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1年企业会计制度

2001年企业会计制度
2001年企业会计制度

企业会计制度第一章——总则 (2)

第一章总则 (2)

企业会计制度第二章 (6)

第二章资产 (6)

第一节流动资产 (6)

第二节长期投资 (14)

第三节固定资产 (20)

第四节无形资产和其它资产 (29)

第五节资产减值 (34)

第三章负债 (41)

第一节流动负债 (41)

第二节长期负债 (43)

企业会计制度第四章——所有者权益 (50)

第四章所有者权益 (50)

企业会计制度第五章第一节——销售商品及提供劳务收入 (53)

第五章收入 (53)

第一节销售商品及提供劳务收入 (54)

第二节建造合同收入 (56)

企业会计制度第六章——成本和费用 (61)

第六章成本和费用 (61)

企业会计制度第七章——利润及利润分配 (63)

第七章利润及利润分配 (63)

企业会计制度第八章——非货币性交易 (71)

第八章非货币性交易 (71)

企业会计制度第九章——外币业务 (74)

第九章外币业务 (74)

企业会计制度第十章——会计调整 (75)

第十章会计调整 (75)

企业会计制度第十章第一节——会计政策变更 (76)

第一节会计政策变更 (76)

企业会计制度第十章第二节——会计估计变更 (79)

第二节会计估计变更 (79)

企业会计制度第十章第三节——会计差错更正 (80)

第三节会计差错更正 (80)

企业会计制度第十章第四节——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81)

第四节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81)

企业会计制度第十一章——或有事项 (83)

第十一章或有事项 (83)

企业会计制度第十二章——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 (85)

第十二章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 (85)

企业会计制度第十三章——财务会计报告 (88)

第十三章财务会计报告 (88)

第十四章附则 (90)

企业会计制度第一章——总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企业的会计核算,真实、完整地提供会计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及国家其它有关法律和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除不对外筹集资金、经营规模较小的企业,以及金融保险企业以外,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企业(含公司,下同),执行本制度。

第三条企业应当根据有关会计法律、行政法规和本制度的规定,在不违反本制度的前提下,结合本企业的具体情况,制定适合于本企业的会计核算办法。

第四条企业填制会计凭证、登记会计账簿、管理会计档案等要求,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和《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的规定执行。

第五条会计核算应以企业发生的各项交易或事项为对象,记录和反映企业本身的各项生产经营活动。

第六条会计核算应当以企业持续、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为前提。

第七条会计核算应当划分会计期间,分期结算账目和编制财务会计报告。会计期间分为年度、半年度、季度和月度。

年度、半年度、季度和月度均按公历起讫日期确定。半年度、季度和月度均称为会计中期。

本制度所称的期末和定期,是指月末、季末、半年末和年末。

第八条企业的会计核算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业务收支以人民币以外的货币为主的企业、可以选定其中一种货币作为记账本位币,但是编报的财务会计报告应当折算为人民币。

在境外设立的中国企业向国内报送的财务会计报告,应当折算为人民币。

第九条企业的会计记账采用借贷记账法。

第十条会计记录的文字应当使用中文。在民族自治地方,会计记录可以同时使用当地通用的一种民族文字。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和其它外国组织的会计记录可以同时使用一种外国文字。

第十一条企业在会计核算时,应当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一) 会计核算应当以实际发生的交易或事项为依据,如实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 企业应当按照交易或事项的经济实质进行会计核算,而不应当仅仅按照它们的法律形式作为会计核算的依据。

(三) 企业提供的会计信息应当能够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以满足会计信息使用者的需要。

(四) 企业的会计核算方法前后各期应当保持一致,不得随意变更。如有必要变更,应当将变更的内容和理由、变更的累积影响数,以及累积影响数不能合理确定的理由等,在会计报表附注中予以说明。

(五) 企业的会计核算应当按照规定的会计处理方法进行,会计指针应当口径一致、相互可比。

(六) 企业的会计核算应当及时进行,不得提前或延后。

(七) 企业的会计核算和编制的财务会计报告应当清晰明了,便于理解和利用。

(八) 企业的会计核算应当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凡是当期已经实现的收入和已经发生或应当负担的费用,不论款项是否收付,都应当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凡是不属于当期的收入和费用,即使款项已在当期收付,也不应当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

(九) 企业在进行会计核算时,收入与其成本、费用应当相互配

比,同一会计期间内的各项收入和与其相关的成本、费用,应当在该会计期间内确认。

(十) 企业的各项财产在取得时应当按照实际成本计量。其后,各项财产如果发生减值,应当按照本制度规定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除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另有规定者外,企业一律不得自行调整其账面价值。

(十一) 企业的会计核算应当合理划分收益性支出与资本性支

出的界限。凡支出的效益仅及于本年度(或一个营业周期)的,应当作为收益性支出;凡支出的效益及于几个会计年度(或几个营业周期)的,应当作为资本性支出。

(十二) 企业在进行会计核算时,应当遵循谨慎性原则的要求,不得多计资产或收益、少计负债或费用,但不得设置[计提]秘密准备。

(十三) 企业的会计核算应当遵循重要性原则的要求,在会计核算过程中对交易或事项应当区别其重要程度,采用不同的核算方式。对资产、负债、损益等有较大影响,并进而影响财务会计报告使用者据以作出合理判断的重要会计事项,必须按照规定的会计方法和程序进行处理,并在财务会计报告中予以充份、准确地披露;对于次要的会计事项,在不影响会计信息真实性和不至于误导财务会计报告使用者作出正确判断的前提下,可适当简化处理。

第十二条资产,是指过去的交易、事项形成并由企业拥有或者控制的资源,该资源预期会给企业带经济利益。

第十三条企业的资产应按流动性分为流动资产、长期投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它资产。

企业会计制度第二章

第二章资产

资产,是指过去的交易、事项形成并由企业拥有或者控制的资源,该资源预期会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

金融企业的资产应按流动性进行分类,主要分为流动资产、长期投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资产。

从事存贷款业务的金融企业,还应按发放贷款的期限划分为短期贷款、中期贷款和长期贷款。

第一节流动资产

第十四条流动资产,是指可以在1年或者超过1年的一个营业周期内变现或耗用的资产,主要包括现金、银行存款、短期投资、应收及预付款项、待摊费用、存货等。

本制度所称的投资,是指企业为通过分配来增加财富,或为谋求其它利益而将资产让渡给其它单位所获得的另一项资产。

第十五条企业应当设置现金和银行存款日记账。按照业务发生顺序逐日逐笔登记。银行存款应按银行和其它金融机构的名称和存款

种类进行明细核算。

有外币现金和存款的企业,还应当分别按人民币和外币进行明细核算。

现金的账面余额必须与库存数相符;银行存款的账面余额应当与银行对账单定期核对,并按月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调节相符。

本制度所称的账面余额,是指某科目的账面实际余额,不扣除作为该科目备抵的项目(如累计折旧、相关资产的减值准备等)。

第十六条短期投资,是指能够随时变现并且持有时间不准备超过1年(含1年)的投资,包括股票、债券、基金等。

短期投资应当按照以下原则核算:

(一)短期投资在取得时应当按照投资成本计量。短期投资取得时的投资成本按以下方法确定:

1.以现金购入的短期投资,按实际支付的全部价款,包括税金、手续费等相关费用。实际支付的价款中包含的已宣告但尚未领取的现金股利、或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债券利息,应当单独核算,不构成短期投资成本。

已存入证券公司但尚未进行短期投资的现金,先作为其它货币资金处理,待实际投资时,按实际支付的价款或实际支付的价款减去已宣告但尚未领取的现金股利或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债券利息,作为短期投资的成本。

2.投资者投入的短期投资,按投资各方确认的价值,作为短期投资成本。

3.企业接受的债务人以非现金资产抵偿债务方式取得的短期投资,或以应收债权换入的短期投资,按应收债权的账面价值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短期投资成本。如果所接受的短期投资中含有已宣告但尚未领取的现金股利,或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债券利息,按应收债权的账面价值减去应收股利或应收利息,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后的余额,作为短期投资成本。涉及补价的,按以下规定确定受让的短期投资成本:

(1)收到补价的,按应收债权账面价值减去补价,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短期投资成本;

(2)支付补价的,按应收债权的账面价值加上支付的补价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短期投资成本。本制度所称的账面价值,是指某科目的账面余额减去相关的备抵项目后的净额。如"短期投资"科目的账面余额减去相应的跌价准备后的净额,为短期投资的账面价值。

4.以非货币性交易换入的短期投资,按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短期投资成本。涉及补价的,按以下规定确定换入的短期投资成本:

