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意外保险分类有哪些

人身意外保险分类有哪些
人身意外保险分类有哪些

人身意外保险分类有哪些

人生之中总会有意外发生,越来越多的人开始关注保险,尤其是人身意外保险,因为种类繁多,各家保险公司的人身意外保险都备受关注,而目前保险公司可供给客户选择的意外险也不只是一种。

人身意外保险分类一:按承保风险划分,分为普通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和特种人身意外伤害保险。顾名思义,普通的即为一般风险导致的各种人身意外伤害事件,而特殊的则为在特定时间和特定地点由于特定原因引发的意外伤害事件。

人身意外保险分类二:按保险对象划分,分为个人人身意外伤害险和团体人身意外伤害险。在承保对象中有分别,即为个人和团体的分别。

人身意外保险分类三:按保险期限划分,分为极短期人身意外保险(几天以内,甚至是几小时);一年期人身意外保险,大多数的意外险都为一年期,灵活简便最受欢迎;多年期人身意外保险,期限一般在一年到五年期间。

人身意外保险分类四:按照是否出立保险单划分,分为出单人身意外保险和不出单人身意外保险,即承保时是否出立保险单。

人身意外保险分类五:按实施方式划分,分为自愿性的和强制性的人身意外保险。自愿性即为投保人根据自己的需求自愿购买的意外险,强制性则是由政府强制规定有关人员必须参加的一种意外险。

人身意外保险分类六:按险种结构划分,分为单纯人身意外保险和附加人身意外保险,单纯意外险保险责任只限于人身意外伤害,附加意外险则包括其他保险附加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附加其他保险责任两种情况。

人身意外保险温馨小提示

买保险已经不只是权利和义务,现代生活中更是一种责任的体现,对于一个家庭来说,真正的富裕不是拥有多少现金,也不是拥有多少房产,而是抵御风险和意外的能力。当突如其来的意外来临,您和您的家庭是否能够经受住意外带来的种种伤害?包括经济上的承受能力?

如果您想要一份安全感,就需要未雨绸缪,购买保险则是抵御风险和意外来临的有效方法。然而购买保险除了需要看清保单,还需要看清分类,比如人身意外保险,如果意外风险比较大的人,就需要购买综合型的意外险,不只是意外险还包括医疗意外险,而且需要增加特殊意外保障。

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管理办法

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障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人身意外伤害及患职业病的职工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促进工伤预防和职业康复,根据《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和《工伤保险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有部门。 第二章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第三条为了随时掌握公司人身意外保险的情况,最大限度地节约资金,保障生产经营的正常进行,公司对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工作实行“全员覆盖,集中办理,费用预提”的原则。 第四条保障人员:公司所有在岗员工。 第五条公司通过招标方式,确定保险公司。具体的保费标准、赔付额度、保障内容等以公司与保险公司签订的合同书为准。 第六条公司是投保的主体,保费列入公司核算成本,公司各部门根据参保人数按季度预交到公司财务部,由公司财务部统一核算支付。 第七条职责 (一)公司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负责公司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集中办理和出险、理赔事务。每季度末与公司财务部共同审核投保人员清单和费用明细。

(二)公司财务部负责按照保险协议审核、支付保费;负责每季度向被保单位预提保费和保费核算;办理保险理赔金收款和支付。 (三)公司所属各部门确保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全员覆盖;按月向公司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提供保险办理申请、被保险人员名单(含变更);本单位被保险员工发生保险范围内的伤害时,及时报告公司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并根据要求提供理赔资料。 第八条工作流程 (一)初始投保工作流程 (二)人员变更工作流程

(四)理赔资料清单 门诊理赔资料:1、身份证2、就诊卡3、病例4、诊断证明 住院理赔资料:1、身份证2、就诊卡3、病例4、诊断证明5、住院清单

10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管理制度

10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管理 制度 -标准化文件发布号:(9456-EUATWK-MWUB-WUNN-INNUL-DDQTY-KII

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管理制度 1、为保障对建设工程施工人员意外伤害实施救济,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使其在作业遭受意外伤害后得到合理的经济补偿,分散企业风险,促进企业安全管理。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3、根据谁投保谁受益的原则,保险公司所赔款纳入投保单位补偿给遭受意外伤害人员的补偿费总额内,但保险公司所赔意外伤害款由受害人或受益人领取,急救费谁垫付钱谁领取。 4、意外伤害保险的对象为在本项目部所属施工场地施工,并与之所属单位签订施工协议及安全责任书的所有人员。 5、保险统一由项目部向具备合法保险资格的保险公司投保,险种为团体意外伤害险。 6、保险的保险期限为本合同段整个工程工期。各施工队所承担劳务合同期验收离场后,即终止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责任,所发生的工伤事故均不属保险范围。 7、保险办理及费用缴纳由项目部投保时统一办理,分包单位施工人员意外伤害保险投保理赔事项,统一由施工总承包单位办理。 8、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在我合同段各施工队从事与本合同段施工相关的工作,并在项目部花名册备案人员,在施工现场或施工期限指定的生活区域内遭受意外伤害的,项目部应当立即通知保

