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雷接地规范标准

防雷接地规范标准
防雷接地规范标准

防雷接地规范标准

目录

第一章总则 (3)

第二章防雷分类 (3)

第三章措施 (5)

第一节一般规定 (5)

第二节第一类防雷建筑物的防雷措施 (5)

第三节第二类防雷建筑物的防雷措施 (9)

第四节第三类防雷建筑物的防雷措施 (13)

第五节其它防雷措施 (15)

第四章装置 (17)

第一节接闪器 (17)

第二节引下线 (18)

第三节接地装置 (19)

第五章接闪器 (20)

第一节接闪器选择 (20)

第二节接闪器布置 (20)

参考资料 (20)

第一章总则

第1.0.1条为使建筑物(含构筑物,下同)防雷设计因地制宜地采取防雷指施,防止或减少雷击建筑物所发生的人身伤亡和文物、财产损失,做到安全可靠、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制定本规范。

第1.0.2 条本规范适用于新建建筑物的防雷设计。

本规范不适用于天线塔、共用天线电视接收系统、油罐、化工户外装置的防雷设计。

第1.0.3 条建筑物防雷设计,应在认真调查地理、地质、土壤、气象、环境等条件和雷电活动规律以及被保护物的特点等的基础上,详细研究防雷装置的形式及其布置。

第1.0.4 条建筑物防雷设计除应执行本规范的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和规范的规定。

第二章防雷分类

第2.0.1条建筑物应根据其重要性、使用性质、发生雷电事故的可能性和后果,按防雷要求分为三类。

第2.0.2条遇下列情况之一时,应划为第一类防雷建筑物:

一、凡制造、使用或贮存炸药、火药、起爆药、火工品等大量爆炸物质的建筑物,因电火花而引起爆炸,会造成巨大破坏和人身伤亡者。

二、具有0区或10区爆炸危险环境的建筑物。

三、具有1区爆炸危险环境的建筑物,因电火花而引起爆炸,会造成巨大破坏和人身伤亡者。

第2.0.3条遇下列情况之一时,应划为第二类防雷建筑物:

一、国家级重点文物保护的建筑物。

二、国家级的会堂、办公建筑物、大型展览和博览建筑物、大型火车站、国宾馆、国家级档案馆、大型城市的重要给水

水泵房等特别重要的建筑物。

三、国家级计算中心、国际通讯枢纽等对国民经济有重要意义且装有大量电子设备的建筑物。

四、制造、使用或贮存爆炸物质的建筑物,且电火花不易引起爆炸或不致造成巨大破坏和人身伤亡者。

五、具有1区爆炸危险环境的建筑物,且电火花不易引起爆炸或不致造成巨大破坏和人身伤亡者。

六、具有2区或11区爆炸危险环境的建筑物。

七、工业企业内有爆炸危险的露天钢质封闭气罐。

八、预计雷击次数大于0.06次/a的部、省级办公建筑物及其它重要或人员密集的公共建筑物。

九、预计雷击次数大于0.3次/a的住宅、办公楼等一般性民用建筑物。

注:预计雷击次数应按本规范附录一计算。

第2.0.4条遇下列情况之一时,应划为第三类防雷建筑物:

一、省级重点文物保护的建筑物及省级档案馆。

二、预计雷击次数大于或等于0.012次/a,且小于或等于0.3。

三、预计雷击次数大于或等于0.06次/a,且小于或等于0.3次/a的住宅、办公楼等一般性民用建筑物。

四、预计雷击次数大于或等于0.06次/a的一般性工业建筑物。

五、根据雷击后对工业生产的影响及产生的后果,并结合当地气象、地形、地质及周围环境等因素,确定需要防雷的21区、22区、23区火灾危险环境。

六、在平均雷暴日大于15d/a的地区,高度在15m及以上的烟囱、水塔等孤立的高耸建筑物;在平均雷暴日小于或等于15d/a的地区,高度在20m及以上的烟囱、水塔等孤立的高耸建筑物。

第三章措施

第一节一般规定

第3.1.1条各类防雷建筑物应采取防直击雷和防雷电波侵入的措施。

第一类防雷建筑物和本规范第2.0.3条四、五、六款所规定的第二类防雷建筑物尚应采取防雷电感应的措施。

第3.1.2条装有防雷装置的建筑物,在防雷装置与其它设施和建筑物内人员无法隔离的情况下,应采取等电位连接。

第二节第一类防雷建筑物的防雷措施

第3.2.1条第一类防雷建筑物防直击雷的措施,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应装设独立避雷针或架空避雷线(网),使被保护的建筑物及风帽、放散管等突出屋面的物体均处于接闪器的保护范围内。架空避雷网的网格尺寸不应大于5m×5m或6m×4m。

二、排放爆炸危险气体、蒸气或粉尘的放散管、呼吸阀、排风管等的管口外的以下空间应处于接闪器的保护范围内,当有管帽时应按表3.2.1确定;当无管帽时,应为管口上方半径5m的半球体。接闪器与雷闪的接触点应设在上述空间之外。

有管帽的管口外处于接闪器保护范围内的空间隔表3.2.1

三、排放爆炸危险气体、蒸气或粉尘的放散管、呼吸阀、排风管等,当其排放物达不到爆炸浓度、长期点火燃烧、一排放就点火燃烧时,及发生事故时排放物才达到爆炸浓度的通风管、安全阀,接闪器的保护范围可仅保护到管帽,无管帽时可仅保护到管口。

四、独立避雷针的杆塔、架空避雷线的端部和架空避雷网的各支柱处应至少设一根引下线。对用金属制成或有焊接、绑扎连接钢筋网的杆塔、支柱,宜利用其作为引下线。

五、独立避雷针和架空避雷线(网)的支柱及其接地装置至被保护建筑物及与其有联系的管道、电缆等金属物之间的距离(图3.2.1),应符合下列表达式的要求,但不得小于3m:

1、地上部分:当hx<5Ri时,【hx被保护物的高度(M)】(Ri:冲击接地电阻)

Sa1≥0.4(Ri+0.1hx) (3.2.1-1)

当hx≥5Ri时,

Sa1≥0.1(Ri+hx) (3.2.1-2)

2、地下部分:Se≥0.4Ri (3.2.1-3)

式中Sa1—空气中距离(m);

Se1—地中距离(m);

Ri—独立避雷针或架空避雷线(网)支柱处接地装置的冲击接地电阻(Ω);

Hx—被保护物或计算点的高度(m)。

六、架空避雷线至屋面和各种突出屋面的风帽、放散管等物体之间的距离(图3.2.1),应符合下列表达式的要求,但不应小于3m:

1.当(h+l/2)<5Ri时,

Sa2≥0.2Ri+0.03(h+l/2) (3.2.1-4)

2.当(h+l/2)≥5Ri时

Sa2≥0.05Ri+0.06(h+l/2) (3.2.1-5)

式中Sa2 —避雷线(网)至被保护物的空气中距离(m);

h —避雷线(网)的支柱高度(m);

l —避雷线的水平长度(m)。

七、架空避雷网至屋面和各种突出屋面的风帽、放散管等物体之间的距离,应符合下列表达式的要求,但不应小于3m:

当(h+l1)<5Ri时,

Sa2≥1/n〔0.4Ri+0.06(h+l1)〕( 3.2.1-6)

当(h+l1)≥5Ri时,

Sa2≥1/n〔0.1Ri+0.12(h+l1)〕(3.2.1-7)

式中l1—从避雷网中间最低点沿导体至支柱的距离(m);

n—从避雷网中间最低点沿导体至距离最短支柱并有同一距离l1的个数。

八、独立避雷针、架空避雷线或架空避雷网应有独立的接地装置,每一引下线的冲击接地电阻不宜大于10Ω。在土壤电阻率高的地区,可适当增大冲击接地电阻。

第3.2.2条第一类防雷建筑物防雷电感应的措施,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建筑物内的设备、管道、构架、电缆金属外皮、钢屋架、钢窗等较大金属物和突出屋面的放散管、风管等金属物,均应接到防雷电感应的接地装置上。

金属屋面周边每隔18~24m应采用引下线接地一次。

现场浇制的或由预制构件组成的钢筋混凝土屋面,其钢筋宜绑扎或焊接成闭合回路,并应每隔18~24m采用引下线接地一次。

二、平行敷设的管道、构架和电缆金属外皮等长金属物,其净距小于100mm时应采用金属线跨接,跨接点的间距不应大于30m;交叉净距小于100mm时,其交叉处亦应跨接。

当长金属物的弯头、阀门、法兰盘等连接处的过渡电阻大于0.03Ω时,连接处应用金属线跨接。对有不少于5根螺栓连接的法兰盘,在非腐蚀环境下,可不跨接。

三、防雷电感应的接地装置应和电气设备接地装置共用,其工频接地电阻不应大于10Ω。防雷电感应的接地装置与独立避雷针、架空避雷线或架空避雷网的接地装置之间的距离应符合本规范第3.2.1条五款的要求。

屋内接地干线与防雷电感应接地装置的连接,不应少于两处。

第3.2.3条第一类防雷建筑物防止雷电波侵入的措施,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低压线路宜全线采用电缆直接埋地敷设,在入户端应将电缆的金属外皮、钢管接到防雷电感应的接地装置上。当全线采用电缆有困难时,可采用钢筋混凝土杆和铁横担的架空线,并应使用一段金属铠装电缆或护套电缆穿钢管直接埋地引入,其埋地长度应符合下列表达式的要求,但不应小于15m:

在电缆与架空线连接处,尚应装设避雷器。避雷器、电缆金属外皮、钢管和绝缘子铁脚、金具等应连在一起接地,其冲击接地电阻不应大于10Ω。

二、架空金属管造,在进出建筑物处,应与防雷电感应的接地装置相连。距离建筑物100m内的管道,应每隔25m左右接地一次,其冲击接地电阻不应大于20Ω,并宜利用金属支架或钢筋混凝土支架的焊接、绑扎钢筋网作为引下线,其钢筋混凝土基础宜作为接地装置。

