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工程质量管理制度

水利工程质量管理制度
水利工程质量管理制度

水利水电工程质量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国务院有关规定,为了加强对水利工程的质量管理,保证工程质量,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水利工程建设活动的单位(包

括项目法人(建设单位)、监理、设计、施工等单位)或个人,必须遵守本规定。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水利工程是指由国家投资、中央和地方合资、地方投资以及其他投资方式兴建的防洪、除涝灌溉、水力发电、供水、围垦等(包括配套与附属工程)各类水利工程。

第四条本规定所称水利工程质量是指在国家和水利行业现行的有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和批准的设计文件及工程合同中,对兴建的水利工程的安全、适用、经济、美观等特性的综合要求。

第五条水利部负责全国水利工程质量管理工作。

各流域机构受水利部的委托负责本流域由流域机构管辖的水利工程

的质量管理工作,指导地方水行政主管部门的质量管理工作。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水利工程质量管理工作。

第六条水利工程质量实行项目法人(建设单位)负责、监理单位控制、施工单位保证和政府监督相结合的质量管理体制。

负全面责任。监理、施工、)建设单位(水利工程质量由项目法人

设计单位按照合同及有关规定对各自承担的工作负责。质量监督机构履行政府部门监督职能,不代替项目法人(建设单位)、监理、设计、施工单位的质量管理工作。水利工程建设各方均有责任和权利向有关部门和质量监督机构反映工程质量问题。

第七条水利工程项目法人(建设单位)、监理、设计、施工等单位的负责人,对本单位的质量工作负领导责任。各单位在工程现场的项目负责人对本单位在工程现场的质量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各单位的工程技术负责人对质量工作负技术责任。具体工作人员为直接责任人。第八条水利工程建设各单位要积极推行全面质量管理,采用先进的质量管理模式和管理手段,推广先进的科学技术和施工工艺,依靠科技进步和加强管理,努力创建优质工程,不断提高工程质量。

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要对提高工程质量做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实行奖励。

第九条水利工程建设各单位要加强质量法制教育,增强质量法制观念,把提高劳动者的素质作为提高质量的重要环节,加强对管理人员和职工的质量意识和质量管理知识的教育,建立和完善质量管理的激励机制,积极开展群众性质量管理和合理化建议活动。

第二章工程质量监督管理

第十条政府对水利工程的质量实行监督的制度。

水利工程按照分级管理的原则由相应水行政主管部门授权的质量监督机构实施质量监督。.

第十一条水利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必须按照水利部有关规定设立,经省级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资质审查合格,方可承担水利工程的质量监督工作。

各级水利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必须建立健全质量监督工作机制,完善监督手段,增强质量监督的权威性和有效性。

各级水利工程质量监督机构,要加强对贯彻执行国家和水利部有关质量法规、规范情况的检查,坚决查处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以及滥用职权的行为。

第十二条水利部水利工程质量监督机构负责对流域机构、省级水利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和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单位进行统一规划、管理和资质审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设立的水利工程质量监督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省级以下水利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和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单位统一规划管理和资质审查。

第十三条水利工程质量监督机构负责监督设计、监理、施工单位在其资质等级允许范围内从事水利工程建设的质量工作;负责检查、督促建设、监理、设计、施工单位建立健全质量体系。

水利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按照国家和水利行业有关工程建设法规、技术标准和设计文件实施工程质量监督,对施工现场影响工程质量的行为进行监督检查。

第十四条水利工程质量监督实施以抽查为主的监督方式,运用法律和行政手段,做好监督抽查后的处理工作。工程竣工验收时,质.

