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总则知识体系结构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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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总则知识体系结构图

基本原则、适用范围

犯罪客体

犯罪主体

基本的犯罪构成犯罪主观方面

犯罪客观方面犯罪化的未完成形态

修正的犯罪构成

共同犯罪

犯罪一罪与数罪

正当防卫、紧急避险

非犯罪化的

其他(自救行为、自损行为等)

管制

拘役

主刑有期徒刑

无期徒刑

死刑

刑罚的种类罚金

附加刑剥夺政治权利

没收财产

驱逐出境

刑罚累犯

自首

量刑情节立功

数罪并罚

缓刑

假释

刑罚的具体运用行刑情节

减刑

时效

其它规定

知识体系结构分图示例(犯罪主体)

不满14周岁:对一切犯罪都不负责

1. 周岁的计算

2. 对8种犯罪负责

3. 仅仅8种

4.是指行为,而非罪名

未成年人已满14周岁,5.转化为8种的也要负责

犯罪主体不满16周岁6.盗窃、诈骗、抢夺后实施暴力的:

不转化为抢劫

自7.不得判处死刑(含死缓)

然8.应当从轻、减轻处罚

人16周岁以上:对一切犯罪负责(含过失)

犯完全丧失辨认和控制能力的:不负

罪罪精神病人

主部分丧失辨认和控制能力的:负,但

主体可以从轻、减轻处罚

成年人犯罪主体盲聋哑人:负,但可以从轻、减轻、免除处罚

体醉酒的人:负,且无从轻、减轻

定罪身份(真正身份犯)

特殊犯罪主体量刑身份(不真正身份犯)

无特殊身份者可构成共犯

各自利用职务便利:按主犯身份

定罪

单位犯罪的构成要件

单位犯罪主体单位实施,但不构成单位犯罪的情形

单位犯罪的处罚:既有单罚,也有双罚。但单罚时只罚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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