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基本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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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基本知识

知识产权基本知识

一、知识产权的概念与范围

1、概念

知识产权是指在科学、技术、文化、艺术、工商等领域内,智力创造成果的完成人、所有人或工商业经营活动中工商标志所有人依法享有的专有权利。

2、范围:

广义的知识产权——七类

著作权、专利权、商标权、商业秘密权、地理标记权、植物新品种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狭义的知识产权——三类

著作权、专利权、商标权

二、知识产权的性质与特征

1、知识产权的性质

?知识产权是一种有别于财产所有权的无形财产权,是一种私权。

?非物质性是知识产权区别于财产所有权的本质特性。

?知识产品之无形是相对于动产、不动产之有形而言的。

?它不发生有形控制的占有,不发生有形损耗的使用。

2、知识产权的基本特征

(1)专有性

?独占性:知识产权为权利人所独占、垄断。

?排他性:对同一项知识产品,不允许有两个或两个以上同一属性的知识产权并存。(2)地域性

?领土限制:其效力只限于本国境内

?域外效力:缔结了诸多知识产权双边协定和国际公约

(3)时间性

?法定期限内权利受保护

?超过有效期权利消灭

?知识产权为全社会共有

?例如:《著作权法》第二十一条:公民的作品,其发表权、本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五)项至第(十七)项规定的权利的保护期为作者终生及其死亡后五十年,截止于作者死亡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如果是合作作品,截止于最后死亡的作者死亡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

三、知识产权的主体

主体:可以是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也可以是国家。

?知识产权的原始取得:

?以创造者的身份资格为基础

?以国家认可或授予为条件

?知识产权的继受取得:

?往往是不完全取得或限制取得

?产生数个权利主体对同一知识产品分享利益的情形

四、知识产权的侵害与救济

1、知识产权的保护范围

作为知识产权客体的精神产品是一种无形财产,它的保护范围无法依其本身来确定,而要求

法律给予特别的规定。在限定的保护范围内,权利人对自己的知识产品可行使各种专有权利,超出这个范围,权利人的权利失去效力,即不得排斥第三人对知识产品的合法使用。

例如:播放已发表作品的法定许可:

我国《著作权法》第43条第2款规定:“广播电台、电视台播放他人已发表的作品,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但应当支付报酬。”

我国《著作权法》第44条规定:“广播电台、电视台播放已经出版的录音制品,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但应当支付报酬。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从中得出,权利人的权利范围受到限制,不得排斥第三人对知识产品的合法使用。

(1)民事救济措施

以上方法均难于适用时,采用法定赔偿方法(也称预定赔偿,即在出现法定事由时,原告可以直接要求按照法律规定的数额获得赔偿)。

例如:《著作权法》第49条规定:侵犯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的,侵权人应当按照权利人的实际损失给予赔偿;实际损失难以计算的,可以按照侵权人的违法所得给予赔偿。赔偿数额还应当包括权利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权利人的实际损失或者侵权人的违法所得不能确定的,由人民法院根据侵权行为的情节,判决给予五十万元以下的赔偿。(2)刑事救济措施

根据刑法规定,当侵犯知识产权的行为情节严重构成犯罪时,对侵权行为人可处以有期徒刑、拘役、管制、罚金等各种刑事处罚。

(3)行政救济措施

从我国知识产权法律、行政法规和有关规章的规定看,知识产权行政保护措施通常有训诫(警告)、责令停止制作和发行侵权复制品、没收非法所得、没收侵权复制品和制作侵权复制品的设备,罚款等。

五、知识产权制度的价值目标

法律价值是人与法律之间的一种需要与满足的特定关系。古今中外的思想家、法学家提出过各种各样的法律价值,归纳起来,主要有自由、平等、安全、秩序、正义、效益等。

正义与效益应是整个知识产权制度的立法目的和功能目标。

现代知识产权制度应当确立以下两个基本法律观:

1、私权神圣

私权是与公权即国家权力相对应的一个概念,指的是私人、个人(包括自然人与法人)所享有的各种民事权利。私权神圣,强调包括知识产权在内的各种私人权利受国家法律的特别尊重和充分保护。私权神圣是人权主义思想的必然反映。

2、利益衡平

利益衡平是指当事人之间、权利与义务主体之间、个人与社会之间的利益应当符合公平的价值理念。利益衡平是民法精神和社会公德的要求,也是“人权思想和公共利益原则的反映”。根据利益衡平原则,具体表现在两方面:

一方面,主体之间公平相待,交换应该是有偿互利的,但合理使用除外;知识财产利益合理分享,在法定范围内应该兼顾各方当事人的利益,是一种创造者权利、传播者权利、利用者权利三者之间的协调。

另一方面,出于公共利益目标,对创造者的专有权利进行必要的限制,以保证社会公众对知识产品的合理利用。利用他人知识产品,或是基于公共教育的需求,或是基于社会公共卫生与生活的必要,这些都是正当的、合理的,其本身都是人权公约所要求的。

由于现代商品经济的发展与社会财富形态的变化,财产越来越多地变为“无形的”和“非物质

的”,以知识产权名义统领下的各项权利,并非都是来自知识领域,亦非都是基于智力成果而产生,“知识”一词似乎名不副实,“知识产权”一词在众多无形财产面前已显得力不从心。

六、无形财产权体系

无形财产权体系包含知识产权:

?经营标记形态

?商业资信形态

?知识经验形态

?无形财产权(一切非物质形态)

