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管理协议(三方)

北京安全管理协议书

甲方:

乙方:

丙方:

鉴于甲方与丙方于年月日签订《租赁合同》(下称《合同》),约定丙方承租甲方之金融街购物中心商铺层号从事经营活动;鉴于甲方与乙方于2014年1月1日签订的《物业管理服务委托合同》,约定甲方委托乙方对金融街购物中心(下称购物中心)进行日常物业管理服务。为了保障甲乙丙各方的合法权益及人身、财产安全,维护购物中心正常的安全生产管理秩序,丙方同意按照《合同》的要求履行其责任和义务,并执行本协议。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等文件的规定,并结合购物中心的实际情况,达成本协议如下:一、本协议适用法律

本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行政法规及本地区省、市级地方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及本地区省、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主管部门制定的行政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也适用于本协议。

二、文件的组成及解释顺序

本协议是作为安全责任协议,与《合同》相互补充。如果本协议的安全责任与《合同》文件之间出现歧义或相互矛盾,或《合同》文件中出现明显错误时,应以本协议为准。

在本协议的履行过程中,各方签署同意的与本协议订立或履行有关的协议、信函、备忘录等亦构成《合同》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当本协议主体任何一方发生变更时,变更一方应提前一个月通知各方,重新签订本协议。

三、安全生产:

1、甲方及乙方的权利:

1.1 对于丙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简称:《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以下简称:《消防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简称:《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及其他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行为,甲方及乙方有权要求丙方予以整改。

1.2 对于丙方未严格落实本协议约定责任的,甲方及乙方有权限期整改,丙方在甲方及乙方规定的整改期内仍未合格改正,也未采取临时安全措施的,所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及安全责任由丙方负责。

1.3 对于丙方的安全生产及其管理情况,甲方及乙方具有知情权、检查权。

2、丙方生产经营安全管理责任:

2.1丙方对安全责任区域的安全管理负全责

2.1.1 丙方安全责任区域:指甲方与丙方所签订的《合同》所指的租赁范围、丙方在本建筑(指本协议中甲方所在地址,即)任何部位安装的设施、设备(包括但不限于标识、标牌、广告灯箱等)以及为丙方临时租用、使用的所有场地范围。丙方对安全责任区域的安全管理负全责。

2.1.2 丙方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严格遵守本协议和国家《安全生产法》、《北京市安全生产条例》和《北京市商业零售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规定》及其他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完善安全生产条件,确保安全生产。

2.1.3 丙方对安全责任区域的安全管理负全责,丙方主要负责人姓

名:,职务:,主要联系方

式:。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如有调整、更换等须及时书面通知甲乙两方)

2.1.4 丙方必须执行依法制定保障安全生产的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

2.1.5 丙方要加强对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知识的宣传,提高职工的安全生产意识。

2.2 丙方生产经营的安全生产保障

2.2.1 丙方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不得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丙方应在与甲方签订《合同》后按甲方及乙方要求将下列资料复印件报甲方及乙方备案。

2.2.1.1 企业资料:

企业资质材料(包括商户):企业营业执照正、副本、税务登记证书、企业资质等。

营业许可材料(包括商户):特种行业许可证、公共场所治安许可证、卫生许可证(若经营餐饮业)、食品卫生许可证、烟酒类商品销售许可证(若销售烟、酒类商品)、文化经营许可证(若提供文化娱乐设施或服务)等。

相关证明材料(包括商户):环保设施合格证明、进口食品卫生检验合格证明、进口商品检验合格证明、服务商标证明、经营许可或代理权证明(若系特许经营店或加盟店)、员工健康证明等。

其他(包括商户):甲方及乙方或政府主管部门要求具备的证明、文件等。

随着经营范围的更新应及时向甲方及乙方提供包括但不限于上述经营、餐饮业的有效资格证明文件。

2.2.1.2 管理资料:

①管理人员名册、特殊工种人员操作证;

②外国人居住入境相关手续。

2.2.2 丙方的主要负责人对其安全责任区域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丙方的主要负责人对自管经营场所安全生产工作负有下列职责:

①建立安全生产例会制度,定期研究布署安全生产工作;

②制定安全责任区域的安全生产规章和安全生产措施;

③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④对容易发生事故的部位、设施,明确责任人员,制定落实防范和应急措施。

⑤督促、检查丙方安全生产责任区域的安全生产措施落实情况,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⑥及时、如实向甲方及乙方报告生产安全事故并协助调查处理。

2.2.3 丙方应当具备的安全生产条件所必需的资金投入,由丙方的决策机构、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予以保证,并对由于安全生产所必需的资金投入不足导致的后果承担责任。

2.2.4 丙方从业人员超过300人的,应当设臵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在300人以下的,应当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者委托具有国家规定的相关专业技术资格的工程技术人员提供安全生

产管理服务。丙方应指定设立在购物中心内的专柜负责人(下称“本专柜”)为本单位安全生产管理人,全面负责本专柜的各项安全管理事务。丙方应向甲、乙两方提供安全管理人的联系方式等相关信息至甲方及乙方备案,以便在出现安全隐患时及时协调处理(安全负责人变更丙方应及时书面通知甲方及乙方)。

2.2.5 丙方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具备与本单位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安全管理能力。

2.2.6 丙方应当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2.2.7 丙方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或者使用新设备,必须了解、掌握其安全技术特性,采取有效的安全防护措施,并对从业人员进行专门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

2.2.8 丙方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作业。

2.2.9 丙方应当在安全责任区域有危险因素的有关设施、设备上设臵明显的安全警告和提示标志。

2.2.10 丙方安全设备的安装、使用、检测、维修、改造和报废,应当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

2.2.11 丙方必须对安全设备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并定期检测,保证正常运转。维护、保养、检测应当作好记录。并由有关人员和负责人员签字。

2.2.12 丙方使用的涉及生命安全、危险性较大的特种设备,以及危险物品的容器、运输工具,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由专业生产单位生产,并经取得专业资质的检测、检验机构检测、检验合格,取得安全使用证或者安全标志,方可投入使用。

2.2.13丙方不得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禁止使用的危及生产安全的工艺、设备设施。

2.2.14 丙方生产、经营、运输、储存、使用危险物品或者处臵废弃危险物品的,应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建立专门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审批程序制度,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实施管理。

2.2.15 丙方对重大危险源应当登记建档,进行定期检测、评估、监控,并制定

应急预案,告知从业人员和相关人员在紧急情况下应当采取的应急措施。

2.2.16 丙方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将本单位重大危险源及有关安全措施、应急措施报有关地方人民政府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和有关部门及甲方、乙方备案。

2.2.17 丙方生产、经营、储存、使用危险物品的仓库不得与生产经营场所在同一座建筑物内。

2.2.18 丙方生产经营场所应当设有符合紧急疏散要求、标志明显、保持畅通的出口。禁止封闭、堵塞生产经营场所出口。

2.2.19 丙方进行吊装等危险作业,必须安排专业人员进行操作,并安排专门人员进行现场安全管理,确保操作规程的遵守和安全措施的落实。

2.2.20 丙方应当教育和督促从业人员严格执行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向从业人员如实告知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应急措施。

2.2.21 丙方必须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佩戴、使用。

2.2.22 丙方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根据本单位的生产经营特点,对安全生产状况进行经常性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问题,应当立即处理;不能处理的,应当及时报告本单位有关负责人。检查及处理情况应当记录在案。

2.2.23 丙方对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政府部门及甲方、乙方的监督检查人员依法履行监督检查职责,应积极予以配合,不得拒绝、阻挠。

2.2.24 丙方对甲方及乙方在安全检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应当立即排除;重大事故隐患排除前或者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丙方应当立即从危险区域内撤出作业人员,暂时停业或者停止使用;待重大事故隐患排除后,经审查同意,方可恢复生产经营和使用。

