油罐、管道清洗拆除方案最新_副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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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油站

油罐、油管道清洗专项施工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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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一工程概况 (1)

二施工进度计划 (1)

2.1 工程进度目标 (1)

2.2 工程进度计划横道图 (1)

2.3 确保工期进度计划主要措施 (1)

三主要人员配置计划及主要设备 (2)

3.1 清洗主要设备 (2)

3.2 施工组织管理人员计划 (2)

四工程施工主要技术措施 (2)

五管网系统水冲洗具体步骤 (2)

5.1 管道清洗作业施工工艺流程 (3)

5.2 清洗前的准备工作 (3)

5.3 管道清洗步骤 (3)

5.4 封盲板 (4)

5.5 油管道清洗 (4)

5.6 整体验收 (4)

六罐体清洗 (4)

6.1 罐体清洗方案 (4)

6.2 油罐清洗作业程序 (4)

七确保安全生产的技术组织措施 (8)

八油罐清洗安全技术规程 (10)

加油站油罐、油管道系统清洗施工方案

一、工程概况

在进行施工前,首先进行油罐及管网系统清洗施工。只有经清洗验收合格,达到动火安全的条件下,才能进行下一工序的施工,为确保工程施工的安全,特制定本油罐及管网系统清洗施工方案。

二、施工进度计划

2.1 工程进度目标

油罐及管网系统清洗工程计划工期为2 天,此工期包含在主体施工工期计划里。清洗程序:先清洗→注水→再清洗。

2.2 工程进度计划横道图

注:1. 油罐及管道排油在进场后(即加油站停业)立即进行,工期大约1天;

2. 管网及油罐清洗需在工程竣工并经监理和甲方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工期为1 天。

3. 油罐及管网系统清洗工程计划工期包含在整体油气回收施工计划工期,即从加油站停业到罐体清洗竣工验收施工工期共计10 天。

2.3 确保工期进度计划主要措施

(1)实行计划管理,使工期始终处于受控状态;

(2)施工材料机具及工具供应计划应详细,要求提前到位;

(3)合理安排工程施工作业,在周密计划和精心准备的前提下交叉作业;

(4)加强施工过程的质量与安全监督,用优良的质量与安全生产保证施工进度;

(5)配备足够的管理人员与清洗作业工人,保证工程施工所需的劳动力和机具设备。

三、主要人员配置计划及主要设备

3.1 清洗主要设备

3.2 施工组织管理人员计划

施工总负责人:施工技术负责人:

施工质量检查员:施工材料员:

施工质量安全员:

四、工程施工主要技术措施

(1)固定施工人员,做好施工前培训(现场确定施工人员)

(2)指定双方作业监护人,对作业监护人和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考试合格方可施工。

(3)现场交底,做好安全措施及物质、工具、器材的准备工作;如带静电导出线的胶管、油搓及油桶等。(4)管网系统及罐排油清洗的具体步骤;

(5)加油站停业后,遂将油罐的油料发完,交给清洗单位进行清洗。

(6)管网系统及油罐排油清洗施工作业前,应按要求设置警戒区、警戒线、警戒标志、灭火器等。

五、管网系统水冲洗具体步骤

5.1 管道清洗作业施工工艺流程分区断开电源及相关设备及配件——用水顶出管道余油——封一侧盲板——管

道注水

——封另一侧盲板

待工程竣工后进行排水并吹扫清洗。

5.2 清洗前的准备工作

(1)根据管道油品和性质,以及清洗施工方案和设备是否符合清洗、作业方案、安全措施和操作规程是否与实际相符,否则应加以修订。

(2)按照批准的作业方案和HSE安全措施准备防爆工具、防爆电器和设备,并检查其技术性能,合格的方

可使用。

(3)断开与油罐相连的阀门、电器、自动化仪表接线,用水顶出管道余油。

(4)填写和审批临时用电作业票。

5.3 管道清洗用水顶出管道余油,做水与油的置换。

5.4 封堵盲板

5.5 管道注水将管道注满水,封堵另一侧盲板。

5.5 整体验收

1、对油罐管道清洗进行验收,组织甲方有关技术人员、监理,共同对管道及油罐清洗工作质量(包括附件完好情况)进行验收。

2、油罐管道由甲方及监理验收合格后,由作业施工组整理出竣工验收报告,负责人员签字后,作好验收报告存于设备档案中。

六、罐体清洗

管网系统水冲洗经检查验收合格后,再分别进行各罐体设备部的清洗。

6.1 罐体清洗方案清洗工序流程配套的施工设备,主要包括防爆工具、防爆抽油泵、气动泵、污物容器、救生梯、救生绳、防护面罩供气管道、防静电工作服及其它个人安全防护装备等。

