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监督管理办法试行 (1)

贵州省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监督管理办法试行 (1)
贵州省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监督管理办法试行 (1)

贵州省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监督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我省建筑工程施工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提升管理水平,根据《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建设工程监理规范》等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我省建筑工程施工阶段建筑施工企业项目管理人员和工程监理单位管理人员配备,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建筑施工企业应当加强对施工现场管理,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加强施工现场监理工作,确保建筑工程施工阶段人员配备满足工程施工和监理需要。

第四条县级以上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建筑工程施工阶段人员配备的监督管理。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省建筑工程施工阶段人员配备的监督管理。

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检查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直管建筑工程施工阶段人员配备的监督检查。

第五条建筑施工企业施工管理人员和工程监理单位的监理人员应当是本单位人员,不得为外单位人员,并与施工组织设计及监理规划中所列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合同约定人员名单一致。

聘用外单位人员应当在聘用前办理聘用手续和相关变更手续,签订劳动合同,缴纳社会基本养老保险。

第六条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得在同一项目的建设单位或相关中介机构中兼职。

第七条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应当认真履行质量、安全管理职责,除本职工作完成、工程停工等特殊原因外,应当常驻施工现场。

第二章建筑施工企业人员配备

第八条建筑施工企业履行施工阶段建筑工程承包合同时,应当在施工现场建立项目管理机构。

项目管理机构应当至少包括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检员等

基本施工管理人员。

第九条除配备基本施工管理人员外,建筑施工企业可根据工程需要配备生产负责人、试验员、材料员、机械员、资料员等其他项目管理人员。

企业根据工程需要配备的项目副经理、执行经理、施工负责人等其他管理人员不得代行基本管理人员全部职责。项目经理不得全权委托他人履行项目经理职责。代行基本管理人员部分职责的人员应当具有基本管理人员具备的资格条件。

第十条大中型项目基本管理人员不得互相兼职,或兼任其他职责,不得同时在两个及两个以上的建设工程项目中任职。

小型项目的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及两个以上的建设工程项目中任职。

第十一条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由企业委派,并持有有效的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第十二条大中型工程施工项目经理应当持有本单位本专业相应等级的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小型工程施工项目经理应当持有相应的本单位建造员或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

项目经理应当持有有效的本单位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第十三条小型工程施工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当由具有3年以上同类工程施工工作经验的人员担任,并具有相应的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大中型工程施工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当具有10年以上同类工程施工工作经验的人员担任,并具有相应的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第十四条项目施工管理人员配备数量不得少于《贵州省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人员配备标准》;其中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劳务分包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数量不得少于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了中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的规定数量。

第十五条项目施工管理人员应当持有本单位相应的岗位资格证书。

第十六条建筑工程施工活动中形成的有关工程施工管理文件,应当由项目经理签字并加盖注册建造师执业印章。

第三章工程监理单位人员配备

第十七条工程监理单位履行施工阶段的委托监理合同时,应当建立项目监理机构。项目监理机构的监理人员应当专业配套、数量满足工程的需要,应包括总监理工

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安全监理员、质量监理员等基本监理管理人员。工程项目的监理员不得同时在两个及两个以上的建设工程项目中任职。

监理人员不得兼任同一项目建筑施工企业或建设单位任何职务。

第十八条工程监理单位应当于委托监理合同签订后10日内将项目管理机构的组织形式、人员构成和资格证书复印件以及对总监理工程师的任命书面通知建设单位,书面通知应当加盖工程监理单位公章和监理工程师的执业印章。

第十九条工程监理单位除按要求配备基本监理管理人员外,可根据工作需要配备资料员、总监代表等其他监理管理人员。

第二十条经工程监理单位法定代表人书面同意,由总监理工程师书面授权,必要时可以配备总监理工程师代表行使总监理工程师部分职责和权利,但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全权委托总监理工程师代表行使总监理工程师职责。

第二十一条总监理工程师应当由具有三年以上同类工程监理工作经验的人员担任,并持有本单位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证书。

总监理工程师代表应当由具有二年以上同类工程监理工作经验的人员担任,并持有本单位本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证书。

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当由具有一年以上同类工程监理工作经验的人员,并持有本单位本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证书或贵州省省级注册监理执业证书。

监理员应持有本单位本专业的上岗资格证书。

第二十二条项目监理管理人员配备数量不得少于《贵州省建设工程项目监理管理人员配备标准》。

第二十三条建筑工程施工活动中形成的有关工程监理、施工文件,应当由总监理工程师签字的,总监理工程师应当签字并加盖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印章,不得委托总监理工程师代表签字。

第二十四条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只宜同时担任一项委托监理合同的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工作,确需同时担任多个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的,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将有法定代表人签字同意的书面报告报建设单位同意,并报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后,方可同时担任多个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但最多不能超过三个项目。

第四章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变更

第二十五条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应保持相对稳定,除下列情形外,工程施工、监理单位不得擅自变更:

(一)因患病等身体原因无法坚持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的;

(二)退休或离开本单位的;

(三)本人所承担的专业业务已完成的;

(四)非施工、监理单位原因工程项目不能如期开工、停工时间达三个月以上的;

(五)因违法违规受到处罚不能继续担任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的;

(六)其他具有正当变更理由的情形。

第二十六条施工现场管理人员确需变更的,拟变更的人员资格、工作经历水平不得低于变更前相应人员的资格和工作经历水平。

第二十七条施工现场管理人员确需变更的,变更单位应当将盖有变更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的书面申请、拟变更人员的职称证书、工作经历、执业资格证书等报告建设单位。建设单位同意变更后,变更单位应将盖有变更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的书面申请、拟变更人员的职称证书、工作经历、执业资格证书和建设单位同意变更的书面材料、工作移交手续等资料报原备案机关登记变更,并抄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

第二十八条未按规定擅自变更项目负责人或总监理工程师的,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责令限期改正,对拒不整改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分别作不良行为记录1~3个月。

第二十九条项目基本管理人员在其承建的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前或移交手续办理前,除下列情形外,不得变更其聘用企业:

(一)发包方与受聘企业解除合同的;

(二)因不可抗力同等特殊情况必须更换的;

(三)所在企业已办理人员变更获得批准的;

(四)法律法规规定可办理变更的。

第五章监督管理

第三十条建设单位和招标代理机构编制的招标文件,建设单位与施工、监理单位签订的工程项目合同中,对现场管理人员配备的要求应满足本办法规定,不得擅自降低标准。

第三十一条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实行备案制度。

建设单位在办理施工许可时,应当将施工、监理单位投标承诺和合同约定的项目施工管理人员、项目监理管理人员配备情况书面报告工程所在地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并抄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

书面报告应加盖建筑施工企业和工程监理单位公章、相关人员的执业资格印章、相关管理人员的资格证书复印件以及机构组织形式等。

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放施工许可时,应当核查建筑施工企业和工程监理单位人员配备情况,对达不到要求的,视为质量安全保证措施不符合规定要求,不予颁发施工许可证。

