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JJ 82-2012 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CJJ 82-2012 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CJJ 82-2012 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建设部 CJJ/T82-2012 2013年5月1日

1 总则

1.0.1为加强园林绿化工程施工质量管理,规范工程施工技术,统一园林绿化工程施工质量检验、验收标准,确保工程质量,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公园绿地、防护绿地、附属绿地及其他绿地的新建、扩建、改建的各类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质量验收。

1.0.3园林绿化工程的施工及验收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 术语

2.0.1栽培植planting soil理化性状良好,

适宜于园林植物生长的土壤

2.0.2客土improved soilimported from other places

更换适合园林植物栽植的土壤

2.0.3地形造型terrain modeling

一定的园林绿地范围内植物栽植地的起伏状况。

2.0.4栽植穴、槽planting hole(slot)栽植植物挖掘的的坑穴。

坑穴为圆型或方形的称为栽植穴,长条形的称为栽植槽。

2.0.5裸根苗木bare root seedlings

挖掘时根部不带土或仅带护心土的苗木。

2.0.6容器苗seedling in container

将苗木种入软容器(软容器为可降解的材料)中,掩入土中常规养护,移植时连同软容器一起埋入土中。

2.0.7分支点高度height of trunk

乔木从地表面至树冠第一个分支点的高度。

2.0.8胸径diameter at breast height

乔木主干高度在1.3m处的树干直径。

2.0.9地径ground diameter

树木的树干贴近地面处的直径。

2.0.10茎密度stem density

草坪单位面积内向上生长茎的数量。

2.0.l1 设施空间绿化greening space of construction in

urban建筑物、地下构筑物的顶面、壁面及围栏等处的绿化。

2.0.I2 栽植基层plant growth space

非绿地绿化方式的植物栽植基础结构,它包括耐根穿刺防水层、排蓄水层、过滤层、栽植土层等。

2.0.13栽植工程养护maintain of planting projects

园林植物栽植后至竣工验收移交期间的养护管理。

2.0.14观感质量quality of appearance

园林绿化工程通过观察和必要的量测所反映的工程外在质量。

3 施工前准备

3.0.1施工单位应依据合同约定,对园林绿化工程进行施工和管理,

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施工单位及人员应具备相应的资格、资质。

2施工单位应建立技术、质量、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等各项规章管理制度。

3施工单位应根据工程类别、规模、技术复杂程度、配备满足施工需要的常规检测设备和工具。

3.0.2 施工单位应熟悉图纸,掌握设计意图与要求,应参加设

计交底,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施工单位对施工图中出现的差错、疑问,应提出书面建议,

如需变更设计,应按照相应程序报审,经相关单位签证后实施。

2施工单位应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应在工程开

工前完成并与开工申请报告一并报予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

3.0.3施工单位进场后,应组织施工人员熟悉工程合同及与工程项

目有关的技术标准。了解现场的地上地下障碍物、管网、地形地貌、土质、控制桩点设置、红线范围、周边情况及现场水源、水质、电源、交通情况。

3.0.4施工测量应符合下列要求:

1应按照园林绿化工程总平面或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现场高程控制点及坐标控制点,建立工程测量控制网。

2各个单位工程应根据建立的工程测量控制网进行测量放线。

3施工测量时,施工单位应进行自检、互检双复核,监理单位应进行复测。

4对原高程控制点及控制坐标应设保护措施。

4绿化工程

4.1栽植基础

4.1.1绿化栽植或播种前应对该地区的土壤理化性质进行化验分析,采取相应的土壤改良、施肥和置换客土等措施,绿化栽植土壤有效土层厚度应符合表4.1.1规定

地带,绿化栽植土壤有效土层下不得有不透水层。

4.1.3园林植物栽植土应包括客土、原土利用、栽植基质等,栽植土应符合下列规定:

1土壤ph值应符合本地区栽植土标准或按ph值5.6~8.0进行选择。

2土壤全盐含量应为0.1%~0.3%。

3土壤容重应为1.0g/cm3~1.35g/cm3。

4土壤有机质含量不应小于1.5%。

5土壤块径不应大于5cm。

6栽植土应见证取样,经有资质检测单位检测并在栽植前取得符合要求的测试结果。

7栽植土验收批及取样方法应符合下列规定:

1)客土每500m3或2000m2为一检验批,应于土层20cm及50cm处,随机

取样5处,每处100g经混合组成一组试样;客土500m3或2000m2以下,随机取样不得少于3处;

2)原状土在同一区域每2000mm2为一检验批,应于土层20cm及50cm

处,随机取样5处,每处取样100g,混合后组成一组试样;原状土20 00m2以下,随机取样不得少于3处;

3)栽植基质每200m3为一检验批,应随机取5袋,每袋取100g,混合后

组成一组试样;栽植基质200m3以下,随机取样不得少于3袋。

4.1.4绿化栽植前场地清理应符合下列规定:

1有各种管线的区域、建(构)筑物周边的整理绿化用地,应在其完工并验收合格后进行。

2应将现场内的渣土、工程废料、宿根性杂草、树根极其有害污染物清除干净。

3对清理的废弃构筑物、工程渣土、不符合栽植土理化标准的原状土等应做好测量记录、签认。

4场地标高及清理程度应符合设计和栽植要求。

5填垫范围内不应有坑洼、积水。

6对软泥和不透水层应进行处理。

4.1.5栽植土回填及地形造型应符合下列规定:

1地形造型的测量放线工作应做好记录、签认。

2造型胎土、栽植土应符合设计要求并有检测报告。

3回填土壤应分层适度夯实、或自然沉降达到基本稳定,严禁用机械反复碾压。

4回填土及地形造型的范围、厚度、标高、造型及坡度均应符合设计要求。

5地形造型应自然顺畅。

6地形造型尺寸和高程允许偏差应符合表4.1.5的规定。

1栽植土施肥应按下列方式进行:

1)商品肥料应有产品合格证明,或已经过试验证明符合要求;

2)有机肥应充分腐熟方可使用;

3)施用无机肥料应测定绿地土壤有效养分含量,并宜采用缓释性无机肥。

2栽植土表层整理应按下列方式进行:

1)栽植土表层不得有明显低洼和积水处,花坛、花境栽植地30c深的表土层必须疏松;

2)栽植土的表层应整洁,所含石砾中粒径大于3cm的不得超过10%,粒径小于2.5cm不得超过20%,杂草等杂物不应超过10%;土块粒径应符合表4.1.6的规定;

石3cm~5cm;栽植土与边口线基本平直;

4)栽植土表层整地后应平整略有坡度,当无设计要求时,其坡度宜为0.3%~0.5%。

4.2栽植穴、槽的挖掘

4.2.1栽植穴、槽挖掘前,应向有关单位了解地下管线和隐蔽物埋设情况。

4.2.2树木与地下管线外缘及树木与其他设施的最小水平距离,应符合相应的绿化规划与设计规范的规定。

4.2.3栽植穴、槽的定点放线应符合下列规定:

1栽植穴、槽定点放线应符合设计图纸要求,位置应准确,标记明显。2栽植穴定点时应标明中心点位置。栽植槽应标明边线。

3定点标志应标明树种名称(或代号)、规格。

4树木定点遇有障碍物时,应与设计单位取得联系,进行适当调整。

4.2.4栽植穴、槽的直径应大于土球或裸根苗根系展幅40cm~60cm,穴深宜为穴径的3/4~4/5。穴、槽应垂直下挖,上口下底应相等。

4.2.5栽植穴、槽挖出的表层土和底土应分别堆放,底部应施基肥并回填表土或改良土。

4.2.6栽植穴、槽底部遇有不透水层及重黏土层时,应进行疏松或采取排水措施。

4.2.7土壤干燥时应于栽植前灌水浸穴、槽。

4.2.8当土壤密实度大于1.35g/cm3或渗透系数小于10-4cm/s时,应采取扩大树穴,疏松土壤等措施。

4.3植物材料

4.3.1植物材料种类、品种名称及规格应符合设计要求。

4.3.2严禁使用带有严重病虫害的植物材料,非检疫对象的病虫害危害程度或危害痕迹不得超过树体的5%~10%。自外省市及国外引进的植物材料应有植物检疫证。

4.3.3植物材料的外观质量要求和检验方法应符合表4.3.3的规定。

表4.3.3植物材料外观质量要求和检验方法

的应符合表4.3.4规定。

4.4.1苗木装运前应仔细核对苗木的品种、规格、数量、质量。外地苗木应事先办理苗木检疫手续。

4.4.2苗木运输量应根据现场栽植量确定,苗木运到现场后应及时栽植,确保当天栽植完毕。

4.4.3运输吊装苗木的机具和车辆的工作吨位,必须满足苗木吊装、运输的需要,并应制订相应的安全操作措施。

4.4.4裸根苗木运输时,应进行覆盖,保持根部湿润。装车、运输、卸车时不得损伤苗木。

4.4.5

带土球苗木装车和运输时排列顺序应合理,捆绑稳固,卸车时应轻取轻放,不得损伤苗木及散球。

4.4.6 苗木运到现场,当天不能栽植的应及时进行假植。

4.4.7 苗木假植应符合下列规定:

1裸根苗可在栽植现场附近选择适合地点,根据根幅大小,挖假植沟假植。假植时间较长时,根系应用湿土埋严,不得透风,根系不得失水。

2带土球苗木的假植,可将苗木码放整齐,土球四周培土,喷水保持土球湿润。

4.5 苗木修剪

4.5.1

苗木栽植前的修剪应根据各地自然条件,推广以抗蒸腾剂为主体的免修剪栽植技术或采取以疏枝为主,适度轻剪,保持树体地上、地下部位生长平衡。

4.5.2 乔木类修剪应符合下列规定:

1落叶乔木修剪应按下列方式进行:

1)

具有中央领导干、主轴明显的落叶乔木应保持原有主尖和树形,适当疏枝,对保留的主侧枝应在健壮芽上部短截,可剪去枝条的1/5~1/3;