险公司,积极办理相关认定、索赔事宜。并按保险条款约定办理手续,给付保险金赔偿。 9、在保险合同有效期内,被保险人遭受保险责任范围内的保险事故时,必须在事故发生2小时内通知项目部,并保护好现场,再由项目部及时上报有关保险部门。事故处理完后,代办人员应将保险单、单位证明、交费凭证、给付申请书及所需证明等,收齐后交项目部向保险公司办理索赔手续。 10、被保险人由于下列情形之一致残或死亡的,不认定为意外伤害: (一)因犯罪或者违反治安管理伤亡的; (二)自杀或自残的; (三)醉酒导致伤亡的; (四)斗殴伤亡的; (五)保险义务人或被保险人的其他故意行为。 (六)保险条款规定的其他无效赔偿情况 11、保险义务人或被保险人弄虚作假逃避缴费义务或骗取保险补偿费用的,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个人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条款(2016版)

安联财产保险(中国)有限公司 目录 个人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条款(2016版) (1) 附加住院医疗费用补偿保险条款B款(2017版) (18) 个人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条款(2016版) (安联财险)(备-普通意外保险)【2016】(主) 008号 1.总则本保险合同由保险条款、投保单、保险单、保险凭证以及批单等组成。凡涉及本保险合同的约定,均应采用书面 形式。 身体健康的自然人,可作为本保险合同的被保险人。是否接受投保、承保,由保险人决定。 被保险人本人、对被保险人有保险利益的其他人可作为投保人。后者作为投保人投保时必须经被保险人书面同意。 本保险合同的受益人包括: 一、身故保险金受益人 订立本保险合同时,被保险人或投保人可指定一人或数人为身故保险金受益人。身故保险金受益人为数人时,应 确定其受益顺序和受益份额;未确定受益份额的,各身故保险金受益人按照相等份额享有受益权。投保人指定受 益人时须经被保险人同意,投保人为与其有劳动关系的劳动者投保人身保险,不得指定被保险人及其近亲属以外 的人为受益人。 被保险人死亡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金作为被保险人的遗产,由保险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的 规定履行给付保险金的义务: 1)没有指定受益人,或者受益人指定不明无法确定的; 2)受益人先于被保险人死亡,没有其他受益人的; 3)受益人依法丧失受益权或者放弃受益权,没有其他受益人的。 受益人与被保险人在同一事件中死亡,且不能确定死亡先后顺序的,推定受益人死亡在先。 被保险人或投保人可以变更身故保险金受益人,但需书面通知保险人,由保险人在本保险合同上批注。对因身故 保险金受益人变更发生的法律纠纷,保险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投保人指定或变更身故保险金受益人的,应经被保险人书面同意。被保险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 能力人的,应由其监护人指定或变更身故保险金受益人。 二、伤残保险金受益人 除另有约定外,本保险合同的伤残保险金的受益人为被保险人本人。 2.保险责任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导致身故、伤残的,保险人依照下列约定给付保险金,且给付各项 保险金之和不超过保险金额。 一、身故保险责任 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并自事故发生之日起180日内因该事故身故的,保险人按保险金额 给付身故保险金,对该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终止。 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事故且自该事故发生日起下落不明,后经人民法院依法宣告死亡的,保险人按保险金额 给付身故保险金。但若被保险人被宣告死亡后生还的,保险金受领人应于知道或应当知道被保险人生还后30日内 退还保险人给付的身故保险金。 被保险人身故前已领有本条第(二)款保险金的,身故保险金为扣除已给付保险金后的余额(如有)。 二、伤残保险责任 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并自该事故发生之日起180日内因该事故造成本保险合同所附《人 身保险伤残评定标准(行业标准)》(简称《伤残评定标准》)所列伤残之一的,保险人按该表所列给付比例乘以意 外伤害保险金额给付伤残保险金。如第180日治疗仍未结束的,按当日的身体情况进行伤残鉴定,并据此给付伤

购买人身意外保险要注意三点

购买人身意外保险要注意三点 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越来越多的人购买保险为自己日后的生活作保障。而人身意外保险是其中一种重要的险种,那么,投保人身意外保险要注意哪些? 买人身意外保险最好搭配意外医疗险 公众对于意外险最大的误解在于,将意外险及意外医疗险混淆,认为只要发生意外,保险公司应承担起包括医疗在内的所有责任。而实际上,两者的理赔责任是分离的——意外险保障是针对意外身故、致残、下落不明情况的一次性赔付,而意外医疗险则通常作为附加险种,对意外引发的疾病医疗费用单独给付。 所以,在购买人身意外保险时,可附加意外伤害住院医疗补贴,它与上述两个保险不冲突。至于意外险的保额多少合适?由于未成年人不具有劳动能力且没有收入,因此多数地区的少儿身故保额不超过5万元。因此,家长在为孩子选择意外险时,应当注意身故保额的限制,超出部分是无效的。 买人身意外保险不能光图便宜 专家指出,意外险身故部分的保障是可以多重赔偿的,可以考虑购买多份意外险。按照目前的市场行情,年缴1500元~2000元购买意外险就可以达到100万元的保额。需要指出的是,不少人以为买人身意外保险的价格越低越好,这种看法并不可取。 因为意外险只对保单上责任范围内的意外事故负责,而不是对所有的意外负责。所以,有些意外险产品就采取缩小保障范围的方式来降低价格,实际的效果却没有提升。 现行保险法允许财险公司经营意外险业务,虽然现行保险法仍坚持分业经营原则,但认可了意外伤害险和短期健康险等非寿险的人身保险与财产保险一样具有补偿性质,将此作为兼营范围。

