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学教师职务试行条例

中学教师职务试行条例
中学教师职务试行条例

《中学教师职务试行条例》

录入日期: 2007-07-31

第一章总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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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为了充分调动和发挥中学教师为社会主义教育事业服务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激励教师不断提高政治思想觉悟、文化业务水平

和履行职责的能力,努力完成本职工作,特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中学教师职务是根据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需要设置的工作岗位。中学教师职务设、中学高级教师、中学一级教师、中学二级

教师、中学三级教师。各级教师职务应有定额。

中学高级教师为高级职务,中学一级教师为中级职务,中学二级教师和中学三级教师为初级职务。

第三条中学教师职务实行聘任或任命制。聘任或任命教师职务,必须经过教师职务评审委员会从政治思想、文化专业知识水平、教

育教学能力、工作成绩和履行职责等方面进行评审,认定具备担任相应职务的条件,由学校或县以上教育行政部门领导进行聘任或任

命。聘任或任命教师担任职务应有一定的任期,每一任期一般为三至五年。可以续聘或连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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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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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条中学三级教师职责:

1、承担初中一门学科的教学任务,备课,讲课,辅导,批改作业,考核学生成绩。

2、在高级教师或一级教师的指导下,在课内外对学生进行思想品德教育,担任初中班主任。

3、参加教学研究活动。

第五条中学二级教师职责:

1、承担高中或初中一门学科的教学任务、备课、讲课,辅导,批改作业,考核学生成绩。

2、在课内外对学生进行思想品德教育,担任班主任或组织,辅导学生课外活动。

3、参加教学研究工作。

第六条中学一级教师职责:

1、承担高中或初中一门学科的教学任务、备课,讲课,辅导,批改作业,考核学生成绩。

2、在课内外对学生进行思想品德教育,担任班主任或组织、辅导学生课外活动。

3、承担和组织教育教学研究工作。

4、指导二、三级教师的教育教学工作,或承担培养新教师的任务。

第七条中学高级教师职责:

1、承担学校安排的教育教学任务,指导教育教学研究工作。

2、承担教育科学研究任务。

3、指导—、二、三级教师的教育教学工作,或承担培养教师的任务。

第三章任职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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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条中学教师应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努力学习马克思主义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有良好的师德,遵

守法纪,品德言行堪为学生的表率,关心爱护学生,教书育人,使学生在德育、智育、体育等方面得到全面发展,努力做好本职工

作,并在完成本职工作前提下,结合工作需要,努力进修,提高教育和学术水平。

第九条中学三级教师任职条件是,符合本条例第八条要求的高等师范学校和其他高等学校专科毕业生,见习一年期满,经考核,表

明具有教育学,心理学和教学法的基础知识,掌握所教学科的教材教法,能够完成初级中学一门学科的教学工作,并能履行三级教师

职责。

第十条中学二级教师任职条件是,符合本条例第八条要求的高等师范学校和其他高等学校本科毕业生,见习一年期满,以及担任中

学三级教师二年以上者,经考核,表明能履行二级教师职责,并具备下列条件:

1、基本掌握教育学,心理学和教学法的基础理论知识。

2、具有从事中学一门学科教学所必须具备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胜任中学教学工作,教学效果较好。

3、基本掌握教育中学生的原则和方法,胜任班主任工作,教育效果较好。

第十一条中学一级教师任职条件是,符合本条例第八条要求的中学二级教师任教四年以上,或者获得硕士学位者,经考核,表明

能履行一级教师职责,并具备下列条件:

1、对所教学科具有比较扎实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独立掌握所教学科的教学大纲、教材、教学原则和教学方法,正确传授知识和

技能,并结合教学开展课外活动,发展学生的智力和能力,教学效果好。

2、具有正确教育学生的能力,能根据中学生的年龄特征和思想实际,进行思想政治教育和品德修养教育,教育效果好。

3、具有组织和指导教学研究的能力并承担一定的教学研究任务。

第十二条中学高师教师任职条件是,符合本条例第八条要求的中学一级教师任教五年以上,或者获得博士学位者,经考核,表明

能履行高级教师职责,并具备下列条件:

1、对所教学科具有系统的、坚实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教学经验比较丰富,教学效果显著;或者在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班主任工

作方面有比较突出的专长和丰富的经验,并做出显著的成绩。

2、从事中学教育、教学某一方面的科学研究,写出理论联系实际、具有一定水平的经验总结、科研报告或论著,或者在培养提高教

师的文化业务水平和教育教学能力方面做出显著贡献。

第十三条根据加强和改革基础教育的需要,凡具备中学高级教师任职条件的中学教师,到小学任教并从事基础教育科学研究者,

可聘任或任命中学高级教师职务。(根据加强和改革基础教有的需要,在小学任教、教育教学水平和能力高于小学高级教师任职条

件、从事基础教学科学研究的小学教师,亦可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聘任或任命中学高级教师职务。)第十四条符合本条例第八条要求,能胜任二门学科教学工作的中学教师,在其他条件相同的情况下,聘任或任命教师职务和确定

工资级别时,可比只胜任一门学科教学的教师从优,其中优秀者可高定一级职务。

第十五条符合本条例第八条要求,在中学的教育、教学和教育科学研究的某一方面成绩特别突出的教师,其任职条件,可不受学

历和任职年限的规定限制。

第四章考核和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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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六条学校要对被聘任或任命的教师的政治思想表现、文化专业知识水平、教育教学能力、工作成绩和履行职责的情况进行定

期或不定期的考核,建立考绩档案,为教师职务的评审和聘任或任命提供依据。

第十七条中学教师职务的评审工作,由省、地、县三级教育行政部门领导,并分别设立中学教师职务评审委员会。各级评审委员

会由同级教育主管部门批谁。学校设立评审小组,由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

第十八条评审中学教师职务时,应由本人提供政治思想、教育教学工作总结和履行职责情况,填写《中学教师职务评审申报

表》,经过相应的评审组织评审后,报主管部门审核。

中学高级教师的任职条件,由省级评审委员会审定;中学一级教师的任职条件,由地级评审委员会审定;中学二、三级教师的任职条

件,由县级评审委员会审定。

第五章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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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九条本条例适用于全国普通中学、职业中学、农业中学、盲聋哑学校中学部、工读学校及省、地、县教研窒和校外教育机

