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项医疗核心制度_规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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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项医疗核心制度

发布时间:2017-07-07十三项医疗核心制度一、首诊负责制度(一)、第一次接诊的医师或科室为首诊医师和首诊科室,首诊医师对患者的检查、诊断、治疗、抢救、转院和转科等工作负责。(二)、首诊医师必须详细询问病史,进行体格检查、必要的辅助检查和处理,并认真记录病历。对诊断明确的患者应积极治疗或提出处理意见;对诊断尚未明确的患者应在对症治疗的同时,应及时请上级医师或有关科室医师会诊。(三)、首诊医师下班前,应将患者移交接班医师,把患者的病情及需注意的事项交待清楚,并认真做好交接班记录。(四)、对急、危、重患者,首诊医师应采取积极措施负责实施抢救。如为非所属专业疾病或多科疾病,应组织相关科室会诊或报告医院主管部门组织会诊。危重症患者如需检查、住院或转院者,首诊医师应陪同或安排医务人员陪同护送;如接诊医院条件所限,需转院者,首诊医师应与所转医院联系安排后再予转院。(五)、首诊医师在处理患者,特别是急、危、重患者时,有组织相关人员会诊、决定患者收住科室等医疗行为的决定权,任何科室、任何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或拒绝。二、三级医师查房制度(一)、医疗机构应建立三级医师治疗体系,实行主任医师(或副主任医师)、主治医师和住院医师三级医师查房制度。(二)、主任医师(副主任医师)或主治医师查房,应有住院医师和相关人员参加。主任医师(副主任医师)查房每周2次;主治医师查房每日1次。住院医师对所管患者实行24小时负责制,实行早晚查房。(三)、对急危重患者,住院医师应随时观察病情变化并及时处理,必要时可请主治医师、主任医师(副主任医师)临时检查患者。(四)、对新入院患者,住院医师应在入院8小时内查看患者,主治医师应在48小时内查看患者并提出处理意见,主任医师(副主任医师)应在72小时内查看患者并对患者的诊断、治疗、处理提出指导意见。(五)、查房前要做好充分的准备工作,如病历、x光片、各项有关检查报告及所需要的检查器材等。查房时,住院医师要报告病历摘要、目前病情、检查化验结果及提出需要解决的问题。上级医师可根据情况做必要的检查,提出诊治意见,并做出明确的指示。(六)、查房内容:1、住院医师查房,要求重点巡视急危重、疑难、待诊断、新入院、手术后的患者,同时巡视一般患者;检查化验报告单,分析检查结果,提出进一步检查或治疗意见;核查当天医嘱执行情况;给予必要的临时医嘱、次晨特殊检查的医嘱;询问、检查患者饮食情况;主动征求患者对医疗、饮食等方面的意见。2、主治医师查房,要求对所管患者进行系统查房。尤其对新入院、急危重、诊断未明及治疗效果不佳的患者进行重点检查与讨论;听取住院医师和护士的意见;倾听患者的陈述;检查病历;了解患者病情变化并征求对医疗、护理、饮食等的意见;核查医嘱执行情况及治疗效果。3、主任医师(副主任医师)查房,要解决疑难病例及问题;审查对新入院、重危患者的诊断、诊疗计划;决定重大手术及特殊检查治疗;抽查医嘱、病历、医疗、护理质量;听取医师、护士对诊疗护理的意见;进行必要的教学工作;决定患者出院、转院等。三、疑难病例讨论制度(一)、凡遇疑难病例、入院三天内未明确诊断、治疗效果不佳、病情严重等均应组织会诊讨论。

(二)、会诊由科主任或主任医师(副主任医师)主持,召集有关人员参加,认真进行讨论,尽早明确诊断,提出治疗方案。(三)、主管医师须事先做好准备,将有关材料整理完善,写出病历摘要,做好发言准备。(四)、主管医师应作好书面记录,并将讨论结果记录于疑难病例讨论记录本。记录内容包括:讨论日期、主持人及参加人员的专业技术职务、病情报告及讨论目的、参加人员发言、讨论意见等,确定性或结论性意见记录于病程记录中。

四、会诊制度(一)、医疗会诊包括:急诊会诊、科内会诊、科间会诊、全院会诊、院外

会诊等。(二)、急诊会诊可以电话或书面形式通知相关科室,相关科室在接到会诊通知后,应在15分钟内到位。会诊医师在签署会诊意见时应注明时间(具体到分钟)。(三)、科内会诊原则上应每周举行一次,全科人员参加。主要对本科的疑难病例、危重病例、手术病例、出现严重并发症病例或具有科研教学价值的病例等进行全科会诊。会诊由科主任或总住院医师负责组织和召集。会诊时由主管医师报告病历、诊治情况以及要求会诊的目的。通过广泛讨论,明确诊断治疗意见,提高科室人员的业务水平。(四)、科间会诊:患者病情超出本科专业范围,需要其他专科协助诊疗者,需行科间会诊。科间会诊由主管医师提出,填写会诊单,写明会诊要求和目的,送交被邀请科室。应邀科室应在24小时内派主治医师以上人员进行会诊。会诊时主管医师应在场陪同,介绍病情,听取会诊意见。会诊后要填写会诊记录。(五)、全院会诊:病情疑难复杂且需要多科共同协作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重大医疗纠纷或某些特殊患者等应进行全院会诊。全院会诊由科室主任提出,报医政(务)科同意或由医政(务)科指定并决定会诊日期。会诊科室应提前将会诊病例的病情摘要、会诊目的和拟邀请人员报医政(务)科,由其通知有关科室人员参加。会诊时由医政(务)科或申请会诊科室主任主持召开,业务副院长和医政(务)科长原则上应该参加并作总结归纳,应力求统一明确诊治意见。主管医师认真做好会诊记录,并将会诊意见摘要记入病程记录。医疗机构应有选择性地对全院死亡病例、纠纷病例等进行学术性、回顾性、借鉴性的总结分析和讨论,原则一年举行≥2次,由医政(务)科主持,参加人员为医院医疗质量控制与管理委员会成员和相关科室人员。(六)、院外会诊。邀请外院医师会诊或派本院医师到外院会诊,须按照卫生部《医师外出会诊管理暂行规定》(卫生部42号令)有关规定执行。五、危重患者抢救制度(一)、制定医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和各专业常见危重患者抢救技术规范,并建立定期培训考核制度。(二)、对危重患者应积极进行救治,正常上班时间由主管患者的三级医师医疗组负责,非正常上班时间或特殊情况(如主管医师手术、门诊值班或请假等)由值班医师负责,重大抢救事件应由科主任、医政(务)科或院领导参加组织。

(三)、主管医师应根据患者病情适时与患者家属(或随从人员)进行沟通,口头(抢救时)或书面告知病危并签字。(四)、在抢救危重症时,必须严格执行抢救规程和预案,确保抢救工作及时、快速、准确、无误。医护人员要密切配合,口头医嘱要求准确、清楚,护士在执行口头医嘱时必须复述一遍。在抢救过程中要作到边抢救边记录,记录时间应具体到分钟。未能及时记录的,有关医务人员应当在抢救结束后6小时内据实补记,并加以说明。(五)、抢救室应制度完善,设备齐全,性能良好。急救用品必须实行“五定”,即定数量、定地点、定人员管理、定期消毒灭菌、定期检查维修。六、手术分级管理制度(一)、手术分类根据手术过程的复杂性和手术技术的要求,把手术分为四类:1、四类手术:手术过程简单,手术技术难度低的普通常见小手术。2、三类手术:手术过程不复杂,手术技术难度不大的各种中等手术;3、二类手术:手术过程较复杂,手术技术有一定难度的各种重大手术;4、一类手术:手术过程复杂,手术技术难度大的各种手术。

(二)、手术医师分级所有手术医师均应依法取得执业医师资格,且执业地点在本院。根据其取得的卫生技术资格及其相应受聘职务,规定手术医师的分级。1、住院医师2、主治医师3、副主任医师:(1)低年资副主任医师:担任副主任医师3年以内。(2)高年资副主任医师:担任副主任医师3年以上。4、主任医师(三)、各级医师手术范围1、住院医师:在上级医师指导下,逐步开展并熟练掌握四类手术。2、主治医师:熟练掌握三、四类手术,并在上级医师指导下,逐步开展二类手术。3、低年资副主任医师:熟练掌握二、三、四类手术,在上级医师参与指导下,逐步开展一类手术。4、高年资