随着近年来电子商务技术的发展,网上也可以及时购买意外保险产品,并且投保费用可以享受打折的优惠,也是一种不错的选择。 买人身意外保险可“量身定做” 目前各家保险公司根据市场需求已逐步开发出了人身意外伤害综合保险、学生、幼儿平安保险、航空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等几十个意外险品种。 这些保险产品是针对不同的保障对象、保障范围而专门设计的。怎样购买人身意外保险合适,还是要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而定。根据时间、地点及交通工具的不同,意外保险有一般意外险、旅游意外险、交通意外险和航意险等,它们的保障范围依次递减。 就拿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与人身意外伤害综合保险来说,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只对被保险人因意外造成的伤残进行赔付,而意外伤害综合保险除对被保险人进行伤残赔付外,还包括医疗费用支出的赔付。 相对而言,享有基本医疗保障的人可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没有医疗保障的人买人身意外综合保险可能更合适。此外,经常乘飞机或火车出差的旅客,选择购买一年期的交通意外险更方便合算。 作为保障人身安全的人身意外保险,人们在购买时不能光图便宜,忽视保障作用。所以买人身意外险最好搭配意外医疗保险,最好要“量身定做”。

人身意外保险条款解读

人身意外保险条款解读 随着人们的思想观念不断的变化,现在的人们越来越重视生活品质的提升了,并且为保障自己和家庭不受可能遇到的各种威胁而购买保险。购买人身意外保险后,在遭受到人身意外的时候,将有会保险公司根据人身意外保险条款对投保人提供赔偿金和相应的服务。考虑到大部分人群对于人身意外保险仍不够了解,下面就来为大家介绍。 人身意外保险投保意义 在现实生活中,人们的生活范围越来越广,而近年来的意外事故发生得越来越频繁,坐个电梯可能受伤,走个路可能跌伤,骑个车可能摔伤,谁也不知道哪

天会有哪个意外发生在我们身上。就拿上班来说,现在的都市人可能会每天跨越大半个城市的路程,每天几十公里的来回路程变成家常便饭,乘坐各种交通工具和都可能会发生意外。所以,家庭的平安幸福不受意外的破坏,我们购买人身意外保险就显得十分重要了。 购买人身意外保险之前,我们要认真考虑下购买这种保险会给我们带来哪些好处。购买这种保险的好处主要有两个,一个可以叫保障,一个可以叫安心。我们在购买人身意外保险的时候,无非是想要得到这两个好处。安心是根据保障的强弱来决定的,保障强而有力自然就会安心,所以我们在选择保险的时候,要选择保障范围更大,保障力度强的保险。 人身意外保险条款解读 我们在购买意外保险的时候,都要先弄清楚这种保险的责任,包括保险公司的责任和投保人的责任,这就需要我们对保险合同的条款有一个清晰的理解。本文以团体的人身意外保险条款为例,为大家做一个解读。 人身意外保险的条款内容涉及到很多内容,由于人身意外保险的特点所致,不管是旅游安全,还是交通安全,以至于工地安全都需要人身意外保险的保障,而意外事故总是多种多样,这就导致了条款的涉及面必需相当广泛。 人身意外保险条款详细规定了被投保人的年龄及注意事项,这是由于当意外事故发生后,有可能会有相关调查和鉴定会涉及到被保险人,而被投保人的年龄会影响到调查和鉴定的结果,而调查和鉴定的结果又涉及到高额的赔偿费用。所以每家保险公司在制定合同的时候,就充分考虑到这个问题。另个保险条款会详

个人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合同(完整版)

(合同范本)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 编号:YW-HT-008346 个人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合同(完Personal accidental injury insurance contract

个人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合同(完整版) 第一章保险对象 第一条凡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的在职人员,身体健康,能正常工作或正常劳动的,可以作为被保险人,由其所在单位向保险公司集体办理投保手续(个人也可以投保)。 第二章保险期限 第二条保险期限为一年,自起保日的零时起到期满日的二十四时止。期满时,另办续保手续。 第三章保险金额 第三条保险金额最低为壹仟元,最高为壹万元。在此限度内,一个单位选定一个保险金额。保险金额一经确定,中途不得变更。 第四章保险责任 第四条本保险为定期意外伤害保险。被保险人在保险单有效期间,因意外伤害事故以致死亡或残废的,保险公司按下列各款规定给付全部或部分保险金额。1.因意外伤害事故以致死亡的,给付保险金额全数。2.因意外伤害事故以致双目永久完全失明或两肢永久完全残废,或一目永久完全失明同时一肢永久完全残废的,给付保险金额全数。3.因意外伤害事故以致一目永久完全失明或一肢永久完全残废的,给付保险金额半数。4.因意外伤害事故造成本条二、三两款

以外的伤害以致永久完全丧失劳动能力、身体机能,或永久丧失部分劳动能力、身体机能的按照丧失程度给付全部或部分保险金额。 第五条被保险人在保险单有效期间,不论由于一次或连续发生意外伤害事故,保险公司均按第四条的规定给付保险金。但给付的累计总数不能超过保险金额全数。给付金额累计总数达到保险金额全数时,保险效力即行终止。 第五章除外责任 第六条由于下列原因所致被保险人的死亡或残废,保险公司不负给付保险金的责任;1.被保险人的自杀或犯罪行为;2.被保险人或其受益人的故意或诈骗行为;3.战争或军事行动;4.被保险人因疾病死亡或残废。 第七条被保险人因意外伤残所支出的医疗和医药等项费用,保险公司不负给付责任。 第六章保险费率 第八条保险费率根据行业(工种)或工作性质分别订定。 第七章保险手续和保险费的缴付 第九条投保时,投保单位应填写投保单一份和全体被保险人名单一式三份,经保险公司核定承保后签发保险单。 第十条被保险人在投保时,可以指定受益人,如果没有指定受益人,以法定继承人为受益人。 第十一条在保险单有效期间,投保单位如因人员变动,需要加保或退保,或因被保险人要求变更受益人,应填写变动通知单一式三份,送交保险公司据以签发批单,作为保险单的附件。被保险人中途离职,不论已否办理批改手续,均自离职之日起丧失保险效力,保险公司应退还已缴的未到期保险费。