2.2.25 在安全隐患未得到处理解决之前,丙方不得违章指挥和强令员工冒险作业。

2.2.26 丙方应当安排用于配备劳动防护用品、进行安全生产培训的经费。

2.2.27 丙方在安排两个以上生产经营单位在同一作业区域内进行生产经营活动,可能危及他方生产安全的,应当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和应当采取的安全措施,并指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检查与协

调。

2.2.28 丙方不得将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发包或者出租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者相应资质的单位或者个人。

2.2.29 丙方生产经营活动有多个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的,丙方应当与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签订《生产经营安全管理协议》(包括消防安全协议);丙方对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统一协调、管理。丙方如不与承包单位签订《生产经营安全管理协议》,由承包单位、承租单位违规、违法引发的安全隐患及事故所造成的经济损失与安全管理责任由丙方负责。

2.2.30 丙方对租用房屋自行进行装修,丙方按照装修流程报详细的装修施工方案,经甲乙两方审核同意后,与甲方签订《租赁房屋装修安全协议》,并指派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施工现场的安全检查与协调。丙方必须按照甲方《装修手册》要求严格履行各项手续及安全责任。

2.2.31 丙方发生重大生产安全事故时,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应当立即组织抢救,并不得在事故调查处理期间擅离职守。

2.2.32 丙方必须依法参加工伤社会保险,为从业人员缴纳保险费。

2.2.33 丙方举行大型活动,应到有关政府部门办理相关手续,获得批准举办活动,丙方应在活动举办前二十日向甲乙双方提供相关资料。

2.3 从业人员的管理

2.3.1丙方与从业人员订立的劳动合同,应当载明有关保障从业人员劳动安全、防止职业危害的事项,以及依法为从业人员办理工伤社会保险的事项。

2.3.2 丙方在从业人员进入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前必须进行安全培训,并说明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

2.3.3 丙方的从业人员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有权停止作业或者在采取可能的应急措施后撤离作业场所。

2.3.4丙方不得因从业人员在前款紧急情况下停止作业或者采取紧急撤离措施而降低其工资、福利等待遇或者解除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

2.3.5 因丙方违章指挥或因安全生产管理体系不完善所造成的生产安全事故,应对受到损害的从业人员,除依法享有工伤社会保险外,对因生产安全事故所造成经济损失负责,并同时对安全管理责任负全责。

2.3.6 丙方从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应当严格遵守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服从管理,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2.3.7 丙方从业人员应当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掌握本职工作所需的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安全生产技能,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能力。

2.3.8 丙方从业人员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应当立即向现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者本单位负责人报告;接到报告的人员应当及时予以处理。

2.3.9 丙方的境外雇员应持有合法的身份证件(护照或其他身份证件)和中国政府主管部门颁发的居住证、暂住证、工作证、代表证、就业证、回乡证等。丙方聘用的中国雇员、服务人员均应持有合法证件(本人身份证、有关政府部门颁发的且已在公安管理部门备案登记的相关证明),如丙方为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则其所聘用的中国雇员还应持有《雇员证》或《代表证》,并将有关证明文件的复印件交与甲方及乙方备案。

2.4 消防安全管理

2.4.1丙方必须严格遵守消防安全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安全工作方针,积极履行消防安全职责,保障消防安全。

2.4.2 丙方法人代表是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对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负责。现场负责人为消防安全管理人,负责现场生产安全、消防安全、治安安全管理、培训教育、日常检查等工作。

2.4.3 丙方消防安全责任人应当履行《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公安部令第61号)中的第六条规定的职责。

2.4.4 丙方应当确定本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人。管理人对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负责,实施和组织落实《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公安部令第61号)中第七条规定的职责。

2.4.5 丙方要保障责任区内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并设臵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保持防火门、防火卷帘、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机械排烟送风、火灾事故广播等设施处于正常状态。严禁下列行为,违者予以批评或罚款等处罚:

①占用疏散通道及消防设施位臵。丙方柜台货物遮挡、圈占消火栓、火灾报警器、疏散通道及通道门;防火卷帘下方摆放任何障碍物;在步行梯前室摆放椅凳及饮水机作员工休息室;

②在安全出口或者疏散通道上安装栅栏等影响疏散的障碍物;

③在营业、生产、工作等期间将安全出口上锁、遮挡或者将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遮挡、覆盖;

④其他影响安全疏散的行为。

2.4.6 丙方需建立安全事故隐患排查制度。对责任范围内容易发生事故的部位、设施,明确管理责任人员,制定并落实防范和应急措施。

2.4.7 丙方须建立健全本单位内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及电器安全使用操作规程,每日闭店后应切断卖场电源,确认安全后方可离开。禁止超负荷用电和使用不合格电器设备,增加用电量必须向甲方及乙方申请,禁止私拉乱接临时电线。

2.4.8 丙方员工必须熟悉购物中心内的消防通道、消防灭火设施位臵,在发生火情时要做到初期火灾自救工作及时上报工作,并有责任及时引导顾客从就近疏散通道逃生。

2.4.9 丙方应积极参加甲方或乙方组织的有关安全工作会议、消防知识培训和消防演练等工作。

2.4.10 丙方责任区内不得使用电水壶、热得快、电暖器、取暖灯、电熨斗、电炉子、电饭煲、电烤箱、电烙铁、碘钨灯等电热器具。非餐饮租户严禁使用明火。

2.4.11 丙方员工在本建筑内任何禁烟场所内禁止吸烟。

2.4.12 丙方不得将易燃、易爆、化学腐蚀等危险品带入购物中心内存放,如有违反,甲方及乙方有权对危险品进行处臵而无需征得丙方同意。

2.4.13 丙方管理责任区内应按《消防管理规定》配备灭火器材。

2.4.14 丙方在非营业时间进场施工需动用明火时应提前向甲方及乙方保安部提出申请,批准后应在规定的时间、区域采取安全防护措施后进行动火作业施工。

2.4.15 丙方应爱护甲方及乙方的消防器材和设施设备,丙方员工有责任和义务维护、保养责任区内的消防器材和设施设备,如发生丢失或损坏,照价赔偿。

2.4.16 丙方(餐饮户)用火操作人员上岗前必须进行必要的防火安全知识教育培训,掌握防火安全基本常识及灭火器、灭火毯等设施设备操作使用方法。

2.4.17 丙方(餐饮户)应于每日营业结束后清理集油烟罩,至少每60天请专业公司清理排油烟道,并做好清理记录备查。油烟道清洗次数可根据使用情况相应增加,但每年不得少于6次,清理记录影印件须交甲方及乙方保安部备案。

2.4.18 丙方(餐饮户)操作间内必须配备灭火器和灭火毯,灶具与燃气管道之

间保持 1.5米以上的安全距离;定期检查、更换燃气开关及连接管路(最长不得超过一季度),防止燃气泄漏。

2.4.19 若丙方未将租区、临时租用场地钥匙托管封存于乙方,一旦租户房间内发生意外事故,乙方将采取以下措施:

①租户房间内发生烟感、温感报警,乙方保安部将立即派保安人员到场查看是否有火情。

②如未发现异常现象,将通知消防中控室复位。

③复位后如再次报警,将立即通知租户紧急联络人前来购物中心核查该报警房间情况。

④如观察到有烟雾、燃烧现象,或嗅到燃烧气味,为了避免给租户造成重大财产损失,乙方有权在通知租户紧急联络人后(丙方提供的紧急联络人联络不上不受限制)但丙方人员赶到购物中心之前破门进入租区处理有关事故。

2.4.20 乙方将依照上述措施对发生报警的丙方租赁区域进行处理。但破门进入后,乙方应按紧急避险原则,合理处臵相关险情。如因进行紧急抢险需要,造成丙方租赁区域内设备设施或物品的损坏,由此导致的损失原则上乙方不负有赔偿责任,如丙方对此有异议,三方可另行协商。