副主任医师:熟练完成二、三、四类手术,在主任医师指导下,开展一类手术。亦可根据实际情况单独完成部分一类手术、开展新的手术。5、主任医师:熟练完成各类手术,特别是完成开展新的手术或引进的新手术,或重大探索性科研项目手术。(四)、术审批权限1、正常手术:原则上经科室术前讨论,由科主任或科主任授权的科副主任审批。2、特殊手术:凡属下列之一的可视作特殊手术,须经科室认真进行术前讨论,经科主任签字后,报医政(务)科备案,必要时经院内会诊或报主管院领导审批。但在急诊或紧急情况下,为抢救患者生命,主管医师应当机立断,争分夺秒,积极抢救,并及时向上级医师和总值班汇报,不得延误抢救时机。(1)手术可能导致毁容或致残的;(2)同一患者因并发症需再次手术的;(3)高风险手术;(4)本单位新开展的手术;(5)无主患者、可能引起或涉及司法纠纷的手术;(6)被手术者系外宾,华侨,港、澳、台同胞,特殊人士等;(7)外院医师来院参加手术者、异地行医必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七、术前讨论制度(一)、对重大、疑难、致残、重要器官摘除及新开展的手术,必须进行术前讨论。(二)、术前讨论会由科主任主持,科内所有医师参加,手术医师、护士长和责任护士必须参加。(三)、讨论内容包括:诊断及其依据;手术适应证;手术方式、要点及注意事项;手术可能发生的危险、意外、并发症及其预防措施;是否履行了手术同意书签字手续(需本院主管医师负责谈话签字);麻醉方式的选择,手术室的配合要求;术后注意事项,患者思想情况与要求等;检查术前各项准备工作的完成情况。讨论情况记入病历。(四)、对于疑难、复杂、重大手术,病情复杂需相关科室配合者,应提前2-3天邀请麻醉科及有关科室人员会诊,并做好充分的术前准备。八、查对制度一、临床科室1、开医嘱、处方或进行治疗时,应查对患者姓名、性别、床号、住院号(门诊号)。2、执行医嘱时要进行"三查七对":操作前、操作中、操作后;对床号、姓名、药名、剂量、时间、用法、浓度。3、清点药品时和使用药品前,要检查质量、标签、失效期和批号,如不符合要求,不得使用。4、给药前,注意询问有无过敏史;使用剧、毒、麻、限药时要经过反复核对;静脉给药要注意有无变质,瓶口有无松动、裂缝;给多种药物时,要注意配伍禁忌。5、输血时要严格三查八对制度(见护理核心制度--六、查对制度)确保输血安全。二、手术室1、接患者时,要查对科别、床号、姓名、年龄、住院号、性别、诊断、手术名称及手术部位(左、右)。2、手术前,必须查对姓名、诊断、手术部位、配血报告、术前用药、药物过敏试验结果、麻醉方法及麻醉用药。3、凡进行体腔或深部组织手术,要在术前与缝合前、后清点所有敷料和器械数。4、手术取下的标本,应由巡回护士与手术者核对后,再填写病理检验送检。三、药房1、配方时,查对处方的内容、药物剂量、配伍禁忌。2、发药时,查对药名、规格、剂量、用法与处方内容是否相符;查对标签(药袋)与处方内容是否相符;查对药品有无变质,是否超过有效期;查对姓名、年龄,并交代用法及注意事项。四、血库1、血型鉴定和交叉配血试验,两人工作时要"双查双签",一人工作时要重做一次。2、发血时,要与取血人共同查对科别、病房、床号、姓名、血型、交叉配血试验结果、血瓶(袋)号、采血日期、血液种类和剂量、血液质量。五、检验科1、采取标本时,要查对科别、床号、姓名、检验目的。2、收集标本时,查对科别、姓名、性别、联号、标本数量和质量。3、检验时,查对试剂、项目,化验单与标本是否相符。4、检验后,查对目的、结果。5、发报告时,查对科别、病房。六、病理科1、收集标本时,查对单位、姓名、性别、联号、标本、固定液。2、制片时,查对编号、标本种类、切片数量和质量。3、诊断时,查对编号、标本种类、临床诊断、病理诊断。4、发报告时,查对单位。七、放射线科

1、检查时,查对科别、病房、姓名、年龄、片号、部位、目的。

2、治疗时,查对科别、病房、姓名、部位、条件、时间、角度、剂量。

3、发报告时,查对科别、病房。

八、理疗科及针灸室1、各种治疗时,查对科别、病房、姓名、部位、种类、剂量、时间、皮肤。2、低频治疗时,并查对极性、电流量、次数。3、高频治疗时,并检查体表、体内有无金属异常。4、针刺治疗前,检查针的数量和质量,取针时,检查针数和有无断针。九、(心电图、脑电图、超声波、基础代谢等)1、检查时,查对科别、床号、姓名、性别、检验目的。2、诊断时,查对姓名、编号、临床诊断、检查结果。3、发报告时查对科别、病房。其他科室亦应根据上述要求,制定本科室工作的查对制度。九、医生交接班制度一、病区值班需有一、二线和三线值班人员。一线值班人员为取得医师资格的住院医师,二线值班人员为主治医师或副主任医师,三线值班人员为主任医师或副主任医师。进修医师值班时应在本院医师指导下进行医疗工作。二、病区均实行24小时值班制。值班医师应按时接班,听取交班医师关于值班情况的介绍,接受交班医师交办的医疗工作。三、对于急、危、重病患者,必须做好床前交接班。值班医师应将急、危、重患者的病情和所有应处理事项,向接班医师交待清楚,双方进行责任交接班签字,并注明日期和时间。四、值班医师负责病区各项临时性医疗工作和患者临时情况的处理,并作好急、危、重患者病情观察及医疗措施的记录。一线值班人员在诊疗活动中遇到困难或疑问时应及时请示二线值班医师,二线值班医师应及时指导处理。二线班医师不能解决的困难,应请三线班医师指导处理。遇有需经主管医师协同处理的特殊问题时,主管医师必须积极配合。遇有需要行政领导解决的问题时,应及时报告医院总值班或医政(务)科。五、一、二线值班医师夜间必须在值班室留宿,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遇到需要处理的情况时应立即前往诊治。如有急诊抢救、会诊等需要离开病区时,必须向值班护士说明去向及联系方法。三线值班医师可住家中,但须留联系方式,接到请求电话时应立即前往。

六、值班医师不能“一岗双责”,如即值班又坐门诊、做手术等,急诊手术除外,但在病区有急诊处理事项时,应由备班进行及时处理。七、每日晨会,值班医师应将重点患者情况向病区医护人员报告,并向主管医师告知危重患者情况及尚待处理的问题。

十、新技术准入制度一、新技术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后方可实施。二、实施者提出书面申请,填写《开展新业务、新技术申请表》,提供理论依据和具体实施细则、结果及风险预测及对策,科主任审阅并签字同意后报医政(务)科。三、医政(务)科组织学术委员会专家进行论证,提出意见,报主管院长批准后方可开展实施。四、新业务、新技术的实施须同患者签署相应协议书,并应履行相应告知义务。五、新业务、新技术实施过程中由医政(务)科负责组织专家进行阶段性监控,及时组织会诊和学术讨论,解决实施过程中发现的一些较大的技术问题。日常管理工作由相应控制医师和监测医师完成。六、新业务、新技术完成一定例数后,科室负责及时总结,并向医政(务)科提交总结报告,医政(务)科召开学术委员会会议,讨论决定新业务、新技术的是否在临床全面开展。七、科室主任应直接参与新业务、新技术的开展,并作好科室新业务、新技术开展的组织实施工作,密切关注新项目实施中可能出现的各种意外情况,积极妥善处理,做好记录。十一、病历管理制度一、建立健全医院病历质量管理组织,完善医院“四级”病历质量控制体系并定期开展工作。四级病历质量监控体系:1、一级质控小组由科主任、病案委员(主治医师以上职称的医师)、科护士长组成。负责本科室或本病区病历质量检查。2、二级质控部门由医院行政职能部门有关人员组成,负责对门诊病历、运行病历、存档病案等,每月进行抽查评定,并把病历书写质量纳入医务人员综合目标考评内容,进行

量化管理。3、三级质控部门由医院病案室专职质量管理医师组成,负责对归档病历的检查。4、四级质控组织由院长或业务副院长及有经验、责任心强的高级职称的医、护、技人员及主要业务管理部门负责人组成。每季度至少进行一次全院各科室病历质量的评价,特别是重视对兵力内涵质量的审查。二、贯彻执行卫生部《病历书写基本规范(试行)》(卫医发[XX]190号)、《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卫医发[XX]193号)及我省《医疗文书规范与管理》的各项要求,注重对新分配、新调入医师及进修医师的有关病历书写知识及技能培训。

三、加强对运行病历和归档病案的管理及质量监控。1、病历中的首次病程记录、术前谈话、术前小结、手术记录、术后(产后)记录、重要抢救记录、特殊有创检查、麻醉前谈话、输血前谈话、出院诊断证明等重要记录内容,应由本院主管医师书写或审查签名。手术记录应由术者或第一助手书写,如第一助手为进修医师,须由本院医师审查签名。2、平诊患者入院后,主管医师应在8小时内查看患者、询问病史、书写首次病程记录和处理医嘱。急诊患者应在5分钟内查看并处理患者,住院病历和首次病程记录原则上应在2小时内完成,因抢救患者未能及时完成的,有关医务人员应在抢救结束后6小时内据实补记,并加以注明。

