糖皮质激素在感染性疾病中的治疗原则

糖皮质激素在感染性疾病中的治疗原则
糖皮质激素在感染性疾病中的治疗原则

糖皮质激素在感染性疾病中的治疗原则

感染性疾病原则上不使用糖皮质激素治疗。糖皮质激素的使用可降低机体免疫功能,感染加重、扩散甚至危及生命,但在某些情况下,如严重感染导致休克、呼吸衰竭及严重炎症反应综合征等,可以适当应用糖皮质激素辅助治疗。某些细菌感染性疾病如中毒性细菌性痢疾、暴发型流行性脑脊髓膜炎、重型肺炎等,在有效抗感染基础上可加用糖皮质激素辅助治疗;病毒性疾病如急性肝衰竭、严重急性呼吸综合征(SARS)、重症流行性感冒肺炎呼吸衰竭等,也可用糖皮质激素辅助治疗。所有感染性疾病使用糖皮质激素皆应慎重并严格掌握适应证。

(一)结核病。

结核病是由结核分枝杆菌感染引起的慢性传染病。结核分枝杆菌主要侵犯肺脏,称为肺结核病。其他部位(颈淋巴、脑膜、腹膜、肠、皮肤、骨骼)也可继发感染。传染源是排菌的肺结核患者,呼吸道传播是本病传染的主要方式。

【治疗原则】

1.化学治疗:初治病例其方案分两个阶段,即2个月强化(初始)期和4~6个月的巩固期。初治6个月标准化疗方案:2HRZ/4HR(2个月强化期异烟肼、利福平、吡嗪酰胺。个月

巩固期异烟肼、利福平)/4.

2.手术治疗:对耐药或耐多药结核病或疾病危及生命(如危及生命的咯血等)的单侧特别是限局性病变,在心肺功能能耐受手术的情况下,外科治疗仍是可选择的重要治疗方法之一。

【糖皮质激素的应用】

1.糖皮质激素用于治疗结核病的有利因素:非特异性抗炎和抗毒作用抑制病变区毛细血管扩张,降低其血管壁与细胞膜通透性,减少渗出和炎性细胞浸润。糖皮质激素可以稳定细胞内溶酶体膜,保护线粒体,减轻充血、渗出和水肿,减轻机体对结核分枝杆菌的变态反应所致的免疫损伤,同时能缓解支气管痉挛,改善肺通气。

2.糖皮质激素用于治疗结核病的不利因素:抑制细胞免疫功能,使结核分枝杆菌得以活跃增殖,导致病变加重。

3.糖皮质激素治疗结核的不同情况:

(1)结核性心包炎:早期在有心包积液的情况下,在积极抽取心包积液、化疗的同时,应常规予以糖皮质激素治疗,减少心包积液渗出,避免或减轻心包膜纤维粘连及增厚,避免心包缩窄而影响心功能。一般泼尼松20~30mg/d,心包积液消失或厚度少于5mm、体温正常后可采用小剂量递减法,每周减1~2次,总疗程不超过6周。

(2)结核性脑膜炎或脑膜脑炎:主张早期在全身化疗降低

颅压、目的是减少炎症渗出物、基础上使用糖皮质激素,

减轻脑水肿,并能改善脑脊液循环,减少椎管粘连梗阻,预防脑积水与脑软化。推荐剂量:泼尼松 30~40mg/d,可同

时加用鞘内注射,一般为地塞米松3~5mg/次及异烟肼

100mg/次,2~3次/周,疗程视脑脊液蛋白及颅压改善情况

而定,一般情况下在脑脊液蛋白<700mg/L时逐渐减少糖皮

质激素用量。

(3)结核性胸膜炎及腹膜炎:糖皮质激素不作为常规治疗,只在全身化疗、积极抽积液后,高热等结核中毒症状无缓解,危及患者重要脏器功能时,可加用糖皮质激素。一般泼尼松20~30mg/d,体温正常后可采用小剂量递减法,每周减1~2次,总疗程不超过6周。

(4)血行播散性肺结核:当肺内炎症渗出导致伴有低氧血

症及高热时,化疗药物配伍糖皮质激素有利于消除肺部炎症渗出,改善肺换气功能,缓解低氧状态、高热等中毒症状,保护重要脏器功能。一般为泼尼松30mg/d,总疗程不超过8周,病情好转后逐渐减量。

4.下列情况下使用糖皮质激素需要慎重:

(1)耐多药结核病:糖皮质激素可使患者免疫功能受到抑制,在无有效化疗方案治疗的情况下可增加病灶扩散的危险,使病情恶化。

(2)艾滋病与结核病并发、结核病HIV感染者、结核双重

感染者:该类患者本身细胞免疫功能已HIV分枝杆菌和

经严重下降,应用糖皮质激素使细胞免疫功能抑制更严重,加重病情恶化。

(3)肺结核并发糖尿病:糖皮质激素加重糖代谢紊乱,抑制免疫功能,可加重结核病。

(4)妊娠肺结核:妊娠期及分娩后机体免疫力下降,分娩时腹压急剧下降,易导致肺结核恶化,糖皮质激素治疗后进一步抑制细胞免疫功能,更易导致病情恶化。另外,糖皮质激素可使孕妇和胎儿的糖代谢紊乱,影响胎儿的发育,诱发感染可导致产褥热。

(5)肺结核合并严重高血压:糖皮质激素应用后可致钠、水潴留而使血压升高,容易导致脑血管意外。

(6)结核病合并活动性消化性溃疡:应用糖皮质激素易加重溃疡,导致出血和穿孔等严重并发症。

5.结核病患者糖皮质激素应用的剂量、用法和疗程:目前主张在达到治疗目的的情况下尽可能应用低剂量、短疗程,必要时使用大剂量。一般为20~30 mg/d,疗程1~3个月。尽量采用早晨一次性顿服的方法,以减少药物不良反应。(二)严重急性呼吸综合征。

严重急性呼吸综合征(SARS)是由SARS冠状病毒(SARS-CoV)引起的具有明显传染性、以肺炎为主要表现、可累及多个器官(系统)的呼吸道传染病。主要临床特征为急性起病、发

热、干咳、呼吸困难,白细胞不高或降低、肺

部浸润和抗菌药物治疗无效。人群普遍易感,多见于青壮年,

儿童感染率较低。

【治疗原则】

1.一般性治疗:以对症支持治疗为主。

2.抗病毒治疗:尚未发现针对SARS-CoV的特异性药物。

3.重症患者可酌情使用糖皮质激素。

【糖皮质激素的应用】

1.对于重症且达到急性肺损伤标准的病例,应及时规律地使

用糖皮质激素,以减轻肺的渗出、损伤和后期的肺纤维化,

并改善肺的氧合功能。

2.具备以下指征之一时可考虑应用糖皮质激素:(1)严重中

毒症状,持续高热不退,经对症治疗5天以上最高体温仍超

过39℃。(2)X线胸片显示多发或大片阴影,进展迅速,48

小时之内病灶面积增大>50%且在正位X线胸片上占双肺总面

积的1/4以上;(3)达到急性肺损伤或呼吸窘迫综合征(ARDS)

的诊断标准。

-1-1,具体dmg4 ?kg?成人推荐剂量相当于甲泼尼龙3.2~剂量可根据病情及个体差异进行调整。少数危重病人可考虑。开

始使用糖天)甲泼尼龙冲击疗法(500mg/d)3短期(~5线

胸片显示肺皮质激素时宜静脉给药,当临床表现改善或X天

减~内阴影有所吸收时,应及时减量、停用。一般每35周

后可改为口服泼尼松或泼尼松2~1通常静脉给药,1/3量龙,一般不超过4周,不宜过大剂量或过长疗程。

4.应同时应用抑酸剂和胃黏膜保护剂,还应警惕骨缺血性改变和继发感染,包括细菌或(和)真菌感染,以及原已稳定的结核病灶的复发和扩散。

(三)高致病性人禽流感(简称人禽流感)。

人禽流感是人类在接触高致病性禽流感病毒(甲型HN)15感染的病(死)禽或暴露在该病毒污染的环境后发生的感染。发现晚、病情重、进展快、病死率高是其特点。人禽流感患者有相当比例发展为重症肺炎,在短期内出现ARDS。

【治疗原则】

1.对症支持治疗。

2.早期使用奥司他韦抗病毒治疗。

3.免疫调节治疗:(1)酌情使用糖皮质激素治疗;(2)其他免疫调节治疗不推荐常规使用,如胸腺肽、干扰素、静脉用丙种球蛋白等。

4.抗菌药物:用于治疗和控制继发细菌、真菌感染。

5.氧疗和呼吸支持。

【糖皮质激素的应用】

1.应用糖皮质激素的目的在于抑制肺组织局部的炎性损伤,减轻全身的炎症反应状态,防止肺纤维化等。目前尚无证据证实应用糖皮质激素对人禽流感患者的预后有益,一般不

推荐使用。.

