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路养护工国家职业标准

公路养护工国家职业标准
公路养护工国家职业标准

公路养护工国家职业标准

1.职业概况

职业名称

公路养护工

职业定义

使用工具、机械设备对公路及其设施进行养护和维修的人员。

职业等级

本职业共设五个等级,分别为:初级(国家职业资格五级)、中级(国家职业资格四级)、高级(国

家职业资格三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高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一级)。

职业环境条件

室内、外,常温。

职业能力特征

动作灵活、协调;具备学习能力、色觉和空间感。

基本文化程度

初中毕业。

培训要求

1.7.1 培训期限

全日制职业学校教育,根据其培养目标和教学计划确定。晋级培训期限:初级不少于600标准学时;中级不少于500标准学时;高级不少于320标准学时;技师不少于200标准学时;高级技师不少于120标准学时。

1.7.2 培训教师

培训初、中、高级人员的教师应具有本职业技师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或本专业(相近专业)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培训技师的教师应具有本职业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或本专业(相近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培训高级技师的教师应具有本职业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2年以上或本专业(相近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1.7.3 培训场地设备

理论培训场地应具有可容纳20名以上学员的标准教室,配备投影仪、电脑、播放设备和常规的土工、建材实验室。实际操作培训场地具有相应设备和仪器的公路养护实习基地。

鉴定要求

1.8.1 适用对象

从事或准备从事本职业的人员。

1.8.2 申报条件

——初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经本职业初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在本职业累计见习工作2年以上。

——中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中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3)累计从事本职业工作7年以上。

(4)取得经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以上职业学校本职业(专业)毕业证书。

——高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经本职业高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工作6年以上。

(3)取得高级技工学校或经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高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高等职业学校本职业(专业)毕业证书。

(4)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的大专以上本专业或相近专业毕业生,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

——技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高级职业资格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经本职业技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高级职业资格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工作7年以上。

(3)取得本职业高级职业资格证书的高级技工学校本职业(专业)毕业生,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满2年。

(4)累计从事本职业(工种)满10年以上,能解决本职业高难度技术操作和工艺难题,在技术改造、工艺革新、技术攻关等方面有较大突破或较大成果(创造直接经济效益20万元以上,须有地市级以上权威机构或技术评审机构的鉴定证书或有效证明)的主要参与者;

(5)获得省级技术能手称号的。

——高级技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技师职业资格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高级技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技师职业资格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3)累计从事本职业(工种)满15年以上,能解决本职业高难度技术操作和工艺难题,在技术改造、工艺革新、技术攻关等方面有重大突破或重大成果(创造直接经济效益50万元以上,须有地市级以上权威机构或技术评审机构的鉴定证书或有效证明)的主要参与者。

1.8.3 鉴定方式

分为理论知识考试和技能操作考核。理论知识考试采用闭卷笔试方式,技能操作考核采用现场实际操作和口试等方式。理论知识考试和技能操作考核均实行百分制,成绩皆达到60分及以上者为合格。

技师、高级技师还须进行综合评审,获得评审委员简单多数为通过。

1.8.4 考评人员与考生配比

理论知识考试考评人员与考生配比为1:15,每个标准教室不少于2名考评人员;技能操作考核考评员与考生配比为1:5,且不少于3名考评员;综合评审委员不少于5人。

1.8.5鉴定时间

理论知识考试时间为不少于90分钟;技能操作考核时间:初级不少于60分钟,中级不少于90分钟,高级不少于120分钟,技师不少于120分钟,高级技师不少于120分钟;综合评审时间不少于30分钟。

1.8.6鉴定场所设备

理论知识考试在标准教室进行;技能操作考核在公路养护现场,须提供必要的工具、机械、仪器和材料等,并符合交通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的培训工作站相关要求。

