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专业人员职务试行条例

经济专业人员职务试行条例
经济专业人员职务试行条例

经济专业人员职务试行条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充分发挥经济专业人员的积极性、创造性,促进人才的合理交流,鼓励他们在四化建设中作出更大的贡献,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转发的《关于改革职称评定、实行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度的报告》和国务院发布的《关于实行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度的规定》,特制订本条例。

第二条经济专业职务(简称专业职务)的适应经济专业岗位的需要,为经济专业人员设置的专业职务。

第三条经济专业职务名称定为:经济员、助理经济师、经济师、高级经济师。

第四条聘任或任命经济专业职务,应以经济专业人员是否具备履行相应职责的实际工作能力和相应的专业业务水平为主要依据。并应具备相应的学历和从事经济专业工作的资历。

第二章任职基本条件

第五条担任经济专业职务的经济专业人员,必须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认真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和法规,积极地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

第六条经济员,应具有经济专业的基础知识,能够对专项经济活动进行初步分析整理,提出具体实施意见。

大学专科、中等专业学校毕业,在经济专业岗位上见习一年期满,经考察合格。

第七条助理经济师,应具有较系统的经济专业理论知识,能够独立地对专项经济活动进行分析综合,提出建设性的意见。

获得硕士学位或取得第二第士学位,胜任助理经济师职务;获得学士学位或大学本科毕业,在经济专业岗位上见习一年期满,经考察合格;大学专科毕业,从事经济员工作二年以上;中等专业学校毕业,从事经济员工作四年以上。

第八条经济师,应具有系统的经济专业理论知识,能够理解正确执行党和国家的有关方针、政策,有较丰富的经济工作实践经验,能够独立地解决较复杂的业务问题,工作中取得一定的成果或经济效益。

获得博士学位,胜任经济师职务;获得硕士学位或取得第二学士学位,从事助理经济师工作二年左右;大学本科毕业,从事助理经济师工作四年以上;大学专科毕业,从事助理经济师工作四年以上。

第九条高级经济师,应具有坚实的专业理论知识,掌握国内外现代的经济管理科学方法和发展趋势。有较高的政策理论水平和丰富的经济工作实践经验,能够解决重要经济活动中的实际问题,提出有价值的政策性意见,在加强经济管理和经济效益、社会效益方面贡献显著。获得博士学位后,从事经济师工作二年以上;大学本科毕业以上学历,从事经济师工作五年以上。

第十条担任经济师、高级经济师职务的经济专业人员,一般应该能够阅读本专业的外文资料。从事对外经济贸易,经济研究、经济情报等工作的经济师、高级经济师,应该比较熟练和熟练地掌握一门外语。

第十一条为了广泛选拔人才,对在经济活动中成绩显著,贡献突出的经济专业人员,经过相应的专业人员,经过相应的专业考试,确具经济专业的基础知识与专业知识者可不受学历和资历的限制,破格聘任或任命相应的专业职务。

第三章职务设置与职责

第十二条经济专业职务的设置、职务数额和各级职务的结构比例,在批准的编制定员的基础上,根据单位任务的实际需要、国家规定的限额幅度和规定的工资增长指标确定,并拟订实施方案,级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后执行。在制订职务结构比例方案时,要考虑设职单位的性质、任务、规模、知识密集程度和地区条件等因素。

经济专业职务的结构比例,应随着生产、经济发展的需要,适时地进行合理调整。

第十三条设置经济专业职务,各部门要根据不同的工作岗位,制订各级职务职责,建立经济责任制。职责应该包括:工作范围、任务、权限、完成任务的要求和必须履行的责任、义务等。职责要符合实际,明具体,便于执行和检查。

第四章任职资格评审

第十四条聘任或任命经济专业职务,一般由单位行政领导或同行专家从本单位的经

济专业人员中提名推荐,经济专业职务评审委员会(简称评审委员会)根据任职条件和职责要求,对被推荐的人员进行评审审定;单位行政领导必须在经过相应的评审委员会评审认定的符合相应任职条件的人员中按照限额进行聘任或任命。

第十五条评审委员会是负责评议、审定经济专业人员任职条件的组织。由具有较高的专业水平或担任较高专业职务、作风正派、办事公道的经济专业人员组成。评审委员会应以民主的程序进行工作,在评审经济专业人员任职条件时,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到会,评审委员会全体委员半数以上讨论通过,方能确认有效。

第十六条各地区、各部门可根据实际需要分别建立高级、中级、初级经济专业职务评审委员会。高级职务评审委员会一般应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务院有关部委、直属机构组建,也可授权确实具备评审条件的所属单位直接组建,报省、自治区、直辖市或国务院有关部委批准。本单位专业力量薄弱,不能建立评审委员会的,可以由上一级组织的评审委员会或聘请外单位专家与本单位专家共同组成的评审委员会承担评审任务。

评审高级经济师职务的评审委员会,必须有二分之一以上的委员是经济专家或担任高级经济师职务的人员,其中应吸收一定数量的专业水平较高的中、青年经济专业人员参加。

第五章聘任与任命

第十七条实行专业职务聘任制的部门,行政领导应向被聘任的经济专业人员颁发聘书,签订聘约;实行专业职务任命制的部门,应按干部管理权限,由行政领导向被任命的经济专业人员颁发任命书。实行

聘任制或任命制每一任期一般不超过五年。如工作需要,可以连聘连任。在任职期满前三至六个月,行政领导要根据工作需要和专业人员在任职期间的实绩,提出连任或解任的意见并通知本人。

第十八条实行专业职务聘任制度后,对暂时未被聘任或任命的经济专业人员,原单位要积极关心,区别情况,妥善安排。本单位安排有困难的要鼓励他们到更需要或更能发挥作用的单位去任职。待聘人员应积极应聘到其他单位工作,原单位要积极帮助联系,提供应聘方便。待聘人员在尚未应聘到外单位工作以前,应做好原单位所安排的临时性工作。

第十九条专业职务聘任或任命单位,对被聘任或任命的专业人员的业务水平、工作态度和工作成绩,应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考核,并将考核结果记入考绩档案,作为晋职、调薪、奖惩和能否连聘连任职务的依据。