个人人身意外伤害保险(2013版)条款

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个人人身意外伤害保险(2013版)条款 第一部分基本条款 第一条保险合同构成 本保险合同由保险条款、投保单、保险单、保险凭证以及批单等组成。凡涉及本保险合同的约定,均应采用书面形式。 第二条被保险人和投保人 一、被保险人 除另有约定外,年龄在16周岁(含16周岁)至65周岁(含65周岁),身体健康的能正常生活或正常工作的自然人,可作为本保险合同的被保险人。 二、投保人 投保人应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被保险人本人、对被保险人有保险利益的其他人。 第三条受益人 本保险合同的受益人包括: 一、身故保险金受益人 订立本保险合同时,被保险人或投保人可指定一人或数人为身故保险金受益人。身故保险金受益人为数人时,应确定其受益顺序和受益份额;未确定受益份额的,各身故保险金受益人按照相等份额享有受益权。 被保险人死亡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金作为被保险人的遗产,由保险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的规定履行给付保险金的义务: (一)没有指定受益人,或者受益人指定不明无法确定的; (二)受益人先于被保险人死亡,没有其他受益人的; (三)受益人依法丧失受益权或者放弃受益权,没有其他受益人的。 受益人与被保险人在同一事件中死亡,且不能确定死亡先后顺序的,推定受益人死亡在先。 受益人故意造成被保险人死亡或者伤残的,或者故意杀害被保险人未遂的,该受益人丧失受益权。 被保险人或投保人可以变更身故保险金受益人,但需书面通知保险人,由保险人在本保险合同上批注。对因身故保险金受益人变更发生的法律纠纷,保险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投保人指定或变更身故保险金受益人的,应经被保险人书面同意。 二、残疾保险金受益人 除另有约定外,本保险合同的残疾保险金的受益人为被保险人本人。 第四条如实告知

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包括什么范围

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包括什么范围 [ 摘要] 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很多人都接触过,但是具体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包括什么的范围你知道吗,最惠比今天在这里给大家介绍一下,以便让更多人对此有一个详细了解。 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包括什么范围 生活水平提高的同时危险因素也增加了,所以说,越来越多的人通过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来保障自己的生面安全。但是对于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你了解多少呢?下面让我们了解一下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有什么范围吧。 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可划分为一年期人身意外险和短期交通工具意外保险: 一、一年期的人身意外保险包括意外身故、残疾,烧伤、烫伤,这些意外情况可以给被保险人付意外身故/残疾/烧伤烫伤的保险金额;意外伤害医疗,是由于意外伤害事故而需要去往门诊或者住院治疗,所产生的医疗费用,从事故发生当天起半年内实际支出的按照当地社会医疗保险部门的规定可报销必要的、合理的医疗费用,超过100元的部分金额给付医疗保险金;住院误工津贴是指因为意外伤害事故入院治疗的可按照保险单上的日期给付住院误工津贴日费用,累计给付天数以保险单上规定的时间为期限。 二、交通工具意外保险是指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以乘客身份乘坐交通时因受到意外伤害事故而身故或者残疾,由保险公司赔偿意外身故保险金额或意外残疾保险金额。连带乘坐人员意外伤害是指连带被保险人在乘坐被保险人驾驶的车辆的时候发生意外事故导致身故、残疾、烧伤烫伤,赔付意外身故、残疾,烧伤、烫伤保险金额。 以上就是对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包括什么范围的解说,希望大家在买意外伤害保险的时候能对它的范围有所了解,购买的时候千万不能迷迷糊糊的看条款,因为每一项保障对我们来说都非常重要。

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条款范本(标准版)

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条款范本(标准版) Model clauses of personal accident insurance (Standard Versio n)

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条款范本(标准版) 前言:合同是民事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协议。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本文档根据合同内容要求和特点展开说明,具有实践指导意义,便于学习和使用,本文档下载后内容可按需编辑修改及打印。 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条款 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条款 第一条保险合同的构成 本保险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由保险单及所附条款、投保单、与本合同有关的投保文件、声明、批注、附贴批单、其他书面协议构成。 第二条投保范围 一、年龄在16至65周岁,身体健康、能正常工作或劳动者,均可作为被保险人参加本保险。不足16周岁或66周岁以上者,本公司将根据其具体情况决定是否承保。 二、被保险人本人、对被保险人具有保险利益的其他人可作为投保人。 第三条保险责任

被保险人在本合同保险责任有效期间内,因遭受意外伤害而致死亡或残疾的,本公司依下列约定给付保险金: 一、被保险人自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180日内因同一原因死亡的,本公司按保险金额给付死亡保险金。 二、被保险人自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180日内因同一原因身体残疾的,本公司根据中国人民银行1998年制定的《人身保险残疾程度与保险金给付比例表》的规定,按保险金额及该项残疾所对应的给付比例给付残疾保险金。如治疗仍未结束的,按第180日的身体情况进行残疾鉴定,并据此给付残疾保险金。 被保险人因同一意外伤害造成1项以上身体残疾时,本公司给付对应项残疾保险金之和。但不同残疾项目属于同一手或同一足时,本公司仅给付其中1项残疾保险金;如残疾项目所对应的给付比例不同时,仅给付其中比例较高1项的残疾保险金。 三、本公司所负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以保险金额为限,1次或累计给付的保险金达到保险金额时,本合同终止。 第四条责任免除