埋地或地沟内的金属管道,在进出建筑物处亦应与防雷电感应的接地装置相连。

第3.2.4条当建筑物太高或其它原因难以装设独立避雷针、架空避雷线、避雷网时,可将避雷针或网格不大于5m×5m或6m×4m的避雷网或由其混合组成的接闪器直接装在建筑物上,避雷网应按本规范附录二的规定沿屋角、屋脊、屋檐和檐角等易受雷击的部位敷设。并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一、所有避雷针应采用避雷带互相连接。

二、引下线不应少于两根,并应沿建筑物四周均匀或对称布置,其间距不应大于12m。

三、排放爆炸危险气体、蒸气或粉尘的管道应符合本规范第3.2.1条二、三款的要求。

四、建筑物应装设均压环,环间垂直距离不应大于12m,所有引下线、建筑物的金属结构和金属设备均应连到环上。均

压环可利用电气设备的接地干线环路。

五、防直击雷的接地装置应围绕建筑物敷设成环形接地体,每根引下线的冲击接地电阻不应大于10Ω,并应和电气设备接地装置及所有进入建筑物的金属管道相连,此接地装置可兼作防雷电感应之用。

六、防直击雷的环形接地体尚宜按以下方法敷设:

七、当建筑物高于30m时,尚应采取以下防侧击的措施:

1. 从30m起每隔不大于6m沿建筑物四周设水平避雷带并与引下线相连;

2. 30m及以上外墙上的栏杆、门窗等较大的金属物与防雷装置连接。

八、在电源引入的总配电箱处宜装设过电压保护器。

第3.2.5条当树木高于建筑物且不在接闪器保护范围之内时,树木与建筑物之间的净距不应小于5m。

第三节第二类防雷建筑物的防雷措施

第3.3.1条第二类防雷建筑物防直击雷的措施,宜采用装设在建筑物上的避雷网(带)

或避雷针或由其混合组成的接闪器。避雷网(带)应按本规范附录二的规定沿屋角、屋脊、屋檐和檐角等易受雷击的部位敷设,并应在整个屋面组成不大于10m×10m或12m×8m的网格。所有避雷针应采用避雷带相互连接。

第3.3.2条突出屋面的放散管、风管、烟囱等物体,应按下列方式保护:

一、排放爆炸危险气体、蒸气或粉尘的放散管、呼吸阀、排风管等管道应符合本规范第

3.2.1条二款的要求。

二、排放无爆炸危险气体、蒸气或粉尘的放散管、烟囱,1区、11区和2区爆炸危险环境的自然通风管,装有阻火器的排放爆炸危险气体、蒸气或粉尘的放散管、呼吸阀、排风管,本规范第3.2.1条三款所规定的管、阀及煤气放散管等,其防雷保护应符合下列要求:

1.金属物体可不装接闪器,但应和屋面防雷装置相连;

2.在屋面接闪器保护范围之外的非金属物体应装接闪器,并和屋面防雷装置相连。

第3.3.3条引下线不应少于两根,并应沿建筑物四周均匀或对称布置,其间距不应大于18m。当仅利用建筑物四周的钢柱或柱子钢筋作为引下线时,可按跨度设引下线,但引下线的平均间距不应大于18m。

第3.3.4条每根引下线的冲击接地电阻不应大于10Ω。防直击雷接地宜和防雷电感应、电气设备、信息系统等接地共用同一接地装置,并宜与埋地金属管道相连;当不共用、不相连时,两者间在地中的距离应符合下列表达式的要求,但不应小于2m:

Se2≥0.3KcRi (3.3.4)

式中Se2—地中距离(rn);

KC —分流系数,其值按附录五确定。

在共用接地装置与埋地金属管道相连的情况下,接地装置宜围绕建筑物敷设成环形接地体。

第3.3.5条利用建筑物的钢筋作为防雷装置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建筑物宜利用钢筋混凝土屋面、梁、柱、基础内的钢筋作为引下线。本规范第2.0.3条二、三、八、九款所规定的建筑物尚宜利用其作为接闪器.

二、当基础采用硅酸盐水泥和周围土壤的含水量不低于4%及基础的外表面无防腐层或有沥青质的防腐层时,宜利用基础内的钢筋作为接地装置。

三、敷设在混凝土中作为防雷装置的钢筋或圆钢,当仅一根时,其直径不应小于10mm。被利用作为防雷装置的混凝土构件内有箍筋连接的钢筋,其截面积总和不应小于一根直径为10mm钢筋的截面积。

四、利用基础内钢筋网作为接地体时,在周围地面以下距地面不小于0.5m,每根引下线所连接的钢筋表面积总和应符合下列表达式的要求:

S≥4.24kc (3.2.5)

式中S —钢筋表面积总和(m)。

五、当在建筑物周边的无钢筋的闭合条形混凝±基础内敷设人工基础接地体时,接地体的规格尺寸不应小于表3.3.5的规定。

六、构件内有箍筋连接的钢筋或成网状的钢筋,其箍筋与钢筋的连接,钢筋与钢筋的连接应采用土建施工的绑扎法连接或悍接。单根钢筋或圆钢或外引预埋连接板、线与上述钢筋的连接应焊接或采用螺栓紧固的卡夹器连接。构件之间必须连接成电气通路。

第3.3.6条当土壤电阻率ρ小于或等于3000Ω·m时,在防雷的接地装置同其它接地装置和进出建筑物的管道相连的情况下,防雷的接地装置可不计及接地电阻值,但其接地体应符合下列规定之一:

一、防直击雷的环形接地体的敷设应符合本规范第3.2.4条六款1项的要求,但土壤电阻率ρ的适用范围应放大到小于或等于3000Ω·m。

二、在符合本规范第3.3.5条规定的条件下利用槽形、板形或条形基础的钢筋作为接地体,当槽形、板形基础钢筋网在水平面的投影面积或成环的条形基础钢筋所包围的面积A

大于或等于80m时,可不另加接地体.

三、在符合本规范第3.3.5条规定的条件下,对6m柱距或大多数柱距为6m的单层工业建筑物,当利用柱子基础的钢筋作为防雷的接地体并同时符合下列条件时,可不另加接地体:

1.利用全部或绝大多数柱子基础的钢筋作为接地体;

2.柱子基础的钢筋网通过钢柱,钢屋架,钢筋混凝土柱子、屋架、屋面板、吊车梁等构件的钢筋或防雷装置互相连成整体;

3.在周围地面以下距地面不小于0.5m,每一柱子基础内所连接的钢筋表面积总和大于或等于0.82m。

第3.3.7条本规范第2.0.3条四、五、六款所规定的建筑物,其防雷电感应的措施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建筑物内的设备、管道、构架等主要金属物,应就近接至防直击雷接地装置或电气设备的保护接地装置上,可不另设接地装置。

二、平行敷设的管道、构架和电缆金属外皮等长金属物应符合本规范第3.2.2条二款的要求,但长金属物连接处可不跨接。

三、建筑物内防雷电感应的接地干线与接地装置的连接不应少于两处。

第3.3.8条防止雷电流流经引下线和接地装置时产生的高电位对附近金属物或电气线路的反击,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当金属物或电气线路与防雷的接地装置之间不相连时,其与引下线之间的距离应按下列表达式确定:

当lx<5Ri时,

sa3≥0.3kc(Ri +0.1lx )(3.3.8-1)

当lx≥5Ri 时,

sa3≥0.075kc(Ri+lx)(3.3.8-2)

式中sa3一空气中距离(m);

Ri 一引下线的冲击接地电阻(Ω);

lx 一引下线计算点到地面的长度(m)。

二、当金属物或电气线路与防雷的接地装置之间相连或通过过电压保护器相连时,其与引下线之间的距离应按下列表达式确定:

sa4≥0.075kc lx (3.3.8-3)

式中sa4一空气中距离(m)I

lx 一引下线计算点到连接点的长度(m)。

当利用建筑物的钢筋或钢结构作为引下线,同时建筑物的大部分钢筋、钢结构等金属物与被利用的部分连成整体时,金属物或线路与引下线之间的距离可不受限制。

三、当金属物或线路与引下线之间有自然接地或人工接地的钢筋混凝土构件、金属板、金属网等静电屏蔽物隔开时,金属物或线路与引下线之间的距离可不受限制。

四、当金属物或线路与引下线之间有混凝土墙、砖墙隔开时,混凝土墙的击穿强度应与空气击穿强度相同,砖墙的击穿强度应为空气击穿强度的1/2。当距离不能满足本条第一、二款的要求时,金属物或线路应与引下线直接相连或通过过电压保护器相连。

五、在电气接地装置与防雷的接地装置共用或相连的情况下:当低压电源线路用全长电缆或架空线换电缆引入时,宜在电源线路引入的总配电箱处装设过电压保护器,当Y,yno 型或D,yn11型接线的配电变压器设在本建筑物内或附设于外墙处时,在高压侧采用电缆进线的情况下,宜在变压器高、低压侧各相上装设避雷器,在高压侧采用架空进线的情况下,除按国家现行有关规范的规定在高压侧装设避雷器外,尚宜在低压侧各相上装设避雷器。

第3.3.9条防雷电波侵入的措施,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当低压线路全长采用埋地电缆或敷设在架空金属线槽内的电缆引入时,在入户端应将电缆金属外皮、金属线槽接地;对本规范第2.0.3条四、五、六款所规定的建筑物,上述金属物尚应与防雷的接地装置相连。

二、本规范第2.0.3条四、五、六款所规定的建筑物,其低压电源线路应符合下列要求:

1.低压架空线应改换一段埋地金属错装电缆或护套电缆穿钢管直接埋地引入,其埋地长度应符合本规范(3.

