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传染病报告管理制度

医院传染病报告管理制度
医院传染病报告管理制度

医院传染病报告管理制度

一、总则

(一)目的

1、提高传染病监测的敏感性和疫情报告的及时性,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2、提高传染病疫情监测报告质量,及时、准确地掌握传染病的发病情况和流行病学分布特征,为制定科学、有效的预防控制措施提供依据。

(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实施细则》、《传染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规范》等规范性文件,制定本制度。

(三)疫情报告及信息管理工作的原则

1、按照“依法报告,依法管理”的原则。传染病报告实行谁接诊,谁报告。

2、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隐瞒、缓报、谎报或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

二、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制度

传染病疫情的通报与公布,按卫生部《法定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发布方案(试行)》执行。

1、本院为法定传染病责任报告单位,本院执行职务的医务人员均为责任报告人。责任报告单位及人员要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

传染病防治知识,熟练掌握传染病诊断、报告、隔离消毒及疫情处理的程序,切实增强传染病疫情报告意识,发现传染病病例要认真做好传染病登记,填写传染病报告卡,在规定时限内通过疾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系统进行报告。

2、责任报告人在诊疗过程中发现法定传染病,由首诊医生或其他执行职务的人员,按要求规范填写传染病报告卡,并及时通知疫情报告人员。

3、报告病种:共39种

甲类传染病:2种鼠疫、霍乱

乙类传染病:26种传染性非典型肺炎、艾滋病、病毒性肝炎、脊髓灰质炎、人高致病性禽流感、甲型H1N1流感、麻疹、流行性出血热、狂犬病、流行性乙型脑炎、登革热、炭疽、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肺结核、伤寒和副伤寒、流行脑脊髓膜炎、百日咳、白喉、新生儿破伤风、猩红热、布鲁氏菌病、淋病、梅毒、钩端螺旋体病、血吸虫病、疟疾。

丙类传染病:11种流行性感冒、流行性腮腺炎、风疹、急性出血性结膜炎、麻风病、流行性和地方斑疹伤寒、黑热病、包虫病、丝虫病,除霍乱、细菌性痢疾和阿米巴痢疾、伤寒和副伤寒以外的感染性腹泻病、手足口病。

卫生部决定列入乙类、丙类传染病管理的其他传染病。

4、由预防保健科或疾病预防控制科负责全院传染病信息的收集、审核、上报、订正和查重工作,并定期进行疫情数据的备份及资料的

5、责任报告人发现甲类传染病和乙类传染病中的肺炭疽、传染性非典型肺炎、脊髓灰质炎、高致病性禽流感的病人、疑似病人或病原携带者时,应于2小时内以最快的方式向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报告。发现其他传染病和不明原因疾病暴发时,也应及时报告。对其他乙、丙类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和病原携带者在诊断后,应于24小时内进行网络报告。其他符合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标准的传染病暴发疫情,按规定要求报告。

6、医院各门诊分别建立传染病门诊日志,肠道门诊设立肠道门诊日志,对各类传染病予以详细登记,并填报传染病报告卡。

住院部、临床各科室要建立出入院登记薄,对本科所有入院传染病病人进行详细登记,按照规定及时上报。

7、门诊医生诊治病人,必须登记门诊日志,要求登记项目准确、完整、字体清楚。

8、检验科、放射科应根据结果,对所有传染病或疑似传染病的患者进行疫情报告。

9、对报告病人诊断变更、病人死亡或填卡错误时,应及时进行订正报告,卡片类别选择订正项,并注明原报告病名。发现漏报的传染病,应及时补报。

10、传染病报告卡应使用钢笔填写,内容完整、准确、规范,字迹清楚。

11、本院任何人员不得瞒报、漏报、谎报或授意他人隐瞒、谎报

12、诊治传染病病人时,要按规定作好消毒、隔离工作。

13、疫情管理人员要按规定作好疫情的收集报告工作,每天或每周一次传染病漏报自查,做好门诊日志、传染病登记册、自查统计、奖惩情况等资料收集并存档。传染病报告卡、传染病登记本保存三年。

14、责任报告人、疫情管理人、医院负责人不履行职责,违反以上规定,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医院传染病管理规定

医院传染病管理规定公司内部编号:(GOOD-TMMT-MMUT-UUPTY-UUYY-DTTI-

目录传染病疫情管理领导小组 传染病管理科工作规范 传染病疫情管理制度 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 传染病疫情报告流程 传染病疫情信息网络直报制度 传染病疫情网络直报员工作职责 传染病疫情自查制度 传染病漏报检查制度 违反传染病防治法责任追究制度 传染病疫情报告奖惩制度 重大传染病误报责任追究制度 传染病法规知识培训制度 医院门诊日志登记规范 门诊医生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 传染病病例登记和转诊制度·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管理制度 传染病预检分诊制度 肠道门诊工作制度 消毒隔离工作制度

盘水镇卫生院文件 关于成立传染病疫情管理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科室: 为加强传染病疫情监测管理工作,及时、准确、规范上报疫情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院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成立“传染病疫情监测疫情管理领导小组”。 同时决定:疫情管理由公共卫生站负责,疫情管理员洪福玉,疫情直报员洪福玉。 组长:谢远成 副组长:李安玲 成员:洪福玉、叶世美、何江丽、谭。 附件:传染病疫情管理领导小组职责 盘水镇卫生院 2012年1月1月附件:传染病疫情管理领导小组职责: 1、负责对全院传染病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每半年对传染病管理工作进行一次检查,根据最新情况制定相应的制度。 2、贯彻执行上级指示,在上级主管部门指导下,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开展工作。 3、制定疫情报告的管理制度、人员职责、报告流程。 4、协调处理本医院在疫情报告中遇到的特殊问题。

传染病管理规定

传染病管理规定 公司标准化编码 [QQX96QT-XQQB89Q8-NQQJ6Q8-MQM9N]

