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规程与安全生产法复习重点

安全规程与安全生产法复习重点
安全规程与安全生产法复习重点

《安全规程》与《安全生产法》复习资料1.《中华人民全生产产法》是2002年6月29日公布,2002年11月1日生效实施。

2.《中华人民全生产产法》立法目的是为了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发展。

3.《中华人民全生产产法》的管理方针是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

4.《中华人民全生产产法》的安全生产责任制是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5.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负有下列职责:(1)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

产责任制;(2)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3)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4)督促、检查本单位珠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5)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6)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6.矿山、建筑施工单位和危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其他生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超过三百人的,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在三百人以下的,应当本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者委托具有国家规定的相关专业技术资格的工程技术人员提供安全生产管理服务。

7.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8.生产经营单位使用的涉及生命安全、危险性较大的特种设备,以及危险物品的容器、运输工具,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由专业生产单位生产,并经取得专业资质的检测、检验机构检测、检验合格,取得安全使用证或者安全标志,方可投入使用。

9.国家对严重危及生产安全的工艺、设备实行淘汰制度。生产经营单位不得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禁止使用的危及生产安全的工艺、设备。

10.生产经营单位必须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佩戴、使用。

11.生产经营单位发生重大生产安全事故时,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应当立即组织抢救,并不得在事故调查处理期间撤离职守。

12.生产经营单位必须依法参加工伤社会保险,为从业人员缴纳保险费。

13.从业人员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有权停止作业或者在采取可能的应急措施后撤离作业场所。

14.从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应当严格遵守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服从管理,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15.生产经营单位对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的监督检查人员依法改选监督检查职责,应当予以配合,不得拒绝、阻挠。

16.生产经营单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报告本单位负责人。单位负责人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立即如实报告当地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不得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拖延不报,不得故意破坏事故现场、毁灭有关证据。

17.生产经营单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经调查确定为责任事故的,除了应当查明事故单位的责任并依法予以追究外,还应当查明对安全生产的有关事项负有审查批准和监督职责的行政部门的责任,对有失职、渎职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七十七条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18.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未履行本法规定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生产经营单位停产停业整顿。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依照前款规定受刑事处罚或者撤职处分的,自刑罚执行完毕或者受处分之日起,五年不得担任任何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

19.生产经营单位的从业人员不服从管理,违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或者操作规程的,由生产经营单位给予批评教育,依照有关规章制度给予处分;造成重大事故,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20.规章制度第31条共三款:一是当上级要求和情况发生变化时,要及时进行补充和修订;二是考虑到虽然上级要求各情况没有发生变化,但原规程制度在执行中可能需要一些调整,要求每年进行一次复查,有必要的进行修订;三是一般性要求(其条文中用“宜”字),3—5年全面修订一次。

21.安全生产的例行工作,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的容:(1)开好班前会和班后会;(2)搞好班级安全日活动;(3)定期召开安全分析会;(4)定期召开安全监督及安全网例会;(5)开展安全检查;(6)开展安全性评价工作;(7)编发安全简报、通报、快报。

22.特大人身伤亡事故:死亡人数在10人及以上的;重大人身伤亡事故:一是死亡人数在3—9人的;二是死亡和重伤人数在10人及以上的;一般人身伤亡事故:一是死亡人数在2人以下的;二是死亡和重伤人数在9人以下的。

23.一是明确实行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和以责论处的奖惩制度;二是实行奖惩制度,应坚持精神鼓励与物质奖励相结合、思想教育与行政经济处罚相结合的原则。

24.国家电网公司每两年进行一次安全生产先进单位、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评比、表彰。

25.发生特大人身伤亡事故,对有关责任人员按以下规定予以处罚:对负主要责任者给予开除处分;发生责任性重大电网、设备、火灾事故,对有关责任人员按以下规定予以处罚:对负主要责任者给予留用察看二年至开除处分;发生一般人身死亡或死亡重伤合计达3—9人的事故,对有关责任人员按以下规定予以处罚:对负主要责任者给予留用察看二年至开除处分;10KV及以上发供电设备发生恶性误操作事故,对有关责任人员按以下规定予以处罚:对负主要责任者给予留用察看一年至开除处分;发生一般误操作、继电保护“三误”事故,对有关责任人员按以下规定予以处罚:对负主要责任者给予行政警告至留用察看一年处分;输变电、供电、发电、调度、集中检修、施工企业年度发生身死亡事故,责任性重大电网、设备、火灾事故,恶性误操作事故合计2次,或者他同类责任性事故重复发生,企业行政正职、有关分管副职给予行政记过至撤职处分,给予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行政警告至降级处分。

26.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依照本规定受到撤职处分的,自受处分之日起,五年不得担任任何生

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

27.《反违章工作管理办法》的指导思想:反违章应以教育培训为前提,围绕预防、检查、纠正、处罚和培训五个环节建立起反违章常态工作机制。

(三违章是指: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

28.反违章方法过程;公司所有员工均有权制止和纠正违章行为,全体员工应自觉认识违章的危害性,积极主动地反违章;实行全面、全员、全方位、全过程管理和下级对上级逐级负责制。

29.奖惩原则:安全生产工作实行重奖重罚的原则。

30.按生产活动的组织与事故直接原因的关系,违章分为作业性违章、管理性违章、装置性违章。

31.按违章行为的性质及存在的安全风险大小,分为一般违章行为和严重违章行为。

32.一般作业性违章行为的处罚:A发生一般作业性违章行为1次,对违章者经济处罚300元;B发生一般作业性违章行为累计2次,对违章者经济处罚1000元;C发生一般作业性累计3次,违章者降2岗级6个月。

33.严重作业性违章行为的处罚:A发生严重作业性违章行为1次,违章者降2岗级6个月;B发生严重作业性违章行为累计2次,违章者待岗6个月;C发生严重作业性违章行为累计3次,给予违章者记过处分,待岗12个月。

34.一般管理性违章行为的处罚:A发生一般管理性违章行为1次,对违章者经济处罚500元;B发生一般管理性违章行为累计2次,对违章者经济处罚1500元;C发生一般管理性累计3次,违章者降2岗级7个月。

35.严重管理性违章行为的处罚:A发生严重管理性违章行为1次,违章者降2岗级7个月;B发生严重管理性违章行为累计2次,违章者待岗7个月;C发生严重管理性违章行为累计3次,给予违章者记过处分,待岗13个月。

36.对工作负责人(专责监护人)的连带责任的处罚:A工作班成员每发生一般违章行为1次,工作负责人(专责监护人)按违章者经济处罚的20%进行处罚;B工作班成员每发生严重违章行为1次,工作负责人(专责监护人)按违章者经济处罚的40%进行处罚。

37.对班组长的连带责任处罚:A班组成员发生一般违章行为1次,对班组长经济处罚200元;B班组员工发生一般违章行为每增加1次,对班组长增加经济处罚200元;C班组员工发生严重违章行为1次,对班组长经济处罚300元;D班组员工发生严重违章行为每增加1次,对班组长增加经济处罚300元。

38.车间负责人及有关人员的连带责任处罚:A车间员工发生一般违章行为1次,对车间负责人及有关人员经济处罚100元;B车间员工发生一般违章行为每增加1次,对车间负责人及有关人员增加经济处罚100元;C车间员工发生严重违章行为1次,对车间负责人及有关人员经济处罚200元;D车间员工发生严重违章行为每增加1次,对车间负责人及有关人员增加经济处罚200元。

39——68. 常见典型严重作业性违章行为三十条:

1.无票工作;无票操作;擅自扩大工作围或容。

2.擅自解除防误闭锁装置或防误闭锁装置解锁钥匙未安规定保管使用。

3.不按规定使用二次安全措施票。

4.停电作业不验电接地或不按规定顺序装拆接地线。

5.已经规定执行的标准化作业项目,现场未执行标准化作业。

6.不按照审批的施工方案进行了作业或随意变动施工方案。

7.检修人员随意解除已设置的安全措施。

8.专责监护人兼做其他工作。

9.工作班成员还在工作或还未完全正确擅离工作现场,工作负责人就输工作终结手续。

10.在开关场和设备区搬运长不放倒搬运。

11.使用不合格的安全工器具。

12.进入生产现场不佩戴安全帽。

13.开工前,工作负责人不列队宣读工作票、不交代安全措施,盲目开工。

14.立体交叉作业不设置层间隔离措施,不设警戒区域。

15.高处作业不系安全带或上下抛物。

16.起重时凭借栏杆、瓷件等起吊物件。

17.高空作业时将安全带系在移动或不牢固的物件上(如:避雷器、开关、刀、CT、PT等瓷件上)。

18.高处作业换位时失去安全带保护;使用脚扣登杆过程中失去安全带保护。

19.约时停、送电。

20.调度命令拖延执行或执行不力。

21.调度员向无权接受调度命令的人员下达调度命令;调度员或值班员接受和执行无权下达调度命令人员下达

调度命令。

22.立、拆杆不打临时拉线。

23.杆上工作用突然剪断导、地线方法收放线。

24.新设或拆开的井、坑、孔洞,不设围栏和警告标志。

25.在带电设备附近进行起吊作业,安全距离不够冒险作业措施不当或无监护。

26.非电工从事电气作业或不具备带电作业资格人员进行带电作业。

27.特种作业人嘤不持证上岗或非特种作业人员进行特种作业。

28.易燃、易爆物品或各种气瓶不按规定储运、存放、使用。

29.在运行或备用的输煤皮带上越、爬、站及传递工具等,擅自进入煤粉仓工作。

30.酒后驾车或无证驾驶。

69——88.常见典型严重管理性违章行为二十条:

1.各级人员安全管理职责不清、安全责任不明。

2.未编制年度安全技术劳动保护措施和反事故措施计划并严格执行。

3.职工劳动安全防护设施不完善或不符合上级有关规定。

4.未建立完善的设备停电、检修管理制度和工作流程并严格执行。

5.对各种违章现象不制止、不考核。

6.未建立工程施工方案的查勘、编制、审核及批准制度。

7.施工单位没有编制符合现场实际的并经运行单位审核、批准的“三大措施”。

8.未建立带电作业检修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

9.设备变更未对现场规程进行及时修订或每年未按规定公布现行有效的规程、制度、标准。

10.未按规定对发承包施工企业进行资质审查或违规进行工程发承包。

11.对外发包工程项目没有依法签订合同或合同中未具体约定发包方和承包方各自承担的安全责任。

12.临时工从事有危险的工作时,未派专人监护。

13.电力设备拆除后留有的带电部分未进行处理。

14.越权管理,代行下属人员的指挥。

15.重大设备缺陷、安全隐患未及时组织排除。

16.继电保护定值未按规定进行审核、批准即下发执行。

17.没有按规定对停电检修票会签、审核、批准,就执行停电操作、交待工作。

18.因设计、订货、施工、调试、验收工作未按照有关规定执行,造成设备有装置性缺陷。

19.违章指挥,强令工作冒险作业。

20.车辆、工机具租赁,未签订安全协议。

89——98.常见典型严重装置性违章行为十条:

1.电气防误闭锁装置不全或不具备“五防”功能。

2.低频、低压减负荷装置和其它安全自动装置不能有效投入。

3.强油循环变压器冷却装置没有两个独立的电源,并不能自动切换或切换装置失效。

4.架空绝缘导线未在线路的适当位置,设立验电接地环或其他验电接地装置,不能满足运行、检修工作的需要。

5.变电站10KV裸露母线绝缘封闭后,没有在适当位置预留验电、接地的位置,不能满足运行、检修工作的需要。

6.机器的转动部分没有装防护罩或其它防护设备,露出的轴端没有设护盖。

7.断路器的额定短路开断电流和性能(包括限流电抗器)不满足安装地点最大短路电流要求。

8.事故照明切换装置不能自动切换。

9.高空作业搭设的脚手架不符合安全规定。

10.无人值守变电站没有安装火灾自动报警或自动灭火设施,其火灾报警信号没有接入有人监视遥测系统。

99.班组自查或被查出违章行为1次,班长应组织召开分析会对违章行为进行分析。

100.车间查出同一班组严重违章行为1次或一般违章行为累计3次,车间应组织召开分析会对违章行为进行分析。

101.单位查出同一年车间严重违章行为1次或一般违章行为累计3次,单位应组织召开分析会对违章行为进行分析。

102.班组自查或被查出违章行为1次,由违章者本人在本班“说清楚”。

103.车间查出同一班组严重违章行为1次或一般违章行为累计3次,由班组长向车间“说清楚”。

104.单位查出同一车间严重违章行为1次或一般性违章行为累计3次,由车间向单位“说清楚”。

105.公司每查出严重性违章行为1次的单位主要领导要在7日到公司“说清楚”。

106.个人发生严重违章行为1次或一般违章行为累计3次,该违章者进行安全知识停产学习1天,由班组长组织对违章者进行安全知识考试1次。

107.车间查出同一班组严重违章行为累计2次,该班组组织进行安全知识停产学习1天,由车间组织对该班组全体人员进行安全知识考试1次。

108.单位查出同一车间严重违章行为累计3次,该车间组织进行安全知识停产学习1天,由单位组织对该车间全体生产人员进行安全知识考试1次。

109.公司查出单位严重性违章行为1次,该单位组织有关车间进行安全知识停产学习1天,并进行安全知识考试1次,考试成绩报公司反违章督查组。

110.公司查出同一单位严重违章行为累计2次,该单位组织全体生产人员进行安全知识停产学习1天,并进行安全知识考试1次,考试成绩报公司反违章督查组,公司反违章督组对培训考试情况进行督查。

111.“两票三制”一参数:工作票、操作票;交接班制、巡回检查制、设备定期试验轮换制;设备按规定参数运行。

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变电部分)112.作业现场的基本条件之四:各类作业人员应被告知其作业现场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措施及事故紧急处理措施。

113.作业人员的基本条件之一:经医师鉴定,无妨碍工作的病症(体格检查每两年至少一次)。

114.各类作业人员应接受相应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岗位技能培训,经考试合格上岗。

115.作业人员对《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应每年考试一次。因故间断电气工作连续三个月以上者,应重新学习本规程,并经考试合格后,方能恢复工作。

116.新参加电气工作的人员、实习人员和临时参加劳动的人员(管理人员、非全日制用工等),应经过安全知识教育后,方可下现场参加指定的工作,并且不得单独工作。

117.任何人发现有违反本规程的情况,应立即制止,经纠正后才能恢复作业。各类作业人员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在发现直接危及人身、电网和设备安全的紧急情况时,有权停止作业或者在采取可能的紧急措施后撤离作业场所,并立即报告。

118.电气设备分为高压和低压两种:高压电气设备:电压等级在1000V及以上者;低压电气设备:电压等级在1000V以下者。

119.高压设备符合下列条件者,可由单人值班或单人操作:室高压设备的隔离室设有遮栏,遮栏的高度在1.7m以上,安装牢固并加锁者。

120.设备不停电时的安全距离(表达2—1):10KV安全距离0.7m、35KV安全距离1.00m、110KV安全距离1.50m、220KV安全距离3.00m、330KV安全距离4.00m、500KV安全距离5.00m。

121.10、35kV户外()配电装置的裸露部分在跨越人行过道或作业区时,若导电部分对地高度分别小于2.7(2.5)m、2.9(2.6)m,该裸露部分两侧和底部应装设护网。

122.运行中的高压设备其中性点接地系统的中性点应视作带电体,在运行中若必须进行中性点接地点断开的工作时,应先建立有效的旁路接地才可进行断开工作。

123.经本单位批准允许单独巡视高压设备的人员巡视高压设备时,不准进行其他工作,不准移开或越过遮拦。

124.雷雨天气,需要巡视室外高压设备时,应穿绝缘靴,并不得靠近避雷器和避雷针。

125.高压设备发生接地时,室不得接近故障点4m以,室外不得接近故障点8m以。进入上述围人员应穿绝缘靴,接触设备的外壳和构架时,应戴绝缘手套。

126.巡视室设备,应随手关门。

127.高压室的钥匙至少应有三把,由运行人员负责保管,按值移交。

128.监护操作:由两人进行同一项的操作,监护操作时,其中一人对设备较为熟悉者作监护。特别重要和复杂的倒闸操作,由熟练的运行人员操作,运行值班负责人监护。

129.检修人员操作:由检修人员完成操作。经设备运行单位考试合格、批准的本单位的检修人员,可进行220KV及以上的电气设备由热备用至检修或由检修至热备用的监护操作,监护人应是同一单位的检修人员或设备运行人员。

