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方国家税制结构的演变及启示(一)

西方国家税制结构的演变及启示(一)
西方国家税制结构的演变及启示(一)

西方国家税制结构的演变及启示(一)

内容提要:根据主体税种的不同,西方国家曾分别实行了以财产税、流转税、增值税和所得税为主体的4种税制结构。这4种税制结构各有所长,各有其适用的范围。税制结构的选择,取决于对社会经济发展中公平和效率的权衡,取决于生产力发展水平以及与之相适应的生产的社会化、商品货币化程度。本文借鉴西方国家税制改革的经验,提出了推进我国税制改革的主要对策措施,包括科学选择主体和辅助税种、优化主要税种的内部结构、完善中央税与地方税结构等。

关键词:税制结构公平和效率改革措施

一、西方国家税制结构的发展与演变

总体上看,西方,国家的税制结构经历了由以直接税为主体到以间接税为主体,再到现代直接税与间接税并重的发,展过程。

1.以直接税为主的税制结构。这是早期奴隶制和封建制国家实行的税制模式。在当时自然经济处于统治地位,商品经济处于从属地位的情况下,国家无法从其他方面课征足够的税收,只能以土地和人口作为征税对象,采用直接对人或物课征的人头税、土地税、房屋税、户税等直接税形式保证政府取得必要的收入。这些简单、原始的直接税,大多按照课税对象的部分外部标志来规定税额,如:人头税按家庭人口课征等。此外,也有非常有限的市场税和入市税作为辅助税种。

2.以间接税为主的税制结构。资本主义发展之初,西方国家奉行自由放任的经济政策,税收政策主要遵循中性原则,把追求经济效率作为首要目标。一方面对国内生产、销售的消费品课征国内消费税,以代替原先对工商产业直接征收的工商业税,从而减轻了资本家的税收负担;另_方面,为保护本国资本主义工商业,对国外制造和输运的进口工业品课以关税。这时的税制结构,一般称为以关税为中心的间接税制。

3.以现代直接税(所得税)或间接税(增值税)为主的税制结构。随着资本主义的日益发展,以关税为主的间接税制逐渐暴露出了其与资产阶级利益之间的冲突:保护关税成了资本主义自由发展和向外扩张的桎梏;对生活必需品课税,保护了自给的小生产者,不利于资本主义完全占领国际市场;间接税的增加还会提高物价,容易引起人民的反抗,动摇资产阶级的统治,更满足不了战争对财政的巨大需求。与此同时,资本义经济的高度发展,也带来了所得额稳定上升的丰裕税源,为实行所得税创造了前提条件。因此,第﹁次世界大战前后,西方各国相继建立了以所得税为主体税种的税制结构,少数国家(法国等)则建立了以先进的间接税(增值税)为主体的税制结构。

4.直接税与间接税并重的“双主体”税制结构。20世纪70年代末、80年代初,资本主义经济发展遇到了严重的经济危机,西方国家普遍陷入“滞胀”困境之中。西方国家普遍认识到,以所得税为主体的税制结构虽然有利于社会公平,但高所得税抑制了纳税人储蓄、投资和风险承担的积极性,抑制了经济增长。为了促进经济的增长,西方国家在供给学派思想指导下,再次把税收政策的目标转向经济效率,各国纷纷开始了大规模的税制改革,80年代中期以后,普遍开征了增值税,许多国家逐步扩大了增值税的征收范围,出现了税制结构重返间接税的趋势,形成了所得税与商品税并重的税制格局。

二、20世纪80年代以来西方国家的税制改革与创新

1985年5月29日,美国总统里根向国会提交了一份关于税制改革的咨文,由此拉开了以美国为首的西方国家大规模税制改革的序幕。1986年美国政府提出了堪称美国历史上最重要的一个税制改革方案。此后,西方各国纷纷效仿,形成了以“低税率、宽税基、简税制、严征管”为特征的全球性税制改革浪潮。此次税制改革是半个世纪以来税制原则的一次重大调整,在税收的经济效率原则上,由全面干预转向适度干预;在税收公平与效率原则的权衡上,由偏向公平转向突出效率;在税收公平原则的贯彻上,由偏重纵向公平转向追求横向公平;

在税收效率原则的贯彻上,由注重经济效率转向经济与税制效率并重。具体内容主要包括:1.大幅降低所得税税率,特别是减少个人所得税的税率档次、降低边际税率。税制改革后,美国的个人所得税由11%~50%的15档税率减少到只剩15%和28%两档税率,最高边际税率由50%降为28%.公司所得税也由原来的15%—46%的5档税率减少为15%、25%、34%的3档税率。英国的个人所得税税率从改革前的6档,改为现在的25%和40%两个税率档次。其他西方国家的所得税税率档次都从以前的10多个档次减少到不超过5个档次,还普遍降低了所得税的边际税率。至此,西方国家基本上不存在边际税率超过60%的所得税。

2.提高增值税在整个税收收入中的比重,扭转了长期以来重视所得税,忽视商品税的状况。20世纪80年代末期,西方国家在减少所得课税的同时,加强和改进了商品课税,主要是普遍开征了增值税。从1985年起,土耳其、葡萄牙、西班牙、新西兰、希腊、日本、加拿大等国先后开征了增值税。与此同时,许多国家提高了增值税的税率,扩大了增值税的税基,OECD国家增值税的平均税率由开征时的12.5%提高到了1996年的17.5%.

3.税制理论和方法上的创新。一是跳出了供给学派“单向”减税以刺激总供给的框架,强调应该通过减税与增税“双向”调节社会经济活动。这在美国克林顿的新税收政策中表现得尤为明显,增税主要包括对最富有阶层增收所得税,扩大针对有关医疗保险的工薪税税基,提高联邦汽油税等,而减税则主要针对中低收入家庭与小企业,并扩大对劳动所得税额扣抵的范围。其他OECD国家也有类似情况。二是在效率与公平原则及其他政府目标的结合与轻重权衡上,普遍调整了片而追求效率、忽视公平及其他政府目标的做法,努力促进各原则目标的协调。三是不片面强调追求“理想优化状态”和使用绝对中性的“非扭曲性”税收工具,强调对各种约束限制条件的研究,注重“次优状态”的获取。四是更注重改革的循序渐进,注重经济行为主体的反馈信息,并没有刻意追求一步到位。

三、我国现行税制及税制结构存在的主要问题

我国现行税制是1994年税制改革后形成的,其基本原则是“统一税法、公平税负、简化税制、合理分权”,实行的是以增值税为第一主体税种,企业所得税为第二主体税种的“双主体”税制结构。这种税制结构实行近10年来,成效显著,但由于税制改革方案出台时间较仓促,使新税制从一开始就存在某些先天不足。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新的问题不断出现,使现行税制与社会经济发展状况不相适应的矛盾日益突出。

