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环境保护管理办法

工程环境保护管理办法
工程环境保护管理办法

中铁十五局集团第五工程有限公司

龙永高速公路工程环境保护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工程施工环境保护管理,切实履行企业社会责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实现可持续发展要求,根据国家《环境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结合集团公司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环境,是指影响人类生存和发展的各种自然的和经过人工改造的自然因素的总称,包括大气、水、海洋、土地、矿藏、森林、草原、野生动物、自然遗迹、人文遗迹、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城市和乡村等。

第三条龙永高速公路五标项目部、架子队都要遵照法律、法规的要求,依据GB/T24001-2004环境管理体系标准,按照“保护环境,绿色施工”的环保工作方针,建立和完善工程环境保护管理制度,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防止产生废气、废水、废渣、粉尘、放射性物质以及噪声、振动、电磁波等对环境的污染和水土流失。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龙永高速公路五标项目部。

第二章机构及职责

第五条项目部设安质环保处,至少配1名专职环保监察工程师,架子队至少配1名专(兼)职环保监察工程师,架子队

各作业工班也相应配备环保监察检查人员。

第六条项目部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行业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规定。

2.充分了解业主和设计文件对环保的要求,负责项目环境因素的识别,制定环境目标、指标、管理方案、作业指导书,建立重大环境因素台帐及控制计划。

3.针对项目开展培训;建立环保技术交底制度。

4.针对项目排查、确定主要环境因素,制定应急预案,组织定期检查、实时监控。

5.参与环境污染、水土流失调查处理。

第七条架子队(工区)职责

1.负责施工全过程环境保护控制要求的全面落实。

2.严格技术交底制度。

3.及时上报环保事故并参与事故调查。

第八条班组职责

1.严格按照技术交底要求进行施工,落实各项环保要求。

2.坚持班前讲话制度,认真执行各项检查监控措施。

3.对发现的环境污染及水土流失情况及时上报。

第三章环保管理

第九条强化培训工作。项目部、作业队都要结合工作实际,开展有计划、有层次的宣传培训活动。使员工了解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熟悉施工企业常规的污染防治及处理规定和水土保持

要求。

第十条开展环保情况调查。项目在组织施工调查时,应了解工程环保状况,写出调查报告,纳入施工调查报告。

第十一条依据法律、法规和当地政府要求,识别适用于项目环境因素管理的法律、法规以及相关要求,编制《项目环境管理的主要法律法规和标准目录》。

第十二条制定环境目标、指标和管理方案。项目组织对环境因素进行识别和评价,编制《重要环境因素、环境影响和管理现状清单》,判定重要环境因素,制定《重要环境因素管理方案》,并报上一级主管部门备案。

第十三条抓好环保工作技术交底及落实。项目部技术部门根据行业、地方及业主要求编写总体技术交底书,下发各作业队。总体环保交底书应包括企业环保方针、项目环境目标、指标,以及总体环保措施和要求等。对影响重大的环境因素,应编制专项环保技术交底书。

第十四条作业队在施工中,严格按照要求开展工作。对易产生环境污染、水土流失的工序和部位加强控制。

第十五条配置检测设备及检测。根据需要配足环保监测和测量设备,实施监测及做好记录,发现异常及时上报。

第十六条沟通协调。项目部负责人按时参加业主等相关各方有关环保的会议,根据需要签订有关环保协议和公布监督电话。对各方的要求,要及时落实并保持记录。

第十七条监督检查

1.项目部、架子队都要认真履行监督检查的责任,开展定期和不定期的督察,对违反环保规定的问题要求整改,并按照奖罚规定处罚。

2.架子队环保管理人员要经常检查环保方案的执行情况并形成检查记录,对发现的问题要督促整改。项目部每月、作业队每周、班组每日要对现场开展环保检查,重点环节要旁站监控。

第十八条应急处理

1.项目部(架子队)要根据实际情况,分析可能发生的紧急情况,如:火灾、爆炸、洪水爆发等,编制《重大环境事件应急预案》,预备必要的应急物资,需要时按照程序组织抢险救灾。

2.对因发生事故或其它突发性事件,造成或者可能造成污染事故的,须立即采取措施处理,及时通报可能受到污染危害的单位和居民,在向上级报告的同时向当地环保部门报告。

第四章奖惩规定

第十九条各架子队施工过程中,因环保工作业绩突出受到各级表彰的,项目部将给予一次性奖励;对在各级监督检查中发现管理不善,措施落实不到位等问题的,将给予处罚。

第二十条奖罚标准

1.因环保工作被各级表彰的,按以下标准给予奖励:

⑴被中央主流媒体表扬的,奖励2~5万元/项目;

⑵龙永公司检查单独加分的,奖励2万元/分;

⑶被省级主流媒体或地市级以上政府表扬以及业主书面表扬的,奖励1~2万元/项目;

⑷被评为公司以上环保先进项目的,奖励0.5~2万元/项目。

⑸因环保工作出色,在上述规定之外的情形,由项目领导办公会议确定奖励事宜。

2.因为环保工作不到位,被曝光或监督检查不符合要求的,按照以下标准予以罚款:

⑴被中央主流媒体批评的,罚款2~5万元/项目。

⑵龙永公司检查单独扣分的,罚款2万元/分。

⑶被省级主流媒体或地市级以上政府批评的以及业主书面批评通报的,罚款1~2万元/项目。

⑷未建立环保管理制度或未配足人员的,罚款1~2万元。

⑸未进行环保调查或施工设计中缺环保要求及措施的,罚款1~2万元。

⑹对环境因素不排查,没有确定重要环境因素并缺重要环境因素管理方案的,罚款0.5~1万元。

⑺未进行环保知识培训的,罚款0.3~0.5万元。

⑻缺环保技术交底或不按要求施工的,罚款0.3~0.5万元。

⑼对其它不落实环保要求和存在环保隐患等问题,由检查组根据情况确定罚款,必要时,报公司批准后从严处理。

3.发生环保事故的,根据事故调查确定的责任,除责任单

位承担所有直接经济损失(因事故导致的罚款、赔偿、返工费用的总额)和对责任人按照本办法第二十五条规定进行行政处罚外,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还予以罚款。

⑴造成直接经济损失2(含)~10万元的,责任单位罚款2~3万。

直接责任人罚款0.6~1万元;重要责任人0.3~0.5万元;重要管理和领导责任人0.1~0.2万元;管理和领导责任人

0.06~0.1万元。

⑵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含)~30万元的,责任单位罚款5~10万。

直接责任人罚款2~3万元;重要责任人罚款1~2万元;重要管理和领导责任人罚款0.6~1万元;管理和领导责任人罚款0.2~0.6万元。

⑶造成直接经济损失30(含)~100万元的,责任单位罚款20~30万。

直接责任人罚款5~8万元;重要责任人罚款3~5万元;重要管理和领导责任人罚款2~3万元;管理和领导责任人、罚款1~2万元。

⑷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0万以上的,责任单位罚款40~100万。

直接责任人罚款8~15万元;重要责任人罚款6~12万元;重要管理和领导责任人罚款4~10万元;管理和领导责任人罚

款2~6万元。

第五章事故调查及责任追究

第二十一条环境事故是指由于责任过失导致环境(空气、水、噪声、电磁辐射等)受到污染,国家重点保护的野生动植物、自然保护区受到破坏,水土流失,人体健康受到危害,社会经济与人民财产受到损失,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等突发性事件。

第二十二条事故报告

1.建立环保工作逐级报告制度。各架子队、每季末将环保工作情况书面报项目部安质环保处。

2.环保事故发生后,要立即上报,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国家、地方政府、业主有要求的应按时上报。3日(特殊情况当日)内提出书面报告逐级上报。报告内容包括:

⑴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

⑵事故发生的简要经过,损失情况;

⑶发生原因的初步分析;

⑷采取的应急措施及事故控制情况;

⑸处理方案及工作计划。

第二十三条事故调查

1.事故发生后,责任单位除按上述规定提交书面报告外,还应在10日内提交书面事故调查及责任追究初步意见。主要内容包括原因分析、责任认定和对责任单位和个人的处罚意见等。

