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见治安、刑事案件的处理措施

常见治安、刑事案件的处理措施
常见治安、刑事案件的处理措施

1.0常见治安、刑事案件的处理措施

一、发生斗殴的处理

1.耐心劝阻斗殴双方离开现场,缓解矛盾,如事态严重,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甚至犯罪倾向,应将行为人扭送公安机关处理。

2.提高警惕,防止坏人利用混乱偷拿财物。

3.说服围观群众离开,保证目标区的正常治安秩序。

4.协助公安人员勘查打斗现场,收缴各类打斗凶器,辨认为首分子。

二、盗窃的处理

1.发现盗窃分子正在作案,应立即当场抓获,报告公安机关,连同物证送公安机关处理。

2.保护安发现场,不能擅自让他人触摸现场痕迹和移动现场的遗留物品。

3.对重大可疑案发现场,可将事主和目击者反映的情况,向公安机关作出详细报告。

4.对可疑作案人员,可采取暗中监视或设法约束,并报告或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三、发生刑事案件和恶性事故的处理

1.值班员迅速向管理处报告和向公安机关报案,如有伤员迅速送附近医院救治,如受侵害的财物已投保险的,由被保人通知承保的保险公司。

2.保护案发现场,禁止无关人员进入现场,以免破坏现场遗留的痕迹、物证、,影响公安人员勘探现场,收集证物和线索的人。

3.登记发现人和事主的情况,抓紧时机向发现人或周围群众了解案件、事故发生发现经过,收集群众的反映和议论,了解情况并作好记录。

4.向到达现场的公安人员认真汇报案情,协助破案。

四、值勤中遇到犯罪分子抢劫的处理

在值勤中遇到公开使用暴力,胁迫或其他手段如打、砸、强行夺取他人钱财或毁坏公共

财物的犯罪行为时,要切实履行保安员的职责,立即进行如下处理:

1.迅速制止罪犯,当群众叫喊抢劫或呼救时,应协助公安机关制止犯罪和抓获劫匪,如没有公安人员在场,应呼叫附近保安人员和群众制止犯罪。

2.如劫匪逃离现场,要向目击者问清劫匪的人数、衣着颜色和逃走的方向,并立即组织发动群众堵截;如为驾车逃跑的,可拦截机动车追堵并向“110”报警。

3.保护抢劫现场,劫匪留下的凶器、作案工具等不要用手触摸,不让群众进入现场,如现场在交通要道或公共场所人多拥挤的地方,无法将证物留放原处时,要收起交公安机关。

4.访问目击群众,收集劫案情况,做好记录提供给公安机关,同时,公安人员未勘察或现场未勘察完毕当班值班员不能离开现场。

5.事主或在场群众若有受伤的,要立即送医院抢救并作报告。

常见治安案件证据规格大全

目录 一、扰乱单位秩序 二、扰乱公共场所秩序 三、寻衅滋事(寻衅滋事中的结伙斗殴行为) 四、制造、买卖、储存、运输、邮寄、携带、使用、提供、处置危险物质 五、非法携带管制器具 六、盗窃、损毁公共设施 七、非法限制人身自由 八、侮辱 九、诽谤 十、虐待 十一、盗窃 十二、诈骗 十三、敲诈勒索案件 十四、故意损坏财物 十五、阻碍执行职务 十六、伪造、变造、买卖公文、证件、证明文件、印章 十七、违反出租房屋管理规定 十八、旅馆业工作人员违反有关规定 十九、收购赃物、有赃物嫌疑的物品、收购国家禁止收购的其他物品 二十、卖淫、嫖娼 二十一、制作、运输、复制、出售、出租淫秽物品 二十二、非法持有毒品、吸毒 二十三、殴打他人、故意伤害 二十四、非法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 二十五、强迫劳动 二十六、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 二十七、抢夺 二十八、赌博 二十九、制造噪声干扰他人正常生活 三十、招摇撞骗

一、扰乱单位秩序 扰乱单位秩序,是指扰乱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秩序,致使工作、生产、营业、医疗、教学、科研等活动不能正常进行,尚未造成严重损失,尚不够刑事处罚的行为。 证据规格 (一)违法嫌疑人陈述和申辩 1、违法嫌疑人的基本情况; 2、违法行为的动机和目的; 3、问明作案时间、地点、人员、起因、经过、手段、方式、危害后果; 4、问明作案工具及来源、下落; 5、结伙作案的,问明的违法嫌疑人的数量、身份,预谋、结伙聚合的过程、相互关系、地位,以及各违法嫌疑人相互关系、相互印证情况。 (二)证人证言 1、被侵害人(单位)陈述,问明行为人实施扰乱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行为的时间、地点、经过、起因、目的、手段、后果,物品损失,是否致使工作、生产、营业、医疗、教学、科研不能正常进行,违法嫌疑人的数量、身份及体貌特征,制作询问笔录; 2、其他证人证言,问明违法事实、情节、物品损失及其他后果,制作询问笔录。 (三)物证、书证 作案工具等物证和照片,扣押清单。 (四)鉴定结论 法医鉴定、损坏物品的物价鉴定。 (五)视听资料、电子证据 1、提取现场的影像、视频监控资料; 2、现场制作的视听资料。 (六)勘验、检查笔录,现场笔录 现场勘查笔录、现场图、现场照片、提取的痕迹物证等。 (七)辨认笔录 证人及相关当事人对违法嫌疑人的辨认。 (八)其他证据材料 1、证明违法嫌疑人身份的材料,如户籍证明,身份证、工作证、专业或技术等级证复印件等。有前科劣迹,应调取法院判决书、行政处罚决定书、释放证明书等有效法律文件。 2、抓获经过、出警经过、报案材料等。 二、扰乱公共场所秩序 扰乱公共场所秩序,是指扰乱车站、港口、码头、民用航空站、商场、公园、运动场、展览馆或者其他公共场所秩序,尚不够刑事处罚的行为。 证据规格 (一)违法嫌疑人陈述和申辩

