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水市域重点文物古迹

天水市域重点文物古迹
天水市域重点文物古迹

天水市域重点文物古迹

天水市域重点文物古迹之一:石窟

天水现有石窟30余处,列入文物保护单位共12处。

1、麦积山石窟

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为我国四大石窟之一,是天水石窟文化的主要代表,同时也是麦积山风景区的主要景点。位于市域东南的小陇山,是我国四大石窟之一,同时也是我国开凿最早的石窟之一。石窟最早开凿于五世纪初的后秦时期,南北朝达到鼎盛期,隋唐时开窟造像仍在继续,宋代以后逐渐走向没落。现存东晋、隋、唐、宋、元、明、清各朝代雕塑7800余尊,壁画1000多平方米,以精湛的泥塑著称于世,被誉为“东方雕塑馆”。其造像的艺术特色为人格化、世俗化的艺术风格和形神兼备的艺术手法,具有较高的艺术和历史价值。1961年被国务院公布为第一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2、木梯寺石窟

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位于武山县马力乡杨坪村石渭山。建造年代待考,据明代重建寺序载:“初建于东汉,自汉迄唐五百余载,历代经营。”其中一部分具有北魏、唐代风范。

3、水帘洞石窟

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位于天水城西110公里处武山县钟楼山峡谷中。始建于北朝时期的后秦,北魏、北周、隋、唐、五代至元、明、清屡有修建,已形成显圣池、拉梢寺、千佛洞和水帘洞4个单元石窟群。

4、大像山石窟

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位于天水城西甘谷县城西2.5公里处。兴建于盛唐时期。

天水市域重点文物古迹之二:古遗址

目前天水考古发现的古遗址多达500余处,列入文保单位的古遗址多达123处,占天水文物保护单位总数的近一半。类型众多,有古文化遗址、古城遗址、古战场遗址、宗教遗址等,其中以古文化遗址数量最多。

1、大地湾遗址

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位于天水城北秦安县五营乡邵店村东。是大地湾文化的典型代表,也是我国最早的新石器遗址之一。大地湾遗址内涵丰富,不仅反映了新石器时代生产工具的进步程度和人类改造自然的能力水平,而且为研究黄河上游远古诸文化的发生、发展及其相互关系提供了大量的实物证据。

2、卦台山遗址

县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新石器时代遗址,位于天水市北道区渭南乡西部。相传是伏羲画八卦的地方。“渭水秋声”为秦州八景之一。卦台山上有伏羲庙等建筑。保留有明嘉靖十年(1531)石碑一通和木质“伏羲六十四卦二十八宿”全图一幅。

3、秦亭遗址

县级文物保护单位,位于清水县秦亭乡秦子铺村。为西周时期嬴非子的封地。

4、古街亭遗址

位于天水城北秦安县东北50公里处陇城一带。是三国时期蜀魏争战的古战场之一。历史上著名的“失街亭”即在于此。街亭,东进关中,南抵巴蜀,为历代兵家必争之地。在东西长20公里、南北宽2-3公里的狭长地带,战有平坦旷野,守有坚固的略阳城,退有深山沟壑。

5、木门道遗址

县级文物保护单位,位于秦城区牡丹乡木门道村。为三国古战场遗址,这里两山对峙,立石千仞,空谷一线,长500多米,宽20-50米。蜀汉建兴九年(231),诸葛亮命魏延伏兵于木门道,击败魏军,张郃中箭身亡。这一带常有三国时期的铜簇、铜刀、铜矛等兵器出土。

6、天水关

位于天水市秦城区天水乡北侧,西距祁山20公里,北距木门道25公里。西汉水自铁堂峡口出向西流去,这里曾是秦州通往蜀地的古道,三国时期有名的古战场。

7、宣化岗拱北遗址

县级文物保护单位,位于天水城东北张家川县城北山渣洼村。是中国伊斯兰教“哲赫忍耶”门宦北山教派的圣地。清光绪十五年(1889),在大主教的坟顶上修建了八卦圆顶屋,教徒们称之为“北山拱北”,取名宣化岗。经过三代扩建,规模逐渐扩大,占地面积约13200平方米。是闻名全国的“哲赫忍耶”教徒敬仰的伊斯兰教圣地之一。

天水市域重点文物古迹之三:古建筑

天水古建筑类登记文物有240多处,其中列入文保单位的有106处。

1、兴国寺

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位于天水城北秦安县城北街。坐东朝西,是一组元代建筑群,被誉为“兴国梵宫”。始建于元至顺三年(1332),明、清曾有维修。历经600多年变迁,多数建筑已毁,只有山门、钟楼、鼓楼、般若殿尚存。般若殿是该寺最为宏大的一座建筑,也是天水市现存唯一的一座完整元代建筑,它为元代建筑的考古研究提供了可贵的实物见证。

2、官寺

甘肃省文物保护单位,亦称观寺,位于武山县城关镇。始建于元代,原规模较大,现仅存燃灯古佛殿。佛殿面阔三间,单檐悬山顶,为土木结构九檩抬梁造,基本保持了元代的建筑风格。

3、石门和仙人崖

石门、仙人崖是麦积山国家级风景名胜区的组成部分,麦积山风景名胜区包括麦积山、石门、仙人崖和曲溪四大景区,其中除麦积山以石窟为主,曲溪以自然山水景观为主外,石门和仙人崖均以古建筑和自然景观综合见长。石门位于北道区伯阳乡杨家寺村,县级文物保护单位,因其南北峰对峙,望之如门,故而得名,“石门夜月”为秦州八景之一,古建筑群从明代崇祯元年(1628)开始兴建,至清代末年,共建庙宇27座、塑像20多尊。仙人崖位于北道区麦积乡朱家后川,县级文物保护单位,这里群峦叠嶂,风景秀丽“仙人送灯”为秦州八景之一,古建筑群始建于南北朝时期,经宋、明、清等朝代修在扩建,现有明、清时期庙宇27座,历代塑像197尊,壁画87平方米。仙人崖不仅有佛、道宗教建筑与塑像,还保存有一定数量的经典、石刻等文献资料。

天水市域重点文物古迹之四:古墓葬

天水古墓葬有文物保护点计107处,其中县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9处,即省级文保单位赵充国墓、清水宋墓和李广墓、李虎墓、姚弋仲墓、姜维墓、放马滩古墓群、范家坪古墓群、下康古墓群等7处县级文保单位。

1、赵充国墓

甘肃省重点文物掘护单位。位于天水往东北清水县城关镇李家崖村。始建于汉代,宋代又置了祭田,广栽松柏,建立祭殿、祠堂等,历清嘉庆、道光年诏谕大规模修缮,成为一座规模较大的陵园。墓区现存封土冢呈圆锥体,高2.5米,底径6米,前有碑亭两座,内立清嘉庆十三年(1808)“汉后将军营平侯公讳赵

充国之墓”和清道光乙酉年(1825)“汉故将军营平侯之墓”石碑。80年代清水县政府按园陵规划,在此植树绿化环境,并将散见于全县的碑碣集中在此树立保存,修建了仿古大牌坊等。