?创造性成果权

著作权

专利权

商业秘密权

植物新品种权

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

?经营性标记权

商标权

商号权

原产地标记权

其他与制止不正当竞争有关的识别性标记权

?经营性资信权

形象权

商誉权

信用权

特许经营权

七、知识产权制度的民法定位

关于知识产权制度的立法体例,主要分三种:编入民法典、单行立法、编纂专门法典

知识产权基本知识

知识产权基本知识 一、知识产权的概念 知识产权是指人们对于自己的智力活动创造的成果和经营管理活动中的标记、信誉依法享有的权利。知识产权是一种无形财产权,它与房屋、汽车等有形财产一样,都受到国家法律的保护,都具有价值和使用价值。有些重大专利、驰名商标或作品的价值也远远高于房屋、汽车等有形财产。 二、知识产权的种类 1、广义的知识产权和狭义的知识产权 划分标准:知识产权的范围 广义的知识产权包括著作权、邻接权、商标权、商业秘密权、产地标记权、专利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等各种权利。 狭义的知识产权,即传统意义上的知识产权,包括著作权(含邻接权)、专利权、商标权三个主要组成部分。 2、著作权和工业产权 划分标准:对知识产品的消费方式。 著作权是广义的,包括著作权和邻接权,其保护对象是以精神消费为目的的知识产品,包括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等等。 工业产权是指著作权以外的知识产权。其内容已超出“工业”的范围,主要指以物质消费为目的的知识产品,包括科学技术发明、工业品外观设计、商标、服务标记、商号及标记、禁止与知识产权有关的不正当竞争等等。 3、创造性智力成果权和工商业标记权 划分标准:知识产权价值的来源 创造性智力成果权的价值直接来源于对该成果的商业性利用。无论是科学技术还是文学艺术等创造性的智力成果,本质上都是人们设计出来的“结构和形式”。对这些“结构和形式”的利用所获得的收益,就是创造性的智力成果的价值。 工商业标记本身不是其财产价值的源泉,它的价值来源于所标记的商品或服务,来源于它所标记的工商业主体的商业信誉。 三、知识产权的性质 (一)知识产权是一种民事权利;它所反映和调整的社会关系是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之间的财产关系,因而具备了民事权利最基本的特征。

知识产权基础带答案

知识产权基础知识题库 一、填空题: 1、两个以上的申请人分别就同样的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专利权授予最先申请的人。 2、专利权人有权在其专利产品或者该产品的包装上标明专利标记和专利号。 3、专利中的新颖性,是指在申请日以前没有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国内外出版物上公开发表过、在国内公开使用过或者以其他方式为公众所知,也没有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由他人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过申请并且记载在申请日以后公布的专利申请文件中。 4、申请人可以在被授予专利权之前随时撤回其专利申请。 5、专利权人应当自被授予专利权的当年开始缴纳年费 6、申请外观设计专利的,应当提交请求书以及该外观设计的图片或者照片等文件,并且应当写明使用该外观设计的产品及其所属的类别。 7、创造性,是指同申请日以前已有的技术相比,该发明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该实用新型有实质性特点和进步。 8、根据《专利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自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公告授予专利权之日起,任何单位或者个人认为该专利权的授予不符合本法有关规定的,可以请求专利复审委员会宣告该专利权无效。 9、在专利申请公布或者公告前,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的工作人员及有关人员对其内容负有保密责任。 10、要想取得专利,必须具有新颖性、创造性、实用性的都可以申请专利。 11、在中国没有经常居所或者营业所的外国人、外国企业或者外国其他组织在中国申请专利的,依照其所属国同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或者依照互惠原则办理。 12、发明人有了技术成果之后,一定要先申请专利,再发表论文,以免因过早公开技术而丧失申请专利的机会。 13、被授予专利权的单位应当对职务发明创造的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给予奖励;发明创造专利实施后,根据其推广应用的范围和取得的经济效益,对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给予合理的报酬。 14、专利只在保护期内受法律保护,专利的保护期分别是:发明专利20年,实用新型专利10年,外观设计10_年。 15、新产品及其_制造方法_、使用方法_都可申请发明专利。 16、只有涉及产品结构、形状或其结合时,才可申请实用新型专利。 17、只要涉及产品的形状、图案或其结合以及色彩与形状、图案的结合,富有美

郑州统力知识产权服务有限公司简介

郑州统力知识产权服务有限公司 公司简介 郑州统力知识产权服务有限公司,是中部知识产权中心,国家商标总局备案代理机构有限公司,是中国版权协会会员单位,是国家知识产权局批准设立的专门从事知识产权服务 代理机构,并被国家知识产权局指定 为涉外专利代理机构,被国家工商行 政管理局指定为涉外商标代理机构, 经国家商标局备案的专业代理机构。 主要从事国内外商标注册代理、专利 申请、版权登记、品牌设计、著名商 标认证、驰名商标认证、高新企业认 证和专利咨询等知识产权法律服务。 先进的管理体制是我们为客户提供高效、优质服务的有力保障;现代化的办公设备和计算机化的商标、专利检索软件管理系统,充分满足了对大量商标、专利案件的管理要求,使我们能够对商标、专利进行监控及检索,为客户的商标、专利申请提供可靠的服务。 以“专业务实高效,助力企业发展”为服务宗旨,经过多年努力发展,目前已成为专业化综合性知识产权代理服务机构。凭借卓越的专业化服务和现代化管理,立足于中部六省服务于全国市场,已向国内众多企业和发明人提供了优质的服务,赢得了广大企业、发明人和申请人的信赖。业务范围涉及商标代理、专利代理、著作权代理、品牌设计、著名商标认定、驰名商标认定、高新企业认定、质量体系认证、海外公司注册、知识产权咨询诉讼等领域。服务企业众多,服务全拿证快。 公司成立以来,一直致力于为广大企业和社会公众提供专业的知识产权代理服务,并以保护和促进知识产权事业的发展为己任。目前公司提供的服务全面涵盖了知识产权事务的所有领域,从代理知识产权在法律上的确权注册事务,到为企业在具体知识产权的使用、维护、维权和培育提供专业的法律建议,公司已成功为众多企业提供了系统而全面的知识产权服务。高素质的优秀团队、诚信高效的服品质、大量而丰富的业务积累以及国家相关机构的支持,使郑州统力知识产权服务有限公司成为中国一流的知识产权专业代理机构之一。 公司为客户提供:特色化、专业化、精深化的优质服务,让您全程无忧! 公司为客户提供:“商标设计+商标免费查询+商标申请注册”一站式的特色服务。知识产权是无形资产,是全球一体化经济下的核心竞争力,我们