第二十条在实行专业职务聘任制的同时,应坚决执行国务院有关干部离休、退休的规定。

在这次专业职务聘任工作中,达到规定离休、退休年龄的专业人员,凡符合高一级职务聘任条件的,先经过任职资格评审,确定相应专业职务后,再办理离休、退休手续。

第二十一条经济专业人员在担任专业职务的任职期限内,按照有关的工资规定,领取相应的职务工资。

第二十二条聘任或任命各级经济专业职务的批准权限,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务院有关部委、直属机构根据干部管理权限决定。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三条实行经济专业职务聘任制度,是对专业人员管理工作的一项重大改革。各级党政领导和科技干部管理部门,必须实事求是,严格按政策办事,注意维护聘任或任命单位和经济专业人员双方的权益。对利用聘任或任命之机,打击迫害经济专业人员的、或伪造学历、资历、谎报成果、骗取专业职务的,应视情节轻重,严肃处理。

第二十四条本条例适用于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企业单位应参照上述规定,结合企业特点,逐步实行。

第二十五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务院有关部委、直属机构应根据本条例和实施意见,结合本地区、本部门的工作需要,制订实施细则,报国家经委备案。

中国人民解放军系统的实施细则,由总政治部制订,并抄送国家经委。

第二十六条本条例由国家经委负责解释。

第二十七条本条例自批准之日起实行。

《工程技术人员职务试行条例》(职改字[1986]第78号)

《工程技术人员职务试行条例》(职改字[1986]第78号)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充分发挥工程技术人员的积极性、创造性,促进人才的合理交流,鼓励他们在推进技术进步,振兴经济,实现四化中作出贡献,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转发的《关于改革职称评定、实行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度的报告》和国务院发布的《关于实行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度的规定》,特制订本条例。 第二条工程技术职务(简称技术职务)是为生产建设、勘察设计、科学研究、技术开发和技术管理等工作岗位上的工程技术人员设置的技术职务。 第三条工程技术职务名称定为:技术员、助理工程师、工程师、高级工程师。 第四条聘任或任命技术职务的主要依据是:担任技术职务的工程技术人员,必须具备履行相应职责的实际工作能力和相应的业务知识与技术水平。并应具备相应的理工学科的学历和从事技术工作的资历。 第二章任职基本条件 第五条担任技术职务的工程技术人员,必须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积极地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 第六条担任技术员职务,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完成一般技术铺助性工作的实际能力。 2、初步掌握本专业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 3、大学专科、中等专业学校毕业,在工程技术岗位上见习一年期满,经考察合格。 第七条担任助理工程师职务,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完成一般性技术工作的实际能力。 2、能够运用本专业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 3、获得硕士学位或取得第二学士学位,经考察合格;获得学士学位或大学本科毕业,在工程技术岗位上见习一年期满,经考察合格;大学专科毕业,从事技术员工作二年以上;中等专业学校毕业,从事技术员工作四年以上。 第八条担任工程师职务,应具备下列条件:

技术人员岗位职责

编号:SM-ZD-45464 技术人员岗位职责 Through the process agreement to achieve a unified action policy for different people, so as to coordinate action, reduce blindness, and make the work orderly. 编制: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核:____________________ 批准:____________________ 本文档下载后可任意修改

技术人员岗位职责 简介:该制度资料适用于公司或组织通过程序化、标准化的流程约定,达成上下级或不同的人员之间形成统一的行动方针,从而协调行动,增强主动性,减少盲目性,使工作有条不紊地进行。文档可直接下载或修改,使用时请详细阅读内容。 1、熟悉合同条文、设计图纸和说明文件,正确选用本专业的标准和规程、规范 2、编制本专业的施工方案和技术措施、指导正确应用作业指导书 3、根据工程特点和合同要求,编制材料、设备的供贷计划,对易燃、易爆、贵重、精密的设备提出搬运、包装储存的条件和方案 4、根据工程项目质量和试验的需要,提出检验和试验所需设备、仪器、仪表和计量具计划 5、施工前对生产班组进行详细的书面技术交底 6、指导施工方案在施工过程中正确应用,若发现施工方案在实际应用中不相适应时应及时进行书面修改并能督促达到质量要求、 7、对各类成品、半成品或在建产品应提出明显的质量标识,并做好记录以便于追溯

8、在施工过程中做好各类的施工记录,必须做到与工程进度同步,记录真实、齐全 9、对已安装到位的成品、半成品、在建产品在未正式交付前应采取有效的产品保护措施 10、发现严重不合格项时应及时上报项目经理或项目技术负责人并做好记录,填写有关表格 11、参与质量问题的调查、分析,制定不合格产品的纠正措施,报项目经理审批,负责纠正措施的整改实施并以书面形式报告纠正结果 12、组织部分、分项工程的互检核专检,并做好相关记录 13、参加隐蔽工程的特殊过程的全过程控制和检验 14、检查、督促施工班组的自检,并对班组填报自检记录进行抽样检查 15、在施工过程中凡被查出的不合格过程,施工技术人员负责不合格过程记录并填写“不合格过程记录表”在没有得到彻底纠正和处置时,负责监督不得进行下一道工序施工 16、对业主提供产品,应按照《过程检验和试验工程程

工程技术人员职务试行条例(职改字[1986]78号文件)

工程技术人员职务试行条例 (职改字[1986]78 号文件)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充分发挥工程技术人员的积极性、创造性,促进人才的合理交流,鼓励他们在推进技术进步,振兴经济,实现四化中作出贡献,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转发的《关于改革职称评定、实行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度的报告》和国务院发布的《关于实行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度的规定》特制订本条例。 第二条工程技术职务(简称技术职务)是为生产建设、勘察设计、科学研究、技术开发和技术管理等工作岗位上的工程技术人员设置的技术职务。 第三条工程技术职务名称定为:技术员、助理工程师、工程师、高级工程师。 第四条聘任或任命技术职务的主要依据是:担任技术职务的工程技术人员,必须具备履行相应职责的实际工作能力和相应的业务知识与技术水平。并应具备相应的理工学科的学历和从事技术工作的资历。 第二章任职基本条件 第五条担任技术职务的工程技术人员,必须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积极地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 第六条担任技术员职务,应具备下例条件:

1 .具有完成一般技术辅助性工作的实际能力。 2.初步掌握本专业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 3.大学专科,中等专业学校毕业,在工程技术岗位上见习一年期满,经考察合格。 第七条担任助理工程师职务,应具备下列条件: 1 .具有完成一般性技术工作的实际能力。 2.能够运用本专业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 3 .获得硕士学位或取得第二学士学位,经考察合格,获得学士学位或大学本科毕业,在工程技术岗位上见习一年期满,经考察合格,大学专科毕业,从事技术员工作二年以上,中等专业学校毕业,从事技术员工作四年以上。 第八条担任工程师职务,应具备下例条件:1.具备下列部门之一的条件 (1) 生产、技术管理部门 ①基本掌握现代生产管理和技术管理的方法,有独立解决比较复杂的技术问题的能力。 ②能够灵活运用本专业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熟悉本专业国内外现状和发展趋势。 ③有一定从事生产、技术管理工作的实践经验,取得有实用价值的技术成果和技术经济效益。 ④能够指导助理工程师的工作和学习。 (2)研究,设计部门 ①有独立承担较复杂项目的研究、设计工作能力,能解决本专业范围内比较复杂的技术问题。 ②较系统地掌握本专业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熟悉本专业国内外现状和发展趋势

全国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用书

全国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用书(2005年版) 人力资源管理专业知识与实务 (中级) 考试大纲 第一部分组织行为学与组织文化 第一章领导行为学基础考试目的 通过本章的考试,使考生理解与领导有关的一些概念和知识,掌握领导理论的历史沿革、不同时代的领导理论的特色、领导者的领导风格和领导技能,以及作为组织核心的领导者如何决策等问题。 考试内容 (一)领导理论 熟悉领导的含义和有关领导学的几个经典研究(勒温的研究、斯托克蒂尔的研究、俄亥俄模式、密西根模式),并在此基础上进一步掌握有关领导学研究的传统理论(领导的特质理论、领导——成员交换理论、权变理论、路径——目标理论)和现代领导理论的观点(魅力领导理论和转换型领导理论)。 (二)领导风格与技能 掌握领导角色、领导风格和技能等在组织中的运用,掌握有关领导风格研究的思路和内容,熟悉管理方格图、生命周期理论,并能够从领导的角色去分析领导者的活动;掌握领导者的技能以及如何发展这些技能。(三)领导决策 掌握决策对领导的意义,西蒙和明茨伯格有关决策过程几个阶段的划分;掌握有关领导行为决策的模型(经济理性模型、有限理性模型、社会模型);掌握领导者的决策风格,掌握指导型、分析型、概念型和行为型四种领导风格的含义和表现;掌握团体决策的概念与意义,掌握团体决策中出现的团体思维和团体极化现象的原因和克服方法,以及团体决策的技术(头脑风暴法、德尔菲法、具名团体技术、阶梯法等)的思路。 第二章需要与激励 考试目的 通过本章的考试,使考生掌握需要与激励的概念,掌握主要的激励理论,熟悉激励的基本形式及常用的激励方式,提高考生在实际管理中运用激励措施的能力。 考试内容 (一)需要与激励概述 掌握需要的概念;掌握动机的概念及三个要素,掌握内源性动机和外源性动机;掌握激励的概念和作用。(二)激励的理论 掌握马斯洛的需要层次理论的内容及主要观点,了解需要层次理论在管理上的应用及局限性;掌握赫兹伯格的激励—保健双因素理论的内容及在管理上的应用;掌握ERG理论及其在管理上的应用;掌握三重需要理论的三种需要的概念,熟悉成就需要高的人的特点、权力需要与领导的关系、领导的亲和需要对管理的影响;掌握公平理论的内容,熟悉恢复公平的五种方法,了解公平理论在管理上的应用;掌握期望理论内容,了解期望理论在管理上的应用。 (三)激励理论在实践中的应用

工程技术人员职务试行条例(职改字[1986]第78号)

《工程技术人员职务试行条例》 (职改字[1986]第78号)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充分发挥工程技术人员的积极性、创造性,促进人才的合理交流,鼓励他们在推进技术进步,振兴经济,实现四化中作出贡献,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转发的《关于改革职称评定、实行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度的报告》和国务院发布的《关于实行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度的规定》,特制订本条例。 第二条工程技术职务(简称技术职务)是为生产建设、勘察设计、科学研究、技术开发和技术管理等工作岗位上的工程技术人员设置的技术职务。 第三条工程技术职务名称定为:技术员、助理工程师、工程师、高级工程师。 第四条聘任或任命技术职务的主要依据是:担任技术职务的工程技术人员,必须具备履行相应职责的实际工作能力和相应的业务知识与技术水平。并应具备相应的理工学科的学历和从事技术工作的资历。 第二章任职基本条件 第五条担任技术职务的工程技术人员,必须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积极地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 第六条担任技术员职务,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完成一般技术铺助性工作的实际能力。 2、初步掌握本专业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 3、大学专科、中等专业学校毕业,在工程技术岗位上见习一年期满,经考察合格。 第七条担任助理工程师职务,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完成一般性技术工作的实际能力。 2、能够运用本专业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 3、获得硕士学位或取得第二学士学位,经考察合格;获得学士学位或大学本科毕业,在工程技术岗位上见习一年期满,经考察合格;大学专科毕业,从事技术员工作二年以上;中等专业学校毕业,从事技术员工作四年以上。 第八条担任工程师职务,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备下列部门之一的条件 (1)生产、技术管理部门 ①基本掌握现代生产管理和技术管理的方法,有独立解决比较复杂的技术问题的能力。 ②能够灵活运用本专业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熟悉本专业国内外现状和发展趋势。 ③有一定从事生产、技术管理工作的实践经验,取得有实用价值的技术成果和技术经济效益。 ④能够指导助理工程师的工作和学习。 (2)研究、设计部门 ①有独立承担较复杂项目的研究、设计工作能力,能解决本专业范围内.比较复杂的技术问题。 ②较系统地掌握本专业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熟悉本专业国内外

技术员岗位责任制

技术员岗位责任制 一、认真学习,钻研业务,不断提高技术水平。 二、熟悉图纸,了解工程概况,绘制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图,搞好现场布局。 三、参与图纸会审,审理和解决图纸中的疑难问题。碰到大的技术问题,负责与甲方设计部门联系,妥善解决。 四、坚持按图施工,分项工程施工前,应写出书面技术交底。 五、填写施工日记和隐蔽工程验收记录,配合持检员整理技术资料和管理施工质量。 六、按时下达各件砼配合比。 七、及时做出工程增减预算,编制材料计划和月底生产计划。 安全员岗位职责 1、协助项目经理建立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安全防护保证