2、李广墓

位于天水市秦城区河南岸1公里处石马坪,县级文物保护单位。李广墓建于何时待考,墓区占地1300多平方米,有垣、门、庭、石马及墓冢等,墓前镶清乾隆年间“汉将军李广墓”碑,再前是1945年蒋介石在天水时所题“汉飞将军李广之墓”砖砌石碑。民国时期建垣墙大门。门额题“飞将佳城”,并撰取联:“虎卧沙场射石昔曾传没羽,鹤归华表沾巾今再赋招魂”,同时建造了享殿。

3、姜维墓

位于甘谷县六峰乡姜家庄,县级文物保护单位。姜家庄是姜维故里,居民多是姜维后裔,历史上曾享受朝廷重视和赏赐。每逢过年举行大型祭奠姜维活动。在姜家庄南山有姜维祠,祠内悬挂姜维画像。山上靴子坪有姜维墓,属衣冠冢,座南向北,原墓已毁。1988年,县政府在旧址重筑了姜维陵墓,以青白石块砌筑,上覆封土,青苔满布,绿草如茵,前立杨成武将军题写的“姜维故里”石碑1通。

4、放马滩秦汉墓

位于天水市北道区当川乡牧马Ⅰ区,因秦始皇先祖嬴非子为周王室在此牧马而得名,县级文物保护单位。墓区面积11000多平方米,墓葬100多座。现挖掘墓葬14座,其中秦墓2座、汉墓12座,墓葬多为竖穴土坑。出土文物有陶器、漆器、铜器等,其中尤为珍贵为竹简、木质地图和纸质地图。此墓群的发掘,填补了甘肃东部地区战国、秦汉时期考古的空白。

最新整理二建工程法规章节考点:施工文物保护制度

二建工程法规章节考点:施工文物保护制度 1.受国家保护的文物范围 《文物保护法》规定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国家保护文物的范围;《水下文物保护管理条例》规定了水 下文物的保护范围;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地下、内水和 领海中遗存的一切文物,属于国家所有。国有文物所有权受法律保护,不容侵犯。 《文物保护法》规定,属于集体所有和私人所有的纪念建筑物、古建筑和祖传文物以及依法取得的其他文物,其所有权受法律保护。文物的所有者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文物保护的法律、法规的规定。 根据受保护文物的历史、艺术、科学价值,可以将文物保护单位分别确定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市、县级文物保护单位。并将文物分为珍贵文物和一般文物;珍贵文物分为一级文物、二级文物、三级文物。 2.在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施工的 规定 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应当根据文物保护单位的类别、规模、内容以及周围环境的历史和现实情况合理

划定,并在文物保护单位本体之外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确保文物保护单位的真实性和完整性;文物保护单位的 建设控制地带,应当根据文物保护单位的类别、规模、内容以及周围环境的历史和现实情况合理划定;保存文 物特别丰富并且具有重大历史价值或者革命纪念意义的城市,由国务院核定公布为历史文化名城。 《文物保护法》规定,在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内,不得建设污染文物保护单位及其环境的设施,不得进行可能影响文物保护单位安全及其环境的活动。对已有的污染文物保护单位及其环境的设施,应当限期治理。 3.施工发现文物报告和保护的规定 进行大型基本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应当事先报请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文物行政部门组织从事考古发掘的单位在工程范围内有可能埋藏文物的地方进行考古调查、勘探;《文物保护法》规定,在进行建设工程或 者在农业生产中,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发现文物,应当保护现场,立即报告当地文物行政部门。发现的文物属于国家所有,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哄抢、私分、藏匿;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以任何方式发现遗存于中国内水、领

施工文物保护制度

施工文物保护制度 受国家保护的文物范围 一、国家保护文物的范围 《文物保护法》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下列文物受国家保护:(1)具有历史、 艺术、科学价值的古文化遗址、古墓葬、古建筑、石窟寺和石刻、壁画;(2)与重大历史事件、革命运动或者著名人物有关的以及具有重要纪念意义、教育意义或者史料价值的近代现代 重要史迹、实物、代表性建筑;(3)历史上各时代珍贵的艺术品、工艺美术品;(4)历史上各时 代重要的文献资料以及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手稿和图书资料等;(5)反映历史上各时代、各民族社会制度、社会生产、社会生活的代表性实物。 具有科学价值的古脊椎动物化石和古人类化石同文物一样受国家保护。 二、水下文物的保护范围 《水下文物保护管理条例》规定,水下文物是指遗存于下列水域的具有历史、艺术和 科学价值的人类文化遗产:(1)遗存于中国内水、领海内的一切起源于中国的、起源国不明 的和起源于外国的文物;(2)遗存于中国领海以外依照中国法律由中国管辖的其他海域内的起源于中国的和起源国不明的文物;(3)遗存于外国领海以外的其他管辖海域以及公海区域内的起源于中国的文物。 以上规定内容不包括1911年以后的与重大历史事件、革命运动以及著名人物无关的水下遗存。 三、文物保护单位和文物的分级 《文物保护法》规定,古文化遗址、古墓葬、古建筑、石窟寺、石刻、壁画、近代现 代重要史迹和代表性建筑等不可移动文物,根据它们的历史、艺术、科学价值,可以分别 确定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市、县级文物保护单位。 历史上各时代重要实物、艺术品、文献、手稿、图书资料、代表性实物等可移动文物,分为珍贵文物和一般文物;珍贵文物分为一级文物、二级文物、三级文物。 四、属于国家所有的文物范围

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规划编制要求

《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规划编制要求》 (修订稿草案) 国家文物局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编制目的 为规范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规划的编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及《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规划编制审批管理办法》,制定本要求。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要求适用于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规划的编制。第三条指导思想 编制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规划,必须坚持“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文物工作方针,正确处理文物保护与经济建设的关系,文物保护与合理利用的关系,促进文物事业的可持续发展,使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文物本体及其环境得到有效保护。

第二章编制基本要求 第四条基本要求 编制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规划应当遵循下列基本原则和要求: (一)做好前期调研和评估工作,充分研究文物价值、明 确文物本体的组成要素,分析历史环境的整体格局, 依据评估结论,制定具有针对性的保护、管理、利用 与研究措施,提高规划的科学性、前瞻性和可操作性。 (二)尽可能减少对文物本体的干预,确保文物本体的真 实性;注重文物环境的保护和改善,确保文物本体及 其环境的完整性。 (三)以整体保护、和谐发展为规划目标,编制重点应立 足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坚持科学、适度、持续、合 理利用,统筹协调文物保护与地方经济发展的关系, 构建中长期保护管理制度保障。 第五条技术路线 编制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规划,应以文物的价值研究和要素辨认为前提,明确规划的时空范围,依据完整保护的要求设计保护对象的保护区划层级、划定各区边界,制定管理规定;针对综合现状评估结论的主要问题,分别制定保护、利用、管理、研究等规划的重点措施与分期实施计划。

