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施工企业质量管理办法

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施工企业质量管理办法
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施工企业质量管理办法

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施工企业质量管理办法

总则

为贯彻“中国建筑,服务跨越五洲; 过程精品,质量重于泰山” 的质量

方针, 实现所属施工企业质量管理的规范化、标准化,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 住房与城乡建设部(建质字 [2010]111 号)《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 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 《、 工程建设施工企 业质量管理规范》 GB/T50430-2007 等法律、法规、规范编制。

本办法适用于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建股份” )所属各级各 类全资、控股的施工企业、 中建总公司委托管理的企业 (以下简称 “所 属施工企业”)及其承包施工的工程项目 (以下简称 “施工项目”)的质 量管理工作。

本办法是中建股份对所属施工企业及施工项目质量管理工作的基本规定,是 所属施工企业及施工项目质量管理工作的基本行为准则, 也是对所属施 工企业及施工项目的质量管理工作进行检查、 考核评价的依据。 所属施 工企业(专业公司)可根据本企业的具体情况依据本办法制定实施细则。

所属施工企业在质量管理工作中,除应执行本办法外,还应执行有关工程质

量管理方面的地方性法规、规定或其他行业的有关规定等。

所属施工企业应积极贯彻 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和《施工企业质量管

理规范》

GB/T50430-2007,努力实现企业质量管理工作的科学化

所属施工企业在执行本办法的过程中,应注意总结经验,积累资料,并随时 将意见或建议反馈中建股份质量管理部门。

术语

企业——特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施工单位,不包括分支机构。 质量管理决策体系——由企业质量管理决策机构、决策机制及相应制度构1 1.1

1.2 1.3 1.4 1.5 1.6 1.7 2

2.1

2.2

2.3

成的体系。

质量保证体系——由企业、项目部对直接或间接影响工程质量的人力资源、

材料物资、施工设备、施工及技术管理、商务合约等机构、岗位及

其质

量管理职责、制度等构成的体系

2.4质量监督体系——由企业、项目部质量监督机构、岗位及其监督职责、制

度等构成的体系。

2.5质量工程师——项目部具有上岗资格证书的质量检验、监督及管理的人员。

2.6责任工程师——项目部负责组织现场施工的各专业技术管理人员。

2.7测量工程师——项目部从事现场测量工作的人员。

2.8试验工程师——项目部具有上岗资格证书,从事试验工作的人员。

2.9材料工程师——项目部从事现场材料、设备等物资管理的人员。

2.10特殊建筑工程——结构体系复杂、技术难度很大或面积超大的群体建

筑工程、大空间大跨度建筑工程、建筑高度200m以上的超高层建

筑工程

3质量管理体系

3.1所属施工企业及施工项目均必须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并保持体系的有

效运行。

3.2质量管理体系主要由质量管理决策体系、质量保证体系、质量监督体系等

组成。

3.3所属施工企业均应建立质量管理决策体系,设立质量管理委员会或领导小

组作为决策机构,由企业法定代表人任主任委员,并保持体系的有

效运行。

3.4所属施工企业的质量保证体系应使影响工程质量的直接或间接因素得到有

效控制,保证工程质量在施工过程中始终处于受控状态。

3.5所属施工企业的质量监督体系对企业、项目部的质量管理体系的运行负监

督责任,确保发挥其监督、监控的职能,并保证产品质量交验前

处于合格状态。

3.6所属施工企业应建立、健全各项质量管理制度,并保证各项管理制度得到

落实。

3.7所属施工企业的分支机构、项目部均应执行企业的各项质量管理制度;可

依据实际情况对各项质量管理制度加以补充或完善,若必须单独制

定质量管理制度时应经过企业批准,并经企业审定后发布实施。

质量监督机构和人员

4.1中建股份质量管理部门是工程质量的综合管理监督部门,负责全系统工程质

量管理工作。

4.2所属施工企业的质量监督部门应配置专业齐全的专职质量管理人员,数量应

与其规模相适应。

4.3所属施工企业的施工项目应配置质量总监,根据施工项目的规模和不同的施

工阶段,配备相应数量及相应专业的质量工程师,并实行动态管理。

1三万平方米以下的一般建筑工程项目至少应配备2 名专职质量工

程师;

2三万~五万平方米的一般建筑工程项目的专职质量工程师配备不

应少于4 人;

3五万平方米以上的一般建筑工程项目和特殊建筑工程项目应设置

独立的质量管理部门。专职质量工程师应在4 人以上,并应专业齐

全;

4市政工程的专职质量工程师的配置可参考一般建筑工程。若以造

价计算,三千万造价以下的工程,专职质量工程师配备不应少于2

人,三千万造价以上的工程,专职质量工程师数量应视情况配置,

但必须满足质量监督工作的需要;

5其他类别工程的专职质量工程师的配置应符合相关行业建设主管

部门的规定。

4.4所属施工企业质量管理监督部门的专职质量管理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文化程度不低于大专学历;

2专业技术职称不低于工程师;

3具有5 年以上的施工现场技术、质量管理工作经历。

4.5施工项目的质量工程师应具有上岗资格证书。

4.6所属施工企业应定期对质量管理人员和施工项目质量工程师进行继续教育

和考核,每年累计继续教育的培训不应少于40 学时。

5质量管理职责

5.1所属各级施工企业的质量管理委员会或领导小组,负责企业质量管理重要事

项的决策。其职责是:

1对企业质量管理的重要事项进行审议并做出决策;

2确定企业中长期质量管理规划并监督规划的实施。

5.2所属施工企业法定代表人是本企业质量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其主要职责是:

1组织制定企业质量管理规划;

2建立企业质量管理体系;

3协调企业质量管理资源的配置;

4召集并主持企业质量管理委员会或领导小组会议;

5组织评价并改进质量管理体系。

5.3企业质量分管领导对企业质量管理体系的运行、维护负监督管理责任。其

主要职责是:

1监督企业质量管理体系的运行,并将运行情况向企业质量管理委

员会或领导小组和企业法定代表人报告;

2制定企业质量管理中长期规划;

3组织制定、审核企业有关工程质量的管理制度,保证各项制度之

间的协调性;

4负责企业质量监督体系的建设并保证体系的有效运行;

5组织对所属企业、分支机构、项目部的质量管理工作进行检查、

考核、评价;

6组织对质量事故的调查分析,组织制定预防和纠正措施,并对有

关责任人提出处理意见。

5.4企业生产分管领导对企业的施工过程质量负领导责任。其主要职责是:

1保持企业质量管理体系在施工过程中的有效运行;

2建立企业施工过程质量控制的管理制度;