2.3)表达式的要求,但电缆埋地长度不应小于15m。入户端电缆的金属外皮、钢管应与防雷的接地装置相连。在电缆与架空线连接处尚应装设避雷器。

2.平均雷暴日小于30d/a 地区的建筑物,可采用低压架空线直接引入建筑物内,但应符合下列要求:

⑴在入户处应装设避雷器或设2~3mm的空气间隙,并应与绝缘子铁脚、金具连在一起接到防雷的接地装置上,其冲击接地电阻不应大于5Ω。

(2)入户处的三基电杆绝缘子铁脚、金具应接地,靠近建筑物的电杆,其冲击接地电阻不应大于10Ω,其余两基电杆不应大于20Ω。

三、本规范第2.0.3条一、二、三、八、九款所规定的建筑物,其低压电源线路应符合下列要求:

1.当低压架空线转换金属皑装电缆或护套电缆穿钢管直接埋地引入时,其埋地长度应大于或等于15m,尚应符合本条第二款1项的其它要求。

2..当架空线直接引入时,在入户处应加装避雷器,并将其与绝缘子铁脚、金具连在一起接到电气设备的接地装置上。靠近建筑物的两基电杆上的绝缘子铁脚应接地,其冲击接地电阻不应大于30Ω。

四、架空和直接埋地的金属管道在进出建筑物处应就近与防雷的接地装置相连;当不相连时,架空管道应接地,其冲击接地电阻不应大于10Ω。本规范第.2.0.3条四、五、六款所规定的建筑物,引入、引出该建筑物的金属管道在进出处应与防雷的接地装置相连;对架空金属管道尚应在距建筑物约25m处接地一次,其冲击接地电阻不应大于10Ω。

第3.3.10条高度趔过45m的钢筋混凝土结构、钢结构建筑物,尚应采取以下防侧击和等电位的保护措施:

一、钢构架和混凝土的钢筋应互相连接。钢筋的连接应符合本规范第3.3.5条的要求;

二、应利用钢柱或柱子钢筋作为防雷装置引下线,

三、应将45m及以上外墙上的栏杆、门窗等较大的金属物与防雷装置连接;

四、竖直敷设的金属管道及金属物的顶端和底端与防雷装置连接。

第3.3.11条有爆炸危险的露天钢质封闭气罐,当其壁厚不小于4mm时,可不装设接闪器,但应接地,且接地点不应少于两处;两接地点间距离不宜大于30m,冲击接地电阻不应大于30Ω。当防雷的接地装置符合本规范第3.3.6条的规定时,可不计及其接地电阻值。放散管和呼吸阀的保护应符合本规范第3..3.2条的要求。

第四节第三类防雷建筑物的防雷措施

第3.4.1条第三类防雷建筑物防直击雷的措施,宜采用装设在建筑物上的避雷网(带)

或避雷针或由这两种混合组成的接闪器。避雷网(带)应按本规范附录二的规定沿屋角、屋背、屋檐和檐角等易受雷击的部位敷设。并应在整个屋面组成不大于20m×20m或24m×l6m的网格。

平屋面的建筑物,当其宽度不大于20m时,可仅沿网边敷设一圈避雷带。

第3.4.2条每根引下线的冲击接地电阻不宜大于30Ω,但对本规范第2.0.4条二款所规定的建筑物则不宜大于10Ω。其接地装置宜与电气设备等接地装置共用。防雷的接地装置宜与埋地金属管道相连。当不共用、不相连时,两者间在地中的距离不应小于2m。

第3.4.3条建筑物宜利用钢筋混凝土屋面板、梁、柱和基础的钢筋作为接闪器、引下线和接地装置,并应符合本规范第3.3.5条二、三、六款和下列的规定:

一、利用基础内钢筋网作为接地体时,

S≥1.89kc (3.4.3)

式中S —-钢筋表面积总和(m)。

二、当在建筑物周边的无钢筋的闭合条形混凝土基础内敷设人工基础接地体时,接地体的规格尺寸不应小于表3.4.3的规定。

第3.4.4条当土壤电阻率ρ小于或等于300Ω·rn时,其接地体应符合本规范第3.3.6条的规定,但其二、三款应改为在符合本规范

第3.4.3条规定的条件下及其三款3项所规定的钢筋表面积总和改为大于或等于

0.37m。

第3.4.5条突出屋面的物体的保护方式应符合本规范第3.3.2条的规定。

第3.4.6条砖烟囱、钢筋混凝土烟囱,宜在烟囱上装设避雷针或避雷环保护。多支避雷针应连接在闭合环上。

当非金属烟囱无法采用单支或双支避雷针保护时,应在烟囱口装设环形避雷带,并应对称布置三支高出烟囱口不低于0.5m的避雷针。

钢筋混凝土烟囱的钢筋应在其顶部和底部与引下线和贯通连接的金属爬梯相连。当符合本规范第3.4.3条的要求时,宜利用钢筋作为引下线和接地装置,可不另设专用引下线。

高度不超过40m的烟囱,可只设一根引下线,超过40m时应设两根引下线。可利用螺栓连接或焊接的一座金属爬梯作为两根引下线用。

金属烟囱应作为接闪器和引下线。

第3.4.7条引下线不应少于两根,但周长不超过25m且高度不超过40m的建筑物可只设一根引下线。引下线应沿建筑物四周均匀或对称布置,其间距不应大于25m。但引下线的平均间距不应大于25m。

第3.4.8条防止雷电流流经引下线和接地装置时产生的高电位对附近金属物或线路的反击,应符合本规范第3.3.8条的要求,但表达式(3.3.8-1)、(3.3.8-2)、(3.3.8-3)相应改按下列表达式计算:

当lx<5Ri时,

sa3≥0.2kc(Ri+0.1lx )(3.4.8-1)

当lx≥5R 时,

sa3≥0.05kc(Ri+lx )(3.4.8-2)

sa4≥0.05kc lx (3.4.8-3)

第3.4.9条防雷电波侵人的措施,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对电缆进出线,应在进出端将电绕的金属外皮、钢管等与电气设备接地相连。当电缆转换为架空线时,应在转换处装设避雷器;避雷器、电缆金属外皮和绝缘子铁脚、金具等应连在一起接地,其冲击接地电阻不宜大于30Ω。

二、对低压架空进出线,应在进出处装设避雷器并与绝缘子铁脚、金具连在一起接到电气设备的接地装置上。当多回路架空进出线时,可仅在母线或总配电箱处装设一组避雷器或其它型式的过电压保护器,但绝缘子铁脚、金具仍应接到接地装置上。

三、进出建筑物的架空金属管道,在进出处应就近接到防雷或电气设备的接地装置上或独自接地,其冲击接地电阻不宜大于30Ω。

第3.4.10条高度超过60m的建筑物,其防侧击和等电位的保护措施应符合本规范第3.3.10条一、二、四款的规定,并应将60m及以上外墙上的栏杆、门窗等较大的金属物与防雷装置连接。

第五节其它防雷措施

第3.5.1条当一座防雷建筑物中兼有第一、二、三类防雷建筑物时,其防雷分类和防雷措施宜符合下列规定:

一、当第一类防雷建筑物的面积占建筑物总面积的30%及以上时,该建筑物宜确定为第一类防雷建筑物。

二、当第一类防雷建筑物的面积占建筑物总面积的30%以下,且第二类防雷建筑物的面积占建筑物总面积的30%及以上时,或当这两类防雷建筑物的面积均小于建筑物总面积

的30%,但其面积之和又大于30%时,该建筑物宜确定为第二类防雷建筑物。但对第一类防雷建筑物的防雷电感应和防雷电波侵入,应采取第一类防雷建筑物的保护措施.

三、当第一、二类防雷建筑物的面积之和小于建筑物总面积的30%,且不可能遭直接雷击时,该建筑物可确定为第三类防雷建筑物;但对第一、二类防雷建筑物的防雷电感应和防雷电波侵入,应采取各自类别的保护措施;当可能遭直接雷击时,宜按各自类别采取防雷措施。

第3.5.2条当一座建筑物中仪有一部分为第一、二、三类防雷建筑物时,其防雷措施宜符合下列规定:

一、当防雷建筑物可能遭直接雷击时,宜按各自类别采取防雷措施。

二、当防雷建筑物不可能遭直接雷击时,可不采取防直击雷揩施,可仅按各自类别采取防雷电感应和防雷电波侵入的措施。

三、当防雷建筑物的面积占建筑物总面积的50%以上时,该建筑物宜按本规范第3.5.1条的规定采取防雷措施。

第3.5.3条当采用接闪器保护建筑物、封闭气罐时,其外表面的2区爆炸危险环境可不在滚球法确定的保护范围内。

第3.5.4条固定在建筑物上的节日彩灯、航空障碍信号灯及其它用电设备的线路,应根据建筑物的重要性采取相应的防止雷电波侵入的措施。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无金属外壳或保护网罩的用电设备宜处在接闪器的保护范围内,不宜布置在避雷网之外,并不宜高出避雷网。

二、从配电盘引出的线路宜穿钢管。钢管的一端宜与配电盘外壳相连;另一端宜与用电设备外壳、保护罩相连,并宜就近与屋顶防雷装置相连。当钢管因连接设备而中间断开时宜设跨接线。

三、在配电盘内,宜在开关的电源侧与外壳之间装设过电压保护器。

第3.5.5条粮、棉及易燃物大量集中的露天堆场,宜采取防直击雷措施。当其年计算雷击次数大于或等于0.06时,宜采用独立避雷针或架空避雷线防直击雷。独立避雷针和架空避雷线保护范围的滚球半径hr可取100m。

在计算雷击次数时,建筑物的高度可按堆放物可能堆放的高度计算,其长度和宽度可按可能堆放面积的长度和宽度计算。

第3.5.6条在独立避雷针、架空避雷线(网)的支柱上严禁悬挂电话线、广播线、电视接收天线及低压架空线等。

第四章装置

第一节接闪器

第4.1.1条避雷针宜采用圆钢或焊接钢管制成,其直径不应小于下列数值:

针长1m以下:圆钢为12mm;

钢管为20mm。

针长1~2m.:圆钢为16mm;

钢管为25mm。

烟囱顶上的针:圆钢为20mm;

钢管为40mm。

第4.1.2条避雷网和避雷带宜采用圆钢或扁钢,优先采用圆钢。圆钢直径不应小于

8mm。扁钢截面不应小于48mm其厚度不应小于4mm。

当烟囱上采用避雷环时,其圆钢直径不应小于12mm。扁钢截面不应小于100mm,其厚度不应小于4mm。

第4.1.3条架空避雷线和避雷网宜采用截面不小于35mm的镀锌钢绞线。

第4.1.4条除第一类防雷建筑物外,金属屋面的建筑物宜利用其屋面作为接闪器,并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金属板之间采用搭接时,其搭接长度不应小于100mm。

二、金属板下面无易燃物品时,其厚度不应小于0.5mm。

三、金属板下面有易燃物品时,其厚度,铁板不应小于4mm,铜板不应小于5mm,铝板不应小于7mm。.