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建档备案工作规范

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建档备案工作规范 编制依据 本规范依据《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的通知》、《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实施方案》,并参照《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记录档案工作规范》制定。 适用范围 适用于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中的资料收集、整理、建档和备案。 建档备案的意义 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档案属于专业档案。全面、系统、科学、规范地建立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档案,是对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各类数据和信息资料保存,并发挥其作用的必要措施,是加强文物保护工作和促进文物资料信息化管理的基础。 建档备案的责任 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建档备案工作,由各级人民政府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分别负责,上级普查机构负责对下级普查机构的建档备案工作进行指导、督促和检查。 资料收集范围 5.1 调查资料 5.1.3 田野调查记录 5.1.4 图纸、照片、拓片等资料 5.1.5 其他调查资料 5.2 行政资料 5.2.1 各类行政性文件及报表 5.2.2 培训教材 5.2.3 宣传材料 5.2.4 其他行政资料 5.3 汇总资料 5.3.1 不可移动文物分布电子地图 5.3.2 《不可移动文物名录》 5.3.3 《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报告》 5.3.4 各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普查数据资料 6 建档与备案 6.1 通过田野调查,收集不可移动文物的相关资料。 6.2 对调查资料进行室内整理、分类、编号、命名后归档。 6.3 对普查档案进行审定和抽查,并签字、盖章。 6.4 以县级行政区域为基本单元,建立文物普查档案。根据收录资料的内容,按调查资料卷(包括纸质和电子档案)、行政资料卷和汇总资料卷建档。 6.5 调查资料卷、行政资料卷和汇总资料卷,应根据收录的内容编制目录,以便查阅。6.6 县级行政区域文物普查档案调查资料卷中的《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不可移动文物登记表》、《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消失文物登记表》和汇总资料卷,须制作备份,上报地市文物普查办公室。 6.7 地市级文物普查机构,在备案所辖各县报送的文物普查档案的同时,建立本级的行政资料卷和汇总资料卷。并将本市各县的《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不可移动文物登记表》、《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消失文物登记表》和本级汇总资料卷报省级文物普查机构备案。 6.8 省级文物普查机构,在备案各所辖地市报送的文物普查档案的同时,建立本级的行政资料卷和汇总资料卷。并将本省各县的《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不可移动文物登记表》、《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消失文物登记表》和本级汇总资料卷报国家文物普查机构备案。

01 附件1文物保护 工程建设其他费用参考计算方法 20131219

附件1:工程建设其他费用参考计算方法 计算工程建设其他费应符合财政部、国家文物局《国家重点文物保护专项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13]116号)、国家发改委《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1]534号),以及《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财建[2002]394号)文件要求。 一、固定资产其他费用 (一)建设单位管理费。 建设单位管理费:是指建设单位从项目开工之日起至办理竣工财务决算之日止发生的管理性质的开支。包括:不在原单位发工资的工作人员工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办公费、差旅交通费、劳动保护费、工具用具使用费、固定资产使用费、零星购置费、招募生产工人费、技术图书资料费、印花税、业务招待费、施工现场津贴、竣工验收费和其他管理性质开支。 参照财政部关于印发《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的通知(财建[2002]394号)规定计算。 建设单位管理费总额控制数费率表 单位:万元

(二)青苗补偿费。 青苗补偿费是指国家征用土地时,农作物正处在生长阶段而未能收获,国家应给予土地承包者或土地使用者的经济补偿。 《土地管理法》规定,被征用土地,在拟定征地协议以前已种植的青苗和已有的地上附着物,也应当酌情给予补偿。但是,在征地方案协商签订以后抢种的青苗、抢建的地上附着物,一律不予补偿。被征用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以山东省为例:山东省物价局、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国土资源厅下发的《关于济南等三市调整征地地面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的批复》(鲁价费发[2008]178号)计算济南市历城区100亩地的青苗补偿费如下: 济南市历城区100亩地青苗补偿费=100亩*900元/亩=90000元。 (三)研究试验费。 1. 按照研究试验内容和要求进行编制。 研究试验费是指为项目提供和验证设计参数、数据、资料等所进行的必要的试验费用以及设计规定在项目实施中必须进行试验、验证所需费用。包括自行或委托其他部门研究试验所需人工费、材料费、试验设

河南省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第一批河南省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名录国务院1961年3月4日公布。共计180处,其中河南13处。 1、龙门石窟北魏至唐洛阳(包括白居易墓) 2、太室阙东汉登封 3、少室阙东汉登封 4、启母阙东汉登封 5、祐国寺塔(铁塔)北宋开封 6、嵩岳寺塔北魏登封 7、白马寺金至清洛阳(即东汉创建的白马寺旧址) 8、观星台元登封 9、仰韶村遗址新石器时代土渑池 10、郑州商代遗址商郑州 11、殷墟殷安阳 12、郑韩故城东周新郑 13、汉魏洛阳故城东汉至北魏洛阳 第二批河南省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名录国务院于1982年2月23日公布。共计62处,其中河南3处。 1、巩县石窟北魏至宋巩义 2、修定寺塔唐安阳 3、宋陵北宋巩义 第三批河南省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名录 国务院1988年11月13日公布。共计258处,其中河南14处。 1、鄂豫皖革命根据地旧址1931年新县 2、中共中央中原局旧址1938-1939年确山 3、社旗山陕会馆清社旗 4、风穴寺及塔林唐至清汝州 5、净藏禅师塔唐登封 6、平粮台古城遗址新石器时代淮阳 7、二里头遗址夏商偃师 8、尸乡沟商城遗址商偃师 9、钧台钧窑遗址宋禹州 10、隋唐洛阳城遗址隋唐洛阳 11、北宋东京城遗址北宋开封 12、张衡墓东汉南阳 13、打虎亭汉墓东汉新密 14、张仲景墓及祠东汉南阳

第四批河南省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名录国务院1996年11月12日公布。共计250处,其中河南21处。 1、西山遗址新石器时代、东周郑州 2、王城岗及阳城遗址新石器时代登封 3、羑里城遗址新石器时代至商周汤阴 4、蔡国故城西周、春秋上蔡 5、酒店冶铁遗址战国、汉西平 6、戚城遗址春秋濮阳 7、虢国墓地周三门峡 8、汉梁王墓群西汉永城 9、潞简王墓明新乡 10、初祖庵及少林寺塔林唐—清登封 11、济渎庙宋—清济源 12、南阳武侯祠元—清南阳 13、归德府城墙明商丘 14、太昊陵庙明、清淮阳 15、比干庙明、清卫辉 16、开封城墙清开封 17、周口关帝庙清周口 18、内乡县衙清内乡 19、灵泉寺石窟东魏—宋安阳 20、千唐志斋石刻西晋—民国新安 21、红二十五军长征出发地1934年罗山 合并项目: 辟雍碑西晋偃师(归入汉魏洛阳故城) 繁塔宋开封(归入宋东京城遗址) 延庆观元开封(归入宋东京城遗址) 第五批河南省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名录国务院2001年6月25日公布。共计518处,其中河南45处。 裴李岗遗址新石器时代新郑 贾湖遗址新石器时代舞阳 八里岗遗址新石器时代邓州 北阳平遗址新石器时代灵宝 庙底沟遗址新石器时代三门峡 大河村遗址新石器时代郑州 孟庄遗址新石器时代至商周辉县 古城寨遗址新石器时代新密 府城遗址商焦作 番国故城遗址东周固始 城阳城址东周信阳 古荥冶铁遗址汉郑州