2.项目部接到报告后,组成事故调查组(由项目领导牵头,

安质环保处负责具体组织,有关单位和部门人员参加),迅速开展事故调查工作。根据国家、行业的法律、法规、规范以及合同,研究业主、设计、监理、施工资料和责任单位提交的事故调查报告等,综合分析,进行现场调查,核定事实,确定事故性质。

3.调查完毕后,提交“事故调查情况及处理意见报告”。报告应写明事故发生的经过、人员伤亡、直接经济损失情况、事故原因分析、明确事故责任人员、对有关责任单位和个人追究处理的意见和防止类似事故再发生应采取的改进措施意见等内容。

4.环保事故调查组有权向事故相关单位和个人了解事故有关情况,索取有关资料,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拒绝和隐瞒。

5.环保事故调查组在对事故定性和定责过程中,应和责任单位和个人沟通,原则上应书面签认。对其有异议的,由调查组再次确认,必要时可聘请专家鉴定。

6.调查组根据调查的情况提出环保事故责任追究处理建议,报分管环保的项目领导审查,领导班子会议审定。

7.通过必要的企业职工奖罚条例规定的程序后,通报事故处理决定并将调查资料存档。

8.调查组成员实行回避制。与被调查项目有直接利害关系的人员不得参与调查组。配合调查的项目工作人员不得参与调查组内部讨论会。

第二十四条责任确认

对事故责任的认定按照导致事故发生的因果关系和工作职

责确认,共划分为以下四级责任。

1.直接责任:因责任过失,如违章操作、弄虚作假的班组长、现场技术、环保、材料设备人员和直接作业人员,以及存在违章指挥、技术决策错误等问题的各级领导和管理人员,直接导致环保事故的发生,应承担直接责任。

2.重要责任:因为上述责任过失对事故发生起到重要推动作用的责任人,应承担重要责任。

3.重要管理和领导责任:因领导不力、监督管理不善等原因,对事故的发生起到重要推动作用的各级领导和管理人员,应承担重要管理和领导责任。

4.管理和领导责任:因领导不力、监督管理不善等对事故发生起到一定作用的各级领导和管理人员,应承担领导和管理责任。

第二十五条责任追究

按照环保事故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大小,除按照本办法第二十条奖惩规定处理外,还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行政责任追究。

1.造成直接经济损失2(含)~10万元的,直接责任人给予警告处分、其它责任人通报批评。

2.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含)~30万元的,直接责任人给予记过处分;重要责任人给予警告处分;其它责任人通报批评。

3.造成直接经济损失30(含)~100万元的直接责任人给予记大过处分并免职(或降级);重要责任人给予记大过处分;

重要管理和领导责任人记过;管理和领导责任人警告处分。

4.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的,或由政府、业主等调查确定责任的,由项目领导班子会议研究处理。

5.对因环保事故影响市场准入、延误工期或造成恶劣影响的,以及责任认定复杂和特殊情况的,由项目班子会议研究处理。

6.对直接经济损失2万元以下的由各架子队自行调查处理后报项目部备案。

7.对责任人属上级单位管理的干部,由项目部拟定处理建议报公司决定。

第二十六条环保事故发生后,责任人或单位有意瞒报、延报、谎报、拒绝接受调查或拒绝提供有关情况、资料,以及提供伪证、打击报复调查人员的,以及同一架子队连续发生环保事故的,应从严给予责任人行政处分并加重经济处罚;

对发生直接经济损失在30万元以上的环保事故,而有意瞒报、延报、慌报的架子队主要领导,给予免职处理。

第二十七条对因环保事故导致人员伤亡的,按照安全事故相关规定调查和处理。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八条工程环境保护管理实行保证金制度。

第二十九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各部门、架子队要按照本办法及附件的要求,制定实施细则。

第三十条本办法由安质环保处负责解释。

附件2:

施工项目环境保护控制要求

一、大气污染物防治

1.扬尘污染防治。扬尘污染主要由土石方爆破、粉状材料拉运、高处渣土、垃圾清理等产生。爆破扬尘应采取松动、控制爆破等技术措施加以控制。土石方运输可采取洒水、遮盖、车辆冲洗等措施降尘。粉状材料如水泥、石灰等应采用罐装或袋装运输,禁止散装运输,袋装材料应用蓬布遮盖,减少堆放时间。高层建筑垃圾应采用串桶下放搬运,严禁高处抛洒下弃。在人口集中地存放煤炭、煤灰、砂石、灰土等物料,必须采取防燃、防尘措施,防止污染大气。

2.烟尘污染防治。烟尘污染主要由机械设备、车辆尾气、熔化沥青和焚烧有毒有害废弃物、锅炉燃煤等产生。机械设备、车辆尾气排放应符合当地尾气排放标准;熔化沥青应使用符合规定的装置进行,并尽量避免在人群聚集区使用。有毒有害废弃物应收集到“有毒有害废弃物回收箱”内,集中回收,减少污染并按有关规定处置。在人群聚集区禁止焚烧沥青、油毡、橡胶、塑料、皮革、垃圾以及其他产生有毒有害烟尘和恶臭气体的物质。锅炉使用应安装除尘设备,并保证其正常运行。对有毒有害废弃物处置应填写《有毒有害物质、废油脂、固体废弃物处置记录

表》,由施工队队长或技术人员记入工程日志。

二、水污染防治

1.隧道施工、桥梁钻孔桩施工、混凝土拌合和混凝土养护现场、车辆冲洗场及混凝土搅拌站冲洗等产生的废水、泥浆应设置沉淀池,沉清后排出清水,对固体沉淀物自然干化后用土填平,恢复地表植被。

2.施工队填写《固体废弃物处置记录表》或填入工程日志。机械设备及车辆维修间,污水处理应设隔油池,废油应统一回收到“废油脂回收桶”内,按规定处理。废油回收应做好记录,形成《废油脂处置记录表》。禁止向水体排放油类、酸液、碱液或者剧毒废液和向水体倾倒渣土、生活垃圾。三、固体废弃物防治

固体废弃物主要有建筑垃圾、弃土、弃渣等。建筑垃圾应集中堆放、定期清运到垃圾处理场或就地掩埋,运输垃圾的车辆应采取密封、盖布等防流溢、遗洒措施。并将处置情况记录入《固体废弃物处置记录表》,并记入工程日志。隧道、路基弃渣应合理调配,尽量用于路基和站场填方,减少弃渣场数量,弃渣场应做好挡护,整平压实,防止水土流失。

四、振动和噪声污染的防治

1.施工作业噪声控制。在居民区及单位密集区进行爆破、打桩等施工作业,应选择合理的施工方案,如采用松动爆破、定向爆破、无抛掷小药量爆破等,打桩作业应选择合格的低噪

声设备,并加强设备维护,减少振动和噪音扰民。噪声控制应符合地方政府有关标准。

2.在城市市区范围内,施工使用机械设备可能产生超标环境噪声污染的,必须在工程开工三十日以前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申报该工程的项目名称、施工场所和期限、可能产生的环境噪声值以及所采取的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措施的情况。项目经理部环保管理部门编制作业指导书,按地方和业主要求进行监测,形成监测报告。如发现不符合,应采取纠正措施,限期整改,并跟踪验证。

五、施工区域植物、植被保护

1.施工区域植物、植被应尽量保护,避免过多破坏。必须动土施工的区域,应准确放样,确定动土边线,开挖的土石方应确定堆弃边线,严格按施工图施工。禁止超范围破坏植物、植被。

2.环境脆弱的区域,植物植被一旦遭到破坏很难恢复,更应严格施工操作,必要时编制《作业指导书》。施工前对开挖范围和植被预先进行移植、保护,结构物施工完毕后应及时夯填土石,回植植被并养护。环保处理应明确责任人和职责,严格技术交底,按环保管理方案等要求实施,并在工程日志上做好记录。

3.施工现场临时设施的设置应尽量选择植被较少的非耕地,减少对环境的破坏和影响,并办理相应临时用地手续。临时驻地生活区应适当绿化。施工结束时要及时退耕还田、还草和植树植

