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市第十四中学2017度“优秀教师”评选方案 .doc

南昌市第十四中学2017度“优秀教师”评选方案 .doc
南昌市第十四中学2017度“优秀教师”评选方案 .doc

南昌市第十四中学2017-2018年度“优秀教师”评选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为培养和造就思想觉悟高、思德修养好、专业素质优、教学业绩佳、管理能力强的教育教学、科研优秀教师,发挥优秀教师引领示范作用,调动广大教职工的积极性,使教职工学有榜样、赶有方向,提升师资队整体层次,建设高素质教师队伍,现结合我校实际,特制订《南昌市第十四中学“优秀教师”-评选方案》

二、校评审小组

组长:刘黎明胡琴悦

副组长:刘金平龙卫华谭莲刘国华

评委成员:顾青宋道文罗强秦福泉黄新权傅文王伟朱丽燕朱元红邹波王文晖彭姝喆

三、评选对象

2017-2018学年度全体在编在岗专任教师,评出“优秀教师”10名。

四、评选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爱岗敬业,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教书育人,爱护学生,为人师表,师德高尚;

2、对教学工作认真负责,有较高的教学水平,能认真执行《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教学各环节均能认真负责;

3、刻苦钻研教学业务,在教育思想、教学内容、教学方法等方面的改革有明显成效;做到因材施教,课堂教学效

果良好,受到学生欢迎,同行公认(教学等级评价达B等以上或有一个A等,学生评教B等以上占比85%以上);

4、积极承担教学任务,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教研活动。

5、在教育教学、科研工作有突出业绩者

6、凡在本年度教学工作中出现下述情况之一者,取消该年度优秀教师评选申报资格。

(1)不服从教学任务安排者;

(2)发生过教学事故者;

(3)有旷工行为者;

(4)体罚学生,造成恶劣影响者;

(5)无故不参加学校组织的教研活动者;

(6)受到学校纪律处分或违反法律法规者;

(7)不认真履行职责,给学校造成负面影响者

(8)教学成绩在同类比较中偏低;

(9)违反师德师风搞违规家教等;

(10)请病假一个月或请事假半个月以上者;

五、评选细则

详见评选量化考核表。

六、评选程序及考核办法

1、制订《南昌市第十四中学“优秀教师”评选方案》及《南昌市第十四中学“优秀教师”评选量化考核表》,并公示于校园网征求教师意见;

2、采取个人申请和所在教研组推荐相结合的办法,每个教研组推荐1-3人(含参加28中交流轮岗的教师);

3、申报者统一填表并自评打分后交校办;

符合评选条件的教师统一填写《南昌市第十四学“优秀教师”评选量化考核表》(自评用,见附件一)并附上各类相应证书复印件等证明材料,于6月15日前报办公室;

4、校评审小组组织对申报教师的自评分值进行资格审查复核,确定“优秀教师”候选人20名,6月18日前;

5、将侯选人名单进行公示3天。

6、6月30日前,召开教工大会进行民主选举,以最高得票为20分折算计入考评总分。并依此类推。

7、就量化考核打分,按60%折算计入考评总分;

8、校考核小组投票,按最高票为20分折算计入考评总分。

9、三项分累加取前10名当选学校本年度“优秀教师”并公示。(放暑假前)

六、奖励办法

1、“优秀教师”获得者,学校授予“南昌市第十四中学“优秀教师”荣誉称号,颁发荣誉证书,并在教师节期间对当选者进行表彰。

2、当选教师获得者有关材料存入本人档案,作为教师职称晋升、岗位聘任等的重要依据之一。

3、学校从当年的校级“优秀教师”中优先推荐参加市级或以上优秀教师评选。

七、其它说明

本次评先时间跨度为2017。7。1--2018。7。1。

南昌市第十四中学

2018.6

附件一:

南昌市第十四中学“优秀教师”评选量化考核表

(2017-2018年度)

备注:

1、超量者加5分,满量代课者加2分。(教务处)

2、兼班主任者另加5分。(政教处)

3、参与指导学生竞赛获团体一等奖者另加5分;(教科处)

4、参与课余辅导中心工作的加5分;(教务处)

5、参加人事考试考务加1分/次;(教务处)

6、时间跨度为2017.7.1--2018.7.1。

以上加分均纳入单项总分折算。

优秀教师评选方案教学文案

优秀教师评选方案

优秀教师评选方案 为进一步完善我校的各项管理机制,加强教师队伍建设,调动教师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学校决定每年教师节期间进行一次“优秀教师”评选工作。 一、评选对象 师德高尚、业务精湛、教育教学成绩突出的在职专任教师。 二、评选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忠诚党的教育事业,师德高尚。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作风正派,严于律己,为人师表,关心集体,团结集体,勇挑重担,乐于奉献。 2、热爱学生,耐心帮助问题生和学困生,关心学生的身心健康,与学生家长联系密切,共同做好学生的思想教育和问题生、学困生的转化工作。 3、掌握一定的学科基础理论和基本技能,通晓所教学科的课程标准,教学效果好,所教学科在各级调研中“三率”达标,达校上游水平。能承担或指导青年教师开展校级以上级别的评优课、研究课和示范课,且成效显著。 4、具有符合规定的学历。积极参加继续教育,完成相应课时数(48学时/年)。积极探索现代教育技术与学科融合的教学。每年至少精读一部教育类专著,且有一定数量的读书笔记。认真参加教育教学叙事故事,且在评比中获“良”以上。

5、结合教育教学工作中的实际问题,积极参加课题研究,参与区级以上课题研究工作,撰写的论文获得区二等以上奖励;积极参加校本研修,在校教学基本功考核中获“合格”以上;在区级以上业务部门组织的各类比赛(含辅导学生参赛)中成绩优异。 一票否决: 1、有体罚、变相体罚现象的; 2、发生安全责任事故的; 3、有违规补课或从事营利性家教服务的; 4、有其他在学校、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的言行。 三、评选办法: 1、校级优秀教师根据当年考核情况,由各年级组依据上述条件,严格考核后择优推荐。每个年级组推荐4—5名候选人。 2、学校将在各年级组和主管部门共同研究确定的优秀教师候选人中,择优评选出20名校级优秀教师。 3、每学年末年级组长将推荐名单报校长室审查,校长室审核后报学校考评委员会研究确认。 四、表彰与奖励: 1、学校颁发荣誉证书和一定的物质奖励。 2、区级优秀教师在校级优秀教师中产生。 五、本规定自2009年9月1日起执行,未尽事宜由校长室负责解释。