知识产权基础理论讲义

知识产权基础理论 课程主要内容: 第一讲知识产权概念和分类 第二讲知识产权的性质分析 第三讲知识产权的特征说明 第四讲知识产权的法律保护 教学目的: 通过本课程的学习,学习者能够对知识产权予以宏观把握,理解知识产权基本理论,强化自身知识产权的专业技能。 学习要求: 在本课程的学习过程中,学习者应当认真阅读教材,观看教学视频,完成相关练习。 第一讲知识产权概念和分类 讲授重点: TRIPS协定中的知识产权 创造性智力成果权和商业标记权 讲授难点: 商业标记权 一、知识产权的概念 选择:以下哪些选项属于企业知识产权管理的范畴? A 企业专利研发;B企业商标转让;C企业商业秘密管理;D企业劳动合同管理。 答案:A B C (一)“知识产权”术语简介 1.术语由来 据学者考证,广泛使用“知识产权”术语是在1967年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成立后出现的。 2.术语翻译 知识产权与Intellectual Property/ Intellectual Property Rights. (二)“知识产权”概念的界定 1.概念说明 知识产权,是指民事主体依法对创造性智力成果和商业标记等享有的排他、支配的权利。 2.概念理解 (1)知识产权的主体是民事主体。民事主体,为享有民事权利能力的人,包括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知识产权主体资格不受民事行为能力的限制。 (2)知识产权的客体是知识产品,即创造性智力成果和商业标记等知识、标记和信息。物权客体,为物;债权客体,为行为。 (3)知识产权具有对世权和支配权的属性。对世权,义务主体为除权利人之外的任何人;支配权,权利人以自己之单方行为即可行使权利。 (4)知识产权在权利的创设上采法定主义,即知识产权非依法律规定或确认,不得自由创设其种类和内容。

知识产权基础知识考试复习大纲

知识产权基础知识考试复习大纲(专业技术人员) 1、什么是知识产权? 知识产权是指自然人或法人对自然人通过智力劳动所创造的智力成果,依法确认并享有的权利。 2、知识产权具有哪些基本性质? (1)无形性 知识产权作为一种无形财产权具有一般无形财产权的无形性,这是与有形财产权的根本区别所在。 (2)专有性 知识产权的专有性,又可称为独占性、排他性、垄断性。符合知识产权法定条件的智力成果,必须处于“专有领域”,具有“专有性”,如果进入“公有领域”就不能再受到知识产权保护。 (3)地域性 知识产权的地域性是指,按照一国法律获得承认和保护的知识产权,只能在该国发生法律效力,而不具有域外效力。 (4)时间性 知识产权有法定的保护期限,在法定的保护期限内权利有效,超过了保护期限权利终止。 (5)可复制性 可复制性,又称为工业再现性,是指知识产权保护的客体可以固定在有形物上,并可以重复再现、重复利用的特性。 3、知识产权的法律性质是什么? 知识产权是一种法律所确认和保护的权利,是一种私权。知识产权主要是一种财产权,同时也涉及一部分人身权。 4、什么是专利权?

专利权是指国家依法在一定时期内授予发明创造者或者其权利继受者独占使用其发明创造的权利。 5、我国专利权的客体有哪些?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二条规定:本法所称的发明创造是指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由此可知,我国专利权的客体有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3种。 专利法所称发明,是指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 专利法所称实用新型,是指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 专利法所称外观设计,是指对产品的形状、图案或者其结合以及色彩与形状、图案的结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应用的新设计。 6、我国专利客体范围的限制有哪些? 根据专利法的规定,我国专利客体范围的限制有以下几个方面: (1)违反国家法律、社会公德或妨害公共利益的发明创造(《专利法》第5条); (2)不属于《专利法》保护的智力成果(《专利法》第25条) 第二十五条对下列各项,不授予专利权: (一)科学发现; (二)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 (三)疾病的诊断和治疗方法; (四)动物和植物品种; (五)用原子核变换方法获得的物质。 对前款第(四)项所列产品的生产方法,可以依照本法规定授予专利权。 (3)暂不受《专利法》保护的技术领域:

知识产权的种类简要介绍

知识产权的种类简要介绍 IP变现在当下市场愈演愈烈,由于互联网的高速发展,一个流量大的网络IP往往蕴含着千万级、甚至上亿元的市场价值。为此,了解关于知识产权的种类非常重要。毕竟你要先知道这个IP受不受法律保护,才会决定购买、融资或者经营。 一、根据国际法的分类 广义的知识产权分类也就是根据国际法的分类,主要是根据WIPO《建立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公约》和《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根据《建立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公约》第2条第8款规定,知识产权可以分为如下8类:(1)关于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的权利。(2)关于表演艺术家的演出、录音和广播的权利。(3)关于人们在一切领域中发明的权利。(4)关于科学发现的权利。(5)关于工业品外观设计的权利。(6)关于商标、服务标志、厂商名称和标记权利。(7)关于制止不正当竞争的权利。(8)在工业、科学、文学和艺术领域里一切其他来自智力活动的权利。由于发现本身不能在工农业生产中直接应用,即不具有财产性质,许多国家不把它作为知识产权的对象,只是民事权利

关系对象,承认和保护其发现者的人身权和获得物质与精神奖励的权利,迄今为止,世界所有国家与条约都不承认科学发现的知识客体的地位。 二、根据国内法的分类 我国《民法通则》对知识产权的规定如下:第九十四条规定,公民、法人享有著作权(版权),依法有署名、发表、出版、获得报酬等权利。第九十五条规定,公民、法人依法取得的专利权受法律保护。第九十六条规定,法人、个体工商户、个人合伙依法取得的商标专用权受法律保护。第九十七条规定,公民对自己的发现享有发现权。发现人有权申请领取发现证书、奖金或者其他奖励。公民对自己的发明或者其他科技成果,有权申请领取荣誉证书、奖金或者其他奖励。由以上法条可知,知识产权包括:著作权(或版权)、专利权、商标专用权、发现权、发明权和其他科技成果权。 以上内容,讲述了国际法和国内法关于受保护的知识产权的种类标准。在这里提出这些标准,不仅在于提醒那些没有知识产权的的所有人忽略自己财产,还在于警告那些以为中国法律漏洞,随意遣返别人的IP的人,考虑一下自己违法成本的巨大,难以支付。知识产权的种类总结里有助于我们考虑更好的知识产权的归属。

