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东疆保税港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东疆保税港区行政审批服务

天津东疆保税港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东疆保税港区行政审批服务
天津东疆保税港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东疆保税港区行政审批服务

天津东疆保税港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东疆保税港区行政

审批服务大厅工作规范》的通知

【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津东疆办发[2012]12号

【发布部门】天津东疆保税港区管理委员会

【发布日期】2012.03.09

【实施日期】2012.03.09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天津东疆保税港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东疆保税港区行政审批服务大厅工作规范》的

通知

(津东疆办发〔2012〕12号)

各有关单位:

《东疆保税港区行政审批服务大厅工作规范》已经管委会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二〇一二年三月九日附件:

东疆保税港区行政审批服务大厅工作规范

为提高行政审批服务大厅管理工作的水平和质量,加强内部管理,接受外部监督,充分发挥服务窗口作用(以下简称窗口),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促进东疆保税港区经济又好又快发展,依据津政令第103号《天津市行政审批管理规定》、津审(协调)[2009]6号《关于印发〈天津市行政许可服务中心行政审批实施与效能综合考评办法〉(试行)的通知》、津审[2010]1号《关于在市和区县两级行政许可服务中心开展规范化建设和标准化服务活动的通知》,东疆保税港区管理委员会结合行政审批服务大厅管理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范。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规范适用于在东疆保税港区行政审批服务大厅设立办事窗口的各有关单位。各有关单位设立的窗口实行编号管理,设立窗口的单位或部门统称窗口单位,负责其窗口的业务管理及人员配备。

第二条管委会行政审批管理办公室设立的综合服务窗口具体负责本规范的实施工作,对各窗口单位执行本规范的质量进行考核、监督。

第二章工作规范

第三条行政审批服务大厅各窗口单位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第四条行政审批服务大厅各窗口单位工作人员工作时间为:9:00--11:30, 13:30--16:30(周五下午为16:00),工作人员要严格按照规定工作时间到岗。

第五条工作时间内窗口单位工作人员空岗不得超过15分钟,不得擅自更改工作时间。特殊情况下需要调整作息时间的,应至少提前7个工作日对外公布。

第六条行政审批服务大厅内各窗口单位应按照管委会行政审批管理办公

天津东疆保税港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东疆保税港区行政审批服务

天津东疆保税港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东疆保税港区行政 审批服务大厅工作规范》的通知 【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津东疆办发[2012]12号 【发布部门】天津东疆保税港区管理委员会 【发布日期】2012.03.09 【实施日期】2012.03.09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天津东疆保税港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东疆保税港区行政审批服务大厅工作规范》的 通知 (津东疆办发〔2012〕12号) 各有关单位: 《东疆保税港区行政审批服务大厅工作规范》已经管委会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二〇一二年三月九日附件:

东疆保税港区行政审批服务大厅工作规范 为提高行政审批服务大厅管理工作的水平和质量,加强内部管理,接受外部监督,充分发挥服务窗口作用(以下简称窗口),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促进东疆保税港区经济又好又快发展,依据津政令第103号《天津市行政审批管理规定》、津审(协调)[2009]6号《关于印发〈天津市行政许可服务中心行政审批实施与效能综合考评办法〉(试行)的通知》、津审[2010]1号《关于在市和区县两级行政许可服务中心开展规范化建设和标准化服务活动的通知》,东疆保税港区管理委员会结合行政审批服务大厅管理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范。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规范适用于在东疆保税港区行政审批服务大厅设立办事窗口的各有关单位。各有关单位设立的窗口实行编号管理,设立窗口的单位或部门统称窗口单位,负责其窗口的业务管理及人员配备。 第二条管委会行政审批管理办公室设立的综合服务窗口具体负责本规范的实施工作,对各窗口单位执行本规范的质量进行考核、监督。 第二章工作规范 第三条行政审批服务大厅各窗口单位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东疆保税港区H账册管理业务模式及流程

国境 关境 C 国内产品出口入区 1、航交库申报进境备案清单 贸易方式“料件进出区 ”,不报检 2、国内企业申报出口 贸易方式“一般贸易”、“来料加工”、“进料对口” 属地申报出境法检,缴费,出通关单或换证凭单 D.出区进口至国内 1、航交库申报出境备案清单 贸易方式“成品进出区”,不报检 2、国内企业申报进口 贸易方式“一般贸易”、“来、进料加工” 在东疆申报进境法检,如货源为C,则凭出境通 关单换进境通关单,不再二次收取法检费;如货 源为A,则正式申报法检,收取法检费 东疆保税港区H账册管理业务模式及流程

根据上图,东疆保税港区,依据新管理模式大致可分为A、B、C、D四种,从而根据各种流向的组合,可形成不同的业务模式。如下: 1、C+D:国内产品入区出口后再出区进口,即“一日游”业务。 报关操作:一日游业务模式:入区和出区,客户(经营单位)按正常贸易方式,该怎么报还怎么报,但是对应于入区我司同时需要用进境备案清单,申报“料件进出区(5000)”;对应于出区同时需要用离境备案清单,申报“成品进出区(5100)” 2、C+B:一次出口,分批离境业务。 报关操作:出口/离境业务模式:入区和出区,客户(经营单位)按正常贸易方式,该怎么报还怎么报,但是对应于入区我司同时需要用进境备案清单,申报“料件进出区(5000)”;出区离境用离境备案清单,申报“区内物流货物(5034)” 3、A+B:转口贸易。 报关操作:转口业务模式:进境入区用进境备案清单,申报“区内物流货物(5034)”;出区离境用离境备案清单,申报“区内物流货物(5034)” 4、A+D:保税进境货物分批进口到国内业务。 报关操作:备案/进口业务模式:进境入区用进境备案清单,申报“区内物流货物(5034)”;出区,客户(经营单位)按正常贸易方式,该怎么报还怎么报,但对应于出区我司同时需要用离境备案清单,申报“成品进出区(5100)” 综上所述:此新管理模式我个人理解:宗旨是把所有进出东疆保税港区的货物都列入电子账册管理,以便海关监管

