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农场管理规章制度-家庭农场规范化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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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农场管理规章制度篇一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确保本农场健康、持续、规范运营,不断增强“自我发展、自我壮大”能力和市场竞争力,依照《宁夏家庭农场审核登记管理办法》和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农场由杨兴平等2人发起,于20XX年11月15日召开设立大会。本场名称:青铜峡市兴平生猪养殖家庭农场,成员出资总额260万元。

本场法定代表人:xxx

本农场住所:xxxxx,邮政编码:751600。

第三条本场以引进新品种、推广先进实用技术、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实现规模效益、增加家庭成员收入为宗旨,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盈余主要作为家庭成员的收入和扩大再生产资金。

第四条本场主要从事农业生产资料的购买,农产品的销售、商品化处理、初级加工、贮藏冷藏、运输以及与农业生产经营有关的技术、信息等服务。主要业务范围如下:生猪养殖、销售。

第五条经家庭成员或发起人大会讨论通过,本农场投资兴办与本场业务内容相关的经济实体;接受与本场业务有关的单位委托,办理代购代销等中介服务;向政府有关部门申请或者接受政府有关部门委托,组织实施国家支持发展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建设项目;按决定的数额和方式参加社会公益捐赠。

第六条本场及全体成员遵守社会公德和商业道德,依法开展农业生产经营活动。

第二章成员

第七条本场为家庭或个人独资经营,主要劳动力或为家庭成员或为雇工;

第八条年满18周岁、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家庭成员,皆确认为本场成员或员工。雇用三年每年雇用期在200天以上的农业(农民)技术人员、经营管理人员,

可确认为本场的荣誉成员或员工。

如有需要,本场可为每个成员建立个人账户。

第九条本场成员或员工享有下列权利:

(一)参加成员大会,并享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二)获得本场的技术及经营管理培训;

(三)按照本章程规定或者成员大会决议分享本场盈余;

(四)查阅本场章程、成员大会记录、财务会计报告和会计账簿;

(五)对本场的工作提出质询、批评和建议;

(六)提议召开临时成员大会;

(七)依照本章程规定退出本场;

(八)拥有本场设立的个人账户。

第十条本场成员大会选举和表决,实行一人一票制,成员各享有一票基本表决权。

第十一条本场成员的义务:

(一)遵守本场章程和各项规章制度,执行成员大会的决议;

(二)积极参加本场各项业务活动,接受本场提供的技术指导和培训,按照

本场规定的质量标准和生产技术规程从事生产;

(三)维护本场利益,爱护生产经营设施,保护本场成员共有财产;

(四)不从事损害本场成员共同利益的活动;

第十二条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终止本场成员资格:

(一)主动要求退场的;

(二)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

(三)死亡的;

(四)被本场除名的。

第十三条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家庭成员大会讨论通过,中止本场成员资格:

(一)不履行成员义务,经教育无效的;

(二)给本场名誉或者利益带来严重损害的。

第三章组织机构

第十四条成员大会是本场的最高权力机构,由全体成员组成。成员大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审议、修改本场章程和各项规章制度;

(二)选举和罢免场长;

(三)决定成员退场、继承、奖励、处分等事项;

(四)审议本场的发展规划和年度业务经营计划;

(五)审议批准年度财务预算和决算方案;

(六)审议批准年度盈余分配方案和亏损处理方案;

(七)定重大财产处置、对外投资、对外担保和生产经营活动中的其他重大事项;

(八)对合并、分立、解散、清算和对外联合等作出决议;

(九)决定聘用经营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的数量、资格、报酬和任期。

第十五条本场根据生产经营需要,经场长提议,可随时召开成员大会。第十六条本场设场长(经理)一名,为本场的法定代表人。场长(经理)任期5年,可连选连任。场长(经理)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成员大会;

(二)签署聘任或者解聘本场副场长、财务会计人员和其他专业技术人员聘书;

(三)组织实施成员决议,检查决议实施情况;

(四)代表本场签订合同等。

第四章财务管理

第十七条本社实行独立的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严格按照自治区农牧厅制定的家庭农场财务制度和会计制度核定生产经营和管理服务过程中的成本与费用。

第十八条本场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政府有关主管部门的规定,建立健全财务和会计制度。

本场财会人员应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或实行会计委托代理服务,会计和出纳互不兼任。

第十九条会计年度终了时,由场长按照本章程规定,组织编制本社年度业务报告、盈余分配方案、亏损处理方案以及财务会计报告,供成员查阅,并接受有

关部门的检查监督。

第二十条本场资金来源包括以下几项:

(一)家庭成员筹资出资;

(二)每个会计年度从盈余中提取的公积金、公益金;

(三)未分配收益;

(四)国家扶持补助资金;

(五)他人捐赠款;

(六)其他资金。

第二十一条本社从当年盈余中提取百分之二的公积金,用于扩大生产经营、弥补亏损或者转为成员出资。

第二十二条本场从当年盈余中提取百分之二的公益金,用于成员的技术培训、文化学习、福利事业和生活改善。

第二十三条本场接受的国家财政直接补助和他人捐赠,均按本章程规定的方法确定的金额入账,作为本场的资金(产),按照规定用途和捐赠者意愿用于本场的发展。在解散、破产清算时,由国家财政直接补助形成的财产,处置办法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接受他人的捐赠,与捐赠者另有约定的,按约定办法处置。

第二十四条当年扣除生产经营和管理服务成本,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和公益金后的可分配盈余,经成员大会决议可记入每个成员个人账户或作为家庭共同财产入账,用于扩大再生产或周转资金

第二十五条本场如有亏损,经成员大会讨论通过,用公积金弥补,不足部分也可以用以后年度盈余弥补。

本场的债务用本场公积金或者盈余清偿,不足部分也可以用以后年度盈余弥补。

第五章合并、分立、解散和清算第二十六条本场与他场合并,须经成员大会决议,自合并决议作出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合并后的债权、债务存续。

第二十七条经成员大会决议分立时,本场的财产作相应分割,并自分立决议作出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分立前的债务由分立后的组织承担连带责任。但是,在分立前与债权人就债务清偿达成的书面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二十八条本场有下列情形之一,经成员大会决议,报登记机关核准后解散:

(一)本场经营管理不善长期亏损,成员大会决议解散;

(二)本场分立或者与其他场(合作社、公司)合并后需要解散;

(三)因不可抗力因素致使本场无法继续经营;

(四)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或者被撤销;

(五)成员共同议决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九条本场因前条第一项、第三项、第四项、第五项情形解散的,在解散情形发生之日起十五日内,进行解散清算和债务清偿。逾期未能清偿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请组织清算清偿。

第三十条本场财产优先支付清算费用和公益债务后,按下列顺序清偿:

(一)与周边农户已发生交易所欠款项;

(二)所欠员工的工资及社会保险费用;

(三)所欠税款;

(四)所欠其它债务;

(五)归还成员出资、公积金;

(六)按清算方案分配剩余财产。

清算方案须经成员大会通过或者申请人民法院确认后实施。本场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时,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

第六章附则

第三十一条本场需要向成员公告的事项,直接召开成员大会宣布,需要向社会公告的事项,采取报纸刊登公告的方式发布。

第三十二条本章程由设立大会表决通过,全体设立人签字后生效。

第三十三条修改本章程,须经半数以上成员提出,场长负责修订,成员大会讨论通过后实施。

第三十四条本章程由本场负责解释。

家庭农场管理规章制度篇二为进一步加强农场内部管理,规范职工行为,明确责任,高效合理地安排工作和劳作,进而提高职工素质和农场管理水平,特拟定农场管理制度。全体职工应自觉遵守此制度,并约束自己的行为。

1、由农场管理者制定本农场种植计划,按种植计划正常安排开展播种、维护和收获工作。

2、农场管理者必须参加所布置的各项活动,并对活动进行监督、指导,同时做好协调。

3、农场劳动时间由办公室统一负责安排。

4、所有职工皆要参加劳动,服从办公室的安排。

5、第一文库网所有职工均有责任、有义务为农场提供临时的义务帮助。

6、职工要有正确的心态、端正的态度,能够体现自身价值。

7、有责任心,积极参加农场工作,对所参加的工作认真负责,愿意为必要工作牺牲休息时间。

8、能够在工作中有质量的完成农场交予其的任务。

9、有团队精神。在工作中充分发扬团队精神,发挥集体力量,不一意孤行。

10、吃苦耐劳,锲而不舍,在工作中不怕脏不怕累,积极完成所下达的任务。

11、严格自律,努力提高自身素质,不得擅自采摘收获农场作物。

家庭农场管理规章制度篇三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促进全市家庭农场规范化发展,切实发挥其在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中的骨干作用,根据国家有关法规和政策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经工商部门登记注册,并到县、乡农经管理部门备案的家庭农场适用于本制度。

第三条家庭农场流转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必须签订规范的流转合同,并到村民委员会和乡镇农经管理部门备案登记。