历史地看,现行税制在产生之日起就存在系统性缺陷和功能性缺陷。就系统性缺陷看,1994年的税制改革在很大程度是从财政意义上进行的,难以充分体现供需总量调节的要求,对宏观税负水平缺乏科学论证和界定,不同税种间的改革缺乏系统性和协调性,影响了整体功能的发挥。就功能性缺陷看,1994年的税制改革是以成熟的、理想化的市场模式为主要出发点,而且是在经济发展处于高速度和高通胀并存情况下进行的。因此,改革的内容以统一税制集中税权为核心,基本放弃了税收对经济的主动调节激励功能,使税制缺乏适应变化的灵敏性和灵活性,制约了税收职能的全面发挥。

现实地看,税制改革滞后于经济体制改革,并产生了新的矛盾,主要体现在税制的结构性缺陷上:(1)主体税种名不符实。所谓流转税和所得税双主体的税种模式事实上一直处于“跛足”状态,近10年来,流转税占税收总额的比重一直在70%以上,而所得税的比重不足20%.(2)辅助税种调控乏力。两大类12个辅助税种占收入的比重不足10%,调控作用与理想设计相去甚远,社会保障税、财产税长期处于缺位或半缺位状态。(3)税负结构失调。从税源区域、产业结构、产品结构和课税对象等角度分析,我国税收主要来源于东部,其次是中部;主要来源于第二、第三产业;主要来源于对商品流转额和所得额的课税;许多税种未能及时立制开征,导致税源遗漏。(4)税收管理体制不规范。1994年建立的分税制,主旨在于提高中央税收收入比重,而且是在承认地方既得利益的基础上进行的。这导致税权的划分未能充分体现税收的公平和效率原则,也没有理顺各级政府间的财政分配关系。由此引发了政府

间的税收竞争,使得政府收入渠道混乱,形成了以“费”挤税、甚至“费”大于税的局面。

我国税制结构分析及选择

我国税制结构分析及选择

我国税制结构分析及选择 摘要:我国税制结构经过建国以来的历次改革,在适应国情、遵循国际惯例方面有了很大改善,但仍有许多需要改进。本文从税制结构类型比较入手,分析一国税制结构构成的因素,提出我国目前应适合的税制结构及税制改革。 关键词:税制结构税制改革结构现状税收征管 税制结构是指税收制度中税种的构成及各税种在其中所占的地位。税制结构是否合理,是税收制度是否健全与完善、税收作用能否充分发挥的前提。 一、税制结构的类型及其比较 主体税种是一个国家税制结构中占据主要地位,起主导作用的税种。根据主体税种的不同,当今世界各国主要存在两大税制结构模式,一个是以所得税为主体,另一个是以商品税为主体。 精品资料网(https://www.360docs.net/doc/3613278852.html,)专业提供企管培训资料

(一)以所得税为主体的税制结构 在以所得税为主体的税制结构中,个人所得税和社会保障税普遍征收并占据主导地位,企业所得税也是重要税种,同时辅之以选择性商品税、关税和财产税等,以起到弥补所得税功能欠缺的作用。 所得税作为对人税,属直接税,税负不易转嫁;并且可采用累进税率,实现对高收入者多课税、对低收入者少课税原则,体现纵向和横向公平。其次,以所得税为主体的税制结构在促进宏观经济稳定方面可以发挥重要的作用。累进制的所得税制度富有弹性,对宏观经济具有自动稳定的功能。再次,所得税为主体的税制结构在获得财政收入方面是稳定可靠的。辅之以其他的选择性商品税,如特种消费税,可进一步增强这一结构的聚财功能。 (二)以商品税为主体的税制结构 在以商品税为主体的税制结构中,增值税、一般营业税、销售税、货物税、消费税、关税等税种作为国家税收收入的主要筹 精品资料网(https://www.360docs.net/doc/3613278852.html,)专业提供企管培训资料

(XXXX11)中国现行税制情况介绍及下一步税制改革的重点

中国现行税制情况介绍及下一步税制改革的重点 一、中国现行税制运行的基本情况 中国现行税收制度基本上是中国实行改革开放后30年内,特别是1994年税制改革后逐步建立起来的。主要税种包括对商品及劳务征收的流转税和对企业及个人所得征收的所得税两大类。另外,还有属于地方政府收入的一些财产行为类、资源类税种等。目前,中国共设有20个税种,除海关征收的关税和船舶吨税外,税务部门负责征收的税种有17个,分别是: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耕地占用税、契税、资源税、车船税、车辆购置税、土地增值税、印花税、城市维护建设税、烟叶税、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其中,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已暂停征收。 按照现行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的规定,中国的税收收入分为中央政府固定收入、地方政府固定收入和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共享收入。其中,中央政府固定收入包括:消费税(含进口环节海关代征部分)、车辆购置税、关税、海关代征的进口环节增值税;地方政府固定收入包括:城镇土地使用税、耕地占用税、土地增值税、房产税、车船税、契税、烟叶税;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共享收入主要包括:增值税(不含进口环节由海关代征的部分),中央政府分享75%,地方政府分享25%;营业税,铁道部、各银行总行、各保险总公司集中缴纳的部分归中央政府,其余部分归地方政府;企业所得税,除铁路运输、国家

邮政、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国家开发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中国进出口银行以及海洋石油天然气企业缴纳的所得税作为中央收入外,其他企业所得税收入由中央与地方按比例分享,中央分享60%,地方分享40%;个人所得税,中央分享60%,地方分享40%;资源税,海洋石油企业缴纳的部分归中央政府,其余部分归地方政府;城市维护建设税,铁道部、各银行总行、各保险总公司集中缴纳的部分归中央政府,其余部分归地方政府;印花税,证券交易印花税收入的97%归中央政府,其余3%和其他印花税收入归地方政府。 近年来,中国税收保持了良好的发展势头,税收收入持续快速增长。2001年-2007年,税收收入总额(不含关税,未扣除出口退税)由15710亿元,增长至49451亿元,年均增长率达21%左右,高于同期GDP年均14.7%(按现价计算)的增长速度。中国税收收入能够呈现出这一良好的发展势头,最主要的原因是中国经济长期以来保持了快速、健康、稳定地增长,为税收增长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在税收收入持续较快增长的同时,中国税收结构也得到了不断优化。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以流转税为主所得税并重的双主体税制结构稳定。2007年,流转税和所得税占税收收入的比重分别为62%和26%,2008年,这个比例为58.2%和27.47%。二是中央和地方收入的比例关系趋于稳定。近几年,中央税收收入与地方税收收入占全部税收收入的比例基本保持在六四开这一稳定合理的区间,较好地适应了中央强化宏观调控的要求,同时也有利于满足地方财力所需。

我国税制结构分析及选择 .