天津东疆保税港区工商注册流程

(材料齐全 3天办理) 企业申报集中受理窗口 入区企业办事人员 领取表格后企业准备材料 由经发局一次性提供各环节所需企业自身提供的资料明细,并提供填写说明 提供受理及咨询服务 将齐全材料交企业申报集中受理窗 口 由经发局负责内部流转,企业自身提供资料以及流转中产生的新资料由经发局向各窗口出具资料证明。流程涉及外资批准、工商登记、刻章、企业代码、统计备案、国税、地税、外管、银行、海关、检验检疫 集中验证 集中发证 企业自行到银行办理开 户

外资企业批准 办理部门:经发局联系电话: 序号办理手续申领/提交材料费用 1 申领填写外资企业 设立相关申请材料 向经发局申领或网上下(并填写以下表格: 1.《外商投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一份 2.《外商投资企业设立登记申请书》一式两份 3.《法律文件送达授权委托书》一式两份 无 2 报送相关申请材料, 进行设立核准 投资者提供要件(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A4复印纸): 1.企业名称预核准通知书 2.审批机关批准文件 3.公司章程(需由投资方法定代表人或特有授权委托书的代理人签字) 4.董事、监事成员名单 5.法定代表人和董事、监事成员委派书及身份证明复印件(如不设董事 会,则提交执行董事、监事委派书及身份证明复印件) 6.法定代表人照片2张 7.投资者的合法开业证明复印件,外方投资者为自然人的需要提供身份 证明复印件,台湾客商需提供台胞证复印件 8.注册地点落实证明或厂库、房租赁合同 9.涉及照前行业许可的其他有关文件、证件 10.授权规范委托书(投资方不能亲自办理时需提供) 无

工商登记 办理部门:经发局联系电话: 序号办理手续申领/提交材料费用 1 企业名称预核准向经发局申领或网上下载并填写以下表格: 1.《企业名称预核准申请书》; 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指定代 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签字), 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被委托人的权限、委托期限; 3.申请名称冠以“中国”、“中华”、“国家”、“全 国”、“国际”字词的,提交国务院的批准文件复印 件; 4.特殊的申请名称,名称登记机关可以要求投资人提 交相关的说明或者证明材料; 无 2 有限责任公司 设立登记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 2.全体股东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 证明》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本 人签字);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被委托人的权限、 委托期限。 3.全体股东签署的公司章程(股东为自然人的由本人 签字;自然人以外的股东加盖公章); 4.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5.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 6.股东首次出资是非货币财产的,提交已办理财产权 转移手续的证明文件; 7.董事、监事和经理的任职文件及身份证明复印件 8.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及身份证明复印件 9、住所使用证明 10、《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11、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设立有限责任 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 证书复印件 12、公司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中有法律、行政法规和 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项目,提交 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或许可证明 以上各项未注明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提交原件; 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由股东加 盖公章或签字。 1.企业法人(包括具备法人条件的 私营企业,不包括外商投资企业, 下同)开业注册登记收费,注册资 金总额在1000万元以下(含1000 万元)的,按注册资金总额的1‰ 收取;注册资金总额超过1000万元 (不含1000万元)的,超过的部分 按‰收取;注册资金总额超过1亿 元(不含1亿元)的,超过的部分 不再收取。开业登记收费最低款额 为50元。 2.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以及全 部为自然人投资的有限公司(不含 各类法人投资控股或参股的有限公 司以及各类企业设立的分支机构), 免收注册登记费(不含变更登记)