四、金属板无绝缘被覆层。

注 .薄的油漆保护层或0.5mm厚沥青层或1mm厚聚氯乙烯层均不属于绝缘被覆层。

第4.1.5条除第一类防雷建筑物和本规范第3.3.2条一款的规定外,屋顶上永久性金属物宜作为接闪器,但其各部件之间均应连成电气通路,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旗杆、栏杆、装饰物等,其尺寸应符合本规范第4.1.1条和第4.1.2条的规定。

二、钢管、钢罐的璧厚不小于2.5mm,但钢管、钢罐一旦被雷击穿,其介质对周围环境造成危险时,其璧厚不得小于4mm。

注:利用屋顶建筑构件内铜筋作接闪器应符合本规范第3.3.5条和第3.4.3条的规定。

第4.1.6条除利用混凝土构件内钢筋作接闪器外,接闪器应热镀锌或涂漆。在腐蚀性较强的扬所,尚应采取加大其截面或其它防腐措施。

第4.1.7条不得利用安装在接收无线电视广播的共用天线的杆顶上的接闪器保护建筑物。

第二节引下线

第4.2.1条引下线宜采用圆钢或扁钢,宜优先采用圆钢,圆钢直径不应小于8mm。扁钢截面不应小于48mm,其厚度不应小于4mm。

当烟囱上的引下线采用圆钢时,其直径不应小于12mm;采用扁钢时,其截面不应小100mm,厚度不应小于4mm。

防腐揩施应符合本规范第4.1.6条的要求。

注:利用建筑构件内钢筋作引下线应符合本规范第3.3.5条和第3.4.3条的规定.

第4.2.2条引下线应沿建筑物外墙明敷,并经最短路径接地;建筑艺术要求较高者可暗敷,但其圆钢直径不应小于10mm,扁钢截面不应小于80mm。

第4.2.3条建筑物的消防梯、钢柱等金属构件宜作为引下线,但其各部件之间均应连电气通路。

第4.2.3条采用多根引下线时,宜在各引下线上于距地面0.3m至1.8m之间装设断接卡。

当利用混凝土内钢筋、钢柱作为自然引下线并同时采用基础接地体时,可不设断接卡,利用钢筋作引下线时应在室内外的适当地点设若干连接板,该连接板可供测量、接人工接地

和作等电位连接用。当仅利用钢筋作引下线并采用埋于土壤中的人工接地体时,应在每根引下线上于距地面不低于0.3m处设接地体连接板。采用埋于土壤中的人工接地体时应设断接卡,其上端应与连接板或钢柱焊接。连接板处宜有明显标志。

第4.2.5条在易受机械损坏和防人身接触的地方,地面上1.7m至地面下0.3m的一段接地线应采取暗敷或镀锌角钢、改性塑料管或橡胶管等保护设施。

第三节接地装置

第4.3.1条埋于土壤中的人工垂直接地体宜采用角钢、钢管或圆钢;埋于土壤中的人工水平接地体宜采用扁钢或圆钢。圆钢直径不应小于10mm;扁钢截面不应小于100mm,其厚不应小于4mm;角钢厚度不应小于4mm;钢管壁厚不应小于3.5 mm。

在腐蚀性较强的土壤中,应采取热镀锌等防腐措施或加大截面。

接地线应与水平接地体的截面相同。

第4.3.2条人工垂直接地体的长度宜为2.5m。人工垂直接地体间的距离及人工水平接地体间的距离宜为5m,当受地方限制时可适当减小。

第4.3.3条人工接地体在土壤中的埋设深度不应小于0.5m。接地体应远离由于砖窑、烟道等高温影响使土壤电阻率升高的地方。

第4.3.4条在高土壤电阻率地区,降低防直击雷接地装置接地电阻宜采用下列方法:

一、采用多支线外引接地装置,外引长度不应大于有效长度,有效长度应符合本规范附录三的规定。

二、接地体埋于较深的低电阻率土壤中。

三、采用降阻剂。

四、换土。

第4.3.5条防直击雷的人工接地体距建筑物出入口或人行道不应小于3m。当小于3m 时应采取下列措施之一:

一、水平接地体局部深埋不应小于1m;

二、水平接地体局部应包绝缘物,可采用50~80mm厚的沥青层;

三、采用沥青碎石地面或在接地体上面敷设50~80mm厚的沥青层,其宽度应超过接地体2m。

第4.3.6条埋在土壤中的接地装置,其连接应采用焊接,并在焊接处作防腐处理。

第4.3.7条接地装置工频接地电阻的计算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电力装置的接地设计规范》的规定,其与冲击接地电阻的换算应符合本规范附录三的规定。

第五章接闪器

第一节接闪器选择

第5.1.1条接闪器应由下列的一种或多种组成:

一、独立避雷针;

二、架空避雷线或架空避雷网;

三、直接装设在建筑物上的避雷针、避雷带或避雷网。

第二节接闪器布置

第5.1.1条接闪器布置应符合表5.2.1的规定。

接闪器布置表表5.2.1

布置接闪器时,可单独或任意组合采用滚球法、避雷网。

注:滚球法是以hr为半径的一个球体,沿需要防直击雷的部位滚动,当球体只触及接闪器(包括被利用作为接闪器的金属物),或只触及接闪器和地面(包括与大地接触并能承受雷击的金属物),而不触及需耍保护的部位时,则该部分就得到接闪器的保护。滚球法确定接闪器保护范围应符合本规范附录四的规定。

参考资料

? 1.《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探讨.中国知网[引用日期2017-07-12]

? 2.林维勇、黄友根、焦兴学、陶战驹、王素英、杨少杰等.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中国计划出版社,2011-10-01

防雷接地设计规范标准

第一章总则 第1.0.1条为使建筑物(含构筑物,下同)防雷设计因地制宜地采取防雷指施,防止或减少雷击建筑物所发生的人身伤亡和文物、财产损失,做到安全可靠、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制定本规. 第1.0. 2条本规适用于新建建筑物的防雷设计. 本规不适用于天线塔、共用天线电视接收系统、油罐、化工户外装置的防雷设计. 第1.0.3条建筑物防雷设计,应在认真调查地理、地质、土壤、气象、环境等条件和雷电活动规律以及被保护物的特点等的基础上,详细研究防雷装置的形式及其布置. 第 1.0.4条建筑物防雷设计除应执行本规的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和规的规定. 第二章建筑物的防雷分类 第2.0.1条建筑物应根据其重要性、使用性质、发生雷电事故的可能性和后果,按防雷要求分为三类. 策2.0.2条遇下列情况之一时,应划为第一类防雷建筑物: 一、凡制造、使用或贮存炸药、火药、起爆药、火工品等大量爆炸物质的建筑物,因电火花而引起爆炸,会造成巨大破坏和人身伤亡者. 二、具有0区或10区爆炸危险环境的建筑物. 三、具有1区爆炸危险环境的建筑物,因电火花而引起爆炸,会造成巨大破坏和人身伤亡者. 第2.0.3条遇下列情况之一时,应划为第二类防雷建筑物: 一、国家级重点文物保护的建筑物. 二、国家级的会堂、办公建筑物、大型展览和博览建筑物、大型火车站、国宾馆、国家级档案馆、大型城市的重要给水水泵房等特别重要的建筑物. 三、国家级计算中心、国际通讯枢纽等对国民经济有重要意义且装有大量电子没备的建筑物. 四、制造、使用或贮存爆炸物质的建筑物,且电火花不易引起爆炸或不致造成巨大破坏和 人身伤亡者. 五、具有1区爆炸危险环境的建筑物,且电火花不易引起爆炸或不致造成巨大破坏和人身伤亡者. 六、具有2区或11区爆炸危险环境的建筑物. 七、工业企业有爆炸危险的露天钢质封闭气罐. 八、预计雷击次数大于0.06次/a的部、省级办公建筑物及其它重要或人员密集的公共建筑物. 九、预计雷击次数大于0.3次/a的住宅、办公楼等一般性民用建筑物. 注,预计雷击次数应按本规附录一计算; 第2.0.4条遇下列情况之一时,应划为第三类防雷建筑物 一、省级重点文物保护的建筑物及省级档案馆. 二、预计雷击次数大于或等于0.012次/a,且小于或等于0.06次/a的部、省级办公建筑物及其它重要或人员密集的公共建筑物. 三、预计雷击次数大于或等于0.06次/a,且小于或等于0.3次/a的住宅、办公楼等一般性民用建筑物. 四、预计雷击次数大于或等于0.06次/a的一般性工业建筑物. 五、根据雷击后对工业生产的影响及产生的后果,并结合当地气象、地形、地质及周围环境

建筑工地防雷接地要求-Microsoft-Word-文档-(6)

