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会计制度 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表

政府会计制度 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表
政府会计制度 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表

附件:

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表

1

目录

第一部分总说明

第二部分会计科目名称和编号第三部分会计科目使用说明

第四部分报表格式

第五部分报表编制说明

附录:主要业务和事项账务处理举例

2

第一部分总说明

一、为了规范行政事业单位的会计核算,保证会计信息质量,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政府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等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适用于各级各类行政单位和事业单位(以下统称单位,特别说明的除外)。

纳入企业财务管理体系执行企业会计准则或小企业会计准则的单位,不执行本制度。

本制度尚未规范的有关行业事业单位的特殊经济业务或事项的会

计处理,由财政部另行规定。

三、单位应当根据政府会计准则(包括基本准则和具体准则)规

定的原则和本制度的要求,对其发生的各项经济业务或事项进行会计

核算。

四、单位对基本建设投资应当按照本制度规定统一进行会计核算,不再单独建账,但是应当按项目单独核算,并保证项目资料完整。

五、单位会计核算应当具备财务会计与预算会计双重功能,实现

财务会计与预算会计适度分离并相互衔接,全面、清晰反映单位财务

信息和预算执行信息。

单位财务会计核算实行权责发生制;单位预算会计核算实行收付

实现制,国务院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单位对于纳入部门预算管理的现金收支业务,在采用财务会计核

3

算的同时应当进行预算会计核算;对于其他业务,仅需进行财务会计

核算。

六、单位会计要素包括财务会计要素和预算会计要素。

财务会计要素包括资产、负债、净资产、收入和费用。

预算会计要素包括预算收入、预算支出和预算结余。

七、单位应当按照下列规定运用会计科目:

(一)单位应当按照本制度的规定设置和使用会计科目。在不影

响会计处理和编制报表的前提下,单位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增设或

减少某些会计科目。

(二)单位应当执行本制度统一规定的会计科目编号,以便于填

制会计凭证、登记账簿、查阅账目,实行会计信息化管理。

(三)单位在填制会计凭证、登记会计账簿时,应当填列会计科

目的名称,或者同时填列会计科目的名称和编号,不得只填列会计科

目编号、不填列会计科目名称。

(四)单位设置明细科目或进行明细核算,除遵循本制度规定外,还应当满足权责发生制政府部门财务报告和政府综合财务报告编制的

其他需要。

八、单位应当按照下列规定编制财务报表和预算会计报表:

(一)财务报表的编制主要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以单位财务会

计核算生成的数据为准;预算会计报表的编制主要以收付实现制为基础,以单位预算会计核算生成的数据为准。

(二)财务报表由会计报表及其附注构成。会计报表一般包括资产

负债表、收入费用表和净资产变动表。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选

4

择编制现金流量表。

(三)预算会计报表至少包括预算收入支出表、预算结转结余变

动表和财政拨款预算收入支出表。

(四)单位应当至少按照年度编制财务报表和预算会计报表。

(五)单位应当根据本制度规定编制真实、完整的财务报表和预

算会计报表,不得违反本制度规定随意改变财务报表和预算会计报表

的编制基础、编制依据、编制原则和方法,不得随意改变本制度规定

的财务报表和预算会计报表有关数据的会计口径。

(六)财务报表和预算会计报表应当根据登记完整、核对无误的账簿记录和其他有关资料编制,做到数字真实、计算准确、内容完整、编报及时。

(七)财务报表和预算会计报表应当由单位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

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签名并盖章。

九、单位应当重视并不断推进会计信息化的应用。

单位开展会计信息化工作,应当符合财政部制定的相关会计信息

化工作规范和标准,确保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开展会计核算及生成

的会计信息符合政府会计准则和本制度的规定。

十、本制度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5

一、财务会计科目(一)资产类

6

(二)负债类

(三)净资产类

(五)费用类

9

(二)预算支出类

(三)预算结余类

208102财政拨款结余218201非财政拨款结转228202非财政拨款结余238301专用结余

248401经营结余

258501其他结余

268701非财政拨款结余分配

11

第三部分会计科目使用说明

一、财务会计科目

(一)资产类

1001库存现金

一、本科目核算单位的库存现金。

二、单位应当严格按照国家有关现金管理的规定收支现金,并按照本制度规定核算现金的各项收支业务。

本科目应当设置“受托代理资产”明细科目,核算单位受托代理、代管的现金。

三、库存现金的主要账务处理如下:

(一)从银行等金融机构提取现金,按照实际提取的金额,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将现金存入银行等金融机构,按照实际存入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本科目。

根据规定从单位零余额账户提取现金,按照实际提取的金额,借记本科目,贷记“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科目。

将现金退回单位零余额账户,按照实际退回的金额,借记“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科目,贷记本科目。

(二)因内部职工出差等原因借出的现金,按照实际借出的现金金额,借记“其他应收款”科目,贷记本科目。

出差人员报销差旅费时,按照实际报销的金额,借记“业务活动费用”、“单位管理费用”等科目,按照实际借出的现金金额,贷记“其他应收款”科目,按照其差额,借记或贷记本科目。

(三)因提供服务、物品或者其他事项收到现金,按照实际收到的金额,借记本科目,贷记“事业收入”、“应收账款”等相关科目。

12

涉及增值税业务的,相关账务处理参见“应交增值税”科目。

因购买服务、物品或者其他事项支付现金,按照实际支付的金额,借记“业务活动费用”、“单位管理费用”、“库存物品”等相关科

目,贷记本科目。涉及增值税业务的,相关账务处理参见“应交增值税”科目。

以库存现金对外捐赠,按照实际捐出的金额,借记“其他费用”

科目,贷记本科目。

(四)收到受托代理、代管的现金,按照实际收到的金额,借记本科目(受托代理资产),贷记“受托代理负债”科目;支付受托代理、代管的现金,按照实际支付的金额,借记“受托代理负债”科目,贷

记本科目(受托代理资产)。

四、单位应当设置“库存现金日记账”,由出纳人员根据收付款

凭证,按照业务发生顺序逐笔登记。每日终了,应当计算当日的现金收入合计数、现金支出合计数和结余数,并将结余数与实际库存数相核对,做到账款相符。

每日账款核对中发现有待查明原因的现金短缺或溢余的,应当通过“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核算。属于现金溢余,应当按照实际溢余的金额,借记本科目,贷记“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属于现金短缺,应当按照实际短缺的金额,借记“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贷记本科目。待查明原因后及时进行账务处理,具体内容参见“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

