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宣传手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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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您平时遇到过纠纷吗?您受到过不正当的侵害吗?您会用法律来维护自己的权益吗?法律与我们的日常生活息息相关,目前我们国家正在建设法制社会,在这个社会中,人们的法律意识普遍提高,所以我们要学会用法律来维护自己的权益.其实我们现在的生活中就有好多事情都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下面我们把日常生活中可能用到的法律知识写下来,虽然不多,但希望能够给您一些帮助,也希望您能够学会运用法律来解决一些问题.

1、如果你被虚假广告欺骗了,该怎么办?

你要及时向工商部门反映情况.你的举报有时会很好地帮助他们,同时也会好地保护你自己。

2.街头兜售小红旗能否用来装饰房间?

街头兜售的小国旗是违反法律规定的,是不允许使用的.

3.如果你回家发现被盗,该怎么办?

你的第一个任务是马上报案,然后等待公安人员勘查现场。你千万不要急着去看家里丢了什么东西而贸然闯入,有时候破案的线索就在那些很容易被破坏的蛛丝马迹中。

4.民间借贷利息受法律保护吗?

民间借贷关系中约定的利息不能超过银行

同期贷款利息的四倍,否则超过的部分不受法律保护.

5.打官司该上什么地方?

民事纠纷可以到人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纠纷发生地的人民法院起诉;刑事案件中的公诉案件(一些严重危害社会安定的犯罪,如杀人、抢劫等)应该向公安机关报案,由公安机关查处后交由检察机关向法院起诉,自诉案件由当事人直接向法院起诉。

6.作为消费者你享有哪些权利?

知情权、自由选择权、安全权、求偿权、参与监督权、接受消费者教育权、建立消费组织的权利。

7.赠品或奖品存在质量问题是否可以要求销售者维修、调换或者赔偿?

当然可以。

8.削价商品实行质量保证吗?

削价商品依然实行质量保证,当削价商品存在质量问题时,消费者可以要求退还,销售者也要承担一定的法律责任。

9. 消费者和经营者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时可以通过哪些途径加以解决?

1、与经营者协商和解;

2、请求消费者协会调解(消协投诉电话:12315);

3、向有关行政部门申诉;

4、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

5、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0、如果你被虚假广告欺骗了,请不要自己在私下怨东怨西,你要及时向工商部门反映情况。不要以为工商部门神通广大,无所不知。你的举报有时会很好地帮助他们,同时也会很好地保护你自己。

11、如果你想借钱给别人,就一定要留有借据。正规的借据包括以下内容:借款数额,借款用途、借款利率、还款时间、保证人或见证人。并且双方签字画押,这样才能免去日后可能出现的麻烦。(诉讼时效为2年)

12、如果你要打官司,至少该了解以下几种案件的收费情况。

离婚案件,每件10元至50元,涉及财产分割超过万元的,超过部分按1%交纳。侵害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案,每件交纳50到100元。财产案件,以争议金额的百分比交纳。千元以下,每件50元;千元至5万元,按4%交纳;5万元至10万元,按3%交纳;百万元以上,按0.5%交纳。劳动争议案,每件30元至50元。

13、继承权是男女平等的,嫁出的女儿别忘了父母遗产有您的一份。

14、如果被从楼上掉下的花盆砸伤,可以

把它们的管理者告上法庭。

15、如果上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有权向所在单位要求享受工伤待遇。

16、请律师打官司时要注意哪几个方面?

1、要与律师事务所签订委托代理合同。

2、律师代理权要清楚。

3、将律师代理费交给律师事务所。

4、对律师应讲实情。

5、对律师的许诺或暗示要有正确的认识。

6、对律师的专业分工要做到了如指掌。

17、买保险时要注意不要写错年龄,否则可能会使保险合同无效。

18、如果想保护自己的家或其他财产,一定不要私设电网或设置毒物等,否则等待的将是:危害公共安全罪。

19、如果您成为被告,又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律师,人民法院可以指定承担法律援助义务的律师为您提供法律帮助。

20、如果想写遗嘱,一定要注明年月日,并亲自签名。让人代书,一定要两个以上证人在场见证,代书人、见证人、遗嘱人都要签名,最好委托律师见证并执行遗嘱。

21、如果你接受了父母的大笔馈赠,最符合法律的做法是让你的父母给你写下字据。因为将来一旦有纠纷,法律可只认证据。

22.犯了罪怎样才能争取减轻处罚?

在我们社会主义国家里,任何人犯了罪,都逃脱不了应有的惩罚,但是,由于犯罪份子对自己所犯罪行采取的态度不同,对他惩罚可能有轻重之分,怎样才能减轻处罚呢?

一、首先是自首,向公安机关主动坦白交代自己的全部罪行;以表明愿意认罪服法。

二、带罪立功,积极揭发检举同伙及他人的犯罪事实,为公安机关深挖严打提供线索。

三、认真改造,在劳动期间,认真改造,根据本人表现可减刑或假释。

四、有重大发明和创造,在劳动期间,努力钻研,取得成果或有重大发明,根据不同情况可减刑或假释。

23、故意弄脏别人衣服犯法吗?

有些人认为只有触犯刑法才是犯法,应该受到处分,这种认识是不全面的违犯刑法禁止的行为固然是犯法的行为;违犯其他法规如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等禁止的行为,也是犯法行为,只不过是两种犯法的性质不同。情况不同,处罚不同。故意弄脏他人衣服,侵犯了公民的人身权利,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当然是犯法行为。

24、法院判决生效后感到冤枉,可以申诉吗?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当事人或其法定代理人,如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

的判决,裁定,有权书面或口头向上一级人民法院上诉。

法院判决生效后,如果确实感到冤枉,还可以申诉。根据刑事诉讼审判监督程序的规定,当事人、被害人及其家属或其他公民,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裁决、判决,可以向人民法院或人民检查院提示申诉,但不能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因此如确有冤枉,通过申诉将可得到改正。

25、女方虐待婆母,男方可以提出离婚吗?

儿媳虐待年老婆母的行为,是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是不允许的。是夫妻感情变化甚至破裂的原因,一旦女方的虐待行为情节恶劣的,男方要求离婚,应当视为感情已破裂,人民法院可以判决离婚。

26、家长粗暴干涉儿女婚姻犯不犯法?

婚姻法规定,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刑法中规定以暴力干涉他人婚姻自由的,处以刑罚。可以依法起诉,已构成了犯罪。

27、不同民族的男女是否可以结婚?

在我国,不同民族的男女是可以结婚的法律对其没有限制。不同民族男女双方完全志愿要求结婚的,只要符合《婚姻法》规定的条件。婚姻登记机关就应当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书。

28、对耍流氓的人该怎么办?

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规定,对扰乱公共

程序,结伙打架由于情节轻微还不够刑事处分的,要处十日以下的拘留,二十元以下的罚款或警告;对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打人骂人或用下流语言和举动调戏妇女,但不够刑事处分的,处十日以下拘留或警告。不仅如此,对于一贯游手好闲,不务正业,经常违反治安管理条例,屡教不改的人,既适用治安管理条例处罚外,必要时,经有关机关批准,还可以把他们收容劳动教养。

29、在打官司期间,可以到法院找案件承办人反映案件情况吗?