第三十二条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情况的监督检查,对人员配备达不到要求或人员不到位的,应当责令改正,并采取约谈、作不良行为记录、行政处罚等措施督促相关单位改正。

第三十三条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应当加强建筑施工企业和工程监理单位施工现场配备的人员资格和数量的监督检查,发现存在问题的应当及时上报同级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人员数量不符合规定要求或人员资格不符合要求的,应当责令限期改正,对限期内拒不整改的单位作3至6个月不良行为记录。

第三十四条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开展日常监督检查时,应当检查施工现场人员到位情况。对连续3次抽查均不到位的,应当报告同级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予以通报批评,并对个人作不良行为记录3至6个月。

第三十五条对人员配备不符合规定要求或人员不到位且施工现场存在重大质量、安全事故隐患的,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约谈相关单位负责人,责令工程暂停施工,并责令限期整改。拒不整改的,对责任单位作不良行为记录3个月,对责任人员作不良行为记录6个月至1年,并予以通报批评。

第三十六条省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上公布所有在建建筑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和总监理工程师名单。对违反规定,同时担任多个项目的项目经理或总监理工程,应当责令限期改正,对拒不整改的个人作不良行为记录1年。

第六章附则

第三十七条各地可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另行制定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标准。

第三十八条本办法由省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第三十九条本办法自2010年10月1日起起施行。

附件:1.贵州省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人员配备标准

2.贵州省建设工程项目监理管理人员配备标准

3.贵州省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备案表

附件1

贵州省建设工程施工阶段项目施工管理人员配备标准

工程类别工程

规模

施工阶段管理人员配备

最低标准(人)

备注

房屋建筑工程小型

工程

地基与基础 5

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检员各1人,且专职安全生产管

理不低于规定要求。

主体结构 5

装饰装修 5

中型

工程

地基与基础8 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机械员、资料员、

材料员各1人,且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不低于规定要求。单体工程面积

≥20000平方米;高度≥60米;群体工程面积≥80000平方米,达到以上

条件之一的,地基与基础、主体施工阶段各增加1名施工员、安全员

和生产负责人。

主体结构8

装饰装修8

大型

工程

地基与基础11 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质检员、机械员、资料员、质检员、材料员

各1名,施工员2名,且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不低于规定要求。单体工

程面积≥40000平方米,每增加20000平方米;高度≥120米,每增加30

米;群体工程面积≥120000平方米,每增加50000平方米,地基与基础、

主体施工阶段施工员、安全员、质检员各增加1人或施工员、质监员、

安全员各不少于12人时可不再增加。

主体结构11

装饰装修11

市政公用工程

小型

工程 5

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各1人,且专职安

全生产管理不低于规定要求。

中型

工程8

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机械员、资料员、

材料员各1人,且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不低于规定要求。其中工程造价

≥2000万元,施工员、安全员各增加1人及以上。城市桥梁、地下交通

中的隧道工程、轻轨交通中的桥涵工程,增加施工员、安全员各1人

及以上。

大型

工程11

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质检员、机械员、资料员、质检员、材料员

各1名,施工员2名,且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不低于规定要求。其中工

程造价≥5000万元,每增加2000万元,施工员、安全员各增加1人以

上。或施工员、质监员、安全员各不少于12人。城市桥梁、地下交通

中的隧道工程、轻轨交通中的桥涵工程,各增加施工员、安全员1人

及以上。或施工员、质监员、安全员各不少于12人时可不再增加。号)执行;

2.施工员应按专业配备。

附件2

贵州省建设工程施工阶段项目监理管理人员配备标准

工程类别工程规模

施工阶段管理人员

配备最低标准(人)

备注基础主体装修

一般房屋建设

工程

20000㎡以下 4 4 4

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质量监理员、

安全监理员各1各。工程规模在30000㎡以上,

建筑面积每增加10000㎡,地基与基础、主体结

构施工阶段应各增加质量监理员和安全监理员各

1名或质量监理员、安全监理员各不少于6名时

可不再增加。

20000㎡~30000㎡ 5 6 5

30000㎡以上 6 7 5

住宅小区建设

工程

30000㎡以下 4 6 5

工程规模在120000㎡以上,建筑面积每增加

20000㎡,各施工阶段均应增加质量监理员和安

全监理员各1名,或质量监理员、安全监理员各

不少于8名时可不再增加。

30000㎡~60000㎡ 5 7 6

60000㎡~120000㎡7 10 8

120000㎡以上9 11 9

市政

基础设施工程

≤1000万元 4

工程规模在50000万元以上,工程造价每增加

20000万元,应增加质量监理员和安全监理员各1

名或质量监理员、安全监理员各不少于6名时可

不再增加。但城市轨道工程和桥梁、涵洞等工程

质量监理员、安全监理员、专业监理工程师应适

当予以增加。

1000万元~3000万元 5

3000万元~5000万元 6

5000万元~10000万元8

10000万元~30000万元11

30000万元~50000万元12

>50000万元13

注:增加的监理人员中应考虑专业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员的数量及专业搭配合理。

附件3

贵州省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备案表单位(公

章):

日期:

工程名称计划开工竣工日期

姓名现场岗位职务岗位资格及证书

备案意见(对施工或监理单位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是否与投标承诺和合同约定相一致进行审核后提出意见):

公章:

年月日

施工现场管理办法

施工现场管理办法 为了加强施工过程管理,有效控制工程质量、进度、投资和安全文明施工,确保项目按计划建设,顺利完成投资目标。施工单位在工程质量、进度控制,安全文明施工过程中,必须认真落实项目部、监理部下达的各项管理、施工计划,必须切实服从项目部、监理部统一管理、统一指令,保证工程施工的各项目标按计划落实。监理部负责对工程的质量、进度、投资控制和安全文明施工全方面管理,对于质量低劣、进度迟缓、安全文明施工较差、不按图纸和规范施工、不服从建设单位及监理部管理的施工单位,监理部有权根据实际情况予以处罚。 一、施工项目部、监理项目部的管理 1、施工单位必须严格执行项目经理负责制,并严格按照项目组织管理体系逐层管理且责任落实到人。 2、严格执行监理审批认可的质量保证体系、技术保证体系和安全保证体系。认真落实“三检”制度。 3、项目经理和项目总监等主要管理人员必须坚守岗位,如果必须离岗,应提前向甲方和监理书面请假,如果因工作需要调离,应提前十天向甲方、监理书面报告。 4、工程施工管理必须严格执行《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和《建筑工程施工验收规范》等有关规定。 二、质量管理 1、钢材、水泥、防水等各种工程用材料,钢材焊接或连接接头须由监理现场见证随机取样后进行复试。装饰工程和安装工程等主要材料必须先送样品,需要复试及必要的功能性检测的,尚应见证取样复试合格后方可组织材料大批进场,监理部根据样品分批进行验收。进场材料发现以次充好必须退场并给以相应的处罚。 2、施工单位要建立书面技术交底记录制度。每道工序施工前应有项目部技术人员依照施工操作规范、验收规范向专业工长进行详细技术交底,并有

