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竞聘专业技术岗位量化考核办法

教师竞聘专业技术岗位量化考核办法
教师竞聘专业技术岗位量化考核办法

红星扶轮五湖学校教师竞聘专业技术岗位量化

考核方案

为使我校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充分调动广大教师的工作积极性,有效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切实做到保持学校和谐稳定,维护广大教师权益,根据上级文件指示精神并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成立竞聘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谌金红

副组长:周红

考核小组成员:黄理想胡志福、邓瑶、胡丽勤、涂金生二.考核办法

凡是符合评审条件的教师才适用本办法。

(一).学历分

以毕业证书为准(国家教育部认可),最高15分。计算方法如下:

研究生学历:3×5(年)

本科学历:2.5×5(年)

大专学历:2×5(年)

说明:任职五年期间取得更高学历者,其学历可合并计算,以某老师在任中级职称期间,前二年零三个月为专科学历,后二年零九个月为本科学历,其学历分为2.5×(2+3÷12)+3×(2+9÷12)=13.88。

(二).任职分

以现任专业技术职务聘任时间为准,分值不限。

任职分=聘任现专业技术职务时间×1

说明:任职年限按足年计算,不足一年按月份折算;中途离岗(借用、脱产学习、请半个学期以上的长假)期间不计算任职时间。

(三).教龄分

以从事教学工作年限为准(依据人事档案记载),中途离岗、请长假不计算教龄分,按足年计算,不足一年按月份折算。

教龄分=1×教龄

(四).业绩成果分

本条是指任现有专业技术职务期间所取得的业绩成果,四类奖项中参加同次竞赛只取一个最高奖项。

1.个人荣誉奖(包括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优秀辅导员、优秀班主任、双十佳教师、关心下一代优秀教育工作者等):国家级5分,部省级4分,地市级3分,县区级2分,镇级1分。

2.个人参赛奖(经单位组织和主管部门推荐与教育教学活动有关的竞赛活动):国家级3分,部省级2.5分,地市级2 分,县区级1.5分。(指一等奖得分)

3.指导学生参赛奖(经单位组织和主管部门推荐与教育教学活动有关的竞赛活动):国家级3分,部省级2.5 分,地市级2分,县区级1.5分。(指一等奖得分)

4.论文论著发表奖(一定要在正规有书号的刊物上发表或学术会研究会上交流):国家级3分,部省级2.5 分,地市级2分,县区级1.5分。(同一篇论文论著只取最高级别的最高分)

以上第2、3项得分标准如下:

(五).岗位职务分

凡是担任校级、行政管理工作的中层以上领导职务的在岗领导或班主任、教研组长、年级组长,设立岗位职务分,计算年限为任现职期内。如果一人负责多岗,取个人最高岗位得分;如果在任职期内先后负责不同岗位,可以几个岗位相加计算得分,但不得超过个人最高岗位的最高限额。计算方法如下:

校级领导岗位职务分=1.5×任职年限,最高限额7.5分;

中层领导、班主任岗位职务分=1.2×任职年限,最高限额6分;

教研组长职务分=1×任职年限,最高限额5分;

(六)教师绩效考核分

根据教师每年的绩效实际考核结果(系数折算数、平均分配数除外),计算出年度绩效考核总分,然后按绩效考核总分的千分之一计算得分,保留一位小数,考核年限为:晋升中小学一级为近四年、晋升中小学高级为近五年。

(七).有以下情况之一者,取消竞聘资格

(1)有严重师德师风问题,被上级通报、查处或对学校造成恶劣影响的;

(2)有重大安全责任事故,被上级通报、查处或对学校造成恶劣影响的;

(3)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影响学校全局工作或造成恶劣影响的;

(4)不承担学校分配的任务,不服从工作安排的。

红星扶轮五湖学校

2018年10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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