注:油罐为单人孔的必须先清罐;油罐为两人孔的先观测油罐确无残油的,可直接注水,如有残油的必须先清罐,进行注水作业。

6.2 油罐清洗作业程序准备工作——采用防爆工具开启所有法兰连接点——拆除其它辅件及设备——打开人孔——抽吸残油——排除油气——油气测试——罐清洗——罐注满水

待工程竣工后抽走罐污水——油气测试——罐清洗——验收

1. 清洗前的准备工作(1)根据油罐类型和所储油品性质、以及清洗施工方案和设备,是否符合清洗、作业方案,安全措施和操作规程是否与实际相符,否则应加以修订。

(2)按照批准的作业施工方案和HSE安全措施准备防爆工具、防爆电器和设备,并检查其技术性能,合格的方可使用。

(3)排空油罐剩余残油,按照作业施工方案用盲板隔离封堵进出油管、呼吸管、断开接地地线。

(4)断开与油罐相连接的电气、自动化仪表接线。

(5)填写和审批受限空间作业票、临时用电作业票。

2. 打开人孔采用防爆工具开启法兰连接点并拆除其他设备及辅件,打开人孔卸下进(出)油管线阀门,切断与其他输油管线或油罐的通路,必须严格按照操作规程,不产生磕碰火花现象,防止事故发生。

3. 排出底油

3.1 用防爆型抽油泵抽取罐底油污,抽油泵应放置在罐口3 米以外的安全地带。

3.2 将罐残油及油渣污水抽吸集中至一个桶,再由油罐车外运进行处理,如罐底油泥较多,可用清水

稀释后再抽吸一次,达到人工进罐作业条件后,用铝制桶和铜铲把油渣收到油渣回收容器里,进行处理。

4. 排出油蒸气(1)在距罐壁6000mm上风口处,安装风机,并有效接地。

(2)启动防爆型轴流风机,进行强制性通风。直至油气浓度达到该油品爆炸下限的20%以下。

(3)防爆风机安装注意事项。

A )风机架安装在防火堤上风口处(距油罐:6000mm)。

B )风机动力配电箱安装在远离罐区的安全地带。

C)风机、风筒接地后,方可进行通风。

D)消防监护组要认真落实监护措施。

E)作业指挥人员组要对各环节进行认真检查。

5. 气体浓度检测

(1)进行检测时必须佩戴防毒空气呼吸器。

(2)油气浓度值低于爆炸下限20%时,方可以入罐作业。

(3)检测的围包括:罐、作业场所及附近35 米围可能存留油品蒸气处。

(4)气体检测应沿油罐圆周方向进行,选择易于聚集油气的低洼部位、死角的油气浓度。

(5)作业期间,定时进行油气浓度的测试,正常作业中,每 2 小时不少于2 次,以确保油

气浓度在规定围之。

6. 入罐作业

(1)清除油罐罐底所有的油污杂质。

(2)进罐作业前30 分钟再进行一次油气浓度检测,确认油气浓度符合规定的允许值。确认罐油气已达到该油品爆炸下限的20%以下时,由油罐清洗现场指挥人员填制《中国石化进入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经相关人员签字后,方可进入受限空间作业。

A)报批进罐作业票前,必须同时核对当日“清罐作业油气测试记录”中的“风向及风力” 和“油气浓度” ,达到安全指标及动火标准后再进罐作业。

B)进罐作业,控制在每次十五分钟以,在不发生其他任何变化的情况下,按报批的作业票实施。

C)作业票规定的十五分钟,当各项工作条件没有变化,且“风向和风力” 与“油气浓度” 符合规定时,工作票视为有效;若作业人员等发现条件变化时,应重新办理审批手续。

D)进罐作业人员必须在绝对安全情况下进入罐进行清污作业。

(3)作业要求

1 )检测人员在进罐作业前再进行一次油气浓度测试,确认油气浓度低于爆炸下限的20% 以下。需要动火改造时,油气浓度必须达到爆炸下限的0.01%以下,检测人员并做好油气检