文明教师评比方案

文明教师评选活动方案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委关于文明单位创建的具体要求,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进一步加强学校文明校园的常态化、目标化管理,提升文明校园创建水平,学校开展了“文明教师”评比活动。 教师是单位文明活动的主要开展者和执行者,教师的形象决定着学校的形象,所以文明教师的评比,能进一步推进学校精神文明建设活动的开展,不断提高学校“精神文明单位”的引领示范所用,进一步增强师生文明责任意识,树立良好的人民教师形象,因此根据创建文明单位的相关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经班子研究决定,开展“文明教师”评选活动,特制订如下方案。 一、文明教师评选活动细则 1、认真学习教育法律法规,能积极宣传并认真贯彻党的教育路线方针政策,爱岗敬业,无私奉献。 2、坚持以“师德为先、学生为本、能力为重、终身学习”的理念,从师德、专业和身心健康等方面下功夫,加强自身建设。 3、树立终身学习的思想意识,积极参加互联网+教师专业成长工程的学习和“校本培训”学习,并能根据承担的教学任务积极主动地进行专业理论知识的学习,利用业余时间进行传统文化学习,不断提升个人综合素质。 4、勇于创新,能积极主动地参与教育教学改革,以问题及

课题的意识开展课题研究工作,不断提高育人质量和康复质量。 5、注重个人心理健康卫生,积极进行个人心理干预,保持积极阳光的精神状态和工作状态。 6、能根据学校工作要求,认真落实学校教学工作计划,做到不备课不进教室和个别教学计划的落实,康复教师能做到一人一案,科学育人。 7、积极参加学校开展的各项活动,并能认真准备,起到带头作用。 8、自觉遵守国家的各项法律法规及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为学校的建设和发展建言献策,当出现问题时积极和分管领导沟通,不无理取闹。 9、正确处理好个人与学校、同事的关系,团结友爱,助人为乐,弘扬正气。 10、清正廉洁,作风正派,不以权谋私,不以职谋利,不参与在职教师有偿补课活动,自觉抵制社会不良风气。 11、尊老爱幼,邻里和睦,家庭氛围健康和谐,言谈举止文明,社会、家长、学生评价好。 二、文明教师评选办法 1、学校成立工作小组。根据评比细则计分办法对学校教职工进行评价,以平时和年终两种形式进行综合积分。 平时考核是指科室和个人平时工作的过程考核,包括教学、培训、创建、考勤等各项工作;年终考核结合年度事业单位人员

幼儿园文明校园创建活动实施方案

幼儿园文明校园创建活动实施方案

幼儿园文明校园创立活动实施方案 为不断加强与推进幼儿园精神文明创立工作,进一步提升幼儿园精神文明建设水平,结合本园的实际情况,特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二、目标与任务 三、内容与措施 1.扎实推进江苏省和谐校园创立工作。组织干部、教师认真学习《江苏省和谐校园标准》和《3-6岁儿童学习和发展指南》,明确新标准、领会新精神。在此基础上制定出切合本园实际情况的工作计划,进一步加强对创立工作的目标管理和过程管理,进一步提升创立工作的知晓率、参与率、贡献率和满意率,从而树立机幼教育更完整、更完善的文明形象。 注重创新,务求实效,进一步加强思想道德建设 2.以先进典型培育和志愿者工作为要务,加强师德师风建设。持续推进“做人民满意教师,办人民满意教育”主题活动,经过“我心目中的好老师”、“学习楷模李吉林”演讲活动、师德师能“星光奖”争创评选等形式和载体,依托各级各类媒体,发掘、弘扬师德楷模,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发扬世博志愿者精神,大力推进志愿者工作,经过建立健全制度章程和保障激励机制,激发广大教师参与的热情,使之在志愿服务活动中,提升思想境界和道德水平。广泛开展师德建设优秀项目和

“道德讲堂”创立活动,并经过建立健全师德考核和奖惩制度,加大管理监督力度,严格落实“师德一票否决”,在校园营造浓厚的师德建设氛围,有效提高教师的师德修养。 为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把幼儿感恩教育摆在首要位置。要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做好幼儿思想政治教育的方法载体,促进幼儿身心健康发展,加强社会文明和诚信教育,强化教育教学管理。经过“三八感恩节”、“我陪爷爷奶奶过重阳”、“教师节”、“走进福利院”、“走进敬老院”、“小小交通员”等感恩活动,不断拓宽渠道,创新思路,用丰富多彩的活动向幼儿渗透感恩道德教育,使之成为讲文明、讲礼貌、爱社会、乐奉献、懂感恩的文明幼儿。 1.以“科学理论武装、具有世界眼光、善于把握规律、富有创新精神”为基本要求,着力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和学习型领导班子建设,充分发挥党员和干部的表率作用。在全园广泛开展学习型文明班组创立活动,培育、打造优秀学习团队和学习项目,营造“时时能学、处处可学、人人皆学”的浓厚学习氛围。切实抓好教职工政治理论学习和业务知识学习,积极探索、创新学习形式与方法,充分调动其学习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经过“走进经典”、“绿叶讲坛”等活动和载体,进一步提升广大教师的人文素养和文化品位。 3.服务市民群众,不断完善早教志愿者服务。成立社区家长学习、家园双走进、家教辅导、家教咨询等活动,向社区群众宣

南昌市城市普通中小学校办学条件(试行)

