吊装安全作业证填写精选

吊装安全作业证填写精选
吊装安全作业证填写精选

工作许可必须在工作现场填写,并仅在注明的时间内有效编号:

作业完毕交由吊装单位司机保管

第二联(黄色)张贴在值班室或控制室;

作业完毕交由吊装单位司机保管

第三联(粉色)送交相关方。

1、厂级之间的吊装作业,此联交由非吊装作业属地方。例,阜康电厂在阜康氯碱厂公用工程车间所管辖区域进行吊装作业,电厂组织吊装作业时,需将此联交由氯碱厂公用工程车间作业属地,作业完毕,此联由作业属地留存。

/2、未存在厂级检修作业时,该联由作业属地车间在吊装作业完成后自行留存。

八大安全作业票证考试试卷

八大安全作业票证考试试卷 车间岗位姓名分数: 注:本试卷共120分,考核分数线为80分. 一、填空题(本题共计55分,每空,分) 1、动火作业 :能直接或间接产生明火的工艺设置以外的非常规作业,如使用 电焊、气焊(割)、喷灯、电钻、砂轮等进行可能产生(火焰 )、(火花)和(炽热表面)的非常规作业。 2、特殊动火作业:在生产运行状态下的( 易燃易爆)生产装置、(输送管道)、 储罐、容器等部位上及其它特殊危险场所进行的动火作业。(带压不置换)动火作业按(特殊动火)作业管理。 3、使用气焊、气割动火作业时,乙炔瓶应直立放置;氧气瓶与乙炔气瓶间距不应小于(5 )m,二者与动火作业地点不应小于(10 )m,并不得在烈日下曝晒。 4、动火作业完毕,动火人和监火人以及参与动火作业的人员应清理现场,(监火人 )确认(无残留火种)后方可离开。 5、取样与动火间隔不得超过(30 ) min,如超过此间隔或动火作业中断时间超过(30 ) min,应重新取样分析。特殊动火作业期间还应随时进行监测。 6、(动火人)应随身携带《动火安全作业证》。 7、特殊动火作业和一级动火作业的《作业证》有效期不超过(8 )h。 8、一级动火作业的《作业证》由主管(安全防火 )部门审批。 、《动火作业证》实行(一个动火点、一张动火证)的动火作业管理。 9 10、进行动火作业时,(监火人 )应坚守岗位,不准脱岗;在动火期间,不准兼做其它工作。 11、凡距坠落高度基准面(2 )m及其以上,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的作业,称 为高处作业。距坠落高度基准面10m的高度,其防坠落半径为( 4 )米。

12、高处作业中的安全标志、工具、仪表、电气设施和各种设备,应在作业前加以检查,确认其(完好 )后投入使用。 13、雨天和雪天进行高处作业时,应采取可靠的(防滑 )、防寒和(防冻 ) 1 措施。 14、高处作业人员不得在高处作业处(休息 )。 15、作业人员在作业中应正确使用防坠落用品与登高器具、设备。安全带不得(低挂高用 )。系安全带后应检查扣环是否扣牢。 16、对患有(职业禁忌证 ):如高血压、心脏病、贫血病、癫痫病、精神疾病等、年老体弱、疲劳过度、视力不佳及其他不适于高处作业的人员,不得进行高处作业。 17、设备检修前,设备使用单位应对参加检修作业的人员进行(安全教育 )。 18、对检修现场存在的可能危及安全的坑、井、沟、孔洞等应采取有效防护措施,设置警告标志,夜间应设(警示红灯 )。 19、对检修设备上的电器电源,应采取可靠的断电措施,确认无电后在电源开关处设置安全(警示 )标牌或(加锁 )。 20、应对检修作业使用的脚手架、起重机械、电气焊用具、手持电动工具等各种工器具进行检查;手持式、移动式电气工器具应配有(漏电保护装置 )。凡不符合作业安全要求的工器具不得使用。 21、参加检修作业的人员应按规定正确穿戴(劳动保护用品 ),安全管理部门应该进行现场检查、监督。 22、检修项目(负责人 )应与设备使用单位负责人共同检查,确认设备、工艺处理等满足检修安全要求。

吊装作业安全作业证

吊装作业安全许可证

注: 1.吊装作业按吊装重物的质量分为3级:吊装重物的质量大于80t,为一级吊装作业;吊装重物的质量大于等于40t至小于等于80t 时,为二级吊装作业;吊装重物的质量小于等于40t时,为三级吊装作业。 2.吊装作业按吊装作业级别分为3类:一级吊装作业为大型吊装作业;二级吊装作业为中型吊装作业;3级吊装作业为一般吊装作业。 3.《吊装安全作业证》由机动部门负责管理。 4.施工单位编制吊装方案,填好《吊装安全作业证》审批。 5.《吊装安全作业证》批准后,项目负责人应将《吊装安全作业证》交作业人员。 6.作业人员应检查《吊装安全作业证》,确认无误后方可作业。对吊装作业审批手续不全,安全措施不落实,作业、环境不符合安全要求的,作业人员有权拒绝作业。 7.严禁变更作业内容。扩大作业范围或转移作业部位,应重新办理。 8.其他选项见《吊装作业风险分析和安全措施》(附后)。 9.本证一式2份,吊装指挥1份,机动管理部门留存1份

□一级吊装作业 □二级吊装作业吊装作业安全许可证 □特级吊装作业 吊装地点车间吊装工具名称 汽车吊装吊装指挥生产负责人现场安全员 安全员签字作业时间年月日时至年月日时止 吊装内容 (包括规格、重量)使用汽车吊,将车间内的产品进行吊装、定位摆放。每次吊装起吊重量约为2吨。 风险分析和安全措施: 1、指派专人监护,并监守岗位,非施工人员禁止入内。 2、按规定佩戴安全帽等防护用品。 3、检查起重吊装设备、钢丝绳、揽风绳、链条、吊钩等各种机具,必须保证安全可靠。 4、由专人进行统一指挥。 部门审批意见: 严格按照安全措施的要求,进行吊装作业。 负责人:生产负责人签字年月日

