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用车加油登记表

公务用车加油登记表

公务用车加油登记表

事业单位公务车辆加油管理办法

事业单位公务车辆加油管理办法 为严格管控我局公务用车加油卡使用流程,明确权限人、负责人,做到使用有记录,充值有记录,信息真实、完整、准确,降低车辆使用成本,提高车辆使用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一、我局实行公务用车和加油卡分别管理制度。实现双线并行管理,互相监督。加油卡由财务管理中心指定专人管理。财务管理中心负责加油卡的保管、充值并监督使用情况,行政管理中心负责公务用车的派遣及监督使用情况。 加油卡管理员:XXX 二、公务车辆需要加油时,驾驶员向财务管理中心提出申请。财务中心核实情况后由油卡管理员持卡与驾驶员一同前往加油,油卡管理员现场填写《加油卡使用登记表》,明确填写车牌号、油卡编号、公里数、加油站、加油前剩余金额、加油量等信息,加油卡管理员负责加油卡及《加油卡使用登记表》的保管,负责每月向本中心上报加油卡使用情况及《加油卡使用登记表》登记情况。财务管理中心主任、行政管理中心主任负责每月进行检查和监督。 三、加油卡卡号为XXXX XXXX XXXX XXXX,用于充值、资料变更及查询信息等,凭此卡可到中国石油各加油站进行加油。

四、油卡管理员及时了解油卡使用情况,加油卡金额少于300元时,及时向中心主任提出充值申请,填写《加油卡充值申请单》,经中心主任及分管领导签字同意后方可充值,每次充值金额应控制在1000-2000元之间。加油卡充值、加油须保留一切相关票据,为核算车辆消耗提供依据。 五、所有公务车辆禁止现金加油,。 六、驾驶员与油卡管理员不得私自为除公务车辆以外其它车辆加油及利用加油卡做其他违法违纪行为,一经发现上报局党委、驻局纪检组,依据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后附:《公务车辆加油卡充值申请表》 《加油登记表》

车辆加油使用登记表

油卡编号车号司机王永刚 加油日期 初始 里程数油卡初始 余额 本次加油 里程数 本次加油 金额 剩余金额 再充值 金额 司机签字 车队 确认 备注 月累计加油金额: 车队负责人: 财务审核:总经理: 车辆加油使用登记表(月份) 油卡信息: 油卡编号车号司机王永刚 加油日期 初始 里程数油卡初始 余额 本次加油 里程数 本次加油 金额 剩余金额 再充值 金额 司机签字 车队 确认 备注 月累计加油金额: 车队负责人: 财务审核:总经理:

油卡编号车号司机李哲 加油日期 初始 里程数油卡初始 余额 本次加油 里程数 本次加油 金额 剩余金额 再充值 金额 司机签字 车队 确认 备注 月累计加油金额: 车队负责人: 财务审核:总经理: 车辆加油使用登记表(月份) 油卡信息: 油卡编号车号司机李哲 加油日期 初始 里程数油卡初始 余额 本次加油 里程数 本次加油 金额 剩余金额 再充值 金额 司机签字 车队 确认 备注 月累计加油金额: 车队负责人: 财务审核:总经理:

油卡编号车号司机李忠义 加油日期 初始 里程数油卡初始 余额 本次加油 里程数 本次加油 金额 剩余金额 再充值 金额 司机签字 车队 确认 备注 月累计加油金额: 车队负责人: 财务审核:总经理: 车辆加油使用登记表(月份) 油卡信息: 油卡编号车号司机李忠义 加油日期 初始 里程数油卡初始 余额 本次加油 里程数 本次加油 金额 剩余金额 再充值 金额 司机签字 车队 确认 备注 月累计加油金额: 车队负责人: 财务审核:总经理:

油卡编号车号司机赵华东 加油日期 初始 里程数油卡初始 余额 本次加油 里程数 本次加油 金额 剩余金额 再充值 金额 司机签字 车队 确认 备注 月累计加油金额: 车队负责人: 财务审核:总经理: 车辆加油使用登记表(月份) 油卡信息: 油卡编号车号司机赵华东 加油日期 初始 里程数油卡初始 余额 本次加油 里程数 本次加油 金额 剩余金额 再充值 金额 司机签字 车队 确认 备注 月累计加油金额: 车队负责人: 财务审核:总经理:

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办法

机关公务用车管理 办法 1

公务用车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XX市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总体方案》(XXX 〔XXX〕XX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机关车辆管理坚持有利工作,集中安排,统一调度,注重节约,确保安全的原则。 第三条局办公室是机关公务车辆管理的职能部门,局监察室对机关车辆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第二章日常管理 第四条严格车辆管理。固定车辆驾驶人员,不得将车辆借与她人驾驶。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及造成的一切后果由驾驶员自行承担,车辆行驶必须的相关随车证照(资料)由驾驶员负责妥善保管。 第六条严格控制车辆运行费用。切实加强车辆用油管理,严格执行“一车一卡”加油办法。驾驶员持本车加油卡到指定加油站加油,驾驶员要随时掌握加油卡的资金余额,需要补充时提前向车管人员报告。一般情况下不得用现金加油,否则不予报销。 第八条严格执行公车使用登记制度。局办公室统一印制<机关公务车辆出车登记表>(以下简称<出车登记表>)。驾驶员根据安

排的出车任务如实填写<出车登记表>(出车事由、地点、里程等),并经用车人签字确认。驾驶员要妥善保管<出车登记表>,不得遗失。局办公室每月负责对<出车登记表>进行审核,审核车辆行驶里程、油耗等情况。 第九条严格执行车辆回单位停放制度。除外派公出情况外,车辆必须停放在单位车库,因特殊情况不能回单位停放的,需经因工作需要使用该车的局领导同意,但必须确保车辆的安全,如出现车辆损坏、丢失等情况,一切经济损失由驾车人员自负;国家法定节假日期间,车辆须封存停驶。 第十条严禁公车私用私驾。禁止将公车用于婚丧喜庆、休闲度假、探亲访友等非公务活动。机关驾驶员不得公车私用,一经发现并证实,由驾驶员自行承担所有费用并追究相关责任。 第三章调度与使用 第十一条机关公务用车由办公室统一调度。 第十二条用车范围。根据市车改办批复,我局保留机要通信及应急车辆X台,主要用于以下公务活动: 1、办理保密、机要文件及涉密其它业务; 2、处理紧急突发事件,包括自然灾害、公共卫生事件、社会稳定事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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