2.如出现下列指征之一,可考虑短期内给予适量糖皮质激素

治疗:(1)短期内肺病变进展迅速,氧合指数<300mmHg

(1mmHg=0.133kPa),并有迅速下降趋势;(2)合并脓毒血

症伴肾上腺皮质功能不全。

3.应用剂量:氢化可的松200mg/d或甲泼尼龙0.5~1.0

-1-1d,在临床状况控制好转后,及时减量停用。?mgkg? (四)手足口病。,CoxA16)A组16型(手足口病是由肠道病毒[以

柯萨奇引起的急性传染病。主要症状]71型(EV71)多见肠

道病毒表现为手、足、口腔等部位的斑丘疹、疱疹,少数重

症病例可出现脑膜炎、脑炎、脑脊髓炎、肺水肿、循环障碍

等,多感染引起,致死原因主要为重症脑干脑炎及神经源

EV71由性肺水肿。【治疗原则】普通病例:注意隔离,避

免交叉感染。清淡饮食。对1. 症支持治疗。重症病例:控

制颅内高压;静脉注射免疫球蛋白;酌2. 情应用糖皮质激

素治疗;呼吸、循环衰竭的对症支持治疗。【糖皮质激素

的应用】对重症病例可酌情应用糖皮质激素。参考剂量:甲

泼1.-1-1-1-1;地塞??5 mgkgd~;氢化可的松??~尼龙12

mgkgd3-1-1,病情稳定后,尽早减量或停用。d?kg?0.5 mg~

0.2米松

2.个别病例进展快、病情凶险可考虑加大剂量。如在2~-1-1

(单次最大剂量不超?dkg天内给予甲泼尼龙10~20 mg?3-1-1

糖皮质激素药理作用

糖皮质激素药理作用 1.抗炎作用 糖皮质激素对炎症和炎症病理发展过程的不同阶段都有明显的非特异性抑制作用。在炎症的急性阶段,糖皮质激素可改善和消除红、肿、热、痛等局部症状。在炎症后期,能减轻组织粘连和抑制瘢痕的形成,同时亦延缓伤口的愈合过程。通过 抑制炎症因子产生,有良好的退热作用。 糖皮质激素抗炎作用环节包括: (1)通过抑制表达细胞粘附因子和有关细胞因子基因的转录,抑制中性粒细胞和巨噬细胞渗出血管向炎症部位募集,抑制这些细胞的活动,减少它们在炎症区 域血管内皮细胞上的粘附和聚集。 (2)通过减少环氧合酶2(COX—2)的表达,抑制前列腺素产生。 (3)抑制有关基因的转录,从而降低许多细胞因子的产生:如白介素1—6,8、肿瘤坏死因子—Y(TNF—丁)、细胞粘附因子、粒细胞—巨噬细胞集落刺激因 子。 (4)降低血浆补体浓度。 (5)通过抑制诱导型一氧化氮合酶基因转录,减少NO的产生。 2.免疫抑制作用 糖皮质激素对免疫反应的许多环节有抑制作用,包括抑制巨噬细胞吞噬和加工抗原;阻碍淋巴母细胞转化,破坏淋巴细胞。小剂量主要抑制细胞免疫;大剂量可 抑制体液免疫。 3.抗毒作用 糖皮质激素虽然不能中和细菌内毒素,但能提高机体对内毒素的耐受力,迅速 退热并缓解中毒症状。 4.血液与造血系统 糖皮质激素能降低外周血单核细胞、淋巴细胞、嗜酸性和嗜碱性粒细胞数,与血细胞从外周血向淋巴组织的重分布所致。糖皮质激素能刺激骨髓造血功能,使血

液中红细胞、血小板、多核白细胞数增加;也能增加血红蛋白、纤维蛋白原含量和 缩短凝血时间。 5.中枢神经系统 提高中枢神经系统兴奋性,出现欣快、激动、失眠等,偶可诱发精神失常,大 剂量有时可致儿童惊厥或癫痫样发作。

激素类药物使用规范(完整)

医院激素类药物使用规范 浏览:982 作者:时间:2015-9-17 11:52:48 激素类药物广义上就是以人体或动物激素(包括与激素结构、作用原理相同的有机物)为有效成分的药物。狭义上讲通常是医生口中的“激素类药物”一般情况下在没有特别指定时,是“肾上腺素皮质激素类药物”的简称。其他类激素类药物,则常用其分类名称,如“雄性激素”、“生长激素”等。根据我院现有的激素类药物种类和使用情况,特制定以下用药原则及管理制度。 一、我院糖皮质激素类品种: 药品通用 名称类 型 规格注意事项 氢化可的松注射液短 效 0.1g*20ml严重的精神病史,活动性胃、十二 指肠溃疡,新近胃肠吻合术后,较 重的骨质疏松,明显的糖尿病,严 重的高血压,未能用抗菌药物控制 的病毒、细菌、霉菌感染。 醋酸泼尼松片中 效 5.0mg*100片结核病、急性细菌性或病毒性感 染患者应用时,必须给予适当的 抗感染治疗。2.长期服药后,停 药时应逐渐减量。3.糖尿病、骨 质疏松症、肝硬化、肾功能不良、 甲状腺功能低下患者慎用。4.运 动员慎用。 氢化泼尼松注射液中 效 10mg*2.0ml可抑制患儿的生长和发育,长期 使用肾上腺皮质激素需十分慎 重,如确有必要长期使用,应采 用短效或中效制剂。老年患者用 糖皮质激素易发生高血压。老年 患者尤其是更年期后的女性应用 时易发生骨质疏松 甲泼尼龙片中 效 4.0mg*30片糖尿病患者:引发潜在的糖尿病 或增加糖尿病患者对胰岛素和口

服降糖药的需求高血压病患者使动脉高血压病情恶化有精神病史者:已有的情绪不稳和精神病倾向可能会因服用皮质类固醇而加重因糖皮质激素治疗的并发症与用药的剂量和时间有关对每个病例均需就剂量疗程及每天给药还是隔日给药作出风险/利益评价应尽可能缩短用药期限慢性病的治疗应进行医疗观察 注射用甲泼尼龙琥珀酸钠(甲强龙)中 效 40mg同上 注射用甲泼尼龙琥珀酸钠(甲强龙)中 效 500mg同上 醋酸泼尼松龙注射液中 效 0.125g*5.0ml1.诱发感染:在激素作用下,原 来已被控制的感染可活动起来, 最常见者为结核感染复发。在某 些感染时应用激素可减轻组织的 破坏、减少渗出、减轻感染中毒 症状,但必须同时用有效的抗生 素治疗,密切观察病情变化,在 短期用药后,即应迅速减量、停 药。2.对诊断的干扰:⑴糖皮 质激素可使血糖、血胆固醇和血 脂肪酸、血钠水平升高,使血钙、 血钾下降。⑵对外周血象的影响 为淋巴细胞、真核细胞及嗜酸、 嗜碱细胞数下降,多核白细胞和