(1)收到补价的,按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加上应确认的收益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减去补价后的余额,作为短期投资成本;

(2)支付补价的,按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和补价,作为短期投资成本。

(二)短期投资的现金股利或利息,应于实际收到时,冲减投资的账面价值,但已记入"应收股利"或"应收利息"科目的现金股利或利

息除外。

(三)企业应当在期末时对短期投资按成本与市价孰低计量,对市价低于成本的差额,应当计提短期投资跌价准备。

企业计提的短期投资跌价准备应当单独核算,在资产负债表中,短期投资项目按照减去其跌价准备后的净额反映。

(四)处置短期投资时,应将短期投资的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的差额,作为当期投资损益。企业的委托贷款,应视同短期投资进行核算。但是,委托贷款应按期计提利息,计入损益;企业按期计提的利息到付息期不能收回的,应当停止计提利息,并冲回原已计提的利息。期末时,企业的委托贷款应按资产减值的要求,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第十七条应收及预付款项,是指企业在日常生产经营过程中发生的各项债权,包括:应收款项(包括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它应收款)和预付账款等。

第十八条应收及预付款项应当按照以下原则核算:

(一)应收及预付款项应当按照实际发生额记账,并按照往来户名等设置明细账,进行明细核算。

(二)带息的应收款项,应于期末按照本金(或票面价值)与确定的利率计算的金额,增加其账面余额,并确认为利息收入,计入当期损益。

(三)到期不能收回的应收票据,应按其账面余额转入应收账

款,并不再计提利息。

(四)企业与债务人进行债务重组的,按以下规定处理:

1.债务人在债务重组时以低于应收债权的账面价值的现金清偿的,企业实际收到的金额小于应收债权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营业外支出。

2.以非现金资产清偿债务的,应按应收债权的账面价值等作为受让的非现金资产的入账价值。如果接受多项非现金资产的,应按接受的各项非现金资产的公允价值占非现金资产公允价值总额的比例,对应收债权的账面价值进行分配,并按照分配后的价值作为所接受的各项非现金资产的入账价值。

3.以债权转为股权的,应按应收债权的账面价值等作为受让的股权的入账价值。如果涉及多项股权的,应按各项股权的公允价值占股权公允价值总额的比例,对应收债权的账面价值进行分配,并按照分配后的价值作为所接受的各项股权的入账价值。

4.以修改其它债务条件清偿债务的,应将未来应收金额小于应收债权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营业外支出;如果修改后的债务条款涉及或有收益的,则或有收益不应当包括在未来应收金额中。待实际收到或有收益时,计入收到当期的营业外收入。

如果修改其它债务条件后,未来应收金额等于或大于重组前应收债权账面余额的,则在债务重组时不作账务处理,但应当在备查簿中进行登记。修改债务条件后的应收债权,按本制度规定的一般应收债权进行会计处理。

本制度所称的债务重组,是指债权人按照其与债务人达成的协议或法院的裁决同意债务人修改债务条件的事项。或有收益,是指依未来某种事项出现而发生的收益,未来事项的出现具有不确定性。(五)企业应于期末时对应收款项(不包括应收票据,下同)计提坏账准备。

坏账准备应当单独核算,在资产负债表中应收款项按照减去已计提的坏账准备后的净额反映。

第十九条待摊费用,是指企业已经支出,但应当由本期和以后各期分别负担的、分摊期在1年以内(含1年)的各项费用,如低值易耗品摊销、预付保险费、一次性购买印花税票和一次性购买印花税税额较大需分摊的数额等。

待摊费用应按其受益期限在1年内分期平均摊销,计入成本、费用。如果某项待摊费用已经不能使企业受益,应当将其摊余价值一次全部转入当期成本、费用,不得再留待以后期间摊销。待摊费用应按费用种类设置明细账,进行明细核算。

第二十条存货,是指企业在日常生产经营过程中持有以备出售,或者仍然处在生产过程,或者在生产或提供劳务过程中将消耗的材料或物料等,包括各类材料、商品、在产品、半成品、产成品等。存货应当按照以下原则核算。

(一)存货在取得时,应当按照实际成本入账。实际成本按以下方法确定:

1.购入的存货,按买价加运输费、装卸费、保险费、包装费、仓储费等费用、运输途中的合理损耗、入库前的挑选整理费用和按规定应计入成本的税金以及其它费用,作为实际成本。

商品流通企业购入的商品,按照进价和按规定应计入商品成本的税金,作为实际成本,采购过程中发生的运输费、装卸费、保险费、包装费、仓储费等费用、运输途中的合理损耗、入库前的挑选整理费用等,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2.自制的存货,按制造过程中的各项实际支出,作为实际成本。

3.委托外单位加工完成的存货,以实际耗用的原材料或者半成品以及加工费、运输费、装卸费和保险费等费用以及按规定应计入成本的税金,作为实际成本。商品流通企业加工的商品,以商品的进货原价、加工费用和按规定应计入成本的税金,作为实际成本。

4.投资者投入的存货,按照投资各方确认的价值,作为实际成本。

5.接受捐赠的存货,按以下规定确定其实际成本:

(1)捐赠方提供了有关凭据(如发票、报关单、有关协议)的,按凭据上标明的金额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实际成本。

(2) 捐赠方没有提供有关凭据的,按如下顺序确定其实际成本:同类或类似存货存在活跃市场的,按同类或类似存货的市场价格估计的金额,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实际成本;同类或类似存货不存在活跃市场的,按所接受捐赠的存货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作为实际成本:

6.企业接受的债务人以非现金资产抵偿债务方式取得的存货,或以应收债权换入存货的。按照应收债权的账面价值减去可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后的差额,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实际成本。涉及补价的,按以下规定确定受让存货的实际成本:

(1)收到补价的,按应收债权的账面价值减去可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和补价,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实际成本;

(2) 支付补价的,按应收债权的账面价值减去可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加上支付的补价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实际成本。

7.以非货币性交易换入的存货,按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减去可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后的差额,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实际成本。涉及补价的,按以下规定确定换入存货的实际成本:

(1) 收到补价的,按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减去可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后的差额,加上应确认的收益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减去补价后的余额,作为实际成本;

(2) 支付补价的,按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减去可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后的差额,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和补价,作为实际成本。

8.盘盈的存货,按照同类或类似存货的市场价格,作为实际成本。

(二)按照计划成本(或售价,下同)进行存货核算的企业,对存货的计划成本和实际成本之间的差异,应当单独核算。

(三)须用或发出的存货,按照实际成本核算的,应当采用先进先出法、加权平均法、移动平均法、个别计价法或后进先出法等确定

其实际成本;按照计划成本核算的,应按期结转其应负担的成本差异,将计划成本调整为实际成本。低值易耗品和周转使用的包装物、周转材料等应在领用时摊销,摊销方法可以采用一次摊销或者分次摊销。

(四)存货应当定期盘点,每年至少盘点一次。盘点结果如果与账面记录不符,应于期末前查明原因,并根据企业的管理权限,经股东大会或董事会,或经理(厂长)会议或类似机构批准后,在期末结账前处理完毕。盘盈的存货,应冲减当期的管理费用;盘亏的存货,在减去过失人或者保险公司等赔款和残料价值之后,计入当期管理费用,属于非常损失的,计入营业外支出。盘盈或盘亏的存货,如在期末结账前尚未经批准的,应在对外提供财务会计报告时先按上述规定进行处理,并在会计报表附注中作出说明;如果其后批准处理的金额与已处理的金额不一致,应按其差额调整会计报表相关项目的年初数。

(五)企业的存货应当在期末时按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对可变现净值低于存货成本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在资产负债表中,存货项目按照减去存货跌价准备后的净额反映。

第二节长期投资

第二十一条长期投资,是指除短期投资以外的投资,包括持有时间准备超过1年(不含1年)的各种股权性质的投资、不能变现或不准备随时变现的债券、长期债权投资和其它长期投资。长期投资应当单独进行核算,并在资产负债表中单列项目反映。

第二十二条长期股权投资应当按照以下原则核算:

(一) 长期股权投资在取得时应当按照初始投资成本入账。初始投资成本按以下方法确定:

1.以现金购入的长期股权投资,按实际支付的全部价款(包括支付的税金、手续费等相关费用),作为初始投资成本;实际支付的价款中包含已宣告但尚未领取的现金股利,按实际支付的价款减去已宣告但尚未领取的现金股利后的差额,作为初始投资成本。

2.企业接受的债务人以非现金资产抵偿债务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或以应收债权换入长期股权投资的,按应收债权的账面价值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初始投资成本。涉及补价的,按以下规定确定受让的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