保安员在执勤中应急处理预案

保安员在执勤中应急处理预案 一、盗窃匪警应急处理 1、保安在执勤中遇有(或接报)公开使用暴力或其他手段(如:打、砸、抢、偷等)损害或威胁单位或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时,要切实履行保安员职责迅速制止犯罪 2、发生突发案件时:要保持镇静设法制服罪犯,同时要立即通过通信设备呼叫救援,并及时向上级领导会把。 3、保安员在听到求救信号后要立即赶到现场。 4、若犯罪嫌疑人逃跑时一时又追不上时,要看清人数、衣着、相貌、身体特征、所用的交通工具及特征等 5、有案发现场的(包括偷盗、抢、现场)要保护现场在警察到来之前任何人不得擅自移动任何东西,包括罪犯留下的一切手痕、脚印、烟头等不得将外人进入现场,在警察未勘察现场或现场勘察完毕之前,保安人员不得离开现场。 6、记录用户提供的所有情况,记录被盗(抢)物品及价值,询问客户是否线索等情况 7、若是运行过程作案,没有固定现场,对犯罪嫌疑人留下的各种物品作案工具等,要妥善保存交公安机关处理,切不可将保安人员或其他人员的指纹等痕迹留在物品上。 8、如有人员受伤,要立即设法送医院抢救并及时报告上级单位。 9、保安班长要做好现场记录,并写些书面报告报有关部门。 二、发现斗殴的应急处理

1、在执勤中或中队电话通知,发现有人争吵斗殴的现象时,要及时制止。提醒:制止争吵斗殴的原则为:①劝阻双方住手住口②对争吵或斗殴的双方一方离开现场。③持有器械斗殴应先制止持械一方。④有伤员先送伤者去医院医治。 2、迅速报告上级领导,由上级单位出面调解,如个人力量单薄应请求增援。 3、在制止争吵、斗殴双方时切无动粗更不能恶言相向。 三、醉酒的人闹事或精神病人的应急处理。 1、醉酒者或精神病人失去正常理智,处于不能自控的状态,而对自己或其他人造成伤害,保安应及时对其采取控制和监督措施。 2、及时通知醉者或精神病人亲属,让他们派人领回。 3、醉酒者或精神病人有危害社会出共秩序或侵害他人的行为应及时报上级领导。 四、对爆炸物危险物品的应急处理。 1、保安人员在执勤中发现或接到有可疑物品时,要立即向主管领导及有关部门报告,并留守现场,阻止任何人在接触可疑物, 2、主管领导立即组织人员赶到现场,向有关人员了解情况人员初步确认可疑物为危险物品时,立即对附近区域的人员进行疏散,并设立临时警戒线,任何人不得擅自入内。 3、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并向公司领导通报。 4、对附近区域进行全面搜寻,以消除隐患。 5、待警察到达后协助警察消除爆炸物危险隐患进行调查。 6、如果危险已经

治安案件查处 论述题

论述题 1.分析治安案件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关系,把握治安案件与刑事案件、民事案件的联系与区别,并归纳不同性质案件的认定标准。 2.谈谈在治安案件查处过程中如何体现“执法为民”思想。 3.结合社会调查,谈谈公安机关执法办案的社会评价及其思考。 4.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构成要件进行分析。 5.结合实例分析如何对数种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进行认定及处罚。 6.怎样正确适用治安管理处罚,在具体量罚中怎样行使自由裁量权? 7.如何运用治安案件调查基本方法对不同对象开展调查。 8.简述治安案件办理中如何具体实施人身、物品、场所检查,以及对公民居所检查有何特别要求。 9.分析治安案件调查取证中证人拒绝作证、行为人虚假陈述等常见问题及解决方法。 10.学生收集案例,根据案例分析治安案件终结的情形,案件终结后应当如何处理? 11.结合案例,分析该案例应当适用的程序,查处的步骤、方法,使用的法律文书。 12.简述案卷制作中的常见问题及解决方法。 13如何利用案卷卷宗材料服务于公安工作? 14、论行为与处罚法定原则在查处治安案件中的体现。 15、论正确行使自由裁量权的意义。 16、联系实际阐述教育与处罚相结合原则。

17、试述行为的社会危害性与“行为与处罚法定”原则的关系。 18、举例阐述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客观方面必要要件和选择要件对认定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意义。 19、论治安管理处罚。 20、论调查取证的基本原则。 21、论治安案件证据审查的要求。 22、论告知。 23、论治安调解。 24、阐述简易程序与普通程序的联系和区别。 25、如何理解违法行为与处罚相当原则在查处治安案件中的适用? 26、论尊重和保障人权与执法监督的关系。 27、论治安案件查处的公开原则

治安、刑事突发事件处理预案

对突发事件(治安、刑事案件等)的报警程序及应急方案 在客栈内发生直接危害并造成重大伤亡和财产损失事故时,为把人员伤亡及财产损失减少到最底程度,应迅速组织力量并采取切实可行的应急措施。 一、报警程序: 1、客栈发生突发事件(治安、刑事案件等)后,客栈员工应立刻打电话“9”报告客栈前台,报 告时不要惊慌,说明本人身份,发现案件的时间、地点及简要情况。 2、前台人员接到报警后,应立刻通知当班主管、客栈总经理。 3、当班主管、客栈总经理接到报警后,应立刻带领保安人员到达发案现场,确认后,做好保护 现场工作,并通知客栈前台,由其通知公司安保部及有关领导立刻赶到现场。 4、安保部接到报警后,应及时向主管总经理汇报,视具体情况负责立刻向公安机关报告所发生 的情况。 二、应急方案: 1、组织人员保护现场,划定警戒线,控制人员进出,维护现场秩序。 2、向当事人、报案人、知情者了解情况并进行登记(填写报案登记表)、记录。 3、协助抢救伤者,并酌情向伤者了解记录有关事件发生的情况。 4、控制事态发展,采取必要措施。 5、配合公安机关检查现场。 6、做好善后工作,包括清点人员及财物。 7、提供调查事件的临时办公地点。 8、登记保管客人遗留下的财务及行李物品。 三、各客栈之间加强信息沟通,增强防范意识,杜绝同样事件在其它客栈重复发生。 四、操作流程:

报案登记表

对诈骗行为的防范预案 为确保客栈财物不受不法侵害,防止诈骗案件的发生,公司财务部、客栈各经营人员要严格执行财务制度,对现金、支票及有价票证严格管理,防止不法犯罪分子得逞。 一、防止住店不法人员的诈骗 1、凡是入住客栈人员,必须填写入住登记卡,预交住房押金,前台服务人员 要严格执行公安局关于住宿人员必须持合法、有效证件办理住房登记手续 的规定,本人需与护照、身份证照片相符,不符者不予登记,并及时向当 班主管汇报。 2、对使用支票付帐的国内客人要与支票发出单位核实,发现问题要机智地将 持支票人留住,速报当班主管、客栈总经理,待当班主管、客栈总经理赶到 后一起处理。通知公司安保部,由公司安保部向主管经理汇报,并视具体 情况决定是否报告公安机关。 3、如住店宾客在客栈消费超过预付押金时,可要求其追加押金或直接结算。 二、防止非住店不法人员的诈骗: 1、对非住店人员,客栈原则上是不为其提供兑换、找零服务。可以告诉其到 附近金融机构办理相关业务。特殊情况除外(如:乘出租车来客栈住店, 换零钱支付出租车费的,只限于小笔金额。) 2、非住店人员在客栈进行消费时,客栈收费人员要认真查验,发现假币及时 报告当班主管,由当班主管根据具体情况处理。前台人员应遵守财务制度, 对每次经手的钱款,认真清点查验。杜绝凭主观印象、直觉、感觉来处理 财务事项。杜绝将营业款拿到柜台之外。杜绝无关人员、陌生人及正在办 理入住、结帐人员进入前台。 3、对非住店人员进入客栈,要加强注意。特别是到客栈后,提出这样或那样 问题的人员,更要提高警惕,谨防被骗。 三、防止使用信用卡或假币进行诈骗。 1、客栈收款人员要时刻保持高度警惕,熟悉银行通报终止付款的“黑名单”。 2、注意检查货币的真伪,特别是大面额的货币。 3、发现持有止付的信用卡或假币者,应采取以下措施: (1)同发卡银行联系,确定信用卡的真伪,一经确认是假信用卡或假币,立即将其信用卡、假币、有效证件扣留。 (2)及时通知警卫人员、当班主管到场,控制持卡、持假币者,防止其逃离或做出危害我员工安全的行为。 (3)通知客栈总经理、公司安保部,视具体情况决定是否报告公安机关。 四、操作流程:

治安案件调查报告范文3篇

治安案件调查报告范文3篇 范文一 公安机关担负着维护社会稳定的重大职责,直接影响着公安机关保一方平安职责的落实。对公安队伍的管理现状进行实事求是的调查,掌握分析广大公安民警的思想动态,将有助于我们发现问题,调整队伍管理方针,做好队伍的政治思想工作。为了实现公安队伍的长远管理目标,我们必须以高度的责任心,对存在问题不掩盖、不回避、不护短,客观剖析当前公安队伍管理中存在的各种弊病。 为了获得民警思想动态的第一手资料,我借助公安内部网络,在公安网上开展了一次队伍管理现状及民警心态的民意调查,并对调查结果进行统计分析。希望各级公安领导能够实事求是,对队伍管理现状进行重新定位和深刻反思,制定合理的队伍管理政策,促进公安队伍整体工作开展,确保公安队伍更好地履行工作职责,保一方平安。综合分析在当前社会治安形势错综复杂的情况下,公安机关为维护社会稳定付出了大量辛勤的劳动,得到政府和社会的充分肯定。以下问题的讨论,笔者侧重于对存在问题或不同看法的讨论分析。 一、当前社会现状及治安形势的客观评价 马克思主义认为,国家、部队、警察都是专政工具,是阶级矛盾不可调和的产物。警察是调和、平息社会矛盾的工具,警察所承当责任的大小,与社会矛盾的发展变化息息相关。当前公安队伍所承担的工作任务,正与我国当前社会矛盾紧密相关。我们必须从分析当前社会现状和社会矛盾出发,分析社会治安形势的现状及发展趋势。 首先,决定社会治安形势的主要因素是由社会矛盾,即社会中存在的不平等、失业、贫富分化、腐败、种族问题、黑恶势力等因素决定的。公安机关对社会治安的管理,只能对治安起着一定的控制缓解作用,只治标,不治本。单凭公安机关无法化解社会根本矛盾,也无法平息矛盾激化带来的社会治安恶化。从国际上看,

突发治安事件应急处理程序

突发治安事件应急处理程序 一、目的 规范秩序管理部处理突发事件的程序(火警、火灾除外),提高对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能力,维护辖区内的正常工作和生活秩序。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辖区范围内各类突发事件的处理(火警、火灾除外)。 三、职责 1、秩序管理部主管负责指挥突发事件的处理。 2、秩序管理部班组长负责落实主管下达的命令,具体处理突发事件。 四、程序要点 1、处理各类突发事件的基本原则 (1)快速反应原则: ①当值班秩序管理员、班组长接警后: ——1分钟内到达突发事件现场; ——30秒内跑到突发事件现场进行紧急控制处理。 ②主管在当值时接到突发事件报告后: ——1分钟内到达突发事件现场; ——30秒内跑到突发事件现场进行紧急控制处理。

主管在休息时接到突发事件报告后,5分钟内到达突发事件现场。 (2)统一指挥原则: ①处理突发事件由物管部经理负责统一指挥; ②在特殊的情况下,由秩序管理部主管负责统一指挥; ③班组长协助指挥突发事件的处理。 (3)服从命令的原则: 秩序管理部班组长需无条件服从主管的命令,并负责对突发事件的处理过程作详细记录。 (4)团结协作原则: 秩序管理部作为突发事件的处理部门,行使公司赋予的指挥权和处理权,公司任何部门或个人不得干预。在作出突发事件处理决定时,各相关部门应团结一致,紧密协作,配合秩序管理部处理好突发事件。 2、盗窃 (1)当发现有盗窃现象或接到报案时,立即用通讯器材(对讲机或电话)向主管、班组长报告现场的具体位置,然后留在被盗窃现场,或迅速赶赴被盗窃现场,维护现场秩序,保护现场,禁止一切人员进入现场: ①秩序管理员到达现场后立即了解被盗的具体地点、时间及情况; ②到达现场前,案犯已逃离现场时,可用电话或对讲机报告,但在使用对讲机公用频道时不应随意泄露案件的性质。正确的呼叫对讲术语:“主管、班组长,