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文物保护工程检查管理办法

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文物保护工程检查管理办法 (征求意见稿) 第一条为加强文物保护工程项目管理,提高工程质量,规范文物保护工程检查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文物保护工程管理办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抢险加固、修缮、保护性设施建设、迁移等文物保护工程的检查工作(以下简称工程检查)。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和市、县级文物保护单位文物保护工程的检查工作,可以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三条工程检查由国家文物局统一管理,由各级文物行政部门(以下简称工程检查部门)负责实施。 第四条工程检查可由工程检查部门直接或委托专业机构开展。 第五条市、县级文物行政部门对本区域内开展的文物保护工程,原则上应在工程进行三分之一至二分之一时检查一次,并根据工程规模、投资、工期等适当增加检查次数。 国家文物局和省级文物行政部门对由本部门批准技术方案的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文物保护工程,应至少组织一次工程检查。 第六条工程检查内容包括工程程序管理情况、工程效果和质量、工程资料等。

(一)工程程序管理情况包括申报审批、合同、工程组织管理、阶段性验收等情况; (二)工程效果和质量包括技术方案落实情况,文物保护原则遵守情况,外部观感效果,传统工艺和做法,新技术和新材料试验,方案实施效果的科学性评价等;施工技术、工艺、做法符合质量要求情况,施工材料和构件的试验、检测情况,工程各分部分项及重点工序的实体质量评定情况,隐蔽工程质量情况等; (三)工程资料包括与工程相关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审批、管理等方面文件、资料。隐蔽工程、特殊工艺应保留影像档案资料。 第七条检查程序 (一)工程检查部门根据工程性质和内容,组建检查组,检查组由文物保护工程相关领域的专家(以下简称检查专家)和工作人员组成。检查组组长从检查专家中确定; (二)制订检查计划; (三)组织现场查验,业主、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相关负责人接受质询,并提供相关工程资料; (四)召开检查工作会议: 1、听取业主、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工程情况汇报; 2、查验业主、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的工程资料,开展工程技术、程序的合规性核查; 3、检查组评议,检查专家每人分别填写《文物保护工程检查表》(附件1);

文物局第三次文物普查知识

扎实搞好文物普查 推动文化遗产保护事业繁荣发展 垣曲县文物局贾俊理 尊敬的各位领导、同志们: 大家好!为了使大家对我县“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有更深的认识,下面就由我对垣曲县几年来的第三次文物普查工作做以简要汇报。由于到任时间不长,错误和不到之处,还请大家指正、包涵。 一、“三普”背景 文物普查是推动文化遗产保护事业繁荣发展的重要举措。建国以来,我国先后开展过两次全国范围内的文物普查,每一次普查都将文化遗产保护事业推上了一个新台阶。1956年的第一次普查后,我国公布了首批全国文保单位,建立了不可移动文物的有效保护机制。1986年的第二次普查是在第一部《文物保护法》颁布之后,经济开始进入快速发展的阶段,普查手段和方法都较前一次有了较大提高,普查对促进文物保护法律体系的完善、延缓我国文化遗产消失的速度、保持多民族文化特质和文化独立性、维系我国文化生态、继承和弘扬优秀传统文化、增强民族凝聚力与自信心都起到了极大的作用。同时,文物普查的成果,也在一定程度上加快和推进了文化产业和旅游等产业的发展,培育了国民经济新的增长点。随着经济快速发展,社会不断进步,文物事业也面临着新的挑战和要求。近年来文化遗产的内涵和外延都有所扩展,工业遗产、文化景观、文化线路、乡土建

筑、商业老字号等类型的不可移动文物,都得到了重视并纳入了保护范围,这就迫切需要我们通过开展新一轮的第三次文物普查对这些新的文物类别进行全面的认知和了解,探索更为有效的保护和展示途径,继而开创文化遗产保护事业的新局面,为促进社会和谐发展和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提供有力保障。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是“十一五”期间自上而下开展的范围最广、影响最深的一项文物工作。 二、“三普”起止时间及三个阶段工作重点 2007年4月4日,国务院下达《关于开展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正式启动。 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从2007年4月开始,到2011年12月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普查的范围是我国境内地上、地下、水下的不可移动文物。普查的内容以调查、登录新发现的不可移动文物为重点,同时对已登记的不可移动文物进行复查。第一阶段是从2007年4月至9月,主要任务是制定普查实施方案,发布规范和标准,组织培训和试点。第二阶段:2007年10月至2009年12月,主要任务是以县域为基本单元,实地展开文物调查和信息数据登录工作,普查数据资料边采集、边整理、边审核、边建档。第三阶段:2010年1月至2011年12月,主要任务是进行调查资料的整理、汇总、数据库建设和公布普查成果。 三、“三普”工作概况 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是首次由国务院统一部署的文物保护基础

施工项目文物保护措施

文物保护措施 一、建立健全文物保护组织机构 项目经理部设置文物保护领导小组,主管生产的副经理长为组长,由安全质量部主管文物保护工作,负责对施工期间的文物保护工作进行指导管理,调查处理施工期间的文物破坏事故。各施工队也要成立相应的文物保护组织,并设置兼职文物保护监督员。监督员必须热爱本工作,具有一定的文物保护知识,由责任心强、讲原则、能吃苦、讲奉献的先进工程师或职工担任。 二、文物保护职责 1、在参加设计交底时详细了解施工现场的环境特点,施工图中列入的文物保护工程内容,掌握设计对文物保护工程的措施及要求。 2、主要负责具体文物保护方案和措施的制定和实施落实。施工前,要制定施工期间详细的文物保护措施报安质部批准。 3、在开工前要有针对性的制定文物保护措施和应急预案,报安质部批准。 4、经常进行施工现场巡视调查,发现问题及时上报。 三、文物保护措施及计划 认真贯彻落实国家、铁道部及湖北省有关文物保护的规定。本标段施工中要特别加强文物工作。 (1)组织全体员工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等国家和湖北省有关文物保护、发掘等方面的法律,增