知识产权基本原则

1简述知识产权的本质属性。 [答]:知识产权是一种无形财产权,客体的非物质性是知识产权的本质属性,其具体表现为: (1)不发生有形控制的占有。由于智力成果不具有物质形态,不占有一定的空间,人们对它的占有不是一种实在而具体的占据,而是表现为对某种知识、经验的认识与感受。 (2)不发生有形损耗的使用。智力成果的公开性是知识产权产生的前提条件。由于智力成果必须向社会公示、公布,人们从中得到有关知识即可使用,而且在一定时空条件下,可以被若干主体共同使用。. (3)不发生消灭智力成果的事实处分与有形交付的法律处分。智力成果不可能由实物形态消费而导致其本身消灭之情形,它的存在仅会因法定保护期届满产生专有财产与社会公共财富的区别。同时,有形交付与法律处分并无联系. 2.知识产权的专有性主要表现在哪些方面? [答]: (1)知识产权为权利人所独占,权利人垄断这种专有权利并受到严格保护,没有法律规定或未经权利人许可,任何人不得使用权利人的智力成果。 (2)对同一项智力成果,不允许有两个或两个以上同一属性的知识产权并存。例如,两个相同的发明物,根据法律程序只能将专利权授予其中的一个,而以后的发明与已有的技术相比,如无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也不能取得相应的权利。 3. 试论知识产权的特征。 [答]:知识产权,是指人们基于自己的智力活动创造的成果和经营管理活动中的经验、知识而依法享有的权利。 (1)知识产权的专有性。 知识产权是一种专有性的民事权利,它同所有权一样,具有排他性和绝对性的特点。知识产权的专有性,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第一,知识产权为权利人所独占,权利人垄断这种专有权利并受到严格保护,没有法律规定或未经权利人许可,任何人不得使用权利人的智力成果。第二,对同一项智力成果,不允许有两个或两个以上同一属性的知识产权并存。例如,两个相同的发明物,根据法律程序只能将专利权授予其中的一个;而以后的发明与已有的技术相比;如无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也不能取得相应的权利。 (2)知识产权的地域性。 知识产权作为一种专有权在空间上的效力并不是无限的,而是受到地域的限制,即具有严格的领土性,其效力只限于本国境内。知识产权的这一特点有别于有形财产权。一般来说,对所有权的保护原则上没有地域性的限制,无论是公民从一国移居另一国的财产,还是法人因投资、贸易从一国转人另一国的财产,都照样归权利人所有,不会发生财产所有权失去法律效力的问题。而无形财产权则不同,;按照一国法律获得承认和保护的知识产权,只能在该国发生法律效力。除签有国际公约或双边互惠协定的以外,知识产权没有域外效力,其他国家对这种权利没有保护的义务,任何人均可在自己的国家内自由使用该智力成果,既无须取得权利人的同意,也不必向权利人支付报酬。 (3)知识产权的时间性。 这一特点表明:知识产权仅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受到保护,一旦超过法律规定的有效期限,知识产权就自行消灭,相关智力成果即成为整个社会的共同财富,为全人类所共同使用。?这一特点是知识产权与有形财产权的主要区别之一。所有权就不受时间限制,只要其客体物没有灭失,其权利即受到法律保护。依消灭时效或取得时效所产生的后果也只涉及财产权利主体的变更,而财产本身作为权利客体并不会发生变化。知识产权在时间上的有限性是世界各国为了促进科学文化发展、鼓励智力成果公开所普遍采用的原则,根据各类知识产权的性质、特征及本国实际情况,各国法律对著作权、专利权、商标权都规定了长短不一的保护期。知识产权时间限制的规定,反映了建立知识产权法律制度的社会需要。建立知识产权的目的在于采取特别的法律手段调整因智力成果创造或使用而产生的社会关系,这一制度既要促进文化知识的广泛传播,又要注重保护智力成果创造者的合法利益,协调知识产权专有性与智力成果社会性之间的矛盾。’ 4.简述著作权与所有权的区别。 [答]:(1)两者的标的不同。

知识产权基础考试题

知识产权基础考试题 1.什么是知识产权?(lO分) 知识产权,概括的说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其在科学技术和文学艺术等领域内,主要基于脑力劳动创造完成的智力成果所依法享有的专有权利。 广义概念上的知识产权包括下列客体的权利: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表演艺术家的表演以及唱片和广播节目,人类一切领域的发明,科学发现,工业品外观设计,商标,服务标记以及商品名称和标志,制止不正当竞争,以及在工业、科学、文学和艺术领域内由于智力活动而产生成果的一切权利。 狭义概念上的知识产权只包括版权、专利权、商标权、名称标记权、制止不正当竞争,而不包括科学发现权、发明权和其他科技成果权。 2.知识产权的特征是什么?(5分) 知识产权的特征概括起来有以下几个方面: (1)无形财产权。 (2)确认或授予必须经过国家专门立法直接规定。 (3)双重性:既有某种人身权(如签名权)的性质,又包含财产权的内容。但商标权是一个例外,它只保护财产权,不保护人身权。 (4)专有性:知识产权为权利主体所专有。权利人以外的任何人,未经权利人的同意或者法律的特别规定,都不能享有或者使用这种权利。 (5)地域性:某一国法律所确认和保护的知识产权,只在该国领域内发生法律效力。 (6)时间性:法律对知识产权的保护规定一定的保护期限,知识产权在法定期限内有效。3.知识产权的种类有哪些?(10分) 4.专利权定义是什么?(5分) 5.我国的经济和科技水平与发达国家的差距在哪些方面?(20分) 6.我国知识产权工作存在的问题是哪些?(20分〉 于我国的知识产权制度建设起步较晚,在制度和管理体制方面还不够完善,主要存在以下几方面问题。