南昌市城市普通中小学校办学条件(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我市普通中小学校办学行为,促进基础教育均衡发展,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全面推进我市教育现代化建设,根据《义务教育法》和国家有关教育法律法规、标准,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学条件。 第二条本办学条件适用于我市城区(含县镇)公办普通中小学校,是各级政府规划、设置、改造和管理普通中小学校的重要依据和基本标准。 第二章用地面积指标 第三条学校用地应包括建筑用地、体育活动用地和绿化用地三部分。 第四条建筑用地应包括建筑物、构筑物占地面积、建筑物四周通道、房前屋后的零星绿地、小片课间活动场地。 第五条体育活动用地应包括环形跑道、直跑道、篮(排)球(兼部分课间操场地)、运动器械场地、小学游戏场地。 第六条绿化用地指成片的集中绿地。 第七条学校有独立的校园,学校用地面积应根据其规模配置标准予以控制,根据学校的不同类别规模,合理确定其用地面积和生均用地面积指标。

老城区中学学生均用地不低于13平方米/人;新区中学中学生均用地不低于22平方米/人。老城区小学小学生生均用地不低于10平方米/人;新区小学小学生生均用地不低于15平方米/人。 第八条学校布局、选址、规划设计、建筑标准等符合国家《中小学校建筑设计规范》要求,符合本地域减灾抗震、交通、环保等方面要求,确保学生和教职工安全。学校内不得铺设过境架空高压线。 第九条各类学校的建筑用地可参照《中小学校建筑设计规范》(GBJ99—86)的规定,并增加自行车停车场地。 第十条根据学校不同规模,中小学校宜设相应运动场。 小学18班以下必设100米直道田径场一个,小学18班以上(含18个班)必须设200米环形田径场一个;初中初中24班以下必须设200米环形田径场一个,24班以上(含24个班)设300米环形田径场一个;高中设400米环形田径场一个。 中小学校每6个班配置一片篮(排)球场。中小学校宜设运动器械场200—400m2(小学含游戏场地)。课间操场场院地应利用篮(排)球场等用地解决。中心城区小学确无条件的,至少须按有关标准设置蓝球场两个及60米直道田径场一个。 第十条中小学校的集中绿化用地面积,中学每生不宜低于3m2;小学每生不宜低于4m2。 绿地面积占学校用地总面积的比例,老城区内应达到不得低于30%的标准;新区内应达到不得低于35%的标准。

学校优秀教师评选方案

学校优秀教师评选方案 为了充分调动广大教师的教学积极性,不断提升我校教育教学水平,鼓励教师积极投身教学工作,表彰在教学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教师,特制定优秀教师评选方案。 一、评选范围 评选范围:积极承担并认真完成我校教学任务的在职在岗教工。 二、评选条件 (一)师德要求 1.符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要求,爱国守法、爱 岗敬业、关爱学生、教书育人、为人师表、终身学习,严守纪律,乐于奉献。 2.教师个人行为有益于学校声誉。 (二)教学业务 1.教学常规工作完成好。 2.积极承担教学任务,工作量饱满,积极参与学校 组织的教研教改活动。 3.能积极参加本学期学校组织的各种学习、集会、 升旗等集体活动。 4.能严格执行上、下课时间,不旷课。 5.能积极完成各种计划和总结。

6.按质、按量出色完成课堂教学工作,班级反映好, 学生评价高。 7.坚持教书育人,关心学生,注重学生品德教育, 积极参与学生的教育管理工作。 8.积极投身工作,在学校本课程建设中作出突出成 绩,得到相关部门积极肯定。 (三)教学效果 1.任教班级学科考试成绩的优秀率、平均分好。 2.采取因材施教,注重学生分类指导和个别辅导,学科学生进步显著,学科竞赛成绩好。 3.刻苦钻研教学业务,在教育思想、教学内容、教学方法等方面的改革有明显成效。 4.勇于开拓创新,不断改革进取,形成一定的教学特色、风格,其教法在校内形成良好影响。 三、凡在本年度教学工作中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参加该年度优秀教师评选。 1.不服从我校教学任务安排。 2.发生过教学事故。 3.病假、事假累计超过10天或有旷工行为。 4.无故不参加学校组织的教研活动。 5.受到学校纪律处分或违反法律法规。 三、评选程序

文明教师评选活动方案

淇滨区明达小学“文明教师”评选 活动方案 一、活动目的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提升城市文明程度和广大教师文明素质,推动省级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深入开展。进一步提升教师文明素质和学校文明程度,配合创建文明校园活动,结合我校实际,特在全校开展“文明教师”评选活动。 二、活动内容 文明教师评选条件 1.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模范遵守法律法规和教学纪律。 2.具有较高的业务素质。忠诚于党和国家的教育事业,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爱岗敬业,刻苦钻研,严谨治学,有较高的业务水平和教育教学能力。 3.具有高尚的道德情操。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尊敬领导,团结同志,爱护学生,任劳任怨,无私奉献,廉洁从教。 4.积极参加文明城市创建活动和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热心公益,热爱集体,乐于助人。 评选原则: 1、由参选的文明教师在全校教职工大会上进行个人总结,

述职,进行投票选举。广泛宣传文明教师的文明事迹,努力使评选过程成为提高教师文明素质的过程。 2、在学校公众微信群公示,宣传,学校表彰。 3、调入学校工作未满一年者(含见习教师)不参加评选。 4、在计划生育、综合治理、乱收费、师德等方面违纪者实行一票否决;病事假超限,有违纪行为给工作带来损失或有较大影响者,取消评选资格。 评选时间:4月14日-4月24日 三、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此次文明教师评选是学校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的重要载体,是推进文明校园创建、深化教育精神文明建设的有益活动。活动要充分发挥评选表彰的导向和示范作用,坚持评建结合,以评促建。 2.力求客观公正。要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活动中领导小组和相关负责人、教师要切实保证活动的有效开展,推动活动的有效进行,做好评选、宣传工作。做到实事求是,公平公正。 淇滨区明达小学 2017年4月12日