(1) 收到补价的,按应收债权的账面价值减去补价,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初始投资成本;

(2) 支付补价的,按应收债权的账面价值加上支付的补价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初始投资成本。

3.以非货币性交易换入的长期股权投资,按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初始投资成本。涉及补价的,应按以下规定确定换入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

(1) 收到补价的,按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加上应确认的收益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减去补价后的余额,作为初始投资成本;

(2) 支付补价的,按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

费和补价,作为初始投资成本。

4.通过行政划拨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划出单位的账面价值,作为初始投资成本。

(二) 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应当根据不同情况,分别采用成本法或权益法核算。企业对被投资单位无控制、无共同控制且无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应当采用成本法核算;企业对被投资单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应当采用权益法核算。通常情况下,企业对其他单位的投资占该单位有表决权资本总额20%或20%以上,或虽投资不足20%但具有重大影响的,应当采用权益法核算。企业对其他单位的投资占该单位有表决权资本总额20%以下,或对其他单位的投资虽占该单位有表决权资本总额20%或20%以上,但不具有重大影响的,应当采用成本法核算。

(三) 采用成本法核算时,除追加投资、将应份得的现金股利或利润转为投资或收回投资外,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一般应当保持不变。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作为当期投资收益。

企业确认的投资收益,仅限于所获得的被投资单位在接受投资后产生的累积净利润的分配额,所获得的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超过上述数额的部份,作为初始投资成本的收回,冲减投资的账面价值。

(四) 采用权益法核算时,投资最初以初始投资成本计量,投资企业的初始投资成本与应享有被投资单位所有者权益份额之间的差额,作为股权投资差额处理,按一定期限平均摊销,计入损益。

股权投资差额的摊销期限,合同规定了投资期限的,按投资期限摊销。合同没有规定投资期限的,初始投资成本超过应享有被投资单位所有者权益份额之间的差额,按不超过10年的期限摊销;初始投资成本低于应享有被投资单位所有者权益份额之间的差额,按不低于10年的期限摊销。

采用权益法核算时,企业应当在取得股权投资后,按应享有或应份担的被投资单位当年实现的净利润或发生的净亏损的份额(法律、法规或公司章程规定不属于投资企业的净利润除外,如承包经营企业支付的承包利润、外商投资企业按规定按照净利润的一定比例计提作为负债的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等),调整投资的账面价值,并作为当期投资损益。企业按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计算应份得的部份,减少投资的账面价值。企业在确认被投资单位发生的净亏损时,应以投资账面价值减记至零为限;如果被投资单位以后各期实现净利润,投资企业应在计算的收益分享额超过未确认的亏损分担额以后,按超过未确认的亏损分担额的金额,恢复投资的账面价值。

企业按被投资单位净损益计算调整投资的账面价值和确认投资损益时,应当以取得被投资单位股权后发生的净损益为基础。对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以外的所有者权益的其它变动,也应当根据具体情况调整投资的账面价值。

(五) 企业因追加投资等原因对长期股权投资的核算从成本法改为权益法,应当自实际取得对被投资单位控制、共同控制或对被投资单位实施重大影响时,按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作为初始投资成

本,初始投资成本与应享有被投资单位所有者权益份额的差额,作为股权投资差额,并按本制度的规定摊销,计入损益。

企业因减少投资等原因对被投资单位不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时,应当中止采用权益法核算,改按成本法核算,并按投资的账面价值作为新的投资成本。其后,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利润或现金胜利时,属于已记入投资账面价值的部份,作为新的投资成本的收回,冲减投资的账面价值。

(六) 企业改变投资目的,将短期投资划转为长期投资。应按短期投资的成本与市价孰低结转,并按此确定的价值作为长期投资初始投资成本。拟处置的长期投资不调整至短期投资,待处置时按处置长期投资进行会计处理。

(七) 处置股权投资时,应将投资的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的差额,作为当期投资损益。

第二十三条长期债权投资应当按照以下原则核算:

(一) 长期债权投资在取得时,应按取得时的实际成本作为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按以下方法确定:

1.以现金购入的长期债权投资,按实际支付的全部价款(包括税金、手续费等相关费用)减去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债权利息,作为初始投资成本。如果所支付的税金、手续费等相关费用金额较小,可以直接计入当期财务费用,不计入初始投资成本。

2.企业接受的债务人以非现金资产抵偿债务方式取得的长期债

权投资,或以应收债权换入长期债权投资的,应按应收债权的账面价值,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初始投资成本。涉及补价的,应按以下规定确定换入长期债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

(1) 收到补价的,按应收债权的账面价值减去补价,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初始投资成本;

(2) 支付补价的,按应收债权的账面价值加上支付的补价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初始投资成本。

3. 以非货币性交易换入的长期债权投资,按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初始投资成本。涉及补价的,应按以下规定确定换入长期债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

(1) 收到补价的,按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加上应确认的收益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减去补价后的余额,作为初始投资成本;

(2) 支付补价的,按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和补价,作为初始投资成本。

(二) 长期债权投资应当按照票面价值与票面利率按期计算确认利息收入。

长期债券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减去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债券利息、未到期债券利息和计入初始投资成本的相关税费,与债券面值之间的差额,作为债券溢价或折价;债券的溢价或折价在债券存续期间内于确认相关债券利息收入时摊销。摊销方法可以采用直线法,也可以采用实际利率法。

(三) 持有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企业,可转换公司债券在购买以及

转换为股份之前,应按一般债券投资进行处理。当企业行使转换权利,将其持有的债券投资转换为股份时,应按其账面价值减去收到的现金后的余额,作为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

(四) 处置长期债权投资时,按实际取得的价款与长期债权投资账面价值的差额,作为当期投资损益。

第二十四条企业的长期投资应当在期末时按照其账面价值与

可收回金额孰低计量,对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差额,应当计提长期投资减值准备。在资产负债表中,长期投资项目应当按照减去长期投资减值准备后的净额反映。

第三节固定资产

第二十五条固定资产,是指企业使用期限超过1年的房屋、建筑物、机器、机械、运输工具以及其它与生产、经营有关的设备、器具、工具等。不属于生产经营主要设备的物品,单位价值在2000元以上,并且使用年限超过2年的,也应当作为固定资产。

第二十六条企业应当根据固定资产定义,结合本企业的具体情况,制定适合于本企业的固定资产目录、分类方法、每类或每项固定资产的折旧年限、折旧方法,作为进行固定资产核算的依据。

企业制定的固定资产目录、分类方法、每类或每项固定资产的预计使用年限、预计净残值、折旧方法等,应当编制成册,并按照管理

企业会计制度

珠海市飞恒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会计制度 第一条爲加强财务管理,规范财务工作,促进公司经营业务的发展,提高公司经济效益,根据国家有关财务管理法规制度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会计核算遵循权责发生制原则。 第三条财务管理的基本任务和方法: (一)筹集资金和有效使用资金,监督资金正常运行,维护资金安全,努力提高公司经济效益。(二)做好财务管理基础工作,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认真做好财务收支的计划、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工作。 (三)加强财务核算的管理,以提高会计资讯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四)监督公司财産的购建、保管和使用,配合综合管理部定期进行财産清查。 (五)按期编制各类会计报表和财务说明书,做好分析、考核工作。 第四条财务管理是公司经营管理的一个重要方面,公司财务管理中心对财务管理工作负有组织、实施、检查的责任,财会人员要认真执行《会计法》,坚决按财务制度办事,并严守公司秘密。 第二章财务管理的基础工作 第五条加强原始凭证管理,做到制度化、规范化。原始凭证是公司发生的每项经营活动不可缺少的书面证明,是会计记录的主要依据。 第六条公司应根据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编制记帐凭证。记帐凭证的内容必须具备:填制凭证的日期、凭证编号、经济业务摘要、会计科目、金额、所附原始凭证张数、填制凭证人员,复核人员、会计主管人员签名或盖章。收款和付款记帐凭证还应当由出纳人员签名或盖章。 第七条健全会计核算,按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和会计业务的需要设置会计帐簿。会计核算应以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爲依据,按照规定的会计处理方法进行,保证会计指标的口径一致,相互可比和会计处理方法前後相一致。 第八条做好会计审核工作,经办财会人员应认真审核每项业务的合法性、真实性、手续完整性和资料的准确性。编制会计凭证、报表时应经专人复核,重大事项应由财务负责人复核。 第九条会计人员根据不同的帐务内容采用定期对会计帐簿记录的有关数位与库存实物、货币资金、有价证券、往来单位或个人等进行相互核对,保证帐证相符、帐实相符、帐表相符。 第十条建立会计档案,包括对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都应建立档案,妥善保管。按《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的规定进行保管和销毁。 第十一条会计人员因工作变动或离职,必须将本人所经管的会计工作全部移交给接替人员。会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必须有监交人负责监交,交接人员及监交人员应分别在交接清单上签字後,移交人员方可调离或离职。 第三章资本金和负债管理 第十二条资本金是公司经营的核心资本,必须加强资本金管理。公司筹集的资本金必须聘请中国注册会计师验资,根据验资报告向投资者开具出资证明,并据此入帐。 第十三条经公司董事会提议,股东会批准,可以按章程规定增加资本。财务部门应及时调整实收资本。 第十四条公司股东之间可相互转让其全部或部分出资,股东应按公司章程规定,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和购买其他股东转让的出资。财务部门应据实调整。 第十五条公司以负债形式筹集资金,须努力降低筹资成本,同时应按月计提利息支出,并计入成本。第十六条加强应付帐款和其他应付款的管理,及时核对馀额,保证负债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凡一年以上应付而未付的款项应查找原因,对确实无法付出的应付款项报公司总经理批准後处理。