摘要:我国税制结构经过建国以来的历次改革,在适应国情、遵循国际惯例方面有了很大改善,但仍有许多需要改进。本文从税制结构类型比较入手,分析一国税制结构构成的因素,提出我国目前应适合的税制结构及税制改革。 关键词:税制结构税制改革结构现状税收征管 税制结构是指税收制度中税种的构成及各税种在其中所占的地位。税制结构是否合理,是税收制度是否健全与完善、税收作用能否充分发挥的前提。 一、税制结构的类型及其比较 主体税种是一个国家税制结构中占据主要地位,起主导作用的税种。根据主体税种的不同,当今世界各国主要存在两大税制结构模式,一个是以所得税为主体,另一个是以商品税为主体。 (一)以所得税为主体的税制结构 在以所得税为主体的税制结构中,个人所得税和社会保障税普遍征收并占据主导地位,企业所得税也是重要税种,同时辅之以选择性商品税、关税和财产税等,以起到弥补所得税功能欠缺的作用。 所得税作为对人税,属直接税,税负不易转嫁;并且可采用累进税率,实现对高收入者多课税、对低收入者少课税原则,体现纵向和横向公平。其次,以所得税为主体的税制结构在促进宏观经济稳定方面可以发挥重要的作用。累进制的所得税制度富有弹性,对宏观经济具有自动稳定的功能。再次,所得税为主体的税制结构在获得财政收入方面是稳定可靠的。辅之以其他的选择性商品税,如特种消费税,可进一步增强这一结构的聚财功能。 (二)以商品税为主体的税制结构 在以商品税为主体的税制结构中,增值税、一般营业税、销售税、货物税、消费税、关税等税种作为国家税收收入的主要筹集方式,其税额占税收收入总额比重大,并对社会经济生活起主要调节作用。所得税、财产税、行为税作为辅助税起到弥补商品税功能欠缺的作用。以商品税为主体的税制结构的突出优点首先体现在筹集财政收入上。在促进经济效率的提高上,商品税也可以发挥重要的作用。商品税是转嫁税,但只有其产品被社会所承认,税负才能转嫁出去。因此商品课税对商品经营者具有一种激励机制。从税收本身效率来看,商品税征管容易,征收费用低。 二、影响税制结构选择的因素分析 当今,大多数经济发达国家明显地表现为所得税为主体的税制结构,即所得税占总税收收入的比重最大;而发展中国家的现行税制结构明显地表现为以商品税为主体的税制结构。 (一)经济发展水平是影响一个国家主体税种选择的决定性因素 发达国家生产力水平高,人均国民收人居世界领先地位,具备个人所得税普遍征收的物质基础。同时由于城市化水平高,能够有效地进行个人收入水平的查核和各项费用的扣除,也便于采用源泉扣缴的简便征税方法。 发展中国家生产力水平较低,人均国民收入水平不高,所得税尤其是个人所得税的税源极其有限。由于处于商品经济发展初期,商品流转额迅速膨胀,商品税的税源远远大于所得税的税源,必然形成以商品税为主体的税制结构。如在中国,大部分人口从事农业、个体或小规模经营,所得难以核实,使得个人所得税普遍征收的可行性不具备管理上的条件。 (二)对税收政策目标侧重点的差异也是税制结构选择因素之一 税收政策目标包括收人效率和公平。不同的国家对这些政策目标的侧重不同,从而会影响到它们对税制结构的选择。 发达国家着重考虑的,是如何更有效地配置资源或公平调节收入分配。在前文提到所得税在促进宏观经济稳定方面可以发挥重要的作用;而注重税收公平目标的实现,个人所得税无疑是一个重要手段。西方发达国家经济发展到一定程度,贫富悬殊、分配不公问题十分突出

环境税的国际比较及借鉴(1)

环境税的国际比较及借鉴(1) [摘要]本文分析了西方发达国家环境 保护税收政策的特点,针对我国现有环境保护税收政策中存在的不足,提出应当借鉴西方国家的成功做法,坚持循序渐进、从实际出发和中性原则,在环境税改革中注意营造完善的市场体系,在环境税设计时注意把握税收措施的多样性和税率的次优性,在环境税实施中注意环境税的收入使用、管理级次、相关配合问题等。 20世纪90年代以来,经济发达国家尤 其是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成员国,广泛利用诸如税收、收费、排污权交易、押金等经济政策来保护环境。而经济政策的最新发展趋势就是利用财税政策作为解决环境问题的 突破口。就财税政策角度而言,解决环境问题,实现可持续发展,必须建立和健全环境税,进而使整个税制体现环保要求。 一、西方环境保护税收政策的主要内容和特点

环境税作为国家宏观调控的一种重要 手段,其经济思想主要来源于庇古税。从国外环境税的具体应用来看,大体经历了三个阶段:世纪70年代到80年代初。这个时期环境税主要体现为补偿成本的收费。其产生主要是基于“污染者负担”的原则,要求排污者承担监控排污行为的成本,种类主要包括用户费、特定用途收费等,尚不属典型的环境税,只能说是环境税的雏形。世纪80 年代至90年代中期。这个时期的环境税种 类日益增多,如排污税、产品税、能源税、二氧化碳税和二氧化硫税等纷纷出现。功能上综合考虑了引导和财政功能。世纪90年 代中期至今。这个时期是环境税迅速发展的时期,为了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各国纷纷推行利于环保的财政、税收政策,许多国家还进行了综合的环境税制改革。总体来说,世界各国开征环境税愈加普遍,环境税费一体化进程也在不断加快,但由于各国国情、社会经济发展水平、面临的环境问题不同,环境保护政策以及反映环境管理思路的具 体税费结构存在很大差别,开征的具体税种、