疫情报告管理制度 1、各科室均须按要求使用统一的传染病报告登记簿、门诊各科室填写统一的门诊日志。 2、全院各科室医务人员,在首次诊断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或疑似病人后,应立即填报传染病报告卡,如在诊治过程中排除或确诊原已报过的疑似传染病,还需再次及时填卡确认或更正,并登记在传染病登记簿上(包括门诊和住院病人)。 3、传染病报告卡及科室的传染病登记簿必须按要求逐项填写,必填项目不得空项;对现住地址栏要详填到门牌号。 4、各科室医务人员一旦发现甲类传染病和乙类传染病中的肺炭疽、传染性非典型肺炎、脊髓灰质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的病人或疑似病人时,或发现其他传染病和不明原因疾病暴发时,应立即报告科主任、防保站,防保站接报后立即报告分管院领导,经院领导组织人员复核确认后,立即填写传染病报告卡,在2小时内通过网络报告。 对其他乙、丙类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和规定报告的传染病病原携带者在诊断后,各科必须在24小时内填好传染病报告卡,报送防保站。由防保站进行网络直报。 检验科发现甲类、按甲类管理的传染病和艾滋病时,应立即报告病人所在科室。并对其标本妥善保管,不得丢弃,以备上级卫生部门的核查和防止院内扩散及交叉感染。对其它乙类传染病、丙类传染病的检验报告单应及时发送到相关科室,以免相关科室延误传染病疫情报告。

二、传染病预检分诊管理办法 为规范我院传染病预检、分诊工作,有效控制传染病疫情,防 止院内叉感染,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五十二条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我院传染病的分诊工作,工作日内由感染性疾病科具 体负责,非工作日内由急诊科初步分诊,门诊导医、挂号室协助, 特殊传染病仍需请感染性疾病科协助,感染性疾病科排备班人员。 根据传染病的流行季节、周期和流行趋势做好特定传染病的预检、 分诊,引导就诊病人首先到感染性疾病科预检处检诊,初步排除特定传染病后再到相应的普通科室就诊。 第二条感染性疾病科应采取标准防护措施,按照规范严格消毒,并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的规定处理医疗废物。 第三条各科室的医师在接诊病人过程中,应当注意询问病人 有关的流行病学史、职业史,并记录在病历上,结合病人的主诉、 病史、症状和体征等对来诊的病人进行传染病的预检。经预检为传 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者,应将病人分诊至感染性疾病科就 诊,同时对接诊处采取必要的消毒措施。 第四条对呼吸道等特殊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病人,必要时依法采取隔离或者控制传播措施,并按照规定对病人的陪同人员和其他密切接触人员采取医学观察和其他必要的预防措施。

传染病疫情报告疫情管理制度

传染病疫情管理制度 1、疫情管理人员定时收集传染病卡片并进行审核,对有疑问的卡 片或填写不规范的卡片要及时向填写人员查询、核对,准确无误后及时将疫情信息进行网络直报,并做好登记。 2、对已报告的传染病卡片当诊断变更、死亡或误报时要及时做出 订正报告,并重新填写传染病报告卡,卡片类别订正项,并注明原报告病名。 3、定期对已上报的传染病卡片进行查重,对重卡进行剔除。 4、发现本年度内漏报的传染病病例,应及时补报。 5、对甲类传染病和按照甲类管理的乙类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和 病原携带者,其他传染病和不明原因的疾病暴发、少见传染病和本地已消除的传染病的报告信息,立即上报院领导和当地疾病控制机构,经疾病控制机构确认后,按照法定时限通过网络报告信息。 6、疫情分析资料要及时向主管领导报告,使主管领导及时掌握动 态。

7、传染病报告记录资料要保存3年,网络直报的疫情信息和相关 资料定期导出,制成电子文档双重备份。 8、传染病疫情管理相关资料分类归档保存。 9、对疫情信息资料做好保密工作,不得泄密。 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 为了进一步加强我院的传染病疫情报告管理,提高报告的效率和质量,为疾病预防控制提供及时、准确的监测信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给据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1、本院为法定传染病责任报告单位,本院执行职务的医务人员均为责任报告人。 2、在诊疗过程中发现法定传染病,由首诊医生或其他执行职务的人员,按要求规范填写传染病报告卡,并及时通知疫情报告人员。 3、报告病种: 甲类传染病:鼠疫、霍乱

乙类传染病:传染性非典型肺炎、艾滋病病毒性肝炎、脊髓灰质炎、人高致病性禽流感、麻疹、流行性出血热、狂犬病流行性乙型脑炎、登革热、炭疽、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肺结核、伤寒和副伤寒、流行脑脊髓膜炎、百日咳、白喉、新生儿破伤风、猩红热、布鲁氏菌病淋病梅毒、钩端螺旋体病血吸虫病疟疾。 丙类传染病:流行性感冒、流行性腮腺炎、风疹、急性出血性结膜炎、麻风病流行性和地方斑疹伤寒、黑热病包虫病丝虫病,除霍乱、细菌性痢疾和阿米巴痢疾、伤寒和副伤寒以外的感染性腹泻病 卫生部决定列入乙类、丙类传染病管理的其他传染病 4、由预防保健科负责全院传染病的收集、审核、上报、订正和查 重工作,并定期进行疫情资料分析。 5、责任报告人发现甲类传染病和乙类传染病中的肺炭疽、传染性非典型肺炎、脊髓灰质炎、高致病性禽流感的病人、疑似病人或病原携带者时,应于2小时内以最快的方式向当地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发现其他传染病和不明原因疾病暴发时,也应及时报告。对其他乙、丙类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和病原携带者在诊断后,应于24小时内进行网络报告。其他符合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标准的传染病暴发疫情,按规定要求报告。

医院传染病管理规章制度

医院传染病管理制度 1、严格执行《消毒隔离管理总则》的有关规定。 2、在院感科的指导下配合做好各项监测,按要求报告医院感染发病情况,对监测发现的问题及时分析原因,采取有效措施。 3、患者安置原则应为:感染病人与非感染病人分开,同类感染病人相对集中,特殊感染病人单独安置。 4、病室内应定时通风换气,每周空气消毒一次,地面应湿式清扫,遇污染时即刻消毒,每月大扫除一次。 6、病床应湿式清扫,一床一套(巾),床头柜应一桌一抹布,用后均需消毒。病人出院,转科或死亡后,床单位须进行终末消毒处理。 7、弯盘、体温计等用后立即消毒处理。 8、加强各类监护仪器设备,卫生材料等清洁与消毒管理。 9、一次性餐具、便器固定使用,保持清洁。

