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医保改革实施方案详解.doc

泰安医保改革实施方案详解.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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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泰安医保改革实施方案详解

泰安医保改革实施方案详解

6月13日,泰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下发《泰安市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实施方案》,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拟于6月30日前全面启动。此次改革实施的方案将初步建立现代医院的管理制度,取消药品加成,提升医保保障水平,并加强多种保障制度的衔接。

参与此次改革的范围是:市属及泰山区、岱岳区政府举办的公立医院;驻泰省属公立医院随泰安市公立医院改革同步推进;其他公立医院参照本方案执行,由其主管部门组织实施。新汶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华丰煤矿医院、山东良庄矿业有限公司医院、新汶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协庄煤矿医院改革时间自行确定。2017年初步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根据改革方案要求,泰安市将全面推进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逐步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破除公立医院逐利机制,落实政府的领导责任、保障责任、管理责任、监督责任,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建立起维护公益性、调动积极性、保障可持续性的运行新机制;构建起布局合理、分工协作的医疗服务体系,实施分级诊疗制度,有效缓解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

到2017年,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初步建立,医疗服务能力明显提升,就医秩序得到改善,城市三级医院普通门诊就诊人次占

医疗卫生机构总诊疗人次的比重明显降低;医院医药费用不合理增长得到有效控制,卫生总费用增幅与本地区生产总值的增幅相协调;群众满意度明显提升,就医费用负担明显减轻,城市公立医院药占比(不含中药饮片)总体降到30%以下,百元医疗收入(不含药品收入)中消耗的卫生材料降到20元以下,总体上个人卫生支出占卫生总费用的比例降低到30%以下。参与改革公立医院全部取消药品加成/对于市民最关心的看病贵问题,改革方案要求,参与改革的城市公立医院全部取消药品加成(中药饮片除外),通过合理调整医疗服务价格、增加政府投入、改革医保支付方式、降低医院运行成本等手段建立科学合理的补偿机制。

公立医院因取消药品加成所减少的收入,通过调整医疗服务价格补偿80%,政府补偿不低于10%,其余部分通过医院加强核算、节约成本解决。改革医疗服务价格形成机制,实行分类管理。公立医疗机构提供的基本医疗服务实行政府指导价;公立医疗机构提供的非基本医疗服务实行市场调节价,其中,医保基金支付的服务项目支付标准,由医保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谈判合理确定。全市先行放开知名专家诊察费和康复、种植、生殖、中医、眼科、精神卫生等130项医疗服务价格,由医疗机构自主确定。实行差别化价格政策。拉开不同等级医院价格差距,拉开省、市、县医院价格差距,拉开不同难易程度的诊疗项目价格差距,拉开不同专业技术职称医生的诊疗价格差距,引导患者合理分流。提升医保保障水平加强多种保障制度衔接/医保支付制度改革方面将提升医保保障水平。

结合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完善不同病种、不同级别医疗机构差别化服务收费和医保报销政策,适当拉开不同级别医疗机构的起付标准和报销比例差距,适当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医保

县紧密型医共体建设实施方案

X X县紧密型医共体建设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深化我县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有效整合医疗卫生资源,逐步实现基层首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分级诊疗秩序,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福建省推进医疗联合体建设和发展实施方案》(闽政办[2017]144号)要求,按照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漳州市推进医疗联合体建设和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漳政办[2018]39号)精神以及省、市有关医改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经研究决定,建立县域紧密型医共体,整合医疗资源和开展县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工作,组建诏安县总医院,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党的十九大和全国卫生与健康大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文件精神,按照“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的要求,优化县域卫生资源配置,建立以“县级公立医院为龙头,乡镇卫生院为枢纽,村卫生所为基础”的县乡村三级医疗服务体系,通过优化整合全县医疗卫生资源,提高医疗资源利用率,努力构建与全民健康管理服务相适应的县乡村医疗服务一体化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促进我县医药卫生事业健康、协调、可持续发展,满足人民群众健康需求,切实解决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 (二)工作目标。改革现行医疗管理体制,推进县乡村医疗服务一体化管理,健全行政、人事、财务、设备、药品、医疗、信息等管理长效机制;深化薪酬制度改革,充分调动医务人员的积极性,切实提升各级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服务能力,实现优质医疗资源有序

有效下沉,为群众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医疗卫生服务;进一步规范就医秩序,健全“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分级诊疗制度,提高医疗资源利用效率和整体效益,实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诊疗量明显增加,县域内就诊率提高到90%左右。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政府指导、管办分离 加强政府宏观管理和规划引导,建立健全诏安县总医院组织架构和内部运行机制,对总医院的规划建设、可持续发展、重大投资等实行宏观管理。落实政府办医的领导、保障、管理和监督责任,统筹推进资源整合、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等各项工作。建立总医院院长领导的现代医院管理制度,落实总医院人事、分配、经营及财务自主权。明确区域内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功能定位、目标任务、分工协作机制,不断完善服务体系、运行机制和激励机制。 (二)坚持资源整合、循序渐进 以强化管理、合作互动为纽带,整合技术、人员、设备、信息等要素资源,形成比较科学、合理、有序的紧密型县域医疗体系。在机构设置和行政建制、机构职能和任务、财政投入保障机制不变的前提下,将县级公立医院资源先行整合,在2018年内完成县乡村三级医疗机构整合任务,实现紧密型医共体建设的目标任务。 (三)坚持中西医并重、协同发展 以县级综合医院和中医院(含瑞康医院,下同)的机构标准及功能定位为依据,通用设备集约共享、专科设备整合提升、医护人员专兼结合等方式,整合优化县医院和中医院资源。遵循平等互助、