我国现行税收制度存在的缺陷分析

龙源期刊网 https://www.360docs.net/doc/3613278852.html, 我国现行税收制度存在的缺陷分析 作者:张丽娟李冬焱 来源:《中国集体经济·上》2009年第10期 摘要:随着社会、政治、经济的发展,我国税收制度正在不断完善,但我国现行税收制度并不完全符合我国国情、适应我国社会政治经济现状,文章从税制结构、立宪、环保3方面分析了 我国现行税收制度存在的问题。 关键词:税收制度;缺陷;税制结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至今,我国税收制度经历了数次改革,但随着社会政治经济的不断发展,我国现行税收制度仍存在着一些缺陷有待于进一步完善。 一、税制结构的缺陷 (一)税种结构不科学 经过多次税制改革,我国已经形成了以流转税、所得税为主体,以资源税、财产税、行为税为辅助税种的多层次、多环节的复合税制体系,且現行税制已经实现了与世界接轨。 但是,从主体税种的收入上看,所得税收入近几年仅维持在20%的低水平;流转税(增值税、 营业税、消费税)占税收总收入的比重近几年一直维持在近70%的高水平。以流转税为主体的税制在充分发挥收入功能、保障税收大幅增长的同时,也弱化了所得课税调节收入分配的功 能。此外,个人所得税的税收收入主要来源于工薪阶层,而来源高收入者的比例还很低。2002-2004年,来自工资、薪金所得项目的个人所得税收入占当年个人所得税总收入的比例分别为46.35%、52.32%、54.13%,3年平均为50.93%。据统计,2001年中国7万亿元的存款总量中,人 数不足20%的富人们占有80%的比例,其所交个人所得税却不及总量的10%。如今,这一情况并未得到改变。 (二)主要税种存在的问题 以个人所得税和增值税为例:个人所得税是我国税制结构优化中应该格外注意的一个税种。对于我国个人所得税采用分人、分所得项目分别征收方法,不同项目之间的税率不同,税负轻重不一,存在问题很多。在整个税制结构中,个人所得税是纳税人偷逃税范围最大、各方面干扰最重、征收难度最大的一个税种。而增值税的主要问题突出表现在增值税的设计与征管环境

税制结构优化

我国税制结构优化探讨我国税制结构优化探讨

摘要 我国已初步完成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型,税制是在1994年经济转型初期建立的。从1994年至今,税制的改革优化一直在进行,但还不能完全适应当下的经济,阐述了税制结构的影响因素和税制优化,结合我国现状分析税制结构及其优化程度,提出我国税制结构优化的构想。 关键词 税制结构;税制优化;建议 1 影响税制结构的因素及税制优化的标准 1.1 影响税制结构的因素 1.1.1 经济发展水平是影响一个国家主体税种选择的决定性因素 发达国家生产力水平高,人均国民收人居世界领先地位,具备个人所得税普遍征收的物质基础。同时由于城市化水平高,能够有效地进行个人收入水平的查核和各项费用的扣除,也便于采用源泉扣缴的简便征税方法。 发展中国家生产力水平较低,人均国民收入水平不高,所得税尤其是个人所得税的税源极其有限。由于处于商品经济发展初期,商品流转额迅速膨胀,商品税的税源远远大于所得税的税源,必然形成以商品税为主体的税制结构。如在中国,大部分人口从事农业、个体或小规模经营,所得难以核实,使得个人所得税普遍征收的可行性不具备管理上的条件。 1.1.2 对税收政策目标侧重点的差异也是税制结构选择因素之一 发达国家着重考虑的,是如何更有效地配置资源或公平调节收入分配。在前文提到所得税在促进宏观经济稳定方面可以发挥重要的作用;而注重税收公平目标的实现,个人所得税无疑是一个重要手段。西方发达国家经济发展到一定程度,贫富悬殊、分配不公问题十分突出和严重,为缓和社会矛盾,保持社会稳定,征收社会保障税并建立社会保障体系,可以起到减小收入差距、抑制贫富悬殊的作用。所以,注重发挥宏观效率和税收公平目标,就必然会选择以所得税为主体的税制结构。 发展中国家面临着迅速发展本国经济的历史任务,需要大量稳定可靠的财政收入作保证。商品税较之所得税对于实现收入目标更具有直接性,税额多少不受经营者盈利水平高低的影响,税源及时、稳定。并且,以商品税为主体的税制结

我国现行税制主要税种

我国现行税制主要税种 中国现行税制主要税种 增值税 1(纳税人 增值税的纳税人包括在中国境内销售、进口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下简称应税劳务)的各类企业、单位、个体经营者和其他个人。 2(税目、税率增值税税目税率表 征收范围税率 出口货物(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0 一、农业、林业、牧业产品,水产品; 二、食用植物油和规定的粮食复制品; 三、自来水、暖气、冷气、热气、热水、煤气、石油液化气、天然气、沼气、 居民用煤炭制品; 四、图书、报纸、杂志(不包括邮政部门发行的报刊); 五、饲料、化肥、农药、农业机械、农用塑料薄膜; 六、金属矿采选产品、非金属矿采选产品、煤炭。13% 原油、井矿盐和除上述货物以外的其他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17% 3(计税方法 (1)一般纳税人计税方法 一般纳税人在计算应纳增值税税额的时候,先分别计算其当期销项税额和进项 税额,然后以销项税额抵扣进项税额后的余额为实际应纳税额。应纳税额计算公式: 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 当期销项税额=当期销售额×适用税率

(2)小规模纳税人计税方法 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取得的销售额,按照规定的适用征收率(商业为4%,其他行业为3%)计算应纳增值税税额。应纳税额计算公式: 应纳税额=销售额×适用征收率 (3)进口货物退税 纳税人进口货物,按照组成计税价格和规定的适用税率计算应纳增值税税额。 (4)出口货物退税 纳税人出口适用零税率的货物,可以按照规定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该项出口货物的增值税退税。目前,出口退税率分5%、6%、9%、11%、13%、17%六档。 4(主要免税规定 农业生产单位和个人销售的自产初级农业产品;来料加工复出口的货物;国家鼓励发展的外商投资项目和国内投资项目的投资总额之内进口的自用设备;避孕药品和用具;向社会收购的古旧图书;直接用于科学研究、科学试验和教学的进口仪器、设备;外国政府、国际组织无偿援助的进口物资和设备;残疾人组织直接进口的供残疾人专用的物品,可以免征增值税。 消费税 1(纳税人 消费税的纳税人包括在中国境内生产和进口应税消费品的各类企业、单位、个体经营者和其他个人。纳税人出口的应税消费品免征消费税,但是国家限制出口的产品除外。 2(税目、税率(税额标准) 消费税税目税率表 税目税率(税额标准)备注 一、烟