10、对传染病患者及其用物按传染病管理的有关规定,采取相应的消毒隔离和处理措施。 11、传染性引流液、体液等标本需消毒后排入下水道。 12、治疗室、配餐室、病室、厕所等应分别设置专用拖把,标记明确,分开清洗,悬挂晾干,定期消毒。 13、垃圾置塑料袋内,送定点站处理。 1、临床各科主任应加强对本科门诊的管理和领导,各科室参加门诊的医务人员同时接受医务科和门诊部的领导和指导。 2、门诊医务人员由各科室派出并相对固定,门诊各科室应按规定准时开诊,并提前做好开诊的各项准备工作。 3、对疑难病症不能确诊和两次复诊不能确诊者,应及时请上级医生会诊。科主任、副主任医师以上人员应定期出门诊,解决疑难病例。对某些慢性疾病和专科疾病,应根据医院具体情况设立专科门诊。 4、门诊医师要根据因病施治的诊治原则,做到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尽可能减轻病人负担。 5、对急重、高龄病员、离休干部、军人、残疾人、高级知识分子、港、澳、台胞、外籍人士及远地病员等病人应优先安排就诊。 6、门诊各科室与住院部和病区要加强联系,以便根据病床使用情况和病人情况,确保病人及时入院治疗。

传染病疫情报告管理制度

传染病疫情报告管理制度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实施细则》、《传染病监测信息网络直报工作与技术指南》等规范文件要求制定本制度。 1、由医院领导、医务科、感控科、质管科、感染科主任、防保科及相关临床科室主任组成传染病管理领导小组。成员负责对传染病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根据最新情况制定相关传染病有关制度。 2、为提高传染病监测质量,医院防保科及各临床科室设有疫情报告员,及时、准确掌握传染病的发病情况、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3、临床首诊医生发现法定传染病、疑似传染病、病原携带者在规定的时限内填写传染病报告卡,及时将传染病报告卡交防保科,防保科疫情管理人员做好核实、登记并进行网络直报。 4、医院相关科室定期进行《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和传染病防治知识培训,熟练掌握传染病的诊断、报告、隔离消毒及疫情的处理程序,增强传染病的疫情报告意识。 5、疫情管理人员按照传染病疫情自查制度查看门诊日志及出入院登记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录入传染病报告卡;在报告前对有疑问的卡片或

填写不规范的卡片要及时向填写人员查询、核对,准确无误后及时将疫情信息进行网络直报,并做好登记。 6、疫情管理人员每月全面检查门诊日志、检验结果登记、出入院登记等,对项目不清、不完整、填写不及时、不规范、以及有传染病漏报的科室,除及时补报传染病疫情外,应依照传染病防治法追究责任,并可由医院按照情节严重与否进行适当处罚,与科室经济效益挂钩。 7、疫情人员凡未经医院领导批准,不得将疫情资料复制或借出;不得转让或泄露信息报告系统的账号和密码;发现账号、密码已泄露或被盗用;立即采取措施、更改密码,并向疾控中心报告,否则,由此导致的系统安全问题由个人承担。 8、疫情管理内容:责任报告人发现甲类传染病以及乙类传染病按甲类管理的肺炭疽、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病人、疑似病人和病原携带者,应于2小时内上报防保科;对乙类、丙类和其他传染病,应当在24小时内通过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系统进行报告。 9、各级领导及科室对传染病疫情和突发事件,不得隐报、谎报、缓报,否则追究法律责任 10、疫情工作人员必须24小时保持疫情电话畅通。 传染病报告病种: 甲类传染病:鼠疫、霍乱 乙类传染病:传染性非典型肺炎、艾滋病、病毒性肝炎、脊髓灰质炎、人高致病性禽流感、麻疹、流行性出血热、狂犬病、流行性乙型脑炎、登革热、炭疽、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肺结核、伤寒和副

医院传染病管理制度

医院传染病管理制度 传染病预检分诊制度 一、设立传染病预检分诊点,具备消毒隔离条件和必要的防护用品,严格按照规进行消毒和处理医疗废物。 二、从事预检、分诊的医务人员应当严格遵守卫生管理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认真执行临床技术操作规、常规以及有关工作制度。三、各科室的医护人员在接诊过程中,应当按要求对病人进行传染病的预检。预检为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的,应当将病人分诊至传染病专治医院就诊,同时对接诊处采取必要的消毒措施。 四、根据传染病的流行季节、周期、流行趋势和上级部门的要求,做好特定传染病的预检、分诊工作。初步排除特定传染病后,再到相应的普通科室就诊。 五、对呼吸道等特殊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病人,应当依法采取隔离或者控制传播措施,及时上报区疾控中心,转相应的传染病医院救治。

传染病诊断及转诊制度 一、医院实行传染病预检、分诊制度; 二、对疑似传染病病人,应当引导至区规定的分诊点进行初诊;三、在发现传染病病人或疑似病例时,要认真、详细地做好登记,按照传染病管理相关规定进行报告,将患者转到定点传染病医院归口治疗,危重病人先就地在隔离室抢救,待病情稳定后再转诊到传染病医院进一步治疗。 四、对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书写病历记录以及其他有关资料,并妥善保管。 五、不外泄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疑似传染病病人、密切接触者涉及个人隐私的有关信息、资料。 六、对肺结核病人应按相关规定转诊到规定医院归口治疗,同时填写传染病报告卡和结核病人转诊三联卡。

医院传染病诊断、登记、报告管理制度 为加强传染病信息报告管理,提高报告质量,也为传染病的预防控制提供 及时、科学的防治决策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国传染病防治法》和《突发公共 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我院传染病疫情报告管理制度。 一、执行职务的医务人员必须按照规定及时如实报告突发传染病疫情信息,不得瞒报、缓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瞒报、缓报、谎报。 二、各科室应当建立门诊日志、住院登记簿和传染病疫情登记簿,责任报 告人在首次诊断传染病病人后,应立即填写传染病报告卡,检验科、放射科发 现病人异常检验结果时,应做好登记并填写传染病报告卡,及时上报。 三、坚持首诊负责制,严格门诊全员登记制度,发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甲类传染病、乙类传染病传染性非典型肺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肺炭疽、脊髓灰质炎、甲型H1N流感的病人和疑似病人时立即报告防保科,并填写传染病报告卡进行上报,疫情报告人员应在 2小时通过网络直报,同时报告疾病预防 控制中心。对其他乙、丙类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和规定报告的传染病病原携 带者,应于24小时通过网络直报。 报告的程序为:传染病病例的报告由首诊医生或其它执行职务的人员负责 填写报告卡(按要求报告)—>疫情管理人员收卡、登记—>网络直报(需报告 属地CDC的按要求报告)。 四、疫情管理、直报人员必须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国传染病防治法》和其 他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性技术指导文件,严格按要求进行本院的疫情报告管理 工作,在接到辖区医疗机构传染病报告(卡片或)后,做好登记,按规定进行网络直报,传染病报告卡片保存3年。 五、防保科负责传染病计算机网络维护工作,安装杀毒软件,定期查杀病毒,保证网络系统正常运转。