2.4.21 若租户房间发生其他意外情况,乙方值班人员在立即通知丙方紧急联络人的同时有权采取紧急措施处理。

2.4.22 丙方责任区内如设立独立库房的,应按库房面积(每50平米配备一具)配备合格有效的4公斤干粉灭火器,库房内物品要码放有序,所有物品离地摆放,避免地面潮湿或突发水浸造成物品损坏;库房内物品应分类分区域存放,码放高度应与房间顶板保持50公分以上的安全距离,且库房内需安装防爆灯罩。库房内不得存放易燃、易爆、有毒、辐射物品及国家明令禁止物品,甲乙双方有权对库房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安全检查,丙方需按国家有关规定以及甲乙方对库房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配合进行安全隐患整改,如因丙方拒不配合整改而导致的一切后果及损失均由丙方全部承担。

2.5 治安安全管理

2.5.1 丙方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规,不得发生及经营危害国家安全、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和破坏社会公共秩序的行为和商品。

2.5.2 丙方必须遵守甲方及乙方依法制定的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积极支持

配合甲方及乙方依法进行的各项安全管理工作。

2.5.3 丙方应将安全管理工作列入日常的经营管理工作中,定期对自管的经营场所安全状况进行自检自查,完善安全防范措施,堵塞安全防范漏洞。

2.5.4 丙方落实各项治安防范措施,负责保管自己营业区域内的装饰物品、贵重物品。经营金银珠宝、首饰等贵重商品的,必须在店内配备公安机关认可品牌的保险柜,设专人保管钥匙。依据北京市公安局等十部、局、委联合下发的《北京市单位内部重点防范部位安全保卫规定》第七条第二项第四款要求,在非营业时间必须将现金和贵重物品入保险柜存放并打乱号码,无法下架收存的大件贵重商品必须加装防盗报警装臵或留人值班。过夜现金不得超过2000元。

2.5.5 丙方向甲方或乙方财务部送存货款现金时,必须双人以上同行。

2.5.6 丙方经营区域内发生商品丢失、被盗等情况,丙方应及时向甲方报告登记,并由甲方通知乙方保安部,乙方保安部接到甲方关于丙方商品丢失或被盗报告后五分钟内赶到现场。调用一切手段尽力协助丙方查找,力争减轻丙方损失,甲方并视情况(丢失时间、数额等)决定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2.5.7 丙方租赁区域内发生刑事、治安案件时,应及时通知甲方,由甲方通知乙方保安部,乙方保安部到现场后及时封闭控制并保护好案件现场,避免造成不良影响。

2.5.8 丙方租赁区域内自建电视监控录像设备的,按照《北京市公共安全图像信息系统管理办法》第十一条之规定自系统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30日内,将公共安全图像信息系统的建设情况按照保卫隶属关系向市、区公安机关备案(西城公安分局内保支队),备案回执影印件交乙方保安部及甲方备案。

2.5.9 丙方对公安机关及购物中心提出整改的安全隐患必须在限期内整改完毕。确有困难一时难以整改的,必须书面回复并采取临时安全措施。

2.5.10 丙在甲方及乙方管辖区内举办各类抽奖、店庆、打折、签售等促销活动,无论是自办还是委托其他专业公司办理,必须严格执行国家《零售商促销行为管理办法》及《北京市实施〈零售商促销行为管理办法〉细则》之规定,不得组织容易造成人群聚集、人身伤害、秩序混乱的限时限量促销活动。

2.5.11 丙方按照北京市政府、公安机关及相关政府部门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活动组织实施及活动安全保卫方案、活动安全保卫工作预案、交通疏导工作预案、应急处臵预案、施工方案、促销展台消电检合格报告等报对口管理审批部门审

核备案,并接受相关政府部门和甲方及乙方对促销活动的安全检查及监督指导。同时丙方应提前二十个工作日将相关材料提供甲方及乙方,供甲方及乙方相关部门参与意见,甲方及乙方作为协办方将视活动规模、内容、场地等具体情况并依据要求进行管理并积极配合丙方活动。

丙方未进行活动申报或活动报审未获批准的不得开展活动,丙方装修工程完成未取得消防局消防验收合格意见书的不得开业及现场组织任何活动。

2.5.12 积极配合甲方及乙方的安全检查活动,参加乙方组织的治安防范有关知识的培训。

2.5.13 丙方应向乙方保安部及甲方提供雇员名单、一寸照片及身份证复印件。

2.5.14 丙方雇员发生变更,应及时到乙方保安部门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2.5.15 丙方的外籍雇员应持有合法的身份证件(护照或其它有效证件)和中国政府颁发的居留证、工作证、就业证等。

2.5.16 丙方(外籍)聘用的中国雇员、临时雇员、服务人员均应持有合法证件,外企雇员要有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颁发的、且已在北京市公安局外国人管理出入境管理处备案登记的雇员证。不得聘用因刑事犯罪而受到劳动教养和各种刑事处罚的人员。

2.5.17 丙方员工在非营业时间进出商场营业区,须持有由乙方统一制发的带有本人照片的出入证件,主动配合向乙方工作人员出示,自觉接受查验。无证及人证不符的,乙方工作人员有权拒绝其进入营业区。

2.5.18 丙方员工在每日营业前准备工作期间不得先行打开租区通向商场外的门,通向疏散通道的后门非营业时间应有专人负责锁闭。

2.5.19 非经乙方许可在乙方规定的营业时间内不得进行任何形式的施工陈列、布展等工作。

2.5.20 在甲方规定的非营业时间内需进场进行维修、盘点、调换货品等工作,应提前24小时以书面形式向甲方申请,经批准并办理相关手续后方可进行,同时安排丙方聘用的正式员工全程陪同看守。

2.5.21 丙方员工不得以任何方式和理由在甲方及乙方管理区域内留宿。

2.5.22 丙方须对自管库房进行严格管理,制定库房安全管理制度送交甲方及乙方备案,并张贴在库房内明显位臵。

2.5.23 丙方雇员携带大件物品外出,应按乙方规定填写出门手续并由丙方指定

负责人签字和加盖公章并经乙方有关部门管理人员签字,出门时应主动向保安人员出示并配合查验。

2.5.24 丙方必须承担相关公共安全防范职责,积极配合乙方的治安防爆安全演练。在突发紧急情况下丙方员工应履行引导顾客安全疏散的职责。

2.5.25 丙方如有钥匙托管在乙方,在非营业期间丙方租赁区域内如发生跑水、火情等突发意外情况,乙方保安人员在电话通知丙方紧急联络人后(丙方提供的紧急联络人联络不上不受限制),有权启用丙方托管封存的钥匙进入丙方租赁区域内处理事故,且乙方不承担真实发生的跑水或火情等突发意外情况引起的一切损失。

2.6 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与调查处理

2.6.1 丙方应根据行业特点制定本单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建立应急救援体系,并成立应急救援组织。生产经营规模较小可以不建立应急救援组织的,应当指定兼职的应急救援人员。应急救援预案、建立应急救援体系、成立应急救援组织的文字资料必须在甲方及乙方备案。

2.6.2 丙方应急救援器材、设备,要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保证正常运转。

2.6.3 如丙方安全责任区域发生安全生产事故,丙方应立即报告本单位负责人。丙方负责人接到事故报告后,应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并按有关规定立即如实报告本建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不得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拖延不报,不得故意破坏事故现场、毁灭有关证据。丙方不得阻挠和干涉对事故的依法调查处理。

2.7二次装修管理

丙方应严格执行甲方制定并颁布的《装修手册》,以及国家主管行政部门、甲乙双方对现场二次装修的有关管理规定。

2.8丙方(餐饮租户)隔油池清掏工作管理

丙方应每月进行隔油池清洗,每半月对隔油池管线进行清洗,并确保排至购物中心主排污管道的水质符合国家排水水质标准要求。如因丙方原因造成水质不合格,相关责任及损失均由丙方承担。

四、各方确认,关于安全责任事宜,本协议有约定的,以约定为准;本协议未作约定的,以《安全生产法》、《消防法》、《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及其他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相关内容为准。本协议如有未尽事宜或因国家及北京市有关法规变更或增加要求,甲方及乙方拥有对本协议的修改权。