2.基本要求

职业道德

2.1.1 职业道德基本知识

职业守则

(1)遵守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

(2)爱岗敬业,忠于职守,自觉履行各项职责。

(3)工作认真负责,严于律已。

(4)刻苦学习,钻研业务,提高文化素质。

(5)谦虚谨慎,团结协作,主动配合。

(6)严格执行工程文件,保证质量。

(7)重视安全、环保,坚持文明生产。

基础知识

2.2.1 公路组成

(1)路基的组成结构和作用。

(2)路面的分类、组成结构和功能。

(3)桥梁、涵洞的分类、组成结构和作用。

(4)防护工程和附属设施的分类、组成结构和作用。

(5)交通标志、交通标线的分类、组成和作用。

2.2.2 公路常用材料

(1)填筑路基常用岩土的种类和工程性质。

(2)砂石材料的技术性质、技术要求及其检验和应用。

(3)水泥、石灰的技术性质、技术要求及其检验和应用。

(4)水泥混凝土和砂浆的技术性质、技术要求及其检验和应用。

(5)沥青的技术性质、技术要求及其检验和应用。

(6)沥青混合料的技术性质、技术要求及其检验和应用。

(7)钢材和木材的技术性质、技术要求及其检验和应用。

(8)路用工业废料的技术性质、技术要求及其检验和应用。

2.2.3 公路测量的基本知识

(1)距离丈量和直线定向的方法和要求。

(2)角度测量的方法和要求。

(3)水准测量的方法和要求。

(4)公路中线测量的方法和要求。

(5)横断面测量的方法和要求。

(6)工程放样的方法和要求。

2.2.4 工程识图

(1)道路工程制图的国家标准。

(2)识读简单道路工程图纸。

(3)简单绘图知识。

2.2.5班组生产与管理

(1)班组管理工作。

(2)定额与作业计划、生产图表绘制。

(3)公路养护质量检查与评定。

(4)资料整理。

(5)计算机操作知识。

2.2.6安全生产与环境保护知识

(1)公路养护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2)公路养护环保知识。

(3)安全用电知识。

(4)安全防火知识。

(5)安全生产与自然灾害应急知识。

(6)急救知识。

2.2.7公路工程养护的技术标准、法规和规定

(1)公路工程技术标准的基本知识。

(2)公路工程养护技术的基本知识。

(3)公路养护的方针、政策和规定。

(4)公路养护的目的和职责。

2.2.8相关法律、法规知识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相关知识。

(2)《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的相关知识。

(3)《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知识。

3.工作要求

本标准对初级、中级、高级、技师和高级技师的技能要求依次递进,高级别涵盖低级别的要求。初级

中级

高级

技师

高级技师

砌筑工国家职业技能标准

砌筑工国家职业技能标准 1.职业概况 1.1 职业名称 砌筑工 1.2 职业定义 使用砂浆或其他黏合材料,将砖、石、砌块砌成各种形式的砌体和屋面挂瓦的人员。 1.3 职业等级 本职业共设四个等级,分别为:初级(国家职业资格五级)、中级(国家职业资格四级)、高级(国家职业资格三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 1.4 职业环境条件 室内(或室外),高温(或低温),高处(或地下)。 1.5 职业能力特征 具有一定的学习、计算能力和分析判断能力,有一定的空间感和高处作业能力。动作协调灵活。 1.6 基本文化程度 初中毕业 1.7 培训要求 1.7.1 培训期限 全日制职业学校教育,概据其培养目标和教学计划确定。晋级培训期限,初级不少于120标准学时;中级不少于160标准学时;高级不少于90标准学时;技师不少于90标准学时。 1.7.2 培训教师 培训初级、中级的教师应具有本职业高级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培训高级的教师应具有本职业技师职业资格证书或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培训技师的教师应具有本职业技师职业资格证书2年以上或相关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1.7.3 培训场地设备 理论培训场地应具有满足教学需要的标准教室。实际操作培训场所应具有能满足培训教学要求的场地,配备相应的教学材料、工具、设备。 1.8 鉴定要求 1.8.1 适用对象 从事或准备从事本职业的人员 1.8.2 申报条件 ——初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经本职业初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在本职业连续见习工作2年以上。 ——中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中级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3)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8年以上。 (4)取得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以上职业学校本职业(专业)毕业证书。 —一高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经本职业高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6年以上。 (3)取得高级技工学校或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高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高等职业学校本职业(专业)毕业证书。 (4)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的大专以上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生,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 ——技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高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经本职业技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高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7年以上。 (3)取得本职业高级职业资格证书的高级技工学校本职业(专业)毕业生和大专以上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生,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 1.8.3 鉴定方式 分为理论知识考试和技能操作考核。理论知识考试采用闭卷笔试方式,技能操作考核采用现场实际操作方式。理论知识考试和技能操作考核均实行百分制,成绩皆达60分及以上者为合格。技师还须进行综合评审。 1.8.4 考评人员与考生配比 理论知识考试考评人员与考生的配比为1:20,每个标准教室不少于2名考

铁路职业技能鉴定参考丛书2008版之桥隧工(第一部分初级工)

铁路职业技能鉴定参考丛书2008版之 桥隧工 (第一部分初级工) 一、选择题 1.我国把新建最高运行速度不小于( B )的铁路称为高速铁路。 (A)200km/h (B)250km/h (C)300km/h (D)350km/h 2.铁路直线建筑接近限界的高度是由( D )算起。 (A)大地水准面(B)轨枕项面(C)路基顶面(D)钢轨顶面 3.中砂平均粒径为( B )。 (A)0.15~0.30mm (B)0.35~0.5mm (C)0.35~0.45mm (D)0.45~0.55mm 4.铁路线路侧沟的深度和底宽均不得小于( B )。 (A)0.3m (B)0.4m (C)0.5m (D)0.6m 5.高强度螺栓的施工预拉力应符合设计要求,允拧值或超拧值均不应超过规定值的( D )。 (A)20%(B)25%(C)15%(D)10% 6.安装高强度螺栓时,螺头及螺母支承面下都应放一个垫圈,垫圈内径的( B )斜坡一侧应与螺栓头下的过渡圆弧相配合,不能装反。 (A)30°(B)45°(C)50°(D)60° 7.在行车线上更换铆钉时,应铲除一个铆钉,上紧一个精制螺栓,必要时,可使用( C )以下的冲钉。 (A)10%(B)20%(C)30%(D)35% 8.桥上列车制动力或牵引力应按列车竖向静活载的( A )计算。 (A)10%(B)20%(C)30%(D)40% 9.设计行车速度为200~250km/h时,单线隧道轨顶以上净空横断面积不应小于( C )。 (A)50m2(B)54m2(C)58m2(D)62m2 10.桥面钢轨接头冻结或焊接时,轨卡螺栓扭矩为( C )。 (A)40~50N2m (B)40~70N2m (C)40~60N2m (D)40~80N2m 11.铆钉直径主要根据( A )来确定。 (A)所铆板的厚度(B)铆钉孔直径(C)工厂定型(D)铆钉头 12.铆钉在钢结构受力中,是靠( D )达到传递外力的目的。 (A)剪力(B)拉力(C)摩擦力(D)压力和摩擦力 13.K型分开式扣件在跨度小于40m的简支板梁采用全部扣紧轨底的方式,螺栓扭矩为( D )。 (A)40~50N2m (B)40~60N2m (C)50~60N2m (D)50~70N2m 14.砌筑拱圈时,拱圈底面对于设计部位(加算建筑拱度)的偏差数不应超过( C )并须使曲线形状保持平顺。 (A)1cm (B)1.5cm (C)2.0cm (D)2.5cm 15.K型扣件铁垫板下垫板不宜过厚,一般为( D )。