3参与对质量事故的调查。

5.5企业技术负责人对企业的工程质量负技术领导责任。其主要职责是:

1组织制定企业质量技术标准及质量技术管理制度;

2组织开展质量技术创新工作;

3研究、制定解决质量通病的技术措施;

4保证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施工方法、工艺等能够满足质量

标准的要求;

5参加质量事故的调查分析,并组织制定事故处理的技术方案。5.6企业质量管理监督部门是企业质量管理工作的主管部门,负责企业的质量

管理监督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1监督企业质量管理体系的运行;

2制定企业质量管理监督制度;

3配合人力资源部门组织开展质量教育活动;

4制定企业年度质量管理工作计划及质量创优滚动计划并监督落

实;

5参与编制企业质量技术标准;

6开展施工项目质量策划;

7参加单位工程的质量验收工作;

8开展质量检查并监督质量缺陷的整改;

9开展对企业分支机构、项目部的质量管理工作的考核、评价;

10组织开展质量管理小组(QC小组)活动;

11负责处理质量投诉及整改;

12参加工程质量事故的调查、处理。

5.7企业技术管理部门的质量管理职责

1在对施工项目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或技术措施的评审中,

确保施工技术、施工工艺等满足项目质量目标、质量标准的要求;

2编制本企业的质量技术标准,并监督执行;

3开展以提高工程质量为目的的技术、理论研究,组织工程项目质

量技术推广和攻关活动;

4负责计量器具的管理工作,保证其准确性;

5参与工程质量创优活动,为创优工程提供技术支持;

6参与工程质量事故的调查,提出技术处理方案。

5.8企业经营及合约管理部门的质量管理职责

1施工项目的合同条件应与工程质量承诺相协调;

2各类分包合同条件均应满足工程总体质量目标的要求

5.9企业项目管理部门的质量管理职责

1督促项目部严格按程序组织施工,坚持进度服从质量的原则;

2督促项目部严格按批准的施工方案施工;

3督促项目部开展以工序质量控制为基础的过程质量管理;

4参与工程质量检查和工程质量事故的调查、处理。

5.10企业物资供应部门的质量管理职责

1选定物资、设备的合格供应商;

2保证采购的物资、设备质量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规范和工程设计

的要求。

5.11企业人力资源管理部门的质量管理职责

1为施工项目配置符合要求的质量管理人员;

2组织对企业的全体员工开展质量意识教育;

3组织对质量管理人员进行培训、考核、评价;

4组织企业质量管理人员参加国家或地方的相关培训、考核、取证

工作。

5.12项目经理是施工项目工程质量的第一责任人,对施工项目的质量管理

工作及项目的工程实体质量负直接领导责任。其质量管理职责是:

1保证国家、行业、地方的法律、法规、技术标准,以及企业的各

项质量管理制度在项目的实施中得到贯彻落实;

2建立施工项目的质量管理体系并保持其有效运行;

3召集并主持项目部质量专题会议;

4按规定上报告工程质量事故,并配合开展事故调查和处理。

5.13项目质量分管副经理(质量总监)对项目质量管理体系的运行、维护

及工程质量负监督及管理责任。其质量管理职责是:

1严格执行有关工程质量的各项法律法规、技术标准、规范及管理

制度;

2监督项目质量管理体系的运行,并向项目经理及时报告运行中出

现的问题。

3保证项目质量监督体系有效运行;

4监督企业的各项质量管理制度在项目的落实;

5根据项目的质量目标,组织编制项目质量策划;

6研究解决项目质量缺陷或质量通病;

7组织工程各阶段的内部验收工作、外部验收;

建筑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汇编.doc

建筑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汇编1 某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安 全 生 产 管 理 制 度 编制: 审核: 批准: 发布时间:2018年元月份 目录 第一章安全生产伤亡事故控制目标、安全指标和文明施工目标··4

1、安全生产伤亡事故控制目标··4 2、安全指标目标··5 3、文明施工目标··5 第二章安全管理机构··6 1、公司安全生产管理组织机构··6 2、安全生产委员会职责··6 3、公司安全生产管理结构图··6 第三章安全生产管理制度··8 一、安全生产责任制··8 二、安全生产教育制度··16 三、安全生产检查制度··17 四、安全生产技术交底制度··18 五、季节性施工安全管理制度··19 六、施工现场消防保卫管理制度··20 七、施工现场环境卫生与文明施工管理制度··21 八、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及处理制度··26 九、劳动保护用品发放管理制度··28

十、安全生产奖惩制度··28 十一、安全生产资金保证制度··31 十二、安全生产验收制度··32 十三、安全标志管理制度··33 十四、易燃易爆物品管理制度··34 十五、特种设备管理制度··36 十六、动火作业安全规定 十七、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安全规定十八、破土作业安全规定 十九、临时用电作业管理制度 二十、高处作业安全规定 二十一、断路作业安全规定 二十二、起重吊装作业安全规定 二十三、设备检维修作业管理制度二十四、抽堵盲板作业管理规定 第四章安全培训及考核··37 一、培训的方式、方法和内容··37

二、培训时间··38 三、培训经费··38 四、培训效果及考核··38 五、奖惩··38 第五章职业病危害防治措施··39 一、中毒防护措施··39 二、尘肺病防护措施··41 第六章重大危险源控制措施··43 一、脚手架··43 二、基槽、坑、沟,大孔径桩、扩底桩及模板工程防护··44 三、起重吊装作业防护措施··45 四、施工机械安全防护措施··46 五、临时用电安全防护措施··48 六、高处作业防护措施··49 七、非开挖作业控制措施··50 八、拆除作业控制措施··50 第七章危险源辩识和风险评价管理制度

建筑公司质量管理制度汇编

弘业建设集团质量管理制度二 O 一五年

质量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适应建筑业发展的要求,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以及相关法令、法规,保证建设工程施工质量,加强施工质量管理,提高经济效益和社会信誉,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贯彻落实“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方针,工程施工切实把工程质量摆在经济工作的首位,以质量求生存,以信誉求发展。 第三条、贯彻建筑企业质量责任制,坚持“验评分离、强化验收、完善手段、过程控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原则,落实质量终身制。 第四条、工程质量检查监督及管理部门应独立履行质量检查、监督、控制、职责。各级人员必须支持质检部门和质检人员依章行使职权。 第五条、制度如有与上级有关规定相抵触的容以上级规定为准,各项目部、项目部依据本制度制定其具体实施细则。 第二章公司各部门的质量责任制 第一条、公司总经理的质量责任: 1、公司总经理是第一质量责任者,对整个企业的工作质量、工程质量负全责。 2、贯彻执行国家和各级政府制定的现行的方针、政策和各项法规。 3、合理设置管理机构,健全各级全面质量管理保证体系。 4、决策、审批公司质量管理方针、制度、各级责任制。 5、完善和加强企业质量管理的培训、教育体系 6、加强企业质量管理,强化质量意识,重视和支持质量否决权。 7、领导、组织、检查企业的质量管理和教育培训工作。完善持续改进措施。