本协议生效后,乙、丙双方此前签订的《北京金融街购物中心安全管理协议书》自动终止。本协议生效后,甲方与乙方于2014年1月1日签订的《金融街购物中心安全管理协议书》(下称《原安全协议》)对甲方与乙方同样具有约束力,与本协议内容相矛盾的,以《原安全协议》为准。

五、本协议一式六份,甲方执三份、乙方执一份、丙方执二份,自甲乙丙各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其有效期以《合同》为准。

(以下无正文)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人(签字):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人(签字):年月日年月日

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人(签字):

年月日

安全生产管理协议书(模板)

编号: 安全生产管理协议书范本 工程名称: 发包单位(甲方): 承包单位(乙方): 签订时间: 签订地点: 有效期限:

填写说明 一、本协议由发包单位与承包单位在外包工程开工前并在签订工程承包合同时签订。 二、本协议的签约双方为企业的主要负责人,签约时若需要委托代理人的,应当出具委托代理书。 三、各单位在制定本单位外包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时,应根据工程实际情况在本协议基础上加以修订。 四、本协议所称安全投入费用及费用计算方法,请参阅国家及地方政府安全措施规定和《企业安全生产使用管理办法》。 五、本协议中附表1 至附表22,以及签约双方对本协议未尽事宜需要另行约定补充条款的其他附件,可作为协议的补充,与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六、本协议中若存在签约方无需填写的条款及附表时,可以删减或在该条款处注明“无”等字样;条款的填写空格不够时,可以另附页说明。

《 《 甲方: 乙方: 为了加强对工程的安全生产管理,明确安全生产责任,防止和减少施工作业中的生产安全事故,按 照《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遵循 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就工程安全生产管理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协议。 第一条 工程概况 (一) 工程名称: (二) 工程地点与范围: (三) 工程承包主要内容: 。 。 。 (四) 工程开工之日至工程结束:自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 第二条 甲、乙双方共同责任 (一) 双方应共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建设工程安全生 产管理条例》、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等一系列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严格 执行建设部标准《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 59-1999)等一系列标准规程; (二) 双方应共同组织建立现场安全生产管理体系; (三) 乙方采购、租赁的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应当具有生产(制造)许可证、 产品合格证,并在进入施工现场前由甲方和乙方共同进行验收,验收合格方可使用。 第三条 甲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 (一) 对乙方施工安全负有监督、指导、检查的责任,并应当建立健全工程施工的安全生产考核机制, 制定考核办法,对乙方每月至少进行一次安全生产检查及考核; (二) 甲方应当保证与外包工程有关的生产系统安全设施正常运行,保证外包工程具备法律、法规、 规章和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及施工作业条件; (三) 在乙方安排生产任务时,应审核其施工方案和作业指导书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并督促乙方办理 书面的安全技术交底,要求要有交底方和工作人员的签字; (四) 依据安全费用提取标准(在项目合同费用中已包括),甲方按专款支付给乙方的工程款或者工 程单价中含有的安全生产投入费用,其内容包括: 项目,甲方应当明确 其金额或者比例为: ,并应当监督乙方将各项安全投入落实到位; (五) 甲方应当建立健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建档、监控等项制度,定期对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进行统 计分析与报告; (六) 甲方应对乙方安全教育培训工作进行指导,并监督检查乙方开展员工安全教育培训工作情况; (七) 有权制止乙方的违章作业,对重大违章行为有权责令其停工整顿;对于乙方的违章行为,甲方 有进行经济处罚的权利; (八) 有权要求安全素质差、不服从安全生产指挥的施工人员限期退场; (九) 有权要求安全管理不到位、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或发生安全事故分包方限期退场,中止分包合同。

专业分包安全管理协议书三方

专业(甲指)分包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协议 编号: 建设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以下简称甲方) 总承包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以下简称乙方) 专业分包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以下简称甲指方) 因专业承包单位非总包单位的直接分包,根据总承包单位与建设单位签定的总承包施工合同,总包单位只是作为对建设单位的服务来对进入总包现场的专业承包单位进行代建设单位管理,所以进入总包施工现场的专业承包企业,必须服从总包的管理与协调。专业承包单位出现的各种劳务用工问题及违反国家、南昌市行政主管部门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等行为由专业承包单位承担完全责任。甲、乙、甲指三方必须认真贯彻国家和上级劳动保护、安全生产主管部门颁发的有关安全生产、消防工作的方针、政策,严格执行有关劳动保护法规、条例、规定。为了明确三方的安全生产责任,结合本工程现场具体情况,确保施工安全,本着公平、自愿、诚信的原则,经三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配合管理安全协议,三方必须共同遵守,严格执行。 一、施工内容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址: 3、专业分包工程名称: 4、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质量□、包安全文明施工口 5、工程项目期限: 开工日期:_________ 年 _____ 月___ 日(以乙方书面通知为准); 竣工日期:_________ 年 _____ 月___ 日(以通过验收/备案制验收为准); 6、工程施工范围及内容: ___________ 分项工程施工进程中的安全,主要是(简要叙述):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本工程安全控制目标及文明施工达标: 工程安全目标 1、年负伤事故频率:%。以下; 2、杜绝重伤、死亡、火灾、设备、食物中毒等重大事故; 3、一般安全事故为零;

第三方安全管理协议

第三方安全管理协议 甲方:黄陵勘探开发项目指挥部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陕西省安全生产条例》的有关规定,为确保乙方在甲方施工期间防止和避免安全事故的发生,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书。 1、在甲方场所内施工、供应、劳务、承揽服务业务等单位应具有必要的资质证照等证件,并将证件和签订的合同复印件附在协议后面。 2、协议自业务合同签订之日起生效,至业务合同履行完毕和乙方撤离甲方区域后终止。 3、乙方人员在业务活动过程中,必须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遵守甲方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因管理不善、操作不当等原因而发生的各种安全事故,以及由此给甲方带来的人员财产损失,全部由乙方承担。 4、甲方管理人员包括安全管理部门有权对乙方活动场所、作业现场进行检查,对违章作业和安全隐患有权要求整改,拒不整改将责令停工。 5、乙方在甲方施服务现场的安全生产、消防等工作由乙方负责,乙方应确定一名现场安全负责人,并报甲方安全管理部门备案。 6、乙方因施工需要搭设临时建筑和施工材料存放、保管,应符合文明施工和安全、防火要求,不得用易燃材料搭设临时建筑,禁止乱堆乱放可燃材料。 7、乙方施工现场作业用电必须符合安全规范,包括临时用电的配电线路、设备、设施、工器具等均应保持安全状态。安装电气设备、进行电气焊、气割作业等,必须由持有特种作业操作证的电工、焊工等专业人员进行操作,严禁违章作业。 8、乙方施工现场作业中应按规定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高空作业除要戴好安全帽,系挂好安全带,还应设置必要的安全防护网。

9、乙方在甲方厂区进行明火作业时,应得到甲方审批同意后方可从事动火作业。 10、乙方在施工服务中如需使用甲方电力、水源、设备等,或需要甲方有关部门配合时,要按照甲方有关部门的具体规定办理。 11、在进行地面开挖施工时,要事先与甲方设备管理部门联系,查明地下是否有电缆、管路等存在,并经该部门同意后方可施工。 12、乙方对设置及途径在甲方生产生活区域内的设备设施应保证其安全性,并建立必要的巡检制度,因乙方管理不善致使甲方及其他相关方造成损失的,由乙方承担相关赔偿及法律责任。 13、乙方在施工服务中如遇因甲方生产活动影响其作业进度时,应首先向甲方负责合同签订的部门报告,在甲方未确定协调方案前,乙方不得继续擅自施工。 14、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形成的安全生产整理,应报甲方安全生产管理部门一份,存档备查。 15、乙方在接受和充分理解了上述条款,并且已经采取了有效措施后方可开展业务活动。 16、本协议如有与国家法规相抵触之处,按国家法规规定执行。 17、本协议一式贰份,甲方和乙方各一份。 18、甲乙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甲方单位(签字或盖章)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联系电话:签订日期:年月日 乙方单位(签字或盖章)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联系电话:签订日期:年月日