5、施工现场吊装作业管理制度

施工现场吊装作业管理制度为进加强吊装作业计划和管理,降低吊装作业风险,保障现场作业人员和被吊物的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1、吊装作业人员(指挥人员、起重工、起重机司机)必须持有有 效的《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方可从事吊装作业指挥和操作。 2、起重机械入场前,需审核《产品出厂合格证》、《车辆年检证 明》、《起重特性表》等相关质量证明文件且必须在有效期内。 实施吊装作业单位的有关人员应对起重吊装机械和吊具进行安全检查确认,确保处于完好状态。 3、实施吊装作业单位的有关人员应在施工现场核实天气情况:遇 到大雪、暴雨、大雾及6级以上大风时,禁止安排吊装作业。 4、单件起重量超过1吨以上的吊装工程在施工前必须编制专项施 工方案,并报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审核签字;单件起重量超过10吨时,施工单位须组织专家对方案进行论证,根据论证报告修改完善专项方案,经施工企业技术负责人、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审核签字后方可组织实施。 5、项目组负责人/相关施工单位负责人在作业前必须召集相关作 业人员进行施工方案技术、安全交底,编制交底记录,经参加各方人员签字后,由施工单位技术部门存档。

6、施工单位在作业前从业主安全管理部领取《作业安全许可证》 后,认真填写各项内容,交业主安全管理部负责人审核批准后 方可组织实施吊装作业准备工作。 7、实施吊装作业单位的有关人员应对吊装区域内的安全状况进行 检查(包括吊装区域的划定、标识、障碍),警戒区域及吊装 现场应设置安全警戒标志,并设专人监护,非作业人员禁止入 内,夜间吊装必须设置足够的照明条件。 8、吊装作业管理人员认真检查吊装作业使用的吊装设备、钢丝绳、 揽风绳、链条、吊钩等器具并符合安全标准,监督施工作业人 员正确使用吊索绑扎被吊物且必须绑扎牢固。 9、严禁超载、严格机械检查、打好支腿并用道木和钢板垫实和加 固,确保支腿稳定。细长、大面积设备或构件应采用多吊点吊 装;薄壁设备必须进行加固加强,型钢结构薄弱部位要进行加 固和加大截面;被吊物棱角与钢丝绳间须设置衬垫。 10、吊装作业前必须对各种起重吊装机械的运行部位、安全装置以 及吊具、索具进行详细的安全检查,吊装设备的安全装置要灵 敏可靠。吊装前必须试吊,发现问题应将工件放回地面,排除 故障后重新试吊,确认一切正常,方可正式吊装。 11、重物不得在空中悬停时间过长,且起落速度要平稳,非特殊情 况不得紧急制动和急速下降。 12、利用两台或多台起重机械吊运同一重物时,升降、运行应保持 同步;各台起重机械所承受的载荷不得超过各自额定起重能力 的80%。

八大作业票证及安全规程

八大作业票证及安全规程 八 大 作 业 票 证

星原钢铁集团有限公司电厂八大作业票证名目 一、动火作业 二、高处作业 三、设备检修作业 四、吊装作业 五、盲板抽堵作业 六、设备内检修作业 七、动土作业 八、断路作业

动火作业安全规程 一、动火作业 在禁火区进行焊接与切割作业及在易燃易爆场所使用喷灯、电钻、砂轮等进行可能产生火焰、火花和赤热表面的临时性作业。 二、动火作业分类 1、专门危险动火作业:在生产运行状态下的易燃易爆物品生产装置,输送管道、储罐等部位上及其专门危险场所的动火作业。 2、一级动火作业:在易燃易爆场所进行的动火作业。 3、二级动火作业:除专门危险动火作业和一级动火作业以外的动火作业。 三、动火作业安全要求 1、动火作业前应清除动火现场及周围的易燃物品或采取其他有效的安全防护措施,配备足够适用的消防器材。 2、动火作业前,应检查电、气焊工具,保证安全可靠,不准带病使用。 3、动火作业完毕应清理现场,确认无残留火种后方可离开。 4、动火作业前要取样分析。 5、如无法进行取样分析,应由分管领导或总工程师签字同意,另做具体处理。 四、《动火安全作业证》的治理 1、《动火安全作业证》由申请动火单位指定动火项目负责人办理。办证人应按《动火安全作业证》的项目逐项填写,不得空项,然后按照动火等级,由动火地点所在单位主管领导初审签字,经安环科复检签字,报分管领导和总工程师终审批准。 2、动火负责人持办理好的《动火安全作业证》到现场,检查动火作业安全措施落实情形,确认安全措施可靠向动火人和监火人交代安全注意事项后,将《动火安全作业证》交给动火人。

吊装作业安全方法

四、安全保障措施: 1、起吊工作人员必须熟悉整套施工方案,由专业起重工专门负责装卸吊具。 2、起吊前所有使用的机具、工装具必须检查。 (1)机具吊机是否正常运转,有无隐患,开机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施工规则,不准带病、酒后开机。 (2)检查吊具是否正常,能否在保险系数围作业。做到安全无隐患,确保正常施工。 (3)吊装时,参加起重工作的技术领导应熟悉吊装方案 (4)起吊时,除操作人员外其他无关人员不得进入安全线,以免影响操作或引起操作失误 (5)起重设备的工作负荷,不准超过铭牌规定 (6)施工前对所有设备、绳索、工具进行认真检查,如发现磨损、锈蚀等现象,应考虑降低其受压或不用 (7)参加设备吊装的施工人员必须监守监守岗位,听从指挥,做到令行禁止,确保工程安全顺利完工。 (8)严禁在风力5级以上进行吊装作业。 (9)作业区设有明显的标志,起吊时严禁无关人员进入或通过。 (10)施工人员进入现场必须头戴安全帽,上高处时必须系安全带。 (11)施工人员遵守所服务公司的规章制度。 (12)施工人员进入厂区穿戴好相应的劳动护具。 (13)施工机具、预制加工件堆放整齐,收工时施工现场须清洁。

