籍休学学校审核,[学籍管理——日常管理——学籍异动学校申请],出现页面后,选中一条记录,点击审核弹出异动审核窗口,学校填写审核意见及审核意见补充,并上传佐证材料,点击“确定”按钮,等待教育局审核。注意:如学校审核后如发现异动申请错误,

则需要教育行政部门驳回,驳回后学校在申请页面对教育局驳回的异动信息进行修改,保存后需学校再次审核;等待教育局审核。如学校删除该条异动,则在该页面直接删除即可。休学的时间必须在半年或一年,否则不予以休学。 2、转学。转学分为同区县内转学、同省跨区县转学和跨省转学。主要说一下县内转学和同省跨县转学。 (1)县内转学流程:转入学校提出申请,然后学校审核——转出学校审核——县教育局审核。也就是说,学生转学异动由转入学校发起,经转出学校、教育局审核,完成转学流程。注意:转学只能在同年级进行。具体操作为:转入学校端,转入学校提出申请,【学籍管理】--【日常管理】--【学籍异动申请】,出现页面后,点击中右下角“申请”按钮,在显示页面的检索学生项,通过“学校名称”、“姓名”的组合查询方式,查询出要转入的学生,在学生的个人基本信息项中核实无误后,在学生异动信息项中的类别中,选择“转学(转入)”,并填写其它相应的异动信息,点击保存按钮,提示上传材料后等待学校审核;如果转出学校审核未通过,则需要转入学校在异动申请页面查找该学生,点击“修改”信息无误后,再点击“保存”,即重新提交申请。转出学校端,【学籍管理】--【日常管理】--【学籍异动学校审核】,在转出学校的异动审核页面,选择需要审核的转学学生,点击“审核”按钮。然后等待教育局审核。 (2)同省跨区县转学。流程为:转入学校申请并审核——转入学校教育局审核——转出学校审核——转出县教育局审核,只要由一方

学生入学转学、休学、复学制度

学生入学、转学、休学、复学制度 为了加强学生学籍管理,规范学生转学、休学、复学行为,根据上级相关部门政策,对我校的学籍管理作如下规定。 一、入学 1、坚持“免试就近入学”的基本原则,凡年满六周岁的儿童均可报名入学。(辖区常住居民子女报名需持户口簿,务工子女需持正规的劳动合同、房屋租赁协议、暂住证等) 2、按上级要求控制班级人数(包括复学、转学)。 3、新生《花名册》、各年级学生流动花名册(包括转入、转出、休学、复学学生名册)由学校保存,并上报教育主管部门。 4、建立学籍档案,每期由班主任负责记载学生德、智、体情况。 二、转学 1、学生不得随意转学,确因家长工作调动、家庭迁移或其他正当原因必须转学者, 必须办理转出转入手续。 2、转学时,转出学校把学籍表交给学生或家长带走。转入学校在办理入学手续时,须接收学生的学籍表和学籍卡。 3、学校是否接收转入的学生,由校长视学校情况决定,校长不得不负责任地滥签“同意接收”意见。学校不得无故拒收正常转学的学生,也不得接收没有办理正常转学手续的学生。 4、跨省转学的按跨省转学流程办理。 三、休学复学 1、学生因病不能坚持学习,需休学,需提供以下申请材料

⑴书面休学申请报告 ⑵出具县级以上医疗机构证明(含诊断证明、入院证、出院证、住院清单及医药发票等)。 ⑶休学申请表一式两份 材料经学校审核,报上级批准方可休学。 2、学生患有严重传染病者,应令其休学。 3、学生休学期为一年。期满要求复学者,由学生本人和家长提出申请,学校批准。因病休学的,复学时须持县以上医院出具康复证明或其他有效证明。 4、休学期满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复学者,由学生本人和家长提出申请,经学校批准,可延续休学。 四、升级留级 1、学生学完规定课程,德、智、体、美等达到规定要求的可以升级。 2、根据教育部《关于取消义务教育期间留级制度的决定》的精神,义务教育阶段的学生一律不准留级。