构。原则上也适用于中等专业学校和技工学校以外的其他类型的中等学校,实施办法另订。

第二十条国务院有关部委所属中学,其教师职务的聘任或任命工作分别由国务院有关部委领导和组织。

第二十一条为了实施本条例,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国务院有关部委,应根据各自的实际情况,分别制定实施细则和《中学教

师任职条件考核办法》、《中学教师聘任或任命办法》、《中学教师职务评审委员会组织办法》,并报国家教育委员会备案。

第二十二条本条例的解释权属于国家教育委员会。

教师职称改革方案教师职称评定标准

教师职称改革方案教师职称评定标准

教师职称改革方案:教师职称评定标准 中小学教师职称统一为三级 8月26日,国务院召开常务会议决定全面推开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为基础教育发展提供人才支撑。 会议决定,将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在全国全面推开: 一、是将分设的中学、小学教师职称(职务)系列统一为初、中、高级。 二、是修订评价标准,注重师德、实绩和实践经历,改变过分强调论文、学历倾向,并对农村和边远地区教师倾斜。 三、是建立以同行专家评审为基础的评价机制,并公示结果、接受监督。 四、是坚持职称评审与岗位聘用相结合,实现人尽其才、才尽其用。 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相关细则 健全制度体系

遵循中小学教师成长规律和职业特点,将原中学教师职务系列与小学教师职务系列统一并入新设置的中小学教师职称(职务)系列。统一后职称(职务)等级和名称为:员级、助理级、中级、副高级、正高级,职称(职务)名称依次为三级教师、二级教师、一级教师、高级教师和正高级教师。原中学高级教师(含小学小中高)对应高级教师;原中学一级教师和小学高级教师对应一级教师;原中学二级教师和小学一级教师对应二级教师;原中学三级教师和小学二级教师对应三级教师。 完善评价标准,创新评价机制 按照国家新制定的《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水平评价基本标准条件》,明年上半年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将新出台我省中小学教师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聘条件。重点是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原则,注重师德素养、注重教育教学工作业绩、注重教育教学方法、注重教育教学一线实践经历,切实改变以往过分强调论文、学历的倾向,引导教师立德树人、爱岗敬业、积极进取,不断提高实施素质教育的能力和水平。根据国家《中小学教师水平评价基本标准条件》第二条规定,中小学教师评聘各级专业技术职务须“具备相应的教师资格及专业知识和教育教学能力,在教育教学一线任教,切实履行教师岗位职责和义务”明年新出台的中小学教师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聘条件将注重教育教学一线任教的教师,对具备相应教师资格,已评聘相应岗

现行三十三个职称系列分类及名称

现行三十三个职称系列 分类及名称 集团标准化工作小组 #Q8QGGQT-GX8G08Q8-GNQGJ8-MHHGN#

我国现行三十三个职称系列分类及名称 我国现行三十三个职称系列【转】 (2009-10-30 09:33:36) (1)新闻专业人员职务:分设记者职务、编辑职务。记者职务设高级记者、主任记者、记者、助理记者;编辑职务设高级编辑、主任编辑、编辑、助理编辑。 (2)高等学校教师职务:设教授、副教授、讲师、助教。 专业技术职务从教受到助教一共分13级 (3)自然科学研究人员职务:设研究员、副研究员、助理研究员、研究实习员。 (4)广播电视播音专业职务:设播音指导、主任播音员、一级播音员、二级播音员、三级播音员。 (5)农业技术人员职务:设高级农艺师、农艺师、助理农艺师、农业技术员。 (6)卫生技术职务:分为医、药、护、技四类: A、医疗、预防、保健人员:设主任医师、副主任医师、主治(主管)医师、医师、医士; B、中药、西药人员:设主任药师、副主任药师、主管药师、药师、药士; C、护理人员:设主任护师、副主任护师、主管护师、护师、护士; D、其他卫生技术人员:设主任技师、副主任技师、主管技师、技师、技士。 (7)档案管理专业职务:设研究馆员、副研究馆员、馆员、助理馆员、管理员。 (8)文物博物专业职务:设研究馆员、副研究馆员、馆员、助理馆员、文博管理员。

(9)出版专业人员职务:分设编辑、技术编辑、校对职务。 A、编辑职务(含美术编辑):设编审、副编审、编辑、助理编辑; B、技术编辑职务:设技术编辑、助理技术编辑、技术设计员; C、校对职务:设一级校对、二级校对、三级校对。 (10)翻译专业职务:设译审、副译审、翻译、助理翻译。 (11)艺术专业职务:设编剧、导演、演员、演奏员、指挥、作曲、舞台美术设计,以及各类专业美术创作人员的职务,(艺术等级)定为一级、二级、三级、四级;舞台技术职务定为主任舞台技师、舞台技师、舞台技术员,分别与艺术专业的二、三、四级相对应。 (12)统计专业职务:设高级统计师、统计师、助理统计师、统计员。 (13)图书、资料专业职务:设研究馆员、副研究馆员、馆员、助理馆员、管理员。 (14)工艺美术专业职务:设高级工艺美术师、工艺美术师、助理工艺美术师、工艺美术员。 (15)技工学校教师职务:分设文化、技术理论课与生产实习课教师职务: A、文化、技术理论课教师职务设高级讲师、讲师、助理讲师、教员; B、生产实习课教师职务设高级实习指导教师、一级实习指导教师、二级实习指导教师、三级实习指导教师。 (16)会计专业职务:设高级会计师、会计师、助理会计师、会计员。 (17)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人员职务:设研究员、副研究员、助理研究员、研究实习员。 (18)经济专业职务:设高级经济师、经济师、助理经济师、经济员。

中学一级教师岗位说明书

中学一级教师岗位说明书 一级教师是十分优秀的老师,那么一级教师的岗位职责是什么呢。下面为大家精心搜集了3篇关于中学一级教师的岗位说明书,欢迎大家参考鉴戒,希看可以帮助到大家! 篇一:中学一级教师岗位说明书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教育事业,努力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贯彻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遵纪遵法,服从学校工作安排,讲究职业道德,努力工作,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贡献自己的气力; 2、把握本学科课程标准,教材结构,正确处理教材内容,采用不同的教学方法。承担初中一门学科的教学任务,认真备课、上课、辅导学生、批改作业、评价学生学业; 3、在高级教师或一级教师的指导下,在课堂内外对学生进行思想品德教育,担任初中班主任,组织辅导学生进行课外活动,培养学生的学习爱好和动手能力; 4、在完本钱职工作的条件下,结合工作需要,努力学习教育理论,不断进步教育教学技能;积极参加教研教改活动,不断总结教育教学经验,指导三级教师的教育教学活动,切实推进素质教育; 5、接受和完成上级领导、学校领导交给的临时性任务。 篇二:中学一级教师岗位说明书1、有良好的师德师风,遵纪遵法,使用文明规范的语言开展教育教学活动。 2、遵循教学规律,认真做好教学各环节工作。