草,恢复植被。尽量减少在自然保护区内临时设施占地数量。

六、野生动物和植物保护

1.施工期间,不得伤害和损害国家和地方保护的野生动物和植物,如遇到珍稀野生动物、植物应加以保护并及时报告当地有关部门。不得围捕、采挖野生动物或植物作为宠物或观赏物。禁止捕食野生动物。

2.在受保护的野生动物繁殖季节,加强对施工人员保护野生动物的宣传教育,施工营地应远离野生动物生活区,加快施工速度,缩短施工周期,必要时在野生动物迁徙期间停止施工。

3.对重要野生植物树种,应予以标识、保护,防止对其伤害,如因施工需要进行移种等处理时,应经当地政府有关部门批准,按规定要求处理。

七、水土保持措施

1.建立完整的水土保持体系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实施条例》及地方政府有关法律、条例的规定,本着“谁施工谁负责、谁污染谁治理”的水土保持原则,项目经理部要设分管领导和专人负责水土保持方面的具体协调和管理。基层队由队级环境保护基层小组负责本队施工范围的水土保持具体工作,坚持按国家水保政策和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施工。从组织、制度、经济和技术管理四个方面,建立完整的水土保持管理体系。

2.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

依据水土保持的法律法规,制定项目部水土保持工作的管理制度,同时,结合采取经济手段,保证水土保持工作的投入,建立奖惩激励机制,从严要求,从制度上保证水土保持工作的实施。

3.水土保持技术组织措施

严格组织施工管理,开展文明施工,创标准化施工现场。施工前做到全员教育,全面规划,合理布局。针对工程特点,开工前与当地水保部门签定水土保持施工协议,保持与当地有关部门经常联系,对下属施工单位提出施工过程中水土保持要求,定期检查、监督各工点的各项水土保持工作的落实。

建立健全水土保持体系,坚持以预防为主,综合防治,全面规划的原则,抓住本工程水土保持工作重点,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确保水源、植被不被污染和破坏。

施工前邀请地方政府主管部门共同对沿线水文、地质、植被情况进行调查,共同研究制定出可行的水土保持方案以及详细的水土保持施工措施。

按照设计要求,并与当地水保部门共同协商,确定施工弃碴放位置,避免将弃碴弃于河道、沟谷之内,杜绝随意倾倒,及时做好挡护和绿化。临时用地事先将表层耕植土集中堆放,完工后复耕或绿化,同时修好排水系统,防止水土流失。

采取必要措施防止所占临时用地及河流、水道或排灌系统的堤坡底岸的土壤受到冲刷,并保证在任何河渠水道排灌系统中不产生淤积。施工过程中严禁将含有污染的物质或可见悬浮物的水

排入河渠或水道,并保护原有的防护设施。

做好临时用地复耕和永久用地水土保持。对永久用地范围内暴露地表用植被覆盖,临时用地要进行复耕,裸露部分要植草或种树,对管内的树木、农田、果林注意保护。

加强施工机械管理,注重日常保养,防止油品存放和机械在使用、维修、停放时油料泄漏、渗漏,流入江中污染水体。

水中桥墩施工,承台、墩身和主塔钢模板拼接严密,确保混凝土不渗漏到水域,灌桩剩余混凝土严禁倒入水域中,施工废水一律采取沉淀处理,达标后排放。

八、施工注意事项

施工中遇下列情况应由项目经理部向有关单位申报,批准后方可施工:

1.施工中需停水、停电、封路而影响周围环境时,由项目部向有关部门或业主报告,经批准并事先告示后方可施工。

2.施工区域内的各种地下管线,施工前应向业主了解清楚,明确位置,加以保护。施工中发现文物、古迹、爆炸物、电缆等应立即停止施工,做好记录保护现场,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按有关规定处理后方可继续施工。

3.在居民区及单位密集区进行爆破、打桩等施工作业前,应由项目经理部编制作业指导书,按规定程序及要求申请批准,并将作业计划、影响范围、程度及有关措施等情况向受影响范围的居民和单位通报,以取得协作和配合。

附件3:

重要环境影响因素参考管理清单

序号材料/设备/活动地点环境

因素环境

影响

控制

计划

1

推土机、挖掘机、装载机、搅拌机、塔吊、

运输车辆、卷扬机、钢筋调直机、

切断机、弯曲机、切割机、电焊机、台车施工

现场

噪声排

影响人身

健康、居民

休息

制定环

境管理

方案并

执行脚手架安装、拆卸、清理等作业

模板搬运、堆放、清理等作业

2 施工现场场地平整、土方开挖、装卸、

运输车辆未覆盖、沙堆、石灰堆未覆盖、爆破施工、隧道开挖粉尘排放

3 现场渣土外运、商品砼运输、施工垃

圾清运、原材料运输、生活垃圾清运运输溢洒

4 油漆库、油库、化学材料库及其

作业面、施工机械停放危险品、油品泄

5 施工中湿作业、食堂、现场搅拌

站、厕所、现场洗车处现场及生

活区

污水排

污染

水体

6

施工现场废化工材料及包装、废玻璃丝布、

铝箔纸、油手套、含油纱布、废

油漆刷、废机油、机械维修保养液、废泡沫塑

施工现场

及办公区

有毒有

害废弃

物的排

污染土地、

水体

7 废复写纸、胶片、废墨盒、硒鼓、

色带、蓄电池、计算器、电脑

污染源

8 废木材、钢铁、水泥、空材料桶、砼

试块、石材、办公废旧垃圾废旧品排

污染土地

环境美观

9

油漆、稀料、易燃材料库房、施工作业面、

木工房、电气焊盒防水作业点、氧气瓶盒乙炔

瓶、油漆调配和作业面、稀料稀释、食堂液化

气瓶、油品存放处、

建筑垃圾、施工现场配电室

潜在火

灾、爆炸

隐患

污染大

气人身伤

害、财产损

10 施工过程的取土开挖植被破坏植被

11 生产作业的各环节现场

办公区生产水电消耗

12 办公区的各种管理活动资源浪费

公司环保管理制度(2)完整篇.doc

公司环保管理制度1 第一章总则 一、目的 为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加强公司环境保护管理,贯彻执行公司“实施综合治污,推进清洁生产,打造绿色安多,构建和谐企业”的环境保护方针,达到“环保设备正常运转率达到98%,固废综合利用率达到100%,厂区噪音与污染物100%达标排放,余热100%循环利用, 单位产品综合能耗每年降低2%,重特大环境污染事故为0”的环境管理目标,特制定本环保管理制度。 二、适应范围及权限 1、本制度汇编适用于山东龙阳化工有限公司范围内的环保管理。 2、名词术语 2.1环境保护:是指采取法律的、行政的、经济的、科学技术的各方面措施,合理地利用自然资源,防止对环境污染和破坏,以求保持和发展生态平衡,扩大有用资源的再生产,保障人类社会的发展。 2.2环境污染:是指有害物质或因子进入环境,并在环境中扩散、迁移、转化,使环境系统的结构与功能发生变化,对人类以及其他生物的生存和发展产生不利影响的现象。

2.3环境管理:是指在环境容量的允许下,以环境科学理论为基础、运用技术的、经济的、法律的、教育的和行政手段,对人类的社会经济活动进行管理。 2.4环境监测:是指间断或连续地测定环境中污染物的浓度,观察分析其变化和对环境影响的过程。 2.5可持续发展:既满足当代人的需要,又不对后代人满足需要的能力构成危害的发展。 3、本制度归口管理单位是技术动力部,安全生产部配合。在生产厂长的领导下,进行环境保护工作。 三、附则 1、本制度由污染治理小组起草并解释。 2、本制度自签发之日起执行 第二章环境保护责任制 1、目的 为明确公司各级人员的环境保护(简称环保)的职责,加强对环保的领导和管理,保障员工在生产劳动过程中的健康及环境不受污染,防止发生环境污染事故/事件,根据《环境保护法》等政策法规以及行业性法律法规的要求,制定本责任制。 2、适用范围 2.1本责任制适用于山东龙阳化工有限公司范围内的环保管