3、新入院患者,48小时内应有主治医师以上职称医师查房记录,一般患者每周应有2次主任医师(或副主任医师)查房记录,并加以注明。

4、重危患者的病程记录每天至少1次,病情发生变化时,随时记录,记录时间应具体到分钟。对病重患者,至少2天记录一次病程记录。对病情稳定患者至少3天记录一次病程记录。对病情稳定的慢性病患者,至少5天记录一次病程记录。

5、各种化验单、报告单、配血单应及时粘贴,严禁丢失。外院的医疗文件,如作为诊断和治疗依据,应将相关内容记入病程纪录,同时将治疗文件附于本院病历中。外院的影像资料或病理资料,如需作为诊断或治疗依据时,应请本院相关科室医师会诊,写出书面会诊意见,存于本院住院病历中。四、出院病历一般应在3天内归档,特殊病历(如死亡病历、典型教学病历)归档时间不超过1周,并及时报病案室登记备案。五、加强病历安全保管,防止损坏、丢失、被盗等,复印病历时,应由医护人员护送或再病案室专人复印。六、依据《省病历质量管理评价奖惩暂行办法》的要求与规定,建立科室及个人病历书写质量评价通报制度和奖罚机制。十二、病历书写规范1、统一用蓝黑墨水,要求内容客观、真实、准确、及时、完整。2、使用规范的汉字;数字用阿拉伯数字;药名可用中文、拉丁、英文书写;度量衡单位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3、病历书写不能删改、剪贴、挖补,个别错字可以用同样的笔墨双线划在错别字上;上级医师修改一律用红色墨水笔,签署修改的日期和全名。每页修改3处以上需要重新书写。4、普通病人24小时以内完成入院病历、危重病人6小时以内完成;首次病程记录当班完成,急诊手术病人术前完成。5、病程记录一般1次/2~3天,入院及术后3天至少每天1次,危重病人1次/天,有病情变化随时记录,慢性病人可以1次/周,阶段小节1次/月。

6、入院前3天有三级医师查房记录:新入院的普通病人48小时以内有主治医师以上查房并记录,72小时以内有副主任医师以上查房并记录。

7、手术前有主治医师以上查房记录或讨论记录。

8、疑难危重病人有讨论记录,重大手术有术前讨论记录。9、专科病人要有转入、转出记录,并及时完成。10、落实签字制度:凡是需行手术、输血等特殊检查、特殊治疗的,需签写知情同意书。11、凡诊疗操作,术前术后有操作人员的记录。12、辅助检查报告单24小时以内要贴回病历,张贴单的楣栏要填写完整。十三、临床用血审核制度1、临床用血审核制度是执行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的核心制度,严格执行临床用血审核制度确保患者安全规范用血。2、血库必须按照当地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采供血机构购进血液,不得使用无血站(库)名称和许可证标记的血液。3、各科室用血,必须根据输血原

则,严防滥用血源。4、预约血办法:患者需输血时,应由临床主管医师逐项认真填写输血单,值班护士按医嘱行“三对”后,给病人采交叉血,试管上应贴标签,并注明科别、姓名、床号、住院号、于输血前一天送血库(急症例外)。5、血库工作人员根据临床各科室预约血量,应及时与血站联系,备好各型血液,保证临床用血量,不得有误。

6、血库工作人员接受标本时,应逐项进行认真核对,无误后将标本收下备血。

7、凡血库所备各型血液,应有明显的标志,分格保存在4摄氏度冰箱内,并随时观察冰箱内温度变化。

8、血库工作人员应严格按照血液交叉试验操作规定进行交叉试验,必要时复查血型,并观察全血,应无脂血、无溶血,血袋应密封,绝对无误,方可发出。

9、取血护士在取血时,应认真核对本科受血者姓名、床号、住院号、血型及交叉结果、储血号和供血者姓名、采血时间、血型等输血单上的各项目,无误后方可将血液拿出血库。10、如果输血出现反应,应由临床主管医师向血库说明情况,并与血站一并查明原因。11、血库工作人员必须保证入库、出库血量,库存血量账目清楚,认真保管,非经院领导批准,不得私自销毁。十三项医疗核心制度相关内容:齐全的大学班规班纪

一、学习类(一)端正学习态度,掌握正确的学习方法1.同学之间团结友爱,互相学习,互相帮助。2.禁止在早读课、课堂上、自习课、晚自习睡觉、玩手机、闲谈或交头接耳。3.课间禁止大声喧哗、追逐打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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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机构相关规章制度 【篇一:医疗机构规章制度】 医疗机构规章制度 诊所规章制度 一、注射室工作职责 1、凡各种注射应按处方和医嘱执行,护士应掌握常用注射药的药理 作用,毒性反应和过敏反应的临床表现及处理原则。 2、对病人要热情、体贴,注射前应向病人作好解释,取得合作,并 询问病人有无过敏史。如有过敏史,禁止使用该药。 3、严格执行三查七对制度。 4、密切观察注射后的情况,如发生过敏反应或其他意外应及时进行 处理并通告医生。 5、严格执行无菌技术操作规程。操作前后应洗手,操作时应戴帽子、口罩。器械要定期消毒更换,保持消毒液的有效浓度。注射应做到 一人一针一管。 6、准备抢救药品、器械,专人保管、定位放置、定期检查,及时补 充更换。 7、保持室内清洁整齐,每日紫外线消毒一次,定期细菌培养。 8、严格执行消毒隔离制度,防止交叉感染。 二、消毒药械使用管理制度 1、使用的消毒药械必须是获得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卫生许可证》的合格产品。 2、根据消毒目的选择适宜的消毒药械和处理方法。 3、注意影响消毒效果的因素。 4、消毒液瓶应保持密闭,保证消毒药品的有效质量(浓度)。 5、加强消毒效果监测。 6、防止消毒液的再次污染。 7、物体表面按规定用消毒液擦拭,地面湿式清扫,用“84”消毒液拖地。 三、医师工作职责 1、坚持依法执业,严格执行各项工作制度及技术操作规程。 2、严格执行门诊工作制度,戴口罩、帽子,穿好工作服。 3、要热情接待每一位患者,耐心细致询问病情、病史、用药情况及 药物过敏史等,并对病人做认真仔细的检查。

4、医师必须认证填写门诊病历,做好门诊登记,向患者交代治疗方 面的注意事项,对需要转诊的患者及时提出处理意见。 5、医师应根据需要按照诊疗规范药品说明书中的适应症、药理作用、用法、用量、禁忌、不良反应和注意事项等开据处方。 6、根据社区疾病发生、流行的特点,负责社区健康状况调查和社区 健康诊断,做好社区居民的卫生宣传工作。 7、负责疫情登记、报告工作,做到及时发现、及时报告。 8、负责社区的健康咨询门诊工作。 9、积极参加有关部门组织的培训,刻苦钻研业务技术,精益求精, 努力学习新知识、新技术,提高专业技术水平。 四、医务人员医德医风规范 (一)救死扶伤,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1、加强学习,牢记宗旨,热爱本职。 2、工作认真、负责、细致,责任心强。 (二)尊重患者的人格和权利,为患者保守医疗秘密 1、平等对待患者,做到一视同仁,不得歧视患者。 2、尊重患者知情权、选择权和隐私权,为患者保守医疗秘密。(三)文明礼貌,优质服务,构建和谐医患关系 1、服务热情周到,态度和蔼可亲,无“生、冷、硬、顶、推、拖”现象。 2、着装整洁,举止端庄,语言文明规范。 3、认真践行医疗服务承诺,加强与患者的交流沟通,自觉接受监督,构建和谐医患关系。 (四)遵纪守法,廉洁行医 1、坚持依法执业,严格执行各项工作制度及技术操作规程,无差错、事故。 2、坚持廉洁行医,自觉抵制各种形式的商业贿赂,严格执行《十不准》规定。 3、不开具虚假医学证明,不参与虚假医疗广告宣传和药品医疗器械 促销,不隐匿、伪造或违反规定涂改、销毁医学文书及有关资料。 4、遵守规定,不私自外出行医。 (五)因病施治,规范医疗服务行为 1、坚持合理检查、合理治疗、合理用药。 3、严格执行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不多收、乱收和私自收取费用。