五、现金收入业务繁多、单独设有收款部门的单位,收款部门的收款员应当将每天所收现金连同收款凭据一并交财务部门核收记账,或者将每天所收现金直接送存开户银行后,将收款凭据及向银行送存现金的凭证等一并交财务部门核收记账。

六、单位有外币现金的,应当分别按照人民币、外币种类设置“库

13

存现金日记账”进行明细核算。有关外币现金业务的账务处理参见

“银行存款”科目的相关规定。

七、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单位实际持有的库存现金。

1002银行存款

一、本科目核算单位存入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各种存款。二、

单位应当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支付结算办法的规定办理银行存

款收支业务,并按照本制度规定核算银行存款的各项收支业务。

本科目应当设置“受托代理资产”明细科目,核算单位受托代理、代管的银行存款。

三、银行存款的主要账务处理如下:

(一)将款项存入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按照实际存入的金额,借记本科目,贷记“库存现金”、“应收账款”、“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相关科目。涉及增值税业务的,相关账务处理参见“应交增值税”科目。

收到银行存款利息,按照实际收到的金额,借记本科目,贷记“利息收入”科目。

(二)从银行等金融机构提取现金,按照实际提取的金额,借记“库存现金”科目,贷记本科目。

(三)以银行存款支付相关费用,按照实际支付的金额,借记“业务活动费用”、“单位管理费用”、“其他费用”等相关科目,贷记本科目。涉及增值税业务的,相关账务处理参见“应交增值税”科目。

以银行存款对外捐赠,按照实际捐出的金额,借记“其他费用”科目,贷记本科目。

(四)收到受托代理、代管的银行存款,按照实际收到的金额,借记本科目(受托代理资产),贷记“受托代理负债”科目;支付受托

14

代理、代管的银行存款,按照实际支付的金额,借记“受托代理负债”科目,贷记本科目(受托代理资产)。

四、单位发生外币业务的,应当按照业务发生当日的即期汇率,将外币金额折算为人民币金额记账,并登记外币金额和汇率。

期末,各种外币账户的期末余额,应当按照期末的即期汇率折算为人民币,作为外币账户期末人民币余额。调整后的各种外币账户人民币余额与原账面余额的差额,作为汇兑损益计入当期费用。

(一)以外币购买物资、设备等,按照购入当日的即期汇率将支付的外币或应支付的外币折算为人民币金额,借记“库存物品”等科目,贷记本科目、“应付账款”等科目的外币账户。涉及增值税业务的,相关账务处理参见“应交增值税”科目。

(二)销售物品、提供服务以外币收取相关款项等,按照收入确认当日的即期汇率将收取的外币或应收取的外币折算为人民币金额,借记本科目、“应收账款”等科目的外币账户,贷记“事业收入”等相关科目。

(三)期末,根据各外币银行存款账户按照期末汇率调整后的人民币余额与原账面人民币余额的差额,作为汇兑损益,借记或贷记本

科目,贷记或借记“业务活动费用”、“单位管理费用”等科目。

“应收账款”、“应付账款”等科目有关外币账户期末汇率调整

业务的账务处理参照本科目。

五、单位应当按照开户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存款种类及币种等,分别设置“银行存款日记账”,由出纳人员根据收付款凭证,按照业

务的发生顺序逐笔登记,每日终了应结出余额。“银行存款日记账”

应定期与“银行对账单”核对,至少每月核对一次。月度终了,单位

银行存款日记账账面余额与银行对账单余额之间如有差额,应当逐笔查明原因并进行处理,按月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调节相符。

15

企业会计制度-会计科目和会计报表

企业会计制度——会计科目和会计报表 一、总说明 二、会计科目名称和编号 三、会计科目使用说明 四、会计报表格式 五、会计报表编制说明 六、会计报表附注 一、总说明 (一)本制度统一规定会计科目的编号,以便于编制会计凭证,登记账簿,查阅账目,实行会计电算化。企业不应当随意打乱重编。某些会计科目之间留有空号,供增设会计科目之用。 (二)企业应按本制度的规定,设置和使用会计科目。在不影响会计核算要求和会计报表指标汇总,以及对外提供统一的财务会计报告的前提下,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增设、减少或合并某些会计科目。 明细科目的设置,除本制度已有规定者外,在不违反统一会计核算要求的前提下,企业可以根据需要自行确定。 (三)对于会计科目名称,企业可以根据本企业的具体情况,在不违背会计科目使用原则的基础上,确定适合于本企业的会计科目名称。 (四)企业在填制会计凭证、登记账簿时,应当填列会计科目的名称,或者同时填列会计科目的名称和编号,不应当只填科目编号,不填科目名称。 (五)企业应按照《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的规定,根据本制度有关财务会计报告的编制基础、编制依据、编制原则和方法的要求,对外提供真实、完整的财务会计报告。企业不得违反规定,随意改变财务会计报告的编制基础、编制依据、编制原则和方法,不得随意改变本制度规定的财务会计报告有关数据的会计口径。 (六)企业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至少应当包括本制度规定的会计报表、会计报表附注的内容,需要编制财务情况说明书的企业,还应当包括财务情况说明书;半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应当包括会计报表和会计报表附注中有关重大事项的说明,会计报表至少应当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季度、月度财务会计报告通常仅指会计报表,会计报表至少应当包括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年度和半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至少应当反映两个年度或者相关两个期间的比较数据。 (七)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应当符合本制度的规定,做到内容真实完整,说明清晰,便于理解。半年度中期财务会计报告在不违背会计核算一般原则、以及不影响财务会计报告使用者正确理解和运用所提供的会计信息的前提下,可以适当简化。 半年度中期财务会计报告批准报出前发生的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或有事项等,除特别重大事项外,可不作调整或披露;月度、季度财务会计报告,除特别重大的事项外,可不提供会计报表附注。