体系、机械安全保证体系。 2、纠正一切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的行为和不安全状态。 3、肩负管理和检查监督两个职能,宣传和执行国家及上级主和部门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的法规和规定,协助领导做好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4、做好安全生产中规定资料的记录、收集、整理和保管。 5、按职权范围和标准对违反安全操作规程和违章指挥人员进行处罚,对安全工作做出成绩的提出奖励意见。 6、协助项目安全值班检查,同时做好记录。 7、作安全台帐,记录遵章守纪及未遂事故调查情况,收集安全技术交底或安全活动记录,验收安全设施及机械安全装置。 8、参加现场生产协调会,报告安全情况,参加班组安全活动,检查班组日志。 9、做好现场文明施工记录。 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负责领导和组织所管辖场所的安全工作,对安全生产全面负责,是项目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 二、负责贯彻党和国家的劳动保护,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

法令以及上级有关安全工作的指示、规定和公司有关安全生产的制度并组织制订实施措施,认真组织实施。 三、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工作“五同时”,定期组织本项目安全生产检查,召开专门会议研究,分析、处理重大安全生产问题,检查落实各项安全防护措施,及时消除不安全因素。 四、组织实施项目的安全生产管理目标,并分解到各班组。投入经费,保障有关劳动保护、安全生产措施到位。 五、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重大未遂事故要保护现场和立即上报,并配合调查组人员进行调查。 六、开展目标管理安全达标活动,不违章指挥,杜绝违章作业和无证上岗。 资料员岗位责任制 一、保证所有与质量有关的文件和资料处于受控状态,各使用场所能获得所需文件的有效版本,防止使用失铲或作废文件。 二、负责文件的登记、标识、编目、收发、查询、保管、更改、复制和作废文件的处置,并做好记录,负责归档。 三、配合质检员及时准确做好隐蔽工程检查验收记录和签证;

教练员专业技术职务试行条例

教练员专业技术职务试行条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建设一支适应我国体育事业发展需要的教练员队伍,合理使用和促进人才流动,调动广大教练员的积极性、创造性,迅速提高我国体育运动技术水平,为四化建设服务,特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教练员的专业技术职务定为:助理教练、教练、主教练。主教练为高级职务,教练为中级职务,助理教练为初级职务。 第三条助理教练、教练、主教练都是教练员现任专业技术职务的名称,在定编定员的基础上,实行专业技术职务聘任或任命制。 第二章岗位职责 第四条助理教练的职责 (一)在主教练、教练指导下完成优秀运动队的教学训练辅助工作,或承担各类体育学校初级水平的运动员教学训练和比赛指导工作。 (二)制定和实施训练计划,积累技术资料,建立训练业务档案。 (三)参加训练法研究和体育科学研究工作。 (四)做好运动员思想政治、文化学习和生活管理工作。 第五条教练的职责 (一)承担优秀运动队或各类体育学校运动员的教学训练和比赛指导工作。 (二)掌握本项目的发展状况、先进技术、战术和训练方法,制定和实施训练计划,指导运动员攀登运动技术高峰。 (三)参加体育科学及学术研究工作,编写审议训练法和训练参考书。 (四)做好运动员思想政治、文化学习和生活管理工作。 第六条主教练的职责 (-)负责优秀运动队的教学训练和比赛指导工作。 (二)掌握本项目的世界发展动向、先进技术、战术和训练方法,制定和实施训练计划,指导运动员攀登运动技术高峰。 (三)担任本项目学术指导人或科研课题负责人,主持或参加编写、审议训练法和参考书。负责或参加审阅本项目的学术论文,掌握本项目范围内的学术发展动态。 (四)掌管运动员思想政治、文化学习和生活管理等方面的工作。 第三章任职条件 第七条被聘任或任命的教练员,必须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遵守宪法和法律,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作风正派,为人师表,有献身体育事业的精神。 第八条高等院校体育专业毕业生见习一年期满,或中等体育专业毕业的优秀运动员,具备下列条件者,可聘任或任命为助理教练: (一)初步掌握训练方法,能够完成一般水平运动员的教学训练任务。 (二)掌握体育基础理论和本项目专业理论。 第九条助理教练或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优秀运动员,具备下列条件者,可聘任或任命为教练: (一)熟练地掌握教学训练方法,具有一定的实践经验和独立培养优秀运动员的教学训练能力。

技术部技术员岗位职责

技术部技术员岗位职责 一.技术部组织框架: 二.技术部技术员的岗位职责: 1.技术部经理岗位职责: ①全面负责公司科技工作计划和任务在车间内部的组织实施和公司技术 管理有关制度和技术工艺标准在车间内部的贯彻落实; ②参与制定、修订并在车间内部指导实施有关技术、工艺、安全操作等方 面的规程和文件; ③负责公司新技术引进和产品开发、改进等技术工作在车间内部的组织实 施以促进公司产品的技术创新; ④参与不合格品和质量事故的评审、参与产品的技术整改工作 ⑤负责指导实施轻微和一般不合格产品的返工、返修工作,配合品质部做 好严重不合格品的技术分析和技术处理; ⑥抓好技术队伍建设,做好操作人员的技术培训和提高工作; ⑦参与公司技术成果及技术经济效益的技术评价工作; 2.工艺工程师岗位职责: ①协助制订、完善公司相关工艺技术规程、操作方针、生产工艺参数, 并督导执行; ②结合生产中发生的问题,协助主管领导组织相关技术人员合理修订工艺 参数; ③加强对机加工产品的质量监控,分析机加工产品的工艺特点和产品质量 的影响; ④及时对生产情况进行分析和总结,查找问题和积累经验,指导生产,以 利提高生产效率,降低生产成本; ⑤深入工作现场,与岗位操作人员进行沟通和探讨,了解实际生产情况, 掌握第一手资料,做到理论与实际想结合; ⑥当生产出现问题时,应及时到现场协同一线技术人员共同解决,及早恢 复生产,减少生产损失; ⑦参与公司组织召开的工艺技术专业会议、制订完善操作方针,并提出可 操作性建议;