第四条家庭农场可以领办或以成员身份加入农民合作社,积极参与农业产业化经营。

第五条家庭农场应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农业标准化生产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的法规和政策。

第六条家庭农场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预家庭农场自主经营权和内部事务,不得强迫家庭农场接受有偿服务,不得违规向家庭农场收费、摊派和罚款。

第七条家庭农场登记注册事项发生变动的,应及时向有关部门申请变更登记,换发相关证照。

第八条家庭农场应自觉接受农经管理部门和相关部门的指导和监督。认真执

行《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暂行办法》,应当于每年6月30日前,通过工商部门设立的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报送上一年度报告并公示。

第二章岗位责任制度

第九条家庭农场从业人员要有明确的分工,结合自身实际,设置生产主管、销售主管和财务主管等岗位,明确工作职责。有条件的可以设置各部门经理。

第十条家庭农场实行农场主负责制。农场主统揽全场工作,主要是拟定发展目标和计划,制定管理制度,加强从业人员管理,有序组织生产经营活动,加强财务审核审批,协调解决农场重大事宜,争取各项扶持政策,开展工作考核和总结评比。

第十一条生产主管岗位职责:拟定并落实家庭农场年度生产计划,制定并实施生产技术规程;组织所需的生产资料,提供技术指导、服务和培训,抓好病(疫)虫害防治;组织标准化生产并负责完善相关记录,建立质量追溯机制;加强农业机械设施设备检修维护和仓储运输工作。

第十二条销售主管岗位职责:拟定并落实年度销售计划,预测销售市场,开辟销售渠道,寻求定向合作,探求订单销售和网络销售方式;负责签订销售合同,规范销售凭据,回收销售款项;坚守公平竞争和诚实守信商业道德,保证产品销售质量和数量,维护家庭农场整体形象;努力降低销售成本,最大程度地实现家庭农场既得利益;建立销售台账,及时报告销售业绩。

第十三条财务主管岗位职责:拟定并落实年度财务计划和预算方案,制定并执行家庭农场内部财务监督管理办法;遵守财产物资采购审批程序,加强财产物资安全领用、保管;建立健全财务会计账簿,组织财务核算,按时提交、报送财务报告。

第十四条家庭农场各岗位之间要精诚合作,建立奖勤罚懒、评先创优机制。

第三章标准化生产制度

第十五条家庭农场必须具有一定的生产经营规模,有稳定的生产基地,有固定的办公场所,有配套的设施设备,有醒目的标识标牌。

第十六条家庭农场应结合自身行业特点,科学制定生产操作规范,生产(加工、储运、销售)优质、高效、生态和安全的农产品。

第十七条家庭农场应严格农业投入品管理使用。

(一)种子、种畜管理使用:严格控制种子来源,购买和使用的种子必须具备种子生产许可证、种子质量合格证,引进种子必须有检疫证明;有专门的种子仓库和保管人员,种子应有详细的进库、出库记录,过期种子应及时清理。引进种用畜禽的,在引种之前,须向县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申报备案,引入后及时向县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或报检点报告,并按规定进行隔离、观察,期满后经检疫合格再合群。

(二)农药、化肥管理使用:严格按照国家《农药合理使用准则》和《农药安全使用标准》执行,严格执行禁(限)用农药以及安全间隔期的规定,不得超范围使用农药和随意加大用药量。设立专门的农药仓库和保管人员,保管人员应核对农药的数量、品种和“三证”后,方可入库。积极使用生物农药,尽量减少化学农药的使用,根据病虫害发生情况或有关技术部门的病虫预报,规范用药,做到适时防治,对症下药,并注意农药的交替使用,以提高药效。及时做好农药使用的田间档案记录,配合检测部门开展检测,严格防止农产品农药残留超标。严格执行肥料合理使用准则,施肥以有机肥为主,化肥为辅;以多元素肥料为主,单元素肥料为辅;以基肥为主,追肥为辅。必须购买“三证”齐全的产品,不施用城市垃圾。肥料应按种类不同分开堆放于干燥、阴凉的仓库贮存。

(三)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和使用:认真审查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标签和说明书,检查包装,符合国家规定的方可购入并妥善保管。严禁使用瘦肉精、三聚氰胺、苏丹红、氯霉素、呋喃唑酮等禁用药品。严格按规定使用性激素、镇静剂等。禁止在饲料中直接添加原料药。遵守兽药休药期规定,未满休药期的畜禽不得出售、屠宰,不得用于食品消费。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购入、使用、诊疗按要求进行记录。

第十八条家庭农场应按照产地环境保护、产品质量安全管理要求,加强农产品标准化生产管理。有条件的要聘请固定的生产技术人员或专家顾问,专门负责标准化生产技术指导和监测服务。

(一)制定标准化生产操作规程。从事种植业的要合理选择优质抗病高产品种,实行科学栽培管理;坚持科学、平衡施肥原则,推广使用有机肥和生物肥;推广农业防治、生态防治、物理防治技术;注重搞好田园清洁、土壤消毒、轮作倒茬;完善水利设施,健全排灌系统。从事畜牧业的,要按照县畜牧主管部门的统一要

求,制定科学合理的免疫程序,切实做好动物强制性免疫工作;建立健全疫情报告、检疫申报制度、畜禽标识、消毒清洁和无害化处理等分类制度;养殖场采取修建化粪池、沼气池等措施,循环利用畜禽粪尿,防止污染环境。

(二)建立健全生产记录档案。按照农业标准化生产要求,逐步建立农业生产用地档案、农业投入品使用档案、田间生产管理档案、产品储运销售档案。养殖类家庭农场还应建立畜禽养殖档案,全面记录畜禽的品种、数量、标识、来源、繁育以及检疫、免疫、诊疗、监测、消毒、调运等情况。农产品生产档案由农场专人填写,由农场自行整理和保管。农产品生产记录应当保存2年以上,禁止伪造农产品生产记录,农场主要定期组织人员对档案建立情况进行抽查。

(三)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家庭农场应定期对农产品产地环境、生产过程和产品质量进行自检,同时主动申请、自觉接受农业监管部门检查。对抽检发现有影响产品质量的问题,应及时整改纠正。

第十九条家庭农场生产的农产品要尽量采取包装销售,包装上要印注本场标识和联系方式,销售的农产品要如实填写销售记录,建立产品质量追溯制度。

第四章财务管理制度

第二十条家庭农场参照《小企业会计准则》、《小企业财务管理制度》规定,结合自身实际,建立健全财务会计制度,准确核算生产经营收益情况。

第二十一条家庭农场应配备必要的专职或兼职财务人员,办理财务会计工作。有条件的可以聘请有资质的会计机构或会计人员代理记账,实行会计电算化管理。

第二十二条家庭农场要建立总分类账、明细分类账和《固定资产登记簿》等账簿,完善财务会计资料,进行专业财务核算管理。

第二十三条家庭农场要科学合理地设置会计科目,准确记载资产负债和经营收益情况,努力开展成本核算和效益分析。适时编制财务会计报表,并定期向农经管理等部门报送财务会计资料。

第二十四条家庭农场应统一使用县级农经管理部门监制的账、表、据、簿,建立领用登记、稽查核销制度。

第二十五条家庭农场应配备专门的档案柜,明确专人负责,分类收集和整理财务档案、文书档案、信息档案,妥善保管,完善防盗、防火、防霉、防虫蛀、防强光等保管措施。

第二十六条家庭农场在向有关主管部门提供的财务报告等资料中,不得作虚假记载。

第五章品牌和示范创建制度

第二十七条家庭农场应加强品牌创建工作,积极争取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和国家地理标识认证,积极申报注册产品商标,积极参与产品展示、推介、交流活动,合理利用网络信息资源,不得作虚假宣传。

第二十八条家庭农场应根据县级农经管理部门制度的示范性家庭农场认定管理办法要求,加强示范性家庭农场创建申报工作,发挥示范带动作用。

第二十九条家庭农场应制定品牌和示范创建计划,分步组织实施。

第三十条家庭农场应当严格执行上级有关部门扶持家庭农场品牌和示范性创建办法规定,落实好财政奖补等扶持政策。

第六章雇用工管理制度

第三十一条家庭农场以家庭成员为主要劳动力,合理利用当地农村剩余劳动力,带动其他农户增收。

第三十二条家庭农场若长期雇用农工,应签订规范的劳务合同,保障劳动安全,按时足额兑现劳务报酬。有条件的可以按国家规定参加社会保险,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费。

第三十三条家庭农场应建立从业人员花名册和雇用工管理台账,完备基本信息,可向劳动等有关部门备案登记。

第七章学习培训制度

第三十四条家庭农场从业人员应当积极参加各类业务学习培训,取得相关培训合格证。

第三十五条家庭农场学习培训的内容主要包括党在农村的方针政策、涉农法律法规、生产经营管理知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和职业农民专业技能等方面。