知识产权相关介绍说明

(知识产权)商标、专利、软著相关说明 一、发明专利 发明专利授权条件 专利申请必须符合三个条件:新颖性、创造性与实用性。 1、新颖性包括以下情况:(1)、在专利申请之前,没有同样的发明或实用新型 在国内外出版物上公开发表过。(2)、在专利申请之前,没有同样的发明或实用新型在国内外出版物上公开使用过,或其其他方式为公众所知。(3)、没有他人抢先就同样的发明创造申请专利。 2、创造性是指以下情况:(1)、同申请日以前的已有技术相比,本发明创造具有突 出的实质性特点;(2)、同申请日以前的已有技术相比,本发明创造具有显著的进步。 3、实用性该发明或实用新型能够在工业上制造或使用,并且能够产生积极效果。材料: 1.技术交底书(空白模板见附录): 技术名称 背景技术说明【与本发明最接近的现有技术状况,客观分析其存在的 缺陷或不足】 有益效果说明【正面描述本发明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以及解决上述 技术问题后所带来的有益效果】 具体的技术方案和关键技术点说明【详细说明整体技术或产品的结构、 原理、动作关系等,以及给本发明带来的有益效果的关键技术点】附图【如电路图。逻辑关系图,工艺流程图。控制流程图等】 具体实施例子说明【至少提供一个最佳实施方式,其具体化程度应当 达到使所述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按照所述的内容能够重现分发明】 2.公司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鲜章 3.公司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并加盖鲜章 4.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5.费用减缓出证表盖鲜章(我方提供) 6.代办费用减缓委托书盖鲜章(我方提供) 7.专利代办委托书盖鲜章(我方提供) 8.专利代理合同盖鲜章(我方提供) 费用:代理费:5000元/件官费3450元/件 官费包括:申请费(900元)、实质审查费(2500元)、公布印刷费(50元) 减缓后:代理费:5000元/件官费560元/件 官费包括:申请费(135元)、实质审查费(375元)、公布印刷费(50元) 流程:前期:前期洽谈——签订合同——准备技术材料——撰写申请文件———客户审核确认——递交申请——领取受理通知书 实审:提交实质审查请求及相关材料——收到《查意见通知书》——答复实审意见——发明专利授权——获得专利证书 时间:整个过程大概需要1.5-2年左右 二、实用新型专利 实用新型专利授权条件

知识产权基本知识

知识产权基本知识 一、知识产权的概念与范围 1、概念 知识产权是指在科学、技术、文化、艺术、工商等领域内,智力创造成果的完成人、所有人或工商业经营活动中工商标志所有人依法享有的专有权利。 2、范围: 广义的知识产权——七类 著作权、专利权、商标权、商业秘密权、地理标记权、植物新品种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狭义的知识产权——三类 著作权、专利权、商标权 二、知识产权的性质与特征 1、知识产权的性质 ?知识产权是一种有别于财产所有权的无形财产权,是一种私权。 ?非物质性是知识产权区别于财产所有权的本质特性。 ?知识产品之无形是相对于动产、不动产之有形而言的。 ?它不发生有形控制的占有,不发生有形损耗的使用。 2、知识产权的基本特征 (1)专有性 ?独占性:知识产权为权利人所独占、垄断。 ?排他性:对同一项知识产品,不允许有两个或两个以上同一属性的知识产权并存。(2)地域性

?领土限制:其效力只限于本国境内 ?域外效力:缔结了诸多知识产权双边协定和国际公约 (3)时间性 ?法定期限内权利受保护 ?超过有效期权利消灭 ?知识产权为全社会共有 ?例如:《著作权法》第二十一条:公民的作品,其发表权、本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五)项至第(十七)项规定的权利的保护期为作者终生及其死亡后五十年,截止于作者死亡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如果是合作作品,截止于最后死亡的作者死亡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 三、知识产权的主体 主体:可以是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也可以是国家。 ?知识产权的原始取得: ?以创造者的身份资格为基础 ?以国家认可或授予为条件 ?知识产权的继受取得: ?往往是不完全取得或限制取得 ?产生数个权利主体对同一知识产品分享利益的情形 四、知识产权的侵害与救济 1、知识产权的保护范围 作为知识产权客体的精神产品是一种无形财产,它的保护范围无法依其本身来确定,而要求

知识产权基础考题及答案

知识产权基础 (2012 春季) 考试时间:2012 年月日 考核方式:开卷 考试题型: 单项选择题(30 题,每题1 分,共30 分) 多项选择题(10 题,每题2 分,共20 分) 判断分析题(4 题,每题5 分,共20 分) 案例分析题(3 题,每题10 分,共30 分) 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一、单项选择题 1.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的简称为(B ) A. WTO; B.WIPO; C.WPPT; D.TRIPs。 2. WTO 中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是(B) A WIPO B TRIPS C WCT D WPPT 3.“世界知识产权日”开始于(C) A 1999年 B 2000 年 C 2001年 D 2002年 4.将国防知识列入知识产权的是(A ) A 中国 B 美国 C 日本 D 欧盟 5. 2012年“世界知识产权日”的主题是(C ) A 设计未来 B 鼓励创新 C 天才创新家 D 今天创造未来 6.《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是我国知识产权事业发展的纲领性文件,这一文件发布于 (D ) A 2005 年 B 2006年 C 2007年 D 2008 年 )A.知识产权诉讼中的“一般地域管辖”的原则是(7. A 原告就被告 B 被告就原告 C 由法院确定 D 原、被双方协商确定 8.知识产权是一种(A)。 A、无形财产权 B、所有权 C、诉讼权 D、债权 9.知识产权诉讼中的“诉前禁令”是指侵权行为(C ) A 已经发生 B 即将发生 C 正在实施 D 即将实施 10.“和解”是( D) A 在法院的协调下当事人双方达成的纠纷解决方式 B 在政府的协调下当事人双方达成的纠纷解决方式 C 在国际仲裁机构的协调下当事人双方达成的纠纷解决方式 D 由纠纷当事人双方通过协商达成的纠纷解决方式 11.1993 年3 月5 日,周某就其发明M 向美国专利商标局提出专利申请;其后又于1994 年2 月3 日就同样的发明M 向中国专利局提出专利申请。根据国际优先权原则,中国专利局在审查其新颖性.创造性时,其申请日是指(C)