吊装作业的安全要求 5.1 吊装作业人员必须持有特殊工种作业证。吊装重量大于10吨的物体须办理《吊装安全作业证》。《吊装安全作业证》格式见附录。 5.2 吊装重量大于等于40吨的物体和土建工程主体结构,应编制吊装施工方案。吊物虽不足40吨重,但形状复杂、刚度小、长径比大、精密贵重,施工条件特殊的情况下,也应编制吊装施工方案。吊装施工方案经施工主管部门和安全技术部门审查,报主管厂长或总工程师批准后方可实施。 5.3 各种吊装作业前,应预先在吊装现场设置安全警戒标志并设专人监护,非施工人员禁止入。 5.4 吊装作业中,夜间应有足够的照明,室外作业遇到大雪、暴雨、大雾及六级以上大风时,应停止作业。 5.5 吊装作业人员必须佩带安全帽,安全帽应符合GB 2811的规定,高处作业时必须遵守HG 23014的规定。 5.6 吊装作业前,应对起重吊装设备、钢丝绳、揽风绳、链条、吊钩等各种机具进行检查,必须保证安全可靠,不准带病使用。 5.7 吊装作业时,必须分工明确、坚守岗位,并按GB 5082规定的联络信号,统一指挥。 5.8 严禁利用管道、管架、电杆、机电设备等做吊装锚点。未经机动、建筑部门审查核算,不得将建筑物、构筑物做为锚点。 5.9 吊装作业前必须对各种起重吊装机械的运行部位、安全装置以及吊具、索具进行详细的安全检查,吊装设备的安全装置要灵敏可靠。吊装前必须试吊,确认无误方可作业。 5.10 任何人不得随同吊装重物或吊装机械升降。在特殊情况下,必须随之升降的,应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并经过现场指挥人员批准。 5.11 吊装作业现场如须动火,应遵守HG 23011的规定。吊装作业现场的吊绳索、揽风绳、拖拉绳等要避免同带电线路接触,并保持安全距离。 5.12 用定型起重吊装机械(履带吊车、轮胎吊车、桥式吊车等)进行吊装作业时,除遵守本标准外,还应遵守该定型机械的操作规程。 5.13 吊装作业时,必须按规定负荷进行吊装,吊具、索具经计算选择使用,严禁超负荷运行。所吊重物接近或达到额定起重吊装能力时,应检查制动器,用低高度、短行程试吊后,再平稳吊起。

动火动土等八大特殊操作安全作业票证管理制度

动火、动土等八大特殊操作安全作业 (票)证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强化特殊操作安全管理工作,杜绝重特大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国家有关文件及标准要求,结合企业自身实际情况,特制订《动火、动土等八大特殊操作安全作业(票)证管理规定》。 动火作业安全规定 一、动火作业基本定义 在“禁烟区”进行焊接与切割作业及在易燃易爆场所使用喷灯、电钻、砂轮等进行的可能产生火焰、火花和赤热表面的临时性作业。 二、动火作业级别划分 凡在“禁烟区”进行动火作业,必须办理“动火证”。动火作业分为特级动火作业、一级动火作业和二级动火作业三类。 特级动火作业 ㈠在生产运行状态下的易燃易爆生产装置、输送管道、储槽、容器等部位上及其他特殊危险场所进行的动火作业。带压不置换动火作业按特级动火作业管理。(如:带有可燃物动火、煤气装置上动火、焦油储槽、焦油管道上动火、

粗苯储槽、粗苯管道上动火、洗脱苯单元动火等) 一级动火作业 ㈠煤气净化车间冷鼓工段、粗苯工段、油库区、硫铵、 脱硫工段和机电动力车间锅炉房。 ㈡厂区所有煤气管道和煤气设备区域 ㈢炼焦车间焦炉地下室和交换机区域 ㈣35 KV变电站、10KV变电站及周围区域 二级动火作业 禁烟区域内除上述规定特级、一级动火区和固定动火区外,其它均为二级动火区域 三、“动火证”申办程序 ㈠特级动火审批除按一级动火办理手续外,还需要由动火单位提出施工方案及安全保障措施,经生产技术部、机电部、安全环保部会审方案,报总经理批准,签发动火证后方可作业。 ㈡一级动火证由动火单位指定专人提出申请,经被动 火单位领导审核,生产部、机电部、安全环保部复核, 总经理批准签发(特殊情况下,总经理可授权生产生 产副总批准签发)。 ㈢二级动火证由生产车间工段长提出申请,车间主任 审核,生产副总经理批准签发(特殊情况下,生产副

吊装作业规范作业票

吊装作业安全规范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化学品生产单位吊装作业分级、作业安全管理基本要求、作业前的安全检查、作业中安全措施、操作人员应遵守的规定、作业完毕作业人员应做的工作和《吊装安全 作业证》的管理。 本标准适用于化学品生产单位的检维修吊装作业。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 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 2811 安全帽 GB 5082 起重吊运指挥信号 GB 6067 起重机械安全规程(GB/T 6067-1985 NF E52-122:1975, NEQ)GB 16179 安全标志使用导则 3 术语和定义 本标准采用下列术语和定义。 3.1吊装作业 在检维修过程中利用各种吊装机具将设备、工件、器具、材料等吊起,使其发生位置变化的作业过程。

3.2吊装机具 系指桥式起重机、门式起重机、装卸机、缆索起重机、汽车起重机、轮胎起重机、履带起重机、铁路起重机、塔式起重机、门座起重机、桅杆起重机、升降机、电葫芦及简易起重 设备和辅助用具。 4 吊装作业的分级 吊装作业按吊装重物的质量分为三级: a)一级吊装作业吊装重物的质量大于100t; b)二级吊装作业吊装重物的质量大于等于40t 至小于等于100t; c)三级吊装作业吊装重物的质量小于40t。 5 作业安全管理基本要求 5.1 应按照国家标准规定对吊装机具进行日检、月检、年检。对检查中发现问题的吊装机具,应进行检修处理,并保存检修档案。检查应符合GB 6067。 5.2 吊装作业人员(指挥人员、起重工)应持有有效的《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方可从事吊装作业指挥和操作。 5.3 吊装质量大于等于40t 的重物和土建工程主体结构,应编制吊装作业方案。吊装物体虽不足40t,但形状复杂、刚度小、长径比大、精密贵重,以及在作业条件特殊的情况下,也应编制吊装作业方案、施工安全措施和应急救援预案。 5.4 吊装作业方案、施工安全措施和应急救援预案经作业主管部门和相关管理部门审查,报