贵州省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监督管理办法(试行)

贵州省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监督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我省建筑工程施工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提升管理水平,根据《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建设工程监理规范》等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我省建筑工程施工阶段建筑施工企业项目管理人员和工程监理单位管理人员配备,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建筑施工企业应当加强对施工现场管理,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加强施工现场监理工作,确保建筑工程施工阶段人员配备满足工程施工和监理需要。 第四条县级以上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建筑工程施工阶段人员配备的监督管理。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省建筑工程施工阶段人员配备的监督管理。 第五条 聘用外单位人员应当在聘用前办理聘用手续和相关变更手续,签订劳动合同,缴纳社会基本养老保险。 第六条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得在同一项目的建设单位或相关中介机构中兼职。 第七条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应当认真履行质量、安全管理职责,除本职工作完成、工程停工等特殊原因外,应当常驻施工现场。 第二章建筑施工企业人员配备 第八条建筑施工企业履行施工阶段建筑工程承包合同时,应当在施工现场建立项目管理机构。 项目管理机构应当至少包括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检员等

基本施工管理人员。 第九条除配备基本施工管理人员外,建筑施工企业可根据工程需要配备生产负责人、试验员、材料员、机械员、资料员等其他项目管理人员。 企业根据工程需要配备的项目副经理、执行经理、施工负责人等其他管理人员不得代行基本管理人员全部职责。项目经理不得全权委托他人履行项目经理职责。代行基本管理人员部分职责的人员应当具有基本管理人员具备的资格条件。 第十条大中型项目基本管理人员不得互相兼职,或兼任其他职责,不得同时在两个及两个以上的建设工程项目中任职。 小型项目的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及两个以上的建设工程项目中任职。 第十一条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由企业委派,并持有有效的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第十二条大中型工程施工项目经理应当持有本单位本专业相应等级的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小型工程施工项目经理应当持有相应的本单位建造员或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 项目经理应当持有有效的本单位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第十三条小型工程施工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当由具有3年以上同类工程施工工作经验的人员担任,并具有相应的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大中型工程施工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当具有10年以上同类工程施工工作经验的人员担任,并具有相应的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第十四条项目施工管理人员配备数量不得少于《贵州省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人员配备标准》;其中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劳务分包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数量不得少于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臵及专了中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的规定数量。 第十五条项目施工管理人员应当持有本单位相应的岗位资格证书。 第十六条建筑工程施工活动中形成的有关工程施工管理文件,应当由项目经理签字并加盖注册建造师执业印章。 第三章工程监理单位人员配备 第十七条工程监理单位履行施工阶段的委托监理合同时,应当建立项目监理机构。项目监理机构的监理人员应当专业配套、数量满足工程的需要,应包括总监理工

建筑施工现场管理讨论(最新版)

( 安全论文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精品文档 / Word文档 / 文字可改 建筑施工现场管理讨论(最新 版) Safety is inseparable from production and efficiency. Only when safety is good can we ensure better production. Pay attention to safety at all tim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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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的挑战与竞争,这种差距所带来的不良影响已经引起业内人士的广泛关注,为了摆脱这种不利局面,加强对建筑企业施工现场的管理已经势在必行。 建筑施工现场管理内容和方法 2.1、施工进度管理 项目工程开工之前和工程施工过程中的必备条件就是要编制和贯彻工程综合进度计划。施工项目的综合进度计划是根据建设方控制的总进度,结合设计图纸、技术资料,生产工艺流程以及材料,设备供应情况而确定的。由于施工的过程是一个不断发展和变化的过程,所以还必须根据现场的实际情况,对综合进度计划不断地进行平衡和合理安排,才能保证施工的顺利进行。综合进度计划的安排,要根据施工程序,先地下后地上,先结构后安装的原则,按工程的结构形式和选用的施工方法,结合各专业工程的实物量大小,具体合理安排各施工单位穿插配合,以便互助,创造最优施工必备的条件。 2.2、施工总平面管理

施工现场管理规定

施工现场管理规定 (一)、总则 1、为了强化施工现场管理,做到文明施工,提高企业声誉,提高施工人员素质,特制订本规定。 2、本规定对施工现场管理中所涉及到的主要环节,均制定了相应的规章制度或标准。有关人员必须根据本规定的内容和要求来规范自己的行为,检验自己的工作。 (二)、细则 一、现场施工人员行为规范 1、维护企业的声誉,树立企业的形象,创建企业品牌。 2、严禁衣着不整,穿拖鞋作业。 3、文明施工,工作中不得大声喧哗、打闹、打架。 4、施工现场严禁吸烟、喝酒。 5、私人物品要收拾整齐,集中放置。 6、施工人员不得留宿在施工现场(除业主要求现场保留值班人员或项目具备独立的生活区并业主同意外)。 7、施工现场发生的一切问题,施工责任人处理不了的,要及时反映给公司,由上级进行解决。 8、施工现场每天下班以前,必须进行清洁、整理,物料码放整齐,废料及时清理,保证现场卫生整洁,作业面宽敞。提倡落手清,杜绝隔夜垃圾预留现场。 9、施工现场的卫生间、厨房间不得有残渣、剩菜以及其他生活垃圾,严禁将残渣剩菜级杂物倒入坐便器及下水管道。 10、未经现场管理或业主驻场监理许可,不得变更施工内容及施工工序。 11、所有进场材料,必须与业主签字确认的合同文本一致(含预算清单表),如有变更应不低于同等材料的 品质,并由业主签字确认。 二、安全工作 1、施工现场严禁吸烟、喝酒(或设立独立吸烟区)。 2、易燃物品如油漆类、胶类、稀释剂类等溶剂类,容器要盖严。设专门存放区域,并由专人管理。 3、施工用临时配电设施严禁一闸多机,严格强化配套插头插座意识。 4、电动机具操作完毕,必须及时切断电源。 5、任何电动机具使用中严禁以裸线头直接插入插座进行作业。 6、木工作业时留下锯沫等易燃物要随时清理,严禁现场无序堆放,强化垃圾袋装化管理。对临时堆放点材料或垃圾,要做到随走随清,防止随风飘散。 7、责任专人管理房间钥匙,负责对无人和风雪的门窗关闭检查。 8、严禁电工在通电情况下单人作业。 9、脚手架搭设严格按规范要求落实,杜绝安全隐患。 10、对装饰装修中需要施工的拆除、砼体、水电改造、瓦工铺贴、轻钢龙骨吊顶、全家找平、涂料滚刷、油漆喷涂、墙纸黏贴、木制品现场制作等工艺,必须要结合材料特性及气候、季节、结构负载等条件,严格按规范要求施工,及时调整合理的工艺流程,杜绝不合理的违规现象。 三、撤场