知识产权的简单理解

知识产权的简单理解 1 基本简介 知识产权(英语:Intellectual property),指“权利人对其所创作的智力劳动成果所享有的专有权利”,一般只在有限时间期内有效。各种智力创造比如发明、文学和艺术作品,以及在商业中使用的标志、名称、图像以及外观设计,都可被认为是某一个人或组织所拥有的知识产权。据斯坦福大学法学院的Mark Lemley教授,广泛使用该术语“知识产权”是一个在1967年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成立后出现的,最近几年才变得常见。 2 基本定义 1、知识产权是由特定的国家机关,依据特定的法律,对特定人的符合特定条件的特定的发明创造和可识别性标记,经过特定的程序而授予的受特定保护的有特定激励效果的特定权利。该定义具有如下几个特点,九个特定(特定国家机关、特定法律,特定人、特定条件、特定发明创造和可识别性标记、特定程序、特定保护、特定激励效果、特定权利),基本上涵盖了知识产权的所有内容。 (1)明确了知识产权权利主体、客体的要求特定的人是指知识产品的原创主体和继受主体。特定的条件是指知识产品的“知识性”和“产品性”特征。特定的发明创造和可识别性标志是指具有“知识性”和“产品性”特征的最后客体。 (2)明确了知识产权产生的法律依据。知识产权最为显着的特征之一就是权利的法定性和授予性,即特定的国家机关依据特定的法律,经过特定的程序而授予的特定权利。知识产权机关就是知识产权认定、授权、管理和保护的国家机关。在中国就是国家知识产权局、国家商标局、国家版权局;日本是特许厅;美国是专利商标局;英国是专利局。特定的法律就是产生知识产权的国内法、国际法的依据。特定的程序就是知识产权产生的过程,例如专利权产生的国内程序和国际程序,商标专用权产生的国内程序和国际程序。 (3)明确了知识产权权利的特殊性和保护的特殊性。知识产权权利与其他实体权利有一定的区别和联系,知识产权是一个权利群或权利体系。例如中国版权法中着作权就有至少18种权利。而侵权的表现在商标法中就列举了13种,版权法又有19种之多。由此,知识产权保护也有别于其他权利,这类权利更为复杂,需要特定的审判机关和特定的保护。 2、知识产权是公民、法人或非法人单位在科学技术和文学艺术等领域内所创造的知识产品依法所享有的权利。该定义明确了如下几个视角,也多是一般意义上知识产权的定义。 (1)明确了知识产权的权利主体作为知识产权的权利主体(包括原始主体和继受主体)是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单位。这也是我国法条上通常采用的表述。在法条上多用公民,但鉴于公民(具有某国国籍的人)没有涵盖着作权法中无国籍人,故本定义采用自然人表述《着作权法》第2条:保护的范围包括无国籍人,故本书采用“自然人”。

(最新)知识产权基础知识答卷试题和答案

XX单位知识产权基础知识答卷 姓名: 单位: 请在下列多项选择中,选上您认为正确的一个或多个答案,将其对应的字母一一填在括号内。 1、世界知识产权日是每年() A、5月1日 B、4月26日 C、7月1日 2、知识产权是指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对其智力劳动成果依法取得的()权利,是一种()的资产,受()的保护。 A.专有、无形、国家法律;B.专用、有形、政府;C.垄断、无形、组织 3、、知识产权主要包括()和()两部分;工业产权主要包括专利权、商标权、厂商名称权、地理标识权、商业秘密等权利。 A.专利、商标;B.工业产权、著作权; C.工业产权、专利权 4、为了保护(),鼓励(),推动(),提高创新能力,促进科学技术进步和经济社会发展,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 A、专利权人的合法权益;发明创造;发明创造的应用 B、专利权人的合法权益;发明创造者;发明创造使用者 5. 我国专利法施行于()。 A.1984年3月12日;B.1985年4月1日; C.1992年9月5日

6、《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三次修改,自()起实施。 A、2010年1月1日 B、2009年10月1日 C、2010年4月1日 7、《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所称的发明创造是指()、()和()。 A、工业品外观设计、集成电路布图设计、设计; B、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 8、()或者()所完成的发明创造为职务发明创造。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该单位;申请被批准后,()为专利权人。 A、在本职工作中、履行本单位交付的本职工作之外的任务、发明人。 B、执行本单位的任务、主要是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该单位。 9、()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申请被批准后,该发明人或者设计人为()。 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单位与发明人或者设计人订有(),对申请专利的权利和专利权的归属作出约定的,从其约定。 A、非职务发明创造、专利权人、合同 B、职务发明创造、专利权人、协议 10、两个以上的申请人分别就同样的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专利权授予 ()的人。

内容 简介知识产权

知识产权 内容简介3知识产权两个分支知识产权4版权所有4工业产权4发明专利5 实用新型8工业品外观设计9关于知识产权以集成电路11商标12商品名称14 地理标志14反不正当竞争保护15 16 WIPO的作用表仪器和国际18 更多信息 介绍 这本小册子旨在为非专业人员或新入门者提供一个介绍工业产权的主题。它从一个外行人的角度解释支撑工业产权原则。它描述了最常见的形式的工业产权,包括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工业设计、商标和地理标志,它概述了其创建者可以寻求保护工业产权的手段详细的法律或行政指导如何——例如,申请保护工业产权或处理侵权——不是在这本小册子你,但通常可以获得国家知识产权办公室。进一步的信息部分,这本小册子还为需要更大的深度读者列出了一些有用的网站和出版物。一个单独的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发布,了解版权和相关权利,提供了一个等效介绍版权的主题。 知识产权 工业产权立法是法律的更广泛的整体的一部分,被称为知识产权。这个词一般指人类心灵的作品。知识产权保护创造者的利益,让他们在他们的作品之上实现财产权利。 《建立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公约》(1967)并没有寻求定义知识产权,但给出了下列的受到知识产权的保护的主题的列表: 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