第三十六条家庭农场学习培训采取集中学习、以会代训、参观考察等方式进行。

第三十七条家庭农场应建立并完善从业人员培训档案。

第三十八条家庭农场学习培训情况纳入示范性家庭农场认定考核内容。

第八章附则

第三十九条国家和省出台有关家庭农场发展新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四十条本制度从20XX年3月1日起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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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农场规范化管理制度篇四为加强财务管理,规范财务工作,促进家庭农场经营业务的发展,提高家庭农场经济效益,根据国家有关财务管理法规制度和家庭农场章程有关规定,结合家庭农场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会计核算遵循权责发生制原则。

第二条财务管理的基本任务和方法:

(一)筹集资金和有效使用资金,监督资金正常运行,维护资金安全,努力提高家庭农场经济效益。

(二)做好财务管理基础工作,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认真做好财务收支的计划、控制、核算。

(三)加强财务核算的管理,提高会计资讯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四)监督家庭农场财产的购建、保管和使用,定期进行财产清查。

(五)按期编制各类会计报表。

第三条财务管理是家庭农场经营管理的一个重要方面,财会人员要认真执行《会计法》,坚决按财务制度办事。

第四条进行成本费用预测、计划、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督促本家庭农场有关部门降低消耗、节约费用、提高经济效益;

第五条会计的主要工作职责是:

(一)按照国家会计制度的规定、记帐、复帐、报帐做到手续完备,数字准确,帐目清楚,按期报帐。

(二)按照经济核算原则,定期分析家庭农场财务、成本和利润的执行情

况,挖掘增收节支潜力,当好参谋。

(三)妥善保管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

第六条出纳的主要工作职责是:

(一)认真执行现金管理制度。

(二)严格执行库存现金限额,超过部分必须及时送存银行。

(三)建立健全现金出纳

各种帐目,严格审核现金收付凭证。

(四)严格支票管理制度,编制支票使用手续,使用支票须经总经理签字后,方可生效。

(五)积极配合银行做好对帐、报帐工作。

(六)配合会计做好各种帐务处理。

第七条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并符合会计制度的规定。

第八条财务工作人员办理会计事项必须填制或取得原始凭证,并根据审核的原始凭证编制记帐凭证。会计、出纳员记帐,都必须在记帐凭证上签字。

第九条财务工作人员应当定期进行财务清查,保证帐簿记录与实物、款项相符。

第十条财务工作人员应根据帐簿记录编制会计报表上报家庭农场负责人,并报送有关部门。会计报表每月由会计编制并上报一次。会计报表须会计签名或盖章。财务工作人员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不予受理;对记载不准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予以退回,要求更正、补充。

家庭农场规范化管理制度篇五一、总则

1. 为进一步加强农场内部管理,规范农场成员行为,明确责任,高效合理地安排学习和工作,进而提高成员素质,所以拟定农场管理制度。

2. 农场成员应树立高度的责任心,努力工作,保证质量,按期完成上级交给的各项任务。

3. 全体成员应自觉遵守此制度,并约束自己的行为。

二、岗位责任制

1. 管理者必须参加所布置的各项活动,并对活动进行监督,指导同时做好协调。

2. 农场各部采取部长责任制。

3. 农场各部长应兢兢业业,努力工作,遵守有关规定,全力支持农场的各项工作。在学期初递交本部工作计划,期末递交本部工作总结。

4. 农场各

部应积极,高效,保质,保量,按时完成上级交给的任务。不推委,不拖拉,

不敷衍塞责,不推却责任。

5. 农场各部应积极服从经理的调配,协调配合其他部门的工作。

6. 凡农场举办或参与的大型活动,都由经理同有关部门联合制定有关策划,执行等计划,农场各部须无条件执行,如有不同意见,可在形成决议前向管理者提出,一经形成决议,不得私自变动,如有违犯,将受到批评。

三、活动开展申报制度

1. 农场各部必须制定本部门工作计划,按工作计划正常安排开展工作。

2. 活动开展前各部长必须递交申请书。申请书内容包括:活动名称,地点,时间,人数。活动开展的经过,目的,意义及可能达到的效果,同时申请中必须写明各项预期费用及需要协助的其他各部门名单。

3. 申请没有通过,须无条件执行决议,申请通过的,主管部长不得推卸拖拉,应按时举办活动。

四、例会制度

(一)会议制度:

1、主持与记录:例会由办公室负责召集,总经理主持,办公室人员进行会议记录。

2、会议时间:特殊原因需要延期召开的由办公室提前通知。

3、参加人员:全体成员。由于特殊原因不能参加例会的,应提前向办公室请假。

4、会议内容:

1)各部门汇报工作情况,着重介绍在执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2)各部门按照工作要求提出下周工作计划。

注意:

(1).农场必须定期召开会议,总结阶段工作,落实计划安排,布置下阶段工作,会议必须有记录。

(2)农场成员不得无故缺席,迟到或早退。

(3)未能出席会议者,须事先请假,如遇特殊情况未能事先请假,事后一定说明原因。

(4)有专人做会议记录。

(二)成员会议考勤制度:

1、迟到达3次者劝退;

2、有关请假事项:请假条必须自己亲自书写(不得由他人带写);

3、一学期请假达五次者劝退;

4、旷会:一学期无故旷会达2次者劝退。

五、工作(劳动)考勤制度:

1、请假次数累计超过5次劝退(特殊情况除外);

2、工作中(一个月)请假达本月劳动次数2/3的劝退;

3、工作中不积极,无故缺席达3次者劝退(特殊情况除外);

4、迟到达3次者劝退(特殊情况除外);

5、中途未经允许擅自离开达2次者劝退;

6、以上情况累计达半数者劝退。

六、人员工作考核制度

1、有正确的心态,端正的态度,明白参加农场的目的是为广大同学服务,为锻炼自身实践能力,为体现自身价值。

2、有责任心,对所参加的工作认真负责,愿意为必要工作牺牲课余时间。

3、有热情。积极参加农场工作,在工作中待人接物充满热情。

4、有一定的能力。能够在工作中准时且有质量的完成农场交予其的任务。

5、有优良的行为习惯。有恰当的言行举止,在对内对外的各种活动中不致影响学校形象。

6、有荣誉感。因为自己所在的农场以及在农场中从事的工作感到骄傲,做到处处为学校增光,处处为农场添彩。

7、有团队精神。在工作中充分发扬团队精神,发挥集体力量,不刚愎自用一意孤行。

8、有亲和力。在工作中友善的对待同学,以亲和力作为工作中强有力的武器。

9、有创新意识。在工作中大胆创新改革,敢于打破成规陋习,发展创新的眼光解决问题。

10、有毅力。应对工作坚持到底,锲而不舍,努力完成所给任务。

11、吃苦耐劳。在工作中不怕脏不怕累,积极完成所给任务。

七、财务制度

1、学生使用经费需向董事长申请,同意后方可从基金会中提取资金。

2、各部门开展活动前必须递交活动策划书和详细的财务预算,经批准后方可购买。

3、若活动费用为小数额(100元以内)各部门请先行垫付,采购后持发票方可报账。大于100元可向财务部申请预付。

4、在公司盈利一定数额后,拨出一定比例的现金款项记入基金,用于支持院内各项学生活动。

八、农场劳动制度

1、公司采用择优上岗制,员工总数限20人,所有干部雇佣期原则上为1年,干事1学期(半年)。(详见组织结构篇)

2、全体人员皆要参加劳动,服从生产部安排。届时公司将编组进行劳动,由生产部中选出的组长带队负责。

3、公司董事会由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部经理、市场部经理、生产部经理组成,具有表决权。

4、农场劳动时间由办公室统一负责安排。

5、所有成员均需服从董事会的一切安排。

6、公司所有员工均有责任有义务为各个部门提供临时的义务帮助。

7、每学期(即半年)给与员工最高16个学时(即12个小时)的认可,每期末由董事会对全公司成员进行考评。考评等级分为①优(2个名额):16个劳动学时+奖状;②合格:12个劳动学时;③不及格:8个学时并开除。

8、在管理层做满一年,授予公司聘书,同时上报劳动学时;未满一年因事退出者,只上报劳动学时。

9、学时的上报将采用公函的形式递交到各系系主任处,记入各系农场劳动学时中。

九、奖励制度

奖励方式:

(一)个人奖:推荐农场优秀干部、先进个人。

(二)集体奖:推荐农场先进团队,优秀部门。

奖励时间:

(一)每次重大活动完成后,进行总结,对于在活动中表现积极、工作认真负责、有突出贡献的个人,授予"上善农场先进个人"称号,并给予证书。

(二)学期末总结,将对整个学期中工作表现突出、认真负责、有重大贡献者授予“积极分子”的荣誉称号,并给予证书。

(三)期末总评,对于工作突出的部门,将评出1个优秀部门,两个良好部门。评估根据为:

1)工作计划及工作总结

2)日常任务的完成情况

3)整个部门在重大活动中的表现

4)部门成员的工作表现

5)各成员应严格自律,努力提高自身素质,维护农场的形象,为农场的自身建设贡献自己的力量。

十、成员换届工作交替制度

(一)产生程序:

1、每学期都将进行一次成员招聘,每年进行一次管理层换届。

2、由上一届成员推荐或招聘;

3、向被推荐人所在系专业调查情况;

4、综合评议审核;

5、农场全体通过。

(二)同时具备下列条件者,经上一届成员推荐,成为候选人:

1、具有较强的工作能力;

2、具有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和较高的工作热情;

3、没有犯严重思想错误的记录,没有严重违纪行为;

4、具有在学生会或其他学生组织工作的经验;

5、没有不及格学科。

6、吃苦耐劳。

(三)虽不完全符合以上条件,但以下一项或几项特别突出的,经农场审核批

准,也可以成为候选人。

1、思想特别进步;

2、工作能力特别突出;

3、在学校其他方面做出过重大贡献的;

4、对农场种植技术特别了解

(四)向被推荐人所在系专业发调函,调查、核实以下几个方面:

1、思想品质

2、学习成绩

3、在班内、系科的任职情况

4、同学关系

5、综合评价

(五)经理根据具体情况择优选拔。

(六)在正式确定干部人选之前,公布名单,一星期之内同学们可以提出质疑,将予以适当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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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农场规章制度

家庭农场规章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确保本农场健康、持续、规范运营,不断增强“自我进展、自我壮大”能力和市场竞争力,依照《宁夏家庭农场审核登记治理方法》和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农场由杨兴平等2人发起,于20XX年11月15日召开设立大会。本场名称:青铜峡市兴终生猪养殖家庭农场,成员出资总额260万元。 本场法定代表人:杨兴平 本农场住宅:青铜峡市树新林场树新分场,邮政编码:751600。 第三条本场以引进新品种、推广先进有用技术、进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实现规模效益、增加家庭成员收入为宗旨,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盈余要紧作为家庭成员的收入和扩大再生产资金。 第四条本场要紧从事农业生产资料的购买,农产品的销售、商品化处理、初级加工、贮藏冷藏、运输以及与农业生产经营有关的技术、信息等服务。要紧业务范围如下:生猪养殖、销售。 第五条经家庭成员或发起人大会讨论通过,本农场投资兴办与本场业务内容相关的经济实体;同意与本场业务有关的单位托付,办理代购代销等中介服务;向政府有关部门申请或者同意政府有关部门托付,组织实施国家支持进展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建设项目;按决定的数额和方式参加社会公益捐赠。 第六条本场及全体成员遵守社会公德和商业道德,依法开展农业生产经营活动。 第二章成员 第七条本场为家庭或个人独资经营,要紧劳动力或为家庭成员或为雇工; 第八条年满18周岁、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家庭成员,皆确认为本场成员或职员。雇用三年每年雇用期在200天以上的农业(农民)技术人员、经营治理人员,可确认为本场的荣誉成员或职员。 如有需要,本场可为每个成员建立个人账户。 第九条本场成员或职员享有下列权利: (一)参加成员大会,并享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二)获得本场的技术及经营治理培训; (三)按照本章程规定或者成员大会决议分享本场盈余;

家庭农场规章制度

家庭农场规章制度

养殖、销售。 第五条经家庭成员或发起人大会讨论通过,本农场投资兴办与本场业务内容相关的经济实体;接受与本场业务有关的单位委托,办理代购代销等中介服务;向政府有关部门申请或者接受政府有关部门委托,组织实施国家支持发展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建设项目;按决定的数额和方式参加社会公益捐赠。 第六条本场及全体成员遵守社会公德和商业道德,依法开展农业生产经营活动。 第二章成员 第七条本场为家庭或个人独资经营,主要劳动力或为家庭成员或为雇工; 第八条年满18周岁、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家庭成员,皆确认为本场成员或员工。雇用三年每年雇用期在200天以上的农业(农民)技术人员、经营管理人员,可确认为本场的荣誉成员或员工。 如有需要,本场可为每个成员建立个人账户。 第九条本场成员或员工享有下列权利: (一)参加成员大会,并享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二)获得本场的技术及经营管理培训;

农场管理制度

养殖场管理制度 养殖场在公司领导与管理指导下,负责具体工作的实施,实行个人负责制,赋予一定的权力,承担相应的责任,权责统一。 1、养殖场人员实行个人负责制,赋予权力,承担责任。 2、养殖场主管负责场部对全体员工和日常事务的管理制度,对公司负责,及时汇报养殖场情况。 3、各岗位员工坚守岗位职责,做好本质工作,不得擅自离岗。 4、做好养殖场的安全防盗措施和工作。 5、晚上轮班,看护好场部的鸡和其他物品。 6、做好每日考勤登记,不得作假或叫同事帮填写。 7、分工与协作统一,在一个合作团队下,开展各自的工作。 8、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1、技术员负责病虫防治、监督员负责药品发放和疫情汇报。 2、依各个季节不同病害,采取本场实际情况采取主动积极的措施进行防护。 3、技术员应根据病虫害发生情况开出当日处方用药,监督员根据当日处方用药与配药一起准备药品,监督员应准备好药品交付当日班长,并按当日处方使用方法和剂量全程监督施药。 4、技术员应每日观察害虫发生及鸡的生长情况,对鸡病虫害应做到早预防、早发现、早治疗。对异常鸡和死鸡要进行镜检以确定病虫害,遇到无法确定的情况应当日汇报给公司,公司请权威部门予以确定,并把确定的情况及时告诉技术员。 5、如发生重要疫病及重要事项时,应及时做好隔离措施。 6、监督员应监督技术员的病虫害发现情况,同时应将重要疫病及重要事项报告公司及检验检疫局部门。

1、遵守检验检疫有关法律和规定,诚实守信,忠实履行职责。 2、负责养殖场生产、卫生防疫、药物、有机饲料等管理制度的建立和实施。 3、负责对养殖用药品、有机饲料的采购的审核以及技术员开具的处方单进行审核符合要求方可签字发药。 4、监管养殖场药物的使用,确保不使用禁用药,并严格遵守停药期。 5、应积极配合检验检疫人员和公司实施日常监管和抽样。 6、如实填写各项记录,保证各项记录符合公司和其他管理和检验检疫机构的要求。 7、监督员必须持证上岗。 8、发现重要疫病和事项,及时报告公司和检验检疫部门。

家庭农场管理制度范本(精选3篇)

家庭农场管理制度范本(精选3篇) 家庭农场管理制度1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促进我县家庭农场健康发展,切实规范家庭农场生产经营行为,根据国家有关法规和政策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县行政区域内经工商部门登记注册,并到县农经部门审查备案的家庭农场适用于本制度。 第三条家庭农场应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农业标准化生产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的法规和政策。 第四条家庭农场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预家庭农场自主经营权和内部事务,不得强迫家庭农场接受有偿服务,不得违规向家庭农场收费、摊派和罚款。 第五条家庭农场应自觉接受农经部门和相关部门的指导和监督。 第二章岗位责任制度 第六条家庭农场从业人员要有明确的分工,结合自身实际,设置生产主管、销售主管和财务主管等岗位,明确工作职责。有条件的可以设置各部门经理。 第七条家庭农场实行农场主负责制。农场主统揽全场工作,主要是拟定发展目标和计划,制定管理制度,加强从业人员管理,

有序组织生产经营活动,加强财务审核审批,协调解决农场重大事宜,争取各项扶持政策,开展工作考核和总结评比。 第八条生产主管岗位职责:拟定并落实家庭农场年度生产计划,制定并实施生产技术规程;组织所需的生产资料,提供技术指导、服务和培训,抓好病(疫)虫害防治;组织标准化生产并负责完善相关记录,建立质量追溯机制;加强农业机械设施设备检修维护和仓储运输工作。 第九条销售主管岗位职责:拟定并落实年度销售计划,预测销售市场,广辟销售渠道,寻求定向合作,探求订单销售和网络销售方式;负责签订销售合同,规范销售凭据,回收销售款项;坚守公平竞争和诚实守信商业道德,保证产品销售质量和数量,维护家庭农场整体形象;努力降低销售成本,最大程度地实现家庭农场既得利益;建立销售台账,及时报告销售业绩。 第十条财务主管岗位职责:拟定并落实年度财务计划和预算方案,制定并执行家庭农场内部财务监督管理办法;遵守财产物资采购审批程序,加强财产物资安全领用、保管;建立健全财务会计账簿,组织财务核算,按时提交、报送财务报告。 第十一条家庭农场各岗位之间要精诚合作,建立奖勤罚懒、评先创优机制。 第三章标准化生产制度 第十二条家庭农场必须具有一定的生产经营规模,有稳定的生产基地,有固定的办公场所,有配套的设施设备,有醒目的标

家庭农场财务管理制度(优.选)

