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农业银行贷款操作规程

中国农业银行贷款操作规程
中国农业银行贷款操作规程

中国农业银行贷款操作规程

(试行)

中国农业银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贷款运作,实现贷款业务程序化管理,提高信贷资产质量和信贷资金使用效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中国人民银行颁布的《贷款通则》、国家外汇管理有关规定以及中国农业银行《贷款管理制度》、《短期贷款管理办法》

和《中长期贷款项目管理办法》等有关金融法律、法规,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本规程是遵循审贷分离制和信贷部门岗位责任制要求,建立信贷工作横向和纵向制约机制,实现信贷相互制约、规范运作及程序化管理。

本规程实行贷款调查、审查、审批、检查部门或岗位分离运作。

第三条本规程适用于中国农业银行境内自营的本币、外币贷款业务。商业汇票承兑与贴现业务、中国农业银行向境外借款人提供贷款及境外分支机构贷款另行规定。

第二章借款申请与受理

第四条借款申请。借款人应向开户行直接提出书面借款申请,说明借款币种、金额、期限、利率、用途、贷款方式、还款方式和借款人基本经营状况以及偿还能力等。

第五条借款申请的受理。开户行贷款调查部门(岗位)负责接受借款申请,并对借款人基本经营状况及项目可行性进行初步调查。根据初步调查结果和银行资金头寸、贷款规模,由开户行负责人决定是否同意受理。

第六条对同意受理的借款申请,贷款调查部门(岗位)通知借款人正式填写短期借款申请书或中长期借款申请书(见附件一和附件二)。借款人根据贷款人要求,向开户行贷款调查部门(岗位)提供以下全部或部分资料:

(一)借款人及担保人基本情况;

(二)借款人及担保人营业执照;

(三)有权部门批准的借款人公司章程及有关合同;

(四)有资格部门出具的借款人及担保人验资报告;

(五)中外合资经营等企业(公司)同意借款的董事会决议;

(六)借款人及担保人的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

(七)开户行会计部门开具的借款人已开立基本账户或一般存款账户的证明;

(八)财政部门或会计(审计)事务所核准的借款人及担保人上年度财务报告,以及申请借款前一期的财务报告;

(九)借款人原有不合理占用贷款的纠正情况;

(十)抵押物、质物清单和有处分权人同意抵押、质押的承诺书,保证人同意承担连带责任的承诺书;

(十一)借款人及保证人年度信用等级证明;

(十二)实行贷款证管理的地区,借款人及保证人持有的中国人民银行当地分行颁发的贷款证;

(十三)购销合同、进出口批文及批准使用外汇的有效文件;

(十四)生产经营或投资项目取得环境保护部门的许可证明;

(十五)医药、卫生、采矿等特殊行业持有有权部门颁发的生产、经营等许可证明;(十六)申请中长期贷款还应提供以下全部或部分资料:

1.有权部门批准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扩初设计或实施方案、纳入年度固定资产投资计划等有关批文;

2.项目开工前期准备工作完成情况;

3.在开户行存入规定比例资本金的证明;

4.资本金和其他建设资金筹措方案及来源落实的证明材料;

5.申请外币贷款要提供借款人前三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年度财务报表;

6.与贷款相关的其他材料。

第七条开户行负责人在借款申请书上签署同意进行贷款调查意见,贷款调查部门的内部管理岗(贷款综合管理岗)对有关资料登记后,贷款调查部门(岗位)开始进行贷款调查认定。

第三章贷款调查

第八条贷款调查部门(岗位)负责贷款调查。

第九条贷款调查部门(岗位)根据贷款受理意见及借款人提供的有关资料,及时对借款的合法性、安全性、盈利性等情况进行调查认定,核实抵押物、质物、保证人情况,核实、认定借款人的信用等级,并测定贷款风险度。

第十条借款合法性的调查认定,应根据中国农业银行贷款法律审查的有关规定,重点调查认定:

(一)借款企业、担保企业的法人资格。应着重调查借款人是否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是否有必要的财产或者经费,是否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借款企业、担保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是否在有效期限内,是否经工商部门办理了年检手续,是否发生了内容、名称变更,是否已被吊销、注销

、声明作废。

(二)对借款人、担保人为自然人的,应调查认定其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借款人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三)保证人资格。国家机关(经国务院批准为使用外国政府或者国际经济组织贷款进行转贷的除外)、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职能部门(法人书面授权除外),以及不具备法人资格和偿债能力的主管部门和行政性公司,不得为保证人。

(四)借款人、担保人法人公章及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签名的真实性和有效性。依据授权委托书所载明的代理事项、权限、期限认定授权委托人是否具备签署有关借款法律文件的资格、条件。

(五)依据有关法律规定和公司章程,审查借款人、担保人的法律组织形式和经营方式;对须经董事会决议同意借款和担保的,确认董事会同意借款决议、担保决议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对须经全体财产共有人书面同意担保的,确认财产共有人同意担保证明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

(六)抵押物、质物清单所列抵押、质押物品的合法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土地所有权,耕地、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三十四条第(五)项、第三十六条第三款规定的除外),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和其他社会公益设施,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者有争议的财产,依法被查封、扣押、监管的财产,不得抵押。调查认定抵押人、出质人提供的抵押物、质物的权属证明真实、有效,抵押物、质物确为抵押人、出质人所有。

(七)借款用途的合法性。审查认定借款使用是否属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是否用于生产、经营或投资国家明文禁止的产品、项目,是否属用贷款从事股本权益性投资、有价证券、期货等方面投机性经营等《贷款通则》所列禁项。审查认定生产经营或投资项目已取得环境保护部门的许可证明。审查认定中长期借款是否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社会发展规划,是否具有政府有权部门批准的项目建议书、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扩初设计和纳入年度固定资产投资计划批文。进出口业务是否有政府有关部门的批文,是否有有权部门颁发的医药、卫生、采矿等特殊行业的生产、经营等许可证明。

(八)购销合同的真实性。

(九)实行贷款证管理的地区,应对借款人及保证人提供的贷款证的真实性进行认定,并核实、认定是否按规定办理了年审。

第十一条借款安全性的调查认定。主要调查认定:

(一)借款申请人已在申请行开立基本账户或一般存款账户,且在其账户内保有不低于贷款余额10%的存款作为结算支付保证。

(二)借款企业主要经营管理人员的业绩、品行、信用情况。

(三)借款人及担保人注册资本、固定资产、所有者权益等资产负债情况,以及资产负债表等财务报表的真实性。并计算借款人及保证人资产负债率、流动比率、资产收益率等指标。

(四)贷款担保的有效性。调查保证人的担保能力,抵押物、质物和权利的抵押性能、变现能力,认定其符合《中国农业银行贷款担保管理办法》规定的条件,其中贷款保证人资产负债率不高于70%,保证贷款的最高额不超过保证人资产总额的80%,抵押担保贷款额一般不超过抵押物变现值的80%,质押贷款额一般不超过质物现值的90%。

(五)借款人原应付贷款利息和到期贷款的清偿情况。认定不良贷款数额和结欠贷款利息数额,并分析其成因,认定借款人做出的偿还计划。对在实行承包、租赁、联营、合并、合作、分立、产权有偿转让、股份制改造等体制变更过程中的借款人,应调查认定其已清偿原有贷款债务、落实原有贷款债务或提供相应的担保。(六)借款人原有不合理占用贷款及纠正情况。

(七)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对外股本权益性投资情况,认定借款人对外股本权益性投资累计额未超过其净资产的50%(国务院另有规定的除外)。

(八)保证人对借款承担连带责任。

(九)抵押人用以抵押的财产具体明确,不得使用“以全部资产作抵押”的表述。

(十)抵押登记期限正确、有效,认定各类抵押物的使用期限、使用寿命长于借款期限。

(十一)借款人实行抵押担保后,是否还另需保证担保。以下两种情况还另需实行保证担保:

1.借款企业抵押财产变现后不足贷款额的;

2.抵押财产虽能抵偿贷款额,但还不足以消除贷款风险的。

(十二)对申请信用贷款方式的,除对上述有关款项进行调查认定外,还应调查认定借款人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是AAA级信用企业;

2.贷款数额不超过借款人所有者权益总额;

3.资产负债率在40%以下;

4.流动比率在1.5以上;

5.无不良贷款和应收未收贷款利息。

(十三)对申请中长期贷款的,还应调查认定:

1.借款人在开户行存入规定比例资本金的真实性;

2.资本金和其他建设资金筹措方案及来源落实的可行性;

3.对项目可行性及采购招标情况进行初步调查。

(十四)对申请外币贷款的,还须调查认定借款人、保证人承受汇率、利率风险的能力。

第十二条借款盈利性的调查,主要有:

(一)调查认定借款人以往三年的经营效益情况;

(二)调查借款人市场营销情况及拟实现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三)调查借款给银行收入、结算、结售汇、存款等方面带来的效益,分析、预测销售收入归行情况;