8、掌握质量动态,协调各部门质量工作关系。 第二条、公司副总经理的质量责任 1、认真贯彻“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方针,始终把质量放在管理工作的 首位。 2、执行现行的国家法律、法规、验收标准、企业标准。 3、制订公司的质量发展计划并具体组织实施。 4、负责落实制订公司质量责任制,公司质量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协调公 司各级生产管理部门的工作关系,确保质量管理体系的有效运行。 5、领导和组织公司的质量管理检查工作。 6、加强质量管理,强化质量意识,支持和行使质量否决权。 7、掌握工程质量动态,领导质量预控,确保质量目标的实现。 8、对工程质量实行控,协助总经理行使质量奖罚权。 第三条、总工程师的质量责任 1、制定和完善企业标准,并对企业质量技术工作进行具体组织、指导。 2、负责公司围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方案的审批。 3、组织制订创优工程的工程质量计划,并针对目标加以落实,制订具体技术 措施。 4、组织各项目广泛开展QC小组活动,通过职能机构使这项活动经常化。 5、制订公司确保工程质量若干规定,并组织实施。 6、负责组织对重大质量事故调查处理。 7、加快企业技术进步,推广和应用工程建设新技术、新工艺。

《施工企业质量管理办法》

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施工企业质量管理办法 1 总则 1.1 为贯彻“中国建筑,服务跨越五洲;过程精品,质量重于泰山”的 质量方针,实现所属施工企业质量管理的规范化、标准化,制定本办 法。 1.2 本办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 理条例》、住房与城乡建设部(建质字[2010]111号)《关于做好房屋建 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工程 建设施工企业质量管理规范》GB/T50430-2007等法律、法规、规范编 制。 1.3 本办法适用于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建股份”)所 属各级各类全资、控股的施工企业、中建总公司委托管理的企业(以下 简称“所属施工企业”)及其承包施工的工程项目(以下简称“施工项 目”)的质量管理工作。 1.4 本办法是中建股份对所属施工企业及施工项目质量管理工作的基本 规定,是所属施工企业及施工项目质量管理工作的基本行为准则,也是 对所属施工企业及施工项目的质量管理工作进行检查、考核评价的依 据。所属施工企业(专业公司)可根据本企业的具体情况依据本办法制 定实施细则。 1.5 所属施工企业在质量管理工作中,除应执行本办法外,还应执行有 关工程质量管理方面的地方性法规、规定或其他行业的有关规定等。 1.6 所属施工企业应积极贯彻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和《施工企业质量 管理规范》GB/T50430-2007,努力实现企业质量管理工作的科学化。 1.7 所属施工企业在执行本办法的过程中,应注意总结经验,积累资 料,并随时将意见或建议反馈中建股份质量管理部门。 2 术语

2.1 企业——特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施工单位,不包括分支机构。 2.2 质量管理决策体系——由企业质量管理决策机构、决策机制及相应制度构成的体系。 2.3 质量保证体系——由企业、项目部对直接或间接影响工程质量的人力资源、材料物资、施工设备、施工及技术管理、商务合约等机构、岗位及其质量管理职责、制度等构成的体系。 2.4 质量监督体系——由企业、项目部质量监督机构、岗位及其监督职责、制度等构成的体系。 2.5 质量工程师——项目部具有上岗资格证书的质量检验、监督及管理的人员。 2.6 责任工程师——项目部负责组织现场施工的各专业技术管理人员。 2.7 测量工程师——项目部从事现场测量工作的人员。 2.8 试验工程师——项目部具有上岗资格证书,从事试验工作的人员。 2.9 材料工程师——项目部从事现场材料、设备等物资管理的人员。 2.10 特殊建筑工程——结构体系复杂、技术难度很大或面积超大的群体建筑工程、大空间大跨度建筑工程、建筑高度200m以上的超高层建筑工程等。 3 质量管理体系 3.1 所属施工企业及施工项目均必须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并保持体系的有效运行。 3.2 质量管理体系主要由质量管理决策体系、质量保证体系、质量监督体系等组成。 3.3 所属施工企业均应建立质量管理决策体系,设立质量管理委员会或领导小组作为决策机构,由企业法定代表人任主任委员,并保持体系的有效运行。 3.4 所属施工企业的质量保证体系应使影响工程质量的直接或间接因素得到有效控制,保证工程质量在施工过程中始终处于受控状态。

建筑公司管理制度 (一)

建筑公司管理制度 (一) 第一章总则 1、为加强公司各项事务的管理,理顺公司内部关系,采用横向联系、纵向整合、竖向协作等经营方式,真正提高创收,公司经济基础不断发展壮大,并使公司的各项管理工作制度化、标准化,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2、公司全体员工必须遵守公司章程及管理制度的规定和决定、纪律。 3、本制度所指各项管理包括公司管理、财务管理、合同管理、劳资管理、工程项目管理。 第二章:公司管理; 公司管理包括档案管理、印鉴管理、文印管理、公司财产及办公用品管理、邮发管理等。 一、档案管理: 1、归档范围:公司规划、年度计划、统计资料、规范、标准图集、财务审计、劳动工资、人事档案、会议纪录、决议;聘任书、协议合同、项目管理方案、通知、通告等具有参考价值的文件资料。 2、档案管理:指定专人负责管理、明确责任、保证原始资料及单据齐全完整;密级档案必须保证安全。