企业环保管理制度

企业环保管理制度 环保, 企业, 制度, 管理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为认真执行全面规划,合理布局,综合利用,化害为利,依靠群众,大家动手,保护环境,造福人民”的环境方针,搞好本企业的环境保护工作,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企业环境保护管理主要任务是:宣传和执行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充分、合理地利用各种资源、能源,控制和消除污染,促进本企业生产发展,创造良好的工作生活环境,使企业的经济活动能尽量减少对周围 生态环境的污染。 第三条保护环境人人有责。企业员工、领导都要认真、自觉学习、遵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正确看待和处理生产与保护环境之间的关系,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提倡车间清洁生产、循环利用,从源头上尽量消灭污染物,并认真执行“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

第二章组织结构 第四条根据环境保护法,企业应设置环境保护和环境监测机构,企业环保技术人员全面负责本企业环境保护工作的管理和监测任务,改善企业环境状况,减少企业对周围环境的污染,并协调企业与政府环保部门的工作。 第五条建立企业环境保护网,有企业领导和企业环保员组成,定期召开企业环保情况报告会和专题会议,负责贯彻会议决定,共同搞好本企业的环境保 护工作。 第六条企业环境保护机构应配备必须的环保专业技术人员,并保持相对稳定。设置一名厂级领导来分管环境保护工作,并指定若干名专职环保技术员,协助领导工作。环保机构只能加强,不能削弱。

第三章基本原则 第七条企业环保工作由分管环保领导主管,搞好企业内的环保工作,并直接 向企业负责人负责环保事项。 第八条环保人员要重视防治“三废”污染,保护环境。要把环境保护工作作为生产管理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纳入到日常生产中去,实行生产环保一齐 抓。 第九条环境保护工作关系到周边环境和每个职工的身体健康及企业生产发展,企业员工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工作制度,任何违反环保工作制度,造成事故者,必根据事故程度追究责任。 第十条防止“三废”污染,实行“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所有造成环境污染和其它公害的车间都必须提出治理规划,有计划、有步骤地加以实施,企业在财力、物力、人力方面应及时给予安排解决。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

关于印发《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的通 知 中油安〔〕7号 各企事业单位: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已经集团公司常务会议审议经过,现印发给你们,请依照执行。 附件: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 二〇一一年一月七日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建设项目 环境保护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制定本办法。 3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直属企事业单位(以下统称所属企业)建设项目的环境保护管理。 集团公司及所属企业的控(参)股子公司建设项目的环境保护管理,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建设项目包括国家审批项目和省级及以下审批项目。国家审批项目是指由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省级及以下审批项目是指由省级及以下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本办法所称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包括立项环境影响评价、设计和施工建设环境保护、试生产环境保护和竣工环境保护等全过程管理。 第四条集团公司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实行统一管理、分级负责体制。 第五条集团公司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应当遵循“环保优先、统筹协调、综合决策”的原则,环境保护与项目建设应当同步规划、同步实施、同步监督,从源头防止污染和保护生态。 第二章管理机构和职责 第六条集团公司安全环保部是集团公司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归口管理部门,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4

公司环保管理制度

公司环保管理制度 1 总则 1.1 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以下简称《环保法》)、《江苏省环境保护条例》等一系列国家颁布的环境法律、法规和标准。 1.2 遵循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与生态环境,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保障人体健康,促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发展方针,结合公司具体情况,组织实施公司的环境保护管理工作。 2 管理要求 2.1 公司下水道严格实行雨污分流制,雨水单独排放,特殊工业废水须特殊处理后方可进入下水道,与生活污水一并汇入综合污水处理站,由专人处理达标后方可安全排放,或经过深度处理制成中水回用于生产。 2.2 对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三废”必须大力开展综合利用工作,做到化害为利,变废为宝;不能利用的,应积极采取措施,搞好综合治理,严格按照标准组织排放,防止污染。 2.3 必须按照设备完好标准搞好设备管理和维修工作(包括三废治理设施),杜绝跑、冒、滴、漏,减少或减轻“三废”污染。 2.4 凡有“三废”排放的分厂(分公司)、部门,必须把环境保护工作纳入方针计划,建立环境保护责任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在生产建设中产生的废气、废水、废渣、粉尘、恶臭气体、有害物质,以及噪声、振动、电磁波辐射、热辐射等对环境的污染和危害。 2.5 认真贯彻“三同时”方针,新建、改建、扩建项目中防治污染的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防治污染的建设项目必须提前经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主体工程方可投入生产使用。 2.6 公司归属的生产界区范围,应当统一规划种植树木和花草,并加强绿化管理,净化辖区空气;对非生产区的空地亦应规划绿化,落实管理及保护措施。 3 组织领导体制和应尽职责 3.1 加强对环境保护工作的领导和管理。公司确定一名副总经理主管环境保护管理工作,并成立公司环境保护委员会。日常工作由工程部门归口管理,其主要职责是:行使公司环保工作的计划、组织、指挥、协调、检查和考核管理职能,日常一切工作须对公司负责,并由职工代表大会予以监督。

环境保护管理规章制度

第一条、为了保护公司生活和生产环境,防治污染,保障职工身体健康,确保全面完成污染减排指标,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并逐步实现清洁生产,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_____________公司。 第三条、总经理是公司最高管理者,是公司环境保护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应认真遵守国家环保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加强环境保护和污染防治工作,把环境保护工作列入公司重要议事日程,不定期召开公司级会议,解决有关环境保护的重大问题,并对本制度的贯彻落实负领导责任。 第四条、公司领导实行环境保护“一把手”负责制,对本单位环境保护工作负责,制定环境保护目标,并进行内部考核。组织本单位职工专业技能培训,确保职工按照岗位操作规程进行操作,避免因错误或习惯性操作引发污染事故。 第五条、公司建立适应企业发展需要的、健全的环境保护管理体系和从事环境保护工作的专业或监管队伍,建立健全环境保护制度。 第六条、公司安全环保处环保科负责具体贯彻实施国家有关环保法律、法规、方针和政策,配合督察室共同推进公司清洁生产工作,对公司环境保护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对各排污单位进行考核,负责组织对污染事故的调查,并有权力提示新建、改建、扩建项目的“三同时”工作。 第七条、公司生产部门在组织生产过程中,必须将保护环境放在重要位置,确保环保设施与生产设施同步运行,并对生产过程中的污染环境事件负责。 第八条、工程管理部门在组织新、扩、改建项目论证审查时,要将环境保护列入项目重要内容,确保环保“三同时”,并采用先进适用的污染物治理、防护技术。 第九条、设备管理处要将环保设施纳入生产设施的统一管理,确保环保设施正常运行,达到设计要求,并对环保设备的技术状况和正常运行负责。 第十条、安保人员对厂区绿化维护负有兼管责任,将对厂区草坪、树木等的管理纳入考核,避免因兼管不善造成的草坪、树木等踩踏、坏死、丢失等现象。 第十一条、公司所购原材料要确保优先选用清洁、无害、无毒或低毒的,以避免在生产过程中产生污染物,发生重大污染事故。 第十二条、公司各单位要重视环境保护、节能减排方面知识的宣传教育,提高干部职工的环境保护意识和法制观念。安全环保处环保科负责编制环保培训教材,定期对职工进行培训。 第十三条、公司要有计划的培养和引进环保专业人才。各单位在进行职工培训教育时,应把环境保护教育作为一项重要内容,不断提高职工环境保护的意识和环保专业技术水平。 第十四条、安保人员要对公司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工作进行统计调查,并汇总上报公司领导。 第十五条、公司任何员工都有保护环境的义务,并有权对污染、破坏环境、毁坏花草、树木的行为向公司领导或有关部门举报。 第十六条、公司各生产工序应积极采用清洁生产工艺,努力实现废物综合利用。 第十七条、公司每年投入相当比例的资金用于污染治理及防治,新技术研发应用,持续改善厂区环境状况。 第十八条、生产车间必须保证环保设施随生产同步运行,环保设施或设备进行检修,须向设备机动处、安全环保处报告,经同意后,方可实施。环保设施必须严格按照操作说明书进行操作。 第十九条、加强污水处理设施的管理,同时加强节水管理,避免浪费水资源现象。