有机合成工国家职业标准

有机合成工 国家职业标准 1.职业概况 1.1 职业名称 有机合成工。 1.2 职业定义 使用相关的原材料和化工生产设备,按指定的操作规程,合成有机化学品的人员。 1.3 职业等级 本职业共设五个等级,分别为:初级(国家职业资格五级)、中级(国家职业资格四级)、高级(国家职业资格三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高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一级)。 1.4 职业环境 室内、外及高处作业,部分在高温下作业,工作场所存在一定的有毒有害、易燃易爆介质,粉尘,常温,烟尘和噪声。 1.5 职业能力特征 具有一定的学习、理解和表达能力,观察和判断能力,数学计算能力,听觉、视觉正常,嗅觉较灵敏,四肢灵活,动作协调。 1.6 基本文化程度 高中毕业(或同等学历)。 1.7培训要求

1.7.1培训期限 全日制职业学校教育,根据其培养目标和教学计划确定。晋级培训期限:初级不少于450标准学时;中级不少于400标准学时;高级不少于350标准学时;技师不少于300标准学时;高级技师不少于200标准学时。 1.7.2培训教师 培训初、中级、高级人员的教师应具有本职业技师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或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培训技师的教师应具有本职业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证或相关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培训高级技师的教师应具有本职业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2年以上或相关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1.7.3培训场地设备 理论培训场地应具有可容纳20名以上学员的标准教室,并配备投影仪、电视机或多媒体,有必要的教学设施和教具。技能操作培训场所应具有相应的设备(包括辅助设备),安全设施完善。 1.8 鉴定要求 1.8.1 适用对象 从事或准备从事本职业的人员。 1.8.2申报条件 ——初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经本职业初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在本职业连续见习工作2年以上。 (3)本职业学徒期满。 ——中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中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3)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7年以上。

农机修理工职业规范标准

国家职业标准:农机修理工 1. 职业概况 1.1 职业名称 农机修理工。 1.2职业定义 使用工具、量具和机械加工、焊接设备以及修理专用设备等,对用于农业生产、农产品 产后处理、农用运输以及其他农事活动的机械和设备(以下称农业机械)进行维护和修理,使 其保持、恢复技术状态和工作能力的人员。 1.3职业等级 本职业共设五个等级,分别为:初级(国家职业资格五级卜中级(国家职业资格四级)、 高级(国家职业资格三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高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一级)。 1.4职业环境条件 室内、外,常温,噪声、有毒有害(部分)。 1.5职业能力特征 手指、手臂灵活,动作协调。 1.6基本文化程度 初中毕业。 1.7培训要求 1.7.1培训期限 全日制职业学校教育,根据其培养目标和教学计划确定。晋级培训期限:初级不少于360 标准学时;中级不少于300标准学时;高级不少于200标准学时;技师不少于120标准学时;高级技师不少于120标准学时。 1.7.2培训教师

培训初级的教师,应具有本职业高级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或相关专业初级及以上专业技 术职务任职资格;培训中、高级的教师,应具有本职业技师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或相关专 业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培训技师的教师,应具有本职业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证 书或相关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培训高级技师的教师,应具有本职业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2年以上或相关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1.7.3培训场地与设备 满足教学需要的标准教室和具备必要的实验设备的实践场所。 1.8鉴定要求 1.8.1适用对象 从事或准备从事本职业的人员。 1.8.2申报条件 ――初级(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 (1) 经本职业初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 在本职业连续工作2年以上。 ――中级(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 (1) 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年以上,经本职业中级正 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 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 (3) 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经本职业中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 结业证书。 (4) 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6年以上。 (5) 取得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以上职业学校本专业毕业证书。 ――高级(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 (1) 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经本职业高级正 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 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 (3) 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9年以上,经本职业高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4) 取得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高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高等职业学校本专业毕业证书。 (5) 取得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大专以上毕业证书,经本职业高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公路养护工》国家职业标准(新)

公路养护工国家职业标准 1.职业概况 1.1 职业名称 公路养护工 1.2 职业定义 使用工具、机械设备对公路及其设施进行养护和维修的人员。 1.3 职业等级 本职业共设五个等级,分别为:初级(国家职业资格五级)、中级(国家职业资格四级)、高级(国家职业资格三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高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一级)。 1.4 职业环境条件 室内、外,常温。 1.5 职业能力特征 动作灵活、协调;具备学习能力、色觉和空间感。 1.6 基本文化程度 初中毕业。 1.7 培训要求 1.7.1 培训期限 全日制职业学校教育,根据其培养目标和教学计划确定。晋级培训期限:初级不少于600标准学