糖皮质激素复习课程

糖皮质激素

糖皮质激素 1949年Hench等首先发现糖皮质激素(glucocorticoids,GCS)可以缓解类 风湿性关节炎的症状,50多年来,GGS历经了滥用、怯用和逐步合理应用的三个阶段。GCS通过抑制炎性细胞因子和炎性反应达到镇痛消炎的效应,是目前 制止炎性反应效应最强的药物。合理选择适应证、药物剂型、药物剂量和给药方法是使用GCS安全有效的关键。 第一节糖皮质激素的临床药理 肾上腺皮质从结构上可以分为球状带,束状带和网状带,并有不同的内分泌功能(图14-1)。 一、肾上腺皮质的结构和糖皮质激素的作用机制 内源性糖皮质激素由肾上腺皮质束状带分泌,通过与受体结合介导基因表达而发挥药理效应。糖皮质激素为脂溶性激素,穿过细胞膜后与糖皮质激素受体结合,糖皮质激素受体(glucocorticoid receptor, GR)是由90kDa的热休克蛋白(hsp90)和p59蛋白组成的大分子复合体。随后hsp90从复合物上解离下来,而活化的GCS-GR复合体迅速进入细胞核内,以二聚体形式与靶基因启动子上的糖皮质激素反应成分或反应元件(glucocorticoid response element, GRE)结合,促进或抑制靶基因的转录,通过调控基因产物最终产生药理学效应或毒副反应。此外,糖皮质激素受体复合物(GCS-GR复合物)和其他转录因子如 NF-κB,活化蛋白1(AP-1)等转录因子相互作用,抑制炎性基因的表达,起 到间接的基因调控作用。 另一方面,GCS和GR结合后还可通过非基因机制启动一系列胞内抗炎信号传导过程发生抗炎反应。研究表明,除了胞质内糖皮质激素受体外,细胞膜上还可能存在GCS的特异性受体的mGR,作用与诱导淋巴细胞凋亡有关。大剂量GCS溶解在细胞膜中,可影响膜的理化性质及膜离子通道蛋白的功能,降低胞 质内的钙离子浓度,阻断免疫细胞的活化和功能的维持。 二、GCS的抗炎镇痛解热作用 糖皮质激素的主要临床效应是抗炎镇痛解热。糖皮质激素具有强大的抗炎作用,其机制包括稳定白细胞溶酶体膜;防止白细胞释放有害的酸性水解酶;抑制中性粒细胞、单核细胞、巨噬细胞向炎症部位的趋化、聚集

糖皮质激素临床用药规范

糖皮质激素临床用药规范-血液系统(一)自身免疫性溶血性贫血。 自身免疫性溶血性贫血(AIHA)是机体淋巴细胞功能异常,产生针对自身红细胞的抗体和(或)补体,并结合于红细胞膜上,致红细胞在体内破坏加速而引起的一组溶血性贫血。 【治疗原则】 1.查找、治疗基础疾病及溶血诱发因素,危重患者可输血。 2.糖皮质激素单用或联合其他免疫抑制剂减轻溶血。 3.难治性、慢性反复发作或需大剂量糖皮质激素长期维持者亦可选择脾切除或其他二线免疫抑制剂。 【糖皮质激素的应用】 1.急性溶血发作或伴溶血危象者首选静脉滴注甲泼尼龙或地塞米松,剂量按照泼尼松1 mg?kg-1?d-1换算,疗程7~14天。溶血控制或病情稳定后可换用泼尼松晨起顿服。 2.慢性起病、病情较轻者首选口服泼尼松,剂量1 mg?kg-1?d-1,晨起顿服。 3.糖皮质激素治疗3周后,多数患者可取得明显疗效(网织红细胞下降,血红蛋白稳定上升,黄疸明显改善)。疗效不佳者仅糖皮质激素长期使用并无益处,应考虑联合二线免疫抑制剂治疗。 4.足量糖皮质激素治疗疗程以3个月内为宜。2/3以上患者血红蛋白可稳定于100g/L。其后应逐渐减量:开始每周递减10mg/d(按泼尼松量计算);减至30mg/d后,每周递减5mg/d;减至15mg/d后,每2周递减2.5mg/d。以最小维持量(可维持血红蛋白>90g/L的剂量)维持治疗3~6个月后可停用。 5.最小维持量在20mg/d以上者为糖皮质激素依赖,应考虑联合或换用其他二线免疫抑制剂治疗、脾切除术、CD20单克隆抗体等治疗措施。 (二)特发性血小板减少性紫癜。 特发性血小板减少性紫癜(ITP)是由于患者体内产生抗血小板自身抗体与血小板抗原结合,导致血小板迅速从循环中清除的一种自身免疫病。 【治疗原则】 1.血小板数超过30×109/L而无症状者,无需治疗。 2.治疗方法包括糖皮质激素、大剂量静脉丙种球蛋白、达那唑或

糖皮质激素管理制度

糖皮质激素临床使用管理制度 为规范糖皮质激素的临床应用,避免或减少不良反应,保障患者的用药安全,提高疗效及降低医药费用,根据卫生部办公厅关于《糖皮质激素类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卫办医政发〔2011〕23号)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一、组织领导 (一)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负责开展合理用药培训与教育,督导临床科室合理使用糖皮质激素类药物。 (二)医务部定期组织对糖皮质激素的临床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内容包括:糖皮质激素使用情况调查分析,医师、药师与护理人员糖皮质激素知识调查。对不合理用药情况提出纠正与改进意见。 二、糖皮质激素的临床应用 在临床诊疗工作中应参考和遵循《糖皮质激素类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的有关规定,结合患者具体情况,制定个体化给药方案。 (一)糖皮质激素治疗性应用的基本原则 糖皮质激素主要用于抗炎、抗毒、抗休克和免疫抑制,其应用涉及临床多个专科。应用糖皮质激素要非常谨慎。正确、合理应用糖皮质激素是提高其疗效、减少不良反应的关键。其正确、合理应用主要取决于以下两方面:一是治疗适应证掌握是否准确;二是品种及给药方案选用是否正确、合理。 1、严格掌握糖皮质激素治疗的适应证。

糖皮质激素是一类临床适应证尤其是相对适应证较广的药物,但是,临床应用存在未严格按照适应证给药,如单纯以退热和止痛为目的使用糖皮质激素,特别是在感染性疾病中以退热和止痛为目的使用。糖皮质激素有抑制自身免疫的药理作用,但并不适用于所有自身免疫病治疗如慢性淋巴细胞浸润性甲状腺炎(桥本病)1型糖尿病、寻常型银屑病等。 2、合理制订糖皮质激素治疗方案。 糖皮质激素治疗方案应综合患者病情及药物特点制订,治疗方案包括选用品种、剂量、疗程和给药途径等。 (1)品种选择:各种糖皮质激素的药效学和人体药代动力学(吸收、分布、代谢和排出过程)特点不同,因此各有不同的临床适应证,应根据不同疾病和各种糖皮质激素的特点正确选用糖皮质激素品种。 (2)给药剂量:生理剂量和药理剂量的糖皮质激素具有不同的作用,应按不同治疗目的选择剂量。 (3)疗程:不同的疾病糖皮质激素疗程不同,一般可分为以下几种情况: ①冲击治疗:疗程多小于5天。适用于危重症病人的抢救,如暴发型感染、过敏性休克、严重哮喘持续状态、过敏性喉头水肿、狼疮性脑病、重症大疱性皮肤病、重症药疹、急进性肾炎等。冲击治疗须配合其他有效治疗措施,可迅速停药,若无效大部分情况下不可在短时间内重复冲击治疗。