传染病疫情登记报告管理制度

传染病疫情登记报告管理制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学校传染病疫情报告相关工作制度。【传染病疫情报告,登记及管理制度】 一、校医为学校的疫情报告人员,负责本校常见病的诊治,就诊的病人必须登记在门诊登记簿上,传染病还要登记在传染病登记本上,并填写传染病报告卡,在规定时限内报告当地疾控机构。 二、在校所有教职工、学生都是义务疫情报告员,发现的传染病疫情及突发事件要报告学校的专兼职疫情报告人员。 三、执行晨检制度,每日早晨上班前对每位教职员工、学生进行相关健康状况及卫生状况检查,并留有详细记录。 四、在传染病暴发、流行期间,每位教职员工、学生发现传染病人或者疑似病人时,均有权利和义务向在校疫情报告人员报告,疫情报告人员向当地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 五、协助疾控机构、医疗机构对传染病人及疑似传染病人进行隔离治疗,对密切接触者进行医学观察。 六、加强健康教育,定期开设健康教育课。 为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保障全体师生的身体健康和公共卫生,保证正常的教学秩序,特制定如下制度: 一、认真学习新修订的《传染病防治法》,必须人人重视,加强预防。 二、传染病分为甲、乙、丙三类,共37种。要了解主要以及常见的有以下几种: 甲类:鼠疫、霍乱 乙类:非典、艾滋病、病毒性肝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麻疹、狂犬病、乙脑、细菌性痢疾、肺结核、流脑、淋病、梅毒、钩端螺旋体病等。 丙类:流感、流行性腮腺炎、风疹、急性出血性结膜炎等。 三、防治管理组织和任务

1、组织领导:校长为组织领导,各班主任、校卫生室负责具体工作。 疫情报告负责人:赵芙蓉 2、工作任务 (1)严把三个环节:传染源、传播途径、易感人群 (2)做到五早:早预防、早发现、早诊断、早报告、早隔离治疗。 四、严格疫情报告: 1、发现甲类传染病、乙类传染病应当立即报告校卫生室或卫生主管人员,由校卫生室或卫生主管人员统计后报告校领导,最后经确认和领导审批后由学校报告员上级教育主管单位和疾病预防控制机构。 2、发现丙类传染病应及时报告校卫生室,由校卫生室报告当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传染病疫情报告,登记及管理制度】 3、报告顺序:学生→班主任→校卫生室或卫生工作人员→校领导→镇防保科和镇教委→区教委体卫科和区疾控中心。 五、凡患有传染病的学生经隔离治愈后,必须有医院证明方可上课,教职工亦同。

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及报告程序

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及报告程序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办法》《传染病信息报告工作管理规范》《传染病监测信息网络直报工作技术指南》制定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 责任报告人: 执行职务的医护人员、医学检验人员、卫生检疫人员、疾病预防控制人员、社区卫生服务人员、乡村医生、个体开业医生均为疫情责任报告人。 报告病种: 甲、乙、丙类及其它规定报告的传染病 (1)甲类传染病:鼠疫、霍乱; (2)乙类传染病:传染性非典型肺炎、艾滋病、病毒性肝炎、脊髓灰质炎、人高致病性禽流感、麻疹、流行性出血热、狂犬病、流行性乙型脑炎、登革热、炭疽、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肺结核、伤寒和副伤寒、流行性脑脊髓膜炎、百日咳、白喉、新生儿破伤风、猩红热、布鲁氏菌病、淋病、梅毒、钩端螺旋体病、血吸虫病、疟疾、人感染H7N9禽流感。 (3)丙类传染病:流行性感冒、流行性腮腺炎风疹、急性出血性结膜炎、麻风病、流行性和地方性斑疹伤寒、黑热病、包虫病、丝虫病、手足口病、除霍乱、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伤寒和副伤寒以外的感染性腹泻病。 (4)其他传染病、非淋菌性尿道炎、尖锐湿疣、生殖器疱疹、水痘、森林脑炎、结核性胸膜炎、人感染猪链球菌、不明原因肺炎、不明原因、其它。 (5)执行职务的医务人员发现其他传染病暴发、流行以及原因不明的传染病后、应及时向当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 报告内容:

报告内容包括常规疫情报告(法定传染病报告),特殊疫情报告(暴发疫情、重大疫情、灾区疫情、新发现的传染病、突发原因不明的传染病),传染病菌中、毒种丢失的报告。 (1)甲、乙、丙类传染病,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报传染病告卡》的要求填报。报告卡统一用A4纸印制,使用钢笔或圆珠笔填写,项目完整、准确、字迹清楚,填报人签名。 传染病报告病例分为实验室确诊病例、临床诊断病例和疑似病例。对鼠疫、霍乱、肺炭疽、脊髓灰质炎、艾滋病以及卫生部规定的其他传染病,按照规定报告病原携带者。 炭疽、病毒性肝炎、梅毒、疟疾、肺结核分型报告。炭疽分为肺炭疽、皮肤炭疽和未分型三类;病毒性肝炎分为甲型、乙型、丙型、戊型和未分型五类;梅毒分为一期、二期、三期、胎传、隐性五类;疟疾分为间日疟、恶性疟和未分型三类;肺结核分为涂阳、仅培阳、菌阴和未痰检四类。 未进行发病报告的死亡病例,在填写报告卡时,应同时填写发病日期(如发病日期不明,可填接诊日期)和死亡日期。 (2)传染病专项监测、专项调查信息的报告 对于开展专项报告的传染病(性病、结核、艾滋病及HIV感染者),除专病报告机构外,其余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发现诊断病例同时进行网络直报。 (3)医务人员发现原因不明传染病或可疑的新发传染病后,应及时向当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立即电话报告上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与同级卫生行政部门,同时做好认真记录与调查核实。 (4)医疗机构接到任何单位和个人报告的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后,要认真做好疫情记录,登记报告人、报告电话、报告事件、疫情发生时间、地点、