2)

无明显中央领导干、枝条茂密的落叶乔木,可对主枝的侧枝进行短截或疏枝并保持原树形;

3)

行道树乔木定干高度宜2.8m~3.5m,第一分枝点以下枝条应全部剪除,同一条道路上相邻树木分枝高度应基本统一。

2常绿乔木修剪应按下列方式进行:

1)

常绿阔叶乔木具有圆头形树冠的可适量疏枝;枝叶集生树干顶部的苗木可不修剪;具有轮生侧枝,作行道树时,可剪除基部2层~3层轮生侧枝;

2)

松树类苗木宜以疏枝为主,应剪去每轮中过多主枝,剪除重叠枝、下垂枝、内膛斜生枝、枯枝及机械损伤枝;修剪枝条时基部应留lcm~2cm木橛;

3)柏类苗木不宜修剪,具有双头或竞争枝、病虫枝、枯死枝应及时剪除。

4.5.3灌木及藤本类修剪应符合下列规定:

1有明显主干型灌木,修剪时应保持原有树型,主枝分布均匀,主枝短截长度宜不超过1/2。

2丛枝型灌木预留枝条宜大于30cm。多干型灌木不宜疏枝。

3绿筲、色块、造型苗木,在种植后应按设计高度整形修剪。

4藤本类苗木应剪除枯死枝、病虫枝、过长枝。

4.5.4苗木修剪应符合下列规定:

1苗木修剪整形应符合设计要求,当无要求时,修剪整形应保持原树形。

2苗木应无损伤断枝、枯枝、严重病虫枝等。

3落叶树木的枝条应从基部剪除,不留木橛,剪口平滑,不得劈裂。

4枝条短截时应留外芽,剪口应距留芽位置上方0.5cm。

5修剪直径2cm以上大枝及粗根时,截口应削平应涂防腐剂。

4.5.5非栽植季节栽植落叶树木,应根据不同树种的特性,保持树型,宜适当增加修剪量,可剪去枝条的1/2~1/3。

4.6树木栽植

4.6.1树木栽植应符合下列规定:

1树木栽植应根据树木品种的习性和当地气候条件,选择最适宜的栽植期进行栽植。

2栽植的树木品种、规格、位置应符合设计规定。

3带土球树木栽植前应去除土球不易降解的包装物。

4栽植时应注意观赏面的合理朝向,树木栽植深度应与原种植线持平。

5栽植树木回填的栽植土应分层踏实。

6除特殊景观树外,树木栽植应保持直立,不得倾斜。

7行道树或行列栽植的树木应在一条线上,相邻植株规格应合理搭配。

8绿篱及色块栽植时,株行距、苗木高度、冠幅大小应均匀搭配,树形丰满的一面应向外。

9树木栽植后应及时绑扎、支撑、浇透水。

10树木栽植成活率不应低于95%,名贵树木栽植成活率应达到100%。

4.6.2树木浇灌水应符合下列规定:

1树木栽植后应在栽植穴直径周围筑高10cm~20cm围堰,堰应筑实。

2浇灌树木的水质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的规定。

3浇水时应在穴中放置缓冲垫。

4每次浇灌水量应满足植物成活及生长需要。

5新栽树木应在浇透水后及时封堰,以后根据当地情况及时补水。

6对浇水后出现的树木倾斜,应及时扶正,并加以固定。

4.6.3树木支撑应符合下列规定:

1应根据立地条件和树木规格进行三角支撑、四柱支撑、联排支撑及软牵拉。

2支撑物的支柱应埋入土中不少于30cm,支撑物、牵拉物与地面连接点的连接应牢固。

3连接树木的支撑点应在树木主干上,其连接处应衬软垫,并绑缚牢固。

4支撑物、牵拉物的强度能够保证支撑有效;用软牵拉固定时,应设置警示标志。

5针叶常绿树的支撑高度应不低于树木主干的2/3,落叶树支撑高度为树木主干高度的1/2。

6同规格同树种的支撑物、牵拉物的长度、支撑角度、绑缚形式以及支撑材料宜统一。

4.6.4 非种植季节进行树木栽植时,应根据不同情况采取下列措施:

1苗木可提前环状断根进行处理或在适宜季节起苗,用容器假植,带土球栽植。

2落叶乔木、灌木类应进行适当修剪并应保持原树冠形态,剪除部分侧枝,保留的侧枝应进行短截,并适当加大土球体积。

3可摘叶的应摘去部分叶片,但不得伤害幼芽。.

4夏季可采取遮荫、树木裹干保湿、树冠喷雾或喷施抗蒸腾剂,减少水分蒸发;冬季应采取防风防寒措施。

5掘苗时根部可喷布促进生根激素,栽植时可加施保水剂,栽植后树体可注射营养剂。

6苗木栽植宜在阴雨天或傍晚进行。

4.6.5

干旱地区或干旱季节,树木栽植应大力推广抗蒸腾剂、防腐促根、免修剪、营养液滴注等新技术,采用土球苗,加强水分管理等措施。

4.6.6

对人员集散较多的广场、人行道、树木种植后,种植池应铺设透气铺装,加设护栏。

4.7大树移植

4.7.1树木的规格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均应属于大树移植。

1落叶和阔叶常绿乔木:胸径在20cm以上。

2针叶常绿乔木:株高在6m以上或地径在18cm以上。

4.7.2大树移植的准备工作应符合下列规定:

1移植前应对移植的大树生长、立地条件、周围环境等进行调查研究,制定技术方案和安全措施。

2准备移植所需机械、运输设备和大型工具必须完好,确保操作安全。

3移植的大树不得有明显的病虫害和机械损伤,应具有较好观赏面。植株健壮、生长正常的树木,并具备起重及运输机械等设备能正常工作的现场条件

4选定的移植大树,应在树干南侧做出明显标识,标明树木的阴、阳面及出土线。

5移植大树可在移植前分期断根、修剪,做好移植准备。

4.7.3 大树的挖掘及包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针叶常绿树、珍贵树种、生长季移植的阔叶乔木必须带土球(土台)移植。

2树木胸径20cm~25cm时,可采用土球移栽,进行软包装。当树木胸径大于25cm时,可采用土台移栽,用箱板包装,并应符合下列要求:

1) 挖掘高大乔木前应先立好支柱,支稳树木;

2) 挖掘土球、土台应先去除表土,深度接近表土根;

3) 土球规格应为树木胸径的6倍~10倍,土球高度为土球直径的2/3,

土球底部直径为土球直径的1/3;

土台规格应上大下小,下部边长比上部边长少1/10;

4) 树根应用手锯锯断,锯口平滑无劈裂并不得露出土球表面;

5) 土球软质包装应紧实无松动,腰绳宽度应大于10cm;

6) 土球直径lm以上的应作封底处理;

7) 土台的箱板包装应立支柱,稳定牢固,并应符合下列要求:

①修平的土台尺寸应大于边板长度5cm,土台面平滑,不得有砖石等突出土台;

②土台顶边应高于边板上口1cm~2cm,

土台底边应低于边板下口1cm~2cm;边板与土台应紧密严实;

③边板与边板、底板与边板、顶板与边板应钉装牢固无松动;箱板上端与坑壁、底板与坑底应支牢、稳定无松动。

3休眠期移植落叶乔木可进行裸根带护心土移植,根幅应大于树木胸径的6倍~10倍,根部可喷保湿剂或蘸泥浆处理。

4带土球的树木可适当疏枝:裸根移植的树木应进行重剪,剪去枝条的1/2~2/3。针叶常绿树修剪时应留lcm~2cm木橛,不得贴根剪去。

4.7.4 大树移植的吊装运输,应符合下列规定:

1大树吊装、运输的机具、设备应符合本规范第4.4.3条的规定。

2吊装、运输时,应对大树的树干、枝条、根部的土球、土台采取保护措施。

3大树吊装就位时,应注意选好主要观赏面的方向。

4应及时用软垫层支撑、固定树体。

4.7.5 大树移栽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大树的规格、种类、树形、树势应符合设计要求。

2定点放线应符合施工图规定。

3栽植穴应根据根系或土球的直径加大60cm~80cm,深度增加20cm~30cm 。

4种植土球树木,应将土球放稳,拆除包装物;大树修剪应符合本规范第4.

5.4条的要求。

5栽植深度应保持下沉后原土痕和地面等高或略高,树干或树木的重心应与地面保持垂直。

6栽植回填土壤应用种植土,肥料应充分腐熟,加土混合均匀,回填土应分层捣实、培土高度恰当。

7大树栽植后设立支撑应牢固,并进行裹干保湿,栽植后应及时浇水。

8大树栽植后,应对新植树木进行细致的养护和管理,应配备专职技术人员做好修剪、剥芽、喷雾、叶面施肥、浇水、排水、搭荫棚、包裹树干、设置风障、防台风、防寒和病虫害防治等管理工作。

4.8草坪及草本地被栽植

4.8.1草坪和草本地被播种应符合下列规定:

1应选择适合本地的优良种子;草坪、草本地被种子纯净度应达到95%以上;冷地型草坪种子发芽率应达到85%以上,暖地型草坪种子发芽率应达到70 %以上。

2播种前应做发芽试验和催芽处理,确定合理的播种量,不同草种的播种量可按照表4.8.1进行播种。

表4.8.1不同草种播种量

3播种前应对种子进行消毒,杀菌。

4整地前应进行土壤处理,防治地下害虫。

5播种时应先浇水浸地,保持土壤湿润,并将表层土耧细耙平,坡度应达到0.3%~0.5%;

6用等量沙土与种子拌匀进行撒播,播种后应均匀覆细土0.3cm~0.5cm并轻压。

7播种后应及时喷水,种子萌发前,干旱地区应每天喷水1~2次,水点宜细密均匀,浸透土层8cm~10cm,保持土表湿润,不应有积水,出苗后可减少喷水次数,土壤宜见湿见干。