表演艺术家的表演、录音制品和广播; 在人类活动的各个领域的发明; 科学发现; 工业设计; 商标、服务商标和商业名称和名称; 防止不正当竞争; “所有其他权利造成智力活动在工业,科学、文学或艺术领域。” 知识产权涉及的信息或知识的物品,其可以以有体物的形式、在同一时间、以不限数量的副本、在世界上任何地方被结合。该物业是不是在这些副本,但体现在他们的信息或知识。知识产权的特点也是一定的局限性,如版权和专利的情况下,有限的时间。 保护知识产权的重要性,于1883年,在巴黎公约保护工业产权条约中首次被确立,伯尔尼公约保护文学和1886年艺术作品两个条约是由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管理的认可。 国家一般都有法律来保护知识产权,主要有两个原因。一个是给法律表达他们的创作和市民的访问这些作品的创作者权利的道德和经济权利。二是促进创新及其成果的传播和应用,并鼓励公平贸易,这将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 知识产权的两个分支 知识产权通常分为两个分支,即工业产权和版权。 版权 版权涉及到艺术作品,如诗歌、小说、音乐、绘画、电影作品。在大多数欧洲语言除了英语,被称为作者版权的权利。“版权”这个词是指主要行动,对文学和艺术作品,只可以由作者或与他的授权。行动是指制作文学或艺术作品的副本,比如一本书、一幅画、雕塑、一张照片或者电影。第二个词“作者的权利”指的是艺术作品的创造者,其作者,从而突显出这样一个被大多数法律认可的事实,作者在创作上都有某些特定的权利,如防止扭曲的复制,只有他可以行使,而其他权利,如复印的权利,可以由他人行使,例如,一个出版商从作者这里取得许可证。 工业产权 “工业”这个词的广泛概念显然是在保护工业产权的巴黎公约(第1条(3))中提出的:“工业产权应该在最广泛的意义上进行理解,它不仅适用工商业,而且同样的也适用于农业和采

知识产权基础中级复习卷与答案

考试大纲 第1章知识产权法律制度概述 1.1 知识产权的基本概念 1.1.1 知识产权的词源 1.2 知识产权的保护范围 1.2.1 WTO列举的知识产权范围 1.2.2 WIPO列举的知识产权范围 1.3 知识产权的取得途径 1.3.1 知识产权的申请取得与自动取得 1.3.2 申请取得的知识产权及其特点 1.3.3 自动取得的知识产权及其特点 1.4 知识产权的主要特征 1.4.1 知识产权特征概述 1.4.2 知识产权客体的无形性 1.4.3 知识产权权利的法定性 1.4.4 知识产权权益的双重性 1.4.7 知识产权权源的地域性 1.4.8 知识产权期限的时间性 1.4.9 知识产权权能的限制性 1.5 知识产权保护的发展趋势 1.5.2 知识产权发展的时代特征 第2章我国知识产权法律制度 2.1 我国现行的知识产权法律规范 2.2 我国法律保护的知识产权种类 2.3我国知识产权的司法保护与行政保护 2.3.1 我国的知识产权司法保护 2.3.2 我国的知识产权行政执法 第3章专利权法律制度 3.1 专利法律制度概述 3.1.3 《专利法》的修改 3.2 专利权的主体和客体 3.2.1 专利与专利权 3.2.2 专利权的主体 3.2.3专利权的客体 3.3 专利权的申请与取得 3.3.1 专利权的申请 3.3.2 专利申请审批 3.4 专利权的内容与归属 3.4.1 专利权的内容 3.5 专利权的保护与限制

3.5.1专利权的保护 3.5.2 专利权的限制 3.6 专利权的许可与转让 3.6.1 专利实施许可 3.6.2 专利权的转让 第4章商业秘密法律保护 4.2商业秘密的特性和归属 4.2.1 商业秘密的概念及特性 4.4 商业秘密的法律保护 4.4.3 善意取得商业秘密及其法律责任 第5章著作权法律制度 5.1 著作权法律制度概述 5.1.1 著作权和著作权法 5.2 著作权的主体和客体 5.2.2著作权的客体 5.3.3 著作权的归属 5.5 著作权的限制与保护 5.5.1 著作权的限制 第6章商标权法律制度 6.2 商标权的主体和客体 6.2.2 商标权的客体 6.3 商标权的取得与内容 6.3.1 商标权的取得 6.5 商标权的许可与转让 6.5.2 商标权的转让 6.6 驰名商标的特殊保护 6.6.2 驰名商标的特殊保护 6.6.3 驰名商标的认定 第7章其他知识产权的法律保护 7.1 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的法律保护 7.1.1 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概述 7.5 知名商品特有名称、包装、装潢的权利保护 7.5.1 知名商品特有名称、包装、装潢保护概述

知识产权基本知识

第一部分 知识产权基本知识 一、知识产权内涵和特性 知识产权是指创造性智力劳动取得的成果,并且是由智力劳动者对其成果依法享有的一种权利。知识产权是现代私法体系中的一种十分重要的权利,包括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人身权利是指权利同取得智力成果的人的人身不可分离,是人身关系在法律上的反映,如作品上署名的权利、发表权、修改权等等,即为精神权利。财产权是指智力成果被法律承认以后,权利人可利用这些智力成果取得报酬或者得到奖励的权利。 知识产权并不是自动获得的,需要得到法律认可。如果不履行有关法律手续,发明人的权利是得不到有效保护的。在科研活动中,科技人员取得科技创新成果,仅仅只是获得“知识”。要将“知识”变为“知识产权”,并使这种“知识产权”得到法律保护,必须经过相关法律的确认,并履行一定的法律手续。 知识产权从保护的范围来分,有广义知识产权和狭义知识产权之分。发达国家更加关注工业产权、版权,以期获得经济回报。我国已经加入一些国际知识产权组织,并且履行相应的国际义务。关于知识产权的保护范围,不同的国际条约有所不同。 《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公约》(1967年7月14日颁布,1970年4月26日实施)规定“知识产权”范围包括:1、关于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的权利;2、关于表演艺术家的演出、录音和广播的权利;3、关于人们努力在一切领域的发明的权利;4、关于科学发现的权利;5、关于工业品式样的权利;6、关于商标、服务商标、厂商名称和标记的权利;7、关于制止不正当竞争的权利;8、以及在工业、科学、文学或艺术领域里一切其他来自知识活动的权利。

