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防接种门诊的设置(第一章)学习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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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防接种门诊的设置

(第一章)

预防接种门诊建设标准(讨论稿)

第一章预防接种门诊的设置

一、预防接种门诊的分类

预防接种门诊分为合格、规范、示范三类。承担责任区域内的第一类疫苗和第二类疫苗的接种工作。

二、资质与许可

1、具有“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且诊疗科目中有预防保健科或全科医疗科;

2、具有县级或以上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预防接种单位资格证书或文件等能够证明预防接种资质的资料;

3、责任区域由县级卫生行政部门以文件形式明确;

4、所有接种操作人员均须具备执业资格;

5、具有符合《疫苗储存和运输管理规范》规定的冷藏设施、设备;

6、具备儿童预防接种信息化管理条件。

三、接种门诊设置要求

1、原则上设置在乡(镇)卫生院或社区医院,位置方便、安全,有专门的出入口且相对独立,无电梯设备应设在二楼及以下,并与医疗门诊、注射室、病房、放射科等临床科室分开,并保持一定距离,以免交叉感染。

2、设有醒目指示牌,有明显指引标识引导受种对象。须配有盥洗设施和卫生间。

3、门诊总使用面积要求: 示范≥80m2、规范≥70m2、合格≥60m2。

4、乡(镇)卫生院接种门诊按各县(区)卫生行政部门指定或申报的相应级别建设。县(市、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已经设置门诊的必须达到示范门诊的标准,达不到示范门诊要求,或设置一个以上预防接种门诊

的,要予以取缔;无论是合格、规范、示范接种门诊,硬件设施可有差异,软件资料管理验收标准必须达到统一。

5、各级疾控中心设立的预防接种门诊须与本单位免疫规划管理科室分开设置,并接受本单位或所属区域疾控机构免疫规划科室业务管理;免疫规划科室人员不得兼职预防接种门诊工作。

6、接种周期:接种门诊须固定时间提供预防接种服务,示范、规范门诊按周,合格门诊按旬开展常规接种,须覆盖所有责任区域。每次运转接种天数不少于2天。

7、接种单位应结合实际在各室或显著位置悬挂免疫规划各项规章制度及公示内容(详见第二章)。

8、预防接种单位依据《预防接种工作规范》实施预防接种各项工作内容,并做好免疫规划资料的规范化、科学化和档案化管理(详见第三章)。

四、责任区域划分

1、按照以居住地划分的原则,城市(城区)按行政区划与街道相结合的方法、乡(镇)按行政村或自然村进行划定,并由县级卫生行政部门以文件形式明确,避免区域交叉和遗漏。

2、责任区域范围划分合理,清晰明确,责任分工到人,便于群众接种。

五、接种门诊功能分区及设备

接种门诊按其功能原则上分预检、登记室,接种室(区),观察、宣教室、办公资料室、冷链室等五大块。其中接种室(区)面积不低于门诊总面积的1/2,其它各室根据实际情况合理布局,地面硬化,接种流程合理,做到不交叉,各室通风良好、清洁明亮,有醒目标识牌。如有儿童保健体检,则接种室与儿童保健体检分室进行;如实施狂犬疫苗的接种,需设伤口处理室,并与接种室分开。

(一)预检登记室

1、预检登记台以便于预检、登记、儿童信息录入为原则,根据房间大小合理设置;统一背景墙(见附件)。

2、设备:配备计算机、平推式证书打印机、条码激光扫描器、不间断电源(接种门诊专用,可接入网络,实行儿童接种信息化管理;自行新购置信息化硬件参数不低于2010年省卫生厅统一装备硬件参数);听诊器、血压计、体温表(10个以上)、压舌板(20个以上)等器材等。

(二)接种室

1、必须有专门的出入口,接种室内采用消毒剂或固定的紫外线灯定期消毒,紫外线灯高度距离接种台1米。

2、市级接种门诊的接种室要有三间(普通房屋);乡镇卫生院接种室原则上要有五间(普通房屋),如接种室面积达到相应级别面积的可分台接种,原则上每个接种台接种疫苗种类不超过2种且须隔开,有卡介苗接种的须设专台。

3、设备:每一个接种室须有冷暖空调;每个接种室(台)应配置2个带盖污物桶;接种台应标明醒目的疫苗名称标牌,示范门诊如分台接种须配备储存疫苗的小冰箱,规范和合格门诊接种室或每个接种台须配备冷藏箱(包);接种台应摆设接种盘、接种器材(包括汤匙、75%乙醇、镊子、无菌干棉球或棉签、砂轮等)。备有急救箱,箱内应配有1:1000肾上腺素、地塞米松、抗过敏药等抢救药品和器械。

(三)观察、宣教室

1、地面须配有不少于房间面积1/2的彩色泡沫板,至少贴1.2米的浅色(白色)墙砖,其中增添适量的动物、水果等儿童喜爱的图案(墙砖)。

2、配备电教设备(电视、VCD),观察床、座椅、儿童玩具、供接种对象休息等待专用茶水柜或饮水机等。

3、备有健康教育和免疫规划相关宣传影视资料、免疫规划相关宣传版面或其他宣传材料。

(四)办公资料室

配备电话,办公桌、办公椅、资料档案柜(按“七统一”标准配备,并统一粘贴河南省免疫规划标志)、激光打印机等,实行免疫规划资料信息化管理。

(五)冷链室

1、须单独设置,放置普通冰箱、低温冰箱(柜)、冷藏箱、冷藏包、冰排等设备。冷链设备统一粘贴河南省免疫规划标志。

2、每个接种门诊至少配备普温冰箱(柜)、低温冰柜各1台,并配温度计,每天监测并记录温度;冰箱放置在通风、阴凉处,使用安全电源。

3、冷藏包至少5个以上,整洁完好,每个冷藏包按所需数量的2倍配备冰排。

六、人员配置及管理

1、免疫规划管理人员和预防接种人员,均须取得经市级卫生行政部门统一培训并颁发的《河南省免疫规划业务培训合格证》。预防接种人员还必须具有护士资格证或执业(含助理)医师资格证,村级接种点人员须有乡村医生执业资格证。

2、县(市、区)级、乡(镇)级预防接种门诊所辖责任区域或行政村卫生室至少安排1名地段医生或乡村医生负责及时收集、准确上报本责任区域或行政村适龄儿童信息,通知适龄儿童及时进行预防接种,宣传普及预防接种知识等工作。

3、负责接种人员相对固定,不得随意调整,示范门诊不少于6人,规范门诊不少于5人,合格门诊不少于4人。接种日期间预检登记室应保证预检、登记、信息化操作人员各1名。

4、免疫规划和预防接种工作人员须佩戴统一胸卡(见附件“七统一”),接种单位内部统一着装。

七、儿童预防接种信息化管理

1、统一使用国家儿童预防接种信息化管理客户端软件。为保证数据安全,接种门诊应配置专门的移动存储硬盘或U盘,或定期刻录为光盘,进行数据备份。

2、配备1-2名信息化操作人员,操作人员能够熟练应用儿童预防接种信息化管理系统,包括系统的安装、维护及更新客户端版本,进行应种对象的筛选、预约和通知及查漏补种,接种对象的信息录入,接种数据的备份及统计分析,接种报表的统计上报等。