山西省中小学生转学申请表及说明、电子操作流程

附件8 山西省中小学生转学申请表

附:证明材料 填表说明: 1、此表由转入学校提供。 2、跨省、市、县转学一式四份,转入、转出学校和转入、转出学籍主管部门各一份;本县内转学一式三份;高中转学一式五份(市学籍主管部门一份)。 3、家长自行联系转入(出)学校、学籍主管部门。 4、六年级、九年级后半学期不办理转学。 5、此表须认真填写,不得空白。学生监护人须持户口本和相关材料办理转学手续,转出学校须提供正确的临时学籍号,转入(出)学校、学籍主管部门加盖公章、校长签字后方可由转入学校在学籍管理系统中上传扫描此表,申请转 学。转学完成后交学校和学籍主管部门存档。 转学电子操作流程 由转入学校发起申请,转出学校核办。

(1)转入学校学籍管理员:登录系统——学籍管理——日常管理——学籍异动申请 ——点击右侧“申请”——出现新的页面 ——在检索学生内输入:学校名称(搜索后点击选择)、学籍号和学生姓名后,点查询——第二个方框内出现学生的详细情况(核对是否该学生)——点击第三个方框内异动类别(选择转学)、异动时间(选择今天)、在异动说明里,说明转学理由,选择转学后班号 ——点击右上角“保存”按钮——跳出对话框(是否上传异 动证明材料)——点击“是”(上传扫描的转学申请表)。 (2)转入学校学籍主管领导(审核员):日常管理——学籍异动学校审核——选中学生——点击右侧的“审核”——跳出学生信息,核对后点“同意”、(或“不同意”该学生还保留在学校。)——点右上角“确定”。

(3)转入学校学籍主管部门核办。 (4)转出学校核办:登陆系统——学籍管理——日常管理——学籍异动学校审核——选中学生——点击右侧的“审核”按钮——跳出学生信息,核对后点“同意”(或“不同意”,并详细说明理由,驳回。)——点右上角“确定”。 (5)转出学校学籍主管部门核办,该学生转学信息变更完成。

国网省内转学操作方法

国网省内转学操作方法 一、学生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向转入学校提出申请,填写《中小学生转学申请登记表》;(登记表内学生照片必须贴好,所有项目都需要填写完整)。提示:为保证登记表信息填写正确,家长应到转出学校打印学生学籍卡片、查询国网学籍号。 二、转入学校依据地方规定和学校学位空额等情况审核,在《中小学生转学申请登记表》是签署意见和盖章。 三、对于同意接收的,转入学校通过学籍系统发起办理转学手续并核办,具体操作方法如下: 1.转入学校异动申请:学籍管理——>日常管理——>学籍异动申请——>申请。 2.(1)用鼠标点击学校名称后面的文本框,来搜索学校。 (2)在新的对话框里输入学生原就读学校的关键字(如**中学),然后点“查询”。

(3)在查询结果中选择学生原就读学校,再点“选择”按钮; (4)输入学生姓名后,点“查询”即可查到学生在原学校的国网学籍信息。 (5)在学生异动信息里补充完整。 (6)点“保存”后系统提示是否上传材料,选择“是”,然后上传《中小学生转学申请登记表》扫描件。 3、转入学校审核:日常管理——>学籍异动学校审核。 (1)选择需要审核的记录;

(2)点“审核”按钮; (3)审核意见选“同意”。 四、转入学校学籍主管部门在学籍系统中核办。 五、转出学校在学籍系统中核办(注意查看转学申请登记表内信息与所转学籍是否一致,对比照片,避免同名同姓学生转错)。 对于转出学校,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1、转学申请登记表要下载、打印、留存。 2、无论是同意还是否决,需在10个工作日内决定,并填写理由(意见)。 六、转出学校学籍主管部门在学籍系统中核办。 七、转入学校获得其他三方同意信息后,对转来的网络学籍信息进行核对,及时修改数据(如现住址、联系电话等)。 八、转学操作完成后,将相关纸质学籍档案编号存档。

跨省转学手续及操作流程

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 跨省转学操作方法 一、跨省转学流程 1. 学生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向转入学校提出申请(申请的方式、条件等均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统筹规定)。 2.转入学校依据地方规定和学校学位空额等情况审核。 3.对于同意接收的,转入学校通过学籍系统发起办理转学手续并核办。 4.转入学校学籍主管部门在学籍系统中核办。 5.转出学校在学籍系统中核办。 6.转出学校学籍主管部门在学籍系统中核办。 7.转入学校获得其他三方同意信息后,通知学生报到入学。 8.待学生到转入学校报到后,转入学校通过学籍系统调取学生学籍电子档案(学籍系统同时通知转出学校)。 9.转出学校按照与家长商定的方式,将学生的纸质学籍档案转出,并通知转入学校。 二、各级学籍管理员操作说明 1.转入学校操作 (1)转入学校发起申请 转入学校学籍管理员登录系统后,依次点击【学籍管理】【跨省转学】【跨省转学申请】,在右侧页面中,点击“申请”按钮,出现新的页面,如图: 在页面中输入转出省份、学生姓名、学籍号(无正式学籍号的输入临时学籍号或身份证件号)、转入年级、转入班级、转学理由等必填项,点击“保存”按钮即可。 (2)转入学校核办 转入学校提交转入申请后,学校学籍主管领导(审核人员)点击【跨省转学审核】按钮,如图:

转入学校在右侧页面,选中学生,点击“审核”按钮即可。 2.转入学校学籍主管部门核办 转入学校学籍主管部门学籍管理员登录系统后,依次点击【学籍管理】【跨省转学】【跨省转学审核】,在右侧页面选择学生,点击“明细”,可看学生转学明细,如图: 如果学籍主管部门确认,则可点击“审核”按钮,在审核意见中选择“同意”;如果不同意,则选择“不同意”,并详细说明理由。转学流程终止。 3.转出学校核办 转出学校登录系统后,依次点击【学籍管理】【跨省转学】【跨省转学审核】,选中学生,点击明细,则可查看学生转学明细,如图:

安徽省中小学学籍管理系统跨省转学操作方法

---------------------------------------------------------------最新资料推荐------------------------------------------------------ 安徽省中小学学籍管理系统跨省转学操作方法 安徽省中小学学籍管理系统跨省转学操作方法一、跨省转学流程1.学生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向转入学校提出申请。 2.转入学校依据相关规定和学校学位空额等情况审核。 3.对于同意接收的,转入学校通过我省自建学籍系统发起办理转学手续。 4.转入学校学籍主管部门在学籍系统中审核。 5.转出学校学籍主管部门与转出学校核对,并在学籍系统中审核。 6.转入学校在转入、转出学校学籍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通知学生报到入学。 7.待学生到转入学校报到后,转入学校通过学籍系统调取学生学籍电子档案(学籍系统同时通知转出学校)。 8.转出学校按照与家长商定的方式,将学生的纸质学籍档案转出。 二、各级学籍管理员操作说明1.转入学校操作转入学校学籍管理员登录系统后,依次点击【学籍变动】【跨省转入】,出现新的页面,如图: 在页面中选择学生来源地区,输入来源学校、年级、班级名称、学生姓名、学籍号或身份证号,选择转入学校、转入年级、转入班级,输入变动日期等必填项,点击保存按钮即 1 / 3

可。 2.转入学校学籍主管部门审核转入学校学籍主管部门学籍管理员登录系统后,依次点击【变动审批】【转入审批】,在右侧页面选择学校名称,点击审批,可查看该学校审批名单;点击学生姓名可查看学生详细信息和转学信息,如图: 勾选需要审批的学生名单,可勾选多条记录,同时对多个学生进行审批。 如果学籍主管部门同意,则在审批结果中选择审批通过,点击审批按钮;如果不同意,则选择审批不通过,并在审批意见中详细说明原因,点击审批按钮。 转学流程终止。 3.转出学校学籍主管部门审核转出学校学籍主管部门学籍管理员登录系统后,依次点击【变动审批】【转出审批】,在右侧页面选择学校名称,点击审批,可查看该学校审批名单;点击学生姓名可查看学生详细信息和转学信息,如图: 勾选需要审批的学生名单,可勾选多条记录,同时对多个学生进行审批。 如果学籍主管部门同意,则在审批结果中选择审批通过,点击审批按钮;如果不同意,则选择审批不通过,并在审批意见中详细说明原因,点击审批按钮,转学流程终止。 4.转入学校调取档案转入学校依次点击【学籍变动】【跨省转学处理】,如图:

学生入学转学、休学、复学制度

学生入学转学、休学、复学 制度 -标准化文件发布号:(9456-EUATWK-MWUB-WUNN-INNUL-DDQTY-KII

学生入学、转学、休学、复学制度 为了加强学生学籍管理,规范学生转学、休学、复学行为,根据上级相关部门政策,对我校的学籍管理作如下规定。 一、入学 1、坚持“免试就近入学”的基本原则,凡年满六周岁的儿童均可报名入学。(辖区常住居民子女报名需持户口簿,务工子女需持正规的劳动合同、房屋租赁协议、暂住证等) 2、按上级要求控制班级人数(包括复学、转学)。 3、新生《花名册》、各年级学生流动花名册(包括转入、转出、休学、复学学生名册)由学校保存,并上报教育主管部门。 4、建立学籍档案,每期由班主任负责记载学生德、智、体情况。 二、转学 1、学生不得随意转学,确因家长工作调动、家庭迁移或其他正当原因必须转学者,必须办理转出转入手续。 2、转学时,转出学校把学籍表交给学生或家长带走。转入学校在办理入学手续时,须接收学生的学籍表和学籍卡。 3、学校是否接收转入的学生,由校长视学校情况决定,校长不得不负责任地滥签“同意接收”意见。学校不得无故拒收正常转学的学生,也不得接收没有办理正常转学手续的学生。 4、跨省转学的按跨省转学流程办理。 三、休学复学 1、学生因病不能坚持学习,需休学,需提供以下申请材料

⑴书面休学申请报告 ⑵出具县级以上医疗机构证明(含诊断证明、入院证、出院证、住院清单及医药发票等)。 ⑶休学申请表一式两份 材料经学校审核,报上级批准方可休学。 2、学生患有严重传染病者,应令其休学。 3、学生休学期为一年。期满要求复学者,由学生本人和家长提出申请,学校批准。因病休学的,复学时须持县以上医院出具康复证明或其他有效证明。 4、休学期满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复学者,由学生本人和家长提出申请,经学校批准,可延续休学。 四、升级留级 1、学生学完规定课程,德、智、体、美等达到规定要求的可以升级。 2、根据教育部《关于取消义务教育期间留级制度的决定》的精神,义务教育阶段的学生一律不准留级。

学籍系统转学操作步骤

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学生转学 操作步骤 学生转学异动由转入学校发起,经转出学校、教育局审核,完成转学流程。根据系统设计,转学过程分三种情况,分别为:同区县内转学、同省跨区县转学、跨省转学。注意:转学只能在同年级之间进行。 三类转学流程图:

-------------------------------------------------------------------------------- 学生转学----转入学校端操作步骤: 转入学校提交转入申请,【学籍管理】【日常管理】【学籍异动申请】,点击“申请”按钮,在显示页面的检索学生项,通过“学校名称”、“姓名”的组合查询方式,查询出要转入的学生,在学生个人基本信息项中核实无误后,在学生异动信息项中的异动类别中,选择“转学(转入)”,并填写其他相应的异动信息,点击“保存”按钮,提示上传转学材料,上传材料后等待学校审核;如果转出学校审核未通过,则需要转入学校在异动申请页面查找该学生,点击“修改”,信息无误后,再点击保存,即重新提交申请。 1.

2. 3. 4. 5. 6.点击学校名称后的方框会弹出选择学校对话框,如下图

7.在学校名称中输入“南江”关键字,点“查询”,在查询出的学校列表中选中转出学校名称,再点“选择”,即可选中学校 8.输入学生姓名后点查询,选择异动类别(转学),点异动日期并选择日期,点“保存”。如果查询不到学生,请确认:(1)原学校是否建立有该生的电子学籍;(2)学校名称是否正确(可以有的教学点的学生学校名称填到村本部了);(3)姓名是否有误(如“淞”误录为“凇”)。

学生转学、休学、复学办理流程

学生转学、休学、复学办理流程 一、办理转学的条件 1.学生户籍随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迁移,新户籍所在地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不在原就读学校服务范围、普通高中学生不在原就读学校服务区域(即招生区域)的; 2.学生随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实际居住地变更,变更后的居住地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不在原就读学校服务范围、普通高中学生不在原就读学校服务区域(即招生区域)的; 3.到工读学校就读等其他特殊原因确需转学的。 二、学生转学的注意事项 1.学生转学不得变更就读年级; 2.原则上在各学段起始年级第一个学期、毕业年级最后一个学期、学期中途不得转学; 3.转入学校如果学位已满,义务教育阶段由主管教育行政部门按相对就近入学原则合理安排; 4.普通高中转学,省级示范性高中可以转省级示范性高中或非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非省级示范性高中互转、非省级示范性高中不能转省级示范性高中; 5.普通高中与其它类型学校转学按照升学当年招生录取线相当的原则进行。 三、办理转学的手续的程序 需要转学的学生,由学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向转入学校或转入地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请,填写《湖南省中小学生转学申请表》并提供转学相关证明材料。 后面的流程由转入学校或教育行政部门按规定和程序进行办理。转入学校获得其他三方(即转入学校学籍主管教育行政部门、转出学校、转出学校学籍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同意信息后,通知学生报到入学,并通过管理系统调取学生学籍电子档案。 所有转学流程均通过管理系统完成核办。转入、转出学校和双方学校学籍主管教育行政部门自接到学生转学申请之日起应分别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核办。 四、办理申请休学的条件 1.因病停课治疗时间占一学期总学时三分之一以上的; 2.因事一学期内连续请假时间超过学期总学时三分之一以上的; 3.应征入伍的。 五、办理休学手续的程序 需要办理休学的,由学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向学校提出申请,