建筑工地防雷安全 作者:安监部责任编缉:fcbweb 新闻来源:新闻添加日期:10-08-26 15:57:07 雷电是发生在大气中的声、光、电物理现象,其放电电流可达数十千安培甚至数百千安培。放电瞬间,雷电流产生巨大的破坏力和很强的电磁干拢,引起的灾害是自然界十大灾害之一。雷电产生的冲击电压可达数十万伏至百万伏。一旦雷击,就会引起电气设备着火、爆炸,造成设备和设施的损坏及停电、触电事故。建筑施工工地由于四周的起重机、井字架、门架、脚手架矗立很高,易遭雷击,应及时做好各项防雷保护措施。 一、雷击发生机理和雷击灾害 雷电机械效应所产生的破坏作用主要表现为两种形式:电动力和内压力。众所周知,载流导体周围的空间存在着电磁场,在电磁场中的载流导体会受到电磁力的作用。雷击建筑物时,在电动力作用下,建筑物内的导体之间会相互吸引或排斥,引起变形甚至折断。在被击物体的内部产生内压力是雷电机械效应破坏作用的另一种表现形式。由于雷电流幅值高,作用时间短,击中建筑构件时,在其内部瞬时产生大量热量,短时间内热量来不及散去,致使物体内部的水分被大量蒸发并迅速膨胀,产生巨大的爆炸力,能够使被击建筑构件崩塌。 雷电产生的冲击波类似于爆炸产生的冲击波。在雷云对地放电过程的回击阶段,放电通道中既有强烈的空气游离又有强烈的异性电荷中和,通道中瞬时温度很高,使得通道周围的空气受热急剧膨胀,并以超声波向四周扩散,从而形成冲击波。同时,通道外围附

近的冷空气被严重压缩,在冲击波波前到达的地方,空气的密度、压力和温度都会突然增大,产生剧烈振动,使其附近的建筑物遭到破坏,人、畜受到伤害。 雷电的静电感应和电磁感应作用均属于雷电的间接危害。当空间有带电的雷云出现时,雷云下的地面及建筑物等,都因静电感应而带上相反的电荷。从雷云的出现到发生雷击(主放电)所需时间相对于主放电过程的时间要长得多,雷云下的地面及建筑物等有充分的时间累积大量电荷。当雷击发生后,局部地区的感应电荷不能在同样短的时间内消失,形成局部高电压。这种由静电感应产生的过电压对接地不良的电气系统有很强破坏作用,使接地不良的金属器件之间发生火花,这对易燃易爆场所而言,是非常危险的。 随着科技的进步,各类信息系统得到广泛应用,特别是超大规模集成电路的应用,极大地提高了工作效率,但是,这些电子设备普遍存在着绝缘强度低、过电压和过电流耐受能力差、对电磁干扰敏感等弱点。一旦建筑物受到直接雷击或周边发生雷击,雷电过电压、过电流和脉冲电磁场会通过供电线、通信线、接收天线、金属管道和空间辐射等途径侵入建筑物内,威胁室内电子设备的正常工作和安全运行。如防护不当,这些雷害轻则使电子设备误动作,重则造成电子设备永久性损坏,严重时还可能造成人员伤亡。 二、常用雷击防护措施 1、外部防雷(直击雷、侧击雷)设计 防直接雷击是系统防雷工程的基础,是防雷工作的首要任务。

防雷防静电基本常识

防雷防静电基本常识 一般管理内容 第一条防雷防静电接地极每年定期检测。产权单位要留有检测记录并确认,如接地电阻值超标,应立即安排整改。各单位负责核算贮罐放空线等易燃、易瀑设备是否在防雷保护范围内,定期检查避雷针氧化及外观情况。 第二条贮罐、工艺设备、管线防雷接地电阻值允许在10欧姆以下,防静电接地电阻值在100欧姆以下。 第三条接地极引线应采用螺栓连接,测试时断开测量。为防止腐蚀氧化,螺栓连接处应有涂油等防腐措施,并进行定期检查。 第四条每台贮罐至少有两点接地,周长每增加30米,则增设一点。 (一)产权单位要保存好原始设计资料,接地电阻值的计算值及施工接线图(新扩、建改造项目)。 (二)产权单位要有接地装置的安装方位图、隐蔽工程及竣工图。 (三)产权单位要保存接地装置验收记录,接地电阻测试记录。 (四)产权单位要保存接地装置变更修改及验收记录。 接地装置验收内容

第五条按设计图纸要求,检查接线、零线、地线的导体规格、敷设方式、导体的连接工艺。 第六条接地连接部分采用螺栓和夹板连接时,其螺栓的规格数量,连接长度应符合技术要求,接触面应压紧可靠,螺栓应有防止松动的开口弹簧垫圈。 第七条连接部分采用焊接时,应按条例规程要求,保证焊接面积和技术要求。 第八条接地装置进出建筑物和引出地面处,应有保护措施或穿套管保护。 第九条利用金属物、钢轨、钢管做自然接地体时,在每个连接处应有符合规定截面的跨接线保证整体的电气连接。 第十条接地母线和接地体的焊接部分,应按规范要求刷相色漆和防腐漆。 第十一条接地装置竣工后,应测量接地电阻,阻值应符合规程规定。 接地装置检查周期 第十二条接地装置电阻的测量每年地土壤电阻率较大的干燥季节进行,防雷防静电装置的接地每年雷雨季节前检查,一般在4月或11月以后进行。 (一)变、配电所的接地网,每年检查、测量一次。

(完整版)防雷接地做法大全

建筑物防雷及电气设备的接地施工 精品策划与实施 编制人:安红印 编制日期:2003—8—2

第一篇编制目的及依据 一、编制目的 为了使建筑物、构筑物的防雷措施及接地装置的施工质量安全可靠,提高一次成优率,避免接地漏做、做错造成不必要的返工,特编制本策划书。 二、编制依据 1、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接地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69-92 2、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94 3、电子计算机机房设计规范GB50174-93 4、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2002 5、民用闭路电视系统工程技术规范GB50198-94 6、建筑与建筑群综合布线系统工程验收规范GB/T50312-2000 7、有线电视系统工程技术规范GB50200-94 8、钢制电缆桥架工程设计规范CECS31:91 9、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母线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GBJ149-99 10、可挠金属电线保护管配线工程技术规范CECS87:96 11、工业计算机监控系统技术规范CECS81:96 12、低压成套开关设备验收规程CECS49:93 13、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盘、柜及二次回路接线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71-92 14、住宅设计规范GB50096-1999、GB50096-2003 15、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50116-98 16、低压配电设计规范GB50054-95 17、电梯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10-2002 18、套接扣压式薄壁钢导管电线管路施工及验收规范CECS100:98 19、套接紧定式薄壁钢导管电线管路施工及验收规范CECS120:2000 20、等电位联结安装-2002 02D-501-2 21、接地装置安装-2003 03D501-4 22、利用建筑物金属体做防雷及接地装置安装-2003 03D-501-3 23、北京市竣工长城杯质量验收标准(2003年版) 第二篇建筑物防雷的分类及设计采取的防雷措施 一、建筑物防雷的分类 建筑物应根据其重要性、使用性质、发生雷电事故的可能性和后果,按防雷要求分为三类。在图纸会审中,应按照设计图纸对建筑物防雷的分类定性,严格执行相应设计及施工标准。 二、建筑物的防雷措施 各类防雷建筑物应采取防直击雷和防雷电波侵入的措施,第一类防雷建筑物和具有宜爆危险环境的第二类防雷建筑物尚应采取防雷电感应的措施;装有防雷装置的建筑物,在防雷装置与其它设施和建筑物内人员无法隔离的情况下,应采取等电位连接。 1、各类防雷建筑物防直击雷的措施 1、1第一类防雷建筑物防直击雷的措施 应装设独立避雷针或架空避雷网使被保护的建筑物及风帽、放散管的突出屋面的物体均处于接闪器的保护范围内;架空避雷网的网格尺寸不应大于

防雷防静电知识点汇总

一、相关定义 1.雷电定义: 雷电是发生于大气中的一种瞬态的、大电流、高电压、高功率、长距离的放电现象

2.防雷装置:用于减少闪击击于建(构)筑物上或建(构)筑物附近造成的物质性损害和人身伤亡,由外部防雷装置和部防雷装置组成。

z 3外部防雷装置:由接闪器、引下线和接地装置组成。

4.部防雷装置:由防雷等电位连接和与外部防雷装置的间隔距离组成。

5静电:一种处于相对稳定状态的电荷。 6工业静电:是生产、储运过程中在物质、装置、人体、器材和构筑物上产生和积累起来的静电。 7依据GB 50057-2010《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规定,我公司生产厂房(易燃易爆)、仓库(易燃易爆)、配电等防雷建筑物为二类防雷建筑物! 二、我公司防雷防静电设施维护要求——摘自《防雷防静电设施管理规定》 1.使用部门应建立健全的防雷防静电设施台账,需注明设备名称、接地材料规格、接地编号、测量阻值等。 2 对防雷防静电设施的接地装置,特别是接地体(线)焊接和接地体引出线部分处进行除锈、防腐处理(镀锌、喷漆、刷沥青)。

3 对防雷防静电设施进行全线排查,看有无断裂处,确保导电性能良好。 4 紧固接地极、接地极母线、接地极支线连接处的螺栓,确保接地装置接触良好 5 紧固设备、贮罐、机组、管道的静电接地线和跨接线,确保其进出装置处、分支处、弯管、阀门法兰处的接地良好。 6 罐、容器(直径大于或等于2.5米,容积大于或等于50立方米)接地部分不得少于2 处,接地点应对称布置,接地线的位置应远离物料的进出口处。 7 有静电接地要求的管道,各段间应导电良好。每对法兰或螺纹接头间电阻值大于0.03Ω时,应设导线跨接,一般螺栓五孔以下的都要跨接。 8 管道系统的对地电阻值超过100Ω时,应采取措施或设两处接地引线,接地引线宜采用焊接形式。 9 定期进行防雷、防静电设施的电阻的测量, 10 明装接地装置需横平竖直,无明显凹凸处。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接地与防雷的安全要求(正式)

编订: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______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接地与防雷的安全要求(正式) 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Mechanism To Make The Personnel In The Organization Operate According To The Established Standards And Reach The Expected Level. Word格式 / 完整 / 可编辑