3、每次运转前使用信息系统筛选应种对象,应做好记录或打印,纸质筛选名单交村医通知应种儿童,并存档备查;接种门诊留电子文档备查。

4、2005年以来目标儿童录入系统率100%;信息系统中所有国家免疫规划疫苗统计接种率≥95%。

5、接种时利用条码激光扫描器扫描录入儿童接种信息;未扫描的儿童随时录入完毕。每次数据录入后及时备份并上传。

八、机构标识、标牌

1、按照“七统一”标准,要求字体统一、颜色统一、比例统一,尺寸大小根据各单位门诊布局实际情况制定。

2、免疫规划相关制度和公示内容上墙必须用透明有机塑料板(或同等材质)制作悬挂。

预防接种门诊建设参考标准(2016年版)

预防接种门诊建设参考标准 1 预防接种门诊的设置 1.1 由县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根据根据人口密度、服务半径、地理条件和医疗卫生资源配置等情况,合理规划和设置接种门诊,或按省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制定的相关规定实施。 1.2 县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设置预防接种门诊时,应明确其责任区域、接种服务内容。 1.3 城镇地区每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至少应当设立一个预防接种门诊,服务半径不超过5公里,实行按日(每周≥3天)预防接种。 1.4 农村地区每个乡(镇)卫生院至少应当设置1个预防接种门诊,服务半径不超过10公里,实行日、周(每周1~2天)预防接种。 2 预防接种服务频率 2.1 城镇地区预防接种门诊实行按日预防接种。 2.2 农村地区预防接种门诊实行日、周预防接种。 2.3 提倡预防接种门诊在周末提供半天接种服务。 3 房屋配备 3.1 预防接种门诊专用房总使用面积与服务人口数量、服

务周期相适应,应不少于40m2。预防接种门诊要有登记(登记、询问、预诊、宣传教育)、预防接种(疫苗接种应分室或分区,卡介苗应设专台)、观察等功能分室或分区,各室/区有明显的标志牌。受种者在预防接种时有专门的出入口。 3.2 预防接种门诊与普通门诊、注射室、病房、放射科分开,并保持一定距离。 3.3 预防接种门诊要在醒目位置张贴公示材料,包括预防接种工作流程;国家免疫规划疫苗的品种、免疫程序、接种方法;第二类疫苗还要公示疫苗价格、预防接种服务价格;预防接种服务时间、咨询电话;科普宣传资料等。 4 设备与器械配置 4.1 预防接种室要有专用预防接种台,其数量须与每次受种人数相适应,卡介苗设专用预防接种台。预防接种台清洁、无杂物,标明接种疫苗的名称。 4.2 疫苗专用普通冰箱≥2台,冷藏包≥2个,冷藏设备容量满足疫苗储存需求。 4.3 预防接种器材配备充足,注射器、汤匙数量按1次预约预防接种人数≥1.1的比例配置。 4.4 配备急救药品和预诊体检用器材,制定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应对预案。 4.5 配备室内空气紫外线消毒灯。 4.6 配备取暖、防暑降温设备。

接种门诊建设标准(工作规范的)

附件二预防接种门诊建设参考标准 1预防接种门诊的设置 1.1 由县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根据根据人口密度、服务半径、地理条件和医疗 卫生资源配置等情况,合理规划和设置接种门诊,或按省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 制定的相关规定实施。 1.2 县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设置预防接种门诊时,应明确其责任区域、接种服 务内容。 1.3 城镇地区每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至少应当设立一个预防接种门诊,服务半 径不超过 5 公里,实行按日(每周≥ 3 天)预防接种。 1.4 农村地区每个乡(镇)卫生院至少应当设置 1 个预防接种门诊,服务半径不超过 10 公里,实行日、周(每周 1 ~2 天)预防接种。 2预防接种服务频率 2.1 城镇地区预防接种门诊实行按日预防接种。 2.2 农村地区预防接种门诊实行日、周预防接种。 2.3 提倡预防接种门诊在周末提供半天接种服务。 3房屋配备 3.1预防接种门诊专用房总使用面积与服务人口数量、服务周期相适应,应不 少于 40m 2 。预防接种门诊要有登记(登记、询问、预诊、宣传教育)、预防

接种(疫苗接种应分室或分区,卡介苗应设专台)、观察等功能分室或分区,各室 / 区有明显的标志牌。受种者在预防接种时有专门的出入口。 3.2预防接种门诊与普通门诊、注射室、病房、放射科分开,并保持一定距离。 3.3预防接种门诊要在醒目位置张贴公示材料,包括预防接种工作流程;国家 免疫规划疫苗的品种、免疫程序、接种方法;第二类疫苗还要公示疫苗价格、 预防接种服务价格;预防接种服务时间、咨询电话;科普宣传资料等。 4设备与器械配置 4.1预防接种室要有专用预防接种台,其数量须与每次受种人数相适应,卡介 苗设专用预防接种台。预防接种台清洁、无杂物,标明接种疫苗的名称。 4.2疫苗专用普通冰箱≥ 2台,冷藏包≥ 2个,冷藏设备容量满足疫苗储存需求。 4.3预防接种器材配备充足,注射器、汤匙数量按 1 次预约预防接种人数≥ 1.1的比例配置。 4.4配备急救药品和预诊体检用器材,制定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应对预案。 4.5配备室内空气紫外线消毒灯。 4.6配备取暖、防暑降温设备。 4.7配备儿童预防接种信息管理设备(计算机、打印机等设备),实行预防接 种资料信息化管理。 4.8在候诊或观察区域配备宣传教育设备。 5预防接种门诊服务人员

预防接种门诊的设置(第一章)

预防接种门诊建设标准(讨论稿) 第一章预防接种门诊的设置 一、预防接种门诊的分类 预防接种门诊分为合格、规范、示范三类。承担责任区域内的第一类疫苗和第二类疫苗的接种工作。 二、资质与许可 1、具有“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且诊疗科目中有预防保健科或全科医疗科; 2、具有县级或以上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预防接种单位资格证书或文件等能够证明预防接种资质的资料; 3、责任区域由县级卫生行政部门以文件形式明确; 4、所有接种操作人员均须具备执业资格; 5、具有符合〈〈疫苗储存和运输管理规范》规定的冷藏设施、设备; 6、具备儿童预防接种信息化管理条件。 三、接种门诊设置要求 1、原则上设置在乡(镇)卫生院或社区医院,位置方便、安全,有专门的出入口且相对独立,无电梯设备应设在二楼及以下,并与医疗门诊、注射室、病房、放射科等临床科室分开,并保持一定距离,以免交叉感染。 2、设有醒目指示牌,有明显指引标识引导受种对象。须配有盥洗设施和卫生间。 3、门诊总使用面积要求:示范A80R2、规范A 70宿、合格160帝。 4、乡(镇)卫生院接种门诊按各县(区)卫生行政部门指定或申报的相应级别建设。县(市、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已经设置门诊的必须达到示范门诊的标准,达不到示范门诊要求,或设置一个以上预防接种门诊的, 要予以取缔;无论是合格、规范、示范接种门诊,硬件设施可有差异,软件资料管理验收标准必须达到统一。 5、各级疾控中心设立的预防接种门诊须与本单位免疫规划管理科室分开设置,