130.每操作票只能填写一个操作任务。

131.高压电气设备都应安装完善的防误操作闭锁装置。防误闭锁装置不得随意退出运行,停用防误闭锁装置应经本单位分管生产的行政副职或总工程师批准;短时间退出防误闭锁装置时,应经变电站站长或发电厂当班值长批准,并应按程序尽快投入。

132.机械锁要一把钥匙开一把锁,钥匙要编号并妥善保管。

133.倒闸操作的基本要求:停电拉闸操作应按照断路器(开关)——负荷侧隔离开关(刀闸) ——电源侧隔离开关(刀闸)的顺序依次进行,送电合闸操作应按与上述相反的顺序进行。严禁带负荷拉合隔离开关(刀闸)。

134.监护操作时,操作人在操作过程中不得有任何未经监护人同意的操作行为。

135.装卸高压熔断器,应戴护目眼镜和绝缘手套,必要时使用绝缘夹钳,并站在绝缘垫或绝缘台上。

136.电气设备停电后(包括事故停电),在未拉开有关隔离开关(刀闸)和做好安全措施前,不得触及设备或进入遮栏,以防突然来电。

137.单人操作时不得进行登高或登杆操作。

138.下列各项工作可以不用操作票: 1)事故应急处理。2)拉合断路器(开关)的单一操作。上述操作在完成后应作好记录,事故应急处理应保存原始记录。

139.在高压设备上工作,应至少由两人进行,并完成保证安全的组织措施和技术措施。

140.在电气设备上工作,保证安全的组织措施:工作票制度、工作许可制度、工作监护制度。、工作间断、转移和终结制度。

141.在电气设备上的工作,应填用工作票或事故应急抢修单,其方式有下列6种:变电站(发电厂)第一种工作票、电力电缆第一种工作票、变电站(发电厂)第二种工作票、电力电缆第二种工作票、变电站(发电厂)带电作业工作票、变电站(发电厂)事故应急抢修单。

142.填用第一种工作票的工作为:高压设备上工作需要全部停电或部分停电者;二次系统和照明

等回路上的工作,需要将高压设备停电者或做安全措施者;直流保护装置、通道和控制系统的工作,需要将高压直流系统停用者;其他工作需要将高压设备停电或要做安全措施者。

143.填用第二种工作票的工作为:高压电力电缆不需停电的工作。

144.填用带电作业工作票的工作为:带电作业或与邻近带电设备距离小于表2-1规定的工作。

145.填用事故应急抢修单的工作为: 事故应急抢修可不用工作票,但应使用事故应急抢修单。事故应急抢修工作是指:电气设备发生故障被迫紧急停止运行,需短时间恢复的抢修和排除故障的工作。非连续进行的事故修复工作,应使用工作票。

146.工作票应使用黑色或蓝色的钢(水)笔或圆珠笔填写与签发,一式两份,容应正确,填写应清楚,不得任意涂改。如有个别错、漏字需要修改,应使用规的符号,字迹应清楚。

147.一工作票中,工作票签发人、工作负责人和工作许可人三者不得互相兼任。

148.供电单位或施工单位到用户变电站施工时,工作票应由有权签发工作票的供电单位、施工单位或用户单位签发。

149.工作票的使用,一个工作负责人不能同时执行多工作票

150.工作班成员:1) 熟悉工作容、工作流程,掌握安全措施,明确工作中的危险点,并履行确认手续。2) 严格遵守安全规章制度、技术规程和劳动纪律,对自己在工作中的行为负责,互相关心工作安全,并监督本规程的执行和现场安全措施的实施。3) 正确使用安全工器具和劳动防护用品。

151.工作许可人在完成施工现场的安全措施后,还应完成以下手续,工作班方可开始工作:1)会同工作负责人到现场再次检查所做的安全措施,对具体的设备指明实际的隔离措施,证明检修设备确无电压;2)对工作负责人指明带电设备的位置和注意事项。3)和工作负责人在工作票上分别确认、签名。

152.全部工作完毕后,工作班应清扫、整理现场。工作负责人应先周密地检查,待全体工作人员撤离工作地点后,再向运行人员交待所修项目、发现的问题、试验结果和存在问题等,并与运行人员共同检查设备状况、状态,有无遗留物件,是否清洁等,然后在工作票上填明工作结束时间。经双方签名后,表示工作终结。

153.已终结的工作票、事故应急抢修单应保存一年。

154.在电气设备上工作,保证安全的技术措施:停电、验电、接地、悬挂标示牌和装设遮栏(围栏)。

155.与工作人员在进行工作中正常活动围的距离小于表4-1(工作人员工作中正常活动围与设备带电部分的安全距离)规定的设备:10KV—0.35m、35KV—0.60m、110KV—1.50m、220KV—3.00m、330KV—4.00m、500KV—5.00m。

156.在35kV及以下的设备处工作,安全距离虽大于表4-1,规定,但小于表2-1规定,同时又无绝缘挡板、安全遮栏措施的设备。

157.带电部分在工作人员后面、两侧、上下,且无可靠安全措施的设备。

158.验电时,应使用相应电压等级而且合格的接触式验电器。

159.高压验电应戴绝缘手套。

160.330kV及以上的电气设备,可采用间接验电方法进行验电。

161.装设接地线应由两人进行(经批准可以单人装设接地线的项目及运行人员除外)。

162.装设接地线应先接接地端,后接导体端,接地线应接触良好,连接应可靠。拆接地线的顺序与此相反。

163.成套接地线应用有透明护套的多股软铜线组成,其截面不得小于25mm2,同时应满足装设地点短路电流的要求。禁止使用其他导线作接地线或短路线;接地线应使用专用的线夹固定在导体上,禁止用缠绕的方法进行接地或短路。

164.悬挂标示牌和装设遮栏(围栏):在一经合闸即可送电到工作地点的断路器(开关)和隔离开关(刀闸)的操作把手上,均应悬挂“禁止合闸,有人工作!”的标示牌;如果线路上有人工作,应在线路断路器(开关)和隔离开关(刀闸)操作把手上悬挂“禁止合闸,线路有人工作!”的标示牌。(其它略)165.带电作业应设专责监护人。监护人不得直接操作。监护的围不得超过一个作业点。复杂或高杆塔作业必要时应增设(塔上)监护人。

166.严禁约时停用或恢复重合闸。

167.带电作业工作负责人在带电作业工作开始前,应与值班调度员联系。需要停用重合闸或直流线路再启动保护的作业和带电断、接引线应由值班调度员履行许可手续。带电工作结束后应及时向值班调度员汇报。

168.在带电作业过程中如设备突然停电,作业人员应视设备仍然带电。

169.带电更换绝缘子或在绝缘子串上作业,应保证作业中良好绝缘子片数不得少于表6-3(带电作业中良好绝缘子最少片数)的规定:35KV—2片、110KV—5片、220KV—9片、330KV—16片、500KV—23片。

170.在市区或人口稠密的地区进行带电作业时,工作现场应设置围栏,派专人监护,禁止非工作人员入。

171.等电位作业一般在63kV、±125kV及以上(即110KV)电压等级的电力线路和电气设备上进行。若需在35kV电压等级进行等电位作业时,应采取可靠的绝缘隔离措施。20kV及以下(即10KV)电压等级的电力线路和电气设备上不得进行等电位作业。

172.在连续档距的导、地线上挂梯(或飞车)时,其导、地线的截面不得小于:钢芯铝绞线和铝合金绞线120mm2;钢绞线50mm2(等同OPGW光缆和配套的LGJ-70/40导线)。

173.在瓷横担线路上禁止挂梯作业,在转动横担的线路上挂梯前应将横担固定。

174.等电位作业人员在作业中严禁用酒精、汽油等易燃品擦拭带电体及绝缘部分,防止起火。

175.严禁带负荷断、接引线。

176.在查明线路确无接地、绝缘良好、线路上无人工作且相位确定无误后,才可进行带电断、接引线。

177.禁止同时接触未接通的或已断开的导线两个断头,以防人体串入电路。

178.禁止用断、接空载线路的方法使两电源解列或并列。

179.短接前一定要核对相位。

180.断路器(开关)应处于合闸位置,并取下跳闸回路熔断器,锁死跳闸机构后,方可短接。

181.冲洗悬垂、耐绝缘子串、瓷横担时,应从导线侧向横担侧依次冲洗。冲洗支柱绝缘子及绝缘瓷套时,应从下向上冲洗。

182.冲洗绝缘子时,应注意风向,应先冲下风侧,后冲上风侧;对于上、下层布置的绝缘子应先冲下层,后冲上层。还要注意冲洗角度,严防临近绝缘子在溅射的水雾中发生闪络。