量监督机构应对工程质量等级进行核定。未经质量核定或核定不合格的工程,施工单位不得交验,工程主管部门不能验收,工程不得投入使用。

第十五条根据需要,质量监督机构可委托经计量认证合格的检测单位,对水利工程有关部位以及所采用的建筑材料和工程设备进行抽样检测。

水利部水利工程质量监督机构认定的水利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出具的数据是全国水利系统的最终检测。

各省级水利工程质量监督机构认定的水利工程质量检测机构所出具的检测数据是本行政区域内水利系统的最高检测。

第三章项目法人(建设单位)质量管理

第十六条项目法人(建设单位)应根据国家和水利部有关规定依法设立,主动接受水利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对其质量体系的监督检查。

第十七条项目法人(建设单位)应根据工程规模和工程特点,按照水利部有关规定,通过资质审查招标选择勘测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并实行合同管理。在合同文件中,必须有工程质量条款,明确图纸、资料、工程、材料、设备等的质量标准及合同双方的质量责任。

第十八条项目法人(建设单位)要加强工程质量管理,建立健全施工质量检查体系,根据工程特点建立质量管理机构和质量管理制度。

第十九条项目法人(建设单位)在工程开工前,应按规定向水利应主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

动接受质量监督机构对工程质量的监督检查。

第二十条项目法人(建设单位)应组织设计和施工单位进行设计交底;

施工中应对工程质量进行检查,工程完工后,应及时组织有关单位进行工程质量验收、签证。

第四章监理单位质量管理

第二十一条监理单位必须持有水利部颁发的监理单位资格等级证书,依照核定的监理范围承担相应水利工程的监理任务。监理单位必须接受水利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对其监理资格质量检查体系及质量监理工

作的监督检查。

第二十二条监理单位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水利行业法规、技术

标准,严格履行监理合同。

第二十三条监理单位根据所承担的监理任务向水利工程施工现场派

出相应的监理机构,人员配备必须满足项目要求。监理工程师上岗必须持有水利部颁发的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一般监理人员上岗要经过岗前培训。

第二十四条监理单位应根据监理合同参与招标工作,从保证工程质

量全面履行工程承建合同出发,签发施工图纸;审查施工单位的施工

组织设计和技术措施;指导监督合同中有关质量标准、要求的实施;参加工程质量检查、工程质量事故调查处理和工程验收工作。

第五章设计单位质量管理

第二十五条设计单位必须按其资质等级及业务范围承担勘测设并应

主动接受水利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对其资质等级及质量体计任务,

系的监督检查。

第二十六条设计单位必须建立健全设计质量保证体系,加强设计过

程质量控制,健全设计文件的审核、会签批准制度,做好设计文件的技术交底工作。

第二十七条设计文件必须符合下列基本要求:

(一)设计文件应当符合国家、水利行业有关工程建设法规、工程勘测设计技术规程、标准和合同的要求。

(二)设计依据的基本资料应完整、准确、可靠,设计论证充分,计算成果可靠。

(三)设计文件的深度应满足相应设计阶段有关规定要求,设计质量必须满足工程质量、安全需要并符合设计规范的要求。

第二十八条设计单位应按合同规定及时提供设计文件及施工图纸,

在施工过程中要随时掌握施工现场情况,优化设计,解决有关设计问题。对大中型工程,设计单位应按合同规定在施工现场设立设计代表机构或派驻设计代表。

第二十九条设计单位应按水利部有关规定在阶段验收、单位工程验

收和竣工验收中,对施工质量是否满足设计要求提出评价意见。

第六章施工单位质量管理

第三十条施工单位必须按其资质等级和业务范围承揽工程施工任务,接受水利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对其资质和质量保证体系的监督检查。

施工单位必须依据国家、水利行业有关工程建设法第三十一条.

规、技术规程、技术标准的规定以及设计文件和施工合同的要求进行施工,并对其施工的工程质量负责。

第三十二条施工单位不得将其承接的水利建设项目的主体工程进行转包。对工程的分包,分包单位必须具备相应资质等级,并对其分包工程的施工质量向总包单位负责,总包单位对全部工程质量向项目法人(建设单位)负责。工程分包必须经过项目法人(建设单位)的认可。第三十三条施工单位要推行全面质量管理,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制定和完善岗位质量规范、质量责任及考核办法,落实质量责任制。在施工过程中要加强质理检验工作,认真执行“三检制”,切实做好工程质量的全过程控制。

第三十四条工程发生质量事故,施工单位必须按照有关规定向监理单位、项目法人(建设单位)及有关部门报告,并保护好现场,接受工程质量事故调查,认真进行事故处理。

第三十五条竣工工程质量必须符合国家和水利行业现行的工程标准及设计文件要求,并应向项目法人(建设单位)提交完整的技术档案、试验成果及有关资料。

第七章建筑材料、设备采购的质量管理和工程保修

第三十六条建筑材料和工程设备的质量由采购单位承担相应责任。凡进入施工现场的建筑材料和工程设备均应按有关规定进行检验。经检验不合格的产品不得用于工程。

建筑材料和工程设备的采购单位具有按合同规定自第三十七条.