《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Trips)(1994年颁布实施)提出的需要保护的“知识产权”范围主要包括:1、版权与有关权,包括计算机程序与数据的汇编;2、商标;3、地理标志;4、工业品外观设计;5、专利;6、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拓扑图);7、未披露过的信息的保护。 《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规定工业知识产权主要包括:发明专利权、实用新型、工业品式样、商标、服务商标、商店名称、产地标记或原产地名称,以及制止不正当的竞争。 知识产权是一种无形的资产,它与我们目前经常性可以感触到的有形资产有着不同的特性。 1、专有特征。知识产权的专有特征就是指这种权利只有权利人所占有,不经过权利人的许可,任何人不得占有、使用和处置。为保证权利人的这种特征,法律对此进行了详尽的规定:权利人可以依法独占其知识产权,知识产权的使用必须受到权利人的直接控制并享有利益,一项知识产权只能有一个权利人独占,每一项知识产权只授予一次,权利不能重叠。法律赋予专利权人的权利有:(1)独占实施权。即专利权人有权独占实施其享有专利权的发明创造,并获得利益。(2)禁止权。专利权人有权禁止任何其他人实施其专利技术。(3)标记权。专利权人有权在其专利产品或者该产品包装上标明专利标记和专利号。(4)许可权。专利权人有权许可他人实施其专利,并收取实施许可费。(5)转让权。专利权人有权转让其专利权。 2、区域特征。知识产权的区域特征就是指这种权利只是在一定的国家区域范围内占有。这是因为保护知识产权的有关法律,基本上属于国内法的管辖范围,因此知识产权的法律保护是有国家行政范围的限制。拥有这种知识产权的主体只能是在一定的国家区域范围内,其权利才能得到法律保护。如果不在其他国家区域提出申请,则其权

知识产权基础知识考试试题

知识产权基础知识试卷 (总分120分) 部门:姓名: 多项选择题: 1、我国商标法规定,商标可以是() A文字B字母或数字C颜色的组合D文字和图形的组合 2、专利权具有() A独占性B专有性C地域性D时间性 3、专利侵权人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包括() A停止侵权B公开道歉C赔偿损失D追究刑事责任 4、专利纠纷包括() A专利侵权纠纷B专利申请权纠纷C专利权属纠纷D职务发明人奖酬纠纷等 5、发生除专利侵权纠纷外的其他纠纷,应当如何处理() A请当地知识产权局调节B到法院起诉C提请市政府处理D提请仲裁委员会处理6、以下哪些文字或图形不能作为商标() A同我国名称、国旗、国徽相同或相近的; B同外国名称、国旗、国徽、军旗相同或相近的,该政府同意的除外; C同“红十字”、“红新月”的标志名称相同或相近的; D带有民族歧视的。 7、我国著作权的适用范围,采取了国际上通行的() A国籍原则 B地域原则 C平等原则 D互惠原则 8、知识产权法的礼法原则() A专有性原则B有偿使用原则C各方利益协调原则D遵循国际惯例原则 9、我国知识产权法律体系由() A知识产权基本法B相关法C行政法规D行政规章 10、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权被授予后,除法律另有规定的以外,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不得() A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使用、销售其专利产品 B为国防而制造、使用、销售其专利产品

C为教学和科研制造、使用、销售其专利产品 D或者使用其专利方法以及使用、销售依照该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 11、版权许可他人时必须订立局面合同,内容主要包括() A许可使用的权利、是否专有 B地域范围、期间 C付酬标准和办法 D违约责任 12、以下那些属于著作权保护范围() A美术创作B设计图纸C计算机软件D口述 13、以下哪些作者在我国受到版权保护() A中国公民、法人和组织 B作品首先在中国境内出版发行的外国人 C在中国境内进行现场表演的外国人 D音像制品在中国制作并复制发行的外国人 14、以下哪些是违反了TRIPS规定的行为() A独占性返授条件 B禁止对有关知识产权的有效性提出质疑 C强迫性一揽子许可证 D专利到期失效仍要买方付费等 15、国际上主要的保护知识产权的国际公约和协定大体分为两类() A有关工业产权方面的国际公约和协定:如《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等》 B有关版权方面的国际公约和协定:如《保护文学文艺作品伯尔尼公约》等 C有关人权方面的国际公约和协定 D其他方面的国际公约和协定 二、判断题: 1、知识产权的指对智力劳动成果所享有的占有、使用、处分和收益的权利,它属于有形财产权。() 2、专利是一种财产权。() 3、发明成果获得专利,在世界各国都受到法律保护。()

知识产权培训制度

某某公司 知识产权培训制度 1、目的 为落实有关知识产权教育培训要求,规范企业知识产权教育培训管理,提高广大员工知识产权知识水平和实际操作技能,保证知识产权教育培训工作的有序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类员工的知识产权教育培训。 3、职责 公司人力资源部为本程序主责部门,负责知识产权法律法规和其他应遵循的要求及公司制度等的培训工作。 4、工作流程 4.1 公司两级知识产权教育,新入司人员,必须进行知识产权教育 (培训时间不少于20学时,科研岗位不少于48学时)。 公司级知识产权教育(一级)。 由人力资源部门负责,由知识产权部负责配合。教育内容包括国 家有关知识产权法律法规,制度和标准,知识产权基本知识,公 司知识产权规章制度及流程。 部门级知识产权教育(二级)。 由部门负责人及兼职知识产权员负责。教育内容包括本部门知识 产权制度流程、知识产权程序操作规程。

4.2 日常教育 人力资源部负责制定公司年度知识产权教育计划,明确培训内容 并监督检查计划的落实。各基层单位制定本单位年度知识产权教 育计划,落实责任并组织实施。人力资源部在每月的知识产权例 会上部署本月知识产权教育计划,各基层单位组织落实。知识产 权部、人力资源部要充分利用展览、宣传画、知识产权专栏等多 种形式,积极采用电化教育手段,对职工进行知识产权教育。 4.3培训教育必须留有记录。 5、考核方法及内容 5.1企业主要负责人、知识产权管理人员和知识产权办理人员负责 知识产权培训和考核,由知识产权领导小组组织进行。 5.2其他人员的知识产权培训和考核由公司的人力资源和知识产权 部负责组织进行。 5.3负责人及管理人员考核主要内容包括: (1)国家有关知识产权的法律法规和标准。 (2)公司知识产权管理制度及职责。 (3)知识产权管理、法律、知识产权基础等知识。 (4)有关知识产权案例及知识产权突发事件应急管理。 5.4工作人员考核主要内容包括: (1)国家有关知识产权的法律法规和标准。 (2)本岗位涉及的各项知识产权规程和管理制度掌握情况。 (3)本岗位的知识产权工作流程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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