时;中级不少于500标准学时;高级不少于320标准学时;技师不少于200标准学时;高级技师不少于120标准学时。 1.7.2 培训教师 培训初、中、高级人员的教师应具有本职业技师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或本专业(相近专业)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培训技师的教师应具有本职业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或本专业(相近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培训高级技师的教师应具有本职业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2年以上或本专业(相近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1.7.3 培训场地设备 理论培训场地应具有可容纳20名以上学员的标准教室,配备投影仪、电脑、播放设备和常规的土工、建材实验室。实际操作培训场地具有相应设备和仪器的公路养护实习基地。 1.8 鉴定要求 1.8.1 适用对象 从事或准备从事本职业的人员。 1.8.2 申报条件 ——初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经本职业初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在本职业累计见习工作2年以上。 ——中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中级正规培训达

制油工职业技能鉴定站参考资格条件

附件8: 制油工职业技能鉴定站参考资格条件 一、编制说明 为促进职业技能鉴定站的管理工作规范化、科学化,制定本资格条件(以下按照40人/周期标准设置)。 二、使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鉴定初级、中级、高级、技师和高级技师制油工的职业技能鉴定站。 三、人员配置 (一)站长 负责鉴定站的全面管理工作。具有本专业中等技术职务或技师以上职业资格,大专以上文化程度,从事本专业工作12年以上,熟悉职业技能鉴定有关政策和培训考核工作。 (二)副站长 协助站长管理鉴定站的日常工作。具有本专业中等技术职务或高级以上职业资格,大专以上文化程度,从事本专业工作10年以上,熟悉职业技能鉴定有关政策和培训考核工作。 (三)工作人员 1.办公室人员:协助站长管理职业技能鉴定站日常事务;承担职业技能鉴定场所的具体工作。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熟悉职业技能鉴定考核工作。

2.考评人员:自有考评人员不得少于3人。考评员要具有本专业高级以上职业证书2年以上或相关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持有劳动部门颁发的考评人员资格证书。 3.考务人员:能熟练进行计算机操作,负责参加鉴定人员的报名、造册、办公等工作。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熟悉本职业技能鉴定工作。 4.设备维修、材料管理人员:负责鉴定站的设备、仪器仪表维修及材料管理工作。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熟悉本专设备原理及使用维护,并持有相关专业职业资格证书。 5.财会人员:按财务管理规定配备。负责鉴定收费和日常财务管理工作。必须持有财务人员资格证书。 四、场地、设备和检测仪器配备要求 (一)场地 1.办公室用房及相应办公设备:办公桌椅、保险柜、计算机、打印机、文件档案等。配置使用职业技能鉴定国家考务系统。 2.理论考场:不少于两个标准教室,配备课桌、讲台、黑板等设备,具有良好的照明和通风条件。 3.鉴定场地: (1)实验室和必要的仪器、工具等。 (2)有预处理、预榨、浸出、精炼等车间的连续油脂加工工厂。 (3)备件仓库,库内应具有油脂设备配件。

农机修理工初级理论试卷答案2

职业技能鉴定国家题库 农机修理工初级理论知识试卷答案 注 意 事 项 1、本试卷依据2020年颁布的《农机修理工》国家职业标准命制, 考试时间:90分钟。 2、请在试卷标封处填写姓名、准考证号和所在单位的名称。 3、请仔细阅读答题要求,在规定位置填写答案。 一、单项选择题(第1题~第80题。选择一个正确的答案,将相应的字母填入题内的括号中。每题1分,满分80分。) 1.播种时种沟主要由( )来完成。 A 、分土板 B 、犁铧 C 、开沟器 D 、圆盘 2.机械安装的顺序是由零件装配成部件,由( ),最后装配成机器。 A 、机构装配成总成 B 、构件装配成总成 C 、部件装配成总成 D 、零件和部件装配成总成 3.机械安装前必须做好四项准备工作:工具、量具的准备;做好零件的检验;( );做好清洁工作。 A 、紧配合零件的准备 B 、轴承件的准备 C 、常用辅料的准备 D 、密封件的准备 4.气焊、气割用的设备主要有:氧气瓶、乙炔瓶、减压器和( )。 A 、电石 B 、焊炬、割炬 C 、安全阀 D 、限压阀 5.过盈配合件拆卸时,专用工具的( )要正确。 A 、拉力部位 B 、位置 C 、受力部位 D 、使用 6.平面角计量单位符号“"”是代表( )。 A 、度 B 、分 C 、秒 D 、分秒 7.铝合金有压力加工铅合金和( )两大类。 A 、生铝合金 B 、熟铝合金 C 、硬铝合金 D 、铸造铝合金 8.离合器按摩擦片加压方式分为弹簧压紧式和( )。 A 、凸轮压紧式 B 、杠杆压紧式 C 、液压压紧式 D 、偏心轴压紧式 9.BX1-330型交流电焊机的工作电压为( )。 A 、70伏 B 、60伏 C 、50伏 D 、30伏 10.铸造黄铜可用来制造( )、衬套及其他耐磨件。 A 、连杆铜套 B 、曲轴瓦 C 、连杆瓦 D 、轴套 11.644金属清洗剂使用温度为( )℃。 考 生 答 题 不 准 超 过 此 线

管工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标准.