可以,法院是讲理的地方,打官司,就是讲理讲法。事实上,许多人打官司,主要是想讨个公道说法,官司赢不赢,不在于判归自己多少钱,而在于让法院判明自己没有违法。如果法院对案件了解不全面,有可能影响法院公正下判,有必要为了使法院公正下判而去实事求是地反映情况,向案件承办人反映情况,不能直接找承办人个别谈,应当到法院接待室,以一个上访者的身份填写上访登记卡片,由法院的接待人员通知案件承办人到接待室接待。

30、夫妻离婚后债务由谁偿还?

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因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如何承担;对《婚姻法》第32条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以共同财产偿还,如该项财产不足清偿时,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31、为报私仇结伙打架是“正当防卫”吗?

所谓正当防卫是指为了国家集体本人或他人的财物,人身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对实施侵害的人所采取的正当防卫的行为这种行为不负刑事责任,但超过必要的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同样要负刑事责任。

所以,有的人认为自己被别人欺负,为报私仇找人帮忙打仗不是正当防卫,而且是严重扰乱社会治安的群体殴斗,这样下去,只能造成悲惨的结局,双方都没有什么“正当”可言。

32、大法不犯,公检法对我没办法吗?

这种思想显然是很危险的。俗话说“小洞不补,大洞吃苦”。许多失足青少年的沉痛教训说明;由于法制观念淡薄,平时放松思想改造,认为有一点“小毛病、小错误”无所谓,结果脑子里的坏思想恶性发展,给坏人可乘之机,以至“小毛病”变成“大毛病”,“小错误”酿成了“大错误”,触犯了国家的法律。到这时,决不是“公检法对我没办法”而是要绳之以法律了。

33、复婚还要办理登记手续吗?

按照《婚姻登记办法》规定,复婚双方必须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复婚登记。婚姻登记机关按照结婚登记程序办理登记手续,发给结婚证,夫妻关系即正式恢复,收回离婚证。

39、结婚后女方必须到男方家生活吗?

在现实生活中,很多人把男女双方结婚说成“男婚女嫁”,认为结婚后,女方理所当然地应在男方家生活,成为男方的家庭成员,实际上,虽然大多数情况下,都是女方到男方家,成为男方的家庭成员,但这并不意味着必须这样做。我国婚姻法规定,登记结婚后,根据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的家庭成员,男方也可以成为女方的家庭成员。所以结婚后,与男方家还是女方家共同生活,要由结婚双方约定,而不能说必须成为男方的家庭成员,也不能说必须成为女方的家庭成员。

34、醉酒后犯法和精神病人犯法同样对待吗?

我国刑法规定,醉酒的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因为醉酒完全是人为的过量饮酒所致。如某人酒后开车本来就是一种违法行为,开车又闯祸理应受到法律制裁。这与精神病人犯法情况不同,精神病人由于生理上的疾病,对自己行为失去控制能力,才出现正常人所不应有的行为。刑法规定,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的不负刑事责任。但间歇性的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时候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因此,不能把醉酒的人和精神病人犯罪同样对待。

35、异父异母的兄妹可以结婚吗?

依照我国婚姻法规定的精神,同父异母,同母异父的兄妹是禁止结婚的,尽管她们与新

兄妹有所不同,这是一种半血缘关系,但在血统上是近亲。如双方都有各自不同的亲生父母,丝毫没有血统上的关系,所以是可以结婚的。

36、改嫁媳妇赡养公婆是否可继承房产?

吴某丈夫死后改嫁他人,可对公婆仍尽赡养义务。两位老人丧子之后从族人中过继一子,写与“继单”写明房产归过继子刘某。二老死后,刘某夫妇将老人房产变卖获款5800元,其中3800元支付老人丧葬费及原有债务。吴某得知后向法庭起诉,要求分得部分财产。法院审理后判决刘某付给吴某1000元。

《继承法》第12条规定:“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吴某在丈夫死后虽改嫁,但一直对公婆尽了赡养义务,要求继承遗产的主张应予以支持。

37、父母对成年子女还有抚养义务吗?

根据婚姻法的规定及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父母对子女的抚养给付期限,一般至子女18周岁为止,子女已满16周岁未满18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的一般生活水平,父母可停止给付抚育费。下列情形父母仍有负担必要的抚育费(1)丧失劳动能力或虽未全丧失的,但其收入不足以维持生活的;(2)尚在校就读的;(3)确无独立生活能力和条件的。除上述3种情形以外,父母对成年子女就没有抚养义务了。

38、哪些公证事项不得委托他人代办?

1、遗嘱公证;

2、遗赠抚养协议;

3、赠与公证;

4、认领亲子公证;

5、收养公证;

6、解除收养公证;

7、委托公证;

8、声明公证;

9、生存公证;10、其他与当事人的人身有密切关系的公证事项。

39、公婆与儿媳有继承权吗?

赵某与刘某婚后一直未曾生育,后赵某在车祸中丧生,死亡补偿被刘某独占,后赵的父母得知儿子的死亡补偿费不应由刘某一人占有,遂诉至法院请求重新分配该项钱款。法院调查后,将死亡补偿费分三份每人一份。《婚姻法》规定,夫妻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父母和子女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我国继承法规定,赵的父母与妻子同属第一顺序继承人,对遗产的继承按均等的原则。因此这笔补偿费理应均等补偿给赵的父母与妻子。

40、夫妻离婚后,双方所生的子女应该由谁抚养?

父母与子女之间的关系是血亲关系,这种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夫妻离婚后,子女不论由父方或母方抚养,仍然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父母双方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因此父母离婚后子女可以由父方抚养教育,也可以由母方抚养教育。

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可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父母离婚后,如果子女是未成

年人,但有些孩子已有判断能力,就应该认真考虑子女本人愿意跟谁生活的意见。

41、父债是否必须子还?

某乡村民郑某,为做生意向其表哥借31000元,后因生意亏本未按期还款。后郑某意外死亡,没留下遗产。其子女变卖所有家产尚欠表叔200元,其表叔执意让郑的儿子还剩余欠款,并将其告上法庭,理由是“父债子还”,法院经调查驳回其请求。《继承法》第33条规定“继承遗产应当清偿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偿还的责任。”郑未留下遗产其子女可不还其父的债务。故法院驳回原告诉讼请求。

42、女方在怀孕期间和分娩后一年内男方为什么不得提出离婚?

婚姻法作此规定,是为了妥善的保护孕妇、产妇和胎儿、婴儿的实际利益。因为妇女和男子不同,在怀孕期间和分娩后的一年内,身体上、精神上均有一定的负担(如胎儿会受母体影响;初生婴儿必需有母亲照料)如果这时候男方提出离婚,会使女方精神上遭到很大的刺激,对女方及胎儿、婴儿都十分不利。这也是一种不道德和极不负责任的行为,所以法律上必须进行保护。

43、父母打孩子犯法?