主采购的权利,其它单位或个人不得干预。

第三十八条建筑材料或工程设备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一)有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

(二)有中文标明的产品名称、生产厂名和厂址;

(三)产品包装和商标式样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标准要求;

(四)工程设备应有产品详细的使用说明书,电气设备还应附有线路图;

(五)实施生产许可证或实行质量认证的产品,应当具有相应的许可证或认证证书。

第三十九条水利工程保修期从工程移交证书写明的工程完工日起一般不少于一年。有特殊要求的工程,其保修期限在合同中规定。

工程质量出现永久性缺陷的,承担责任的期限不受以上保修期限制。第四十条水利工程在规定的保修期内,出现工程质量问题,一般由原施工单位承担保修,所需费用由责任方承担。

第八章罚则

第四十一条水利工程发生重大工程质量事故,应严肃处理。对责任单位予以通报批评、降低资质等级或收缴资质证书;对责任人给予行政纪律处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进行处理。

第四十二条因水利工程质量事故造成人身伤亡及财产损失的,责任单位应按有关规定,给予受损方经济赔偿。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其主管)建设单位(项目法人第四十三条.

部门予以通报批评或其它纪律处理。

(一)未按规定选择相应资质等级的勘测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的;

(二)未按规定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的;

(三)未按规定及时进行已完工程验收就进行下一阶段施工和未经竣工或阶段验收,而将工程交付使用的;

(四)发生重大工程质量事故没有按有关规定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的。第四十四条勘测设计、施工、监理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根据情节轻重,予以通报批评、降低资质等级直至收缴资质证书,经济处理按合同规定办理,触犯法律的,按国家有关法律处理:

(一)无证或超越资质等级承接任务的;

(二)不接受水利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监督的;

(三)设计文件不符合本规定第二十七条要求的;

(四)竣工交付使用的工程不符合本规定第三十五条要求的;

(五)未按规定实行质量保修的;

(六)使用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建筑材料和工程设备,或在工程施工中粗制滥造、偷工减料、伪造记录的;

(七)发生重大工程质量事故没有及时按有关规定向有关部门报告的;

(八)经水利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核定工程质量等级为不合格或工程需加固或拆除的。

检测单位伪造检验数据或伪造检验结论的,根据情第四十五条.

节轻重,予以通报批评、降低资质等级直至收缴资质证书。因伪造行为造成严重后果的,按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第四十六条对不认真履行水利工程质量监督职责的质量监督机构,由相应水行政主管部门或其上一级水利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给予通报

批评、撤换负责人或撤销授权并进行机构改组。

从事工程质量监督的工作人员执法不严,违法不究或者滥用职权、贪污受贿,由其所在单位或上级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