并接受本单位或所属区域疾控机构免疫规划科室业务管理;免疫规划科室人员不得兼职预防接种门诊工作。 6、接种周期:接种门诊须固定时间提供预防接种服务,示范、规范门诊按周,合格门诊按旬开展常规接种,须覆盖所有责任区域。每次运转接种天数不少于2天。 7、接种单位应结合实际在各室或显著位置悬挂免疫规划各项规章制度及公示内容(详见第二章)。 8、预防接种单位依据〈〈预防接种工作规范》实施预防接种各项工作内 容,并做好免疫规划资料的规范化、科学化和档案化管理(详见第三章)。 四、责任区域划分 1、按照以居住地划分的原则,城市(城区)按行政区划与街道相结合的方法、乡(镇)按行政村或白然村进行划定,并由县级卫生行政部门以文件形式明确,避免区域交叉和遗漏。 2、责任区域范围划分合理,清晰明确,责任分工到人,便于群众接种。 五、接种门诊功能分区及设备 接种门诊按其功能原则上分预检、登记室,接种室(区),观察、宣教室、办公资料室、冷链室等五大块。其中接种室(区)面积不低于门诊总面积的1/2,其它各室根据实际情况合理布局,地面硬化,接种流程合理,做到不交叉,各室通风良好、清洁明亮,有醒目标识牌。如有儿童保健体检,则接种室与儿童保健体检分室进行;如实施狂犬疫苗的接种,需设伤口处理室,并与接种室分开。 (一)预检登记室 1、预检登记台以便于预检、登记、儿童信息录入为原则,根据房间大小合理设置;统一背景墙(见附件)。 2、设备:配备计算机、平推式证书打印机、条码激光扫描器、不间断电源(接种门诊专用,可接入网络,实行儿童接种信息化管理;白行新购置信息化硬件参数不低于2010年省卫生厅统一装备硬件参数);听诊器、血压计、体温表(10个以上)、压舌板(20个以上)等器材等。

儿童预防接种流程图

预防接种门诊工作制度 一、上岗穿戴工作服、帽,接种疫苗时戴口罩。 二、坚守工作岗位,保证工作日全程服务。 三、履行告知义务,接种服务须经对象知情同意并签字认可。 四、严格掌握疫苗禁忌症和注意事项。 五、严格落实消毒制度。 六、严格技术操作规程,坚持安全注射原则。 七、疫苗、冷链设备专人专管,帐物清楚、登记齐全。 八、服务热情、态度和蔼,科学告知,避免与服务对象争执。 九、保持接种现场环境整洁,接种现场所需药械、物品配备齐全。 十、接种疫苗后,注意观察接种对象,预防异常反应发生。 十一、体检、知情同意告知、接种疫苗等环节有详细记录。

疫苗管理制度 一、疫苗管理专人负责。 二、疫苗领发、出入库有详细的时间、数量、标示记录。 三、疫苗运输、储存符合温度条件。液体疫苗防治冻结。 四、按效期长短整齐存放疫苗,距离冰箱壁≧2㎝。 五、保持疫苗存放冰箱内清洁,不存放其它药物或杂物。 六、进购疫苗要索要批签发合格证明 七、使用疫苗前检查疫苗是否合格并在使用记录上详细记录疫苗的批号、效期、生产厂家。 八、及时清理过期失效或或因其它原因失效的疫苗。 九、建立疫苗接种反应登记、报告制度。 十、疫苗开启后超过30分钟未用应当废弃。

预防接种前后注意事项 特别提醒! 出生体重小于2500g的早产儿不宜接种卡介苗。 出生时诊断有缺血缺氧性脑病的早产宝贝,不能接种流行性脑脊髓膜炎、乙型脑炎等涉及中枢神经系统的疫苗。 免疫功能低下者不能接种口服脊髓灰质炎减毒活疫苗糖丸。 接种前的注意事项 1、儿童出生后1个月内,儿童家长应尽早主动到居住地接种单位办理儿童预防接种证。 2.儿童预防接种证作为儿童预防接种的凭证、记录和证明,每次预防接种时必须携带本证。 3.预防接种证由儿童家长或其监护人保管,遗失时应及时补办。国家明确规定托幼机构、学校在办理入托入学手续时,均要查验本证。 4.儿童监护人有义务了解预防接种的相关知识,在接种前应主动提供儿童的健康状况和预防接种禁忌情况。 5.为了保证预防接种质量,请家长带小孩到当地指定的接种单位(接种点、接种门诊)接种疫苗。 6.无论是常住户口或暂住户口,您均可按时携带孩子到当地预防接种门诊进行接种。 7.接种疫苗前一周要精心照顾孩子,减少感冒等不适的症状; 8.预防接种如孩子有不适症状,等康复后再接种疫苗; 9.接种疫苗前对医生如实提供孩子的身体健康情况。 10.接种脊髓灰质炎减毒活疫苗糖丸前半小时内不能吃奶、喝

规范化预防接种门诊

一、概述 规范化预防接种门诊是指经卫生行政部门批准,有经培训且考核合格的专业技术人员、固定的预防接种工作用房、设备,按计划免疫技术管理规程和免疫程序,实行定时定点接种的预防接种服务网点。 二、房屋配备和布局 (一)预防接种门诊应为相对独立的区域,须与传染科、放射科、普通门诊、注射室、病房等科室分开,并保持一定距离、避免交叉感染。接种门诊所在楼层最好设在首层,不得高于第2层。 (二)预防接种门诊面积不得少于40平方米。接种门诊应设有候种室、预检室/登记室、接种室、留观室、冷链室、工作人员办公室等。各室通风良好、有专门的出入口,且衔接合理,保证接种工作有序进行。候种室和留观室应分门出入。 1、候种室:供受种者及家长接受接种前休息、宣传教育和等待预检/登记。设置要求: ①设置“候种室(区)”标识;②配备足量的固定座椅(10张以上);③宣传资料架(夹); ④健康教育设备(电子显示屏或电视机);⑤饮水机;⑥取号设备;⑦公示预防接种家长须知、预防接种流程、一类疫苗和二类疫苗品种及免疫程序、宣传画册、接种服务价格及咨询电话等制作上墙等;⑧组织人员1名。 2、预检/登记室:供受种者接受预检、登记和预约服务。设置要求:①设置“预检/登记室”标识;②体检台或体检床,以及体检所需体温计(10个以上)、体重秤、听诊器、血压计、压舌板等;③冷暖空调;④预防接种卡及档案柜;⑤预防接种登记台及接种登记人员转椅、受种者座椅;⑥安装有预防接种信息系统软件的计算机、打印机两台;⑦公示预防接种门诊工作制度、预防接种体检与登记制度、新生儿和流动儿童报告登记制度、疫苗接种禁忌症、不良反应以及注意事项等,并制作上墙;⑧登记人员至少1名。 3、接种室:供受种者等待和接受接种。设置要求:①设置“接种室”标识,保证足够照明度;②设置预防接种操作台:规范化预防接种门诊按照1台(格)/苗设置,数字化预防接种门诊至少设置4个及以上预防接种操作台;卡介苗必须设立专台接种;③每个接种台配备1个专用普通冰箱(或冷藏包、冰排按冷藏包数量2倍配备),冷藏室和冷冻室各备有温度计、1张接种人员专用转椅、1张受种者座椅;④安装有预防接种信息系统软件的计算机2台机以上;⑤一次性注射器回收设备,空气紫外线消毒灯、手枪式或感应式水龙头及污物桶等必需用品;⑥冷暖空调;⑦配备一次性注射器、小口杯、药匙、75%乙醇、95%乙醇、镊子、棉球杯、无菌干棉或棉签、压舌板、治疗盘、肾上腺素、地塞米松、抗过敏药等急救用品;⑧公示国家扩大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程序、安全注射制度、三查七对一观察制度、预防接种门诊工作制度、预防接种门诊消毒制度、医疗废物管理制度等制作上墙;⑨预防接种人员至少2名;⑩接种室光线明亮、空气流通、环境整洁,具备进、出双通道。