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管理

第一章:总包单位管理原则 1.1总包单位管理原则:利用合同条款和完善的管理制度对施工单位规管理,有效控制,以充分调动施工单位的工作自主性和积极性,达到互利双赢的效果。 1.2对总包项目班子的管理:要求总包单位项目班子机构健全,符合投标文件和合同的规定,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应经甲方考察认可,施工五大员应持证上岗; 1.3 对项目管理程序的管理:项目施工应制定施工组织设计和各项施工方案,施工过程程序应遵循施工合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监理规以及甲方各项工程管理制度中的各项规定,工序交接、工序验收、隐蔽验收、中间验收、往来函件等均应按规定程序进行。 1.4 现场配合协调的原则:总包单位负责项目施工现场的总体配合协调工作,配合各参与建设的单位,为各分包单位提供施工条件,并对其进行质量、安全各方面的总包管理。总包单位应对甲方各种销售行为进行配合和提供协助 1.5 文函往来管理原则:总包单位与各单位的文函往来应遵守合同及其他管理制度的规定,对加方发文应在规定期限进行回复,对甲方指令应贯彻执行并进行回复,如有异议的应在规定期限进行书面回函。总包单位发出函件 1.6 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原则:总包总体负责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应制定专项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方案,成立安全文明施工领导小组,安全主任应持证上岗;协调管理现场参与建设各单位的安全文明施工,接受甲方监理及政府职能部门进行安全文明施工检查。 第二章:监理单位管理原则 2.1 项目部应为监理机构创造良好的工作条件,明确工作授权,使监理机构能按照我司工程管理思想和要求开展监理工作。 2.2 监理机构在按《建设工程监理规》、监理合同、经甲方审批的监理规划及细则开展现场监理工作的同时,接受甲方项目工程组的现场管理和指令。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受甲方工程经理的直接领导,项目总监和甲方项目工程组专业工程师共同统筹管理监理机构其他监理人员的监理工作。工程经理每月考核项目总监的工作,项目总监和甲方项目工程组专业工程师每月共同考核监理人员的工作。 2.3 总监职责:《建设工程监理规》规定的监理职责;甲方工程经理关于工程管理指派的其他工作。 2.4 监理人员职责:《建设工程监理规》规定的监理职责;甲方工程组关于工程管理而指派的其他工作,甲方工程现场指令。 2.5 激励机制:根据监理合同制定相应的激励机制和现场补贴方案,鼓励监理机构各监理人员。 2.6 监理工作检查要点:附后,供参考 2.7 项目总监考核标准 三:项目的围划分 3.1 项目总平面图 见1.2:项目总平面图 3.2 总承包商施工围划分 注:——若项目划分若干标段,则在此节作一定的描述 3.3 标段划分图及概况 3.4标段划分图 3.5 各标段概况

建筑工地《施工现场管理制度》

施工现场内部管理制度 一、施工现场考勤制度 1、工程现场全体工作人员必须每天准时出勤。指纹打卡。工程开工后,工作时间为九小时。 2、工作人员外出执行任务需要向项目经理请示,填写外勤任务单,获准后方可外出。 3、项目经理外出需向分管副总汇报。 4、病假需出示病假证明书。 5、事假要向项目经理申请,填写请假条,一天以内项目经理批准,两天以内分管副总批准,三天以上董事长批准。获准假后方可休息。并送行政部备案。 6、因工程进度需要加班时,所有工作人员必须服从。由项目经理填写加班申请表。工作人员加班工资另计,项目经理不计加班工资。工作人员因自身原因不能按时完成自身工作任务,需要加班的,不计加班工资。 7、无故旷工三次或连续三天者除名。 二、施工现场例会制度

1、自工程开工之日起至竣工之日止,坚持每天举行一次碰头会。 2、每日例会由相关项目经理召集,施工员、养护班长及施工班组负责人参加。工程秘书记录归档。项目经理可根据具体问题扩大参加例会人员范围。 3、施工中发现的问题必须提交例会讨论,报分管副总批准。例会中做出的决定必须坚决执行。 4、各班组间协调问题提交日例会解决。例会中及时传达有关作业要求、及最新工程动态。 5、每周例会由分管副总召集,由项目经理、预算员、营销经理参加,工程秘书记录归档。分管副总可根据具体问题,扩大参加人员范围。 6、各生产部门间的协调问题、甲乙双方的协调问题提交周例会解决。例会传达公司最新工程动态、最新公司文件及精神。 三、施工现场档案管理制度 1、工程秘书应严格城建档案管理要求,做好资料档案工作。 2、做好施工现场每日例会记录、每周例会记录。临时现场会议记录。

施工现场管理办法 1

裕兴花园一期工程 施 工 现 场 管 理 实 施 办 法 HONGYE MANAGEMENT 裕兴花园一期工程项目监理部二00六年八月一日

裕兴花园一期工程施工现场管理实施办法 第一章总则 一、为了加强施工现场管理,实现预定的质量、工期、造价、安 全文明施工目标,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二、本实施办法依据: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 设部联合发布的GB50319---2000《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参 照以往工程管理经验,结合本工程的实际而订。 三、本实施办法适用于本工程的管理奖罚,只对单位、不对个人。

第二章管理办法 一、项目部进驻工地,要及时建立项目管理机构,健全工程质量保证 体系、施工现场安全保证体系与相关规章制度,递交相关资料报监理部审批。逾期不报或敷衍者,罚款1000元。 二、项目部管理人员和施工队伍,要基本稳定确需更换人员或队伍时, 要征得业主和监理部同意,否则罚款500~3000元。 三、工程开工前,施工组织设计及开工申请报告,要报监理部审批, 并经业主认可,逾期不报或敷衍者,罚款500元。施工过程中,私自更改施工方案,除不予认可此工程量外,并处以1000~3000元罚款。 四、进场材料要证件齐全。重要的材料(如钢筋水泥砂石等)生产厂 家,要符合施工合同约定,并要“三证齐全”(即出厂许可证书、出厂合格证、检测报告);有合同约定的按甲方及监理认证的品牌、质量及价格执行,必须先办理签证后方可订货、采购。批号明确,且与证件吻合。否则,令其退场并罚款500元。 五、材料未报告监理部见证取样,试验结果视为无效,并处罚款1000 元,在材料复试工作中,如偷梁换柱、弄虚作假、隐瞒实情,一经发现查实,罚款3000元,并追究责任。未经复试和实验的材料,用于工程罚款3000元,并承担相关的责任。 六、工程设计变更,材料的代换未经设计、业主和监理部同意不得施