糖皮质激素使用管理规范

糖皮质激素临床应用管理规 第一糖皮质激素临床应用管理 一、用药监管 1.格限制没有明确适应证的糖皮质激素的使用,如不能单纯以退热和止痛为目的使用糖皮质激素。 2.冲击疗法需具有主治医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决定。 3.长程糖皮质激素治疗案,需由相应学科主治医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制定。先天性肾上腺皮质增生症的长程治疗案制订需三级医院分泌专业主治医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决定。随访和剂量调整可由分泌专业主治医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决定。 4.紧急情况下临床医师可以高于上条所列权限使用糖皮质激素,但仅限于3天用量,并格记录救治过程。 二、落实与督查 1.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必须加强糖皮质激素临床应用的管理,根据《指导原则》结合本机构实际情况制订“糖皮质激素类药物临床应用实施细则”(简称“实施细则”)。建立、健全本机构促进、指导、监督糖皮质激素临床合理应用的管理制度,并将糖皮质激素合理使用纳入医疗质量和综合目标管理考核体系。 2.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应按照《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和《处管理办法》规定,药事管理专业委员会要履行职责,开展合理用药培训与教育,督导本机构临床合理用药工作。依据《指导原则》和“实施细则”,定期与不定期进行监督检查,容包括:糖皮质激素使

用情况调查分析,医师、药师与护理人员糖皮质激素知识调查。对不合理用药情况提出纠正与改进意见。 三、医院制定糖皮质激素类药物临床合理使用评价案 我院根据卫生部2011年2月16日颁布的《糖皮质激素类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及医院实际情况制定了临床合理使用评价案(详见附件一)。

第二主要疾病糖皮质激素的合理使用 ※肾科肾脏疾病糖皮质激素的合理使用 一、适应证: 1. 肾病综合征 2. 自身免疫性疾病(SLE,类风湿性关节炎,皮肌炎/肌炎) 3. 系统性血管炎 4. 过敏性紫癜性肾炎 5. 各种肾小球肾炎 6. 部分间质性肾炎 7.器官移植抗排斥反应 二、剂量 小剂量:自身免疫性疾病(如类风湿性关节炎、狼疮性肾炎、原发性肾脏疾病)、器官移植的维持治疗,泼尼松剂量不大于10mg/d。 中等剂量:泼尼松或泼尼松龙30-45mg/d(0.5-0.75mg/kg.d),治疗4-8后逐渐减量,长期使用易出现糖皮质激素的不良反应。 大剂量(用于治疗肾病综合征、重症自身免疫性疾病、急性变态反应、器官移植排斥反应等):泼尼松或泼尼松龙1mg/kg.d,成人最大剂量60mg/d,儿童最大剂量80mg/m2.d;肝功能有异常时,以泼尼松龙为主(0.8mg/kg.d);诱导治疗时间不超过8,不宜长时间使用。 大剂量冲击疗法(肾移植急性排斥反应,肾移植围手术期,重症获得性系统性红斑狼疮如狼疮性肾炎、重系统损坏、心包炎、肺出血及狼疮性脑病,新月体肾炎,重症过敏性紫癜性肾炎,系统性血管炎,新月体型IgA肾病等):泼尼松龙500mg-1000mg/d,连续3d,可根据病情重复1-2个疗程。 三、使用法: 1、每天给药:自身免疫性疾病和肾脏疾病,诱导期和维持治疗期,每天1次顿服。 隔天疗法:维持期治疗,可有效减轻糖皮质激素的副作用和对HPA轴的抑制作用。 冲击治疗:静脉给药,起效快,作用持久。 四、糖皮质激素的应用 (一)肾病综合征需要根据病理类型制订免疫治疗案。 1.微小病变肾病:糖皮质激素对微小病变肾病治疗效果较好。 儿童患者,推荐泼尼松(龙)口服60 mg/m2.d (不超过80 mg/d),4~6后约90%的患者尿蛋白可转阴,改为隔日泼尼松(龙)40mg/m2,标准疗程是8,但停药后易复发。为减少复发率,可在隔日疗法4后,每月减少总剂量的25%,总疗程持续6个月以上。

糖皮质激素临床使用规范

糖皮质激素临床使用规范 糖皮质激素类药物(以下简称糖皮质激素)在儿科临床各科多种疾病的诊断和治疗上广泛应用,长期应用糖皮质激素应严格掌握适应证和妥当选用治疗方法,根据年龄、体重(体表面积更佳)、疾病严重程度和患儿对治疗的反应确定糖皮质激素治疗方案并密切观察不良反应。为规范糖皮质激素的临床应用,保障患者的用药安全,提高疗效,避免或降低糖皮质激素对患儿生长和发育的影响,根据卫生部《糖皮质激素类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等有关法规特制订本管理办法。 【基本原则】 糖皮质激素在临床广泛使用,应用糖皮质激素要非常谨慎,其正确、合理应用主要取决于以下两方面:一是治疗适应证掌握是否准确;二是品种及给药方案选用是否正确、合理。 (一)适应证 糖皮质激素不适用于所有自身免疫病治疗如慢性淋巴细胞浸润性甲状腺炎、1型糖尿病、寻常型银屑病等,也不适用于单纯以退热和止痛为目的特别是在感染性疾病中。 (二)治疗方案 糖皮质激素治疗方案应综合患者病情及药物特点制订,

治疗方案包括选用品种、剂量、疗程和给药途径等。 1.品种选择:各种糖皮质激素的药效学和人体药代动力学(吸收、分布、代谢和排出过程)特点不同,因此各有不同的临床适应证,应根据不同疾病和各种糖皮质激素的特点正确选用糖皮质激素品种。 2.给药剂量:生理剂量和药理剂量的糖皮质激素具有不同的作用,应按不同治疗目的选择剂量。一般认为给药剂量(以泼尼松为例)可分为以下几种情况: (1)长期服用维持剂量:2.5~15.0 mg/d; (2)小剂量:<0.5mg·kg-1·d-1; (3)中等剂量:0.5~1.0 mg·kg-1·d-1; (4)大剂量:大于1.0 mg·kg-1·d-1; (5)冲击剂量:(以甲泼尼龙为例)7.5~30.0 mg·kg-1·d-1。 3.疗程:不同的疾病糖皮质激素疗程不同,一般分为以下几种: (1)冲击治疗:疗程多小于5天。适用于危重症病人的抢救,如暴发型感染、过敏性休克、严重哮喘持续状态、过敏性喉头水肿、狼疮性脑病、重症大疱性皮肤病、重症药疹、急进性肾炎等。冲击治疗须配合其他有效治疗措施,可迅速停药,若无效大部分情况下不可在短时间内重复冲击治疗。 (2)短程治疗:疗程小于1个月,包括应激性治疗。适用于感染或变态反应类疾病,如结核性脑膜炎及胸膜炎、剥