企业会计制度讲解

企业会计制度讲解 当我们辞旧迎新,迎接新世纪到来的时刻,财政部于2000年12月29日正式发布(企业会计制度)(财会[2000]25 号),并于2001年1月1日起暂在股份中围实施。实施该制度后,财政部1998年发布并实施的《股份会计制度--会计科目和会计报表》(以下简称"《股份会计制度》")同时废止。 《企业会计制度》的发布是我国会计界的又一件大事,它摆脱了原有计划经济对我国会计核算制度的束缚,朝着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对会计核算要求的方向迈进,它标志着我国会计改革又一新高潮的到来。它对规我国企业会计核算行为,真实、完整地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提高企业的会计信息质量具有深远的意义。 一、市场经济的发展要求提高会计信息质量 1992-1993年,我国进行了重大的财务会计制度改革,先后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企业财务通则》,以及分行业的财务会计制度(以下简称"两则两制"),并于1993年7月1日起由所有企业实施。"两则两制"的发布并实施,实现了我国会计核算模式的转换,即由适应于高度统一的计划经济体制的财务会计核算模式,转换为适应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财务会计核算模式。随着我国证券市场的进一步开放,企业股份制改造日益兴起,并在国上市,发行股票筹集资金。同时,我国企业到、境外等地发行股票,接受外国政府贷款、世行贷款、亚行贷款等越来越多,相应地带来了会计的国际化协调问题,特别是上市公司因其投资者众多,公众关心上市公司的会计信息的需求程度远远高于对非上市公司会计信息的需求。因此,提高会计信息质量,保证会计信息的可靠性,提高会计信息的透明度,必然提到了议事日程,尤其是"琼民源"事件发生后,社会公众以及证券监管部门对会计核算和信息披露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为此,财政部于1997年发布了第一个具体会计准则--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的披露,旨在规关联交易的信息披露,增加关联交易的透明度;其次,又于1998年发布了《股份会计制度》和收入、投资等七个具体会计准则。《股份会计制度》和八个具体会计准则的发布并实施,对于提高股份,特别是上市公司的会计核算和会计信息质量起到了良好的作用,值得提到的是1998年和1999年财政部发布的有关股份会计制度补充规定,如财会字[1999]第35号文件要求所有股份均应计提应收款项坏账准备、短期投资跌价准备、存货跌价准备、长期投资减值准备,对于加强股份会计信息的可靠性、真实反映其资产的价值和损益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 市场经济已经又走过了八年的历程,这八年来我国市场经济已经有了长足的发展,随着股份会计信息的质量日益提高,除股份外,其他企业的会计信息质量仍然维持在"两则两制"时的状态。"两则两制"为这次的会计改革奠定了基础,可以说"两则两制"为推进我国企业会计的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例如,"两则两制"取消了企业提取固定资产折旧交"两金",从而确立了资本和资本保全的概念,如果"两则两制"没有取消提折旧交"两金"的规定,也就没有资本的核算问题;又如,"两则两制"提出了企业的应收账款可以按照一定的比例(通常为按应收账款余额的3‰~5‰计提)计提坏账准备,从而确立了应收账款应当反映其可变现净值的理念。还比如,"两则两制"首次提出了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收入、费用和利润概念,从而建立了会计要素定义,并从多种记账方法统一为借贷记账法、资金平衡表改为资产负债表等。如果没有"两则两制"作为财务会计改革进程中的重要步骤,而从原计划经济模式下的财务会计核算直接跨越到此次的《企业会计制度》,无论对于会计人员、注册会计师,还是会计信息使用者而言,都将产生较大的困难。因此,"两则两制"为会计的进一步改革,为实现了会计核算模式的国际化,为引进外资,企业走出国门奠定了财务会计的基础。但是,我们应当看到,"两则两制"是在我国市场经济刚刚起步阶段,所制定的财务会计制度带有较多

新的企业会计制度

新的企业会计制度 国资委要求国有企业在XX年1月开始全面执行新《企业会计制度》.上市公司实行该制度后引起的减值风暴.因此有专家预计,“新制度将会使一大批国企失去存续经营能力,退出市场.”本文就实施新《企业会计制度》后对企业产生的影响作了深入的分析. 财政部制定并颁布新的《企业会计制度》,旨在规范企业会计行为,真实反映企业财务状况,增强会计信息的透明度.该制度特点:一是打破行业所有制和组织形式的界限,建立统一的《企业会计制度》,适用于大、中型企业,并在此基础上对特殊业务的核算办法进行规范(如工交企业成本核算办法、商品购销存核算办法、进出口业务核算办法、房地产商品开发核算办法等);二是兼顾小规模企业不对外直接筹资的特点,制定小规模企业会计核算制度;三是考虑到金融性企业经营的特殊性,制定金融性企业会计核算制度.该制度实施后对企业产生的影响,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影响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一)新《企业会计制度》明确规定了企业必须计提各种资产减值准备(即:坏账准备、短期投资跌价准备、存货跌价准备、长期投资减值准备、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在建工程减值准备、无形资产减值准备、委托贷款减值准备,又称“八项准备”).这些准备的提取,首先最直接的影响就是企业的利润将大幅下降;其次是由于目前除上市公司外,大部分企业仅计提了坏账准备和商品削价准备,其它各项准备均未提取,企业存在大量的减值资产,八项准备的计提将使企业资产减少,对企业的财务状况产生很大影响,在实施新制度初期,表现特别明显. (二)待处理财产损失不许跨年挂账,开办费、递延资产等费用性资产项目的取消,也将直接冲减企业利润,影响企业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小企业会计制度讲解1

小企业会计制度讲解1 第一章总论 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进一步深入和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完善,提高我国会计信息质量的呼声日见强烈。为此,财政部总结了1993年以来会计改革的经验,在企业会计准则、行业会计制度的基础上,为建立健全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范小企业的会计核算,2004年6月正式颁布了《小企业会计制度》,于2005年1月1日起在小企业范围执行。该制度中的小企业是指“不对外筹集资金、经营规模较小的企业”,其中“不对外筹集资金",是指不公开发行股票或债券,不包括向银行等金融机构借款的情况; “经营规模较小的企业"是指符合原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原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财政部、国家统计局于2003年制定的《中小企业标准暂行规定》(国经贸中小企[2003] M3号)中界定的小企业,不包括个人独资及合伙形式设立的小企业。符合本制度规定条件的小企业可以按照《小企业会计制度》进行核算,有条件的小企业可以选择执行 《企业会计制度》。 第一节《小企业会计制度》的适用范围及制定原则 一、《小企业会计制度》的适用范围 《小企业会计制度》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不对外筹集资金、经营规模较小的企业。