家庭农场财务管理制度 为加强财务管理,规范财务工作,促进家庭农场经营业务的发展,提高家庭农场经济效益,根据国家有关财务管理法规制度和家庭农场章程有关规定,结合家庭农场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会计核算遵循权责发生制原则。 第二条财务管理的基本任务和方法: (一)筹集资金和有效使用资金,监督资金正常运行,维护资金安全,努力提高家庭农场经济效益。 (二)做好财务管理基础工作,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认真做好财务收支的计划、控制、核算。 (三)加强财务核算的管理,提高会计资讯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四)监督家庭农场财产的购建、保管和使用,定期进行财产清查。 (五)按期编制各类会计报表。 第三条财务管理是家庭农场经营管理的一个重要方面,财会人员要认真执行《会计法》,坚决按财务制度办事。 第四条进行成本费用预测、计划、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督促本家庭农场有关部门降低消耗、节约费用、提高经济效益; 第五条会计的主要工作职责是: (一)按照国家会计制度的规定、记帐、复帐、报帐做到手续完备,数字准确,帐目清楚,按期报帐。 (二)按照经济核算原则,定期分析家庭农场财务、成本和利润的执行情

况,挖掘增收节支潜力,当好参谋。 (三)妥善保管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 第六条出纳的主要工作职责是: (一)认真执行现金管理制度。 (二)严格执行库存现金限额,超过部分必须及时送存银行。 (三)建立健全现金出纳各种帐目,严格审核现金收付凭证。 (四)严格支票管理制度,编制支票使用手续,使用支票须经总经理签字后,方可生效。 (五)积极配合银行做好对帐、报帐工作。 (六)配合会计做好各种帐务处理。 第七条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并符合会计制度的规定。 第八条财务工作人员办理会计事项必须填制或取得原始凭证,并根据审核的原始凭证编制记帐凭证。会计、出纳员记帐,都必须在记帐凭证上签字。 第九条财务工作人员应当定期进行财务清查,保证帐簿记录与实物、款项相符。 第十条财务工作人员应根据帐簿记录编制会计报表上报家庭农场负责人,并报送有关部门。会计报表每月由会计编制并上报一次。会计报表须会计签名或盖章。财务工作人员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不予受理;对记载不准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予以退回,要求更正、补充。

农场管理规章制度

农场管理规章制度 Company Document number:WTUT-WT88Y-W8BBGB-BWYTT-19998

农场管理制度 一、总则 1.为进一步加强农场内部管理,规范农场成员行为,明确责任,高效合理地安排学习 和工作,进而提高成员素质,所以拟定农场管理制度。 2.农场成员应树立高度的责任心,努力工作,保证质量,按期完成上级交给的各项任 务。 3.全体成员应自觉遵守此制度,并约束自己的行为。 二、岗位责任制 1.管理者必须参加所布置的各项活动,并对活动进行监督,指导同时做好协调。 2.农场各部采取部长责任制。 3.农场各部长应兢兢业业,努力工作,遵守有关规定,全力支持农场的各项工作。在 学期初递交本部工作计划,期末递交本部工作总结。 4.农场各部应积极,高效,保质,保量,按时完成上级交给的任务。不推委,不拖 拉,不敷衍塞责,不推却责任。 5.农场各部应积极服从经理的调配,协调配合其他部门的工作。 6.凡农场举办或参与的大型活动,都由经理同有关部门联合制定有关策划,执行等计 划,农场各部须无条件执行,如有不同意见,可在形成决议前向管理者提出,一经 形成决议,不得私自变动,如有违犯,将受到批评。 三、活动开展申报制度 1.农场各部必须制定本部门工作计划,按工作计划正常安排开展工作。 2.活动开展前各部长必须递交申请书。申请书内容包括:活动名称,地点,时间,人 数。活动开展的经过,目的,意义及可能达到的效果,同时申请中必须写明各项预 期费用及需要协助的其他各部门名单。 3.申请没有通过,须无条件执行决议,申请通过的,主管部长不得推卸拖拉,应按时 举办活动。 四、例会制度 (一)会议制度: 1、主持与记录:例会由办公室负责召集,总经理主持,办公室人员进行会议记录。 2、会议时间:特殊原因需要延期召开的由办公室提前通知。 3、参加人员:全体成员。由于特殊原因不能参加例会的,应提前向办公室请假。 4、会议内容: 1)各部门汇报工作情况,着重介绍在执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2)各部门按照工作要求提出下周工作计划。 注意:

农业企业生产管理制度

一、农业投入品采购制度 1、种子应向具有种子经营权的单位购买,选择优质、抗病、丰产的品种,杂优利用技术和杂交一代新品种或按农业企业经营决策购买。 2、农药必须向具有检验登记证、生产许可证和质量标准等“三证”的企业购买。严格按照《农药管理条例》、《农药合理使用准则》的要求,科学合理选择使用农药,严禁使用剧毒、高毒、高残留的农药。 3、肥料必须向具有检验登记证、生产许可证和质量标准等“三证”的企业购买,不能购买未经登记的产品。人、畜、禽粪等有机肥料必须经过充分腐熟或无害化处理后使用。未实行生产许可证和肥料登记管理的有些肥料品种,要做到检验登记证和质量标准“两证”具有。 4、对其它农用生产物资的采购也应向有“三证”的企业购买,才能确保种植基地实施标准化生产。 5、种植基地要严格按照采购制度进行农业投入品的采购,对擅自采购违规操作的进行相应的处罚。 6、购买农业投入品必须向农资经营者索取供货原始凭证。

二、农业投入品仓库管理制度 1、农业投入品入库前必须进行检验,经检验合格后方可入库。入库的农业投入品要进行分类整理且排放整齐,并作好登记造册,填写好《肥料(农药、种子、农膜等)采购记录表》,清楚列明农业投入品的品种、数量、规格、价格、进货渠道等。 2、种子、肥料和农药应有干燥、通风的专用仓库储放,防止种子、化肥和农药霉烂、变质、受潮、结块等。 3、农药要有专门的房间存放,对杀菌剂、杀虫剂分开放,并认真贴好标记,对农药的进出必须严格登记。 4、仓库管理员应按《领料单》发货,并保存好该存单,填写好《肥料、农药、种子、农膜等领取记录表》。对种子、肥料、农药使用后的剩余,必须及时退回仓库,并办理相应的手续,以防止散失农药、肥料给人、畜、作物和环境带来的危害。 5、对使用后的农业投入品(肥料、农药等)的包装袋、瓶、箱子应集中回收,统一处理,以防止造成环境二次污染。

家庭农场管理制度范本精选

家庭农场管理制度范本精选 第一章总则 第二条本农场由杨兴平等2人发起,于20XX年11月15日召开设立大会。本场名称:青铜峡市兴平生猪养殖家庭农场,成员出资总额260万元。 本场法定代表人:杨兴平 本农场住所:青铜峡市树新林场树新分场,邮政编码:7xx。 第三条本场以引进新品种、推广先进实用技术、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实现规模效益、增加家庭成员收入为宗旨,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盈余主要作为家庭成员的收入和扩大再生产资金。 第四条本场主要从事农业生产资料的购买,农产品的销售、商品化处理、初级加工、贮藏冷藏、运输以及与农业生产经营有关的技术、信息等服务。主要业务范围如下:生猪养殖、销售。 第六条本场及全体成员遵守社会公德和商业道德,依法开展农业生产经营活动。 第二章成员 第七条本场为家庭或个人独资经营,主要劳动力或为家庭成员或为雇工; 第八条年满18周岁、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家庭成员,皆确认为本场成员或员工。雇用三年每年雇用期在200天以上的农业(农民)技术人员、经营管理人员,可确认为本场的荣誉成员或员工。 如有需要,本场可为每个成员建立个人账户。 第九条本场成员或员工享有下列权利:

(一)参加成员大会,并享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二)获得本场的技术及经营管理培训; (五)对本场的工作提出质询、批评和建议; (六)提议召开临时成员大会; (七)依照本章程规定退出本场; (八)拥有本场设立的个人账户。 第十条本场成员大会选举和表决,实行一人一票制,成员各享有一票基本表决权。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促进我县家庭农场健康发展,切实规范家庭农场生产经营行为,根据国家有关法规和政策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三条家庭农场应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农业标准化生产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的法规和政策。 第四条家庭农场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预家庭农场自主经营权和内部事务,不得强迫家庭农场接受有偿服务,不得违规向家庭农场收费、摊派和罚款。 第五条家庭农场应自觉接受农经部门和相关部门的指导和监督。 第二章岗位责任制度 第六条家庭农场从业人员要有明确的分工,结合自身实际,设置生产主管、销售主管和财务主管等岗位,明确工作职责。有条件的 可以设置各部门经理。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促进全市家庭农场规范化发展,切实发挥其在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中的骨干作用,根据国家有关法规和政策规定,结合 我市实际,制定本制度。