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九章附则

第四十七条本规定由水利部负责解释。第四十八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范本

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一、目的:加强公司生产工作的劳动保护,改善劳动条件,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保证员工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促进公司事业的发展。 二、范围:适用于公司范围。 三、组织机构与职责: 1、公司成立由总经理任主任,各部门主管为成员的安全生产办公室。其主要职责是: (1)研究制定安全生产技术措施和劳动保护计划。 (2)制定、修订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对这些制度的贯切执行情况执行监督检查。 (3)组织有关部门研究制定防止职业危害的措施,并监督执行。 (4)根据有关规定,制定,制定本公司的劳动保护用品、保健食品发放标准,并监督执行。 (5)监督日常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及时消除生安全事故隐患。 (6)遇有特别紧急的不安全情况时,有权指令停止生产,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立即报告上级研究处理。 (7)总结和推广安全生产的先进经验,协助有关部门搞好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和专业培训。 (8)参加审查新建、改建、扩建、大修工程的设计文件和工程验收和试运转工作。 (9)伤亡事故的调查和处理,负责伤亡事故的统计、分析和报告,协助有关部门提示防止事故的措施,并监督其按时实施,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10)对公司外部的信息和基层情况上传下达,做好信息反馈工作。 2、司各部门必须成立安全小组成,负责: (1)对本部门的员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 (2)制定安全生产实施则和操作规程。 (3)实施安全生产监督检查。 (4)贯彻执行安全生产办公室的各项安全指令,确保生产安全。 3、全生产责任人:厂长是本公司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分管生产的主管和兼职安全生产管理员是本公司安全生产的主要责任人。(详见机构表) 4、安全生产小组组长由各部门、分厂的主管人员担任,并配备安全生产兼职管理员,以及三名以上不脱产的安全员。 5、各级工程师和技术员在审核、批准技术计划、方案、图纸和其它各种技术文件时,必须保证安全技术和劳动卫生技术运用的准确性。 6、各部门必须在本职业务范围内做好安全生产的各项工作。 7、各部门安全管理员要协助本部门主管执行劳动保护法规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处理本部门安全生产日常事务和安全生产检查监督工作。 8、各车间生产安全员要经常检查、督促车间班组人员遵守安全生产制度和操作规程。做好设备、工具等安全检查、保养工作。及时向上级报告本车间、班组的安全生产情况。做好安全生产日报表的填写工作。 9、员工在生产、工作中要认真学习和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遵守各项规章制度。爱护生产设备和安全防护装置、设施和劳动保护用品。发现不安全情况,及

健康环境安全管理制度(通用版)

健康环境安全管理制度(通用 版) 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enterprise production management. The object is the state management and control of all people, objects and environments in production. ( 安全管理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编号:AQ-SN-0031

健康环境安全管理制度(通用版) 一、目的:为了对现场环境因素和职业健康安全因素进行管理,确保不发生各类环境污染事故及职业健康安全事故,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范围:本公司的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 三、内容: 1、生产现场做好相关标识,标识包括产品标识、状态标识、管理网络图、安全警示标识等。 2、定期做好环境和危险源识别,并进行评价,评价出的重要环境因素和重要危险源要制定相应的管理方案或管理制度进行控制,确保不发生环境污染事故和安全事故。 3、生产作业人员需要严格按照相关管理制度及作业规程作业。

4、进入生产现场所有人员需戴安全帽,不戴安全帽禁止进入项目现场,作业人员作业时需戴安全防护用品。 5、办公室定期做好劳动用品发放工作,发放的劳动用品需从有资格厂家采购,有专人负责劳动用品发放,并做好相关记录。 6、做好化学品的保存和使用,确保符合相关的规定。 7、做好员工的职业健康安全工作,尤其是夏季和冬季,做好防暑和防寒工作。 8、定期对项目现场进行环境和安全检查,并做好记录,对发生的不符合,采取相应的纠正和预防措施。 编制:批准: XXX图文设计 本文档文字均可以自由修改

施工现场环境保护管理制度

编号:SM-ZD-83719 施工现场环境保护管理制 度 Through the process agreement to achieve a unified action policy for different people, so as to coordinate action, reduce blindness, and make the work orderly. 编制: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核:____________________ 批准:____________________ 本文档下载后可任意修改

施工现场环境保护管理制度 简介:该制度资料适用于公司或组织通过程序化、标准化的流程约定,达成上下级或不同的人员之间形成统一的行动方针,从而协调行动,增强主动性,减少盲目性,使工作有条不紊地进行。文档可直接下载或修改,使用时请详细阅读内容。 1 目的 通过对生产、生活活动的控制,最大限度的减少施工生产、生活造成的环境影响,达到改善环境,保护人身健康的目的。 2.范围 适用于公司项目部生产、办公和生活活动中对环境污染的控制、防治和管理。 3.职责 3.1 项目部: 3.1.1 负责监督相关单位对环境污染进行监测,对施工现场各种污染进行控制。 3.1.2负责从技术上做好施工过程中污染源的控制和管理。 3.1.3负责施工现场、办公和生活活动过程中用水、用电的节能降耗控制和有害废旧物品的3.1.4负责汽车尾气的污