基本医疗保险政策及范围

基本医疗保险政策及范围 目录 第一章关于国家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相关政策法规附《国家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网址 第二章关于国家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相关政策法规附《国家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范围》 第三章地方基本医疗保险增补举例说明 都邦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理赔部 2006年12月

第一章关于国家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相关政策法规 关于印发国家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的通知 2006年02月14日 劳社部发〔2000〕1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局): 根据《国务院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决定》(国发〔1998〕44号)和劳动保障部、国家计委、国家经贸委、财政部、卫生部、国家药品监管局、国家中医药局印发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用药范围管理暂行办法》(劳社部发〔1999〕15号),我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了《国家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以下简称《国家药品目录》),现印发各地,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制定《国家药品目录》,是加强基本医疗保险用药管理,确保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改革工作顺利推进的重要措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保障行政管理部门要提高认识,按照《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用药范围管理暂行办法》的要求,认真贯彻执行《国家药品目录》,同时积极做好本省(区、市)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的调整和实施工作。 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保障行政管理部门可参考目前执行的公费、劳保医疗用药范围以及当地疾病谱和用药习惯,对《国家药品目录》中的乙类药品进行调整。增加和减少的乙类药品品种数之和应控制在全部乙类药品总数的15%以内。调整药品目录要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建立健全工作机构和专家组,充分征求财政、卫生、药品监督、中医药和价格管理部门及有关专家的意见,制定科学合理的遴选办法。乙类药品调整部分应报我部审核。在调整过程中,不得以任何名目向药品生产和经销企业收取费用。严禁滥用职权,以权谋私。调整的药品名称要注明剂型,西药采用通用名,中成药采用国家药典或部颁标准规定的正式品名,不得使用或标注商品名。对《国家药品目录》中的民族药及其他符合国家药典标准或部颁标准的民族药品,可根据当地的经济条件及用药习惯,遴选纳入本地药品目录,纳入数量不受乙类药品调整比例的限制。乙类药品的调整工作应在今年年底前完成,并报我部备案。 三、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地区要严格执行《国家药品目录》和本省(区、市) 调整公布的药品目录。对本省(区、市)药品目录中的乙类药品,应根据医疗保险基金的支付能力和职工的经济承受能力,制定合理的给付办法和标准;对国家和省(区、市)明确规定限制使用范围的药品,应分别作出限制适应症或医疗机构、医师级别或科别的规定。对于经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的治疗性医院制剂,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管理部门要在充分征求卫生、中医药、药品监督等部门及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条例》 (2013年12月15日起实施)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障城镇从业人员的基本医疗,合理利用医疗资源,根据国家的有关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医保法律法规条例全文 第二条本省城镇下列单位及其从业人员必须按照本条例参加基本医疗保险: (一)企业及其从业人员; (二)机关、事业单位、中介机构、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从业人员; (三)部队所属用人单位及其无军籍的从业人员。 上述单位的退休人员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建立城镇从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实行个人医疗帐户(以下简称个人帐户)与基本医疗统筹基金(以下简称统筹基金)支付相结合的制度。 个人帐户的所有权属于个人。统筹基金的所有权属于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全体人员。 第四条基本医疗保险费由用人单位和从业人员双方共同负担。 第五条基本医疗保险原则上以市、县、自治县为统筹单位,实行属地化管理。 第六条基本医疗保险费由本省地方税务机关(以下简称征收机关)征缴。 第二章基本医疗保险费征缴 第七条基本医疗保险费由用人单位和从业人员共同缴纳。其中用人单位按本单位从业人员月工资总额的5%—7%缴纳,从业人员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费率不低于本人月工资总额的2%。 第八条从业人员的月缴费工资额按本人实际工资总额确定,但不得低于所在市、县、自治县上年度从业人员月平均工资的60%,低于部分应当由本人缴纳的医疗保险费改由用人单位缴纳。 第九条从业人员本人月工资总额超过所在市、县、自治县从业人员上年度社会月平均工资300%以上的部分,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也不作为核定个人帐户定额的基数。 第十条用人单位在取得营业执照或者获准成立后30日内,必须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基本医疗保险登记。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或者依法终止缴纳义务时,应当及时办理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将登记情况及时通知征收机关。

医保管理制度(新)

医保管理制度 一、核验参保患者身份制度 (一)门诊医师接诊时,收住患者时,必须认真核实就诊者医保本,身份证(或户口本)等证明身份信息的资料,发现持非本人医保本就诊者,应拒绝提供门诊或住院医疗医保服务。 (二)参保人住院,办理入院手续时,住院登记处应登记病人的医保类别(市、县、区职工,城镇居民,农村居民,建档立卡户,工伤),并到医保窗口登记信息,提供确认身份的医保本(卡)、身份证复印件,医保人员查实是否属于参保报销范畴(打架、酗酒、自杀、有第三方责任人的车祸等,不予报销,不享受扶贫政策),医保患者只需交纳30%左右住院押金。病人入院后所住科室接诊医师再次核实参保患者信息,有不符报销条件的,及时向医保结算中心反馈,经医保办调查核实后,不予报销。 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低保人员、残疾人、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五保户、二女结扎户等医保城乡贫困人口,签订"先诊疗,后付费"住院医疗协议后,一律实行“先看病后付费”,医院不得收取押金,患者出院时仅负担个人自付部分医疗费用。 (三)病人出院后,在出院结算窗口办理出院,持身份证(医保卡)、出院证、发票在医保窗口再次验证合适,及时结算,办理医保报销,民政救助,保险公司大病,工伤报销等手续,即时付现