3、档案的借阅;总经理、副总经理借阅非密级档案,可通过管理人员办理手续,直接提档。公司其他人员借阅档案时,必须经主管副总经理批准,并办理借阅手续。 4、借阅的档案必须爱护,保持整洁,严禁涂改,注意安全和保密,严禁擅自翻印、抄录、转借、遗失,如确属工作需用要摘录或复制的,密极档案必须经总经理批准,一般档案必须经主管副总经理批准,方可摘录复制。 5、公司所聘员工的相关技术职称及各类证书,属公司无形资产,由公司统一管理,未经同意,任何个人或公司负责保管人员,不得以任何方式或借口,外借其他经济组织和团体使用,对已与公司解除劳动合同的离聘人员,向公司索要证书的,必须经总经理批准,由本人赔付公司为此证件支出的培训费、工资等相关费用及本人在工作期间领用的用具用品等,若当事人在工作期间曾因工作失误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公司有权要求其进行经济赔偿,对拒不进行赔偿,而又情节恶劣的,公司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当事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二、印鉴管理 1、公司印鉴由办公室和业务、财务部门分别保管。 2、印鉴的使用一律经公司总经理许可,主管副总经理或总经理签字允许后方可加盖,如违反此项规定,造成后果由直接责任人员负责。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2) 第二章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2) 第二章安全管理机构 (3) 第三章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5) 第四章安全生产资金保证制度 (6) 第五章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8) 第六章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处理制度 (10) 第七章机械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14) 第八章施工组织设计编制审批制度 (18) 第九章特种设备管理制度 (19) 第十章安全生产奖惩考核制度 (20) 第十一章职业病防治管理制度 (24) 第十二章对分包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25) 第十三章对供应单位的管理制度 (30) 第十四章安全技术交底制度 (31) 第十五章附则 (31) 附件 (32) 附件1:安全责任目标考核规定 (32) 附件2:主要常用特种设备的管理和使用规定: (35) 附件3:劳动防护用品采购制度 (36) 附件4:劳动防护用品发放制度 (37) 附件5:劳动用品管理制度 (38) 附件7:项目“三宝四口”安全防护规定 (39)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全员安全管理和生产作业行为,防止和减少伤亡事故发生,最大限度地保护员工安全和健康,促进企业经济持续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行业标准规定,结合公司多年管理经验和施工生产实际情况而制定。 第三条安全管理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完善安全生产条件,确保安全生产。 第四条公司安全管理依据本制度,对公司安全生产实施综合监督管理,公司有关部门依据本制度,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对有关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第五条坚持按照上级要求,有计划、有组织、有重点地开展好旨在强化安全意识、规范安全行为的各项安全生产活动。 第六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部门及在建项目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第二章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第七条建立和健全以安全生产责任制为中心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是保障安全生产的重要组织手段,也是贯彻安全生产方针、实现安全管理目标的有效载体。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公司安全生产管理中最基本的一项制度,安全生产责任制是根据“管生产必须管安全”、“安全生产人人有责”的原则,明确规定各级领导、各职能部门和各类人员在生产活动中应负的安全职责,增强了各级管理人员的安全责任心,使安全管理做到责任明确,协调配合,共同努力,真正把安全生产工作落到实处,实现公司安全管理目标。 第八条公司成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加强对公司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制定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检查、监督、考核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和推进安保体系的贯标;

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建设工程质量的监督管理,明确工程质量责任,保证工程质量,维护工程建设各方主体和使用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深圳市的实际,制定 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所称建设工程是指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线路管道和设备 安装工程及装修工程。 第三条本条例所称建设工程质量是指法律、法规、规章、技术标准、设计文件和依法订立的合同中,对工程的安全、适用、耐久、经济、美 观、环境等特性的综合要求。 第四条建设工程质量实行政府监督、社会监理、企业负责的管理体制。 政府鼓励采用先进的科学技术和管理方法提高工程质量。 第五条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检测单位应当依法取得相应的资质证书,并在资质证书核定的范围内承接工程业务。 第六条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及有关从业人员依法对工程质量负责,工程质量检测单位(以下简称检测单位)对检测数据的真实 性和合法性负责。 第七条政府推行工程担保与工程保险制度。 第二章监督管理

第八条市人民政府建设、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按职责分工和项目管理权限对建设工程质量进行监督管理,交通、水务等专业工程行政主管部门按各自的职责分工,负责有关专业工程质量的监督管理。 各区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专业工程行政主管部门按项目管理权限和行政管辖范围,对建设工程质量实行监督管理。 第九条建设、规划、交通、水务等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协调配合,加强对工程质量的监督管理,发现应当由其他行政主管部门查处的违法、违章 行为,应当及时予以通报。 第十条建立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检测、建材生产供应单位及有关从业人员不良行为记录公示制度。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对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行为记录在案,并通过公共媒体予以公布。 第十一条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可以根据深圳市工程建设实际,编制和发布工程建设技术规范,发布推广、限制和禁止使用的技术、工艺和产品目录,推广有利于提高工程质量的新技术、新产品、新设备和新 工艺。 第十二条实行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制度。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其他专业工程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委托的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以下简称质监机构)具体实施。 第十三条质监机构应当按下列规定实施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 (一)受理建设单位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手续;

业主单位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办法

业主单位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建设工程质量管理,落实“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管理方针,明确质量责任,依据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79号)和住建部《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建质【2010】111号),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新建、改建、扩建所有工程的建设质量管理工作。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建设工程质量是指在国家现行的有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设计文件和施工合同中规定的,对工程的质量、安全、适用、经济、美观等特性的综合要求。 第四条从事公司工程建设质量管理活动的施工及监理人员必须按照国家、地方及行业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及规范要求,取得相应质量资格证书,并在资格证书许可范围内从事质量管理活动,接受上级主管部门和质监机构的监督检查。 第二章质量管理组织体系 第五条成立工程质量管理委员会,对公司工程建设项目的工程质量进行统一组织和管理,公司工程质量相关部门在质量委员会统一指挥协调下参与工程质量管理:(一)质量管理委员会组成 质量委员会主任:公司董事长 质量委员会副主任:公司总经理、安全质量监管部分管领导、工程管理部分管领导 质量委员会成员:工程管理部、技术部、合约部、安全质量监管部部门负责人 (二)质量管理机构和职责 质量管理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安全质量监管部,负责工程质量的监管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安全质量监管部分管领导担任。 (三)质量管理委员会工作职责 1.领导公司工程质量管理工作,制定质量管理目标和质量管理考核办法。 2.审定险性事件以上的质量事故(事件)处理决定。

建筑工程公司内部管理制度

. 二建集团有限公司东越事业部 部 管 理 制 度

二O 一六年三月一日 目录 1、安全管理制度…………………………………… 1 页 2、日常行政办公管理制度…………………………18 页 3、出入库制度………………………………………22 页 4、采购制度…………………………………………23 页 5、进驻工地施工人员新酬制度……………………25 页 6、关于建立工程结算报送手续、工程款核查手续二项制度的规定…………………………………………………26 页 7、关于发布公司《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29 页 8、行管人员的绩效考核暂行办法…………………41 页 9、施工部门的绩效考核暂行办法…………………48 页 10、业务部绩效考核暂行办法………………………55 页 11、公司总经理岗位职责……………………………62 页 12、公司副总经理岗位职责(一)…………………63 页