东疆保税区

今天我们要给大家介绍的是我国目前最大的保税港区—天津东疆保税港区,并对其发展现状进行简单分析。 在我们所学的报关实务这本教材中,有对保税区、出口加工区、保税物流园区和保税港区的具体介绍,所以其概念我在这儿也不必赘言。而在教材120页,对保税港区的介绍时拿天津东疆保税港区作为案例,也不难看出该保税港区的代表性及重要地位。 第一部分我们来看一下东疆保税港区的区域情况。 天津东疆保税港区,于2006年8月31日经国务院批准设立。位于渤海湾经济圈的中心位置,欧亚大陆桥的最东端,是连接欧亚大陆、陆海运输的节点,拥有广阔的腹地资源。由此可见,港区拥有极其便利的交通和极其优越的地理位置。 保税港区位于世界第四大港,也是中国北方最大港口,天津港的东疆港区内。东疆港区总面积30平方公里,在天津港的东北部,该区通过围海造陆的形式建成,由图可见,并将区域平均分为码头作业区、物流加工区和港口配套服务区,分工明确,便于管理。其中区内的天津东疆保税港区面积10平方公里,是中国目前最大的保税港区。我们来看一下,我国现有的保税港区有哪些?现有的总共14个,其中前4个上海洋山保税港区、天津东疆保税港区、大连大窑湾保税港区、海南洋浦保税港区是最早批复并建立的保税港区,是我国4大保税港区。 东疆保税港区是迄今为止面积最大、条件最好、政策最优、效率最高、通关最便捷、环境最宽松的保税港区。并集保税区、出口加工区、保税物流园区功能于一体。国务院对其功能和发展战略是这样定位的,是建设我国北方国际航运中心和物流中心的核心功能区域,并向自由贸易港区发展。 对于起步较早的东疆保税港区来说,也成为了国家政策制度创新试点的先行地,“国函51号”(《国务院关于天津北方国际航运中心核心功能区建设方案的批复》)下发后,东疆保税港区获得了如下4大方面的创新试点政策的支持,分别是国际船舶登记制度试点、国际航运税收政策试点、航运金融业务试点、租赁业务试点。我们依次来看4大业务的试点对东疆保税港区的发展有何影响。 一直以来,我国实施的是严格船舶登记制度,也就意味着在我国登记的船舶必须在中国船级社入级,并对登记船舶有严格的船龄限制。而我国的税收政策对在国外建造或从国外进口的船舶还要征收高额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这些因素造成自上世纪90年代中期以来,中资船舶大量移籍海外,悬挂方便旗营运,限制了我国船舶运输业的发展。此次国际船舶登记制度的创新,在进口船舶船龄、外籍船员雇用和境内融资等方面均给予船东多项优惠,并与现有政策相配套,有利于吸引更多中资方便旗船舶回归,扩充国有船队实力,在维护国家战略利益、促进我国航运经济发展等方面发挥着积极作用。 第二点、国际航运、仓储物流、国际航运保险企业港内注册免征营业税。这一举措将大大有利于区内航运业、物流运输业和保险企业在区内的落户和发展。汽车转口贸易进区保税,可以为车商节约大量的流动资金,减少资金风险,加大进口汽车贸易量。对于启运港退税,可谓是实际意义上的“境内关外”,因为启运港制度是指国内货物只要确认开始发往该港,即被视同出口并办理退税。有利于让企业减少实际财务成本,促进中转业务的发展。 第三点、允许已经开展离岸业务的商业银行在东疆设立机构,在东疆注册、有离岸业务需求的企业可开离岸账户。[所谓离岸业务是指银行吸收非居民的资金,服务于非居民的金融活动。"非居民"是指在中国大陆以外(包括港、澳、台地区)的自然人、法人(包括在境外注册的中国境外企业)、政府机构、国际组织及其他经济组织,以及中资金融机构的海外分支机构,但不包括境内机构的境外代表机构和办事机构。][离岸账户在金融学上指存款人在其居住国家以外开设账户的银行。相反,位于存款人所居住国内的银行则称为在岸银行或境内银行。]这一试点有利于减轻港区内企业赋税压力,简化离岸账户审批流程,进一步推进外

天津东疆保税港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天津东疆保税港区(东疆港

天津东疆保税港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天津东疆保税港区(东疆港区)农民工工资预储账户制度实施细则》的通知 【法规类别】农民工 【发文字号】津东疆发[2012]5号 【发布部门】天津东疆保税港区管理委员会 【发布日期】2012.02.09 【实施日期】2012.02.15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天津东疆保税港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天津东疆保税港区(东疆港区)农民工工资预 储账户制度实施细则》的通知 (津东疆发〔2012〕5号) 各有关单位: 《天津东疆保税港区(东疆港区)农民工工资预储账户制度实施细则》已经管委会2012年第1次主任会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二〇一二年二月九日附件:

天津东疆保税港区(东疆港区)农民工工资预储账户制度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切实保护农民工合法权益,进一步完善防止拖欠农民工工资长效管理机制,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保持区域社会和谐稳定,依据天津市《关于在本市建筑项目建立农民工工资预储账户制度的通知》(建筑【2009】258号)、天津市政府《批转市建委等六部门关于建立防止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长效管理机制意见的通知》、天津市建交委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东疆保税港区(东疆港区)内所有建设单位、施工总承包企业、专业分包和劳务分包企业。 第三条东疆保税港区管委会建设交通和环境市容局(以下简称建交局)具体解决企业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监管农民工工资预储帐户的设立和使用,并定期进行检查。东疆保税港区管委会办公室协助建交局对建筑企业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二章设立和管理 第四条农民工工资预储账户由施工总承包企业负责设立,专门用于支付从事该建设项

天津港东疆港区建设现状

由国务院批准天津港在东疆港区设立的保税港区,面积达10平方公里,是中国最大保税港区,保税港区主要分为码头作业区和物流加工区两大区域,重点发展国际中转、国际配送、国际采购、国际转口贸易和出口加工等业务,积极探索海关特殊监管区域管理制度的创新。物流加工区是保障东疆保税港区功能发挥的重要组成部分。 东疆港区第一个竣工的码头———东疆南部建材码头通过验收。该码头与北港池集装箱三期工程相邻,年设计吞吐能力120万吨,可兼顾2艘2000吨级或1艘1万吨级货船靠泊。该码头的建成为东疆保税港区的建设提供了运输建港材料的水上通道。 目前东疆港区正在建设的第一个集装箱码头项目,岸线长2300米,现以每月打设271根混凝土高桩速度施工。到2007年底,将建成6个10万吨级集装箱泊位,年设计吞吐量400万标准箱。 2007年7月,天津港与招商局集团旗下招商局国际有限公司共同出资2.1亿元设立合资公司,在天津东疆保税港区投资、建设经营和管理物流加工区项目。此项目总投资为6亿元,位于天津东疆保税港区一期封关物流加工区南部区域,一期项目建设用地面积约为15万平方米,拟建设保税仓库6座,建设工期约1年。 同时,天津东疆保税港区联检商贸服务中心最后一块预应力预制板吊装完毕,该中心主体工程比原计划提前4天顺利封顶,为下一步的施工争取了宝贵的时间。联检商贸服务中心是天津东疆保税港区一期封关项目中的一个标志性建筑。该项目于2007年2月28日正式开工,计划11月30日竣工。它位于建设中的天津港东疆港区西侧北港池集装箱码头三期工程东北部,占地面积3075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31027平方米,地上建筑6层,最大高度36米。该项目主要是为港务部门、航运公司、物流企业以及海关、检验检疫、银行、保险等机构提供一站式联合办公场所,并兼有会议中心、客房、餐厅等辅助功能。