⑧定期检查各工艺参数的执行情况,进行督导纠正并及时报告主管领导; ⑨参与公司工艺技术改进与新技术的开发与利用; ⑩积极认真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各项临时工作任务; 3. 工装夹具工程师岗位职责: ①负责新产品的工装(包括检具)设计、定型、验证; ②负责量产产品的工装优化及改进; ③负责督促工装夹具制作效率,与需求部门沟通,协调; ④生产线有关工装夹具的疑难问题,紧急任务的及时解决 ⑤为新产品的开发提供准确高效的技术支持; ⑥对生产部门的技术能力评定和技术交流工作; ⑦对技术资料负有保密责任; ⑧完成部门经理交办的其他工作; 3.图档管理员岗位职责: ①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负责技术部的图纸和档案管理工作; ②负责档案室的安全,并且部分图纸档案的保密工作,不得把档案随意借 给别人翻阅; ③负责图纸档案的收集和建立:当技术部设计好图纸以后,确立该图纸归 档的范围、归档的时间,以及保管的期限,对其进行编号使之入档保存; ④依据图纸的来源、时间、题目、内容、等条件,把图纸分成不同的层次 和类别,确立立档的单位,即本图纸属于何种图纸; ⑤负责整理图纸案卷,使之整洁有序,保证档案的美观整齐,材料过宽的 应折叠整齐,字迹难辨认的应该给予标注; ⑥负责图纸的保管,把图纸保存在规定的柜子中,防止图纸档案的损坏, 延长图纸档案的寿命,维护档案的安全。定期对档案进行检查,对于一 些纸张变质发黄发霉现象及时处理,另外,做好档案室的防盗、防水渍、 防潮、防虫蛀、防尘、防高温、放强光等工作; ⑦负责档案的借阅、利用方面的记录工作,凡需使用图纸者,均须填写借 阅记录单,并经领导审批后借阅,借阅期限不得超过规定时间,到期归 还,如到期未归还要及时索要回来归档,如需再借,应办理续借手续; ⑧当公司内部人员借阅图纸时,根据其具体要求提供利用方式,方式包括, 提供图纸原件,或者复印件,或者扫描件; ⑨负责图纸档案在电脑中的存储,积极采用电脑信息系统对档案进行管 理,提高管理效率; ⑩认真完成领导交代的其他任务;

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高级经济实务(工商管理) 考试大纲

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高级经济实务(工商管理)考 试大纲

考试目的和要求 测查应试人员是否具有从事高级工商管理实务的综合能力素质。要求应试人员全面掌握并应用现代工商管理理论和方法,系统分析企业竞争环境和竞争态势,辨析内部优势、劣势和外部的机会、威胁,确定企业发展战略,进行经营管理决策,建立企业制度与组织结构,提高市场营销管理、生产运营管理、质量与安全管理、供应链管理、人力资源管理和财务管理水平,做好企业技术创新、管理信息系统与电子商务、国际商务运营工作,领导企业参与竞争等。 考试涉及的专业知识与实务 本科目题型设置多样,考核点复合程度较高。应试人员作答试题需要综合、灵活地应用有关专业理论和政策法规,合理、深入进行判断、分析或评价。考试涉及的专业知识与实务范围如下: 1. 企业职能与战略决策。包括企业与企业管理的职能、企业战略分析与战略制定、企业经营决策分析等。 2. 企业制度与组织结构。包括企业制度的类型、特征与内容,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企业组织设计、企业组织结构、企业组织变革与创新等。 3. 市场营销管理。包括市场营销管理过程、市场调查与预测、目标市场战略、市场营销策略、分销渠道管理、品牌管理等。 4. 生产运营管理。包括生产运营系统、生产运营战略、生产过程组织、生产运营计划、生产运营控制、现代生产管理方式等。 5. 质量管理与安全管理。包括质量管理中常用技术与质量检验、

国际标准化组织质量管理体系和质量认证、全面质量管理和六西格玛管理、企业安全管理等。 6. 供应链管理。包括供应链管理概述、供应链环境下的物流管理、供应链环境下的采购管理、供应链环境下的库存控制、供应链风险管理等。 7. 企业技术创新。包括技术创新内容、主导设计和技术标准、企业技术创新战略、知识产权保护等。 8. 人力资源管理。包括人力资源管理概述、工作分析与人力资源规划、员工招聘、员工培训、绩效考核、薪酬管理等。 9. 财务管理。包括筹资管理、投资管理、成本费用管理、财务分析、并购重组等。 10. 管理信息系统与电子商务。包括企业相关主要信息技术、管理信息系统开发与应用、电子商务的运作系统、电子商务的模式、网络营销等。 11. 国际商务运营。包括国际直接投资、国际化经营业务、国际货物运输、国际货物运输保险等。

技术部岗位职责及岗位人员配置

技术部岗位职责及岗位人员配置 一、部门职责: (一)管理责任 1、技术部经理负责 (1)结合我公司生产工艺、质量管控要求,对方案商提供的设计方案提出优化实施方案; (2)工艺、检验自动化革新项目策划; (3)国家电网公司技术标准跟进; (4)公司技术队伍建设(技术人员配置、培训、技术管理制度)。 (5)各产品项目设计文件、工艺文件、检验文件、标书技术部分审核。(二)电表项目责任 1、产品项目组 (1)项目组设立,由部门经理根据中标情况,抽掉部门产品工程师及工艺工程师临时设立; (2)设项目负责人1名,工艺人员1名,PC软件工程师1名; (3)负责该项目省网公司或二级市场电能表技术协议签订;电能表设计优化; 电能表功能性能测试;定制元器件组件确认;设计文件编写(修改);检 验文件编写(修改);产品线问题解决;完成与生产、质量接口;工艺准 备;工艺文件编写;工装设计制作;现场工艺问题解决;生产及质量用 自动化软件准备;产品维修技术指导。 (4)二级市场设固定项目组;每组承担多个二级市场表型项目; (5)部门配置3名硬件工程师,2名工艺,1名PC软件工程师,在需要时组件项目组,项目结束,项目组撤销;

(6)项目组根据项目难度,周期,项目完成情况,给予项目组成员一定数额的项目奖金,作为管理激励。 2、工艺组 (1)设工艺组长1名,工艺员1名; (2)项目工艺员配属于在线项目组,配合项目负责人完场该项目组所有工艺工作。 (3)非项目组工艺员按照工艺组长的要求,完成工艺革新项目及日常工艺巡线工作,监督生产部门工艺执行情况; (4)负责公司内部生产、检验设备的维修、维护、保养及厂区内电源、网络、办公设备保运。 3、软件组 (1)设软件组长1名,PC软件工程师1名; (2)项目软件工程师配属于在线项目组,配合项目负责人完场该项目组所有生产及检验用自动化软件。 (3)非项目组软件工程师,根据部门经理的要求,参与公司技术革新项目,完成技术革新项目涉及的自动化软件设计。 4、文控 (1)设文控员1名 (3)协助制造中心负责人完成制造中心生产任务计划、生产任务实施进度跟踪、生产数量汇总汇报、生产计件人员工资核算、制造成本单价核算、K3管理系统BOM录入。 (2)负责设计文件、检验文件、工艺文件、二级管理文件、生产检验用软件的归档保存。 (3)负责部门内部质量管理体系的健全。