(超过银行制定标准的,打卡)。 二、参保等人员出入院管理制度 (一)严格执行出、入院和重症监护病房收治标准,保证需要住院的参保人得到及时的治疗,不得推诿和拒绝符合住院条件的参保人员住院治疗;不得将不符合入院标准的参保人员住院治疗;不得要求未达到出院标准的参保人员提前出院或自费住院;为符合出院条件的参保人员及时办理出院手续,参保人员拒绝出院的,应当自通知其出院之日起,停止医疗保险费用结算。 (二)符合住院标准的参保人入院时按“核验参保患者身份制度”中规定相关流程执行。 (三)参保人出院时,出院结算窗口凭患者出院通知书、押金单,办理出院结帐手续,在医保窗口办理报销手续。 (四)急、危、重症的病人住院开通绿色通道,实行先住院,后付费。特殊危急情况下,做好为病人入病房服务,办理入出院等手续,解决病人实际问题。 三、参保人员转诊制度及转诊病人报销制度 (一)参保人员转诊,需先在我院就医治疗。 (二)本院目前暂无设备或技术条件诊治抢救的病人,可以转院治疗。 (三)本院或外院专家会诊未确诊的疑难病人,确需到市外

医共体实施计划方案

. 关于成立 ***** 医院医共体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科室: 为了全面落实乡镇卫生院帮扶力度,实现医共体联动 互助、基层首诊、分级诊疗、双向转诊,更好地为全区人民 群众服务。经研究,决定成立***** 医院医共体领导小组,现 将小组成员通知如下: 组长: *** 副组长: *** 成员: ***** 下设办公室,*** 同志任办公室主任,*** 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办公室设在医疗发展科,负责医共体日常具体工作。 附件: **** 医院医共体实施方案 ***** 医院 2018 年 04 月 03 日

. ****医院医共体实施方案 (讨论意见稿) 为进一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逐步实现“首诊在基层、大病不出区”的医改目标,有力提升基层医院的服务能力。 按照市卫计委、浉河区卫计委的相关要求,我院积极响 应,紧密布置,成立由***** 医院牵头的医共体,有关工作实 施方案如下: 一、基本原则 在市、区卫计委的统一领导下,***** 医院按照自愿、互 惠、共赢的基本原则组成***** 医院医疗服务共同体,构建以 *****医院为牵头,辖区基层医院为基础,互联互通,运转高效的医疗服务网络,以 辖区医疗服务需求为导向,以解决实际问题为突破口,全力为群众提供安全、有效、 方便、价廉的医疗服务,确保全区人民身体健康。 二、工作模式 主要采取医疗协助模式,即经营、技术上密切合作,依靠***** 医院成熟的管 理经验及医疗技术,建立机构间技术支持、人员培训、双向转诊等管理制度,落实好 分级诊疗,实 现医共体的业务互补和差异发展,全面实行“三通”,即“人通”、“医通、”“财通。” (一)人通,人员双向流动。 1、 ***** 医院人员向下流动,定期派人到辖区合作的 2

(完整word版)基本医疗保险管理规章制度

医保管理工作制度 根据社保局医疗保险管理和医疗管理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医院医疗保险、工作的有关规定。 一、认真核对病人身份。参保人员就诊时,应核对医疗保险手册。遇就诊患者与参保手册身份不符合时,告知患者不能以医保手册上身份开药、诊疗,严格把关,遏制冒用或借用医保身份开药、诊疗等违规行为;门急、诊医生如实记录病史,严禁弄虚作假。 二、履行告知义务。对住院病人告知其在规定时间(24 小时)内提供医疗卡(交给住院收费室或急诊收费室)和相关证件交给病区。 三、严格执行《广东省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和医疗服务项目目录》,不能超医疗保险限定支付范围用药、诊疗,对提供自费的药品、诊疗项目和医疗服务设施须事先征得参保人员同意,并在病历中签字确认,否则,由此造成病人的投诉等,由相关责任人负责自行处理。 四、严格按照《处方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执行。每张处方不得超过5 种药品(西药和中成药可分别开具处方),门诊每次配药量,一般疾病不超过七日量,慢性疾病不超过半月量。住院病人必须在口服药物吃完后方可开第二瓶药,否则医保做超量处理。严格掌握用药适应症,住院患者出院时需巩固治疗带药,参照上述执行。 五、严格按规定审批。医疗保险限制药品,在符合医保限制规定的条件下,同时须经过医院审批同意方可进医保使用。否则,一律自费使用,并做好病人告知工作。 六、病历书写须规范、客观、真实、准确、及时、完整记录参保病人的门诊及住院病历,各种意外伤病人,在门、急诊病历和住院病程录中必须如实的记录意外伤害发生的时间、地点和原因。 七、合理用药、合理检查,维护参保病人利益。医院医保目录内药品备药率西药必须达到80%、中成药必须达到60%。(控制自费药使用)。住院病人需要重复检查的必须有原因分析记录。 九、严格按照规定收费、计费,杜绝乱收费、多收费等现象。各科主任、护士长高度重视,做到及时计费,杜绝重复收费和出院当天补记材料费(如导管、