8混播草坪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混播草坪的草种及配合比应符合设计要求;

2) 混播草坪应符合互补原则,草种叶色相近,融合性强;

3) 播种时宜单个品种依次单独撒播,应保持各草种分布均匀。

4.8.2 草坪和草本地被植物分栽应符合下列规定:

1分栽植物应选择强匍匐茎或强根茎生长习性草种。

2各生长期均可栽植。

3分栽的植物材料应注意保鲜,不萎蔫。

4干旱地区或干旱季节,栽植前应先浇水浸地,浸水深度应达10cm以上。

5草坪分栽植物的株行距,每丛的单株数应满足设计要求,设计无明确要求时,可按丛的组行距15cm~20cm×15cm~20cm,成品字形;或以lm2植物材料可按1:3~1:4的系数进行栽植。

6 栽植后应平整地面,适度压实,立即浇水。

4.8.3 铺设草块、草卷应符合下列规定:

1掘草块、草卷前应适量绕水,待渗透后掘取。

2草块、草卷运输时应用垫层相隔、分层放置,运输装卸时应防止破碎。

3当日进场的草卷、草块数量应做好测算并与铺设进度相一致。

4草卷、草块铺设前应先浇水浸地细整找平,不得有低洼处。

5草地排水坡度适当,不应有坑洼积水。

6铺设草卷、草块应相互衔接不留缝,高度一致,间铺缝隙应均匀,并填以栽植土。

7草块、草卷在铺设后应进行滚压或拍打与土壤密切接触。

8铺设草卷、草块,应及时浇透水,浸湿土壤厚度应大于10cm。

4.8.4 运动场草坪的栽植应符合下列规定:

1运动场草坪的排水层、渗水层、根系层、草坪层应符合设计要求。

2根系层的土壤应浇水沉降,进行水夯实,基质铺设细致均匀,整体紧实度适宜。

3根系层土壤的理化性质应符合本规范第4.1.3条的规定。

4铺植草块,大小厚度应均匀,缝隙严密,草块与表层基质结合紧密。

5成坪后草坪层的覆盖度应均匀,草坪颜色无明显差异,无明显裸露斑块,无明显杂草和病虫害症状,茎密度应为2枚/cm2~4枚/cm2。

6运动场根系层相对标高、排水坡降、厚度、平整度允许偏差应符合表4.8. 4的规定。

表4.8.4运动场根系层相对标高、排水坡降、

厚度、平整度允许偏差

符合下列规定:

1成坪后覆盖度应不低于95%。

2单块裸露面积应不大于25cm2。

3杂草及病虫害的面积应不大于5%。

4.9花卉栽植

4.9.1

花卉栽植应按照设计图定点放线,在地面准确画出位置、轮廓线。花卉栽植面积较大时,可用方格线法,按比例放大到地面。

4.9.2 花卉栽植应符合下列规定:

1花苗的品种、规格、栽植放样、栽植密度、栽植图案均应符合设计要求。

2花卉栽植土及表层土整理应符合本规范第4.1.3条和第4.1.6条的规定。

3株行距应均匀,高低搭配应恰当。

4栽植深度应适当,根部土壤应压实,花苗不得沾泥污。

5花苗应覆盖地面,成活率不应低于95%。

4.9.3 花卉栽植的顺序应符合下列规定:

1大型花坛,宜分区、分规格、分块栽植。

2独立花坛,应由中心向外顺序栽植。

3模纹花坛应先栽植图案的轮廓线,后栽植内部填充部分。

4坡式花坛应由上向下栽植。

5高矮不同品种的花苗混植时,应先高后矮的顺序栽植。

6宿根花卉与一、二年生花卉混植时,应先栽植宿根花卉,后栽一、二年生花卉。

4.9.4 花境栽植应符合下列规定:

1单面花境应从后部栽植高大的植株,依次向前栽植低矮植物。

2双面花境应从中心部位开始依次栽植。

3混合花境应先栽植大型植株,定好骨架后依次栽植宿根、球根及一、二年生的草花。

4设计无要求时,各种花卉应成团成丛栽植,各团、丛间花色、花期搭配合理。

4.9.5 花卉栽植后,应及时浇水,并应保持植株茎叶清洁。

4.10水湿生植物栽植

4.10.1主要水湿生植物最适栽培水深应符合表4.10.1的规定。

表4.10.1主要水湿生植物最适栽培水深

4.10.2

的栽植土和肥料不得污染水源。

4.10.3水景园、水湿生植物景点、人工湿地的水湿生植物栽植槽工程应符合下列规定:

1栽植槽的材料、结构、防渗应符合设计要求。

2槽内不宜采用轻质土或栽培基质。

3栽植槽土层厚度应符合设计要求,无设计要求的应大于50cm。

4.10.4水湿生植物栽植的品种和单位面积栽植数应符合设计要求。

4.10.5水湿生植物的病虫害防治应采用生物和物理防治方法,严禁药物污染水源。

4.10.6水湿生植物栽植后至长出新株期间应控制水位,严防新苗(株)浸泡窒息死亡。

4.10.7水湿生植物栽植成活后单位面积内拥有成活苗(芽)数符合表4.10.7的规定。

4.11竹类栽植

4.11.1竹苗选择应符合下列规定:

1散生竹应选择一、二年生、健壮无明显病虫害、分枝低、枝繁叶茂、鞭色鲜黄、鞭芽饱满、根鞭健全、无开花枝的母竹。

2丛生竹应选择竿基芽眼肥大充实、须根发达的1年~2年生竹丛;母竹应大小适中,大竿竹竿径宜为3cm~5cm;小竿竹竿径宜为2cm~3cm;竿基应有健芽4个~5个。

4.11.2竹类栽植最佳时间应根据各地区自然条件确定。

4.11.3竹苗的挖掘应符合下列规定:

1散生竹母竹挖掘:

1) 可根据母竹最下一盘枝杈生长方向确定来鞭、去鞭走向进行挖掘;

2) 母竹必须带鞭,中小型散生竹宜留来鞭20cm~30cm,

去鞭30cm~40cm;

3)切断竹鞭截面应光滑,不得劈裂;

4)应沿竹鞭两侧深挖40cm,截断母竹底根,挖出的母竹与竹鞭结合应良好,根系完整。

2丛生竹母竹挖掘:

1)挖掘时应在母竹25cm~30cm的外围,扒开表土,由远至近逐渐挖深,应严防损伤竿基部芽眼,竿基部的须根应尽量保留;

2)在母竹一侧应找准母竹竿柄与老竹竿基的连接点,切断母竹竿柄,连蔸一起挖起,切断操作时,不得劈裂竿柄、竿基;

3)每蔸分株根数应根据竹种特性及竹竿大小确定母竹竿数,大竹种可单株挖蔸,小竹种可3株~5株成墩挖掘。

4.11.4竹类的包装运输应符合下列规定:

1竹苗应采用软包装进行包扎,并应喷水保湿。

2竹苗长途运输应篷布遮盖,中途应喷水或于根部置放保湿材料。

3竹苗装卸时应轻装轻放,不得损伤竹竿与竹鞭之间的着生点和鞭芽。

4.11.5 竹类修剪应符合下列规定:

1散生竹竹苗修剪时,挖出的母竹宜留枝5盘~7盘,将顶梢剪去,剪口应平滑;不打尖修剪的竹苗栽后应进行喷水保湿。

2丛生竹竹苗修剪时,竹竿应留枝2盘~3盘,应靠近节间斜向将顶梢截除;切口应平滑呈马耳形。

4.11.6 竹类栽植应符合下列规定:

1竹类材料品种、规格应符合设计要求。

2放样定位应准确。

3栽植地应选择土层深厚、肥沃、疏松、湿润、光照充足,排水良好的壤土(华北地区宜背风向阳)。对较黏重的土壤及盐碱土应进行换土或土壤改良并符合本规范第4.1.3条的要求。

4竹类栽植地应进行翻耕,深度宜30cm~40cm,清除杂物,增施有机肥,并做好隔根措施。

5栽植穴的规格及间距可根据设计要求及竹蔸大小进行挖掘,丛生竹的栽植穴宜大于根蔸的1倍~2倍;中小型散生竹的栽植穴规格应比鞭根长40cm~60c m,宽40cm~50cm,深20cm~40cm。

6竹类栽植,应先将表土填于穴底,深浅适宜,拆除竹苗包装物,将竹蔸入穴,根鞭应舒展,竹鞭在土中深度宜20cm~25cm;覆土深度宜比母竹原土痕高3cm~5cm,进行踏实及时浇水,渗水后覆土。

4.11.7竹类栽植后的养护应符合下列规定:

1栽植后应立柱或横杆互连支撑,严防晃动。

2栽后应及时浇水。

3发现露鞭时应进行覆土并及时除草松土,严禁踩踏根、鞭、芽。

4.12设施空间绿化

4.12.1

建筑物、构筑物设施的顶面、地面、立面及围栏等的绿化,均应属于设施空间绿化。

4.12.2

设施顶面绿化施工前应对顶面基层进行蓄水试验及找平层的质量进行验收。

4.12.3

设施顶面绿化栽植基层(盘)应有良好的防水排灌系统,防水层不得渗漏。

4.12.4 设施顶面栽植基层工程应符合下列规定:

1耐根穿刺防水层按下列方式进行:

1)

耐根穿刺防水层的材料品种、规格、性能应符合设计及相关标准要求;

2) 耐根穿刺防水层材料应见证抽样复验;

3)耐根穿刺防水层的细部构造、密封材料嵌填应密实饱满,粘结牢固无气泡、开裂等缺陷;

4) 卷材接缝应牢固、严密符合设计要求;

5) 立面防水层应收头人槽,封严;

6) 施工完成应进行蓄水或淋水试验,24h内不得有渗漏或积水;

7) 成品应注意保护,检查施工现场不得堵塞排水口。

2排蓄水层按下列方式进行:

1) 凹凸形塑料排蓄水板厚度、顺槎搭接宽度应符合设计要求,设计

无要求时,搭接宽度应大于15cm;

2)

采用卵石、陶粒等材料铺设排蓄水层的其铺设厚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3)

卵石大小均匀;屋顶绿化采用卵石排水的,粒径应为3cm~5cm;地下设施覆土绿化采用卵石排水的,粒径应为8cm~lOcm;

4) 四周设置明沟的,排蓄水层应铺至明沟边缘;

5)

挡土墙下设排水管的,排水管与天沟或落水口应合理搭接,坡度适当。

3 过滤层按下列方式进行:

1)过滤层的材料规格、品种应符合设计要求;

2)

采用单层卷状聚丙烯或聚酯无纺布材料,单位面积质量必须大于150g/m2 ,搭接缝的有效宽度应达到10cm~20cm;

3)

采用双层组合卷状材料:上层蓄水棉,单位面积质量应达到200g/m2~30 0g/m2下层无纺布材料,单位面积质量应达到100g/m2~150g/m2,卷材铺设在排

(蓄)水层上,向栽植地四周延伸,高度与种植层齐高,端部收头应用胶粘剂粘结,粘结宽度不得小于5cm,或用金属条固定。

4 栽植土层应符合本规范第4.1.1条和第4.1.3条的规定。

4.12.5

设施面层不适宜做栽植基层的障碍性层面栽植基盘工程应符合下列规定:

1透水、排水、透气、渗管等构造材料和栽植土(基质)应符合栽植要求。

2施工做法应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

3障碍性层面栽植基盘的透水、透气系统或结构性能良好,浇灌后无积水,雨期无沥涝。

4.12.6 设施顶面栽植工程植物材料的选择和栽培方式应符合下列规定:

1乔灌木应首选耐旱节水、再生能力强、抗性强的种类和品种。

2植物材料应首选容器苗、带土球苗和苗卷、生长垫、植生带等全根苗木。

3草坪建植、地被植物栽植宜采用播种工艺。

4苗木修剪应适应抗风要求,修剪应符合本规范第4.5. 4条的规定。

5栽植乔木的固定可采用地下牵引装置,栽植乔木的固定应与栽植同时完成。

6植物材料的种类、品种和植物配置方式应符合设计要求。

7自制或采用成套树木固定牵引装置、预埋件等应符合设计要求,支撑操作使栽植的树木牢固。

8树木栽植成活率及地被覆盖度应符合本规范第4.6.1条第10款和第4.8.5条第1款的规定。

9植物栽植定位符合设计要求。

10植物材料栽植,应及时进行养护和管理,不得有严重枯黄死亡、植被裸露和明显病虫害。

4.12.7设施的立面及围栏的垂直绿化应根据立地条件进行栽植,并符合下列规定:

1低层建筑物、构筑物的外立面、围栏前为自然地面,符合栽植土标准时,可进行整地栽植。

2建筑物、构筑物的外立面及围栏的立地条件较差,可利用栽植槽栽植,槽的高度宜为50cm~60cm,宽度宜为50cm,种植槽应有排水孔;栽植土应符合本规范第4.1.3条的规定。

3建筑物、构筑物立面较光滑时,应加设载体后再进行栽植。

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和质量验收规范标准

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质量验收规 前言 为适应园林绿化行业发展的要求,现将原市《城市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予以修改和补充完善。原名称不变。 本规修改由市园林绿化局提出。 本规起草单位: 本规主要起草人: 修改说明 一、本次修编坚持了“验评分离、强化验收、完善手段、过程控制”的指导思想,统一了园林绿化工程施工质量的验收方法、质量标准和程序。 二、园林绿化工程是指体现园林地貌创作的植物种植工程、土方工程、园林筑山工程(如掇山、塑山置石等)、园林理水工程(驳岸、护坡、喷泉等工程)、园路工程、园林铺地工程、园林给排水工程、园林用电工程、其他造景工程等。原规对植物种植作了详尽描述,本次修编增加了园林景观构筑物、园林铺地及其所涉及的分项工程等容,并明确了质量检查的“检查方法”和“允许偏差”,更便于质量控制和评定。 三、本次修编规定了园林绿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中子单位和子分部工程的划分;对园林绿化工程各分部、分项工程提出了明确的质量控制要求,对各分项工程质量要求均进行了“主控项目”和“一般控制项目”的界定。 四、本规增加了基本规定容;对施工、设计、监理等单位的资格提出了要求;对植物材料和物资进场检验作出了规定;对花架、假山、叠水、木栈道、驳岸、观赏桥等的质量作出了原则性规定;提出了园林绿化工程施工现场质量管理和质量控制要求;提出了检验批质量检验的抽样方案要求;规定了涉及植物成活、安全、主要使用功能的见证取样及抽样检测。 五、鉴于建筑安装工程、市政工程等在地基、基础、钢筋、混凝土、钢结构、木结构、给水、排水、电气等方面均对所含的分项工程有过具体要求,本规不再重复提出,可直接引用。 六、本规是结合地区园林绿化工程特点,同时根据各专业工程在园林绿化工程中的应用特点而编制。为不断完善本规,在执行过程中欢迎提出宝贵意见。 目录

临海国家地质公园总体规划概况

临海国家地质公园总体规划概况 -----------------------作者:-----------------------日期:

2008-2025临海国家地质公园总体规划 临海市人民政府 二OO八年九月 临海国家地质公园总体规划

(2008年—2025年) 组织单位:临海市人民政府 承担单位:临海国家地质公园管理委员会 省地质调查院 编制时间:二00八年九月 目录 第一章总则 (1) 第一节规划修编原由 (1)

第四节规划期限 (2) 第五节规划依据 (3) 第六节公园发展概况 (4) 第二章地质公园性质与发展目标 (6) 第一节公园性质 (6) 第二节公园建设原则 (6) 第三节公园发展目标 (7) 第三章地质遗迹景观及评价 (9) 第一节地质地貌概述 (9) 第二节地质遗迹类型 (10) 第三节地质遗迹综合评价 (11) 第四章其它景观资源及评价 (16) 第一节生态景观资源 (16) 第二节人文景观资源 (17) 第三节生态及人文景观资源综合评价 (17) 第五章总体布局与功能分区 (20) 第一节总体布局 (20) 第二节功能分区 (22) 第六章地质遗迹保护规划 (25) 第一节地质遗迹保护现状 (25) 第二节地质遗迹保护原则 (25) 第三节地质遗迹保护区划分 (26) 第四节地质遗迹保护措施 (27) 第七章生态环境与人文景观保护规划 (29) 第一节自然生态环境的保护 (29) 第二节人文景观保护 (30) 第三节防灾规划 (31) 第八章旅游规划 (32)

第三节旅游客源市场及游客规模 (33) 第四节旅游项目安排 (34) 第五节旅游营销工作 (35) 第九章解说系统规划 (37) 第一节宗旨原则 (37) 第二节室解说中心—博物馆 (37) 第三节户外解说系统 (38) 第四节图书音像的出版和推广 (39) 第十章地质科学研究与科普规划 (40) 第一节地质科考路线 (40) 第二节研究课题选择与实施 (41) 第三节科普活动计划 (41) 第十一章土地利用及社会调控规划 (42) 第一节土地利用规划 (42) 第二节社会调控规划 (43) 第十二章地质公园信息化建设规划 (44) 第一节地质遗迹数据库建设 (44) 第二节公园监测系统建设 (44) 第三节公园建设 (45) 第四节公园信息中心建设 (45) 第十三章基础及旅游服务设施规划 (46) 第一节道路交通规划 (46) 第二节给排水工程规划 (48) 第三节供电工程规划 (49) 第四节旅游服务设施规划 (50) 第十四章地质公园管理体制规划 (53) 第一节组织机构设置 (53) 第二节人员编制 (53) 第三节人员培训 (54)

国家地质公园建设情况报告

国家地质公园建设情况报告 https://www.360docs.net/doc/318235119.html, 2009年08月20日17:35 人民网 我国是世界上地质遗迹资源丰富、分布地域广阔、种类齐全的少数国家之一。为履行我部地质遗迹保护职责,我们大力推进建立国家地质公园工作,自2000年我部组织实施国家地质公园计划以来,公园建设快速发展,取得了显著成效。到目前为止,我国已有世界地质公园20处(全球共58处),批准建立国家地质公园138处,省级地质公园159处。在138处国家地质公园中,已经揭碑开园的有127处。 一、我国国家地质公园发展历程 我国是世界上最先由政府部门组织建立国家地质公园的国家,也是全球建立地质公园最早的国家之一。上世纪末,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提出了“创建世界地质公园网络”的号召。1 999年12月,我部在山东威海召开“全国地质地貌景观保护工作会议”,提出了以建设国家和地方不同层次地质公园的形式来推进我国地质遗迹保护工作的方针。随后,成立了由中国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全国委员会、财政、环保、林业、旅游、文物、教育、国土及中国地质学会等有关部门和单位参加的国家地质遗迹(地质公园)领导小组和国家地质遗迹(地质公园)评审委员会,制订了《全国地质遗迹保护规划》,印发了《关于申报国家地质公园的通知》,出台了《国家地质公园总体规划工作指南》、《国家地质公园评审标准》等规范,并从2000年开始在全国组织实施国家地质公园计划。我们已分别于2000年、2001年、2004年、2005年开展了四批次国家地质公园评审工作。2009年8月,历经四年准备,第五批次国家地质公园评审会在北京召开,经专家评审有44家地质公园获得了国家地质公园资格,在三年的建设期后,将会有44个新成员加入到我们的地质公园网络体系中来。 2004年6月,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与我部联合在北京召开“第一届世界地质公园大会”,我国黄山、庐山、云台山等8个国家地质公园被首批批准为世界地质公园。到目前为止,我国先后又有四川兴文、内蒙古克什克腾、福建泰宁、山东泰山、中国雷琼、四川自贡等12