公司环保管理制度97396

环保管理制度 拟制: 审核: 批准: 上海光古电子有限公司 年月日

目录 第一章总则 (2) 第二章环境保护机构与管理职责 (3) 第三章防治污染的管理规定 (5) 第四章建设项目管理规定 (7) 第五章环境检测管理规定 (9) 第六章环保设施管理规定 (10) 第七章污染事故管理 (11) 第八章奖励与惩罚 (12) 第九章附则 (12)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贯彻《国家环境保护法》加强我公司环境保护工作的管理,保护生态平衡,美化环境,改善职工劳动条件,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环境保护工作必须贯彻“全面规划、合理布局、综合利用、化害为利、依靠群众、大家动手、保护环境、造福子孙”的工作。 第三条:搞好环境保护,要坚持预防为主,以管处治,防治结合的原则,把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解决在经济建设的过程中,使经济建设和环境保护同步规划、同步发展。做到经济利益、社会效益,环境保护三统一。 第四条:全公司职工都有责任搞好环境保护工作,必须遵守本制度,对污染环境的行为进行监督,检举和揭发。各单位的负责人对本单位的环境保护工作负责。

第二章环境保护机构与管理职责第五条:全公司环境保护工作是在司主管经理领导下工作,安全环保部负责日常环保工作的监督管理。 第六条:环保构在管理环保工作中主要内容是: 1、贯彻执行国家环境保护法令、法规、全面落实公司环境保护规划,保证环境保护与生产经营协调发展。 2、组织审定公司环境保护规划及年度计划和措施。 3、审定公司有关环保方面的规章制度。 4、定期组织研究公司的环境状况,并检查、总结、评比各生产单位落实环保工作情况。 5、定期向上级部门和职工代表汇报和提出环境情况及防治污染所采取的措施和实施情况。 第七条:确定公司各类环保项目的实施。 第八条:安全环保部的主要职责:、 1、督促检查公司下属各单位严格执行国家环保方面的方针、政策、法规及工时各项环境保护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 2、按上级要求和公司的实际情况各单位提出的环保措施,编制公司环保长远计划、年度计划,并督促实施。 3、拟定各项环保规定,制定公司污染排放指标。 4、负责组织污染源的调查和企业环境质量评价,编写环境质量报告书。

《环境保护管理办法》

内蒙古大唐国际新能源有限公司 环境保护管理办法 【制度摘要】 业务类别安全生产 适用范围内蒙古大唐国际新能源有限公司 废止说明《内蒙风电公司环境保护管理办法》(内蒙风电制【2010】10号) 内容概要《内蒙古大唐国际新能源有限公司环境保护管理办法》是依据大唐国际、内蒙古公司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的一部适用于环境保护管理的办法。《办法》共分七章三十一条,明确了内蒙古新能源公司环境保护组织机构及职责,并对建设项目及生产过程中环境保护管理做出详细说明。此办法的颁布实施,进一步规范公司环境保护管理工作内容,确保完成公司环境保护工作任务。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内蒙古大唐国际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环境保护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规以及中国大唐集团公司《环境保护管理办法》、《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环境保境保护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新能源公司环境保护工作实行总经理负责制,加强环境保护监督管理,强化环境保护设施的建设和运行维护,依法履行国家和地方法规规定的环境保护责任和义务,全面完成公司环境保护工作任务。

第三条环境保护管理要坚持科学发展,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推进清洁生产,建设“两型”企业;环境保护与电力事业同步规划、同步实施、同步发展,实行全过程、集约化、法制化、规范化管理。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新能源公司。 第二章机构和职责 第五条环境保护组织机构 环境保护领导小组 组长:总经理 副组长:分管基建副总经理,总工程师 成员:各部门、各单位第一负责人 环境保护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 主任:安生部主任 成员:安生部全体成员,发规部、工程部、检修部相关项目负责人,各风、光电场安全员。 第六条环境保护工作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国家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大唐集团、大唐国际环境保护规章制度、标准、环境保护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 (二)组织制定公司环境保护发展战略,审定公司环境保护规章制度、工作计划。 (三)负责新能源公司环境保护工作的监督考核。

公司安全环保形势分析管理规定

中国寰球工程公司安全环保形势分析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提高中国寰球工程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安全风险管控能力,规范安全环保分析工作内容和管理要求,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总部及所属单位(以下简称各单位)对安全环保形势分析工作的管理。 第二章定义 第三条安全环保形势分析 安全环保形势分析是指各单位针对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的安全环保风险、安全环保管理薄弱环节等开展的查找问题、分析原因、制定整改措施的活动。 第四条安全环保形势分析会 安全环保形势分析会是指通过会议的形势开展安全环保分析工作,旨在及时将安全环保形势传达到相关方和相关人员。安全环保形势分析会分为公司级别、公司所属单位或项目部级、基层项目组或作业队级。 第三章职责 第五条公司QHSE管理部是安全环保分析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制定安全环保分析管理制度和要求,负责组织公司级安全环保形势分析会工作,监督检查考核各单位安全环保分析组织开展情况。 第六条总部安全环保中心是总部项目安全环保分析的归口部门,负责制定项目安全环保分析管理制度和要求,

负责组织总部项目安全环保形势分析会工作,监督检查考核总部项目部安全环保分析组织开展情况。 第七条公司所属各单位、各项目部安全环保部门是本单位、本项目部的安全环保分析归口部门,负责制定本单位、本项目部安全环保分析管理制度和要求,负责组织本单位、本项目部安全环保形势分析会工作,监督检查考核所属基层单位及分包商安全环保分析组织开展情况。 第八条各单位第一负责人是本单位安全环保形势分析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各项目经理是本项目部安全环保形势分析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负责贯彻落实集团公司、公司的安全环保形势分析工作要求。 第四章管理要求 第九条安全环保形势分析会可以和其他安全环保会议合并召开,可以选择视频会议、会议等形式。 第十条公司级安全环保形势分析会在每季度末或下季度初召开一次,公司所属单位、总部安全环保中心项目安全环保形势分析会每季度最后月的25日前召开一次,并在会议结束2个工作日内将“安全环保形势分析报告”(模板见附件)报公司QHSE管理部。各项目部安全环保形势分析会每月25日前召开一次,并在会议结束2个工作日内将“安全环保形势分析报告”(模板见附件)报上级安全主管部门。 第十一条安全环保形势分析会应由各单位主要负责人、生产部门主要负责人、安全环保管理部门主要负责人及相关分包商和其他相关人员参加会议。

环保公司管理制度

杭州万森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管理制度 2008年3月20日

第一篇管理 我们公司从内在因素入手,从学习、工作、管理、激励、控制等方面建立一套员工管理的配套机制,努力发挥团队的主导作用,规范员工行为,为员工工作指明方向。 第一部分学习系统 一个优秀的员工肯定是一个善于学习的人,一个优秀的团队肯定是一个学习型团队。 一、学习的目的 (一)提高综合素质 素质要求 1、具有较高的修养。员工外在形象、语言、行为方面的修养必须符合“万森人修养”标准。 2、具有健康向上的心理,主要指积极的心态及自我调整的能力。 3、具有相当的专业水平。包括万森经营理念,万森企业文化,销售运作知识、适当的市场知识和广告宣传知识。 4、具有一定的管理水平和敏锐的创新头脑。 (二)培养敬业精神 1、目的要求:积极、主动、坚持不懈地努力工作; 2、达到此目的,需要: (1)勇做营销大师: (2)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 (3)磨炼顽强的意志,培养吃苦耐劳的精神和承受孤独的勇气; (三)增强团队凝聚力 “上下同欲者胜”,步调一致才能得胜利 目的要求:了解万森——理解万森——信任万森——忠于万森——献身万森 二、学习的途径 (一)读书 重读书,再创业 1、读公司指定的基础课本 2、读公司文化书刊 (二)培训 1、培训内容 (1)企业文件、制度及领导讲话; (2)对第(一)条读书的内容进行系统的培训或重点培训。 2、培训的方法: (1)利用例会进行培训 (2)集中轮训 3、部门经理、培训师、相关专家和先进代表 (三)交流 1、典型事迹或经验介绍 2、专题讨论,集中讨论 3、个人谈话,相互交流 (四)总结 没有总结就没有提高。总结要写出来,形成文章(报告或心得体会)