管工国家职业标准 1. 职业概况 1.1 职业名称 管工。 1.2 职业定义 操作专用机械设备,进行金属及非金属管子加工和管路安装、调试、维护与修理的人员。 1.3 职业等级 本职业共设五个等级,分别为:初级(国家职业资格五级)、中级(国家职业资格四级)、高级(国家职业资格三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高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一级)。 1.4 职业环境 室内,室外,常温。 1.5 职业能力特征 具有一定的学习能力,较强的空间感和计算能力,准确的分析、推理、判断能力,手指、手臂灵活。 1.6 基本文化程度 初中毕业。 1.7 培训要求 1.7.1 培训期限 全日制职业学校教育,根据其培养目标和教学计划确定。晋级培训期限:初级不少于180标准学时;中级不少于200标准学时;高级不少于250标准学时;技师不少于210标准学时;高级技师不少于210标准学时。 1.7.2 培训教师 培训初、中级的教师应具有本职业高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培训高级的教师应具有本职业技师以上职业资格证书或相关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培训技师的教师应具有本职业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2年以上或相关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培训高级技师的教师应具有本职业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3年以上或相关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1.7.3 培训场地设备 标准教室及具有必要设备的技能训练场所。 1.8 鉴定要求 1.8.1 适用对象从事或准备从事本职业的人员。 1.8.2 申报条件 ——初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经本职业初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2)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 (3)从事本职业学徒期满。 ——中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经本职业中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 (3)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6年以上。 (4)取得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以上职业学校本职业(专业)毕业证书。 ——高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高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 (3)取得高级技工学校或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高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高等职业学校本职业(专业)毕业证书。 ——技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高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技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高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

化学检验工国家职业标准

化学检验工国家职业标准 发布者:chk-jyc 发布时间:2011-1-7 浏览次数:190次【字体:大中小】 化学检验工国家职业标准 1.职业概况 1.1职业名称 化学检验工。 1.2职业定义 以抽样检查的方式,使用化学分析仪器和理化仪器等设备,对试剂溶剂、日用化工品、化学肥料、化学农药、涂料染料颜料、煤炭焦化、水泥和气体等化工产品的成品、半成品、原材料及中间过程进行检验、检测、化验、监测和分析的人员。 l.3职业等级 本职业共设五个等级,分别为:初级(国家职业资格五级)、中级(国家职业资格四级)、高级(国家职业资格三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高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一级)。 1.4职业环境 室内,常温。 1.5职业能力特征 有一定的观察、判断和计算能力,具有较强的颜色分辨能力。 l.6基本文化程度 高中毕业(或同等学力)。 l.7培训要求 1.7.1培训期限 全日制职业学校教育,根据其培养目标和教学计划确定。晋级培训期限:初级、中级、高级不少于180标准学时;技师、高级技师不少于150标准学时。

1.7.2培训教师 培训中、高级化学检验工的教师应具有本职业技师以上职业资格证书或本专业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培训技师的教师应具有本职业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或本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培训高级技师的教师应具有本职业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2年以上或本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1.7.3培训场地设备 标准教室及具备必要检验仪器设备的试验室。 1.8 鉴定要求 1.8.1 适用对象 从事或准备从事本职业的人员。 1.8.2 申报条件 ——初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经本职业初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2)在本职业连续见习工作2年以上。 ——中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中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 (3)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4)取得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以上职业学校本职业(专业)毕业证书。 ——高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高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混凝土工国家职业标准

混凝土工国家职业标准 1. 职业概况 1.1 职业名称 混凝土工。 1.2 职业定义 将混凝土浇筑成构件、建筑物、构筑物的人员。 1.3 职业等级 本职业共设三个等级,分别为:初级(国家职业资格五级)、中级(国家职业资格四级)、高级(国家职业资格三级)。 1.4 职业环境 室外,常温,有噪声。 1.5 职业能力特征 具有一定的学习能力,有较强的空间感和计算能力,有准确的观察分析、推理判断能力,手指、手臂灵活。 1.6 基本文化程度 初中毕业。 1.7 培训要求 1.7.1 培训期限 全日制职业学校教育,根据其培养目标和教学计划确定。晋级培训期限:初级不少于750标准学时;中级不少于500标准学时;高级不少于300标准学时。 1.7.2 培训教师 培训初、中级的教师应具有本职业高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培训高级的教师应具有本职业高级职业资格证书2年以上或相关专业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1.7.3 培训场地设备 标准教室及必要的机械设备和工具的技能训练场所。 1.8 鉴定要求 1.8.1 适用对象 从事或准备从事本职业的人员。 1.8.2 申报条件 ——初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经本职业初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2)从事本职业学徒期满。 (3)连续从事本职业2年以上。 ——中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经本职业中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3)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7年以上。 (4)取得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职业学校本职业(专业)毕业证书。 ——高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经本职业高级正规培训达规