染控制,食堂及生活锅炉的污染控制,生活区噪声、生活污水的控制。 3.2 项目专业公司负责对施工过程中大气污染、扬尘、噪声、废渣的控制以及所用危险化学品进行管理和控制。 3.3资产管理部负责在新购机械设备选型时,考虑机械设备对环境的影响。 3.5机械化公司负责现场施工机械设施的维护和保养,减少其对环境的污染。 3.6物资公司负责危险化学品的管理,最大限度的减少其对环境的污染。 4 管理制度 4.1化学品及油品的控制 4.1.1物资公司负责化学品及油品的接收及检验,在接收过程中保证外包装无破损,发现泄漏应及时退还供货方。 4.1.2施工单位在使用化学品及油品时,应保证无跑、冒、滴、漏现象,废油应及时收集于指定的容器后,交物资公司集中处理,严禁将废油直接倾倒。 4.1.3锅炉水压及化学清洗后的排放,项目部要负责制

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办法

各县(区)水利(水务、水保)局、金巢农村工作局、局属各单位: 《抚州市水利工程建设质量监督管理办法》经局长办公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根据通知要求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抚州市水利工程建设质量监督管理办法》 附件: 抚州市水利工程建设质量监督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条为加强全市水利工程建设质量管理,规范质量监督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江西省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实施细则》、《江西省中小河流治理项目建设质量与安全监督管理办法》、《江西省中小型灌区项目建设质量与安全监督管理办法》、《江西省小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建设质量与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法规和相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按照基本建设程序管理的水利工程建设项目。 其他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可参照执行。 第三条水利工程项目建设质量管理实行项目法人负责、监理单位控制、施工单位保证和政府监督相结合的管理体制。 第四条市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指导全市水利工程建设项目质量管理工作。 市、县(区)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设立的质量与安全监督站(分站)(以下简称质监机构)按分级管理的原则具体负责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的质量监督。 市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内(不含保护县城或设区市工业园区)的中小河流治理项目及防洪工程;灌溉面积30万亩以下、5万亩及以上的灌区项目;小(1)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小农水重点县项目; 5000千瓦以下的水电站;1000千瓦以下泵站;35千伏输变电工程;保护面积10万亩以下、1万亩及以上的堤防项目及排涝工程;其它投资1000万元以下的生产性项目;400万元以下的非生产性项目的质量监督工作。 县(区)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内灌溉面积5万亩以下的灌区项目;小(2)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的质量监督工作。 第五条水利工程建设项目质量监督方式以抽查为主,可根据需要建立质量监督项目站

企业安全环保管理制度

【09版】 编 制: **部 审 核:安全环保工作领导小组 批 准: 日 期: 年 月 日 受控状态: 受 控 发 放 号:

公司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关系到广大员工的生命和财产安全,关系到公司稳定和经济的健康发展。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以人为本,关注安全,关爱生命”的原则,把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工作抓实、抓细、抓到位,是公司保持健康,稳定发展的基础,也是公司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应尽的义务和贡献。 为了公司更好地开展各项安全、环保工作,以原有的各类安全管理规章制度为基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法》、《北京市安全生产条例》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内容,我们修订了《**有限责任公司安全环保管理制度汇编》。本《汇编》分为安全管理制度和规定、安全管理工作附件两部分。各实体、部门要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汇编》明确各级安全管理责任,建立并完善各岗位安全操作规程,进一步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保障公司安全、健康、快速发展。 本制度将随着公司的发展和安全管理工作实际,不断修订,逐步完善。人员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有限责任公司 200*年3月

序号 文 件 页 码 1 安全环保管理责任制 2 安全生产教育制度 3 危险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4 安全生产会议管理制度 5 特种设备管理制度 6 因工伤亡事故报告规定 7 “三同时”管理制度 8 安全生产考核奖惩制度 9 关于重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 10 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工作制度 11 劳动保护用品使用发放管理规定 12 职业病防治管理制度 13 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14 交通安全管理制度 15 安全操作规程 15 安全临时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16 女工劳动保护规定