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承保条件有哪些

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承保条件有哪些题要 根据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承保条件是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事故而死亡、伤残或门诊、住院医疗等的保险赔偿。意外伤害的构成包括意外和伤害两个必要条件。伤害是指人的身体受到侵害的客观事实。意外是就人的主观状态而言,指伤害的发生是人事先没有预料到的,或伤害的发生违背了人的主观意愿。 每个人都希望自己的生活平平顺顺,但现实生活中意外无时不刻发生在我们周围,为了转移意外发生之后的风险,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就成为我们规避风险的手段了。每种保险对承保人都会有一些条件上的要求,那▲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承保条件有哪些呢?小编为您整理了相关的内容,希望可以帮助到您。 ▲一、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承保条件 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承保条件较宽。相对于其他业务,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承保条件一般较宽,高龄者可以投保,而且对被保险人不必进行体格检查。 ▲二、意外伤害必须符合以下要件 1、外来因素造成的,是指由于被保险人身体外部原因造成的事故,如车祸、被歹徒袭击、溺水、食物中毒等。

2、突发的,指在瞬间造成的事故,没有较长的过程,如落水、触电、跌落等。而职业病是由于伤害逐步形成的,而且是可以预见和预防的,故不属于意外事故。 3、意外发生的,指被保险人未预料到和非本意的事故,如飞机坠毁等,另有一些事故虽然可以预见或避免,但由于无法抗拒或履行职责不得回避,也应列入“意外”范围,如轮船着大火被迫跳海逃生,见义勇为与歹徒搏斗而负伤等。 4、非疾病的,疾病所致伤害,虽不是本人事先所能预料的,但它是人体自身产生的结果,不属于意外事故。如脑溢血发作不省人事。 5、身体受到伤害,意外伤害的对象必须是被保险人的身体所属部位,且伤害事实成立(如:虽触电但未伤及身体,则属伤害事实不成立)。 ▲三、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特点 1、短期性 意外伤害保险是短期险;通常以一年期为多,也有几个月或更短的。如各种旅客意外伤害保险,保险期限为一次旅程;出差人员的平安保险,保险期限为一个周期;游泳者平安保险期限更短,其保险期限只有一个场次。 2、灵活性 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中,很多是经当事人双方签订协议书,保险金额亦是经双方协商议定的(不超过最高限额),保

人寿保险公司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条款(2020版)

人寿保险公司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条款(2020版) Contracts concluded in accordance with the law have legal effect and regulate the behavior of the parties to the contract ( 合同范本 )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编号:MZ-HT-030205

人寿保险公司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条款 (2020版) 第一条保险合同的构成 本保险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由保险单及所附条款、投保单、与本合同有关的投保文件、声明、批注、附贴批单、其他书面协议构成。 第二条投保范围 一、年龄在16至65周岁,身体健康、能正常工作或劳动者,均可作为被保险人参加本保险。不足16周岁或66周岁以上者,本公司将根据其具体情况决定是否承保。 二、被保险人本人、对被保险人具有保险利益的其他人可作为投保人。 第三条保险责任

被保险人在本合同保险责任有效期间内,因遭受意外伤害而致死亡或残疾的,本公司依下列约定给付保险金: 一、被保险人自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180日内因同一原因死亡的,本公司按保险金额给付死亡保险金。 二、被保险人自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180日内因同一原因身体残疾的,本公司根据中国人民银行1998年制定的《人身保险残疾程度与保险金给付比例表》的规定,按保险金额及该项残疾所对应的给付比例给付残疾保险金。如治疗仍未结束的,按第180日的身体情况进行残疾鉴定,并据此给付残疾保险金。 被保险人因同一意外伤害造成1项以上身体残疾时,本公司给付对应项残疾保险金之和。但不同残疾项目属于同一手或同一足时,本公司仅给付其中1项残疾保险金;如残疾项目所对应的给付比例不同时,仅给付其中比例较高1项的残疾保险金。 三、本公司所负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以保险金额为限,1次或累计给付的保险金达到保险金额时,本合同终止。 第四条责任免除