测记录和动火作业记录,并填写动火作业票,作业人员方可进罐动火作业,。

2 )清罐作业指挥人员会同安全检查人员进行一次现场检查,确认各项指标达标、安全措施落实、监护人员到位后,下达进罐作业命令。

3 )进罐作业人员接到作业命令后,佩戴防毒呼吸器、防静电服、防静电鞋、救生信号绳索等个人防护用品后,方可进行清污作业,注意:救生信号绳端留在罐外,由其他作业人员手持,以便随时抢救进罐作业人员。

4 )进罐作业人员按《油罐清洗安全技术规程》第十四条规定进行作业。

5 )检测人员全过程检测罐油气浓度,如发现油气浓度上升超过爆炸下限的0.01%时,立

即停止作业,然后满负荷通风,直到油气浓度低于爆炸下限的0.01%以下,方可继续作业。

6 )作业过程中要保持良好的通风。

(4)清理罐油泥

1 )防爆抽油泵将油水废液抽吸到回收车上桶,进行环保处理。

2 )防爆泵抽吸不上来的可用铝制铲、铜制簸箕、铝制刮板、扫帚,清除罐底油垢污杂和铁锈及残留的油水废液,用铝桶盛装污杂运出罐外清理到废油回收车上桶。

(5)油罐清洗

油罐清洗考虑到环保要求尽量减少油污水的排放。则采用干洗法,待油罐油污杂质清除干净后,局部采取水洗,主要采用干锯木粉对油罐的残留油质进行吸附,反复进行多次,待残留油质吸附干净后,再进行清理擦拭,达到无铁锈、无杂质、无水分、无油污。

(6)清罐验收

油罐清洗完毕后,应对清罐质量进行验收,验收由负责,甲、乙双方有关技术人员按照验收标准,共同对清罐工作质量(包括附件完好情况)进行验收。

验收报告,由油罐清洗现场指挥与清洗小组一同整理,有关负责人员签字后,交甲方存于设备档案中,以备后续工作继续进行。

(7)清洗验收标准清洗后的油罐标准,必须达到无铁锈、无杂质、无水分、无油污的要求。

七、确保安全生产的技术组织措施

(一)安全目标

强调执行HSE安全体系,保证无人身伤、亡事故;无人身群伤事故;无重大火灾事故;无设备重大损坏事故。

(二)安全保证组织措施

1、确定以项目经理为第一安全生产责任人,执行HSE安全生产责任制。做到人人讲安

全、人人讲健康、人人讲环保、人人管安全,人人有责任。制定有效的HSE安全教育培训制

度、安全检查制度,并严格落实执行,做好HSE安全生产宣传工作。

2、开工前必须对施工班组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并对全体施工人员进行健康、安全、环保教育。

3、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始终把安全生产工作放在首要位置,纳入项目部各级领导的议事日程,正确处理安全生产与效益、安全与进度、安全与质量、安全与生产的辩证关系。

4、施工班组要在每天的班前生产会上,指出当天工作在安全上注意的事项,班组长的安全讲话要有记录。

5、针对各施工环境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和应急措施。

6、按照国家规定,作业人员必须经培训、考试,取得合格证才能上岗。

7、根据《消防法》对施工现场消防进行严格管理,贯彻“预防为主,消防结合”的方针,建立、健全组织领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保障消防通道、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的畅通,配置足够的消防设施和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并定期检查、维修,确保消防设施和器材的完好、有效。定期组织施工人员进行消防学习、培训

8、坚持安全事故上报、考核、和奖惩制度。对有章不循,违章作业,玩忽职守,违反劳动纪律等给予扣款或行政处分,对在安全生产中表现突出的班组和个人给予表扬或奖励。

(三)安全保证技术措施

1、个人防护装备及罐区设备保护

(1)项目部向其员工提供必要的、维护良好的或新的个人防护装备。

(2)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应按要求正确穿戴和使用安全帽、防腐鞋、防腐防静电服装、救生安全绳、防护镜、口罩、防毒面具、呼吸器和其他个人防护装备。