3、积极主动吸收先进的教育思想、探讨和运用适合课堂教学的方法和手段。 4、加强业务进修,积极参加教师继续教育,不断进步教育教学业务水平。 5、积极协助教研组长、高级教师完成校本教研任务,每学期至少写出一篇教学论文心得、体会、总结、在校内交流或在教育报刊杂志上公然发表。 6、具有承担班主任工作的能力,并主动承担班主任工作。 7、主动承担学校安排的公然课、示范课、专题讲座、竞赛辅导等任务,做到有计划,教案。 8、积极履行培养和指导中学安级教师的职责。 篇三:中学一级教师岗位说明书1、依照本岗位职责规范,担任本校1-3年级的循环教学任务。 2、依照学校教学计划和课程标准编制教学计划,承担备课、授课、布置及批改作业和示范课等日常教学工作,完成教学任务。 3、承担学科的教学交流工作。 4、承担教学质量跟踪考察工作,按照教学质量要求和考试规定,认真做好学天生绩考核评定工作,不断进步教育教学质量。 5、承担教研教改、课题研究、教育教学理论研究工作。完善自身素质建设,不断进步学识水平和业务能力。 6、参与学生治理,承担班主任工作。 7、承担对年轻教师成长的指导工作。

中小学各级教师岗位职责

中学各级教师岗位职责(一) 中学高级教师: 1、承担高中或初中一门学科所规定的周工作量,或承担学校安排的其他教育教学任务,并能按照教育方针和教学大纲完成教育教学任务,教育教学质量高。 2、承担或指导教育教学研究任务。担任教育教学管理工作。 3、承担学校或教研组安排的指导一、二、三级教师的教育教学工作或承担培养教师的任务,在教育教学中起骨干作用。 4、在教研活动中起主导作用,主动承担教研课题,每学年至少开出一次教改研究课,并写出教研经验或论文,不定期在校内交流,争取公开发表。 5、承担学科竞赛辅导工作和编写学生学科复习资料,开设学科讲座,辅导学科活动,协助毕业班教师做好毕业辅导工作。 6、每学期听课,并对授课情况提出指导性意见。 中学一级教师: 1、承担高中或初中一门学科所规定的周工作量,并能按照教育方针和教学大纲完成教育教学任务,教育教学质量较高。 2、承担指导二、三级教师的教育教学工作,在教育教学中起骨干作用。担任教育教学管理工作。 3、每学年开出研究课,至少写一篇经验总结,能写出教研论文更好。 4、参加学科竞赛辅导工作,开设学科讲座,辅导学科活动,参加毕业班辅导工作。 5、重视业务自修,全面提高任职素质。 6、每学期听课,并对授课教师提出中肯的意见或建议。 中学二级教师: 1、承担高中或初中一门学科所规定的周工作量,并能按照教育方针和教学大纲完成教育教学任务。教育教学质量好。 2、有能力承担教育教学管理工作,参加学科辅导,开设学科讲座。 3、认真钻研教学大纲和教材,写出教案,虚心接受高级或一级教师的指导和辅导。

4、积极参加教育、教学研究活动,认真积累教育教学经验,勇于探索,争取开设研究课,写出教学心得体会文章。 5、坚持业务进修,全面提高任职素质。 中学三级教师: 1、承担初中或高中一门学科学校所规定的周工作量,并能按照教育方针和教学大纲完成教育教学任务。教育教学质量较好。 2、承担班主任工作,参加学科辅导,争取开设学科讲座。 3、认真钻研教学大纲和教材,严格按照教学常规进行教学,虚心接受高级或一级教师的指导或辅导,认真完成学生的考勤任务。 4、积极参加教育教学研究活动,努力积累教育教学经验,争取开设研究课,每年写一篇教学心得体会。 5、坚持业务进修,全面提高任职素质,为晋级创造条件。 中学各级教师岗位职责(二) 各级教师基本职责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努力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在思想上、政治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热爱社会主义祖国。 2、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坚持德育首位,教书育人,尽职尽责做好班主任工作或协助班主任工作,全面关心和爱护学生,使学生在德、智、体、美、劳等方面得到全面发展。不歧视差生,不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 3、严谨治学,刻苦钻研业务,不断更新知识,改进教法,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4、有事业心和责任感,服从分工,积极承担工作任务,认真负责做好本职工作。 5、自觉遵守国家的各项法律、法规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有良好的师德,举止文明,作风正派,品德言行堪为学生表率。

少先队辅导员管理办法

少先队辅导员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少先队辅导员是少先队员的亲密朋友和指导者,是完成少先队各项工作任务的具体组织者和实施者,是我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实施素质教育的重要力量。为加强少先队辅导员队伍建设,规范辅导员的工作,根据《中国少年先锋队章程》(以下简称《队章》)以及团中央、教育部等部委关于加强少先队工作的政策、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少先队大队辅导员、少先队中队辅导员和少先队校外(志愿)辅导员。 第三条:各中小学少先队组织要认真贯彻本办法的要求,努力引导少先队辅导员做少先队员人生追求的引领者、实践体验的组织者、健康成长的服务者、合法权益的保护者和良好发展氛围的营造者。 第二章辅导员的任职条件 第四条:辅导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忠诚党的教育事业,具有坚定的政治方向,能自觉实践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 是学校优秀青年教师的典范。

