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德伯家的苔丝》有感1500字

读《德伯家的苔丝》有感1500字
读《德伯家的苔丝》有感1500字

读《德伯家的苔丝》有感1500字这个美丽的女孩,正直、淳朴、纯洁,她是大自然的女儿,不受污染。以下是XXXX整理的,欢迎参考。

贫家女儿,外出谋生,失足泥淖,遗恨千古,在中外各国文学作品当中,此类题材屡见不鲜。《德伯家的苔丝》一书,总体看来似乎也没有脱此窠臼,但是作为英国和世界文学的瑰宝,它不论在资料还是艺术上都独具特色,至今仍有强大的魅力吸引读者。

托马斯·哈代,“一个耸立在维多利亚时代和新时代交界线上的忧郁形象”。与其说忧郁,不如说他的反叛。维多利亚王朝,是英国资本主义发展的鼎盛时期,在这个使很多英国人引以为豪的历史上又一个“黄金时代”,却有许多有悖人情常理的陈规陋习,诸如崇尚繁文缛节,提倡虚伪道德。一个小说家,应对上流社会道貌岸然的衮衮诸公,将一个失身女人作为小说的主角,并公然断言她是一个“纯洁的女人”,这是何等的大逆不道!直到几十年后,苔丝的光芒才愈加放彩,苔丝是哈代塑造的最好的典型,也是英国文学宝库中最美的女性形象之一。

整本书前期很平淡,慢慢看进去,便走不出来了,全书以苔丝到贵族本家认亲为线,叙述这个单纯美丽女孩的杯具一生。我的感悟,也从那里开始吧。

在英格兰西南部偏僻落后的农牧业地区,是远离繁华城市,仍保有古风古貌的存在。17岁的美丽少女苔丝是那里土生土长的农家姑娘,父

亲是贫苦的乡下小贩,生性怠惰,愚昧无知;母亲过去是挤奶女工,头脑简单,他们都是社会最底层的小人物。杰克·德北听信牧师关于家族荣耀的消息,妄图让苔丝去认回本家—德伯家族,借此摆脱贫困的生活。苔丝并不愿意这样做,但由于老马王子的意外死亡,心怀愧疚不得不硬着头皮去认本家。家庭的重担和自身的职责感在一开始就给她的生活拢上了一层阴影。应对德伯·亚雷,她是那样的无知懵懂,但又不得不依靠着他,致使最后轻信亚雷失身于他。苔丝在受到社会道德舆论的谴责和轻视的同时,可悲的是她同样以这一道德标准来静观自己,这使得她的杯具显得更加浓重和深沉。苔丝明白自己是清白的是无辜的,但是同时她也认为自己是有罪的,她也在按照传统的贞操观念来衡量自己是否清白,她比别人更加无法忘记自己的耻辱。

那个纯洁无辜的小天使又回到了上帝的怀抱后,苔丝决定开启一段全新的生活,她到另一个农场里做挤奶女工,那是一个新的起点。“五月里一个茴香发香味、众鸟孵小雏的早晨,离苔丝·德北从纯瑞脊回来以后,约莫有两年或三年之间的功夫—这是苔丝潜修静养的时期—她第二次离开了家。”

在农场里,她与克莱·安玑产生了感情。克莱爱苔丝,认为她是“大自然的新生女儿”,她是纯洁的、无瑕的,是上帝完美的创造。但这种绝对的理想化的爱恋也更加剧了克莱在明白苔丝的过往后所表现的憎恶和失望。苔丝向克莱坦白后,克莱心中的完美瞬间崩塌了,他没

有给予爱人以理解和安慰,反而不能理解现实,他不止一次的对苔丝说“我原先爱的那个女人不是你!是另一个模样儿和你一样的女人”。这样残忍,这样现实!如果说,德伯·亚雷给予苔丝的是身体上的毁坏,那么克莱·安玑给苔丝带来的就是精神上的毁灭。善良单纯完美的苔丝,对于这一切浑然不觉,她是那样热烈的爱着这个小伙子。她已经受到了爱的伤害,对爱是十分渴望的,作为一个少女,她期盼着被爱人爱,被爱人呵护,所以在遇到克莱后,她迸发出的爱意是那么的强烈,在这种炽热的爱恋下,苔丝失去了自我;另一方面,她心里仍旧把自己定位于“应受到社会谴责和唾弃的不净女子”,她始终不敢把自己与克莱放在同一高度。在体会着克莱的爱的同时,苔丝是纠结的,不安的,她始终无法放下身心的枷锁。

随后的日子里,克莱远走巴西,苔丝再遇亚雷。家庭面临困境,亚雷卑鄙胁迫,无奈之下苔丝选取妥协,再一次走进亚雷的圈套。克莱经历磨难后对苔丝疯狂思念,内心的悔恨使他找回苔丝。这是的苔丝已经回不去了,她的精神生命被克莱第二次毁灭。丈夫回来,两人重逢,苔丝再一次看到

自己受骗,一怒之下杀死亚雷,对自己长期以来所受的屈辱和不公、以及命运对自己的不公正,进行了大胆的强烈的抗议。无奈的是,她选取了一种最最极端的方式。

苔丝和克莱在荒原里度过了最后的几天幸福生活,之后等待她的,是走上不可避免的绞刑架。她无法放下对于克莱的爱,临终将妹妹托付给克莱,以此来表达对他的爱。

这个纯洁善良的女孩的一生,到那里,已经走到了尾声,她的美丽,到那里,也面临幻灭。

苔丝与她的名字一样美丽,但是她的美,却酿就了她一生的痛苦。

这个美丽的女孩,正直、淳朴、纯洁,她是大自然的女儿,不受污染。

这本很长很长的书,因为这出杯具,成为了许多人心中的疼痛。当然,我也不例外。在刚刚回顾这个女孩的人生的时候,我好像又回到了阅读这本书的时光,为这个坚强的美丽的女孩惋惜、流泪。这个杯具,其实也只是一念之间,有时候,一个转角,生活就会出现不同。而关于德伯家的“认亲”,就是这个女孩一生的转折。哈代把完美的形象展现给读者,笔锋流转,完美被硬生生的打碎,让人一时无法理解。当那份完美不再完整时,却反而令人平静,逼得你不得不承认,这才是事实。

我认为苔丝的一生是充满戏剧色彩的,全文都在写苔丝

走向末路的经历,但其中不难发现有一些看似偶然实则必然的情节,好像冥冥之中早有安排。如在开篇苔丝与克莱相遇却互不相识到之后二人再次相遇并相爱最终结为夫妻,如苔丝在被侵犯前的舞会上与德伯

家的女佣争吵的那个小插曲等等,都充满戏剧性。苔丝的纯洁完美,是她令人欣羡的,却也是最终造成她杯具的一个弱点。

苔丝是被哈代理想化了的女性,在他的世界里,苔丝是美的象征和爱的化身,有着大自然最纯真的本性。一如她生活的那个充满自然气息的布蕾谷,有着那么多优秀的地方:美丽,纯洁,正直,淳朴,勤劳…苔丝一生追求幸福,敢爱敢恨。哈代坚持着“道德的纯洁在于心灵的纯洁,不在于一时的过错”,所以在他看来,苔丝依旧是纯洁的化身。她是美丽的乡村姑娘,虽然有着贵族血统却依然纯朴,美,不是一种外表,而是内心高雅纯洁的表现。心灵纯净自然的她是大自然的女儿。她的纯洁就像蓝天一样,虽然偶而会被乌云遮住,但是当乌云散去,世界上最纯净透明的依然是蓝天。

我有时会想,如果没有开头那个牧师的几句话,也许可怜的苔丝会是另一番简单却快乐的生活,然而,十六岁的乡村女孩苔丝的杯具就从那里开始了。哈代为苔丝设计的人生舞台时间很短,从她在家乡村野舞会上出场,到她在标志死刑的黑旗下丧生,只有短短五六年,但她的短暂一生所经历的种种,确实那样的惊心动魄,荡气回肠。第一次离家时, 是晶莹无瑕的少女,毫无父母那种认宗归亲的虚荣侥幸心理,只期望能凭劳动补贴家用弥补死去王子的损失。更加难得的是,受辱失身后的她不仅仅持续了固有的美德,而且更加勇敢坚强,富于反抗。