最新起重机吊装许可作业安全考试卷及答案

起重机吊装许可作业安全考试卷 姓名:岗位:单位部门:得分: 一、填空题(每空1.5分,共30分) 1、起吊作业操作人员,司机、司索、指挥、人员必须取得特种设备操作证,起重机必须定期检验,每 2 年检验1次。 2、对起重机操作工的要求包括,操作者必须身体健康,年满18 周岁,视力(包括矫正视力)在0.7 以上,无色盲症,听力满足具体工作条件的要求。 3、《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特种作业人员未按照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上岗作业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可以并处二万元以下的罚款。 4、中华人民共和国第373号国务院令《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第39条规定:锅炉、压力容器、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的作业人员及其相关管理人员(以下统称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考核合格,取得国家统一格式的特种作业人员证书,方可从事相应的作业或者管理工作。 5、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制定特种设备的事故应急措施和救援预案。 6、,是由吊装作业负责人提出申请,按照“谁组织、谁负责”的原则,办理移动式起重机吊装作业许可证的审批。 7、移动式起重机吊装作业许可证的审批,许可证申请人、审批人为申请使用起重机的单位和人员,负责审批的人员应经过专门培训并授权。 8、装作业管理流程包括:观察现场——吊装作业许可审批——起吊前检查——试吊——吊装作业——吊车离场等六个步骤。 9、吊装作业前需对吊装现场进行观察,内容包括:作业空间,地表坚实度,周边设施, 是否属联合作业。 10、吊装作业许可证的有效期限一般不超过一个班次。如果在书面审查和现场核查过程中,经确认需要更多的时间进行作业,应根据作业性质、作业风险、作业时间,经相关各方协商一致确定作业许可证有效期限和延期次数,超过延期次数,应重新办理作业许可证。 二、单选题(每题2分,共20分) 1、关于移动式起重机吊装作业许可证的发放,下列说法错误的是:(C ) A、悬挂在作业现场; B、张贴在控制室或公开处,让现场所有人员了解正在进行的作业所处位置和内容;

八大危险作业许可证

动火作业许可证

申请单位作业证编号作业地点 作业内容受限空间内原有介质 名称 作业时间自年月日时分始至年月日时分止作业负责人 作业人 监护人 危害辨识 分析 分析项目有毒有害介质可燃气氧含量时间部位分析人 分析数据 监护人确认序号安全措施 对进入受限空间危险性进行分析,采用安全电压,金属罐或者特别潮湿场所应用12V电压。 所有与受限空间有联系的阀门、管线加盲板隔离,列出盲板清单,落实抽堵盲板责任人 设备经过置换、吹扫、蒸煮 设备打开通风孔进行自然通风,温度适宜人员作业;必要时采用强制通风或佩戴空气呼吸器, 不能用通氧气或富氧空气的方法补充氧 相关设备进行处理,已切断电源,电源开关处加锁或挂“禁止合闸”标志牌,设专人监护 检查受限空间内部已具备作业条件 检查受限空间进出口通道,无阻碍人员进出的障碍物 分析盛装过可燃有毒液体、气体的受限空间内的可燃、有毒有害气体含量 作业人员清楚受限空间内存在的其他危险因素,如内部附件、集渣坑等 10 作业监护措施:安全带()、救生绳()、气防装备( 其他安全措施: 11 安全员初审意见: 编制人: 签字: 安全管理部负责人意见: 签字: 作业单位分管领导意见: 分管安全工作领导意见: 完工验收结果: 签字: 签字: 验收人签字: (打V)

高处作业许可证 申请单位作业证编号 作业时间日时分始至年月日时分止作业地点 作业内容 作业负责人 作业人监护人 危害辨识 序号安全措施监护人确认 (打V) 作业人员身体条件符合要求 作业人员着装符合工作要求 作业人员佩戴合格的安全帽 作业人员佩戴安全带、安全带高挂低用 作业人员携带有工具袋及安全绳 作业人员佩戴:A.过滤式防毒面具或口罩,B.空气呼吸器 现场搭设的脚手架、防护网、围栏符合安全规定 垂直分层作业中间有隔离设施 梯子、绳子符合安全规定 10 石棉瓦等轻型棚的承重梁、柱能承重负荷的要求 11 作业人员在石棉瓦等不承重物作业所搭设的承重板稳定牢固 12 采光、夜间作业照明符合作业要求,(需采用并已采用/无需采用)防爆灯 13 30m以上高处作业配备通讯、联络工具 其他安全措施: 编制人: 安全员初审意见:分 签字:年月日时 安全管理部负责人意见:签字: 分 年月日时 作业单位分管领导意见: 分 签字:年月日时分管安全工作领导意见:分 签字:年月日时 完工验收结果:分验收人签字:年月日时 14

吊装作业管理制度+吊装安全作业证

吊装作业管理制度+吊装安全作业证 编制:XXX 审核:XXX 批准:XXX XXX年6月8日发布XXX年6月8日实施 XXXXX股份有限公司印

1、目的 保证吊装作业过程中的人身财产安全。 2、适用范围 本公司内吊装作业。 3、职责 3.1安全员负责办理《吊装安全作业证》,并督促吊装单位编制吊装施工方案,负责监督、检查,批准。 3.2质量小于10t的物体的吊装安全由公司内安全管理员负责管理,大于等于10t的物体的吊装安全由分管领导负责管理。 3.3吊装工应认真执行本规程。 4、工作程序 4.1吊装作业:利用各种机具将重物吊起,并使重物发生位置变化的作业过程。 4.2吊装作业按吊重物的质量分为三级: 吊装重物的质量大于80t时,为一级吊装作业。 吊装重物的质量大于等于40t至小于等于80t时为二级吊装作业。 吊装重物的质量小于40t时,为三级吊装作业。 4.3吊装作业按吊装作业级别分为三类: 一级吊装作业为大型吊装作业。 二级吊装作业为中型吊装作业。 三级吊装作业为一般吊装作业。