种植基地管理制度

生产基地农业投入品采购制度为了规范种植基地农业投入品的采购规范,特制定以下农业投入品的采购制度。 1、种子应向具有种子经营权的单位购买,选择优质、抗病、丰产的品种。 2、农药、化肥必须到经工商部门登记的经营企业(户)购买,且“三证”齐全,决不购买未经登记的产品。严格按照《农药管理条例》、《农药合理使用准则》的要求,科学合理选择使用农药。人、畜、禽粪等有机肥料必须经过充分腐熟或无害化处理后使用。未实行生产许可证和肥料登记管理的有些肥料品种,要做到检验登记证和质量标准“两证”具有。 3、对其它农用生产物资的采购也应向有“三证”的企业购买,确保种植基地实施标准化生产。 4、种植基地必须对采购的农业投入品进行档案记载,登记造册,清楚列明农业投入品的品种、数量、规格、价格、进货渠道等。 5、种植基地要严格按照采购制度进行农业投入品的采购,对擅自采购违规操作的进行相应的处罚。 生产基地农业投入品仓库管理制度 1、农业投入品入库前必须进行检验,经检验合格后方可入库。入库的农业投入品要进行分类整理且排放整齐,并作好登记。 2、种子、肥料应有干燥、通风的专用仓库储放,防止种子、化肥霉烂、变质、受潮、结块等。

3、农药要有专门的房间存放,对杀菌剂、杀虫剂分开放,并认真贴好标记,对农药的进出必须严格登记。 4、仓库管理员应按《领料单》发货,并保存好该存单,填写好《农业投入品仓库管理卡》。对种子、肥料、农药使用后的剩余,必须及时退回仓库,并办理相应的手续,以防止散失农药、肥料给人、畜、作物和环境带来的危害。 5、对使用后的农业投入品(肥料、农药等)的包装袋、瓶、箱子应集中回收,统一处理,以防止造成环境二次污染。 6、仓库管理员对各项农业投入品设立购、领、存货统计工作,凡购入、领用物资应立即作相应记载,及时反映农业投入品的增减变化情况并且每月对库存农业投入品进行一次盘点。 生产基地田间档案管理制度 为了种植产品具有可追溯性,特制定以下田间档案管理制度: 1、基地基本情况的记录:田间档案须记录种植基地的名称、负责人、种植面积、种植区编号、种植情况(播种、种子数量、前茬茬口、定植期等)。 2、田间用药情况的记录:记录田间生长期间分次发生的病、虫、草害名称,防治药剂名称、剂型、用药数量、用药方法和时间以及农药的进货渠道等;在对田间土壤、育苗营养土、营养钵、种子等进行消毒处理时,也应记载相应的用药情况,并记录此次作业活动的实施人和责任人。 3、田间用肥情况的记录:记录田间生长期间分次所用肥料(包括

家庭农场管理规章制度-家庭农场规范化管理制度

家庭农场管理规章制度_家庭农场规范化管理制度 ----WORD文档,下载后可编辑修改---- 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范本,欢迎您借鉴参考阅读和下载,侵删。您的努力学习是为了更美好的未来! 家庭农场管理规章制度篇一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确保本农场健康、持续、规范运营,不断增强“自我发展、自我壮大”能力和市场竞争力,依照《宁夏家庭农场审核登记管理办法》和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农场由杨兴平等2人发起,于20XX年11月15日召开设立大会。本场名称:青铜峡市兴平生猪养殖家庭农场,成员出资总额260万元。 本场法定代表人:xxx 本农场住所:xxxxx,邮政编码:751600。 第三条本场以引进新品种、推广先进实用技术、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实现规模效益、增加家庭成员收入为宗旨,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盈余主要作为家庭成员的收入和扩大再生产资金。 第四条本场主要从事农业生产资料的购买,农产品的销售、商品化处理、初级加工、贮藏冷藏、运输以及与农业生产经营有关的技术、信息等服务。主要业务范围如下:生猪养殖、销售。 第五条经家庭成员或发起人大会讨论通过,本农场投资兴办与本场业务内容相关的经济实体;接受与本场业务有关的单位委托,办理代购代销等中介服务;向政府有关部门申请或者接受政府有关部门委托,组织实施国家支持发展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建设项目;按决定的数额和方式参加社会公益捐赠。 第六条本场及全体成员遵守社会公德和商业道德,依法开展农业生产经营活动。 第二章成员 第七条本场为家庭或个人独资经营,主要劳动力或为家庭成员或为雇工; 第八条年满18周岁、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家庭成员,皆确认为本场成员或员工。雇用三年每年雇用期在200天以上的农业(农民)技术人员、经营管理人员,

有机农业示范基地创建与管理办法(试行).

有机农业示范基地创建与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农产品质量安全法》,落实中央一号文件关于“支持建设绿色和有机农产品生产基地”的精神, 促进有机农业因地制宜、科学规范健康发展,推进农业生产方式的转变及农业的可持续发展,结合我国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有机农业示范基地(以下简称基地是指遵循自然规律和生态学原理,按照《有机产品》国家标准进行生产,建立和恢复农业生态系统的生物多样性和良性循环,实现种植业和养殖业平衡,并经农业部绿色食品管理办公室 (简称农业部绿办审核认定的生产单元(指基地生产区域内所涉及的有机生产企业或者生产单元组合。 第三条农业部绿办负责全国基地创建的统筹规划、实地考查及最终认定的组织管理工作,各省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省绿办初审意见的审批工作,各省绿色食品管理机构 (以下简称省绿办负责辖区内基地创建申请材料的初审、实地核查的组织与实施及基地创建后的日常监督工作。第二章申报条件 第四条基地应选择在农业生态环境良好的地区,远离城镇、工厂、交通干线。基地应相对独立,自然隔离良好或 在周边设立保护隔离带。可能受到污染的基地应进行环境质量监测,环境监测应由农业部认定的监测机构完成,环境质量应符合《有机产品》国家标准中的相关规定。 第五条应成立由县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为主导的基地创建领导小组,负责辖区内基地创建的总体规划、组织与管理工作。 第六条应在基地创建领导小组的指导下成立基地创建办公室(简称基地办,作为基地的日常管理机构。

第七条基地单元所在单位主要负责人为基地创建第一责任人,负责基地创建方案的具体落实工作。 第八条基地应建立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 (一基地办应结合当地实际情况, 制定基地创建目标、实施计划及具体的实施方案,组织制定生产区域内的质量管理手册、有机生产操作规程、生产技术方案等技术文件,并将相关技术文件发放至各基地生产单元。 (二基地办应指定具有相关知识和经验的人员进行日常生产管理及日常监督检查工作。 (三基地办应对基地单元生产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农户进行培训,以提高农业生产和管理水平。 (四基地单元要制定年度生产计划,填写年度生产计划表,交由基地办统一存档。 第九条基地应建立了有机农业生产体系。 基地生产资料的选择和使用应符合《有机产品》国家标准的要求。基地要推广使用经国家权威部门认定并推荐使用的有机农业生产资料(包括种子、植保产品、肥料、饲料、饲料添加剂、兽药、渔药、生长调节剂等(以下统称有机农业投入品,严禁购入和使用有机农业禁止使用的生产资料。 基地应相对集中,至少有 60%的区域获得合法机构的有机认证 , 并具有一定规模。其中,大田粮食作物种植面积不少于 5000亩,蔬菜、水果种植面积不少于 1000亩,茶园种植面积不少于 1000亩,自然生长水产面积不少于 10万亩, 放牧养殖面积不少于 10万亩, 其它基地面积不少于 10万亩。三年内全部区域必须获得有机认证。 第十条基地应建立了可持续生产体系。

家庭农场协会计划与经营管理制度

家庭农场协会计划与经营管理制度 篇一:家庭农场各种制度 办公室岗位制度 一、负责执行农场领导的有关工作指示,做好上传下达,并检查落实情况。 二、协助场领导深入实际,调查研究,了解并汇报各环节工作情况,针对发现的问题提出参考性处理意见。 三、拟定本场的各种文件、工作计划、规章制度以及其他公文。 四、负责农场印章的使用管理; 五、协助农场领导做好各部门的协调工作,处理日常行政事务。 六、负责全场管理人员的考勤及纪律管理。 七、负责积极向领导反映职工的合理要求。 八、负责信件、公文收发及来客接待工作。 1 九、负责农场文书档案的整理和管理工作。 十、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财务室工作职责 一、严格履行国家财经纪律,认真执行农场各项规章制度。 二、认真、及时完成本职工作任务,详细提供各种经济数据,为领导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三、协助领导编制全年工作计划及预决算,检查、监督并及时向领导反馈预算执行情况。 四、对农场各项经营活动进行预测,为领导当好参谋,为农场当家