南昌市第十四中学2018年度优秀教师评选方案

南昌市第十四中学年度“优秀教师”评选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为培养和造就思想觉悟高、思德修养好、专业素质优、教学业绩佳、管理能力强的教育教学、科研优秀教师,发挥优秀教师引领示范作用,调动广大教职工的积极性,使教职工学有榜样、赶有方向,提升师资队整体层次,建设高素质教师队伍,现结合我校实际,特制订《南昌市第十四中学“优秀教师”评选方案》 二、校评审小组 组长:刘黎明胡琴悦 副组长:刘金平龙卫华谭莲刘国华 评委成员:顾青宋道文罗强秦福泉黄新权傅文王伟朱丽燕朱元红邹波王文晖彭姝喆 三、评选对象 学年度全体在编在岗专任教师,评出“优秀教师”名。 四、评选条件 、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爱岗敬业,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教书育人,爱护学生,为人师表,师德高尚; 、对教学工作认真负责,有较高的教学水平,能认真执行《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教学各环节均能认真负责; 、刻苦钻研教学业务,在教育思想、教学内容、教学方法等方面的改革有明显成效;做到因材施教,课堂教学效果

良好,受到学生欢迎,同行公认(教学等级评价达等以上或有一个等,学生评教等以上占比以上); 、积极承担教学任务,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教研活动。 、在教育教学、科研工作有突出业绩者 、凡在本年度教学工作中出现下述情况之一者,取消该年度优秀教师评选申报资格。 ()不服从教学任务安排者; ()发生过教学事故者; ()有旷工行为者; ()体罚学生,造成恶劣影响者; ()无故不参加学校组织的教研活动者; ()受到学校纪律处分或违反法律法规者; ()不认真履行职责,给学校造成负面影响者 ()教学成绩在同类比较中偏低; ()违反师德师风搞违规家教等; ()请病假一个月或请事假半个月以上者; 五、评选细则 详见评选量化考核表。 六、评选程序及考核办法 、制订《南昌市第十四中学“优秀教师”评选方案》及《南昌市第十四中学“优秀教师”评选量化考核表》,并公示于校园网征求教师意见;

小学文明教师评选方案

小学文明教师评选方案 教师是强校之本,为了调动广大教师的积极性,客观公正地评价教师的工作业绩,学校把评选“舞钢市实验小学优秀教师”活动作为促进学校内涵发展的内容之一,为此,制定本《舞钢市实验小学优秀教师评选方案》。 一、评选内容: (一)、师德要求: 符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要求,符合学校师德相关要求与学校教育的有关要求作为底线规定,实行师德一票否决制,并强调: 1.热爱事业,热爱学生,具有正确的教育观念,工作表现良好。 2.为人师表,严格规范,无违反师德以及学校规章制度的行为。 3.教书育人,关心学生,注重学生品德教育,积极参加学生的教育教学管理工作。 (二)、教学业务: 1.按质按量出色完成课堂教学工作,教学质量、班级规范反映好。

2.积极投身教改实践,按要求认真完成各项教学、教研任务。教研活动积极参与,思考有效教学有思路、有实践、有效果。 3.积极申报、承担主题教学任务,认真参与公开课教学或教学交流等各级别的教学任务或活动。在学校课程实践中有成绩、做贡献,得到教研员、教师、学校、以及家长等方面的肯定。 4.有扎实的教学和教研功底:课堂调控有艺术、治学严谨有风格、教学娴熟有特色、勇于创新有思考。 (三)、教学效果: 1.因材施教,注重分类,提高合格,所带班级学生在有教育教学各方面进步。 2.加强指导,减轻过重负担,提高效率,所带班级学生成绩良好。 3.勇于创新,不断进取,形成特色,教学方法,实践效果形成良好的反响。 二、评选对象: 在职在编教工。已被评为2014-2015“两争两创”文明班级、文明教师、文明学生的不再参评。 三、评选原则: 1.公平、公正、公开,透明操作,民主管理。 2.按程序操作。

优秀教师评选策划书方案WORD文档模板新版

优秀教师评选策划书方案WORD文档模板新版 优秀教师评选策划书方案 1优秀教师评选策划书 一、评选内容: (一)、师德要求: 符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要求,符合学校师德相关要求与学校教育的有关要求作为底线规定,实行师德一票否决制,并强调: 1、热爱事业,热爱学生,具有正确的教育观念,工作表现良好。 2、为人师表,严格规范,无违反师德以及学校规章制度的行为。 3、教书育人,关心学生,注重学生品德教育,积极参加学生的教育教学管理工作。 (二)、教学业务: 1、按质按量出色完成课堂教学工作,教学质量、班级规范反映好。 2、积极投身教改实践,按要求认真完成各项教学、教研任务。教研活动积极参与,思考有效教学有思路、有实践、有效果。 3、积极申报、承担主题教学任务,认真参与公开课教学或教学交流等各级别的教学任务或活动。在学校课程实践中有成绩、做贡献,得到同事、学校、以及家长等方面的肯定。 4、积极主动、承担、参与教学研究,能承担、组织、或参与试教、示范等活动,且有效果。 5、有扎实的教学和教研功底:课堂调控有艺术、治学严谨有风格、教学娴熟有特色、

勇于创新有思考。 (三)、教学效果: 1、因材施教,注重分类,提高合格,所带班级学生在有教育教学各方面进步。 2、加强指导,减轻过重负担,提高效率,所带班级学生成绩良好。 3、勇于创新,不断进取,形成特色,教学方法,实践效果形成良好的反响。 二、评选对象: 在职在编教工。 三、评选原则: 1、公平、公正、公开,透明操作,民主管理。 2、每年度评选一次,按程序操作。 3、评选出的优秀教师给予当年度优秀教师称号。 四、评选程序 1、符合条件的教师填写《优秀教师申报表》,并上交个人优秀事迹材料和有关印证材料。 2、学校对材料进行严格审核并确定符合条件的参评人选,并综合确定初步候选人。 3、组织全校教职工进行民主测评,测评结果作为确定初步人选的依据。 4、学校对初步人选的事迹在学校公示一周,广泛征求全校师生的意见。 5、学校根据综合考评结果,最终确定“优秀教师”人选,并在校务公开栏公示一周,公示期满无异议者当选,公示期如有异议者,学校将按有关程序处理。 2优秀教师评选策划书 一、评选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陈守岩