(一)不对外筹集资金 “不对外筹集资金”是指不公开发行股票或债券的企业,但不包括向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借款的情况。对于对外筹集资金的企业,由于公众对其会计信息的需求程度远高于不对外筹集资金的企业,所以对外筹资的企业不能适用《小企业会计制度》,而应该遵循《企业会计制度》和《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以提高会计信息的可靠性和透明度。 不公开发行股票或债券的经营组织可分为非企业法人和企业法人组织,《小企业会计制度》中规定的小企业主要是指企业法人组织。 (二)经营规模较小 “经营规模较小的企业”是指符合原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原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财政部、国家统计局于2003年制定的《中小企业标准暂行规定》(国经贸中小企[2003] 143号)中界定的小企业及按照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等有关部门制定的标准 界定的小企 业,不包括个人独资及合伙等不具法人资格的小企业。 不对外筹集资金的企业不一定就是小企业,只有经营规模较小的企业才是小企业。但有些经营规模极小的小企业,如个体工商户等,由于其日常生产、经营活动很多无法取得合法的凭证,内部会计核算极为简单,没有设置会计人员或无法进行查账课税等,对于这类小企业,其所有者性质单一,他们对本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往往能做到心中有数,一般不需要通过财务报表所提供的信息来加以证实;就税务部门来说,对这类小企业的税收征管也不是以其提供的财务信息为依据,而是根据过去的经验进行核定征收;银行等金融机构也很少对这类企业贷款,即便是贷款,很多也都是以实物作为抵押的贷款。因此,对于这类经营规模极小的小企业,外部信息使用者基本上不以会计信息作为判断企业经营状况的依据。根据上述情况,从外部信息使用者的需求出发,把《小企业会计制度》的制定重点锁定在具有一定规模的小企业。 中小企业标准根据企业职工人数、销售额、资产总额等指标,结合行业特点制定。《中小企业标准暂行规定》适用于工业、建筑业、交通运输和邮政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其中,工业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本标准以外其他行业的中小企业标准另行制定。 中小企业标准为: 工业,中小型企业须符合以下条件:职工人数2 000 A以下,或销售额30 000万元以

自然人独资会计制度

财务部是公司一切财政事务及资金活动的管理与执行机构,负责公司日常财务管理、筹资管理和财务分析工作,其工作范围和职责主要有: 1.负责公司财务管理工作。编制公司各项财务收支计划;审核各项资金使用和费用开支;收回售楼款,清理催收应收款项;办理日常现金收付、费用报销、税费交纳、银行票据结算,保管库存现金及银行空白票据,按日编报资金日报表;做好公司筹融资工作;处理、协调与工商、税务、金融等部门间的关系,依法纳税。 2.负责公司会计核算工作。遵守国家颁布的会计准则、财经法规,按照会计制度,进行会计核算;编制年度、季度、月份会计报表;按照会计制度规定设置会计核算科目、设置明细账、分类账、辅助账,及时记账、结账、对账,做到日清月结,账账相符、账实相符、账表相符、账证相符;管理好会计档案。 3.负责公司成本核算和成本管理。设置成本归集程序和成本核算账表,做好成本核算,控制成本支出,收集登记汇总各项成本数据资料,及时、正确地为成本预测、控制、分析提供资料;按合同、预算、审核支付工程、设备、材料款项,配合工程部等部门做好工程、材料设备款的结算及竣工工程决算;完善各项成本辅助账的设置,健全各项统计数据。 4.建立经济核算制度,利用会计核算资料、统计资料及其他有关的资料,定期进行经济活动分析,判断和评价企业的生产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为公司领导决策提供依据。 5.配合公司内部审计。根据上述工作范围和职责,为加强财务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章资金审批制度 1.总则 ⑴所有款项的支付,须经公司主管领导批准。如果主管领导不在公司,应以电话或传真的方式与其联系,确认是否批准款项的支付,事后请其在支出单上补签意见; ⑵财务专用章、公司法人章及支票必须分开保管,公司法人章由办公室主任负责保管,财务专用章和支票由出纳负责保管。办公室主任或出纳不在单位期间,印章应由法定代表人指定的专人保管。印章代管须办理交接手续,代管人员必须对印章的使用情况进行登记; ⑶财务部原则上不得将已加盖财务专用章及公司法人章的支票预留在公司,如因工作需要,需先填好限额,并经公司主管领导批准; ⑷开具的支票须写明经批准同意的收款人全称,收取的发票须与收款相符。如收款人因特殊情况需要公司予以配合支付给第三者,必须有收款人的书面通知并经公司主管领导批准; ⑸往来款项的冲转(指非正常经营业务),须公司主管领导批准; ⑹非正常经营业务调出资金须经过公司主管领导批准;

企业内部会计制度设计和控制--2

目录 【摘要】 (3) 【关键词】 (3) 一、企业内部会计控制制度的重要性 (4) 二、目前我国企业内部会计控制的现状 (5) 1、管理当局认识不足,有章不循和无章可循的现象较为突出 (6) 2、内部会计控制系统缺乏科学性和连续性,难以发挥其应有的作用 (6) 3、内部会计控制系统的执行与监督、检查不力,考核、奖惩力度不够. 7 4、会计监督不力,财务制度存在漏洞 (7) 5、对内部会计控制进行评价的审计制度建设滞后 (7) 三、我国企业内部会计控制对策 (8) (一)、企业内部会计控制制度设计的原则及方法 (9) 1、企业内部会计控制制度设计的原则 (9) 2、企业内部会计控制制度设计的方法 (9) (二)、企业内部会计控制制度的建设及实施 (10) 1、多层次的会计控制体系 (10) 2、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 (11) 3、会计人员的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 (11) (三)、企业内部会计控制制度的监督检查 (12) 1、内部审计监督 (12) 2、外部监督机制 (13)

四、我国企业内部会计控制发展展望 (14) 1、会计控制将从企业实体转向虚拟企业 (14) 2、会计控制从自动化转为智能化 (14) 3、会计控制从微观走向宏观 (15) 【参考文献】 (15)

浅谈企业内部会计制度设计和控制 【摘要】: 本文以《会计法》和2001年财政部发布的《内部会计控制规范——基本规范》及先后出台的其他具体规范为基础,简要介绍了企业内部会计控制制度的重要性以及对我国企业内部会计控制制度建设的现状进行了浅析,并给出了具有一定可操作的建设企业内部会计控制制度的对策,包括设计原则、控制建设和监督运行的方法。 【关键词】:内部会计制度、现状、设计、控制 【正文】: 内部会计控制是指单位为了保护资产的安全、完整、提高会计信息质量,确保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及单位经营管理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避免或降低风险,提高经营管理效率,实现单位经营管理目标而制定和实施的一系列控制方法、措施和程序。它是通过企业内部部门和人员在明确分工的基础上进行的相互制约的行为规范。 近年来,我国会计乃至整个管理领域对内部控制的需求日益强烈,国家通过修订和颁布一系列相关法律法规对内部控制的发展起到了有力的政府推动作用。《会计法》和《内部会计控制规范》颁布实施后,会计的监督

公司会计制度

公司会计制度 一、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本公司财务行为,加强财务管理和经济核算,适应发展的需要,依据《小企业会计制度》,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会计核算以企业持续、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为前提。 第三条会计核算应当划分会计期间,分期结算账目和编制财务会计报告。 企业对外提供的会计报表应当依次编定页数,加具封面,装订成册,加盖公章。封面上应当注明:企业名称、报表所属年度或者月份、报出日期,会计人员签名并盖章。 第四条企业的会计核算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第五条企业的会计记账采用借贷记账法。 二、财务机构设置及会计岗位责任制 本公司根据业务需要设置财务科,配备相应的业务素质合格的会计人员2名,出纳1名,会计1名。其中出纳人员不得兼管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费用、债权、债务帐目的登记工作,会计人员兼管公司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工作,并定期组织检查、考核、培训会计人员。 三、货币资金管理制度 (一)现金管理制度 1、钱帐分开。 2、出纳人员逐日逐笔顺序登记现金日记帐,做到日清月结,帐实相符。 3、严格现金收付范围,不坐支、不白条或借据抵充,不挪用现金。 (二)银行结算制度 1、严格执行《银行结算办法》规定。不出租、出借帐户;不签发空白、空头支票。 2、出纳人员逐日逐笔顺序登记银行日记帐,做到日清月结。并按月调整未达帐项,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 3、支票管理

①支票领用需本人填写支票审批表,并由上级主管及经理签字。 ②支票签发时要登记支票领用簿,注明签发日期、收款单位、用途、限额,谁领用谁签字。 ③印鉴、支票分开保管。 4、作废支票要加盖“作废”戳记,连同存根一起妥善保管。 四、费用开支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费用开支计划 第一条公司各部门必须在年底根据下年工作计划制定本单位费用开支计划,由财务部汇总、审核,经公司总经理审批,即为公司下年的费用开支计划,并下达各部门费用开支指标。 第二条公司同时授予部门经理对计划内费用开支的审批权限。 第三条公司费用开支计划留有弹性,并根据实施情况调整或变更授权。 第二章审批权限及程序 第一条凡公司费用开支计划内审批程序为: 1.费用由当事人申请; 2.部门经理审查确认; 3.财务部门审核; 4.授权分管部门经理或总经理审批。 第二条凡公司计划外开支,一律最后报总经理审批。 第三章行政费用管理 第一条办公用品及低值易耗品采购报销手续: 1.行政部根据计划统一采购、验收、入库,根据发票、入库单报销。 2.各部门急需或特殊的办公用品,经批准,可自行购买: (1)单价在50元以下,或总价在200元以下,部门经理批准; (2)单价在50元以上,或总价在200元以上,总经理批准。 购买后,提交发票、实物,经行政部查验入库单及入账报销。 第二条交通费报销:

我国现行小企业会计制度详细讲解

第一章总论 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进一步深入和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完善,提高我国会计信息质量的呼声日见强烈。为此,财政部总结了1993年以来会计改革的经验,在企业会计准则、行业会计制度的基础上,为建立健全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范小企业的会计核算,2004年6月正式颁布了《小企业会计制度》,于2005年1月1日起在小企业范围执行。该制度中的小企业是指“不对外筹集资金、经营规模较小的企业”,其中“不对外筹集资金”,是指不公开发行股票或债券,不包括向银行等金融机构借款的情况;“经营规模较小的企业”是指符合原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原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财政部、国家统计局于2003年制定的《中小企业标准暂行规定》(国经贸中小企[2003]1 43号)中界定的小企业,不包括个人独资及合伙形式设立的小企业。符合本制度规定条件的小企业可以按照《小企业会计制度》进行核算,有条件的小企业可以选择执行《企业会计制度》。 第一节《小企业会计制度》的适用范围及制定原则 一、《小企业会计制度》的适用范围 《小企业会计制度》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不对外筹集资金、经营规模较小的企业。 (一)不对外筹集资金 “不对外筹集资金”是指不公开发行股票或债券的企业,但不包括向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借款的情况。对于对外筹集资金的企业,由于公众对其会计信息的需求程度远高于不对外筹集资金的企业,所以对外筹资的企业不能适用《小企业会计制度》,而应该遵循《企业会计制度》和《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以提高会计信息的可靠性和透明度。 不公开发行股票或债券的经营组织可分为非企业法人和企业法人组织,《小企业会计制度》中规定的小企业主要是指企业法人组织。 (二)经营规模较小 “经营规模较小的企业”是指符合原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原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财政部、国家统计局于2003年制定的《中小企业标准暂行规定》(国经贸中小企[2003]

小企业会计制度简述

小企业会计制度简述 一、小企业的界定 如何界定一个小企业,需要从两个方面进行考虑:一是企业是否公开筹资,二是企业规模大小。所谓的“公开”是指面向社会大众的,任何人或机构都可以自由地参与,无须审批或特殊资格认证。一般来说,小企业是不公开筹资的。其资金主要来源于内部积累、金融机构或私人借款、风险投资,筹资方式不采用对外发行股票或债券。 企业的规模主要考虑企业资产价值和股东以及投资人的数目。但在具体的数目规定上需要考虑不同行业、不同类型企业的特点。举个例子来说,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制定的126号准则适用于不公开的、并且资产在100万元以下的小企业。但资产100万元的工业企业规模不算大,而商品零售企业就不同了。如果仅从投资人的数目来考虑,国有独资公司即使只有一个投资人,规模也有可能是非常大的。 二、小企业会计信息的使用者及其对信息的要求

会计信息使用者 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把会计信息使用者分为七类,不同的使用者对企业关注的焦点不同,程度也不同。一般而言,大企业的投资人更关心企业盈利及回报,政府更关注企业在解决就业、环境保护以及资源利用等方面的情况;而小企业的投资人及管理层关注企业利润增长情况,政府主要关心小企业遵循准则、制度及照章纳税的情况。在小企业中,债权人作为小企业主要资金供给人,他们对小企业的关注不亚于投资人。 IASB的“财务报表的编制和列示标准”说明了财务报表的目标是提供关于企业的财务状况及其变化,为广泛的使用者用于经济决策。编制的财务报表满足了大多数人的一般要求,但是,它不能提供使用者在经济决策中所需的全部信息。财务报表也通过对受托资产的会计计量变化来反映管理层的业绩,在做经济决策时,比如持有或卖出公司股票,使用者可以利用相关会计信息。国际财务报告解释委员会在前言中也说明了以上要求。不同国家标准都明确了财务报表的目的是满足使用者的要求,它们都意识到管理层和税务部门并不是典型的财务报表使用者。从宏观角度来说,容易取得财务资料应该是一个社会的目标。

公司内部财务管理制度

公司内部财务管理制度 为适应公司管理要求,规范财务操作,指导各部门办理涉及财务方面的日常工作原则,根据公司有关财务制度与规定,以及财务工作现状,并结合公司今后发展需要和财务管理需要。特制定如下内部财务管理制度。 一、公司各项财务收支管理原则 公司全体员工应本着高效、节约的原则经办各种事项,有计划、有控制地安排各项开支。鉴于公司统一管理需要,各项财务支出,一律实行总经理审批制度。在此基础上,公司的各项开支,采取有计划性管理和日常性管理相结合的具体管理方式。 二、用款制度 1、日常性采购及其他正常开支项目按正常审批程序办理审核签字手续后交财务办理付款。各项预付款项,在未取得发票等合法报销凭证之前,按照规定一律先挂记经办人的个人往来,经办人员应及时向对方索取合法的报销凭证并及时报销冲帐。 2、非日常性用款,需办理用款申请,报经公司领导批准后按审批意见执行。 3、大额现金需求,按照银行现金管理要求,需提前一天向财务部门提出申请,以便财务部门准备。 三、借款制度 1、借款要求按照用款规定办理有关手续。由借款人按规定在《借款单》上填列借款人姓名、所属部门、借款用途、借款日期及预计报账日期。 2、借款数额要求严格预算,不准宽打窄用或挪作他用。 3、借款在办理完有关业务后一周内到财务报帐。特殊情况需由借款人出具书面说明,报总经理审批。 4、前款不清,后帐不借。 5、确因工作需要,由本人申请,财务审核,总经理批准,可借给一定额度的备用金。 四、差旅费制度 1、差旅费的报销标准依据《差旅费报销开支规定》有关规定执行。出差人员需填写《差旅费报销单》,经部门负责人确认,财务部门审核,报公司总经理签字报销。差旅费实行按章办理、超支不补的原则。 2、有关差旅费开支的具体标准参见《差旅费报销开支规定》。 五、材料及设备采购的规定 1、良好的采购计划是反映工作计划性的重要方面,各部门应根据需要作好采购申请,按计划提出采购申请,尽量避免紧急采购,以降低采购成本,提高采购效率。 2、长期、大宗原辅材料的购买申请,需依照正常的生产进度情况及供货周期提出并签订供货合同;其它物资、材料的采购申请,应根据生产、销售情况,在核实仓库现有存量的基础上,一般每周或每月可提出一次。 3、非长期性的采购,由有关部门人员提出并填写采购申请单(《工作请示单》),经所属部门负责人审核后,报总经理或分管副总审批签字同意后方可采购。采购时应对多家供应商进行比较,尽量获得供应商的书面报价,使决策者有据可依。 4、审批权限。所有采购均须经总经理批准,如遇总经理不在岗,采购任务又急迫的情况下,副总经理或分管经理可以决定500元以下的采购,但事后须报请总经理

企业会计制度讲解

企业会计制度讲解 【最新资料,WORD 文档,可编辑 资金管理制度

企业会计制度讲解 当我们辞旧迎新,迎接新世纪到来的时刻,财政部于2000年12月29日正式发布(企业会计制度)(财会[2000]25 号),并于2001年1月1日起暂在股份有限公司中范围内实施。实施该制度后,财政部1998年发布并实施的《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制度--会计科目和会计报表》(以下简称"《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制度》")同时废止。 《企业会计制度》的发布是我国会计界的又一件大事,它摆脱了原有计划经济对我国会计核算制度的束缚,朝着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对会计核算要求的方向迈进,它标志着我国会计改革又一新高潮的到来。它对规范我国企业会计核算行为,真实、完整地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提高企业的会计信息质量具有深远的意义。 一、市场经济的发展要求提高会计信息质量 1992-1993年,我国进行了重大的财务会计制度改革,先后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企业财务通则》,以及分行业的财务会计制度(以下简称"两则两制"),并于1993年7月1日起由所有企业实施。"两则两制"的发布并实施,实现了我国会计核算模式的转换,即由适应于高度统一的计划经济体制的财务会计核算模式,转换为适应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财务会计核算模式。随着我国证券市场的进一步开放,企业股份制改造日益兴起,并在国内上市,发行股票筹集资金。同时,我国企业到香港、境外等地发行股票,接受外国政府贷款、世行贷款、亚行贷款等越来越多,相应地带来了会计的国际化协调问题,特别是上市公司因其投资者众多,公众关心上市公司的会计信息的需求程度远远