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条件.doc

谢谢欣赏 谢谢欣赏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条件 一、农业系列 农业(农经、畜牧、兽医)技术员 1、农业大学专科毕业生和中等农业学校毕业,见习一年期满; 2、从事农业技术工作三年以上并取得农业中专毕业学历。 助理农艺(农经、畜牧、兽医)师 1、获得农业硕士学位研究生; 2、高等农业院校本科毕业生,见习一年期满; 3、农业大学专科毕业生,任农业(畜牧、兽医)技术员工作二年以上; 4、任农业(农经、畜牧、兽医)技术员工作四年以上。 二、工程系列 技术员 大学专科、中等专业学校毕业,在工程技术岗位上见习一年期满。 助理工程师 1、获得硕士学位或取得第二学士学位; 2、获得学士学位或大学本科毕业在工程技术岗位上见习一年期满; 3、大学专科毕业,见习一年期满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二年以上; 4、中等专业学校毕业,从事技术员工作四年以上。 三、公证员系列 公证员助理 高等院校(系)法律专科毕业生和中等法律学校毕业生见习一年期满。 四级公证员 1、获得法学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 2、获研究生班结业证书; 3、高等院校(系)法律本科毕业生见习一年期满; 4、高等院校(系)法律专科毕业生担任公证员助理二年以上。 四、律师系列 律师助理 高等院校(系)法律专科毕业生和中等法律学校毕业生见习一年期满。 四级律师 1、获得法学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 2、获研究生班结业证书; 3、高等院校(系)法律本科毕业生见习一年期满; 4、高等院校(系)法律专科毕业生担任律师助理二年以上。 五、中小学教师系列 二级教师 1、具备硕士学位; 2、具备学士学位或高等教育本科毕业学历,见习一年期满并考核合格; 3、具备高等教育专科毕业学历,并在初中或小学(幼儿园)三级教师岗位从事教学工作2年以上; 4、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学历,并在小学(幼儿园)三级教师岗位从事教学工作3年以上; 三级教师

关于发放2019年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初、中级合格证书的通知(2020)

关于发放2019年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初、中级合格证书的通知(2020) 2019年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初、中级合格证书已由省人事考试中心下发,根据我市合格证书发放工作安排,现将有关事项通知: 一、证书邮寄 1、邮寄服务时间:2020年5月7日至2020年8月31日。 2、邮寄网址:东营市人事考试证书邮寄服务平台(略) 3、邮寄服务相关事宜 (1)邮寄服务提供商:中国邮政速递(EMS)代理邮寄,使用实名制邮寄。 (2)邮费根据东营市邮政速递政务类邮件价格标准:东营市内15元/件,市外20元/件。邮费采用到付方式,收件人签字、收件人支付。 (3)邮件在寄递过程中出现异常情况的,请考生与中国邮政速递协商解决,电话(略)。 (4)邮寄进度查询网址:略。 (5)注意事项:证书邮寄申请系统需采集考生姓名、身份证号码、身份证照片、收件地址及电话等个人信息,请根据提示准确填写,以便证书快速顺利送达,因投递信息有误或者不详尽导致证书无法送达的,由本人承担相应责任。 二、现场领取: 证书邮寄服务关闭后,未进行证书邮寄的合格人员携带本人身份证到各现场审核点领取证书。现场发放时间9月8日—9日,上午8:30—11:00,下午14:00—16:30。现场领取证书联系方式如下: 东营区:东营区宁阳路89号0号楼13楼1310房间东营区专业技术人员服务中心,电话(略)。 河口区:河口区河聚路3号政务服务大厅三楼人社大厅316房间,电话(略)。 垦利区:垦利区人社局701室垦利区专技人员服务中心,电话(略)。 利津县: 利津县大桥路30号利津县人社局302室,电话(略)。 广饶县:广饶县乐安大厦主楼209房间广饶县技术技能服务中心,电话(略)。 胜利油田:东营区济南路258号胜利石油管理局有限公司党委组织部职改办,电话(略)。

工程技术人员职务试行条例

工程技术人员职务试行 条例 Standardization of sany group #QS8QHH-HHGX8Q8-GNHHJ8-HHMHGN#

工程技术人员职务试行条例 (职改字[1986]第78号)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充分发挥工程技术人员的积极性、创造性,促进人才的合理交流,鼓励他们在推进技术进步,振兴经济,实现四化中作出贡献,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转发的《关于改革职称评定、实行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度的报告》和国务院发布的《关于实行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度的规定》,特制订本条例。 第二条工程技术职务(简称技术职务)是为生产建设、勘察设计、科学研究、技术开发和技术管理等工作岗位上的工程技术人员设置的技术职务。 第三条工程技术职务名称定为:技术员、助理工程师、工程师、高级工程师。 第四条聘任或任命技术职务的主要依据是:担任技术职务的工程技术人员,必须具备履行相应职责的实际工作能力和相应的业务知识与技术水平。并应具备相应的理工学科的学历和从事技术工作的资历。 第二章任职基本条件 第五条担任技术职务的工程技术人员,必须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积极地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 第六条担任技术员职务,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完成一般技术辅导性工作的实际能力。

2.初步掌握本专业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 3.大学专科、中等专业学校毕业。在工程技术岗位上见习一年期满,经考察合格。 第七条担任助理工程师职务,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完成一般性技术工作的实际能力。 2.能够运用本专业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 3.获得硕士学位或取得第二学士学位,经考察合格;获得学士学位或大学本科毕业,在工程技术岗位上见习一年期满,经考察合格;大学专科毕业,从事技术员工作二年以上;中等专业学校毕业,从事技术员工作四年以上。 第八条担任工程师职务,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备下列部门之一的条件: (1)生产、技术管理部门 ①基本掌握现代生产管理和技术管理的方法,有独立解决比较复杂的技术问题的能力。 ②能够灵活运用本专业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熟悉本专业国内外现状和发展趋势。 ③有一定从事生产、技术管理工作的实践经验,取得有实用价值的技术成果和技术经济效益。 ④能够指导助理工程师的工作和学习。