南昌市教育局

南昌市教育局 洪教体艺字[2009]48号关于“金鸡百花杯”南昌市中小学生 影评大赛活动获奖情况的通报 各县(区)教体局、市属学校、事业单位办学校、民办学校:第十八届中国金鸡百花电影节于2009年10月在南昌举办,为了加强中国电影与少年儿童的联系与沟通,点燃少年朋友对中国电影的关注热情,为中小学生提供电影评论的平台,丰富中小学生的校园生活。根据电影节执委会总体方案的要求,第十八届中国金鸡百花电影节执委会、南昌市教育局联合举办了“金鸡百花杯”南昌市中小学生影评大赛活动。 全市中小学校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开展“金鸡百花杯”南昌市中小学生影评大赛活动的通知》(洪教体艺字[2009]21号)文件精神,组织学生在观看《买买提的2008》、《长江七号》、《梅兰芳》、《高考1977》等十一部优秀国产影片的基础上,通过撰写文章的形式,表达出自己对影片人物及电影表现手段的感悟和理解。各中小学校密切配合,组织参赛人数近10万余人,共选送优秀影评文章1200余篇。经过专家认真评审,共评出特等奖9名,一等奖21名,二等奖45名,三等奖60名,优秀组织奖15个(具体名单见附件)。

现将影评大赛获奖情况予以通报,希望在此次大赛中获奖的同学们今后还将继续努力,多角度观察生活、多渠道汲取优秀文化营养,使自己的写作水平和文化修养不断得到提高。 附件:“金鸡百花杯”南昌市中小学生影评大赛活动获奖名单 二00 主题词:教育中小学生影评活动获奖情况通报 抄报:第十八届中国金鸡百花电影节执委会 南昌市教育局办公室 2009年10月13日印发 (共印5份)

附件: “金鸡百花杯”南昌市中小学生影评大赛活动获奖名单 特等奖(9个) 小学组 一等奖(7个) 二等奖(15个)

优秀教师评选方案(修改稿)

宁都三小优秀教师评选方案 为形成高效的教育运行机制,激发学校内部活力,充分调动广大教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发挥优秀教师的示范带头作用,建设一支结构优化、素质优秀的教师队伍,不断提高我校教育教学质量和办学水平,特制定本方案。 一、评选范围 当年在我校教学一线的教师。 二、评选时间 每学年年终评选一次。 三、评选名额 全体教师的5%——10%。 四、评选条件 1.拥护党的领导,执行党的政策,热爱党的教育事业,积极参加政治理论学习。 2.师德高尚,为人师表,关爱学生,教书育人,服从分工,顾全大局,廉洁从教。 3.工作积极主动,踏实肯干,模范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 4.教学常规落实好,教学质量高。 5.积极参加教育教学研究和教科研活动,活动成效高。 五、学年内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参与评选 1.工作推诿,不服从学校分工或不接受学校临时性工作的; 2.向家长索要、收受礼品或钱物,违反规定,从事有偿家教或私订教辅材料,经举报核实的; 3.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情节严重,经家长反映并核实的; 4.由于自己不当行为给学校或他人工作造成损失的; 5.同志之间闹不团结,给学校造成不利影响的; 6.所带班级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的; 7.违反计生政策,未按规定履行计生手续的; 8.病假超过10天,或事假超过5天的; 9.班主任(值日教师)考评排名在全校中后的(含中间名次); 10.在县级以上教育教学论文、教学案例评比中无一篇获奖或发表的(在县

级及以上教育教学技能比赛获奖可与论文同等看待),或在各级各类比赛中指导学生无一人获得校级以上(含校级)奖项的; 11.年龄在40周岁以下的中青年教师未上一节以上(含一节)校级示范课、观摩课或研讨课的,或开展一次以上(含一次)校级专题讲座的; 12.未按要求参加各级各类教育教学竞赛活动的; 13.所教学科学年期末考试平均分在年级排名达中下的(含中间名次),以年级班级数确定,或平均分提高名次未达2个名次的; 14.音、体、美等专任教师没按课表上课的或教学效果差的; 15.本年度没有参加教育主管部门主办的教师培训,或教师培训考核不合格的; 16.近三年内在我校评选过“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的。 六、评选办法 1.由各年级主任组织本年级教师严格对照条件进行评选,以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于学年末向学校推选出候选人(推荐名额,按学校每年分配的名额等额推荐,多推无效),同时上交侯选人申报材料; 2.由学校行政人员组成评审组(候选人不能作为评审组成员),对候选人的评选条件进行审核,确定该学年的优秀教师人选。 七、表彰奖励 1.表彰奖励工作坚持精神奖励与物质奖励相结合的原则。 2.受表彰人员的有关材料存入本人档案,作为考核、晋升的依据之一。 3.根据校评审组对校级优秀教师的综合考评结果按得分排名先后推荐县、市级优秀教师候选人。 二0一二年六月十四日

文明教师评选活动方案

文明教师评选活动方案 Company number:【WTUT-WT88Y-W8BBGB-BWYTT-19998】

淇滨区明达小学“文明教师”评选 活动方案 一、活动目的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提升城市文明程度和广大教师文明素质,推动省级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深入开展。进一步提升教师文明素质和学校文明程度,配合创建文明校园活动,结合我校实际,特在全校开展“文明教师”评选活动。 二、活动内容 文明教师评选条件 1.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模范遵守法律法规和教学纪律。 2.具有较高的业务素质。忠诚于党和国家的教育事业,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爱岗敬业,刻苦钻研,严谨治学,有较高的业务水平和教育教学能力。 3.具有高尚的道德情操。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尊敬领导,团结同志,爱护学生,任劳任怨,无私奉献,廉洁从教。 4.积极参加文明城市创建活动和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热心公益,热爱集体,乐于助人。 评选原则:

1、由参选的文明教师在全校教职工大会上进行个人总结,述职,进行投票选举。广泛宣传文明教师的文明事迹,努力使评选过程成为提高教师文明素质的过程。 2、在学校公众微信群公示,宣传,学校表彰。 3、调入学校工作未满一年者(含见习教师)不参加评选。 4、在计划生育、综合治理、乱收费、师德等方面违纪者实行一票否决;病事假超限,有违纪行为给工作带来损失或有较大影响者,取消评选资格。 评选时间:4月14日-4月24日 三、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此次文明教师评选是学校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的重要载体,是推进文明校园创建、深化教育精神文明建设的有益活动。活动要充分发挥评选表彰的导向和示范作用,坚持评建结合,以评促建。 2.力求客观公正。要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活动中领导小组和相关负责人、教师要切实保证活动的有效开展,推动活动的有效进行,做好评选、宣传工作。做到实事求是,公平公正。 淇滨区明达小学 2017年4月12日