三方安全协议(标准版)

专业承包安全生产三方协议书 建设单位(以下简称甲方): 总包单位(以下简称乙方): 专业承包单位(以下简称丙方): 由开发公司直接发包给专业承包单位施工,为搞好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管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及市有关安全生产规定,使施工现场有一个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和工作秩序,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生产与文明施工管理,避免和减少各类生产安全事故,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及施工现场安全生产与文明施工管理规定,确保进场施工队各项工作正常顺利进行,经协商签订“安全管理协议书”,三方遵循公平、守法、安全、环保、诚信的原则,就施工安全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协议书。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承包形式:甲分包 4.承包范围: 二、工程安全目标: 杜绝重伤及其以上等级生产安全事故。 三、发包公司(甲方)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及地方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条例,负责对专业分包施工安全生产活动的检查、指导与整改,确保安全生产各项责任落实到实处。 2、审查分包单位的施工资质、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人员相关证书等,不能将施工项目发包给不具备施工资质或施工资质与承包内容不相符的分包单位或个人。检查作业人员操作证等与安全生产相关要求的证件与证书。 3、审批分包单位施工方案或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审核与审批手续、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和安全技术措施,并负责将分包单位的上述资料送总承包单位备案,并负责对专业承包施工的安全实施监督管理。 4、负责协调施工现场专业承包与总承包单位的协作关系及施工配合事项,明确专业承包单位要服从总承包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要求,并以书面形式告知总承包单位,向总承包单位承付配合费。 5、检查分包单位和接受总包单位对分包单位提出的安全生产与文明施工中的安全隐患及有关问题,有权对分包单位提出整改或停工整改。 四、总包单位(乙方)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及地方政府有关安全生产的法规制度。 2、审查分包单位的施工资质、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人员相关证书等;核查机具设备产品合格证书、检验检测报告、与安全生产相关要求的证件与证书。不能将施工项目发包给不具备施工资质或施工资质与承包内容不相符的分包单位或个人。 3、配合建设单位做好对分包单位的安全监督,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

承租安全管理协议书

厂房租赁安全生产管理协议 甲方(发包、出租方): 乙方(承包、承租方): 甲、乙双方就场地租赁过程中,涉及的安全生产相关问题,经双方共同协商,签订场地租赁安全生产管理协议如下: 一、甲方应履行的安全生产职责 1. 甲方应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定期对乙方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统一协调、监督管理,乙方必须服从并按甲方提出的要求,做好具体的安全生产工作; 2. 甲方要定期对乙方进行安全生产检查,并提出改进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二、乙方应履行的安全生产职责 1.遵守国家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严格执行现场作业标准规范,对场地租赁过程中的安全生产全面负责; 2.在安全生产方面服从甲方的管理; 3.为从业人员提供社会工伤保险; 4.定期加强安全生产检查,如发现安全生产隐患,必须按照“定完成期限、定责任人、定整改措施”的要求,及时采取措施予以消除,并向甲方通报; 5. 乙方“三项岗位”人员必须持证或培训合格后上岗,严格按国家规定要求对从业人员都安全生产教育(三级教育、法律、法规、制度教育、职业健康教育、应急救援知识的教育),做到未经教育培训并考试合格者不得上岗操作;

6.制定劳动防护用品的发放标准,并按标准进行发放,严格督促员工按规范要求进行穿戴、使用; 7.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操作规程,教育员工严格按操作规程进行操作避免安全事故的发生; 8.制定符合企业实际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定期组织员工开展应急演练; 9.按职业卫生管理的要求,建立健全员工职业健康档案和职业卫生相关管理制度,对职业危害因素进行检测和现状评价,确保作业环境符合职业卫生的规定; 10.发生生产安全,必须按“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处理,万一发生较大以上事故需向安监、主管部门报告的,,并及时向甲方通报。 三、此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签字后生效,望各方严格履行协议内容。 甲方代表:(签章)乙方代表:(签章) 签订日期:签订日期:

三方安全管理协议书

编号:_______________本资料为word版本,可以直接编辑和打印,感谢您的下载 三方安全管理协议书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说明:本合同资料适用于约定双方经过谈判、协商而共同承认、共同遵守的责任与 义务,同时阐述确定的时间内达成约定的承诺结果。文档可直接下载或修改,使用 时请详细阅读内容。

建设单位: 总承包单位: 专业分包单位: 依据〈〈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生产与文明施工管理,避免和减少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白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及甘肃省施工现场安全生产与文明施工管理规定。一旦发生安全生产事故以便分清各方责任,经三方协商特签订“安全管理协议书”(以下简称协议书)。本协议书适用于建设单位直接发包专业分包项目(燃气、消防、电梯、弱电、幕墙等),总承包单位配合分包单位或提供相关服务,仅向建设单位收取配合费不收管理费的工程。 本协议书的宗旨是:在建设单位的统一领导下,由施工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共同负责,为建设单位服务,齐心协力完成建设单位交给的各项施工任务,确保本工程安全生产与文明施工,按期完成工程项目。 一、建设单位的责任、权力和义务 1、审查分包单位的施工资质、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人员相关证书等,不能将施工项目发包给不具备施工资质或施工资质与承包内容不相符的分包单位或个人。 2、审查分包单位施工方案或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审核与审批手续、生产安全事故 应急救援预案和安全技术措施,并负责将分包单位的上述资料送总承包单位备 案。 3、协调分包单位与总承包单位之间发生的施工配合事项,并以书面形式告知总 承包单位,向总承包单位承付配合费。 4、如发生生产安全事故,负责协助分包单位做好抢险、救人及现场保护等相关 工作。 5、检查分包单位和接受总包单位对分包单位提出的安全生产与文明施工中的安全隐患及有

三方安全管理协议书

三方安全管理协议书 建设单位: 总承包单位: 分包单位: 为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生产与文明施工管理,避免和减少各类生产安全事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以及国家和地方有关关于现场安全管理工作的要求,在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下,建设单位、总承包单位、分包单位就本建设工程施工安全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条款: 一、建设单位的责任、权力和义务 l、审查分包单位的施工资质、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人员相关证书等,不能将施工项目发包给不具备施工资质或施工资质与承包内容不相符的分包单位或个人。 2、督促分包单位将施工方案(专项施工方案)、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和安全技术措施提交总包单位审核。 3、协调总承包单位与分包单位之间发生的施工配合事项。 4、接受总包单位对分包单位提出的安全生产与文明施工中的安全隐患及有关问题,有权对分包单位提出整改或停

工整改。 二、总承包单位的责任、权利和义务 l、按时完成建设单位交办的各项施工配合工作。 2、配合建设单位做好对分包单位的安全监督,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与文明施工实施统一管理。 3、对提供给分包单位使用的机械、临电、脚手架等设备设施完整性、作业区域的安全条件进行检查,并与其办理交接手续。 4、发现分包单位施工现场有安全隐患或重大安全隐患时,有权立即采取相关措施以免发生安全事故,并以书面形式尽快通知建设单位,并督促分包单位立即整改或停工整改。 5、对分包单位提出的安全生产要求及相关工作提供帮助。 6、对分包单位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配合应急救援抢险。 7、由双方或第三方责任造成的生产安全事故,根据工程所在地有关部门的责任划分承担相应的事故责任和经济责任。 三、分包单位的责任、权利和义务 l、贯彻落实国家及工程所在地有关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管理规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对分包施工区域和分包项目的安全生产管理