183.绝缘架空地线应视为带电体。

184.检测35kV及以上电压等级的绝缘子串时,当发现同一串中的零值绝缘子片数达到表6-12(一串中允许零值绝缘子片数)的规定时,应立即停止检测。35KV—1片、110KV—3片、220KV—5片、330KV—4片、500KV—6片。

185.高低压同杆架设,在低压带电线路上工作时,应先检查与高压线的距离,采取防止误碰带电高压设备的措施。在低压带电导线未采取绝缘措施时,工作人员不得穿越。在带电的低压配电装置上工作时,应采取防止相间短路和单相接地的绝缘隔离措施。

186.上杆前,应先分清相、零线,选好工作位置。断开导线时,应先断开相线,后断开零线。搭接导线时,顺序应相反。人体不得同时接触两根线头。

187.带电作业工具应统一编号、专人保管、登记造册,并建立试验、检修、使用记录。

188.有缺陷的带电作业工具应及时修复,不合格的应及时报废,禁止继续使用。

189.进入作业现场应将使用的带电作业工具放置在防潮的帆布或绝缘垫上,防止绝缘工具在使用中脏污和受潮。

190.带电作业工具使用前,仔细检查确认没有损坏、受潮、变形、失灵,否则禁止使用。并使用2500V 及以上绝缘电阻表或绝缘检测仪进行分段绝缘检测(电极宽2cm,极间宽2cm),阻值应不低于700MΩ。操作绝缘工具时应戴清洁、干燥的手套。

191.带电作业工具应定期进行电气试验及机械试验,其试验周期为:电气试验:预防性试验每年一次,检查性试验每年一次,两次试验间隔半年。机械试验:绝缘工具每年一次,金属工具两年一次。

192.工作人员不准在SF6设备防爆膜附近停留。若在巡视中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报告,查明原因,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处理。

193.所有电流互感器和电压互感器的二次绕组应有一点且仅有一点永久性的、可靠的保护接地。

194.在带电的电流互感器二次回路上工作时,应采取下列安全措施:1)严禁将电流互感器二次侧开路(光电流互感器除外)。2)短路电流互感器二次绕组,应使用短路片或短路线,严禁用导线缠绕。3)在电流互感器与短路端子之间导线上进行任何工作,应有严格的安全措施,并填用“二次工作安全措施票”。必要时申请停用有关保护装置、安全自动装置或自动化监控系统。4)工作中严禁将回路的永久接地点断开。5)工作时,应有专人监护,使用绝缘工具,并站在绝缘垫上。

195.高压试验工作不得少于两人。试验负责人应由有经验的人员担任,开始试验前,试验负责人应向全体试验人员详细布置试验中的安全注意事项,交待邻近间隔的带电部位,以及其它安全注意事项。

196.试验现场应装设遮栏或围栏,遮栏或围栏与试验设备高压部分应有足够的安全距离,向外悬挂“止步,高压危险!”的标示牌,并派人看守。被试设备两端不在同一地点时,另一端还应派人看守。

197.运行人员在高压回路上使用钳形电流表的测量工作,应由两人进行。

198.使用兆欧表测量高压设备绝缘,应由两人进行。

199.变、配电站的钥匙与电力电缆附属设施的钥匙应专人严格保管,使用时要登记。

200.任何人进入生产现场(办公室、控制室、值班室和检修班组室除外),应正确佩戴安全帽。

201.凡在坠落高度基准面2m及以上的高处进行的作业,都应视作高处作业。

202.安全带的挂钩或绳子应挂在结实牢固的构件上,或专为挂安全带用的钢丝绳上,并应采用高挂低用的方式。禁止挂在移动或不牢固的物件上(如隔离开关(刀闸)支持绝缘子、CVT绝缘子、母线支柱绝缘子、避雷器支柱绝缘子等)。

203.高处作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应随时检查安全带是否拴牢。高处作业人员在转移作业位置时不得失去安全保护。

204.禁止将工具及材料上下投掷,应用绳索栓牢传递,以免打伤下方工作人员或击毁脚手架。

205.使用单梯工作时,梯与地面的斜角度为60°左右。梯子不宜绑接使用。人字梯应有限制开度的措施。人在梯子上时,禁止移动梯子。

《电力安全工作规程》(线路部分)

2020年最新注册安全工程师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重点难点考点知识点

2020年注册安全工程师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重点难点考点知识点

第一章安全生产法律基础知识 行政机关实施行政管理应当依照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进行,没有法律、法规的规定,行政机关不得作出影响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合法权益或者增加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义务的决定,这是依法行政和合法行政的基本要求。 依法行政应遵循权责统一的基本要求。行政机关依法履行经济、社会和文化事务管理职责,要有法律、法规赋予其相应的执法手段。行政机关违法或者不当行使职权,应当承担法律责任,实现权力和责任的统一,做到执法有保障、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受追究、侵权须赔偿。 安全生产执法的原则是指执法活动中所应遵循的基本准则。 我国安全生产立法的重要趋势是安全生产标准法律化。 安全生产法体现了人身安全、预防为主、权责一致、社会监督、综合治理的基本原则。 第二章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安全生产法》规定追究生产经营单位法律责任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有下列27种: 1、生产经营单位的决策机构、主要负责人、个人经营的投资人不依照本法规定保证安全生产所必需的资金投入,致命生产经营单位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 2、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未履行本法规定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的。 3、生产经营单位未按照规定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 4、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以及矿山、建筑施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未按照规定经考核合格的; 5、生产经营单位未按照规定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或者未按照规定如实告知从业人员有关的安全生产事项的; 6、特种作业人员未按照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上岗作业的, 7、生产经营单位的矿山建设项目或者用于生产、储存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没有安全设施设计或者安全设施设计未按照规定报经有关部 门审查同意的; 8、矿山建设项目或者用于生产、储存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的施工单位未按照批准的安全设施设计施工的, 9、矿山建设项目或者用于生产、储存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竣工投入生产或者使用前,安全设施未经验收合格的’ 10、生产经营单位未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的’ 11、安全设备的安装、使用、检测、改造和报废不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 12、未对安全设备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和定期检测的; 13、未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的; 14、特种设备以及危险物品的容器、运输工具未经取得专业资质的机构检测、检验合格,取得安全使用证或者安全标志,投入使用的; 15、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禁止使用的危及生产安全的工艺、设备的; 16、未经依法批准,擅自生产、经营、储存危险物品的;, 17、生产经营单位生产、经营、储存、使用危险物品,未建立专门安全管理制度、未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或者不接受有关主管部门依法实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知识点汇总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知识点汇总 1、法的最基本属性是统治阶级的意志,不是共同意志; 2、社会主义法以国家意志形式体现了工人阶级领导下的广大人民的意志; 3、居住在我国的外国人,在某些问题上适用于他本国的法律; 4、《安全生产法》2002年6月29日公布,2002年11月1日起生效; 5、法具有国家强制性; 6、安全生产执法基本原则:合法、公正、公开,联合执法,惩戒与教育相结合,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7、在同一类问题上,特殊法优于一般法; 8、部门规章由国务院有关部委制定; 9、地方性法规由省人大及常委会制定; 10、《安全生产法》基本原则:人身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社会监督、综合治理; 11、《安全生产法》立法目的:加强管理、防止事故、保障安全、促进发展; 12、《安全生产法》调整范围:除香港、澳门外,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单位; 13、《安全生产法》排除适用:已发现的,特殊法中未做出规定的问题; 14、“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是我国安全生产管理的方针; 15、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16、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主要领导责任的决策人; 17、工会:民主管理、民主监督; 18、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综合监督管理; 19、安全生产技术服务机构依照执业标准; 20、安全资金投入应以法律、行政法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规定; 21、高危行业(无论有多少从业人员)应当设置安全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 22、300人以上的非高危行业应当设置安全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 23、300人以下的非高危行业应当配备专职或兼职的安全管理人员,或委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试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试题 单选题:(80题) 1、安全生产管理,坚持的方针。A A、安全第一、预防为主 B、安全生产只能加强,不能削弱 C、安全生产重于泰山 D、隐患险于明火,预防重于救灾 2、各级人民政府部门综合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安全生产工作,依法行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能,并负责组织实施本条例。A A、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B、公安 C、消防 D、交通 3、《广东省安全生产条例》于起施行。C A、2002年10月13日 B、2002年11月1日 C、2003年1月1日 D、2003年10月1日 4、《广东省重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规定》于起施行。D A、2002年12月2日 B、2002年12月15日 C、2002年12月31日 D、2003年1月1日 5、是安全生产直接责任人,对安全生产负直接领 导责任。C A、法定代表人 B、主要经营者 C、分管安全生产的负责人 D、生产经营者 6、依法组织职工参加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民主管理 和民主监督,维护职工在安全生产方面的合法权益。B A、董事会 B、工会 C、法定代表人 D、安全生产主要负责人 7、国家实行生产安全事故制度,依照《安全生产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追究生产安全事故责任人员的法律责任。A A、责任追究 B、重点打击 C、追究责任 D、重在预防 8、生产经营单位将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发包或者出 租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单位或者不具备相应资质的个人。C A、可以 B、允许 C、不 得 D、应当 9、生产经营单位对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 B A、进行指导 B、统一协调、管理 C、综合指导 D、综合管理 10、生产经营单位应当为从业人员提供的作业场所和安全防护措施。C A、一定 B、指定 C、符合安全生产要 求 D、优良 11、生产经营单位对重大危险源、重大事故隐患,必须登记建档、评估,制定 A