附全国中小学学生学籍转学流程

全国中小学学籍管理平台转学流程 一、纸质办理 1、区内:拟转入学校申请、审核——转出学校审核——教育局审核 2、不同区县:拟转入学校申请、审核——拟转入地县级教育局审核——转出学校审核——转出教育局审核 接收学校必须依据有转出学校的意见和学校印章以及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同意的《茂港区中小学学生转学申请表》(高中转出外市的继续使用广东省高中阶段学生转学申请表)才能接收转入学生。否则,视为违规接收学生,在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系统不能通过审核。转学商议表由转入学校存档并上传到学籍系统。 二、网上办理 1、目前省内转学流程: 区县内转学:转入学校发起——转入学校审核——转出学校审核——教育局审核。 省内不同市、县(区)转学:转入学校发起——转入学校审核——转入教育局审核——转出学校审核——转出教育局审核 第一步:转入学校登陆账号后,点“学籍管理”——“日常管理”——“学籍异动申请”,在弹出的界面点“申请”,在弹出的界面双击“学校名称”,在弹出的界面输入转出学校“学校标识码”或者转出学校“学校名称”(名称一定要正确)选择转出学校(点转出学校前的圆圈),点击“选择”——输入转入学生名字——点击“查询”——选择“异动类型”(转学、休学等)和“选择年级班级”——选择

“异动日期”,点击“保存”。第二步:转入学校点击“学籍异动学校审核”,选择学生,点“审核”,在弹出的界面选择“审核意见”(同意或者不同意),然后保存。第三步:转出学校点击“学籍异动学校审核”,审核转出(同意或者不同意。第四步:教育局审核后,学生回到转入学校在校生状态。 2、跨省转学学籍系统操作办法,因学籍系统未全国联网,目前跨省转学操作办法如下: 转出的:学校在学籍系统里面-《学生异动-》选择其它离校-转出外省;后上级教育主管部门需要审核的审核,不需要审核的就直接转出。 转入的:学校直接在学籍系统里面导入;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审核。

转学和休学要求

转学、休学要求和流程 一、转学条件和要求 班额不超过规定人数的才能办理转入手续,同年级学生要均衡编班,办理转学手续统一核定人数。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转入学生需主管领导审核,乡镇所在地学校转入学生需经股室领导审核。办理时间为新学期开学后两个月内。过期不再办理。 在转入地有固定住处(需提供房产证或租房证明)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子女经审核可以转学。(1)经商人员:需提供法定监护人的营业执照和户口本。(2)进城务工人员:提供由政府部门认定并加盖公章的劳务合同或其他有关证明材料和户口本。(3)工作调动人员:提供工作调令或单位证明以及能证明监护关系的材料。(4)居住人员(回原籍):提供户口本。(5)军转干部:提供当地安置办出具的介绍信、户口本和军官证等材料。 转学应先办纸质档案,再办理电子档案。符合转学条件的学生由家长向学校提供证明材料(证件),家长到转入学校开具《转学联系表》,转出学校打印《学籍基本信息表》。为方便学生和家长办理手续,市教育局规定:转入本县的学生,应凭有关证件和《鹤壁市中小学生转学联系表》由转入

学校统一到教体局盖章,转到县区外的学生由转出学校统一到教体局在《转学联系表》(本县或外地的均可)上盖章。《转学联系表》应有双方学校和双方县区主管部门审核盖章。纸质材料一般应在5个工作日内办妥, 二、电子系统办理程序 1.跨省转学 (1)、接收学校发起申请(上传转学联系表,下同)并审核。 (2)、接收学校县区教育部门核办。 (3)、转入省管理平台发起跨省转学申请。 (4)、转出省发起转学流程 (5)、转出学校核办。 (6)、转出学校县区教育部门审办。 2.跨县区转学: (1)、接收学校发起申请并审核。 (2)、接收学校县区教育部门审核。 (3)、转出学校审核。 (4)、转出学校县区教育部门审核。 3.县区内转学 (1)、接收学校发起申请并审核。 (2)、转出学校审核。 (3)、县区教育部门审核。