园林景观工程验收标准

附件3 宝地集团园林景观工程验收标准 一、验收项目组成 1?土建部分:道路方砖铺设、L路边石铺设、围树路边石、井口周边方砖处理、理石铺装等相关项 目; 2?景观部分:雕塑、景墙、花坛假山及驳岸等相关项目; 3?绿化部分:苗木、土壤、整形修剪,养护管理等相关项目; 4?设备、设施部分(含水、电):路灯、草坪灯、音响、喷泉、管线等相关项目。 二、验收标准 (一)土建部分 1.L路边石、围树路边石:施工稳固,线直、弯顺、无折角;顶面平整无错牙;勾缝严密,无阻水现象;路缘石背后回填密实;整体感官整齐平整,无掉角,缝隙饱满; 2?道路方砖铺设及井口周边方砖处理:感官效果铺砌平稳,灌缝饱满,无翘动;面层与其他构筑物衔接顺畅,无积水、无缺棱掉角现象; 3?理石铺装:面层板块的品种、规格、级别、形状、光洁度符合设计要求;面层与基层结合,无空鼓现象;面层板块挤靠严密,无缝隙,接缝通直无错缝;表面平整洁净,图案清晰无划痕;周边顺直方正,擦缝饱满;石板齐平,洁净、美观,无沙土,无水泥,并冲洗干净,无明显色差; 4?卵石铺装:大小均匀,颜色一致,铺装符合设计标高,无超出或低于整体平面现象;卵石安装间距适中,填充缝内光滑饱满,与相临铺装衔接处填充缝适中; 5.锈板铺装:接线通直,无缺棱掉角现象,板底密实无空鼓;转角处磨痕直顺,形成90度夹角; 6.青石板:板底夯实稳平,无破损现象;与绿地的衔接恰当,达到美化和实用的双重效果。 (二)景观部分 1?景墙、花坛:墙面平整,灰缝平直、饱满;弧形景墙弧度完整柔美,无突出点,接缝大小一致; 2?雕塑:安装平稳、牢固、无倾斜;景观效果符合整体设计需求; 3?景观小品:色彩符合设计要求,造型完整,柔美;无破损,无裂缝,安全牢固; 4?假山:主次分明,达到自然美观的效果;采取平稳、填缝、胶接、勾缝的安砌措施; 5?围栏:色泽光亮,无明显突出油漆点;无锈迹,无泥土,安装牢固能起到保护作用; 6.驳岸及水池:无渗漏点,无破损;边缘与绿地及铺装衔接顺畅;池底清澈,无垃圾;所用铺装参照铺装材料进行验收; 7.防腐木亭、凳:结构合理,安装稳固,无变形,符合设计尺寸;防腐木表面进行打磨处理,保证使用功能。 (三)绿化部分 1.苗木 (1)乔木:胸径,冠幅、分支点严格按照设计图纸要求,并在不影响整体效果的前提下进行适当的疏枝,力求达到应有的景观效果,保证成活;树干挺直,不应有明显弯曲(即使小弯曲也不得超出两处);无蛀干害虫和未愈合的机械损伤;树冠丰满,枝条分布均匀、无严重病虫危害;常绿树叶色正常,

园林绿化施工技术要求及工程质量验收标准

绿化施工技术要求 一、种植前准备 1.栽植回填土,应选无建碴沙质壤土,清除石块建碴,对于过沙或过粘的土必须进行相应的改良;苗木栽植前应对土壤进行消毒处理; 2.种植材料的选择:种植材料应根系发达,生长茁壮,无病虫害,规格及形态应符合设计要求。 二、乔木、灌木、地被植物、草坪施工 1.规则式种植应保持对称平衡,相邻植株规格应合理搭配,高度、干径、树形近似,树应保持直立,不得倾斜; 2.植株移植时应按树木胸径的6—8倍挖掘土球或方形土台装箱,且完好无损,直径30cm以上的土球必须用草绳包扎,直径60cm以上的土球还要再围腰箍,土球必须完好; 3.较大苗木须采用机械装卸;装卸苗木时应轻拿、轻提、轻放,不得弄破土球,擦伤碰断树根、树枝、树皮;大乔木运输时须有专人保护运输;卸车后不能立即栽植时,要用草袋盖严树根或土球,也可搬运到阴凉处集中,切忌暴晒。若两天内不能栽植的,要在现场假植; 4.种植时,植株应完好无损,截根处经过处理;填土应分层夯实,种植深度应与原种植线一致(竹类应比原种植线深5—10cm); 5.地被植物群植时,应按规定的种植密度由中心向外顺序退植;坡式种植应由上向下种植;大型块植或不同色彩丛植时,宜分区块种植;假山或岩石缝间种植时,应在种植土中掺入苔鲜、泥炭等保湿透气材料; 6.种植后,应在略大于种穴的直径周围,筑成高10—15cm的灌水土堰,坡地筑鱼鳞穴;第一次水应浇透水;浇水后出现土壤沉陷,致使树木倾斜时,应及时扶正、培土;生长季节的树木,应每天上午10点前和下午15点后进行树冠喷雾;

7.种植胸径5cm以上的乔木,应设支撑固定;支撑应牢固、美观、统一,绑扎树木处应夹垫物,绑扎后的树干应保持直立; 8.草坪工程按照《城市园林绿化技术操作规程》DB51/50016——1998中的内容实施。 三、大树移植施工 1.大树移植土球大小要求:见附表一 2.移植时对树木应标明主要观赏面; 3.土球(台)挖掘:植株移植时应按树木地径的8—10倍挖掘土球或方形土台装箱。挖掘前,先用草绳将树冠围拢,其松紧度以不折断树枝又不影响操作为宜,挖掘时,先铲除树干周围的浮土,然后以树干为中心、比规定的土球大3—5cm画线,并顺着此线往外挖沟,沟宽60—80cm,深度以土球所要求的高度为准,然后再向中心掏底; 4.土球(台)修整:应用锋利的铁锨修整土球,修整遇到较粗的树根时,应用锯或铲将其切断,不得用铁锨硬扎,以防止土球松散;当土球修整到1/2深度时,可逐步向内修削土球,底部修削越小越好,一般不应大于土球直径的1/3;然后将土球表面修整平滑,下部修成小平底;土台须修整到符合预制木箱内空大小为宜; 5.土球(台)包装:根据树木品种及土球大小选择软材包装移植或木箱包装移植; 6.大树吊运及卸载:大树在装运过程中应树冠捆拢;为防止吊运损伤树干树皮,在树干绑绳处应包上柔软材料或外绑小木棍,以保护树皮在吊运时不被严重损伤;而土球软材包装移植时,在绳与土球接触处须用木块衬垫; 7.大树栽植:栽植坑开挖大小见附表二;种植穴应排水良好;不利排水的地方应加设滤水层和排水管;种植时应将主要观赏面安排适当,确保大树定植后与地面垂直;栽植填土前应迅速拆除包装材料,确认调整到位后开始分层夯实回填种植土,如穴深达到40cm以上,应在夯实1/2时浇足水,等水全部下渗再行填土;并必须设立

园林景观验收标准

小区园林景观景观验收标准 一、硬景 场地交接 1、在种植土回填前3 天,对景观场地标高与建筑竖向标高、建筑单体标高周边接口进行核实,看标高是否符合设计要求。 2、检查景观场地内强电检查井、弱电检查井、雨水井、污水井、消防水泵结合井、自来水的阀门井的标高是否达到设计标高,设施是否完善,清洁是否到位,要做到上一道工序未完不接场地,垃圾未清不接场地。 3、每次交接都要有书面材料 要有总包、监理、景观单位的签字方能接收。 场地平整及压实 1、场地平整应在地形及土方回填和土方开挖前进行。根据设计规定的原始标高,对整个场地进行调整,达到设计要求的平整度。 2、对地面表层进行预压实,以防表层土密实度不均造成堆筑时的局部塌陷,增加地基承载力。 3、在平整场地范围外围,应根据地形定好出水方向,挖好排水沟,不让现场在施工时产生积水现象。 素土夯实 1、素土夯实应清除腐植土,清除日后地面下陷隐患。 2、基础开挖时,机械开挖应预留10—20cm 的余土使用人工挖掘。 3、当挖掘过深时,不能用土或细石等回填。 4、夯实,当挖土达到设计标高后,可用打夯机进行素土夯实,基层压实度不小于93%,土基压实度不小于90%。 碎石找平层 1、禁止风化碎石进场,避免有机质混入,并按设计要求控制石子颗粒大小。 2、标高的控制。在回填时先在场地内设置好标高控制点,并注意对控制点的保护。回填时 应注意需铺厚度与夯实后的厚度的比例关系 以便能达到设计要求。 3、石垫层的夯实。采用打夯机夯实。夯实前应多铺摊5CM 厚的碎石。具体夯实方法同素土夯实。