市级六类预防接种门诊设置标准

市级六类预防接种门诊设置标准 为了进一步规范本市预防接种门诊设置,提高预防接种服务质量、管理水平和人员工作能力,持续推进预防接种门诊规范化建设,根据《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预防接种工作规范》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特制订本标准。 一、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本市六类预防接种门诊。 二、设置标准 (一)免疫规划预防接种门诊 免疫规划预防接种门诊分为达标、A、AA、AAA四个级别,到2018年底每区至少有一个AAA级接种门诊。 1.房屋配置 预防接种门诊原则上应设在地上三层以内,三层以上须配备电梯。必须远离所属医院传染病门诊、肠道门诊、发热门诊等感染性门诊。门诊总使用面积不低于40平方米,级别越高相应面积越大。门诊必须设有候种观察室、预诊登记室、接种与冷链室、门诊办公室,各室和各接种台必须有醒目标志。门诊必须配有电脑实行计算机管理,有条件的应配备数字化门诊系统。 2.人员配置

门诊免疫服务人员数量不低于2人(包括兼职人员),级别越高所需工作人员越多。免疫规划门诊日人均接种数每超过25针次,必须增加1名免疫服务人员。免疫服务人员必须持有相关行医执业证书,包括医师或助理医师执业证书、护士或助理护士执业证书等,服务人员每年必须参加区卫生计生委组织的免疫规划业务培训。 3.疫苗管理 预防接种门诊须做好疫苗领发登记,所有疫苗必须从全市统一疫苗供应渠道领取。按要求完成疫苗计划与疫苗使用的统计与上报,记录疫苗使用各个环节的温度记录,规范使用和存放疫苗。 4.冷链管理 预防接种门诊根据实际需求配备疫苗储存冰箱与冷藏包,疫苗储存冰箱总容积至少达到一个月免疫规划疫苗储存量的2倍,并配备自动温度监控系统。冷链应有专人管理,建立冷链设备档案,各种冷链设备做到账物相符。 5.接种器材与药品管理 预防接种门诊应配备足够的消毒用紫外灯、消毒药品。用于对接种对象的健康体检的医疗药品,药械等耗材。门诊必须配备急救箱(内装1:1000肾上腺素、地塞米松和呼吸兴奋剂等药品)和氧气装置,且门诊工作人员能熟练使用。 6.免疫接种服务

接种单位制度及公示内容(第二章)

第二章预防接种单位主要规章制度和公示内容(试行) 第一节预防接种单位主要规章制度 一、预防接种门诊工作制度 (一)预防接种门诊依据《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及河南省“三规范一意见”等相关技术规范的有关规定,经所在地县(市、区)以上卫生局指定,承担本责任区域内的预防接种工作,接受所在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技术指导。 (二)根据预防接种工作的需要,制定第一类疫苗的需求计划和第二类疫苗的购买计划,报告所在地县(市、区)卫生局和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建立并保存真实、完整的疫苗接收、购进记录。 (三)严格遵守疫苗储存、运输、使用管理规范,定期检查、维护和更新冷链设备,保证疫苗质量。 (四)严格遵守预防接种工作规范、免疫程序、疫苗使用指导原则和接种方案,并在接种场所的显著位臵公示第一类疫苗的品种和接种方法,公示第二类疫苗的收费标准。 (五)每月主动开展对责任区域适龄儿童的调查走访,及时在儿童出生后1个月内,为其办理预防接种证及各项预防接种相关资料,做好预约通知接种工作;对儿童实施接种时,应当查验预防接种证,并作好记录。 (六)接种工作人员在实施接种前,应当告知受种者或者其监护人所接种疫苗的品种、作用、禁忌、不良反应以及注意事项,询问受种者的健康状况以及是否有接种禁忌等情况,并如实记录告知和询问情况。 (七)接种工作人员工作时应穿工作服、戴工作帽、实行佩证上岗;按照接种规范要求,对符合接种条件的受种者实施接种,做到“三查七对”,即接种前诊查健康状况和接种禁忌症,查对预防接种登记薄与接种证,查看疫苗外观与批号效期;核对接种对象姓名、年龄、疫苗品名、规格、剂量、接种部位、接种途径。并依照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定,填写并保存接种记录;对于因有接种禁忌而不能接种的受种者,医疗卫生人员应当对受种者或者其监护人提出医学建议。

规范化接种门诊标准

规范化预防接种门诊建设及评分标准 县(市、区) 预防接种门诊 服务人口总分 项目序 号指标 分 值 内容和考核方法评分标准 标准 分 得分 门诊资质、设施及人员配备1 具备接种单位条件- 有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且经县级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 从事预防接种机构 有证者继续进行以下项目;无证者、未经县级 卫生行政部门指定单位不予验收 —2 门诊用房面积能满足 工作需要 5 总使用面积标准分别为不少于60m2总面积不达标的不得分 5 3 门诊布局合理,标示醒 目。设置预诊室、、接 种室、观察室、冷链档 案室等,接种室环境设 施良好 9 在接种场所入口的显著位置悬挂接种门诊名称牌匾并 公布开诊时间和咨询电话;接种门诊位置应和普通门 诊、病房、注射室和放射科等医疗用房保持一定距离。 接种门诊应有专门出口和入口;单独设立预诊室(登记、 询问、体检)、接种室(疫苗接种)、观察室(宣传教 育、反应观察)、冷链档案室,各室均有明显的标志牌; 室内清洁明亮、空气流通. ①未在接种场所入口的显著位置悬挂接种门 诊名称牌匾的扣0.5分,未公布开诊时间的扣 0.5分,未公布咨询电话的扣0.5分; ②和普通门诊等医疗用房直接相邻的扣2分; ③门诊无专门出口扣1分,无专门入口扣1分; ④每缺1室扣1分;有单独设室无标志牌的每 少1标志牌扣0.5分 1.5 2 2 3.5 4 接种室有冷暖空调。 2 接种门诊应配备冷暖空调。未按要求配备空调或设备无法正常运转的不 得分。 2