13、公司副总经理岗位职责(二)…………………64 页 14、总工程师岗位职责………………………………64 页 15、公司业务部经理岗位职责………………………65 页 16、公司办公室主任岗位职责………………………66 页 17、公司企管部主任岗位职责………………………67 页 18、公司物资供应部主任岗位职责…………………68 页 19、公司预算科科长岗位职责………………………69 页 20、安全员岗位职责…………………………………69 页 21、施工员岗位职责…………………………………70 页 22、资料员岗位职责…………………………………70 页 1、安全管理制度 第1章总则 1.1为了加强公司对安全生产的管理、监督,保障员工及其他人员的生命和公 司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国安全生产法》及《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结合我公司的行业特点,制定本制度。 1.2 建设工程施工生产安全管理,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针。 1.3 为了保证公司制定的安全管理制度,即: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生产教 育培训制度、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以下简称三项制度)的全面落实;公司从安全生产的组织机构,安全管理人员的责任,安全生产制度的建立和实施过程及保证制度实施措施等,均在本制度中进行明确。 第2章安全生产管理的组织机构 2.1公司成立安全领导小组,负责公司安全生产的全面管理工作。安全领导小 组系公司常设机构。 2.2安全领导小组的职责; 2.2.1负责制定、检查、落实公司制定的安全生产三项制度; 2.2.2负责公司新员工的培训;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施工组织设计编审制度 一、工程开工前必须编制安全施工组织设计,由专业技术人员编制, 并报公司技术负责人审批。 二、对施工过程中,由于工程变更等情况变化,安全技术措施也必 须及时相应补充完善。 三、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要有针对性,对各种不同的工程结构,施工 方法,作业条件等产生的各不相同的不安全因素,采取相应的对策、措施,使各类隐患能全面得到克服和治理,编制安全技术措施技术人员必须掌握工程概况、施工方法、场地环境、条件等等第一手资料,并熟悉安全法规、标准等才能编制出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措施。 四、编制的安全技术措施要全面、具体。安全技术措施贯彻于施工 的全过程,应力求细致、全面、具体,只有把各种因素和各种不利条件,考虑周全,有对策措施,才能真正做到预防事故。全面、具体不等于罗列常用的规章制度,这些规定在安全技术措施中,虽未被抄录,但仍必须严格执行。 五、对大型群体工程或一些面积大,结构复杂的重点工程,除必须 在施工组织中编制施工技术总体措施,确保该单位工程或分部分项工程的安全施工,对爆破、吊装、水下、深坑、支模、拆除等大型特殊工程都要编制单项安全技术方案。 六、编制季节性施工安全技术措施。

安全技术交底制度 一、分部分项和各种安全技术措施容应在开工前编制在施工组织设 计中,并经有关部门审批通过。 二、经过批准的安全技术措施具有技术法规的作用,必须认真执行。 遇到因条件变化或考虑不周必须变更安全技术措施容时,应经由原编制、审批人员办理变更手续,否则不能擅自变更。必须认真执行,遇到因条件变化或不周必须变更手续,否则不能擅自变更。 三、要认真进行安全技术措施的交底。工程开工前,技术负责人或 安全员,要将工程概况、班组长和职工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每个单项工程开始前,应重复进行交待单项工程的安全技术措施。对安全技术中的具体容和施工要求,应向工地负责人、班组长进行详细交底和讨论,使执行者了解其道理,为安全技术措施落实打下基础,安全交底应有书面材料,有双方的签字和交底日期。 四、分部分项和各种安全技术交底容: (1)、土方工程根据基坑、基槽、地下室等土方开挖深度和土的种类,选择开挖方法,确定边坡的坡度或采取哪种护坡支撑和护壁桩,以防土方坍塌。 (2)、脚手架等选用及设计搭设方案和安全防护措施。 (3)、高处作业及独立悬空作业防护。 (4)、安全网的架设要求、围、架设层次、段落。 (5)、垂直运输机具,塔吊等垂直运输设备、位置及搭设要求、稳

建筑公司质量管理制度

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质量管理制度 为规范公司管理,使公司质量管理活动规范化,为顾客提供质量保证,依据国家有关质量管理规范及四川应林企业集团有限公司有关文件,制定本制度: 一、质量方针、目标 (一)质量方针 以人为本、科学管理、精心施工、塑造建筑精品,满足顾客需求 以人为本——人是管理活动中最宝贵的资源,公司把尊重人、理解人、信任人、关心人作为管理衶的首要原则,注重培训,重视开发和提高人的素质,充分调动全体员工参与质量管理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企业管理水平。 科学管理——运用现代科学管理的思想和方法,创新管理,在质量管理活动中,标准即是法规,做到“始于标准、终于标准”,不折不扣执行标准,保持质量管理体系有效运行并持续改进。 精心施工——规范、精心施工,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要求施工,严格过程控制,做到精益求精,力求把每一道工序都做得更好。 塑造精建筑精品——寻求改进,追求完美,建一项工程,树一个精品,勤奋务实,为改善社会人居环境做贡献。 满足顾客需求——这是我们对顾客的庄重承诺,顾客的需求就是我们的工作,顾客的满意则我们工作质量的准则,全体员工应牢记在心,并在日常工作中努力实现这一庄重承诺。 (二)质量目标 1、工程合格率达100%;优良率达30%以上。 2、顾客满意率(包括对工程质量和服务质量的满意)达90%以上。 3、5年内创市级优质工程1个。

4、重大质量、安全事故为零。 二、质量管理组织机构图 三、主要岗位职责

(一)项目经理岗位职责 1、负责本项目的生产指挥、行政管理等工作,对本项目部的生产任务、安全生产、工程质量、文明施工等负全责。 2、参加公司生产会,接受施工任务,组织编制和下达班组作业计划,作好开工前的施工准备,组织机械设备、材料、构件进场,按施工程序合理组织施工。 3、主持项目日常生产会,研究解决中的实际问题,定期组织质量安全和文明施工检查,坚持每周和节假日前后的安全教育。 4、负责本项目的工料核算,督促工长、材料员认真执行技术节约措施,开展增产节约活动。 5、加强班组建设,健全班组民主管理制度,审查班组收入分配,帮助职工节约生产生活方面的实际困难。 (二)技术负责人岗位职责 1、接到上级下达任务后,即使组织施工技术人呀各专业工长熟悉图纸,在充分领会设计意图后,制定质量、安全增产节约、文明施工等各项技术措施,并组织实施。 2、参与单位工程设计交底、图纸会审、并配合或编制单位工程施工组织设计; 八、负责指导按设计图纸、施工规范、操作规程、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技术安全措施进行施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或请上级解决。 3、向有关人员进行技术交底,经常抽验各项措施落实、执行情况; 4、负责复查单位工程测量、定位、抄平、放线,参与单位工程质量评定及隐蔽工程验收的和分部分项工程的质量评定。 5、负责解决协调与分包单位、协作单位施工配合中的技术问题、参与质量事故处理、负责设计图纸修改及变更联系; 6、负责工程技术资料的签证、收集和整理并上报公司。 (三)施工员岗位职责