糖皮质激素

糖皮质激素长期大量应用引起的不良反应 物质代谢和水盐代谢紊乱长期大量应用糖皮质激素可引起物质代谢和水盐代谢紊乱,出现类肾上腺皮质功能亢进综合征,如浮肿、低血钾、高血压、糖尿、皮肤变薄、满月脸、水牛背、向心性肥胖、多毛、痤疮、肌无力和肌萎缩等症状,一般不需特殊治疗,停药后可自行消退。但肌无力恢复慢且不完全。低盐、低糖、高蛋白饮食及加用氯化钾等措施可减轻这些症状。此外,糖皮质激素由于抑制蛋白质的合成,可延缓创伤病人的伤口愈合。在儿童可因抑制生长激素的分泌而造成负氮平衡,使生长发育受到影响。 诱发或加重感染糖皮质激素可抑制机体的免疫功能,且无抗菌作用,故长期应用常可诱发感染或加重感染,可使体内潜在的感染灶扩散或静止感染灶复燃,特别是原有抵抗力下降者,如肾病综合征、肺结核、再生障碍性贫血病人等。由于用糖皮质激素时病人往往自我感觉良好,掩盖感染发展的症状,故在决定采用长程治疗之前应先检查身体,排除潜在的感染,应用过程中也宜提高警惕,必要时需与有效抗菌药合用,特别注意对潜在结核病灶的防治。 消化系统并发症 Gucocorticoid能刺激胃酸、胃蛋白酶的分泌并抑制胃粘液分泌,降低胃粘膜的抵抗力,故可诱发或加剧消化性溃疡,糖皮质激素也能掩盖溃疡的初期症状,以致出现突发出血和穿孔等严重并发症,应加以注意。长期使用时可使胃或十二指肠溃疡加重。在合用其他有胃刺激作用的药物(如aspirin、indometacin、butazolidin)时更易发生此副作用。对少数患者可诱发胰腺炎或脂肪肝。 心血管系统并发症长期应用糖皮质激素,由于可导致钠、水潴留和血脂升高,可诱发高血压和动脉粥样硬化。 骨质疏松及椎骨压迫性骨折骨质疏松及椎骨压迫性骨折是各种年龄患者应用糖皮质激素治疗中严 重的合并症。肋骨与及脊椎骨具有高度的梁柱结构,通常受影响最严重。这可能与糖皮质激素抑制成骨细胞活性,增加钙磷排泄,抑制肠内钙的吸收以及增加骨细胞对甲状旁腺素的敏感性等因素有关。如发生骨质疏松症则必须停药。为防治骨质疏松宜补充维生素D(vitamin D),钙盐和蛋白同化激素等。 神经精神异常糖皮质激素可引起多种形式的行为异常。如欣快现象常可掩盖某些疾病的症状而贻误诊断。又如神经过敏、激动、失眠、情感改变或甚至出现明显的精神病症状。某些病人还有自杀倾向。此外,糖皮质激素也可能诱发癫痫发作。 白内障和青光眼糖皮质激素能诱发白内障,全身或局部给药均可发生。白内障的产生可能与糖皮质激素抑制晶状体上皮Na+-K+泵功能,导致晶体纤维积水和蛋白质凝集有关。糖皮质激素还能使眼内压升高,诱发青光眼或使青光眼恶化,全身或局部给药均可发生,眼内压升高的原因可能是由于糖皮质激素使眼前房角小梁网结构的胶原束肿胀,阻碍房水流通所致。 糖皮质激素的作用机制及调节其作用的因素有哪些? (1)糖皮质激素具有多方面的作用。 1)对物质代谢的作用:糖皮质激素促进肝内糖元异生,增加糖元贮备,还能抑制组织对糖的利用,因而使血糖升高。应用大剂量糖皮质激素可引起类固醇性糖尿病。缺乏糖皮质激素时,血糖下降,饥饿时更加严重,甚至有发生死亡的危险。 糖皮质激素对蛋白质代谢的作用随组织而不伺,主要促进肝外组织特别是肌组织蛋白分解,并抑制氨基酸进人肝外组织,使血中氨基酸升高。对肝脏,则促进蛋白质合成。糖皮质激素过多可引起生长停滞,肌肉消瘦,皮肤变薄和骨质疏松等。 糖皮质激素对脂肪代谢的影响有两个方面,一是促进脂肪组织中的脂肪分解,使大量脂肪酸进入肝脏氧化;二是影响体内脂肪重新分布。糖皮质激素过多时,四肢脂肪减少,而面部、躯干、特别是腹部和背部脂肪明显增加,称为向心性肥胖。 2)对各器官系统的作用:作用于血细胞:大剂量的糖皮质激素可使胸腺和淋巴组织萎缩,使血中的淋巴细胞破坏,因此常用于治疗淋巴肉瘤和淋巴性白血病。它还能促进单核细胞吞噬,分解嗜酸性粒细胞,从而使嗜酸性粒细胞在血中含量减少。因此,血中嗜酸性粒细胞数可作为判断肾上腺皮质功能的指标之一。 作用于血管系统:糖皮质激素能提高血管平滑肌对血中去甲肾上腺素的敏感性,从而使血管平滑肌保持一定的紧张性。肾上腺皮质功能不足时,血管紧张性降低,因而血管扩张,血管壁通透性

糖皮质激素的副作用

糖皮质激素的副作用 糖皮质激素(Glucocorticoid),又名“肾上腺皮质激素”,是由肾上腺皮质分泌的一类甾体激素,也可由化学方法人工合成。由于可用于一般的抗生素或消炎药所不及的病症,如SAR S、败血症等,具有调节糖、脂肪、和蛋白质的生物合成和代谢的作用,还具有抗炎作用,称其为“糖皮质激素”是因为其调节糖类代谢的活性最早为人们所认识。 糖皮质激素的基本结构特征包括肾上腺皮质激素所具有的C3的羰基、Δ4和17β酮醇侧链以及糖皮质激素独有的17α-OH和11β-OH。 目前糖皮质激素这个概念不仅包括具有上述特征和活性的内源性物质,还包括很多经过结构优化的具有类似结构和活性的人工合成药物,目前糖皮质激素类药物是临床应用较多的一类药物。 糖皮质激素的副作用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1. 诱发或加重感染 糖皮质激素可抑制机体的免疫功能,且无抗菌作用,故长期应用常可诱发感染或加重感染,可使体内潜伏的感染灶扩散或静止感染灶复燃,格外是原有反抗力下降者,如肾病综合征、肺结核、再生障碍性贫血病人等。由于用糖皮质激素时病人往往自我感觉良好,掩饰感染进展的症状,故在决定采纳长程治疗之前应先检察身体,排除潜伏的感染,应用过程中也宜进步警惕,必要时需与有效抗菌药适用,格外注意对潜伏结核病灶的防治。 2. 物质代谢和水盐代谢紊乱

长期大量应用糖皮质激素可引起物质代谢和水盐代谢紊乱,出现类肾上腺皮质功能亢进综合征,如浮肿、低血钾、高血压、糖尿、皮肤变薄、满月脸、水牛背、向心性肥胖、多毛、痤疮、肌无力和肌萎缩等症状,一般不需格外治疗,停药后可自行消退。但肌无力恢复慢且不完全。低盐、低糖、高蛋白饮食及加用氯化钾等措施可减轻这些症状。此外,糖皮质激素由于抑制蛋白质的合成,可延缓创伤病人的伤口愈合。在儿童可因抑制生长激素的分泌而造成负氮平衡,使生长发育受到影响。 3. 心血管系统并发症 长期应用糖皮质激素,由于可导致钠、水潴留和血脂升高,可诱发高血压和动脉粥样硬化。 4. 消化系统并发症 Gucocorticoid能刺激胃酸、胃蛋白酶的分泌并抑制胃粘液分泌,降低胃粘膜的反抗力,故可诱发或加剧消化性溃疡,糖皮质激素也能掩饰溃疡的初期症状,以致出现突发出血和穿孔等严重并发症,应加以注意。长期使用时可使胃或十二指肠溃疡加重。在适用其他有胃刺激作用的药物(如aspirin、indometacin、butazolidin)时更易发生此副作用。对少数患者可诱发胰腺炎或脂肪肝。 5. 白内障和青光眼 糖皮质激素能诱发白内障,全身或局部给药均可发生。白内障的产生可能与糖皮质激素抑制晶状体上皮Na+-K+泵功能,导致晶体纤维积水和蛋白质凝集有关。糖皮质激素还能使眼内压升高,诱发青光眼或使青光眼恶化,全身或局部给药均可发生,眼内压升高的原因可能是由于糖皮质激素使眼前房角小梁网结构的胶原束肿胀,阻碍房水流通所致。 6. 骨质疏松及椎骨压迫性骨折 骨质疏松及椎骨压迫性骨折是各种年龄患者应用糖皮质激素治疗中严重的合并症。 肋骨与及脊椎骨具有高度的梁柱结构,通常受影响最严重。这可能与糖皮质激素抑制成骨细胞活性,增加钙磷排泄,抑制肠内钙的吸取以及增加骨细胞对甲状旁腺素的敏感性等因素有关。如发生骨质疏松症则必需停药。为防治骨质疏松宜补充维生素D(vitamin D),钙盐和蛋白同化激素等。 7. 神经精神异常 糖皮质激素可引起多种形式的行为异常。如欣快现象常可掩饰某些疾病的症状而贻误诊断。又如神经过敏、激动、失眠、情感改变或甚至出现明显的精神病症状。某