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管理方法

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管理方法 之所以一再强调建筑施工的现场管理,是因为其本身对建筑工程的顺利完成意义重大。在现在建筑工程行业之间存在着激烈的竞争,其中具有一定规模的,素质比较高的,专业性比较强的施工企业比较容易抢占竞争的有利地位。现场管理作为当前企业管理的关键部分,加强其本身的水平才能帮助企业发挥自己的优势。同时,建筑企业加强现场管理工作念那个增加对建筑过程各个环节的掌控,加强对建筑工程技术的控制,进而改善建筑工程本身的质量水平。 现在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1.对质量进行控制的市场不完善,相关工作人员素质有限 现在,国内的建筑行业存在着现场管理质量控制市场不完善,相关工作人员素质有限,难以带领建筑工人开展现场的建筑工程工作。另一方面,国内不少建筑企业的管理比较落后,有时甚至会出现无证从业,工作人员的责任感也比较欠缺的现象。正是由于这种管理能力上的欠缺,不少施工现场都会出现质量管理上的问题。国内的建筑施工单位大多为自己控制质量,这种缺乏监管的情况也导致了国内质量控制市场在制度层面存在的欠缺。 2.质量控制在信息管理层面比较落后 伴随科技的不断进步,电脑信息技术对于工程质量有着实际应用意义。不过,因为国内建筑企业管理水平比较低,有着管理信息比较

落后的现象。同时施工单位的相关工作人员缺少相关的信息技术知识背景,这也就导致我国施工单位常常出现文件存在不同,效率低下的情况。所以,国内的质量控制管理存在着不科学的现象,这也导致国内的建筑工程施工质量在信息管控方面难以达到成熟程度。 3.施工现场控制并未得到应有重视 对于企业管理而言,施工现场管理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而现场管理部门在建筑工程过程中并没有得到应有的重视。现在建筑企业更注意推进建筑进度,其中一些建筑企业甚至忽略了对建筑施工过程中的质量控制,进而使相关单位难以合理管控建筑工程的现场控制。另外,施工单位并未给现场控制部门合理的相关权利,工作不具有强制性。 4.现场管理工作比较欠缺 这种现场管理工作欠缺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施工现场是否安全决定了管理工作水平的高低,然而现在的现场管理人员安全意识却比较薄弱,很少把安全意识当作自己工作中的首要内容。比如建筑施工过程中,对于施工者配置的安全设备存在欠缺,缺少方粉尘、防坠落、防火等设备,这对其人身安全构成了威胁。此外,现场管理具有系统性的特征,唯有把细节当作入手点,才可以发现人员配置,施工分工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不过现场工作大多为混乱的状态,出现漏洞也是难以完全避免的。 优化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管理的方法

工地施工现场管理制度--最新版

项目 施 工 现 场 管 理 制 度 编制人: 审核人: 审批人: 编制日期:

目录 一、施工现场考勤管理制度 (3) 二、施工现场例会管理制度 (3) 三、施工现场档案管理制度 (3) 四、施工现场仓库管理制度 (4) 五、施工现场文明施工管理制度 (4) 六、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5) 七、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管理制度 (6) 八、施工现场保卫管理制度 (6) 九、施工现场消防管理制度 (7) 十、施工现场成本管理制度 (7) 十一、施工现场质量管理制度 (10)

工地现场管理制度 一、施工现场考勤管理制度 1、工程现场全体工作人员必须每天准时出勤。工程开工后,工作时间为八小时。 2、工作人员外出执行任务需要向项目经理请示,填写外勤任务单,获准后方可外出。 3、项目经理外出需向分管副总汇报。 4、病假需出示病假证明书。 5、事假要向项目经理申请,填写请假条,一天以内项目经理批准,两天以内分管副总批准,三天以上董事长批准。获准假后方可休息。并送行政部备案。 6、因工程进度需要加班时,所有工作人员必须服从。由项目经理填写加班申请表。工作人员加班工资另计,项目经理不计加班工资。工作人员因自身原因不能按时完成自身工作任务,需要加班的,不计加班工资。 7、无故旷工三次或连续三天者除名。 二、施工现场例会管理制度 1、自工程开工之日起至竣工之日止,坚持每天举行一次碰头会。 2、每日例会由相关项目经理召集,施工员、养护班长及施工班组负责人参加。工程秘书记录归档。项目经理可根据具体问题扩大参加例会人员范围。 3、施工中发现的问题必须提交例会讨论,报分管副总批准。例会中做出的决定必须坚决执行。 4、各班组间协调问题提交日例会解决。例会中及时传达有关作业要求、及最新工程动态。 5、每周例会由分管副总召集,由项目经理、预算员、营销经理参加,工程秘书记录归档。分管副总可根据具体问题,扩大参加人员范围。 6、各生产部门间的协调问题、甲乙双方的协调问题提交周例会解决。例会传达公司最新工程动态、最新公司文件及精神。 三、施工现场档案管理制度 1、工程秘书应严格城建档案管理要求,做好资料档案工作。 2、做好施工现场每日例会记录、每周例会记录。临时现场会议记录。

施工现场管理制度(1)

施工现场管理制度汇编 一、施工现场考勤制度施工现场管理制度 1、工程现场全体工作人员必须每天准时出勤。因工程进度需要加班时,所有工作人员必须服从。 2、项目组人员外出执行任务需要向项目组长请示,施工队长外出执行任务需要向分管项目组长请示获准后方可外出。 3、施工项目经理外出需向项目管理办公室通报。 4、病假需出示病假证明书。 5、事假超三天要向项目管理办公室申请,填写请假条。 6、无故旷工三次或连续三天者报总公司处理。 二、施工现场例会制度 1、自工程开工之日起至竣工之日止,坚持每周举行一次碰头例会。 2、每周例会由项目管理办公室召集,各项目组管理人员、施工队长参加。例会内容及决定由项目组指定专人记录归档。施工项目经理可根据具体问题扩大参加例会人员范围。 3、施工中发现的问题必须提交例会讨论,重要事项报公司主管经理。例会中做出的决定必须坚决执行。 4、各施工队间需协调的问题提交每周例会解决。例会中及时传达公司指示精神、作业要求、安全状况及质量检查结果和施工进度情况。 三、劳务作业人员审查教育制度 1、项目组对施工单位的专业技术和特殊岗位要求持证上岗, 只有取得相应工种的职业资格证书以后才能上岗,严禁无证上岗和操作机械设备,并对施工人员进行岗前安全、纪律教育和培训,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 2、施工单位必须对作业人员订立劳务合同并到相关部门备案,办理劳动保险等相关手续。并交项目管理办公室存档备查。 3、拒不执行项目组决定的施工单位,项目组有权停止其施工并交项目管理办公室处理。 四、施工现场档案管理制度