2.热爱少年儿童,热爱少先队工作,品行端正,作风正派,具有创新精神和奉献精神,勤于思考,肯于钻研,竭诚为少年儿童健康成长服务。 3.掌握教育规律和当代少年儿童成长规律,引导少年儿童在实践体验中提高全面素质。 4.综合素质比较全面,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语言文字表达能力和一定的理论研究能力。 第五条:中小学校的大、中队辅导员应具有大专以上(含大专)文化程度。 第六条:少先队大队辅导员应具有2年以上教育教学经验,市、区总辅导员应具有3年以上基层少先队工作经验。 第七条:少先队大队辅导员上岗前必须参加由县级以上(含县级)少工委组织的专业培训,并由县级以上(含县级)少工委颁发由全国少工委制定统一格式的《少先队辅导员培训合格证书》,严格执行持证上岗制度。 第三章辅导员的配备与管理 第八条:市、县少工委应设少先队总辅导员。总辅导员应由长期从事少先队工作,具有丰富经验、较强组织协调能力和较高理论研究水平的人士担任。县级总辅导员可设在同级团委或同级教育行政部门的少工委办公室。县总辅导员应按不低于同级团委或教育行政部门中层副职的标准配备。 第九条:少先队大队辅导员由所在学校推荐、上级团委聘请、从事学校少先队工作的优秀青年教师担任。在配备与管理上应做到:

中小学高级教师的岗位职责

中小学高级教师的岗位职责 职责一:高级教师岗位职责 1、有良好的师德师风,遵纪守法,使用文明规范的语言开展教育教学活动。 2、遵循教学规律,认真做好教学各环节工作。 3、主动运用先进的教育思想、方法和手段进行教学。 4、加强业务进修,积极参加岗位培训,继续教育,不断提高教育教学业务水平。 5、具有校本教研能力,每学年具有1—2个校本教研课题,且研究具有明显成效。每学期至少写出一篇教学论文心得、体会、总结、在校内交流或在教育报刊杂志上公开发表。 6、能胜任并积极主动承担班主任工作。 7、主动承担学校安排的公开课、示范课、专题讲座、竞赛辅导等任务,做到有计划,教案或讲义和总结。 8、积极履行培养和指导中学一级教师的职责。 职责二:高级教师岗位职责 1、拥护四项基本原则,执行党的教育方针,自觉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做到教书育人。发挥课堂教学主渠道作用,加强思想政治教育,做到以教书育人为本,不仅教书,更要注重学生的思想品质和职业道德的培养,把德育教育贯穿到教学中去。 2、担任课程的讲授及讲座教学工作。组织本学科各个环节的教学工作,研究与指导同本学科有关的新课程的开设与新教材的使用。 3、组织与指导本学科一、二、三教师的教育教学研究活动。 4、主持或参加编写、审议教材、教学参考及其它教学辅导资料,支持本学科的教学研究活动。 5、掌握本学科的国内外学术研究开发动态。主持或参加本学科的教学

研究,有关专题科研、社会咨询等工作。 6、组织和辅导学生课外活动,并指导一、二、三级教师这方面的工作。 7、担任培养青年教师工作。 8、承担教学管理工作和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 职责三:高级教师岗位职责 1.具有良好的师德,爱岗敬业,关心学生的成长、进步,对学生有爱心、耐心;工作认真负责,兢兢业业,无教学事故发生,无违反师德行为。 2.承担附属学校安排的教学任务,备课、讲课、辅导、批改作业、测试考核、评定学生成绩等,工作量饱满,教学效果优良,符合相应学段目标管理要求;幼儿园教师承担幼儿园安排的教学任务,备课、讲课,创设环境、活动区,自制教玩具等,对幼儿发展进行评估,教学效果优良。 3.在课内外对学生进行思想品德教育,担任学科组长、班主任、辅导员,组织、辅导学生课外实践活动;或独立承担一门选修课的教学任务。 4.指导中级、初级职务教师的教育教学工作,或承担年轻教师的培养工作,效果显著;积极参加附属学校组织的教育教学研究活动和业务学习;积极参加继续教育培训,平均每年继续教育学分不少于8分其中集中培训学分不少于4分。 5.参加区级及以上公开课、观摩课、研究课或比赛课,或在区级及以上级别汇报和介绍教学经验、进行专题讲座;或参加市级及以上中考、小考等命题或教材审定工作。 6.从事基础教育教学方面的科学研究,公开发表本专业领域相关学术论文2篇或在市级及以上级别的大会交流本专业领域相关学术论文2篇以上,或主持或作为主要成员前三名、承担1项市级及以上级别科研课题的研究。 白山市第二十五中学

河南省中小学教师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试行)

河南省人事厅文件 豫人职[2008]19号 河南省中小学教师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申报、评审条件(试行) 总则 一、为客观、公正、科学地评价中、小学教师的工作能力和教育教学水平,充分调动其教书育人的积极性,促进中、小学教师队伍整体素质的提高,推动我省基础教育事业的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学教师职务试行条例》、《小学教师职务试行条例》和我省有关职称政策,结合我省中、小学教师队伍实际,制定本条件。 二、本条件为中小学教师申报和评审委员会评审时掌握的基本条件, 评审委员会可依据本条件制定相应的实施办法。 三、本条件适用于全省各类中学、小学、幼儿园和其他教育机构中 专门从事中小学教学、幼儿教育和教研工作的在职在岗教师。 分则

一、申报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遵守国家法律和法规,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爱岗敬业,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 (二)取得相应教师资格。 (三)身体健康,能全面履行岗位职责,完成规定的教学或教研工作任务。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 (四)担任中学、小学、幼儿园校、园级行政职务1年以上的,须取得相应层次的校、园长培训合格证书。 (五)小学教师(不含厂、矿所属小学)申报小学高级教师及中学高级教师任职资格者,须完成规定的继续教育任务,并经审验合格。 (六)学历和任职年限分别符合下列要求 1、申报中学一级教师任职资格者,须大学本科毕业,或大学专科毕业在初中任教,担任中学二级教师职务4年以上。 2、申报小学高级教师任职资格者,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中专毕业,担任小学一级教师职务5年以上; (2)大学本、专科毕业,担任小学一级教师职务4年以上。 3、申报中学高级教师任职资格者,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大学本科毕业,或大学专科毕业在初中任教,担任中学一级教师职务5年以上; (2)研究生毕业并取得硕士学位,担任中学一级教师职务4年以上; (3)研究生毕业并取得博士学位,担任中学一级教师职务2年以上。