2019版天津东疆保税港区进出口贸易分析报告

2019版天津东疆保税港区进出口贸易分析报告

目录 第一节天津东疆保税港区进出口贸易现状概况 (1) 第二节天津东疆保税港区进出口贸易进出口金额指标分析 (2) 一、天津东疆保税港区进出口金额现状统计 (2) 二、天津东疆保税港区进出口金额(2016-2018)统计分析 (2) 三、天津东疆保税港区进出口金额(2017-2018)变动分析 (3) 第三节天津东疆保税港区进出口贸易出口金额指标分析 (4) 一、天津东疆保税港区出口金额现状统计 (4) 二、天津东疆保税港区出口金额(2016-2018)统计分析 (4) 三、天津东疆保税港区出口金额(2017-2018)变动分析 (5) 第四节天津东疆保税港区进出口贸易进口金额指标分析 (6) 一、天津东疆保税港区进口金额现状统计 (6) 二、天津东疆保税港区进口金额(2016-2018)统计分析 (6) 三、天津东疆保税港区进口金额(2017-2018)变动分析 (7)

图表目录 表1:天津东疆保税港区进出口贸易现状统计表 (1) 表2:天津东疆保税港区进出口金额现状统计表 (2) 表3:天津东疆保税港区进出口金额(2016-2018)统计表 (2) 表4:天津东疆保税港区进出口金额(2017-2018)变动统计表(比上年增长%) (3) 表5:天津东疆保税港区出口金额现状统计表 (4) 表6:天津东疆保税港区出口金额(2016-2018)统计表 (4) 表7:天津东疆保税港区出口金额(2017-2018)变动统计表(比上年增长%) (5) 表8:天津东疆保税港区进口金额现状统计表 (6) 表9:天津东疆保税港区进口金额(2016-2018)统计表 (6) 表10:天津东疆保税港区进口金额(2017-2018)变动分析表(比上年增长%) (7)

天津港东疆保税港区调研报告

天津港东疆保税港区调研报告 班级:110401 调研时间:2013年10月7日 调研地点:天津市塘沽区东疆保税港区 调研成员:方军

调查目的调查内容调查方法 通过对天津东疆保税港区基本情况及 运作状况的实地调 查,了解天津东疆 保税港区发展情 况、竞争的优劣势 及其在物流体系中 起到的重要作用及 发展前景。 1、天津东疆保税港区自 身的条件,包括其隶属关 系、设施基本状况、运作 情况、所拥有的物流设 备、能够提供的物流服 务。 2、天津东疆保税港区及 世界港区的情况的对比, 探讨天津东疆保税港区在 竞争中的优劣势。 3、基于对天津东疆保税 港区的调查分析,指出其 未来的发展方向。 1、实地调查 法。 2、网上取证 法。

天津港东疆保税港区 天津港东疆保税港区一、隶属关系二、基本状况三、运作情况四、所拥有的物流设备 五、物流服务 六、今后的发展方向

隶属关系 东疆保税港区隶属于天津港,面积达10平方 公里,是继上海洋山保税港区后,中国批准设立的第二个保税港区,也是目前中国面积最大的保税港区。保税区的设立将有助于吸引更多外资企业到天津滨海新区来投资。

基本状况 1.区位及交通优势 2.自然条件 3.运作情况

区位及交通优势 从区位上说,具有非常明显的优势,它毗邻天津开发区、保税区,三面环海,距北京160公里,距天津市区56公里。周边还有临港工业区、海河内河港区、南疆能源和散货港区、北疆集装箱港区、北塘港区、天津中心渔港。 同时还具有便捷的交通运输条件,像京津塘、津滨、津晋、唐津等高速公路及正在规划的贯穿港岛的津滨轻轨。

天津东疆保税港区促进产业发展暂行规定实施细则

管理委员会文件东疆保税港区 津东疆发〔2009〕21号 关于印发《<天津东疆保税港区促进产业发展暂行规定>实施细则》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天津东疆保税港区促进产业发展暂行规定>实施细则》,经天津东疆保税港区管理委员会第七次主任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 特此通知。 二○○九年九月四日 《天津东疆保税港区促进产业发展暂行规定》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天津东疆保税港区促进产业发展暂行规定》(以下简称《暂行规定》),加快推进功能开发和项目建设,根据实际需要,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暂行规定》第二条规定的“符合产业发展规划要求”,是指符合《天津东疆港区(含保税港区)产业发展规划》和依据《天津东疆保税港区管理规定》制定的《产业发展目录》。 第三条东疆保税港区管委会设立企业发展资金专项帐户,用于支持《暂行规定》中给予企业的各项资金支持。