(四)调查外币借款人的创汇能力。

第十三条核实、认定借款人、保证人信用等级。贷款调查部门(岗位)在对借款合法性、安全性、盈利性等情况进行调查认定的基础上,认定借款人、保证

人信用等级。应根据《中国农业银行企业信用等级评定办法》,评定借款人、保证人年度信用等级。对借款人、保证人经营管理状

况变化较大的,应进行重新测评,按新的信用等级掌握。对未参加年度信用等级评定的,应依据信用等级评定办法,评定借款人、保证人的信用等级。

第十四条根据借款人信用等级、申请贷款方式,认定贷款对象和贷款方式的风险系数权重,测算贷款风险度。

第十五条填写借款人基本情况调查表(附件三)和短期贷款调查、审查、审(报)批表(附件四)、中长期贷款调查、审查、审(报)批表(附件五)贷款调查部分。

第十六条在贷款调查部门(岗位)对中长期贷款初步调查的基础上,项目评估机构应按照《中国农业银行中长期贷款项目评估办法》,进行贷款项目评估,并写出项目评估报告。

第十七条将重要资料复印留存归档后,全部贷款调查认定资料、项目评估报告及有关资料登记。登记后,移交贷款审核部门(岗位)。

第四章贷款审查

第十九条贷款审核部门(岗位)根据移交的有关资料,审查核准贷款调查部门(岗位)提出调查认定意见的准确性、完整性、合理性,复测贷款风险度,并提出贷与不贷的建议。

第二十条贷款审核部门(岗位)主要审查、核准:

(一)审查调查部门(岗位)移交的有关借款人资料、贷款调查认定资料以及项目评估机构撰写的项目评估报告等资料的完整性;

(二)依据有关法规、政策、制度,逐项核准调查岗调查认定意见的合理性、准确性;

(三)复测借款人、保证人信用等级和该笔贷款风险度;

(四)依据中国农业银行授信额度管理办法,审核借款人授信额度(包括本外币贷款、贴现、信用卡透支、承兑、国内外信用证、对外担保、进出口押汇和担保提货等)使用情况。

第二十一条根据审查结果,提出贷与不贷以及贷款币种、期限、金额、利率、贷款方式、还款方式等建议。

第二十二条对贷款调查部门(岗位)、项目评估机构移交资料不全、调查认定意见不完整、不准确的,贷款审核部门(岗位)责成本部门内部管理岗(贷款综合管理岗)将有关材料退回贷款调查部门(岗位)、评估机构。

第二十三条贷款审核部门(岗位)填写贷款调查、审查、审(报)批表贷款审查部分,并连同有关资料交本部门内部管理岗(贷款综合管理岗)登记。登记后,移交贷款审查委员会、贷款决策岗。

第五章贷款审批

第二十四条贷款审批由各级行的贷款决策岗负责,贷款决策岗由各级行长或行长授权人承担。

第二十五条贷款实行分级审批制度。依据中国农业银行贷款授权管理办法,各级行长或行长授权人在授权范围内进行贷款审批。

第二十六条实行行长领导下的贷款审查委员会(小组)制度,贷款审查委员会(小组)对贷款进行终审。

第二十七条贷款决策岗及时组织贷款审查委员会(小组)对申请贷款进行全面审查。贷款审查委员会(小组)依据有关经济、金融法规和信贷管理政策、制度,最终确定贷款风险度,提出贷与不贷以及贷款币种、金额、期限、利率、贷款方式、还款方式等审查意见,并填写贷款审查委员

会(小组)审查意见表(附件六)。

第二十八条行长或行长授权人对授权内的贷款进行审批,对超出审批权限的贷款提出呈报意见,并填写贷款调查、审查、审(报)批表审(报)批部分。对超出审批权限的贷款,连同有关资料,呈报上级行。

第二十九条上级行根据贷款审批授权,进行贷款审批,并将审批结果正式通知下级行。

第三十条各级贷款决策岗将贷款审批结果通知本行贷款调查、审查部门(岗位)、贷款审查委员会(小组)。贷款调查部门(岗位)通知借款人借款审批结果。第三十一条有关行应及时答复借款人借款审批结果,短期贷款答复时间不得超过一个月,中期、长期贷款答复时间不得超过六个月。

第三十二条对提交、上报资料存有疑议的,上级行和本行贷款审查委员会(小组)、决策岗将有关资料退回,责成有关分(支)行、部门(岗位)重新进行贷款调查、评估、审查、呈报。

第三十三条贷款审查委员会(小组)将全部资料登记归档。

第六章签订借款合同

第三十四条贷款调查部门(岗位)与借款人约定签约事宜。

第三十五条调查部门(岗位)规范填写借款合同(含附件)有关内容,并由本部门内部管理岗(贷款综合管理岗)逐项复核。

第三十六条由行长或行长授权人与借款人、担保人正式签订借款合同。

第三十七条抵押人、出质人按合同要求依法向有权部门办理抵押物、质物登记和财产保险,并向银行贷款调查部门(岗位)出具、移交合法的抵押物所有权或使用权证书、抵押(质)物登记凭证、保险单、银行停止支付存单证明等凭据。出质人还应在合同规定时间内向贷款调查部门(岗? ?移交质物。

第三十八条外币贷款签订借款合同后,借款人须凭借款合同及有关材料到当地外汇管理部门办理贷款登记及开立贷款户和还本付息账户等手续。

第三十九条贷款调查部门内部管理岗(贷款综合管理岗)在确认借款合同内容、印章、签名等无误后,登记借款合同登记簿(附件七),并将借款合同及有关凭据归档。需要办理借款合同登记的,贷款调查部门内部管理岗(贷款综合管理岗)依法到有关部门办理登记。

第四十条贷款调查部门内部管理岗(贷款综合管理岗)按制度规定,将有价单证、抵押登记凭证、权利证书等重要凭证移交财会部门保管。

第七章贷款发放

第四十一条开户行按借款合同规定的生效日期办理贷款发放手续。

第四十二条对最高额贷款和中长期项目贷款,贷款调查部门(岗位)通知借款人提出用款计划,并填报借款用款申请书(附件八)。根据购销合同和合理工期以及资本金、其他建设资金到位情况,贷款调查部门(岗位)调查、审核部门(或岗位)审核借款用款计划的可行性。

决策岗按照贷款审批权限审批、上报。

第四十三条填写借款借据。经贷款调查部门(岗位)认定借款合同生效后,贷款调查部门与借款人约定签订借款借据。

第四十四条会计部门审查借据后,办理放款账务。

第四十五条建立、登记贷款登记簿。贷款调查部门(岗位)、资产保全部门(贷款检查岗)分别逐户建立、登记贷款登记簿。

第四十六条贷款调查部门内部管理岗(贷款综合管理岗)将借款借据专门保管。

贷款调查部门(岗位)、贷款审查委员会(小组)将资料原件登记后,移交资产保全部门(贷款检查岗)。重要资料复印后,留存归档。

第八章贷后检查

第四十七条资产保全部门(贷款检查岗)负责对贷款使用情况进行检查。

第四十八条在贷款发放15天内,应对贷款使用情况进行第一次跟踪检查,并填写贷后第一次跟踪检查表(附件九),主要检查:

(一)贷款资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

(二)贷款运作规范情况;

(三)贷款是否按合同要求按期发放;

(四)贷款使用主体是否是借款合同规定的借款人;

(五)借款人是否按规定用途使用贷款,有无挤占挪用贷款的现象;

(六)中长期贷款项目资本金及其他建设资金到位情况;

(七)抵押物、质物保管情况。

第四十九条定期检查贷款运行情况,填写短期贷款贷后检查表、中长期贷款贷后检查表(附件十和附件十一)。对大额贷款和项目贷款,还应撰写贷后检查报告,主要检查:

(一)借款人和保证人经济效益以及财务状况;

(二)借款人到期贷款和应付利息的清偿情况;

(三)中长期贷款项目配套资金到位情况;

(四)贷款的实际用途;

(五)抵押物、质物的保管情况;

(六)借款人组织形式、法人代表变更以及债权债务变动情况。

第五十条对中长期贷款项目,还应根据《中国农业银行中长期贷款项目管理办法》,进行项目建设期管理和营运期管理,并填写中长期贷款项目竣工报告表(附件十二),撰写项目竣工报告,报送贷款项目审批行。

第五十一条对贷款项目在竣工投产并达到设计能力一年后或竣工投产二年仍未达产的,原贷款审批行应按照《中国农业银行中长期贷款项目后评价办法》,组织进行贷款项目后评价,写出后评价报告,报送审批行行长和贷款审查委员会(小组)。后评价主要内容:

(一)项目建设实施后评价,并编制项目建设实施概况表、固定资产投资超概算原因分析表、项目投资来源变动表;

(二)项目生产经营后评价;

(三)项目管理水平和资信后评价;

(四)项目财务效益后评价,并编制成本分析表、损益分析表、贷款偿还期计算分析表、财务现金流量分析表、外汇平衡分析表(附件十三);