人身意外保险包括什么内容和种类

人身意外保险包括什么内容和种类 人身意外保险包括什么?这是每个人都想清楚的问题。因为这关系着每个人的生命安全,给自己买一份保险,就相当于买一份保障,保障自己也就是保障家人。毕竟人身意外无处不在,保障自己的生命,才能更好地珍爱生命。 人身意外险是个大的保险类别,主要有以下几个险种:意外伤害险、意外医疗险、意外补贴险。其中意外伤害险主要包含意外身故和意外伤残保障;意外医疗包含因意外产生的门急诊和住院费用报销保障;意外补贴险是提供因意外住院按天数给予一定补贴标准的保险。是指在约定的保险期内,因发生意外事故而导致被保险人死亡或残疾,支出医疗费用或暂时丧失劳动能力,保险公司按照双方的约定,向被保险人或受益人支付一定量的保险金的一种保险。所谓意外伤害是指非本意的、外来的、不可预料的原因造成被保险人的身体遭到严重创伤的客观事件的。如人们在游泳时,不幸溺水身亡应属于意外事故;其特点一般是交费少,保障高。 意外伤害保险合同,大体可分为三类:普通意外伤害保险合同、特种意外伤害保险合同和团体意外伤害保险合同。 (一)普通意外伤害保险合同 普通意外伤害保险合同,又称“一般意外伤害保险合同”,或称“日常或个人意外伤害保险合同”。是指被保险人以日常生活中可能遭受意外伤害为保险事故而与保险人订立的合同。普通意外伤害保险合同的期限一般以一年或不到一年为期。其特点是保持传统的个人投保方式,向居民提供一种安全保障。 (二)团体意外伤害保险合同 这是一种以各种社会组织为投保人,以该社会组织内的在职人员为被保险人,以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事故造成的人身伤害、残废、死亡为保险责任范围,而订立一份保险合同的伤害保险。 (三)特种意外伤害保险合同 这是一种保险责任范围仅限于某种特种原因造成意外伤害的合同。其中最主要的是旅行意外伤害保险合同、交通事故意外伤害保险合同和电梯乘客意外伤害保险合同。 我们每个人都是普通人,从来就不会预知自己接下来会遇到怎样的意外,也不知道自己会受到怎样的伤害。但我们可以做的就是,为自己的安全买一份保障,可以保障自己的人身安全,为有效应对那些不可预知的意外做好准备。 据统计数据显示,在过去10年里,我国死于意外交通事故的人数已接近90万,这不是在耸人听闻。今年的5月19日,山东潍坊发生一起特大交通事故,一辆小客车与重型货车全追尾,造成10人死心,2人受伤。而在6月3日,在沈海高速盐城段发生一起重大交通事故,因大雾致使能见度大幅下降,以致60辆车追尾,造成11人遇难,19人受伤,其中5人受

个人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合同通用版

合同编号:YTO-FS-PD995 个人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合同通用版 In Order T o Protect Their Own Legal Rights, The Cooperative Parties Negotiate And Reach An Agreement, And Sign Into Documents, So As To Solve Disputes And Achieve The Effect Of Common Interests. 标准/ 权威/ 规范/ 实用 Authoritative And Practical Standards

个人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合同通用版 使用提示:本合同文件可用于合作多方为了保障各自的合法权利,经共同商议并达成协议,签署成为文件资料,实现纠纷解决和达到共同利益效果。文件下载后可定制修改,请根据实际需要进行调整和使用。 第一章保险对象 第一条凡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的在职人员,身体健康,能正常工作或正常劳动的,可以作为被保险人,由其所在单位向保险公司集体办理投保手续(个人也可以投保)。 第二章保险期限 第二条保险期限为一年,自起保日的零时起到期满日的二十四时止。期满时,另办续保手续。 第三章保险金额 第三条保险金额最低为壹仟元,最高为壹万元。在此限度内,一个单位选定一个保险金额。 保险金额一经确定,中途不得变更。

第四章保险责任 第四条本保险为定期意外伤害保险。被保险人在保险单有效期间,因意外伤害事故以致死亡或残废的,保险公司按下列各款规定给付全部或部分保险金额。 1.因意外伤害事故以致死亡的,给付保险金额全数。 2.因意外伤害事故以致双目永久完全失明或两肢永久完全残废,或一目永久完全失明同时一肢永久完全残废的,给付保险金额全数。 3.因意外伤害事故以致一目永久完全失明或一肢永久完全残废的,给付保险金额半数。 4.因意外伤害事故造成本条二、三两款以外的伤害以致永久完全丧失劳动能力、身体机能,或永久丧失部分劳动能力、身体机能的按照丧失程度给付全部或部分保险金额。 第五条被保险人在保险单有效期间,不论由于一次或连续发生意外伤害事故,保险公司均按第四条的规定给付保险金。但给付的累计总数不能超过保险金额全数。给付金额累计总数达到保险金额全数时,保险效力即行终止。

人身意外保险判决书

河南省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 民事判决书 (2011)许民一终字第285号上诉人(原审被告):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许昌 中心支公司。 负责人:邓俊英,该公司总经理。 委托代理人:郭锦,女,汉族。 被上诉人(原审原告):张凤芝,女,汉族。 委托代理人:张晓君,河南启法律师事务所律师。 上诉人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许昌中心支公司(以下简称太平洋保险许昌公司)与被上诉人张凤芝保险合同纠纷一案,张凤芝于2011年3月30日向禹州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三被告支付原告保险金7.2万元,并承担诉讼费。原审法院于2011年8月18日作出(2011)禹民一初字第365号民事判决。太平洋保险许昌公司不服原审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于2012年2月 10日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并于2012年2月16日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上诉人太平洋保险许昌公司的委托代理人郭锦,被上诉人张凤芝的委托代理人张晓君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原审法院查明:原告于2010年7月2日在被告所属禹州营业部投保了一份保险费为100元的随心保激活式保险,原告获得被告提供的100元面值的随心保激活式保险卡一张,该卡记载保险卡的卡