医院感染管理制度使用版

一、医院感染管理制度 1、建立健全医院感染管理组织(医院感染管理委员会、医院感染管理科、科室医院感染管理小组),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实施细则》、《医院感染管理办法》及《消毒技术规范》等有关规定,并认真履行各项职责,制定与完善医院感染突发事件的应急程序与措施。 2、医院要根据有关规定制定医院感染的诊断、预防、消毒、灭菌、隔离与医疗废物管理等工作程序。 3、医院要制定和实施医院感染管理与监督方案、对策、措施、效果评价和登记报告制度,并将医院感染管理纳入医院医疗质量管理与考核的重要内容。 4、医院要加强消毒隔离工作,做好输液室、手术室、重症监护室、治疗室、临床检验部门和消毒供应室等重点部门的医院感染管理与监测工作。 5、医院感染管理部门协同有关科室监督、执行《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制定和完善医院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实施细则,坚持抗菌药物分级使用。开展临床用药监控,实施抗菌药物用量动态监测及超常预警,对过度使用抗菌药物的行为及时予以干预,提高抗菌药物临床合理应用水平。 6、应当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医疗卫生机构废物管理办法》、《医疗废物的分类》的规定对医疗废物进行有效管理,并有医疗废物流失、泄露、扩散和意外事故的应急方案。 7、医院建立全员医院感染控制培训教育制度,定期对医院在职职工和新职工进行预防医院感染的宣传教育与培训。

二、医院感染管理委员会会议制度 1、医院感染管理委员会会议召开的目的,是及时发现医院在医疗活动中存在的医院感染问题,正确给予指导,增强医院感染管理工作的科学性、预见性,针对各部门反馈的信息,协调工作,保障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 2、医院感染管理委员会定期召开例会,研究、协调和解决有关医院感染管理方面的重大事项。会议由(医院)感染委员会主任主持,全体委员参加。 3、医院感染管理委员主要议定的事项: (1)根据有关的法律、法规,制订全院控制医院感染的规划和管理制度; (2)参与医院消毒药、械的购入,并对其购入、使用、保管进行监督管理; (3)对照医院感染控制的标准,对医院的扩建、改建和新建提出建设性意见; (4)对医院感染管理科拟定的全院感染管理工作计划进行审定,对其工作进行考评; (5)遇到紧急问题和突发事件随时召开会议,讨论处理措施及应急预案。 4、每次会议均有记录,保存3年。 三、医院感染管理科工作制度 1、在院长及医院感染管理委员会的领导下,开展医院感染管理的各项工作。 2、负责拟定医院感染管理工作计划,提交医院感染管理委员会

口腔诊所传染病管理制度

天津滨海新区爱尔口腔门诊传染病管理制度 在接诊过程中,仔细询问病史及相关病史,如发现有传染病接触史的病人,详细登记,随时将有关情况报市卫疾控流病科。在处置过程中,如接触到传染病的患者,医务人员应该做到一下几点: 1. 医务人员为已知的传染病人如HIV、HBV阳性、SARS等检查、治疗、护理之前,应戴口罩、帽子、穿防渗透隔离衣、眼罩或防护面罩、双层手套等个人防护用品。操作结束后用抗菌皂液及流动水洗手。 2. 若双手直接为传染病病人检查、治疗、护理或处理传染病人污染物之后,应将污染的双手使用消毒液揉搓消毒2min后,再用皂液和流动水洗手。 3. 连续进行检查、治疗、护理病人时,接触一个病人后以抗菌皂液及流动水洗手。或用快速手抗菌消毒剂搓擦2min。 4. 手直接接触污染源者,应将污染的双手使用含醇或碘手消毒剂搓擦2min 再用皂液流动水洗净。 5. 肠道传染病病原体污染的手和皮肤可采用有效碘5000mg/L的碘伏擦拭作用3min-5min,或用乙醇、异丙醇与醋酸氯己定配制成的消毒液等擦拭消毒,作用3min-5min。也可用氧化电位水冲洗消毒。 6. 血源性传染病病原体污染的手,可用除菌皂液流动水洗手后用5000mg/L 的碘伏消毒或乙醇、异丙醇、醋酸氯己定消毒液搓洗5min,然后用水冲洗。 7. 对结核病人污染的物体表面,可用0.2%过氧乙酸或含氯消毒剂或二溴海因消毒液擦洗。对烈性传染病病原体污染的物体表面,如霍乱、炭疽等可用有效溴或有效氯1000mg/L-2000 mg/L作用30min消毒。

8.如遇分枝杆菌、炭疽菌、气性坏疽杆菌、肝炎病毒、人类免疫缺陷病毒等感染病人污染的器具应先采用含氯或含溴消毒剂1000mg/L-2000mg/L浸泡 30min-45min后,流水冲净,干燥,耐高温的器具可采用压力蒸汽灭菌,不耐高温的部分可在清洁后再次浸泡在含二溴海因消毒剂1000mg/L-2000mg/L浸泡 30min-60min后,流水冲净,干燥,清洁、干燥、消毒、灭菌依次完成。

传染病疫情报告、登记及管理制度

传染病疫情登记报告管理制度 为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依照《传染病防治法》疫情报告规定,特制定我校传染病疫情登记报告制度如下: 1、我校医务室具体负责传染病疫情登记和报告。 2. 学校发现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病人时,及时向所在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不得瞒缓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 3. 定期对学生的出勤、健康情况进行巡查,每天进行晨检,对缺勤的同学通知家长了解情况,并进行登记。发现学生有传染病早期症状(如发热、皮疹、腹泻等)以及疑似传染病病人时,及时告知学校疫情报告责任人,并通知家长, 疫情报告责任人进行进一步排查。对于因病缺勤的学生,了解学生的患病情况和可能的病因,如有怀疑,及时报告给学校疫情报告责任人,疫情报告责任人接到报告后,及时追查学生的患病情况和可能的病因,以做到对传染病病人的早发现。 4. 1天有3例相似症状当天向校医务室报告。 5.传染病报告员要加强责任心,对玩忽职守、瞒报或谎报,不按时报等造成传染病传播或流行的,要给予行政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照依照《传染病防治法》有关规定追究其法律责任。