与苔丝悲惨命运和当时社会的道德标准相对的,也是促成本书最为精彩的部分,就是作者哈代的“前卫”思想。失身后的苔丝,在世俗眼中,如同失去了在世为人的资格。但在哈代笔下,“她的外表,漂亮标致,惹人注目;她的灵魂,是一个有了近一两年来那样纷乱的经验而完全没有腐化堕落的夫人那样的。如果不是由于世俗的成见,那番教育还得算是一种高等教育呢。”把书中诸如此类的言论放回百年以前的维多利亚王朝时代去体会,我对哈代愈加敬服。正是因为在塑造苔丝的形象过程中,不时的融入这类先进的见解,才赋予了苔丝丰富的精神内涵以及对当时社会的深刻批判。

心碎的苔丝,带着梦想和遗憾走向绝路的人生,在最后的,又是最漫长的,幸福的一夜……在生命中最后一次日出之时,她把对人生、感情的遗憾带去了—另一个—美妙的世界。这个美丽的女孩,带着她的完美,走向死亡,走向最终的幻灭。

《曾国藩传》读后感1000字

《曾国藩传》读后感1000字近年关于“曾国藩”的书籍和讨论,不断热议。下面是由为您整理的“《曾国藩传》读后感1000字”,仅供参考,欢迎大家前来阅读! 曾国藩其人,“一生荣华出曾门,三朝辅政至中堂。少时有志匡华夏,老来失策亲虎狼。马关喋血卖国契,糊裱难堵漏风墙。辛丑叠恨终呕命,至死屈身背骂名。”爱之者言——中国近代政治家、战略家、理学家、文学家,湘军的创立者和统帅。与李鸿章、左宗棠、张之洞并称“晚清中兴四大名臣”。官至两江总督、直隶总督、武英殿大学士,封一等毅勇侯,谥号“文正”,后世称“曾文正”。 通过阅读,我认为对于历史人物的评价和认识,首先要有历史之同情,在保有时代的分析。 近年关于“曾国藩”的书籍和讨论,不断热议。热议人身历程的励志、热议他一封家书“保全”曾家一段时间的繁荣、热议到诸多名人伟人的赞赏。 阅读,并非简单的看看古人是有什么故事,阅读是希望能汲取他人的经验,完善自身。 通过阅读《曾国藩传》,我回顾了曾国藩的一生,了解到这个先天“不聪”的顽童,一路荣至天下重臣。其中故事自然精彩,但让我影响最为深刻的是曾国藩对于自我的严格要求。早年他给自己定了修身十三条,规范自身的行为规范,

他对于人格的淬炼归纳核心为:“诚、敬、静、谨、恒”。这放置当下依然有很优秀的现实意义。 “诚”——为人表里如一,依信守诺。这也我们现在倡导的核心价值观,关于个人8个字就是:“爱国、敬业、诚信、友善”,“诚信”是一个社会层面的个人价值要求。“以诚立人”、“依信为人”是一个共同的社会要求。子曰:「人而无信,不知其可。」认为人若不讲信用,在社会上就无立足之地,什么事情也做不成。这也是为人的基本要求。 “敬”——既是尊敬的态度,更是敬畏的心态。我们应该有对人尊敬的态度,平等的思想,这是为人的基本态度。而一个无所畏惧的人,是最为恐怖的。敬畏不是怯懦,是自律。为人应敬畏道德,以道德为身准则;为事应敬畏法律,以法律为为事的准则。“无规矩不成方圆”,只有把“规矩放在心间”才能真正做到“有凭有依”有章可循。 “静”——理解很多,我理解是一种冷静和从容。“静”只是表象,其后是对人对事的深刻准备。只有为人做事有了充足的准备才能冷静的因对,只有在事情发生时,冷静处理才能做到最好反馈甚至在危机时创造价值。“从容”不同于冷静,他是一种生活态度,不为外事烦扰,不为繁华所遮掩,仅守本心。 “谨”——通常理解是谨慎,但谨慎本身其实也是有双重意义的。“谨”指严谨、认真。这是工作态度“世上无难

牛虻读后感(共10篇)

牛虻读后感(共10篇) 本文是关于牛虻读后感(共10篇),仅供参考,希望对您有所帮助,感谢阅读。 高中描述牛忙的读后感:牛虻 《牛虻》这本书是我读初中的时候买的,那时候不知道这本书写的是什么意思,而且也看不明白,只觉得这是一本比较特别的书,所以买回家就断断续续的把它看完了,但是脑海里却没有多大的印象。放暑假的时候我无意看到这本书不知是哪来的一股力量,让我一下子又把它看了一遍。 这次学校让我们每人看一本书,想来想去还是觉得看这本比较好,可能对自己的思想境界提升也很快,于是我又一次地拿起这本书,可能是我认真看的缘故吧,觉得当第一眼进入此书开始阅读时,虽不懂文字串联所表达的意思,但是语言的优美已深深吸引了我。 牛虻(亚瑟·勃尔顿)是一个非常坚强的人。他在革命斗争中学会了坚强,并支撑了他的事业。《牛虻》以主人公坎坷的一生为主线,大笔勾勒和细致描绘了牛虻饱受压抑和摧残后,背叛了他曾笃信的上帝,投入了火热的革命斗争,锤炼成一个为统一和独立的意大利而忘我战斗的革命者。作者(伏尼契)以出色的艺术手段,通过跌宕有致的情节(牛虻因误会被认为出卖朋友,出逃南美洲,改名为里瓦雷士。在那里,牛虻成了残疾人:跛脚,左臂扭曲,左手缺二指。牛虻参加了革命,在偷运军火时由于疏忽被捕,最后被杀),鲜明生动地塑造了牛虻这个为意大利民族解放忍受苦难英勇牺牲的典型人物形象,体现了意大利爱国志士的刚毅精神及他们对革命事业的无限忠诚。牛虻在革命斗争中逐渐变得坚强起来。刚出场19岁的亚瑟有点像十六世纪肖像画里的意大利小伙子。“从他那长长的睫毛,敏感的嘴角和娇小的手脚看,身体各个部位都显得过分精致,轮廓格外分明。”而经过革命锻炼之后的牛虻则是“空空寂寞中把他压垮的幽灵似的恐惧、虚幻世界里的幻像,都随产生他们的夜消失了,而一旦太阳光芒四射,敌人出现在眼前,他便斗志激昂,再也无恐惧可言。”牛虻所有的一切,在监狱执行死刑的士兵则是这样认为的:“他那直剌人心的雄辩,他那无休止的狂笑,他那光明磊落、感人肺腑的勇气,曾像太阳的光芒一样在他们死气沉沉的生活中闪耀。”牛虻变得

读《曾国藩传》心得

读《曾国藩传》心得体会 黄家宁 曾国藩(1811-1871),字伯涵,号涤生。咸丰二年(1852)在家守孝,奉命命招募团勇,编练湘军。两年后,湘军已有陆军十五营、水师十营,共一万七千余人。此后湘军出省作战,成为太平军的劲敌。曾国潘领受两江总督、钦差大臣头衔,奉命统辖苏、皖、赣、浙四省军务,是近代军阀的鼻祖。 近日读了《曾国藩传》,被曾国藩的坚韧、顽强、耐心、战斗、合作、分工、策略、沟通、危机意识、适应能力等折服。得几点体会。 一:卧薪尝胆 曾国藩不会为了所谓的尊严,在自己弱小时攻击比自己强大的东西。 解读:若过早地将自己的底牌亮出去,往往容易在以后的交战中招致失败。羽翼未丰时,更不可四处张扬。《易经》乾卦中的“潜龙在渊”亦告诉世人,君子要待时而动,要善于保存自己,切勿轻举妄动。 案例:初创湘军时,朝廷屡次下旨征调,但曾国藩