强文物保护意识,提高对文物保护重要性的认识,明白文物对祖国悠久历史、灿烂文明的意义和历史文物的不可再生性。让所有施工人员懂得文物和地质遗迹属国家所有,是珍贵的国家财产,必须倍加珍惜,悉心呵护。 (2)施工前熟悉本工程《文物普查报告》的主要内容,树立文物保护的观念,了解文物保护的程序、措施和方法;与当地文物部门联系,了解当地的文物保护要求和相关标准,取得当地部门的支持;了解当地文物古迹、地质遗迹的分布范围,在其附近施工时加强观察,谨慎作业。 (3)在开工前要有针对性的制定文物保护措施和文物保护预案。 (4)若在文物保护区或建设控制带施工时,制定详细的施工方案,要在施工现场作出明显的标志说明,并根据文物的性质、上级的要求进行施工,并安排专人负责现场管理。 (5)施工过程中一旦发现文物或地质遗迹,立即停止施工,并保护现场,防止其被移动或损坏,同时立即向当地政府、文物及有关管理部门报告,不得私自挖掘、移动和处置,待文物管理部门作出处理决定后,严格按上级单位的意见处理、继续施工。 (6)在文物附近施工时,减少或避免重型机械施工,施工道路绕避通过,对文物进行隔离并设立明显标志。 (7)在下达技术交底时,我们将文物保护内容列入,让每一个现场施工的工人都明白文物保护的重大意义。 (8)土方填筑工程以及其他需要取土、弃土时,对现有的或规划的保护文物遗址,各项目经理部应采取避让的原则进行地点的选择。

西安地域文化

一、旅游资源得天独厚 (一)、“中华民族摇篮” 1、世界历史名城 西安所在的关中地区素有“中华民族摇篮”之誉,不仅是中华民族的重要发祥地,也是整个亚洲重要的人类起源地和史前文化中心之一。有着3100多年的建城史,先后有周、秦、汉、唐等13个王朝在这里建都,曾经是中国政治、经济文化中心和最早对外开放的城市,闻名遐尔的“丝绸之路”就是以西安为起点的,是与雅典、罗马、开罗齐名的世界著名历史古都。1981年联合国科教文组织把西安确定为“世界历史名城”。因为建都历史悠久绵长,文化遗存丰厚,使得古都西安在我国众多的历史文化名城中不同凡响,其独特的古都风貌不仅备受古今中外的文人、游客所称道,而且构成了当代西安的城市文脉和城市经济社会发展不可多得的历史文化资源。 2、光荣革命传统的城市 西安也是一座具有光荣革命传统的城市。1911年辛亥革命在武昌爆发后,西安是最早响应的省会城市之一,其后“五四”运动时期西安的学生运动也有力地响应和支持了北京的学生运动。“二虎守长安”、“西安事变”更使当时的西安名播中外,抗日战争时期的八路军驻陕办事处更为八年抗战做出了重要贡献。 (二)、“天然历史博物馆” 1、“天然历史博物馆” 悠久的历史文化积淀使西安享有“天然历史博物馆”之誉。文物古迹种类之多,数量之大,价值之高,在全国首屈一指。境内有重点文物保护单位314处,其中国家级和省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84处,古遗址、陵墓4000多处,出土文物12万余件,许多是国内仅有世界罕见的稀世珍宝。秦始皇兵马俑坑被誉为“世界第八大奇迹”。汉长安城遗址、唐大明宫遗址、大雁塔、小雁塔、曲江池、西安碑林、明西安城墙、钟楼、鼓楼、化觉巷清真寺及西安旅游区内的黄帝 1 陵、汉茂陵、汉阳陵、唐乾陵、唐昭陵、法门寺等景点驰名中外。杨虎城办公处(今省政府院内)、张学良公馆(今建国路)、止园(今青年路)和高桂滋公馆(今建国路)等西安事变旧址均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北新街七贤庄的八路军驻陕办事处旧址至今仍

上海的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上海的29个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你去过几个? 1.上海孙中山故居 位于上海市香山路7号(原莫利爱路29号),1918至1924年间孙中山先生和夫人宋庆龄在此居住。1925年3月25日孙中山在北京逝世,临终留下《家事遗嘱》,将其“所遗之书籍、衣物、住宅等”留给了夫人宋庆龄。此后,宋庆龄继续在寓所内居住,直到1937年抗日战争全面爆发后离沪移居香港、重庆。抗战胜利后,1945年底宋庆龄回到上海,将寓所赠与国民政府,作为孙中山的永久纪念地。1961年3月4日,公布为第一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2.中国社会主义青年团中央机关旧址 位于上海市霞飞路渔阳里(今淮海中路567弄)6号。为两层楼砖木结构石库门建筑。该弄于民国4年(1915年)8月下旬始申请建,约次年至民国8年前建成。坐北朝南,原由戴季陶租用。1959年5月26日,公布为市文物保护单位。1961年3月4日,公布为第一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3.鲁迅墓 位于上海市四川北路2288号鲁迅公园(原虹口公园)内西北隅。 1936年10月19日,鲁迅在上海逝世。22日,鲁迅丧仪在万国公墓礼堂举行,后遗体葬于公墓东侧 F区。1956年10月14日,鲁

迅逝世二十周年时,鲁迅墓从万国公墓迁到虹口公园内。1961年3 月4日,公布为第一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4.中国共产党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会址 位于上海市望志路106、108号(今兴业路76、78号)。沿街并排两幢两层砖木结构建筑,坐北朝南。该楼于民国9年(1920年)夏秋间建,与左右紧邻4幢同类房屋同时建成,属贝勒路树德里(今黄陂南路374弄)一部分。是为上海典型石库门式样建筑,外墙青红砖交错,镶嵌白色粉线,门楣有矾红色雕花,黑漆大门上配铜环,门框围以米黄色石条。1921年7月23日晚,中共“一大”在此召开。1952年9月,中共“一大”会址修复,建立纪念馆并对外开放。1961年3月4日,公布为第一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5.豫园 位于上海老城厢东北部,北靠福佑路,东临安仁街,西南与老城隍庙、豫园商城相连。它是老城厢仅存的明代园林。园内楼阁参差,山石峥嵘,湖光潋滟,素有“奇秀甲江南”之誉。豫园始建于明嘉靖年间,原系潘氏私园。豫园始建于一五五九年,距今已有四百余年历史。它原是明朝一座私人花园,占地三十余亩.园内有三穗堂、大假假山、铁狮子、快楼、得月楼、玉玲珑、积玉水廊、听涛阁、涵碧楼、内园静观大厅、古戏台等亭台楼阁以及假山、池塘等四十余处古代建筑,设计精巧、布局细腻,以清幽秀丽、玲珑剔透见长,具有小中见

陕西省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名单

24. 秦二世胡亥墓秦西安市雁塔区1956年8月6日 25.. 董仲舒墓西汉西安市1956年8月6日 26. 薄太后陵汉西安市灞桥区1956年8月6日 27、窦皇后陵西汉西安市灞桥区1992年4月20日 28. 周穆王陵周长安1957年5月31日 29.. 扁鹊墓战国临潼1992年4月20日 30. 蔡文姬墓东汉蓝田1957年5月31日 31. 王季陵周户县1957年5月31日 32.王九思墓明户县1957年5月31日 33. 陈平墓汉户县1957年5月31日 34. 李颙墓清周至1956年8月6日 35. 老子墓周周至1957年5月31日 36.杨砺墓北宋户县2008年6月15日 37.西安理工大学西汉 西汉雁塔区2008年6月15日壁画墓 38.南德吕墓明高陵县2008年6月15日 39.赵瞻墓北宋周至县2008年6月15日 40.华胥陵不详蓝田县2008年6月15日 三、古建筑(25处) 41.大学习巷清真寺明、清西安市1956年8月6日 42.大兴善寺清西安市1956年8月6日 43.东岳庙明西安市1956年8月6日 44.八仙庵明、清西安市1956年8月6日