工程环境保护管理办法

中铁十五局集团第五工程有限公司 龙永高速公路工程环境保护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工程施工环境保护管理,切实履行企业社会责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实现可持续发展要求,根据国家《环境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结合集团公司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环境,是指影响人类生存和发展的各种自然的和经过人工改造的自然因素的总称,包括大气、水、海洋、土地、矿藏、森林、草原、野生动物、自然遗迹、人文遗迹、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城市和乡村等。 第三条龙永高速公路五标项目部、架子队都要遵照法律、法规的要求,依据GB/T24001-2004环境管理体系标准,按照“保护环境,绿色施工”的环保工作方针,建立和完善工程环境保护管理制度,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防止产生废气、废水、废渣、粉尘、放射性物质以及噪声、振动、电磁波等对环境的污染和水土流失。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龙永高速公路五标项目部。 第二章机构及职责 第五条项目部设安质环保处,至少配1名专职环保监察工程师,架子队至少配1名专(兼)职环保监察工程师,架子队

各作业工班也相应配备环保监察检查人员。 第六条项目部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行业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规定。 2.充分了解业主和设计文件对环保的要求,负责项目环境因素的识别,制定环境目标、指标、管理方案、作业指导书,建立重大环境因素台帐及控制计划。 3.针对项目开展培训;建立环保技术交底制度。 4.针对项目排查、确定主要环境因素,制定应急预案,组织定期检查、实时监控。 5.参与环境污染、水土流失调查处理。 第七条架子队(工区)职责 1.负责施工全过程环境保护控制要求的全面落实。 2.严格技术交底制度。 3.及时上报环保事故并参与事故调查。 第八条班组职责 1.严格按照技术交底要求进行施工,落实各项环保要求。 2.坚持班前讲话制度,认真执行各项检查监控措施。 3.对发现的环境污染及水土流失情况及时上报。 第三章环保管理 第九条强化培训工作。项目部、作业队都要结合工作实际,开展有计划、有层次的宣传培训活动。使员工了解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熟悉施工企业常规的污染防治及处理规定和水土保持

XX公司环保管理制度

XX有限公司 环境保护管理制度 一、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为认真执行全面规划,合理布局,综合利用,化害为利,依靠群众,大家动手,保护环境,造福人民”的环境方针,搞好本企业的环境保护工作,特制定本管 理制度。 第二条本企业环境保护管理的主要任务是:宣传和执行环境保护法 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充分、合理地利用各种资源、能源,控制和消 除污染,促进本企业生产发展,创造良好的工作生活环境,使企业 的经济活动能尽量减少对周围生态环境的污染。 第三条保护环境人人有责。企业员工、领导都要认真、自觉学习、 遵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正确看待和处理生产与保护环 境之间的关系,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提倡车间清洁生产、循环利用,从源头上尽量消灭污染物,并认真执行“谁污染、 谁治理”的原则。 二、组织结构 第四条根据环境保护法,企业环保技术人员全面负责本企业环境保 护工作的管理和监测任务,改善企业环境状况,减少企业对周围环 境的污染,并协调企业与政府环保部门的工作。 第五条组织建立企业环境保护管理团队,由企业领导和企业环保员 组成,定期召开企业环保情况报告会和专题会议,负责贯彻会议决定,共同搞好本企业的环境保护工作。 第六条企业环境保护机构应配备必须的环保专业技术人员,并保持 相对稳定。设置一名经理级领导来分管环境保护工作,环保机构只 能加强,不能削弱。 三、基本原则 第七条企业环保工作由分管环保领导主管,搞好企业内的环保工 作,并直接向企业负责人负责环保事项。

第八条环保人员要重视防治“三废”污染,保护环境。要把环境保 护工作作为生产管理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纳入到日常生产中去, 实行生产环保一齐抓。 第九条环境保护工作关系到周边环境和每个职工的身体健康及企 业生产发展,企业员工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工作制度,任何违反 环保工作制度,造成事故者,必根据事故程度追究责任。 第十条防止“三废”污染,实行“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所有 造成环境污染和其它公害的车间都必须提出治理规划,有计划、有 步骤地加以实施,企业在财力、物力、人力方面应及时给予安排解决。 第十一条对环保设施、设备等要认真管理,建立定期检查、维修和 维修后验收制度,保证设备、设施完好,运转率达到考核指标要求,并确保备品备药的正常储备量。 第十二条在下达企业考核各项技术经济指标的同时,把环保工作作 为评定内容之一。 第十三条凡新建、扩建、改造项目中的“三废”治理和综合利用工 作所需资金、设备材料,必须同时列入计划,切实予以保证,在施 工过程中不得以任何理由为借口排挤“三废”治理和综合利用工程 的资金、设备、材料和人力等。 四、环保机构职责 第十四条本企业环保机构职责: 1、在企业分管领导负责下,认真贯彻执行国家、上级主管部门的有 关环保方针、政策和法规,负责本企业环保工作的管理和测试等。 2、负责组织制定环保长远规划和年度总结报告。 3、监督检查本企业执行“三废”治理情况,参加新建、扩建和改造 项目方案的研究和审查工作,并参加验收,提出环保意见和要求。 4、组织企业内部环境监测,掌握原始记录,建立环保设施运行台账,做好环保资料归档和统计工作,按时向上级环保部门报告。 5、对员工进行环保法律、法规教育和宣传,提高员工的环保意识, 并对环保岗位进行培训考核。

环保公司业务提成管理办法

***环保公司 市场人员提成管理办法 (试用版) 为调动公司市场营销人员的积极性,充分发挥市场营销人员的潜力,完善公司项目拓展及技术服务的奖励机制,实现公司、个人的发展共赢,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业务奖励方案 1、公司业务类包含废水(中水)、自来水(纯水)、废气、固体废弃物(危险废弃物)、噪声治理、垃圾填埋、土壤修复、检测类等各项环境工程项目。 2、业务范围指从获得项目信息开始,评估后业务持续跟进并取得合同为止。项目信息获得的渠道和人员不限,但持续跟进并取得合同等前期业务工作原则上由市场部负责,技术部门、工程管理部门等配合提供技术方案及报价等。 3、业务跟进是指对已有的项目信息进行跟踪落实、沟通协调、合同签定等业务性工作,并负责与技术部门、工程管理部门进行设计方案编制、报价等工作的对接,协助工程管理部门解决合同执行过程中款项收取及遇到的问题等项目推进工作。 4、成功签约但营销费用超出设定比例部分的50%从业务跟进人的奖励中扣除;节约部分的30%奖励业务跟进人。在业务跟进过程中如遇特殊情况,营销费用经总经理批示后调整增加。 5、成功为公司签约销售再生物品(包含:废玻璃渣、污泥、废旧轮胎等)公司给予不低于销售额10%的项目奖金。 6、奖励比例 根据业务信息来源不同、渠道不同,业务量不同设定不同的奖励额度。 (1)最先提供项目信息,经评估有效后由市场部人员持续跟进并取得合同,业务信息提供者占总奖励金额的5%-10%; (2)从提供项目有效信息开始,并协助公司与该项目主要负责人衔接、沟通、协调,且项目成功签订,业务信息提供者占总奖励金额的70%-85%。 (3)依托公司平台,利用自身资源取得项目信息并最终承接的项目,按总奖励比例执行。奖励比例详见表1、