我国现行税收制度

浅析关于我国税收制度的缺陷 我国现行税收制度并不完全符合我国国情、适应我国社会政治经济现状,随着社会、政治、经济的发展,我国税收制度正在不断完善,论文从税制结构、立宪、环保3方面分析了我国现行税收制度存在的问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至今,我国税收制度经历了数次改革,但随着社会政治经济的不断发展,我国现行税收制度仍存在着一些缺陷有待于进一步完善。 一、税制结构的缺陷 (-)税种结构不科学 经过多次税制改革,我国已经形成了以流转税、所得税为主体,以资源税、财产税、行为税为辅助税种的多层次、多环节的复合税制体系,且现行税制已经实现了与世界接轨。 但是,从主体税种的收入上看,所得税收入近儿年仅维持在20%的低水平;流转税(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占税收总收入的比重近儿年一直维持在近70% 的高水平。以流转税为主体的税制在充分发挥收入功能、保障税收大幅增长的同时,也弱化了所得课税调节收入分配的功能。此外,个人所得税的税收收入主要来源于工薪阶层,而来源高收入者的比例还很低。2002-2004年,来自工资、薪金所得项LI的个人所得税收入占当年个人所得税总收入的比例分别为46. 35%、52.32%、54.13%, 3年平均为50.93%。据统计,2001年中国7万亿元的存款总量中,人数不足20%的富人们占有80%的比例,其所交个人所得税却不及总量的10%。如今,这一情况并未得到改变。 (二)主要税种存在的问题 以个人所得税和增值税为例:个人所得税是我国税制结构优化中应该格外注意的一个税种。对于我国个人所得税采用分人、分所得项目分别征收方法,不同项目之间的税率不同,税负轻重不一,存在问题很多。在整个税制结构中,个人所得税是纳税人偷逃税范围最大、各方面干扰最重、征收难度最大的一个税种。而增值税的主要问题突出表现在增值税的设计与征管环境不配套,致使偷税、避税、逃税现象大量存

发达国家税制改革及对我国的启示

学术报告 学生姓名孙凡珺 学号133148302 所在学院名称法政学院 专业名称马克思主义中国化年级2013级

发达国家税制结构演变及对我国的启示 摘要:比较与借鉴发达国家税制结构的现状与改革情况,对于我国税制改革具有指导意义,可以避免出现一些可预料到的问题,同时对于我国现行税制体系中存在的问题,也可以找到类似解决的经验或者提供一种新的思路。本文主要介绍美国、英国、法国、日本4个发达国家近年来税制改革的情况,从中找过对我国税改的启示。 关键词:税制结构;美国;英国;法国;日本 一、西方国家税制结构的演变过程 (一)以直接税为主 早期奴隶制国家和封建制国家处于农业经济时代,商业属于从属地位,此时生产力水平低下,以土地收益税为核心,主要对土地和人头征税,即人头税。 (二)以间接税为主 西方国家采取了自由放任的自由贸易政策,其优点为:采取国内消费税的方式,改变了直接向产品产业征税的方式,从而减轻资本家的负担,收集财政收入;以关税来保护国内产业发展,削弱了封建势力。 (三)现代直接税或直接税为主 这一阶段以关税为主的间接税逐渐不适应社会发展是因为:第一,保护贸易政策的关税壁垒阻碍了资产阶级全球性地对外扩张和侵占市场,同时提高了物价,容易引起人民的不满,甚至动摇资产阶级的统治地位;第二,重复性课税加重了生产者的负担,同时提高了物价,遭到消费者的抗议;第三,资本的原始积累结束,社会收入分配严重不公。第二,由于战争的爆发,关税所能筹集到的财政收入,远远不能满足国家支出的需要。因此,法国在这样的背景之下,最先推行了增值税。少数西方发达国家建立了以间接税(增值税)为主的税制结构。 另一方面,一些西方国家认识到了直接税的可行性。比如英国1798年抗击拿破仑侵略的“三部合成捐”后来成为所得税。由于一战的契机,所得税取代了

遗产税的国际比较及其借鉴

《经济问题探索》2001年第9期 遗产税的国际比较及其借鉴 刘叔申 (南京审计学院财政系) 遗产税源于古罗马时代,历史悠长,是财产税课税体系中的一个重要的税种,是对财产所有者死亡遗留的财产课征的税收,是世界上普遍开征的税种。 在现阶段,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向纵深发展,开征遗产税,已成为必然。 一、西方各国开征遗产税的主要类型 世界各国征收的遗产税,名称主要有遗产税、死亡税、继承税、嗣继税等、尽管不一,大体可分总遗产税、分遗产税、总分遗产税制三种不同的税制模式,作为遗产税的辅助税种的赠与税,也相应分为总赠与税和分赠与税二种模式。 (一)美国的遗产和赠与税 美国联邦政府和州政府均开征遗产税,联邦政府采用总遗产税制模式,州政府采用继承税制。美国联邦政府遗产税始于1788年,后时征时停,正式作为经常性税种是1916年,并于1924年开始征收赠与税,作为对遗产税的补充。 1、纳税人,遗产税的纳税人为遗嘱执行人,赠与税的纳税人为财产赠与人。 2、课税对象,为死亡者遗留的财产总额,包括财产价值和权益,由税法加以确定,一般按死亡时的财产市场价格确定。 3、扣除项目,主要包括债务扣除、丧葬费用扣除、遗产处置期意外损失扣除、配偶婚姻扣除及慈善捐赠扣除等。 4、抵免,分为统一抵免(允许每个纳税人从其应纳遗产税额中减去一定量的抵免额)和税收抵免(允许从纳税人中减去已向外国政府或州政府交纳的遗产税额)。 5、税率,采用多档超额累进税率。 (二)日本的继承税和赠与税 日本的遗产税采用分遗产税制,即继承税制,赠与税则按分赠与数额课税。 1、继承税 (1)纳税人,为财产的继承人或受遗赠人,按有无住所分无限和有限纳税人。 (2)课税对象,包括继承财产(指因继承财产或遗赠而取得的财产价值和权力)和视为继承财产(指因被继承人或遗赠人死亡为起因而产生的财产和权力),如保险金退职津贴、信托受益权与人身保险契约有关的权利等。 (3)税款计算,按修正后的继承法人或受遗赠人各自所获得的财产份额分别计算。 (4)扣除和抵免,扣除项目:债务扣除、丧葬费扣除、配偶继承扣除、未成年人继承扣除、短期内连续继承扣除等。抵兔主要是已纳外国遗产税的税额抵免。 (5)征收,纳税人必经在继承财产发生日的次日起半年之内、向死亡者原纳税地的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2、赠与税 (1)纳税人,为受予赠与而获得财产的个人,按有无住所分为无限和有限纳税义务人。 (2)课税对象,分为赠与财产(由赠与取得的财产价值和权利)和视为赠与财产(实质上与赠与财产相同的某些财产和权利,如保险金、信托受益权、定期存款等)。 (3)课税基础,为纳税人在一定时期内(通常一年)取得赠与财产价额。 (4)扣除和抵免,扣除有基础扣除和配偶扣除,抵免主要是外国税收已纳抵免。 (5)税率,采用十三级超额累进税率。 97

如何改善税制结构的思路(精)