第四条《暂行规定》所述“明显带动货运量增长”的量化标准,由管委会经济发展局会商天津港(集团)有限公司招商部门于每年初确定。 第二章现代物流业 第五条《暂行规定》第八条所指的仓储物流企业、第九条所指的物流服务企业、国际贸易企业和第十条所指的专业运输企业,需要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一)年营业收入不小于1000万元; (二)仓储物流企业自有或租赁仓储面积不小于3000平方米。 第六条《暂行规定》第十条中的贷款贴息拨付,是指自专用设备和设施正式投入运营之日起,分两种情况每年期末分别按年度利息的20%或40%进行补贴,累计补贴总额不能超过《暂行规定》第十条规定的上限。 第三章进出口加工业 第七条《暂行规定》第十二条中的进出口加工类企业,是指以低能耗、环保型、轻结构为特点,在保税港区内自建或租用厂房、仓库并实际经营的企业。 第八条《暂行规定》第十四条中的经审核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是指经市科委审核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

保税港区及目标定位

中国保税港区及目标定位 1.上海洋山保税港区—目标定位 2.天津东疆保税港区—目标定位 滨海新区开发开放的重要标志区;中国北方国际航运中心和国际物 流中心的核心功能区;口岸管理体制创新的试验区; 3.大连大窑湾保税港区—目标定位 规划好、建设好、运作好大连大窑湾保税港区,是建设大连国际航运中心的重要措施,近期,我们将重点建设好保税港区,促进口岸、物流、加工、国际贸易等功能良性发展,全力打造大连国际航运中心的核心功能区。中期,拓展保税港区功能和政策辐射范围,提升现代物流综合服务能力,实现与周边工业园区的互动发展。 远期,构建以大窑湾保税港区为龙头,以腹地保税物流中心和内陆无氺港为节点的东北保税物流网络。使大窑湾保税港区在东北振兴和大连航运中心建设中发挥不可替代的牵动、辐射和示范作用。 下一步,我们还将依托东北腹地的资源优势,借助大窑湾保税港区功能和政策优势,全力打造东北亚资源性商品集散地。一是建设油品储运基地。以推进中国国家储备油库、中石油大连保税油库及LNG项目建设为重点,争取尽早实现1950万立方米的油品储备能力,办好大连石油交易所,逐步把鲇鱼湾建成世界上有影响、国内最大的油品储备和转运基地。 二是建设粮食物流基地。办好稻米等电子交易市场,逐步把北良港建成东北亚重要的粮油食品转运与深加工基地。 三是建设矿石物流基地。发挥矿石转运码头功能,打造东北铁矿石分拨、转运与交易中心。 四是建设汽车物流基地。充分发挥汽车码头作用,提高汽车国际中转量。五是建设冷藏物流基地。形成 3 0万吨冷冻、冷藏能力,建/成东北最大的冷藏物流中心。 4.海南洋浦保税港区—目标定位 建成环北部湾地区【面向东南亚】最为开放的【航运中心】和石油、天然气、化工原料、浆纸、纸制品、公共货物保税仓储、中转交易的【物流中心】以及化工下游产品【出口加工基地】 区内产业发展定位是,建成环北部湾地区最为开放的航运中心和石油、天然气、化工、矿产资源、浆纸等能源、原材料保税仓储、中转交易的物流中心及出口加工基地;建成为我国南海油气资源开发提供国际采购、国际配送、保税仓储、保税加工以及开采船舶的维修、补给等提供后勤保障基地;建成为面向东南亚的进出口贸易基地,带动海南热带高效农业和劳动密集型出口加工业发展。 5.宁波梅山保税港区—目标定位 发展目标:宁波打造亚太地区重要国际门户城市的核心功能区、浙江深化对外开放和实施“港航强省”战略的先导先行区、长三角建设资源配置中心和上海国际航运中心的重要功能区、国家建设自由贸易区的先行试验区。

东疆保税港区H账册管理业务模式及流程样本

资料内容仅供您学习参考,如有不当或者侵权,请联系改正或者删除。 国 境 关 境 C 国内产品出口入区 1、 航交库 申报进境备案清单 贸易方式”料件进出区”, 不报检 2、 国内企业申报出口 贸易方式”一般贸易”、 ”来料加 东疆保税港区 A.境外产品入区保税 1、 航交库 申报进境备案清单 贸易方式”区内物流货物” 2、 只报卫检, 不报法检 D.出区进口至国内 1、 航交库 申报出境备案清单 贸易方式”成品进出区”, 不报检 2、 国内企业申报进口 贸易方式”一般贸易”、 ”来、 进料加 B.区内货物实际出境 1、 航交库 申报出境备案清单 贸易方式”区内物流货物” 东疆保税港区H 账册管理业务模式及流程

资料内容仅供您学习参考,如有不当或者侵权,请联系改正或者删除。 根据上图, 东疆保税港区, 依据新管理模式大致可分为A、 B、 C、 D四种, 从而根据各种流向的组合, 可形成不同的业务模式。如下: 1、 C+D: 国内产品入区出口后再出区进口, 即”一日游”业务。 报关操作: 一日游业务模式: 入区和出区, 客户( 经营单位) 按正常贸易方式, 该怎么报还怎么报, 可是对应于入区我司同时需要用进境备案清单, 申报”料件进出区( 5000) ”; 对应于出区同时需要用离境备案清单, 申报”成品进出区( 5100) ” 2、 C+B: 一次出口, 分批离境业务。 报关操作: 出口/离境业务模式: 入区和出区, 客户( 经营单位) 按正常贸易方式, 该怎么报还怎么报, 可是对应于入区我司同时需要用进境备案清单, 申报”料件进出区( 5000) ”; 出区离境用离境备案清单, 申报”区内物流货物( 5034) ” 3、 A+B: 转口贸易。 报关操作: 转口业务模式: 进境入区用进境备案清单, 申报”区内物流货物( 5034) ”; 出区离境用离境备案清单, 申报”区内物流货物( 5034) ” 4、 A+D: 保税进境货物分批进口到国内业务。 报关操作: 备案/进口业务模式: 进境入区用进境备案清单, 申报”区内物流货物( 5034) ”; 出区, 客户( 经营单位) 按正常贸易方