安全生产管理协议书

安全生产管理协议书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和精神,为进一步加强园区内的安全生产管理,保证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经甲,乙双方协商后,一致同意签定本协议。 一、甲方的安全管理职责: 1.外委给乙方运营的项目,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并具备运营时确定使用内容的安全生产条件。 2. 甲方在检查监督过程中,维护乙方经营活动,对乙方的各项安全事项、特别是消防安全等进行监督检查,对园区范围内多家外委单位的安全管理工作统一协调。 3.对安监、消防、质监等相关部门检查,发现的事故隐患或不安全因素,按照安全管理职责落实整改或督促乙方进行整改。 4.发现乙方在安全生产、消防安全等存在隐患时,及时督促乙方整改,并及时向所在地的安监、消防、质监等相关部门报告。 二、乙方的安全管理职责: 1.乙方在其运营场所的经营活动,必须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做到合法经营。乙方应提供在该场所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法人代码证、法人身份证、有关许可证等有效的证照,并服从甲方对其安全工作的统一协调、检查和督促;同时,乙方应按照相关规定办理登记、培训等手续。 2.甲方外委给乙方的运营场所只能由乙方自己使用,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能擅自转租、转借或转让他人;如果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而擅自转租、转借或转让给他人,由此产生的安全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 3.对运营场所或生产经营(生活)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承担责任,对事故隐患或不

安全因素应立即整改。 4.建立安全生产工作责任制为核心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加强对从业人员安全工作的日常教育和培训,按照有关规定配备安全管理人员,并制定安全应急救援,疏散预案。 5.运营场所的乙方装修(改造)和设备安装,须符合有关技术标准和安全生产,消防安全规定,不得破坏,改变建筑结构。凡涉及国家规定需要审查验收的设备和建筑施工,经甲方书面同意后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6.发生安全生产、消防安全等事故时,及时向甲方和所在地的安监、消防、质监等相关部门报告。 7.乙方运营场所用来经营小卖部及餐饮行业的,还需严格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所有营业单位应文明经商、合法经营,不得出售伪劣、变质、有害健康的商品、食物,不得强买强卖,欺行霸市。 三、乙方在生产经营中有关安全管理要求: 1.应保障经营和安全的前提下,自觉遵守甲方制定、修改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规定;要加强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劳动纪律,治安教育。自有车辆不得随意停入他人经营区域,外来车辆不得随意进入园区。对经营过程中发现现行制度妨碍经营的,可与甲方协商调整。 2.一旦使用甲方所提供的仓库、场所,就属于接受了甲方提供的基本安全生产条件,按规定需办理消防等手续的,乙方需自行办理并将办理完成的文件提供甲方。国家规定的特种设备和特种作业人员,须做到凭有效证件使用和持有效证件上岗。 3.严禁在禁烟区域内吸烟,严禁违章动用明火。 4.因经营需要使用明火,须到防火监督部门登记备案,经认定许可后方可使用,严禁在宿舍,仓库,办公场所区域内使用(餐厅及其它经营必须场所除外)。 5. 根据09年5月份颁布实施的新消防法规定,对甲方明确标志的安全位置,乙方不得有以下违法行为:

安全管理责任协议书

安全管理责任协议书 甲方:(以下简称为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为乙方) 为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明确各自管理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责任,确保实现安全生产管理目标的实现。甲乙双方在签订合同的同时,双方就安全管理责任事项协商达成一致,签订本协议,双方必须严格执行。 一、甲方责任: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消防安全、环境保护等法律、法规。 2、监督检查乙方开展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以及安全防护措施落实情况。 3、有权检查乙方有关管理人员安全生产培训持证情况及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4、监督并促进乙方对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各项活动的开展。 5、督促乙方做好环境保护和职业病防治工作。 6、监督检查乙方的安全施工作业情况。因乙方严重违规施工作业而影响甲方正常生产时,有权停止其施工作业至整改验收合格为止。 二、乙方责任 1、乙方应有安全管理组织体制,包括分管安全生产的领导,

各级专职和兼职的安全员;应有各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特种作业工人的审证考核制度及各级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和定期安全检查制度。 2、乙方明确由同志为乙方主要负责人,并对本单位在甲方施工范围内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负全面责任。 3、乙方必须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消防安全、环境保护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条例,贯彻执行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规章制度,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严格按照上述法律、法规、条例、安全规章制度、安全技术操作规程、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组织施工。承担由于自身管理缺陷、安全措施不力造成的案件、事故、事件等责任和因此发生的所有费用。 4、特种作业人员具备特种作业操作证。从业人员经过三级安全教育培训,并经考核合格。乙方因违反上述规定造成的案件、事故、事件等,乙方承担其法律责任和因此发生的一切费用。 5、采取一切合理的措施,防止其劳务人员发生任何违法和妨碍治安的行为。保持安定局面并且保护工程周边人员和财产不受上述行为的危害。否则,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及费用。 6、施工单位对现场的安全负全面责任。 (1)乙方在施工前要认真勘察现场: (2)针对施工项目由乙方自行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制订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措施,乙方必须严格按施工组织设计的要

安全生产三方协议

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三方协议书 建设单位:(以下简称甲方) 总包单位:(以下简称乙方) 分包单位:(以下简称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及《潍坊市生产安全事故责任划分试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切实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避免和减少各类生产安全事故,自觉遵守国家、潍坊市法律、法规及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规定,经协商签订“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协议书”(以下简称《协议书》)。本《协议书》适用于建设单位直接发包施工、总承包单位配合或提供相关服务的具体情况。 本《协议书》的宗旨是:在建设单位的统一领导下,由施工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共同负责,为建设单位服务,齐心协力完成建设单位交给的各项施工任务。确保工程全过程的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 第一条;建设单位的权力和义务 1审查分包单位的施工资质。营业执照及管理人员资质证书,不将施工项目发包给不具备施工资质或施工资质与承包内容不相符的分包单位或个人。 2.审查分包单位施工方案、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及安全技术措施。并督促分包单位将上述文件送总承包单位备案。 3.协调分包单位与总承包单位之间发生的施工配合事项,并以书面形式告知总承包单位。 4.如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协助分包单位做好抢险、救人及现场保护等相关工作。 5.对分包单位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中的问题,有权提出批评和建议。 第二条;总承包单位的权利、责任和义务 l.按时完成建设单位交办的各项施工配合工作。 2.配合建设单位做好对分包单位的安全监督与服务工作。 3.分包单位使用总承包单位的机械、临电、脚手架等设备、设施,双方须办理交接手续,签订《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管理协议》和《机电架设备、设施移交单》。 4.对分包单位提出的安全生产要求及相关工作提供帮助。

安全生产管理协议书(甲指分包)

中建四局第筑工程XXXX项目部 安全生产管理协议书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建设单位:(以下简称甲方)总承包单位:(以下简称乙方)专业分包单位:(以下简称丙方)乙方现场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丙方现场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协议使用条件说明: 1、本协议书为本,可根据总承包单位与建设单位合同条款中约定的责权容、工程施工特点等由项目经理和所属公司经理修改与增加相关条款。 2、本协议书适用于总承包单位与建设单位直接发包施工的单位之间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的情况。 3、为了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属地政府的相关规定,以及中建四局第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的规定。明确建设单位、总承包单位及甲指分包单位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共同维护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在三方自愿平等情况下,签订此安全管理协议书。

一、甲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 1、甲方对专业工程直接发包前应审查专业工程施工单位的施工资质、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人员相关证书等,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分包施工单位,不能将施工项目发包给不具备施工资质或施工资质与承包容不相符的分包单位或个人。 2、甲方不得向有关施工单位提出影响安全生产的要求。不得明示或暗示施工单位使用不符合安全施工要求的物资。 3、甲方在施工过程中有权利要求施工参建单位对施工安全隐患进行整改,拒不整改的单位,有权下发停工整改要求。 4、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甲方应积极响应总承包单位在安全生产施工过程中对专业分包单位进行的安全生产工作监督管理要求。 5、协调专业分包单位与总承包单位之间发生的施工配合事项,并以书面形式告知总承包单位。 6、检查和接受总包单位对分包单位提出的安全生产与文明施工中的安全隐患及有关问题,有权对专业分包单位提出整改或停工要求。 二、乙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 1、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确保工程施工全过程的安全生产与文明施工。积极督促丙方落实《中华人民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设部“建质[2004]213号通知”、《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JGJ46—2005)、