纺丝工国家职业标准

纺丝工国家职业标准 1、职业概况 1.1职业名称 纺丝工。 1.2职业定义 从事操作纺丝机及辅助设备,生产人造纤维和合成纤维半成品的人员。 1.3职业等级 本职业共设五个等级,分别为:初级(国家职业资格五级)、中级(国家职业资格四级)、高级(国家职业资格三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高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一级)。 1.4职业环境 室内及高处作业且大部分在常温下工作,工作场所中会存在一定的油品蒸气、烟尘、化学试剂等有害气体,有较大的环境噪声。 1.5职业能力特征 身体健康,具有一定的学习,表达和计算能力;具有一定的空间感;具有分辨颜色的能力,视力良好;手指、手臂灵活;动作协调,听、嗅觉较灵敏。 1.6基本文化程度 高中毕业(或同等学历)。 1.7培训要求 1.7.1培训期限 全日制职业学校教育,根据其培养目标和教学计划确定。晋级培训期限;初级不少于300标准学时;中级不少于360标准学时;高级不少于240标准学时,技师不少于240标准学时;高级技师不少于240标准学时。

1.7.2培训教师 培训初级、中级纺丝工的教师应具有本职业高级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或本专业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培训高级纺丝工的教师应具有本职业技师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或本专业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培训技师的教师应具有本职业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或本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培训高级技师的教师应具有本职业高级技师职业资格2年以上或本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1.7.3培训场地设备 理论培训应有可容纳30名以上学员的教室。技能操作培训应有相应的设备、完善的安全设施的场地。 1.8鉴定要求 1.8.1适用对象 从事或准备从事本职业的人员。 1.8.2申报条件 ——初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经本职业初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在本职业连续见习或随岗工作2年以上。 ——中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中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3)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7年以上。

国家职业标准——农机修理工

国家职业标准——农机修理工 —————————————————————— 2003年2月8日印发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农业部制定 说明 为了进一步完善国家职业标准体系,为职业教育、职业培训和职业技能鉴定提供科学、规范的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的有关规定,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农业部共同组织有关专家,制定了《农机修理工国家职业标准》(以下简称《标准》)。《标准》已经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农业部批准,自2003年2月8日起正式施行。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本《标准》以《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为依据,以客观反映本职业现阶段的水平和对从业人员的要求为目标,在充分考虑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和产业结构变化对本职业影响的基础上,对职业的活动范围、工作内容、技能要求和知识水平做出明确的规定。 二、按照《国家职业标准制定技术规程》的要求,《标准》在体例上力求规范,在内容上尽可能体现以职业活动为导向、以职业技能为核心的原则。同时,尽量做到可根据科技发展进步的需要适当进行调整,使之具有较强的实用性和一定的灵活性,以适应培训、鉴定和就业的实际需要。 三、本职业分为五个等级,《标准》的内容包括职业概况、基本要求、工作要求和比重表四个方面。 四、参加《标准》编写的主要人员有:王桂显、欧南发、董炎义、续百录、于芳珍。参加审定的主要人员有(按姓氏笔画为序):田丰、刘敏、刘永澎、李克、何兵存、张斌、陈蕾、姚春生、贺祖年、唐宝振、温芳。 五、在《标准》制定过程中,农业部人力资源开发中心、农业部农机行业职业技能鉴定指导站、中国农机科学研究所、山西省农机化学校、河北省农机修造服务总站等单位给予了大力支持。在此,谨致谢忱!

精整工国家职业标准

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有关规定,为了进一步完善国家职业标准体系, 为职业教育、职业培训和职业技能鉴定提供科学、规范的依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组织有关专家,制定了精整工国家职业标准》(以下简称《标准》)。 一、本《标准》以《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为依据,以客观反映现阶段本 职业的水平和对从业人员的要求为目标,在充分考虑经济发展、科技进步和产业结构变化对本职业影响的基础上,对职业的活动范围、工作内容、技能要求和知识水平作了明确规定。 二、本《标准》的制定遵循了有关技术规程的要求,既保证了《标准》体系的规范 性,又体现了以职业活动为导向、以职业技能为核心的特点,同时也使其具有根据科技发展进行调整的灵活性和实用性,符合培训、鉴定和就业工作的需要。 三、本《标准》依据有关规定将本职业分为五个等级,包括职业概况、基本要求、 工作要求和比重表四个方面的内容。 四、本《标准》是在有色金属行业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的具体组织下,在各有关 专家和实际工作者的共同努力下完成的。参加编写的主要人员有:组长王春华;组员程秋英、 王本兴、王骥涛、卢永红、邓志玲、李晓风。参加审定的主要人员有:章建华、朱俊明、陈兆义、陈浩、曹秀萍、冯永琦、关毅松、黄清录、马为民、孙玮、田万强、王俭、杨亚平、杨琨、蒋维湘、丁跃华、郑维亚、陈南丽。本《标准》由西南铝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负责起草,在制定过程中,得到了中国铝业公司、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中铝瑞闵铝板带有限公司、宝钛集团有限公司、东北轻合金有限责任公司、海亮集团公司、江苏常铝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等有关单位的大力支持,在此一并致谢。 五、本《标准》业经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协会批准,自2006年9月21日起施行。 1、职业概况 1.1职业名称 精整工 1.2职业定义 操作精整设备或工具,进行有色金属坯、材清洗、矫直、锯、切、包装等作业的人员。 1.3职业等级 本职业设五个等级,分别为:初级(国家职业资格五级)、中级(国家职业资格四级)、高级(国家职业资格三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高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一级)。 1.4职业环境 室内,噪声,粉尘,油雾。 1.5职业能力特征