紧密型医共体实施方案

XX医院紧密型医共体实施方案为进一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逐步实现“首诊在基层、大病不出县”的医改目标,有力提升基层医院的服务能力,全面落实分级诊疗、双向转诊、急慢分治工作,更好地为全县人民群众服务。按照省人民政府、xx市卫计委、县卫计委的相关要求,我院积极响应,紧密布置,成立由医院牵头的紧密型医共体,有关工作实施方案如下: 一、基本原则 在县卫计委的统一领导下,xx医院按照自愿、互惠、共赢的基本原则组成xx医院紧密型医疗服务共同体,构建以xx医院为牵头,基层医院为基础,互联互通,运转高效的医疗服务网络,以县医疗服务需求为导向,以解决实际问题为突破口,全力为群众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医疗服务,确保全县人民身体健康。 二、工作模式 主要采取紧密型医疗协助模式,即经营、技术上紧密合作,依靠xx医院成熟的管理经验及医疗技术,建立机构间技术支持、人员培训、双向转诊等管理制度,落实好分级诊疗,实现医共体内的业务互补和差异发展,全面实行“三通”,即“人通”、“医通”、“财通”。

(一)人通,人员双向流动。 1、xx医院人员向下流动,定期派人到合作的乡镇卫生院,将技术与管理帮扶下沉到基层,到成员医院指导医院管理,开展医疗服务,指导临床诊疗,做好技术带教,切实提高基层医疗服务能力和医院管理水平。 2、下级医务人员向上流动。主要是通过接收基层人员进修学习,扎实开展业务培训,积极为基层医疗机构培养专技人才,增长医疗知识,使其更好地服务于当地百姓。 (二)医通,病人双向转诊。 严格按照国家医改试点要求实施急慢分治、分级诊疗、双向转诊。充分发挥医共体优势,以xx医院为枢纽,建立起规范的转诊制度与流程,全力破解群众就医难问题。 通过双向转诊,充分利用医疗资源,有力节省诊疗费用,切实提升工作效率。乡镇卫生院将疑难危重病人上转xx医院,充分利用xx医院的技术和设备优势,力争将90%的病人留在县内就医,使其得到及时、有效、快捷的诊治; 将小病、慢性病、康复期和术后等轻症病人下转乡镇卫生院,保持诊疗延续性,真正方便广大群众。 (三) 财通,服务上下联通。 主要是实行医共体内医疗服务的上下一体、畅通无阻、

医院医共体实施方案.docx

医院医共体实施方案 阿荣旗人民医院旗域医疗服务共同体试点工作实施方案(试行) 为实现基层首诊、双向转诊、分级诊疗,让群众就近享受优质医疗服务,2020年起,我院开始实施“旗域医疗服务共同体”(简称“旗域医共体”)试点工作:一、试点的主要目标 旗域医共体是旗、乡、村一体化管理的新型组织与服务实现形式,是以创新运行机制为核心,通过整合旗乡医疗卫生服务资源、实行区域集团化经营管理、建立分工协作机制等综合改革,整体提高旗域医疗资源的配置和使用效率,提高旗乡两级医疗服务能力,减少住院病人外流,力争旗域内就诊率提高到90%左右。 二、试点的基本原则 (一)纵向合作,双向选择。由阿荣旗人民医院牵头旗域内旗乡两级医疗机构组建旗域医共体,民营医疗机构自愿加盟,服务范围覆盖全旗城乡居民。阿荣旗人民医院与拟加盟的成员单位建立纵向合作的医疗服务共合体;我院将根据自身特点,重点发展优势学科,加强学科、人才协作,最大限度把患者留在旗域内诊疗。 (二)稳妥起步,循序渐进。以管理为纽带,以章程为规范。先在各乡镇中心卫生院开展试点,建立旗乡医疗机构之间的纵向合作关系,逐步扩大范围,逐步实现全覆盖;以业务整合为切入点,开展对口帮扶和技术合作,新增的医疗收入按项目核算、合理分成。逐步深化合作,形成紧密型旗域医共体,统一调配人力资源、统一核算医疗服务成本、统一成员单位的绩效考核办法、统一管理和分配医疗收入。 (三)权责廓清,强化监督。理顺医共体人事、财务、资产等管理体系,科学界定医共体内部管理职能。旗域医共体内各单位原有的机构设置和行政隶属关系不变,第一名称不变,增挂“阿荣旗人民医院××分院”牌匾。乡镇卫生院功能不变,继续承担基本医疗、公共卫生、协助卫生执法、管理村卫生室等综合医疗卫生任务,医疗服务之外的收入不纳入旗域医共体核算和分配。各成员单位的财政补偿政策和政府投入方式不变。乡镇卫生院继续享受公益一类事业单位财政补

济南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实施细则

济南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实施细则 第一条根据《济南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已在省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了基本养老保险登记手续,参加我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单位,应当持社会保险登记证副本,到所在地市、县(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登记手续。 第三条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灵活就业人员,应当同时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第四条参保人员发生增减时,用人单位应当于发生增减之日起30日内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增减手续。 参保人办理养老保险退休手续后,由街道办事处(镇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机构(未移交社区管理的由原工作单位)持职工档案等资料于30日内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待遇变更手续。 第五条职工个人月工资收入按国家统计局规定列入工资总额统计的实际收入计算。 第六条《办法》第十二条中规定的退休人员个人账户保底封顶额,是指按照退休人员本人月基本养老金(退休金)的4%划入并扣除大额医疗费救助金等扣缴项目后的月划账金额。 《办法》实施时已享受退休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的参保人,其个人账户月划账金额高于相应年龄段封顶额的,按《办法》实施时的划账金额。