号为KAAF0900077848,原告投保保险的保险单号为: AZHZKAAF0900077848。该保险卡同时记载:本卡适用我司意外险、家财险、责任险等险种条款。建议您在激活本卡前登陆www.cpic.com.cn/sxb或至我司营业厅查询具体条款内容。您 应确认所填写的激活信息的真实性和正确性,一旦激活成功,即表示同意保险合同内容,保险合同同时成立。该保险卡由被告在线激活为个人人身意外伤害综合保障保险。经本院依保险卡记载的查询方式在线查询可知:原告投保的“随心保*投保信息”页面记载的该保险单的投保人与被保险人均为原告张凤芝,保险金额为:意外伤害保险金额70000元,意外伤害医疗保险金额2000元,意外烧伤保险金额35000元,保险期间为一年,自2010年7月2日零时起至2011年7月1日二十四时止。在该页面设置的“查看保单”链接上点击后出现“无法显示网页”。原告所投保险种的相关保险合同条款在“随心保*保障信息”页面中可点击查阅。原告所投保的《个人人身意外综合保障保险》包括意外伤害保险、意外伤害医疗保险和意外烧伤保险。所对应的条款为《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个人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条款》及其所附的《人身保险残疾程度与保险金给付比例表》、《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附加意外烧 伤保险条款》所附《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人身保险烧伤保险金给付比例表》、《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附加意 外伤害医疗保险条款》。2010年10月7日,原告在工作时不慎被电 击伤,受伤后原告在河南省驻马店解放军l59医院住院治疗25天,

人身意外保险种类是如何划分的

人身意外保险种类是如何划分的 目前我国市场上有许多家保险公司,各家的保险品种也是琳琅满目,单是人身意外保险种类就有数种,按照不同的划分方式,就会有不同的人身意外险的分类,那么人身意外保险种类是如何划分的呢? 一、按承保风险划分 1.普通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该类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是承保由一般风险而导致的各种人身意外伤害事件。 2.特种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该类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是承保在特定时间、特定地点或由特定原因而发生或导致的人身意外伤害事件。 二、按保险对象划分 1.个人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个人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是以个人作为保险对象的各种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2.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团体人身意外伤害是以团体为保险对象的各种人身意外险。 三、按保险期限划分 1.极短期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保险期限往往只有几天、几小时甚至更短。 2.一年期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大多数险种的保险期限为一年。 3.多年期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保险期限超过一年,但基本上不超过五年。 四、按是否出立保险单划分 1.出单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它是指承保时必须出立保险单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2.不出单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它是指承保时不出立保险单,以其他有关凭证为保险凭证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五、按实施方式划分 1.自愿性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自愿性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是投保人根据自己的意愿和需求投保的各种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2.强制性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强制性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是由政府强制规定有关人员必须参加的一种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它是基于国家保险法令的效力构成的被保险人与保险人的权利和义务关系。

六、按险种结构划分 1.单纯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保险责任仅限于人身意外伤害。 2.附加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这种保险包括两种情况:一是其他保险附加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另一是人身意外伤害保险附加其他保险责任。 人身意外保险险种特点 短期性 意外伤害保险是短期险,通常以一年期为多,也有几个月或更短的。如各种旅客意外伤害保险,保险期限为一次旅程;出差人员的保险,保险期限为一个周期;游泳者保险期限更短,其保险期限只有一个场次。 灵活性 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中,很多是经当事人双方签订协议书,保险金额亦是经双方协商议定的(不超过最高限额),保险责任范围也相对灵活。投保手续也十分简便,当场付费签名即生效,无需被保险人参加体检,只要有付费能力,一般的人均可参加。 保费低 一般不具备储蓄功能,在保险期终止后,即使没有发生保险事故,保险公司也不退还保险费。所以一般保费较低,保障较高。

10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管理制度

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管理制度 1、为保障对建设工程施工人员意外伤害实施救济,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使其在作业遭受意外伤害后得到合理的经济补偿,分散企业风险,促进企业安全管理。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3、根据谁投保谁受益的原则,保险公司所赔款纳入投保单位补偿给遭受意外伤害人员的补偿费总额内,但保险公司所赔意外伤害款由受害人或受益人领取,急救费谁垫付钱谁领取。 4、意外伤害保险的对象为在本项目部所属施工场地施工,并与之所属单位签订施工协议及安全责任书的所有人员。 5、保险统一由项目部向具备合法保险资格的保险公司投保,险种为团体意外伤害险。 6、保险的保险期限为本合同段整个工程工期。各施工队所承担劳务合同期验收离场后,即终止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责任,所发生的工伤事故均不属保险范围。 7、保险办理及费用缴纳由项目部投保时统一办理,分包单位施工人员意外伤害保险投保理赔事项,统一由施工总承包单位办理。 8、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在我合同段各施工队从事与本合同段施工相关的工作,并在项目部花名册备案人员,在施工现场或施工期限指定的生活区域内遭受意外伤害的,项目部应当立即通知保险公司,积极办理相关认定、索赔事宜。并按保险条款约定办理手续,给付保险金赔偿。

9、在保险合同有效期内,被保险人遭受保险责任范围内的保险事故时,必须在事故发生2小时内通知项目部,并保护好现场,再由项目部及时上报有关保险部门。事故处理完后,代办人员应将保险单、单位证明、交费凭证、给付申请书及所需证明等,收齐后交项目部向保险公司办理索赔手续。 10、被保险人由于下列情形之一致残或死亡的,不认定为意外伤害: (一)因犯罪或者违反治安管理伤亡的; (二)自杀或自残的; (三)醉酒导致伤亡的; (四)斗殴伤亡的; (五)保险义务人或被保险人的其他故意行为。 (六)保险条款规定的其他无效赔偿情况 11、保险义务人或被保险人弄虚作假逃避缴费义务或骗取保险补偿费用的,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个人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条款