(3)所有个人防护装备应定期维护并保持良好状态。

(4)用坏或损坏的个人防护装备应按程序送回维修、鉴定处理和换新。

(5)在有毒有害气体环境中必须使用防腐鞋、防毒面具、防腐防静电服装、呼吸器等个人防护工具。

(6)进入罐区施工的人员必须按加油站的管理规定进行登记,填写有限空间作业票。

(7)不得动用和油罐清洗施工无关的设备、仪器、仪表及各种阀门。

(8)采取有效措施对罐区不需要清洗的设备进行保护。

2、现场用电安全技术措施

(1)架空线路,必须采用绝缘铜线或绝缘铝线架空在电杆上,并有绝缘子,严禁架设在树木或其他构筑物上。配电盘必须是防爆型的。

(2)低压架空线路采用绝缘导线时,其架空高度不得低于 2.5m,跨越道路时离地面高度不

低于6m。

(3)施工现场严禁使用裸体导线。

(4)绝缘导线临时在地面铺设或穿越道路埋设时必须加钢套管保护。

(5)现场用电必须实行“一机一闸一保”制,严禁一个开关控制两台以上用电设备,临时配电箱以及所有电气设备必须实现接地。(6)电气设备检修时,应先切断电源,并挂上“有人作业,严禁合闸”的警示牌,非电工不得从事电气作业。

(7)现场用110V以上照明电路必须绝缘良好,布置整齐。照明灯具的高度,室不低于2.5m,室外不低于3m。

(8)电气设备及线路着火时应立即切断电源并用CCL4、干粉、干砂等灭火器材灭火,不得

用水和泡沫灭火器灭火。

(9)在高低压线路下方不应搭设作业棚、建造生活设施或堆放构件、器具、材料及其他杂物等。

(10)发生人员触电时应迅速使触电者脱离电源并抢救。

(四)危害识别与控制

1、危害识别:

在项目施工前,项目部将组织有关人员对作业项目在施工过程中可能产生的危害进行识别。采用安全施工分析讨论会的形式针对施工各道工序、作业场所、人员的健康、安全和环境保护方面进行危害识别,参加识别人员包括:项目部、HSE监督、技术负责人及各专业技

术人员、生产人员、各班班长、富有经验的班组成员等,必要时,也可报请加油站领导指派有相应技术、经验的人员参加。

2、风险评价:

成立风险评价小组,由项目部风险评价小组对已识别的危害和影响,根据经验和各种相关资料进行差距分析,利用风险矩阵图、事故树等方法,分析危害发生的频率和影响程度,按顶端事件顺序进行排列,找出主要危害。

3、风险控制:

本项目根据评价结果,应制定风险削减和控制措施,并把这些措施作为HSE关键任务分配下去落实到人。关键任务清单至少应包括:危害、危害地点或环节、潜在后果、削减和控制措施、执行人、监督人等。

八、油罐清洗安全技术规程

第1 条为做好油罐清洗工作,保障油罐清洗人员的作业安全和身体健康,不断提高油罐清洗的技术水平,防止发生各类事故,根据“预防为主”的方针,特制定本规程。

第2 条下列情况进行油罐清洗:—是油罐清洗周期一般为三至五年。二是油罐改储另一类油品时,应进行清洗。三是油罐发生渗漏或者有其他损坏需要进行倒空检查或动火修理的。第3 条本规程适用于各级石加油站油罐的清洗工作。加油站及其他石油经营单位也可参照执行。

第4 条充分做好安全措施及物资、工具、器材的检查与准备工作。

第5 条清罐作业部门应根据作业现场的不同情况, 制定具体的切实可行的清罐方案和安全措施。

第6 条清罐指挥人员,在清罐作业期间必须亲临现场,及时解决和处理所发现的问题。

第7 条清罐的方案及安全措施,经讨论后,由主管经理批准后执行。

第8 条清罐作业之前,应根据分工情况对有关人员进行安全和有关操作技术的岗前教育,并经考核合格后方准

上岗。

第9 条凡有作业人员进罐检查或作业时,油罐人孔外均须设专职监护人员,且一名监护人员不得同时监护两

个作业点。

第10 条安全(监护)员应加强现场的安全巡回检查,并有权制止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并及时报告有关领导。

第11 条班(组)负责人和安全(监护)员应做好交接班的现场安全检查、清点人员及其工具器材等工作。

第12 条作业场所应确定安全距离,设置安全界标或栅栏,并应有专人负责对所设置的安全界标或栅栏进行监

护。

第13 条为确保安全,进罐作业前必须办理进入受限空间作业票。

第14 条为了防止清罐作业人员中毒,必须做到:

(1)当油气浓度为该油品爆炸下限的4-40%时,进入油罐的作业人员必须佩戴隔离式防毒面具。

(2)当油气浓度超过该油品爆炸下限的1%并低于4%时,允许作业人员在不佩戴呼吸器具情况下短时间

进罐作业,但应佩戴防毒口罩且每次作业不应超过15 分钟;同时,每工作日最多重复工作四次,时间间隔不少

于 1 小时。在此浓度下,也可以使用类似过滤式的呼

吸器具(如滤毒式防毒面具),但其气体空间的含氧量不应低于18%。

(3)当油气浓度低于该油品爆炸下限的1%时,允许在无防护措施情况下八小时作业。

第15 条呼吸器具的供气, 可根据不同条件采取自吸空气、手动供气、电动风机供气、压缩机供气、自带压缩

空气型等方法。

第16 条根据不同场所,选择的防毒用具和防护用品,其规格尺寸应保证佩戴合适,性能良好,在使用中必须严

格遵守“产品说明书”中的各项事项。呼吸软管外表面不应被油类等污染。

第17 条防毒用具、防护用品及清罐工具每次使用之后,必须清洗干净。防毒用具和防护用品使用之前应仔细试

验与检查,确保完好有效。

第18 条严禁在作业场所用膳或饮水。作业人员每天饭前且下班后应在指定地点更衣洗澡,换下工作服,用肥皂

洗净脸和手并刷牙漱口。

第19 条作业场所应备有人员抢救用急救箱,并应有专人值守。

第20 条由于作业影响而使罐油气浓度超过允许值时,作业人员应迅速撤离现场。重新通风,直到油气浓度降到

规定值时,方可继续作业。

第21 条当油罐及其作业场所油气浓度超过该油品爆炸下限的20 %时,其35 米围(卧式

油罐可缩小50%)均为火灾和爆炸危险场所。进入该场所进行清罐作业时,必须做到引入该场所的电气设备及其安装,应符合国家有关的安全用电规定。在该场所应严防铁器等相撞击。

第22 条当作业场所的油气浓度超过该油品爆炸下限的40 %时,禁止入罐清洗作业。

第23 条禁止在雷雨天(或气压低)或风力在五级以上的大风天进行油罐的通风或清洗作业。

第24 条电气设备检查、试验时,必须在距作业油罐35 米围(卧式油罐可缩小50 %)以外的安全地带进行。第25 条垫水或充水使用的进水管线,不应采用输油管线, 以防油品进入罐。

第26 条油罐清洗作业前,应在作业场所的上风向处配置好适量的消防器材,现场消防值班人员应充分做好灭火的准备。

第27 条清罐作业人员严禁穿着化纤服装。不得使用化纤绳索及化纤抹布等。气体检测人员必须穿着防静电服及鞋。

第28条当油气浓度超过该油品爆炸下限的20%时, 清罐作业时严禁使用压缩空气,禁止使用喷射蒸汽及使用高压水枪冲刷罐壁或从油罐顶部进行喷溅式注水。

第29 条引入油罐的空气、水及蒸汽管线的喷嘴等金属部份以及用于排出油品的胶管都应与油罐作电气连接,并应做好可靠的接地。引入罐的金属管线,当法兰间电阻值大于0.03 欧姆时,应进行金属跨接。

第30 条机械通风机应与油罐做电气连接并接地。

第31 条风管应使用不产生静电的材质, 禁止使用塑料管;并应与罐底或地面接触,以使静电很快消散。

第32 条清罐作业工作人员必须穿戴工作鞋和安全帽等防护用品。

第33 条油罐清洗作业宜避开严冬或盛夏季节。

第34 条下列人员严禁从事清罐作业:(1)哑、呆傻等严重生理缺陷者。

2)近视、巅痫、高血压、过敏性气管炎、哮喘、心脏病和其他严重慢性病以及年老体弱不适应清罐作业者。

(3)尚未愈合者。

第35 条禁止与清罐作业无关人员进入施工现场。

第36 条专业清罐人员,每年应体检一次并建立健康档案。

第37 条清罐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废渣等必须经过处理,达标后方可排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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