4.4吊装作业人员必须持有特殊工种作业证。吊装质量大于10t的物体应办理《吊装安全作业证》。此证一式二份,安全管理员留底一份,作业人员一份。 4.5吊装质量大于等于40t的物体和土建工程主体结构,应编制吊装施工方案。吊装物虽不足40t ,但形状复杂,刚度小,长径比大,精密贵重,施工条件特殊的情况下,也应编制吊装施工方案。吊装施工方案经施工主管部门和安全管理员审查,报分管领导批准后方可实施。 4.6各种吊装作业前,应预先在吊装现场设置安全警戒标志,并设专人监护,非施工人员禁止入内。 4.7吊装作业中,夜间应有足够的照明,室外作业遇到大雪、暴雨、大雾及六级以上大风时,应停止作业。 4.8吊装作业人员必须佩戴安全帽,安全帽应符合安全要求,高处作业时应遵守《高处作业安全规程》的规定。 4.9吊装作业前,应对起重吊装设备、钢丝绳、揽风绳、链条、吊钩等各种机具进行检查,必须保证安全可靠,不准带病使用。 4.10吊装作业时,必须分工明确,坚守岗位,并按GB5082规定的联络信号,统一指挥。 4.11严禁利用管道、管架、电杆、机电设备等做吊装锚点。未经建筑部门审查核算,不得将建筑物、构筑物作为锚点。 4.12吊装作业前,必须对各种起重机械的运行部位,安全装置及吊具、索具进行详细的安全检查,吊装设备的安全装置应灵敏可靠。

吊装作业安全规程及作业票证管理制度教学内容

吊装作业安全规程及作业票证管理制度 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吊装作业分级、分类、作业安全要求及《吊装安全作业证》的管理。本标准适用于公司企业生产区域内的吊装作业。 2 引用标准 HG23015_1999厂区吊装作业安全规程 GB 2811 - 89 安全帽 GB 5082 - 85 起重吊装指挥信号 HG/T 23008 - 92 化工检修现场安全管理检查标准 HG 23014 - 1999 厂区高处作业安全规程 HG 23011 - 1999 厂区动火作业安全规程 3 定义 吊装作业 利用各种机具将重物吊起,并使重物发生位置变化的作业过程。 4 吊装作业的分级、分类 4.1 吊装作业分级 吊装作业按吊装重物的重量分为三级: 吊装重物的重量大于80吨时,为一级吊装作业; 吊装重物的重量大于等于40吨至小于等于80吨时,为二级吊装作业; 吊装重物的重量小于40吨时,为三级吊装作业。 4.2 吊装作业分类 吊装作业按吊装作业级别分为三类: 一级吊装作业为大型吊装作业; 二级吊装作业为中型吊装作业; 三级吊装作业为一般吊装作业。 5 吊装作业的安全要求 5.1 吊装作业人员必须持有特殊工种作业证。吊装重量大于10吨的物体须办理《吊装安全作业证》。《吊装安全作业证》格式见附录。 5.2 吊装重量大于等于40吨的物体和土建工程主体结构,应编制吊装施工方案。吊装物虽不足40吨重,但形状复杂、刚度小、长径比大、精密贵重,施工条件特殊的情况下,也应编制吊装施工方案。吊装施工方案经设备部门和安全技术部门审查,报主管副总经理或总工程师批准后方可实施。

5.3 各种吊装作业前,应预先在吊装现场设置安全警戒标志并设专人监护,非施工人员禁止入内。 5.4 吊装作业中,夜间应有足够的照明,室外作业遇到大雪、暴雨、大雾及六级以上大风时,应停止作业。 5.5 吊装作业人员必须佩带安全帽,安全帽应符合GB 2811的规定,高处作业时必须遵守HG 23014的规定。 5.6 吊装作业前,应对起重吊装设备、钢丝绳、揽风绳、链条、吊钩等各种机具进行检查,必须保证安全可靠,不准带病使用。 5.7 吊装作业时,必须分工明确、坚守岗位,并按GB 5082规定的联络信号,统一指挥。 5.8 严禁利用管道、管架、电杆、机电设备等做吊装锚点。未经机动、建筑部门审查核算,不得将建筑物、构筑物做为锚点。 5.9 吊装作业前必须对各种起重吊装机械的运行部位、安全装置以及吊具、索具进行详细的安全检查,吊装设备的安全装置要灵敏可靠。吊装前必须试吊,确认无误方可作业。 5.10 任何人不得随同吊装重物或吊装机械升降。在特殊情况下,必须随之升降的,应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并经过现场指挥人员批准。 5.11 吊装作业现场如须动火,应遵守HG 23011的规定。吊装作业现场的吊绳索、揽风绳、拖拉绳等要避免同带电线路接触,并保持安全距离。 5.12 用定型起重吊装机械(履带吊车、轮胎吊车、桥式吊车等)进行吊装作业时,除遵守本标准外,还应遵守该定型机械的操作规程。 5.13 吊装作业时,必须按规定负荷进行吊装,吊具、索具经计算选择使用,严禁超负荷运行。所吊重物接近或达到额定起重吊装能力时,应检查制动器,用低高度、短行程试吊后,再平稳吊起。 5.14 悬吊重物下方严禁站人、通行和工作。 5.15 在吊装作业中,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准吊装: a.指挥信号不明; b.超负荷或物体重量不明; c.斜拉重物; d.光线不足、看不清重物; e.重物下站人; f.重物埋在地下; g.重物紧固不牢,绳打结、绳不齐; h.棱刃物体没有衬垫措施; i.重物越人头;