20100928 关于颁布《天津东疆保税港区鼓励船舶登记和船公司运营的暂行办法》的通知

关于颁布《天津东疆保税港区鼓励船舶登记和船公司运营的暂行办法》的通知 发表时间:2010-9-28 https://www.360docs.net/doc/2d5090356.html,/third.asp?articleid=2822 天津 管理委员会文件 东疆保税港区 津东疆发〔2010〕25号 关于颁布《天津东疆保税港区鼓励船舶登记和船公司运营的暂行办法》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天津东疆保税港区鼓励船舶登记和船公司运营的暂行办法》业经东疆港区招商引资工作领导小组第1次会议研究通过,现予颁布。 特此通知 二〇一〇年九月二十七日

主题词:文秘工作暂行办法通知 天津东疆保税港区管委会办公室 2010年9月27日印制 天津东疆保税港区鼓励船舶登记和船公司运营的 暂行办法 1、天津东疆保税港区(以下简称保税港区)成立航运服务办公室,精简审批事项,简化审批流程,提高审批效率,为船舶和船公司登记注册提供高效的行政审批服务。 2、在保税港区注册营运的船公司,可享受如下鼓励政策: (1)自开业年度起,前三年按营业税的100%给予资金支持,后续经营期内,按营业税的80%给予资金支持。 (2)自获利年度起,前三年按企业所得税地方分享部分的100%给予资金支持,后续经营期内,按企业所得税地方分享部分的80%给予资金支持。 (3)在经营期内,保税港区按车船税的50%给予资金支持。 (4)自开业年度起,对船公司高层管理和技术人才,五年内按个人所得税地方分享部分的100%给予奖励;对船公司中层管理和技术人才,五年内按个人所得税地方分享部分的50%给予奖励。 3、对符合《天津滨海新区加快北方国际航运中心建设的资金支持办法》条件的航运企业,航运服务办公室协助企业办理申请加快北方国际航运中心建设专项资金的事宜。 4、保税港区注册运营的船公司在保税港区租赁办公用房的,视情况给予一定租金补贴;在保税港区购置办公用房的,视情况给予一次性购房补贴。 5、对落户保税港区的航运服务机构开展航运软环境研究与推进工作,以及在东疆保税港区举办或冠以东疆名义的国际级、国家级和地区级航运会议、会展给予资助。 6、对在保税港区注册并从事港口服务、疏浚、海洋工程业务的企业以及航运辅助和衍生类机构,根据实际情况给予一定的扶持。

天津东疆保税港区国际船舶登记制度创新试点方案

《天津东疆保税港区国际船舶登记制度创新试点方案》获交通部批复 近日,交通运输部正式批复《天津东疆保税港区国际船舶登记制度创新试点方案》,天津将成为我国首个实施国际船舶登记的船籍港,进而使更多中资船舶摘下“方便旗”,挂上五星红旗,维护和发展我国航运大国地位。 去年10月18日,天津滨海新区国家税务局为民生租赁公司融资租赁出口货物办理退税8194万元,这是我国融资租赁出口退税第一单,国务院加快天津北方国际航运中心建设在津税收政策试点全面落地实施。 天津融资租赁企业纳入“营改增”试点企业范围后,国家对注册在东疆保税港区的融资租赁企业税收优惠政策给予延续,进一步加快了融资租赁业税制与国际接轨,促进东疆保税港区外向型经济发展。一系列税收政策吸引了更多的中资方便旗船舶回归,扩充了国有船队实力。目前,该区域注册融资租赁公司334家,航运物流企业173家,注册资本达393亿元,租赁业务涉及100余架飞机、30余艘船舶及海洋工程结构物等大型设备,融资租赁资产总额达55.68亿美元。 在这样一个背景下,交通运输部决定在天津东疆保税港区先行先试国际船舶登记制度,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可悬挂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其船籍港为天津东疆,只能从事国际航行和作业;特殊情况下,从事工程作业的船舶和为海洋石油勘探、开发、生产服务的各类船舶,经交通运输部批准后,可在国内水域施工作业。与传统的船舶登记制度相比,此次《试点方案》的亮点是在保障安全的前提下,对选择性地放宽准入条件,从登记条件、船员配备、登记种类等方面进行了大量创新探索。比如在登记主体方面严格限制了船舶吨位大小,为1600总吨以上的货船、不定期客船、钻井平台及其他水上移动装置;船舶法人的注册资本中有外商出资的,除中方投资人出资额不得低于50%的要求外,新增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认定的境外中资企业回国投资,其出资可作为中方出资额,境内外商投资企业在天津东疆保税港区再投资设立的企业不受出资额比例限制等新的内容;已经办结海关完税、退税或保税手续的船舶也可按照《试点方案》登记。在船龄方面,新的国际船舶登记制度将各种进口船型的船龄年限均放宽两年。同时,经海事机构核准后,允许船舶雇用外籍高级船员,但外籍船员比例不得超过30%。此举在维护国家海洋利益,确保重点物资运输安全,实现国货国运目标,巩固我国在国际海事组织中A类理事国地位,维护和发展我国航运大国地位具有重大意义。