教师晋升职务考核细则

巴州区金碑乡中心小学校 教师专业技术职务晋升考评细则 一﹒目的 为了充分调动全体教职工的工作积极性,本着“公平﹑公开”的原则,客观评价教师的德﹑能﹑勤﹑绩,使之更好的推动学校教育教学工作。在评聘工作中,坚持“重师德﹑重能力﹑重业绩﹑重贡献”的原则,充分体现中小学教师职业特点,切实将确有真才实学,师德高尚,教书育人成绩显著,专业技术水平达到任职条件的同志推荐出来,特制定本《细则》。 二﹒考评内容 (一)﹒师德考核(15分)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有良好的师德,遵守法纪,品德言行堪为学生表率。关心爱护学生,教书育人,使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热爱并努力做好本职工作。(10分)2﹑工作态度(5分) 服从学校安排,教好的完成学校分配的各项任务 (二)﹒教龄,职称年限,学历的考核(35分) 1﹑教龄按(20分)计 以参评教师中教龄最长者为基础。20分÷最长教龄年限﹦每任教一年的实际得分。教龄个人得分﹦每任教一年的实际得分×本人实际任教年限。(说明:至于教龄的认定,可做专题向教体局请示,以教体局的回复为准。) 2﹑现任技术职务任职年限按10分计。参照教龄分值的办法执行。3﹑学历(5分) 中师3分,大专4分,本科5分(非师范类的必须有教育学,心理学的成绩或合格证) (三)﹒教师实绩考核(50分) 1﹑认定年限(以学校实际可提供考核数据的年限为准),即从2010年起。 2﹑考核办法 凡申请参加晋升职称的教师的教学成绩必须在近几年(即从2010年可查依据以来)在学区评估中位列前茅,修业班(以店子﹑芦山﹑曾口小学﹑三江小学﹑甘泉小学各班为参照物)分值为:按名次分别计分为10﹑8﹑6﹑4﹑2﹑1(倒数第一者不给分)。(其中中小学毕业班获得前四位者,分别在各名次内加2分,同时,因学校工作需要,学校安排了个别教师在初中任教,如这部分教师参加小学教师的评聘,在同位次的基础上加2分)。

中小学教师任职条件和岗位职责

中学教师任职条件和岗位职责 一、中学二级教师的任职条件和岗位职责: 1、中学二级教师的任职条件 (1)自觉贯彻党和国家教育方针,热爱本职工作,敬业爱岗;重视教书育人,注意教师形象,参与各项素质教育实践,关爱学生,关心学习困难学生;严于律己,为人师表,重视师生关系,注重团队合作。 (2)基本掌握教育学、心理学和教学法的基础理论知识,参与教材教法改革实践。 (3)具有任教学科教学所必须具备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能掌握所教学科的教学大纲、教材教法,能按照教学原则制定学期授课计划,能根据教材的重点、难点,结合学生实际,正确清楚地讲授课程内容,胜任本学科教学工作。 (4)基本掌握教育中学生的原则和方法,制定并实施班级工作计划,胜任班主任工作。 (5)完成规定的教育和教学工作量,工作主动,认真负责,教育教学效果较好,所教学生的学业和思想品德在原有基础上有所提高。 (6)任期内考核优秀者,优先晋升(优秀者必须在同级别中排名前百分之二十五)。 2、中学二级教师的岗位职责: (1)承担高中或初中一门学科的教学任务并达到市教委规定的周课时量,备课、讲课、辅导,批改作业,考核学生成绩。 (2)在课内外对学生进行思想品德教育,担任班主任,组织、辅导学生课外活动。 (3)参加教学研究活动。 二、中学一级教师的任职条件和岗位职责: 1、中学一级教师的任职条件 (1)自觉贯彻党和国家教育方针,热爱教育事业,敬业爱岗;教书育人,积极参与各项素质教育实践,关爱学生,师生关系良好,能主动帮助学习困难学生。严于律己,为人师表,具有团队合作精神。 (2)掌握教育学、心理学和教学法的基础理论知识,了解课程教材教法改革的发展趋势,在教学实践中能体现二期课改的教学理念,并能正确运用这些知识处理教育教学中的实际问题。 (3)对所教学科具有比较扎实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能比较系统地理解所教学科的教学大纲、教材、教学原则和教学方法,正确传授知识和技能,在打好基础的同时,有计划地培养学生的能力,发展学生的智力,在业务上起骨干作用,有一定的咨询答疑能力,能开设专题讲座,并结合教学开展课外活动。

中学教师岗位职责要求

中学教师岗位职责要求 【篇一:中学教师岗位职责与任期目标】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教育事业,努力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贯彻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遵纪守法,服从 学校工作安排,讲究职业道德,努力工作,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 贡献自己的力量; 2、掌握本学科课程标准,教材结构,正确处理教材内容,采用不同 的教学方法。承担初中一门学科的教学 任务,认真备课、上课、辅导学生、批改作业、评价学生学业; 3、在高级教师或一级教师的指导下,在课堂内外对学生进行思想品 德教育,担任初中班主任,组织辅导学 生进行课外活动,培养学生的学习兴趣和动手能力; 4、在完成本职工作的前提下,结合工作需要,努力学习教育理论, 不断提高教育教学技能;积极参加教研 教改活动,不断总结教育教学经验,指导三级教师的教育教学活动,切实推进素质教育; 5、接受和完成上级领导、学校领导交给的临时性任务。 中学二级教师任期目标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有良好的师德,遵 守法纪,品德言行堪为学生的表率。 2、在教育教学中要关心爱护学生,教书育人,使学生得到全面发展。 3、努力做好本职工作,积极参加教研教改、集体备课活动,总结教 育教学经验,并在完成本职工作前提下, 结合工作需要,努力进修,提高专业水平和教育教学技能。 4、基本掌握教育学、心理学和教学法的基础理论知识。具有所教学 科教学所必须具备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 识,胜任本学科教学工作,能完成课程目标。 5、掌握教育中学生的原则和方法,胜任班主任工作,教育效果较好。 6、根据学校工作要点,完成所教学科的教育教学任务,履行中学二 级教师职责。 7、根据学科特点和学生实际,制定教学计划,年终写出工作总结, 按时上报。 8、履行教师职责,每月听课不少于节,学年统考所教学科成绩居 全县同级同科目水平。