企业会计制度会计科目和会计报表

《企业会计制度》(会计科目和会计报表) 一、总说明 (一)本制度统一规定会计科目的编号,以便于编制会计凭证,登记账簿,查阅账目,实行会计电算化。企业不应当随意打乱重编。某些会计科目之间留有空号,供增设会计科目之用。 (二)企业应按本制度的规定,设置和使用会计科目。在不影响会计核算要求和会计报表指标汇总,以及对外提供统一的财务会计报告的前提下,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增设、减少或合并某些会计科目。 明细科目的设置,除本制度已有规定者外,在不违反统一会计核算要求的前提下,企业可以根据需要自行确定。 (三)对于会计科目名称,企业可以根据本企业的具体情况,在不违背会计科目使用原则的基础上,确定适合于本企业的会计科目名称。 (四)企业在填制会计凭证、登记账簿时,应当填列会计科目的名称,或者同时填列会计科目的名称和编号,不应当只填科目编号,不填科目名称。 (五)企业应按照《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的规定,根据本制度有关财务会计报告的编制基础、编制依据、编制原则和方法的要求,对外提供真实、完整的财务会计报告。企业不得违反规定,随意改变财务会计报告的编制基础、编制依据、编制原则和方法,不得随意改变本制度规定的财务会计报告有关数据的会计口径。 (六)企业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至少应当包括本制度规定的会计报表、会计报表附注的容,需要编制财务情况说明书的企业,还应当包括财务情况说明书;半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应当包括会计报表和会计报表附注中有关重大事项的说明,会计报表至少应当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季度、月度财务会计报告通常仅指会计报表,会计报表至少应当包括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年度和半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至少应当反映两个年度或者相关两个期间的比较数据。 (七)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应当符合本制度的规定,做到容真实完整,说明清晰,便于理解。半年度中期财务会计报告在不违背会计核算一般原则、以及不影响财务会计报告使用者正确理解和运用所提供的会计信息的前提下,可以适当简化。 半年度中期财务会计报告批准报出前发生的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或有事项等,除特别重

2019年执行《企业会计制度》公司财务报表附注表格版模板..doc

2019 年执行《企业会计制度》公司财 务报表附注表格版模板1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2009 年度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一、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系由XXX.XXX投资设立,于年月日在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取得注册号为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现有注册资本元。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系经批准,由投资设立的外商独资/中外合资/ 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港澳台投资企业,于年月日在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取得注册号为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投资总额元,注册资本元。经营期年。于年月投产/营业。 本公司经营范围:。 二、公司采用的主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一)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 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会计制度》及其补充规定。

(二)会计年度 会计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三)记账本位币 采用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四)记账基础和计价原则 以权责发生制为记账基础,以历史成本为计价原则。 (五)外币业务核算方法 对发生的外币业务,采用当月1 日/当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市场汇价(中间价)折合人民币记账。对各种外币账户的外币期末余额,按期末市场汇价(中间价)进行调整,发生的差额,与购建固定资产有关且在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的,计入有关固定资产的购建成本;与购建固定资产无关的属于筹建期间的计入长期待摊费用,属于生产经营期间的计入当期财务费用。 (六)外币财务报表的折算方法 1.资产负债表中所有资产、负债类项目均按照报表决算日的市场汇价(中间价)折算为人民币金额;所有者权益类项目除“未分配利润”项目外,均按照发生时的市场汇价(中间价)折算为人民币金额;“未分配利润”项目以折算后的利润分配表中该项目的人民币金额列示。折算后资产类项目与负债类项目和所有者权益项目合计数的差额,作为“外币报表折算差额”在“未分配利润”项目后单独列示。 2.利润表中所有项目和利润分配表中有关反映发生数的项目,按报告期市场平均汇价/报表决算日的市场汇价(中间价)折算为人民币

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表

附件: 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表

目录 第一部分总说明 第二部分会计科目名称和编号第三部分会计科目使用说明 第四部分报表格式 第五部分报表编制说明 附录:主要业务和事项账务处理举例

第一部分总说明 一、为了规范行政事业单位的会计核算,保证会计信息质量,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政府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等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适用于各级各类行政单位和事业单位(以下统称单位,特别说明的除外)。 纳入企业财务管理体系执行企业会计准则或小企业会计准则的单位,不执行本制度。 本制度尚未规范的有关行业事业单位的特殊经济业务或事项的会 计处理,由财政部另行规定。 三、单位应当根据政府会计准则(包括基本准则和具体准则)规 定的原则和本制度的要求,对其发生的各项经济业务或事项进行会计 核算。 四、单位对基本建设投资应当按照本制度规定统一进行会计核算,不再单独建账,但是应当按项目单独核算,并保证项目资料完整。 五、单位会计核算应当具备财务会计与预算会计双重功能,实现 财务会计与预算会计适度分离并相互衔接,全面、清晰反映单位财务 信息和预算执行信息。 单位财务会计核算实行权责发生制;单位预算会计核算实行收付 实现制,国务院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单位对于纳入部门预算管理的现金收支业务,在采用财务会计核

算的同时应当进行预算会计核算;对于其他业务,仅需进行财务会计 核算。 六、单位会计要素包括财务会计要素和预算会计要素。 财务会计要素包括资产、负债、净资产、收入和费用。 预算会计要素包括预算收入、预算支出和预算结余。 七、单位应当按照下列规定运用会计科目: (一)单位应当按照本制度的规定设置和使用会计科目。在不影 响会计处理和编制报表的前提下,单位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增设或 减少某些会计科目。 (二)单位应当执行本制度统一规定的会计科目编号,以便于填 制会计凭证、登记账簿、查阅账目,实行会计信息化管理。 (三)单位在填制会计凭证、登记会计账簿时,应当填列会计科 目的名称,或者同时填列会计科目的名称和编号,不得只填列会计科 目编号、不填列会计科目名称。 (四)单位设置明细科目或进行明细核算,除遵循本制度规定外,还应当满足权责发生制政府部门财务报告和政府综合财务报告编制的其他需要。 八、单位应当按照下列规定编制财务报表和预算会计报表: (一)财务报表的编制主要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以单位财务会 计核算生成的数据为准;预算会计报表的编制主要以收付实现制为基础,以单位预算会计核算生成的数据为准。 (二)财务报表由会计报表及其附注构成。会计报表一般包括资产 负债表、收入费用表和净资产变动表。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选