保税港区政策功能和基本情况

保税港区政策功能和基本情况 保税港区是经国务院批准设立的,在港口作业区和与之相连的特定区域内,集港口作业、物流和加工为一体,具有口岸功能的海关特殊监管区域。 2006年8月31日,经国务院批准,天津东疆保税港区和大连大窑湾保税港区同时正式设立,至此,加上2005年6月经国务院批准设立的国内第一个保税港区—上海洋山保税港区,中国内地保税港区已增至三个,成为中国对外高度开放的自由贸易示范港区。根据国务院对天津东疆保税港区和大连大窑湾保税港区的批复,两个保税港区的功能和税收、外汇政策按照《国务院关于设立洋山保税港区的批复》的有关规定执行,上海、天津、大连三地就保税港区而言,并无政策差异。 有关专家指出,保税港区的设立标志着中国改革开放又迈出了新的步伐,保税港区的政策内涵基本接近"自由港",对于进一步吸引外资将会起到重要作用,同时也为中国内地下一步实行"自由港"政策打下了基础。本文拟就中国内地保税港区的政策功能以及上海、天津、大连三个保税港区的基本情况作简要的介绍。 一、保税港区的政策功能 保税港区是经国务院批准设立的,在港口作业区和与之相连的特定区域内,集港口作业、物流和加工为一体,具有口岸功能的海关特殊监管区域。 保税港区是中国内地开放层次最高、优惠政策最多、运行规则基本与国际接轨的一种新的自由贸易港区模式。保税港区享受保税区、出口加工区相关的税收和外汇管理政策。主要税收政策为:国外货物入港区保税;货物出港区进入国内销售按货物进口的有关规定办理报关手续,并按货物实际状态征税;国内货物入港区视同出口,实行退税;港区内企业之间的货物交易不征增值税和消费税。目前,中国海关监管的特殊区域有保税区、出口加工区和保税物流园区等三种,保税港区则将三者和港口功能集于一身,在上述三个区域内可以开展的业务在保税港区内都可以进行,是目前国内功能最全、政策最优惠的特殊监管区域。保税港区既不同于"港",也不同于"区",兼有"港"和"区"的双重特性,其监管模式特点概括起来就是:政策高地、数字监管、新型模式、立体服务。海关把保税港区中的港区作业、保税加工、保税物流三个功能作为一个有机整体进行监管,实行信息化、封闭化、集约化管理,实现最大限度简化通关手续、提高通关效率、确保物流畅通的监管目标。海关在保税港区全面应用先进的监管设备,并建立统一新型的海关管理机构,以统一的保税港区海关监管模式统筹港口作业、保税加工、仓储物流业务,简化保税区货物进出境手续,打造快捷通关的" 高速路"。 保税港区具备港口作业、国际中转、国际配送、国际采购、转口贸易、出口加工、商品展示七大功能: 1.港口作业功能:即存储通过港口进出境的货物以及其它未办结海关手续的货物,开展货物装卸、拖运等基本的港口作业功能,货物在港区内的停留不设时间限制。 2.国际中转功能:即进入保税港区的国际中转货物和国内货物,可进行分拆、集拼,再运至境内外目的港,保税港区还将提供进口保税货物整箱堆存的服务,货物可以根据货主需要在保税港区内进行综合处理或国际中转。 3.国际配送功能:即在保税港区陆上特定区域设立仓储物流区,进境保税货物进入该库场后可进行商业性简单加工、批量转换后,向境内、外分拨配送。 4.国际采购功能:即国内货物进入保税港区港口或港区卡口即可享受出口退税政策,对采购进区的国内货物和保税货物进行出口集运的综合处理或商业性的简单加工后向国内外分销、返销。 5.转口贸易功能:即保税港区内的企业可从事转口贸易、交易、展示、出样、订货等经营活动。 6.出口加工功能:即在保税港区特定区域设立出口加工区,开展加工贸易。