中小学教师文明礼仪大赛活动方案(精)

****市中小学教师文明礼仪大赛活动 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行动计划(2011—2020年》,推进幸福教育,进一步提升教师道德水平和文明礼仪素养,全面展现教师队伍新风貌和教育新形象,经研究,决定在中小学开展以“我的学生我的班”为主题的中小学教师文明礼仪大赛活动,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落实《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和国家教师专业标准,探索文明礼仪教育在促进师生成长中的途径与方法,构建系统培训、典型带动和自我完善、自我提高相结合的文明礼仪教育长效机制,打造充满生命活力的教师文明礼仪文化,为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奠定坚实的师资基础。 二、目标任务 全面加强师德建设,使教师掌握基本的教师礼仪,规范教师教育教学活动礼仪言行,提高教师塑造自我形象和合作交往能力,培养教师健全的个性心理品质。培养教师清新端庄的仪容仪表礼仪、优雅礼貌的举止礼仪、文明大方的谈吐礼仪、恰当的社交礼仪,树立恪守公德率先垂范的师表形象。 三、组织形式 (一礼仪知识网上测试 主要依据《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和礼仪规范培训教材》命制测试题,利用网络进行测试。各乡镇和市直学校参与度和 测试成绩计入大赛团体奖和优秀组织奖总成绩。 (二礼仪知识问答

以教师礼仪常识为主要内容。教师选手现场抽选5道问题,并作出回答,每题4分,满分20分。评分主要依据选手能否正确回答所选问题。 (三个人礼仪展示 以《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和礼仪规范培训教材》和教师礼仪规范为主要内容。教师现场抽取2个具体内容,并进行展示,每个10分,满分20分。评分主要依据选手能否按要求正确展示相关内容。 (四情景礼仪展示 教师选取班级活动、家访、师生交往等方面的礼仪片段,与学生或家长共同通过表演情景剧进行礼仪展示,并由参赛教师介绍文明班级建设(含家校共建成果。其中,情景剧表演满分40分,文明班级建设演讲满分20分,共60分。评分主要依据情景剧的编排及演出效果、文明班级建设的成效。 四、活动安排 (一宣传发动阶段(2014年9月 本阶段的具体任务是制定大赛方案,进行工作安排和部署。 1.各学校要制定本单位活动方案和实施细则。 2.各学校要通过国旗下讲话、宣传橱窗、礼仪专栏、网络、教职工例会等形式,广泛宣传教师礼仪规范,营造人人 学礼仪、人人树形象的浓厚活动氛围。 (二学习提升阶段(2014年10月—2015年2月 本阶段的任务是各学校从不同方面入手,以校本培训为阵地,开展丰富多彩的学习活动。

优秀教师评选方案

金沙学校优秀教师评选方案 为充分调动广大教师的教学积极性,鼓励教师积极投身教学工作、探索教学改革,表彰先进,促进我校教师队伍整体素质和教学质量的提高,特制定本办法。 一、评选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黄政源 副组长:史罗玲 成员:李晓祥张会琼俞洁杨红杏胡江阳莉 二、评选范围与比例 1 、评选范围:积极承担并认真完成我校各级各类教学任务的专职教师、兼职教师以及其他教学辅助人员; 2 、评选比例:优秀教师评选比例不超过教师总人数的6% 。 三、评选条件 1 、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爱岗敬业,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教书育人,爱护学生,为人师表,师德高尚,事迹突出; 2 、对教学工作认真负责,有较高的教学水平,能认真执行《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认真备课,教案规范,教学各环节均能认真负责; 3 、刻苦钻研教学业务,在教育思想、教学内容、教学方法等方面的改革有明显成效;做到因材施教,课堂教学效果良好,受到学生欢迎; 4 、积极承担教学任务,工作量饱满,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教研活动; 5 、教学质量评价结果为优秀; 6 、凡在本年度教学工作中出现下述情况之一者,取消该年度优秀教师评选申报资格。 (1 )不服从本单位教学任务安排者; (2 )发生过教学事故者; (3 )病假、事假累计超过5 天以上(含5 天,55 周岁以上教师病假、事假超过7 天)者或有旷工行为者; (4 )无故不参加学校组织的教研活动者; (5 )受到学校纪律处分或违反法律法规者。

四、评选程序 1 、本人申请 申请人对照评选条件,填写好申报表,并将申报表和参评材料交学校评选工作领导小组。 2 、资格审查公示 学校审查确定参评人员,并公示参评人员名单。 3 、初评 (1 )、测评:在个人述职的基础上,对申报人员的德、能、勤、绩进行综合测评。 (2 )、按照评分细则评分。 (3 )、确定初评人员名单,并将名单和有关材料报评选领导小组。 4 、审查 评选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对上报材料进行审查。 5 、公示 将评选结果在我校师生中进行公示。 五、奖励办法 (1 )优秀教师每期评选一次。 (2 )优秀教师获得者,学校授予“靛房小学优秀教师”荣誉称号,颁发荣誉证书和每月奖励50 元。 (3 )优秀教师获得者有关材料存入本人档案,作为教师职称晋升、岗位聘任等的重要依据之一。 (4 )学校从当年的校级优秀教师中推荐参加县级骨干教师评选。 六、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xx学校文明教师评选活动方案与总结