《婚姻法》明确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有管教和保护未成年人子女的权利和义务。法律赋予了父母抚养、教育和管教未成年子女的责任问题是怎样做。教育孩子是一门科学,教育孩子的方法也很多,但是用打孩子的方法来教育孩子是最不科学的,也是法律所禁止的。当然,并不是说打孩子就构成犯罪,只有当父母致孩子轻伤以上的伤害是,才构成犯罪。

行政执法人员公共法律知识考试2018年

一、单选题() 1 、以下选项中属于行政处罚的是: A.人民法院对妨害审判秩序的诉讼参加人实施拘留 B.企业对违纪职工罚款200元 C.公安机关对违反治安管理的公民罚款50元 2 、不属于行政处罚的种类之一。 3 、下列关于行政处罚的规定叙述正确的是()。 A、行政机关可以因当事人的申辩而加重对其的行政处罚 B、乡规民约可以作为行政处罚的依据 C、行政机关发现自己作出的行政处罚有错误的,应当主动改正 D、行政处罚当事人对当场处罚决定不服的,有权要求听证 本题得分:1

4 、国家赔偿法规定,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应当以公民人身自由受到限制或剥夺的时间按日进行赔偿,赔偿金的计算标准为()。 A、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 B、国家本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 C、当地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 5 、在一起离婚诉讼中,人民法院误将传票送达给与黄月琴同名的邻村的黄月琴,后者的丈夫一直在外地打工,当她接到法院的传票后,承受不住这种打击,引起精神病复发,不能劳动,生活上不能自理。对于此案,人民法院对精神混乱的黄月琴应否负赔偿义务?() A、不应当负赔偿义务,因为黄月琴以前就有精神病,并不是人民法院误发传票的行为才导致其有精神病 B、不应当负赔偿义务,因为人民法院误发传票的行为只是给其精神造成损害,而对于精神赔偿在我们国家赔偿中是不存在的 C、不应当承担赔偿义务,因为黄某所受损害是由人民法院工作人员的个人行为造成的,应当由有关责任人员负赔偿责任

6 、税务行政赔偿方式不包括()。 A、支付赔偿金 B、返还财产 C、恢复原状 7 、某纳税人认为某县国税局停票行为侵犯其经营权并造成损失,直接向法院提起行政赔偿诉讼,要求国税局赔偿,但被法院驳回起诉,其原因是()。 A、原告必须先申请复议然后才能起诉 B、原告必须先向国税局提出赔偿请求,不服赔偿决定才能提起行政赔偿诉讼 C、原告请求不属法院受案范围

生活中常见的30个法律常识

生活中常见的30个法律常识 生活中常见的30个法律常识1、写合同或让他人打欠条,务必让对方在落款名字后面写上身份证号码,否则,后果你懂的。 2、给人借钱:如果给现金,务必当日从银行取现而后保留取现的银行票据,atm机取现则打印票据并保留,银行柜台取现则保留底单;如果转帐,同上,亦务必保留转帐凭证,同时不要注销掉该帐号。否则日后发生纠纷诉至法院,对方不认可,你亦没有提供资金来源,很可能败诉哦。 3、借人高息的,在给人借款同时,不要马上就拿回当月或当年的利息,不然被拿回来的这部分不视为借款本金,你可以一起喝茶,喝完茶出来再拿嘛,何必急于一时呢。 4、在借款合同中要写明利息,否则视为不用支付利息;利息超过银行贷款利息4倍不受法律保护这个应该都知道。现在p2p 很风行,但实际上制度并不完善,仍需多加谨慎。 生活中常见的30个法律常识 5、关于诉讼时效,如果你是借款方,可以和对方口头约定还款时间,但不要写在借条上哦,这样,你的借条有效期20年不会超诉讼时效。 什么?那你担心对方无限期不还款?没关系,按你们约好的还款日子催一下,不还?不还直接法院见,没关系,法院会认可滴,而且再也不用担心对方突然找不到人过了两年诉讼时效哦。

6、交通事故发生后,务必记得拍一张对方交强险以及商业险的保单,一点都不费神,不然万一双方协商不好,你得到处查询或复印,比较麻烦。 7、如果撞伤了对方,自己需要承担责任,但购买了交强险和商业险,记住,交警让你预付医药费什么的,推说自己最近买股票亏钱了,没有钱,不要垫付,让找保险公司。作为法官,机动车交通事故案子一般会调解,但调解便有利益让步,调解方案出来往往损害的是之前垫付了医药费方车主利益,便宜了保险公司,我很痛心却无能为力。记住,如果购买了保险,对方损失不大,你是除了鉴定费与诉讼费无需多出一分钱的。 8、作为事故受损方,事故发生后走到诉讼阶段,如果伤残严重,不着急用钱,在法院组织调解时,可以不接受保险公司的调解方案,因为,保险公司至少会在有可能判决赔偿的数目上打折10%以上。但如果本来标的不大,还是建议接受调解吧,早点拿钱,少走程序。 9、在交通事故发生后,保留好一切票据,包括交通费发票、医药费发票、自己在小药店买药等等一切。 10、众所周知,残疾赔偿金农村与城市相差巨大,所以,如果你是农村户口,只要你租住在城镇,或者在城镇务工,均可以按照城镇标准计算,如果务工地在发达地区,只是回老家发生交通事故,还可以按照务工地城镇标准起诉残疾赔偿金,那又是一大笔银子。 11、员工上班没有签劳动合同,请保留好工作证,餐票,评先评优等一切证明你工作的证据,双倍工资从你入职第二个月开

2017—2018年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认证通用法律知识考试复习题库(附答案)

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认证通用法律知识考试复习题 (标黑的为正确答案) 一、单项选择题 1.行政机关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 A.责令停产停业 B.行政拘留 C.没收10000元以上财物 D.暂扣执照 2.()属于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 A.收容教育 B.强制戒毒 C.拘役 D.行政拘留 3.()的人有违法行为的,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 A.已满十周岁不满十四周岁 B.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 C.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六周岁 D.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 4.两个或两个以上行政机关对行政管辖权发生争议的,应当()。 A.由先受理的行政机关管辖 B.由级别高的行政机关管辖 C.报请共同的上一级行政机关指定管辖

D.由级别低的行政机关管辖 5.对公民处以()的,行政执法人员可以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A.警告或者50元以下罚款 B.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罚款 C.警告或者3日以下拘留 D.警告或者5日以下拘留 6.国务院或者经国务院授权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决定一个行政机关行使有关行政机关的行政处罚权,但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权只能由()行使。 A.县级政府 B.人民检察院 C.人民法院 D.公安机关 7.行政机关对当事人进行处罚不使用罚款、没收财物单据或者使用非法定部门制发的罚款、没收财物单据的,当事人有权拒绝处罚,并有权予以检举。上级行政机关或者有关部门对使用的非法单据予以收缴销毁,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 A.纪律处分 B.行政处分 C.刑事处分 D.治安处罚 8.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行政处罚。 A.从轻 B.减轻 C.应当 D.不予

2017宪法和公共法律知识考试试卷(定稿---含答案)