项目序 号指标 分 值 内容和考核方法评分标准 标准 分 得分 5 冷链、体检器械和 急救药品等装备齐 全7 接种门诊应专用接种台5张以上,其一类疫苗不 超过2苗一台,卡介苗设专用接种台,接种台清 洁无杂物,台上依次摆放储存疫苗的冷藏包、接 种盘、接种器材,台上设有所接种疫苗名称标牌。 至少配备2台以上冰箱,其容积足够存放所需接 种疫苗数量;5个以上冷藏包及相应数量的冰排; 保证一箱一插座电源,放在通风专用房间内,避 免阳光直射,远离热源;体检器材和急救药品应 包括体温计、听诊器、压舌板、儿童血压计、止 血带、氧气袋(瓶)、输液设备和肾上腺素、10% 葡萄糖水、地塞米松等。 查看现场和固定自查档案。 ①接种台不足的扣1分,冰箱不足的扣1 分,冷藏包数量不足的扣1分; ②放置位置不符合要求的扣1分; ③未做到一箱一插座的扣1分; ④体检器械每少一种扣0.1分; ⑤无肾上腺素或过期的扣1分; ⑥其他急救药品每少一种扣0.1分。 3 1 1 0.7 1 0.3 6 配备计算机、打印 机和移动硬盘,实 行接种资料信息化 管理6 至少配备1台和打印机(五款存折式打印机); 门诊电脑配置为CPU主频1.7G及以上,内存256M 及以上,宽带接入;配备移动硬盘或U盘;每次 录入后及时进行数据备份;安装最新版本的接种 点客户端软件。 ①无专用计算机的扣1分; ②配置不达标的扣1分; ③无打印机的扣1分; ④无移动硬盘或U盘的扣1分; ⑤未及时备份的扣1分; ⑥无宽带接入的扣0.5分; ⑦未安装最新客户端软件的扣0.5分。 1 1 1 1 1 0.5 0.5 7 接种室内配备生物 安全设备,接种器 械完整4 接种室应配备注射安全设备(毁形盒、封闭式容 器)、污物桶和有生物安全标示回收袋,以及接 种所需的器械,包括接种盘、注射器、酒精、棉 签等。 ①无毁形盒或封闭式容器的扣1分; ②无污物桶的扣0.5分; ③无生物安全标示袋的扣0.5分; ④接种器械不足,每少一样扣0.5分。 1 0.5 0.5 2

河南预防接种门诊设置

河南预防接种门诊设置

为加强我省预防接种单位管理,规范预防接种单位和人员的工作行为,提高预防接种质量,保障受种者的健康和安全,根据《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预防接种工作规范》(以下简称《规范》)、《河南省预防接种单位和工作人员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工作实际,制定本管理规范。 本规范中所指的预防接种单位,是指经县级卫生行政部门依照《条例》指定的,承担第一类和第二类疫苗接种,有明确责任区域,并符合相关要求的医疗卫生机构。接种单位应具备如下基本条件: 一、具有《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二、有经过县级卫生行政部门组织的预防接种专业培训并考核合格的执业医师、执业助理医师、护士或者乡村医生; 三、具有符合《疫苗储存和运输管理规范》规定的冷藏设施、设备和冷链管理制度; 四、预防接种门诊应当具备儿童预防接种信息化管理条件,乡级以下应积极开展儿童预防接种信息化管理工作。 五、预防接种单位的职责 (一) 根据责任区域内预防接种工作需要,按照各项技术规范要求,具体实施预防接种工作;— 2 — ( 二)制订第一类疫苗、注射器使用计划和第二类疫苗购买计划。做好疫苗管理,保证正常的冷链运转; (三) 按照要求定期上报第一类疫苗、注射器和第二类疫苗的使用情况; (四)按照有关规定为新生儿建立预防接种证(卡),及时发现和掌握流动儿童情况,按规定建立预防接种证(卡),并给予接种或补种; (五)开展常规免疫接种率报告与监测; (六)开展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报告,对预防接种后的一般反应进行处理,协助上级处理预防接种异常反应; (七)开展免疫预防及相关传染病防控的健康教育和咨询活动等; (八)实施儿童预防接种信息化管理的接种单位负责信息管理系统的日常维护和数据备份,确保系统和数据安全,未实施儿童预防接种信息化管理的接种单位负责向乡级防保组织提交儿童预防接种登记资料; (九)收集与预防接种有关的基础资料; (十)接受所在地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或乡级防保组织的业务管理与指导,协助完成上级安排的其他免疫规划工作; (十一)不承担常规预防接种任务的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所),应重点配合辖区接种单位做好预防接种宣传、免疫规划目标儿童调查、接种通知、疫苗预防接种情况核对等有关公共卫生工作. 六、预防接种单位的认定与许可: (一)预防接种单位由所在地县级卫生行政部门指定,并颁发预防接种单位资格证书; (二)承担预防接种工作的城镇(或乡级)医疗卫生机构应当设立预—3 —防接种门诊,未实施门诊化接种的乡镇,每个行政村指定1 所接种单位。区域范围较大或人口较多的乡镇、街道可适当增加接种门诊设置数量;

儿童预防接种流程图

儿童预防接种流程图 Company number:【0089WT-8898YT-W8CCB-BUUT-202108】

预防接种门诊工作制度 一、上岗穿戴工作服、帽,接种疫苗时戴口罩。 二、坚守工作岗位,保证工作日全程服务。 三、履行告知义务,接种服务须经对象知情同意并签字认可。 四、严格掌握疫苗禁忌症和注意事项。 五、严格落实消毒制度。 六、严格技术操作规程,坚持安全注射原则。 七、疫苗、冷链设备专人专管,帐物清楚、登记齐全。 八、服务热情、态度和蔼,科学告知,避免与服务对象争执。 九、保持接种现场环境整洁,接种现场所需药械、物品配备齐全。 十、接种疫苗后,注意观察接种对象,预防异常反应发生。 十一、体检、知情同意告知、接种疫苗等环节有详细记录。 疫苗管理制度 一、疫苗管理专人负责。 二、疫苗领发、出入库有详细的时间、数量、标示记录。 三、疫苗运输、储存符合温度条件。液体疫苗防治冻结。 四、按效期长短整齐存放疫苗,距离冰箱壁≧2㎝。 五、保持疫苗存放冰箱内清洁,不存放其它药物或杂物。 六、进购疫苗要索要批签发合格证明 七、使用疫苗前检查疫苗是否合格并在使用记录上详细记录 疫苗的批号、效期、生产厂家。 八、及时清理过期失效或或因其它原因失效的疫苗。