甲方乙方监理三方安全协议

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三方安全协议 建设单位: 施工单位: 监理单位: 为保护从业人员的人生安全、健康和企业财产,加强安全生产管理,落实安全生 产职责,保障施工的顺利进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 全生产条例》及其他有关法律,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就工程安全管理的责 任和义务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协议。 一、工程基本情况 工程名称: 工程内容: 工程地点: 二、工期 计划开工日期: 计划竣工日期: 三、协议内容 (一)建设单位安全责任(甲方) 1、建设单位应向施工单位提供施工现场及毗邻区域内供水、排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广播电视等地下管线资料,气象和水文观测资料,相邻建筑物和构筑物、地下 工程的有关资料,并保证资料的真实、准确、完整。建设单位因建设工程需要,向有 关部门或者单位查询前款规定的资料时,有关部门或者单位应当及时提供。 2、建设单位不应对施工单位提出不符合建设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规定的 要求。 3、建设单位在编制工程概算时,应当确定建设工程安全作业环境及安全施工措施所需 费用。 4、建设单位不得明示或者暗示施工单位购买、租赁、使用不符合安全施工要求的安全 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消防设施和器材。 5、建设单位应按规定办理施工许可证。 (二)施工单位责任(乙方):

1、严格执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的各项法律法规、安全操作规程,并严格遵守协议中所 规定的条款。 2、施工人员必须经过安全教育培训、考试合格后上岗作业。进入现场必须按标准正确 穿戴和使用劳动保护用品。 3、因安全措施不落实、安全防护未达到标准、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和 违反协议条款,造成安全事故的,由肇事单位承担事故责任和一切经济损失。 4、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实施统一管理。施工现场设专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并对施 工现场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全面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 5、及时向施工人员传达国家有关职业健康安全的法律、法规和标准,经常组织开展安 全宣传活动。 6、负责施工人员入场前的安全教育培训,告知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和违章作业危害,考 试合格后方能上岗作业。 7、组织安全技术交底,并严格旅行签字手续,对措施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督促、检查隐患的整改落实。 8、对特种作业人员进行培训,并对持证操作情况进行检查,将证件复印件备案,严禁 无证作业。 9、纠正施工人员的违章、违规、违纪行为,对违反规章制度的人员,按照安全生产奖 罚规定的相关条例进行处罚。 10、严禁使用不合格的施工机械设备和电气设备,在使用前进行检查确认。安全防护、保护装置必须齐全、有效。 11、定期组织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演练,积极参与安全宣传活动。 12、施工单位应积极配合建设单位的安全监督、检查,落实隐患整改。 13、严禁雇佣未成年和年龄超过60周岁的劳务人员,必须保证从业人员身体和心理健康,因违反本条规定,造成的生产安全事故和其它事故,承担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 的全部费用。 15、因安全措施不落实、安全防护未达到标准,安全隐患未整改或未进行有效控制, 以及个人违章导致的生产安全事故,施工单位承担事故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 16、发生伤亡事故,优先抢救受伤人员,及时通知建设单位,积极进行事故调查,承 担事故责任和损失。 17、施工人员有权拒绝甲方以及其他有关方的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施工中发生 危及人身安全的情况时,有权立即停止作业及时撤离。 (二)、监理单位责任(丙方)

安全生产管理协议书

安全生产管理协议书 甲方(总包): 乙方(分包): 为全面履行 进一步明确甲、乙双方在施工过程中各自的安全管理和环境管理职责, 保护施 工 人员的身体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防止伤亡事故及环境影响事件的发生,根据《建 筑法》、《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调查处理条例》等相关法 本协议为上述工程安全管理和环境管理的专项协议,在双方签订工程施工 合同的同时签订本协议,经双方签字并加盖法人单位公章有效, 两者具有同等法 律效力,双方应认真履行。 第一条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甲方向乙方公布本企业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和环境管理规章制度和企业 CI 管理要求,核查乙方安全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对乙方安全生产 及环境保护实施监督管理。 二、审核乙方编制的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和制定的安全技术措施,并监督实施。 三、监督乙方针对其施工内容、工艺要求制定的施工方法和安全操作规程, 核实必要的安全保护设施,监督乙方管理人员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分部分 项安全技术交底。 四、按照乙方呈报的进场人员名册, 对入场人员进行公司级、项目级和班组 级的三级安全教育,建立安全教育档案。 五、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文明施工和环境控制检查,对乙方施工工序、操 作岗位的安全行为进行日常监督检查, 检查时有权纠正任何违章行为,并勒令其 整改,制止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发现严重事故隐患,立即责令停工,直至满足 分包合同, 律法规及 市的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签订本协议。

安全施工条件后方可复工。根据情节严重程度甲方有权对乙方给予适当的惩处。 对于严重不服从甲方管理,野蛮施工者,甲方有权中止合同,清退出场,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六、乙方自带机具、设备、安全防护用品等,必须给甲方提供产品合格证书和检验检测报告,经甲方对照实物进行安全技术性能检验,合格者方可进入施工现场使用,大型机械设备乙方必须出具安拆专项方案,甲方有权监督乙方正确安装、使用和拆除。 七、工程款支付时,甲方派驻项目的安全负责人需签字确认,无签字的甲方不予支付。 八、发生伤亡事故按规定程序立即报告有关部门。按规定予以调查、处理。 第二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接受甲方的统一指挥和监督,严格遵守国家、地方及甲方有关安全生产 和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积极参加安全会议,执行会议决议。按照甲方企业CI要求,建立或维护统一的中建CI形象。 二、建立工地安全生产保证体系,按有关规定配备足够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安全管理人员应经建设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安全生产考核合格,并取得安 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建质[2008]91号]要求,本项目需要 乙方配备名专职安全管理人员。) 三、编制本项目所承担的分部分项工程的安全施工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报 甲方审批执行,完善安全施工条件。按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技术措施费,提取比 例为,金额为 四、对施工现场进行日常安全检查,做好安全检查记录,并定期向甲方报告检查情况。发现安全事故隐患,应当及时解决处理,并向项目负责人报告;对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的,应当立即制止,对甲方提出的整改要求应按时进行整改, 消除隐患。 五、对本项目的施工人员进行登记造册,如实向甲方备案,有人员调整时, 要立即书面上报甲方;组织入场前的安全教育,未经安全教育的,不得进入施工现场;不得录用无身份证件的人员和未成年人或童工。 六、特种机械的安全资料及时上报甲方备案、复检;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 国家有关规定经过专门的安全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特种人员的有效证件要及时报甲方核验。

安全管理协议书-标准版

安全管理协议书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第379号《物业管理条例》、《xx市物业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等国家、地方有关物业管理法律、法规和政策。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委托乙方对实行专业化、企业化的物业安全管理订立本协议书。 第一条物业基本情况 座落位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总面积约: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 物业类型:____________性物业。 第二条委托管理事项 1.房屋建筑本体共用部位(由装饰公司装修完毕并已通过聚富房地产地产公司验收的楼盖、屋顶、外墙面、楼梯间、走廊和逃生通道、门厅、电梯、强弱电井、管道井、天花板等)的成品安全管理,由乙方看管。 2.房屋建筑本体共用设施设备(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垃圾道、共用照明、电梯及电扶梯、消防设施的外表面等)的成品保护管理服务,由乙方看管。 3.地库已安装完成的电缆、上下水管道、排风管道、消防管道设备房的各种设备由乙方看管。 第三条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为____年。自20______年____月________日起至20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四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与物业管理公司议定年度管理计划、费用概预算、决算报告。 2.对乙方的管理实施监督检查,每月全面进行一次考核评定,如因乙方管理不善,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管理失误,经重庆市政府物业管理主管部门认定,有权终止合同。 3.甲方有权对乙方的安全管理工作及质量进行监督,若发现问题及时告知乙方,并有权要求乙方改善,直到达到甲乙标准。 4.甲方有权监督乙方员工的工作。甲方不认可的乙方员工,可以要求乙方随时更换。由此产生的责任甲方可要求进行赔偿。 5.甲方应向乙方提供要求所需的非管理和建筑机密的有关资料,支持乙方工作。 6.甲方依据实际情况向乙方无偿提供安全有效的取水、用电资源。 7.甲方有义务教育甲方员工遵守现场安全管理要求,服从有关管理,共同安全环境。 8.甲方允许乙方使用乙方公司的工作证件在甲方施工现场配戴使用。 9.法规政策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他责任。 第五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及本合同的规定,制订该物业的各项管理办法、规章制度、实施细则,自主开展各项安全管理活动,但不得损害甲方的合法权益。乙方制订安全管理的各项管理办法、规章制度、实施细则等制度条文严格实施。