医疗机构规章制度汇编

院长职责 1、在上级党政的领导下,根据党的方针政策,全面领导医院的工作。对医疗、教学、科研、预防、保健、行政及后勤工作统一领导,全面负责。并具体分管行政、人事、信息、财物、保卫、公费医疗、质控、设备等工作。 2、领导制定医院改革方案、规划及各项工作计划。按期布置,并组织实施、检查、总结工作,并向上级领导机关汇报。 3、深入科室,了解和检查诊断、治疗、护理等工作。领导危重病员的会诊、抢救工作,定期分析医疗指标,采取措施,不断提高医疗、护理质量。 4、加强医德医风建设。弘扬白求恩、雷锋精神,教育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改进医疗作风及工作作风,改善服务态度,督促检查各种工作制度、工作人员职责和技术操作规程的执行,严防差错事故发生。 5、负责全院人员的业务培养、技术考核,重视重点科室和专业建设。有计划地培养一支过硬的“四有”人才的卫生技术队伍。 6、加强对科研的领导,挖掘潜力,开拓进取,不断引进新技术,开展新项目。 7、领导检查教学、进修、干部培养、业务技术学习。 8、组织医院搞好与基层医疗机构的协作工作,帮助提高技术水平。 9、根据国家人事制度,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原则,充分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对医院各科室负责人的聘任、 任免、以及职工的培养、调配、提升、奖惩权。 10、加强对医院经济核算工作的领导,审查后勤物资供应计划、医疗设备购置计划、财物收支及预算、决算等工作。抓好职工生活及福利。 11、热情接待,及时研究处理人民群众的来信来访工作, 接收群众的批评和监督。 12、定期向院党委、职代会汇报工作,组织实施职代会在职权围作出的有关规定,负责处理职代会提出有关行政方面的提案,接收他们的监督。 13、深入实际,调查研究,总结经验,抓好典型,以点带面,推动全面工作。 14、因事外出时,必须指定一位副院长代替院长职责。

诊所规章制度

盛年不重来,一日难再晨。及时宜自勉,岁月不待人。 规范化诊所规章制度 (一)门诊工作制度 1.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卫生方针政策,自觉遵守国家的卫生法律法规,服从卫生行政 部门管理,依法执业。 2.严格遵守医疗护理各项技术操作规程,防止医疗事故发生。 3.将本机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正本悬挂于醒目位置,执业地点、职业范围、负责人 等登记项目发生变化,提前申请变更。 4.按照核准的诊疗项目职业。完成卫生行政部门指令性工作任务,主动参与突发公共卫生 事件医疗救治工作。 5.认真、规范、准确而书写门诊病历,填写门诊日志。 6.对病员认真检查,合理治疗,科学用药。对疑难病人2次门诊不能确诊者,及时转上级 医院。对急、危重病员,给与优先接诊,积极进行抢救治疗。 7.认真开展诊所内部设备、设施消毒工作,依法处置医疗废物废水,保证医疗安全。 8.树立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理念,认真诊治每一位患者,为患者提供热情周到的服务。医 务人员工作时衣帽穿戴整洁,佩戴胸卡。保持诊所环境清洁。 9.依据国家有关价格政策,制定合理的各项业务收费标准并公示,收款后出具正规合法的 票据。 10.开展健康教育,大力宣传卫生防病只是。 (二)病历书写制度 1.对就诊病人书写门诊病历,应当客观、真实、准确、及时、完整。病历书写文字工整、字迹清晰、表述准确、语句通顺、标点正确、纠错规范。 2.病历书写使用中文和医学术语,以蓝黑墨水,碳素墨水或黑色签字笔签写。 3.病历由亲自参与诊断、治疗的具有合法资质的医务人员签名。无资质人员不得签名。 4.门诊手册封面内容应当包括患者姓名、性别、年龄、工作单位或住址药物过敏史等项目。 5.化验单(检查报告)、医学影像等检查资料应及时归入门诊病历。 6.对按照有关规定需取得患者书面同意方可进行的诊疗活动,依法签署知情同意书。 7.急诊病人经过紧急检查处理稳定后即可书写病历,急诊病历书写就诊时间应具体到分钟。 8.急诊留观患者应记录留观记录,重点记录观察期间病情变化和诊疗措施,记录简明扼要,并注明患者去向。 9.抢救危重患者时,应当书写抢救记录。 (三)处方书写制度 1.经注册的执业医师在执业地点取得相应的处方权。经注册的执业助理医师在诊所开具的处方,应当经所在执业地点执业医师签名或加盖签章后方有效。 2.使用卫生部统一指定的处方格式。 3.医师开具药品(含中药、西药、中成药、中药饮片等)必须书写处方。一张处方限于一名患者的用药。 4.处方应使用蓝黑或黑色钢笔或签字笔书写,字迹清晰,不得涂改,如有涂改,医生必须在涂改处签名,并注明修改日期。 5.处方取药内容应包括:药品名称、剂型、规格及数量,用药方法等。药品及制剂名称、使用剂量应以中国药典及卫生部(省卫生厅)办法的药品标准为准。没有规定的药品可用通用

定点医疗机构医保管理制度汇编

定点医疗机构医保 管理制度

目录 1、医疗保险管理制度 2、医保工作制度及管理措施 3、医保工作定期总结分析制度 4、医保工作信息反馈制度 一、医疗保险管理制度 (一)机构管理 1.建立医院医保管理小组,由组长负责(组长由副院长担任),不定期召开会议,研究医保工作。 2、设立医院医保办公室(以下简称“医保科”),并配备 2 名专职管理人员,具体负责本院医疗保险工作。 3. 贯彻落实市社保局有关医保的政策、规定。 4. 监督检查本院医保制度、管理措施的执行情况。 5. 及时查处违反医保制度、措施的人和事,并有相关记录。 6、加强医疗保险的宣传、解释,设置“医疗保险宣传栏”,正确及时处理参保病人的投诉(已设置投诉箱),保证医疗保险各项工作 的正常开展。 (二)医疗管理制度 1.严格执行首诊负责制,不推诿病人,接诊时严格核对《医疗证》、卡与参保人员本人相符,发现就诊者身份与所持《医疗证》、IC 卡不符时,应扣留医疗保险证,及时报告医院医保科,医院医保科及 时上报市医保中心。 2、诊疗时严格遵循“因病施治,合理检查,合理治疗,合理用 药,合理收费”的原则。 3. 药品使用需严格掌握适应症。 4. 收住病人时必须严格掌握入院标准,杜绝冒名住院、分解住

院、挂名住院和其它不正当的医疗行为;住院用药必须符合医保有关规定,使用自费药品必须填写自费药品患者同意书,检查必须符合病情需要。 5. 出院带药严格按规定执行。 (三)药房管理制度 1.严格执行国家发改委制定公布的药品零售价格,按医院药品 采购供应制度采购药品。 2、公布本院所使用的药品价格及一次性医用材料价格,接受监督。 3.确保医疗保险药品备药率达标,不得串换药品。 (四)财务管理制度 1.认真查对参保人员的医保病历、IC 卡,把好挂号、收费关,按市医保中心医保费用管理的要求,准确无误地输入电脑。 2.配备专人负责与市医保中心医保费用结算和衔接工作,并按 医保规定提供相关资料。 3.新增医疗项目及时以书面形式向市医保中心上报。 4.严格执行医保中心的结报制度,控制各项相关指标,正确执 行医疗收费标准。 5.对收费操作上发现的问题,做到及时处理,并有相关处理记录。 6.参保人员出院结帐后,要求查询收费情况,医保窗口和财务 室做到耐心接待,认真解释,不推诿。 (五)信息管理制度 1.当医保刷卡出现错误时,窗口工作人员及时通知医保科,由 窗口工作人员利用读卡程序来检查卡的质量,如卡有问题,告知持卡人到市医保中心查询。 2.当医保结算出现问题时,窗口工作人员及时通知医保科,由

医疗机构管理制度汇编

第一章质量管理制度 一、供货企业审核制度 (1)为确保企业经营行为的合法性,保证药品(医疗器械)的购进质量,把好药品(医疗器械)购进质量关,根据《药品管理法》、《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及《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定本制度。 (2)供货企业,是指与本企业首次发生药品(医疗器械)供需关系的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 (3)医疗机构应对供货企业进行质量审核,确保供货单位和所经营药品(医疗器械)的合法性。 (4)首次与供货企业开展业务关系前,采购员应详细填写“供货企业审批表”,连同规定的资料报质量负责人。 (5)审批供货企业的必备资料: ①供货企业应提供加盖企业原印章的合法证照复印件; ②与本单位进行业务联系的供货方销售人员,应提供药品(医疗器械)销售人员身份证复印件、供货企业质量认证的有关证明、加盖委托企业原印章和企业法定代表人印章或签字的法人委托书,并标明委托授权范围及有效期; (6)质量负责人对采购员填报的“供货企业审批表”及相关资料进行质量审核后,报机构负责人。 (7)根据本单位实际,供货企业的审核以资料的审核为主。必要时,应向相关部门进行调查或实地考查。