九、建立疫苗接种反应登记、报告制度。 十、疫苗开启后超过30分钟未用应当废弃。 预防接种前后注意事项 特别提醒! 出生体重小于2500g的早产儿不宜接种卡介苗。 出生时诊断有缺血缺氧性脑病的早产宝贝,不能接种流行性脑脊髓膜炎、乙型脑炎等涉及中枢神经系统的疫苗。 免疫功能低下者不能接种口服脊髓灰质炎减毒活疫苗糖丸。接种前的注意事项 1、儿童出生后1个月内,儿童家长应尽早主动到居住地接种单位办理儿童预防接种证。 2.儿童预防接种证作为儿童预防接种的凭证、记录和证明,每次预防接种时必须携带本证。 3.预防接种证由儿童家长或其监护人保管,遗失时应及时补办。国家明确规定托幼机构、学校在办理入托入学手续时,均要查验本证。 4.儿童监护人有义务了解预防接种的相关知识,在接种前应主动提供儿童的健康状况和预防接种禁忌情况。 5.为了保证预防接种质量,请家长带小孩到当地指定的接种单位(接种点、接种门诊)接种疫苗。 6.无论是常住户口或暂住户口,您均可按时携带孩子到当地预防接种门诊进行接种。 7.接种疫苗前一周要精心照顾孩子,减少感冒等不适的症状; 8.如孩子有不适症状,等康复后再接种疫苗; 9.接种疫苗前对医生如实提供孩子的身体健康情况。

预防接种规范门诊有关公示制度和内容

预防接种管理制度 一、预防接种实行按日或周定时定点接种。 二、严格按照卫生部颁发的《预防接种工作规范》和《河南省预防接种免疫程序》要求,开展预防接种工作。 三、使用《全国儿童免疫接种监测信息管理系统》实行信息化管理。 四、及时为本地段儿童建立预防接种信息卡、发放预防接种证:本地儿童出生后1个月,外来儿童寄居3个月以上,建立预防接种证、信息卡。 五、预防接种证、信息卡保管:由儿童监护人长期保管。儿童居住地变动时要及时办理转入迁入手续。儿童入托、入园、入学实行查验接种证制度,未按规定程序进行接种的儿童必须到所属接种门诊补种后方可入学。 六、预防接种人员必须由市级卫生行政部门发放上岗证后,方可从事预防接种工作。接种时要穿戴工作衣帽、口罩,佩戴胸卡,患手部皮肤病或传染病期间不准参加接种工作。接种人员应主动向群众宣传免疫规划知识,预约下次接种时间。尚未完成基础免疫且连续通知两次均未前来接种的儿童,及时进行随访落实。 七、接种前做好准备工作,包括统计应种对象、发接种通知,准备疫苗、注射器及各种药械等。 八、接种结束后须及时将接种情况转入预防接种信息卡,并及时将儿童接种信息上传服务器和作好数据备份。 九、预防接种门诊每月统计上报“常规免疫接种情况统计汇总表”,协助上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开展免疫监测、相应传染病个案调查及疫情控制等工作。 十、预防接种门诊要设立登记咨询点,接受群众咨询。

郏县茨芭镇卫生院 安全接种制度 一、预防接种全部使用一次性注射器或自毁型注射器。使用的注射器必须是正规厂家的合格产品(具有生产许可证、卫生许可证,产品质量合格证)。 二、预防接种室须达到《广东省预防接种门诊规范化建设标准》要求。每天下班前须用消毒液对接种台面消毒清洁,接种室和候诊室用紫外线灯照射30分钟以上,做好登记。 三、接种前须询问接种对象既往疫苗过敏史和目前健康状况,确认本次接种的疫苗,填写接种处方。 四、接种前核对疫苗的品名、批号、效期等。无标签或标签不清,过失效期、安瓿破裂、变色、有凝块或异物的疫苗严禁使用。 五、接种时核对姓名、接种疫苗名称。检查一次性注射器包装是否完好,是否在有效期内。按接种技术规程和疫苗说明书进行接种。卡介苗要分桌接种。 六、一次性注射器使用后用毁型机毁型或将针管、针头分开放入有消毒液的防刺破安全盒或回收桶。 七、接种后须观察30分钟后确认无发现接种反应,接种者在接种证上填写本次接种疫苗名称、批号。 八、疫苗必须实行带冰接种。活疫苗开启后半小时、灭活疫苗开启后一小时未用完应废弃。 九、医疗垃圾集中焚毁或交正规医疗废物收集机构统一处理。

预防接种门诊的设置(第一章)学习资料

预防接种门诊的设置 (第一章)

预防接种门诊建设标准(讨论稿) 第一章预防接种门诊的设置 一、预防接种门诊的分类 预防接种门诊分为合格、规范、示范三类。承担责任区域内的第一类疫苗和第二类疫苗的接种工作。 二、资质与许可 1、具有“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且诊疗科目中有预防保健科或全科医疗科; 2、具有县级或以上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预防接种单位资格证书或文件等能够证明预防接种资质的资料; 3、责任区域由县级卫生行政部门以文件形式明确; 4、所有接种操作人员均须具备执业资格; 5、具有符合《疫苗储存和运输管理规范》规定的冷藏设施、设备; 6、具备儿童预防接种信息化管理条件。 三、接种门诊设置要求 1、原则上设置在乡(镇)卫生院或社区医院,位置方便、安全,有专门的出入口且相对独立,无电梯设备应设在二楼及以下,并与医疗门诊、注射室、病房、放射科等临床科室分开,并保持一定距离,以免交叉感染。 2、设有醒目指示牌,有明显指引标识引导受种对象。须配有盥洗设施和卫生间。 3、门诊总使用面积要求: 示范≥80m2、规范≥70m2、合格≥60m2。 4、乡(镇)卫生院接种门诊按各县(区)卫生行政部门指定或申报的相应级别建设。县(市、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已经设置门诊的必须达到示范门诊的标准,达不到示范门诊要求,或设置一个以上预防接种门诊

的,要予以取缔;无论是合格、规范、示范接种门诊,硬件设施可有差异,软件资料管理验收标准必须达到统一。 5、各级疾控中心设立的预防接种门诊须与本单位免疫规划管理科室分开设置,并接受本单位或所属区域疾控机构免疫规划科室业务管理;免疫规划科室人员不得兼职预防接种门诊工作。 6、接种周期:接种门诊须固定时间提供预防接种服务,示范、规范门诊按周,合格门诊按旬开展常规接种,须覆盖所有责任区域。每次运转接种天数不少于2天。 7、接种单位应结合实际在各室或显著位置悬挂免疫规划各项规章制度及公示内容(详见第二章)。 8、预防接种单位依据《预防接种工作规范》实施预防接种各项工作内容,并做好免疫规划资料的规范化、科学化和档案化管理(详见第三章)。 四、责任区域划分 1、按照以居住地划分的原则,城市(城区)按行政区划与街道相结合的方法、乡(镇)按行政村或自然村进行划定,并由县级卫生行政部门以文件形式明确,避免区域交叉和遗漏。 2、责任区域范围划分合理,清晰明确,责任分工到人,便于群众接种。 五、接种门诊功能分区及设备 接种门诊按其功能原则上分预检、登记室,接种室(区),观察、宣教室、办公资料室、冷链室等五大块。其中接种室(区)面积不低于门诊总面积的1/2,其它各室根据实际情况合理布局,地面硬化,接种流程合理,做到不交叉,各室通风良好、清洁明亮,有醒目标识牌。如有儿童保健体检,则接种室与儿童保健体检分室进行;如实施狂犬疫苗的接种,需设伤口处理室,并与接种室分开。 (一)预检登记室