技术员工作岗位职责

技术员工作岗位职责 技术员是指能够完成特定技术任务的人员,也就是已经掌握了特定技术的专业基础理论和基本技能,一起来看看我为大家精心整理的“技术员工作岗位职责”,欢迎大家阅读,供大家参考。 技术员工作岗位职责(1) 1、负责生产工艺技术和设备安全管理工作,确保各项技术工作的安全可靠性。 2、负责编制车队(室)安全技术、设备管理规章制度。在编制设备维护检修、保养制度和开停工、技术改造方案时,要有可靠的安全卫生技术措施,并对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监督。 3、对本队(室)职工进行生产、设备安全操作技术与安全生产知识培训,组织安全生产及设备技术练兵和考核。 4、每天深入现场检查安全生产和设备运行情况,发现事故隐患及时整改,制止违章作业,对不听劝阻者,有权停止作业,并立即报请领导处理。 5、参加新扩建、改建工程项目设计审查,竣工三同时验收,参加设备工艺改造,操作工艺条件变更方案的审查,使之符合安全技术要求。 6、负责产品的质量检验,及时发现并解决生产过程中的质量安全问题。 7、发生安全和设备事故,及时向安全主管部门报告,并参加事故调查、分析。 8、负责安全生产和设备管理工作记录、资料的管理、分析、汇报。 技术员工作岗位职责(2)

1、在生产部经理的饿领导下,开展各项生产技术工作。 2、协助工艺技术主管编制产品工艺规程,产品工艺卡,岗位操作法等技术性文件。 3、协助工艺技术主管编制原辅料,包装材料等消耗定额,中间体储备等额,并检查车间贯彻落实情况。 4、负责对车间的生产进度和各种生产记录的现场抽查,并做好工艺查证记录。 5、负责对生产批记录进行归纳,审查,及时传递给QA(品保)主管。 6、参与新产品的工艺审核,工艺改革及试产工作。 技术员工作岗位职责(3) 1、参与技术攻关活动,推广先进的技术,解决生产现场有关生产技术问题。 2、负责收集整理技术资料,建立工艺技术档案,执行档案管理制度。 3、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4、对车间原辅料的消耗定额进行审查,并有处罚建议权。 5、对违反工艺规程,岗位操作和工艺纪律的行为有制止权和处罚建议权。 技术员工作岗位职责(4) 1、在队长领导下,负责生产、安全、技术、设备等管理工作。 2、负责贯彻执行上级有关生产、安全技术标准、工作标准和管理标准及规章制度。 3、根据公司下达的生产综合作业计划,编制本队施工组织设计、QHSE作业指导书,并组织实施。 4、坚持安全第一的思想,运用全面质量管理观点和方法,按照标准完成生

工程技术人员职务试行条例—职改字〔1986〕第78号

工程技术人员职务试行条例 中央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 1986年04月11日 工程技术人员职务试行条例 职改字〔1986〕第78号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充分发挥工作技术人员的积极性、创造性,促进人才的合理交流,鼓励他们在推进技术进步,振兴经济,实现四化中作出贡献,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转发的《关于改革职称评定、实行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度的报告》和国务院发布的《关于实行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度的规定》,特制订本条例。 第二条工程技术职务(简称技术职务)是为生产建设、勘察设计、科技研究、技术开发和技术管理等工作岗位上的工程技术人员设置的技术职务。 第三条工程技术职务名称定为:技术员、助理工程师、工程师、高级工程师。 第四条聘任或任命技术职务的主要依据是:担任技术职务的工程技术人员,必须具备履行相应职责的实际工作能力和相应的业务知识与技术水平。并应具备相应的理工学科的学历和从事技术工作的资历。 第二章任职基本条件 第五条担任技术职务的工程技术人员,必须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积极地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 第六条担任技术员职务,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完成一般技术辅导性工作的实际能力。 2.初步掌握本专业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 3.大学专科、中等专业学校毕业,在工程技术岗位上见习一年期满,经考察合格。 第七条担任助理工程师职务,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完成一般性技术工作的实际能力。

2.能够运用本专业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 3.获得硕士学位或取得第二学士学位,经考察合格;获得学士学位或大学本科毕业,在工程技术岗位上见习一年期满,经考察合格;大学专科毕业,从事技术员工作二年以上;中等专业学校毕业,从事技术员工作四年以上。 第八条担任工程师职务,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备下列部门之一的条件 (1)生产、技术管理部门 ①基本掌握现代化生产管理和技术管理的方法,有独立解决比较复杂的技术问题的能力。 ②能够灵活运用本专业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熟悉本专业国内外现状和发展趋势。 ③有一定从事生产、技术管理工作的实践经验,取得有实用价值的技术成果和技术经济效益。 ④能够指导助理工程师的工作和学习。 (2)研究、设计部门 ①有独立承担较复杂项目的研究、设计工作能力,能解决本专业范围内比较复杂的技术问题。 ②较系统地掌握本专业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熟悉本专业国内外现状和发展趋势。 ③有一定从事工程技术研究、设计工作的实践经验,能吸收、采用国内外先进技术,在提高研究、设计水平和经济效益方面取得一定成绩。 ④能够指导助理工程师的工作和学习。 2.获得博士学位,经考察合格;获得硕士学位或取得第二学士学位,从事助理工程师工作二年左右;获得学士学位或大学本科毕业从事上助理工程师工作四年以上;大学专科毕业,从事助理工程师工作四年以上。 第九条担任高级工程师职务,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备下列部门之一的条件 (1)生产、技术管理部门 ①具有解决在生产过程或综合技术管理中本专业领域重要技术问题的能力。 ②有系统广博的专业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掌握本专业国内外现状

工程技术人员岗位职责

技术负责人岗位职责 一、熟悉设计图纸,组织并参与设计咨询及图纸会审,并将主要内容向项目技术部成员及各专业工长进行技术交底、检查、落实各级技术交底。 二、负责组织本项目测量、定位、放线、计量、技术复核、隐蔽工程验收工作。 三、负责检查各专业劳务队按设计图纸、施工规范、操作规程、工艺标准、施工组织设计的要求进行施工。 四、负责对设计院、业主、监理部的技术交涉,审批须交请上述单位的技术核定、设计变更、技术签证等。 五、负责督促完善工程技术档案、各项技术资料的签证、收集、整理并汇总上报。负责组织本工程施工技术总结的编号及科技成果申报材料的编写工作。 六、全面负责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新结构的推广任务,努力把本工程项目建设成为科技推广示范工程。 七、组织日常工程质量安全施工检查,负责质量事故的上报和处理工作。 八、负责组织分部分项工程验收和工程竣工验收工作。 九、积极配合上级主管部门对项目技术管理的检查和验收,对检查中提出的整改意见负责落实。 十、参与日常工程质量安全施工检查,组织施工班组按处理要求进行事故处理。 预算员岗位职责 一、根据施工合同、设计图纸、有关预算定额、取费文件、调价文件编制工程施工图预算。