最新建筑公司企业管理制度(最全版)

最新建筑公司企业管理制度(最全版) 工程项目质量总承包负责制度 为贯彻执行“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建设方针特定本制度如下: 项目经理是建筑施工过程中的管理者,是工程项目的质量法人代表,对承建的项目质量负总责。为了精心组织,精心施工,严把质量关,应做到: 一、认真贯彻执行国家颁布的质量验收标准,不得随意降低质量评定标准。 二、合理搭配施工技术力量,各级技术管理人员应持证上岗。 三、发挥工程技术人员的特点,落实质量保证体系。 四、杜绝不符合国家建材标准的材料进入施工现场,对外物件要有相应资质的工厂加工,到场后经检验合格方能进行施工,对分包工程纳入标准质量管理体系监督管理。 五、督查工程技术人员、施工员、质检员进行工程技术难点、疑点的技术处理,实行各项技术交底工作,严格执行自检、互检.职能部门的质量监督管理工作。

六、组织落实各分部分项、单位工程的质量评定工作,使技术管理资料归档存查。 七、组织落实质监站对单住工程的总体质量评定工作。 八、组织落实竣工移交验收工作将质量好、工期短的建筑产品奉献社会。 项目经理责任制 一、对本单位劳动保护和对所辖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具体领导责任,具体贯彻执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标准和规章制足。 二、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的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 三、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制定安全技术措施,经上级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后,组织交底与实施。 四、实行单位工程经济承包责任制,承包责任要有安全指标(轻、重伤指标)要求和奖罚措施。

五、负责组织对本施工区内的主要监建设施、脚手架、龙门架、井字架、塔吊、施工用电施工机具及其它重要设施的安全技术检查、鉴定与验收工作。 六、负责组织对本辖区内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及新工人入厂前的第—级培训工作,经常组织开展安全活动,并有记录资料入档。 七、负责组织每周一次安全检查,针对现场存在的隐患和不安全因素,及时采取有效整改措施,限期定人整改。 八、组织实施文明生产和安全达标,发生事故后及时上报,并认真分析事故原困,实施改进措施。 九、严格按规定提留(取)工程安全技术措施经费,并主要用于保证和提高劳动安全生产,总结与推广安全生产经验。 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责任 一、认真执行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规程、规定和上级指示、决议结合项目实际情况,制定贯彻措施并经常检查执行情况。 二、对本项目工程的安全生产负第一责任,必须把安全生产列为重要议事日程,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的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

建筑企业安全管理规定

建筑企业安全管理规定集团文件版本号:(M928-T898-M248-WU2669-I2896-DQ586-M1988)

建筑企业安全管理制度 为保障施工作业人员的安全与健康,把安全生产贯穿于整个施工过程,做到全员、全面、全方位的安全管理。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及省市有关规定,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促使安全管理目标的实施、实现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办法。 一、本办法依据《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及有关规定制定。 二、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各工程项目及作业班组安全管理目标的考核。 三、安全管理目标考核实行分级考核制度,即公司经理负责对工程项目经理、项目部考核,工程项目经理负责对各施工作业班组考核。 四、安全管理目标的考核采用日常考核与定期安全检查考核相结合,即公司每季度、工程项目每月、班组每周进行一次考核,考核结果实行逐级审查,逐级上报。 五、考核结果分为: 1.伤亡指标:低于指标,超过指标二个等级。 2.安全达标,文明施工目标考核分为:优良、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同“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 六、公司每季、工程项目每月公布安全管理目标考核结果,工程项目部要利用黑板报或图表在工地登记。 七、奖罚: 1.年度内每次考核中伤亡控制指标,低于指标、安全达标、文明施工目标达到合格(或优良、双优)工程项目,作业班组、项目经理、班组长均可入围先进单位,先进个人的评比、职务晋升、奖金的评定等等。2.第一次考核不合格的工程项目及作业班组,要限期整改并达到目标要求,如限期内仍达不到目标要求的工程项目,作业班组除要通报批评外,还要进行扣发奖金或罚款等处罚。 3.第二次考核仍然不合格的工程项目经理,作业班组长视情节轻重给予撤职、调换岗位、降级使用、扣发全年奖金或增倍罚款等。 八、在限期整改期内或由于责任过失造成伤亡事故或重大经济损失者,除追究其个人责任和经济处罚外,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建筑工程项目质量管理办法

建筑工程项目质量管理办法 1 目的 为规范三通建筑工程公司各职能公司、总部(室)的工程技术质量管理工作行为,明确技术质量管理责任,促进三通建筑工程公司技术质量管理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特制定本办法。 2 适用范围 本办法是规范各职能公司、总部(室)工程技术质量工作行为的基本依据,适用于三通建筑工程公司各职能公司、总部(室)及工程各参建单位的技术质量管理工作。 3 体系构成 3.1建立以三通建筑工程公司和各职能公司、总部(室)及其所属各部室为主线的多级技术质量管理体系,明确各级领导、各职能公司、总部(室)质量职责。第一级:建立以三通建筑工程公司、各职能公司、总部(室)主要领导为成员的技术质量管理委员会;第二级:三通建筑工程公司技术质量总部;第三级:各职能公司、总部(室)根据各自的特点,建立相应的技术质量管理组织机构。 3.2工作界面划分 3.2.1三通建筑工程公司总经理为公司质量工作第一责任人,总工程师负责公司全面技术质量管理领导工作。 3.2.2技术质量总部负责三通建筑工程公司日常技术质量管理工作。要加强各质量责任主体对有关建设工程质量的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各职能公司、总部(室)配合技术质量总部做好质量管理工作。 3.2.3各职能公司、总部(室)经理为其所负责工作范围内的质量管理责任人,负责本部门工程技术质量管理工作,并配合技术质量总部做好相关的管理工作。 4 管理职责 4.1总经理职责 4.1.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基本建设程序,在建设工程全过程贯彻执行勘察、设计文件审查制度、招标投标制度、工程监理制度、合同管理制度、工程质量监督制度和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等各项制度。 4.1.2批准公司的技术质量管理制度和公司的质量管理目标,决策质量管理重大事项。 4.2 副总经理职责