山东省水利厅 2017年宪法和公共法律知识考试试卷 (满分100分,答题时间90分钟) 一、判断题(正确的在括号里打““”,错误的打“X”。每题 1.5分,20道题,共30分。) 1、在我国,有权修改宪法的主体是全国人大常委会。() 答案:错误 2、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 答案:错误 3、国务院实行总理负责制。() 答案:正确 4、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每届任期与全国人 大相同。() 答案:正确 5、国务院的部门规章有权设定一定范围内的行政许可 事项。() 答案:错误 6、行政机关举行行政许可听证活动的费用由参与听证 的当事人分担。()

答案:错误 7、法规、规章对实施上位法设定的行政许可作出的具体规定,根据实际情况,可以作一定的变通规定。()答案:错误 &行政许可听证的主持人,即本案的调查人员。() 答案:错误 9、结婚登记属于行政许可。() 答案:错误 10、行政机关可以成为行政诉讼的原告。() 答案:正确 11、原告向两个以上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 由最先立案的人民法院管辖。() 答案:正确 12、人民法院原则上应当公开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书、 裁定书,供公众查阅。() 答案:正确 13、被诉行政机关负责人应当出庭应诉。不能出庭的, 应当委托行政机关相应的工作人员出庭。() 答案:正确 14、人民法院在审理行政案件中,经审查认为规范性文件不合法的,正确的处理方法为,不作为认定行政行为合法的依据,并向制定机关提出处理建议。()

答案:正确 15、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在法定授权范围内,以自己的名义行使行政职权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答案:正确 16、规范性文件有效期为5年;标注“暂行”、“试行” 的规范性文件,有效期为1年。() 答案:错误 17、受委托行政机关或者组织在委托的范围内,以自己 的名义行使行政职权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答案:错误 18、行政机关调查取证时,行政执法人员不得少于2人() 答案:正确 19、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办公厅(室)、县级以上人民政 府工作部门制定的规范性文件,为部门规范性文件。()答案:错误 20、未经统一登记、统一编制登记号、统一公布的规范性文件无效。() 答案:正确 二、单选题(每题1.5分,20道题,共30分) 1、根据《宪法》和法律的规定,下列哪一职位由全国

农村常用法律知识

农村常用法律知识 农村常用法律知识一: 一、群众应学习和掌握的法律法规主要有哪些? 农村法制宣传教育要紧紧围绕中心工作,要宣传党在农村的基本政策特别是关于家庭联产承包、减轻农民负担等政策(中央1号文件)的同时,结合农村实际学习宣传与农民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主要包括: (1)关于公民基本权利和义务方面的法律法规 如:宪法、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民法、婚姻法、继承法、妇女权益保障法、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收养法、义务教育法、末成年人保护法等。 (2)农业生产方面的法律法规 如:农业法、土地管理法、农村土地承包法、种子法、森林法等 (3)关于经济方面的法规 如:合同法、公司法、反不正当竞争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担保法等。 (4)维护农村社会稳定方面的法律法规 如:刑法、预防末成年人犯罪法、治安管理处罚条例、信访条例等。 二、农民到城镇务工经商要办哪些手续?

目前,对农民到城镇务工经商,全国并无统一的规定。但在一些大城市如北京、上海等对外来人员务工经商有专门的地方性法规,对外来人员执行三证制度。一是实行《暂住证》制度。规定外来人员到达后,必须按照户籍管理规定,持本人身份证和其他合法有效证明,育龄妇女需同时持婚姻状况证明,到暂住地公安机关办理暂住登记。对符合条件的,由公安机关核发《暂住证》。末取得《暂住证》的,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向其出租房屋或提供经营场所,劳动行政机关不予核发《外来人员就业证》,工商行证机关不予办理营业执照。二是实行《婚育证》制度。外来人员中的育龄妇女,在办理暂住登记之后,应当到暂住地计划生育部门办理《婚育证》,末办理《婚育证》的,劳动机关不予办理《外来人员就业证》,工商行证机关不予办理营业执照,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向其出租房屋或者提供经营场所。三是实行《外来人员就业证》制度。外来人员必须持《暂住证》和其他有关证明向当地劳动行证机关申请办理《外来人员就业证》,作为在当地务工的有效证件。三证齐全以后,经劳动行证机关指定的职业介绍机构办理就业手续。外来人员到乡(镇)村企业务工,也应当执行上述规定,办理有关手续。 三、农民进城打工,遇用人单位(老板)不愿与你签订劳动合同时,应怎么办? 在农民蜂拥进城打工,劳务市场供过于求的情况下,有些用人单位尤其是个体私营企业主(老板),往往会找各种借口拒绝与打工者签订劳务合同;而打工的农民朋友呢?找份工作不容易,那还有什么权利给老板讲条件、要求老板订合同呢,那么是不是不

2016年专业技术人员常用法律知识培训教程试卷及答案

《专业技术人员常用法律知识培训教程》考试试卷 姓名:单位: 一:单项选择。(共20题,每题2分) 1、按照规定的内容、法律地位和制定的程序不同,法律可以划分为根本法和普通法,其中根本法又称( A )。 A宪法 B 民法 C 刑法 D 行政法 2、对于违法犯罪行为的制裁和惩罚,体现了法律的( C )。 A评价作用 B 教育作用 C 强制作用 D 指引作用 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规定,下列情况中,行为人不受行政处罚的是() A 受他人胁迫有违法行为 B 主动消除或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 C 配合行政机关查处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 D 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 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服务者向消费者提供质低价高的服务,是对消费者()的侵犯。 A公平交易权 B人格尊严权 C 损害求偿权 D选择服务自主权 5、我国公民的民事权利能力始于()。 A 出生 B 10周岁 C 16周岁 D 18周岁 6、经营者为排挤竞争对手,以低于成本价格销售商品的的行为是()。 A违约行为 B 正当竞争的行为 C不正当竞争的行为 D侵犯消费者权益的行为 7、 ( )是依法治国的关键。 A科学立法 B依宪治国 C 依法行政 D公正司法8、不属于依法治国方面内容的是:( ) A科学立法 B依宪治国 C 依法行政D公平服务9、知识产权作为法律所确认的知识产品所有人享有的依法民事权利,不具备以下特点:() A权利客体是一种无形财产。 B权利具有特殊性 C权利具有地域性 D权利具有时间性 10、不属于依法治国的基本特征是() A全局性 B整体性 C目的性 D长期性E服务性 11、《行政复议法》规定的基本原则不含:( ) A合法原则 B公正原则 C公开原则D服务原则 E便民原则 12、物权法规定的物权不包括( )。 A所有权 B用益物权 C担保物权 D处分权 13、不属于行政诉讼管辖的是() A级别管辖 B 人民管辖 C地域管辖 14、( )是指国务院依照宪法和法律制定和发布的规范性文件。