三方安全生产责任协议

安全生产责任协议A4 建设单位:(以下简称甲方) 甲方指定承包单位:(以下简称乙方) 总承包管理单位:江苏建工(以下简称丙方) 为了全面履行乙方、丙方、与甲方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施工合同,进一步明确在施工过程中甲、乙、丙三方各自的安全责任,保护施工人员的安全和身体健康,防止因工伤亡事故的发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房屋建筑和市场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在签订建设工程合同的同时签订本协议,三方应认真履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工程内容: 4、承包范围: 5、承包方式:甲方指定承包 二、甲、乙、丙三方共同责任 1、甲、乙、丙三方共同遵守国家和本市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定,认真执行国家、行业、安全技术标准。 2 在甲方的统一领导下,组成施工现场安全生产领导机构,定期召开安全工作会议,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群防群治制度,形成一体化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体系和保证体系,并按照职责分工抓好落实。

3、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不得违规指挥和违章作业。在组织施工生产同时首先落实安全保护措施,防止事故发生。 4、抓好安全教育,严肃安全纪律,规范安全行为,净化作业环境,禁止野蛮施工,防止施工扰民。 5、一旦发生事故立即采取措施保护现场,抢救伤员,防止事故扩大,组织事故调查小组,查清事故原因,确定事故责任。 三、乙方、丙方责任 1.乙方施工人员不得擅自拆除施工现场的安全防护设施。如在施工中遇到非暂拆不可的,乙方应提前向丙方申报,经同意后方可施工,并在施工完后恢复原样,否则一切安全事故由乙方负责。 2. 乙方在动用明火时要有专人看护,严防火灾的发生。一旦发生如殃及他人必须承担所有的责任。 3. 乙方应严格执行《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用电必须自带电表,由丙方指定接线、接配电箱。经丙方专业人员读数记录后方可使用。 4. 乙方应教育自己的职工,丙方的任何财物不得随便带出工地,如有发现,轻则处罚。重则交公安部门查处。 5.乙方应独立的对本部门安全承担责任,在施工中发生意外安全事故由其自己负责。丙方尽协助抢救的义务,不承担经济责任及任何法律责任。 6.乙方应做好文明施工工作,做好现场安全防护,采取严密可行,符合安全标准的预防措施,确保所有工作场所的安全,不得存在危及作业人员安全,和健康的危险情况,不得随意动用丙方任何机械及料具,如有需要应提前申报丙方,在丙方同意后方可使用。如果因为乙方的过错给丙方造成损失乙方应全额对丙方进行补偿。 7.乙方进入施工现场人员的数量、姓名以表格的形式必须报丙方项目部,如有人员变化应及时告知。 本协议一式四份,参建各方各执一份。 建设单位(章) 甲方指定承包单位(章)

第三方施工项目施工安全协议

与西南成品油管道干扰点 施工安全协议 编号:XSHN-(年号)-11-(站场开头字母)-00 (代)甲方:中国石化销售有限公司华南分公司柳州管理处站乙方: 年月日

与西南成品油管道干 扰点施工安全协议 甲方:中国石化销售有限公司华南分公司柳州管理处站乙方: 工程与西南成品油管道桩号存在交叉干扰。为确保西南成品油管道的安全运行,同时确保建设安全顺利开展,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如下安全协议: 第一条现场安全措施 1、乙方在开工前应向甲方提交管道及光缆安全保护设计及施工方案,并按甲方提出的审查意见和要求进行修改、完善。管道保护设计及施工方案经甲方审核同意后,乙方必须严格执行,施工过程中要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强西南成品油管道安全保护工作的通告》的有关规定。 2、开工前,乙方应组织所有施工人员进行管道安全保护知识培训,由甲方进行管道安全交底,所有参建员工掌握输油管道安全保护的措施、了解管道安全保护的要求。 3、在动工前,乙方必须向柳州管理处输油站办理

“动火票”、“动土票”等安全作业票证。乙方未办理手续前,不得动工。 4、施工过程中,乙方在管道安全范围设置明显的安全防护标志,并指定一名现场负责人负责施工现场的指挥。同时,指定一名联系人负责和甲方的联系。 5、施工过程中,乙方必须听从甲方派驻现场管理人员的指挥。针对乙方的违规行为,甲方现场管理人员有权制止和纠正,乙方应立即改正。 第二条责任划分 1、因乙方施工的原因造成甲方管道及管道附属设施损伤,造成的损失全部由乙方承担。 2、因乙方施工的原因直接导致或诱发管道安全控制范围内发生边坡、护坡、水保墙、挡土墙垮塌或管道(光缆)悬空等灾害,造成的损失全部由乙方承担。 3、因乙方不按施工方案、协议等文件的要求进行施工,或施工过程中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强西南成品油管道安全保护工作的通告》规定,对甲方管道及管道设施造成损害,造成的损失全部由乙方承担。 4、乙方已经严格按照批准的施工方案施工,如变更方案需报甲方批准后才能继续施工。 第三条双方义务

安全生产管理协议书模板

) 模板(安全生产管理协议书.

外委(外包)劳务工程项目安全生产管理协议

XXX有限公司 年月日 外委(外包)劳务工程项目安全生产管理协议 发包单位: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单位: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凡属新建、改建、扩建、检修、安装、劳务等发包工程项目均应执行本协议。 甲方应按有关规定对乙方的安全资质进行 审查,确认乙方承包的工程项目与其资质相符合。 甲方将本外委(外包)劳务工程项目发包给乙方施工,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根据国家、省、市有关承包工程安全生产工作的各项管理

规定,明确双方的安全生产责任,确保施工安全,双方在签订工程合同后, 必须同时签订本协议。 一、承包工作项目 1、工程项目名称: 2、工程地址: 3、承包范围(以合同为准): 4、承包方式: 二、工程项目期限(以合同为准) 自年月日起开工,至 年 月日完工。 三、协议内容: 1、甲、乙双方必须认真贯彻国家、省、市颁发的有关安全生产方针、政策、严格执行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法令、条例和安全工作规程及建设施工安全管理规定。 2、甲、乙双方都应建立健全安全管理组织体制,包括具体负责安全生产的领导。乙方施工人员超过30人时,必须配备专职安全员,30人以下设兼职安全员,安全员必须

经过考核,有相应上岗资格证书及从事该岗位有工作经验的人员担任。 3、乙方应有安全管理制度,包括各工种的 安全操作规程、特种作业人员的持证上岗与审查考核制度、各级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和定期安全检查、安全教育制度等,乙方参加施工人员要求身体健康,年龄必须年满18 周岁,小于55周岁(特种作业人员年龄按 国家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4、外委(外包)劳务工程项目如同时满足 以下情况时:有两个以上施工单位在工地施工;工地施工人员总数(包括临时工)超过100人;项目工期超过180天这三个条件时,必须成立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委员会,由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委员会聘任有关人 员组成安全监督核查机构,按规定开展安全监督核查工作,并认真建立安全生产检查记录台帐。 5、甲、乙双方在施工前要认真勘察施工现场,甲方对乙方负责人和工程技术人员根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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