文件编号:KG-AO-8111-76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接地与防雷的安 全要求(正式) 使用备注:本文档可用在日常工作场景,通过对管理机制、管理原则、管理方法以及管 理机构进行设置固定的规范,从而使得组织内人员按照既定标准、规范的要求进行操作, 使日常工作或活动达到预期的水平。下载后就可自由编辑。 1、在施工现场专用的中性点直接接地的电力线路中必须采用TN—S接零保护系统。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必须护零线连接。保护零线应由工作接地线。配电室的电源侧零线或总漏电保护器电源侧的零线处引出。 2、当施工现场与外电线路共用同一个供电系统时,电气设备的接地、接零保护应与原系统保持一致。不得一部分设备做保护接零,另一部分设备作保护接地。 3、采用TN系统做保护接零时,工作零线(N线)必须通过总漏电保护器,保护零线(PE线)必须由电源进线零线重复接地处或总漏电保护器电源侧零线处,引出形成局部TN-S接零保护系统。 TN系统中的保护零线除必须在配电室或总配电箱处做重复接地外,还必须在配电系统的中间和末端

建筑电气系统的接地与防雷

安全管理编号:LX-FS-A48731 建筑电气系统的接地与防雷 In the daily work environment, plan the important work to be done in the future, and require the personnel to jointly abide by the corresponding procedures and code of conduct, so that the overall behavior or activity reaches the specified standard 编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A4打印/ 新修订/ 完整/ 内容可编辑

建筑电气系统的接地与防雷 使用说明:本安全管理资料适用于日常工作环境中对安全相关工作进行具有统筹性,导向性的规划,并要求相关人员共同遵守对应的办事规程与行动准则,使整体行为或活动达到或超越规定的标准。资料内容可按真实状况进行条款调整,套用时请仔细阅读。 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科技的不断进步,出现了大量的智能建筑,这对建筑的电气设计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其中接地系统的设计是尤为重要的一个环节,对于建筑的弱电系统经常出现故障造成严重的后果,根据有关部门的调查显示,其中超过25%的事故是由于雷电以及其它的电磁干扰引起的,保护电气设备的安全,不要受到雷电以及浪涌电压的影响成为电气接地系统设计的一个重要课题。电力系统的使用安全关系到建筑的正常使用,以及使用的安全性和可靠性,对于建筑内的设备和人员安全也是一个保证,为了更好的设计接地系统,就要清楚建筑中接地系统

防雷接地知识

防雷接地知识 引下线说明 连接接闪器与接地装置的金属导体称为引下线。 雷击时引下线上有很大的雷电流流过,会对附近接地的设备、金属管道、电源线等产生反击或旁侧闪击。为了减少和避免这种反击,现代建筑利用建筑物的柱筋作避雷引下线,经过实践证明这种方法不但可行,而且比专门引下线有更多的优点,因为柱钢筋与木梁、楼板的钢筋,都是连接在一起的和接地网络形成一个整体的”法拉第"笼,均处于等电位状态。雷电流会很快被分散掉,可以避免发击和旁侧闪击的现象发生。 关于引下线,"规范"作如下规定:《GB50057-94》引下线一般采用圆钢或扁 钢,其尺寸不小于下列数值: 圆钢直径为8mm ;扁钢截面为48mm2 ;扁钢厚度为4mm。 装在烟囱上的引下线其尺寸不小于:圆钢直径? 12mm;扁钢厚度为4mm , 截面积为100 mm2。 所有引下线要镀锌或涂漆,在腐蚀性较强场所,还应加大截面积或采取其他防腐措施。 引下线的固定支撑点间隔不得大于 1.5-2m,引下线的敷设应保持一定的松紧度,不能拉的太紧,以免热胀冷缩而拉断。 为了减少引下线的电感量,引下线应沿最短接地路径敷设。对于建筑艺术要求较高的建筑物,引下线可采用暗敷设,但截面要加大。由于建筑物的造型不同,不能做直线引下时,应注意弯曲开口处两点间的直线距离不得等于或小于弯曲部分线段的实际长度的0.1倍,一般弯曲处不用锐角尽量避免用直角。

引下线应装在人员不易碰到的隐蔽地点,以防接触电压的危害。 距地面2M以内的引下线,应有良好的保护,用瓷管或耐阳光的塑料管套住,避免人或动物触碰。 为便于检查避雷设施连接导体的导电情况和接地体的散流电阻,要在每根引下线上做断接卡子,断接卡子"规范"规定距地面最高为1.8m。暗装引下线也应在相应的地方做断接卡子接线盒。(利用混凝土柱钢筋做引下线时,不必做断接卡子,但必须引出测量线端子外露墙面)断接卡子必须镀锌,并保护接触面严密,接触面不得小于10 mm2卡接母丝直径必须大于8 mm,卡接母丝上应套有弹簧垫圈。 接地装置 从避雷的角度讲把接闪器通过引下线与大地作良好的电气连接的装置称之为接地装置。接地装置的作用是把由接闪器和网络屏蔽引来的雷电流因快地放泻到大地中去,以保护人员、设备和建筑物的安全。 理想的接地装置(包括从接闪器到地面的引线)是没有电阻的,假如这样的装置存在那么雷击的时候不论雷电流有多大,接地装置上任何一点对大地的电压都为零。这样的避雷系统对人来讲是绝对安全的。但实际上,这样的接地装置是不存在的,所以引出很多接地的技术问题。跨步电压及防止措施当雷击时雷电流从接地装置向大地逸散,地面各点之间就有电压存在,当人站在接地装置的地面上,由于两只脚所站的地方不同,电位也就不同,在两只脚之间就有电压,这两脚之间的电压叫做跨步电压。跨步电压越大流过人体的电流就越大,对人的生命就越危险。所以设计接地装置时要给予重视。跨步电压对赤脚的人尤其危险,因为人的脚直接与地面接触,接触良好流过人体的电流就大危险自然就大。在工程上规定以0.8m作为跨步的距离,为减少跨步电压,工程上多把建筑物的避雷接地装置

防雷接地验收规范

防雷装置设计审核、施工质量监督 和竣工验收技术评价和业务流程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防雷减灾管理办法》和《防雷装置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防雷装置的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工作为气象主管机构组织实施的一项行政许可项目。(我总结了一套吉林地区实际工作需要的防雷设计审核、施工质量监督和竣工验收的工作和业务流程,现就有关情况在此进行共同探讨。)名词解释:设计审核:指县级及其以上气象主管机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对防雷装置的设计进行审核并准许施工的行政许可行为; 技术审查(评价):指当地气象主管机构认可的防雷专业技术机构(目前为县级及其以上防雷中心)对防雷装置进行的设计文件技术审查,为技术服务性行为; 竣工验收:指县级及其以上气象主管机构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对防雷装置投入实际使用的行政许可行为; 检测验收:指当地气象主管机构认可的防雷专业技术机构对已竣工防雷装置进行安全性能的检测、检验、检查等技术服务性行为; 质量监督:指当地气象主管机构认可的防雷专业技术机构对防雷装置的施工质量进行技术监督服务性工作。

第一章防雷装置设计审核与技术审查(评价)防雷装置设计审核是对防雷装置施工许可的审查,许可性审查是对防雷装置设置的合法性、科学性进行审查,其中合法性审查属于行政性审查内容,主要审核所设计的防雷装置是否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是否符合我国现行政治和经济政策等。对防雷装置的科学性、先进性和规范性等方面进行全面审查。 设计审核和技术审查(评价) 设计审核的实施机关是县级以上地方气象主管机构,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进行行政性审查,审查结果由县以上气象主管机构核发核准书,出具的通知、回执、意见、核准等必须有气象主管机构的印章。 技术审查(评价)的主体是当地气象主管机构认可的防雷技术机构,即县级及其以上的 防雷中心。防雷中心对防雷装置的设计技术进行科学性、先进性、规范性审查。 一、设计审核内容和工作流程 1.1.1 设计审核内容 设计审核工作必须由行政许可相对人(建设单位)提交《防雷装置设计审核申请书》,同时提交的材料有: 1.1.1.1 设计人员和设计单位的资格和资质证书; 1.1.1.2 建设项目批准书(建设和规划许可)及相关技术资料; 1.1.1.3 防雷专业技术机构出具的技术评价报告(包括设计审查分析报告、产品质量分析报告、风险评估报告等相关技术资料); 1.1.1.4 其它必备材料。 资料齐全以后,许可机构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作出审核决定,对合格者,应当办结有关手续,颁发《防雷装置设计审核核准书》,防雷装置的在合法性、规范性、科学性以及在符合现行防雷技术规范方面符合要求,允许施工。 1.1.2 设计审核工作流程 设计审核工作由气象主管机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防雷装置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的规定》等法律、法规、规章,依法对防雷装置进行施工许可性审查。

防雷接地及接地装置施工工艺

防雷接地及接地装置安装 1.1.1.1 材料要求 1 所有金属材料均使用镀锌件,如圆钢、角钢、扁钢、钢管、卡子、螺丝、螺栓、垫片等。 2 卡子最好采用顶卡式,且应具有强度,不易变形。 3 引下线甩出女儿墙处采用2根Φ12的镀锌圆钢。 4 当设计无要求时,接地装置的材料采用为钢材,热浸镀锌,最小允许规格、尺寸见表3-14。 最小允许规格、尺寸(mm ) 表3-14 种类规格及单位 地 上 地 下 室 内 室 外 交流电流回路 直流电流回路 圆钢直径(mm ) 6 8 10 12 扁 钢 截 面(mm 2) 60 100 100 100 厚 度(mm ) 3 4 4.0 6.0 角钢厚度(mm ) 2.0 2.5 4.0 6.0 钢管壁厚(mm ) 2.5 2.5 3.5 4.5 1.1.1.2 焊接要求 1 连接应采用焊接,焊缝应饱满并有足够的机械强度,不得有夹渣、咬肉、裂纹、虚焊、气孔等缺陷,焊接处的药皮敲净后,刷沥青做防腐处理。 2 采用搭接焊时,其焊接长度如下: 1) 镀锌扁钢焊接长度不得小于其宽度的2倍,且至少焊三边,煨弯不能太死,直线段不得有明显弯 曲,并应立放。 2) 镀锌圆钢焊接长度为其直径的6倍,并应双面施焊。 3) 镀锌圆钢与镀锌圆钢焊接,焊接长度为圆钢直径的6倍。 4) 镀锌扁钢与镀锌钢管(或角钢)焊接时,为了连接可靠,除应在接触部位两侧进行焊接外,还应 将扁钢本身弯成弧形(或直角)与钢管(或角钢)焊接。 5) 扁钢接地线做T型焊接时,暗敷设时可扭弯搭接焊接或采用T型焊接加辅助焊片,以保证其搭焊 长度,明敷设时采用90度立弯搭接焊接。 6) 每种焊接方法应保证同一工程焊接处的搭接长度一致,尤其在明装做法时,更应严格要求。 防雷接地焊接要求: ① 双面焊,焊接长度大于6D 。 ② 焊接点光滑平整无咬肉、加 渣、漏焊现象,清除药皮,银粉防腐。