2020年国家公务员考试公共基础知识法律常识题600题及答案

2020年国家公务员考试公共基础知识法律常识 题600题及答案 1、认为下列规定不合法,在对具体行政行为申请复议时,可一并向复议机关提出对该项规定的审查申请:(一)国务院部门的规定;(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工作部门的规定;(三)乡镇人民政府的规定。以上规定不含国务院部委规章和地方政府规章。 2、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60日内提出复议申请,但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60日的除外。 3、有权申请行政复议的公民死亡的,其近亲属可申请复议;同申请复议的具体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的其他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可以作为第三人参加行政复议;申请人申请行政复议,可以书面、也可以口头申请。 4、对省、自治区人民政府依法设立的派出机关所属的县级地方人民政府具体行政行为不服,应向该派出机关申请行政复议。 5、对国务院部门或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应向作出该具体行政行为的国务院部门或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申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可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也可以向国务院申请复议,国务院依照行政复议法规定作出最终裁决。 6、对政府工作部门依法设立的派出机构依照法律、法规或规章的规定,以自己名义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应向设立该派出机构的部门或该部门的地方人民政府申请复议。 7、对于有行政复议法第15条所列情形之一的,申请人也可以向具体

行政行为发生地的县级地方人民政府申请复议,由接受申请的县级地方人民政府,自接到该复议申请之日起7日内,转送有关行政复议机关,并告知申请人。 8、法律、法规规定复议为必经程序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可自收到不予受理决定书之日起或复议期满之日起15日内,依法起诉。 9、复议期间具体行政行为不停止执行,但有下列情形之一可以停止执行:(一)被申请人认为需要;(二)复议机关认为需要;(三)申请人申请,复议机关认为其要求合理,决定停止执行;(四)法律规定。 10、被申请人应当自收到申请书副本或申请笔录复印件之日起十日内提出书面答复。 11、申请人、第三人可以查阅被申请人呢提出的书面答复、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证据、依据和其他材料,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的行政复议机关有权拒绝。 12、在复议过程中,被申请人不得自行向申请人或其他有关组织和个人收集证据。 13、一并提出对有关规定的审查申请的,复议机关有权处理的,应在30日内依法处理;无权处理的,应在7日内依法转送。有权处理的行政机关应在60日内依法处理。处理期间,中止对具体行政行为的审查。 14、复议机关审查具体行政行为时认为其依据不合法,有权处理的,应在30日内依法处理;否则应在7日内转送有权机关处理。处理期

2020年通用法律知识考试复习题

1 2020 年行政执法资格认证通用法律知识考试复习题(标黑的为正确答案) 一、单项选择题 1.行政机关作出( )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 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 A.责令停产停业 B.行政拘留 C.没收10000元以上财物 D.暂扣执照 2.( )属于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 A.收容教育 B.强制戒毒 C.拘役 D.行政拘留 3.( )的人有违法行为的,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 A.已满十周岁不满十四周岁 B.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 C.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六周岁 D.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

4.两个或两个以上行政机关对行政管辖权发生争议的,应当( )。 A.由先受理的行政机关管辖 B.由级别高的行政机关管辖 C.报请共同的上一级行政机关指定管辖2 D.由级别低的行政机关管辖 5.对公民处以( )的,行政执法人员可以当场作出行 政处罚决定。 A.警告或者50元以下罚款 B.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罚款 C.警告或者3日以下拘留 D.警告或者5日以下拘留 6.国务院或者经国务院授权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 政府可以决定一个行政机关行使有关行政机关的行政处罚权,但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权只能由( )行使。 A.县级政府 B.人民检察院 C.人民法院 D.公安机关

7.行政机关对当事人进行处罚不使用罚款、没收财物单 据或者使用非法定部门制发的罚款、没收财物单据的,当事人有权拒绝处罚,并有权予以检举。上级行政机关或者有关部门对使用的非法单据予以收缴销毁,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 )。 A.纪律处分 B.行政处分 C.刑事处分 D.治安处罚 8.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 ( )行政处罚。 A.从轻 B.减轻 C.应当 D.不予3 9.行政执法人员当场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必须报所属 行政机关( )。 A.审批 B.备案

公务员法律知识考试试题库 附答案

公务员法律知识考试试题库附答案 《邓小平法制理论与依法治国》部分 一、的判断题 1.邓小平理论是指导中国人民在改革开放中胜利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正确理论。√ 2.邓小平同志一再强调:"法治是我们的目标"。╳ 3.我们的民主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领导的人民民主制度。╳ 4.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必须坚持四项基本原则。√ 5.我国社会的主要矛盾是无产阶级与资产阶级之间的矛盾。╳ 6.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要把集中力量发展生产力摆在首要位置。√ 7.民主法制代替个人专断行政是现代化在政治领域的界碑。√ 8.人民政协是国家立法组织。╳ 9.邓小平提出了中央立法与地方立法并举的战略。√ 10.维护宪法、的法律尊严必须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11.立法工作要坚持把调整政治活动的法律作为立法的重点。╳ 12.改革最终能否成功决定于经济体制改革。╳ 13.遏制腐败,监督是关键。√ 14.坚持依法治国不是权宜之计,而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必然选择。√ 15.依法治国作为国家的基本方略是伴随农业文明的兴起而出现的。╳ 16.社会主义法治的最基本价值原则是发展。╳ 17.法律是具有内在联系、的协调统一的有机体。╳ 18.中国最大的实际就是发展生产力。╳ 19.宪法规定国家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

20.我国有权制定法律的是中共中央。╳ 21.配套法律是指有一个法律颁布以后,还需要一个或一些与之相关的法律的颁布,才能具体实施。√ 22.实施细则是指一个法律颁布以后,为了便于实施和具体操作,由国家行政机关和地方权力机关在自己的职权范围内对此作出详细规定的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 23.我国数量最大的法律渊源是法律。╳ 24.建立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法制体系首先应当考虑的因素是立法权统一。╳ 25.体现和维护人民民主就必须树立法律的权威。√ 26.党的政策是社会稳定的基石和社会矛盾的调节器。╳ 27.法治的特征植根于民主政治的一般原则。√ 28.法治的核心部分是针对国家权力本身,要求权利监督与制约。╳ 29.程序公正是指法院正确地依据法律规定的具体次序、的方式和手续来处理案件。√ 30.市场经济是自主性的经济,即承认和尊重市场主体的意志自主性。√ 31.市场经济要求统一开场,也要求市场国际化。√ 32.法制是法治的基础和精髓。╳ 33.改革党的领导体制就是要坚持党的领导与依法办事的统一。√ 34.精神文明分为思想道德方面和教育科学文化方面。√ 35.精神文明是指为了满足人的精神需要在精神活动过程中产生的文明成果。√ 36.社会主义法制的唯一要求是:违法必究。╳ 二、的选择题 1.社会主义本质规定和必然要求是(A)。 A.民主法制 B.无产阶级专政 C.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D.政治协商制度 2.发展民主政治,健全(C)直接关系到社会主义在中国的历史命运与前途。