糖皮质激素的药理作用

糖皮质激素的药理作用 抗炎 糖皮质激素有强大的抗炎作用,能对抗下述各种原因引起的炎症:①物理性损伤,如烧伤、创伤等;②化学性损伤,如酸、碱损伤, ③生物性损伤,如细菌、病毒感染,④免疫性损伤,如各型变态反应,⑤无菌性炎症,如缺血性组织损伤等。在各种急性炎症的早期,应用糖皮质激素可减轻炎症早期的渗出、水肿、毛细血管扩张、白细胞浸润和吞噬等反应,从而改善炎症早期出现的红、肿、热、痛等临床症状;在炎症后期,应用糖皮质激素可抑制毛细血管和成纤维细胞的增生,抑制胶原蛋白、粘多糖的合成及肉芽组织增生,从而防止炎症后期的粘连和瘢痕形成,减轻炎症的后遗症。但必须注意,炎症反应是机体的一种防御功能,炎症后期的反应也是组织修复的重要过程,故糖皮质激素在抑制炎症、减轻症状的同时,也降低了机体的防御和修复功能,可导致感染扩散和延缓创口愈合。 免疫抑制与抗过敏 糖皮质激素对免疫反应有多方面的抑制作用,能缓解许多过敏性疾病的症状,抑制因过敏反应而产生的病理变化,如过敏性充血、水肿、渗出、皮疹、平滑肌痉挛及细胞损害等,能抑制组织器官的移植排异反应,对于自身免疫性疾病也能发挥一定的近期疗效。糖皮质激素免疫抑制作用与下述因素有关:①抑制吞噬细胞对抗原的吞噬和处理;②抑制淋巴细胞的DNA、RNA和蛋白质的生物合成,使淋巴细胞破坏、解体,也可使淋巴细胞移行至血管外组织,从而使循环淋巴细胞数减少。③诱导淋巴细胞凋亡。④干扰淋巴细胞在抗原作用下的分裂和增殖;⑤干扰补体参与的免疫反应。动物实验表明,小剂量糖皮质激素主要抑制细胞免疫;大剂量可干扰体液免疫,可能与大剂量糖皮质激素抑制了B细胞转化成浆细胞的过程,使抗体生成减少有关。近年研究还认为糖皮质激素可抑制某些与慢性炎症有关的细胞因子(IL-2,IL-6和TNF-α等)的基因表达。 抗休克 超大剂量的糖皮质激素已广泛用于各种严重休克,特别是中毒性休克的治疗。其作用可能与糖皮质激素的下列机制有关:①稳定溶酶体膜(membrane of lysosome),阻止或减少蛋白水解酶(proteinase)的释放,减少心肌抑制因子(myocardio-depressant factor,MDF)的形成,避免或减轻了由MDF引起的心肌收缩力下降、内脏血管收缩和网状内皮细胞吞噬功能降低等病理变化,阻断了休克的恶性循环。此外,水解酶释放的减少也可减轻组织细胞的损害;②降低血管对某些血管活性物质的敏感性,使微循环的血流动力学恢复正常;③增强心肌收缩力、增加心排出量、扩张痉挛血管、增加肾血流量;④提高机体对细菌的耐受能力。 退热 糖皮质激素有迅速而良好的退热作用,可用于严重中毒性感染如肝炎、伤寒、脑膜炎、急性血吸虫病、败血症及晚期癌症的发热。糖皮质激素的退热作用可能与其能抑制体温中枢对致热原的反应、稳定溶酶体膜、减少内源性致热原的释放有关。但是在发热诊断末明前,不可滥用糖皮质激素,以免掩盖症状使诊断困难。 对血液和造血系统的影响 糖皮质激素能刺激骨髓造血功能,使红细胞和血红蛋白含量增加,大剂量可使血小板增多,并提高纤维蛋白原浓度,缩短凝血时间;加快骨髓中性粒细胞释放入血循环,使血中性粒细胞数量增加,但它们的游走、吞噬、消化异物和糖酵解等功能被降低。另一方面,糖皮质激素可使淋巴组织萎缩,导致血淋巴细胞、单核细胞和嗜酸性粒细胞计数明显减少。 对骨骼的影响 糖皮质激素可以抑制成骨细胞的活力,减少骨中胶原的合成,促进胶原和骨基质的分解,使骨盐不易沉着,骨质形成发生障碍而导致骨质疏松症。骨质疏松症多见于糖皮质激素增多症患者或长期大量应用本类药物者。出现骨质疏松时,特别是在脊椎骨,可有腰背痛,甚至

激素类药物与血液制剂使用规范

激素类药物与血液制剂使用指南和规范为了加强对我院激素类药物与血液制剂临床应用的管理,规范临床激素类药物与血液制剂的使用,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激素类药物 (一)、激素类药物可分为五大类:(1)肾上腺皮质激素类:包括促肾上腺皮质激素、糖皮质激素、盐皮质激素。(2)性激素类:包括雌激素类、孕激素类、雄激素类、同化激素类、促性腺激素类。(3)甲状腺激素类:包括促甲状腺激素、甲状腺激素类。(4)胰岛素类:包括长效胰岛素类、中效胰岛素类、短效胰岛素类。 (5)垂体前叶激素类:包括生长激素类、生长抑素类、促肾上腺皮质激素释放激素类。 (二)、激素类药物使用原则 1、严格掌握激素类药物使用的适应症、禁忌症,密切观察药物效果和不良反应。 2、激素类药物在非必要时,应尽量不用;必须使用时,应严格按照规定的剂量和疗程用药。不能将激素类药物当作“万能药”而随意使用。 3、制订个体化的给药方案,注意剂量、疗程和合理的给药方法、间隔时间、用药途径。 4、注重药物经济学,降低病人药物费用支出。 (三)、糖皮质激素类药物使用细则 1、对发热原因不明者,不得使用糖皮质激素类药物。 2、对病毒感染性疾病者,原则上不得使用糖皮质激素类药物。 3、使用糖皮质激素类药物应有明确的指征,并根据药物的适应症、药物动力学特征及病人的病情特点,严格选药,并注意剂量、疗程和给药方法进行个

性化给药。原则上糖皮质激素使用时间一般不超过3天,使用剂量不超过药典规定。 4、对已经明确诊断,确需较长时间使用糖皮质激素时,应努力寻找最小维持剂量或采用间歇疗法,当病情稳定后应有计划地逐步停药或改用其他药物和治疗方法。 5、在明确诊断,确需使用糖皮质激素时,应注意以下事项:(1)、因细菌感染而需要使用皮质激素类药物的患者,要配合使用敏感而足量的抗菌素。(2)、患者尤其是老年患者在服用糖皮质激素时,应常规补充钙剂和维生素D,以防止骨质疏松的发生。(3)、服用糖皮质激素期间应经常检测血糖,以便及时发现类固醇性糖尿病。(4)、对长期用药者,糖皮质激素的给药时间应定在早晨8时和下午4时,以尽可能符合皮质激素的生理分泌规律。在撤药时,应采取逐渐减量的方式,以使自身的皮质功能得以逐渐恢复。(5)、防止各种感染的发生,特别是防止多重感染的发生。⑹、为减少对胃肠道的刺激,可在饭后服用,或加用保护胃粘膜药物。 6、下列情况尽量避免使用糖皮质激素:⑴、肾上腺皮质功能亢进症;⑵、当感染缺乏有效对病因治疗药物时,如水痘和霉菌感染等;⑶、病毒感染,如水痘、单纯疱疹性角膜炎、角膜溃疡等;⑷、消化性溃疡;⑸、新近做过胃肠吻合术、骨折、创伤修复期;⑹、糖尿病;⑺、高血压病;⑻、妊娠初期和产褥期;⑼、癫痫、精神病的患者。但是,若有必须用糖皮质激素类药物才能控制疾病,挽救患者生命时,如果合并上述情况,可在积极治疗原发疾病、 严密监测上述病情变化的同时,慎重使用糖皮质激素类药物。 (二)性激素类药物使用细则 1、性激素对其他器官的影响。对其它脏器及疾病有一定影响,如肝脏、肾脏,故对某些肝肾功能不全者应慎用,以免引起不良反应。 2、勿间断治疗。治疗中勿随意停用或漏用性激素,以免引起激素水平波动而影响疗效,甚至引起不规则出血。