安全生产管理提升实施方案.doc

最新整理安全生产管理提升实施方案x4最新整理安全生产管理提升实施方案 根据集团公司关于《20xx年“管理提升年”活动实施方案》的工作部署,为了着力夯实安全生产基础,向管理要安全、要效益,我司将紧紧围绕集团公司提出的“实施本质安全提升工程”的主题,认真开展安全生产管理提升活动,全面提高安全管理水平。 现制订安全生产管理提升实施方案,以全面实施。 一、提高人员安全素质,打造严谨的安全管理队伍 (一)加强安全教育培训管理。安全部与人力资源部、各部门紧密配合,按规定及岗位需要,每季度定期识别安全教育培训需求,制定、实施公司年度安全教育培训计划大纲,提供相应的资源保证。建立安全教育培训记录、档案,实施分级管理,并对培训效果进行评估和改进。司属各部门按照安全教育培训需求计划,编制安全教育培训材料和落实器材准备,分级实施安全教育、日常安全教育和特种安全教育,并协助人力资源部进行安全教育培训的评估和改进。 (二)坚持动态的素质提升管理。现场各部门每季度动态开展岗位生产技能培训,使其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应急救护和处置方法,劳动安全部协助人力资源部加强考评各级人员的安全工作能力符合岗位要求。 (三)开展科学的安全目标责任管理。公司每年制定明确的安全生产分级目标,建立责任追究制度。部门按照安全生产职责,制定相应的目标分级控制措施。劳动安全部按季度定期对安全生产目标实施计划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与纠偏,以及对安全生产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评估与考核。

二、提高自主管理水平,筑牢安全生产基础 突出以“双基”建设为抓手,全面加强安全基础管理工作。一是根据新的安全生产法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进一步健全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各项规章制度,实事求是梳理和整合各类、各级安全记录,既要简单明了,减少不必要的工作量, 又要满足、符合规定要求。二是深化部门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落实,按照“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五落实五到位”以及“三合一”体系管理、安全生产标准化等要求,推动安全本质型创建工作。三是强化各部门在安全工作方面的自主管理,司属各部门要尽快建立本部门的安全自主管理内控制度,公司职能部门加强对各部门自主管理的考核力度。 三、建立完善管理制度,严格标准管理考评 (一)正确运用最新法规和标准规范。安全部负责及时识别和获取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制度;各部门应跟踪、掌握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修订情况,并将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及其他要求及时传达给从业人员,同时将相关要求及时转化为本企业的规章制度,贯彻到日常安全管理工作中。 (二)定期完善安全生产制度和规程。劳动安全部要及时完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每年发布有效的法律法规、制度、规程等清单;每3~5年对有关制度、规程进行一次全面修订、重新印刷发布。 (三)严格各项标准的管理考评。各部门必须建立主要安全生产过程、事件、活动、检查的安全记录档案,并加强对安全记录的有效管理和评价,劳动安全部每季度实行奖惩考核。 四、形成特色安全文化,营造良好安全氛围

新《安全生产法》的重点解读十条

新《安全生产法》的重点解读十条 建立完善安全生产方针和工作机制。将安全生产工作方针完善为“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进一步明确了安全生产的重要地位、主体任务和实现安全生产的根本途径。新法提出要建立生产经营单位负责、职工参与、政府监管、行业自律、社会监督的工作机制,进一步明确了各方安全职责。(第三条) 以人为本,坚持安全发展。新法明确提出安全生产工作应当以人为本,将坚持安全发展写入了总则,对于坚守红线意识、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实现安全生产形势根本性好转的奋斗目标具有重要意义。(第三条) 落实“三个必须”,确立安全生产监管执法部门地位。按照安全生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新法一是规定国务院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工作协调机制,及时协调、解决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中的重大问题。二是明确各级政府安全生产 监督管理部门实施综合监督管理,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有关“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三是明确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作为行政执法部门,依法开展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对生产经营单位执行

法律、法规、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第八条、第九条、第六十二条) 强化乡镇人民政府以及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理机构安全生产职责。乡镇街道是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基础,有必要在立法层面明确其安全生产职责,同时针对各地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业园区的安全监管体制不顺、监管人员配备不足、事故隐患集中、事故多发等突出问题,新法明确乡镇人民政府以及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理机构等地方人民政府的派出机关应当按照职责,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内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状况的监督检查,协助上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第八条) 明确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人员的设置、配备标准和工作职责。新法一是明确矿山、金属冶炼、建筑施工、道路运输单位和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将其他生产经营单位设置专门机构或者配备专职人员的从业人员下限由300人调整为100人。二是规定了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以及管理人员的7项职责,主要包括拟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应急救援预案,组织宣传贯彻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组织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制止和纠正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违反操作规程的行为,督促落实本单位安全生产整改措施等。三是明确生产经营单位作出涉及安全生产的经营决策,应当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试卷习题及答案

精心整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考试题 一、填空题(每题2分,共20分)? 1.《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决定》 ? 2. 3. 4. 5. 6. 7. 8. 安全生产,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和应当采取的安全措施,并指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检查与协调。? 9.生产经营单位未采取措施消除?的,责令立即消除或者限期消除;生产经营单位拒不执行的,责令,并处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二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10.新闻、出版、广播、电影、电视等单位有进行安全生产?的义务,有对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的权利。??? 二、单选题(每题2分,共20分)????? 1.下列表述不正确的是()? A.生产经营单位作出涉及安全生产的经营决策,应当听取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意见。? B.? C. ?D. 2. ?A. 3. A. 4. A. 5.安全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使用、检测、维修、改造和报废,应当符合国家标准或者()。? A.行业标准?????? B.地方标准??????? C.企业标准? 6.生产经营单位接收中等职业学校、高等学校学生实习的,应当对实习学生进行相

应的(?),提供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 A.安全生产教育? B.安全技术培训? C.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 7.从业人员有权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批评、(?)、控告;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 A.起诉????????? B.检举?????????? C.仲裁? 8. ? A. ?9. ?A. 10.?);A. 1. A. 2.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A.矿山???????????B.金属冶炼C.建筑施工???????D.道路运输单位? 3.生产经营项目、场所有多个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 A.与承包、承租单位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

安全生产管理整改方案.doc

安全生产管理整改方案1 哈尔滨帽儿山暖气片有限责任公司 安全生产管理整改方案 省安全生产执法局: 我公司对贵局2012年7月26日复查出的10个整改不合格项非常重视。针对这次复查存在的问题,我公司于2012年7月27日召开了专题会议,分析了我公司在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制定了如下整改方案: 1、关于安全生产责任制与国家现行法律法规不符问题,我们将进一步认真学习国家有关法规,按照法规对安全生产责任制进行修改,争取尽快完成,负责人:董安波。 2、公司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安全员培训证书问题,我们积极与安全生产培训资质机构联系,争取尽快参加培训取得证书。8月6日前完成,负责人:董安波。 3、制定2012年培训计划问题,我公司根据季节性生产的特点,每年的三月下旬到四月上旬均对全公司员工进行一次培训,但是,确实存在着培训计划和培训人员档案不完整等问题。我们将以这次检查为契机,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培训工作中存在的问题。8月6日前完成,负责人:刘国良。 4、特种作业人员档案存在的不完善问题,我们按《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国家安监总局第30号)要求进行完善,8月6日前完成,负责人:刘国良。 5、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我们按《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