45.宝庆寺塔明西安市195 7年5月31日 46.小皮院清真寺明西安市1992年4月20日 47.关中书院明、清西安市1992年4月20日 48.杜公祠清长安1956年8月6日 49.香积寺唐长安1956年8月6日 50.圣寿寺塔唐长安1992年4月20日 51.草堂寺明户县1956年8月6日 52.户县文庙明户县1992年4月20日 53.太史桥明户县1992年4月20日 54.户县钟楼明户县1992年4月20日 55.敬德塔宋户县1957年5月31日 56.仙游寺隋唐至明清周至1992年4月20日 57.楼观台明、清周至1956年8月6日 58.罗汉寺明户县2008年6月15日 59.王氏宗祠清户县2008v 60.户县东岳庙清户县2008年6月15日 61.北院门街144号明——清莲湖区2008年6月15日 62.路翰林故居清周至县2008年6月15日 63.赵公明庙明——清周至县2008年6月15日 64.梅塬村王氏宗祠清周至县2008年6月15日 65.二圣宫清高陵2008年6月15日 四、石窟寺(1处) 66.清华山石窟唐代西安市2003年9月24日 五、近现代史迹及代表性建筑(10处) 67.高培支旧居西安市2003年9月24日 68.中山图书馆旧址西安市2003年9月24日 69.革命公园西安市2003年9月24日 70.长安郭氏民宅清-民国2003年 71.葛牌镇革命旧址蓝田县2008年6月15日 72.通远坊天主教堂高陵县2008年6月15日 73.西安人民剧院新城区2008年6月15日 74.陕建集团办公楼新城区2008年6月15日 75.五星街17号天主教 莲湖区2008年6月15日堂 76.东北大学旧址 碑林区2008年6月15日西北大学校园内 六、石刻(3) 77.卧龙寺石刻和铁钟宋、元西安市1957年5月31日 78.牛郎织女石刻汉长安1956年8月6日 79.李晟碑唐高陵1956年8月

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文物保护规划立项报告

附件2 《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规划立项报告》规范文本(试行)

编号: - - - 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规划对象名称)保护规划(新编/修编) 立项报告 编制单位:(盖章) 申报单位:(盖章) 年月日

目录 《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规划》立项报告规范文本 (1) 1.文物保护单位基本信息 (4) 2.文物保护单位管理及保护规划工作开展状况 (5) 3.项目实施的必要性和紧迫性 (6) 4.规划范围(研究区域)认定及依据 (7) 5.项目实施的可行性 (8) 6.项目概况 (9) 7.经费 (10) 8.附件 (11) 立项报告编制说明 (13) 1立项范围 (13) 2立项报告的编制和申报 (13) 3立项报告封面填写说明 (13) 编号 (13) 立项报告名称 (14) 4立项报告正文填写说明 (15) 文物保护单位基本信息 (15) 文物保护单位管理及保护规划工作开展状况 (16) 项目实施的必要性和紧迫性 (16) 规划范围(研究区域)认定及依据 (17) 项目实施的可行性 (18) 项目概况 (19) 经费 (21) 5备注 (21)

1.文物保护单位基本信息 文物保护单位基本情况介绍 以国家文物局公布的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简介为基础,简要描述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基本情况。重点包括: 历史沿革 文物构成 文物保护单位价值概述 使用情况 文物保护单位周边自然和社会环境状况 可以选取代表规划对象主要特征的图片,配合说明。

2.文物保护单位管理及保护规划工作开展状况

3.项目实施的必要性 4.紧迫性

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文化遗产分类与评定标准

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 文化遗产分类 〇洞穴址〇聚落址〇城址〇窑址〇窖藏址〇矿冶遗址〇古战场〇驿站古道遗址〇军事设施遗址〇桥梁码头遗址〇祭祀遗址〇水下遗址〇水利设施遗址〇寺庙遗址〇宫殿衙署遗址〇其他古遗址 〇帝王陵寝〇名人或贵族墓〇普通墓葬〇其他古墓葬 〇城垣城楼〇宫殿府邸〇宅第民居〇坛庙祠堂〇衙署官邸〇学堂书院〇驿站会馆〇店铺作坊〇牌坊影壁〇亭台楼阙〇寺观塔幢〇苑囿园林〇桥涵码头〇堤坝渠堰〇池塘井泉〇其他古建筑 〇石窟寺〇摩崖石刻〇碑刻〇石雕〇岩画〇其他石刻〇 古遗址 〇 古墓葬 类 别 〇 近现代重要 史迹及代表 性建筑 〇 其他〇 古建筑

〇 石窟寺 及石刻 〇重要历史事件和重要机构旧址〇重要历史事件及人物活动纪念地〇名人故、旧居〇传统民居〇宗教建筑〇名人墓〇烈士墓及纪念设施〇工业建筑及附属物〇金融商贸建筑〇中华老字号〇水利设施及附属物〇文化教育建筑及附属物〇医疗卫生建筑〇军事建筑及设施〇交通道路设施〇典型风格建筑或构筑物 〇其他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 名称 地址及 位置 GPS坐标纬度 °′″ 测点说明代码 经度 °′″海拔高程 米级别 面积〇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〇省级文物保护单位〇地(市)级文物保护单位〇县(市)级文物保护单位〇未定 分布面积平方米 建筑占地面积平方米保护范围面积平方米建设控制地带面积平方米年代 统计年代

类□旧石器时代□新石器时代□夏商周(含春秋)□战国秦汉□三国两晋南北朝□隋唐五代□宋辽金元□明代□清代□近现代□不详〇 古遗址〇洞穴址〇聚落址〇城址〇窑址〇窖藏址〇矿冶遗址〇古战场〇驿站古道遗址〇军事设施遗址〇桥梁码头遗址〇祭祀遗址〇水下遗址〇水利设施遗址〇寺庙遗址〇宫殿衙署遗址〇其他古遗址 别〇 古墓葬 〇 古建筑 〇 石窟寺 及石刻 〇 近现代重要 史迹及代表 性建筑〇帝王陵寝〇名人或贵族墓〇普通墓葬〇其他古墓葬 〇城垣城楼〇宫殿府邸〇宅第民居〇坛庙祠堂〇衙署官邸〇学堂书院〇驿站会馆〇店铺作坊〇牌坊影壁〇亭台楼阙〇寺观塔幢〇苑囿园林〇桥涵码头〇堤坝渠堰〇池塘井泉〇其他古建筑 〇石窟寺〇摩崖石刻〇碑刻〇石雕〇岩画〇其他石刻〇重要历史事件和重要机构旧址〇重要历史事件及人物活动纪念地〇名人故、旧居〇传统民居〇宗教建筑〇名人墓〇烈士墓及纪念设施〇工业建筑及附属物〇金融商贸建筑〇中华老字号〇水利设施及附属物〇文化教育建筑及附属物〇医疗卫生建筑〇军事建筑及设施〇交通道路设施〇典型风格建筑或构筑物