个人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条款 总则 第一条本保险合同由保险条款、投保单、保险单、保险凭证以及批单等组成。凡涉及本保险合同的约定,均应采用书面形式。 第二条被保险人应为16周岁(含)至65周岁(含),身体健康、能正常工作或正常生活的自然人。 第三条投保人应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被保险人本人、对被保险人有保险利益的其他人。 第四条本保险合同的受益人包括: (一)身故保险金受益人 订立本保险合同时,被保险人或投保人可指定一人或数人为身故保险金受益人。身故保险金受益人为数人时,应确定其受益顺序和受益份额;未确定受益份额的,各身故保险金受益人按照相等份额享有受益权。投保人指定受益人时须经被保险人同意。 被保险人死亡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金作为被保险人的遗产,由保险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的规定履行给付保险金的义务: (1)没有指定受益人,或者受益人指定不明无法确定的; (2)受益人先于被保险人死亡,没有其他受益人的; (3)受益人依法丧失受益权或者放弃受益权,没有其他受益人的。 受益人与被保险人在同一事件中死亡,且不能确定死亡先后顺序的,推定受益人死亡在先。 被保险人或投保人可以变更身故保险金受益人,但需书面通知保险人,由保险人在本保险合同上批注。对因身故保险金受益人变更发生的法律纠纷,保险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投保人指定或变更身故保险金受益人的,应经被保险人书面同意。被保险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应由其监护人指定或变更身故保险金受益人。 (二)残疾保险金受益人 除另有约定外,本保险合同的残疾保险金的受益人为被保险人本人。 保障内容 第五条在本保险合同的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保险人按以下约定给付保险金: (一)身故保险责任 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并自事故发生之日起180日内以该次意外伤害为直接原因身故的,保险人按保险单所载该被保险人意外伤害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对该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终止。 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事故且自该事故发生日起下落不明,后经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含港、澳、台地区,下同)法院宣告死亡的,保险人按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但若被保险人被宣告死亡后生还的,保险金申请人应于知道或应当知道被保险人生还后30日内退还保险人给付的身故保险金。 被保险人身故前保险人已给付第五条约定的残疾保险金的,身故保险金应扣除已给付的保险金。

个人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合同完整版

个人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合 同完整版 In the legal cooperation, the legitimate rights and obligations of all parties can be guaranteed. In case of disputes, we can protect our own rights and interests through legal channels to achieve the effect of stopping the loss or minimizing the loss. 【适用合作签约/约束责任/违约追究/维护权益等场景】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个人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合同完整版 下载说明:本合同资料适合用于合法的合作里保障合作多方的合法权利和指明责任义务,一旦发生纠纷,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来保护自己的权益,实现停止损失或把损失降到最低的效果。可直接应用日常文档制作,也可以根据实际需要对其进行修改。 第一章保险对象 第一条凡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的在职人员,身体健康,能正常工作或正常劳动的,可以作为被保险人,由其所在单位向保险公司集体办理投保手续(个人也可以投保)。 第二章保险期限 第二条保险期限为一年,自起保

日的零时起到期满日的二十四时止。期满时,另办续保手续。 第三章保险金额 第三条保险金额最低为壹仟元,最高为壹万元。在此限度内,一个单位选定一个保险金额。 保险金额一经确定,中途不得变更。 第四章保险责任 第四条本保险为定期意外伤害保

平安人寿意外险的保险范围有哪些

平安人寿意外险的保险范围有哪些 人身意外保险又称为意外或伤害保险,是指投保人向保险公司缴纳一定金额的保费,当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限内遭受意外伤害,并以此为直接原因造成死亡或残废时,保险公司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向保险人或受益人支付一定数量保险金的一种保险。 由于人们在日常的工作与生活中常遇到人身意外风险,这些人身意外风险的存在成为人们幸福生活的严重威胁。为规避这些无处不在的人身意外风险,许多人为自己及家人进行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投保。在投保前,您应注意了解所投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范围,以确保自己的保险利益。 意外保险主要分几大种类,意外伤害险、意外医疗险、意外补贴险。其中意外伤害险主要包含意外身故和意外伤残保障,意外医疗包含因意外产生的门急诊和住院费用报销保障,意外补贴险是提供因意外住院按天数给予一定补贴标准的保险。 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指的是被保险从在保险有效期内,因遭受意外伤害事故而死亡、伤残或因门诊、住院而产生医疗费用开支等,由保险公司根据保险合同的规定为被保险人或受益人支付保险金的保险。在平安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中,可将人身意外保险分为一年期综合意外险与家庭综合保险两种综合意外保险,前者侧重于个人的综合意外保险,后者侧重为全家人提供综合意外保险,投保人可按照自己的需要进行选择。 具体说来,平安一年期综合意外险这款保险产品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范围大概是:第一,保险公司在保障范围内支付被保险人的意外身故、残疾、烧烫伤保险金;第二,保险公司在保障范围内支付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事故需门诊或住院治疗而发生的医疗费用;第三,保险公司支付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事故入院治疗期间的误工津贴,累计天数以保单约定为准;第四,保险公司支付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事故入院治疗需要的护理津贴,累计天数以保单约定为准。此外,这款保险产品还可为被保险人提供紧急医疗救援服务以及乘坐交通工具时因意外事故导致的死亡、伤残保障,保额高达500万元。 此外,平安家庭综合保险可提供包括投保人本人、配偶与子女的人身意外事故保障。这款产品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范围包括被保险人意外、身故、残疾意外事故,以及意外住院费用、意外门诊费用、意外住院津贴开支等,此外,还可提供因燃气意外身故的保险,并赠送电话医疗咨询、特需门诊预约、重大疾病二次诊断服务。 在保险的投保过程中,投保人通过对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范围的详细了解与比对来选择保险投保是十分必要的,可获得适合自己的保险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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