吊装作业安全规范标准范本

管理制度编号:LX-FS-A13037 吊装作业安全规范标准范本 In The Daily Work Environment, The Operation Standards Are Restricted, And Relevant Personnel Are Required To Abide By The Corresponding Procedures And Codes Of Conduct, So That The Overall Behavior Can Reach The Specified Standards 编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A4打印/ 新修订/ 完整/ 内容可编辑

吊装作业安全规范标准范本 使用说明:本管理制度资料适用于日常工作环境中对既定操作标准、规范进行约束,并要求相关人员共同遵守对应的办事规程与行动准则,使整体行为或活动达到或超越规定的标准。资料内容可按真实状况进行条款调整,套用时请仔细阅读。 1.1 吊装作业 在检维修过程中利用各种吊装机具将设备、工件、器具、材料等吊起,使其发生位置变化的作业过程。 1.2 吊装机具 系指桥式起重机、门式起重机、装卸机、缆索起重机、汽车起重机、轮胎起重机、履带起重机、铁路起重机、塔式起重机、门座起重机、桅杆起重机、升降机、电葫芦及简易起重设备和辅助用具。 吊装作业的分级

吊装作业按吊装重物的质量分为三级: a)一级吊装作业吊装重物的质量大于100t; b)二级吊装作业吊装重物的质量大于等于40t 至小于等于100t; c)三级吊装作业吊装重物的质量小于40t。 3.吊装作业的基本要求 3.1 吊装机具 应按照国家标准规定对吊装机具进行日检、月检、年检。对检查中发现问题的吊装机具,应进行检修处理,并保存检修档案。检查应符合GB 6067。 3.2 吊装作业人员(指挥人员、起重工) 吊装作业人员(指挥人员、起重工)应持有有效的《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方可从事吊装作业指挥和操作。

厂区吊装作业安全规范

ICS:71 . 020 备案号:4113 - 1999 HG 中华人民共和国化工行业标准 HG 23015 - 1999 ????????????????????????????????? 厂区吊装作业安全规程 The Safety Code for Lifting in Workplace (出版稿)

1999 - 09 - 29 公布 2000 - 03 - 01 实施 ????????????????????????????????? 国家石油和化学工业局发布 HG 23015 - 1999 前言 本标准是依照化工企业生产区域对吊装作业的安全要求制定的 本标准的附录是标准的附录。 本标准由原化学工业部提出。 本标准由中国化工学会化工安全专业委员会技术归口。

本标准由盘锦辽河(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负责起草。 本标准要紧起草人:高培福、戴福良。 本标准托付中国化工学会化工安全专业委员会负责解释。 厂区吊装作业安全规程 HG 23015 – 1999 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吊装作业分级、分类、作业安全要求及《吊装安全作业证》的治理。 本标准适用于化工企业生产区域内的吊装作业。 2 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本标准的条文。在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B 2811 - 89 安全帽 GB 5082 - 85 起重吊装指挥信号 HG/T 23008 - 92 化工检修现场安全治理检查标准 HG 23014 - 1999 厂区高处作业安全规程 HG 23011 - 1999 厂区动火作业安全规程

安全培训-吊装作业

吊装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1 目的 为了加强外包起重作业安全管理,减少和避免起重作业事故, 明确吊装作业定义、分级、安全要求及《起重吊装作业许可证》的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2 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及所有起重吊装作业活动。 3 职责 3.1 生产部负责起重作业的审批及安全措施的落实检查工作。 3.2 作业点所在单位负责起重作业的安全管理。 4 内容与要求 4.1 起重指挥人员、司索人员和起重机械操作人员,必须持有《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方可从事指挥和操作,严禁无证操作。 4.2 禁止使用起重机械移送人员。在必须使用固定后的吊篮等进行施工作业的情况下,应在作业前制定详细可靠的施工方案和安全保护措施。 4.3 大中型设备、构件或小型设备在特殊条件下吊装应编制施工方案及施工措施,并按重要程度报有关部门审批,施工中未经审批人许可不得改变方案。 4.4 施工方案经有关部门审批后,在起重作业前由技术人员向参加起重吊装的人员进行技术交底。交底记录应存档。 4.5 进行起重作业前应组织检查。 4.5.1 自检 (1)检查吊钩、钢丝绳、环形链、滑轮组、卷筒、减速器等易损零部件的安全技术状况; (2)检查电气装置、液压装置、离合器、制动器、限位器、防碰撞装置、警报器等操纵装置和安全装置是否符合使用安全技术条件,并进行无负荷运载试验; (3)检查地面附着物情况、起重机械与地面的固定或垫木的设置情况,划定不准闲人进入的危险区域并派人看护; (4)检查确认起重机械作业时或在作业点静置时各部位活动空间范围内没有在用的电线、电缆和其他障碍物;

(5)检查吊具与吊索是否选择适当及其质量是否符合安全技术要求。 4.5.2 复检:吊装准备工作完成后,在自查整改的基础上,进行复检。 4.5.3 项目和工程公司联合检查:在自检、复检合格后由项目和工程公司组织联合检查。检查内容包括: (1)施工技术方案及技术措施; (2)施工机、索具的实际配备是否与方案规定相符合,如不相符,说明原因并有审批见证; (3)设备基础地脚螺栓是否符合质量要求; (4)基础周围回填土夯实情况,施工现场是否平整; (5)机具、隐蔽工程(如地锚、桅杆地基等)吊装保证措施的落实情况和自检记录; (6)待安装的设备或构件是否符合设计要求; (7)人员分工与岗位责任制; (8)施工用电必须保证整个吊装过程正常供给; (9)天气预报情况; (10)施工机具维修使用情况; (11)施工人员、指挥人员指挥的资质和熟练程度; (12)其他方面的准备工作。 4.5.4 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由项目或工程公司负责人组织落实、整改,直至合格为止。 4.5.5 安全监督部门对以上起重作业及相应级别的检查进行监督确认。 4.6 在起重作业时必须明确指挥人员,指挥人员应佩戴安全帽。 4.7 起重作业中,起重指挥应严格执行吊装方案,发现问题应及时与方案编制人协商解决。起重指挥人员应遵守以下规定: 4.7.1 必须按规定的指挥信号进行指挥; 4.7.2 及时纠正对吊索和吊具的错误选择; 4.7.3 正式起吊前应进行试吊,试吊中检查全部机具、地锚受力情况,发现问题应先将工件放回地面,故障排除后重新试吊,确认一切正常,方可正式吊装;