都婉拒。 二:自知之明 解读:自知之明,出自老子《道德经》第三十三章:“知人者智,自知者明。”是指“了解自己的情况,对自己有正确的估计”的意思。有自知之明的人才能摆正自己的位置,正确地对待他人,从而立足于社会,建功立业。故古人提倡:人贵有自知之明。 案例:曾国藩在攻下江宁之后,没有造反,反而裁军。 三:知己知彼 解读:知己知彼,出自《孙子·谋攻》:“知己知彼,百战不殆”。是指如果对敌我双方的情况都能了解透彻,打起仗来就可以立于不败之地。泛指如果对双方情况都很了解的话,根本就不用担心会失败。 案例:文人曾国藩能取得与太平天国较量的最终胜利。 四:愈挫愈勇 解读:没有失败,只有暂时停止成功。 案例:曾国藩在一生中遭遇过什么样的挫折,他靠

什么愈挫愈勇? 曾国藩的一生,其实充满了挫折。参加7次科举才中进士;当官后差点被皇帝砍了脑袋;太平天国时,每次亲自率军都吞下败仗。他甚至投江自杀了好几次。这样一个人,为什么会让这么多后人佩服呢? 因为,曾国藩即使遇到了无数的挫折失败,但每次最后还是选择了屡败屡战。追根溯源,曾国藩愈挫愈勇的品格,源自于其父亲曾麟书的身教。 这启示后人:即使是最坏的环境,你都有机会使之变好。 五:授之以渔 解读:《老子》里有这样一句话:“授之以鱼,不如授之以渔,授人以鱼只救一时之及,授人以渔则可解一生之需。”意思是说,一条鱼能解一时之饥,却不能解长久之饥;如果想永远有鱼吃,那就要学会捕鱼的方法。更深层的理解是,要传授谋生手段给别人,更要传授做人和处世的道理。 案例:曾氏家族后来长盛不衰,每一代都有杰出的人才出现,曾国藩是如何治家和教育儿女的?

《牛虻》读后感.doc

《牛虻》读后感 《牛虻》这本书是我读初中的时候买的,那时候不知道这本书写的是什么意思,而且也看不明白,只觉得这是一本比较特别的书,所以买回家就断断续续的把它看完了,但是脑海里却没有多大的印象。放暑假的时候我无意看到这本书不知是哪来的一股力量,让我一下子又把它看了一遍。 这次学校让我们每人看一本书,想来想去还是觉得看这本比较好,可能对自己的思想境界提升也很快,于是我又一次地拿起这本书,可能是我认真看的缘故吧,觉得当第一眼进入此书开始阅读时,虽不懂文字串联所表达的意思,但是语言的优美已深深吸引了我。 牛虻(亚瑟·勃尔顿)是一个非常坚强的人。他在革命斗争中学会了坚强,并支撑了他的事业。《牛虻》以主人公坎坷的一生为主线,大笔勾勒和细致描绘了牛虻饱受压抑和摧残后,背叛了他曾笃信的上帝,投入了火热的革命斗争,锤炼成一个为统一和独立的意大利而忘我战斗的革命者。作者(伏尼契)以出色的艺术手段,通过跌宕有致的情节(牛虻因误会被认为出卖朋友,出逃南美洲,改名为里瓦雷士。在那里,牛虻成了残疾人:跛脚,左臂扭曲,左手缺二指。牛虻参加了革命,在偷运军火时由于疏忽被捕,最后被杀),鲜明生动地塑造了牛虻这个为意大利民族解放忍受苦难英勇牺牲的典型人物形象,体现了意大利爱国志士

的刚毅精神及他们对革命事业的无限忠诚。牛虻在革命斗争中逐渐变得坚强起来。刚出场19岁的亚瑟有点像十六世纪肖像画里的意大利小伙子。“从他那长长的睫毛,敏感的嘴角和娇小的手脚看,身体各个部位都显得过分精致,轮廓格外分明。”而经过革命锻炼之后的牛虻则是“空空寂寞中把他压垮的幽灵似的恐惧、虚幻世界里的幻像,都随产生他们的夜消失了,而一旦太阳光芒四射,敌人出现在眼前,他便斗志激昂,再也无恐惧可言。”牛虻所有的一切,在监狱执行死刑的士兵则是这样认为的:“他那直剌人心的雄辩,他那无休止的狂笑,他那光明磊落、感人肺腑的勇气,曾像太阳的光芒一样在他们死气沉沉的生活中闪耀。”牛虻变得成熟了、坚强了,成为一个为国家命运不顾个人安危的真正的革命者。坚强的牛虻在牺牲前一夜给他深爱的人琼玛的遗书里这样写道:“我将怀着轻松的心情走到院子里去,好像一个小学生放假回家一样。我已经做了我应做的工作,这次死刑判决就是我忠于职守的证明。”当侍卫要给他实行枪决的时候,眼里都是含着泪花,他们太热爱牛虻了,不忍心下手。但是牛虻却是笑着面对他们的,好像这一切已经被他看透,生死对他毫无意义,因为他的心还活着。 与牛虻关系密切,给他巨大影响的人是他的忏悔神父主教蒙太尼里(其实是他父亲)。主教蒙太尼里欺骗了牛虻,从而使牛虻对上帝产生了怀疑。亚瑟在苦难中成了一个彻底的无神论者,他憎恨那些虚伪的祷告,憎恨所有的神父,他认为“上帝是—一

曾国藩读后感_曾国藩读书心得五篇

曾国藩读后感_曾国藩读书心得五篇 《曾国藩》这部长篇小说以丰富的历史及人物史料为基础,以史与诗的交融引人入胜。下面是小编为您整理的“《曾国藩》读后感”,仅供参考,希望您喜欢! 近日无意中读到一本曾国藩传记,使我颇有收获,也改变了之前对清朝官员皆是腐败 无能的印象。曾国藩在晚清时期虽充当封建统治阶级的工具,镇压了太平天国运动,客观 上讲违背历史发展自然规律,但其在修身、治军、治家等方面的确颇有建树,也为后来许 多政治家所推崇。在此记录下自己的一点心得,希望能给和我一样在人生道路上求索的年轻人些许启发。 曾国藩29岁中进士进京为官,在此后的十几年中,他都是以一个愤青的面目出现在 世人眼中。当时的清王朝是一个病势危急、行将就木的病人。朝廷内部,腐败已经渗入帝 国每一个细胞,一场翻天覆地的大起义正在酝酿中。而大清朝的政治家们却安然若泰,敷 衍度日,只有曾国藩忧心如焚。他怀揣“致君尧舜上,再使风俗淳”的政治理想,想挽救危 难的清王朝于万一。但由于行事太过刚直,处处碰壁,举步维艰。 在京为官的时候,曾国藩多次上书咸丰皇帝建议改革官员选拔办法,扭转官场的泄沓风气,指出清朝官僚体系存在的诸多问题,呼吁皇帝大刀阔斧改革,都不被理睬。为挽救大清帝国,他干冒生命危险,上书咸丰皇帝直言批评他的三个缺点,想起到当头棒喝的作用,险些被咸丰治罪。出国留学网 后曾国藩回家乡湖南为母守孝期间受命协助湖南地方政府操办“团练”,抵抗太平军起义,保卫乡里。他马上设立“审案局”,严打动荡社会下滋事做恶的土匪流氓,使社会秩序 迅速得以安定。由于动了地方官员的“权利”这块奶酪,惹得地方官员心生怨恨。曾国藩认 识到清朝军队绿营军的腐败,大胆创建湘军,想练出一支崭新的有战斗力的队伍。湖南的绿营军对曾国藩怨恨在心,闯进曾国藩公馆闹事,湖南巡抚就在隔壁却假装不知,曾国藩夺门而逃,险些送命。湖南官员个个眉开眼笑,把这事当成笑话飞传。 曾国藩打落牙齿和血吞,把湘军带往僻静的衡阳,吃尽千辛万苦,终于在湘潭之战中战胜太平军,取得太平军兴起以来清军唯一一次重大胜利。此时曾国藩没有实权,连军饷都要自筹。咸丰皇帝又派他去江西镇压太平军,江西巡抚气度狭隘,寸权必争,曾国藩处处受气,左右为难。恰好又逢曾国藩的父亲病逝而皇帝不愿他回乡太久,曾国藩趁机将愁苦倾诉给皇上,希望能给他职权。不料咸丰皇帝逞起妇人之智,以为太平军势力已经衰弱,平定指日可待,便顺水推舟允许曾国藩守孝三年,实际上解除了曾国藩的兵权。 曾国藩遭受当头一棒,他万万没想到自己千辛万苦竟换来如此结果,正是乘胜追击的绝佳时刻,自己却要回了老家。在家休息的两年间,极端痛苦的曾国藩拿起老庄着作,像