常见治安案件的认定、处罚和证据规格

二、殴打他人、故意伤害的治安案件 一、殴打他人案件 (一)及时出警并制作现场笔录。对当事人伤势及现场财物损毁情况进行详细记录,有条件的地区应当对发案现场进行拍照或摄像。对殴打他人所使用的工具履行扣押手续。 (二)询问被害人,制作询问笔录。问明发案时间、地点、起因、经过、后果,违法行为人身份、体貌特征及现场见证人情况,是否使用凶器,何种凶器。 (三)询问违法行为人,制作询问笔录。1.问明发案时间、地点、手段和过程;2.问明动机和目的,确定其主观方面为故意;3.问明是否使用凶器,使用何种凶器;4.问明被害人身份及体貌特征;5.共同作案的,应问明其他行为人的基本情况及其在本案中实施的违法行为,从而分清主次,区分责任。应当注意,各证据之间要相互印证。 (四)询问证人,制作询问笔录。了解案件事实情况。 (五)进行伤害鉴定。鉴定结论为轻微伤的予以治安处罚,如为轻伤以上则应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不构成轻微伤的不予处罚。但应做好思想工作,视情作出调解。伤害鉴定书、县级以上医疗单位的伤情诊断证明、病志附卷。鉴于我市实际情况,对治安案件不强调每起案件都作伤害鉴定,但具备下列情况之一的案件必须作伤害鉴定: 1、受伤程度较重,可能构成轻伤或重伤的; 2、案件当事人对伤害程度存有异议并提出作伤害鉴定申请的; 3、可能引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的; 4、办案单位或上级有关部门认为应当作伤害鉴定的。 没有作伤害鉴定的案件,卷中必须有县级以上医疗单位的伤情诊断证明、医院病志;当事人没有住院治疗的,办案民警应在现场笔录中对伤势程度及伤势的长度、宽度、面积等情况作详细记载。 公安机关认为需要进行伤害鉴定,但当事人拒绝作的,卷中应当存有证明材料。 (六)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进行处罚的案件,伤害的鉴定,可参考全国刑事技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制定的推荐性公共安全行业标准《人体轻微伤的鉴定》(GA/T146-1996)。没作伤害鉴定的案件,如果当事人提供不出县级以上医疗单位的伤情诊断证明、医院病志,且卷中现场笔录对伤势没有记载的,不能实施处罚。 (七)被害人与加害人之间,证人与双方当事人之间不认识或不知真实姓名的,

物业辖区刑事案件应急处理方案

物业辖区刑事案件应急处理方案物业辖区刑事案件应急处理方案提要:保安部接报后视情况派适当数量的保安员立即到场制止,将肇事者带往保安部接受调查,如场面无法控制应立即报附近派出所 更多精品来自简历 物业辖区刑事案件应急处理方案 1打架斗殴事件应急处理方案 1.处理斗殴等暴力事件应保持客观、克制的态度,除非正当防卫,一般情况下应尽量避免与人发生武力冲突。 2.巡查发现或接报有斗殴等暴力事件,应马上用对讲机、消防电话或其他最快的方式报告保安部,简要说明地点、人数、斗殴程度、有无使用武器等情况,如能处理的,即时处理;否则监视现场,等待保安部的指令。 3.保安部接报后视情况派适当数量的保安员立即到场制止,将肇事者带往保安部接受调查,如场面无法控制应立即报附近派出所。 4.斗殴事件中如财产或人员受到损害,应拍照、保护现场,并留下目击者、扣下肇事者,作详细调查以明确责任和落实赔偿。 5.如涉及刑事责任,应交派出所立案处理。 6.事件中如有人员受伤应及时组织抢救,并尽快送往附近医院。 2抢劫事件应急处理方案 正在发生的抢劫 1.执勤中遇到抢劫犯罪,应立即发出警报,通知相关人员支援。

2.保持镇静,迅速制止犯罪,尽可能当场抓捕犯人。 3.如抢劫发生在楼内,立刻通知门卫封锁出入口,组织人员彻底清查楼内各处。 4.封锁物业区域,对可疑人员一一排查。 5.若罪犯逃跑,在追赶的同时要尽量记清罪犯人数、体貌特征、衣着、逃窜方向、所使用交通工具及其牌号、车型、特征等,如确实追不上,立刻记下来等待警务人员到来时尽量详细告知。 6.有犯案现场的保护好现场,没有固定现场的,注意收集保存好散落物品; 7.询问目击群众,为警方收集有用线索。 8.如有受伤人员,立即送往医院救治。 已发生抢劫,接到报案 1.接到报案简单问明作案人数、地点、案发时间等案件要素。 2.立即调动相关人员带好对讲机、保安器械、笔、记录本等前往现场处理。 3.封锁现场,保护现场,询问相关人员详细情况,现场拍照、记录,请当事人签字确认。 4.配合公安人员取证、调查;安排伤员的救治。 5.如到场时劫案正在发生,应尽力当场抓捕犯人。 6.如歹徒劫持人质或威胁群众安全,应报警,等待警方人员到来;同时尽量稳住歹徒,试图劝服,使其冷静,保证人质安全,与其周旋,拖案方理处急应件事劫抢延时间。