云南省学校水平网络管理学籍管理转学手续的说明

《云南省学校水平网络管理》学籍管理 关于转学手续办理的说明 小学阶段学籍管理严格按照《云南省义务教育学籍管理办法》执行,现将关于转学手续办理流程详细说明如下,请各校按转学流程操作并向家长宣传。 原《官渡区转学申请表》废止,统一采用昆明市教育局下发的《昆明市小学转学学生学籍申请表》,六年级原则上不办理转入手续。 一、转学手续办理时间。 每学期初第一个月和期末后一星期内。 二、转学流程。 家长到原就读学校填写《转学申请表》(原就读学校同意后签章)→家长联系转入学校(转入学校同意后签章)→转入学校主管教育部门审核(同意后签章)→原就读学校主管教育部门审核(同意后签章)。注: 1、学校和审核部门需要对已通过审核且已签章的《昆明市小学转 学学生学籍申请表》存档(此表一式四份),务必请办理转学手 续的家长将《昆明市小学转学学生学籍申请表》相关信息填写 完整。 2、转入学校在有空余学位并符合有关规定的前提下方可接收转入 学生。 三、学业网操作流程。 1、转出学籍。

省内转出:家长填写完《昆明市小学转学学生学籍申请表》,转出学校加盖公章,同时在云南省学业水平考试网络管理系统中发起转出(家长必须填写转入学校),教育局在收到转出学校、转入学校、转入主管教育局、转出主管教育局签章的《转学申请表》后审核学业网内的转学申请,完成转出手续。 省外转出:家长填写完《昆明市小学转学学生学籍申请表》,转出学校加盖公章,同时在云南省学业水平考试网络管理系统中发起转出(转出类型选择:转出省外),教育局初教科在收到转出学校、转出主管教育局签章的《转学申请表》后审核学业网内的转学申请,完成转出手续。 2、转入学籍。 省内转入:转入学校收到转出学校、转入学校、转入主管教育局、转出主管教育局签章《转学申请表》后,在云南省学业水平考试网络管理系统中审核转入。 省外转入:转入学校收到转出学校、转入学校、转入主管教育局、转出主管教育局签章《转学申请表》后,在云南省学业水平考试网络管理系统中补报学籍,补报说明中注明:省外转入。 3、转入转出登记。 转入、转出学生均需要填写《昆明市小学转入学生名册》和《昆明市小学转出学生名册》,名册人数需与云南省学业水平考试网络管理系统中人数一致。

学籍系统转学校操作流程

全国学籍系统转学操作流程 各学校:现在将全国系统转学流程发给你们,请按操作做好学生网上转学工作。 省内转学流程:县内转学:转入学校发起——转入学校审核——转出学校审核——教育局审核。省内不同市、县(区)转学:转入学校发起——转入学校审核——转入教育局审核——转出学校审核——转出教育局审核 具体操作如下(以县内转学为例): 第一步:转入学校登陆账号后,点“学籍管理”——“日常管理”——“学籍异动申请”,在弹出的界面点“申请”,在弹出的界面双击“学校名称”,在弹出的界面输入转出学校“学校标识码”或者转出学校“学校名称”(名称一定要正确)选择转出学校(点转出学校前的圆圈),点击“选择”——输入转入学生名字——点击“查询”(如有学生信息,按下面步骤继续操作,如无学生信息,请咨询教育股或询问学生本人来处某学校,有无采集过信息。) ——选择“异动类型”(转学、休学等)和“选择年级班级”——选择“异动日期”,点击“保存”。 第二步:转入学校点击“学籍异动学校审核”,选择学生,点“审核”,在弹出的界面选择“审核意见”:(同意或者不同意),

然后保存。 第三步:转出学校点击“学籍异动学校审核”,审核转出(同意或者不同意)。 第四步:教育局审核后,学生回到转入学校在校生状态。 跨省转学学籍系统操作办法,因学籍系统未全国联网,目前跨省转学操作办法如下: 转出的:学校在学籍系统里面——“学籍异动审请”——“审请”——“输入转出学生姓名”——点击“查询”——“异动类别”——选择“其它离校”——“转出本省”;上级教育主管部门需要审核的审核,不需要审核的就直接转出。 转入的:学校直接在学籍系统里面导入;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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