钢筋砼浇筑 1、钢筋的大小要符合设计要求,并要无锈无斑,绑扎时要绑扎整齐,横平竖直。 2、在浇筑混凝土稳定层前,在干燥的基层上洒一层水或1:3 砂浆。 3、按设计的材料比例配制砼试块 然后浇筑、捣实混凝土 并用直尺将顶面刮平 顶面调整至设计标高。施工中要注意做出路面的横坡和纵坡。 4、混凝土面层施工完成后,应及时开始养护,并及时对砼基层进行伸缩缝的切割,切割时应注意与道路面层铺设尺寸的吻合,然后考虑园路和广场面层的铺装。可用湿的稻草、湿砂及塑料薄膜覆盖在路面上进行养护。 花岗岩面层的铺装 1、铺装前先用20 厚1:3 水泥砂浆座浆。 2、人行道铺装时灰缝宽度2—3mm。用水泥和铁粉按一定比例混合加水扮成稀浆封缝。 3、伸缩缝设置在避开树池和铺装图案的情况下,要求每格25—30米处设置一道伸缩缝。 伸缩缝的缝宽2Cm,切缝时铺装层至底层要全部贯通缝内用沥青板填塞。 石材要求 4、同一石种颜色一致,无明显色差、色斑、色线的缺陷,不能有阴阳色。 5、纹路基本相同,板面无裂痕。 6、外围尺寸、缝隙、图案拼接位误差小于1mm。 7、平面度误差小于1mm 没有砂路。 8、表面光泽度不低于80 度。 9、粘接缝隙之色料或补石用的粘料颜色要与石料颜色相同。 10、对角线、平行线要直,要平行,弧度弯角不能走位,尖角不能钝。 11、包装时光面对光面,并标明安装走向指示编号,贴上合格标签。 自然石的铺装 1、自然石材选料时要求石长30cm 的不少于20%, 20-30cm 的不能少于30% 2、施工过程中每5cm 高度弹一水平线,以便控制粘贴后的墙面在同一水平面上。 洗石验收标准 1、洗石石子粒径应选不大于50mm,颜色符合设计要求,大小均匀一致的石子。含水量应符合设计要求。洗完后要不掉石子,石子显露约为石子粒径的1/4表面浮浆要冲洗干净。 二、软景 回填土回填与压实

北京十渡国家地质公园规划(2011~2025年)

北京十渡国家地质公园规划(2011~2025年) 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政府 二0一三年十月

目录 第一章总则 (1) 第一条公园位置 (1) 第二条范围、边界、面积 (1) 第三条规划期限 (1) 第四条规划依据 (1) 第五条公园发展概况及规划背景 (3) 第二章地质公园的性质与发展目标 .................................. 5第六条公园性质与特色.................................................. 5第七条发展目标......................................................... 5第三章地质遗迹景观及评价.. (7) 第八条地质地貌概述 (7) 第九条地质遗迹类型 (7) 第十条地质遗迹评价 (9) 第四章其他景观资源及评价 (11) 第十一条生物及其他自然景观及评价 (11) 第十二条人文景观及评价.11 第五章总体布局与功能分区 (12) 第十三条总体布局与景区划分 (12) 第十四条功能区划分 (12) 第六章地质遗迹保护 (13) 第十五条地质遗迹保护区的划分及边界坐标(主要拐点)的确定 (13) 第十六条各级保护区的控制要求与保护措施 (13) 第十七条特殊地质遗迹的保护方案 (14) 第七章生态环境与人文景观保护 (15) 第十八条地质公园环境容量控制与自然生态环境的保护 (15) 第十九条灾害防治 (16) 第二十条珍稀物种名录及保护 (18) 第二十一条人文景观保护 (18)

第八章科学研究 (19) 第二十二条课题选择和依据 (19) 第二十三条计划编制 (19) 第二十四条近期研究计划的实施 (20) 第二十五条研究经费 (20) 第二十六条科学研究成果出版及转化 (20) 第九章解说系统规划 (21) 第二十七条解说系统架构 (21) 第二十八条地质博物馆及科普电影馆(影视厅) (21) 第二十九条公园主、副碑及综合图文介绍栏 (21) 第三十条景点、景物解说牌 (21) 第三十一条公共信息标识牌 (22) 第三十二条图书音像的出版和推广 (22) 第三十三条解说系统设施维护与更新 (22) 第十章科学普及行动 (23) 第三十四条乡土科普活动 (23) 第三十五条科学实践活动 (23) 第三十六条面向普通游客的专项科普活动 (23) 第十一章旅游发展 (24) 第三十七条旅游客源市场 (24) 第三十八条地质公园推广计划 (24) 第三十九条旅游项目及旅游产品 (25) 第四十条专题考察路线 (26) 第十二章地质公园信息化建设 (27) 第四十一条地质遗迹数据库 (27) 第四十二条公园监测系统 (27) 第四十三条网站建设 (27) 第十三章基础设施及服务设施 (29) 第四十四条道路交通 (29) 第四十五条水电设施 (29)

园林绿化工程质量验收标准

园林绿化工程质量验收标准 1、种植材料、种植土、土壤改良材料、肥料等,均应在种植前按规格、质量要求分批进行验收,并及时填报到场验收单; 2、对大树的工程中间验收工序应符合下列规定:⑴种植物的定点、放线应在挖穴前进行;⑵种植的穴、槽验收应在未换种植土和施基肥前进行;⑶工程中间验收,应分别填写验收记录并签字。 工程项目的种类的是多种多样的,每种工程的施工条件以及验收标准都是不一样的。但是在一个工程完工后都无一例外的需要按照既定的验收标准进行验收,只有达到验收标准的工程才可以投入市场使用。园林绿色工程也不例外。是否知道园林绿化工程质量验收标准是如何规定的呢? 园林绿化工程质量验收标准 一、竣工初步验收时间: 花坛内种植的一、二年生花卉应在种植好后15天后进行验收;对于宿根花卉,春季种植的应在当年发芽后进行验收,对于

秋季种植的,应在第二年春发芽出土后进行验收;灌木地被生长期应在栽植后1个月、休眠期栽植应在新的生长发牙开始1个月期满后方可验收;乔木生长期应在栽植3个月、休眠期栽植应在新的生长开始3个月期满后方可验收; 二、基本验收标准 1、种植材料、种植土、土壤改良材料、肥料等,均应在种植前按规格、质量要求分批进行验收,并及时填报到场验收单; 2、对大树的工程中间验收工序应符合下列规定: ⑴种植物的定点、放线应在挖穴前进行; ⑵种植的穴、槽验收应在未换种植土和施基肥前进行; ⑶工程中间验收,应分别填写验收记录并签字; 3、绿化工程质量验收应符合下列规定:验收时要求 ⑴乔、灌、地被成活率应达到95%以上,生长茂盛,叶色浓绿,树冠、树型完好,无枯枝、枯黄现象; ⑵花卉种植地应无杂草、无枯黄、各种花卉生长茂盛,种植成活率应达到95%; ⑶绿地整洁,表面平整,地面无杂草; ⑷草坪无杂草、枯黄现象,种植覆盖率应达到95%;

国家地质公园规划编制技术要求

附件 国家地质公园规划编制技术要求 前言 中国的地质公园建设,是响应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建立“世界地质公园网络体系”的倡议,贯彻国务院关于保护地质遗迹的任务,由国土资源部主持于2000年开始进行的一项新工作。 地质公园担负三项任务:第一,保护地质遗迹,保护自然环境;第二,普及地球科学知识,促进公众科学素质提高;第三,开展旅游活动,促进地方经济与社会可持续发展。 目前,中国地质公园体系已初具规模。地质公园事业的发展使得我国地质遗迹保护事业进入了一个全新的发展阶段,依托地质公园建设,很多珍贵地质遗迹得到了切实保护,社会地球知识科学普及水平迅速提升,同时还带动了旅游及相关产业发展,促进了当地经济、社会的发展和文化振兴。 为加强地质公园管理,进一步规范我国的地质公园规划建设,指导国家地质公园规划编制,特制订本技术要求。 一、规划编制的基本原则 地质公园的规划编制应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1.保护优先,科学规划,合理利用。 2.体现地质公园宗旨,突出地质公园特色。 3.统筹兼顾,做好与相关规划的衔接。 二、规划工作的主要依据及规范性引用文件 (一)法律法规类: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植物保护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管理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风景名胜区条例 全国生态环境保护纲要(国发[2000]38号) 地质遗迹保护管理规定(地质矿产部) 古生物化石管理办法(国土资源部) (二)技术规范、标准、指南类: 中国国家地质公园建设技术要求与工作指南(国土资源部,2002-11) 世界地质公园网络指南和标准(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地学

园林绿化工程验收规范

城市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2009-03-10 10:45 城市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园林绿化施工前准备、植物材料和种子、种植前土壤处理、种植穴(槽)的挖掘、苗木运输和假植、苗木种植前的修剪、各类植物的种植、屋顶绿化、地下设施覆土绿化、垂直绿化、斜面护坡绿化、绿化工程附属设施和工程验收等基本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公共绿地、防护绿地、附属绿地以及其它绿地绿化工程及其附属设施的施工及验收。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J 301 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统一标准 DB11/T 211-2003 城市园林绿化用植物材料木本苗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绿化工程 树木、花卉、草坪、地被植物等的种植工程。 种植土 理化性状良好,适宜于园林植物生长的土壤。 客土 将栽植地点或种植穴中不适合种植的土壤更换成适合种植的土壤,或掺入某种栽培基质改善理化性质。 种植土层厚度 植物根系正常生长发育所需的土壤深度。 种植穴(槽) 种植植物挖掘的坑穴。坑穴为圆形或方形称为种植穴,长条形的称为种植槽。 规则式种植

按一定规则配植的种植方式。 自然式种植 株行距不等,采用不对称的自然配植形式。 土球 挖掘苗木时,按一定规格切断根系,保留土壤呈圆球状并加以捆扎、包装的苗木根部。 裸根苗木 挖掘时根部不带土或仅带护心土的苗木。 假植 苗木不能及时种植时,将苗木根系用湿润土壤临时性填埋的措施。 修剪 在种植前对苗木的枝干和根系进行疏枝和短截。对枝干的修剪称修枝,对根的修剪称修根。 疏剪 将枝条从分枝的基部剪除称疏剪或疏枝。