16会计继教(答案) 94分 政府会计制度——准则、科目、报表及新旧衔接解读及案例分析

政府会计制度——准则、科目、报表及新旧衔接解读及案例分析 一、单选题 1、关于固定资产的初始计量,以下表述中,不正确的是()。 A、固定资产在取得时应当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 B、以一笔款项购入多项没有单独标价的固定资产,应当按照各项固定资产同类或类似资产市场价格的比例对总成本进行分配,分别确定各项固定资产的成本 C、政府会计主体无偿调入的固定资产,其成本按照调出方账面价值加上相关税费、运输费等确定 D、政府会计主体盘盈的固定资产,按规定经过资产评估的,其成本按照评估价值确定;未经资产评估的,其成本按照公允价值确定 A B C D 2、在政府会计主体中,下列固定资产折旧,不正确的是()。 A、简易房折旧年限不低于8年 B、机械设备折旧不低于10年 C、仪器仪表折旧不低于3年 D、车辆折旧不低于8年 A B C D 3、政府会计主体,非大批量购入、单价小于()元的无形资产,可以于购买的当期将其成本直接计入当期费用。 A、500 B、1000 C、1500 D、2000 A B C D 4、以下属于负债类财务会计科目的是()。 A、应付票据

B、受托代理资产 C、保障性住房 D、待处理财产损溢 A B C D 5、财务会计五大要素,77个科目,预算会计三大要素()个科目。 A、24 B、25 C、26 D、27 A B C D 6、(),是指政府会计主体资产扣除负债后的净额,其金额取决于资产和负债的计量。 A、收入 B、费用 C、净资产 D、利润 A B C D 7、单位应当定期对文物文化资产进行清查盘点,()至少盘点一次。 A、每月 B、每季度 C、每半年 D、每年 A B C D 8、关于政府会计主体中存货的后续计量,以下表述中,有误的是()。

《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表》与《行政单位会计制度》有关衔接问题的处理规定

附件1: 《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表》与《行政单位会计制度》有关衔接问题的处理规定 我部于2017年10月24日印发了《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表》(财会〔2017〕25号,以下简称新制度)。目前执行《行政单位会计制度》(财库〔2013〕218号,以下简称原制度)的单位,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新 制度,不再执行原制度。为了确保新旧会计制度顺利过渡,现对单位执行新制度的有关衔接问题规定如下: 一、新旧制度衔接总要求 (一)自2019年1月1日起,单位应当严格按照新制度的规定进行会计核算、编制财务报表和预算会计报表。 (二)单位应当按照本规定做好新旧制度衔接的相关工作,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根据原账编制2018年12月31日的科目余额表,并按照本规定要求,编制原账的部分科目余额明细表(见附表1、附表2)。 2.按照新制度设立2019年1月1日的新账。 3.按照本规定要求,登记新账的财务会计科目余额和预算结余科目余额,包括将原账科目余额转入新账财务会计科目、

按照原账科目余额登记新账预算结余科目(行政单位新旧会计制度转账、登记新账科目对照表见附表3),将未入账事项登 记新账科目,并对相关新账科目余额进行调整。原账科目是指按照原制度规定设置的会计科目。 4.按照登记及调整后新账的各会计科目余额,编制2019年1月1日的科目余额表,作为新账各会计科目的期初余额。 5.根据新账各会计科目期初余额,按照新制度编制2019年1月1日资产负债表。 (三)及时调整会计信息系统。单位应当按照新制度要求对原有会计信息系统进行及时更新和调试,实现数据正确转换,确保新旧账套的有序衔接。 二、财务会计科目的新旧衔接 (一)将2018年12月31日原账会计科目余额转入新账财务会计科目 1.资产类 (1)“库存现金”、“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财政应返还额度”、“应收账款”、“预付账款”、“无形资产”、“公共基础设施”、“政府储备物资”、“受托代理资产”、“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 新制度设置了“库存现金”、“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财政应 返还额度”、“应收账款”、“预付账款”、“无形资产”、“公共基础设施”、“政府储备物资”、“受托代理资产”、“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其核 算内容与原账的上述相应科目的核算内容基本相同。转账时,

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适用于未执行新金融准则、新收入准则和新租赁准则的企业)

附件 1 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适用于未执行新金融准则、新收入 准则和新租赁准则的企业) 一、关于比较信息的列报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30 号——财务报表列报》的相关规定,当期财务报表的列报,至少应当提供所有列报项目上一个可 比会计期间的比较数据。财务报表的列报项目名称和内容发生变 更的,应当对可比期间的比较数据按照当期的列报要求进行调整,相关准则有特殊规定的除外。 二、关于资产负债表 资产负债表 会企 01 表编制单位:年月日单位: 元资产期末上年年末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期末上年年末 余额余额余额余额 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货币资金短期借款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 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衍生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负债 应收票据应付票据 应收账款应付账款 预付款项预收款项 其他应收款应付职工薪酬 存货应交税费 持有待售资产其他应付款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持有待售负债 其他流动资产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流动资产合计其他流动负债 非流动资产:流动负债合计

资产期末上年年末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期末上年年末 余额余额余额余额可供出售金融资产非流动负债: 持有至到期投资长期借款 长期应收款应付债券 长期股权投资其中:优先股 投资性房地产永续债 固定资产长期应付款 在建工程预计负债 生产性生物资产递延收益 油气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无形资产其他非流动负债 开发支出非流动负债合计 商誉负债合计 长期待摊费用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递延所得税资产实收资本(或股本) 其他非流动资产其他权益工具 非流动资产合计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资本公积 减:库存股 其他综合收益 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资产总计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 有关项目说明: 1.“应收票据”项目,反映资产负债表日以摊余成本计量的、企业因销售商品、提供服务等收到的商业汇票,包括银行承兑汇票和商业承兑汇票。该项目应根据“应收票据”科目的期末余额,减去“坏账准备”科目中相关坏账准备期末余额后的金额填列。 2.“应收账款”项目,反映资产负债表日以摊余成本计量的、企业因销售商品、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应收取的款项。该项目应根据“应收账款”科目的期末余额,减去“坏账准备”科目

会计报表项目对照表(政府会计制度)

会计报表项目对照表(政府会计制度) 部门财务报告 报表项目 会计报表项目项目说明 一、资产类 货币资金货币资金 短期投资短期投资 财政应返还额度财政应返还额度 应收票据应收票据 应收账款净额应收账款净额“应收账款”所属明细科目期末为贷方余额的,应在本表“预收账款”项目填列。 预付账款预付账款“预付账款”所属明细科目期末为贷方余额的,应在本表“应付账款”项目填列。 应收股利应收股利应收利息应收利息 其他应收款净额其他应收款净额“其他应收款”所属明细科目期末为贷方余额的,应在本表“其他应付款”项目填列。 存货存货 待摊费用待摊费用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其他流动资产其他流动资产 长期股权投资长期股权投资 长期债券投资长期债券投资 固定资产原值固定资产原值 林木资产 根据国有林场和苗圃单位会计报表中的“林木资 产”项目期末余额在固定资产中的“家具、用 具、装具及动植物”分类中填列。 减:固定资产累计折旧固定资产累计折旧固定资产净值固定资产净值 工程物资工程物资 在建工程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原值无形资产原值减:无形资产累计摊销无形资产累计摊销无形资产净值无形资产净值 研发支出研发支出 公共基础设施原值公共基础设施原值 减:公共基础设施累计折旧 (摊销)公共基础设施累计折旧 (摊销) 公共基础设施净值公共基础设施净值