法律知识宣传手册

法律知识宣传手册 您好!您平时遇到过纠纷吗?您受到过不正当的侵害吗?您会用法律来维护自己的权益吗?法律与我们的日常生活息息相关,目前我们国家正在建设法制社会,在这个社会中,人们的法律意识普遍提高,所以我们要学会用法律来维护自己的权益.其实我们现在的生活中就有好多事情都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下面我们把日常生活中可能用到的法律知识写下来,虽然不多,但希望能够给您一些帮助,也希望您能够学会运用法律来解决一些问题. 1、如果你被虚假广告欺骗了,该怎么办? 你要及时向工商部门反映情况.你的举报有时会很好地帮助他们,同时也会好地保护你自己。 2.街头兜售小红旗能否用来装饰房间? 街头兜售的小国旗是违反法律规定的,是不允许使用的. 3.如果你回家发现被盗,该怎么办? 你的第一个任务是马上报案,然后等待公安人员勘查现场。你千万不要急着去看家里丢了什么东西而贸然闯入,有时候破案的线索就在那些很容易被破坏的蛛丝马迹中。 4.民间借贷利息受法律保护吗? 民间借贷关系中约定的利息不能超过银行做你想做的

同期贷款利息的四倍,否则超过的部分不受法律保护. 5.打官司该上什么地方? 民事纠纷可以到人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纠纷发生地的人民法院起诉;刑事案件中的公诉案件(一些严重危害社会安定的犯罪,如杀人、抢劫等)应该向公安机关报案,由公安机关查处后交由检察机关向法院起诉,自诉案件由当事人直接向法院起诉。 6.作为消费者你享有哪些权利? 知情权、自由选择权、安全权、求偿权、参与监督权、接受消费者教育权、建立消费组织的权利。 7.赠品或奖品存在质量问题是否可以要求销售者维修、调换或者赔偿? 当然可以。 8.削价商品实行质量保证吗? 削价商品依然实行质量保证,当削价商品存在质量问题时,消费者可以要求退还,销售者也要承担一定的法律责任。 9. 消费者和经营者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时可以通过哪些途径加以解决? 1、与经营者协商和解; 2、请求消费者协会调解(消协投诉电话:12315); 3、向有关行政部门申诉; 做你想做的

保安法律知识培训

一、保安相关的法律: (一)、国家大法:宪法 (二)、基本法: 刑法、刑事诉讼法、民法、民事诉讼法、合同法、劳动法、劳动合同法; (三)、行政法律、条例或地方规章: 治安管理处罚法、消防法、道路交通安全法、保安服务管理条例、信访条例、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 三、保安法律素质的基本要求: (一)、树立正确的法制观念: 依法办事,才能为公司提供良好的服务。 1、法律至上: 法律就是社会最重要的行为规范,全体公民要确立与坚定法律信仰,增强法律至上观念,严格依法办事,自觉接受法律制度的约束,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2、人权保障观念: 人身自由及信仰自由权。 3、依法服务观念: 以法律为准绳,学会运用法律手段来行使管理职能,依法做好保平安的工作。(二)、熟练掌握法律知识:只有掌握必要的法律基础理论与法律、法规、才能正确理解法律精神,做到依法办事。 1、熟练掌握法学基础理论; 2、熟练掌握宪法的基本内容:弄清宪法赋予公民的基本权利与义务,了解把握宪

法的基本知识,知道自己该做什么、不能做什么,从而有利于增强保安的权利义务意识,提高法制观念。 3、熟练掌握与保安服务业相关的法律、法规: (1)刑法:保安应掌握正当防卫、紧急避险等法律知识,充分运用刑法赋予的权利打击犯罪、伸张正义;有助于保安增强守法意识,严格规范自己的行为,不使自己闯入禁区。 (2)治安管理处罚条例:保安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必需要掌握的,可以让保安懂得什么就是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以及这些行为怎样处罚 (3)基她法律:消防法、交通法、民法、保密法;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 4、熟练掌握其她地方性法规:保安服务管理条例、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 (三)、严格做到依法办事:有法律意识,而未付绪行动、未体现在实践中,那也就是空谈。 1、自觉守法不违纪乱法:支持合法的行为,制止违法行为,不可因个人私利纵容或庇护违法者; 2、勇于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用法律武器来保护自身; (四)、培养坚强的法律意志:坚强法制意识,坚守原则,坚决抵制人情、利益的诱惑 四、保安的工作性质: 1、依法从事社会安全防范工作,并为公司提供各种服务的专业人员; 2、就是协助公安机关维护社会治安秩序的主力军,就是一支重要的辅助力量;

公共法律知识题库(278)

公共法律知识题库(278)

公共法律知识(278道) 题型:单项选择题(将正确答案前的字母填在括号内)。 多项选择题(将正确答案前的字母填在括号内,少选或多选、选错都不得分) 判断题(正确的在括号内打“√”,错误的打在括号内打“×”)。 第一部分行政处罚法(89道) 单项选择题36 1、行政处罚法的立法目的是为了规范行政处罚的设定和实施,保障和监督(B)有效实施行政管理,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保护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A立法机关 B 行政机关 C 司法机关 2、没有法定依据或者不遵守( C )的,行政处罚无效。 A法律B规定C法定程序 D 程序 3、行政处罚法规定,对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的规定(B)公布 A 可以B必须 4、实施行政处罚,纠正违法行为,应当坚持(A),教育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觉守法。 A处罚与教育相结合 B 只处罚不教育 5、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因违法受到行政处罚,其违法行为对他

人造成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A)责任。 A民事B行政C刑事 6、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只能由(B)设定。 A法规B法律C规章 7、行政法规可以设定除(C)以外的行政处罚。 A警告B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C限制人身自由 8、(A )可以设定除限制人身自由、吊销企业营业执照以外的行政处罚。 A地方性法规B法律 C 规章 9、行政机关依照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规定,可以在其法定权限内委托符合规定条件的组织实施行政处罚。受委托组织在委托范围内,以(A)名义实施行政处罚。 A委托行政机关B受委托组织 10、行政处罚由(B )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管辖。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A 违法行为人住所地B违法行为发生地 11、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处罚时,应当责令(B)改正或者限期改正违法行为。 A 责任人B当事人 12、对当事人的同一个违法行为,不得给予(B)次以上罚款的行政处罚。 A 一 B 两

公民常用法律法规知识问答

公民常用法律法规知识问答 民法常识 1、公民的民事行为能力分为哪几种? 答:公民的民事行为能力是指公民通过自己的行为行使民事权利或履行民事义务的能力。鉴于年龄、智力发育和精神状况的不同,公民的民事行为能力分为三种: (1)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指能够通过自己独立的行为行使民事权利、履行民事义务的能力。18周岁以上的公民是成年人,可以独立进行民事活动,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的公民,以自己的劳动收人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2)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指具备部分民事行为能力。10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进行与他的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活动。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进行与他的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活动。 (3)无民事行为能力。指不具备以自己的独立行为取得民事权利、设立民事义务的能力。不满10周岁的未成年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民事活动。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民事活动。 2、什么是诉讼时效? 答:指权利人在法定期间不行使权利即丧失请求人民法院依诉讼程序强制义务人履行义务的权利。我国民法规定了三种诉讼时效: (1)普通诉讼时效。即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