建筑物防雷接地规范

建筑物防雷接地规范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50343-2004 建筑物电子信息系统防雷技术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公告第215号 关于发布国家标准建筑物电子信息系统防雷技术规范的公告 现批准建筑物电子信息系统防雷技术规范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50343-2004,自2004年6月1日起实施。第5.1.2、5.2.5、5.2.6、5.4.1(2)、5.4.10(2)、7.2.3第(款)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规范由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2004年3月1日 前言 根据建设部建标标〔2000〕43号语文,关于同意编制《建筑物电子信息系统防雷技术规范》的函,并由四川省建设厅(原建委)负责组织成立了规范编制组,规范编制组参考国内外有关标准,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广泛征求各方意见之后,制订了本规范。 本规范共分8章和4个附录。主要技术内容是:1.总则;2.术语;3.雷电防护分区;4.雷电防护分级;5.防雷设计;6.防雷施工;7.施工质量验收;8.维护与管理。 本规范主要对微生物电子信息系统综合防雷工程的设计、施工、验收、维护与管理作出规定和要求。 本规范中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本规范由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四川省建设厅负责具体管理,中国建筑标准设计研究院、四川中光高技术研究所有限责任公司具体内容的解释。在执行过程中,请各单位结合工程实践,认真总结经验,如发现需要修改或补充之处,请将意见和建议寄四川省建设厅(地址:四川省成都市人民南路四段36号,邮政编码:640041)。 1 总则 1.0.1为防止和减少雷电对建筑物电子信息系统千万的危害,保护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制定本规范。 1.0.2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扩建、改建的建筑物电子信息系统防雷的设计、施工、验收、维护和管理。 本规范不适用于易燃、易爆危险环境和场所的电子信息系统防雷。 1.0.3在进行建筑物电子信息系统防雷设计时,应根据建筑物电子信息系统的特点,将外部防雷措施和内部防雷措施协调统一,按工程整体要求,进行全面规划,做到安全可行、技术

建筑物防雷接地规范

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 本规范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于2005年3月30日以建标函[2005]84号“ 关于印发《2005年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制订、修订计划(第一批)》的通知”的要求,由中国中元国际工程公司会同相关单位对《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95(2000年版)修订而成的。 本规范修订的主要内容为: 1 增加了术语一章; 2 变更防接触电压和防跨步电压的措施; 3 补充外部防雷装置采用不同金属物的要求; 4 修改防侧击的规定; 5 详细规定电气系统和电子系统选用电涌保护器的要求; 6 简化了雷击大地的年平均密度计算公式, 并相应调整了预计雷击次数判定建筑物的防雷分类的数值。 7.部分条款作了更具体的要求。 本规范中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规范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由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负责日常管理,由中国中元国际工程公司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本规范在执行过程中,请各单位结合工程实践,认真总结经验,注意积累资料,如发现需要修改或补充之处,请将意见和建议反馈给中国中元国际工程公司。 本规范组织单位、主编单位、参编单位和主要起草人: 组织单位:中国机械工业勘察设计协会 主编单位:中国中元国际工程公司 参编单位:五洲工程设计研究院 中国气象学会雷电防护委员会 北京市避雷装置安全检测中心

中国石化工程建设公司 中国建筑设计研究院 主要起草人:林维勇、黄友根、焦兴学、陶战驹、王素英、杨少杰、宋平健、黄旭、张文才、徐辉 本规范主要审查人员:王厚余、丁杰、张力欣、方磊、欧清礼、尹君平、王云福、关象石、杨维林 第一章总则 第1.0.1条为使建筑物(含构筑物,下同)防雷设计因地制宜地采取防雷指施,防止或减少雷击建筑物所发生的人身伤亡和文物、财产损失,做到安全可靠、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制定本规范。 第1.0.2 条本规范适用于新建建筑物的防雷设计。 本规范不适用于天线塔、共用天线电视接收系统、油罐、化工户外装置的防雷设计。 第1.0.3 条建筑物防雷设计,应在认真调查地理、地质、土壤、气象、环境等条件和雷电活动规律以及被保护物的特点等的基础上,详细研究防雷装置的形式及其布置。 第1.0.4 条建筑物防雷设计除应执行本规范的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和规范的规定。 第二章防雷分类 第2.0.1条建筑物应根据其重要性、使用性质、发生雷电事故的可能性和后果,按防雷要求分为三类。 第2.0.2条遇下列情况之一时,应划为第一类防雷建筑物: 一、凡制造、使用或贮存炸药、火药、起爆药、火工品等大量爆炸物质的建筑物,因电火花而引起爆炸,会造成巨大破坏和人身伤亡者。 二、具有0区或10区爆炸危险环境的建筑物。 三、具有1区爆炸危险环境的建筑物,因电火花而引起爆炸,会造成巨大破坏和人身伤亡者。 第2.0.3条遇下列情况之一时,应划为第二类防雷建筑物: 一、国家级重点文物保护的建筑物。

弱电机房防雷接地重点知识

前言: 最近项目在做弱电机房和消防控制室的防雷接地工程,薛哥整理了一些防雷接地知识分享给大家 正文: 一、概念 防雷接地分为两个概念,一是防雷,防止因雷击而造成损害;二是接地,保证用电设备的正常工作和人身安全而采取的一种用电措施。接地装置是接地体和接地线的总称,其作用是将闪电电流导入地下,防雷系统的保护在很大程度上与此有关。接地工程本身的特点就决定了周围环境对工程效果的影响,脱离了工程所在地的具体情况来设计接地工程是不可行的。实践要求要有系统的接地理论来对工程实际进行指导。而设计的优劣取决于对当地土壤环境的诸多因数的综合考虑。土壤电阻率、土层结构、含水情况以及可施工面积等因数决定了接地网形状、大小、工艺材料的选择。因此在对人工接地体进行设计时,应根据地网所在地的土壤电阻率、土层分布等地质情况,尽量进行准确设计。接地体:又称接地极,是与土壤直接接触的金属导体或导体群。分为人工接地体与自然接体。接地体做为与大地土壤密切接触并提供与大地之间电气连接的导体,安全散流雷能量使其泄入大地。

二、设计原则 通信线路和通信机械接地,是为防雷、防强电、防电磁感应,防电腐蚀,防通信干扰,以及作为通信正常工作和保护人身安全而设。 通信机房的各种接地系统(包括联合接地,保护接地、防雷接地,以及各种自然接地体等)有两种设置方式(即分设方式与合设方式),但每处只允许一种设置方式。 引入电源室的交流电源线,在室外应装置相应的低压避雷器及防护横向电压的设备。 接地体(包括防雷、交流零线的重复接地,保护接地、联合接地、电缆金属外护套,以及各种自然接地体等),地下引接线及地上裸导体的连接等,应采取以下减少电化学腐蚀的措施: ①接地体(包括地下的引接线)应采用镀锌钢材、铸钢材、铜材或石墨电极; ②减少联合接地系统的直流工作电流; ③保护接地系统应没有直流或交流电流; ④引入电缆应采用有绝缘外护套的电缆或将电缆金属外护套与室内接地系统加

防雷接地验收规范修订稿

防雷接地验收规范 WEIHUA system office room 【WEIHUA 16H-WEIHUA WEIHUA8Q8-

防雷装置设计审核、施工质量监督 和竣工验收技术评价和业务流程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防雷减灾管理办法》和《防雷装置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防雷装置的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工作为气象主管机构组织实施的一项行政许可项目。(我总结了一套吉林地区实际工作需要的防雷设计审核、施工质量监督和竣工验收的工作和业务流程,现就有关情况在此进行共同探讨。) 名词解释: 设计审核:指县级及其以上气象主管机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对防雷装置的设计进行审核并准许施工的行政许可行为; 技术审查(评价):指当地气象主管机构认可的防雷专业技术机构(目前为县级及其以上防雷中心)对防雷装置进行的设计文件技术审查,为技术服务性行为; 竣工验收:指县级及其以上气象主管机构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对防雷装置投入实际使用的行政许可行为; 检测验收:指当地气象主管机构认可的防雷专业技术机构对已竣工防雷装置进行安全性能的检测、检验、检查等技术服务性行为; 质量监督:指当地气象主管机构认可的防雷专业技术机构对防雷装置的施工质量进行技术监督服务性工作。

第一章防雷装置设计审核与技术审查(评价)防雷装置设计审核是对防雷装置施工许可的审查,许可性审查是对防雷装置设置的合法性、科学性进行审查,其中合法性审查属于行政性审查内容,主要审核所设计的防雷装置是否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是否符合我国现行政治和经济政策等。对防雷装置的科学性、先进性和规范性等方面进行全面审查。 设计审核和技术审查(评价) 设计审核的实施机关是县级以上地方气象主管机构,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进行行政性审查,审查结果由县以上气象主管机构核发核准书,出具的通知、回执、意见、核准等必须有气象主管机构的印章。 技术审查(评价)的主体是当地气象主管机构认可的防雷技术机构,即县级及其以上的防雷中心。防雷中心对防雷装置的设计技术进行科学性、先进性、规范性审查。 一、设计审核内容和工作流程 设计审核内容 设计审核工作必须由行政许可相对人(建设单位)提交《防雷装置设计审核申请书》,同时提交的材料有: 设计人员和设计单位的资格和资质证书; 建设项目批准书(建设和规划许可)及相关技术资料; 防雷专业技术机构出具的技术评价报告(包括设计审查分析报告、产品质量分析报告、风险评估报告等相关技术资料); 其它必备材料。