摘要: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切入点和现实途径是促进“五个统筹”发展,而现行税制结构与“五个统筹”的要求存在诸多不符合的方面。为此,要采取“取消一批、完善一批、增加一批”的措施来完善税制结构,为财税调控功能的改善和加强奠定良好的基础,促进科学发展、和谐发展。 关键词:科学发展观,“五个统筹”,税制结构 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切人点和现实途径是促进“五个统筹”,而促进“五个统筹”的重要抓手是完善现行税制。 一、税制不合理、不完善是非科学发展与不和谐的矛盾焦点 当前,我国非科学发展的表现与不和谐的因素很多,导致这一问题存在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但税制不合理是非科学发展与不和谐的矛盾焦点之一。 当前,我国经济发展模式基本是直接或间接政府主导型,因而有许多问题的矛头直指政府也就不可避免。这其中,最主要的一个问题是在政绩考核的外在压力和增加财政收入的内在动力驱使下,地方政府把综合考核指标体系简化为单纯的GDP增长,纷纷选择粗放增长模式,不顾资源支撑条件和环境承载能力,大上项目,上大项目,这是导致非科学和不和谐发展的根本原因。基于此,党中央和国务院作出了当前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已成为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深化改革和提高对外开放水平的关键环节的科学论断,并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来改善上述压力与动力。如,2006年6月发布的《体现科学发展观要求的地方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试行办法》,其核心思想是改善外在压力,抑制地方政府单纯GDP冲动,引导科学发展,关注民生。当前,一个主要问题就是如何有效改善内在动力,而完善税制结构是解决这一问题的首要前提。 二、税制结构与“五个统筹”要求不相符合的几个方面问题 (一)与“统筹城乡发展”要求不相符的问题。“统筹城乡发展”的实质是加快城镇化进程,逐步解决城乡二元结构问题。取消农业税减轻了农民的负担,但在促进城镇化方面的作用不大。如何在税收上吸引、保障农民走出农村、促进城镇化,现行税制则是空白。 (二)与“统筹区域发展”要求不相符的问题。第一,现行税制刚性太强,地方税制结构不完全符合区域特点。现行税制刚性太强,地方人大没有适当的税收立法权。因此,地方税种“一刀切”不能适应各地税基特点,不能充分发挥各地的比较优势。第二,生产型增值税导致不同区域的实际税负不同。资本有机构成不同的行业在生产型增值税条件下税负不同,同时由于资本有机构成不同的行业在我国分布具有较明显的区域性,从而导致我国不同区域的实际税负不同。我国的轻工、食品等资本有机构成较低的行业主要集中在东部沿海地区,而资源开采、重型工业等资本有机构成较高的行业主要集中在中西部地区。这样,中西部地区的实际税负比较重,不利于区域的协调发展。

我国税制结构分析及选择

我国税制结构分析及选择 税制结构是指税收制度中税种的构成及各税种在其中所占的地位。税制结构是否合理,是税收制度是否健全与完善、税收作用能否充分发挥的前提。 一、税制结构的类型及其比较 主体税种是一个国家税制结构中占据主要地位,起主导作用的税种。根据主体税种的不同,当今世界各国主要存在两大税制结构模式,一个是以所得税为主体,另一个是以商品税为主体。 (一)以所得税为主体的税制结构 在以所得税为主体的税制结构中,个人所得税和社会保障税普遍征收并占据主导地位,企业所得税也是重要税种,同时辅之以选择性商品税、关税和财产税等,以起到弥补所得税功能欠缺的作用。 所得税作为对人税,属直接税,税负不易转嫁;并且可采用累进税率,实现对高收入者多课税、对低收入者少课税原则,体现纵向和横向公平。其次,以所得税为主体的税制结构在促进宏观经济稳定方面可以发挥重要的作用。累进制的所得税制度富有弹性,对宏观经济具有自动稳定的功能。再次,所得税为主体的税制结构在获得财

政收入方面是稳定可靠的。辅之以其他的选择性商品税,如特种消费税,可进一步增强这一结构的聚财功能。 (二)以商品税为主体的税制结构 在以商品税为主体的税制结构中,增值税、一般营业税、销售税、货物税、消费税、关税等税种作为国家税收收入的主要筹集方式,其税额占税收收入总额比重大,并对社会经济生活起主要调节作用。所得税、财产税、行为税作为辅助税起到弥补商品税功能欠缺的作用。 以商品税为主体的税制结构的突出优点首先体现在筹集财政收入上。在促进经济效率的提高上,商品税也可以发挥重要的作用。商品税是转嫁税,但只有其产品被社会所承认,税负才能转嫁出去。因此商品课税对商品经营者具有一种激励机制。从税收本身效率来看,商品税征管容易,征收费用低。 二、影响税制结构选择的因素分析 当今,大多数经济发达国家明显地表现为所得税为主体的税制结构,即所得税占总税收收入的比重最大;而发展中国家的现行税制结构明显地表现为以商品税为主体的税制结构。

税收执法资格考试练习题

第一章税收概述 典型例题分析 一、单项选择题 1.在现代社会,一般国家参与国民收入分配的主要形式是( )。 A.上缴利润B.国债收入 C.税收收入D.规费收入 【答案】C 【解析】本题的考核点是对税收概念的理解,属于基础型知识点。税收是国家取得财政收入最主要的形式。 2.下列财政收入形式中凭借国家政治权力取得的是( )。 A.税收B.上缴利润 C.国债D.国有资产转让收入 【答案】A 【解析】本题的考核点是对税收概念的理解,属于基础型知识点。税收是国家凭借政治权力,无偿地征收实物或货币,以取得财政收入的一种工具。 3.在各种税率形式中,具有横向公平性,而且计算简便、便于征收和缴纳的税率形式是( )。 A.比例税率B.累进税率 C.定额税率D.零税率 【答案】A 【解析】本题的考核点是税制构成要素,属于基础型知识点。比例税率具有横向公平性,而且计算简便、便于征收和缴纳。 4.近年来,我国不断提高个人所得税免征额,实际上体现的税收原则是( )。 A.财政原则B.公平原则 C.效率原则D.法定原则 【答案】B 【解析】本题的考核点是税收原则,属于基础型知识点。不断提高个人所得税免征额,可提高低收入者的可支配收入,使税收更加公平。 5.为避免美国“次贷危机”对我国经济发展可能产生的消极影响,我国政府进一步提高了部分商品出口退税率,这表明政府希望发挥税收职能中的( )。 A.财政职能B.经济职能 C.社会职能D.监督职能 【答案】B 【解析】本题的考核点是税收职能,属于基础型知识点。提高部分商品出口退税率意在鼓励出口,对经济进行调节。 6.税收收入总量受多种因素的影响,其中起决定性和基础性影响的因素是( )。 A.经济因素B.政策因素 C.征管因素D.税收遵从度 【答案】A 【解析】本题的考核点是税收与经济的关系,属于基础型知识点。经济决定税收,经济对税收有决定性和基础性影响。 7.《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明确强调:“落实( )。” A.量能课税原则B.实质课税原则