糖皮质激素使用管理规范

糖皮质激素临床应用管理规范 第一糖皮质激素临床应用管理 一、用药监管 1. 严格限制没有明确适应证的糖皮质激素的使用,如不能单纯以退热和止痛为目的使用糖皮质激素。 2. 冲击疗法需具有主治医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决定。 3. 长程糖皮质激素治疗方案,需由相应学科主治医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制定。先天性肾上腺皮质增生症的长程治疗方案制订需三级医院内分泌专业主治医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决定。随访和剂量调整可由内分泌专业主治医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决定。 4. 紧急情况下临床医师可以高于上条所列权限使用糖皮质激素,但仅限于3天内用量, 并严格记录救治过程。 二、落实与督查 1. 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必须加强糖皮质激素临床应用的管理,根据《指导原则》结合本 机构实际情况制订“糖皮质激素类药物临床应用实施细则”(简称“实施细则”)。建立、 健全本机构促进、指导、监督糖皮质激素临床合理应用的管理制度,并将糖皮质激素合理使用纳入医疗质量和综合目标管理考核体系。 2. 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应按照《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和《处方管理办法》规定,药事

管理专业委员会要履行职责,开展合理用药培训与教育,督导本机构临床合理用药工作。依据《指导原则》和“实施细则”,定期与不定期进行监督检查,内容包括:糖皮质激素使用情况调查分析,医师、药师与护理人员糖皮质激素知识调查。对不合理用药情况提出纠正与改进意见。 三、医院制定糖皮质激素类药物临床合理使用评价方案 我院根据国家卫生部2011年2月16日颁布的《糖皮质激素类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及医院实际情况制定了临床合理使用评价方案(详见附件一)。

激素类药物使用规范

激素类药物使用规范 一、激素类药物使用原则 1、严格掌握激素类药物使用的适应症、禁忌症,密切观察药物效果和不良反应。 2、激素类药物在非必要时,应尽量不用;必须使用时,应严格按照规定的剂量和疗程用药。不能将激素类药物当作“万能药”而随意使用。 3、制订个体化的给药方案,注意剂量、疗程和合理的给药方法、间隔时间、用药途径。 4、注重药物经济学,降低病人药物费用支出。 二、激素类药物使用细则 (一)糖皮质激素类药物使用细则 1、对发热原因不明者,不得使用糖皮质激素类药物。 2、对病毒感染性疾病者,原则上不得使用糖皮质激素类药物。 3、使用糖皮质激素类药物应有明确的指征,并根据药物的适应症、药物动力学特征及病人的病情特点,严格选药,并注意剂量、疗程和给药方法进行个性化给药。原则上糖皮质激素使用时间一般不超过3天,使用剂量不超过药典规定。 4、对已经明确诊断,确需较长时间使用糖皮质激素时,应努力寻找最小维持剂量或采用间歇疗法,当病情稳定后应有计划地逐步停药或改用其他药物和治疗方法。 5、在明确诊断,确需使用糖皮质激素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1)、因细菌感染而需要使用皮质激素类药物的患者,要配合使用敏感而足量的抗菌素。 (2)、患者尤其是老年患者在服用糖皮质激素时,应常规补充钙剂和维生素D,以防止骨质疏松的发生。 (3)、服用糖皮质激素期间应经常检测血糖,以便及时发现类固醇性糖尿病。 (4)、对长期用药者,糖皮质激素的给药时间应定在早晨8时和下午4时,以尽可能符合皮质激素的生理分泌规律。在撤药时,应采取逐渐减量的方式,以使自身的皮质功能得以逐渐恢复。 (5)、防止各种感染的发生,特别是防止多重感染的发生。 ⑹、为减少对胃肠道的刺激,可在饭后服用,或加用保护胃粘膜药物。 6、下列情况禁用糖皮质激素: ⑴、肾上腺皮质功能亢进症; ⑵、当感染缺乏有效对病因治疗药物时,如水痘和霉菌感染等; ⑶、病毒感染,如水痘、单纯疱疤疹性角膜炎、角膜溃疡等; ⑷、消化性溃疡; ⑸、新近做过胃肠吻合术、骨折、创伤修复期; ⑹、糖尿病; ⑺、高血压病; ⑻、妊娠初期和产褥期; ⑼、癫痫、精神病的患者。 (二)性激素类药物使用细则 1、性激素对其他器官的影响。对其它脏器及疾病有一定影响,如肝脏、肾脏,故对某些肝肾功能不全者应慎用,以免引起不良反应。 2、勿间断治疗。治疗中勿随意停用或漏用性激素,以免引起激素水平波动而影响疗效,甚至引起不规则出血。 3、治疗期限。人工周期疗法以连用3个周期为宜,然后停药观察,以期待卵巢功能自行调整恢复,必要时经一定时期的停药后,再酌情使用。

糖皮质激素概述

糖皮质激素概述 糖皮质激素为维持生命所必需,对蛋白质、糖、脂肪、水、电解质代谢及多种组织器官的功能有重要影响。超生理量的糖皮质激素具有抗炎、抗过敏和抑制免疫等多种药理作用,临床应用非常广泛。 【适应证】 1.治疗原发性或继发性肾上腺皮质功能减退症,主要应用生理剂量的氢化可的松或可的松作替代治疗。 2.用于治疗合成糖皮质激素所需酶系缺陷所致的各型肾上腺增生症(包括21-羟化酶缺陷,17-羟化酶缺陷,11-羟化酶缺陷等)。 3.利用激素的抗炎、抗风湿、免疫抑制作用治疗多种疾病。①自身免疫性疾病:如系统性红斑狼疮、血管炎、多肌炎、皮肌炎、Still病、Graves’眼病、自身免疫性溶血、血小板减少性紫癫、重症肌无力。②过敏性疾病,如严重支气管哮喘、过敏性休克、血清病、特异反应性皮炎。③器官移植排异反应,如肾、肝、心、肺等组织移植。④炎症性疾患,如节段性回肠炎、溃疡性结肠炎、炎性眼病。⑤血液病,如急性白血病、淋巴瘤。⑥其他:结节病、甲状腺危象、亚急性非化脓性甲状腺炎、败血性休克、脑水肿、肾病综合征、高钙血症。 【不良反应】 糖皮质激素在应用生理剂量替代治疗时无明显不良反应,不良反应多发生在应用药理剂量时,而且与疗程、剂量、用药种类、用法及给药途径等有密切关系。常见不良反应有以下几类。 1.过敏反应静脉迅速给予大剂量可能发生全身性的过敏反应,包括面部、鼻粘膜、眼睑肿胀,荨麻疹,气短,胸闷,喘鸣。 2.长程用药可引起以下副作用:柯兴(cushing’s)综合征面容和体态(满月脸、水牛背、向心性肥胖等)、体重增加、下肢浮肿、紫纹、易出血倾向、创口愈合不良、痤疮、月经紊乱、肱或股骨头缺血性坏死、骨质疏松或骨折(包括脊椎压缩性骨折、长骨病理性骨折)、肌无力、肌萎缩、低血钾综合征、胃肠道刺激(恶心、呕吐)、胰腺炎、消化性溃疡或肠穿孔,儿童生长受到抑制、青光眼、白内障、良性颅内压升高综合征、糖耐量减退和糖尿病加重。