一般为2年。 (2)特别诉讼时效。即部分诉讼时效期间为1年。它们包括: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延付或者拒付租金的;寄存财产被丢失或者损毁的。 (3)最长诉讼时效。即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20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上述三种诉讼时效期间,前两种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计算,最长诉讼时效期间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3、什么是民事责任?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有哪些? 答:民事责任是指公民或法人违反民事义务,侵犯他人合法权益,依照民法所应承担的对其不利的法律后果。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有10种: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返还财产;恢复原状;修理、重作、更换;赔偿损失;支付违约金;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 刑法常识 1、怎样区分与犯罪? 答:一切违反法律法规禁止性规定的行为都是行为,而当行为达到危害社会,触犯刑律,应当受刑法处罚的程度时就构成了犯罪。也就是说所有的犯罪行为都是行为,但行为并不一定达到犯罪的程度。 2、什么是赌博罪?赌博罪与赌博有什么区别? 答:赌博是一种行为。赌博罪则是指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障或者以赌博为业的行为。赌博罪也是扰乱公共秩序罪的一种。赌博罪与一般赌博行为的区别主要有两点:

行政执法人员公共法律知识(模拟)试题

行政执法人员公共法律知识(模拟)试题 一、填空10分(每小题1分) 1、法律规则是采取一定的结构形式具体规定人们的法律权利、法律义务以及相应法律后果的行为规范,其逻辑机构通常包括假定、()和()。 2、违法行为在()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3、行政机关对于申请人延续行政许可的申请逾期未作决定的,视为()。 4、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以()为依据,以()为准。 5、有数量限制的行政许可,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申请人的申请均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行政机关应当根据受理行政许可申请的()作出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但是,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6、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法行使职权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对受害人履行赔偿义务。国家赔偿以()为主要方式。 7、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当场或者在()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 8、因不动产提起行政诉讼的,由()人民法院管辖。

9、当事人对当场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或者提起()。 10、《行政许可法》规定了听证程序,行政机关应当于举行听证的()日前通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听证的时间、地点等。听证应当制作笔录,最后行政机关应当()作出行政许可决定。 二、单项选择10分(只有一个正确答案,请将正确答案字母填在括号内,每小题1分) 1、行政许可申请人提供虚假材料申请行政许可的,行政许可申请属于直接关系公共安全、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事项的,申请人在()内不得再次申请该行政许可。 A、6个月 B、1年 C、3个月 D、2年 2、某工商局在办理完毕某企业变更法定代表人登记1年之后,发现办理登记的工作人员由于工作疏忽未认真核实有关材料,导致作出了错误的变更登记。在这种情况下,工商局应当如何处理?() A、撤销变更登记,恢复到原来的登记状态 B、吊销企业法人营业 C、撤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对于由此给企业造成的损失予以适当赔偿 D、注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给予企业适当补偿 3、张某委托刘某购书,并将一本存在1.3万元人民币的全国通兑活期存折交给刘某用于买书。刘某在途中取出该存折的

2017法律知识考试

1.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是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_D _的关键时期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大会。 A.新时期 B.新阶段 C.新征程 D.新时代 2. 十九大的主题是:不忘初心,__B__,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不懈奋斗。 A.继续前进 B.牢记使命 C.方得始终 D.砥砺前行 3.中国共产党人的初心和使命,就是为中国人民_C__?,为中华民族____。这个初心和使命是激励中国共产党人不断前进的根本动力。 A.谋幸福,谋未来 B.谋生活,谋复兴 C.谋幸福,谋复兴 D.谋生活,谋未来 4. 过去五年,经济保持中高速增长,在世界主要国家中名列前茅,国内生产总值从五十四万亿元增长到_C__万亿元,稳居世界第二,对世界经济增长贡献率超过百分之三十。 A.六十 B.七十 C.八十 D.九十 5. 实施共建“一带一路”倡议,发起创办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设立丝路基金,举办首届“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亚太经合组织领导人非正式会议、二十国集团领导人___峰会、金砖国家领导人__B__会晤、亚信峰会。 A.北京南京 B.杭州厦门 C.南京北京 D.厦门杭州 6. 必须认识到,我国社会主要矛盾的变化,没有改变我们对我国社会主义所处历史阶段的判断,我国仍处于并将长期处于_B__的基本国情没有变,我国是世界最大发展中国家的国际地位没有变。 A.社会主义阶段

B.社会主义初级阶段 C.社会主义中级阶段 D.社会主义高级阶段 7. __A__是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创造人民美好生活的必由之路。 A.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 B.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 C.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 D.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 8.__B__是指导党和人民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正确理论。 A.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 B.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 C.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 D.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 9. __C___是当代中国发展进步的根本制度保障。 A.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 B.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 C.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 D.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 10. _D__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是激励全党全国各族人民奋勇前进的强大精神力量。 A.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 B.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 C.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

常用法律术语法律常识全知道

欺诈:一方当事人故意告知对方虚假情况,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诱使对方当事人作出错误意思表示的,可以认定欺诈行为。 胁迫:以给公民及其亲友的生命健康、荣誉、名誉、财产等造成损害,或者以给法人的荣誉、名誉、财产等造成损害为要挟,迫使对方作出不真实的意思表示,严重损害对方利益的,可以认定为胁迫行为。 乘人之危:一方当事人乘对方处于危难之机,为谋取不正当利益,迫使对方做出不真实的意思表示,严重损害对方利益。可以认定未乘人之危。 重大误解:行为人因对行为的性质、对方当事人、标的物的品种、质量、规格、和数量等的错误认识,使行为的后果与自己的意思表示相悖,并造成较大损失的可以认定未重大误解。 显失公平:一方当事人利用优势或者利用对方没有经验,致使双方的权利与义务明显违反公平、等价有偿原则的,可以认定为显失公平。 可以抗力: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紧急情况:由于疾病、通讯联络中断等特殊原因,委托代理人自己不能办理代理事项,又不能与被代理人及时取得联系,如不及时转托他人的代理,会给被代理人的利益造成损失或者扩大损失的,属于民法通则的第68 条中的“紧急情况” 默示:一方当事人向对方当事人提出民事权利的要求,对方未用语言或者文字明确表示意见,但其行为表明已接受的可以认定为默示。不作为的默示只有在法律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双方有约定的情况下,才可以视为意思表示。 不当得利:无法律上的原因而取得利益,致使他人受损失的事实。 无因管理:没有法律规定或者约定的义务而为他人管理事务。 诉讼标的:诉讼构成的要素之一,是指当事人之间因发生争议,而要求人民法院

做出裁判的法律关系。每一个诉讼案件至少有一个诉讼标的,但有的案件有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诉讼标的。 诉权:由诉讼的法律制度所确定,赋予当事人进行诉讼的基本权利。即赋予民事法律关系主体在其权利受到侵犯,或者权利义务关系发生争执时具有进行诉讼的权能。 回避制度:审判人员具有法定情形,必须回避,不参与案件审理的制度。所谓法定情形,是指法律规定禁止审判人员参与对案件审理的情形。回避制度是保证案件获得公正审理的制度。回避制度由法定的回避情形,回避的适用范围,申请回避和作出决定的程序等内容组成。 诉讼代表人:众多当事人的一方,推选出的代表,为维护本方的利益而进行诉讼活动的人。诉讼代表人代表本方当事人进行诉讼,不同于共同诉讼人。诉讼代表人是本案实体法律关系的主体,而不同与法定代表人和诉讼代理人。 诉讼代理人:在法律规定,法院指定或者当事人授权的范围内,以当事人的名义代理当事人进行民事诉讼行为,并维护当事人利益的人。 举证责任:当事人在民事诉讼中,对自己所主张的事实,有提供证据加以证明的责任。 证据的保全:在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诉讼参加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保全证据,人民法院也可以主动采取保全措施。是谓证据的保全。 诉讼期间:简称期间,在民事诉讼中,是指人民法院,当事人或者其他诉讼参与人各自完成某项诉讼行为必须遵守的期限。 送达: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和方式,将诉讼文书送交当事人或其他诉讼参与人的行为。法院执行送达职务的人,称为送达人,接受法院送达的诉讼文书的当事人或其他诉讼参与人。称为受送达人。