中国财政现状及与国际比较

中国财政现状及与国际比较 姓名:刘巧琪 专业:国际经济与贸易 班级:10级国贸一班 学号:2010022065

目录 内容摘要························ 一、中国财政现状 (一)、财政收入及其分类 1、财政收入分类 2、财政收入规模分析 3、财政收入结构分析 (二)、财政支出 1、财政支出分类 2、财政支出规模分析 3、财政支出结构分析 (三)收支分类改革对财政透明度的影响 二、中国财政现状与国际现状比较分析 (一)、财政收入与国际的比较 1、财政收入规模的国际比较 2、政收入结构的国际比较 3、我国政府财政研发投入的现状与国际比较(二)、财政支出与国际的比较 1、国和市场经济国家财政支出结构的对比分析(三)、我国财政透明度的现状及其国际比较

内容摘要 财政是国家的一项重要的职能,财政收入结构及其变动体现国家路线方针政策。我国目前的财政支出结构中最为突出的问题就是用于社会性的财政支出普遍不足,所以,我国财政支出结构调整的重点就是增加财政用于社会公共服务的支出,以实现经济社会的协调、可持续发展。我财政收入、支出、透明度与国际财政相比较。 关键词:财政支出收入透明度比较

中国财政现状及与国际比较 一、中国财政现状 (一)、财政收入及其分类 财政收既是一个过程,又是一定量的货币资金。财政作为以国家为主体的分配活动,财政收入首先应理解为一个过程,这一过程是财政分配活动的一个阶段或一个环节,在其中形成特定的财政分配关系。在商品货币经济条件下,财政收入是以货币来度量的,从这个意义上来理解,财政收入又是一定量的货币收入,即国家占有的以货币表现的一定量的社会产品的价值,主要是剩余产品价值。1、财政收入规模分析 我国财政收入随着经济的不断增长而增长,1978年为1132.3亿元,1995年达6242.2亿元,增长4。5倍,年均增长10.56%。就财政收入本身而言,增长速度不算慢,但相对于GDP的增长而言则表现为不断下降的趋势,从而可以判断增长速度是缓慢的。我国财政收入占GDP的比重的变化趋势同财政支出占G DP的比重的变化趋势一样,在过去的计划经济体制下,这一比重也是很高的,1 978年仍占31.2%,但自经济体制改革以后,则逐年下降,至1995年下降为10.6 7%,17年间每年下降1个多百分点;财政收入增长与GDP增长两者的弹性系数为0.6,特别是改革初期的1979年和1980年,两年的增长弹性系数仅为0.1,

现行税制的最新主要税种

现行税制主要税种 增值税 1.纳税人 增值税的纳税人包括在中国境内销售、进口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下简称应税劳务)的各类企业、单位、个体经营者和其他个人。 2.税目、税率增值税税目税率表 征收范围税率 出口货物(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0 一、农业、林业、牧业产品,水产品; 二、食用植物油和规定的粮食复制品; 三、自来水、暖气、冷气、热气、热水、煤气、石油液化气、天然气、沼气、居民用煤炭制品; 四、图书、报纸、杂志(不包括邮政部门发行的报刊); 五、饲料、化肥、农药、农业机械、农用塑料薄膜; 六、金属矿采选产品、非金属矿采选产品、煤炭。13% 原油、井矿盐和除上述货物以外的其他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17% 3.计税方法 (1)一般纳税人计税方法 一般纳税人在计算应纳增值税税额的时候,先分别计算其当期销项税额和进项税额,然后以销项税额抵扣进项税额后的余额为实际应纳税额。应纳税额计算公式: 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 当期销项税额=当期销售额×适用税率

(2)小规模纳税人计税方法 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取得的销售额,按照规定的适用征收率(商业为4%,其他行业为6%)计算应纳增值税税额。应纳税额计算公式: 应纳税额=销售额×适用征收率 (3)进口货物退税 纳税人进口货物,按照组成计税价格和规定的适用税率计算应纳增值税税额。 (4)出口货物退税 纳税人出口适用零税率的货物,可以按照规定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该项出口货物的增值税退税。目前,出口退税率分5%、6%、9%、11%、13%、17%六档。 4.主要免税规定 农业生产单位和个人销售的自产初级农业产品;来料加工复出口的货物;国家鼓励发展的外商投资项目和国内投资项目的投资总额之内进口的自用设备;避孕药品和用具;向社会收购的古旧图书;直接用于科学研究、科学试验和教学的进口仪器、设备;外国政府、国际组织无偿援助的进口物资和设备;残疾人组织直接进口的供残疾人专用的物品,可以免征增值税。 消费税 1.纳税人 消费税的纳税人包括在中国境内生产和进口应税消费品的各类企业、单位、个体经营者和其他个人。纳税人出口的应税消费品免征消费税,但是国家限制出口的产品除外。 2.税目、税率(税额标准) 消费税税目税率表 税目税率(税额标准)备注 一、烟 1.甲类卷烟50%

当前中国税制结构的主要缺陷和优化建议

当前中国税制结构的主要缺陷和优化建议

当前中国税制结构的主要缺陷和优化建议 姓名:安海燕 学号:201005000770 摘要:本文立足于中国当前的税制结构,分析了我国现行税制存在的税负不够合理,税制结构失衡,税收立法严重滞后,税制制约经济和税制空白等几个主要问题,并从税制长远发展的战略角度,提出进一步优化和改革我国税制的建议:合理调整税负,优化税制结构,进一步完善主要税种等。 关键词:税制结构经济税收负担公平效率 我国现行税制框架和基本内容是在1994年统一税法、公平税负、简化税制、合理分权”的原则基础上建立起来的,还有一些是基于20世纪80年代,甚至是50年代设计的,随着国内、国际经济形的发展变化,特别是我国加入WTO后,现行税中有些方面显然已经不能适应国际和社会状况,为保障我国经济的持续、高效增长,避免与税制与经济相博弈,更好发挥税收促进经济发展和结构调整的作用,急对现行税制进行改进和完善。 经济决定税收,经济结构决定税源结构,经济增长决定税收增长。税收又对经济结构有反作用,税收制度建设对经济发展具有重要的影响作用,当税收制度建设顺应经济结构的变化与发展的需要时,税收制度就能够促进经济结构的巩固与发展,对经济发展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当税收制度不符合经济结构的变化与发展的需要时,就会阻碍经济结构的巩固与发展,会直接影响经济的增长。针对当前中国经济问题中的产业结构总体格局不合理城乡、地区之间经济发展差距、行业集中度普遍过低、消费结构的矛盾等问题,我国现行税收制度与经济结构调整不相适应的方面主要有: (一)税负水平不合理。 2010年,据美国《福布斯》杂志推出的榜单显示,中国内地的“税负痛苦指数”居全球第二,这也是继2009年中国内地首次排名第二位后,再次位列该名次。虽然中国许多专家都指出中国内地的“税负痛苦指数” 居全球第二有些夸大,但有研究显示,从1994-2009年,中国宏观税负水平从16%提高至30%,该数据尽管未能得到官方的证实,但税收收入连年超过GDP增长,使得政府收入占GDP的比重大幅增加。以2010年为例,全国完成税收73202亿元,而全国的财政收入是83080亿元。上述收入并