预防接种规范门诊有关公示制度和内容

预防接种规范门诊有关公示制度和内容 预防接种规范门诊有关公示制度和内容深圳市预防接种管理制度 一.预防接种实行按日或周定时定点接种。 二.严格按照卫生部颁发的《预防接种工作规范》和《广东省预防接种免疫程序》要求,开展预防接种工作。 三.使用《全国儿童免疫接种监测信息管理系统》实行信息化管理。 四.及时为本地段儿童建立预防接种信息卡.发放预防接种证:本地儿童出生后1个月,外来儿童寄居3个月以上,建立预防接种证.信息卡。 五.预防接种证.信息卡保管:由儿童监护人长期保管。儿童居住地变动时要及时办理转入迁入手续。儿童入托.入园.入学实行查验接种证制度,未按规定程序进行接种的儿童必须到所属接种门诊补种后方可入学。 六.预防接种人员必须由市级卫生行政部门发放上岗证后,方可从事预防接种工作。接种时要穿戴工作衣帽.口罩,佩戴胸卡,患手部皮肤病或传染病期间不准参加接种工作。接种人员应主动向群众宣传免疫规划知识,预约下次接种时间。尚未完成基础免疫且连续通知两次均未前来接种的儿童,及时进行随访落实。

七.接种前做好准备工作,包括统计应种对象.发接种通知,准备疫苗.注射器及各种药械等。 八.接种结束后须及时将接种情况转入预防接种信息卡,并及时将儿童接种信息上传服务器和作好数据备份。 九.预防接种门诊每月统计上报“常规免疫接种情况统计汇总表”,协助上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开展免疫监测.相应传染病个案调查及疫情控制等工作。 .预防接种门诊要设立登记咨询点,接受群众咨询。 深圳市安全接种制度 一.预防接种全部使用一次性注射器或自毁型注射器。使用的注射器必须是正规厂家的合格产品(具有生产许可证.卫生许可证,产品质量合格证)。 二.预防接种室须达到《广东省预防接种门诊规范化建设标准》要求。每天下班前须用消毒液对接种台面消毒清洁,接种室和候诊室用紫外线灯照射30分钟以上,做好登记。 三.接种前须询问接种对象既往疫苗过敏史和目前健康状况,确认本次接种的疫苗,填写接种处方。 四.接种前核对疫苗的品名.批号.效期等。无标签或标签不清,过失效期.安瓿破裂.变色.有凝块或异物的疫苗严禁使用。 五.接种时核对姓名.接种疫苗名称。检查一次性注射器包装是否完好,是否在有效期内。按接种技术规程和疫苗说明书进行接种。卡介苗要分桌接种。

儿童预防接种流程图

儿童预防接种流程图 TTA standardization office【TTA 5AB- TTAK 08- TTA 2C】

儿童预防接种 流程图 预防接 种门诊消毒制度 一、预防接种门诊工作人员必须规范穿戴工作衣帽,勤剪指甲。工作前须用肥皂、流动水洗手,戴好口罩后方可进行接种工作,接种间隙也要勤洗手。 二、保持登记体检室、侯种室、接种室等环境整洁卫生,光线明亮,空气流通,保持工作台面及其他物体表面的洁净。 三、每天下班前,接种室和候诊室室内空气消毒用紫外线灯照射30分钟以上(新装紫外线灯管照射强度应≥90UW/CM 2,使用中的紫外线灯管照射强度应≥ 70UW/CM 2,<70UW/ CM 2的灯管应及时更换),紫外线灯按每M 3空间≥瓦,安装在离工作面1米左右,并保持紫外线灯管表面洁净,每2~3周用酒精擦拭1次。接种

台面和地面采取湿式清洁,用300~500mg/L含氯消毒剂或其他消毒液擦拭接种台面、湿拖地面。 四、皮肤消毒液必须密封保存,在有效期内使用,使用中的消毒液须每周更换2次,盛装的容器每周消毒2次。接种部位要避开疤痕、炎症、硬结和皮肤病变处,皮肤消毒时可用无菌棉签浸润75%乙醇,涂擦注射部位,消毒操作以注射部位为中心,由内向外缓慢旋转、逐步涂擦,消毒面积不小于5CM×5CM,待干后再接种。局部消毒后注意不得触碰污染,接种活疫苗时不能用碘酊消毒。 五、严格执行无菌操作规程,疫苗接种使用自毁型的注射器。使用后的注射器放入专用的安全盒,或就地消毒(用1000mg/L含氯消毒剂或%过氧乙酸消毒剂浸泡60分钟),放入专用收集袋,集中处理,严禁出售或随意丢弃。因无回收指定单位无法集中处理的,应及时焚烧处理。 预防接种信息化监测系统管理制度 一、计算机及相关设备是为接种门诊使用《全国儿童免疫接种监测信息管理系统》而统一配置的专用设备,必须安装在接种门诊(点)工作区域,禁止挪用和安装在其他工作场所。计算机禁止安装与免疫预防工作无关的程序。 二、接种门诊计算机系统管理员负责计算机保养和系统维护、数据传输、联系故障处理等工作。 三、《全国儿童免疫接种监测信息管理系统》的系统设定、日常接种管理、接种监测管理、计划免疫年报管理、异常反应管理、报表统计、基本资料和系统维护等八大功能模块,由省、市、县疾控中心统一设定,不得擅自更改。 四、网络连接属性设置后,禁止擅自更改。

5月份预防接种门诊考核标准

0375 河南省预防接种门诊考核验收标准(试行) 一、考核验收表(总分80分)申请考核验收单位: 考核项目考核指标 分 值 考核验收内容评分标准得分验收意见 一、预防 接种门诊 资质及责 任区域划 分 资质与许可 ①具有“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②诊疗科目中有预防保健科或全科医疗科; ③具有县级或以上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预防接种单位资格证书 或文件等能够证明预防接种资质的资料; ④责任区域由县级卫生行政部门以文件形式明确; ⑤所有接种操作人员均具备执业资格。 以证书、文件等相关证明为准。有一条 不具备,即为不合格接种单位,不进行 考核验收。 责任区划分 2 ①以街道等易于明确限定范围的方式划分责任区域; ②责任区域划分合理,便于群众接种。 责任区域不明确、不合理、不便民均不 得分。 接种疫苗类别 2 承担责任区域内的第一类疫苗和第二类疫苗的接种工作。 以接种底册、接种记录等为准,仅接种 第二类疫苗或第一类疫苗接种量少、非 常规性接种等不得分。 组织设置 2 ①疾控机构门诊与本单位免疫规划管理科室分开设置; ②接受本单位或所属区域疾控机构免疫规划科室业务管理。 有一项不符合,该指标不得分 小计6分