读《牛虻》有感1000字

读《牛虻》有感1000字 读《牛虻》有感1000字 《牛忙》这本书是伏尼契所写的.刚开始看到这本书的时候,我并不明白牛忙是什么意思.但是看完这本书后我就明白了.这本书是以时间顺序写的,内容是这样的: 牛忙其实是主人公的名字.他的一生都很悲惨.在他十几岁的时候,他的母亲就去世了,而他的哥哥和嫂嫂都对他不好,在他19岁的时候又被人陷害进了牢,在他出狱后发现了他的亲生父亲就是他的教父蒙泰里尼.他接受不了这个事实,于是就伤心的离开了.13年后他又回来了,没有人认出他,因为这13年里他过的是非人的生活,导致了他的一只手和一只脚残废了,再加上他改了名字牛忙.之后他就和当地的几名党员一起共事,其中还有他的朋友琼玛.于是他们干了一系列会被枪决的事.终于,他们在干一件事的时候失败了,牛忙被枪决了,就在那个时候,他们知道牛忙是13年前的那个人了. 也许在很多人看来牛忙他活在这世上没有一天是快乐的,其实还是有的,就是在他不知道蒙泰里尼是他亲生父亲是,每次和他谈话都是快乐的,除此之外就是他还是年少是和琼玛在一块,那时的他同样是快乐的.看完整本书后,我觉得牛忙他是一位勇敢和坚持不懈的一个人.说他坚持是因为在他离乡背井的13年里,他在那不是人生活的饿条件下,硬生生的挨过了13年.说他勇敢则是和他所做的事情有关,因为他从事的是当时政府不让做的事革命.他啊为了革命,可以说是不顾一切了,在他最后做的那件事之前,他明知道很危险,却义不容辞的去做了,结果被抓了,而且还被枪决了.除了牛忙的性格突出,事迹也让人感动之外,那就是蒙泰里尼对他那深深的爱了,在牛忙年少是,做他的教父,引导他.不过最明显的还是当他知道被抓的那个人是他儿子的时候,他就利用他当时的地位和权力,想尽一切的办法去救他,去劝他,可是牛忙还是逃不过命运,在牛忙死后,蒙泰里尼也因伤心过度去世了.唉,天下的父母有哪个不疼自己的儿女呢?可惜牛忙他不去珍惜着份来之不易的父子情. 我相信,只要看过这本书的人,都会为牛忙一生感到可怜的.虽说他可怜,但他也有一丝的幸福,那就是永远爱他的蒙泰里尼和琼玛. 读《牛虻》有感1000字 在我的心目中,亲情是最纯洁的、最值得信赖的感情:悲伤时,它给你抚慰;恐惧时,它给你力量;失望时,它给你鼓励;危险时,它给你保护所以,亲情是圣洁的.可是,当我读完爱尔兰女作家艾丽伏尼契所着的《牛虻》后(蒙泰尼里把亲生的儿子送上断头台的事实),重重地打击了我的信念和感情. 《牛虻》叙述的是统一意大利斗争中的一个故事:笃信上帝的贵族子弟亚瑟经过了一次次现实生活的挫折,改变了自己对上帝的信仰,投入了统一意大利的火热斗争中,从而引起一系列亲情与信仰的矛盾和斗争. 平时,孤独寂寞的亚瑟最信赖自己的教父蒙泰尼里.父子俩的感情是真诚的.当亚瑟因母亲的早逝而悲伤时,教父给他抚慰;当亚瑟犹豫彷徨时,教父又催他奋进但是有一回,亚瑟把自

《曾国藩传》读后感1000字

《曾国藩传》读后感1000字 这个春节,闲来无事,读了本自传《曾国藩传》,读完这本书后,我将曾国藩的人生划分三个阶段。 1.少年求学求功名时代-嘉庆-道光 天资不聪慧,家境不殷实; 但是受到其祖父曾玉屏、其父曾麟书的影响,塑造了他坚韧不拔性格,只要他认为是正确的事情,他就坚持去做 2.青年京官时代-道光-咸丰 做官不为钱财,两袖清风,所以过的非常拮据,特别是在京都,俸禄微薄但开支大,加上每逢红白事各路官员都礼尚往来,更加剧了生活的窘境。而他的性格耿直,当时得罪了很多同事,雪上加霜。 辛亏他老师穆彰阿欣赏他,作为他坚实的后盾,加上他同窗好友的帮助,时来运转十年七迁,走向人生的巅峰,但是并没啥用,不贪污的他生活依旧拮据。之后因丧母回家守孝,结束了京都官场生活。 3.壮年+老年战场时代-咸丰-同治 太平天国起义,临危受命; 在湖南招募雇佣兵,成立湘军; 建立造船厂,筹建湘军水师。由于是汉人,并且是个空降官,加上性格耿直得罪人,在当地非常不受待见,所以回老家,靠着家乡的名气声望,加上亲兄弟帮忙,艰难的完成了初期湘军招募以及水师的组建。 因为吃过耿直的亏,使自己被孤立多次险些丧命,反思后一改之前耿直性格,处事圆融谨慎。官场关系有所改善,在兄弟好友支持下,打败太平军队,保得晚清疆土。后又协助镇压东西捻军暴乱,功成名就。封为汉人百官之首,走向人生巅峰。 晚年天津教案事件,替朝廷背黑锅,当然也有他自身因素,导致悲伤卖国的千古骂名。最后病逝于两江总督衙门(太平天国天王府),

享年61岁。 感想:曾国藩的一生可谓坎坷崎岖,其中对他有深远影响的有他的老师穆彰阿,好友左宗棠,学生李鸿章,祖父曾玉屏。每在他遇绝境之时总有贵人帮助,可以说比较幸运吧。 但是呢,从他的履历上来看,只要是他亲自领兵打仗,就没有胜利过,而根据他制定的作战方案来进行的战斗,读后感m虽然过程有些曲折,但最终可以取得他想要的结果。就像镇压太平天国起义和捻军起义那样。所以曾国藩应该是个合格的帅才,有超前的大局观。 特别是在面镇压起义军的同时,他主张对外的师夷治夷,向国外学习先进技术,在国内建设兵工厂,生产洋枪洋炮轮船,全力支持送学生远洋留学。因为看清国内外局势,所以才知道想要挽救大清王朝,必须改革走出去,这才是一名合格的成大事者。就像后人评论所说,没有曾国藩,清朝会提前50年灭亡。 但是读完书后,有个疑问,其实曾国藩智商不高,从他科考情况可以看出; 情商也不高,不然不会老得罪人,他的宿敌左宗棠跟他的关系也很僵; 就这么个双商都不高的人,怎么学来的大局观?要说读书学来的,我想比他读的多,读的快比他多很多。难道是他的阅历丰富?文中提到每到他经历劫难之后,他总是会找个清静的地方思考总结,也许吧,咱们可以试试看 文字飞扬,有活力。