环境、职业健康安全责任制度(正式)

编订: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______ 环境、职业健康安全责任 制度(正式) 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Mechanism To Make The Personnel In The Organization Operate According To The Established Standards And Reach The Expected Level. Word格式 / 完整 / 可编辑

文件编号:KG-AO-3389-20 环境、职业健康安全责任制度(正 式) 使用备注:本文档可用在日常工作场景,通过对管理机制、管理原则、管理方法以及管理机构进行设置固定的规范,从而使得组织内人员按照既定标准、规范的要求进行操作,使日常工作或活动达到预期的水平。下载后就可自由编辑。 1目的 为明确砂石分局各级、各岗位人员承担的环境、职业健康安全责任,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砂石分局各项目(含联营体项目)、机关各职能部门部和各工种、各岗位人员。 3总则 (1)水电八局砂石分局实施全员环境、职业健康安全责任制度,各级人员在各自岗位上对施工生产经营全过程的环境、职业健康安全负责。 (2)砂石分局各项目、行政正职为各项目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对本项目的环境、职业健康安全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

(3)各级行政副职为分管工作范围的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第一责任人,负相应的环境、职业健康安全领导责任。 (4)[任职条件]分局、各项目负责人和各级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经政府主管部门培训,对其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后方可任职。 (5)各工程项目可依据本制度结合施工生产经营实际,制定相应的符合项目的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 4职责 4.1各级负责人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生产责任 (1)砂石分局局长对分局的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生产负总的领导和管理责任。其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定和地方政府、集团公司和工程局规定; 2)向分局员工传达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要求; 3)组织制订分局的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方针、目标、计划;

施工现场环境保护管理制度

施工现场环境保护管理制度 撰写人:___________ 部门:___________

施工现场环境保护管理制度 1 目的 通过对生产、生活活动的控制,最大限度的减少施工生产、生活造成的环境影响,达到改善环境,保护人身健康的目的。 2.范围 适用于公司项目部生产、办公和生活活动中对环境污染的控制、防治和管理。 3.职责 3.1 项目部: 3.1.1 负责监督相关单位对环境污染进行监测,对施工现场各种污染进行控制。 3.1.2负责从技术上做好施工过程中污染源的控制和管理。 3.1.3负责施工现场、办公和生活活动过程中用水、用电的节能降耗控制和有害废旧物品的3.1.4负责汽车尾气的污染控制,食堂及生活锅炉的污染控制,生活区噪声、生活污水的控制。 3.2 项目专业公司负责对施工过程中大气污染、扬尘、噪声、废渣的控制以及所用危险化学品进行管理和控制。 3.3资产管理部负责在新购机械设备选型时,考虑机械设备对环境的影响。 第 2 页共 2 页

3.5机械化公司负责现场施工机械设施的维护和保养,减少其对环境的污染。3.6物资公司负责危险化学品的管理,最大限度的减少其对环境的污染。 4 管理制度 4.1化学品及油品的控制 4.1.1物资公司负责化学品及油品的接收及检验,在接收过程中保证外包装无破损,发现泄漏应及时退还供货方。 4.1.2施工单位在使用化学品及油品时,应保证无跑、冒、滴、漏现象,废油应及时收集于指定的容器后,交物资公司集中处理,严禁将废油直接倾倒。 4.1.3锅炉水压及化学清洗后的排放,项目部要负责制定方案,并与业主方联系排放到指定地。 4.2 噪声控制 4.2.1施工作业指导书要涵盖施工活动、机械生产噪声的控制措,施工单位按批准的作业指导书进行施工,同时做好作业人员的防护工作,工程管理部对施工过程进行管理。 4.2.2在声源处利用隔音、吸音、消声器等方法降低噪声。 4.2.3现场作业人员佩戴防护用具降低噪声的影响。 4.2.4增加绿化面积降低噪声。 第 2 页共 2 页