XX学校“文明教师”评选活动方案 XX小学

“文明教师”评选活动方案 为加强学校师德建设,深化师德建设主旋律,促进学校精神文明工作向纵深发展,在全校教职工中培育团队精神、奉献精神和创新精神,展现新时期新形势下人民教师良好形象。学校决定开展“文明教师”评选活动。具体内容如下: 一、评选范围 全校在岗教师。 二、评选比例 文明教师评选比例占全校在岗教职工总人数的10%。 三、评选办法 1、学校通过定期检查、定期调研、了解教师在各科室、年级组的综合表现作为评选文明教师依据之一。 2、充分体现群众推荐上报与评选组织机构研究确定相结合的原则。 3、学校将在教师节对评选上的文明教师给予表彰奖励。 四、评选条件 1、认真学习党的各种路线方针政策及教育改革,教育发展的新思想、新知识。积极贯彻实践国家教育方针,关心国家大事,政治思想素质好,理论业务水平高。 2、服从组织调配,热爱本职工作,刻苦钻研业务,工作讲原则,有事业心、有组织性、纪律性和奉献精神。 3、团结同志、助人为乐、合作和谐意识强,在群众中有较高的

威信。 4、认真完成学校交付的各项教育教学任务,并做出突出的贡献,积极参加各级各类教育教学活动,并取得良好的效果。 5、热爱学校,关心学校发展,维护学校利益,积极投身于实践。 6、遵纪守法,严格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及相应的法律法规。有良好的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 7、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心理素质,能够以饱满的精神状态和良好的教师形象开展工作。 8、全年出勤情况良好,无旷工旷岗现象。 9、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评为文明组室或文明个人: (1)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 (2)有重大责任事故并造成恶劣影响; (3)从事以营利为目的的有偿家教。

南昌市第十四中学

南昌市第十四中学 民情家访——万名干部教师访万家活动实施方案 为了积极贯彻落实南昌市教育局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部署,增强教育实践活动的实效性,听取家长对学校管理、教育教学方面的意见,促进家校之间的密切联系。切实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强化教师服务意识,促进家校教育的有效衔接,提高教师育人水平,树立学校教育良好形象,根据南昌市教育局《关于在全市教育系统继续深入开展万名干部教师访万家活动的通知》要求,在全校教师中开展“民情家访——万名干部教师访万家”活动。 一、活动目的 通过家访活动,进一步加强教师与家长的沟通,密切学校与家庭、社会的联系,增强广大教师“了解学生、尊重学生、关爱学生”的责任感,宣传正确的家庭教育思想,宣传素质教育的理念,宣传教育政策和法律法规,构建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教育网络,进一步形成学校和谐、优质的育人环境。 二、活动时间: 2014年3月15日—2014年4月15日 三、活动内容 1、听取家长对学校教育教学、师德师风、行政管理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2、了解学生家庭情况、成长环境、在家表现、学习习惯和生活习惯等。 3、向家长反映学生的学习情况和在校表现,指导家长用科学的方法教育孩子,与家长共商促进学生发展的教育措施和方法,帮助家长树立正确的人才观、世界观和价值观。 4、要向家长宣传教育法律、法规和各项政策,介绍学校的办学理念、办学特色和办学模式,赢得家长对学校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5、重点走访“七类学生”(贫困生、单亲生、农民工子女、留守子女、学困生、有不良行为习惯和心理障碍的学生)家庭,了解其

家庭状况、成长环境、在家表现、学习习惯和生活习惯等;有针对性地采取帮扶、辅导(含心理辅导和学习辅导)和助学措施,帮助困难学生;讲解有关学生安全教育知识,督促家长或监护人教育学生增强安全防范意识。 四、形式与步骤 (一)家访形式 班主任、科任教师上门家访,或使用现代通讯工具家访。 (二)活动安排 1、准备阶段(3月15—3月20日) (1)积极发动。学校成立民情家访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实施方案,各年级要积极动员,周密部署,落实责任。 (2)开展培训。学校组织全体教师进行培训和动员,培训内容主要是家访活动的目的、意义、内容、方法以及应该达到的效果和注意事项等,对教师提出纪律和安全要求。学习《南昌十四中民情家访——万名干部教师访万家活动实施方案》和有关表格填报要求。 (3)制定计划。班主任和科任教师要协调确定家访对象,制定《班级家访安排表》,《安排表》内容要包含:科任老师家访对象,家访大概时间,负责人等。各班将《安排表》在3月24日前交年级组长,班主任家访人数不少于8人,科任教师家访不少于3人。学校领导也要有选择地与老师一道家访。 2、家访阶段(3月24日—4月4日) (1)预约安排。教师按照计划,对家访对象提前预约,合理安排时间。家访中要树立服务意识、主动意识和平等意识,做到态度谦虚谨慎、介绍客观全面、记录详尽认真,尤其要以介绍学生优点为主,鼓励学生全面发展。对贫困生、学困生等特殊学生家庭要经常性家访,及时排解学生思想负担和心理压力,帮助他们克服困难、积极上进、健康成长。

xx学校优秀教师评选方案

xx学校优秀教师评选方案 为充分调动广大教师的教学积极性,鼓励教师积极投身教学工作、探索教学改革,表彰先进,促进我校教师队伍整体素质和教学质量的提高,特制定本办法。 一、评选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xx 副组长:xx 成员:xx xx xx xx xx 二、评选范围与比例 1 、评选范围:积极承担并认真完成我校各级各类教学任务的专职教师、兼职教师以及其他教学辅助人员; 2 、评选比例:优秀教师评选比例不超过教师总人数的 6% 。 三、评选条件 1 、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爱岗敬业,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教书育人,爱护学生,为人师表,师德高尚,事迹突出; 2 、对教学工作认真负责,有较高的教学水平,能认真执行《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认真备课,教案规范,教学各环节均能认真负责; 3 、刻苦钻研教学业务,在教育思想、教学内容、教学方法等方面的改革有明显成效;做到因材施教,课堂教学效果良好,受到学生欢迎; 4 、积极承担教学任务,工作量饱满,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教研活动; 5 、教学质量评价结果为优秀; 6 、凡在本年度教学工作中出现下述情况之一者,取消该年度优秀教师评选申报资格。 ( 1 )不服从本单位教学任务安排者; ( 2 )发生过教学事故者; ( 3 )病假、事假累计超过 5 天以上(含 5 天, 55 周岁以上教师病假、事假超过 7 天)者或有旷工行为者; ( 4 )无故不参加学校组织的教研活动者; ( 5 )受到学校纪律处分或违反法律法规者。