《牛虻》读书笔记

《牛虻》读书笔记 牵着蜗牛散步 初中的时候语文老师就强烈推荐我们看《牛虻》这本书,那时也就是走马观花的过一遍,并不理解那些文字的内涵,这两天再读《牛虻》,看完后感触颇深。《牛虻》以主人公坎坷的一生为主线,大笔勾勒和细致描绘了牛虻饱受压抑和摧残后,背叛了他曾笃信的上帝,投入了火热的革命斗争中,锤炼成一个为意大利的统一和独立而忘我战斗的革命者。 主人公亚瑟从小在家里就受到同父异母的哥哥和嫂子的歧视,当他进入比萨宾查大学以后, 神父也就是比萨神学院院长蒙泰尼里常常给他讲解哲学,并且和他一起读书,学习。他们相互信任,尊重。亚瑟非常崇敬蒙泰尼里神甫的渊博学识,把他当作良师慈父,亲切的称呼他为padre,以一片赤诚之心回报蒙泰尼里对自己的关怀。当时的意大利正遭到奥地利的侵略,青年意大利党争取民族独立的思想吸引着热血青年。亚瑟决定献身于这项事业。蒙泰尼里发现了亚瑟的活动后十分不安,想方设法加以劝阻;但亚瑟觉得做一个虔诚的教徒和一个为意大利独立而奋斗的革命者是不矛盾的。在一次秘密集会上,亚瑟遇见了少年时的女友琼玛,并悄悄地爱上了她。当时蒙泰尼里被调到罗马当了主教,警方的密探卡尔狄成了新的神甫。在他的诱骗下,亚瑟在忏悔中透露了他们的行动和战友们的名字,以致他连同战友一起被捕入狱,出狱后,琼玛本是不相信亚瑟出卖了革命党人的,但亚瑟却在出狱时精神崩溃般的说出了是自己出卖的。琼玛在愤怒之下打了他的耳光。亚瑟痛恨自己的幼稚无知,对神甫竟然会出卖自己而感到震惊,同时得知蒙泰尼里神父原来是他的生身父亲,他最崇仰敬重的人居然欺骗了他。这一连串的打击使他陷入极度痛苦之中,几乎要发狂。他想过要自杀,但为了一个该死的教士不值得。他一铁锤砸碎了自己心爱的耶稣蒙难像,以示与教会决裂。然后伪装了自杀的现场,只身流亡到南美洲,从此化名里瓦雷兹,后来又被人称为牛虻。这大概是整本书中最大的冲突,牛虻与他父亲蒙泰尼里,这不仅仅是政治上的冲突,更是信仰上的不一。亚瑟在17岁时,便明白了上帝只不过是用一尊榔头就可以敲烂的泥塑,他最亲爱的padre骗了他,上帝不是慈悲的,人能依靠的,只有自己。在流亡途中,为了生存,亚瑟在银矿、咖啡地、可怕的杂耍班子里受尽折磨。当再次回到出身的地方时,亚瑟已经蜕变成为声名显赫的激进革命党人

读《曾国藩传》有感

读《曾国藩传》有感 曾国藩的廉政观 曾国藩是中国封建社会最后一位大儒,他5岁发蒙,23岁中秀才,24岁中举人,28岁中进士,入选翰林院庶吉士,实现了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的人生志向,成就了“立功、立德、立言”的不朽事业,在腐败的晚清官场不入浊流,不陷卑污,对我们今天如何廉洁做人,防贪惩腐提供了很好的借鉴,值得我们深思。 自律方面,日三省吾身。曾国藩对日常个人行为修养的反省,除师友之间互相帮助监督之外,主要是靠写日记和自学来进行强化。有一天,他在日记中写道,“早上起来想起昨天晚上做了一个梦,梦到别人得了好处,心里很羡慕”。于是他就开始进行自我批判,“每天讲要按照圣人的标准来要求自己,但是灵魂深处却那么羡慕金钱,这很卑鄙”。一天,他到朋友家去拜访,知道这个朋友得了一笔别敬,心里很羡慕。回来后,他在日记中写道,“上午刚刚进行了自我批评,下午又犯这个毛病,真可谓下流”。翰林院清闲,给了他读书的好机会。他充分利用这个机会,发愤苦读先辈大家之作,如诸子百家,二十三史,韩、欧、李、杜等人的文集。他还读了很多治理国家的实用之学,如兵书、荒政、水利等方面的书籍,完善自己的知识结构,培养“不贪财,不苟取”信念,为做大事做好了准备。 治家方面,勤俭为要。曾国藩认为历代官宦之家破败的根本原因就在于奢侈腐化,所以提出勤俭持家,读书是为了明理,是为了更好地做道德君子,是为了行孝友之德,而不是为了做官才读书。如果为了做官才读书,那么即使官做得更大,钱赚得更多,那也只是暂时的。如果是为了道德提升去读书,那么不求做官,官运自然而来,而且做官就能做清官,子孙福荫绵远。曾国藩并非口头说说而已,“勤俭”二字,曾国藩一生奉行不懈,身体力行,以身作则。他一再叮嘱家人: 无论老少男女, 总以习勤劳为第一义, 谦谨为第二义,要求家人出外不得坐轿子, 女儿、儿媳每年得亲手做一双布鞋、布袜寄给他使用。曾国藩之“勤”,人人都能看见,他一生为官,早起晚睡,鞠躬尽瘁,死而后已。 为官方面,廉以服众。入仕伊始,便以“廉”律己,“以做官发财为可耻,以宦囊积金遗子孙为可羞可恨”,立誓“总不靠做官发财,以遗后人”,并以此为律终身奉行。《国史本传》这样描述曾国藩:“清俭如寒素,廉俸尽充官中用,未尝置屋一廛,田一区。食不过四,男女婚嫁不过二百金;垂为家训。”为官廉洁自律,以身作则,要求出行无须下属迎送、办席,力戒公款吃喝,能省则省。以侍郎回其湘乡故宅,不带仆人, 一如寒素书生之旧。后成为湘军统帅, 仍坚守勤俭之风, 未闻其侵吞军饷以自肥, 或肥其亲族之事。 执政方面,严惩腐败。曾国藩认为为官要廉洁从政,严惩腐败。他曾制定《劝诫浅语十六》、《直隶清讼事宜十条》、《直隶清讼限期功过章程》,严格约束下属及幕僚,痛下狠手整改各级官员惰于公事、拖沓敷衍的败坏风气。1869年,他一年弹劾19人,其《特参庐县知县吴燮和贪劣科派请予革职折》,将五品衔代理安徽庐县候补知县吴燮和革职查办,永不再用,在处理贪官问题上决不手软。他认为,吏治腐败让人心变坏,由于官员欲壑难填,必然剥削和压迫,因而引起民变。要从根本上改变民变四起的现状,仅仅凭借军事镇压,只能是治标; 必须从整饬吏治入手,才能唤回民心,才能缓和日益激化的阶级矛盾,达到治本的目的。因而力倡“若不从吏治人心痛下功夫,涤肠荡胃,断无挽回之理”。 曾国藩一生拜将封候,位极人臣,无论文治武功,都光彩夺目。为官清廉自守,更是值得我们学习和借鉴。

牛虻读后感25篇

牛虻读后感25篇 整理] 既是历史规律,又已跳出牛角尖,找到光明还难吗?自然是很简单了!那么最应当注意的,就是坚持宏观的看待问题,不被教条禁锢。我想,试着从事物的根本入手,就能做到这点,就能把问题变得容易,就好象法律条文都是源于法理一样。找到根本,找到路。 从根本入手解决问题。对于牛虻来说,他所面临问题的根本就是宗教,一些对权贵如饥似渴的人利用了宗教,而他应当破除这层羊皮,直刺狼的心脏。对我来说,分析语文语段,就应当从文章主旨入手研究。当我们这么做了以后,我们会发现,原先这么容易。 不能没有独立的精神,失去了精神,人就不能成为真正的人;人也不能失去信仰,失去了信仰,人在这世界上就是一具行尸走肉。信仰是精神的支柱,祟高的信仰如同一盏指路明灯,赋予人无穷的精神力量。小说的封面上定着:影响三代中国人的外国小说。今日我以第四代人的眼光读这本小说,依然有强烈的共鸣:任何人,任何社会,任何时代都需要这股精神力量。小说《牛虻》留给后人的精神财富是永恒的,它将影响一代又一代的人。 如今,牛虻己是英雄的化身,然而在作者笔下,他并不是一个完美的毫无瑕疵的英雄,而是一个活生生的有血有肉的人物。无法调和的仇与恨,感心肺腑的感情,矢志不渝的追求,贯穿牛虻的一生,正因为如此,牛虻的形象才具有极大的感染力。