最新一般企业财务会计制度

一般企业财务会计制度 第一章总则 一、为了加强经营管理和会计核算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施工企业会计核算办法》、公司章程和总公司财经管理制度及国家其他有关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公司经营特点,特制定本制度。 二、本公司设置独立的会计机构,配备必要的会计人员,办理公司的财务会计工作。 三、财务部门要依法合理筹措资金,并有效使用资金。既要做到广泛筹集资金和组织资金来源,满足工程施工和日常行政办公需要,又要降低筹资成本,有效使用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四、财务管理部门应明确财务会计人员的岗位、职责分明、实行岗位责任制。 五、按照科学管理的要求,建立健全企业内部管理制度和内部财务审批制度,明确内部审批权限,强化内部控制。企业所有重大财务收支活动,均应实行执行与监督行为相结合。执行与监督人员相分离的原则,有牵制、有稽核。对企业资金调度、财务运作和可能对企业财务状况产生影响的经济活动,必须形成由总经理与财务总监实行联合签署方为有效的制度(简称联签制度,下同)凡涉及到重大资金调度、财务运作和可能对企业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的经济活动必须报请董事会批准。 六、凡不符合制度要求,违反财经纪律的各项开支,财会人员

必须坚持原则,有权抵制并向总经理与财务总监汇报。 七、正确反映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依法缴纳税收,并接受财税部门和主管部门的检查和监督。 八、财务部门应按照要求认真编制企业各项财务预算,为加快实行全面预算管理办法打下基础。年度财务预算的编制要体现“真实性、完整性、严肃性、先进性”原则,根据年度预算的目标,分解指标、明确职责、落实责任,并按照分级管理的要求加强检查和考核,以确保财务预算的有效实施。 九、认真做好财务管理的基础工作: (一) 做好完整的原始记录,各项经济业务都应及时做好完整的原始记录,确保原始记录的及时、准确、真实。 (二) 健全计量验收交接制度,各项财产物资的进出消耗,都要经过严格的计量验收,做到手续齐全,计量准确。 (三) 做好财产清查工作,定期或不定期进行财产清查,及时处理各种财产物资的盘盈、盘亏、毁损、报废,做到账实相符、账账相符。 十、根据权责发生制的原则进行会计核算。 十一、收益和成本费用的计算应当互相配比。一个时期内的各项收入和成本费用,应在同一个时期内登记入账,不应脱节,提前或延后。 十二、各项资产应按实际成本计价。 十三、企业采用的会计处理方法,前后各期必须一致,不得任

新版公司财务会计制度及核算办法

财务会计制度及核算办法 内部会计管理制度 一、内部会计管理体系 1、经理的职责 (1) 认真贯彻执行《会计法》和《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企业财务会计制度》及其他有关财经法规。 (2) 领导企业财务工作和会计机构设置及财务人员 的配置、考核。 (3) 实行“一支笔”审批制度,负责对企业一切财务收支进行审批。一切对外经济业务进行审查,对内 一切经济指标进行考核。 (4) 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保障会计人员依法行使职权。 2、会计职能 会计财务办公室制定经济管理方面的规章制度,负 责监督管理各项财产物资,确保资产安全完整,合 理使用资金,加强财务核算,对企业的经济活动进 行控制和监督,如实反映企业经营状况。 3、会计岗位责任制 (1) 努力学习党的方针、政策和财会会计业务知识,熟练掌握业务技术,当好领导参谋。

(2) 及时准确编报财务计划、用款计划,按时报送各种会计报表,做到账表一致,账务一致,日清月结。 (3) 坚持贯彻执行财会制度,记账、算账、报账必须做到手续清楚、完善、内容充实,数字准确、账目 清楚。 (4) 严格执行财务计划,认真执行各项经费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分清资金渠道,合理使用资金,保证 完成各项财会工作任务。 (5) 认真严格审查费用开支标准,不准公款私借,及时清理往来款项不得开空头支票,杜绝不合理的开 支,各项开支需领导批准后才能办理。妥善保管好 会计凭证、账薄,各期会计报表等原始凭证、资料。 (6) 遵守国家财政制度和财经纪律,坚决按会计法办理,不搞不正之风,并敢于向一切违法乱纪行为做 斗争,完成好领导安排的其他工作任务。 4、出纳员岗位责任制 (1) 努力学习财务制度。熟悉出纳业务范围。 (2) 严格执行财会制度,现金管理和核定库存现金金额制度,认真记账,妥善保管支票、账薄,做到账 目清楚。 (3) 现金收支手续齐全。银行存款余额与账面余额一致。现金账面余额与库存现金相符。每月五日前做

【规章制度】企业会计制度

企业会计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企业的会计核算,真实、完整地提供会计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及国家其他有关法律和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除不对外筹集资金、经营规模较小的企业,以及金融保险企业以外,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企业(含公司,下同),执行本制度。 第三条企业应当根据有关会计法律、行政法规和本制度的规定,在不违反本制度的前提下,结合本企业的具体情况,制定适合于本企业的会计核算办法。 第四条企业填制会计凭证、登记会计账簿、管理会计档案等要求,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和《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的规定执行。 第五条会计核算应以企业发生的各项交易或事项为对象,记录和反映企业本身的各项生产经营活动。 第六条会计核算应当以企业持续、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为前提。 第七条会计核算应当划分会计期间,分期结算账目和编制财务会计报告。会计期间分为年度、半年度、季度和月度。年度、半年度、季度和月度均按公历起讫日期确定。半年度、季度和月度均称为会计中期。 本制度所称的期末和定期,是指月末、季末、半年末和年末。 第八条企业的会计核算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业务收支以人民币以外的货币为主的企业、可以选定其中一种货币作为记账本位币,但是编报的财务会计报告应当折算为人民币。 在境外设立的中国企业向国内报送的财务会计报告,应当折算为人民币。 第九条企业的会计记账采用借贷记账法。 第十条会计记录的文字应当使用中文。在民族自治地方,会计记录可以同时使用当地通用

的一种民族文字。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和其他外国组织的会计记录可以同时使用一种外国文字。 第十一条企业在会计核算时,应当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一)会计核算应当以实际发生的交易或事项为依据,如实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企业应当按照交易或事项的经济实质进行会计核算,而不应当仅仅按照它们的法律形式作为会计核算的依据。 (三)企业提供的会计信息应当能够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以满足会计信息使用者的需要。 (四)企业的会计核算方法前后各期应当保持一致,不得随意变更。如有必要变更,应当将变更的内容和理由、变更的累积影响数,以及累积影响数不能合理确定的理由等,在会计报表附注中予以说明。 (五)企业的会计核算应当按照规定的会计处理方法进行,会计指标应当口径一致、相互可比。 (六)企业的会计核算应当及时进行,不得提前或延后。 (七)企业的会计核算和编制的财务会计报告应当清晰明了,便于理解和利用。 (八)企业的会计核算应当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凡是当期已经实现的收入和已经发生或应当负担的费用,不论款项是否收付,都应当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凡是不属于当期的收入和费用,即使款项已在当期收付,也不应当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 (九)企业在进行会计核算时,收入与其成本、费用应当相互配比,同一会计期间内的各项收入和与其相关的成本、费用,应当在该会计期间内确认。 (十)企业的各项财产在取得时应当按照实际成本计量。其后,各项财产如果发生减值,应当按照本制度规定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除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另有规定者外,企业一律不得自行调整其账面价值。 (十一)企业的会计核算应当合理划分收益性支出与资本性支出的界限。凡支出的效益仅及于本年度(或一个营业周期)的,应当作为收益性支出;凡支出的效益及于几个会计年度(或几个营业周期)的,应当作为资本性支出。 (十二)企业在进行会计核算时,应当遵循谨慎性原则的要求,不得多计资产或收益、少计负债或费用,但不得计提秘密准备。 (十三)企业的会计核算应当遵循重要性原则的要求,在会计核算过程中对交易或事项应当区别其重要程度,采用不同的核算方式。对资产、负债、损益等有较大影响,并进而影响财务会计报告使用者据以作出合理判断的重要会计事项,必须按照规定的会计方法和程序进行处理,并在财务会计报告中予以充分、准确地披露;对于次要的会计事项,在不影响会计