会计报表项目对照表(政府会计制度) 部门财务报告 报表项目 会计报表项目项目说明政府储备物资政府储备物资 文物文化资产文物文化资产 保障性住房原值保障性住房原值 减:保障性住房累计折旧保障性住房累计折旧 保障性住房净值保障性住房净值 长期待摊费用长期待摊费用 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财产损溢 其他非流动资产其他非流动资产 受托代理资产受托代理资产 二、负债类 短期借款短期借款 应交增值税应交增值税 其他应交税费其他应交税费 应缴财政款应缴财政款 应付职工薪酬应付职工薪酬 应付票据应付票据 应付账款 应付账款 “应付账款”所属明细科目期末为借方余额的, 应在本表“预付账款”项目填列。 应付返奖奖金 根据彩票机构会计报表中“应付返奖奖金”项目 的期末余额填列。 应付代销费 根据彩票机构会计报表中“应付代销费”项目的 期末余额填列。 应付政府补贴款应付政府补贴款应付利息应付利息 预收账款预收账款“预收账款”所属明细科目期末为借方余额的,应在本表“应收账款”项目填列。 其他应付款 其他应付款 “其他应付款”所属明细科目期末为借方余额 的,应在本表“其他应收款”项目填列。 待结算医疗款 根据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会计报表中“待结算医疗 款”项目余额填列。 预提费用预提费用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其他流动负债其他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长期借款 长期应付款长期应付款 预计负债预计负债

《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表》讲解

《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表》讲解 单项选择题(共5题) 1. 《政府会计制度》实施后,不再执行现行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包括()。《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和《行政单位会计制度》 2. 预算会计中的收入类科目(9个)与原制度的类似,同财务会计中的收入科目(11个)基本对应。增加了()科目。债务预算收入 3. 预算会计的收入共设置了9个会计科目。下列选项中属于行政单位的会计科目的是()。 财政拨款预算收入 4. 下列选项中,不属于资产负债表重要项目的是()。非同级财政拨款收入 5. 在政府会计改革的背景下,2017年11月财政部印发《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表》,自()起施行。2019年1月1日 判断题(共5题) 6. 政府会计由政府预算会计和政府财务会计“双功能”构成,两者适度分离又相互衔接。()正确 7. 预算会计中的支出类科目与原制度的类似,同财务会计中的费用类科目没有明确的对应关系。() 正确 8. 目前行政事业单位多项会计制度并存、会计政策不一致。()正确 9. 政府财务会计的计量,主要是资产和负债的计量。()正确 10. 财务会计是指以收付实现制为基础对政府发生的各项经济业务和事项进行会计核算,反映和监督政府财务状况、运行情况等信息的会计。()错误 单项选择题(共5题)

1.财务会计充实了资产的核算,补充了一些原制度没有的会计科目。其中不 包括()。 自然资源资产 2. 预算会计的收入共设置了9个会计科目。下列选项中属于行政单位的会计科目的是()。 财政拨款预算收入 3. 财务会计中的收入类科目与原制度的类似,主要对原制度下的“其他收入”科目进行了拆分。其中,单独设置了()科目。非同级财政拨款收入 4. 某单位直接支付的财政应返还额度发生下列事项:年末,未完成支付的直接支付额度12500元;下年度,使用上年度直接额度支付款项7500元。则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年末的会计处理中,应贷:财政拨款收入 12500 5. 在会计核算层面,政府会计改革的总体思路,是在现有政府预算会计的基础上建立政府财务会计。实现政府会计的()“双功能”。预算管理与财务管理 判断题(共5题) 6. 同级财政的拨款是行政事业单位的主要(重要)收入来源。拨款方式包括财政授权支付和财政直接支付。()正确 7. 预算会计是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对政府预算执行过程中发生的全部收入和全部支出进行会计核算,主要反映和监督预算收支执行情况的会计。()错误 8. 预算会计以权责发生制为主要确认基础,侧重满足预算管理的需要。()错误 9. 单位应当按照及时性原则,对本年度发生的各类影响收入(预算收入)和费用(预算支出)的业务进行适度归并和分析,披露将年度预算收入支出表中“本年预算收支差额”调节为年度收入费用表中“本期盈余”的信息。()错误 10. 财务会计是指以收付实现制为基础对政府发生的各项经济业务和事项进行会计核算,反映和监督政府财务状况、运行情况等信息的会计。()错误 单项选择题(共5题) 1. 预算会计中的结余类科目与原制度的类似,同财务会计中的净资产(盈余)科目有较大差异。为应用平行记账方法,设计了()科目。资金结存 2. 关于固定资产业务的会计操作,下列选项中,说法正确的是()。 财务会计取得时记入固定资产,计提折旧时记入业务活动费用或单位管理费用等 3. 应付账款核算单位因购买物资、接受服务、开展工程建设等而应付的偿还期