(五)贷款风险后评价。

第五十二条资产保全部门(贷款检查岗)将贷款检查情况及处理意见或建议,呈报行长。

第五十三条对检查中发现的贷款运作问题,行长责成审计稽核部门核实后,依据贷款管理岗位责任制和有关处罚办法,提出相应处理意见。对发现借款人违约的,经行长或信贷部门负责人同意后,对借款人给予相应的信贷制裁,资产保全部门(贷款检查岗)填写中国农业银行信贷制裁通知书(附件十四),并通知借款人。

第五十四条资产保全部门内部管理岗(贷款综合管理岗)将贷后检查资料归档。

第九章贷款收回

第五十五条资产保全部门(贷款检查岗)在短期贷款到期前7天、中长期贷款到期前30天向借款人签发贷款到期通知书(附件十五),并通知担保人。

第五十六条开户行依据借款合同约定从借款人账户上划收贷款本金和利息。借款人能按期归还贷款本息的,会计部门填写贷款收回凭证收账。贷款调查部门(岗位)、资产保全部门(贷款检查岗)凭此登记贷款登记簿,贷款调查部门内部管理岗(贷款综合管理岗)登记借款合同登记簿。资产保全部门(贷款检查岗)通知贷款决策岗。

第五十七条借款人不能按期还清贷款需展期还款的,必须在贷款到期前15天向开户行提出展期申请,填写借款展期申请书(附件十六),并出具保证人、抵押人、出质人同意担保的书面证明。经贷款调查部门(岗位)调查、审核部门(或岗位)审查、决策岗批准后,签订展期还款协议书,并报原贷款审批人备案。外

币贷款展期须到原国家外汇管理登记部门重新办理登记手续,贷款偿还完毕后,借款人应及时到原国家外汇管理登记部门办理登记注销手续。

第五十八条借款人要求提前归还贷款的,借款人应与开户行协商,报经行长或行长授权人同意后,资产保全部门(贷款检查岗)通知办理贷款提前还款手续。

第五十九条对借款人未申请展期或申请展期未得到批准而不能按期归还的,从到期日次日起,会计部门将贷款转入逾期贷款账户,并通知资产保全部门(贷款检查岗)、贷款调查部门(岗位)。

第六十条资产保全部门(贷款检查岗)将有关资料交本部门内部管理岗(贷款综合管理岗)归档。

第十章不良贷款质量监管

第六十一条资产保全部门(贷款检查岗)应对不良贷款进行分类、登记、催收。

第六十二条依据不良贷款认定标准,对不良贷款进行分类。

依据有关规定,不良贷款现包括逾期贷款、呆滞贷款和呆账贷款。

逾期贷款系指借款合同约定到期(含展期后到期)未归还的贷款(不含呆滞和呆账贷款)。

呆滞贷款系按财政部有关规定,逾期(含展期后到期)超过规定年限以上仍未归还的贷款,或未逾期或逾期不满规定年限但生产经营已终止、项目已停建的贷款(不含呆账贷款)。

呆账贷款系指按财政部有关规定,确认无法收回,列为呆账的贷款。

第六十三条对呆滞、呆账贷款进行认定。资产保全部门(贷款检查岗)依据不良贷款分类标准,对呆滞、呆账贷款占用情况进行调查,提出贷款占用形态认定意见。

稽核部门根据呆账贷款认定的有关规定和权限,核实资产保全部门(贷款检查岗)调查情况,认定呆账贷款占用形态。

资产保全部门(贷款检查岗)填写呆滞贷款认定审(报)批表、呆账贷款认定审(报)批表(附件十七和附件十八),稽核部门签署呆账贷款核实、认定意见。

第六十四条对不良贷款进行登记。资产保全部门(贷款检查岗)依据呆滞、呆账贷款认定审(报)批表,填制贷款占用形态调整通知单,通知会计部门调整账目。

资产保全部门(贷款检查岗)、贷款调查部门(岗位)依据会计部门提供的逾期贷款统计表和贷款占有形态调整通知单,登记贷款登记簿。

第六十五条不良贷款的催收。对借款人到期未能归还的贷款,资产保全部门(贷款检查岗)在到期日的次日向借款人签发贷款逾期催收通知书(附件十九),并在贷款收回前按月签发通知书,由借款人、保证人签收后取回留存。

对已经形成的呆滞、呆账贷款,应用规劝、经济、行政、法律等手段进行清收。

第六十六条不良贷款的统计、分析、考核。资产保全部门(贷款检查岗)在与会计部门的逾期贷款统计表、贷款调查部门(岗位)的贷款登记簿核对后,按季填报信贷资产监测考核表。同时分析不良贷款的变化情况及原因,提出防止、减少不良贷款的措施。

第六十七条呆账贷款的核销。对认定为呆账贷款的,由开户行资产保全部门(贷款检查岗)填制中国农业银行呆账贷款审批呈报表(附件二十),并附呆账贷款认定审(报)批表等有关资料,经开户行同意后,逐级上报。省市行组织资产保全、会计等部门逐笔审核,稽核部门逐笔审计,经财政部门审查后,按审批权限进行审批。审批后,会计部门办理核销手续,贷款调查部门(岗位)、资产保全部门(贷款检查岗)在贷款登记簿上注销。

第十一章贷款的总结评价

第六十八条贷款清偿后,资产保全部门(贷款检查岗)要及时进行贷款的总结、评价。

第六十九条短期贷款总结。开户行资产保全部门(贷款检查岗)要在短期贷款归还后7日内进行贷款总结,填写短期贷款总结表(附件二十一),并将总结表逐级报送审批行。短期贷款总结主要内容:

(一)短期贷款的使用效益;

(二)短期贷款操作规范化总结;

(三)不良贷款形成的主要原因及贷款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四)改进和加强信贷管理的意见、建议。

第七十条中长期贷款项目总结评价。在中长期贷款还清后15日内,开户行资产保全部门(贷款检查岗)应对中长期贷款进行总结评价,写出项目贷款总结评价报告,填写贷款项目总结评价表(附件二十二),并将报告及总结评价表逐级报送审批行。

第七十一条审批行对上报的贷款总结评价意见的审查意见反馈给呈报行,并通知贷款调查部门(岗位)、评估机构、审查部门(岗位)、决策岗、贷款审查委员会(小组)、资产保全部门(贷款检查岗)等相关部门和岗位。

第十二章信贷档案管理

第七十二条信贷部门(岗位)应建立、管理信贷档案。

第七十三条贷款调查部门(岗位)、资产保全部门(贷款检查岗)按借款人分别建立信贷档案。信贷档案主要包括:

(一)借款人及担保人的资料档案;

(二)贷款运作资料档案。

第七十四条信贷部门(岗位)逐步积累以下资料:

(一)国家经济、金融方针、政策、发展规划;各种经济、金融法规;有关部门对企业的生产、经营、财务等方面的管理制度等。

(二)国家或本地区公布的经济统计资料;重点行业及主要商品购销存情况及市场信息资料;中国人民银行的信贷统计资料等。

第七十五条要按下述要求进行规范管理:

(一)原始材料账册化。对企业提供、银行形成的数字、文字资料,按户分类编号,按年装订成册。

(二)必备资料标准化。必备的信贷资料,要按统一设计的表格填报,做到字迹清晰、数字准确、内容完整、口径一致。要及时将贷款有关数据、资料及借款人经济档案、信息录入电脑数据库,及时上网传输。

(三)移交档案制度化。档案管理人员调动时,档案资料要办理移交手续,并由有关领导监交。

第十三章附则

第七十六条本规程由中国农业银行总行制定、解释和修订。

第七十七条外资贷款除国外借款人有特殊规定外,按照本规程执行。

第七十八条本规程自发布之日起试行。

附件:一

短期借款申请书

金额单位:

-------------------------------------------

|借款人全称||

|------|----------------------------------|

|法定地址||

|------|----------------------------------|

|基本账|本币||基本账|本币||

||--|--------------||--|------------|

|户行|外币||户号|外币||

|----------------------------|------------|

|借款币种及金额|(大写)|借款期限||

|-----------------------------------------|

|借款用途||

|------|----------------------------------|

|贷款方式|保证||抵(质)押||信用||

|------|----------------|----|------------|

|还款资金来源||还款方式||

|-----------------------|-----------------|

||年|月|日|金额||年|月|日|金额|||---|---|---|-----||---|---|---|-----|

|分期|||||分期|||||

||---|---|---|-----||---|---|---|-----|

|用款|||||还款|||||

||---|---|---|-----||---|---|---|-----|

|计划|||||计划|||||

||-----------|-----||-----------|-----|

||合计|||合计||

|-----------------------------------------|

|||保证人全称||

|||-------|----------------------------|

||保证|基本账户行|本币||外币||

|||-------|----------------------------|

||担保|保证人全称||

|担||-------|----------------------------|

|||基本账户行|本币||外币||

|保|--|-------|---------------------|------|

|||主要抵押物名称||现值||

|方|抵押|-------|----------------------------|

|||抵押人全称||

|式|担保|-------|----------------------------|

|||抵押人全称||

||--|-------|----------------------------|

||质押|主要质物名称||现值||

|||-------|----------------------------|

||担保|出质人全称||

|-----------------------------------------|

|借款申请人|是否同意进行贷款调查:|

|||

|||

|(法人公章)||

|||

|||

|法定代表人或||

|授权委托人签名:|开户行负责人签名:|

|||

|年月日|年月日|

-------------------------------------------

附件:二(1)