1、档案管理由项目组专人负责。 2、各项目小组做好施工记录、每周例会记录、临时现场会议记录等。 3、现场工作人员登记造册。施工班组技术管理人员资格证、身份证复印件等整理归档。 4、工程中签证单、工程任务书、设计变更单、施工图纸、工程检查资料、采购资料、合同等的整理归档。 5、工程中其它文件、资料、文书往来整理归档。 6、各类档案资料分类保管,做好备份,不得遗失。同时建立相关电子文档,便于查阅。 7、项目组人员借阅档案资料需办理借阅手续。填写工程资料借阅表,并及时归还。 六、施工现场仓库管理制度 1、材料、设备外购件入库必须经项目组长验收签字,不合格材料决不入库,施工单位采购员必须及时办理退货手续。 2、保管员对任何材料、外购件必须清点后方可入库,登记进帐。填写材料、外购件入库单。有条件应录入电子文档备查。 3、材料设备外购件帐册必须有详细名称、日期、入库数、出库数、领用人、存放地点等栏目。 4、仓库内材料设备外购件应分类存入,堆放整齐、有序并做好标识管理。留有足够的通道,便于搬运。 5、油漆、稀释剂等易燃易爆有毒物品存入危险品仓库。并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不得使用明火。 6、大宗材料、外购件不能入库的,要点清数量,做好遮盖工作,防止雨淋日晒,避免造成损失。 7、仓库存放的材料、外购件必须做好防火、防潮工作。仓库重地严禁闲杂人员入内。 8、材料设备外购件出库必须填写领料单,由施工项目组长签字批准,领料人签名。 9、工具设备借用,建立借用物品帐。严格履行借用手续,并及时催收入库。实行谁领用谁保管谁赔偿的原则。 七、施工现场文明施工制度 1、施工作业时不准抽烟。 2、施工现场大小便必须到指定厕所。厕所使用后要随时清洗。 3、材料设备外购件等物品分类码放整齐。不沿途遗洒并及时清扫维护。 4、施工中产生的垃圾必须及时整理成堆,及时清运。做到工完料清。

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论文

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论文 浅议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管理 关键词: 施工现场;管理;问题;措施 引言 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建筑工程管理在建筑业发展过程中起着重要的作用,从而对我国建筑工程管理的质量要求也越来越高。就必须加强企业自身队伍的建设,提高管理水平,加强对施工项目部的管理。施工现场管理是建筑工程中最为重要的环节之一,将直接影响整个项目的安全、质量、成本和工期等。因此,在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必须采取有效的现场施工管理措施。而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管理的目标就在于在保证工程质量前提下,缩短建设工期,降低工程造价,在有限的时间内有效组织高效益的施工,尽可能地以最小的成本投入,来实现建筑工程的高质量工程。 1 施工现场管理的基本原则 一是经济效益原则。施工现场管理一定要克服只抓进度和质量而不计成本和市场,从而形成单纯的生产观和进度观。项目部应在精品奉献、降低成本、拓展市场等方面下功夫,并同时在生产经营诸要素中,时时处处精打细算,力争少投入多产出,坚决杜绝浪费和不合理开支。 二是科学合理原则。施工现场的各项工作都应当按照既科学又合理的原则办事,以期做到现场管理的科学化,真正符合现代化大生产的客观要求。还要做到操作方法和作业流程合理,现场资源利用有效, Any question please fell free to contact via QQ:1502606035

现场设置安全科学,员工的聪明才智能够充分发挥出来。 三是标准化规范化原则。标准化、规范化是对施工现场的最基本管理要求。事实上,为了有效协调地进行施工生产活动,施工现场的诸要素都必须坚决服从一个统一的意志,克服主观随意性。只有这样,才能从根本上提高施工现场的生产、工作效率和管理效益,从而建立起一个科学而规范的现场作业秩序。 2 现场施工管理存在的问题 2.1对团队建设不够重视 工程建筑往往是一个大型的工程,在这个大型的工程中,必然会有很多的人员参与其中,而建设工程的技术性又要求各个参与人员的分工要有序和相互配合。但是每个员工都是有其自身特色,有其个人的性格特征,也都有不同的擅长领域,而且,每个员工的工作能力也是不尽相同的。面对这么多复杂的情况,这便决定了对每个员工的控制有效性难以提高,所以在整个工程项目中,管理层往往与员工层不能达成很好的沟通,加上缺乏一个可以供于交流的平台,这样一来,整个工程的团队合作便没有机会。 2.2现场施工材料管理不到位 当前在材料的供应、采购、堆放、发放等环节中都存在着不同程度的浪费,甚至存在不正当的交易行为,很大程度上提高了工程造价,而土建施工中所用的材料费约占工程造价的60-70%。在建筑安装工程中,材料管理的成效直接影响到工程的总造价,因此,加强材料管理 Any question please fell free to contact via QQ:1502606035

建筑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岗位职责(完整版)

项目经理岗位职责 能遵守国家法应是遵守职业道德规、是施工项目第一责任人,项目经理必须持证上岗,一、 令及各项政策的模。 严执行企业各项规章制度,遵守工程所在地有关工程建设和城市建设管理的政策和法规,二、 对所辖施工现场的文明安全生产负严格履行项目经理目标管理责任书,格履行工程承包合同, 全面的领导责任。 三、组织及领导和实施工程组织设计、工程施工计划及技术、质量、安全、工期、成本控制等 各项管理措施,确保项目以上各项目标的实现。四、协调协作单位之间的关系,及时解决施工中出现的问题,并对分包工程质量、安全、进度 和文明施工进行监督、控制并承担第一责任。 五、组织编制施工项目的作业计划及劳务、材料、构件、机具设备、资金和技术等生产素的使 用计划,并通过签定各项合同以规和约束各方行为,保证施工顺利进行。 建立健全项目质量保证体系和质运用全面质量管理方法,根据公司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六、 量信息反馈系统,积极推进现代化管理方法、手段和科学技术,依靠技术创新求得最佳效益 及时向级公司定按照合同规定接受企业有关部门的监督,组织制定项目的各项规章制度,七、 期汇报。

八、建立项目核算制度,加强成本管理、预算管理。注重成本信息反馈,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召 集体和个人之间的分配关系。正确处理国家、有效控制各项成本开支。开项目经济活动分析会, 积极向建设单及时办理各种签证,加强工程的统计工作和项目各类经济技术资料的管理,九、 位或其他单位办理经济索赔,及时总结项目施工组织与管理经验。 制定并负责公司质量体系文件在项目上的落实,对工程项目产品质量和安全负直接责任,十、 组织工程质量强化三检制。严格执行各项工程质量检验制度和验收制度,落实质量奖惩办法, 的定期检查、评议、整改和质量评定。 十一、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项目副经理岗位职责 一、协助项目经理搞好全面协调管理工作,向项目经理负责。 二、负责项目现场施工与管理,抓好现场各种方案的落实。 三、与技术人员一起研究制定各种施工方案,确保工程质量和进度计划的完成。 四、制定各种管理制度和管理人员岗位责任制,加强人员的管理。 五、督促各种材料及时进场,并做好检验、实验和成品保护措施。 六、负责工程的进度和工期计划管理。