施工期文物等保护措施

施工期文物保护措施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万科·双月湾一期 建设单位:惠州市利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深圳市邦迪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设计单位:深圳市筑博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勘察单位:深圳市工勘岩土工程有限公司 施工单位:中国建筑第四工程局有限公司 万科双月湾花园工程由惠州市利万房地产有限公司投资兴建,位于广东省惠州市惠东县平海镇双月湾旅游度假区,项目占地面积近80万平方米,建筑面积约。该工程场地狭长,南北向长约2500m~2700m,东西向长约260m~360m,西面濒临平海湾,东面有内海湾;现阶段施工为一期工程,工程总占地面积近18万平米,总建筑面积近24万平米,位于场地中部,由酒店行政楼、样板房、40栋2层别墅、11栋5层洋房、2栋18层公寓和6栋23~28层高层住宅组成。 场地占地面积大,场地及周边无文物建筑,场地内有少量的当地村民临时建筑物,不具有文物保护价值。但场地内多坟地,为当地居民墓葬聚集区域。 二、现场施工注意事项 1、工程开工前,主动与当地文物保护主管部门取得联系,了解施工区文物分布情况,积极的采取文物保护措施。 2、认真执行国家、地方和建设单位对文物保护的有关法规和文件。

进场后,由施工技术部门主动与肩负起文物保护的责任,施工时注意,全过程监控,使施工过程的文物保护处于受控状态。 3、对已落实为文物保护区的工地,施工时严禁大型机械施工,均采用人工配合小型机械施工的方法,以防文物受到破坏。 4、现场场地平整及土方开挖必须在当地居民将场地内墓葬迁走之后方能进行,未能及时迁移的由业主出面解决后方能进行施工。 5、施工过程中发现文物或有考古、地质研究价值的物品时,应暂停施工,封闭现场,防止文物被损坏或流散。施工队伍应立即通知经理部,由项目经理部尽快通知业主和当地有关文物管理部门,对文物进行保护。 三、文物保护措施 1、加强教育、提高安全员的文物保护意识,增强全体职工保护文物的自觉性和责任感。 2、开工前主动和地方文物保护部门进行联系,与当地群众进行文物保护方面的调查,对地上、地下是否有文物初步做到心中有数,以便超前、有针对性地做好工作。 3、在施工过程中,一旦发现文物,如古墓、钱币、化石等有考古、地质研究价值的物品,或其它有价值的地下构造物,已开工的要立即停工保护现场,立刻采取有效保护措施,防止任何人员移动或损坏任何该类物品,尽快向工程师、业主和文物保护部门汇报,并积极协助处理。 4、一旦发现文物,应遵守有关规定,并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 (1)已开工的要立即停工保护现场,防止任何人员移动或损坏任何该类物品。 (2)尽快向工程师、业主和文物保护部门汇报。 (3)按照工程师、业主和文物保护部门的指令,积极协助处理。 (4)文物保护部门处理完现场,并接到业主、工程师和文物保护部门可以继续施工的通知后才能重新开工。 5、不准随意乱刻、乱画、破坏文物,坚决打击、抵制贩卖文物活动。

西安发展新成就简介

《西安发展新成就简介》 (导游大赛参考资料) ●旅游资源 西安是古代中国政治、经济、文化和对外交流的中心,享有“天然历史博物馆”的美称。文化遗存十分丰富,独特的人文景观和秀美的自然风貌,使西安的旅游资源在我国旅游资源在我国旅游资源普查的109个类型中占据80种,具有资源密度大、保存好、级别高的特点。西安周围帝王陵墓就有72座,其中有中华民族始祖炎帝和黄帝的陵墓,“千古一帝”秦始皇的陵墓,西汉帝王11陵和唐代帝王18陵等陵墓;有秦阿房宫、唐大明宫等宫殿遗址20余处;大小雁塔、种鼓楼、唐皇城城墙等古建筑700多处,居全国古建筑之最。 西安市区内的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有:位于市区中心始建于明洪武17年(1384年)的钟楼;古代碑石书法精华荟萃的碑林;母系氏族公社村落遗址的半坡博物馆;全真教祖庭重阳宫;被誉为“华夏珍宝库”和“中华文明的瑰丽殿堂”的国家级的陕西历史博物馆;唐代著名高僧玄奘法师译经之地大雁塔;被誉为世界八大奇迹之一的秦始皇兵马俑;西北历史最长的清真寺化觉巷清真大寺,以及西安周围的汉武帝刘彻之墓汉茂陵;唐女皇武则天与唐高宗李治的合葬墓乾陵;释迦牟尼佛指舍利存放之地法门寺等驰名中外的景点。近年,汉阳陵的开发又一次引起了世界轰动,其出土的裸体彩俑被誉为“东方的维纳斯”。 西安市现有市属文物、博物馆机构45个,不可移动文物点1944处,文物保护单位282处。文物库房保存文物118955件,其中珍贵文物14359件。近年来,反映母系氏族社会生活的鱼化寨遗址的发现、秦阿房宫前

殿遗址的发掘、北郊汉墓西汉美酒的考古发现均在考古界和社会上引起强烈反响和极大关注。唐大明宫中心建筑含元殿基础工程占地7万平方米,市政府投资4000万元对其进行了保护和开发,并于2003年12月通过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和有关方在的验收。以小雁塔为中心,展示西安文物精粹的小雁塔历史文化公园正在施工,其主体建筑博物馆2003年被评为西安市十大标志性建筑之一。明城墙含光门段改造工程和西安火车站段连接工程相继竣工,西安城墙已全面贯通。 西安市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国家级博物馆 ●秦岭北麓风景名胜区 西安秦岭自然风景区生态旅游资源丰富,适合休闲度假。该区内有