《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表》的变化与思考

龙源期刊网 https://www.360docs.net/doc/2f19161512.html, 《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表》的变化与思考 作者:柴先荣 来源:《今日财富》2018年第10期 一、新政府会计制度修改的背景 随着我国不断深入改革的政治体制,现行政府会计的确认计量、核算与披露逐渐无法满足其要求。现行的政府预算会计体系难以适应新形势的需要,不利于政府加强资产负债管理,不能客观反映政府运行成本,不利于科学评价政府的运营绩效,无法提供信息完整准确的政府财务报告。 为加快推进政府会计体系改革,构建科学、规范的政府会计标准体系和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的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财政部于2015年10月23日颁布了《政府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基本准则作为政府会计的“概念框架”,统驭着政府会计具体准则和政府会计制度的制定,它的发布预示着政府会计新标准体系的初步建立,也助力后续的一系列政府会计的改革措施的推进和落实。 二、新政府会计制度的主要变化 利用我国行政事业单位会计改革的经验,结合当前政府会计改革的内在需要,新政府会计制度相对于现行政府会计制度做了以下重大改变与创新: (一)行政事业单位全面转化为财务会计与预算会计适度分离又相互衔接的政府会计核算体系。适度分离是指政府财务会计与预算会计、财务报告和决算报告适度的分离,全面反映政府会计主体的财务预算信息。主要表现为:1.“双体系”,预算会计体系与财务会计体系。2.“双基础”,财务会计的权责发生制,预算会计的收付实现制。3.“双报告”,政府财务报告与决算报告。相互衔接是指同一会计核算体系中政府财务会计要素(资产、负债、净资产、收入、费用五个要素)与预算会计要素(预算收入、预算支出和预算结余三个要素)相互协调,财务报告与决算报告的相互补充。主要表现为:1.“平行记账”,对于纳入预算管理部门的现金收支业务,在进行财务会计核算的同时应进行相应的预算会计核算。对于其他会计业务,则仅进行财务会计的核算。2.财务报表与预算会计报表存在勾稽关系,通过编制“本期预算结余与本期盈 余差异调节表”,并在附注中进行披露,调整政府财务会计和预算会计因核算基础和核算范围不同产生的本年盈余数与本年预算结余数之间的差额。 (二)扩展了原有资产负债概念的外延与内涵。1.资产方面,新政府会计制度将资产概念调整为“政府会计主体过去的经济业务或者事项形成的由政府会计主体控制的预期能够产生服务潜力或者带来经济利益流入的经济资源”。增加了公共基础设施、政府储备物资、文物文化

《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表》与《事业单位会计制度》衔接问题的处理规定{二}

附件2: 《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表》与《事业单位会计制度》有关衔接问题的处理规定 我部于2017年10月24日印发了《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表》(财会〔2017〕25号,以下简称新制度)。目前执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财会〔2012〕22号,以下简称原制度)的单位,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新制度,不再执行 原制度。为了确保新旧会计制度顺利过渡,现对单位执行新制度的有关衔接问题规定如下: 一、新旧制度衔接总要求 (一)自2019年1月1日起,单位应当严格按照新制度的规定进行会计核算、编制财务报表和预算会计报表。 (二)单位应当按照本规定做好新旧制度衔接的相关工作,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根据原账编制2018年12月31日的科目余额表,并按照本规定要求,编制原账的部分科目余额明细表(参见附表1、附表2)。 2.按照新制度设立2019年1月1日的新账。 3.按照本规定要求,登记新账的财务会计科目余额和预算结余科目余额,包括将原账科目余额转入新账财务会计科目、按照原账科目余额登记新账预算结余会计科目(事业单位新旧会计制度转账、登记新账科目对照表见附表3),将未入账事项登记新账科目,并对相关新账科目余额进行调整。原账科目是指按照原制度规定设置的会计科目。

4.按照登记及调整后新账的各会计科目余额,编制2019年1月1日的科目余额表,作为新账各会计科目的期初余额。 5.根据新账各会计科目期初余额,按照新制度编制2019年1月1日资产负债表。 (三)及时调整会计信息系统。单位应当按照新制度要求对原有会计信息系统进行及时更新和调试,实现数据正确转换,确保新旧账套的有序衔接。 二、财务会计科目的新旧衔接 (一)将2018年12月31日原账会计科目余额转入新账财务会计科目 1.资产类 (1)“库存现金”、“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财政应返还额度”、“短期投资”、“应收票据”、“应收账款”、“预付账款”、“无形资产”科目 新制度设置了“库存现金”、“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财政应返还额度”、“短期投资”、“应收票据”、“应收账款”、“预付账款”、“无形资产”科目,其核算内容与原账的上述相应科目的核算内容基本相同。转账时,单位应当将原账的上述科目余额直接转入新账的相应科目。其中,还应当将原账的“库存现金”科目余额中属于新制度规定受托代理资产的金额,转入新账“库存现金”科目下的“受托代理资产”明细科目。 (2)“银行存款”科目 新制度设置了“银行存款”和“其他货币资金”科目,原制度设置了“银行存款”科目。转账时,单位应当将原账“银行存款”科目中核算的属于新制度规定的其他货币资

2019年 - 小企业会计准则-财务报表word精品文档24页

小企业会计准则 —财务报表 主讲:常有新 第一讲: 学习重点 一、财务报表概述 二、报表的种类和格式 三、财务报表的编制 一、财务报表概述 财务报表,是指对小企业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的结构性表述。 二、财务报表内容 小企业的财务报表至少应当包括下列组成部分: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和附注。 三、资产负债表 (一)资产负债表,是指反映小企业在某一特定日期的财务状况的会计报表。它反映小企业在某一特定日期所拥有或控制的经济资源、所承担的现时义务和所有者对净资产的要求权。 (二)资产负债表的作用 1.提供某一日期资产的总额及其结构。 2.提供某一日期的负债总额及其结构。

3.反映所有者所拥有的权益,据以判断资本保值、增值的情况以及对负债的保障程度。 4.资产负债表还可以提供进行财务分析的基本资料。 (三)资产负债表的结构 在我国,资产负债表采用账户式结构,报表分为左右两方,左方列示资产各项目,反映全部资产的分布及存在形态;右方列示负债和所有者权益各项目,反映全部负债和所有者权益的内容及构成情况。 资产负债表左右双方平衡,资产总计等于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即“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 (四)资产负债表的内容 1.资产 资产应当按照流动资产和非流动资产两大类别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在流动资产和非流动资产类别下进一步按性质分项列示。 小企业的流动资产,是指预计在1年或超过1年的一个正常营业周期中变现、出售或耗用的资产。 非流动资产是指流动资产以外的资产。资产负债表中列示的非流动资产项目通常包括:长期债券投资、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生产性生物资产、固定资产清理、无形资产、长期待摊费用以及其他非流动资产等。 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类至少应当单独列示反映下列信息的项目:货币资金、应收及预付款项、存货、长期债券投资、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生产性生物资产、无形资产、长期待摊费用。

科学事业单位执行政府制度会计科目和报表

关于科学事业单位执行《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表》的补充规定 根据《政府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结合行业实际情况,现就科学事业单位1执行《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表》(以下简称新制度)做出如下补充规定: 一、关于在新制度一级科目下设置明细科目 (一)科学事业单位应当在新制度规定的“4101 事业收入”科目下设置“410101 科研收入”、“410102 非科研收入”明细科目。 1.“410101 科研收入”明细科目核算科学事业单位开展科研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实现的收入。 2.“410102 非科研收入”明细科目核算科学事业单位开展科研活动以外的其他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实现的收入,包括技术活动收入、学术活动收入、科普活动收入、试制产品活动收入、教学活动收入等。 技术活动收入是指科学事业单位对外提供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等活动实现的收入。 学术活动收入是指科学事业单位开展学术交流、学术期刊出版等活动实现的收入。 科普活动收入是指科学事业单位开展科学知识宣传、讲1其他主要从事科学研究活动的事业单位可参照执行本规定。