铸造工国家职业标准

铸造工国家职业标准 (2009年修订) 1. 职业概况 1.1 职业名称铸造工。 1.2 职业定义 操作铸造设备,使用铸造工装与工具,进行铸型制备、合金熔炼与烧注、铸件后处理及质量检验的人员。 1.3 职业等级 本职业共设五个等级,分别为:初级(国家职业资格五级)、中级(国家职业资格四级)、高级(国家职业资格三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高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级)。 1.4 职业环境 室内、高温、噪音、粉尘、有害气体。 1.5 职业能力特征 具有—定的学习、分析、判断和语言表达能力,空间、形体和色觉感强,手指手臂灵活,动作协调性强。 1.6 基本文化程度初中毕业。 1.7 培训要求 1.7.1 培训期限 全日制职业学校教育,根据其培训目标和教学计划确定。晋级培训期限:初级不少于500标准学时;中级不少于400标准学时;高级不少于300标准学时;技师不少于300标准学时;高级技师不少于200标准学时。 1.7.2 培训教师 培训初级、中级、高级的教师应具备本职业技师以上职业资格证书或本专业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培训技师的教师应具备本职业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或本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培训高级技师的教师应具有本职业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2年以上或本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1.7.3 培训场地设备 满足教学需要的标准教室货多媒体教师,具备必要的设备、工装与工具的实习场地。 1.8 鉴定要求 1.8.1 适用对象 从事或准备从事本职业的人员。 1.8.2 申报条件 ——初级(具备以下条件之—者) (1)经本职业初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2)在本职业连续见习工作2年以上。(3)本职业学徒期满。 ——中级(具备以下条件之—者) (1)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中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3)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7年以上。 2014下半年教师资格证统考大备战中学教师资格考试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幼儿教师资格考试教师资格证面试 (4)取得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中级技能为培训目标的中等以上职业学校本职业(专业)毕业证书。——高级(具备以下条件之—者) (1)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经本职业高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6年以上。 (3)取得高级技工学校或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高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高等职业学校本职业(专业)毕业证书。 (4)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的大专以上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生,连续从事本职业

农机修理工职业标准

国家职业标准:农机修理工 1.职业概况 1.1 职业名称 农机修理工。 1.2 职业定义 使用工具、量具和机械加工、焊接设备以及修理专用设备等,对用于农业生产、农产品产后处理、农用运输以及其他农事活动的机械和设备(以下称农业机械)进行维护和修理,使其保持、恢复技术状态和工作能力的人员。 1.3 职业等级 本职业共设五个等级,分别为:初级(国家职业资格五级)、中级(国家职业资格四级)、高级(国家职业资格三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高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一级)。 1.4 职业环境条件 室内、外,常温,噪声、有毒有害(部分)。 1.5 职业能力特征 手指、手臂灵活,动作协调。 1.6 基本文化程度 初中毕业。 1.7 培训要求 1.7.1 培训期限 全日制职业学校教育,根据其培养目标和教学计划确定。晋级培训期限:初级不少于360标准学时;中级不少于300标准学时;高级不少于200标准学时;技师不少于120标准学时;高级技师不少于120标准学时。 1.7.2 培训教师 培训初级的教师,应具有本职业高级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或相关专业初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培训中、高级的教师,应具有本职业技师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或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培训技师的教师,应具有本职业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或相关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培训高级技师的教师,应具有本职业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2年以上或相关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1.7.3 培训场地与设备 满足教学需要的标准教室和具备必要的实验设备的实践场所。 1.8 鉴定要求 1.8.1 适用对象 从事或准备从事本职业的人员。 1.8.2 申报条件 ——初级(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 (1) 经本职业初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 在本职业连续工作2年以上。 ——中级(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 (1) 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年以上,经本职业中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 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 (3) 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经本职业中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4) 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6年以上。 (5) 取得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以上职业学校本专业毕业证书。 ——高级(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 (1) 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经本职业高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 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 (3) 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9年以上,经本职业高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4) 取得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高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高等职业学校本专业毕业证书。 (5) 取得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大专以上毕业证书,经本职业高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6) 取得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大专以上毕业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 ——技师(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

电容器制造工国家职业标准

电容器制造工国家职业标准 1.职业概况 1.1职业名称:电容器制造工。 1.2职业定义:使用设备、仪器制造有机介质、无机介质和电解类电容器的人员。 1.3职业等级:本职业共设五个等级,分别为:初级(国家职业资格五级)、中级 (国家职业资格四级)、高级(国家职业资格三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高级技师 (国家职业资格一级)。 1.4职业环境:室内、常温。 1.5职业能力特征:有一定的分析、判断和推理能力,有一定的形体知觉能力,手 臂、手指灵活,动作协调。 1.6基本文化程度:初中毕业。1.7培训要求: 1.7.1培训期限:全日制职业学校教育,根据其培养目标和教学计划确定。晋级培训期限:初级 不少于180标准学时;中级不少于150标准学时;高级不少于 120标准学时;技师不少于 100标准学时;高级技师不少于如标准学时。 1.7.2培训教师:培训初、中、高级的教师应具有本职业技师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或相关专业 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培训技师、高级技师的教师应具有本职业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 3 年以上或相关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1.7.3培训场地要求:理论培训场地应具有可容纳20名以上学员的标准教室,并配备示教设备。实际操作培训场所应是具备必要设备、仪器的实践场所。 1.8鉴定要求: 1.8.1适用对象:从事或准备从事本职业的人员。 1.8.2申报条件: ——初级(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 (1)经本职业初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了结业证书。 (2)在本职业连续见习工作2年以上。 ——中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中级正规培训 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7年以上。 (3)取得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以上职业学校本职 业(专业)毕业证书。 —139—