考核项目考核指标 分 值 考核验收内容评分标准得分验收意见 二、预防 接种门诊 设置及人 员 门诊设置及环境 5 ①与医疗门诊、病房分开,有专门的出入口; ②总使用面积要求:示范≥80 m2、规范≥70 m2、合格≥60 m2; ③接种门诊的位置应方便、安全,无电梯等设备时原则上应设 在二楼及以下; ④接种门诊设有醒目指示牌,院内有明显指引标识来引导受种 对象; ⑤各室通风良好、清洁明亮,接种室地面硬化,接种环境温馨 舒适,色调明快。 ①未与医疗门诊、注射室、病房、放射 科分开扣1分; ②总使用面积未达到要求的,降级; ③楼层设置不合理或安全设施不到位扣 1分; ④未设置指示标识或标识不够醒目扣1 分; ⑤环境不清洁或有杂物扣1分;房屋装 饰杂乱、墙面不洁等扣1分。 功能分区 5 ①接种门诊应设置预诊室(区)(登记、询问、体检)、接种 室(区)、观察室(宣传教育、反应观察)、冷链室和资料档案 室; ②接种室(区)面积不少于总面积的1/2,其他各室根据实际情 况合理布局; ③接种流程合理,尽量做到不交叉,各区设置明显标识; ④接种门诊各室(区)要在醒目位置张贴“河南省免疫规划主 要技术规范”所规定的公示材料,接种室、观察室等须设置醒 目的30分钟留观提示; ⑤宣教、观察室配备电教设备,备有健康教育和免疫规划相关 宣传影视资料、免疫规划相关宣传版面或其他选择材料,观察 区域须备一定数量座椅; ⑥须配有盥洗设施和卫生间。 ①预诊室(区)、接种室(区)未单独 设置扣1分; ②接种室(区)面积少于总面积的1/2 扣1分; ③门诊布局不合理扣1分; ④各区无明显标识扣1分; ⑤无醒目的留观提示扣1分; ⑥宣教室配备不足扣1分; ⑦观察区域座椅数量过少扣1分; ⑧相关设施缺失扣1分; ⑨以上各项扣分扣完为止。

预防接种门诊工作职责

免疫规划科工作职责 一、协助县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制定辖区免疫规划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 二、协助县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开展接种单位和接种人员的资质管理,对辖区预防接种服务进行技术指导。 三、负责辖区免疫规划疫苗的接收、分发和使用管理,负责每二类疫苗的计划、采购、供应和使用管理。 四、协助县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制定冷链装备更新计划,负责辖区疫苗冷链监测管理和温度监测工作。 五、开展常规免疫接种监测,对辖区预防接种工作质量进行考核评价。 六、开展疫苗可预防疾病监测、流行病学调查、疫情控制。 七、开展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监测,对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进行调查诊断。 八、负责辖区免疫规划信息管理系统维护和管理。 九、开展预防接种健康教育、人员培训。 十、收集和上报与预防接种有关的基础资料。 十一、组织或协助上级疾控机构开展预防接种相关业务的调查研究。 河口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预防接种门诊工作制度

为执行国家预防接种制度,预防、控制和消除传染病的发生与流行,保障儿童健康,根据《预防接种流通管理条例》 一、预防接种门诊工作人员应具备工作责任心,取得执业或助理执业医师(护师)资格,并经过县级以上计划免疫知识技术培训合格后方能上岗。上岗工作应佩带工作证。 二、接种人员需穿戴工作衣帽、口罩,洗净双手;工作期间要集中精力、严谨操作,不得吸烟、进食、会客、聊天、脱岗。 三、保持预防接种门诊清洁卫生,开诊前后要用合格浓度的消毒液擦拭消毒工作台与地面,开启紫外线灯消毒室内空气。每次消毒应做好记录备查。 四、做到“三查七对”,即接种前诊查健康状况和接种禁忌症,查对免疫卡册与接种证,查看疫苗外观与批号效期;核对接种对象姓名、年龄、疫苗品名、规格、剂量、接种部位、接种途径。 五、严格执行“安全注射”制度,使用合格的一次性注射器和规定浓度与合格配制时间的皮肤消毒液;已开启未用完的疫苗安瓿应盖上消毒的干棉球并冷藏,活疫苗超过半小时灭活疫苗超过1小时未用完应废弃,整个接种过程应确保无菌操作,安全有效。卡介苗接种应设专室,暂无条件的应设专苗操作台,严防误作其他疫苗错种。 六、务必落实“接种告知与签字制度”,凡符合接种条件的对象应以书面形式告知家长所接种的疫苗效用、禁忌症、接种副反应与其注意事项。应告知受种对象注意事项,留观15-30分钟,同时预约下次接种时间,如出现接种副反应,应进行详细登记、与时处理,并向

最新儿童预防接种流程图

儿童预防接种流程图

预防接种门诊消毒制度 一、预防接种门诊工作人员必须规范穿戴工作衣帽,勤剪指甲。工作前须用肥皂、流动水洗手,戴好口罩后方可进行接种工作,接种间隙也要勤洗手。 二、保持登记体检室、侯种室、接种室等环境整洁卫生,光线明亮,空气流通,保持工作台面及其他物体表面的洁净。 三、每天下班前,接种室和候诊室室内空气消毒用紫外线灯照射30分钟以上(新装紫外线灯管照射强度应≥90UW/CM2,使用中的紫外线灯管照射强度应≥70UW/CM2,<70UW/ CM2的灯管应及时更换),紫外线灯按每M3空间≥1.5瓦,安装在离工作面1米左右,并保持紫外线灯管表面洁净,每2~3周用酒精擦拭1次。接种台面和地面采取湿式清洁,用300~500mg/L含氯消毒剂或其他消毒液擦拭接种台面、湿拖地面。 四、皮肤消毒液必须密封保存,在有效期内使用,使用中的消毒液须每周更换2次,盛装的容器每周消毒2次。接种部位要避开疤痕、炎症、硬结和皮肤病变处,皮肤消毒时可用无菌棉签浸润75%乙醇,涂擦注射部位,消毒操作以注射部位为中心,由内向外缓慢旋转、逐步涂擦,消毒面积不小于5CM×5CM,待干后再接种。局部消毒后注意不得触碰污染,接种活疫苗时不能用碘酊消毒。 五、严格执行无菌操作规程,疫苗接种使用自毁型的注射器。使用后的注射器放入专用的安全盒,或就地消毒(用1000mg/L含氯消毒剂或2.0%过氧乙酸消毒剂浸泡60分钟),放入专用收集袋,集中处理,严禁出售或随意丢弃。因无回收指定单位无法集中处理的,应及时焚烧处理。

预防接种信息化监测系统管理制度 一、计算机及相关设备是为接种门诊使用《全国儿童免疫接种监测信息管理系统》而统一配置的专用设备,必须安装在接种门诊(点)工作区域,禁止挪用和安装在其他工作场所。计算机禁止安装与免疫预防工作无关的程序。 二、接种门诊计算机系统管理员负责计算机保养和系统维护、数据传输、联系故障处理等工作。 三、《全国儿童免疫接种监测信息管理系统》的系统设定、日常接种管理、接种监测管理、计划免疫年报管理、异常反应管理、报表统计、基本资料和系统维护等八大功能模块,由省、市、县疾控中心统一设定,不得擅自更改。 四、网络连接属性设置后,禁止擅自更改。 五、接种门诊每天下午5时进行数据备份工作,并将数据上传。 六、接种门诊必须由培训合格的监测软件操作人员进行计算机操作,禁止未经培训的其他人员操作。 七、及时更新杀毒软件,定期对计算机杀毒。 八、系统发生故障,及时与系统维护人员联系,不得擅自处理。 四年级上册英语重点句子 Unit 1 We have a new classroom. 我们有间新教室。 Let’s go and see!我们去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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