企业环境管理制度

企业环境管理制度 环保管理制度 1 目的 建立公司环保管理制度,确保生产过程中的污染物和噪声经处理后达标排放,使生产不致对周围环境造成有害的影响。 2 范围 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三废”环节及生态恢复 3 责任 环保部、生产部及各生产车间。 环保部责任:负责公司环境监督和确保环保设备正常运行; 生产部责任:负责维修环保设备,使其能正常运行,确保“三废”得到正常排放。 生产车间责任:确保本车间环保设备正常运行, 4 内容 4.1 “三废”定义: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对周围环境造成污染或有害影响的废水、废气、废渣。 4.2 生产部具体负责日常的“三废”治理和环境保护工作,符合达标的排放源应竖立合格排放标志。 4.3 设立“三废”处理人员岗位负责制,实行严格的奖、罚制度。 4.4环保部负责维护环保治理设施,在环保治理设施一旦出现故障时,有“三废”外排的生产工序必须停产,以杜绝污染物排放的出现。 4.5 定期进行环保技术业务培训,以提高工作人员的技术素质水平。 4.6 搞好工厂绿化,改善生产区及周围环境,接受市环保部门的监督、检查和指导。 4.7 废水方面 4.7.1车间产生废水直接进入废水处理站经冷却后循环,经处理达标再利用,生活污水经过滤池滤过达标后一部分公司绿化用,一部分给园区管道排放。 4.8 废气方面:混铁炉、提钒转炉、精炼转炉等污染物经布袋除尘处理。 4.9 生产车间产生钢渣、氧化铁皮、废油、废耐火材料采取出售的方法,不另设堆放场。 4.9.1 除尘灰由本公司烧结利用回收。 4.10 空调机、空压机及引风机等动力设备采用隔音、吸音及减振等治理措施。 4.11 公司内原料必须按照有关管理规定贮存、保管等,不得对生产区及其周围环境造成污染。 5、对违反本制度,有下列情形,予以警告、批评、罚款或责令赔偿损失。

环境保护管理体系与措施

环境保护管理体系与措施 针对本工程自然环境特点按照国家和当地政府的要求,施工现场环境保护、水土保持工作,做到全面规划因地制宜,严格按照《环境保护法》要求,维护施工地域内的自然环境和居民清洁适宜的生活、工作环境、化害为利,最大限度地减少施工对自然生态的破坏,保护环境,防止水土流失。为此,制定如下措施: 一、管理目标: 保护生态环境、防止水土流失、防止施工污染和扰民、保障人民身体健康,保护城市优美环境。 二、环境保护管理体系及框图 项目部由综合部管施工环境保护、水土保持工作。进场后主动与地方政府环境保护机构建立联系,了解地方环保法规,了解对土建施工环境保护的具体要求,签订有关协议,制定报审具体办法。结合设计文件和工程实际,及时提出有关环境保护、水土保持的方案,按批准后的文件组织实施,见环境保护管理体系框图。 严格履行合同中对施工环境保护、水土保持方面的承诺,任何时候都接受业主、监理工程师及地方政府环保机构工作人员的检查,执行其对环保水保工作的要求。

环境保护管理体系框图

三、环境保护管理措施 环境保护是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与当地政府联合协调。控制施工污染,减少粉尘及噪音污染,为生态平衡创造良好的生态环境。 1、建立健全环境保护体系 成立以项目经理任组长的环境保护领导小组,配备一定量的环保实施和技术人员,认真学习环保知识,共同搞好环保工作。 2、制定防止和减轻污水、大气污染措施 施工废水、生活污水不得排入农田、耕地、饮用水源和灌溉渠道;清理场地废料和处理土石方工程的弃方,不影响排灌系统和农田水利的安全。 3、保护生态环境措施 (1)保护环境卫生,尽量保护原有植被。 (2)种植草木将在适当的条件下进行,在临时住房周围及临时便道两侧,进行植树、种草、美化环境。 4、开工前对全体职工进行环保知识教育,环境保护技术措施、技术交底,加强环保意识和以明确环保工作的重大意义。积极主动地参与环保工作,自觉遵守国家和当地环保各项规章制度。 5、项目经理部建立环保管理工作机构,制定环保工作计划和措施,自觉接受环保部门、地方政府对工地环保工作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管理办法

1. 目的 为加强企业建设项目的环境管理,有效控制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保护环境资源,保障员工身体健康,促进社会经济的持续发展,特建立此管理办法。 2. 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企业新建、改建、扩建和技术改造项目(统称建设项目)必须执行“三同时”管理制度及实施全过程的管理办法。 本管理办法适用于企业一切建设项目及工艺变动的技术改造项目。 3. 规范性引用标准 3.1.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3.2.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 3.3.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 3.4.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 4. 术语和定义 “三同时”管理制度——建设项目(企业新建、改建、扩建和技术改造项目统称为建设项目)中防治污染的设施,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防治污染的设施应当符合经批准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要求,不得擅自拆除或者闲置。 5. 部门及人员职责 5.1. 环境保护部负责企业建设项目“三同时”实施全过程的管理工作。 5.2. 环境保护部负责组织建设项目环保的立项、审批和验收工作。 5.3. 工程项目部负责提供建设项目的立项批文。 5.4. 项目建设单位负责提供与项目相关的基础资料包括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等。 6. 具体内容 6.1. 凡厂界内的建设项目,环境保护部必须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报告书(表)的报审制度。 6.2. 各分子公司必须严格按照环境保护“三同时”的管理制度,填写本单位建设环境保护“三同时”送审表,同时向环境保护部提供项目中的物料平衡、水平衡及相关资料。 6.3. 各分子公司必须严格按照环境保护“三同时”的管理制度,对本单位建设项目要组织环保设施的实施,并在污染治理上体现以新带老、增产不增污,使污染物总量控制在指标要求内。 6.4. 环境保护部对严重违反“三同时”管理制度的各分子公司,有权提出停产或限制治理要求,并报请主管经理批准下达整改通知。对有关污染各分子公司在限期内不积极采取措施予以解决,继续造成污染危害时,环境保护部有权向主管经理建议停产治理,并下达停产通知单。 6.5. 由于不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管理制度,造成环境污染的各分子公司,哪级负责人同意生产的,就由其承担经济法律责任,并按规定进行处罚。 6.6. 各级环保员要监督环保“三同时”管理制度落实情况并及时向环境保护部反映本单位违反环境保护“三同时”有关规定的情况。对各分子公司违反“三同时”管理制度监管不到位或知情不报的环保员,应负与有关领导相同的责任。 6.7. 环境保护设施包括污染控制设施、生态保护措施、节约资源和资源回收利用设施和环境监测设施等,应由使用单位负责日常维护保养工作。需停用或搬迁时,应报请环境保护部批准,不得擅自挪用。并与所属产品生产的设备,同时按计划大修。 6.8. 建设项目竣工后由项目相关分子公司向环境保护部提交项目竣工工作报告相关材料,须经环境保护部完成竣工工作报告并上报上级主管部门检查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试生产运行。在项目试生产运行三个月内,由项目相关分子公司向环境保护部提交三废治理及设施运转情况报告。运转正常后,由环境保护部向上级主管部门提出申请进行建设项目环保验收。 6.9. 凡属环保项目的资金均由其主体工程项目资金中支付。

企业环保管理制度

企业环境保护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我厂环境保护工作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综合治理的原则;坚持推行清洁生产、实行生产全过程污染控制的原则;实行污染物达标排放和污染物总量控制的原则;坚持环境保护工作作为评选先进的必要条件,实行一票否定制。第二条 环境保护工作的主要负责人,应对环境保护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行政一把手是环境保护第一责任人。 第三条 配备与开展工作相适应的环保管理人员,掌握生产工艺技术及生产运行状况。

第二章 环境监测工作 第四条 每年根据公司下达的《环境监测计划》开展环境监测工作。监测时如有超标情况,要按照程序文件要求及时通知相关部门,不得私自减少监测次数或停止监测。 第五条 每月3日上报前一个月的《环境报表》。 第六条 生产办除开展常规监测外,要承担对突发性的污染事故的应急监测工作。 第七条 外排污水和大气的监测外委进行。 第三章

环境保护工作日常管理 第八条 把环境保护工作纳入日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全过程中,实现全过程、全天侯、全员的环保管理,在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的同时,必须有环保工作内容。 第九条 积极开展环境保护宣传教育活动,普及环保知识,提高全员的环保意识。重点要作好“4.22世界地球日”和“6.5世界环境日”的宣传工作。 第十条 完善环保各项基础资料。 第十一条 加强对外来施工单位施工作业的环境管理,承揽环保设施施工的单位,要持有上级或政府主管部门的施工许可证,在施工过程要防止产生污染,施工后