治安案件管辖的分类

治安案件管辖的分类 根据《行政处罚法》管辖的规定,治安案件的管辖可以分为地域管辖、指定管辖、移送管辖。 1.地域管辖 或称“屑地管辖”旷是指在特定行政区域内,划分公安机关、法律法规授权的机关及其所属各部门在查处治安案件、实施治安处罚权方面的权限分工。 《行政处罚法》第二十条规定:“行政处罚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管辖。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这条规定对公安机关也适用,即治安案件由违反行为发生地的县级以上公安机关管辖。这种管辖的确立是科学的、合理的,是符合公安执法实际情况的。法律所以这样规定是基于以下几点理由; (1)这种管辖的原则是基于逻辑上的法理基础,因为任何涉及法律的问题都要以行为为基础,离开行为理论,管辖是脱离实际的。 (2)这种管辖的原则充分地体现了行政效率的原则,因为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认定,主要根据违法行为人的主观因素,实施违反治安管理的过程、情节,以及社会危害后果的分析、判断,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处罚除认定违法事实以外,还要考虑处罚 的幅度和种类,这些都与处罚的环境有密切的关系,因此,治安案件由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发生地的公安机关管辖,有利于及时、准确地发现、认定和制裁违法行为,有利于减少调查取证、执行处罚等方面的费用,降低治安处罚的成本。 (3)违法行为地管辖原则已为世界各国的立法和执法实践所遵循,不论是发展中国家,还是发达国家;不论是民事领域,还是行政领域,行为发生地的主权代表者依行为发生地法行使国家权力已经成为国际社会共同遵循的规则。况且我国坚持对外开放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在法律规定和适用上尽量做到与世界各国保持一致,这有利于与世界各国的交往。 在地域管辖中还有一种共同管辖,它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公安机关对同一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均享有治安处罚权。共同管辖是地域管辖的一种,只能发生在同级公安机关之间,不同级别的公安机关不可能产生共同管辖的问题。在地域管辖领域产生共同管辖的原因,主要是行政区划界限不清职责不明造成的。各级公安机关在查处治安案件的过程中,如遇到共

公安机关常见警情处理规范

目录 一、接受报警 (1) (一)操作规程 (1) (二)注意事项 (1) (三)常见警情的询问重点 (1) (四)主要法律法规依据 (3) 二、出警准备 (3) (一)操作规程 (3) (二)注意事项 (4) (三)主要法律法规依据 (4) 三、现场处警 (4) (一)特殊对象的处置 (4) (二)走失及失踪人员的处置 (6) (三)常见意外事故的处置 (9) (四)灾害事故的处置 (13) (五)常见矛盾纠纷的处置 (16) (六)生活噪声扰民的处置 (24) (七)其他警情的处置 (26)

公安机关常见警情处置规范一、接受报警 (一)操作规程 1.向报警人表明接警人的单位和姓名。 2.接听报警电话或询问报警人时,主动引导报警人讲明案(事)件的主要情况(发生时间、地点、主要情节)及报警人的基本情况、联系方式。 3.对于有疑问的报警,或者报警人未说清警情具体内容即挂断电话的,报警案(事)发的地址无法明确的,及时回拨报警人电话,进一步了解情况;回拨电话无人接听的,如警情发生地明确,应立即派 人到现场核实情况。 4.接警应当认真询问以下基本内容: (1)警情发生的时间; (2)警情发生的地点; (3)警情的基本情况(包括性质、涉及的人员数量级范围等); (4)当事人的情况; (5)与警情相关的物品情况; (6)警情发生的原因; (7)警情造成的直接后果,包括伤亡人数、造成的财务损失等; (8)报警人的基本情况,包括姓名、性别、身份、联系电话、工作单位或家庭住址、当前在何处 报警、与案(事)件的关系等。 5.属于求助报警的,应当问明求助的具体内容,在向公安机关求助前还曾向何部门提出过求助;对不属于公安机关职责范围内的一般性报警求助,应根据报警者心情和态度给予恰当的答复和安慰。 6.属于投诉的,问明被投诉人的基本情况及投诉内容。同时,告知投诉人必须对投诉内容负责以及相应的法律责任。将告知内容如实记入询问笔录。 7.按规定填写、存储接警记录。 8.立即向领导报告并根据领导意见通知公安民警出警。 (二)注意事项 1.重大突发事件的处置,应按时间顺序详细记录接警调度处置过程。有条件的单位可以对电话报警录音。 2.报警人到公安机关报警的,应制作《询问笔录》。 3 对不属公安机关管辖的紧急事件或事故报警,应向领导汇报并根据领导指示派公安民警先期处置,并及时通知有关部门处理。 4.属于公安机关应当救助的其他为难情形,主要是指公民因昏迷、受伤、分娩等处于孤立无援的状态,以及正在发生的火灾、煤气中毒、食物中毒等危急情形。 5.盗电的案件属于电力部门管辖,构成犯罪的,由电力部门移送公安机关。

治安案件调查与处理分析

治安案件调查与处理 第一节治安案件调查与处理概述 一、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基本理论 (一)概念及特征 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是指违反治安管理法律法规,扰乱公共秩序,妨害公共安全,侵犯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妨害社会管理,具有社会危害性,依照刑法的规定尚不够刑事处罚,而应当由公安机关给予治安管理处罚的行为。 1、具有一定的社会危害性。社会危害性的内容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扰乱公共秩序;二是妨害公共安全;三是侵犯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四是妨害社会管理。 2、具有违法性。这是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法律特征,是评价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法律标准。法无明文规定不得处罚。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时,无论是实施行政处罚还是采取强制措施,都必须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作为依据,如果法律、法规和规章没有将某一种行为确定为违法行为,公安机关就不能对行为人实施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强制措施。 3、尚不够刑事处罚,应受治安管理处罚性。实施了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必然要受到国家和法律的惩罚。 判断一个行为是否是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是否应该给予治安管理处罚,就有以上三个方面的标准。也就是社会危害性,具

有违法性,应受治安处罚性。简称为“三性”危害社会的行为同时构成民事侵权的,行为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二)违反治安管理的构成要件 违反治安管理的构成要件是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特征的细化。 1、行为的客体 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客体,是指我国治安管理法律所保护而为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所侵害的社会关系。 要注意区分对象和客体是不同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通过对对象施加影响而侵害客体,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客体决定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性质,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对象一般不决定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性质。例1,甲殴打乙,侵犯的对象是乙的身体,甲所侵犯的客体是乙的身体权和健康权,寻衅滋事中的结伙斗殴,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既侵犯了社会的公共秩序,又侵犯了他人的人身权利,在这里所侵犯的社会公共秩序是主要所的。例2,行为人甲盗窃路面井盖,正在使用的井盖是公共设施,侵犯的对象是井盖,侵犯的客体属于复杂客体,即公共安全和国家或者集体的财产所有权,其中公共安全是主要的,因此将此种违法行为放在妨害公共安全行为这一节,案由是盗窃公共设施;行为乙是工厂职工,乙将工厂生产的井盖盗窃之后卖给他人,这种行为侵犯的是工厂的财产所有权,因此属于侵犯财产权利,适用的案由是盗窃。 2、行为的客观方面