第七条参保人办理退休手续后,达到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最低缴费年限的,从其被批准退休的次月起享受退休人员的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参保人办理退休手续后未达到最低缴费年限,因生活困难无力一次性补足所差月份基本医疗保险费的,可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的规定申请按月继续缴费。继续缴费期间享受在职职工的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第八条 2010年7月1日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关系由异地转入我市的参保人员,办理退休手续时,其在我市的实际缴费年限应满10年。实际缴费年限不足10年的,应以办理退休手续时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一次性补足所差月份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并自次月起享受退休人员的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第九条连续三年以上按时足额缴费的参保单位发生欠费的,经市、县(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批准,可以适当延长其参保人享受统筹基金支付医疗待遇的时间,但最长不超过三个月。 第十条单位因分立、改制、重组,其退休人员超过在职职工人数30%的,超过的部分由单位按全市上年度退休人员人均医疗费为每人一次性缴纳十年的基本医疗保险费。 单位合并、转让、租赁、承包、兼并、分立、改制前,应当补齐欠缴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和滞纳金。接收或继续经营者,应当承担原单位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义务。 第十一条参保人申请门诊规定病种治疗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组织鉴定确认。经鉴定确认后,发给门诊规定病种医疗证,并确定一家定点医疗机构进行治疗。确定后一般在一个医疗年度内不得变更。

关于推进医共体建设工作情况汇报

关于推进医共体建设工作情况汇报 xxxxxxx医院 我院根据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xx市医疗联合体建设推进工作方案的通知》(X政办发〔2017〕80号)和区医管委下发《XX市xx区医疗共同体建设实施方案》(x医管委发〔2017〕1号)文件要求,在市卫计委指导下,2017年8月4日,xxx医疗共同体建设工作会议召开,成立以市xx 医院为牵头医院,全区各镇街道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为成员的xxx医院医疗共同体,东港区医疗共同体建设工作全面启动。现将我院作为牵头医院推进医疗共同体建设工作情况汇报如下:(一)认真落实对口支援帮扶工作。2017年,我院派出35名医务人员下沉到7家镇街道卫生院进行支医帮扶工作。诊疗患者2133人次,指导手术136例,会诊及疑难病例讨论359次,教学查房289人次,业务培训和学术讲座180余场次,7家受援镇街道卫生院临床业务、收入等均有不同程度增长,门诊量和住院病人数平均同比分别增长%和%,其中xx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业务收入增长%,xx卫生院业务收入增长%,xx卫生院业务收入增长%,xx镇中心卫生院业务收入增长60%,xx卫生院业务收入增长%,xx卫生院业务收入增长%,xx中心卫生院业务收入增长%。同时接收基层镇街道卫生院进修人员20余人,极大地增强了基层卫生院的业务能力和服务水平。2018年以来,我院已经第二批派出总计70人到6家镇街道卫生院进行支医帮扶工作,在门诊、查房、

手术、传帮带、乡村医生培训等各个方面开展了卓有成效的工作。 (二)不断提升牵头医院综合服务能力,带动医共体成员同步提升。一是按照“填平补齐、逐步提升”的原则,加强临床重点专科建设和优势学科建设,提升牵头医院综合服务能力。高标准建设临床检查检验中心和消毒供应中心,通过信息化手段,自2016年1月起实现了区内医疗机构的全覆盖服务。2017年投资近1200万元建起全自动生化流水线检验系统,共为xx、xx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xx、xx镇等卫生院提供诊断服务876项目人次,2018年1-5月份完成1106项目人次的临床检验;消毒供应中心2017年为区妇幼保健和计生服务中心提供消毒服务近5000个器械、消毒包,2018年1-5月完成3097个,呈快速上升趋势;二是建立起医共体内部分工作协作机制。在质量控制认证基础上,实行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制度,减少重复检查检验,减轻患者就医负担。同时xxx医院将住院病人的住院诊疗、检查等信息,每月及时反馈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进一步完善居民健康档案。按照分级诊治、连续治疗、安全便捷和尽量减轻患者就医费用负担的要求,制定合理、方便、畅通的双向转诊具体实施细则,建立上下医疗机构间的转诊绿色通道,在xx医院门诊区域一楼设置“医共体双向转诊快捷通道(一站式服务)”,医院职能部门中层干部轮流值班,为双向转诊患者提供一站式服务。对通过基层转诊到中心医院的患者,简化手续、提高效率,落实优先看病、优先检查、优先住院等特

第三章 基本医疗保险

第三章基本医疗保险 第二十三条职工应当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第二十四条国家建立和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第二十五条国家建立和完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行个人缴费和政府补贴相结合。 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人、丧失劳动能力的残疾人、低收入家庭六十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和未成年人等所需个人缴费部分,由政府给予补贴。 第二十六条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待遇标准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第二十七条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退休后不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未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可以缴费至国家规定年限。 第二十八条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第二十九条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第三十条下列医疗费用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 (一)应当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的; (二)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 (三)应当由公共卫生负担的; (四)在境外就医的。 医疗费用依法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第三人不支付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第三十一条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根据管理服务的需要,可以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签订服务协议,规范医疗服务行为。 医疗机构应当为参保人员提供合理、必要的医疗服务。 第三十二条个人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基本医疗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

医共体实施方案最新版

各科室: 为了全面落实乡镇卫生院帮扶力度,实现医共体内联动 互助、基层首诊、分级诊疗、双向转诊,更好地为全区人民 群众服务。经研究,决定成立 ***** 医院医共体领导小组,现 将小组成员名单通知如下: 组 长:*** 副组长:*** 下设办公室,*** 同志任办公室主任, *** 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办公室设在医 疗发展科, 负责医共体日常具体工作。 附件:**** 医院医共体实施方案 ***** 医院 2018年04月03日 关于成立***** 医院医共体领导小组的通知 员: *****