理财。 五、认真学习专业知识,全面掌握财经政策,努力提高业务水平。 六、加强与有关业务单位的联系,确保按时收付各种款项。 七、协调好与农场各部门的关系,为农场各职能部门服务好。 八、严肃工作纪律,严格遵守作息时间,及时处理各项业务活动, 2 做好财务档案的归集、整理和保管工作。 九、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兽医岗位职责 一、负责全场防疫、消毒、疾病诊疗工作。 二、参与免疫程序、用药方案的制定和修改。 三、监督药品的使用,开具病畜的治疗方案。 四、确定抗生素、消毒药的定期更换。 五、检查购进药品疫苗是否标准。 六、每天检查羊群的健康状况,做好疫情的监测和反馈。 七、按要求采血,安排抗体检测。 八、做好群发疾病的统计、分析,总结发病规律,提出预防方案。 九、对死亡生畜进行检查确认,并填写处理单。 十、分析预防兽医问题,并向上级提出工作建议。十一、完成场长交给的其他工作任务。 员工岗位职责 一、认真学习养殖理论知识和基本养殖技术,不断地提高养殖 与管理技能,服从场长调遣和技术种植管理安排,遵守各 项管理制度。

蔬菜基地管理制度

蔬菜基地管理手册 第一节蔬菜基地的职能 一、种植基地的职能 种植基地的职能是在管理部副经理的领导下,积极贯彻公司的管理方针与经营政策,负责公司蔬菜基地全面工作,组织基地的生产、督促生产计划的安排及落实。 蔬菜基地主要负责种植基地蔬菜种植计划及管理;基地肥料、农药使用管理;基地病虫害防治;基地田间档案管理;基地的环境监察保护;基地产品出事宜。 二、种植基地的组织结构 蔬菜基地组织结构设置如图所示。

第二节种植基地的岗位职责 一、基地主任岗位职责 1、蔬菜基地主任受蔬菜管理部副经理的领导,负责种植基地的全 面工作,并向蔬菜管理部副经理负责。 2、负责组织蔬菜基地的生产、督促生产计划的安排及落实,掌握 各蔬菜品种生产情况,并作出适当的安排。 3、负责编制蔬菜基地各种蔬菜品种的种植操作规程。 4、负责蔬菜基地掌握财务支出状况,控制生产成本,提高经济效 益,落实完成上级领导下达的各项任务。 5、负责蔬菜基地的人员管理工作,经常组织员工学习蔬菜种植、 养护技术,努力高基地人员素质和技术水平。

6、做好苗蔬菜地周边环境的治理、抓好安全生产,为基地的生产 创造良好的环境。 7、组织好基地的各项工作,督促检查基地及各种植区的卫生和安 全工作。 8、做好种植基地的生产计划安排及生产落实情况,月底进行总结, 上报蔬菜管理部副经理并备案。 9、完成蔬菜管理部副经理交给的其他任务。 二、蔬菜基地园艺技术员工作职责 1、园艺技术员在基地主任的领导下,负责基地种植生产、养护技 术的指导和实施。 2、有计划、有重点的观察各种蔬菜品种种植的生长规律及特点, 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制订出适合的园艺措施并付诸实践,同时指 导种植、养护人员科学管理基地的各项工作,有效解决种植、 养护中遇到的困难。 3、每天对基地观察一次,及时对蔬菜的生长状况进行了解,并对 观察的情况进行整理,制定日报表。 4、对蔬菜种植、养护的日常园艺操作的整理和统计其中包括: ◆发生的病、虫、草名称,施用农药名称、追肥、剂型、用药数 量、用药方法和时间,以及农药的进货凭证等。 ◆生长期间分次所用肥料(包括基肥、叶面肥、植物生长调节剂 等)的名称、用肥数量、用肥方法和用肥时间以及肥料进货凭 证等。

家庭农场管理制度.

家庭农场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促进家庭农场规范化发展,切实发挥其在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中的骨干作用,根据国家有关法规和政策规定,结合本场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家庭农场流转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必须签订规范的流转合同,并到村民委员会和乡镇农经管理部门备案登记。 第三条家庭农场可以领办或以成员身份加入农民合作社,积极参与农业产业化经营。 第四条家庭农场应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农业标准化生产 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的法规和政策。 第五条家庭农场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预家庭农场自主经营权和内部事务,不得强迫家庭农场接受有偿服务,不得违规向家庭农场收费、摊派和罚款。 第六条家庭农场登记注册事项发生变动的,应及时向有关部门申请变更登记,换发相关证照。 第七条家庭农场应自觉接受农经管理部门和相关部门 的指导和监督。认真执行《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暂行办法》,

应当于每年6月30日前,通过工商部门设立的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报送上一年度报告并公示。 第二章岗位责任制度 第八条家庭农场从业人员要有明确的分工,结合自身实际,设置生产主管、销售主管和财务主管等岗位,明确工作职责。有条件的可以设置各部门经理。 第九条家庭农场实行农场主负责制。农场主统揽全场工作,主要是拟定发展目标和计划,制定管理制度,加强从业人员管理,有序组织生产经营活动,加强财务审核审批,协调解决农场重大事宜,争取各项扶持政策,开展工作考核和总结评比。 第十条生产主管岗位职责:拟定并落实家庭农场年度生产计划,制定并实施生产技术规程;组织所需的生产资料,提供技术指导、服务和培训,抓好病(疫)虫害防治;组织标准化生产并负责完善相关记录,建立质量追溯机制;加强农业机械设施设备检修维护和仓储运输工作。 第十一条销售主管岗位职责:拟定并落实年度销售计划,预测销售市场,开辟销售渠道,寻求定向合作,探求订单销售和网络销售方式;负责签订销售合同,规范销售凭据,回收销售款项;坚守公平竞争和诚实守信商业道德,保证产品销售质量和数量,维护家庭农场整体形象;努力降低销售

家庭农场各种制度

办公室岗位制度、 .二、负责执行农场领导的有关工作指示,做好上传下达,并检查落实情况。 协助场领导深入实际,调查研究,了解并汇报各环节工作情况,针对发现的问题提出参考性处理意见。 三、拟定本场的各种文件、工作计划、规章制度以及其他公文。 四、负责农场印章的使用管理; 五、协助农场领导做好各部门的协调工作,处理日常行政事务。 六、负责全场管理人员的考勤及纪律管理。 七、负责积极向领导反映职工的合理要求。 八、负责信件、公文收发及来客接待工作。 九、负责农场文书档案的整理和管理工作。 十、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财务室工作职责 、.二、严格履行国家财经纪律,认真执行农场各项规章制度。 认真、及时完成本职工作任务,详细提供各种经济数据,为领导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三、 协助领导编制全年工作计划及预决算,检查、监督并及时向领 导反馈预算执行情况。 四、 对农场各项经营活动进行预测,为领导当好参谋,为农场当家 理财。 五、认真学习专业知识,全面掌握财经政策,努力提高业务水平。 六、加强与有关业务单位的联系,确保按时收付各种款项。 七、协调好与农场各部门的关系,为农场各职能部门服务好。 八、严肃工作纪律,严格遵守作息时间,及时处理各项业务活动, 做好财务档案的归集、整理和保管工作。 九、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兽医岗位职责 、.二、负责全场防疫、消毒、疾病诊疗工作。参与免疫程序、用药方案的制定和修改。 三、监督药品的使用,开具病畜的治疗方案。 四、确疋抗生素、消毒药的疋期更换。 五、检查购进药品疫苗是否标准。 六、每天检查羊群的健康状况,做好疫情的监测和反馈。 七、按要求采血,安排抗体检测。 八、做好群发疾病的统计、分析,总结发病规律,提出预防方案。 九、对死亡生畜进行检杳确认,并填写处理单。 十、十一、分析预防兽医问题,并向上级提出工作建议。 完成场长交给的其他工作任务。

有机农场基地管理制度

沈阳怡冠有机食品有限公司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为了使本公司的生产基地管理正常化、规范化,保障职工身体健康和生产工作的有序进行,保证 有机生产的安全性,根据有机管理规程要求,结合本公司生产基地的具体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页为著作的封面,下载以后可以删除本页! 【最新资料 Word 版 可自由编辑!!】

第二章适用范围 1.本制度适用于沈阳怡冠有机食品有限公司的生产基地相关人员。 2.本制度所称员工,系指本公司基地全体从业人员。 3.生产基地如有临时性、短期性、季节性或特定性工作,可聘用临时 员工,临时员工的管理依照合同或其它相应规定,或参照本规定办理 4.本管理制度在董事长、总经理签字之日起实行。 第三章工作守则 第一条:员工应遵守本公司一切规章、通告及公告。 第二条:员工应遵守下列事项 1.忠于职守,服从领导,不得有敷衍塞责的行为。 2.不得从事与本公司类似或职务上有关的业务,不得兼任其它公司的职务。 3.全体员工必须不断提高自己的工作技能,强化品质意识,圆满完成各级领导交付的工作任务。 4.爱护公物,未经许可不得私自将公司财物携出公司,损坏按原价赔偿。 5.工作时间不得中途任意离开岗位、如需离开应向主管人员请准后方可离开。 6.员工应随时注意保持作业地点、库房及公司其它场所的环境卫生,在地块内或地块周边发现农 药袋、农药瓶,化肥袋、烟头、废弃电池、塑料等垃圾要及时清理。 7.员工在作业时不得怠慢拖延,不得干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情。 8.员工应团结协作,同舟共济,不得有吵闹、斗殴、搭讪攀谈、搬弄是非或其它扰乱公共秩序的 行为。 9.不得假借职权贪污舞弊,收受贿赂,或以公司名义在外招摇撞骗。 10.员工对外接洽业务,应坚持有理、有利、有节的原则,不得有损害本公司名誉的行为。 11.各级主管应加强自身修养,领导所属员工,同舟共济,提高工作情绪和满意程度,加强员工安 全感和归属感。 12.员工日常工作遵循不吸烟、不吐痰、不吃零食、不嚼口香糖、不涂香水等事项。违者重罚。 13.采收前要求所有采收人员不佩戴饰物、不留长指甲,采前洗手,着工作服或穿干净的便装,衣 着整洁。 14. 对外来客人的要求:要热情、礼貌、主动帮助解决。 第四章基地考勤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了加强基地考勤管理工作,统一基地请假政策,使其有章可循,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农业公司基地全体员工 三、考勤管理部门及其职责