(8)供货企业必须经负责人审核批准后,方可开展业务往来,购进药品(医疗器械)。 (9)质量负责人负责收集审核批准的“供货企业审批表”及报批资料,建立质量档案。 二、药品购进管理制度 (1)为严格把好药品(医疗器械)购进质量关,确保依法购进并保证药品(医疗器械)质量,制定本制度。 (2)在采购药品(医疗器械)时应选择合格供货企业。对供货方的法定资格、履约能力、质量信誉等进行调查和评价,并建立合格供货方档案。 (3)审核所购入药品的合法性和质量可靠性,并逐步建立所经营药品的质量档案。 (4)对与本单位进行业务联系的供货单位销售人员,进行合法资格的验证,并建立档案。 (5)采购药品(医疗器械)前,应与供货方签订明确质量责任的质量保证协议。 (6) (7)购进药品(医疗器械)应开具合法票据,做到票、帐、物相符,药品(医疗器械)购进票据和记录应保存至超过药品有效期一年,但不得少于三年。 (8)购进进口药品要有加盖供货单位质管部门原印章的《进口药品注册证》或《医药产品注册证》和《进口药品检验报告书》或《进口药品通关单》复印件。

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

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2013年版) 九月份卢伟伟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医疗机构病历管理,保障医疗质量与安全,维护医患双方得合法权益,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病历就是指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过程中形成得文字、符号、图表、影像、切片等资料得总与,包括门(急)诊病历与住院病历。病历归档以后形成病案。 第三条本规定适用于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对病历得管理。 第四条按照病历记录形式不同,可区分为纸质病历与电子病历。电子病历与纸质病历具有同等效力。 第五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健全病历管理制度,设置病案管理部门或者配备专(兼)职人员,负责病历与病案管理工作。医疗机构应当建立病历质量定期检查、评估与反馈制度。医疗机构医务部门负责病历得质量管理。 第六条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应当严格保护患者隐私,禁止以非医疗、教学、研究目得泄露患者得病历资料。 第二章病历得建立 第七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门(急)诊病历与住院病历编号制度,为同一患者建立唯一得标识号码。已建立电子病历得医疗机构,应当将病历标识号码与患者身份证明编号相关联,使用标识号码与身份证明编号均能对病历进行检索。门(急)诊病历与住院病历应当标注页码或者电子页码。 第八条医务人员应当按照《病历书写基本规范》、《中医病历书写基本规范》、《电子病历基本规范(试行)》与《中医电子病历基本规范(试行)》要求书写病历。 第九条住院病历应当按照以下顺序排序:体温单、医嘱单、入院记录、病程记录、术前讨论记录、手术同意书、麻醉同意书、麻醉术前访视记录、手术安全核查记录、手术清点记录、麻醉记录、手术记录、麻醉术后访视记录、术后病程记录、病重(病危)患者护理记录、出院记录、死亡记录、输血治疗知情同意书、特殊检查(特殊治疗)同意书、会诊记录、病危(重)通知书、病理资料、辅助检查报告单、

医疗机构规章制度(终审稿)

医疗机构规章制度 文稿归稿存档编号:[KKUY-KKIO69-OTM243-OLUI129-G00I-FDQS58-MG129]

医疗机构规章制度 门诊工作制度 一、门诊医生应该加强业务学习,提高业务水平。 二、工作中要做到体贴关心病员,热情主动、态度和蔼,用文明语言、热心解答 病员的询问。 三、诊断、检查疾病要认真细致并做好门诊病人登记,做好疫情报告。询问患 者既往病史和药物过敏情况。 四、门诊处方、观察病例要严格按照处方和观察病例的书写要 求与格式书写。认真填写门诊日志和遗嘱。 五、对危重、难以确诊的患者及时请上级医疗机构医生会诊或提出转诊意见。 六、对高烧病员、极危重、老幼病人应优先安排就诊。 七、门诊应该保持清洁整齐、不断改善门诊环境。宣传卫生防 病知识、健康教育、计划生育等知识八、医生要采取高效,经济的治疗方法,合理用药,尽量减轻病员负担,合理使用抗生素。 治疗室工作制度 一、保持室内清,每做完一项处理要随时清理;每天消毒一次。除医生和被治疗病人外,其他人员不许进入。 二、器械物品放在固定位置;清洁区、污染区严格分开。 三、严格执行无菌技术操作,进入治疗室必须穿工作服带工资帽及口罩。 四、无菌持物钳浸泡液每周更换两次。 五、无菌物品必须注明灭菌日期、超过一周者必须重新消毒。 六、严格执行消毒隔离制度,做好消毒记录及器械消毒液的配置、更换记录,防止交叉感染。 七、注射、处置前必须严格执行“三查七对”制度。 八、配药前要检查药品质量,注意有无变质,针剂有无裂痕;有效期和批号,如不符合要求或标签不清者,不得使用。 九、易过敏药物,给药前应详细询问有无过敏史,需做药敏试验者必须做药敏试验。特殊药品要反复核对,给多种药物时要注意配伍禁忌。 十、注射、处置时,病人如提出疑问,应及时查对,确认无误后方可进行。

医疗机构规章制度67834

《医疗机构规章制度》 一、门诊工作制度 1.卫生所门诊医生在所长领导下开展工作,不断加强业务学习,提高业务水平。 2.工作中要做到体贴关心病员,热情主动、态度和蔼,用文明语言热心解答病员的询问。 3.诊断、检查疾病要认真细致并做好门诊病人登记,做好疫情报告。 4.门诊处方、观察病例要严格按照处方和观察病例的书写要求与格式书写。 5.对危重、疑难、手术等复杂疾病及时请上级(卫生院)医生会诊或提出转诊意见。 6.对高烧病员、极危重、老幼病人应优先安排就诊。 7.门诊应保持清洁整齐、不断改善门诊环境。宣传卫生防病知识、健康教育、计划生育等知识。 8.医生要采取高效、经济的治疗方法,合理用药,尽量减轻病员负担。 二、治疗室工作制度 1.保持室内清洁,每做完一项处理要随时清理;每天消毒一次。除医生和被治疗病人外,其他人员不许进入。 2.器械物品放在固定位置;清洁区、污染区严格分开。 3.严格执行无菌技术操作,进入治疗室必须穿工作服、戴工作帽及口罩。 4.无菌持物钳浸泡液每周更换两次。 5.无菌物品必须注明灭菌日期、超过一周者必须重新消毒。 6.严格执行消毒隔离制度,做好消毒记录及器械消毒液的配置、更换记录,防止交叉感染。 7.注射、处置前必须严格执行“三查七对”制度。 8.配药前要检查药品质量,注意有无变质,针剂有无裂痕;有效期和批号,

如不符合要求或标签不清者,不得使用。 9.易过敏药物,给药前应详细询问有无过敏史,需作药敏试验者必须作药敏试验。特殊药品要反复核对,给多种药物时要注意配伍禁忌。 10.注射、处置时,病人如提出疑问,应及时查对,确认无误后方可进行。 三、防疫工作制度 1.认真学习《传染病防治法》,执行传染病管理条例,做到及时诊断治疗和严格隔离,减少传播,认真等级,填报疫情,时间不能延误。 2.学习和掌握防疫业务知识,不断提高技术水平。 3.按时参加例会,处理好辖区内的计划免疫和各项免疫工作,及时下发通知单,准确及时上报各种报表、薄、卡、册,做到项目齐全,字迹清楚。 4.宣传“除四害、讲卫生”知识,教育群众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 5.做好防疫工作应急准备,如发现疫情,达到召之即来、来之能战、站之能胜。 四、药房工作制度 1、调配处方前必须查对患者的姓名、年龄、药品名称、剂量、服用方法、禁忌症等,审查后方能调配。 2、配方时要精神集中,细心谨慎,不得估计取药,处方调配后,应严格核对后方可发出。 3、发药时应耐心向病人说明服用方法及注意事项。 4、含有剧毒药品、麻醉药品、限制药品的处方应按毒、限、剧药品管理制度,及国家有关麻醉药品的管理规定来执行。 5、对有错误的处方,如:药品用量用法不妥或有禁忌时,药房人员应主动与医师联系,更正后再发药。有责任拒绝不规范和不按规定开出的处方发药。 6、药房人员必须秉公办事,廉洁奉公,坚持制度。应经常向医生介绍新药信息,并定期作出购药计划。 7、处方当日结算,并与收费处核对,药房每季度盘点一次。平时做到日清月结。

医疗机构各项管理制度

医疗机构传染病网络直报管理制度 一、领导重视、责任明确、人员固定、专机专用,确保传染病直报系统网络畅通。 二、加强疫情报告人员队伍建设,强化业务知识学习和技能操作,提高人员业务素质。 三、正确掌握传染病的诊断标准,对明确诊断的传染病严格按规定的程序、时限及时上报,不得漏报、迟报、瞒报、谎报、误报疫情。 四、认真做好传染病报告卡的审核,及时登录、录入“国家疾病报告管理信息系统”,确保疫情报告的及时性、准确性、完整性。 五、经常上网练习操作,每日至少2次。熟练掌握传染病网络直报系统,及时做好本地的传染病统计分析工作。 六、加强疫情自查、核对工作,确保市、乡、村三级疫情相符。 七、做好本单位疫情报告管理,认真使用各种疫情管理表格,加强门诊日志质量,规范使用。 八、奖罚分明,对在工作中不负责任,漏报、迟报、瞒报、谎报、误报疫情,造成严重后果的追究当事人责任。