企业会计制度会计科目和会计报表

《企业会计制度》(会计科目和会计报表) 一、总说明 (一)本制度统一规定会计科目的编号,以便于编制会计凭证,登记账簿,查阅账目,实行会计电算化。企业不应当随意打乱重编。某些会计科目之间留有空号,供增设会计科目之用。 (二)企业应按本制度的规定,设置和使用会计科目。在不影响会计核算要求和会计报表指标汇总,以及对外提供统一的财务会计报告的前提下,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增设、减少或合并某些会计科目。 明细科目的设置,除本制度已有规定者外,在不违反统一会计核算要求的前提下,企业可以根据需要自行确定。 (三)对于会计科目名称,企业可以根据本企业的具体情况,在不违背会计科目使用原则的基础上,确定适合于本企业的会计科目名称。 (四)企业在填制会计凭证、登记账簿时,应当填列会计科目的名称,或者同时填列会计科目的名称和编号,不应当只填科目编号,不填科目名称。 (五)企业应按照《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的规定,根据本制度有关财务会计报告的编制基础、编制依据、编制原则和方法的要求,对外提供真实、完整的财务会计报告。企业不得违反规定,随意改变财务会计报告的编制基础、编制依据、编制原则和方法,不得随意改变本制度规定的财务会计报告有关数据的会计口径。 (六)企业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至少应当包括本制度规定的会计报表、会计报表附注的内容,需要编制财务情况说明书的企业,还应当包括财务情况说明书;半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应当包括会计报表和会计报表附注中有关重大事项的说明,会计报表至少应当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季度、月度财务会计报告通常仅指会计报表,会计报表至少应当包括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年度和半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至少应当反映两个年度或者相关两个期间的比较数据。 (七)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应当符合本制度的规定,做到内容真实完整,说明清晰,便于理解。半年度中期财务会计报告在不违背会计核算一般原则、以及不影响财务会计报告使用者正确理解和运用所提供的会计信息的前提下,可以适当简化。 半年度中期财务会计报告批准报出前发生的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或有事项等,除特别重

2021最新独资企业公司章程范本

2021最新独资企业公司章程范本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章程是由公司股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制定。 第二条本公司依法登记注册,是独立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的企业法人,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第三条本公司从事经营活动,承诺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遵守社会公德,商业道德,诚实守信,接受政府和社会公众的监督,承担社会责任。 第二章公司名称和住所 第四条公司名称: 第五条公司住所: 第三章公司经营范围及方式 第六条本公司的经营范围是: 第四章公司注册资本 第七条本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______万元。 第五章股东姓名 第八条本公司的股东: 第六章股东的出资方式、出资额及出资时间 第九条股东各方的姓名或名称、出资方式、出资额及出资时间为 股东名称 出资方式 出资额(万元) 出资时间

第七章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和议事规则 第十条本公司下设股东、执行董事、监事、经理。 第十一条股东行使下列职权,做出决定时,应当采取书面形式,签名后置备于公司。 1、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2、任免执行董事,决定有关执行董事的报酬及支付方式; 3、任免由非职工代表出任的监事,决定有关监事的报酬及支付方式; 4、批准执行董事的报告; 5、批准监事的报告; 6、决定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式; 7、决定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8、决定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 9、决定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和清算等事项; 10、修改公司章程。 第十二条公司设执行董事一人,由股东委派。 第十三条执行董事对股东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企业内部会计制度问题实例

竭诚为您提供优质文档/双击可除企业内部会计制度问题实例 篇一:企业单位内部会计管理制度案例分析 企业单位内部会计管理制度案例分析 【摘要】《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与《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管理办法》从印发至今已十载,基层会计单位的内部会计控制制度建设现状如何?本文将以湖北省荆州市某上市公司财务管理制度为例,对企业单位内部会计制度建设情况进行剖析。 【关键词】企业会计管理制度分析 一、公司简介 1996年6月财政部印发了《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以下简称《规范》),1997年7月又印发了《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规范》及《办法》对基层会计单位的会计基础工作提出了明确、具体的要求,并提出了单位应当建立的12项示范性内部会计管理制度。 《规范》与《办法》从印发至今已十载,基层会计单位的内部会计控制制度建设现状如何?本文将以湖北省荆州市某上市公司财务管理制度为例,对企业单位内部会计制度

建设情况进行剖析。 湖北省荆州市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是一家以生产经营 农业生产资料为主,兼营制药、进出口、化工机械、机电、食品、物资和房地产等业务的大型企业。公司实行独立核算,自主经营,自负盈亏,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经济实体,实行董事长领导下的总经理负责制。设有经理办公室等11个经营与管理机构、13个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及二级单位。 公司财务部除负责公司本部的财务管理与会计核算外,并对所属子公司的财务工作实行“三统一分”(即管理统一、人员统一、资金统一、核算分离)的管理,负责各子公司财务负责人的统一管理。财务部下设会计核算处负责合并会计报表的编制、税务管理、发票管理、文书传递、其他会计管理事项,以及集团公司本部的会计核算;资金管理处负责资产的保管、维护;资产管理处负责内部融资和对外投资以实现资产的保值增值;结算中心负责公司的资金收支结算;审计处负责集团公司内部审计。财务部设主任、主管会计、出纳、财产物资核算、工资核算、成本费用核算、财务成果核算、资金核算、往来核算、总账报表、档案管理和审核报销等岗位。 二、公司财务管理制度 篇二:企业内部会计制度建设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企业内部会计制度建设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企业会计制度详解(十)

企业会计制度详解:(十) 2006-3-17 10:21:52中国会计网 、固定资产减值 因固定资产发生损坏、技术陈旧或其他经济原因,导致其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则表明该项固定资产的价值发生了减损。 按照《企业会计制度》规定,应当将固定资产价值减损的部分计提减值准备,才不会在资产负债表上虚夸固定资产的价值。 可收回金额是指资产的销售净价与预期从该资产的持续使用和使用寿命结束时的处置中形成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中的较高者。其中,销售净价是指资产的销售价格减去所发生的资产处置费用后的余额。固定资产是否发生减值,可以根据以下一 项或若干项迹象进行判断: (l)资产的市价在当期大幅下跌,其跌幅大大高于因时间推移或正常使用而引起的下跌; (2)技术、市场、经济或法律等企业经营环境,或是资产的营销市场,在当期发生或在近期发生重大变化,对企业产生负面影响; (3)市场利率或市场的其他投资回报率在当期已经提高,从而很可能影响企业计算资产使用价值时采用的折现率,并大幅度降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 (4)企业的净资产账面价值大于其市场资本化金额; (5)有证据表明资产已经陈旧过时或实体损坏; (6)资产的使用或预计使用方式或程度已在当期发生或在近期将发生重大变化,包括计划终止所属的经营业务,或计划在以前预定的日期之前处置该资产等,而对企业产生负面影响; (7)内部报告提供的证据表明,资产的经济绩效已经或将要比预期的差。这些证据包括:①为获取资产而发生的现金流量,或随后为经营或维护该资产而发生的现金需求远远高于最初的预算; ②与预算相比,资产的实际现金净流量或经营损益已经明显恶化; ③资产预算的现金流量或经营利润大幅下跌,或者预算损失大幅增加;④当期数字与未来期间的预算数字累计,其结果是经营损失 或现金净流出。 《企业会计制度》规定,如果企业的固定资产实质上已经发生了减值,应当计提减值准备。并要求对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全额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已全额计提减值准备的固定资产,不再计提折旧:①长期闲置不用,在可预见的未来不会再使用,且已无转让价值的固定资产;②由于技术进步等原因,已不可使用的固定资产;③虽然固定资产尚可使用,但使用后产生大量不合格品的固定资产;④已遭毁损,以致不再具有使用价值和转让价值的固定资产;⑤其他实质上已经不能再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固定资产。 4、无形资产减值 如果无形资产将来为企业创造的经济利益还不足以补偿无形资产成本(摊余成本),则说明无形资产发生了减值,主要表现为无形资产的账面价值超过了其可收回金额。《企业会计制度》规定,企业应定期对无形资产的账而价值进行检查,至少每年年末检查一次。如果发现以下情况,则应对无形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并将该无形资产的账面价值超过收回金额的部分确认为减值准备: (1)某项无形资产已被其他新技术所替代,使其为企业创造经济利益的能力受到重大不利影响; (2)某项无形资产的市价在当期大幅下跌,在剩余摊销年限内预期不会恢复; (3)某项无形资产已超过法律保护期限,但仍然具有部分使用价值; (4)其他足以证明某项无形资产实质上已经发生了减值的情形。 《企业会计制度》同时规定,当存在下列一项或若干项情况时,应当将该项无形资产的账面摊余价值全部转入当期损益: (l)某项无形资产已被其他新技术等所替代。并且该项无形资产已无使用价值和转让价值; (2)某项无形资产已超过法律保护期限,并且已不能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 (3)其他足以证明某项无形资产已经丧失了使用价值和转让价值的情形。 5.投资减值 (1)短期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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