二十一世纪是一个呼唤英雄的时代。《牛虻》的故事告诉我们:逃避现实,与世无争是懦夫的表现;直面人生,义无反顾的人才是真正的英雄! 牛虻读后感: 朋友!你相信有上帝吗?你相信世间有爱吗?你是更相信上帝还是更相信爱?我会选择爱! 故事就在上帝与爱之间徘徊。亚瑟是一个乐观、开朗并富有的男孩,他很早就失去了父母,与同父异母的兄弟生活在一齐。他几乎与兄弟没有任何感情。除了母亲,他最爱的人是镇上的神甫蒙泰尼里,他们的关系就像父子一样,所以亚瑟把自我秘密加入意大利党的事告诉了神甫。不料,被神甫告发,好多同志被捕,亚瑟也所以从兄弟口中得知自我是神甫的私生子。他受不了神甫对他的欺骗而弄了一个自杀的假象,只身逃往南美。在之后的几年中,他受到了非人的虐待,腿跛了、胳膊折了、满身的伤、口吃、脸上有刀疤,还带着很重的病。在他明白人性的冷漠后做了一个讽刺性文学家,代号是牛虻。并与初恋女友琼在一齐工作,可是琼非但没认出他,还很厌恶他,直到他向琼讲述自我离奇的经历。 而神甫做了红衣教主,名望很高,在牛虻因偷运军火被捕入狱时,蒙泰尼里还几次去看他并企图帮他。但牛虻始终忘不了神甫告密的事。就在准备对牛虻行刑的前一天,神甫再次去看他牛虻最终打开了心结,他要父亲在上帝与他之间做出选择。 神父选择了上帝结果,结果,牛虻死了。直至他死后,神甫才明

《曾国藩传》读后感

《曾国藩传》读后感 《曾国藩传》这本书,在上高中的时候已经读过了,大一时又看了一遍。 这本书论述了曾国藩一生的功与过. 探究了其内心的负荷与无奈。里面详细介绍了曾国藩的生平经历和主要事迹,重点记述其镇压太平天国革命运动、捻军起义和处理天津教案、发起洋务运动的过程;深刻透彻地分析了曾国藩政治和学术思想的形成、发展、演变及对后世的影响;深入归纳了曾国藩的用人方略,概述了以曾国藩及其幕府为核心的政治集团的形成、发展、分化和主要特征与作用;同时又历史地科学地评价了曾国藩的历史功过和作用。 在阅读了《曾国藩传》之后,我首先感觉他是一个光明磊落的中国人,他身上有着典型中国读书人的特质,那就是修身,齐家和治国。尽管他服务的是那个腐朽的满清王朝,但是抛开历史和阶级的局限性。他那份对国家、对民族、对家人的爱仍值得我们尊敬。曾国藩是个真正的学者,从他二十三岁考取秀才,到三十二岁致力于朱理学,再到三十八岁编成《曾氏家训》,贯穿了其不断拜师不断学习各家流派的前半生。他后半生虽不断征战,且经历坎坷,但是仍不忘自律与学习。每日坚持写读书笔记,检讨自己的行为,并一直坚持到生命的最后。曾家虽屡次封侯,但曾国藩对子女要求很严,教育子女更是中国近现代的典范,他的《家书》讲求人生理想、精神境界和道德修养,在骨肉亲情日渐淡漠、邻里亲戚形同陌路的现代社会里,确实有劝世化俗的价值,值得每个人一读。 曾国藩在教育上选拔和培养了一批人才。在其攻克金陵之后,首先组织修复江南贡院,招贤纳士。他选拔人才不拘一格,先后提拔了赵烈文、黄翼开、薛福成等一批对日后社会发展做出积极贡献的幕僚。不仅如此,曾国藩也是识才的伯乐。他的很多门徒如李鸿章,左宗棠,彭玉麟等都是后来鼎鼎大名的人物。他重新创建了金陵书局,不仅翻译和出版国内经典典籍,还翻译了一大批国外的科技著作以及文化、政治思想书籍,为中国近代科技发展奠定了基础,为第一次思想解放运动奠定了基础。 在攻打平天国之前, 他深知,要打败强大的太平军,靠政府那些懒散无能的绿营、八旗兵是不行的。于是就立即另起炉灶,在湖南筹办湘军。他非常重视对军队的训练,不惜重金加强军备。由于湘军在军费上没有政府来源,曾国藩便克服重重困难,四处筹款建军。在军还未训练完毕时。它不轻易出师作战,这也为他赢得了充分的准备时间,为后来的胜利打下了坚定的基础。后来与太平军作战时,他在军情紧急时也毫无畏惧,数次抱定必死之心写下遗嘱。这是非常值得敬佩的。 曾国藩另一个可敬之处是,在国难当头之时,开始了轰轰烈烈的向西方学习的洋务运动,提出“师夷长技以自强”的口号。他购买国外仪器设备,雇佣外国专家进行科技研究,技术创新。虽然最终他发起的洋务运动没能突破封建统治的重重障碍,没有达到自强的目的,但也为对救国道路的探索提供了经验。 有这样一句话,叫“当官要读《曾国藩》,经商要读《胡雪岩》”,中国有多少包括毛泽东、蒋介石在内的政治家、政客都把《曾国藩》作为官场的圣经,同时也把曾国藩本人当作中国官场的教父。的确,从一个普通的湘乡子弟,走到官居一品的大学士,曾国藩是一个仕途上的成功者。他的挺,他的忠,他的严,他的谨,的确为中国封建社会官僚之极,也正因此他才能坐到中国封建官位之极。 纵观他的一生,我觉得曾国藩是近代中国杰出的政治家、军事家、思想家。最后我想用四个词来形容他:睿智,坚守,严谨,忠贞不渝。

《曾国藩传》读后感800字[工作范文]

《曾国藩传》读后感800字 初读《曾国藩传》前,觉得曾国藩只是个众人皆知、无人不晓的“卖国贼”,勾不起我的阅读兴趣。但翻阅数页之后,似乎有点爱不释手了。 从国家和民族角度而言,曾国藩的确是个置民族的安危、人民利益不顾,屈服于西方列强对华政策而又竭力维护清王朝封建统治的“卖国贼”。 对于其一生的罪恶我觉得不应该归咎于他个人品质,而具有历史性和社会性,由他出身的半殖民地条件下的地主阶级决定的。从个人角度而言,我觉得曾国藩是个修养颇高,有头脑、有远见和有谋略的人物。 他的一生经历大致可以分成七个阶段:跻身六曹、创建湘军、坐困江西、决战安庆、攻陷天京、剿捻失败和抑郁而死,可谓有起有伏,人生变数无穷,读之颇有感触。 首先,曾国藩精通古文,广泛猎读,在学术上向很多当时有名人士请教,这些不仅增长了个人方面的见识,也大大提高了个人声望。 曾国藩能如此顺利成为二品官,一方面是由于自身勤奋好学和聪明能干,另一方面是由于受到穆彰阿的垂青和举荐。也许是这一切对于曾国藩来说太顺利了,造就了他当初锋芒毕露、自恃清高的性格,使他在坐困江西期间处处碰壁、受到地