紧急治安刑事案件应急处置预案

紧急治安刑事案件应急处置预案 一、目的 为保证医院正常工作,给就医者一个良好的环境,打击违法行为,预防犯罪,保障医务人员、患者人身及财产安全,防患于未然,特制定《治安刑事案件应急处置预案》。 二、队伍建设 保卫科成立紧急治安刑事案件应急分队,由保卫科全体成员组成,担负医院治安应急保卫任务。在日常训练时,开展有针对性的军事维稳训练,能熟练掌握警用器械,加强体能训练,定期开展应急处置演练。在长期演练过程中,锻炼成员过硬的素质,以“服从指挥、配合默契、临危不惧、保卫有力”为队伍建设标准。在长期训练、演练中不断锤炼,确保应急分队在关键时刻“冲在前、顶得住、保安全”,形成医院放心、医患满意的应急力量。 三、分工体系 原则上案件第一接收人和治安队长为通信组成员,根据事态发展趋势,通知分队成员携带相应的物资装备。现场指挥员及时进行指挥调配,其他人员根据接到的命令执行各组任务。所有队员在应急过程中都要注意保护好现场,全力保障医患生命财产安全,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收集证据、牢记犯罪分子体型特征。根据案件发生时,人员轮班、重点部位执勤的情况,进行机动调整,除特殊岗位外,其他队员必须立即到达现场,形成应急力量。 总指挥:副总指挥:通信组: 警戒组:打击组:疏散组:救援组: 交管组:四、小组职责 指挥组:统筹安排,及时指挥协调各组完成任务,协助警方处理善后工作。 通信组:负责向“110”报警,及时汇报事态进展,收集证据。 反恐打击组:打击违法分子,控制现场,协助公安机关对违法份子的追捕、围堵。 警戒组:实施现场警戒布控,设置关卡,制造隔离带,封锁现场。 疏散组:稳定现场医患情绪,疏散、掩护现场医护人员和医患及家属向安全地带转移。 救护组:协同现场医护人员,对现场伤员进行抢救,转移行动不便的患者。 交管组:为公安车辆疏通道路,争取救援时间。 五、保障措施 1、无线对讲机网络畅通,应急电话专人值班,一键报警装置定期维护,运行正常。 2、应急分队打击、防护、救援装备、物资配置齐全。 3、医院警务室机构、制度运行良好,得到公安部门的应急支持。 4、视频监控24小时专人值班,能及时发现、汇报情况,在案件发生时,提

突发性重大刑事案件应急处置预案

突发性重大刑事案件应急处置预案 根据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及《红山街道突发事故、事件总体应急处置预案》的文件精神,为保证及时、高效、妥善地应急处置我街道突发的重大刑事案件,特制定本预案。 一、应急状态的界定 突发性重大刑事案件为我街道某处发生的,对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造成严重威胁和危害,对社会治安的稳定有重大影响,并可能产生重大后果的案件。根据紧急和严重程度及类别分为群体性械斗案件、劫持人质案件、恐怖案件、投毒案件、纵火案件。当区域内发生下列情形之一时即启动本预案: (一)群体性械斗案件为我街道辖区内,发生两个以上群体械斗,造成群死群伤的案件。 (二)劫持人质案件为我街道辖区内,发生犯罪嫌疑人劫持公民为人质的案件。 (三)恐怖案件为我街道辖区内,发生由恐怖分子制造的,以人群、交通工具、建筑物等为爆炸和破坏目标的恐怖案件。 (四)投毒案件为我街道辖区内,发生犯罪嫌疑人在食物、水源等处投入有毒物品,造成多人中毒、死亡的案件。 (五)纵火案件为我街道辖区内,发生犯罪嫌疑人蓄意放火,造成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的案件。 二、组织指挥机构及其职责

成立处置突发性重大政治事件工作指挥部。街道综治政法中心主任任指挥长,综治政法中心副主任任副指挥长,成员为街道各中心主要负责人、社区主要负责人。指挥部下设1办3组。即:办公室、应急处理组、宣传教育组、后勤保障组。区域内一旦发生突发性重大刑事案件,街道指挥部立即进入应急处置状态。其职责: 1. 办公室:由街道综治政法中心负责,其他中心协助。负责落实指挥部领导的指示;负责突发性重大刑事案件应急处置的组织、协调和指挥;统一调配人员和物资。 2. 应急处理组:由派出所负责,综治政法中心、武装部、城建城管中心等部门协助。配合相关部门负责突发性重大刑事案件现场秩序的维护和围观人群的疏散;负责对伤亡人员的救治与处理和转移。 3. 宣传教育组:由街道党建中心负责,综治政法中心(司法所)、民生服务中心等部门协助。负责对突发性重大刑事案件发生地人员的思想稳定工作;全面、准确地做好政策宣传和对外宣传工作。 4. 后勤保障组:由街道党建中心负责,其它中心等部门协助。负责区指挥部及工作人员所需车辆及用品的供应;处置重大刑事案件所需经费的保障。 三、应急情况的处置 (一)警情报告 一旦发生突发性重大刑事案件警情,有关方面(社区、单位)要在第一时间内按《总体预案》规定的报告程序报告,

治安案件案例

治安案件案例 (执法资格题库) 案例一:方某,某地养殖专业户。由于方某鱼塘内的鱼常在夜间被偷,直接经济损失达5000余元。2005年6月,方某请来本村电工汪某在鱼塘周围设置了电网,每到傍晚便将电网通电,2006年4月某晚,方某和汪某正在鱼塘内喝酒,忽然听到一声惨叫,方某连忙拉闸断电。二人出门查看,发现村民赵某被击倒,方某遂找来一辆农用车,将赵送往医院。因抢救及时,赵某短暂休克之后,即苏醒过来,后恢复正常。公安机关在向赵某调查取证时,赵某称去年五一曾在此偷过鱼,到市场上卖了200元钱,经查证属实。 【问题】 对涉案人员的行为、财物应如何认定、处理?(10分)【答案要点】 1.方某、汪某擅自安装使用电网的行为,且一直处于持续状态,(1分)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第37条的规定,依法应予处罚。(1分) 2.汪某帮助方某在鱼塘周围私设电网,与方某构成共同违反治安管理行为(1分),应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第17条规定分清责任,分别处罚。(1分) 3.方某、汪某对电伤赵某的行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1分)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8条规定,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对他人造成损害的,行为人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1分)4.赵某的盗窃行为在6个月内未被公安机关发现。(1分)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22条规定,不再处罚。(1分)