6. 一旦发现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学校疫情报告人以最快捷方式向县疾控中心报告,同时向县教育部门报告,做到不漏报,不瞒报。 7.同一班级,1天内有3例或者连续3天内有多个学生(5例以上)患病,并有相似症状或共同饮水史时,学校疫情报告人在24小时内校医务室报告;当发现传染病或疑似传染病病人时,疫情报告人立即向疾控中心报告;个别学生出现不明原因的高热、呼吸急促或剧烈呕吐、腹泻等症状时,学校疫情报告人在24小时内报告;发生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或其他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学校疫情报告人在24小时内报告。

传染病报告制度及流程

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 为了及时有效预防传染病的发生和蔓延,保障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办法》和《学校传染病疫情报告工作规范》的要求,特制定我校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 一、学校疫情报告人的设置: 学校学生处辅导员为我校责任疫情报告人,学校其他教职员工、学生发现传染病疫情均有义务向责任疫情报告人提供情况。 二、责任疫情报告人职责: 1、在院长的领导下,具体负责本单位传染病疫情和疑似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工作; 2、定期对全校学生的出勤、健康情况进行巡查; 3、负责指导全校学生的晨检工作。 三、疫情报告内容及时限: 1、在同同一班级,1天内有3例或者连续3天内有多个学生(5例以上)患病,并有相似症状(如发热、皮疹、腹泻、呕吐、黄疸等)或者有共同用餐、饮水时,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当在24小时内上报相关信息。 2、当学校发现传染病或疑似传染病病人时,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当立即上报相关信息。

3、个别学生出现不明原因的高热、呼吸急促或剧烈呕吐、腹泻等症状时,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当在24小时内上报相关信息。 4、学校发生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或者其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当在24小时内上报相关信息。 5、发生其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应当在2小时内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四、学校疫情监测报告制度: 学校建立学生晨检、因病缺勤病因追查与登记制度。学校的老师发现学生有传染病早期症状、疑似传染病病人以及因病缺勤等情况时,应及时报告给学校疫情报告人。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及时进行排查,并记录排查情况。 1、晨检应由辅导员或班级卫生委员对早晨到校的每个学生进行观察、询问,了解学生出勤、健康状况,并将晨检结果记录在班务日志上。如发现学生有传染病早期症状(如发热、皮疹、腹泻、呕吐、黄疸等)以及疑似传染病病人时,应当及时告知学校疫情报告人,学校疫情报告人要进行进一步排查,以确保做到对传染病病人的早发现、早报告。 2、辅导员及科任老师应当密切关注本班学生的出勤情况,对于因病缺勤的学生,应当了解学生的患病情况和可能的病因,如有怀疑,要及时报告给学校疫情报告人。学校疫情报告人接到报告后应及时追查学生的患病情况和可能的病因,以做到对传染病病人的早发现。 五.报告流程

医院传染病管理各项制度总汇

医院传染病管理各项制度总汇目录1、传染病疫情管理领导小组42、死亡病例报告管理领导小组73、预防保健科工作规范104、传染病疫情管理制度125、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136、传染病疫情报告流程157、传染病疫情信息网络直报制度178、传染病疫情网络直报员工作职责199、传染病疫情自查制度2110、传染病漏报检查制度2211、违反传染病防治法责任追究制度2312、传染病疫情报告奖惩制度2513、重大传染病误报责任追究制度2614、传染病法规知识培训制度2715、艾滋病疫情监测管理制度2816、医院门诊日志登记规范3017、门诊医生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3118、住院病人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3219、检验科疫情管理和报告制度3320、传染病病例登记和转诊制度3421、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管理制度3522、死亡病例报告制度3723、预防保健科死亡病例报告工作流程3824、临床医生填写死亡医学证明书要求4025、急诊死亡病例登记规定4126、住院死亡病例登记管理规定4227、死因编码规定4328、传染病预检分诊制度4429、肠道门诊工作制度4530、消毒隔离工作制度46西安市 XX 医院文件焦 XX〔2005〕 XX 号签发人:XXX关于成立传染病疫情管理领导小组的通知各科室:为加强传染病疫情监测管理工作,及时、准确、规范上报疫情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院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成立“传染病疫情监测疫情管理领导小组” 。同时决定:疫情管理由预防保健科负责,疫情管理员 XXX,疫情直报员 XXX。组长: XXX副组长: XXX 。。。成员: XXX。。。。办公室:附件:传染病疫情疫情管理领导小组职责二 00 五年一月十日主题词:传染病疫情领导通知西安市 XX 人民医院今年 1 月 10 日(打印 25 份)附件:传染病疫情管理领导小组职责:1、负责对全院传染病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每半年对传染病管理工作进行一次检查,根据最新情况制定相应的制度。2、贯彻执行上级指示,在上级主管部门指导下,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开展工作。3、制定疫情报告的管理制度、人员职责、报告流程。4、协调处理本医院在疫情报告中遇到的特殊问题。5、对疫情报告管理各环节进行监督检查。6、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的部门和个人进行惩处。对在传染病疫情报告管理工作中做出贡献的人员,给予表彰和奖励。医院疫情管理领导小组及其职责疫情领导班子:由主管业务副院长、保健科科长、疫情管理人员、医务科主任、护理部主任、感控科科长、质控科科长,组成传染病管理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医院保健科,保健科科长为办公室主任。西安市 XX 医院文件XX〔2005〕 XX 号★签发人:XXX关于成立死亡病例报告管理领导小组的通知各科室:为及时发现诊断不明的、可能死于传染病的病例,及早采取措施控制疫情,为传染病和新发传染病监测和预警提供基线数据,及时、准确、规范上报疫情信息。根据《县及县以上医疗机构死亡病例监测实施方案》、和《关于对“不明原因肺炎病例”和“死亡病例”进行网络直报的通知》,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院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成立“死亡病例报告管理领导小组” 。同时决定:死亡病例报告由预防保健科负责,死亡病例编码由档案室负责,网络直报直报员 XXX。组长:XXX副组长: XXX 。。。成员: XXX。。。。办公室:附件:死亡病例报告管理领导小组职责二00 五年一月十日主题词:死亡病例报告领导通知西安市XX 人民医院今年 1 月10 日死亡病例报告管理领导小组职责:1、负责对死亡病例报告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每半年对死亡病例报告管理工作进行一次检查,根据最新情况制定相应制度。2、贯彻执行上级指示,在上级主管部门指导下,按照《县及县以上》开展工作。医疗机构死亡病例监测实施方案(试行)3、制定死亡病例报告的管理制度、人员职责、报告流程。4、协调处理本医院在死亡病例报告中遇到的特殊问题。5、对死亡病例报告管理各环节进行监督检查。6、对违反死亡病例报告管理工作的部门和个人进行惩罚。对在死亡病例报告管理工作中做出贡献的人