最新2020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相关细则

最新2020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相关细则 一、健全制度体系 遵循中小学教师成长规律和职业特点,将原中学教师职务系列与小学教师职务系列统一并入新设置的中小学教师职称(职务)系列。 统一后职称(职务)等级和名称为:员级、助理级、中级、副高级、 正高级,职称(职务)名称依次为三级教师、二级教师、一级教师、 高级教师和正高级教师。原中学高级教师(含小学小中高)对应高级 教师;原中学一级教师和小学高级教师对应一级教师;原中学二级教 师和小学一级教师对应二级教师;原中学三级教师和小学二级教师对 应三级教师。 二、完善评价标准,创新评价机制 按照国家新制定的《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水平评价基本标准条件》,明年上半年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将新出台我 省中小学教师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聘条件。重点是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原则,注重师德素养、注重教育教学工作业绩、注重 教育教学方法、注重教育教学一线实践经历,切实改变以往过分强 调论文、学历的倾向,引导教师立德树人、爱岗敬业、积极进取, 不断提高实施素质教育的能力和水平。根据国家《中小学教师水平 评价基本标准条件》第二条规定,中小学教师评聘各级专业技术职 务须“具备相应的教师资格及专业知识和教育教学能力,在教育教 学一线任教,切实履行教师岗位职责和义务”明年新出台的中小学 教师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聘条件将注重教育教学一线任教的教师,对具备相应教师资格,已评聘相应岗位专业技术职务,长期未 在教育教学一线任教,即长期未履行《中小学教师职务试行条件》 所规定的岗位职责和义务的,今后将不再按专业技术岗位评聘相应 专业技术职务和岗位等级。所以,提醒各级各类中小学校“双肩挑”人员(指兼有学校中层以上领导工作的教师)和乡镇教办人员以及原 专职从事行政管理工作已聘任专业技术职务岗位人员,今后要评聘 专业技术职务的,必须按《中小学教师职务试行条例》的规定,应

职业技术学院教师职务任职条件的补充要求试行

职业技术学院教师职务任职条件的补充要求(试行) 高等职业技术院校是高等教育体系的组成部分,高等职业技术院校教师职务评聘工作执行原国家教委制发的《高等学校教师职务试行条例》。根据原省教委制发的《辽宁省高等学校教师职务任职条件的具体要求》,结合我省高等职业技术院校的实际情况,现提出我省高等职业技术院校教师职务任职条件的补充要求。一、关于教师职业的基本任职条件 原省教委制发的《辽宁省高等学校教师职务任职条件的具体要求》,原则上适用于高等职业技术院校。其中,思想政治条件与职业道德要求、教学工作量、学位(学历)、资历、进修、外语等基本任职条件,原则上适用于高等职业技术院校教师职务评聘工作,1998年以来,原省教委对晋升教师职务任职资历做出了部分修改,即:取得硕士学位五年以上并任副教授五年以上的教师,经学校推荐可按正常晋升条件申报评审教授职务这一政策适用于高等职业技术院校。 有关院校及各级教师职务评聘机构,在教师职务评聘中、执行上述教师职务基本任职条件的同时,也要充分体现高等职业技术院校教师的工作特点(如职业道德方面的特殊要求,实践教学环节等),坚持和充分体现教师职务评聘工作的政策导向,促进高等职业技术院校教师队伍素质的提高和完善。 二、关于"学术水平"的要求 对高等职业技术院校教师"学术水平"的要求,不应局限于理论研究,其中应包括职业技术教育研究和应用技术研究等方面的水平。在学术水平方面,高等职业技术院校与普通高校教师不是知识含量和理论水平的差别,而是知识结构、研究领域和方向的差别。在教师职务评聘工作中,要注意体现高等职业技术院校办学特色和教师工作的特点。 (一)讲师 具有本专业较扎实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了解本专业国内外发展现状和趋势,并能将先进技术应用于专业教育和生产实践,取得较好效果;有一定科研和技术开发能力。公开发表过代表本人研究水平的学术论文、设计方案、艺术作品或出版著作。 (二)副教授 具有本专业系统、扎实的理论基础和专业知识,掌握本专业国内外发展现状

初中教师岗位说明书

初中教师岗位说明书 初中教师岗位说明书 初中教师是指在初级中学担任教育、教学工作的人,他们在关心初中生健康成长的同时,还有一个重要的任务就是传授知识。 初中教师岗位职责 1、安排教学进度,按照大纲要求备课并作好备课笔记,按时提交教务处检查; 2、培养学生高尚的道德修养、文化品位、审美情趣和一定的审美能力,发展健康个性,形成健全人格; 3、执行教学工作卫生要求,关心学生健康,减轻学生作业负担,增强学生体质; 4、搞好教学质量的考查工作;按照教学要求的考试规定,认真做好命题、监考和阅卷评分工作,实事求是地分析讲评,并通过考试组织、成绩分析与数据统计,研究改进教与学的方法; 5、关心学生的人身安全,能结合本学科内容适时地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及时上报、处理学生偶发事件; 6、认真、全面地批改学生作业,并及时讲评; 7、在课堂上充分发挥教师的主导作用和学生的主体作用,讲究教学艺术,活跃课堂气氛,紧扣教育教学目的实施

课堂教学,高质量地完成教育教学目的要求的任务; 8、根据学科、年级特点,指导学生自学方法,热忱帮助后进学生,提高学生学习能力,组织与辅导课外兴趣小组,提高全体学生的素质。 初中教师岗位要求 1、全日制师范院校毕业,具有大专及大专以上学历; 2、爱岗敬业,品行端正; 3、身体健康,能承受一定的工作压力; 4、普通话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且具备教育部颁发的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证书; 5、语言表达能力优秀,思维灵活,口齿伶俐; 6、熟悉掌握教育规律和教学内容,具有一定的教育经验和教育技巧; 6、在本学科教学上有所特长,能独立计划及承担学生辅导和管理任务; 7、关爱学生,能与学生良性互动,把握学生学习特点,并做到因材施教; 8、有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能在学科组中互促互进。 初中教师关键技能 专业能力 教育教学多媒体教学教学科研 与上级的沟通方式:接受经营副总经理书面或口头方向