方官员的百般排挤和刁难。 其次,曾国藩经过一年的大彻大悟再度出山,受命为钦差大臣和两江总督,为其大展夙志提供了舞台。 其实曾国藩受命为两江总督是清政府为形势所逼,迫不得已,由于清政府所依靠镇压太平天国的江南大营就在此时溃败,只能依靠曾国藩集团所创建的湘军来镇压太平天国了。由此我们不难看出机会永远垂青于有准备的人。 再次,湘军攻陷天京以后,曾国藩自剪羽翼,释清廷疑忌,自保末路,足见其经验丰富,政治嗅觉之灵敏,审事详明,处事果断。 最后,曾国藩是个爱才如命,求才若渴的贤人。行军打仗,每到一地,必广为访案,凡具一技之长者,必设法延至,收为己用;闻有德才并兼者,更不惜重金,驰书礼聘。 他还能虚心纳言,鼓励众幕僚直言敢谏,故能收到集思广益的效果。他在事业上能够取得如此成功,与其有很大的关系。 读此书不仅让我对曾国藩有了更为全面、细致的了解,从中受到不少启迪,而且加深了我对近代清朝历史的认识,同时引起我对那拉氏一一慈禧太后的兴趣。

牛虻读后感800字五篇

牛虻读后感800字五篇 牛虻读后感一 这本书是受“保尔”所荐,我才开始读的。它的作者是--艾捷尔·丽莲·伏尼契,这著作影响着千万人的一生,包括我。他的主人公是亚瑟--也就是牛虻。 这本书写的是亚瑟在经历重重困难后仍不忘革命,坚持革命,在他被抓入狱后,许多人认为他已死,但他又重现江湖,不顾家人反对,在劳伦佐·蒙太尼里的帮助下坚持革命。他把自己命名为牛虻,因为他有牛虻的优秀品质。 我记得他在被枪决的时候的一个段落,因为他坚强的品质令我记忆犹新:“一颗子弹打歪了,擦破了他的脸。另外一颗子弹打在膝盖的上部。牛虻站在那,冲他们笑。他们惊恐万分的瞅着已经被他们枪决,可是没有被杀死的人‘上校,你带来一只蹩脚的行刑队!我来瞧瞧能不能把他们调教好。行了,伙计们!把你的武器抬高一点!你们都准备好了吗?那么来吧!预备--举枪--’‘射击!’上校跑上前抢先叫喊道。又一阵乱七八糟的射击。烟雾渐渐散开,随后冉冉升起,汇合到晨曦之中。他们见牛虻已然倒下,发现他竟然还没有死。他摇晃着站了起来,接着便向一边躺在了草地上。‘哦,我的上帝!’一个士兵忽然喊叫起来,军事长官及时回头去看。是的草地上那具血淋淋的、模糊不清的身躯又一次开始挣扎,而且开始呻吟。牛虻倚着医生的膝头直起身体,瞪大眼睛直瞅着十字架” 牛虻这种坚强的毅力,让我佩服得五体投地,也只有具有牛虻这

样的品质,才能在无数子弹穿过身体的情况下,鲜血将要流尽的情况下仍然顽强不屈的站立起来,无所畏惧,更是不怕死神的威胁。 读过这本书后,我才知道,我们所有的困难加起来,在牛虻眼里都是那么微不足道,我们只有学习牛虻那种刚毅不屈的精神,不屈不挠,从不认输才能在接下来的生活中有所表现。 牛虻读后感二 当第一眼进入此书开始阅读时,虽不懂文字串联所表达的意思,但是语言的优美已深深吸引了我。牛虻,这个理想与追求的化身,没有人可以否认你的传奇。 故事一开始是发生在比萨神学院。书中描写道:他身体十分单薄,常常的眉,薄薄的唇纤细的手足,身上的没一个地方都过于精细,过于弱不禁风,看上去不像三十年代的英国中产阶级青年,倒像是十六世纪肖像画中的意大利人,如若让他安静地坐在那里别人一定误会以为他是一个身着男装的妩媚动人的女孩而不是男孩,但是就在他走动的时候,那轻盈敏捷的体态又使人想象到一只被驯服的,没有了利爪,失去野性的豹子,大概没有人会想到,那个曾经的俊美少年会变成最后这“丑陋”的模样,然而我想,这就是作者伏尼契最成功的地方。《牛虻》之所以能令人心弦激动,就是因为在牛虻的身上,集中了许多方面的“冲突”之故。这就应验了文学评论家勃兰兑斯说过一句名言:“没有冲突,就没有悲剧。” 这“冲突”或者是政治信仰的冲突,或者是爱情与理想的冲突,而由于这些不能调和的冲突,就爆发了惊心动魄的悲剧。亚瑟从小在

牛虻读后感(共10篇)

牛虻读后感(共10篇) 高中描述牛忙的读后感:牛虻 《牛虻》这本书是我读初中的时候买的,那时候不知道这本书写的是什么意思,而且也看不明白,只觉得这是一本比较特别的书,所以买回家就断断续续的把它看完了,但是脑海里却没有多大的印象。放暑假的时候我无意看到这本书不知是哪来的一股力量,让我一下子又把它看了一遍。 这次学校让我们每人看一本书,想来想去还是觉得看这本比较好,可能对自己的思想境界提升也很快,于是我又一次地拿起这本书,可能是我认真看的缘故吧,觉得当第一眼进入此书开始阅读时,虽不懂文字串联所表达的意思,但是语言的优美已深深吸引了我。 牛虻(亚瑟·勃尔顿)是一个非常坚强的人。他在革命斗争中学会了坚强,并支撑了他的事业。《牛虻》以主人公坎坷的一生为主线,大笔勾勒和细致描绘了牛虻饱受压抑和摧残后,背叛了他曾笃信的上帝,投入了火热的革命斗争,锤炼成一个为统一和独立的意大利而忘我战斗的革命者。作者(伏尼契)以出色的艺术手段,通过跌宕有致的情节(牛虻因误会被认为出卖朋友,出逃南美洲,改名为里瓦雷士。在那里,牛虻成了残疾人:跛脚,左臂扭曲,左手缺二指。牛虻参加了革命,在偷运军火时由于疏忽被捕,最后被杀),鲜明生动地塑造了牛虻这个为意大利民族解放忍受苦难英勇牺牲的典型人物形象,体现了意大利爱国志士的刚毅精神及他们对革命事业的无限忠诚。牛虻在革命斗争中逐渐变得坚强起来。刚出场19岁的亚瑟有点像十六世

纪肖像画里的意大利小伙子。“从他那长长的睫毛,敏感的嘴角和娇小的手脚看,身体各个部位都显得过分精致,轮廓格外分明。”而经过革命锻炼之后的牛虻则是“空空寂寞中把他压垮的幽灵似的恐惧、虚幻世界里的幻像,都随产生他们的夜消失了,而一旦太阳光芒四射,敌人出现在眼前,他便斗志激昂,再也无恐惧可言。”牛虻所有的一切,在监狱执行死刑的士兵则是这样认为的:“他那直剌人心的雄辩,他那无休止的狂笑,他那光明磊落、感人肺腑的勇气,曾像太阳的光芒一样在他们死气沉沉的生活中闪耀。”牛虻变得成熟了、坚强了,成为一个为国家命运不顾个人安危的真正的革命者。坚强的牛虻在牺牲前一夜给他深爱的人琼玛的遗书里这样写道:“我将怀着轻松的心情走到院子里去,好像一个小学生放假回家一样。我已经做了我应做的工作,这次死刑判决就是我忠于职守的证明。”当侍卫要给他实行枪决的时候,眼里都是含着泪花,他们太热爱牛虻了,不忍心下手。但是牛虻却是笑着面对他们的,好像这一切已经被他看透,生死对他毫无意义,因为他的心还活着。 与牛虻关系密切,给他巨大影响的人是他的忏悔神父主教蒙太尼里(其实是他父亲)。主教蒙太尼里欺骗了牛虻,从而使牛虻对上帝产生了怀疑。亚瑟在苦难中成了一个 * 的无神论者,他憎恨那些虚伪的祷告,憎恨所有的神父,他认为“上帝是—一只泥巴做就的东西,我只需一锤就能够把它砸个粉碎;而你呢,却一直用谎言欺骗我。”出走前牛虻这样说道。蒙太尼里影响了牛虻的一生。应该说,牛虻的