规范外用糖皮质激素类药物专家共识(2015版)

规范外用糖皮质激素类药物专家共识(2015版) 中国中西医结合学会皮肤性病专业委员会环境与职业性皮肤病学组 . 外用糖皮质激素类药物是重要的皮肤科外用药,具有高效、安全的特点,是许多皮肤病的一线治疗药物,但临床上也存在“滥用”和“恐惧”问题。为规范外用糖皮质激素类药物,最大限度地发挥其治疗作用,减少不良反应,中国中西医结合学会皮肤性病专业委员会环境与职业性皮肤病学组组织国内部分专家制定本共识。 一、概念和分类 1. 概念:糖皮质激素类药物是人工合成的肾上腺糖皮质激素,属于甾体类固醇激素类药物,又称为皮质类固醇。由于皮质类固醇包括性激素及维生素D3 的衍生物,因此,本文中使用糖皮质激素(简称激素)这一名称。 2. 作用强度分级:依据皮肤血管收缩试验等方法,外用糖皮质激素的作用强度可以分为许多级别。临床上常用的分级方法是4 级分类法,将其分为超强效、强效、中效和弱效4 类。激素的结构是决定其作用强度的主要因素,但浓度、剂型对其影响也较大。复方制剂中加入的某些成分,比如,促渗剂氮酮或角质松解剂水杨酸等也会提高激素的强度。此外,激素的作用强度分级不一定都与临床疗效平行,比如,地奈德分级是弱效激素,但临床疗效和作用却与某些中效激素相当。超强效激素和强效激素适用于重度、肥厚性皮损。一般每周用药不应超过50 g;连续用药不应超过2 ~ 3 周;尽量不用于< 12 岁儿童;不应大面积长期使用;除非特别需要,一般不应在面部、乳房、阴部及皱褶部位使用。国内外常用超强效激素包括,0.05%丙酸氯倍他索凝胶、软膏、乳膏及泡沫剂; 0.05%醋酸双氟拉松软膏及0.1%氟轻松乳膏等。强效激素包括,0.1%哈西奈德乳膏、软膏及溶液、0.1%安西奈德软膏、0.05%二丙酸倍他米松凝胶及软膏、0.05%丙酸氯倍他索溶液(头皮剂)、0.025%丙酸倍氯米松软膏、0.25%去羟米松软膏剂及乳膏、0.05%卤米松乳膏、0.05%二丙酸倍他米松乳膏或软膏、0.1%戊酸倍他米松乳膏、0.05%醋酸氟轻松软膏、乳膏或凝胶及溶液、0.1%糠酸莫米松软膏、0.005%丙酸氟替卡松软膏、0.1%曲安奈德软膏、0.5%曲安奈德乳膏等。有的药品仍沿用“霜”,作为剂型的属性。中效激素适合轻中度皮损,可以连续应用4 ~ 6 周;< 12 岁儿童连续使用尽量不超过2 周; 不应大面积长期使用。常用中效激素有,0.1%糠酸莫米松乳膏和洗剂、0.1%丁酸氢化可的松软膏、乳膏及洗剂、0.05%丙酸氟替卡松乳膏、0.1%曲安奈德乳膏及软膏、洗剂、0.12%戊酸倍他米松泡沫、0.025%氟轻松软膏及乳膏、0.2%戊酸氢化可的松乳膏、0.05%二丙酸倍他米松洗剂、0.1%戊酸倍他米松乳膏及洗剂、0.05%丁酸氯倍他松软膏等。弱效激素适用于轻度及中度皮损(包括儿童皮肤病、面部和皮肤柔嫩部位),可以短时较大面积使用,必要时可以长期使用。常用弱效激素有,0.05%地奈德软膏、乳膏、凝胶、泡沫剂及洗剂、0.1%戊酸倍他米松洗剂、0.01%氟轻松乳膏及0.05%氟轻松溶液、0.025%曲安奈德乳膏及水剂以及外用各种剂型的氢化可的松、泼尼松和地塞米松制剂如,0.5%醋酸氢化泼尼松软膏、0.05%醋酸地塞米松软膏、0.025%醋酸氟氢可的松软膏等。 3. 治疗指数与软性激素:治疗指数是用来评价外用糖皮质激素的疗效及全身不良反应的一个指标。治疗指数 = 治疗21 d 后症状改善75% ~ 100%的患者数/下丘脑-垂体-肾上腺轴(HPA 轴)受抑制的患者数。治疗指数越高,全身吸收所造成的不良反应也越少。软性激素是指激素全身吸收很少或者在皮肤内被吸收后能迅速地被分解代谢为无活性的降解产物,而局部却保留高度的活性,故对HPA 轴抑制及其他全身不良反应大为减少,治疗指数大为提高。软性激素适合于老年人、婴幼儿及较大面积使用。国内现有的软性激素有糠酸莫米松及丙酸氟替卡松。

糖皮质激素的药理作用有哪些

药理学:研究药物与机体(含病原体)相互作用及作用规律的学科 药物效应动力学:研究药物对机体的作用及作用机制,又称药效学 药物代谢动力学:研究药物在机体的影响下所发生的变化及其规律,又称药动学 二重感染:使用广谱抗生素敏感菌被抑制,不敏感菌大量繁殖引起新感染 首关消除:从胃肠道吸收入门静脉系统的药物在到达全身血液循环前必须通过肝脏,如果肝脏对其代谢能力很强或有胆汁排泄的量大,则进入全身血液循环内的有效药物量明显减少血浆半衰期:血浆浓度下降一半所需的时间 药物消除半衰期:是血浆药物浓度下降一半所需要的时间,其长短可反映体内药物消除速度效价强度:能引起等效反应(一般采用50%效应量)的相对浓度或剂量。其值越小则强度越大 不良反应:凡与用药目的无关,并为患者带来不适或痛苦的反应的统称 变态反应(过敏反应):是一类免疫反应,非肽类药物作为半抗原与机体蛋白的结合为抗原后,经过接触10天左右的敏感化过程而发生的反应。 副反应:在治疗剂量下发生、不符合应用药目的的其他效应 后遗效应:指停药后血药浓度已降至最低有效浓度以残存的生物效应 停药反应:指长期应用某些药物,突然停药后所出现的症状,包括停药症状和反跳现象 治疗指数:将药物的LD50(半数致死量)/ED50(半数有效量)的比值,用于表示药物安全性 毒性反应:指用药剂量过大或用药时间过长,药物在体内蓄积过多引起的危害性反应 效能:药物达最大药理效应的能力(增加浓度或剂量而效应量不在继续上升)。效能反应药物的内在活性,药物的最大效应与效价强度含义完全不同,两者并不平行 哌唑嗪的“首剂现象”:首次应用哌唑嗪的患者可出现体位性低血压,晕厥,心悸,意识消失等症状,因此首剂量改为小剂量0.5mg,睡前服用。可避免发生“首剂现象” 化疗指数:动物的半数致死量与治疗病原体感染动物的半数有效量之比,即LD50/ED50 抗菌谱:抗菌药抑制或杀灭病原微生物的范围。抗菌范围小的称为窄谱抗菌药,如异烟肼仅对结核杆菌有效,对多数细菌甚至包括衣原体,支原体等病原体有效的药物称为广谱抗菌药。抗菌谱是抗菌药临床选药的基础。 耐药性(抗药性):病原体或肿瘤细胞对反复应用的化学治疗药物敏感性逐渐降低。 耐受性:指连续用药后,机体对药物的反应性降低,增加剂量可保持药效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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