定》进一步完善。8月6日前完成,负责人:董安波。 6、安全隐患排查记录,根据我公司生产作业场所实际情况加以完善。8月6日前完成,负责人:刘国良。 7、应急预案我们按《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进行修订。争取尽快完成。负责人:董安波 8、职业危害防治各项制度和操作规程等修订编制,按国家安监总局第47号、48号、49号和51号令进行修订。 完成时间:争取尽快完成。负责人:董安波 我们企业是1970年建厂,2004年改制的老企业。历史欠账多,职工队伍文化素质偏低,具体工作人员年龄大,目前,又受到市场经济影响,生产经营举步维艰,处于停产和半停产状态。但是,通过贵局的这次检查,我们认识到,无论生产经营形势多么恶劣,安全生产管理工作都是企业生存和发展的基础。所以,我们要认真地学习国家法律法规,以便于更好地贯彻执行。因此,安全生产责任制、事故应急预案以及职业危害防治各项制度和操作规程的修订,因工作量较大和人员缺乏还需要一些时间。 二〇一二年七月三十一日

新《安全生产法》学习宣传重点内容

新《安全生产法》学习宣传重点内容 1.以人为本,坚持安全发展。新法明确提出安全生产工作应当以人为本,将坚持安全发展写入了总则。对于坚守红线意识,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实现安全生产形势根本性好转的奋斗目标具有重要意义。(第三条) 2.建立完善安全生产方针和工作机制。将安全生产工作方针完善为“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进一步明确了安全生产的重要地位、主体任务和实现安全生产的根本途径。新法提出要建立生产经营单位负责、职工参与、政府监管、行业自律、社会监督的工作机制,进一步明确了各方安全职责。(第三条) 3.落实“三个必须”,确立安全生产监管执法部门地位。按照安全生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新法一是规定国务院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工作协调机制,及时协调、解决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中的重大问题。二是明确各级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实施综合监督管理,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有关“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三是明确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作为行政执法部门,依法开展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对生产经营单位执行法律、法规、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第八条、第九条、第六十二条) 4.强化乡镇人民政府以及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理机构安全

生产职责。乡镇街道是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基础,有必要在立法层面明确其安全生产职责,同时,针对各地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业园区的安全监管体制不顺、监管人员配备不足、事故隐患集中、事故多发等突出问题,新法明确:乡、镇人民政府以及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理机构等地方人民政府的派出机关应当按照职责,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内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状况的监督检查,协助上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第八条) 5.明确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人员的设置、配备标准和工作职责。新法一是明确矿山、金属冶炼、建筑施工、道路运输单位和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将其他生产经营单位设置专门机构或者配备专职人员的从业人员下限由300人调整为100人。二是规定了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以及管理人员的7项职责,主要包括拟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应急救援预案,组织宣传贯彻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组织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制止和纠正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违反操作规程的行为,督促落实本单位安全生产整改措施等。三是明确生产经营单位作出涉及安全生产的经营决策,应当听取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以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意见。(第二十一条至第二十三条) 6.明确了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的职责和劳动者的权利义务。一是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将被派遣劳动者纳入本单位从

新《安全生产法》测试试题(含答案)

新《安全生产法》测试试题(含答案) 一、单选题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单位(以下统称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适用本法;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对消防安全和道路交通安全、铁路交通安全、水上交通安全、以及核与辐射安全、特种设备安全另有规定的,适用其规定。(C) A:特种作业安全 B:危险品存储安全 C:民用航空安全 2、生产经营单位的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B) A:法人 B: 主要负责人 C:总经理 D:总工程师 3、生产经营单位的有依法获得安全生产保障的权利,并应当依法履行安全生产方面的义务。(C) A:全体人员 B: 在职人员 C: 从业人员 C:生产人员 4、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费用在中据实列支。(D) A:项目 B: 工程 C: 概算 D:成本 5、矿山、金属冶炼、建筑施工、道路运输单位和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应当设臵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B) A:专业 B: 专职 C: 兼职 D:全职 6、有关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专门用于。(A) A: 改善安全生产条件 B: 保证安全组织措施 C: 保证安全文明施工 D:购臵安全工器具 7、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了解事故应急处理措施,知悉自身在安全生产方面的权利和义务。(C)

A:相关操作流程 B: 安全的组织措施和技术措施 C: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 D: 标准化操作手册 8、矿山、金属冶炼建设项目和用于生产、储存、装卸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B) A:安全论证 B: 安全评价 C:安全检查 D: 安全考核 9、矿山、金属冶炼建设项目和用于生产、储存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竣工投入生产或者使用前,应当由单位负责组织对安全设施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生产和使用。(C) A:施工 B: 监理 C:建设 D: 设计 10、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在有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臵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B) A:一般 B: 较大 C: 重大 D:特大 11、生产经营单位对危险源应当登记建档,进行定期检测、评估、监控,并制定应急预案,告知从业人员和相关人员在紧急情况下应当采取的应急措施。(C) A:一般 B: 较大 C: 重大 D:特大 12、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将本单位危险源及有关安全措施、应急措施报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备案。(C) A:一般 B: 较大 C: 重大 D:特大 13、生产经营单位的从业人员有权了解其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有权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提出建议。(A) A: 事故应急措施 B: 事故处臵措施 C: 安全处臵方案 D: 应急预案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集中宣传教育实施方案示范文本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集中宣传教育实施方案示范文本 In The Actual Work Production Management, In Order To Ensure The Smooth Progress Of The Process, And Consider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Each Link, The Specific Requirements Of Each Link To Achieve Risk Control And Planning 某某管理中心 XX年XX月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集中宣传教育实施方 案示范文本 使用指引:此解决方案资料应用在实际工作生产管理中为了保障过程顺利推进,同时考虑各个环节之间的关系,每个环节实现的具体要求而进行的风险控制与规划,并将危害降低到最小,文档经过下载可进行自定义修改,请根据实际需求进行调整与使用。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省、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 有关文件精神,加强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宣传教育,进一步 提升我州广大从业人员和公民的安全素质,根据20xx年4 月2日全州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要求,特制定本实施方 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全面认识和把握新时期安 全生产的特点和规律,坚持以人为本,坚持安全发展,巩 固和创新安全生产宣传方式、方法,以正面宣传为主,弓l 导全社会更加重视安全生产工作,提高全民安全意识,推

进安全文化建设,营造浓厚的安全氛围,为搞好“安全生产年’’活动,促进我州安全生产状况的持续稳定好转提供强有力的思想基础、精神动力和舆论支持。 (二)工作目标 1、通过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行动,推动各县市(区)、 各部门、各单位、各行业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增强全社会安全意识,努力营造全社会“人人重视安全、关爱生命”的良好氛围,为创建和谐平安黔东南提供舆论保障。 2、通过强化全州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工作,全面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使生产经营单位的法人代表、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意识进一步增强,安全生产管理能力进一步提高,承担安全生产主体

注册安全工程师考前知识点总结

【经典资料,WORD文档,可编辑修改】【经典考试资料,答案附后,看后必过,WORD文档,可修改】第一章安全生产法律基础知识 1.规范分为技术规范和社会规范。 2.法的分类:(1)创建和表现形式:成文法(国家依法制定)和不成文法(未经国家制定,但经国家认可),社会主义法属于成文法,(2)法按照法律地位和效力: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和行政规章。(3)法律规定内容的不同:实体法和程序法,也称为主法和助法。(4)法律的内容和效力:宪法性法律和普通法律(5)效力范围:特殊法和一般法。 3.社会主义法: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核心是依法办事。 4.安全生产法律体系的基本框架: (1)从发的不同层级:上位法和下位法(2)从同一层级法的效力上分为普通法和特殊法(3)法的内容上分为:综合性法和单行法。 5.《安全生产法》的基本原则:人身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权责一致;社会监督;综合治理;依法从重处罚。 第二章中法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1.安全生产基本方针:安全第一、预防为主。 2.安全管理机构和安全员的配置:(1)矿山、建筑施工单位和危险物品生产、经营、储存单位,应当设置安全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管理员。(2)从业人员超过300人的,应设置安全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员;从业人数少于300人,可不设专门机构,但应当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按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3.两个以上生产经营单位在同一作业区域内进行生产经营活动,可能危及对方生产安全的,应当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明确各自各自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和应当采取的措施,并制定专职安全员进行安全检查与协调。 4.高危生产经营单位:从事危险物品生产、经营、储存单位以及矿山、建筑施工的生产经营单位, 5.安全生产法律责任的形式:行政责任、民事责任和刑事责任。 6.行政责任包括:责令改正、责令限期整改、责令停产停业整顿、责令停止建设、停止使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罚款、没收违法所得、吊销证照、行政拘留、关闭。