中长期借款申请书

金额单位:

---------------------------------------

|借款人全称||

|-------|-----------------------------|

|法定地址||

|-------|-----------------------------|

|基本账|本币||基本账|本币||

||---|------------||--|---------||户行|外币||户号|外币||

|-------|------------|------|---------|

|项目名称||项目性质||

中国农业银行个人助业贷款操作规程

附件2: 关于《中国农业银行个人助业贷款操作规程》的说明 为适应市场发展需要,提升我行个贷产品市场竞争力,进一步加强业务管理,总行将个人生产经营贷款更名为个人助业贷款,并对原个人生产经营贷款办法进行了修订。为使各行对修订后的操作规程理解更加准确,以便更好地贯彻执行,现将有关问题说明如下: 一、制度修订的背景 2002年12月,我行推出个人生产经营贷款,2007年对个人生产经营贷款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该产品不仅丰富了我行个人信贷业务品种,调整和优化了信贷结构,而且较好地支持了个私经济的发展,取得了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但随着业务的深入发展和我行股份制改革思路的逐步明确,该业务在发展和管理上也面临着新的问题和挑战,这主要体现在:一是相对于同业,我行个人生产经营贷款品牌形象已逐渐落后,贷款对象不能适应市场现状,产品不能满足个私业主信贷需要,

对城市行个人优质客户的吸引力和竞争力下降;二是随着市场不断发展,同业在个人生产经营贷款借款人范围、担保方式、贷款用途上进行了创新,用款方式也更加灵活,原办法已不能满足同业竞争需要;三是以往个人生产经营贷款的风险控制主要依赖第二还款来源,对借款人第一还款来源的评价相对弱化,但近些年全行在个人生产经营贷款业务发展过程中,逐渐摸索和总结了借款人第一还款来源的一些经验,需要对原办法进行补充和完善。综上,在新的形势下,急需要对原有管理办法进行调整,以有利于提高我行个人经营性贷款的市场竞争力,促进个人经营性贷款健康有效发展。 二、制度修订的要点 本次修订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适应同业竞争需要,提升产品竞争力。 一是扩大了贷款主体。近两年,个人经营性贷款市场竞争激烈,同业加大了经营性贷款的业务拓展力度,不断调整政策以满足市场需求。如工商银行将个人经营性贷款对象扩大为企业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股东;建设银行规定贷款对象包括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董事,并明确将公司法人中年销售收入在500万元以下的企业,

农业银行贷款

农业银行 个人贷款 安居好时贷系列 个人一手住房贷款 指银行向借款人发放的,用于借款人购买首次交易的住房(即房地产开发商或其他合格开发主体开发建设后销售给个人的住房)的贷款。借款人需具备什么条件?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和合法有效的身份证件; 2、具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3、信用状况良好; 4、已签订合法有效的房屋买卖合同,且所购房屋用途为住宅; 5、有不低于最低规定比例的首付款证明; 6、原则上以所购住房设定抵押担保; 7、农业银行规定的其他条件。 贷款期限、利率和额度为多少? 1、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30 年; 2、贷款利率执行中国人民银行规定,最低可在同期同档次贷款基准利率的基础上下浮15%,可以采用固定利率、浮动利率或固定加浮动利率(混合利率)方式锁定贷款利率,规避加息增加的还款压力; 3、贷款最高额度不超过所购住房成交价格的80%。 如何办理个人一手住房贷款?

借款人申请,提供相关资料→银行审批通过后,与借款人签订借款合同→办理保险、担保手续→银行发放贷款→借款人按期归还贷款 借款人需提供什么资料? 1、借款人身份证件; 2、借款人婚姻状况证明; 3、借款人还款能力证明; 4、购房首付款证明; 5、借款人与售房人签订的合法有效的房屋买卖合同; 6、有共同借款人的,共同借款人须按要求提供身份证件及其他相关证明文件,并按要求填写《中国农业银行个人房地产贷款申请表》; 7、对资质符合要求的借款人以所购住房之外的其他住房设定抵押的,须提供抵押物房地产权利证书、抵押物所有权人及共有权人的身份证件及其同意抵押的书面承诺; 8、农业银行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还款方式有哪些? 农业银行设计了多种还款方式供您选择:等额本息法、等额本金法、等额递增(减)法、等比递增(减)法。 后续服务包括哪些? 1、提前还款。在贷款的有效期内,借款人若需提前归还贷款时,需提前向经办行提出书面申请,经经办行同意后,可以提前归还全部或部分贷款本金,已计收的利息不再调整。

中国农业银行贷款管理制度

中国农业银行贷款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中国农业银行(以下简称农业银行)贷款管理,规范贷款行为,防范贷款风险,提高贷款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以及中国人民银行(以下简称人民银行)《贷款通则》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是农业银行贷款管理必须遵循的基本准则,是制定农业银行各种类贷款管理办法的基本依据。 本制度中所称贷款系指农业银行对借款人自主提供的并按约定的利率和期限还本付息的货币资金。 本制度中的贷款包括人民币贷款和外币贷款。 贷款管理应当遵循国家法律法规,执行国家区域产业政策,促进经济发展。 贷款的发放和使用要坚持效益性、安全性和流动性相统一的原则,自主经营,自担风险,区别对待,择优扶持,有借有还,到期归还。 贷款管理实行行长负责,分级审批,集约经营,审贷分离的体制。 贷款发放实行权限管理,总行对分支行实行授权和转授权。 本制度适用于农业银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贷款业务。农业银行向境外借款人提供贷款和境外分支机构贷款管理制度另行规定。 第二章贷款对象和基本条件 贷款对象(借款人)应当是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主管机关)核准登记的企(事)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个体工商户或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借款人申请贷款应当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借款从事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社会发展规划要求的建设和生产经营活动; (二)贷款使用确有经济效益,能按期偿还贷款本息,原应付贷款利息和到期贷款已清偿或落实了经开户行认可的还款计划; (三)在农业银行开立基本帐户或一般存款帐户,在其帐户内应保有不低于贷款余额10%的存款作为结算支付保证。自愿接受农业银行的信贷监督和结算监督,如实向开户行提供有关经营情况和财务报表;(四)除国务院另有规定外,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对外股本权益性投资累计额未超过其净资产总额的50%; (五)实行贷款证的地区,应持有人民银行颁发的贷款证; (六)除自然人和不需要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的事业法人外,应当经过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年检手续,特殊行业须持有有权机关颁发的生产经营许可证; (七)不符合信用贷款条件的,应有符合规定担保条件的保证人、抵押物或质物; (八)申请短期贷款,借款人的资产负债率应低于70%。申请中、长期项目贷款,应有经国家有权机关批准的项目立项批文,并有符合国务院规定比例的资本金; (九)申请票据贴现,必须持有合法有效的票据。 第三章贷款种类和方式 贷款按期限分为短期贷款、中期贷款和长期贷款。 (一)短期贷款,系指贷款期限在1年以内(含1年)的贷款。一般用于借款人生产、经营中的流动资金需要。短期贷款依据借款人的信用等级、风险度或授信额度发放和管理。 (二)中期贷款,系指贷款期限在1年以上5年以下(含5年)的贷款。 (三)长期贷款,系指贷款期限在5年以上的贷款。中、长期贷款一般用于借款人生产、经营和建设中的

农业银行贷款合同范本(2020版)

(合同范本)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 编号:YW-HT-006673 农业银行贷款合同范本(2020 Model loan contract of Agricultural Bank of China

农业银行贷款合同范本(2020版) 借款人(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贷款人(全称) 中国农业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经借、贷双方当事人充分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贷款人同意向借款人发放以下内容贷款 1、借款种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借款用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借款金额(大写) 人民币 4、借款与还款期限: (1)借款与还款期限见下表。表中栏目不够填写而增写的附表,作为本合同组成部分。 借款还款 年月日金额年月日金额 (2)本合同记载的借款金额、借款日期、还款日期如与借款凭证记载不相一致时,以借款凭证记载为准。借款凭证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借款人提前还款,应当向贷款人提出书面申请,并征得贷款人同意。提前还款是利率不变,贷款人有权按本合同的预定的借款期限计收利息。