中学教师岗位职责

中学教师岗位职责 一、语文教师岗位职责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服从学校工作安排,积极参加学校各项活动。贯彻教育方针,树立素质教育观念,掌握新课程的教学理念。加强师德修养,关心爱护学生身心健康,自觉做到以身作则,言传身教,教书育人,为人师表。 2、承担语文课程及学校安排的其他相关课程的教学工作,认真完成教学任务。认真钻研大纲,新课程标准,把握学生实际,制定适合学生实际的教学计划,并认真执行。工作中严格遵守教学常规的各项要求,认真备课,写出符合要求的教案,及时布置作业,且全批全改。坚持因材施教和启发式教育原则,从学生实际出发,上好每一节课,课堂教学要做到目的明确、讲解准确、重点突出、难点突破、指导学法、讲练结合、合理组织、师生互动,注意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认真贯彻落实教学常规。深入了解学生的学习思想状况,针对不同层次学生,实施分层次教学,分层次辅导,不断改进教学方法,使全体学生在原有基础上有所提高。重视培养学生能力,发展学生个性特长,认真组织指导课外活动小组活动,培养学生兴趣,扩大知识面,发挥其特长,组织好学生学科各类竞赛的选拔辅导工作。按规定做好期中,期末考试和升学模拟的出卷工作,认真做好质量分析,及时反馈,改进教学。 3、针对我校学生实际和专业特点,加强对学生课堂管理,

培养良好习惯,寓教育于教学中,结合教学内容和学科特点,充分发挥人文学科优势,对学生进行思想道德教育和人生观教育,提高学生人文素养。加强学生人格培养。 4、充分利用学校多媒体教学资源进行教学,提高课堂教学的效益。完成各类继续教育学习任务,坚持终身学习,不断提高理论素养和业务能力,参加各项教研活动,积极开展课题研究,提高教学质量。 5、承担班主任工作,在工作中要树立全员育人的思想,有计划有针对性地做好学生思想教育工作。 6、学期完成听课16节,每周下班辅导2-3次,及时做好家访工作,完成教研组安排的各项任务。 7、中高级教师要认真履行与之相应的职责并承担新教师的代教培养任务。任期内系统带一名新教师。 二、数学教师岗位职责: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严格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学校工作安排,积极参加学校各项活动,主动承担教育教学工作。 2、认真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树立素质教育的思想观念,掌握新课程的教学理念,做好角色转变。加强师德修养,关心爱护学生身心健康,自觉做到以身作则,言传身教,教书育人,为人师表。 3、承担数学课程(或相关课程)的教学工作,周课时10-12节,认真完成教学任务。

2021年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通知

2021年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通知 2021年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通知 各中小学、片教育辅导中心、幼儿园 ,教师进修学校 : 根据教育局和人事 劳动社会保障局《关于xxxx年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的通知》(人[xxxx]58号)精神,结合本县实际,现对xxxx年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评审范围 凡已建立考核制度 ,按照青教[xxxx]158号文件要求进行考核,考核结果经县有关部门验收通过,并按要求报批设岗的学校(事业单位)。 二、评审方法 采用学校专业技术职务岗位总量控制加个人奖励的方法评审专业技术职务。 各校严格按照人劳社[2003]26号文件规定的中小学专业技术职务结构比例(试行),科学制定本校专业技术职务结构比例,合理设置各类、各学科专业技术岗位,研究制定具体方案 ,经上报审核同意后方可开展推荐评审工作。 制定本校(单位)各类各学科结构比例方案和设计岗位时,以县机构编制委员会核定的学校(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编制数为基数,专业技术人员总数不超编的,

按实有专业技术人员数计算,超过核定编制数的,按核定编制数计算。若学校某一教师职务现有比例超过规定的结构比例,则不能再推荐评审该教师职务(符合个人奖励条件的除外)。专业技术人员超结构比例的学校,要通过竞争上岗,择优聘任等办法,使实际聘任人数的比例不超过结构比例。现有比例未达到结构比例的学校,可在许可的职务(岗位)限额内逐年增加。 对既符合正常晋升条件又符合《破格推荐评审条件》的个人,给予超结构比例奖励申报和推荐评审。 三、晋升条件 凡符合国家《中小学教师职务试行条例》规定的晋升条件者,均有参加相应级别教师职务的评审资格。 (一)政治思想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师德 修养好,遵纪守法,品德言行堪为学生表率,关心爱护学生,为人师表,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推行素质教育,使学生在德、智、体、美诸方面得到全面发展。(二)学历与资历 评审中学高级职务:1、大学本科毕业10年及以上;2、原大学专科毕业或者从教工作20年以上,并取得大学本科学历3年及以上;3、xxx前入学的大学专科毕业生;4、xxx期间大学普通班毕业。 申报副研究员职务:担任助理研究员5年以上;获博士学位,担任助理研究员职务2年以上。

我国现行三十三个职称系列分类及名称

我国现行三十三个职称系列分类及名称 我国现行三十三个职称系列【转】 (2009-10-30 09:33:36) (1)新闻专业人员职务:分设记者职务、编辑职务。记者职务设高级记者、主任记者、记者、助理记者;编辑职务设高级编辑、主任编辑、编辑、助理编辑。(2)高等学校教师职务:设教授、副教授、讲师、助教。 专业技术职务从教受到助教一共分13级 (3)自然科学研究人员职务:设研究员、副研究员、助理研究员、研究实习员。 (4)广播电视播音专业职务:设播音指导、主任播音员、一级播音员、二级播音员、三级播音员。 (5)农业技术人员职务:设高级农艺师、农艺师、助理农艺师、农业技术员。 (6)卫生技术职务:分为医、药、护、技四类: A、医疗、预防、保健人员:设主任医师、副主任医师、主治(主管)医师、医师、医士; B、中药、西药人员:设主任药师、副主任药师、主管药师、药师、药士; C、护理人员:设主任护师、副主任护师、主管护师、护师、护士; D、其他卫生技术人员:设主任技师、副主任技师、主管技师、技师、技士。 (7)档案管理专业职务:设研究馆员、副研究馆员、馆员、助理馆员、管理员。 (8)文物博物专业职务:设研究馆员、副研究馆员、馆员、助理馆员、文博管理员。 (9)出版专业人员职务:分设编辑、技术编辑、校对职务。 A、编辑职务(含美术编辑):设编审、副编审、编辑、助理编辑; B、技术编辑职务:设技术编辑、助理技术编辑、技术设计员; C、校对职务:设一级校对、二级校对、三级校对。 (10)翻译专业职务:设译审、副译审、翻译、助理翻译。 (11)艺术专业职务:设编剧、导演、演员、演奏员、指挥、作曲、舞台美术设计,以及各类专业美术创作人员的职务,(艺术等级)定为一级、二级、三级、四级;舞台技术职务定为主任舞台技师、舞台技师、舞台技术员,分别与艺术专业的二、三、四级相对应。 (12)统计专业职务:设高级统计师、统计师、助理统计师、统计员。 (13)图书、资料专业职务:设研究馆员、副研究馆员、馆员、助理馆员、管理员。