法律法规及其基本学习知识资料

法律法规及基本知识 (一)名词解释 1、治安管理主要是:必须通过现行的科学技术手段与管理手段,依靠各种先进设备与工具,防止和终止任何危及或影响物业管理辖区内的业主或非业主使用人的生命财产与身心健康的行为与因素,比如电线短路、煤气泄漏、电梯关人、水管破裂、火警、偷盗、滋扰以及噪声等、还有如自然灾害、人为事故、流氓活动以及各种破坏活动的预防与阻止,确保业主或非业主使用人人身不受伤害,财务不受损失,工作、生活秩序正常。 2、正当防卫的定义:指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不法侵害,并对不法侵害人造成必要损害的行为。 3、正当防卫的条件: 1)、必须是对客观存在的不法侵害行为实施; 2)、必须是对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行为实施; 3)、防卫的目的必须正当; 4)、必须针对不法侵害行为实施; 5)、不能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必要限度为正好足以制止不法侵害者的侵害行为,又不造成应有的损害。) 4、防卫过当的定义:指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行为。 5、防卫过当的法律责任:应当负法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免除处罚。 6、紧急避险:就是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不得已采取的损害他人人身或财产的行为。 7、紧急避险的民事责任:《民法通则》第129条规定:因紧急避险造成损害的,由引起险情发生的人承担民事责任。如果危险是由自然原因引起的,紧急避险人不承担民事责任或者承担适当的民事责任。因紧急避险采取措施不当或者超过必要的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紧急避险人应当承当适当的民事责任。最高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78条规定:紧急避险造成他人损失的,如果险情是由自然原因引起,行为人采取的措施又无不当,则行为人不承担民事责任。受害人要求补偿,可以责令受益人适当补偿。可见,

法律知识考试试题

1、因不可抗力给行政相对人造成的损害,国家不承担赔偿责任。(对) 2、精神病人有违法行为的,不予行政处罚,但应当责令其监护人严加看管和治疗(错) 3、被告在二审过程中向法庭提交在一审过程中没有提交的证据,不能作为二审法院撤销或者变更一审裁判的根据。(对) 4、《浙江省政府信息公开暂行办法》自2012年8月1日起实行 5、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基于法律规定的羁束权而做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申请行政复议的,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可以在行政复议决定做出前自愿达成和解协议,行政复议机构应当予以准许。(错) 6、造成公民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不需要对其扶养的无劳动能力的人支付生活费。(对) 7、在实施行政许可过程中,未向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履行法定告知义务,情节严重的,对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错,应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8、行政强制的设定和实施,可以依照法定的权限、条件和程序。(错!应当依据法定的权限、范围、条件、程序。) 9、在行政执法监督活动中,发现不履行法定职责的,由法制工作机构通知其立即履行,并报请本级人民政府予以履行。(错!不履行法定职责的,由法制工作机构通知其限期履行) 10、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由监察机关或者上一级行政机关按照惯 例权限对直接负责人给予处分。(错。由监察机关、上一级行政机关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对行政机关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1、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自行拆除需要拆除的违法建筑物的,行政机关只能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拆除。(错。设区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责成有关部门强制拆除) 12、杭州市人民政府制定的规章对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可以设定警告或者一定数量罚款的行政处罚。罚款限额由浙江省人大常委会规定。(对) 13、因不可抗力导致行政许可事项无法实施的,行政机关应当依法办理有关行政许可的撤销手续。(错。注销手续) 14、案件涉及法律适用问题,需要有权机关解释或者确认的,行政复议终止审理。(错误)

法律知识学习心得体会十篇

法律知识学习心得体会(一) 在学习法律基础的过程中,我有一点体会,就是必须要自觉维护社会主义法律权威。 社会主义法律权威的树立,既有赖于国家的努力,也有赖于公民个人的努力。从国家角度来说,应当采取各种有效措施消除损害社会主义法律树干的因素。例如,要进一步提高立法质量, 保证法律的科学性,合理性;改善法律实施的状况,保证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深入 开展法律宣传教育,增强全社会的法律意识。从个人的角度来说,应当透过各种方式努力维护社 会主义法律权威.觉得至少应做到以下三个方面: 努力树立法律信仰。一个人只有从内心深处真正认同、信任和信仰法律,才会自觉维护法律 的权威。应当透过认真学习法律知识,深入理解法律在现代社会中的重要作用,深刻把握我国社 会主义法律的精神,从而树立起对我国社会主义法律的信仰。 用心宣传法律知识。在自我学习和掌握法律知识的同时,还要向其他人宣传法律知识。个性 是要宣传社会主义法律观念,帮忙人们彻底根除权大于法,要人治不要法治等封建残余思想,宣 传我国社会主义法律的优越性,使人们了解和认同我国社会主义法律,从而推动全社会构成尊重 和维护社会主义法律权威的良好风尚。 敢于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违法犯罪行为既是对社会秩序的破坏,也是对法律权威的蔑视。不仅仅要有守法意识,自觉遵守国家法律,而且要敢于和善于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自觉维护 法律权威.同违法犯罪行为斗争的方式是多种多样的,既包括事前采取有效措施预防违法犯罪行 为的发生,也包括事中和事后制止,检举,揭发违法犯罪行为。 学习法律知识心得体会(二) 法律永远是公正严肃的。它扞卫着公民的权利,维护着公民的合法利益。任何人不能跨出它 所规定的方圆。就本人对学习法律知识看法: 一、务必培养强烈的法制观念 法制观念由来已久,作为我们处在现代社会的人,在法制建设不断健全、社会礼貌中不断发 展的新形势下,个人的社会活动都务必依据法律而进行,因此,更就应学法、懂法,用法、遵循 法律。 常常会在电视、报纸的报道中看到一些人没有法制观念,不懂得用法律的武器来维护自我的 尊严和权利,他们甚至在受到不法侵犯的时候还不明白用法律途径解决问题,有的选取暴力、有 的选取忍受。这是一种悲哀,我们要吸取教训,培养自身的法制观念,同时也员工进行普法宣传,只有大家都有法制观念了,法律才能更好的发挥它的作用。 二、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学以致用的务实的态度去学习普法知识提高自我的法律素质 学法的目的就是学以致用,明白什么是法律所允许的,什么是法律所禁止的,要在法律所限 定的框架内做事。学习过程中认识到培养和树立诚信守法、依法执教、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推 进社会主义法治建设,构建和谐社会、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必然要求。 三、要将普法学习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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