四、评选程序 1 、本人申请 申请人对照评选条件,填写好申报表,并将申报表和参评材料交学校评选工作领导小组。 2 、资格审查公示 学校审查确定参评人员,并公示参评人员名单。 3 、初评 ( 1 )、测评:在个人述职的基础上,对申报人员的德、能、勤、绩进行综合测评。 ( 2 )、按照评分细则评分。 ( 3 )、确定初评人员名单,并将名单和有关材料报评选领导小组。 4 、审查 评选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对上报材料进行审查。 5 、公示 将评选结果在我校师生中进行公示。 五、奖励办法 ( 1 )优秀教师每期评选一次。 ( 2 )优秀教师获得者,学校授予“xx小学优秀教师”荣誉称号,颁发荣誉证书和每月奖励 50 元。 ( 3 )优秀教师获得者有关材料存入本人档案,作为教师职称晋升、岗位聘任等的重要依据之一。 ( 4 )学校从当年的校级优秀教师中推荐参加县级骨干教师评选。 六、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小学文明教师评选方案

小学文明教师评选方案 为进一步提高学校文明校园创建水平,增强师生文明责任意识,结合我校实际,决定开展文明教师评选活动,方案如下: 一、评选范围: 全校在校老师 二、评选标准: 1.积极宣传贯彻党的群众路线方针政策,敬业精神和奉献意识强;积极支持和参与教育教学改革,工作扎实,教学成绩显著;积极参加学校创建各项活动,成绩突出。 2.自觉遵守国家的各项法律法规及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为学校的建设,为学校的发展建言献策。 3.勇于创新、善于钻研、积极进取、严谨执教,热情服务,具有良好的师表形象,良好的职业素养。 5.正确处理好个人与国家、学校、同事的关系,团结友爱,助人为乐,弘扬正气,敢于批评不良行为,维护学校和社会安定。 6.清正廉洁、秉公办事,作风正派,无以权谋私、以职谋利行为,自觉抵制社会不良行为。 7.家庭氛围健康和谐,言谈举止文明,邻里和睦相处,社会、家长、学生评价好。 三、评选流程: 1、宣传发动:学校公布、公示栏内张贴公示评选方案,并召开全体教师会,让每一为老师了解本项活动,积极参与文明校园建设。

2、逐级评选 (1)各楼层办公室主任组织评选本楼层文明教师,各办公室评选出4名,各办公室可根据老师在办公室内表现、依据评选标准和主要事迹,采用民主选举的形势进行评选,保证公平、公正、公开。 (2)各楼层办公室评选结束后,办公室主任上报名单、事迹材料(保证实际材料的真实性)。 (3)政教处根据上报的事迹材料,召开评选会,评选出学校文明教师。 四、表彰阶段。 1、对获得文明教师荣誉称号的老师,全校表彰并号召全体教师向文明教师学习。 2、获得文明教师荣誉称号的教师,会在宣传栏公示。 五、活动要求: 1、高度重视,保证质量。各楼层办公室主任要精心安排,真正选出我校表现突出的教师,使文明教师成为全校教师的楷模。 2、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学校将通过多种方式大力宣传典型人物和先进事迹,努力在学校形成学习文明教师、争当文明教师的良好道德风尚。

南昌十四中为校争光奖奖励条例

南昌十四中为校争光奖奖励条例 (2011年3月修订)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调动广大教师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学校综合水平。对获的各种荣誉和参加由上级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的学科竞赛、中学生运动会、艺术节、科技节等活动中取得优异成绩的部门、老师、辅导员予以奖励,特设置此奖励条例。 一、教师和部门获得各级荣誉 注:各类单项活动先进指学校和各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活动奖项 二、教师个人比赛获奖奖励 (一)、奖励目的:为鼓励教师精业钻研,积极开展教育科研,提高理论素养,勇于在教学岗位上展示才华,为校争光,推进我校的教育教学工作,特制定本规定。 (二)、奖励对象及内容:本条例规定的奖励对象为在职在岗的教师和职工,奖励内容包括:优质课、优秀教案、基本功竞赛、说课比赛、课件制作、论文、论著发表或论文评比获奖、科研课题中标立项与结题等。

(三)、奖励标准: 1、教师优质课、专业技能竞赛获奖奖励标准 注:。国家级单科按省级奖励发放,市级、省级单科不发放奖励。(四)、几点说明: 1、论文获奖是指由学校组织评选的优秀论文并送省、市参加的教育年会论文、教育学会论文评比等活动的获奖者,且参评论文评审费由学校支付,未经学校批准自己所送的论文获奖不纳入奖励范围。发表论文奖项是在国家正式刊物发表,不含文章摘登及编印的教学辅导资料等。 2、单科获奖论文(指教育主管部门举办的学科论文),证书可以作为职称评定的依据,但学校不给予奖励。

3、如获奖论文为多人(二人以上)所著,则所得奖金由所有作者共同分配。同一篇论文获多个级别奖项,则按最高奖额给予奖励,不重复计奖。同一年会二篇以上论文获奖的,只给予一篇论文奖励。 4、教师优质课所需资料由他人提供的或由他人协作的,学校不给予他人奖励。 5、专业技能竞赛是指由学校指派的教师参加的课件设计、教案设计、说课比赛等教学基本比赛。如参赛集体获团体奖是由个人奖累计而成的则以对应个人奖等级奖额的2倍计奖,由参赛选手共享。 6、经教育主管部门批准的立项课题,如完成结题只发结题奖,如同时获奖追加课题奖。 三、教师指导学生参加学科竞赛奖励 1、奖励目的 为鼓励教师钻研业务,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为国家培养更多人才,推动全校教学教研水平的提高,从而更好地达到激励先进的目的,特制定本条例。 2、奖励范围 (1)、此奖适用于教育系统业务主管部门组织的各种学科竞赛或经学校批准的其他部门组织的竞赛。 (2)、凡按参赛人数比例直接给奖的非竞技类竞赛不在此列。 (3)、体育、艺术、科技类的大项活动竞赛不在此列。 3、组织形式 (1)、成立竞赛辅导教练组,由l名主教练负责,1-2名教练协助。 (2)、教练组需制定“参赛方案",方案应包括: (a)、参赛学生名单。 (b)教练组成员名单。 (c)参赛学生的任教老师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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