传染病报告管理制度

传染病报告管理制度 一、疫情管理、直报人员必须认真学习《传染病防治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技术指导文件,严格按要求进行本院的疫情报告管理工作。 二、报告的方式:本单位的传染病疫情信息实行网络直报,并按要求进行电话报告。 三、报告的程序为:传染病病例的报告由首诊医生或其它执行职务的人员负责填写报告卡(按要求电话报告)—>疫情管理人员收卡、登记—>网络直报(需电话报告属地CDC的按要求报告)。 四、报告病种和报告时限 (一)责任报告人发现甲类传染病、和乙类传染病中的肺炭疽、传染性非典型肺炎、脊髓灰质炎的病人、高致病性禽流感的病人、疑似病人或病原携带者时,应于2小时内以最快方式向属地疾控中心报告。发现其他传染病和不明原因疾病暴发时也应及时报告。同时,通过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系统进行报告; (二)对其它乙、丙类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和伤寒副伤寒、痢疾、梅毒、淋病、白喉、疟疾等的病原携带者在诊断后24小时内通过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系统进行报告; (三)对其它符合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标准的传染病暴发疫情,按规定要求进行报告。

五、个别病种的确认须由相关单位认可后方能上报 (一)脊髓灰质炎,要由国家确认实验室进行审核确认; (二)甲类传染病及按甲类管理的传染病(如传染性非典型肺炎、肺炭疽、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等),须由省级有确认权限的单位或实验室进行审核确认; (三)艾滋病,应由省级有确认权限的单位或实验室进行审核确认。 六、每月29日前检查追踪上月和本月已报告病例卡片的诊断变化和转归情况,如疑似病例改为确诊病例或排除、未分型改为已分型、死亡等,要对原报告卡进行订正报告。 七、在传染病漏报自查、检查和暴发调查中发现的未报告病例,要及时补充录入。

医院传染病疫情防控管理制度

医院传染病疫情防控管理制度医院传染病疫情防控管理制度篇二: 一、疫情领导班子: 由主管业务副院长、疫情管理科长、疫情管理人员、医务科主任、护理部主任、感控科科长、质控科科长,组成传染病管理委员会。委员会成员负责对传染病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每年对上年度传染病管理工作进行检查,根据最新情况制定相关传染病有关制度。 二、疫情管理的内容: 根据传染病法规定的 37种传染病为报告病例。 三、具体实施: 1、每年新职工岗前培训必须有学习传染病防治法的内容,学习结束必须进行考试。 2、要求每个科室每年至少学习传染病法一次,并有签到及每人学习后考试成绩或学习心得存档。每个科室的副主任或科聘主治医生为传染病监控医生。 3、门诊医生有完善的门诊日志。 (如果在大医院,就诊病人较多的情况下,可以由护士帮助填写相关内容,待病人就诊结束,再补充诊断等 )门诊日志内容包括: 姓名、家长姓名 (14岁以下患儿时必填 )、性别、年龄、详细家庭地址、就诊时疾病临床表现、就诊后初步诊断、诊疗情况、处理。 4、出入院登记本的管理。病人入院后,必须填写完整的相关内容 (病人的姓名,性别,年龄,详细家庭地址,入院诊断 );出院时,

必须根据病历所书写的最后诊断填写病人的出院诊断。 5、检验科结果登记必须有病人姓名、性别、年龄、就诊科室、床位号、检验项目、检验方法、检验结果、检验科检验人员签名。 6、放射科结果登记必须有病人姓名、性别、年龄、就诊科室、床位号、检查项目、放射结果诊断、放射科医生签名。 7、门诊医生接到病人结果报告单后,做出诊断,如有报告病例,则按传染病报告卡要求填写完整疫报卡后将报卡送至门诊办公室,由疫情管理人员去收卡。 8、病房内,要求每位上班医生对新送到科室的所有化验或检查单结果进行分析,诊断 (因为医生值出的时候,是休息至第二天的,按法律,从结果报出到网上直报,乙类必须为 6小时内 ),如有诊断传染病例,则按传染病报告卡要求填写完整疫报卡,由护士过医嘱后,与出院卡并放一处,以利疫情管理人员收卡。 9、每天分早上和下午两次到科室进行签收传染病疫报卡 (包括节假日,如要做到,必须有 3人轮换 ),方能保证传染病报卡的按时报出。 签收的目的为明确疫情报告人及疫情管理人员责任 ;并在签收的同时审卡填报内容,保证内容完整 ;对伤寒、狂犬病等某些特殊病例可及时对病人进行调查 ;对于结核病、乙肝等容易多次入院就诊的病人,经过调查,可排除一年内重复上报的可能,这样,传染病卡上报的质量就能得到保证。 10、当天疫情粗略检查:

XXX中医诊所传染病管理制度

****中医诊所 传染病管理制度 一、执行职务的诊所负责人、店长为疫情管理人员并兼任传染病责任报告人。 二、门诊医生诊治病人,必须登记门诊日志,要求登记项目准确、完整、字体清楚。 三、发现传染病病人或疑似病例时,要认真、详细地做好登记,按照传染病管理相关规定进行报告。 责任报告人发现甲类传染病以及乙类传染病中的传染性非典肺炎、肺炭疽、高致病性禽流感的病人、原携带者和疑似病人时,2小时内填写传染病报告卡通过疫情网络直报,并以最快的通讯方式向县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报告。发现乙类传染病人、病原携带者和疑似病人和丙类传染病24小时内通过疫情网络报出传染病报告卡。 责任报告人填写传染病报告卡片应准确、完整、字体清楚,应尽力询问病人的详细现住地址,得到病人的准确可靠地址,具体到乡镇、街名和门牌号。 对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书写病历记录以及其他有关资料,妥善保管,并不得外泄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疑似传染病病人、密切接触者涉及个人隐私的有关信息、资料。 传染病暴发、流行时,责任疫情报告人应当以最快的通讯方式向当地卫生防疫机构报告疫情。 四、发现传染病病人或疑似病例时,应当将患者及其病历记录复印件一并转至具备相应救治能力的医疗机构;并应当对本单位内被传染病病原体污染的场所、物品以及医疗废物,实施消毒和无害化处置,防止疫情扩散;必要时,跟传染病病人或疑似病人有密切接触者还应当在指定场所进行医学观察和采取其他必要的预防措施。 五、疫情管理人员要按规定作好疫情的收集报告工作,定期进行传染病漏报自查,做好门诊日志、疫情旬报、传染病花名册、自查统计、奖惩情况等资料并存档。 六、疫情管理人(责任报告人)不履行职责,违反以上规定,按《传染病防治法》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七、《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所列的传染病分甲类、乙类和丙类三类。 甲类传染病是指:鼠疫、霍乱。 乙类传染病是指:传染性非典型肺炎、艾滋病、病毒性肝炎、脊髓灰质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麻疹、流行性出血热、狂犬病、流行性乙型脑炎、登革热、炭疽、细菌性

医院传染病报告管理制度

医院传染病报告管理制度 一、总则 (一)目的 1、提高传染病监测的敏感性和疫情报告的及时性,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2、提高传染病疫情监测报告质量,及时、准确地掌握传染病的发病情况和流行病学分布特征,为制定科学、有效的预防控制措施提供依据。 (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实施细则》、《传染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规范》等规范性文件,制定本制度。 (三)疫情报告及信息管理工作的原则 1、按照“依法报告,依法管理”的原则。传染病报告实行谁接诊,谁报告。 2、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隐瞒、缓报、谎报或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 二、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制度 传染病疫情的通报与公布,按卫生部《法定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发布方案(试行)》执行。 1、本院为法定传染病责任报告单位,本院执行职务的医务人员均为责任报告人。责任报告单位及人员要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

传染病防治知识,熟练掌握传染病诊断、报告、隔离消毒及疫情处理的程序,切实增强传染病疫情报告意识,发现传染病病例要认真做好传染病登记,填写传染病报告卡,在规定时限内通过疾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系统进行报告。 2、责任报告人在诊疗过程中发现法定传染病,由首诊医生或其他执行职务的人员,按要求规范填写传染病报告卡,并及时通知疫情报告人员。 3、报告病种:共39种 甲类传染病:2种鼠疫、霍乱 乙类传染病:26种传染性非典型肺炎、艾滋病、病毒性肝炎、脊髓灰质炎、人高致病性禽流感、甲型H1N1流感、麻疹、流行性出血热、狂犬病、流行性乙型脑炎、登革热、炭疽、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肺结核、伤寒和副伤寒、流行脑脊髓膜炎、百日咳、白喉、新生儿破伤风、猩红热、布鲁氏菌病、淋病、梅毒、钩端螺旋体病、血吸虫病、疟疾。 丙类传染病:11种流行性感冒、流行性腮腺炎、风疹、急性出血性结膜炎、麻风病、流行性和地方斑疹伤寒、黑热病、包虫病、丝虫病,除霍乱、细菌性痢疾和阿米巴痢疾、伤寒和副伤寒以外的感染性腹泻病、手足口病。 卫生部决定列入乙类、丙类传染病管理的其他传染病。 4、由预防保健科或疾病预防控制科负责全院传染病信息的收集、审核、上报、订正和查重工作,并定期进行疫情数据的备份及资料的

诊所医疗废物管理制度

诊所医疗废物管理制度 一、配备医疗废物的暂时贮存设施、设备,不得露天存放,暂时贮存时间不得超过2天。 二、使用专用运送工具,防渗漏、防遗撒,将废物收集送至贮存地点。 三、根据就近集中处置的原则,及时将医疗废物交由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处置。 四、产生的污水、传染病病人或疑似传染病人的排泄物按国家规定用浓度400pmm优氯净严格消毒,达到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后,方可排入污水处理系统。 五、医用垃圾、输液器、注射器需毁形处理后,用浓度400pmm优氯净浸泡。 六、医用垃圾能焚烧的,应当及时焚烧,不能焚烧的,消毒后集中填埋。 七、做好门诊日志消毒登记制度。 八、做好医疗废物处理登记管理制度。

传染病报告制度 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及《传染病防治法实施办法》的相关要求进行传染病疫情报告。 二、《传染病防治法》管理的病种共三类37种。其中: 甲类2种:鼠疫、霍乱。乙类25种。丙类10种。 三、任何单位或个人发现传染病或疑似病例,应当向附近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或者医疗机构报告。 责任疫情报告人发现甲类传染病爆发和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病人、高致病性禽流感病人时,在二小时内,以最快的通讯方式向附近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或者医疗机构报告,并同时报出传染病报告卡。 责任疫情报告人发现甲类传染病和乙类传染病的性传播疾病、艾滋病、肺炭疽的病人、病源携带者和疑似传染病病人时,城镇于六小时内,农村于十二小时内,以最快的通讯方式向附近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或者医疗机构报告,并同时报出传染病报告卡。 责任疫情报告人发现乙或丙类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和疑似传染病病人时,城镇于十二小时、农村于二十四小时内,以最快的通讯方式向附近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或者医疗机构报告,并同时报出传染病报告卡。 四、传染病爆发、流行时或发现甲类传染病人和传染性非典型性肺炎病人、高致病性禽流感病人时,采取相应的紧急隔离措施。 五、执行职务(在岗)的医疗保健人员,卫生防疫人员、个体诊所为责任疫情报告人。 六、各级传染病管理、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和个人以及责任报告人不得隐瞒、缓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传染病疫情;因玩忽职守,造成传染病传播或流行的,卫生行政部门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及其《实施办法》予以处罚,情节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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