新邵白水洞国家地质公园规划(2018).doc

湖南新邵白水洞国家地质公园规划(2018-2035 年) 新邵县人民政府 二 O 一八年六月 湖南新邵白水洞国家地质公园规划 (2018-2035 年) 项目负责:刘文锋 报告编制:张舒迟刘江龙刘文锋肖锋喻丹 审核:陈永明 总工程师:余洪亮 编制单位:湖南大垚国土资源勘查有限公司 新邵县人民政府 二O 一八年六月 目录 第一章总则 1 矚慫润厲钐瘗睞枥庑赖賃軔。 第一条公园位置 1 聞創沟燴鐺險爱氇谴净祸測。 第二条范围、边界、面积 1 残骛楼諍锩瀨濟溆塹籟婭骒。 第三条规划期限 1 酽锕极額閉镇桧猪訣锥顧荭。 第四条规划依据 1 彈贸摄尔霁毙攬砖卤庑诒尔。 第五条公园发展概况及规划背景 2 謀荞抟箧飆鐸怼类蒋薔點鉍。 第二章地质公园的性质与发展目标 4 厦礴恳蹒骈時盡继價骚卺癩。 第六条公园性质与特色 4 茕桢广鳓鯡选块网羈泪镀齐。 第七条发展目标 4 鹅娅尽損鹌惨歷茏鴛賴縈诘。 第三章地质遗迹景观及评价 6 籟丛妈羥为贍偾蛏练淨槠挞。 第八条地质地貌概述 6 預頌圣鉉儐歲龈讶骅籴買闥。 第九条地质遗迹类型 6 渗釤呛俨匀谔鱉调硯錦鋇絨。 第十条地质遗迹对比评价 6 铙誅卧泻噦圣骋贶頂廡缝勵。 第四章其他景观资源及评价8 擁締凤袜备訊顎轮烂蔷報赢。 第十一条生物及其他自然景观及评价8 贓熱俣阃歲匱阊邺镓騷鯛汉。 第十二条人文景观及评价8 坛摶乡囂忏蒌鍥铃氈淚跻馱。 第五章总体布局与功能分区9 蜡變黲癟報伥铉锚鈰赘籜葦。 第十三条总体布局与园区、景区划分9 買鲷鴯譖昙膚遙闫撷凄届嬌。 第十四条功能区划分9 綾镝鯛駕櫬鹕踪韦辚糴飙钪。 第六章地质遗迹保护10 驅踬髏彦浃绥譎饴憂锦諑琼。 第十五条地质遗迹保护区的划分及边界坐标(主要拐点)的确定 10 猫虿驢绘燈鮒诛髅貺庑献鵬。第十六条各级保护区的控制要求与保护措施10 锹籁饗迳琐筆襖鸥娅薔嗚訝。 第十七条特殊地质遗迹的保护方案10 構氽頑黉碩饨荠龈话骛門戲。 第七章生态环境与人文景观保护12 輒峄陽檉簖疖網儂號泶蛴镧。 第十八条地质公园环境容量控制与自然生态环境的保护12 尧侧閆繭絳闕绚勵蜆贅瀝纰。 第十九条灾害防治12 识饒鎂錕缢灩筧嚌俨淒侬减。 第二十条珍稀物种名录及保护12 凍鈹鋨劳臘锴痫婦胫籴铍賄。 第二十一条人文景观保护13 恥諤銪灭萦欢煬鞏鹜錦聰櫻。 第八章科学研究14 鯊腎鑰诎褳鉀沩懼統庫摇饬。 第二十二条课题选择和依据14 硕癘鄴颃诌攆檸攜驤蔹鸶胶。 第二十三条计划编制14 阌擻輳嬪諫迁择楨秘騖輛埙。

国家公园建设与管理

公选课国家公园建设与管理 结课报告 姓名: 学号: 教师: 日期:

我国是世界上地质遗迹资源丰富、分布地域广阔、种类齐全的少数国家之一。为履行我部地质遗迹保护职责,我们大力推进建立国家地质公园工作,自2000年我部组织实施国家地质公园计划以来,公园建设快速发展,取得了显著成效。到目前为止,我国已有世界地质公园20处(全球共58处),批准建立国家地质公园138处,省级地质公园159处。在138处国家地质公园中,已经揭碑开园的有127处。 一、我国国家地质公园发展历程 我国是世界上最先由政府部门组织建立国家地质公园的国家,也是全球建立地质公园最早的国家之一。上世纪末,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提出了“创建世界地质公园网络”的号召。1999年12月,我部在山东威海召开“全国地质地貌景观保护工作会议”,提出了以建设国家和地方不同层次地质公园的形式来推进我国地质遗迹保护工作的方针。随后,成立了由中国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全国委员会、财政、环保、林业、旅游、文物、教育、国土及中国地质学会等有关部门和单位参加的国家地质遗迹(地质公园)领导小组和国家地质遗迹(地质公园)评审委员会,制订了《全国地质遗迹保护规划》,印发了《关于申报国家地质公园的通知》,出台了《国家地质公园总体规划工作指南》、《国家地质公园评审标准》等规范,并从2000年开始在全国组织实施国家地质公园计划。我们已分别于2000年、2001年、2004年、2005年开展了四批次国家地质公园评审工作。2009年8月,历经四年准备,第五批次国家地质公园评审会在北京召开,经专家评审有44家地质公园获得了国家地质公园资格,在三年的建设期后,将会有44个新成员加入到我们的地质公园网络体系中来。 2004年6月,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与我部联合在北京召开“第一届世界地质公园大会”,我国黄山、庐山、云台山等8个国家地质公园被首批批准为世界地质公园。到目前为止,我国先后又有四川兴文、内蒙古克什克腾、福建泰宁、山东泰山、中国雷琼、四川自贡等12家世界地质公园获得批准,2家(内蒙古阿拉善地质公园、陕西秦岭终南山地质公园)已向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提出申请,6月下旬联合国也已派专家对上述公园完成实地考察工作,目前已进入最后审批阶段;另有2家(广西乐业—凤山地质公园和福建宁德地质公园)已完成国内审查,近期将向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申报。 目前,我国已有世界地质公园20个,占全球世界地质公园总数(58个)的1/3,是世界地质公园数量最多、增长最快的国家。中国在地质公园建设上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绩,被联合国教科文组织(UNESCO)官员赞扬说“中国在地质公园建立这一工作中起到了开拓性的推动作用”,并将世界地质公园网络办公室设立在中国北京,显示了中国在世界地质公园网络中的重要地位。 二、国家地质公园建设取得巨大社会经济效益 地质公园在我国从无到有,从默默无闻到今天的被大家广泛认可,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就。作为一种新的资源利用方式,它已在地质遗迹与生态环境保护、地方经济发展与解决群众就业、科学研究与知识普及、提升原有景区品位和基础设施改造、国际交流和提高全民素质等方面日益显现出巨大的综合效益。据统计,到目前为止,138家国家地质公园的实际投入为146.3亿元,其中中央财政投入

园林验收规范标准

城市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b]城市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b] [size=9pt]来源:绿化苗木种植养护手册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 城市绿化212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CJJ/T82—99 条文说明 前言 《城市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CJJ/T82—99),经建设部1999年2月24日以建标[1999]46号文批准,业以发布。 为便于广大设计、施工、科研、学校等单位的有关人员在使用本规范时能正确理解和执行条文规定,《城市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编制组按章、节、条顺序编制了本规范的条文说明,供国内使用者参考。在使用中如发现本条文说明有不妥之处,请将意见函寄天津市园林管理局。 1 总则 1.0.1绿化是现代化城市建设的主要组成部分,它能改善生态环境、美化生活、增进人民身心健康、创造良好投资环境、促进经济发展,是大都市与国际接轨的主要指标。 目前,我国城市绿化工作发展迅速,但是,自建国以来,我国未专门制定过城市绿化工程施工技术性规范,五十年代基本套用苏联的有关模式,1956年国家建委颁布的《建筑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暂行技术规范》的第九篇对绿化工程施工曾做了部分规定,但由于这些技术法规不完善,且原有的规定已不适应形势的要求,使城市绿化工程施工在实际工作中缺乏应有的依据和必要的法规管理,致使一些绿化工程质量不高、成活率低,影响了社会、经济、环境三个效益的统一。 编制本规范的目的,是在总结建国以来国内各主要城市绿化施工经验的基础上,针对园林植物的主要生物学特性及城市独特的生存环境,制定切实可行的绿化施工规范,作为绿化工程施工法规性文件,使城市绿化施工有章可循,有据可依,以提高城市绿化树木种植成活率,改善城市绿化景观,节约绿化建设资金,创建良好的城市环境。 编制本规范的依据是: 一、建国以来,我国务城市在绿化工程中积累了较丰富的经验,并进行了技术总结,如:北京、上海、天津、沈阳等城市的绿化技术规程以及其他城市绿化施工经验是制定本规范的基础。 二、1992年中华人民共和国颁布的《城市绿化条例》中指出:“城市绿化工程的施工,应当委托有相当资格证书的单位承担,绿化工程施工后,应当经城市人民请遵守版规!、城市绿化主管部门或者该工程的主管部门验收合格方可交付使用”。本规范即是绿化工程质量和验收的依据。 1.0.2本规范适用于城镇各类绿地及风景林地的工程施工及验收,不包括农村及山区绿化,因其使用功能和立地条件不同。其中生产绿地的施工,育苗规范已有详尽规定。 1.0.3—1.0.4绿化工程施工中相关的各专业应遵循国家有关技术标准的规定,以提高绿化工程整体施工质量。 2 术语 在绿化工程中,由于我国幅原辽阔,个别施工术语,各地名称不一。本章内容是对本规范涉及的基本术语进行统一用词、统一词解以利于对本规范内容的正确理解和使用。 对于用词,本规范力将使用的术语给出确切的名称和内涵。 如:本规范中的种植穴和种植槽,有的地区称种植坑和种植带,或称树坑和树带。 为了统一用词,经分析,坑的内涵随意性较大,穴的内涵有一定要求;槽的内涵有一定长度和深度;带的内涵泛指一定长度。因此,本规范对种植穴、槽的定义为:种植植物挖掘的坑穴,圆形、方形称穴,长条形称槽。 又如,在栽植树木时,有时需带土球栽植,有的地区称为土台,大多数地区称为土球,本规范根据大