5.赵某盗窃行为的200元非法所得,(1分)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11条第二款规定,应当追缴退还。(1分) 案例二:南某与曾某素来不和。一天中午,南某与曾某因公用水池用水问题,发生争执,并相互扭打,被邻居拉开。南某丈夫孙某下班回家,听说妻子与曾某吵架,拉起妻子找到曾某骂架,并捡起过道上一把破菜刀递给妻子南某,说“揍她,砍她,坐牢老子去”,南某乘曾某不备,举起菜刀往曾某背上、头上砍去,造成曾某头部损伤,经鉴定系轻微伤。派出所民警经调查,认定上述情况属实,但如何处理,形成两种意见,一种意见认为,南某、孙某与曾某系邻居关系,只能调解处理;另一种意见认为,可以给予治安管理处罚,且应当分别处罚南某、孙某。请问两种意见是否正确,并分别说明理由。 第一种意见认为本案只能调解是错误的。《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对于因民间纠纷引起的打架斗殴或者损毁他人财物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情节较轻的,公安机关可以调解处理。所谓“可以”,并非“应当”,而是由公安机关根据具体案情进行裁量。 第二种意见认为可以给予两人治安管理处罚是正确的,但认为:“应当分别处罚南某、孙某”是不准确的。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教唆、胁迫、诱骗他人违反治安管理的,按照其教唆、胁迫、诱骗的行为处罚。南某的行为构成殴打他人行为,而其用刀砍曾某的行为是在孙某的唆使下实施的,孙某的行为构成教唆,因此,孙某的教唆行为与南某的实施行为构成共同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孙某同样应以故

公安机关常用文书整理

【名称】传唤通知书(1) 【正文】 传唤通知书 ┌─────────┐┌──────────┐┌─────────┐│××××公安局│.│××××公安局│.│××××公安局││传唤通知书(存根)│.│传唤通知书(副页)│.│传唤通知书││×公预字第号│.│×公预字第号│.│×公预字第号││男│字│犯罪嫌疑人_年龄__│字│根据《中华人民││犯罪嫌疑人__女_│.│民族__│.│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住址_______│.│现在住址______│.│第九十二条之规定,││单位及职业____│.│工作单位______│.│现传唤居住在的││传唤原因_____│第│送达处所______│第│于_年_月_日_时││应到时间_____│.│送达时间______│.│到接受传讯。││应到地点_____│.││.│││批准人______│.│传唤通知书我已收到。│.│││送达人______│号││号│││填发时间_____│.│犯罪嫌疑人__│.│__公安局(印)││填发人______│.│年月日│.│年月日││年月日│.│送达人__│.││└─────────┘└──────────┘└─────────┘

说明:该文书是公安机关为查明案情,传唤不需要逮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按照指定的时间和地点到案接受讯问的文书。刑事诉讼法第92条第1款规定:“对于不需要逮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可以传唤到犯罪嫌疑人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或者到他的住处进行讯问,但是应当出示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的证明文件。”这里所指的证明文件就是传唤通知书。 制作和使用传唤通知书应当注意的问题是: 要明确传唤的范围。根据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传唤的对象是不需要逮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不得以传唤通知书的形式通知证人提供证言。 传唤通知书只能使用一次,而且每次传唤不得超过12小时。传唤过程中,不得采取派人押解、加带械具等强制办法。 本格式是公安机关使用的传唤通知书。 ========================================================== 【名称】××公安局起诉意见书 【正文】 ××公安局 起诉意见书 字()号

治安与刑事案件处置预案

为加强行政办公中心物业服务中心对突发应急事件应急处置的综合指挥能力,提高紧急救援反应速度和协调水平,保障迅速有效地处理应急事件,将应急事件对人员、财产和环境造成的损失降至最小程度,最大限度地保障办公人员(办事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办法和预案。 一、应急组织构成和职责: 1、总指挥:物业服务中心经理(总指挥不在场时由副总指挥临时担 任) 副总指挥:物业服务中心副经理(或秩序维护部部长) 职责:负责指挥应急事件的抢险,协调与公司、其它单位和本部门的各种资源,发布各种通告、命令。 2、应急抢险分队构成: 2.1 工程抢险组:工程部人员 职责:一旦接到预警信息后,按照应急预案的要求,投入现场应急抢险。 2.2 后勤支援组:客户服务中心和其它单位人员 职责:投入现场应急抢险处理,提供事件预防及抢险过程必须的各种资源,包括:人员、物品、交通、通讯、协调等 事项。 二、预警信息发布: 由客户服务中心发布:Ⅳ级治安、刑事案件(事件)预警 应急人员到位时限:正常上班员工、非正常上班值班员(指待勤人员)5分钟;其他非正常上班员工在30分钟到现场。

三、治安、刑事案件(事件)信息发布:有关案件(事件)的所有 信息,必须由公司相关负责人或政府部门、公安部门负责人向媒体、群众等发布,其它任何人不得发布、传播任何信息。 四、应急响应程序: 1、报警程序: 1.1 当Ⅳ级突发应急事件发出后,由物业服务中心区域管理员、秩序 维护部值班人员向客户服务中心报告。客户服务中心启动本处理办法和预案,全体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限内赶到现场进行应急处理,听从物业服务中心经理(或秩序维护部部长)的指挥与调遣。 1.2 客户服务中心根据现场汇报的情况决定是否向公安部门(报警 电话:110)、医疗急救中心(报警电话:120)等部门报警。 2、应急处置原则: 2.1 必要时注重人员及时疏散。 2.2 注意救援人员安全。 2.3 根据现场情况,划定警戒区域,设立警戒栏(线)。 2.4 对围观群众劝说离开 3 基本应急响应: 3.1区域内发生打架、斗殴的治安事件时: 3.1.1物业服务中心区域管理员、秩序维护值班人员发现或接到客户 反映在区域内有打架或斗殴事件发生时,应立即赶赴现场了解情况。同时立即向客户服务中心报告,由客户服务中心启动本处理办法和预案,接到通知的应急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限内赶到