吊装安全作业证管理办法

吊装地点 起重设备名称及牌号 起重人员 吊装现场(负责人) 作业时间 起重设备使用证编号 吊装内容 起吊物单件最大重量(吨) 起吊高度 安全措施: 施工单位负责人:(签字) 车间负责人:(签字) 施工单位安全员:(签字) 车间安全员:(签字) 设备部门审批(会签)意见: 设备部门负责人(签字) 年月日 3.1编制目的 规范厂区动火作业,保证作业安全。 3.2适用范围 本厂区域动火作业。 3.3作业证管理要求 3.3.1《动火安全作业证》为两联,特殊危险动火、一级动火、二级动火安全作业证必须明确填写动火等级。《动火安全作业证》的格式见附录。 3.3.2 《动火安全作业证》的办理程序和使用要求 3.3.2.1《动火安全作业证》由申请动火单位指定动火项目负责人办理。办证人须按《动火安全作业证》的项目逐项填写,不得空项;然后根据动火等级,按8.4条规定的审批权限办理审批手续;最后将办理好的《动火安全作业证》交动火项目负责人。 3.3.2.2 动火负责人持办理好的《动火安全作业证》到现场,检

查动火作业安全措施落实情况,确认安全措施可靠并向动火人和监火人交代安全注意事项后,将《动火安全作业证》交给动火人。 3.3.2.3 一份《动火安全作业证》只准在一个动火点使用,动火后,由动火人在《动火安全作业证》上签字。如果在同一动火点多人同时动火作业,可使用一份《动火安全作业证》,但参加动火作业的所有动火人应分别在《动火安全作业证》上签字。 3.3.2.4《动火安全作业证》不准转让、涂改,不准异地使用或扩大使用范围。 3.3.2.5《动火安全作业证》一式两份,终审批准人和动火人各持一份存查;特殊危险《动火安全作业证》由主管安全防火部门存查。 3.3.3 《动火安全作业证》的有效期限:特殊危险动火作业的《动火安全作业证》和一级动火作业的《动火安全作业证》的有效期为24小时。 3.3.3.1 二级动火作业的《动火安全作业证》的有效期为120小时。 3.3.3.2 动火作业超过有效期限,应重新办理《动火安全作业证》。 3.3.4《动火安全作业证》的审批 3.3. 4.1 特殊危险动火作业的《动火安全作业证》由动火地点所在单位主管领导初审签字,经主管安全防火部门复检签字后,报主管厂长或总工程师终审批准。 3.3. 4.2 一级动火作业的《动火安全作业证》由动火地点所在单位主管领导初审签字后,报主管安全防火部门终审批准。 3.3. 4.3 二级动火作业的《动火安全作业证》由动火地点所在单位的主管领导终审批准。 3.4动火作业管理职责要求 3.4.1 动火项目负责人对动火作业负全面责任。必须在动火作业前详细了解作业内容和动火部位及周围情况,参与动火安全措施的制订、落实,向作业人员交代作业任务和防火安全注意事项。作业完成后,组织检查现场,确认无遗留火种,方可离开现场。 3.4.2 独立承担动火作业的动火人,必须持有特殊工种作业证,并在《动火安全作业证》上签字。若带徒作业时,动火人必须在场监护。

吊装安全规范

吊装作业安全规范 一、术语和定义 本标准采用下列术语和定义。 吊装作业 lift 在检维修过程中利用各种吊装机具将设备、工件、器具、材料等吊起,使其发生位置变化的作业过程。 吊装机具 crane lift 系指桥式起重机、门式起重机、装卸机、缆索起重机、汽车起重机、轮胎起重机、履带起重机、铁路起重机、塔式起重机、门座起重机、桅杆起重机、升降机、电葫芦及简易起重设备和辅助用具。 二、吊装作业的分级 吊装作业按吊装重物的质量分为三级: a)一级吊装作业吊装重物的质量大于100t; b)二级吊装作业吊装重物的质量大于等于40t至小于等于100t; c)三级吊装作业吊装重物的质量小于40t。 三、作业安全管理基本要求 应按照国家标准规定对吊装机具进行日检、月检、年检。对检查中发现问题的吊装机具,应进行检修处理,并保存检修档案。检查应符合GB 6067。 吊装作业人员(指挥人员、起重工)应持有有效的《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方可从事吊装作业指挥和操作。 吊装质量大于等于40t的重物和土建工程主体结构,应编制吊装作业方案。吊装物体虽不足40t,但形状复杂、刚度小、长径比大、精密贵重,以及在作业条件特殊的情况下,也应编制吊装作业方案、施工安全措施和应急救援预案。 吊装作业方案、施工安全措施和应急救援预案经作业主管部门和相关管理部门审查,报主管安全负责人批准后方可实施。 利用两台或多台起重机械吊运同一重物时,升降、运行应保持同步;各台起重机械所承受的载荷不得超过各自额定起重能力的80%。