要达到工完、料净、场地清,对有植被损坏情况的,施工单位要采取恢复措施。 第十二条 污染防治与三废资源综合利用: (一)对生产中产生的“三废”进行回收或处理,防止资源浪费和环境污染,对暂时不能利用而须转移给其它单位利用的三废,必须由公司安全环保部批准,严格执行逐级审批手续,防止污染转移造成污染事故; (二)开展节水减污活动,采取一水多用,循环使用,提高水的综合利用率; (三)在生产过程中,要加强检查,减少跑、冒、滴、漏现象。对检修中清洗出的污染物要妥善收集和处理,防止二次污染。对检修中拆卸的受污染的设备材料要进行处理,避免造成污染转移;

环境保护管理办法

环境保护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山西省环境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保护和改善环境,推行清洁生产,促进可持续发展,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贯彻环境保护的基本国策,坚持经济建设、环境建设同步规划、同步实施、同步发展的方针,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综合治理的原则,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的统一。 第三条环境保护管理工作的方针:保护环境,预防为主;爱护自然、控制污染、降低环境危害,节能降耗,充分利用资源,为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发展做出贡献。 第四条环境保护管理目标:使我公司的环境管理体系能有效运行,各项环境指标达到要求。 第二章环境保护机构设置和职责 第五条为确保环境保护工作的顺利进行,公司成立领导组。 组长:董事长党委书记总经理 常务副组长:总工程师 副组长:纪委书记工会主席副总经理 成员:首席高级工程师副总工程师工程管理部科技质量中心安全监察部劳动工资部财务部企业管理部 保卫武装部生活公司供应公司 租赁公司负责人及各工程公司经理 第六条环境保护机构下设办公室,设在工程管理部,办公室主任由工程管理部部长担任,各工程公司设立专(兼)职环保员。 第七条公司工程管理部为公司环保工作的主管部门,行使环境保护管理和监督职能,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和各级地方人民政府有关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范各单位环境保护工作; 2、编制公司环境管理方案,并组织实施;

3、开展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组织环境保护从业人员开展专业学习和培训工作; 4、负责公司环境保护管理体系的运行、监督和考核; 第八条各施工单位行政负责人是环境保护工作的主要责任人,对本单位的环境保护工作负总责,各工程公司配备专(兼)职环保人员,具体负责本工程公司环境管理工作。 第三章监督管理 第九条各施工单位应贯彻执行国家和各级政府有关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管理制度。 第十条各施工单位应接受公司工程管理部每月对其环保现状的监督、检查和指导; 第十一条各施工单位应建立健全环保管理办法及现场管理制度; 第十二条作好操作人员的业务培训工作,分析掌握本单位环境污染现状,并提出相应的措施; 第十三条作好环境保护统计工作,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准确上报报表、数据和重大环境事件; 第十四条与地方环境保护部门协调关系,依法维护企业利益; 第十五条各施工单位应编制环境应急预案,防止污染事件的发生; 第十六条负责对各项工程中的噪声、粉尘、污水、固废、水电消耗进行有效控制,使各项指标、目标达标排放,并在日常工作中作好检查记录。 第四章环境保护工作制度 第十七条各基层单位要把环境保护管理工作纳入议事日程,建立完善的环保工作制度,加强日常工作的环保检查,及时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并提出持续改进的方案措施。 第十八条各单位环保人员应加强环保有关文件、政策和法规的学习,不断提高业务技术素质。 第十九条每年对环保人员进行一次培训。 第二十条每月工程管理部组织相关人员对各基层单位及其工程项目进行环保检查。

环保公司车辆管理规定

环保公司车辆管理规定 Company number【1089WT-1898YT-1W8CB-9UUT-92108】

车辆管理规定 1.总则 为保证公司车辆的合理安排与使用,提高工作效率及车辆使用效率,维护公司财产和利益,制定本制度。 行政管理部门是公司车辆和专职驾驶员的行政主管部门。 2.车务管理 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建立车辆技术档案,记录从接到车辆至车辆报废整个过程中的使用、事故处理、维护、修理及费用投入等情况。 行政管理部门按城市交通车辆管理及有关规定按时办理并督促各分公司车辆管理责任人办理稽征、养征、保险、年审等手续;驾驶证年审由驾驶员在证件管理地自行办理。 公司车辆由各车辆专职驾驶员专人管理,车辆驾驶员应遵守公司车辆使用管理规定,做好所驾驶车辆的维修维护工作,并协助行政管理部门负责人做好公司车务管理工作。 公司车辆随车配备各种证件和资料统一由行政管理部门负责管理,车辆驾驶员需用时可办理手续借用。 驾驶员要熟练掌握驾驶技术、车辆性能及交通法规;工作时间内必须在岗在位,节假日实行轮流值班。 如遇工作变动等情况,驾驶员必须在行政部办理相关移交、登记手续。3.使用制度 严禁公车私用,非公务活动不得使用公司车辆,如有特殊情况,须经公司领导批准。驾驶人员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出车。

严格控制用车申请用途。对符合以下用途的方可派车: 办理现金业务,金额在5000元以上; ..2办理货运业务,重量在15公斤以上; 办理现金票据业务,金额在10万元以上; 因公需往机场三人以上,或三人以下但携带贵重物品或大件行李; 接送重要客户或来宾; 其他紧急或特殊事项。 符合以上条件,由申请用车的部门提前申请,并应填报《公务用车申请单》,经部门负责人批准,报行政管理部门安排。 超出深圳市(含宝安、龙岗两区及所辖村镇)、惠州市范围内用车除符合上述条款要求外,还必须经用车部门分管领导签署意见,由行政管理部门审批。 行政管理部门应按“轻重缓急,先外后内”的原则合理安排用车。 遇公司重大活动或特殊情况,行政管理部门有权统一调配使用已经车辆改革为个人的车辆。 4.出车、维护、维修与安全管理 车辆不得乱停乱放。车辆停放应注意安全和保养,尽可能停放在车库内,防止车辆日晒雨淋露雾,造成车辆过早损伤。 司机应每周对车辆实施定期检查和维护保养,对长途出车,应检查安全状况,保证行车安全。 司机在驾驶过程中,严禁接听或拨打手机,发现车辆故障,应立即进行检修,不会检修的,及时请示分管领导处理。

公司环保管理制度 (一)

公司环保管理制度(一) 环保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完善本公司的各项环境保护管理工作,使之符合国家相关的政策法规,保障公司的政策有序生产,现特制定环保管理的相关制度如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为认真执行全面规划,合理布局,综合利用,化害为利,依靠群众,大家动手,保护环境,造福人民”的环境方针,搞好本企业的环境保护工作,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企业环境保护管理主要任务是:宣传和执行环境保护法和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充分、合理地利用各种资源、能源,控制和消除污染。 第三条保护环境人人有责。企业员工、领导都要认真、自觉学习、遵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正确看待和处理生产与保护环境之间的关系,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提倡车间清洁生产、循环利用,从源头上尽量消灭污染物,并认真执行“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 第二章组织结构 第四条公司设置由总经理为组长的环保工作领导小组,并设立专门环保管理部门即环保部,专门负责环境保护和环境监测,

公司环保人员全面负责本企业环境保护工作的管理和监测任务,改善企业环保状况,减少企业对周围环境的污染,并协调企业与政府环保部门的工作。 第五条建立企业环境保护管理网络,由公司领导和环保员组成,定期召开企业环保情况报告会和专题会议,负责贯彻会议决定,共同搞好本企业的环境保护工作。 第六条公司环境保护机构配备必须的环保专业技术人员,并保持相对稳定。设置一名厂级领导来分管环境保护工作,并指定若干名专职环保技术员,协助生产部工作。环保机构只能加强,不能削弱。 第三章基本原则 第七条公司环保工作由分管环保领导主管,搞好公司内的环保工作,并直接向公司负责人负责环保事项。 第八条环保人员要重视防治“三废”污染,保护环境。要把环境保护工作作为生产管理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纳入到日常生产中去,实行生产环保一齐抓。 第九条环境保护工作关系到周边环境和每个职工的身体健康及企业生产发展,公司员工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工作制度,任何违反环保工作制度,造成事故者,必根据事故程度追究责任。 第十条防止“三废”污染,实行“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所有造成环境污染和其它公害的车间都必须提出治理规划,有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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