基站防雷接地规范

基站防雷接地规范(2006年试行V3.5) 为了防止移动通信基站遭受雷害,确保建筑物、站内工作人员的安全,确保基站内设备的正常工作,提高网络运行的安全系数,有必要做好移动通信基站的防雷与接地工作。一.基本原则 实施防雷工程应本着整体防雷、综合治理、系统防护的原则: 1.防止异常电流进入机房。 2.对进入机房的异常电流,应通过避雷器、合理接地系统和地网尽快泄放。 3.对通过以上原则仍未能避免的异常电流应通过等电位连接的技术,将影响降低到最低。 二.电力引入 2.1变压器应安装高低压避雷器,其地线应与地网良好连接。 2.2基站供电应采用三相四线铠装电力电缆埋地进入机房,其长度不宜小于15m。 2.3 2.4重点基站(如传输节点机房等)、郊区及乡镇基站必须安装压敏型电源避雷器。一级避雷器应安装在基站总交流配电箱内(或旁边)、二级避雷器应安装在开关电源AC屏内,该避雷器应在采购电源设备时一并提出要求。一级电源防雷器的安装必须在电源线的进口处,不许安装在远离电源线的地方,否则将失去作用。一、二级避雷器的接地线应尽量短直,引下线长度应不大于1.5米,截面积为35mm2,连接必须可靠,线耳压接必须牵固。安装位置如图一所示。一、二级避雷器间的交流电源线长度应不少于5m,对于距离不足5m的基站也可在一、二级避雷器间加装8.5-15μH(5m*1.7μH/m)的空心电感退耦器(必须注意电感的最大工作电流,不得等于或小于基站最大用电负荷)。

图一内置避雷器AC屏的安装位置 2.4.1电源避雷器的要求: 2.4.1.1.第一级压敏避雷器的要求: (1)对于高山和多次遭雷击的基站最大放电电流≥120-150KA/每线; 响应时间≤100ns,3+1的保护模式 (2)山区(中雷区以上有架空电源线引入的机房、丘陵、公路旁、农民房、水田中、易遭受雷击的机房,且雷暴日为多雷区的地区)电源用SPD最大通流量: L-PE或 L-N、N-PE必须通过冲击通流容量≥100KA/每线、8/20μs波形的检测,最大持续 工作相电压385V,采用3+1的保护模式。 (3)对于郊区(城市中高层孤立建筑物的楼顶机房、城郊、居民房、水塘旁以及无专用配电变压器供电的基站,且雷暴日为多雷区的地区):电源用SPD最大通流量:L-PE或L-N、N-PE必须通过冲击通流容量≥80KA/每线、8/20μs波形的检测,最大持续工作相电压385V,采用3+1的保护模式。 (3)城市型(闹市区、公共建筑物、专用机房、且雷暴日为中雷区的地区):电源用

建筑物改造的防雷接地方案

万源大厦装修改造工程主楼防雷接地方案 编制单位:中建三局集团有限公司 编制人: 审核人: 审批人: 审批日期:

一、目录 二、工程概况................................... 错误!未定义书签。 三、防雷接地概况............................... 错误!未定义书签。 四、编制依据................................... 错误!未定义书签。 五、施工工艺流程............................... 错误!未定义书签。 六、具体施工步骤............................... 错误!未定义书签。 1.地下室地网.............................. 错误!未定义书签。 2.引下线.................................. 错误!未定义书签。 3.天面避雷带(也称接闪器).................. 错误!未定义书签。 4.机房内接地.............................. 错误!未定义书签。 5.等电位(MEB、LEB)连接.................. 错误!未定义书签。 6.均压环.................................. 错误!未定义书签。 7.接地电阻测试............................ 错误!未定义书签。 七、施工质量要求:............................. 错误!未定义书签。 八、安全措施................................... 错误!未定义书签。

防雷接地重点知识点总结

. 1、避雷带的计算:按照计算规则,(水平+垂直)*(1+3.9%) 2、避雷带分为女儿墙敷设,混凝土块敷设,混凝土块单独计算,起始位置为50cm,间隔 为1m。 3、楼顶有栏杆的,可以用来代替避雷带,但是必须达到一定的壁厚,不然会被击穿。 4、引下线:第一种,利用柱子里边的钢筋做为引下线,定额默认为2根主筋,如果图纸给 出多根,需要按照比例调整。第二种,单独敷设金属构件作为引下线,计算工程量的时候,定额默认是一根,看清说明需要几根,进行调整。 5、测试电阻:第一种,断接卡子,适用于单独敷设的引下线,在室外地面上来做,用来测 试接地电阻。第二种:测试板,适用于利用钢筋作为引下线,这种情况在钢筋的下方链接一块测试板,方便测试电阻。两种情况外侧是否需要箱子,可以来定是否有测试箱。 注意:不是每条引下线,都需要做测试。 6、接地母线:可以理解为雷电流的通道,负责电流的传输,把电流引到各个接地极。接地 极:就是电流流向大地的通道。接地母线和接地极共同形成了一套接地装置,但是现在这种做法不多了。工程量的计算:接地母线计算长度,施工图工程量*(1+3.9%)。接地极是按照根计算。 7、利用基础钢筋作为接地极:这是现在比较常用的做法,利用本身基础的钢筋作为自然接 地装置,不需要再单独敷设其他的东西了。工程量的计算:有相应定额的地区,是按照基础的面积计算。没有相应的定额的地方,可以按照焊接点来计算,参照“柱主筋与地圈梁的焊接”的定额。 8、均压环:作用是均压,将高压均匀的分布在物体的周围,保证环形各部位之间没有电位 差,从而达到均压的效果。做法一,利用圈梁的钢筋作为均压环。定额中有相应的定额可以选择。做法二,利用扁钢或者圆钢单独敷设均压环。定额中没有相应的定额,计算规则规定可以按照“户内接地母线”套取。计算时,按照圈梁中心线长度计算。设置:一类防雷建筑从30米以上每间隔6米一道,二类防雷建筑从45米开始每隔三层一道,三类防雷建筑从60米开始每隔三层一道。 9、柱主筋与圈梁焊接,是指作为引下线的柱子的主筋与圈梁进行焊接,发生的地方为引下 线与均压环的焊接。有的人认为,均压环的焊接已经包含了这个部分,所以不需要另做。 但是实际上,均压环的焊接是水平方向的,而这个柱主筋与圈梁的焊接,是垂直方向上的,两者并不冲突,按照道理应该是发生的。计算时,定额中是默认两根柱主筋与两根圈梁钢筋进行焊接为一处,如果钢筋根数增加,需要做相应比例调整。 10、接地跨接线:是指接地母线在遇到障碍物的时候需要进行跨接,一般像伸缩缝之类的都 需要做接地跨接线,计算时,每跨过一次为一处。 11、钢铝窗接地:按照计算规则,6层以上的钢铝窗需要进行接地的处理。 12、等电位联接:是指将建筑物、以及附近的所有金属物体,像钢筋、金属的水管等用电线 联接起来,达到一个没有电位差的环境,从而起到保护的作用。第一种,总等电位联接,一般情况一栋楼或者是一个单元只存在一个,在地下室或者是配电间内。是将进线的配电柜还有进户的水管,电梯等都联接起来。第二种,局部等电位联接,是在卫生间内对金属的构件进行联接,因为大部分为毛坯房,现在的做法,基本上都是做在卫生洁具所在的钢筋处。做法,利用电线穿管来做联接。计算时,总等电位和局部等电位需要计算箱子,管,线的工程量。 13、接地网调试,按照系统计算。 ..

高层建筑的防雷接地措施详细版

文件编号:GD/FS-3648 (解决方案范本系列) 高层建筑的防雷接地措施 详细版 A Specific Measure To Solve A Certain Problem, The Process Includes Determining The Problem Object And Influence Scope, Analyzing The Problem, Cost Planning, And Finally Implementing. 编辑: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

高层建筑的防雷接地措施详细版 提示语:本解决方案文件适合使用于对某一问题,或行业提出的一个解决问题的具体措施,过程包含确定问题对象和影响范围,分析问题,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和建议,成本规划和可行性分析,最后执行。,文档所展示内容即为所得,可在下载完成后直接进行编辑。 雷电会引起建筑物的损坏、人员伤亡,对电力、电讯等设备造成损坏。雷电的破坏作用归纳起来有两种:一是直接击在建筑物上产生热效作用和电动力作用;二是雷电流产生的静电感应作用和电磁感应作用以及雷电波侵入作用。高层建筑更易遭受雷击,加之高层建筑正在向智能化发展,大量电子设备和网络系统一旦遭受雷击,损失将很严重,所以防雷系统可靠与否是极为重要的。 高层建筑防雷是依据法拉第笼原理采用笼式防雷系统,就是将建筑物层面避雷网(带)、引下线和接地装置三部分联结成一个整体的钢铁大网笼。从防直击雷、防测击雷、防雷电感应和防雷电波侵入等方

面,综合考虑接闪功能、分流影响、均衡电位、屏蔽作用、合理布线和接地等因素,做到从整体上兼顾建筑物外部防雷和内部防雷等功能,达到安全防雷的目的。 1. 建筑物的外部防雷 高层建筑的外部防雷主要是指防直击雷和防侧击雷,其作用是保护建筑物本身不遭受雷击,主要由接闪器、引下线和接地装置组成。 1)接闪器 接闪器是防直击雷接受雷电流的金属导体,其形式有避雷网(带)、避雷针、金属屋面等。避雷网(带)应沿屋脊、屋角、屋檐、檐角、女儿墙等易受雷击部位敷设,并按建筑物的防雷等级在整个屋面组成不同尺寸要求的网格,见表1.根据雷击建筑物部位的规律,在建筑物上装设避雷针(网、带),就能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