农场良好农业规范标准管理方案计划章程制度

卫生管理规程 1.目的 保护农场内环境整洁,保护农场内人员健康、安全,防止意外发生。 2. 适用范围 农场所有工作人员以及外来来访人员。 3. 引用标准 《GAP控制点与符合性标准农场基础》 4. 管理规定 4.1农场整体环境卫生管理规程 4.1.1农场内所有道路、种植作业区要保持干净、整齐、美观,有专人负责卫生清理。 4.1.2农场内(垃圾及污染物存放处除外)不能有烟头、杂草、塑料薄膜废弃物、农药瓶、化肥编织袋等废弃物 4.1.3农场内道路路面要保持清洁,路沿、护坡及排水沟要保持整齐划一,有损坏要及时上报整修 4.1.4基地种植区域内排水沟要保持整洁干净,不得有任何杂物;种植作业区内蔬菜种植要整齐美观,行间及整个作业区要保持干净卫生,不得有杂草枯枝败叶及其他杂物。 4.1.5农场种植区域内所有灌溉用设施及其他设施要摆放整齐,方便操作,暂时不用的水管等设施要收纳整齐,交回库房,不能在农场内随意堆放。 4.1.6农场种植区域内有专门的蔬菜枯叶及其他垃圾存放处,并有明显标识。垃圾池(箱)要每日清理,每周进行一到两次消毒处理,有

专人负责。 4.1.7农场种植员在生产经理及主管安排的种植及采收过程要保持种植及采收作业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工作过程中产生的废弃蔬菜及其他杂物垃圾要及时清理干净,生产经理及主管监督检查,实行责任制,责任到人。 4.1.8农场所有道路及作业区区域内(指定吸烟处、饮食处除外),严禁吸烟、吃食品、喝酒(饮料);严禁在农场所有区域内随意吐痰、乱扔杂物;严禁在种植区域内吃口香糖。 4.1.9农场内灌溉用水要保证符合国家灌溉用水标准《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92),并有专业机构进行检测 4.1.10农场内厕所(如设置)要保持整洁卫生,有专门人员负责每日清扫消毒。 4.1.11农场内设置固定或流动洗手设施,要配备洗手液等,保持干净卫生。 4.1.12农场内工具、车辆等卫生规程参照相关规定 4.2农场内个人卫生规程 4.2.1农场员工工作时要注意个人着装整齐,勤换洗衣服,保持工装(衣服)整洁。 4.2.2员工在工作区域内禁止吐痰、吸烟、吃东西、嚼口香糖等;工作中不能穿戴首饰。 4.2.3员工工作过程中如有外伤化脓、皮肤病、上呼吸道感染、胃肠道炎症或其他传染病,需暂停工作,待治疗痊愈后,经主管经理批准后才可上岗 4.2.4员工在工作过程中如接触了发生病害作物区,严禁直接去其他

家庭农场管理规定

家庭农场管理规定 This manuscript was revised by the office on December 10, 2020.

家庭农场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促进家庭农场规范化发展,切实发挥其在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中的骨干作用,根据国家有关法规和政策规定,结合本场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家庭农场流转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必须签订规范的流转合同,并到村民委员会和乡镇农经管理部门备案登记。第三条家庭农场可以领办或以成员身份加入农民合作社,积极参与农业产业化经营。 第四条家庭农场应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农业标准化生产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的法规和政策。 第五条家庭农场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预家庭农场自主经营权和内部事务,不得强迫家庭农场接受有偿服务,不得违规向家庭农场收费、摊派和罚款。 第六条家庭农场登记注册事项发生变动的,应及时向有关部门申请变更登记,换发相关证照。 第七条家庭农场应自觉接受农经管理部门和相关部门的指导和监督。认真执行《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暂行办法》,应当于每年6月30日前,通过工商部门设立的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报送上一年度报告并公示。 岗位责任制度

第一条家庭农场从业人员要有明确的分工,结合自身实际,设置生产主管、销售主管和财务主管等岗位,明确工作职责。有条件的可以设置各部门经理。 第二条家庭农场实行农场主负责制。农场主统揽全场工作,主要是拟定发展目标和计划,制定管理制度,加强从业人员管理,有序组织生产经营活动,加强财务审核审批,协调解决农场重大事宜,争取各项扶持政策,开展工作考核和总结评比。 第三条生产主管岗位职责:拟定并落实家庭农场年度生产计划,制定并实施生产技术规程;组织所需的生产资料,提供技术指导、服务和培训,抓好病(疫)虫害防治;组织标准化生产并负责完善相关记录,建立质量追溯机制;加强农业机械设施设备检修维护和仓储运输工作。 第四条销售主管岗位职责:拟定并落实年度销售计划,预测销售市场,开辟销售渠道,寻求定向合作,探求订单销售和网络销售方式;负责签订销售合同,规范销售凭据,回收销售款项;坚守公平竞争和诚实守信商业道德,保证产品销售质量和数量,维护家庭农场整体形象;努力降低销售成本,最大程度地实现家庭农场既得利益;建立销售台账,及时报告销售业绩。 财务主管岗位职责

家庭农场管理制度 (2)

家庭农场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促进家庭农场规范化发展,切实发挥其在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中的骨干作用,根据国家有关法规和政策规定,结合本场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家庭农场流转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必须签订规范的流转合同,并到村民委员会和乡镇农经管理部门备案登记。第三条家庭农场可以领办或以成员身份加入农民合作社,积极参与农业产业化经营。 第四条家庭农场应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农业标准化生产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的法规和政策。 第五条家庭农场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预家庭农场自主经营权和内部事务,不得强迫家庭农场接受有偿服务,不得违规向家庭农场收费、摊派和罚款。 第六条家庭农场登记注册事项发生变动的,应及时向有关部门申请变更登记,换发相关证照。 第七条家庭农场应自觉接受农经管理部门和相关部门的指导和监督。认真执行《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暂行办法》,应当于每年6月30日前,通过工商部门设立的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报送上一年度报告并公示。 岗位责任制度 第一条家庭农场从业人员要有明确的分工,结合自身实际,设置生产主管、销售主管和财务主管等岗位,明确工作职责。有条件的可以设置各部门经理。 第二条家庭农场实行农场主负责制。农场主统揽全场工作,主要是拟定发展目标和计划,制定管理制度,加强从业人员管理,有序组织生产经营

活动,加强财务审核审批,协调解决农场重大事宜,争取各项扶持政策,开展工作考核和总结评比。 第三条生产主管岗位职责:拟定并落实家庭农场年度生产计划,制定并实施生产技术规程;组织所需的生产资料,提供技术指导、服务和培训,抓好病(疫)虫害防治;组织标准化生产并负责完善相关记录,建立质量追溯机制;加强农业机械设施设备检修维护和仓储运输工作。 第四条销售主管岗位职责:拟定并落实年度销售计划,预测销售市场,开辟销售渠道,寻求定向合作,探求订单销售和网络销售方式;负责签订销售合同,规范销售凭据,回收销售款项;坚守公平竞争和诚实守信商业道德,保证产品销售质量和数量,维护家庭农场整体形象;努力降低销售成本,最大程度地实现家庭农场既得利益;建立销售台账,及时报告销售业绩。 财务主管岗位职责 第一条拟定并落实年度财务计划和预算方案,制定并执行家庭农场内部财务监督管理办法;遵守财产物资采购审批程序,加强财产物资安全领用、保管;建立健全财务会计账簿,组织财务核算,按时提交、报送财务报告。第二条家庭农场各岗位之间要精诚合作,建立奖勤罚懒、评先创优机制。 标准化生产制度 第一条家庭农场必须具有一定的生产经营规模,有稳定的生产基地,有固定的办公场所,有配套的设施设备,有醒目的标识标牌。 第二条家庭农场应结合自身行业特点,科学制定生产操作规范,生产(加工、储运、销售)优质、高效、生态和安全的农产品。第十六条家庭农场应严格农业投入品管理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