二、根据施工定额编制施工预算,分析各种用工量。 三、根据项目经理的谈判结果,编写各类分包合同。 四、根据施工员开具的工程量(应予核对预算)和分包合同,进行分包队伍的阶段结算。 五、从施工员处定期收集各类经济签证资料,并予妥善保存。 六、深入现场,以防出现预算外费用漏签,少浅现象。 七、将各类经济资料与施工员、资料员核对,汇编工程结算资料,依次编号记录,记录结果应与施工员、资料员一起汇签。 八、按照结算资料和有关定额、文件合同编制工程施工图结算价值表,并送单位主管内审。 九、对建设方及委托单位办理工程结算。 十、预结算是企业生存的命脉,预算员应兢兢业业,一丝不苟地工作。 安全员岗位职责 一、掌握国家安全操作规程、规定,对施工全过程进行安全监督。 二、严格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制度,制定安全施工措施。 三、进行工程安全标志的醒目悬挂,以提醒职工注意施工安全。

各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试行条例.

三、各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试行条例(摘要): 高等学校教师系列 第二章职责 第四条讲师的职责 l、系统地担任一门或一门以上课程的讲授工作,组织课堂讨论,指导实习、社会调查,指导毕业论文、毕业设计。 2、担任实验室的建设工作,组织和指导实验教学工作,编写实验课教材及实验指导书。 3、参加教学研究、技术开发、社会服务及其他科学技术工作,参加教学法研究;参加编写、审议教材和教学参考书。 4、根据工作需要协助教授、副教授指导研究生、进修教师等。 5、担任学生的思想政治工作或教学、科学研究等万面的管理工作。 6、根据工作需要,担任辅导、答疑、批改作业、辅导课、实验课、实习课和指导学生进行科学技术工作等教学工作。 第六条副教授的职责 1、担任一门主干基础课或两门以上课程的讲授工作(其中一门应为基础课,包括专业基础课或技术基础课),组织课堂讨论,指导实习、社会调查,指导毕业论文、毕业设计。 2、掌握本学科范围的学术发展动态,参加学术活动并提出学术报告,参加科学研究、技术开发、社会服务及其他科学技术工作,根据需要,担任科学研究课题负责人,负责或参加审阅学术论文。 3、主持或参加编写、审议新教材和教学参考书,主持或参加教学法研究。 4、指导实验室的建设、设计,革新实验手段或充实新的实验内容。 5、根据需要,指导硕士研究生,协助教授指导博士研究生,指导进修教师。 6、担任学生的思想政治工作或教学、科学研究等万面的管理工作。 7、根据工作需要,担任辅导、答疑、批改作业、辅导课、实验课、实习课和指导学生进行科学技术工作等教学工作。 第七条教授的职责 除担任副教授职责范围内的工作外,应承担比副教授职责要求更高的工作。领导本学科教学、科学研究工作,根据需要并通过评审确定以后指导博士研究生。 第三章任职条件 第八条高等学校教师应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努力学习马克思主义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有良好的职业道德,遵守法纪,能为人师表,教书育人,能全面地、熟练地履行现任职务职责,积极承担工作任务,学风端正。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第十条讲师任职条件是,符合本条例第八条要求,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在担任四年或四年以上助教职务工作期间,己取得高等学校助教进修班结业证书;或确认己掌握硕士研究生主要课程内容,具有本专业必需的知识与技能和从事科学技术工作的能力,能顺利地阅读本专业的外文书籍,经考察,表明能胜任和履行讲师职责。 2、获得研究生班毕业证书或第二学士学位证书且己承担两年或两年以上助教职务工作,具有本专业必需的知识与技能和从事科学技术工作的能力,经考察,表明能胜任和履行讲师

工程技术人员职务试行条例(职改字[1986]78号文件)

工程技术人员职务试行条例(职改字[1986]78号文件)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充分发挥工程技术人员的积极性、创造性,促进人才的合理交流,鼓励他们在推进技术进步,振兴经济,实现四化中作出贡献,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转发的《关于改革职称评定、实行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度的报告》和国务院发布的《关于实行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度的规定》,特制订本条例。 第二条工程技术职务(简称技术职务)是为生产建设、勘察设计、科学研究、技术开发和技术管理等工作岗位上的工程技术人员设置的技术职务。 第三条工程技术职务名称定为:技术员、助理工程师、工程师、高级工程师。 第四条聘任或任命技术职务的主要依据是:担任技术职务的工程技术人员,必须具备履行相应职责的实际工作能力和相应的业务知识与技术水平。并应具备相应的理工学科的学历和从事技术工作的资历。 第二章任职基本条件 第五条担任技术职务的工程技术人员,必须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积极地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 第六条担任技术员职务,应具备下例条件: 1.具有完成一般技术辅助性工作的实际能力。 2.初步掌握本专业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 3.大学专科,中等专业学校毕业,在工程技术岗位上见习一年期满,经考察合格。 第七条担任助理工程师职务,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完成一般性技术工作的实际能力。 2.能够运用本专业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 3.获得硕士学位或取得第二学士学位,经考察合格,获得学士学位或大学本科毕业,在工程技术岗位上见习一年期满,经考察合格,大学专科毕业,从事技术员工作二年以上,中等专业学校毕业,从事技术员工作四年以上。 第八条担任工程师职务,应具备下例条件: 1.具备下列部门之一的条件 (1)生产、技术管理部门 ①基本掌握现代生产管理和技术管理的方法,有独立解决比较复杂的技术问题的能力。 ②能够灵活运用本专业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熟悉本专业国内外现状和发展趋势。 ③有一定从事生产、技术管理工作的实践经验,取得有实用价值的技术成果和技术经济效益。 ④能够指导助理工程师的工作和学习。 (2)研究,设计部门 ①有独立承担较复杂项目的研究、设计工作能力,能解决本专业范围内比较复杂的技术问题。 ②较系统地掌握本专业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熟悉本专业国内外现状和发展趋势。 ③有一定从事工程技术研究、设计工作的实践经验,能吸收、采用国内外先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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