读曾国藩传有感

读曾国藩传有感 国之殇,是浮华倾圮后的最后一曲楚歌,国之辱,是你忍辱负重后的最后一道霹雳。摇摇欲坠的天朝上国终将被历史埋葬,然而你却仍要拼死捍卫腐朽的魂灵,哪怕你会万劫不复刀山火海。卫道士,走狗,卖国贼,抑或“中兴第一名臣”,旷古烁今,末世圣贤。的确,你留给世人太多谜题,国之藩篱,君子居下,则排一方之难;在上,则息万物之器”。巨蟒之后,光宗耀祖,曾家未有考取功名的子弟,呱呱坠地,也决定你那独一无二的一生。 少年游——不破楼兰终不还 五岁识字,六岁读书,无论四书五经,八股遗风,还是《史记》,《周礼》、《仪礼》、《文选》,均有涉及。当然对你以后的仕途有极大益处,天纵英才,带着长辈们的期许。你踏上了求学的路,少年游也就此开始。岳麓东环湘水回,长沙风物信佳哉。妙高峰下携步谁,爱晚亭边醉几回。夏后功名余片石,汉王钟鼓拨寒灰。知君此日沉吟地,是我当年眺览来。会当绝顶,万山皆渺。年少的你纵情山水,挥毫泼墨,直挂云帆济沧海,我辈岂是蓬蒿人。可曾知否,宦海之上,壁立千仞,稍有不慎,粉身碎骨,昔日李斯翻云覆雨落得个五马分尸,屈原赤胆忠心也只好自投汨罗,官场不是儿戏,伴君终是伴虎,多少忠臣将相死于非命,道光不是太宗,而你也不是魏征,晚清颓唐早已断送了先辈的河山,且不说蛮夷之乱,内部早已土崩瓦解。但此时的你,

目光中除了坚定,没有迷惘。 宦海沉浮终不悔 记得孟德曾受高人指点“治世之能臣,乱世之奸雄”。大概也是怀着这样的想法,进京赶考,无果而终。本想打道回府桥,不满青灯书案,这时迎来授业恩师穆章阿,你也就此引来生命的转折,朱子理学,修身养性,于是也养成了极好的品行。恰好太平天国动乱,你也就开始一段生命中最重要的旅程 想来区区一个洪秀全怎会掀起翻天巨浪,太平天国骤然成为一个极大的势力。鸦片之灾的阴影还未消退,半路杀出来的叛党竟然无法阻挡,也难怪,此时的清兵早已被鸦片之毒侵蚀,作战能力全无,节节败退,劳民伤财,在我看来完全是个无用的孬种。清政府将你冷落多年,此时却好言相劝让你去组织团练(其实也对你没报多大希望只是想要你解决一些官民的纠纷),前几次对于咸丰帝的觐见不是无果而终,就是受到责难。心灰意冷的你当然犹豫不决,母亲你连最后一面都没看到,守孝也是必然的,但是鉴于父亲家人的劝说,你接受了这道谕旨。将自己的全部心血投向了团练。不过总是要有点手段,但由于朝廷对于自己的猜忌过重再加上财政多用于清军的开支,团练的经费也就成了大问题,自己虽为团练大臣却也鞭长莫及,弄不好团练没办成倒会因为用人不当等问题激起劳动人民更大的反抗,引火烧身,加速灭亡。更别说实现目的愿望了。曾国藩很想把各地的团练联合起来,组成一个“大团”集中训练,统一管理,而实际上就是建立一支军纪严明有较强战斗力的不同于八旗、绿营的新军队,他的最

牛虻读后感精选范文

牛虻读后感精选范文 牛虻读后感1 《牛虻》是爱尔兰女作家伏尼契的一部长篇小说。因为其以意大利人民反对奥地利殖民统治的革命斗争为背景,而我对政治、革命一向不甚感冒,所以对这本书也是一直敬而远之。后来,孩子把这本书买回家来,他没怎么看,倒是我看上瘾——原来在革命大背景下,这个故事也是起伏跌宕,充满着爱恨情仇,非常引人入胜。 牛虻小时候也是一个非常单纯、幼稚的小男孩,他虔诚地信仰着上帝,虽然家里很富裕,但是家庭状况比较复杂,父亲早亡,同父异母的哥哥嫂子歧视、排挤他,亲身母亲也染病身亡,他的童年能够给予他温暖和安慰的是神父蒙泰尼里和女同学琼玛。而这两个人也注定成为他生命中最重要的两个人。 在牛虻经历了欺骗、背叛、入狱、误解,特别是当他得知自己的亲生父亲就是神父蒙泰尼里时,他彻底崩溃了——他砸碎了家里的神像,也砸碎了心中对人世、对宗教的所有的美好的憧憬。伪装了投海自尽的假象后,他漂泊流浪到南美洲度过了13年炼狱般的艰难生活,而再次回到意大利时,他已经破茧重生,成为一个坚强、冷酷、老练的革命战士。 牛虻的革命信仰如此坚定,以至于13年非人的折磨中,他都能够坚持下来。后来琼玛问他为什么没有想到自杀?他抬起头,诧异莫名:“我的工作怎么办?谁来替我做?”这是他的反问,也是他最铿锵的回答。一个从小养尊处优的人,沦为扫猪圈、在马戏团扮演驼子、在港口给海员打杂,哪一种都足以打垮、毁灭他,但是所有的遭遇都没有摧毁牛虻,他选择了活下去,他选择了忍辱负重,继续战斗。他像钢铁和冰块一样冷酷、绝情,又像刺猬一样拒绝别人的关心和爱护,他追寻着自己的信仰,死守着自己的秘密,孤独而执着。

但牛虻毕竟是血肉之躯,他对亲生父亲的那种刻骨铭心的爱恨交织是最打动人心的。当起义中他举枪射击时,因为父亲的突然出现 让他一时心慈手软,结果不幸被捕入狱,导致了最终的被执行枪决。 在狱中,面对前来探望自己的蒙泰尼里牛虻主动承认了自己就是当年的亚瑟,父子间的对话,既让人感到父子情深,又看得出不同 信仰的相害相伤。也许是女人见识,如果换做我是蒙泰尼里,我一 定会把牛虻——把自己的亲生儿子放走,毕竟,蒙泰尼里是那么地 爱着自己的孩子。但是这个老爷子也够信仰坚定的,硬是没有妥协,最后还在孩子的枪决执行书上签了字。看似是他在亲情与信仰的斗 争中以信仰战胜了亲情,但最后还是受不了“自己亲手把儿子送上 断头台”的精神折磨,在精神严重分裂中痛苦死去。 而面对初恋女友琼玛的怀疑和试探、猜测,牛虻是以遗书的形式告诉她,自己真的就是那个琼玛最爱的人。其实琼玛一直在怀疑牛 虻就是亚瑟,几次试探,但牛虻每每不予承认,而且每次都装作冷 酷无情或者插浑打科,敷衍过去。对此我也不能深刻理解他的用心,这时的琼玛已经是孀居,承认了自己的身份和心爱的人又是志同道 合的人重新开始一段新的美好人生不是更好吗? 与刀光剑影中演绎爱恨情仇,在革命的大背景下展现人的悲欢离合。合上《牛虻》,终于明白了,经典名著一定是又有思想深度又 有可读性。 牛虻读后感2 艾丽伏尼契,这位爱尔兰女作家写下的《牛虻》,的确留给了人们一笔可观的精神财富,告诉了我们亲情的意义。 牛虻(亚瑟·勃尔顿)是一个非常坚强的人。他在革命斗争中学会了坚强,并支撑了他的事业。 《牛虻》以主人公坎坷的一生为主线,大笔勾勒和细致描绘了牛虻饱受压抑和摧残后,背叛了他曾笃信的上帝,投入了火热的革命 斗争,锤炼成一个为统一和独立的意大利而忘我战斗的革命者。作 者(伏尼契)以出色的艺术手段,通过跌宕有致的情节(牛虻因误会被 认为出卖朋友,出逃南美洲,改名为里瓦雷士。在那里,牛虻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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