房产公司工程质量管理规定

房产公司工程质量管理规 定 Prepared on 24 November 2020

**房产公司工程质量管理办法(试行) 1 目的与适用范围 目的 为提高工程质量,规范工程管理行为,确保工程现场质量管理处于受控状态,强化检查工作制度化,便于公司全面了解各项目质量管理情况,确保工程建设顺利进行,树立富临房产良好品牌形象,制定本办法。 适用范围 、初装修阶段,不适用于二次精装修阶段和交付使用阶段。 2 职责 监理单位 下达整改通知书,限时要求施工单位整改。 ,应及时通知监理单位进行隐蔽工程验收。监理单位在接到通知12小时内进行隐蔽工程检查验收,监理单位验收不合格的,责令施工单位整改,验收合格方能进行下道工序。 、分项验收由施工单位提出申请,监理单位组织,会同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建设单位三方共同验收,并在验收资料中三方签字确认,作为后期责任追究依据。 工程管理部项目部 部专业工程师参与监理工程师日常巡视,进行分部、分项工程检查验收,检查记录完整齐全(影像资料及书面记录),验收合格后,签字确认,方可进入下道工序。 部专业工程师对隐蔽工程进行抽查,重要部位旁站。 总师办

,对各项目工程质量进行定期和不定期检查。对于发现的质量问题,向施工单位发出《整改通知单》,要求其进行整改。 3 质量控制要点 4 质量检查内容及质量控制标准

5 质量问题的分类及处理方式 一般质量缺陷:工程管理部、项目部对施工单位下达《整改通知单》,限期整改。 严重质量缺陷:总师办对施工单位下达《整改通知单》,限期整改。同时对工程管理人员及监理单位、施工单位进行经济处罚。 6 质量问题处罚标准

建筑公司企业管理制度

第一篇建筑公司企业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建立现代企业管理制度,加强和改进本公司的经营管理,规范各项财务收支行为,依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特制定本公司的企业管理制度。 第二条建立资本权责清晰,财务关系明确,符合股东治理结构要求的以出资人管理本企业为基础的两个级次的企业管理体制,即“投资者企业管理和经营者经营管理”。明确经营决策和执行决策的规则、程序、权限、和责任等。 第三条建立承揽业务合同,购销合同的“审批”制度。明确业务流程和审批权限,评估客户信用风险,跟踪客户履约情况,加强应收账款的管理,落实收账责任,减少坏账损失。 第四条建立财务收支全面预算(计划)管理制度。以货币资金流入为核心,追求公司价值最大化的财务目标,对资金的收支、资产营运,成本费用的控制,收益分配等财务活动,实施全面预算管理。 第五条建立成本费用控制系统。在保证工程质量达标和正常办公的前提下,实行成本费用归口,分级管理和预算控制,建立成本费用的开支范围、标准和报销审批制度。 第六条建立健全存货管理制度,规范建筑材料的采购、验收、入库、出库的业务程序和审批。业务记录做到手续齐备,计量准确。 第七条建立销售价格管理制度,规范餐饮等附营业务的销售定价行为。规定销售定价的方法和审批权限。 第八条建立健全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工资管理制度、工程承包合同管理制度、安全生产工程质量管理制度、财务开支管理制度、建筑材料施工机具管理制度等公司内部各项管理制度。 第九条建立公司经营活动监督检查制度。公司的监事及审计监察机构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以及公司内部各项管理制度的规定,履行公司内部监督检查职责,处理和纠正违法违规,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建筑企业安全管理制度范本

内部管理制度系列 建筑企业安全管理制度(标准、完整、实用、可修改)

编号:FS-QG-90559建筑企业安全管理制度 Construction enterprise safety management system 说明:为规范化、制度化和统一化作业行为,使人员管理工作有章可循,提高工作效率和责任感、归属感,特此编写。 0引言 由于建筑施工的特点决定了建筑业是高危险、事故多发行业,因此,搞好建筑业的安全生产工作意义重大。从目前建筑安全生产状况来看,无论是管理部门的监督管理还是建筑企业的内部管理,都存在着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这些问题直接影响甚至制约着建筑安全工作的发展,必须加以改进。必须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牢固树立安全生产无小事的观念,着力在建立和完善事故防范机制及长效管理机制,把安全生产的关口前移。“以人为本,以责任制度为约束,加强安全监管,加大行政执法力度,确保安全保底线”的工作思路,全面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1加强安全宣传,提高防护能力 以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建筑业安全卫生公约》为

契机,充分利用现代媒体、宣传车、标语、安全讲座、安全知识竞赛等形式,广泛深入宣传安全生产管理知识,并在报纸、电视开辟安全生产专栏,宣传安全生产法法律法规。通过强化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技术标准、规范的教育培训,提高人员素质。在全面培训的基础上,我们重点抓事故单位、安全检查不合格单位、安全管理薄弱单位有关责任人和各安全监督管理机构执法人员、建筑业企业管理人员的培训教育工作,强化安全意识,提高安全管理人员素质。按照建设部《建筑业企业职工安全培训教育暂行规定》以及国家关于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教育培训的规定要求,认真学习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及时传输新的安全技术标准、规范,增强职工安全责任意识和安全防护能力。加强安全意识,建立健全制度。根据建设系统安全生产事故发生的特点,确定年度安全生产工作的重点以及专项治理目标,制定建筑施工现场的安全防范措施,把施工安全生产目标和责任进行层层分解到基层,一层抓一层,层层抓落实。与此同时,建立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制度、监督反馈制度,施工图审查制度、建筑安全隐患、险情及事故社会举报制度,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2017年修正本)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2017年修正本) 发布部门: 国务院 发布日期: 2017.10.07 实施日期: 2017.10.07 效力级别: 行政法规 时效性: 有效 法规类别: 工程建筑 (2000年1月10日国务院第25次常务会议通过 根据2017年 10月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87号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的《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修正)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建设工程质量的管理,保证建设工程质量,保护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建设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等有关 活动及实施对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的,必须遵守本条例。 本条例所称建设工程,是指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线路管道和设备 安装工程及装修工程。 第三条 建设单位、勘察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依法对 建设工程质量负责。 第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对建 设工程质量的监督管理。 第五条 从事建设工程活动,必须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坚持先勘察、后 设计、再施工的原则。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不得超越权限审批建设项目或者擅 自简化基本建设程序。 第六条 国家鼓励采用先进的科学技术和管理方法,提高建设工程质量。 第二章 建设单位的质量责任和义务 第七条 建设单位应当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单位。 建设单位不得将建设工程肢解发包。