新《安全生产法》试题(含答案)

新《安全生产法》试题 日期姓名成绩 一、单选题(每题2分,共70分) 1、生产经营单位的(B)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A:法人B: 主要负责人C:总经理D:总工程师 2、生产经营单位的(C)有依法获得安全生产保障的权利,并应当依法履行安全生产方面的义务。 A:全体人员B: 在职人员C: 从业人员D:生产人员 3、矿山、金属冶炼、建筑施工、道路运输单位和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B)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A:专业B: 专职C: 兼职D:全职 4、有关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专门用于(A)。 A: 改善安全生产条件B: 保证安全组织措施C: 保证安全文明施工D:购置安全工器具 5、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C),了解事故应急处理措施,知悉自身在安全生产方面的权利和义务。 A:相关操作流程B: 安全的组织措施和技术措施C: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D: 标准化操作手册 6、从业人员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应当立即向现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者(B)报告;接到报告的人员应当及时予以处理。

A:专职安全管理人员B: 本单位负责人C: 分管领导D:企业法人 7、因生产安全事故受到损害的从业人员,除依法享有工伤保险外,依照有关尚有获得赔偿的权利的,有权向本单位提出(B)赔偿要求。 A: 刑事法律 B: 民事法律 C: 部门规章 D: 地方性法规 A:必须B: 应当C: 国家明令D:计划 9. 2014年8月31日,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决定》,将于2014年()月()日施行。( B ) A 第九次,12月1日 B 第十次,12月1日 C 第九次,12月31日 D 第十次,12月31日 10. 原《安全生产法》共()条,新修改后共()条。( A ) A 97,114 B 98,115 C 97,115 D 98,114 11.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专门用于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安全生产费用在(C )中据实列支。 A 利润 B 预算 C 成本 D 收入 12.(B )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A 矿山、建筑施工单位和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 B 矿山、金属冶炼、建筑施工、道路运输单位和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 C 矿山、建筑施工、道路运输单位和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 D 矿山、金属冶炼、建筑施工单位和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 13. 除上题规定以外的其他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超过()的,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在()以下的,应当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安

安全生产技术措施方案

安全生产技术措施方案

目录 一、安全生产管理体系 (2) 1、安全管理目标 (2) 2、建立项目经理为安全生产与消防保证体系。 3 二、安全生产责任制 (3) 1、建立项目安全责任制 (3) 2、岗位安全管理职责 (4) 三、安全管理制度 (8) 1、安全教育制度 (9) 2、安全栓查措施 (10) 四、安全技术措施 (11) 1、基础土方施工安全技术措施 (12) 2、机械施工安全技术措施 (12) 3、施工现场临时用点安全技术措施 (14) 4、高处作业安全防护措施 (19) 4、高处作业安全防护措施 (20)

5、“三宝”、“四口”防护措施 (21) 6、季节性施工安全技术措施 (22) 安全生产技术措施方案 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以建设部?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和“一标准、三规范”《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建筑施工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及省市有关规定作为项目安全管理的行为准则,使项目施工的安全管理工作自始至终处于受控状态,根据该工程的施工特点,健全组织,完善制度,以规范化、标准化的安全管理体系,实现本工程的安全文明施工。 一、安全生产管理体系 1、安全管理目标 (1)、杜绝重大伤亡、火灾、交通及机械设备等重大事故的发生,轻伤负伤频率控制在1.5%以下,使事故发生频率控制在最低限度;(2)、项目五大员及特殊工种实行持证上岗,持证上岗率达到100%;

(3)、严格执行建设部《建设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保证施工现场安全达标率达到100‰; (4)、加强项目安全标化管理,确保创建“连云港市建筑施工文明工地” 2、建立项目经理为安全生产与消防保证体系。 (1)、成立以项目经理为安全生产第一负责人,项目总工、专业工程师、工长、分包单位负责人、施工员、专职安全员、班组长等组成的安全生产管理领导小组。 (2)、根据安全管理目标,逐级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部门人员的安全行产责任,签订项目安全生产协议书,形成“纵向到底,横向到边,责任到人,层层落实,级级有保障”的安全生产与消防保证体系。 (3)、安全生产执行总包负责制,对业主指定的分包单位实行统一领导,综合管理,分包单位必须服从总包单位的安全管理和监督检查。(4)、各级人员的安全生产协议签订后项目经理要监督检查协议的落实情况,确保安全考核指标的完成。 二、安全生产责任制 1、建立项目安全责任制 A、工程开工前,必须明确安全生产责任目标,逐级建立安全

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高频考点整合版47页

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高频考点整合版

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高频考点 第一章安全生产相关国家政策 考点 1 依法治国总目标 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明确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总目标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考点 2 安全生产红线 人命关天,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这必须作为一条不可逾越的红线。 第二章安全生产法律基础知识 考点 2 安全生产法律体系的基本框架 1.上位法的效力高于下位法 部门规章之间、部门规章与地方政府规章之间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在各自的权限范围内施行。 2.在同一位阶的法之间,特别规定优于一般规定,新的规定优于旧的规定。 3.综合性法与单行法的区分是相对的、可分的。 《安全生产法》、《矿山安全法》、《煤矿安全监察条例》。 总结:上位优于下位;特别优于一般;综合单行相对 【例题】某省人大常委会公布实施了《某省安全生产条例》,随后省政府公布实施了《某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下列关于两者法律地位和效力的说法中,正确的是()。免费获取更多安全精品资料,请关注公众号[安全生产管理]。 A.《某省安全生产条例》属行政法规 B.《某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属于地方性法规 C.《某省安全生产条例》与《某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D.《某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可以对《某省安全生产条例》没有规定的内容作出规定

【答案】D 第三章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口诀:核辐射起火,特警四路救援。 【例题】下列关于《安全生产法》适用范围的说法,正确的是()。 A.中外合资企业生产经营活动不适用《安全生产法》 B.民营企业安全生产不适用《安全生产法》 C.外商独资企业安全生产另有规定的,适用其规定 D.民用航空安全另有规定的,适用其规定 【答案】D 考点 2 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 1 生产经营单位的重大生产经营事项应由董事会决策的,那么董事长就是主要负责人。 2.一般情况下,主要负责人是其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董事长)在异地或者国外,总经理(厂长)成为主要负责人。 3.董事长或者总经理长期缺位(因生病、学习等)时,由其授权的副职或者其他人主持全面工作,其授权的副职或其他人为主要负责人。 【例题】某股份公司董事长由上一级单位总经理兼任,长期在外地。该公司的总经理在党校脱产学习一年,期间日常工作由常务副总经理负责,分管安全生产的副总经理协助其工作。根据《安全生产法》,此期间对该公司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的主要责任人是()。A.董事长 B.总经理 C.常务副总经理 D.分管安全生产的副总经理 【答案】C 考点 3 主要负责人的职责(案例考点) (1)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2)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3)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 (4)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5)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安全生产法试题及答案2018年

