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免予办理强制性产品认证证明》所需提交的材料

办理《免予办理强制性产品认证证明》所需提交的材料
办理《免予办理强制性产品认证证明》所需提交的材料

办理《免予办理强制性产品认证证明》所需提交的材料

引进生产线所需的零部件线后,需试运行或考核该生

产线所需进口的最终成品的

零部件。

2.生产线所在地必须在浙

江局辖区境内。

进生产线的工厂。

展示,但不销售的产品10个最小单位以内,并不得

改变产品的用途。

业展示的公司。

需退运出关的产品(含展览品)10个最小单位以内。

些产品的公司(展览

品的免办申请人必须

是负责展览的公司)

注:核销清单、监销记录单、核销说明、产品管理台帐请在https://www.360docs.net/doc/326611434.html,∕认证认可 ∕3C免办∕强制性产品认证相关表式下载。

后续处理方式及

相应核销材料1、退运

(1)核销报告(2)核销清单(3)出口报关单、提单、合同、发票2、销毁

监销记录单

3、暂时存放(不超过2年)

产品管理台账

/ /

2、销毁

监销记录单

3、暂时存放(不超过2年)

产品管理台账

(1)核销报告(2)核销清单

(2)核销清单(3)出口报关单、提单、合同、发票2、销毁

监销记录单

1、退运

相关表式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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