**** 医院医共体实施方案 (讨论意见稿) 为进一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逐步实现“首诊在基层、大病不出区”的医改目标,有力提升基层医院的服务能力。 按照信阳市卫计委、浉河区卫计委的相关要求,我院积极响 应,紧密布置,成立由*****医院牵头的医共体,有关工作实 施方案如下: 一、基本原则 在市、区卫计委的统一领导下,***** 医院按照自愿、互 惠、共赢的基本原则组成***** 医院医疗服务共同体,构建以 ***** 医院为牵头,辖区内基层医院为基础,互联互通,运转高效的医疗服务网络, 以辖区内医疗服务需求为导向,以解决实际问题为突破口,全力为群众提供安全、有 效、方便、价廉的医疗服务,确保全区人民身体健康。 二、工作模式 主要采取医疗协助模式,即经营、技术上密切合作,依靠***** 医院成熟的管 理经验及医疗技术,建立机构间技术支持、人员培训、双向转诊等管理制度,落实好 分级诊疗,实 现医共体内的业务互补和差异发展,全面实行“三通”,即“人通”、“医通、”“财通。 (一)人通,人员双向流动。

上海基本医疗保险管理办法.doc

上海基本医疗保险管理办法 上海基本医疗保险管理办法 更新:2018-11-28 09:11:44 有关上海基本医疗保险的管理办法您知道吗?不知道的伙伴们快来看一下吧! 上海市基本医疗保险管理办法如下: 第一条(目的) 为了保障参保基本医疗保险管理办法人员基本医疗需求,规范和加强基本医疗保险监督管理活动,维护医疗保险基金安全,根据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 基本医疗保险管理办法适用于对本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以下简称定点医疗机构)、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以下简称定点零售药店)、个人遵守本市基本医疗保险各项规定情况实施监督管理的活动。 基本医疗保险管理办法所称的基本医疗保险,包括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以及其他基本医疗保险等。 第三条(医疗保险监督管理部门)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是本市基本医疗保险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市基本医疗保险监督管理工作。区(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本辖区内基本医疗保险监督检查工作。 市医疗保险监督检查所受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委托,具

体实施基本医疗保险监督检查等行政执法工作,并根据监管工作需要,充实加强监督检查力量。 发展改革、卫生、食品药品监督、工商行政管理、财政、审计、公安、物价等部门应当在各自职责范围内,配合做好基本医疗保险监督管理工作。 第四条(医疗保险相关信息系统)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应当建立和完善定点医疗机构执业医师信息系统以及基本医疗保险费用结算系统,对定点医疗机构及其执业医师在提供医疗服务过程中发生的基本医疗保险费用进行实时监管,规范定点医疗机构执业医师的医疗服务行为。 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应当根据本市基本医疗保险联网结算的要求,配备必要的联网设备,遵守基本医疗保险信息技术规范和信息安全相关规定,及时、准确上传基本医疗保险费用结算等相关信息。 第五条(内部管理) 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应当建立健全基本医疗保险管理制度,配备必要的管理人员,对遵守本市基本医疗保险各项规定的情况进行检查监督。 第六条(医疗保险费用管理) 定点医疗机构应当执行本市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费用预算管理、总额预付费用管理的相关规定,保障参保人员的基本医疗需求,规范医疗保险资金使用。 第七条(重新确定定点资格的情形) 定点医疗机构合并或者机构性质、执业地址、核定床位数发生变更,定点零售药店经营地址或者经营范围发生变更的,应当根据本市有关规定,向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重新办理基本医

关于《怀远县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实施办法》的解读

关于《怀远县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实施办法》的解读 怀远地处皖北,居淮河中游,始建于1291年,素有“淮上明珠”之美誉。县域总面积达2192平方公里,总人口数133万。全县辖18个乡镇、362个村(居),1个省级经济开发区,2个省级现代农业示范区,1个国家级农业产业化示范基地。为全国粮食生产先进县、全国科技进步先进县、全国文化工作先进县、全国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单位、全国“平安农机”示范县、全省科学发展先进县、全省双拥模范县、全省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先后被评为安徽省第一届、第二届、第三届、第四届文明县城。怀远历史悠久、古韵深厚。古为大禹治水、召会... 更多 安徽怀远经济开发区是经安徽省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省级开发区,组建于2003年,规划面积36平方公里。开发区位于合徐、蚌宁、界阜蚌(即京福、南洛高速)三条高速公路出口处, 毗邻淮河、涡河黄金水道, 206国道、307省道穿园而过,距蚌埠火车站、机场10公里,距合肥新桥机场1个小时路程,距南京180公里,交通十分便捷。开发区按照高标准规划,高起点建设,高效率运作的要求,已完成基础设施投资11亿元,建成道路33.5万平方米,供排水管网65千米,供电线路34.5 千米,通讯线路25.6 千米,水务公司日供水能力8.5万吨,35千伏和110千伏变电站及四回路供电网络已建成投入使用。11平方公里区域内基本实现了“七通一平”(... 更多 安徽怀远龙亢经济开发区位于怀远县西部,宁洛高速穿境而过,并在开发区设有道口,提升改造后的一级公路S307省道横贯东西,毗邻京台高速,京沪、京福高铁,G206国道。淮河、涡河、茨淮新河常年通航直达全国,离规划选址的蚌埠机场仅20公里,离南京禄口机场210公里,离合肥新桥机场160公里,离徐州观音机场200公里。安徽怀远龙亢经济开发区包含龙亢产业园和白莲坡食品科技产业园,采取“一区两园”的管理模式,一个机构两块牌子,归口龙亢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管理。安徽怀远龙亢经济开发区2013年9月开始筹建,2014年1月经省政府批准成立,园区定位“产城一体”,主导产业:粮食食品精深加工、机械装备、电子商务... 更多 怀远县白莲坡食品科技产业园位于怀远县城西侧,荆山镇境内,目前园区已形成以全食品产业链为特色,集农副产品深加工、食品制造业、食品产业相关配套设施制造及产品研发、农副产品物流等为一体的综合型园区。怀远县白莲坡食品科技产业园一期规划面积1.6平方公里,位于环城西路东侧。二期规划位于县城以西,沿307省道两侧,面积7.13平方公里,纯产业用地面积5100亩。怀远县白莲坡食品科技产业园一期已经建成,累计投入11065万元,完成了“七通一平”等基础设施建设,金融服务、社会保障、人才培养等公共服务机构健全。二期按照产城一体的原则,高标准进行规划和建设,目前已完成新规划的H4、Z10路计1.26公里... 更多