座和科技展览等活动实现的收入。 试制产品活动收入是指科学事业单位试制中间试验产品等活动实现的收入。 教学活动收入是指科学事业单位开展教学活动实现的收入。 (二)科学事业单位应当在新制度规定的“5001 业务活动费用”科目下设置“500101 科研活动费用”、“500102 非科研活动费用”明细科目。 1.“500101 科研活动费用”明细科目核算科学事业单位开展科研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发生的各项费用。 2.“500102 非科研活动费用”明细科目核算科学事业单位开展科研活动以外的其他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发生的各项费用,包括技术活动费用、学术活动费用、科普活动费用、试制产品活动费用和教学活动费用等。 技术活动费用是指科学事业单位对外提供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等活动发生的各项费用。 学术活动费用是指科学事业单位开展学术交流、学术期刊出版等活动发生的各项费用。 科普活动费用是指科学事业单位开展科学知识宣传、讲座和科技展览等活动发生的各项费用。 试制产品活动费用是指科学事业单位试制中间试验产品等活动发生的各项费用。

执行企业会计制度公司财务报表附注表格版模板

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2009年度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一、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系由×××、×××投资设立,于年月日在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取得注册号为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现有注册资本元。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系经批准,由投资设立的外商独资/中外合资/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港澳台投资企业,于年月日在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取得注册号为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投资总额元,注册资本元。经营期年。于年月投产/营业。 本公司经营范围:。 二、公司采用的主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一) 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 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会计制度》及其补充规定。 (二) 会计年度

会计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三) 记账本位币 采用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四) 记账基础和计价原则 以权责发生制为记账基础,以历史成本为计价原则。 (五) 外币业务核算方法 对发生的外币业务,采用当月1日/当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市场汇价(中间价)折合人民币记账。对各种外币账户的外币期末余额,按期末市场汇价(中间价)进行调整,发生的差额,与购建固定资产有关且在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的,计入有关固定资产的购建成本;与购建固定资产无关的属于筹建期间的计入长期待摊费用,属于生产经营期间的计入当期财务费用。 (六) 外币财务报表的折算方法 1.资产负债表中所有资产、负债类项目均按照报表决算日的市场汇价(中间价)折算为人民币金额;所有者权益类项目除“未分配利润”项目外,均按照发生时的市场汇价(中间价)折算为人民币金额;“未分配利润”项目以折算后的利润分配表中该项目的人民币金额列示。折算后资产类项目与负债类项目和所有者权益项目合计数的差额,作为“外币报表折算差额”在“未分配利润”项目后单独列示。 2.利润表中所有项目和利润分配表中有关反映发生数的项目,按报告期市场平均汇价/报表决算日的市场汇价(中间价)折算为人民币金额;利润分配表中“净利润”项目,按折算后利润表该项目的数额列示;“年初未分配利润”项目以上一年折算后的年末“未分配利润”项目的数额列示;“未分配利润”项目按折算后的利润分配表中的其他各项目的数额计算列示。 (七) 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现金等价物是指企业持有的期限短(一般是指从购买日起3个月内到期)、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八) 短期投资核算方法 1.短期投资,按照取得时的投资成本扣除已宣告但尚未领取的现金股利或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债券利息入账。短期投资持有期间所享有并收到的现金股利或债券利息等收益不确认投资收益,作为冲减投资成本处理;出售短期投资所获得的价款减去出售的短期投资的账面余额/账面价值以及未收到已记入应收项目的现金股利或债券利息等后的差额,作为投资收益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出售短期投资结转的投资成本,按加权平均法/先进先出法/后进先出法/个别计价法计算确定。 2.期末短期投资按成本与市价孰低计量,市价低于成本的部分按单项投资/投资类别/投资总体计提跌价准备。

企业会计制度——会计科目和会计报表

企业会计制度—主要会计事项分录举例 一、流动资产 (一)货币资金 1、收到投资者(或股东)投入的现金股款 借:银行存款 贷:实收资本(或股本) 资本公积 2、收到实现的营业收入 借:银行存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3、收到应收款项 借:银行存款 贷:应收账款 应收票据 4、因支付内部职工出差等原因所需的现金,按支出凭证所记载的金额 借:其他应收款等 贷:现金 收到出差人员交回的差旅费剩余款并结算时 借:现金(按实际收回的现金) 管理费用(按应报销的金额). 贷:其他应收款(按实际借出的现金) 5、每日终了结算现金收支,财产清查等发现的有待查明原因的现金短缺或溢余,属于现金短缺 借: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 贷:现金 属于现金溢余: 借:现金 贷: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 待查明原因后作如下处理:如为现金短缺,属于应由责任人赔偿的部分: 借:其他应收款──应收现金短缺款(××个人) 现金 贷: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 属于应由保险公司赔偿的部分: 借:其他应收款──应收保险赔款 贷: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 属于无法查明的其他原因: 借:管理费用──现金短缺 贷: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

如为现金溢余,属于应支付给有关人员或单位的: 借: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 贷:其他应付款──应付现金溢余(××个人或单位) 现金 属于无法查明原因的现金溢余: 借: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 贷:营业外收入──现金溢余 6、收到银行存款利息: 借:银行存款 贷:财务费用 7、收回备用金和其他应收暂付款项 借:银行存款等 贷:其他应收款 8、收到供应单位因不履行合同而赔偿损失的赔款 借:银行存款 贷:营业外收入 9、将款项汇往采购地开立采购专户 借:其他货币资金──外埠存款 贷:银行存款 10、将款项存入银行以取得银行汇票、银行本票和信用卡 借:其他货币资金──银行汇票 ──银行本票 ──信用卡 贷:银行存款 11、向银行开立信用证,交纳保证金 借:其他货币资金──信用证保证金 贷:银行存款 12、向证券公司划出资金时 借:其他货币资金──存出投资款 贷:银行存款 购买股票、债券等时 借:短期投资 贷:其他货币资金──存出投资款 13、将外埠存款、银行汇票、银行本票存款的未用金额转回结算户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货币资金──外埠存款 ──银行汇票 ──银行本票 14、交纳税金 借:应交税金 贷:银行存款 15、交纳其他应交款项 借:其他应交款 贷:银行存款