安全生产法试题及答案2018年 一、判断题 1、安全生产是指在劳动生产过程中消除可能导致人员伤亡、职业危害或设备、财产损失的因素,保障人身安全、健康和资产安全。() 2、生产经营单位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的原因是: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管理上的缺陷。() 3、三不伤害就是: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不被他人伤害。() 4、车间内的电气设备发生故障,应立即请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来检修。() 5、根据分析,造成事故的人为因素主要是违章操作和违反劳动纪律两方面。() 6、生产经营单位里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但主要是物的因素( ) 7、在生产过程中,穿拖鞋、凉鞋、高跟鞋、系围巾以及留长发辫而又不将其放入工作帽内的行为属于违章行为。( ) 8、在生产过程中,发现安全防护装置对操作带来不方便,可以不用或者拆除。( ) 二、单项选择题 1.我国安全生产法律体系的核心是( )。 A、宪法 B、矿山安全法 C、安全生产法 D、劳动法 2.《安全生产法》规定:从业人员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应当( )向现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者本单位负责人报告,接到报告的人员应及时予以处理。 A、1 小时 B、立即 C、24 小时 D、12 小时 3.四种防火的基本措施是:消消除着火源、( )、隔绝空气、阻止火势爆炸波的蔓延。 A、控制火源 B、控制可燃物 C、控制火势的蔓延 D、掩埋沙土 4.灭火的基本方法有:( )、冷却法、窒息法(灭火器)、抑制法(1211)、其他。 A、隔离法 B、加水 C、掩埋沙土 D、控制可燃物 5.从业人员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有权( )作业或者在采取可能的应急措施后撤离作业场所。 A、继续 B、停止 C、冒险 D、以上都不对 6.安全生产中的“三违”是指违章操作、( )和违反劳动纪律。 A、违章指挥 B、违法 C、违反规定 D、以上都不对 7.干粉灭火器不适宜扑灭( )火灾。 A、液体 B、气体 C、电气 D、金属 8.生产经营单位的从业人员有权了解其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的危险因素、( )、事故应急措施,有权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提出建议。 A、管理制度 B、防范措施 C、工作性质 D、以上都不对 9、从业人员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无权提出( )。 A、批评 B、检举 C、控告 D、整改 10.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向从业人员如实告知作业场所的工作岗位存在的( ),防范措施以及事故应急措施。 A、危险因素 B、事故隐患 C、设备缺陷 D、注意事项 11.要做到“安全第一”就必须( )。 A、将高危行业统统关掉 B、安全系数越高越好 C、实行“安全优先”原则 D、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

关于完善安全生产的工作计划和措施

天津市大港水利工程公司 关于完善安全生产的工作计划和措施 编制:审核:批准 年月日

关于完善安全生产的工作计划和措施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进一步规范和推进本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的规范化、科学化,按照“统一领导、落实责任、分级管理、全员参与、持续改进”的原则,有效的预防和遏制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员工人身健康安全和公司财产安全,根据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度》要求,结合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实际情况,现拟定2018年安全生产的工作计划和措施。 1、工作目标 本着“化整为零、分类实施、逐步推进、整体提高”的原则,通过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活动,进一步推动和落实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实现安全组织管理标准化、制度管理标准化、基础性管理标准化、现场管理标准化、档案管理标准化、安全作业标准化。全年杜绝社会性灾害事故,无死亡事故、多人急性中毒事故,无重大火灾、爆炸事故,无重大环境污染事故,无重大工艺、设备、误操作事故。在岗员工安全教育培训课时≥24小时、员工安全教育考试合格率100%、新员工安全培训考试合格率100%、转岗、复工安全培训合格率100%、生产作业员工培训上岗合格率100%、员工安全教育培训档案建档率100%、排除隐患整改合格率100%,安全标准化内审和外审严重不符合项为零,争取在2018年达到公司安全标准化评审验收要求。 2、主要措施 2.1明确安全标准化工作,落实安全标准化管理责任,努力实现零事故目标。 2.1.1督促检查各级管理人员和员工要在思想上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并积极参与到标准化建设中,认真落实好安全生产标准化各项工作。

注册安全工程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

第一章安全生产相关国家政策(低频考点) 1、实行安全生产和重大安全生产事故风险“一票否决”。要继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做到“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要采用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用陪同和接待,直奔基层、直插现场,暗查暗访,特别是要深查地下油气管网这样的隐蔽致灾隐患。建立安全生产检查工作责任制,实行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做到“一厂出事故、万厂受教育,一地有隐患、全国受警示”。 2、重特大突发事件,不论是自然灾害还是责任事故,其中都不同程度存在主体责任不落实、隐患排查治理不彻底、法规标准不健全、安全监管执法不严格、监管体制机制不完善、安全基础薄弱、应急救援能力不强等问题。 3、要加快完善安全生产管理体制,强化安全监管部门综合监管责任,严格落实行业主管部门监管责任、地方党委和政府属地管理责任。实现事故总量、较大事故、重特大事故“三个继续下降”。 4、五项制度性改革 (1)加快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做到安全责任、管理、投入、培训和应急救援“五到位”。向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和企业职代会“双报告”制度,实行自查自改自报闭环管理。 (2)着力完善安全生产监管监察体制 (3)大力推进安全生产依法治理 (4)建立安全生产预防控制体系 (5)加强安全生产基础保障能力建设 第二章安全生产法律基础知识 一、法的概念、特征、分类(重要考点) (一)法的概念 1、广义的法:国家按照统治阶级的利益和意志制定或者认可,并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其实施的行为规范和总和 2、狭义的法:指具体的法律规范,包括宪法、法令、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行政规章、判例、习惯法等各种成文法和不成文法。 (成文法是指一定的国家机关依照一定程序制定的、以规范性文件的形式表现出来的法,这些法具有直接的法律效力。我国社会主义法的形式以成文法为主。) (二)法律规范 1、规范一般分为技术规范和社会规范。法律规范是社会规范的一种。 2、法律规范由假定、处理和制裁 3 个要素构成。 (三)法的本质 法的最本质的属性是统治阶级的意志,而不是任何个人的意志,更不是超阶级的共同意志。具有一般性、客观性、统一性。 (四)法的效力 1.对人的效力 属人原则(国籍)、属地原则(地域) 我国采用属人原则与属地原则相结合 2.空间效力 法律、行政法规(全国)、地方性法规(局部)、国际性法律 3.时间效力 法律一般只适用于生效后发生的事实和关系,通常不具有溯及力。但是法不溯及既往并不是绝对的,如《刑法》《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 (五)法的特征

新安全生产法学习宣传贯彻方案

关于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修改后的《中华人民 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宣贯方案 公司各部门、车间: 为广泛深入开展新《安全生产法》的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活动,为确保认真吃透新法,提高对新法的理解和认识,,现就有关宣贯工作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新《安全生产法》颁布的重大意义 新《安全生产法》的颁布是当前我国安全生产法制建设中最重要的一件大事。作为安全生产领域的综合性、基础性法律,新《安全生产法》确立了“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工作方针,明确了安全生产的重要地位、主体任务和实现安全生产的根本途径。新《安全生产法》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生命至上的理念,坚守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这条“红线”,建立生产经营单位负责、职工参与、政府监管、行业自律、社会监督的机制,进一步明确了各方安全生产职责。对于建立健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进一步提升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地位、强化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加强政府监管、强化责任追究,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具有重大意义。各部门、车间要充分认识新《安全生产法》出台的重大意义,从落实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增强工作的紧迫感、责任感和自觉性,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推动新《安全生产法》的深入学习宣传和全面贯彻落实。 二、准确把握新《安全生产法》的深刻内涵 新《安全生产法》是在原《安全生产法》的基础上,结合十多年的施行验证和实践经验进行创新和突破,包括了明确以人为本、坚持安全发展理念,建立完善安全生产方针和

工作机制,制定安全生产规划,明确乡镇政府以及街道办事处、开发区安全生产职责,明确行业协会组织安全生产职责,强化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固化安全生产费用提取使用制度,扩大高危行业范围,明确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人员的设置、配备标准和工作职责,明确劳务派遣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推行注册安全工程师制度,推进安全生产责任保险,扩大查封、扣押等强制措施范围,建立停电、停供民用爆炸物品等强制停产措施,对严重违法行为公告和通报制度,完善事故应急救援制度,加大对违法行为和事故处罚力度,扩大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主体范围等二十项重点内容。新《安全生产法》更加符合我国安全生产工作实际需要,更加具有规范性和实施性。 各部门、车间要组织本系统人员认真学习新《安全生产法》,深刻领会和掌握新《安全生产法》的基本精神和主要内容,真正做到融会贯通,掌握实质。在学习宣传贯彻中,既要加强对新《安全生产法》整体制度的学习领会,系统性、全面性地把握理解各项制度;又要突出重点,通过对比前后两部法律的异同,加强对新《安全生产法》确立的新制度、新内容、新罚则的学习和理解,确保各项制度得到不折不扣地贯彻执行。 三、切实加强新《安全生产法》的宣传教育 各部门、车间要高度重视新《安全生产法》的宣传教育工作,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认真谋划,制定宣传教育工作方案,细化工作要点,明确责任分工,落实工作经费,健全保障措施,切实把各项宣传教育工作落到实处。 (一)加强宣传。要大力开展新《安全生产法》的宣传活动,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宣传活动,在全公司形成良好的舆论氛围。掀起宣传贯彻新《安全生产法》的热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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