中国农业银行个人信贷业务基本规程

附件1: 中国农业银行个人信贷业务基本规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个人信贷业务管理,防范和控制个人信贷业务风险,促进个人信贷业务健康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中国农业银行信贷管理基本制度,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本规程所称个人信贷业务(以下简称个贷业务)是指农业银行向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非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还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以下简称借款人)提供的各类信贷业务(不含银行卡透支业务)。个贷业务按照贷款用途可分为个人消费类信贷业务和个人经营类信贷业务。 个人消费类信贷业务是指农业银行向借款人提供的满足其以消费为目的的生活开支资金需求的信贷业务,简称消费类业务。消费类业务主要包括个人住房贷款、个人自用车贷款以及仅含有消费用途的个人综合授信业务等。 个人经营类信贷业务是指农业银行向借款人提供的满足其以盈利为目的的生产经营资金需求的信贷业务,简称经营类业务。经营类业务主要包括个人生产经营贷款(个人助业贷款)、个人商业用房贷款、个人商用车贷款、农户小额贷款、农村个人生产经营贷款、含有生产经营用途的个人综合授信业务等。 第三条个贷业务的基本流程:业务申请与受理、调查、审

查、审批、用信管理、贷后管理。其中,调查、审查、审批、用信管理环节必须部门分离或岗位分离。 第四条个贷业务实行“一次调查、一次审查、一次审批”,评级、授信可与贷款申请一并调查审查审批。除低信用风险个贷业务外,个贷业务原则上实行分散受理调查、集中审查审批和用信管理。条件成熟的可实行集中调查、集中贷后管理。 第五条个贷业务实行关联方回避制度。在办理个贷业务时,与借款人有关联关系的农业银行员工应主动申请回避。关联方的界定范围、关联交易审查审批程序执行相关规定。 第二章客户准入 第六条申请消费类业务,申请人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持有合法有效身份证明; (二)具有固定住所,或稳定的工作单位,或稳定的经营场所; (三)申请贷款时不存在到期未还的逾期贷款和信用卡恶意透支,最近24个月内不存在连续90天(含)以上或累计180天(含)以上的逾期记录,能够说明合理原因的除外; (四)收入来源稳定,具备按期偿还信用的能力; (五)信贷业务实施前,在农业银行开立活期存款结算账户或银行卡账户; (六)需进行信用评级的,达到规定标准; (七)申请信用用途合法合规;

中国农业银行贷款操作规范

中国农业银行贷款操作规程(试行) 中国农业银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贷款运作,实现贷款业务程序化治理,提高信贷资产质量和信贷资金使用效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中国人民银行颁布的《贷款通则》、国家外汇治理有关规定以及中国农业银行《贷款治理制度》、《短期贷款治理方法》 和《中长期贷款项目治理方法》等有关金融法律、法规,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本规程是遵循审贷分离制和信贷部门岗位责任制要求,建立信贷工作横向和纵向制约机制,实现信贷相互制约、规范运作及程序化治理。 本规程实行贷款调查、审查、审批、检查部门或岗位分离运作。第三条本规程适用于中国农业银行境内自营的本币、外币贷款业务。商业汇票承兑与贴现业务、中国农业银行向境外借款人提供贷款及境外分支机构贷款另行规定。

第二章借款申请与受理 第四条借款申请。借款人应向开户行直接提出书面借款申请,讲明借款币种、金额、期限、利率、用途、贷款方式、还款方式和借款人差不多经营状况以及偿还能力等。 第五条借款申请的受理。开户行贷款调查部门(岗位)负责同意借款申请,并对借款人差不多经营状况及项目可行性进行初步调查。依照初步调查结果和银行资金头寸、贷款规模,由开户行负责人决定是否同意受理。 第六条对同意受理的借款申请,贷款调查部门(岗位)通知借款人正式填写短期借款申请书或中长期借款申请书(见附件一和附件二)。借款人依照贷款人要求,向开户行贷款调查部门(岗位)提供以下全部或部分资料: (一)借款人及担保人差不多情况; (二)借款人及担保人营业执照; (三)有权部门批准的借款人公司章程及有关合同; (四)有资格部门出具的借款人及担保人验资报告; (五)中外合资经营等企业(公司)同意借款的董事会决议; (六)借款人及担保人的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人授权托付书;

中国农业银行个人住房抵押贷款流程

中国农业银行个人住房抵押贷款流程【实施时刻】20020401 一、个人住房抵押贷款概念 是指借款人(或第三者)以其所有的房产作抵押而发放的一种贷款 方式。 二、差不多条件 18周岁至60周岁,躯体健康,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并持有效身份证件的自然人; 有正当的职业和稳固的经济收入或易于变现的财产,能按期偿还 贷款本息,信用良好,无赌博、吸毒等违法行为; 能提供市区评估价值10万元以上的商品房; 同意在贷款银行办理银行卡(或折),每期贷款本息托付贷款银行扣收。 三、须提供以下资料 借款人有关身份证件及复印件; 与借款用途相符的合同、协议或其他证明文件; 抵押人、财产共有人有效身份证件与复印件、婚姻状况证明; 抵押物权益证书; 贷款行认为必须提交的其它资料。 四、业务一样规定 贷款金额按照借款人的品行、职业、教育程度、还款能力、所购 住房变现能力等情形确定。最高不得超过房产评估值的70%。 贷款期限一样在五年以内,购营业房最长不超过15年,且贷款到期日原则上不能超过借款人65岁的年龄。 贷款利率执行人民银行的规定。如遇法定利率调整,期限为1年以内的,执行合同利率,不分段计息;期限为1年以上的,则于次年初执行新的利率。

借款人应按合同约定的还款方式、还款打算归还贷款本息。贷款 期限在1年以内(含1年)的,实行按季付息,到期结清本息;贷款期限 在1年以上的,按月等额分期偿还贷款本息 五、个人房产抵押贷款流程 ⑴借款人向我行提出贷款申请。 ⑵经调查、审查和审批同意后,在我行开立存款账户或银行卡, 并到房管部门办理房产评估。经营性贷款金额5万元以上还应办理贷款卡。 ⑶借款人、抵押人的夫妻双方持已评估的产权证书、身份证明、 婚姻证明、有关贷款用途证明到我行签订最高额抵押合同和借款合同,并 办理抵押合同登记和保险等手续。 ⑷贷款行办妥上述手续后,当日发放贷款,将款项转入借款人在 我行开立的存款账户或银行卡上。 ⑸借款人每月(季)末20日往常在其理财卡账户存入足够金额缴纳每期还款金额,并在到期日结清全部本息。 贷款归还后,贷款行注销抵押物,并退还给客户。

中国农业银行关于印发《中国农业银行个人消费贷款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

中国农业银行关于印发《中国农业银行个人消费贷款管理试 行办法》的通知 【法规类别】贷款 【发文字号】农银发[1999]63号 【失效依据】本篇法规已被《中国农业银行个人消费贷款管理办法》(发布日期:2002年12月25日实施日期:2002年12月25日)废止 【发布部门】中国农业银行 【发布日期】1999.05.12 【实施日期】1999.05.12 【时效性】失效 【效力级别】行业规定 中国农业银行关于印发 《中国农业银行个人消费贷款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 (1999年5月12日农银发[1999]6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行,各直属分行: 现将《中国农业银行个人消费贷款管理试行办法》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要求如下,请结合实际情况一并贯彻执行。 一、积极开展个人消费信贷,对促进消费、扩大内需、保持国民经济持续稳定增长具有重要作用,对我行调整信贷结构、提高信贷资产质量具有重要意义。各级行要把开展个

人消费信贷业务当作新的业务增长点和业务发展的战略性机遇,提高对消费信贷业务重要性的认识,切实做好消费信贷工作。 二、稳步推进和积极拓展消费信贷业务。要继续办好个人住房信贷业务,稳步扩大汽车消费贷款业务,积极试办和推出个人大额耐用消费品、农用机械、个人房屋装修、教育助学、旅游等消费贷款业务品种,逐步扩大消费信贷的服务领域。要搞好消费信贷的营销策划和业务宣传。 三、配备人员,加强管理。一级分行要配备专职的消费信贷管理人员。各试点行要配备专门的经营管理人员,加强业务培训,有条件的试点行可设立消费信贷业务的专业柜台,接受客户咨询及方便客户办理相关手续,适应开展消费信贷业务的需要。 四、组织好消费信贷业务的试点工作。消费信贷是一项新的业务,要坚持循序渐进的原则,由分行选择具备条件的分支行试点,并加强指导,做好试点工作,取得经验后稳步推广。 五、开办消费信贷业务要抓紧制定和完善消费信贷业务的各项管理办法和操作规程,加强和规范贷款管理,防范贷款风险,保证消费信贷业务健康发展。试点机构名单、相关业务管理办法和操作规程要报总行备案。 六、各行在执行该试行办法和开展消费信贷业务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和有关建议,请及时向总行(信贷管理一部)报告。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发展个人消费信贷业务,规范个人消费贷款管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中国人民银行颁布的《贷款通则》、《关于开展个人消费信贷的指导意见》和中国农业银行(以下简称农业银行)信贷管理基本制度,特制定本办法。