医疗机构网络直报工作人员职责 根据卫生部规定,自2004年1月1日,全国实行甲、乙、丙类传染病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网络直报。网络直报工作的实现,提高了疫情监测的敏感性和报告的及时性。为确保传染病疫情网络直报工作的正常运行,提高疫情报告质量。特制定医疗机构网络直报工作人员职责。 一、充分认识疫情报告和管理在传染病预防控制工作中的重要作用,加强责任报告意识,努力做好本单位的传染病疫情与突发公共事件网络直报、非典网络直报工作。 二、认真贯彻执行《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积极参加上级组织的业务培训,不断提高业务素质和操作技能。 三、全面落实“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的原则、属地管理原则,当发现地段辖区内传染病病人、病源携带者或疑似传染病病人及传染病暴发流行时,应按规定的程序、时限进行报告。 四、经常上网操作练习,精通业务知识,熟练掌握传染病网络直报系统。 五、疫情直报人员认真审核传染病报告卡,审核的内容主要有: 1、传染病报告是否及时,报告卡项目填写是否完整、准确,是否存在逻辑错误等。

(最新)规范化诊所规章制度

(最新)规范化诊所规章制度 门诊工作制度 1.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卫生方针政策~自觉遵守国家的卫生法律法规~服从卫生行政部门管理~依法执业。 2.严格遵守医疗护理各项技术操作规程~防止医疗事故发生。 3.将本机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正本悬挂于醒目位臵~执业地点、执业范围、负责人等登记项目发生变化~提前申请变更。 4.按照核准的诊疗项目执业~完成卫生行政部门指令性工作任务~主动参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医疗救治工作。 5.认真、规范、准确地书写门诊病历~填写门诊日志。 6.对病员认真检查~合理治疗~科学用药。对疑难病人2次门诊不能确诊者~及时转上级医院。对急、危重病员~给予优先接诊~积极进行抢救治疗。 7.认真开展诊所内部设备、设施消毒工作~依法处臵医疗废物、废水~保证医疗安全。 8.树立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理念~认真诊治每一位患者~为患者提供热情周到的服务。医务人员工作时衣帽穿戴整洁~佩戴胸卡。保持诊所环境清洁。 9.依据国家有关价格政策~制定合理的各项业务收费标准并公示~收款后出具正规合法的票据。 10.开展健康教育~大力宣传卫生防病知识。 1 病历书写制度 1.对就诊病人书写门诊病历~应当客观、真实、准确、及时、完整。病历书写文字工整、字迹清晰、表述准确、语句通顺、标点正确、纠错规范。

2.病历书写使用中文和医学术语~以蓝黑墨水、碳素墨水或黑色签字笔签写。 3.病历由亲自参与诊断、治疗的具有合法资质的医务人员签名。无资质人员不得签名。 4.门诊手册封面内容应当包括患者姓名、性别、年龄、工作单位或住址、药物过敏史等项目。 5.化验单(检验报告)、医学影像等检查资料应及时归入门诊病历。 6.对按照有关规定需取得患者书面同意方可进行的医疗活动~依法签署知情同意书。 7.急诊病人经过紧急检查处理稳定后即刻书写病历,急诊病历书写就诊时间应具体到分钟。 8.急诊留观患者应记录留观记录~重点记录观察期间病情变化和诊疗措施~记录简明扼要~并注明患者去向。 9.抢救危重患者时~应当书写抢救记录。 2 处方书写制度 1.经注册的执业医师在执业地点取得相应的处方权。经注册的执业助理医师在诊所开具的处方~应当经所在执业地点执业医师签名或加盖签章后方有效。 2.使用卫生部统一制定的处方格式。 3.医师开具药品,含中药、西药、中成药、中药饮片等,必须书写处方。一张处方限于一名患者的用药。 4.处方应使用蓝黑或黑色钢笔或签字笔书写~字迹清晰~不得涂改。如有涂改~医生必须在涂改处签字~并注明修改日期。 5.处方取药内容应包括:药品名称、剂型、规格及数量~用药方法等。药品及制剂名称、使用剂量应以中国药典及卫生部,省卫生厅,颁发的药品标准为准。没有

医疗机构感染预防与控制基本制度(试行)

医疗机构感染预防与控制基本制度(试行) 感染预防与控制(以下简称感控)是医疗管理的重要内容,做好感控工作对保障医疗质量与医疗安全具有重要意义。为进一步落实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规范性文件等要求,指导医疗机构开展感控工作,提高感控水平,制定感控基本制度。本制度是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必须遵守和严格执行的基本要求,具有“底线性”、“强制性”。 一、感控分级管理制度 (一)涵义。是指导和规范医疗机构建立层级合理、专兼结合、分工明确、运转高效的感控分级管理组织体系,并有效开展感控工作的规范性要求。 感控分级管理组织体系的各层级主体包括:医院感控委员会、感控管理部门、临床与医技科室感控管理小组,以及感控专(兼)职人员等。 感控涉及的相关职能部门包括但不限于医务、药学、护理、信息、总务后勤、医学装备、质量控制,以及教学科研等管理部门;涉及的临床与医技科室包括全部临床学科、专业,并覆盖各学科、专业所设立的门(急)诊、病区和检查治疗区域等。 (二)基本要求。 1.按规定建立感控组织体系,结合本机构规模和诊疗活动实际,配置数量充足、结构合理的感控专兼职人员。

2.明确感控组织体系的管理层级与责任主体。管理层级有“医疗机构、感控管理部门和临床科室”三级管理和“医疗机构、临床科室”二级管理两种基本模式,后者主要适用于依规定不需要设置独立感控管理部门的医疗机构。采用二级管理模式的医疗机构应当设置专(兼)职感控管理岗位。 3.明确管理体系中各层级、各部门及其内设岗位的感控职责;明确各层级内部、外部沟通协作机制。 4.教育引导全体工作人员践行“人人都是感控实践者”的理念,将感控理念和要求融入到诊疗活动全过程、全环节、全要素之中。 5.规范预检分诊工作,落实医疗机构内传染病防控措施。将发热伴有呼吸道、消化道感染症状,以及其他季节流行性感染疾病症状、体征的就诊者纳入医疗机构预检分诊管理;将基于特定病种、操作和技术等的感染防控核心措施纳入重点病种临床路径管理和医疗质量安全管理;参与抗菌药物临床合理应用与管理。 二、感控监测及报告管理制度 (一)涵义。是医疗机构根据感控工作需要,对健康保健相关感染的发生、分布及其影响因素等数据信息开展收集、分析、反馈,以及依法依规上报等活动的规范性要求。 (二)基本要求。

医疗机构规章制度

医疗机构规章制度 目录 第一节门诊消毒管理规定 第二节门诊消毒隔离制度 第三节口腔器械消毒制度 第四节门诊部规章制度 第五节门诊岗位工作职责 第一节门诊消毒管理规定 一、建筑布局要求 1.应设置有相对独立的器械清洗室和消毒室。 2.候诊区和诊疗区应分开,设有实际屏障,采光良好。 二、器械的配备要求 1.应配备压力蒸汽灭菌设备。 2.为患者进行诊疗操作的器具必须做到一人一消毒。 三、器械的消毒、灭菌要求 1手术治疗器械以及其它各种接触患者伤口和血液、口腔软组织或骨组织的器械必须进行灭菌,其它口腔诊疗以及检查器械,应做到一用一消毒。 2器械选压力蒸汽灭菌,不适于压力蒸汽灭菌或干热灭菌者选用化学方法进行浸泡消毒或灭菌。 3使用后器械应严格按照预处理后灭菌或消毒的程序进行处理。 四、消毒灭菌程序 1.预处理 1.1预消毒:可采用中高效消毒剂浸泡20-30分钟; 1.2预消毒后彻底的清洗:流水刷洗 2.灭菌法: 预真空压力蒸汽灭菌:132℃ 30分钟; 上述器械待冷却后分类存放无菌柜盒内备用。 2.3化学浸泡灭菌: 2.3.1预处理后的器械擦干并浸没于一定浓度灭菌剂中,保证作用时间,如2%