河南省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

河南省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

【发文机关】:河南省人民政府 【文号】:豫政[2001]51号 【主题词】: 各直辖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部门: 《河南省省直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河南省省直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保障职工基本医疗,根据《国务院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决定》(国发〔1998〕44号)和《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南省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实施意见的通知》(豫政〔1999〕38号),结合省直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原则是; (一)基本医疗保险的水平要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 (二)省直统筹范围内的所有用人单位及其职工都要参加基本医疗保险; (三)基本医疗保险费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共同负担,统筹基金要做到以收定支,收支平衡, (四)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实行社会统筹和个人帐户相结合。 第三条驻郑州市区的省直单位、中央驻郑州市区的省级机构及其职工,退休人员(以下简称职工)参加省直基本医疗保险。 第四条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为省直医疗保险的行政主管机构,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医疗保险的有关政策和办法,省社会医疗

保险中心(以下简称省医保中心)为省直医疗保险的经办机构,负责省直基本医疗保险费的筹集、支付和管理,承担公务员医疗补助的具体经办工作,为职工提供医疗保险服务。 第二章基金的筹集 第五条基本医疗保险费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共同缴纳。用人单位的缴费率为上年度职工工资总额的8%,职工缴费率为上年度本人工资收入的2%。今后,随着经济的发展和职工工资收入的提高,经批准可适当调整单位和个人缴费率。 工资总额和工资收入的计算口径按统计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 退休人员个人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第六条职工年工资收入高于本市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300%作为缴费基数;职工年工资收入低于本市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60%作为缴费基数。 第七条用人单位及其职工个人必须按月足额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职工个人的基本医疗保险费由用人单位从职工工资收人中代扣代缴。用人单位及其职工个人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可由用人单位直接缴纳或委托银行代扣代缴,存入省医保中心在国有商业银行开设的医疗保险基金收入专户。实行财政统一发放工资的单位,职工个人应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由代发工资银行代扣代缴。用人单位及其职工自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的次月起,按本实施办法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第三章统筹基金和个人帐户

基本医疗保险管理制度

基本医疗保险管理 制度

基本医疗保险管理制度 为了做好本院医保工作,为参保人员提供医疗服务,保证我院医疗保险诊疗工作的有序开展,根据省、市、区医保的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以下管理制度: 一、门诊管理 1、参保病人来院就诊应持医保卡和身份证及病历本到窗口挂号,各窗口工作人员应主动询问是否为参保人员,校对医保卡与证历本是否相符。 2、就诊医生应按照医保有关规定,对就诊人员进行身份验证,杜绝冒名就诊。 3、检查、治疗、用药要按规定认真书写门诊病历;属“特殊病种患者”应主动出示专用证历本,医师亦应主动询问;符合规定病种的检查、治疗及用药应记在规定病种病历中。 二、住院管理 1、参保人员住院时病区医师或护士首次询问病史一定要问清参加医保类别,并进行身份验证,杜绝冒名住院;外伤病人医师一定要详细询问外伤的原因、地点,杜绝交通事故、自杀、自残、打架斗殴、职工工伤列入医保住院范畴,同时填写外伤登记表,登记表上须有单位或街道、村委证明盖章。 2、收费项目必须与医嘱相符,有费用发生的检查项目,要把检查结果附在住院病历中,保持病案的完整。

3、期间需审批的药品、治疗及诊疗项目,使用前(除急诊外)均需审批;属自理、自费的项目,医师在使用前向病人或家属讲明(或填写知情同意书),请病人或家属签名后生效。 4、费用必须按明细输入,不得按收费大项输入(如检查费、治疗费、材料费等);自费项目不得用其它项目名称替代收费。 5、出院带药根据病情,一般不得超过15天量(按住院用量计算)。规定病种、高血压、冠心病、糖尿病、肝炎、肺结核、出院带药不超过一月量。出院后需做的各项检查、治疗,包括换药、都不得记入病人住院费用中。 6、出院时护理部均应出具出院的疾病诊断,不输入出院诊断一律不能结帐。 三、卫生材料审批管理 1、医用卫生材料的临床使用需经相关职能部门审核、分管领导审批同意(已经批准的除外)。 2、审批流程: (1)由临床医生填写“新增卫生材料采购申请表”,表中材料名称、规格、用途、材料生产单位、代理单位、需要数量、参考单价等项目需填写完整,科主任签署意见。 (2)财务科根据《贵州省医疗服务价格标准》中的相关规定,由物价员审核并签署意见。 (3)医保办根据《贵州省基本医疗保险医疗服务项目目录》中的相关规定,由医保经办人员审核并签署意见。