天津东疆保税港区物流业的发展现状与前景

天津东疆保税港区物流业的发展现状与前景 随着天津滨海新区的发展,它成为继深圳、上海后中国经济增长的又一个龙头,天津东疆港作为国家批准的保税港区,根据世界先进的自由贸易港口模式,以建设服务于东北亚中国的国际自由贸易港口为目标,做出了不懈的努力。尽管在建设中面临诸多问题,但东疆港利用地理位置优势、国家政策支持,仍然朝着既定目标不断的迈进。 一、东疆保税港区的概述 保税港是经国务院批准设立,在港口作业区和与之相连的特定区域内,具有口岸、加工、物流等功能的特殊经济区。享受保税区、出口加工区、保税物流园区、港区的政策。保税港兼具保税区、出口加工区、保税物流园区的功能。与保税区相比,保税港区“区港一体”的优势得到充分发挥;与出口加工区相比,保税港区具有的物流分拨等功能,使其与境外、区外经济联系更加紧密;与保税物流园区相比,保税港区允许开展出口加工业务,使其更具临港加工优势。国际知名港口大多是自由港,和自由贸易区相辅相成。而广义上的自由港也被称为自由口岸、自由贸易区,是划在关境以外,对进出口商品全部或者大部分免征关税,并且允许在港内或者区内开展商品自由储存、展览、拆散、改装、重新包装、整理、加工和制造等业务活动的区域。 天津东疆保税港区坐落在天津港东北部,南临主航道,为浅海滩涂人工造陆形成的三面环海半岛式港区,面积10平方公里。由海关按照“一线开放、二线管住、区内自由、入港退税”的监管原则,实行全域封闭化、信息化、集约化的监管。重点发展国际中转、国际配送、国际采购、国际转口贸易和出口加工等业务,实现货物、资金、人才自由流进流出,是我国目前规模最大、开放程度最高的保税港区。东疆港区以发展集装箱码头运作及相关物流、配送、综合配套服务等功能为主,目前4平方公里保税港区实现封关运作。 东疆港区是天津港的重要组成部分,作为北方第一大港,天津港近年来发展速度很快,到2010年,天津港货物吞吐量将突破3亿吨,集装箱吞吐量达到1000万标准箱,港口等级达到30万吨级。天津港广阔的发展前景为东疆保税港区的发展提供了重要的依托。国务院批复(国函[2006]81号)同意设立天津东疆保税港区规划建设面积为10平方公里,目前,保税港的建设已全面展开,预计2007年底封关运营。东疆港区具有独特的区位优势,毗邻天津开发区、保税区,三面环海,一面与陆地相通,港区内两条货运干道和两条客运干道既充分保证集疏运交通的需要,又实现了客货运交通的分离。 京津塘高速公路、津滨高速公路、津塘公路及津滨轻轨、京津城际快速铁路将港区与中心市区贯通。完善的公路、铁路、客运轻轨等组成的综合交通运输系统,将确保港区货物运输和办公、生活旅游交通的顺畅与通达。东疆保税港区将按照国际枢纽港、自由港及自由贸易区的运作模式和惯例,发展国际中转、国际配送、国际采购、国际转口贸易和出口加工等业务,实行国外货物入港保税,国内货物入港退税,港内加工产品不征收增值税,港内货物自由流通并不征收增值税和消费税等政策。在税收、外汇、船舶及人员等方面实行更为开放的管理模式和政策。 二、东疆港区的建设特点 1.实行“先行先试”的政策。东疆保税港区作为滨海新区“先行先试”的重大突破口,将实行最为开放的政策,是全国的海关制度创新的试验基地,享受特殊关税和金融政策。东疆保税港区的税收、外汇政策按照《国务院关于设立洋山保税港区的批复》的有关规定执行。国家赋予滨海新区的金融、土地、财政、税收等政策在东疆保税港区都能享受。同时,继续

天津东疆保税港区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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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东疆保税港区管理规定 【标 签】天津东疆保税港区,管理规定,若干措施 【颁布单位】天津市保税区国家税务局 【文 号】天津市人民政府令﹝2007﹞123号 【发文日期】2007-09-30 【实施时间】2007-11-01 【 有效性 】全文有效 【税 种】征收管理 《天津东疆保税港区管理规定》已于2007年9月3日经市人民政府第102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7年11月1日起施行。 市长:戴相龙 二○○七年九月三十日 天津东疆保税港区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快天津东疆保税港区建设,促进滨海新区开发开放,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关于设立天津东疆保税港区的批复》(国函[2006]81号),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天津东疆保税港区及其毗邻的东疆港区非保税区域(以下简称保税港区及其毗邻区)的管理、开发、建设、经营适用本规定,有关保税监管规定仅适用于保税港区。 保税港区及其毗邻区的具体范围按照《国务院关于设立天津东疆保税港区的批复》和市人民政府《关于天津港东疆港区总体规划(2006-2020年)的批复》执行。 第三条 保税港区是经国家批准设立、借鉴国际通行规则建立的具有口岸、物流、加工等功能的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实行特殊的监管、税收、外汇、贸易、投资和航运政策。

第四条 保税港区主要开展国际中转、国际配送、国际采购、国际转口贸易、出口加工和港口运输装卸等业务,以及与之配套的金融、保险、代理、理赔、检测、进出口商品展示等服务业务。 第五条 保税港区的建设与发展应当实行综合配套改革,坚持体制创新、先行先试,建设成为功能完善、政策宽松、运行高效、环境优美、具有国际竞争力的高度开放的综合贸易港区。 第六条 保税港区应当按照统一协调、精简高效、分工明确的原则,构建行政管理、口岸监管、开发经营体制。 第二章 行政管理体制 第七条 市人民政府设立天津东疆保税港区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保税港区管委会),对保税港区及其毗邻区实施统一行政管理。 保税港区管委会依法履行下列职责: (一)组织编制保税港区及其毗邻区规划,经滨海新区管委会审核,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 (二)在行政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创新上先行先试,并制定相应的行政管理规定; (三)根据市人民政府授权或者接受有关部门委托,集中统一行使行政许可权、行政处罚权等行政管理职权; (四)统一管理保税港区及其毗邻区土地、规划、建设、工商、财政、劳动和社会保障、环保、卫生、安全生产等各项公共管理工作; (五)协调配合海关、检验检疫、边检、海事、税务、外汇等有关管理部门和其他驻区单位的工作并协调相关事务; (六)组织编制产业发展目录,统筹产业布局,对投资项目和开发建设活动实施管理; (七)推进区内公共信息平台建设,及时发布公共信息,实现信息资源的整合与共享; (八)协调市人民政府相关部门,做好其他行政管理工作。 第八条 保税港区管委会负责组织推动保税港区及其毗邻区政府职能转变,减少行政审批事项,提高公共服务水平,促进经济、社会和生态环境协调发展。 第九条 保税港区管委会根据市人民政府授权,按照精简、高效、审批与监管分立的原则,设立、调整行政管理机构,赋予其相应的管理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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