戊二醛,浸泡时间应达到10小…… 2.盛装消毒剂的容器应注明品名、浓度及使用期限; 六、诊疗区域的消毒 1.诊室按每立方米1.5W标准安装紫外线灯;每日诊后紫外线照射30分钟,消毒后开窗通风,紫外线灯使用累积时间应有明确记录; 2.每周对环境进行一次彻底清洁消毒,用中高效消毒剂擦拭或喷洒桌面、椅子、门窗、墙面、地面等,然后进行空气消毒。 七、医护人员的个人防护 1.口腔科医护人员须按照标准预防要求做好个人防护。 (标准预防:卫生部《医院感染管理规范(试行)》中附录一术语第十一条)2.进行诊疗操作前应摘除手及手腕部饰物,修剪指甲,穿好工作服,戴好口罩、帽子、手套,必要时应佩戴防护眼镜。 3.对每个患者进行诊疗操作前后应洗手消毒、更换手套。 4.洗手时用流水、肥皂/洗手液卫生洗手或用快速手消毒液充分搓揉消毒,尤其注意指尖、指腹、甲沟、指关节及腕部等部位。 八、医疗废物管理 严格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及省卫生、环保行政部门的有关规定统一处理。 九、消毒灭菌效果监测 口腔科应建立相应的消毒灭菌效果监测制度,监测方法及质控标准参照卫生部《消毒技术规范》第四版中有关“医院消毒灭菌的效果监测”章节。 第二节门诊消毒隔离制度 一、全体医务人员树立无菌观念,认真执行消毒隔离制度,随时防止和排除污染。 二、医务人员工作时要穿工作服,戴工作帽并保持整洁。工作服每周更换两次。 三、保持室内清洁,对诊室内地面、综合治疗椅及时擦拭并陈列整齐有序。 四、对手机、钻头等做到“一人一机”,清洗、擦拭,然后进行高压蒸汽灭菌处理。 五、采用一次性注射器、手套、吸唾管和一次性口腔器械盒,用过后及时毁形并统一回收,妥善处理。

个体医疗机构规章制度

个体医疗机构规章制度 一、从业人员 至少有一名具有执业医师以上资格的医生;至少有1 名执业护士。从业人员执业期间必须统一着装(白大挂),配戴统一格式的胸卡。(两人均需执业注册) 二、业务用房 业务用房面积不少于60 平方米,诊室、治疗室、药房、消毒供应室、处置室五室必须各自相对独立,诊室应位于前排,五室布局合理,并有统一规格的醒目标志牌。五室应与家庭生活区分开独立设置,各室的地面、内墙要硬化防潮、保持卫生,消毒供应室应保持密闭无菌。 三、基本设备 1、诊室:至少有检查床1 张、诊断桌椅1 套、资料柜1 个、候诊椅2 张、听诊器1 付、血压计1 台、身高体重计1 个、出诊箱1个、有盖污物桶 1 个、紫外线消毒灯 1 台,以及满足需要的体温计、压舌板。 2、治疗室:至少有紫外线消毒灯1 台、注射台1 张、注射凳1 条、敷料碗2 只、敷料槽 1 个、敷料镊2 把、止血钳1 把、手术剪1 把、有盖方盘2只、有盖污物桶1 个,及满足需要的冷藏设施、一次性注射器、输液器等器械物品。 3、药房:中、西药品柜(橱)至少1 个(不得沿街设置透明药柜)。

4、消毒供应室:高压灭菌锅1 台、密闭式无菌物品存放柜1 个、紫外线消毒灯1 台。 5、处置室:有满足需要的有盖医疗垃圾存放桶、紫外线消毒灯1 台。 6、配有灭火器、固定电话,以及其它与开展诊疗科目相应的其它设备。 四、药品管理 在依法核定的诊疗范围配备药品,进药渠道合法,药品明码标价,无过期、淘汰、变质等假劣药品。 五、门面装饰 1、室外:按照卫生行政部门核定的名称、执业科别,制作风格统一、式样一致,内容规范的个体诊所招牌和灯箱标示。 2、诊室:配有统一规格的卫生宣传栏和收费公开栏,悬挂高度适中,便于群众查阅;卫生宣传栏内健康教育宣传材料张贴整齐美观,每月至少更新一次;收费公开栏内药品价格和医疗服务收费标准字迹应工整清晰,收费标准符合规定;统一制作的有关制度牌应上墙,且张贴整齐美观。 六、规章制度 市卫协会统一收集制定有各项规章制度、人员岗位责任制和国家制定认可的医疗护理技术操作规程,汇编形成《石狮市个体诊所规章制度汇编》后,统一下发各诊所。各诊所同时应配有统一格式的处方、门诊日志等医疗及药品管理文书资料。

医疗机构感染预防与控制基本制度(试行)

医疗机构感染预防与控制基本制度(试行)感染预防与控制(以下简称感控)是医疗管理的重要容,做好感控工作对保障医疗质量与医疗安全具有重要意义。为进一步落实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规性文件等要求,指导医疗机构开展感控工作,提高感控水平,制定感控基本制度。本制度是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必须遵守和严格执行的基本要求,具有“底线性”、“强制性”。 一、感控分级管理制度 (一)涵义。是指导和规医疗机构建立层级合理、专兼结合、分工明确、运转高效的感控分级管理组织体系,并有效开展感控工作的规性要求。 感控分级管理组织体系的各层级主体包括:医院感控委员会、感控管理部门、临床与医技科室感控管理小组,以及感控专(兼)职人员等。 感控涉及的相关职能部门包括但不限于医务、药学、护理、信息、总务后勤、医学装备、质量控制,以及教学科研等管理部门;涉及的临床与医技科室包括全部临床学科、专业,并覆盖各学科、专业所设立的门(急)诊、病区和检查治疗区域等。 (二)基本要求。 1.按规定建立感控组织体系,结合本机构规模和诊疗活动实际,配置数量充足、结构合理的感控专兼职人员。 2.明确感控组织体系的管理层级与责任主体。管理层级有“医疗机构、感控管理部门和临床科室”三级管理和“医疗机构、临床科室”二级管理两种基本模式,后者主要适用于依规定不需要设置独立感控管理部门的医疗机构。采用二级管理模式的医疗机构应当设置专(兼)职感控管理岗位。 3.明确管理体系中各层级、各部门及其设岗位的感控职责;明确各层级部、外部沟通协作机制。

4.教育引导全体工作人员践行“人人都是感控实践者”的理念,将感控理念和要求融入到诊疗活动全过程、全环节、全要素之中。 5.规预检分诊工作,落实医疗机构传染病防控措施。将发热伴有呼吸道、消化道感染症状,以及其他季节流行性感染疾病症状、体征的就诊者纳入医疗机构预检分诊管理;将基于特定病种、操作和技术等的感染防控核心措施纳入重点病种临床路径管理和医疗质量安全管理;参与抗菌药物临床合理应用与管理。 二、感控监测及报告管理制度 (一)涵义。是医疗机构根据感控工作需要,对健康保健相关感染的发生、分布及其影响因素等数据信息开展收集、分析、反馈,以及依法依规上报等活动的规性要求。 (二)基本要求。 1.制订并实施可行的健康保健相关感染监测与报告管理规定,主要容包括但不限于:监测的类型、指标、方法以及监测结果的反馈等;明确监测责任主体、参与主体及其各自职责;强化临床一线医务人员履行健康保健相关感染监测与报告义务第一责任人的主体责任。 2.为开展健康保健相关感染监测提供物资、人员和经费等方面的保障;积极稳妥地推动信息化监测工作,并将健康保健相关感染的监测质量、结果评价及数据利用等纳入医疗质量安全管理考核体系。 3.加强对健康保健相关感染监测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管,并进行持续质量改进及效果评价。 4.完善健康保健相关感染监测多主体协调联动机制和信息共享反馈机制,确保监测工作顺利开展,监测结果能够有效应用于医疗质量安全持续改进的实践。 三、感控标准预防措施执行管理制度

定点医疗机构医保管理制度

定点医疗机构医保管理制度 目录 1、医疗保险管理制度 2、医保工作制度及管理措施 3、医保工作定期总结分析制度 4、医保工作信息反馈制度 一、医疗保险管理制度 (一)机构管理 1.建立医院医保管理小组,由组长负责(组长由副院长担任),不定期召开会议,研究医保工作。 2、设立医院医保办公室(以下简称“医保科”),并配备2名专职管理人员,具体负责本院医疗保险工作。 3.贯彻落实市社保局有关医保的政策、规定。 4.监督检查本院医保制度、管理措施的执行情况。 5.及时查处违反医保制度、措施的人和事,并有相关记录。 6、加强医疗保险的宣传、解释,设置“医疗保险宣传栏”,正确及时处理参保病人的投诉(已设置投诉箱),保证医疗保险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 (二)医疗管理制度 1.严格执行首诊负责制,不推诿病人,接诊时严格核对《医疗证》、卡与参保人员本人相符,发现就诊者身份与所持《医疗证》、IC 卡不符时,应扣留医疗保险证,及时报告医院医保科,医院医保科及时上报市医保中心。 2、诊疗时严格遵循“因病施治,合理检查,合理治疗,合理用药,合理收费”的原则。 3.药品使用需严格掌握适应症。 4.收住病人时必须严格掌握入院标准,杜绝冒名住院、分解住