工程施工现场管理办法

工程施工现场管理制度(办法) 一、目的 为了使本工程各项管理工作满足公司管理要求,确保施工管理的各项工作有序、按标准在受控状态下进行,实现本项目的管理目标,特制定本管理制度(办法)。 二、管理目标 1、质量管理目标:主体结构确保达到合格标准。 2、安全管理目标:无轻伤以上安全事故及责任事故。 3、文明工地建设标准:确保本工程达到省级安全文明工地。 4、工期目标:按合同工期。 三、管理依据 1、《招投标文件》。 2、《施工合同》、《监理合同》。 3、《施工组织设计》。 4、施工图纸等设计文件。 5、国家、项目所在地的地方现行施工规范、验收规范、法律法规行政性文件等。 四、质量管理 1、施工单位应按照既定质量目标,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国家现行规范、强制性条文、设计文件、招投标文件要求认真组织施工。 2、施工单位应制定且实可行的质量保证体系和质量控制措施,并报监理、工程部确认后执行。

3、施工单位必须加强员工的质量教育,牢固树立创优意识;并定期组织技术及质量人员、工人进行规范、标准、操作的培训学习,监理单位督促执行。 4、施工单位必须保证所制定的质量保证体系运转正常,所制定的保证措施能够执行具有可操作性。 5、任何分项工程施工之前,施工单位必须对作业人员作书面的技术及质量标准的交底,监理单位检查后备案。 6、监理单位应经常检查施工单位操作工人对质量验收规范、操作工艺流程情况的掌握情况,对达不到要求敦促整改,视情节扣除施工单位质量处罚金500~1000元,整改后仍不能满足要求的清退出场。 7、施工单位的质检员要认真做好质量检查验收工作,做好分部分项工程的质量评定工作,真正做到现场实测实量,避免因自检不合格就报验收的现象。 8、监理单位应严格按照监理人员要求,恪守监理职业道德,杜绝向施工单位“吃、拿、卡、要”的现象发生。一经发现,扣除监理费用200~1000元,仍不改正的予以清退出场。 9、监理单位应加强平行检查、巡视检查,认真做好抽检、验收和旁站工作。在验收以前对施工单位所存在的问题及时告知、敦促改正,争取做到施工单位报验时一次通过。监理单位应配合施工单位做到现场24小时施工的报验工作。 10、上道工序未经监理验收签字认可,不得进行下道工序施工。对于隐蔽部位(包括混凝土局部缺陷处理)的分项、分部工程,报于监理的同时,必须报业主项目部工程人员参加验收。未经报验通过,私自进行隐蔽的,扣除施工单位1000~5000元的质量处罚金,并进行返修,通报批评。 11、在需要监理旁站的关键部位、关键工序、关键工艺,监理单位应书面提交监理

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管理制度()

淄川区紫御城(南区)5、6、7#住宅楼及附 属车库工程 施 工 现 场 管 理 制 度 淄博金信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2018年3月8日

施工现场管理制度 为促进各参建单位共同项目的质量、进度、安全文明施工管理,保证项目目标的顺利实现,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建设监理委托合同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有关内容,制定本项目施工现场管理制度如下: 一、质量管理方面: 1.每周四上午9:00的监理例会,施工单位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安装负责人、总监必须按时参加,特殊原因不能到场应提前请假,无故缺席的每人次处以200元违约金,迟到5分钟以上的每人次处以50元违约金。监理、建设组织的协调会、验收会会议纪律参照以上要求进行。 2.施工单位必须根据工程进度在重要、关键部位开始施工前14日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专项施工方案,报监理审核,不能按要求时间编报的,视为乙方违约,每次应支付违约金100元至300元(视情节定)。 3.质量保证体系建立后必须认真落实,不能只停留在书面上,技术交底制度和三检制度要贯彻到每道工序中,所有检验批报监理验收前必须有各专业工长和专职质检员亲笔签字严禁代签,无签字的监理可以拒绝验收;施工单位上述管理人员若质量意识淡薄、把关不严、敷衍监理,经监理实体检查存在较多质量问题的(三个以上问题),视为乙方违约,应支付违约金300元/次。监理第二次验收不合格处罚5000元/次。若监理验收不认真或故意放水的一并处罚。并由建设召开现场专题会处理。 4.不经报验或经建设、监理验收不合格擅自进行下道工序施工的,视为乙方违约,做返工处理支付违约金5000元/次并承担一切后果及责任。 5.原材料进场必须先经建设、监理共同证取样然后使用,见证取样时施工单位要提供出厂合格证、质检报告及材料进场验收单等资料,没有提供上述资料监理不予见证取样;原材料不见证取样就擅自使用的的,视为乙方违约,应支付违约金300元/次。试验不合格的材料严禁使用,并在一天内退场,否则每发现一次乙方

7、项目管理人员配置

项目管理人员配置 1.施工管理网络 施工管理网络 施工班组 2.施工管理人员配备 根据施工部署,现场设项目经理一名,设立以项目经理为领导的管理机构, 3.主要施工管理人员职责 1、项目经理 ①代表公司履行与业主签订的合同。

②执行公司对本工程下达的“三定”指标,向公司实行“三保”。 ③依据公司对项目的财务、材料、人事、机械、工程等各项规定,处理工程进行中的日常事务,抓好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管理。 ④负责项目人事组织和调配,向公司提出人员增减计划。 ⑤领导制订施工计划,审定各种施工方案,并负责督促实施,重点抓好工程的施工组织和协调工作。 ⑥定期主持项目的工作会议。 ⑦对外部重要文件的审定或签定。 ⑧考核职工及施工队伍的表现,审批管理人员的请假,颁发放假或调整放假日的通知。 ⑨签署项目聘请人员合约,保管员工合同。 2、技术负责人 ①执行和推进工程总进度计划,统管用料,统管质量,统管安全,处理工程进度、质量等问题。 ②在项目经理的配合下,编制每月、每层、每段工作计划,并及时调整施工方法和施工力量。 ③解决施工上必须及时解决的事项。 ④负责施工机械的安排和调配。 ⑤施工场地的规划及控制,务求做到场地清洁整齐,实行文明施工。 ⑥记录施工过程中一切原始资料,做好施工日记。 ⑦预审图纸,提出图纸上不明确或标书惯例有差异的问题。 ⑧主持每天与施工员的碰头例会,及时解决施工上存在的问题。 ⑨负责工地上一切没有人管的工作安排。 ⑩参加编制并审定施工方案,指导编排每月的工作计划; ⑾审核图纸与工作章程的差异,并及时与项目主管人员、施工员沟通。 3、施工员 ①熟悉各分段内图纸,了解工作章程,按图施工,按章工作,抓好进度、质量、安全工作。 ②编制分项进度计划表。

