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免予办理强制性产品认证证明》所需提交的材料
办理《免予办理强制性产品认证证明》所需提交的材料
引进生产线所需的零部件线后,需试运行或考核该生
产线所需进口的最终成品的
零部件。
2.生产线所在地必须在浙
江局辖区境内。
进生产线的工厂。
展示,但不销售的产品10个最小单位以内,并不得
改变产品的用途。
业展示的公司。
需退运出关的产品(含展览品)10个最小单位以内。
些产品的公司(展览
品的免办申请人必须
是负责展览的公司)
。
注:核销清单、监销记录单、核销说明、产品管理台帐请在https://www.360docs.net/doc/326611434.html,∕认证认可 ∕3C免办∕强制性产品认证相关表式下载。
后续处理方式及
相应核销材料1、退运
(1)核销报告(2)核销清单(3)出口报关单、提单、合同、发票2、销毁
监销记录单
3、暂时存放(不超过2年)
产品管理台账
/ /
2、销毁
监销记录单
3、暂时存放(不超过2年)
产品管理台账
(1)核销报告(2)核销清单
(2)核销清单(3)出口报关单、提单、合同、发票2、销毁
监销记录单
1、退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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