新会计准则-财务报表列表(1)

目录 一、修订概况 二、主要变化 三、详细解读 正文 一、修订概况 (一)财政部发布的修订文件 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的通知 财会[2014]7号 国务院有关部委、有关直属机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财政部驻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有关中央管理企业: 为了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需要,提高企业财务报表列报质量和会计信息透明度,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我部对《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进行了修订,现予印发,自2014年7月1日起在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范围内施行,鼓励在境外上市的企业提前执行。我部于2006年2月15日发布的《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等38项具体准则的通知》(财会[2006]3号)中的《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同时废止。 执行中有何问题,请及时反馈我部。 附件: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 财政部 2014年1月26日(二)修订背景 1.吸收我国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等相关内容,完善我国准则体系 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IASB)曾于2007年9月发布了对国际列报准则的修订,引入了“综合收益”的概念。对此,我国已于2009年6月11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3号》,在利润表中增加了“其他综合收益”和“综合收益总额”项目,实现了与国际列报准则的持续趋同,并且在实务中实施良好。 鉴于对企业财务报表列报的会计准则散见于2006年我国列报准则和2009年《解释第3号》中,因此,有必要将解释中的相关内容吸收进列报准则中,以更好地整合相关会计规定,完善准则体系。

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表

附件: 政府会计制度 ——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表

目录 第一部分总说明 第二部分会计科目名称和编号第三部分会计科目使用说明 第四部分报表格式 第五部分报表编制说明 附录:主要业务和事项账务处理举例

第一部分总说明 一、为了规范行政事业单位的会计核算,保证会计信息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政府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等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适用于各级各类行政单位和事业单位(以下统称单位,特别说明的除外)。 纳入企业财务管理体系执行企业会计准则或小企业会计准则的单位,不执行本制度。 本制度尚未规范的有关行业事业单位的特殊经济业务或事项的会计处理,由财政部另行规定。 三、单位应当根据政府会计准则(包括基本准则和具体准则)规定的原则和本制度的要求,对其发生的各项经济业务或事项进行会计核算。 四、单位对基本建设投资应当按照本制度规定统一进行会计核算,不再单独建账,但是应当按项目单独核算,并保证项目资料完整。 五、单位会计核算应当具备财务会计与预算会计双重功能,实现财务会计与预算会计适度分离并相互衔接,全面、清晰反映单位财务信息和预算执行信息。 单位财务会计核算实行权责发生制;单位预算会计核算实行收付实现制,国务院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单位对于纳入部门预算管理的现金收支业务,在采用财务会计核

算的同时应当进行预算会计核算;对于其他业务,仅需进行财务会计核算。 六、单位会计要素包括财务会计要素和预算会计要素。 财务会计要素包括资产、负债、净资产、收入和费用。 预算会计要素包括预算收入、预算支出和预算结余。 七、单位应当按照下列规定运用会计科目: (一)单位应当按照本制度的规定设置和使用会计科目。在不影响会计处理和编制报表的前提下,单位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增设或减少某些会计科目。 (二)单位应当执行本制度统一规定的会计科目编号,以便于填制会计凭证、登记账簿、查阅账目,实行会计信息化管理。 (三)单位在填制会计凭证、登记会计账簿时,应当填列会计科目的名称,或者同时填列会计科目的名称和编号,不得只填列会计科目编号、不填列会计科目名称。 (四)单位设置明细科目或进行明细核算,除遵循本制度规定外,还应当满足权责发生制政府部门财务报告和政府综合财务报告编制的其他需要。 八、单位应当按照下列规定编制财务报表和预算会计报表: (一)财务报表的编制主要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以单位财务会计核算生成的数据为准;预算会计报表的编制主要以收付实现制为基础,以单位预算会计核算生成的数据为准。 (二)财务报表由会计报表及其附注构成。会计报表一般包括资产负债表、收入费用表和净资产变动表。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选

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表

关于国有林场和苗圃执行《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表》的衔接规定 我部于2017年10月24日印发了《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表》(财会〔2017〕25号,以下简称新制度)。原执行《国有林场和苗圃会计制度(暂行)》(财农字〔1994〕第371号)和财政部有关事业单位会计核算、原国家林业局有关国有林场和苗圃会计核算的补充规定(以下简称原制度)的国有林场和苗圃1(以下简称林场),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新制度,不再执行原制度。为了确保新旧会计制度顺利过渡,现对林场执行新制度及《关于国有林场和苗圃执行<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表>的补充规定》(以下简称补充规定)的有关衔接问题规定如下: 一、新旧制度衔接总要求 (一)自2019年1月1日起,林场应当严格按照新制度及补充规定进行会计核算、编报财务报表和预算会计报表。 (二)林场应当按照本规定做好新旧制度衔接的相关工作,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根据原账编制2018年12月31日的科目余额表,并按 1本规定所指的国有林场和苗圃,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各级人民政府设立的,从事保护培育森林资源、维护国家生态安全、提供生态服务,不以营利为目的、独立核算的公益性事业单位性质国有林场和苗圃。

照本规定要求,编制原账的部分科目余额明细表(参见附表1、附表2)。 2.按照新制度设立2019年1月1日的新账。 3.按照本规定要求,登记新账的财务会计科目余额和预算结余科目余额,包括将原账科目余额转入新账财务会计科目、按照原账科目余额登记新账预算结余科目(林场新旧会计制度转账、登记新账科目对照表参见附表3),将未入账事项登记新账科目,并对相关新账科目余额进行调整。 原账科目是指按照原制度规定设置的会计科目, 以及按照财政部有关事业单位会计核算、原国家林业局有关国有林场和苗圃会计核算补充规定增设的会计科目。 4.按照登记及调整后新账的各会计科目余额,编制2019年1月1日的科目余额表,作为新账各会计科目的期初余额。 5.根据新账各会计科目期初余额,按照新制度编制2019年1月1日资产负债表。 (三)及时调整会计信息系统。林场应当按照新制度要求对原有会计信息系统进行及时更新和调试,实现数据正确转换,确保新旧账套的有序衔接。 二、财务会计科目的新旧衔接 (一)将2018年12月31日原账会计科目余额转入新账财务会计科目 1.资产类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