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标准版)

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 (标准版) 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enterprise production management. The object is the state management and control of all people, objects and environments in production. ( 安全管理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编号:AQ-SN-0987

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标准版) 第五条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实行文明施工、安全生产、科学管理,推行现场管理责任制。建筑工程实行总包和分包的,由总包单位负责施工现场的统一管理,分包单位在总包单位的统一管理下,对分包工程实施现场管理。 第六条项目经理负责施工现场的全面管理。施工现场管理人员执行职务应佩带证明其身份的证卡,明确岗位责任。 第七条建设监理或总包单位可以受建设单位的委托,协调施工现场内由建设单位直接发包的其他单位的施工现场活动。 第八条施工单位必须编制建筑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并按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组织施工,施工组织设计由施工单位的主管单位或部门审批。

建筑工程实行总包和分包的,由总包单位负责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分包单位依据总包单位的施工组织设计编制分包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 第九条建筑工程应当在批准的施工场地内组织进行。需要临时征用施工场地或临时占用道路的,应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 第十条建筑工程施工方案确定前,建设单位应会同设计、施工单位报请规划、城建、公用设施管理等有关部门,对可能造成周围建筑物、防汛设施、地下管线损坏或堵塞的建筑施工现场进行检查,制定相应的技术安全措施,纳入施工组织设计,保障现场场地平整,水通、电通、路通。 第十一条施工现场主要出入口应放置统一规格的施工标牌及施工平面图,标明工程项目名称、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项目经理和施工现场总代表人的姓名、建筑面积、层数、开竣工日期、施工许可证批准文号等。 第十二条施工单位应当按照施工总平面布置图设置各项临时设施。

建设单位施工现场管理办法(最终)

建设单位 施工现场管理办法一、总则

为了进一步加强施工现场文明建设,使工地生产顺利进行,确保安全生产、质量保证,文明施工,特制定下列制度。 二、施工单位现场管理要求 1、须提交的各种保证措施 施工单位提交经审批通过的施工现场总平面图、施工总进度计划,工程质量保证措施、安全文明施工保证措施、消防安全保证措施、环境保护保证措施、民工权益保障措施、应急救援预案、施工组织设计、施工进度计划、临时用水用电方案、塔吊及大型设备备案证及检测证书。 2、项目管理人员管理规定 派驻现场的施工管理人员(包括项目经理、施工员、安全员、资料员等),须与项目组织架构人员相符,如发生人员变更应提前报监理单位负责人及发包人审核同意。施工单位须填写《施工单位项目管理人员变更申请/批复表》未经建设单位工程部批准不得变更。 三、监理单位的现场管理要求 为了加强对建设工程的监督管理,保证建设工程的质量、进度与安全,提高施工现场的规范化、标准化管理水平,严格按照国家监理规范运作,确保监理工作有序有效。 1、根据工程项目性质和特点,监理单位必须对所监理的工程质量、施工安全负责,监理单位在监理过程中有权利对施工单位不按照图纸及规范施工、违反安全操作等行为进行违规处罚的权利。 2、做好事前控制,要求管理人员在活动开始前就必须对“做什么?”“为什么?”以及“如何做?”等问题有整体的筹划,是“思考”在先,“行动”在后,用思想指导行动,做好自检、复检和互检,现场监理必须配套必要的平行检验工具,实现日常平行检验,并认真做好工程检测统计表,不具备基本检测手段,则视为未履行监理义务,造成损失本公司将予以处罚。 3、切实落实施工合同约定的工程质量等级,必须对所监理工程中所有的隐蔽工程进行见证,必须对所监理工程重点、关键部位进行旁站。 4、每天更新进度计划,及时要求施工单位按照进度计划执行,每周总结本周进度情况,及时纠偏,保证总进度计划的顺利完成。 5、必须认真编写监理月报,项目总监工作总结和监理日志,必须督促施工单位及时整理验收资料。

主要的管理人员及工程技术人员配备计划资料

第六章项目班子组成情况 第一节项目管理体系 一、我公司已通过各项质量环境体系认证,本项目将严格按照 该体系标准进行施工管理。 二、项目经理授权制度:在确保公司有效监控和项目管理部严 格按照公司规定的程序运营的基础上,我公司对本项目实行全面授 权的方式,将本项目全面授权给项目经理,由他全权承担本工程的 管理职权,对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文明、效益、服务”六 个方面负全面责任,项目经理完全按照“项目法”的施工模式管理 本工程;而公司则在施工过程和完工后根据内部管理目标对被授权 者做出综合评估,并根据内部管理条例对包括所有管理人员在内的项目管理团队做出奖励、惩罚、提拔、降职、停止职务乃至开除。 项目经理部按公司颁布的《项目管理手册》、《公司文明施工指 导手册》、《公司安全施工指导手册》执行。 项目部组织构架图如下,根据管理体系,项目部建立岗位责任

制,明确分工责任,落实施工职责 第二节项目部管理人员职责 一、项目经理: 1、执行公司质量方针,贯彻实施公司质量体系文件,制定项目奖罚办法,规定项目管理人员的职责和权限,并进行督促检查。 2、进行工程项目质量策划,组织编制项目质量计划和施工组织设计,负责项目质量体系的建立和有效运行。 3、负责审批施工进度计划和资源需用计划,签署采购合同和工程劳务合同。 4、全面落实和合理使用各种生产要素,对工程施工实施有效控制。 5、主持合同变更,审批物资的紧急放行,批准项目经理部人员培训计划。 6、组织工程质量评定和工程验收,主持不合格的评审,负责处

理工程质量事故,提出让步接受申请。 7、严格财务制度,加强财经管理,组织工程结算。 8、搞好安全生产和安全防火工作。 9、贯彻企业视觉形象识别规范,搞好文明施工,树立企业的良好形象。 二、技术负责人: 1、贯彻执行国家和工程项目所在地的质量技术法规,负责项目施工质量技术管理工作。 2、组织图纸会审,制定施工方案,主持技术交底。 3、组织编制项目进度计划,质量检测计划和资源需用计划,编制项目质量计划。 4、组织项目管理人员对操作人员,工程用料、施工机具和检测设备进行鉴定,确保过程能力。 5、协助项目经理主持工程验收、工程质量的评定和工程验收及不合格品评审,处理工程质量事故。 6、组织整理归档交工资料和质量保证资料,并按规定上报。 三、施工员: 1、在项目负责人的领导下,负责贯彻项目质量计划和施工组织设计,制定专项施工方案,指导各班组进行施工作业。 2、参加图纸会审,并负责按照施工图,规范规程和施工方案的要求对各班组进行书面技术交底,组织班组进行施工。 3、编制材料需用计划,协助材料员做好进场物资的检验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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