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实施方案五篇

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实施方案五篇

【篇一】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苏政发〔**〕104号)和《关于完善困境儿童分类保障制度的意见》(苏政发〔**〕113号)精神,促进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健康成长,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结合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依法保护,建立健全“政府领导、民政牵头、部门联动、家庭尽责、社会参与”的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保护体系,不断完善制度机制,坚持问题导向,强化家庭监护主体责任,加大关爱保护力度,确保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安全、健康、受教育等权益得到有效保障。

(二)基本原则

——坚持父母监护,家庭尽责。落实父母和家庭监护主体责任,依法履行监护义务,确保儿童权益。加强对家庭监护和委托监护的督促指导,确保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得到妥善监护照料、亲情关爱和家庭温暖。

——坚持政府主导,部门共管。将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保护工作作为政府重要工作任务,落实各园区、镇

属地管理责任,强化民政等有关部门的监督指导责任,建立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救助保护机制,切实保障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合法权益。

——坚持社会参与,全民关爱。完善政策措施,健全工作机制,充分发挥村(居)民委员会、群团组织、专业社会工作者、志愿者等方面积极作用,从根本上解决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生活、监护、成长过程中的困难和问题,形成全社会关爱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的良好氛围。

(三)工作目标

家庭、政府、学校尽职尽责,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的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保护工作体系全面建立,强制报告、应急处置、评估帮扶、监护干预等农村留守儿童救助保护机制有效运行,侵害农村留守儿童权益的事件有效遏制。未成年人保护政策法规和制度体系更加健全,儿童学习、生活、成长环境得到明显改善,安全更有保障,生活幸福感明显提升,全社会关爱保护留守儿童的意识普遍增强,儿童留守现象明显减少,困境儿童数量明显下降。

二、主要任务

(一)全面开展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摸底排查

摸底排查工作以园区、镇为基础,市民政局牵头负责,市教育局、公安局等协助配合。市民政局要指导园区、镇全面开展摸底排查工作,督促园区、镇指导村(居)民委员会

开展摸底排查并及时接收汇总摸底排查信息,建立详实完备、动态更新的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信息库。市教育局和中小学校、幼儿园按照摸底排查口径,提供在校在园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有关信息、数据。市公安局及派出机构对园区、镇汇总提供的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排查资料,核实户口登记等信息后反馈市民政局、教育局。

(二)建立完善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体系

1、强化家庭监护主体责任。父母作为未成年人的监护人,要依法履行对未成年人的抚养义务和监护职责。外出务工人员要尽量携带未成年子女共同生活或夫妻一方留家照料,暂不具备条件的应当委托有监护能力的亲属或其他成年人代为监护,不得让未满16周岁的儿童脱离监护单独居住。外出务工人员要经常回家探望留守未成年子女,经常与留守未成年子女和受委托监护人沟通联系,及时了解掌握他们的生活、学习、心理状况,给予亲情关爱和教育指导。父母或受委托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的,村(居)民委员会、公安机关和有关部门要及时予以劝诫制止和批评教育,并据情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2、强化园区、镇、村(居)民委员会工作责任。园区、镇要结合辖区实际,加强统筹协调和督促检查,确保关爱保护工作覆盖本行政区域内所有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要组织开展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摸底排查工作,指导村

(居)民委员会开展摸底排查,并按照“一人一档”的要求建立详实完备的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信息台账;村(居)民委员会要全面排查、定期走访,及时掌握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家庭情况、监护情况、就学情况等基本信息,建立分季度、年度向所在园区、镇报告制度。

3、强化民政部门牵头协调和兜底救助责任。市民政局要推动建立政府领导、民政牵头、各相关部门参加的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保护工作联席会议机制,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会同教育、公安部门在开展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摸底排查的基础上,健全信息报送机制,及时将符合条件的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及其家庭纳入有关社会救助、社会福利政策保障范围;指导救助管理机构、福利机构发挥兜底作用,及时接收安置公安机关护送的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

4、强化教育部门和学校关爱保护责任。市教育局要落实免费义务教育和教育资助政策,确保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不因贫困而失学。中小学校要对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受教育情况实施全程管理,及时了解无故旷课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情况,落实辍学学生登记、劝返复学和书面报告制度,劝返无效的,应向所在园区、镇书面报告,依法采取措施劝返复学;依托学校现有资源,设立学校“农村留守儿童之家”,配备必需的电话、电脑、图书和文体器材,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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