治安案件调查与处理案例分析题

治安案件调查与处理案例分析题《治安案件调查与处理》案例分析题 1、回避一一案情:纺织女工林某因与工友袁某发生口角而怀恨在心,回家后将此事用手势告知了聋哑的丈夫许某,并要丈夫教训袁某为自己出气。因丈夫不认识袁某,自己又不好出面,林某又要与其共同生活的13岁的小姑许某某一 同前去,指认袁某并作帮手。次日晚,许某及其妹许某某拦下晚归的袁某,对其拳打脚踢。经医疗诊断,袁某身上多处受伤,伤势轻微。袁某报案后,A区公安 分局派民警肖某负责此案。但袁某以肖某系林某的同学,两人交往甚密为由,申请肖某回避。 冋题:(1)肖某是否应当回避?为什么?其是否回避由谁来决定? (2)对于林某、许某、许某某的行为应当如何处理? 2、殴打他人一一案情:某村村民杨某,因怀疑本村农民周某(被侵害人)盗窃其食杂店里现金30元,随即到被侵害人家里找其质问,并将被侵害人拖至自己店里,当众威胁说:“你如果不把钱交出来,就把你的皮剥掉”等。当被侵害人否认偷钱时,杨某朝他

的脸部打了一巴掌,并随后拿出绳子欲将其捆绑,被他人劝阻,被侵害人因在杨某的食杂店里被逼还款,自感没脸见人,回家后服农药 自杀,经抢救脱险。 公安机关在处理本案时,认定杨某殴打他人的行为属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3条第1款的规定,处以行政拘留十日,并处200 元罚款。但是,其后杨某一直拒绝缴纳罚款,因此,经县级公安机关批准后又对其处以了五日行政拘留 问题:以上公安机关的各项处罚是否正确?请简要说明理由 3、故意伤人还是正当防卫?案情:某日下午,某村村民朱某因砌围墙与邻居谢某某、高某某、徐某某发生争执,在争吵中双方用石头、砖块对砸。朱某被砸伤头部后即回家拿一菜刀返回现场。到现场后朱某并没有使用菜刀,双方仍用石块对砸。但因对方人多,朱某抵挡不住,即跑离现场,另三人紧追不放,并用竹子、木棍、锄头将朱某打成轻微伤。某公安派出所根据双方斗殴的事实,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分别对谢某某、高某某、徐某某以及朱某作出了五百元以内不等的罚款决定。但谢某某、高某某、徐某某不服裁决,以打伤朱某的行为属正当防卫为由向法院提起了行政诉讼,要求撤销对其三人的处罚决定。 问题:谢某某、高某某、徐某某的诉讼请求能否得到支持?为什么? 4、警察李某行为是否合法?一一案情:某县公安局在一日晚间接到群众举报王某在家中开设了一个地下赌场,从中收取场地费,遂到王某家中进行检查,发现赌资700余元,麻将若干,用作输赢的珍贵字画两幅,淫秽书刊和录像带若干。于是公安机关当场扣

几种常见治安案件的主要证据规则

以下五种常见治安案件的主要证据规则 几种常见治安案件的主要证据规则为指导各级公安机关的执法活动,提高办理治安案件的质量,根据有关法律规定,结合实际,特制定以下5种常见治安案件主要证据规格。 一、殴打他人案件 (一)及时出警并制作现场笔录。对当事人伤势及现场财物损毁情况进行详细记录,有条件的地区应当对发案现场进行拍照或摄像。对殴打他人所使用的工具履行扣押手续。 (二)询问被害人,制作询问笔录。问明发案时间、地点、起因、经过、后果,违法嫌疑人身份、体貌特征及现场见证人情况,是否使用凶器,何种凶器。 (三)讯问违法嫌疑人,制作讯问笔录。 1、问明发案时间、地点、手段和过程; 2、问明动机和目的,确定其主观方面为故意; 3、问明是否使用凶器,使用何种凶器; 4、问明被害人身份及体貌特征; 5、共同作案的,应问明其他行为人的基本情况及其在本案中实施的违法行为,从而分清主次,区分责任。应当注意,各证据之间要相互印证。 (四)询问证人,制作询问笔录。了解案件事实情况。 (五)进行伤害鉴定。鉴定结论为轻微伤的予以治安处罚,如为轻

伤以上则应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不构成轻微伤的不予处罚。但应做好思想工作,视情作出调解。伤害鉴定书、县级以上医疗单位的伤情诊断证明、病志附卷。鉴于我市实际情况,对治安案件不强调每起案件都作伤害鉴定,但具备下列情形之一的案件必须作伤害鉴定: 1、受伤程度较重,可能构成轻伤或重伤的; 2、案件当事人对伤害程度存有异议并提出作伤害鉴定申请的; 3、可能引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的; 4、办案单位或上级有关部门认为应当作伤害鉴定的。没有作伤害鉴定的案件,卷中必须有县级以上医疗单位的伤情诊断证明、医院病志;当事人没有住院治疗的,办案民警应在现场笔录中对伤势程度及伤势的长度、宽度、面积等情况作详细记载。 公安机关认为需要进行伤害鉴定,但当事人拒绝作的,卷中应当存有证明材料。 (六)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二十二条第一项进行处罚的案件,要求被害人的损伤程度为轻微伤害。轻微伤害的鉴定,可参考全国刑事技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制定的推荐性公共安全行业标准《人体轻微伤的鉴定》(ga/t146—1996)。没作伤害鉴定的案件,如果当事人提供不出县级以上医疗单位的伤情诊断证明、医院病志,且卷中现场笔录对伤势没有记载的,不能实施处罚。 (七)被害人与加害人之间,证人与双方当事人之间不认识或不知真实姓名的,应当进行辨认,并制作辨认笔录。组织辨认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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