农业银行贷款产品细则

农业银行贷款产品细则 ●个人类贷款 ●企业类贷款 个人类 一、安居好时贷系列二、消费好时贷系列三、创业好时贷系列四、特色业务和新产品 一、安居好时贷系列: 个人一手住房贷款 什么是个人一手住房贷款? 指银行向借款人发放的,用于借款人购买首次交易的住房(即房地产开发商或其他合格开发主体开发建设后销售给个人的住房)的贷款。 借款人需具备什么条件?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和合法有效的身份证件; 2、具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3、信用状况良好; 4、已签订合法有效的房屋买卖合同,且所购房屋用途为住宅; 5、有不低于最低规定比例的首付款证明; 6、原则上以所购住房设定抵押担保; 7、农业银行规定的其他条件。 贷款期限、利率和额度为多少? 1、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30 年; 2、贷款利率执行中国人民银行规定,最低可在同期同档次贷款基准利率的基础上下浮15%,可以采用固定利率、浮动利率或固定加浮动利率(混合利率)方式锁定贷款利率,规避加息增加的还款压力; 3、贷款最高额度不超过所购住房成交价格的80%。 个人二手住房贷款 什么是个人住房二手楼贷款? 借款人向农业银行申请的用于购买再交易住房的贷款。 借款人需具备什么条件?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符合农业银行规定条件的自然人; 2、具有合法有效的身份证明(如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或其他有效居留证件); 3、具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4、已签订具有法律效力的购买住房的合同或协议; 5、能够支付不低于购房全部价款30%的首期购房款; 6、同意以所购房屋作为抵押物,或提供农业银行认可的资产作为抵押物或质物,或有具备担保资格和足够代偿能力的单位或个人作为偿还本息并承担连带责任的保证人; 7、农业银行规定的其他条件。 贷款期限、利率和额度是多少? 1、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30 年; 2、贷款利率执行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同档次贷款利率,并根据贷款的不同情况上下浮动, 最低为相应期限档次基准利率的0.85 倍; 3、贷款最高额度不超过所购住房全部价款或评估价值(以低者为准)的70%; 个人住房与公积金组合贷款 什么是个人住房与公积金组合贷款? 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是指农业银行根据当地住房公积金中心的委托,以住房公积金资金为来源,向借款人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贷款。个人住房与公积金组合贷款是指住房公积金中心和银行对同一借款人所购的同一住房发放的组合贷款。 贷款对象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已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自然人。 个人一手商业用房贷款 什么是个人一手商业用房贷款? 借款人向农行申请购买首次交易的营业用房或办公用房,并以所购商业用房作为抵押物并按月向贷款人还本付息的贷款。 借款人需具备什么条件?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和合法有效的身份证件; 2、具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3、信用状况良好; 4、已经与售房人签订房地产主管部门统一印制的、具有法律效力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或协议; 5、有不低于最低规定比例的首付款证明; 6、有权处分人同意以所购房屋作为贷款抵押担保物; 7、农业银行规定的其他条件。 贷款期限、利率和额度为多少? 1、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10 年; 2、贷款利率不得低于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同档次利率的1.1 倍; 3、一手商业用房贷款金额最高不超过借款人所购房屋交易价格的50%。 个人二手商业用房贷款

关于《中国农业银行个人信贷业务管理办法》的说明

关于《中国农业银行个人信贷业务管理办法》的说明 银监会于2月12日发布了《个人贷款管理暂行办法》(银监会令2010年第2号,以下简称《个贷办法》),并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总行根据银监会的监管要求,结合我行原《中国农业银行个人信贷业务基本规程》(农银发…2009?430号,以下简称原规程)执行中遇到的问题对原规程进行了修订,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本次修订所遵循的原则 一是全流程管理原则。办法修订严格贯彻全流程管理的原则,从贷前调查、审查、审批、到用信、支付、贷后管理直至贷款收回,每一环节都有具体要求与规定。 二是遵循诚信申贷原则。要求借款人申请贷款实事求是,依据真实、合规、合法、合理的消费或生产经营需求申请贷款。 三是协议承诺原则。要求借款人对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贷款用途合法合规性,资金支付方式的真实性、准确性进行承诺。 四是实贷实付原则。采取受托支付方式的个人贷款,贷款资金的发放和支付划转应遵循实贷实付原则。 五是贷放分控原则。个贷业务流程遵循部门或岗位分离的原则,不仅要“审贷分离”,而且要“贷放分离”,调查、审查、用信及支付都应实行部门或岗位分离,以规范操作、防控风险。 六是贷后管理原则。继续强调贷后管理工作,进一步明确各部门、岗位的贷后管理职责和要求,通过建立和完善贷款后评估管理改变“重贷轻管”的做法。

二、修订的主要内容 (一)关于支付管理相关规定。 根据银监会《个贷办法》要求,本次修订专门增加了第三十四条和第三十五条关于“支付管理”的内容,同时对合同签订、放款审核、资金支付等条款做了修订。 一是住房按揭贷款、汽车贷款业务按现有信贷流程采取受托支付方式办理; 二是对于消费类贷款中借款人无法事先确定具体交易对象且金额不超过30万元人民币的,可以采取借款人自主支付方式; 三是对贷款资金用于生产经营且金额不超过50万元人民币的,可以采取借款人自主支付方式; 四是对于借款人交易对象不具备条件有效使用非现金结算方式的,如农副产品收购、中药材收购、废品回收等,按常规判断需采取现金支付的交易,可以在贷款额度中给予借款人合理的自主支付额度; 五是贷款额度中超过上述允许的自主支付额度的部分和其他个人贷款应采取受托支付方式; 六是总行将在合同中设计详细的支付条款,明确自主支付额度和受托支付额度。 按规定应选择受托支付方式的,合同签订时借款人已确定交易对象及收款账户信息的,即在借款合同中填写清楚贷款资金支付相关信息,并提交相关交易证明材料(交易合同等)。 按规定应选择受托支付方式的,如签订借款合同时借款人尚未明

中国农业银行贷款管理通则

来源:问法网法律数据库 颁布机构:中国农业银行1990-02-28 中国农业银行贷款管理通则(试行) (1990年2月28日(90)农银企字第13号)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贷款管理,根据国家有关法规和农业银行性质、任务及贷款管理的实际情况,制定本通则。 第二条贷款管理必须遵循国家法规,遵循国家经济、金融发展的方针、政策、计划、促进社会主义有计划的商品经济持续、稳定、协调发展。 第三条办理贷款必须坚持自力更生为主、贷款扶持为辅,区别对待、择优扶持,有借有还、到期归还的基本原则。 第四条按照国家产业发展政策和信贷计划,依据信贷资金力量安排贷款,发挥信贷促进农村经济发展的作用。 第五条坚持贷款自主经营,并承担贷款的经济责任。 第六条贷款实行科学管理,不断提高贷款使用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提高贷款的安全性、周转性。 第七条贷款是农业银行的基本业务,信贷管理实行各级行长负责制。 第二章贷款范围、对象、条件

第八条贷款坚持为农业生产服务,为农村经济发展服务的方向。根据国家产业政策和发展计划制定贷款的产业、产品序列,并依此管理贷款投向。 一、农业贷款。重点支持农业生产,支持提高农业资源开发和农业技术改造,增强农业发展后劲。 二、工业贷款。重点支持发展农副产品和当地原材料的加工,支持农用工业、能源和出口创汇产品的生产。 三、商业贷款。重点支持农副产品收购和农村农业生产资料与日用工业品的供应。 第九条办理下列对象的贷款: 一、全民所有制的农业、工业和商业企业; 二、集体所有制的农业、工业和商业企业; 三、联营企业; 四、农村承包经营户; 五、个体工商户、个人合伙经营户和私营企业; 六、外资及中外合资企业; 七、农村信用合作社; 八、其他符合贷款条件的经济组织和实行企业经营的事业单位。 第十条申请借款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借款从事符合国家经济发展方针、政策和计划要求的建设和生产经营,并有相关的经营业务计划; 二、有符合规定比例的自有资金;

农业银行个人汽车贷款

农业银行个人汽车贷款 Document number【AA80KGB-AA98YT-AAT8CB-2A6UT-A18GG】

农业银行个人汽车贷款 产品定义: 个人汽车贷款是指授权开办汽车贷款业务的农业银行经办机构向个人借款人发放购买汽车(含二手车)的贷款业务,包括个人自用车贷款和个人商用车贷款。 自用车是指借款人通过汽车贷款购买的、不以营利为目的的汽车。自用车主要包括轿车、多功能车(MPV)和越野车(SUV)等各种车辆。 商用车是指借款人通过汽车贷款购买的、以营利为目的的汽车。商用车主要包括客运车、货运车和推土机、挖掘机、搅拌机、泵机等各种工程车辆、半挂牵引车等专用车辆。 二手车是指从办理完机动车注册登记手续到规定报废年限一年之前进行所有权变更并依法办理过户手续的汽车。 汽车贷款的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5年,其中,商用车和二手车贷款的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 产品功能: 能满足消费者因购买汽车时资金不足的融资需求。 适用对象: 个人客户,并且需要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在中国境内有固定住所、具有有效身份证明的中国国籍的自然人或在我国境内居住一年以上的港、澳、台居民及外国人; 2.具有稳定的职业和经济收入,能保证按期偿还贷款本息; 3.在我行开立银行卡或储蓄存款账户,能够支付足额的首付款; 4.能提供我行认可的有效担保措施; 5.符合资信评级条件和经办行要求的其他条件。 办理程序:

办理程序为:借款人申请→贷款调查→审查、审批→签订借款合同→办理保险、担保手续→贷款发放→贷款偿还。 办理地点: 所有经授权及转授权的营业机构均可办理。 注:具体开办的业务种类及办理程序、办理条件等以中国农业银行当地分行有关规定为准。

中国农业银行贷款凭证

中国农业银行贷款凭证 编号:第号贷款日期年月日 ┌────────┬───┬────┬───┬────┬──────┐ │借款单位全称││存款帐号││贷款帐号││ ├────────┼───┴┬─┬─┼─┬─┼─┬─┬┴┬─┬─┬─┤① │││千│百│十│万│千│百│十│元│角│分│信 │借款金额(大写)│├─┼─┼─┼─┼─┼─┼─┼─┼─┼─┤贷

│││││││││││││员 ├────────┼─┬──┴─┴─┴─┼─┼─┴─┴┬┴─┴─┴─┤留 │贷款用途││贷款利率(月息)│‰│到期时间│年月日│存 ├────────┴─┴───────┬┴─┴────┴──────┤ │兹根据()农银借合字第号借│信贷部门审查意见及签章:│ │款合同办理此笔贷款,我单位保证遵守你│ │ │行贷款管理办法和借款合同有关规定,按│ │

│规定用途使用借款,到期请凭此据收回贷│ │ │款。│ │ │借款单位(个人)签章│年月日│ │(预备印签)│ │ ├───┬────┬────┬────┼────┬────┬────┤ ││偿还日期│偿还金额│结欠金额│偿还日期│偿还金额│结欠金额│ │分贷├────┼────┼────┼────┼────┼────┤

│次款│││││ ││ │偿记├────┼────┼────┼────┼────┼────┤ │还录│││││ ││ │├────┼────┼────┼────┼────┼────┤ ││││││ ││ └───┴────┴────┴────┴────┴────┴────┘

中国农业银行贷款凭证编号:第号贷款日期年月日 ┌────────┬───┬────┬───┬────┬──────┐ │借款单位全称││存款帐号││贷款帐号││ ├────────┼───┴┬─┬─┼─┬─┼─┬─┬┴┬─┬─┬─┤② │││千│百│十│万│千│百│十│元│角│分│代 │借款金额(大写)│├─┼─┼─┼─┼─┼─┼─┼─┼─┼─┤借 │││││││││││││据

中国农业银行贷款凭证

【标题】中国农业银行贷款凭证 【分类】信贷类合同 中国农业银行贷款凭证 编号:第号贷款日期年月日 ┌────────┬───┬────┬───┬────┬──────┐│借款单位全称││存款帐号││贷款帐号││├────────┼───┴┬─┬─┼─┬─┼─┬─┬┴┬─┬─┬─┤①│││千│百│十│万│千│百│十│元│角│分│信│借款金额(大写)│├─┼─┼─┼─┼─┼─┼─┼─┼─┼─┤贷│││││││││││││员├────────┼─┬──┴─┴─┴─┼─┼─┴─┴┬┴─┴─┴─┤留│贷款用途││贷款利率(月息)│‰│到期时间│年月日│存├────────┴─┴───────┬┴─┴────┴──────┤│兹根据()农银借合字第号借│信贷部门审查意见及签章:││款合同办理此笔贷款,我单位保证遵守你│││行贷款管理办法和借款合同有关规定,按│││规定用途使用借款,到期请凭此据收回贷│││款。│││借款单位(个人)签章│年月日││(预备印签)││├───┬────┬────┬────┼────┬────┬────┤││偿还日期│偿还金额│结欠金额│偿还日期│偿还金额│结欠金额││分贷├────┼────┼────┼────┼────┼────┤│次款││││││││偿记├────┼────┼────┼────┼────┼────┤│还录││││││││├────┼────┼────┼────┼────┼────┤││││││││└───┴────┴────┴────┴────┴────┴────┘ 中国农业银行贷款凭证 编号:第号贷款日期年月日 ┌────────┬───┬────┬───┬────┬──────┐│借款单位全称││存款帐号││贷款帐号││├────────┼───┴┬─┬─┼─┬─┼─┬─┬┴┬─┬─┬─┤②│││千│百│十│万│千│百│十│元│角│分│代│借款金额(大写)│├─┼─┼─┼─┼─┼─┼─┼─┼─┼─┤借│││││││││││││据├────────┼─┬──┴─┴─┴─┼─┼─┴─┴┬┴─┴─┴─┤│贷款用途││贷款利率(月息)│‰│到期时间│年月日│会├────────┴─┴───────┬┴─┴────┴──────┤计│兹根据()农银借合字第号借│信贷部门审查意见及签章:│部

中国农业银行农村个人生产经营贷款管理办法(试行)

附件1: 中国农业银行农村个人生产经营贷款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促进农村规模化经济发展,规范农村个人生产经营贷款业务管理,有效防控风险,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中国农业银行“三农”信贷业务基本规程(试行)》等信贷管理制度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农村个人生产经营贷款是指对农户家庭内单个成员发放的,用以满足其从事规模化生产经营资金需求的大额贷款。 本办法所称农户是指长期(一年以上)居住在乡镇(含城关镇)行政管理区域内的住户,包括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住户、国有农(林)场职工、农民工、农村个体工商户等,但不包括居住在城关镇从事非农业生产经营的住户。 第三条农村个人生产经营贷款坚持区别对待、择优准入、严控风险、讲求效益的原则。 第四条农村个人生产经营贷款实行严格的机构准入、差别授权、动态管理制度。 第二章贷款用途和准入条件第五条农村个人生产经营贷款用于农户从事农业及其他生产经营的融资需求,具体包括: (一)农、林、牧、渔等农业生产经营活动;(二)工业、商业、建筑业、运输业、服务业等非农业生产经营活动。 第六条申请农村个人生产经营贷款的借款人,必须同时具备以1下基本条件: (一)年龄在18周岁以上(含),且申请借款时年龄和借款期限之和最长不超过60年(含),在农村区域有固定住所,身体健康,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和劳动能力,持有有效身份证件。 (二)根据《中国农业银行“三农”客户信用等级评定管理办法》,客户的信用等级评级结果为良好级及以上;(三)收入来源稳定,具备按期偿还信用的能力;(四)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合规合法,符合国家产业、行业、环保政

策;(五)须提供合法、有效、足值的担保;(六)借款人及其配偶信用记录良好,申请贷款时不存在到期未还的逾期贷款和信用卡恶意透支,且最近24个月内不存在连续90天(含)以上或累计6期以上的逾期记录。 第七条严禁对以下客户办理农村个人生产经营贷款: (一)有骗(套)取银行信用、恶意逃废银行债务或信用卡恶意透支行为或记录的;(二)担任或曾经担任有骗(套)取银行信用、恶意逃废债务行为的企业的主要管理人员,且对企业逃废债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三)有嗜赌、吸毒等不良行为的;(四)从事国家明令禁止业务的。 第三章贷款额度、方式、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第八条贷款额度。 农村个人生产经营贷款单户额度起点为5万元(不含),单户余额最高不超过100万元(含),其中采取自助可循环方式的单户余额最高不超过50万元(含)。 第九条单户贷款额度不得超过所从事生产经营项目投入资金2的70%,采取农户联保方式的,单户农户联保方式贷款额度不得超过所从事生产经营项目投入资金的50%。 第十条贷款方式。 农村个人生产经营贷款分为自助可循环方式和一般方式,均以“金穗惠农卡”作为发放载体。 自助可循环方式是指在核定的最高额度和期限内,借款人随借随还,自助放款还款;一般方式是指未对农户授予最高额可循环贷款额度,一次性放款,一次或分次收回。 具体用款方式由贷款人与借款人协商决定。 第十一条一般方式贷款期限。 农村个人生产经营贷款的贷款期限应根据农户从事生产的经营周期、现金流量特点确定,原则上不超过3年,对于从事林果业、橡胶、药材等生产周期较长的生产经营活动的,最长可延长至8年。

中国农业银行小额存单抵押贷款合同(官方版)

编号:QJ-HT-0290 中国农业银行小额存单抵押贷款合同(官方版) Restrict both parties to perform their responsibilities and obligations together and ensure that their legal rights and interests are not harmed.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 --- 专业合同范本系列下载即可用---