院、挂名住院和其它不正当的医疗行为;住院用药必须符合医保有关规定,使用自费药品必须填写自费药品患者同意书,检查必须符合病情需要。 5.出院带药严格按规定执行。 (三)药房管理制度 1.严格执行国家发改委制定公布的药品零售价格,按医院药品采购供应制度采购药品。 2、公布本院所使用的药品价格及一次性医用材料价格,接受监督。 3.确保医疗保险药品备药率达标,不得串换药品。 (四)财务管理制度 1.认真查对参保人员的医保病历、IC卡,把好挂号、收费关,按市医保中心医保费用管理的要求,准确无误地输入电脑。 2.配备专人负责与市医保中心医保费用结算和衔接工作,并按医保规定提供相关资料。 3.新增医疗项目及时以书面形式向市医保中心上报。 4.严格执行医保中心的结报制度,控制各项相关指标,正确执行医疗收费标准。 5.对收费操作上发现的问题,做到及时处理,并有相关处理记录。 6.参保人员出院结帐后,要求查询收费情况,医保窗口和财务室做到耐心接待,认真解释,不推诿。 (五)信息管理制度 1.当医保刷卡出现错误时,窗口工作人员及时通知医保科,由窗口工作人员利用读卡程序来检查卡的质量,如卡有问题,告知持卡人到市医保中心查询。 2.当医保结算出现问题时,窗口工作人员及时通知医保科,由

医院医疗纠纷管理制度

医院医疗纠纷管理制度 医院医疗纠纷领导小组及工作职责 为加强仁爱医院医疗投诉管理工作,规投诉处理程序,改善医疗服务质量,保障医疗安全和医患双合法权益,维护正常医疗秩序,根据《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根据医院的具体工作需要,医院成立医疗纠纷领导小组,人员安排如下: 一、医院医疗纠纷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二、工作职责: 1.组织、协调、指导本医疗机构的投诉处理工作; 2.统一受理投诉,调查、核实投诉事项,提出处理意见,及时答复患者; 3.建立和完善投诉的接待和处置程序; 4.参与医疗机构医疗质量安全管理; 5.开展医患沟通及投诉处理培训,开展医疗风险防教育; 6.定期汇总、分析投诉信息,提出加强与改进工作的意见或者建议,并加强 督促落实。 医疗纠纷预防监管制度

1.医院要加强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监管,应当以患者为中心,加强人文关怀,格遵守医 疗卫生法律、法规、规章和诊疗相关规、常规,恪守职业道德。 2.定期对医务人员进行医疗卫生法律、法规、规章和诊疗相关规、常规的培训,并加强职 业道德教育。 3.制定并实施医疗质量安全管理制度,设置医疗服务质量监控部门或者配备专(兼)职人员, 加强对诊断、治疗、护理、药事、检查等工作的规化管理,优化服务流程,提高服务水平。 4.加强医疗风险管理,完善医疗风险的识别、评估和防控措施,定期检查措施落实情况, 及时消除隐患。 5.医院医疗技术临床应用要按照省卫健委制定的管理规定进行,开展与其技术能力相适应 的医疗技术服务,保障临床应用安全,降低医疗风险; 6.采用医疗新技术的,应当开展技术评估和伦理审查,确保安全有效、符合伦理。 医疗风险防监管制度 1.医院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格执行药品、医疗器械、消毒药剂、血液等的进 货查验、保管等制度。 2.禁止使用无合格证明文件、过期等不合格的药品、医疗器械、消毒药剂、血液。 3.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应当向患者说明病情和医疗措施。需要实施手术,或者开展临床 试验等存在一定危险性、可能产生不良后果的特殊检查、特殊治疗的,医务人员应当及时向患者说明医疗风险、替代医疗案等情况,并取得其书面同意。

医疗机构规章规章制度范本

医疗机构规章制度范本 一、医务人员医德医风行为规范 1.救死扶伤,实行社会主义的人道主义。时刻为病人着想,千方百计为病人解除病痛。 2.尊重病人的人格与权利,对待病人,不分民族、性别、职业、地位、财产状况,都应一视同仁。 3.文明礼貌服务。举止端庄,语言文明,态度和蔼,同情、关心和体贴病人。 4.廉洁奉公。自觉遵纪守法,不以医谋私。 5.为病人保守医密,实行保护性医疗,不泄露病人隐私与秘密。 6.互学互尊,团结协作。正确处理同行同事间的关系。 7.严谨求实,奋发进取,钻研医术,精益求精。不断更新知识,提高技术水平。 二、医师工作职责 1、遵守法律、法规,遵守技术操作规范; 2、树立敬业精神,遵守职业道德,履行医师职责,尽职尽责为患者服务; 3、关心、爱护、尊重患者,保护患者的隐私; 4、努力钻研业务,更新知识,提高专业技术水平; 5、宣传卫生保健知识,对患者进行健康教育。 三、护士工作职责 1、负责门诊医生处方各种针剂的注射、外伤处置工作、出诊以及各项医疗器械物品的消毒等工作; 2、认真做好“三查七对”尽量减少差错,杜绝事故的发生; 3、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常规,严防医疗事故的发生; 4、配合门诊、急诊的抢救工作; 5、负责领取、保管各种注射药品及其所属物品,经常清点注射药物,对超过治疗期的药物,应予及时处理; 6、发现差错事故及注射反应,要立即向医生报告并采取有效措施,事后要进行检查原因,吸取教训,杜绝事故发生; 四、诊所(卫生所)工作制度 1、医师要坚持挂牌上岗。热情接待病人,详细询问病史,认真进行体格检查,耐心向病人解释病情。 2、认真规范地做好就诊记录,真实详细地记录门诊日志、处方及处置单。 3、严格执行各项医疗和护理技术操作规程。 4、认真观察并及时处理患者病情;疑难病例、重危病人应及时转诊,并做好转诊登记工作。 5、对于病情不稳定的病人,医务人员应在治疗过程中全程陪护。 6、诊室应备有一般抢救药品、器材,并保持应急状态; 7、认真填写门诊及出诊日志、处方及治疗单,同时做好统计上报工作;

个体医疗机构规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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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体医疗机构规章制度 一、从业人员 至少有一名具有执业医师以上资格的医生;至少有 1 名执业护士。从业人员执业期间必须统一着装(白大挂),配戴统一格式的胸卡。(两人均需执业注册) 二、业务用房 业务用房面积不少于 60 平方米,诊室、治疗室、药房、消毒供应室、处置室五室必须各自相对独立,诊室应位于前排,五室布局合理,并有统一规格的醒目标志牌。五室应与家庭生活区分开独立设置,各室的地面、内墙要硬化防潮、保持卫生,消毒供应室应保持密闭无菌。 三、基本设备 1、诊室:至少有检查床 1 张、诊断桌椅 1 套、资料柜 1 个、候诊椅 2 张、听诊器 1 付、血压计 1 台、身高体重计 1 个、出诊箱 1个、有盖污物桶 1 个、紫外线消毒灯 1 台,以及满足需要的体温计、压舌板。 2、治疗室:至少有紫外线消毒灯 1 台、注射台 1 张、注射凳1 条、敷料碗 2 只、敷料槽 1 个、敷料镊 2 把、止血钳 1 把、手术剪 1 把、有盖方盘 2只、有盖污物桶 1 个,及满足需要的冷藏设施、一次性注射器、输液器等器械物品。

3、药房:中、西药品柜(橱)至少 1 个(不得沿街设置透明药柜)。 4、消毒供应室:高压灭菌锅 1 台、密闭式无菌物品存放柜 1 个、紫外线消毒灯 1 台。 5、处置室:有满足需要的有盖医疗垃圾存放桶、紫外线消毒灯1 台。 6、配有灭火器、固定电话,以及其它与开展诊疗科目相应的其它设备。 四、药品管理 在依法核定的诊疗范围配备药品,进药渠道合法,药品明码标价,无过期、淘汰、变质等假劣药品。 五、门面装饰 1、室外:按照卫生行政部门核定的名称、执业科别,制作风格统一、式样一致,内容规范的个体诊所招牌和灯箱标示。 2、诊室:配有统一规格的卫生宣传栏和收费公开栏,悬挂高度适中,便于群众查阅;卫生宣传栏内健康教育宣传材料张贴整齐美观,每月至少更新一次;收费公开栏内药品价格和医疗服务收费标准字迹应工整清晰,收费标准符合规定;统一制作的有关制度牌应上墙,且张贴整齐美观。 六、规章制度 市卫协会统一收集制定有各项规章制度、人员岗位责任制和国家制定认可的医疗护理技术操作规程,汇编形成《石狮市个体诊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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