中小学教师的岗位职责

中小学教师的岗位职责 1、承担初中一门学科的教学任务,备课,讲课,辅导,批改作业,考核学生成绩。 2、在高级教师或一级教师的指导下,在课内外对学生进行思想品德教育,担任初中 班主任。 3、参加教学研究活动。 1、承担高中或初中一门学科的教学任务,备课,讲课,辅导,批改作业,考核学生 成绩。 2、在课内外对学生进行思想品德教育,担任班主任或组织、辅导学生课外活动。 3、参加教学研究工作。 1、承担高中或初中一门学科的教学任务,备课,讲课,辅导,批改作业,考核学生 成绩。 2、在课内外对学生进行思想品德教育,担任班主任或组织、辅导学生课外活动。 3、承担和组织教育教学研究工作。 4、指导二、三级教师的教学工作,或承担培养新教师的任务。 1、承担学校安排的教育教学任务,指导教育教学研究工作。 2、承担教育科学研究任务。 3、指导一、二、三级教师的教育教学工作,或承担培养教师的任务。 1、在高级教师或一级教师的指导下,承担学校安排的教学任务,备课,讲课,辅导,批改作业,考核学生成绩。 2、在高级教师或一级教师的指导下,在课内外对学生进行思想品德教育,担任班主任、少先队辅导员。 3、参加教学研究活动。 1、承担学校安排的教学任务,备课,讲课,辅导,批改作业,考核学生成绩。 2、在课内外对学生进行思想品德教育,担任班主任、少先队辅导员,或组织辅导学 生课外活动。

3、参加教学研究工作。 1、承担学校安排的教学任务,备课,讲课,辅导,批改作业,考核学生成绩。 2、在课内外对学生进行思想品德教育,担任班主任、少先队辅导员,或组织、辅导学生课外活动。 3、承担和组织年级的教育教学研究工作。 1、承担学校安排的教学任务,备课,讲课,辅导,批改作业,考核学生成绩。 2、在课内外对学生进行思想品德教育,担任班主任、少先队辅导员,或组织、辅导学生课外活动。 3、指导教育教学研究工作,或承担培养教师的任务。

江苏省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苏职称(2009)14号

江苏省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 苏职称…2009?14号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推进我省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加强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根据《教师法》、《中、小学教师职务试行条例》以及有关政策规定,结合我省实际,特制定本资格条件。 第二条本资格条件作为本省中、小学教师申报和评审专业技术资格的基本依据。 第三条本资格条件适用于本省各级各类中学、小学、幼儿园以及其他教育机构(包括少年宫、教研室、教科所、电化教育机构)中专门从事教育教学工作,取得国民教育学历并已获得相应教师资格且在职在岗的教师。 第二章申报条件 第四条政治素质、职业道德要求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遵守宪法和法律,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认真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教书育人,敬业爱岗,为人师表。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在合格以上。 任现职以来,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延迟申报或不得申报或取消现任教师专业技术资格:

(一)年度考核有“基本合格”或受警告处分者,当年及下一年度不得申报。 (二)年度考核有“不合格”或受记过以上处分者,受处分当年不得申报,并从下一年度起2年内不得申报。 (三)伪造学历、资历、业绩,剽窃他人成果等弄虚作假者,取消当年申报资格,并从下一年度起3年内不得申报。对情节特别严重者,取消其现任教师职务资格。 (四)受处分期间和处分未撤消,不得申报。 第五条学历、资历要求 (一)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经考核合格,可初定相应的教师专业技术资格: 1.获得大学专科学历后,从事教学工作满3年,可初定小学一级、中学二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 2.获得大学本科学历后,从事教学工作满1年,可初定小学一级、中学二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 3.获得研究生学历或硕士学位后,从事教学工作满3年,可初定小学高级、中学一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 4.获得博士学位后,从事教学工作,可初定小学高级、中学一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 (二)申报小学高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应符合下列条件: 1.获得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后,取得小学一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并受聘小学一级教师职务4年以上。

泉州信息工程学院 泉信院附件2.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实施办法(试行)

泉州信息工程学院 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实施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教师职务聘任工作,促进教师提高教学、科研和服务社会的水平与能力,建设一支具有良好师德修养和业务素质的教师队伍,根据《高等学校教师职务试行条例》和《福建省高校教师等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实施办法(试行)》,结合我校办学实际和发展需要,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本实施办法适用于我院从事教学科研、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等工作的在职在岗教师。 第三条学院组织实施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工作,在核定的教师岗位结构比例内,学院自主聘任教师等专业技术职务。教师专业技术职务分为:助教、讲师、副教授、教授,其中助教为初级职务,讲师为中级职务,副教授、教授为高级职务。 第二章任职基本条件 第四条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备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教书育人。对思想政治表现差、违背教师职业道德且造成不良影响的教师,实行师德“一票否决”,学院不予聘任其专业技术职务。 第五条具备国家教育行政部门和国务院学位委员会认可的国民教育相应学历、学位。 第六条具有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身心健康,能坚持教学和科研工作。结合从事的教学科研等工作需要,完成规定的继续教育学时,每年脱产或集中参加继续教育的时间累计应不少于12天或72学时。 第七条具备本学科较系统的基础理论、专业知识和履行应聘职务岗位职责的教育教学能力、科学研究能力、指导实训(验)能力和社会服务能力。 第八条熟练掌握一门外语,取得国家或全省统一组织的职称外语考试合格证书(申报高级职务者须取得B级及以上合格证书,申报中级职务者须取得C级及以上合格证书)。具备下列条件之一可申请外语免考: (一)获得博士学位人员,可申请免于高级职称外语考试。 (二)获得硕士学位人员或大学外语六级水平考试合格人员,可申请免于中级职称外语考试。 (三)符合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外语合格条件者。 (四)通过国家组织的出国人员外语考试成绩合格且在国外学习、工作一年以上人员。 (五)从企业、生产第一线引进的具有5年以上高级职称的优秀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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