四、吊装作业前的安全检查 吊装作业前应进行以下项目的安全检查: 相关部门应对从事指挥和操作的人员进行资质确认。 相关部门进行有关安全事项的研究和讨论,对安全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确认。 实施吊装作业单位的有关人员应对起重吊装机械和吊具进行安全检查确认,确保处于完好状态。 实施吊装作业单位使用汽车吊装机械,要确认安装有汽车防火罩。 实施吊装作业单位的有关人员应对吊装区域内的安全状况进行检查(包括吊装区域的划定、标识、障碍)。警戒区域及吊装现场应设置安全警戒标志,并设专人监护,非作业人员禁止入内。安全警戒标志应符合GB 16179的规定。 实施吊装作业单位的有关人员应在施工现场核实天气情况。室外作业遇到大雪、暴雨、大雾及6级以上大风时,不应安排吊装作业。 五、作业中安全措施 吊装作业时应明确指挥人员,指挥人员应佩戴明显的标志;应佩戴安全帽,安全帽应符合GB 2811的规定。 应分工明确、坚守岗位,并按GB 5082规定的联络信号,统一指挥。指挥人员按信号进行指挥,其他人员应清楚吊装方案和指挥信号。 正式起吊前应进行试吊,试吊中检查全部机具、地锚受力情况,发现问题应将工件放回地面,排除故障后重新试吊,确认一切正常,方可正式吊装。 严禁利用管道、管架、电杆、机电设备等作吊装锚点。未经有关部门审查核算,不得将建筑物、构筑物作为锚点。 吊装作业中,夜间应有足够的照明。室外作业遇到大雪、暴雨、大雾及6级以上大风时,应停止作业。 吊装过程中,出现故障,应立即向指挥者报告,没有指挥令,任何人不得擅自离开岗位。 起吊重物就位前,不许解开吊装索具。 利用两台或多台起重机械吊运同一重物时,升降、运行应保持同步;各台起重机械所承受地载荷不得超过各自额定起重能力的80%。 六、操作人员应遵守的规定

《吊装安全作业证》的管理制度标准范本

管理制度编号:LX-FS-A56000 《吊装安全作业证》的管理制度标 准范本 In The Daily Work Environment, The Operation Standards Are Restricted, And Relevant Personnel Are Required To Abide By The Corresponding Procedures And Codes Of Conduct, So That The Overall Behavior Can Reach The Specified Standards 编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A4打印/ 新修订/ 完整/ 内容可编辑

《吊装安全作业证》的管理制度标 准范本 使用说明:本管理制度资料适用于日常工作环境中对既定操作标准、规范进行约束,并要求相关人员共同遵守对应的办事规程与行动准则,使整体行为或活动达到或超越规定的标准。资料内容可按真实状况进行条款调整,套用时请仔细阅读。 1、《吊装安全作业证》由机械电力处负责管理。 2、《吊装安全作业证》由项目单位负责人办理,填写相关内容,交施工单位负责人批准。 3、吊装作业人员必须持有特殊工种作业证,吊装质量大于10吨的物体应办理《吊装安全作业证》,由施工单位主管领导初审签字,工程总公司负责人审批、签字。吊装质量大于40吨以上或不足40吨但环境恶劣、危险性较大的作业,必须制定吊装方案,由工程总公司主要负责人或主管工程师初审

吊装作业安全规范

吊装作业安全规范 1.1 吊装作业 在检维修过程中利用各种吊装机具将设备、工件、器具、材料等吊起,使其发生位置变化的作业过程。 1.2 吊装机具 系指桥式起重机、门式起重机、装卸机、缆索起重机、汽车起重机、轮胎起重机、履带起重机、铁路起重机、塔式起重机、门座起重机、桅杆起重机、升降机、电葫芦及简易起重设备和辅助用具。 2.吊装作业的分级 吊装作业按吊装重物的质量分为三级: a)一级吊装作业吊装重物的质量大于100t; b)二级吊装作业吊装重物的质量大于等于40t至小于等于100t; c)三级吊装作业吊装重物的质量小于40t。 3.吊装作业的基本要求 ? 3.1 吊装机具 ?应按照国家标准规定对吊装机具进行日检、月检、年检。对检查中发现问题的吊装机具,应进行检修处理,并保存检修档案。检查应符合GB 606 7。 ? 3.2 吊装作业人员(指挥人员、起重工) 吊装作业人员(指挥人员、起重工)应持有有效的《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方可从事吊装作业指挥和操作。 ? 3.3 起吊重物 吊装质量大于等于40t的重物和土建工程主体结构,应编制吊装作业方案。 吊装物体虽不足40t,但形状复杂、刚度小、长径比大、精密贵重,以及在作业条件特殊的情况下,也应编制吊装作业方案、施工安全措施和应急救援预案。 ? 3.4 风险管理 吊装作业方案、施工安全措施和应急救援预案经作业主管部门和相关管理部门审查,报主管安全负责人批准后方可实施。

? 3.5 起吊负荷 利用两台或多台起重机械吊运同一重物时,升降、运行应保持同步;各台起重机械所承受的载荷不得超过各自额定起重能力的80%。 4.作业前的安全检查 ? 4.1 选择作业人员 对从事指挥和操作的人员进行资质确认。 ? 4.2 落实安全措施 相关部门进行有关安全事项的研究和讨论,对安全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确认。 ? 4.3 检查作业器具 实施吊装作业单位的有关人员应对起重吊装机械和吊具进行安全检查确认,确保处于完好状态。 实施吊装作业单位使用汽车吊装机械,要确认安装有汽车防火罩。 ? 4.4 检查作业环境 实施吊装作业单位的有关人员应对吊装区域内的安全状况进行检查(包括吊装区域的划定、标识、障碍)。警戒区域及吊装现场应设置安全警戒标志,并设专人监护,非作业人员禁止入内。安全警戒标志应符合GB 16179的规定。 ? 4.5 确认天气状况 实施吊装作业单位的有关人员应在施工现场核实天气情况。室外作业遇到大雪、暴雨、大雾及6级以上大风时,不应安排吊装作业。 5.作业中的安全检查 ? 5.1 确认人员职责 吊装作业时应明确指挥人员,指挥人员应佩戴明显的标志;应佩戴安全帽,安全帽应符合GB 2811的规定。 应分工明确、坚守岗位,并按《GB 5082起重吊运指挥信号》规定的联络信号,统一指挥。指挥人员按信号进行指挥,其他人员应清楚吊装方案和指挥信号。 吊装过程中,出现故障,应立即向指挥者报告,没有指挥令,任何人不得擅自离开岗位。 ? 5.2 试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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