农机修理工中级复习题

职业技能鉴定农机修理工(中级)理论参考复习题 1.(D)包括职业道德意识、职业道德守规、职业道德行为规范,以及职业道德培养、职业道德品质等内容。 A、职业素质 B、职业规范 C、职业品质 D、职业道德2.从业人员树立良好的(B),遵守职业守则,有利于个人品质的提高和事业的发展。 A、职业守则 B、职业道德 C、道德伦理 D、职业观念3.气焊和电焊相比(D)。 A、气焊火焰温度较高 B、温度在焊区没差别 C、气焊火焰温度高很多 D、气焊火焰温度低 4.农机修理工在从业过程中,要遵守(D),不要投机取巧。 A、党纪国法 B、劳动纪律 C、集体利益 D、行业规范5.润滑脂的耐热指标为(A)。 A、滴点 B、凝点 C、沸点 D、粘度 6.在机械图样中,(B)用于轴线、对称中心线。 A、细实线 B、点划线 C、波浪线 D、粗实线 7.机械制图的图样是采用投影线(B)于投影面的平行投影的正投影方法绘制的。 A、倾斜 B、垂直 C、右偏 D、左偏 8.当有对称平面,即对称、内外形状都需要表达的机件,最好采用(C)。 A、全剖视 B、旋转剖视 C、半剖视 D、局部剖视9.剖面图有(D)和重合剖面两种。 A、断裂剖面 B、全剖面 C、半剖面 D、移出剖面10.(A)只需画出被剖切面的断面形状。 A、剖面图 B、俯视图 C、半剖视图 D、剖视图11.尺寸偏差是指极限尺寸与(C)的代数差。 A、轮廓尺寸 B、实际尺寸 C、基本尺寸 D、外形尺寸12.尺寸公差等于(A)与下偏差的代数差的绝对值。 A、上偏差 B、公差 C、形位公差 D、尺寸公差13.重载车辆应选择(B)的齿轮油。 A、粘度小 B、粘度大 C、中等粘度 D、一般粘度14.HM32、HM46、HM68、HM100四种牌号的液压油,(D)的粘度最大。 A、HM32 B、HM46 C、HM68 D、HM100 15. 1 kgf/cm2=(A) Pa。 A、9.8×104 B、9.8×105 C、98 D、10 16.相同的内径,外径最小,径向结构最紧凑的是(C)。 A、深沟球轴承 B、推力轴承 C、滚针轴承 D、圆锥轴承17.油封的功能是(A),当前已作为标准件供应。 A、防止润滑油泄漏和阻止异物进入机器内部 B、润滑作用 C、减少磨损 D、帮助散热18.用来固定两零件的相对位置,且可传递不大的力和力矩的螺纹联接是(D)。 A、双头螺栓联接 B、一般螺钉联接 C、螺栓联接 D、紧定螺钉联接19.当锉削软金属时,最好选用(D)。 A、细锉刀 B、油光锉 C、什锦锉 D、粗锉 20.当需凿削(B)时,最好用窄錾先开槽。

砌筑工国家职业标准

砌筑工国家职业标准 1.职业概况 1.1 职业名称 砌筑工。 1.2 职业定义 使用沙浆或其他黏合材料,将砖、石、砌块砌成各种形状的砌体和屋面挂瓦的人员。 1.3 职业等级 本职业共设四个等级,分别为:初级(国家职业资格五级)、中级(国家职业资格四级)、高级(国家职业资格三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 1.4 职业环境 室内,室外,常温。 1.5 职业能力特征 有一定学习、计算能力,较强的空间感和高空作业能力,准确的分析、推理判断能力,手指、手臂灵活。 1.6 基本文化程度 初中毕业。 1.7 培训要求 1.7.1 培训期限 全国制职业学校教育,根据其培养目标和教学计划确定。晋级培训期限:初级不小于240标准学时;中级不少于300标准学时;高级不少于200标准学时;疾驶不少于160标准时。 1.7.2 培训教师 培训初、中级的教师应具有本职业高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培训高级的教师应具有本职业技师职业资格证书或相关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培训技师的教师应具有本职业技师职业资格2年以上或相关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1.7.3 培训场地设备 标准教室及具备必要的教学设备工具的技能训练场所。 1.8 鉴定要求 1.8.1 适用对象 从事或准备从事本职业的人员。 1.8.2 申报条件 ——初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经本职业初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2)从事本职业学徒期满。 (3)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 ——中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中级正规培训达大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3)连续本职业工作6年以上。 (4)取得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中级技能为培训目标的中等以上职业学校本职业(专业)毕业证书。 ——高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本职业工作四年以上,经本职业高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7年以上。 (3)取得高级技工学校或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高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高等职业学校本职业(专业)毕业证书。 ——技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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