基本医疗保险知识培训要点

《基本医疗保险知识培训要点》 ——开封市中医院-医保科臧华夫 2016-10-09 一、门诊重症慢性病-疾病谱

二、医保相关法律(一)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摘要】

(2010年10月28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 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 第一章总则 第二条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第三条社会保险制度坚持广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的方针,社会保险水平应当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 第三章基本医疗保险 第二十三条职工应当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第二十四条国家建立和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第二十五条国家建立和完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行个人缴费和政府补贴相结合。 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人、丧失劳动能力的残疾人、低收入家庭六十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和未成年人等所需个人缴费部分,由政府给予补贴。 第二十六条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待遇标准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第二十七条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退休后不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未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可以缴费至国家规定年限。 第二十八条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第二十九条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第三十条下列医疗费用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 (一)应当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的; (二)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

县紧密型医共体建设实施方案

县紧密型医共体建设实施方案

XX县紧密型医共体建设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深化我县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有效整合医疗卫生资源,逐步实现基层首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分级诊疗秩序,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福建省推进医疗联合体建设和发展实施方案》(闽政办[ ]144号)要求,按照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漳州市推进医疗联合体建设和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漳政办[ ]39号)精神以及省、市有关医改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经研究决定,建立县域紧密型医共体,整合医疗资源和开展县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工作,组建诏安县总医院,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党的十九大和全国卫生与健康大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文件精神,按照“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的要求,优化县域卫生资源配置,建立以“县级公立医院为龙头,乡镇卫生院为枢纽,村卫生所为基础”的县乡村三级医疗服务体系,经过优化整合全县医疗卫生资源,提高医疗资源利用率,努力构建与全民健康管理服务相适应的县乡村医疗服务一体化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促进我县医药卫生事业健康、协调、可持续发展,满足人民群众健康需求,切实解决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 (二)工作目标。改革现行医疗管理体制,推进县乡村医疗服务

一体化管理,健全行政、人事、财务、设备、药品、医疗、信息等管理长效机制;深化薪酬制度改革,充分调动医务人员的积极性,切实提升各级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服务能力,实现优质医疗资源有序有效下沉,为群众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医疗卫生服务;进一步规范就医秩序,健全“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分级诊疗制度,提高医疗资源利用效率和整体效益,实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诊疗量明显增加,县域内就诊率提高到90%左右。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政府指导、管办分离 加强政府宏观管理和规划引导,建立健全诏安县总医院组织架构和内部运行机制,对总医院的规划建设、可持续发展、重大投资等实行宏观管理。落实政府办医的领导、保障、管理和监督责任,统筹推进资源整合、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等各项工作。建立总医院院长领导的现代医院管理制度,落实总医院人事、分配、经营及财务自主权。明确区域内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功能定位、目标任务、分工协作机制,不断完善服务体系、运行机制和激励机制。 (二)坚持资源整合、循序渐进 以强化管理、合作互动为纽带,整合技术、人员、设备、信息等要素资源,形成比较科学、合理、有序的紧密型县域医疗体系。在机构设置和行政建制、机构职能和任务、财政投入保障机制不变的前提下,将县级公立医院资源先行整合,在内完成县乡村三级医疗机构整

20101111161406926医保管理办法

广州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就医指南 (第三版) 一、城镇职工医保卡 (一)领卡后的注意事项 1. 核对医保卡及存折上的姓名、居民身份证号码等资料。如资料有误,单位在职人员、灵活就业人员、按月缴纳医保费的退休人员请尽快到办理参保手续的地税部门变更;已缴满10年医保费的退休人员和社会申办退休人员需更改资料的,先告知所属单位或退管办(所),再由单位或退管办(所)经办人到对应的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变更。 2. 尽快修改密码。可在制卡银行广州市区内的任一营业网点或其多媒体查询机、ATM 机上修改密码。 (二)医保卡的使用 1. 医保卡是参保人员就医和记录、使用个人医疗账户资金的凭证,必须妥善保管。 2. 就医、配(购)药、办理出入院手续时必须出示医保卡。 3.医保卡挂失、密码挂失、损坏卡重制等相关业务,均可到制卡银行广州市区内任一营业网点办理。在此期间,可暂凭银行开具的挂失证明或重制卡回执及有效身份证件到定点医疗机构按规定办理就医手续。 银行服务电话: 中国光大银行:95595 中国农业银行:95599 广州银行(原广州市商业银行):96699 4. 城镇职工医保参保人从正常缴费的次月起,每月18日后

参保人员可持卡到标识有“广东银联”的自动柜员机、制卡银行广州市区内任一营业网点,或通过制卡银行的服务电话对个人医疗账户注资情况进行查询。 参加住院保险及外来从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人,不设立个人医疗账户,无资金划入医保卡中。 5.按照市委、市政府推广应用社保(市民)卡的要求,我市将分批组织医疗保险参保人申(换)领广州市社会保障卡及老年人社保卡(简称“社保卡”)。社保卡是我市社会医疗保险参保人办理医疗保险相关业务的电子凭证,已具备医保功能的社保卡将代替原医保卡,医疗保险相关就医流程、就医手续保持不变。 广州市市民服务和社会保障卡管理中心电话:83366288。 (三)个人账户支付范围 参保人员在广州市社会医疗保险统筹区内,可使用个人医疗帐户资金支付本人及其亲属的以下费用: (一)缴交社会医疗保险费。 (二)在本市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发生的、属于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 (三)在本市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预防接种及体检费用。 (四)在本市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购买药品及医疗用品的费用。 提示:1.参保人亲属使用参保人个人帐户资金就医、购药时,应向定点医、药机构出示参保人医保卡及亲属本人身份证以便查核、登记。 2.参保人应按规定使用个人帐户资金,不得采取各种违法违规手段套取个人帐户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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