《城市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 城市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城市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DB11/T212-2003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园林绿化施工前准备、植物材料和种子、种植前土壤处理、种植穴(槽)的挖掘、苗木运输和假植、苗木种植前的修剪、各类植物的种植、屋顶绿化、地下设施覆土绿化、垂直绿化、斜面护坡绿化、绿化工程附属设施和工程验收等基本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公共绿地、防护绿地、附属绿地以及其它绿地绿化工程及其附属设施的施工及验收。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J 301 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统一标准 DB11/T 211-2003 城市园林绿化用植物材料木本苗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绿化工程 树木、花卉、草坪、地被植物等的种植工程。 3.2 种植土 理化性状良好,适宜于园林植物生长的土壤。 3.3 客土 将栽植地点或种植穴中不适合种植的土壤更换成适合种植的土壤,或掺入某种栽培基质改善理化性质。 3.4 种植土层厚度 植物根系正常生长发育所需的土壤深度。 3.5 种植穴(槽) 种植植物挖掘的坑穴。坑穴为圆形或方形称为种植穴,长条形的称为种植槽。 3.6 规则式种植 按一定规则配植的种植方式。 3.7 自然式种植 株行距不等,采用不对称的自然配植形式。 3.8 土球 挖掘苗木时,按一定规格切断根系,保留土壤呈圆球状并加以捆扎、包装的苗木根部。 3.9 裸根苗木 挖掘时根部不带土或仅带护心土的苗木。 3.10 假植 苗木不能及时种植时,将苗木根系用湿润土壤临时性填埋的措施。 3.11 修剪 在种植前对苗木的枝干和根系进行疏枝和短截。对枝干的修剪称修枝,对根的修剪称修根。

中国国家地质公园建设中存在的问题

中国国家地质公园建设中存在的问题 《地质论评》2007年第1期发表了陕西师范大学旅游与环境学院胡炜霞博士等的文章,“中国国家地质公园建设特色及快速发展过程中的问题与对策研究”,文章指出,中国在推动国家地质公园建设上走在了世界的前列,中国的经验对推动全球地质公园事业的发展也作出了应有的贡献。国家地质公园在促进地质遗迹保护、经济发展和科普教育上起到了一定的积极作用,但快速发展中也存在着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数量增长相对过快、类型和地区分布还有待平衡和谐、国家地质公园景区的旅游品牌效应尚需提高、科普与旅游参与尚待有机和谐等方面。 国家地质公园是以具有特殊科学意义、稀有性和美学观赏价值,具有一定规模和分布范围的有全球或区域性代表意义的地质遗迹为主体,并融合其他自然景观、人文景观组合而成的特定区域,是保护地质遗迹,将其开发用于旅游的一种可持续发展形式。 文章指出,截止2005年,中国已经建立了四批138个国家地质公园,这使得许多著名风景区都纳入了国家地质公园的管理范围。公园的建设既促进了旅游业和地方经济的发展,也提高了对地质遗迹的投入和居民对地质遗迹保护的自觉性,使一些地质遗迹得到了有效的保护,如河南焦作云台山、北京延庆硅化木、陕西翠华山国家地质公园等。国家地质公园的室内室、外博物馆的展示为人们了解科学知识创造了实际空间,十分适合新世纪游客求新、求异、求知的心理,促进了科学世界观

的普及。但在将地质遗迹景观推向市场、国家地质公园快速发展的过程中,一些泛化和过热现象也逐渐凸显出来:目前对国家地质公园建设发展的研究从个案的开发、管理及保护的角度谈得多,而谈问题的较少,对国家地质公园中的一些泛化及过热问题还鲜有述及。 在中国建立国家地质公园,须由中央级政府组织(国土资源部)直接批准,这在世界上是第一个国家。中国的地质遗迹资源丰富,种类齐全,但由于地质遗迹保护法律法规的相对滞后,地质遗迹景观人为破坏比较严重。基于更有效地保护地质遗迹,同时响应联合国教科文组织1999年提出的建立地质公园的计划,国土资源部在1999年12月召开的“全国地质地貌景观保护工作会议”上提出围绕“在保护中开发,在开发中保护”的思想而建立国家地质公园的设想。2000年中国国土资源部编制《国家地质公园总体规划指南》以指导国家地质公园规范工作。2001年国土资源部成立国家地质公园领导小组和国家地质公园评审委员会,负责地质公园建设等重大政策决策和审批等,下设国家地质公园办公室,挂靠国土资源部地质环境司,并于2001年3月审批了首批11家国家地质公园。国家地质公园的运作属市场行为,尽管政府不对地质公园的建设直接进行投入,但对其内部的地质遗迹保护有经费支持。2003年UNESCO在全球范围内建立世界地质公园网络。2004年6月,第一届世界地质公园大会在中国北京召开。迄今为止,全球评选出的33家世界地质公园我国占12家。中国在推动国家地质公园建设上走在了世界的前列。

贵州织金洞国家地质公园规划

贵州织金洞国家地质公园规划 (2012-2025) 毕节市人民政府 2012.06

目录 第一章总则 (1) 第一条公园位置 (1) 第二条范围、边界、面积 (1) 第三条规划期限 (1) 第四条规划依据 (1) 第五条公园发展概况及规划背景 (3) 第二章地质公园的性质与发展目标 (4) 第六条公园性质与特色 (4) 第七条发展目标 (4) 第三章地质遗迹景观及评价 (6) 第八条地质地貌概述 (6) 第九条地质遗迹类型 (6) 第十条地质遗迹对比评价 (7) 第四章其他景观资源及评价 (10) 第十一条生物及其他自然景观及评价 (10) 第十二条人文景观及评价 (10) 第五章总体布局与功能分区 (11) 第十三条总体布局与园区、景区划分 (11) 第十四条功能区划分 (11) 第六章地质遗迹保护 (14) 第十五条地质遗迹保护区的划分及边界坐标(主要拐点)的确定 (14) 第十六条各级保护区的控制要求与保护措施 (14) 第十七条特殊地质遗迹的保护方案 (16) 第七章生态环境与人文景观保护 (18) 第十八条地质公园环境容量控制与自然生态环境的保护 (18) 第十九条灾害防治 (18) 第二十条珍稀物种名录及保护 (20) 第二十一条人文景观保护 (20) 第八章科学研究 (21) 第二十二条课题选择和依据 (21) 第二十三条计划编制 (22) 第二十四条近期研究计划的实施 (22) 第二十五条研究经费 (23) 第二十六条科学研究成果出版及转化 (23)

第九章解说系统 (25) 第二十七条解说系统构架 (25) 第二十八条地质博物馆及科普电影馆(影视厅) (25) 第二十九条公园主、副碑及综合图文介绍栏 (26) 第三十条景点、景物解说牌 (26) 第三十一条公共信息标识牌 (27) 第三十二条图书音像的出版和推广 (27) 第三十三条解说系统设施维护与更新 (27) 第十章科学普及行动 (28) 第三十四条乡土科普活动 (28) 第三十五条科学实践活动 (28) 第三十六条面向普通游客的专项科普活动 (29) 第十一章旅游发展 (30) 第三十七条旅游客源市场 (30) 第三十八条地质公园推广计划 (30) 第三十九条旅游项目及旅游产品 (31) 第四十条专题考察路线 (32) 第十二章地质公园信息化建设 (33) 第四十一条地质遗迹数据库 (33) 第四十二条公园监测系统 (33) 第四十三条网站建设 (33) 第十三章基础设施及服务设施 (34) 第四十四条道路交通 (34) 第四十五条水电设施 (36) 第四十六条环境卫生 (36) 第四十七条服务设施 (37) 第十四章土地利用 (38) 第四十八条土地利用 (38) 第十五章社区行动计划 (39) 第四十九条社区行动计划 (39) 第十六章规划实施的保障措施 (40) 第五十条管理机构设置 (40) 第五十一条各类专业人员的配备 (40) 第五十二条导游人才及其培训 (40) 第五十三条管理层培训 (40) 第五十四条近期建设项目计划 (41) 第五十五条投资估算与资金筹措方案 (41)

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和质量验收规范标准

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质量验收规范 前言 为适应北京园林绿化行业发展的要求,现将原北京市《城市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予以修改和补充完善。原名称不变。 本规范修改由北京市园林绿化局提出。 本规范起草单位: 本规范主要起草人: 修改说明 一、本次修编坚持了“验评分离、强化验收、完善手段、过程控制”的指导思想,统一了园林绿化工程施工质量的验收方法、质量标准和程序。 二、园林绿化工程是指体现园林地貌创作的植物种植工程、土方工程、园林筑山工程(如掇山、塑山置石等)、园林理水工程(驳岸、护坡、喷泉等工程)、园路工程、园林铺地工程、园林给排水工程、园林用电工程、其他造景工程等。原规范对植物种植作了详尽描述,本次修编增加了园林景观构筑物、园林铺地及其所涉及的分项工程等内容,并明确了质量检查的“检查方法”和“允许偏差”,更便于质量控制和评定。 三、本次修编规定了园林绿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中子单位和子分部工程的划分;对园林绿化工程各分部、分项工程提出了明确的质量控制要求,对各分项工程质量要求均进行了“主控项目”和“一般控制项目”的界定。 四、本规范增加了基本规定内容;对施工、设计、监理等单位的资格提出了要求;对植物材料和物资进场检验作出了规定;对花架、假山、叠水、木栈道、驳岸、观赏桥等的质量作出了原则性规定;提出了园林绿化工程施工现场质量管理和质量控制要求;提出了检验批质量检验的抽样方案要求;规定了涉及植物成活、安全、主要使用功能的见证取样及抽样检测。 五、鉴于建筑安装工程、市政工程等在地基、基础、钢筋、混凝土、钢结构、木结构、给水、排水、电气等方面均对所含的分项工程有过具体要求,本规范不再重复提出,可直接引用。 六、本规范是结合北京地区园林绿化工程特点,同时根据各专业工程在园林绿化工程中的应用特点而编制。为不断完善本规范,在执行过程中欢迎提出宝贵意见。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