我国税制结构的现状

我国税制结构的现状、问题与总体改革方向 张何我国税制结构的现状、问题与总体改革方向 一、我国税制结构的现状 近年来,我国税收收入保持高速增长的同时,税制结构比较稳定。2004年,税收收入总额为25718亿元(不含关税及农业税)。其中,流转税收入18396.9亿元,占税收收入的71.53%;所得税收入5811.3亿元,占税收收入的22.60%;财产及资源税收入1261.64亿元,占税收收入的4.73%;其他税收296.3亿元,占税收收入的1.14%。 在流转类税收中,增值税收入12588.9亿元,占税收收入的48.95%;消费税收入1550.5亿元,占税收收入的6.03%;营业税收入3583.5亿元,占税收收入的13.93%;流转税的附加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收入674亿元,占税收收入的2.62%。增值税、营业税及其附加作为对商品劳务普遍课征的流转税占税收收入的比重合计为65.18%。消费税及其附加作为选择性流转税占税收收入的比重为6.35%。 在所得类税收中,内资企业所得税收入3141.7亿元,外资企业所得税收入932.5亿元,两项合计企业所得税占税收收入的15.85%;个人所得税收入1737.1亿元,占税收收入的6.75%。 资源税收入99.1亿元,仅占税收收入的0.39%;财产类税收收入1162.3,占税收收入的 4.34%。 二、税制结构的国际比较 由于经济发展水平、社会文化传统等因素的影响,世界各国税制结构及统计口径差别较大。即使在经济发展水平接近的国家,税制结构也有较大差异。总体来看,经济越发达,所得税的比重越高:世界上最发达的20多个工业化国家的所得税比重远高于流转税比重,如法国、英国所得税与流转税的比重分别为62%∶28%和56%∶31%;比较发达的高收入国家所得税与流转税的比重大体相当,如韩国的所得税比重约为35%,流转税比重约为40%;发展中国家的所得税比重低于流转税,但也占到相当份额,如泰国的所得税比重约为30%,流转税比重为68%。 综合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及OECD的统计资料分析,工业化国家所得税比重平均在35%左右,其中,企业所得税的比重大多不足10%,个人所得税的比重高达25%以上;社会保障税占税收收入的比重约为30%,一些欧洲国家(如法国、荷兰)这一比重高达40%。主要OECD 国家的流转税比重平均约为30%,其中增值税等一般流转税达约占17%,消费税等选择性流转税约占13%。另外,发达国家的税种设置比较全面,房地产税(物业税)、遗产税、环境税等各类税种齐全。 三、我国税制结构存在的主要问题 1.流转税与所得税的比重不尽合理,流转税比重偏高。我国流转税的比重在70%以上,所得税比重只有20%多。流转税占税收收入的比重不仅远高于发达国家,也高于大多数发展中国家。流转税比重过高,使企业无论是否盈利都必须负担税收,影响了企业竞争力的提高,同时也产生了国家出口退税负担重等问题。 2.在流转类税收中,选择性流转税(消费税)的比重过低。通过国际比较可以看出,在流转类税收中,我国消费税仅占税收收入的6%左右,占流转税收入的8.6%。而大多数国家消费税占流转类税收的比重都在40%以上。选择性流转税对资源性产品、高档奢侈品及烟

中美税制的比较

中美税制的比较 摘要:美中两国都是复税制模式,但美国是以所得税(直接税)为主体,我国则以流转税(间接税)为主体的税制模式。其差异的主要原因在于:美国以所得税为主体税种,是实行鼓励竞争及自由贸易政策的要求;是缓和社会各阶层矛盾的要求;是调节控制社会总需求与总供给之间矛盾的要求。另外,无论从广度与深度上,我国税收的宏观调节与美国相比都有很大差距。从微观方面看,美国对企业主要是采用降低所得税税率,而中国大多采用减免优惠来进行调节。美国的调低税率是税收本身的操作,有利于维护税收的规范性,中国的减免税方式更多的是一种行政上的操作,对市场经济运行会起一定的扭曲作用,会扰乱公平竞争的市场经济。这也是目前我国所得税制不完善、不规范的原因之一。与美国相比,我国的税收征管有以下缺陷:税收征管的方式还比较落后,自行申报纳税与计算机服务管理不普遍;税务代理制还有待规范和完善;税收执法不严,越权减免和地方政府干预税收执法现象还普遍存在;税务监督不力,收效不大。通过对中美两国税制主要方面的比较,有以下启示:税制改革与建设中主体税的选择问题;改革税收的调控方式,提高税收在国民收入中的比重;完善税收征管模式,改进税收征管手段和方法,坚持以法治税;完善税收征管模式,改进税收征管手段和方法,坚持以法治税。 关键词:税制模式复税制流转税财政职能 调节经济纳税申报税务审计以法治税

一、中美税制模式比较 美国现行税制模式大致经历了三个发展阶段。第一阶段(1787年~1861年)以关税为主体的间接税阶段,第二阶段(1861年—1913年)以商品税为主的复税制阶段,第三阶段(1913年至今)以所得税为主体的复税制阶段。尽管在二三十年代美国相继开征了联邦赠与税、社会保险税并在60年代已上升为联邦税收中仅次于个人所得税的第二号税种,而且从80年代起两次减税改革使得所得税比重有所下降,但美国现行税制仍是以所得税为主体的复税制结构,并且是以个人所得税为主的所得税制。中国经过几十年的税收实践,尽管在1994年进行了税制改革,所得税收入占税收收入的比重有所上升,但流转税收入占税收收入比重依然超过60%,因而我国现行税制模式是以流转税为主体、所得税为辅的复税制模式,并且是以增值税为主体税种的流转税制。可以看出,美中两国都是复税制模式,但美国是以所得税(直接税)为主体,我国则以流转税(间接税)为主体的税制模式,其差异的主要原因在于: 第一,美国以所得税为主体税种,是实行鼓励竞争及自由贸易政策的要求。美国是商品经济高度发达国家,经济竞争异常激烈,其经济政策主张自由贸易,鼓励竞争发展。它的经济基础是私有制,国家一般不干预企业的经营。所以在选择税种时,资产阶级学者强调的一个重要原则就是使之最小限度地制约商品经济中的竞争。按他们的观点,流转税中很多税种是按部门、行业或产品设置的,容易妨碍部门之间和部门内部的竞争,而所得税则为企业开展广泛的竞争创造了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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