中国农业银行小额存单抵押贷款合 同(官方版) 说明:该合同书适用于约束双方共同履行责任和义务、阐明双方需要在期限内履行的义务,保证权利双方合法权益不受损害,文档可下载收藏或打印使用(使用时请先阅读条款是否适用)。 (_________)农储贷字______号 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贷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甲方的借款申请,为加强存单抵押贷款管理,明确双方的经济责任,按照国务院颁发的《借款合同条例》的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签订合同。 一、贷款种类、金额及用途 乙方同意贷给甲方储蓄定期存款存单抵押小额人民币贷款_________元整,用于解决储户存款未到期时急需使用资金的困难。 二、贷款的期限和利率 贷款利率按月息_________‰计收。贷款期间如遇利率调整,在贷款期限内利率不变。

三、贷款的偿还 存单抵押贷款原则上甲方应按期归还,利随本清,若甲方贷款提前还款按原定利率和实际借款天数计息。 四、贷款的展期申请 甲方因特殊原因而无法按期归还贷款,抵押存单到期或部分未到期,甲方应提前10天向乙方提出正式展期申请,期限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累计贷款期限不超过一年,且不超过抵押存单到期日。 五、违约责任 1.如甲方到期不能如数归还贷款,在逾期一个月以内(含一个月),甲方同意从贷款到期之日起,对逾期部分加付20%的罚息,超过一个月,甲方同意部分和全部抵押存单的存款抵偿贷款本息。 2.在借款合同规定的范围内,乙方及时向甲方提供贷款。 3.乙方应妥善保管被抵押的存单,如乙方保管不妥造成丢失、损坏由乙方承担责任。 4.抵押的存单在抵押期内,甲方不得申请挂失、转让存单保管收据,如发生上述行为,乙方有权立即处理其抵押存单。

中国农业银行最高额担保个人借款合同

最高额担保个人借款合同 尊敬的客户:为了维护您的权益,请在签署本合同前,仔细阅读本合同各条款(特别是黑体字条款),关注您在合同中的权利、义务。如对本合同有任何疑问,请向贷款行咨询。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本合同特别条款首部所列各方当事人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本合同由通用条款和特别条款两部分组成,通用条款和特别条款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一部分通用条款 借款 第一条借款额度 1.1 借款人可以在本合同第十五条约定的期限和借款本金额度内向贷款人申请借款,并在自助循环借款额度内(如有)自助循环使用借款额度。在上述期间内发生的业务,单笔借款期限及最迟到期日见第十五条。 1.2 在上述期间和最高借款本金余额内,借款人申请用款,贷款人有权根据借款人资信、还款能力、抵押物价值、保证人担保能力、贷款人经营状况等进行审核,审批同意后发放贷款,双方不再逐笔签订借款合同。 1.3 借款额度的冻结、调整与终止 1.3.1额度有效期届满,尚未使用的借款额度自动取消,借款人不能再使用该借款额度获得借款,仅可办理还款。 1.3.2 额度的自动冻结和解冻 借款人在借款额度内任何一笔贷款发生本金或利息逾期时,借款人账户内所有合约下的自助循环借款额度将自动冻结。借款人全部清偿逾期本息后,贷款人自动解冻自助循环借款额度。自动冻结期间,贷款人每日日终自动进行还贷扣收。 1.3.3人工冻结、调整与终止 1.3.3.1借款人发生签约借记卡或存折丢失事项时,应立即通知贷款人并办理额度冻结。 1.3.3.2发生如下情形之一的,贷款人有权对借款人合约额度进行冻结、调减或提前终止: (1)借款人在中国农业银行或其他银行发生违约行为或不良信用记录; (2)借款人的其他循环额度被冻结或终止; (3)借款人擅自改变贷款用途、拒绝或阻挠银行对贷款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等

中国农业银行贷款管理制度

中国农业银行贷款管理制度 2007-11-22 字体设置和打印 【字体:大中小】【打印】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中国农业银行(以下简称农业银行)贷款管理,规范贷款行为,防范贷款风险,提高贷款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以及中国人民银行(以下简称人民银行)《贷款通则》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是农业银行贷款管理必须遵循的基本准则,是制定农业银行各种类贷款管理办法的基本依据。 第三条本制度中所称贷款系指农业银行对借款人自主提供的并按约定的利率和期限还本付息的货币资金。 第四条本制度中的贷款包括人民币贷款和外币贷款。 第五条贷款管理应当遵循国家法律法规,执行国家区域产业政策,促进经济发展。 第六条贷款的发放和使用要坚持效益性、安全性和流动性相统一的原则,自主经营,自担风险,区别对待,择优扶持,有借有还,到期归还。 第七条贷款管理实行行长负责,分级审批,集约经营,审贷分离的体制。 第八条贷款发放实行权限管理,总行对分支行实行授权和转授权。 第九条本制度适用于农业银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贷款业务。农业银行向境外借款人提供贷款和境外分支机构贷款管理制度另行规定。

第二章贷款对象和基本条件 第十条贷款对象(借款人)应当是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主管机关)核准登记的企(事)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个体工商户或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第十一条借款人申请贷款应当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借款从事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社会发展规划要求的建设和生产经营活动; (二)贷款使用确有经济效益,能按期偿还贷款本息,原应付贷款利息和到期贷款已清偿或落实了经开户行认可的还款计划; (三)在农业银行开立基本帐户或一般存款帐户,在其帐户内应保有不低于贷款余额10%的存款作为结算支付保证。自愿接受农业银行的信贷监督和结算监督,如实向开户行提供有关经营情况和财务报表; (四)除国务院另有规定外,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对外股本权益性投资累计额未超过其净资产总额的50%; (五)实行贷款证的地区,应持有人民银行颁发的贷款证; (六)除自然人和不需要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的事业法人外,应当经过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年检手续,特殊行业须持有有权机关颁发的生产经营许可证; (七)不符合信用贷款条件的,应有符合规定担保条件的保证人、抵押物或质物; (八)申请短期贷款,借款人的资产负债率应低于70%。申请中、长期项目贷款,应有经国家有权机关批准的项目立项批文,并有符合国务院规定比例的资本金; (九)申请票据贴现,必须持有合法有效的票据。任何组织、机构和个人不得违背或降低上述基本条件发放贷款。 第三章贷款种类和方式 第十二条贷款按期限分为短期贷款、中期贷款和长期贷款。

中国农业银行吉林省分行个人贷款业务现状及发展对策

龙源期刊网 https://www.360docs.net/doc/3412898863.html, 中国农业银行吉林省分行个人贷款业务现状及发展对策 作者:于洪 来源:《企业文化·下旬刊》2015年第12期 摘要:个人贷款作为一种新方式可以起到拉动经济增长,刺激消费,改善银行资产结构 等多种功效,其在市场潜力、宏观政策、民众意向和银行投向上都面临良好的发展前景。个人贷款的开办,是国有商业银行适应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与完善、适应金融体制改革、适应金融国际化发展趋势的一系列全方位变革的重要措施之一,它打破了传统的个人与银行单向融资的局限性,开创了个人与银行相互融资的全新的债权债务关系。本文通过对中国农业银行吉林省分行个人贷款业务的现状分析,指出农行吉林省分行其发展中存在问题,并实际制定了一系列相应的发展对策。 关键词:个人贷款;个人贷款现状;个人贷款发展对策 个人贷款,又称零售贷款业务,经过几十年的发展,已成为一项重要的贷款业务。个人贷款及其产业的发展,得益于中国金融发展硬环境和软环境不断改善,而相对于信贷利用率极高的西方国家来说,我国的个人贷款仍有极大的发展潜力。 一、中国农业银行吉林省分行个人贷款业务现状 中国农业银行吉林省分行按照农总行要求,从1999年开始开办当时唯一的个人贷款—个人住房贷款,之后经过15年的发展,现在已有多达20个品种的个人贷款。 (一)发展迅速,深入农户 近年来,农行不断深化“三农”金融服务,以发展农户小额贷款业务为切入点,积极开展新时期农户金融服务实践,助推吉林省经济社会发展。截至今年2月末,该行已累计发放农户贷款450亿元,助力全省75万户农户致富,惠及近200多万农村百姓。农民贷款难是农民最关切、政府最关心、社会最关注的问题。农行率先破解难题,成绩显著。不仅对全面服务“三农”意义重大,对整个国民经济发展、社会和谐稳定都具有深远意义。 (二)贷款品种呈多元化发展 中国农业银行吉林省分行经过多年的发展,已经形成了系统性的个人贷款产品体系,包括购房类贷款、消费类贷款、经营类贷款、综合类贷款等几大类30多个相关产品,贷款用途覆盖了个人群体的生活消费、创业经营的绝大部分需求,如:购房、购车、教育、医疗、经营等。吉林农行个人贷款为吉林省民生建设、经济发展提供了大力支持,做出了突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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