第八条 建设单位应当依法对工程建设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 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进行招标。 第九条 建设单位必须向有关的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提供与 建设工程有关的原始资料。 原始资料必须真实、准确、齐全。 第十条 建设工程发包单位不得迫使承包方以低于成本的价格竞标,不得 任意压缩合理工期。 建设单位不得明示或者暗示设计单位或者施工单位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降低建设工程质量。 第二章 建设单位的质量责任和义务 第十一条 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国 务院其他有关部门制定。 施工图设计文件未经审查批准的,不得使用。 第十二条 实行监理的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工程监理单位进行监理,也可以委托具有工程监理相应资质等级并与被监理工程的施工承包单位没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的该工程的设计单位进行监理。 下列建设工程必须实行监理: (一)国家重点建设工程; (二)大中型公用事业工程; (三)成片开发建设的住宅小区工程; (四)利用外国政府或者国际组织贷款、援助资金的工程; (五)国家规定必须实行监理的其他工程。 第十三条 建设单位在领取施工许可证或者开工报告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 定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

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施工企业质量管理条例

胜翔建设有限公司施工企业质量管理条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方针,全面提高胜翔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胜翔建设)系统施工企业的质量管理水平,缩小质量管理和施工质量的不均衡性,实现质量管理的规范化,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家推荐标准《工程建设施工企业质量管理规范》GB/T50430-2007等法律、法规、规范编制。 第三条本条例适用于武汉胜翔建设有限公司及其所属的工程项目的质量管理。 第四条本条例是胜翔建设对所属施工企业及施工项目质量管理的基本规定,也是对所属施工企业质量管理工作进行检查、评价的基本准则。所属施工企业应根据本企业的具体情况制定实施办法或细则。 第五条所属施工企业在质量管理过程中,除应执行本条例外,还应执行其他有关工程质量管理方面的地方性法规、规定等。但当本条例的要求高于地方法规、规定时,必须按本条例的规定执行。 第六条胜翔建设的质量方针是:精心施工,预防监控,诚信至上,以人为本,追求卓越。 第七条胜翔建设应根据本企业的实际,积极贯彻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将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与企业的质量管理工作

密切结合,努力实现工程质量管理工作的科学化。 第八条胜翔建设应积极运用建设部推广的“建筑业十项新技术”和采用先进的科学技术、现代化的管理方法,提高施工项目的工程质量。 第二章工程质量管理机构和人员 第九条胜翔公司市场与项目管理部是胜翔建设系统工程质量管理工作的综合管理部门,负责股份公司系统工程质量的归口管理工作。 第十条所属二级次施工企业总部应设立工程质量管理部门并配置3人以上的专职管理人员;所属二级次施工企业的分支机构、三级次施工企业及其分支机构必须设立独立的工程质量管理部门,配置3人以上的专职质量管理人员,并应专业齐全。 第十一条所属施工企业应根据施工项目的规模和不同的施工阶段配备一定数量及相应专业的专职质量检查员,并实行动态管理: 20000m2以下的项目至少应配备1-2名专职质量检查员; 20000m2~50000m2项目的配备专职质量检查员不应少于3人; 50000m2以上的项目应设置4人以上的质量管理部门,并应专业配套。 第十二条所属施工企业应保证工程质量管理队伍的稳定,不断充实质量管理队伍,鼓励质量管理人员参加“质量工程师执业资格”的考核、认证,努力实现工程质量管理人员的专业化、职业化。 第十三条所属施工企业应明确各级质量管理人员的任职资

建筑企业管理制度全集

建筑企业管理制度全集 企业管理制度 一目的 建立完整全面的劳动人事管理制度,规范人事管理。 二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 三职责 本规定由行政人力资源部负责管理、执行。 四正文 1 总则 本规定包括劳动用工、员工管理两个部分,其中劳动用工包括招聘、试用、转正、劳动合同签订、待岗、解职部分。员工管理包括职务任免、工作守则、交卸手续、给假、奖惩、终止、解除劳动合同部分。 本规定依据公司管理制度和国家有关法律条款制定。 本公司员工的招聘、报到、试用、职务任免、解职、交卸、给假、奖惩等事项,除公司章程和国家有关法令另有规定外,均依本规定办理。

公司除董事、监事外,自总经理至以下工作人员,均称为公司员工,并依工作性质分管理岗位、生产岗位、技术岗位等序列。 管理岗位分为: --- 经理、副经理 --- 主管(一级主管、二级主管、三级主管) --- 科员 生产岗位分为: --- 车间主任 --- 主管 --- 班组长 --- 员工 技术岗位分为: --- 主任工程师 --- 工程师 --- 助理工程师 --- 技术员 公司除正式员工外,因发展或工作需要,可聘请顾问或特约人员,雇用季节性临时工或包工。其管理办法以聘约或合同为准。 本公司各级员工,均应遵守本制度中的各项规定及本公司制定的各项规章及通告、办法。 2劳动用工 本公司聘用各级员工,均以思想、学识、品德、能力、经验、体格等适合于所任职务或岗位工作为原则,招聘、试用、转正、劳动合同签订、待岗的具体操作方法遵照公司《员工招聘制度》。

解职 2.2.1 公司员工的解职分为自然解职、退休、辞职、停职、资遣、免职、终止和解除劳动关系八种。 2.2.2 本公司员工死亡的为自然解职。 2.2.3 本公司员工退休给予退休金,依照国家相关规定由社会统筹保险处发放。 2.2.4 本公司员工自请辞职者,应于请辞日30日前以书面形式申请核准。在未核准前不得离职,擅自离职者以旷工论处。 2.2.5 本公司员工停职分为“自请停职”及“命令停职”二种。 2.2.5.1 员工因患病需长时间治疗或其他特殊原因需要较长时间离岗,超出病假、事假规定范围的,经总经理同意,可自请停职(停职时间最长不超过6个月),停职期间不发放任何薪资和福利费用,各类保险中单位应交部分、个人应交部分全由员工个人负责。 2.2.5.2 员工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命令停职: --- 因病延长的假期超过三个月者。 --- 触犯法律嫌疑重大而被羁押或提起公诉者。 2.2.6 自请停职和命令停职,如遇下列情况,酌情予以处理: --- 自请停职者,停职日期结束15个工作日内未申请复职者,予以解除劳动关系。 --- 因病停职者,自停职日起六个月内未能病愈申请复职者,予以解除劳动关系。 --- 触犯法律嫌疑重大而被羁押或提起公诉者,经判决为有期徒刑以上者免职或解除劳动关系,但侦查处分不起诉或判决无罪者,可予复职。 2.2.7 违犯公司规章,经查证属实,由公司做出处理规定,经公司工会委员会(组)讨论通过免职或解除劳动合同者,予以免职或解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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