贵州省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名录

贵州省第一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名单 名称时代地址 遵义会议会址 1935年贵州省遵义市 贵州省第二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名单 名称时代地址 杨粲墓宋贵州省遵义市 贵州省第三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名单 名称时代地址 大屯土司庄园清至民国贵州省毕节县增冲鼓楼清贵州省从江县青龙洞清贵州省镇远县息烽集中营旧址 1937-1946年贵州省息烽县穿洞遗址旧石器时代贵州省普定县奢香墓明贵州省大方县 贵州省第四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名单 名称时代地址 大洞遗址旧石器时代贵州省盘县特区 贵州省第五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名单 名称时代地址 黔西观音洞遗址旧石器时代贵州省黔西县 可乐遗址战国至汉贵州省赫章县 天台山伍龙寺明、清贵州省平坝县 石阡万寿宫明贵州省石阡县 云山屯古建筑群明贵州省安顺市 福泉城墙明贵州省福泉市 郎德上寨古建筑群明、清贵州省雷山县 海龙屯宋至明贵州省遵义县 地坪风雨桥清贵州省黎平县 贵州省第六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名单 名称:时代地址 宁谷遗址汉贵州省安顺市 万山汞矿遗址唐至清贵州省铜仁地区交乐墓群汉贵州省兴仁县织金古建筑群元至清贵州省织金县马头寨古建筑群元至清贵州省开阳县 东山古建筑群明至清贵州省铜仁市阳明洞和阳明祠明至清贵州省修文县、贵阳市寨英村古建筑群明至清贵州省松桃苗族自治县

思唐古建筑群明至清贵州省思南县 飞云崖古建筑群明至清贵州省黄平县 旧州古建筑群明至清贵州省黄平县 文昌阁和甲秀楼明贵州省贵阳市 葛镜桥明贵州省福泉市 黔东特区革命委员会旧址 1934年贵州省沿河土家族自治县、德江县、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 黎平会议会址 1934年贵州省黎平县 红军四渡赤水战役旧址 1935年贵州省习水县、仁怀市 川滇黔省革命委员会旧址 1936年贵州省毕节市、大方县 “二十四道拐”抗战公路 1936年贵州省晴隆县 湄潭浙江大学旧址 1940~1946年贵州省湄潭县 和平村旧址 1941~1944年贵州省镇远县

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不可移动文物年代标准

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不可移动文物年代标准 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不可移动文物年代,按下列标准确认和标示。 1 纪年采用标准 采用公元纪年、历史(朝代)纪年和考古学年代三种。各类纪年均按国家规定的方法标示。 2 时限划分标准 2.1古代文物年代上限为旧石器时代,下限为清代。 2.2 近现代文物年代自公元1840年至当代。 3 确定纪年的方法 3.1 古遗址:依据文化遗存确定年代。 3.2 古墓葬:依据结构形制、随葬品及墓志铭等确定年代。 3.3 古建筑:依据现存建筑物形制、结构特点及相关题记等确定年代。 3.4 石窟寺及石刻:石窟寺依据洞窟及造像形制、题记、文献等确定年代。石刻依据形制、内容等确定年代。 3.5 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 3.5.1 重要历史事件发生地和纪念地,依据重要事件发生的时间确定年代。3.5.2 重要机构旧址,依据机构占用时间确定年代。 3.5.3 行业性建筑和典型风格建筑及构筑物,依据始建时间确定年代。 3.5.4 名人故居、旧居,依据名人出生、居住时间确定年代。 3.5.5 名人墓、烈士墓及纪念设施,墓葬依据墓主人埋葬或迁葬以及陵园设立时间确定年代,纪念设施依据设立时间确定年代。 4 年代标示规则 4.1 史前文物用考古学年代,如:旧石器时代、新石器时代。 古代文物用历史朝代纪年,年代明确的同时用公元纪年;个别地区历史朝代纪年不明确的可使用考古学年代。 地方政权控制时期用国家认定的“中国历史年表”中的政权纪年标示,并用公元纪年标示。 示例: 大理国仁寿三年(1238)

近现代文物用公元纪年,公元纪年不详的用“清末”、“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标示。 4.2 含两个以上连续时代的,应标示起止时代;时代不连续的,中间用顿号间隔;不能确认具体时代的,应标示跨度年代;时代不详的,标示“不详”。 示例1: 唐—元 示例2: 新石器时代、商、汉 示例3: 商周、唐宋 4.3 用历史朝代纪年和公元纪年同时标示的,先标示朝代纪年,同时在括号内标示公元纪年。 示例: 清康熙五年(1666) 4.4 历史朝代标示容易产生歧义的,可遵循以下原则: 4.4.1 夏商周:年代明确的分别标示为夏、商、西周、春秋。商或周不明确的可标示为商周,西周或春秋不明确的可标示为周。 4.4.2 汉代:分为西汉、东汉,不明确的标示为汉代。 4.4.3 三国:具体分为三国魏、三国蜀、三国吴,不明确的标示为三国。 4.4.4 晋代:分为西晋、东晋,不明确的标示为晋代。 4.4.5 十六国:可标示时代及国别;不明确的标示为十六国。 示例: 十六国前燕 4.4.6 南北朝:标示南北朝各代;不明确的可标示为北朝、南朝或南北朝。 示例: 北魏 4.4.7 五代十国:标示时代及国别;不能确定的可标示为五代十国。 示例: 五代后唐 4.4.8 宋代:分为北宋、南宋,不明确的可标示为宋代。

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规划概述

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规划概述 文物保护规划的编制 一、文物保护规划的几个认识 1、总体规划和专项规划 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规划根据文物保护单位的规模和复杂程度分为总体规划和专项规划。 规模特大、情况复杂的文物保护单位应首先进行可行性研究并编制总体保护规划纲要。 2、规划和方案 从汉语意思上几乎是没有区分的。实际上来讲,规划是全面的,整体的,全局的,粗略的,而方案是个体的,局部的,部分的,详细的。方案是规划的有益补充,作用与详规划类似。 3、保护规划类型 保护规划具有一定的目的性,因而可以分为多种类型。 如果依照保护对象来划分,可以分为以下几类。(1)历史文化遗产实体和非实体的保护规划;(2)生态环境和附属物的治理的相关规划;(3)两者都有 如果按规划目的,可以分为文物保护型为主和旅游开发型为主两类。 4、文物保护规划成果形式 (1)规划文本:表达规划的意图、目标和对规划的有关内

容提出的规划性要求,文字表达应当规划、准确、肯定、含义清楚。 (2)规划图纸:用图像表达现状和规划内容、要求清晰准确,图例统一,图纸表达内容与规划文本一致。规划图纸应绘制在近期测绘的现状地形图上,规划图上应显示出现状和地形、图纸上应标注图名、比例尺、图例、绘制时间、规划设计单位名称。 (3)规划说明:内容包括文物保护单位的价值与重要性、现状、管理等各项评估的详细内容,论证规划意图、解释规划文本等。 (4)基础资料汇编:内容包括有关文物保护单位的各类基础资料与规划依据等。 二、文物保护规划(方案)编制步骤 文物古迹的保护工作总体上分为六步,依次是文物调查、评估、确定各级保护单位、制定保护规划、实施保护规划、定期检查规划。《中国文物古迹保护准则》 文物保护规划编制的一般过程是文物保护工程勘察设计过程,指为文物保护工程而进行的调查、研究、测绘、制定保护方案、工程设计及技术经济分析,编制保护规划,并提示勘察成果资料、设计文件或规划文本的活动。具有文物保护工程勘察设计资质单位才能承担相应等级和业务范围的文物保护工程。《关于发布<文物保护工程勘探设计资质管理办法(试行)>》和《文物保护工程施工资质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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