水利工程质量检测管理规定

水利工程质量检测管理规定 第一条为加强水利工程质量检测管理,规范水利工程质量检测行为,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从事水利工程质量检测活动以及对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实施监督管理,适用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水利工程质量检测(以下简称质量检测),是指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单位(以下简称检测单位)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对水利工程实体以及用于水利工程的原材料、中间产品、金属结构和机电设备等进行的检查、测量、试验或者度量,并将结果与有关标准、要求进行比较以确定工程质量是否合格所进行的活动。 第三条检测单位应当按照本规定取得资质,并在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承担质量检测业务。 检测单位资质分为岩土工程、混凝土工程、金属结构、机械电气和量测共5个类别,每个类别分为甲级、乙级2个等级。检测单位资质等级标准见附件一。 取得甲级资质的检测单位可以承担各等级水利工程的质量检测业务。大型水利工程(含一级堤防)主要建筑物以及水利工程质量与安全事故鉴定的质量检测业务,必须由具有甲级资质的检测单位承担。取得乙级资质的检测单位可以承担除大型水利工程(含一级堤防)主要建筑物以外的其他各等级水利工程的质量检测业务。 前款所称主要建筑物是指失事以后将造成下游灾害或者严重影响工程功能和效益的建筑物,如堤坝、泄洪建筑物、输水建筑物、电站厂房和泵站等。 第四条从事水利工程质量检测的专业技术人员(以下简称检测人员),应当具备相应的质量检测知识和能力,并按照国家职业资格管理或者行业自律管理的规定取得从业资格。 第五条水利部负责审批检测单位甲级资质;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审批检测单位乙级资质。 检测单位资质原则上每年集中审批一次,受理时间由审批机关提前三个月向社会公告。 第六条检测单位应当向审批机关提交下列申请材料: (一)《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单位资质等级申请表》一式三份;

公司安全、环保教育管理制度通用版

管理制度编号:YTO-FS-PD931 公司安全、环保教育管理制度通用版 In Order T o 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Of Daily Behavior, The Activities And T asks Are Controlled By The Determined Terms, So As T o Achieve The Effect Of Safe Production And Reduce Hidden Dangers. 标准/ 权威/ 规范/ 实用 Authoritative And Practical Standards

公司安全、环保教育管理制度通用 版 使用提示:本管理制度文件可用于工作中为规范日常行为与作业运行过程的管理,通过对确定的条款对活动和任务实施控制,使活动和任务在受控状态,从而达到安全生产和减少隐患的效果。文件下载后可定制修改,请根据实际需要进行调整和使用。 1 目的与范围 本制度规定了xxxx开关电器有限公司安全、环保教育的要求及内容。其目的是为了增强全体员工的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的责任感和自觉性,掌握保证安全生产和消除事故隐患的技能,确保企业生产活动有序进行。 本制度适用于xxxx开关电器有限公司安全、环保教育的管理。 2 管理职责 2.1公司总经理负责安全、环保教育的领导工作。 2.2管理部负责公司安全、环保教育的实施及宣传工作,并对各部门安全、环保教育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监督。 2.3设备安全课负责消防安全的宣传、教育和培训。 2.4管理部负责新进厂员工的安全、环保教育组织工作。 3 术语和定义

施工现场环保管理制度

王家岭项目建设总指挥部 施工现场环保管理制度(试行)为加强施工现场环境保护管理,创建文明施工环境,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经研究,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1、坚决执行和贯彻国家和地方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杜绝环境污染和扰民。 2、施工组织设计必须考虑环境保护措施,并在施工作业中组织实施。 3、各项目管理部、施工单位要建立健全环保管理体系,并制定岗位责任制。 4、优化生产工艺和流程,严格淘汰高污染、高耗能的落后生产技术、工艺和装备。 5、定期进行环保宣传教育活动,不断提高职工的环保意识和法制观念。 6、施工期间固体废物(矸石、灰渣等)排放要严格在指定地点排放,堆放整齐并压实,定期维护,以防垮塌,并应设立安全警示标志,由专人负责计量、检查、记录。 7、清理施工垃圾,必须搭设封闭式临时专用垃圾箱,并采用专车装运,严禁随意随地抛散。施工垃圾应及时清运,适量洒水,减少扬尘。 8、施工现场的主要道路要进行硬化处理,裸露的场地和集中堆放的土方采取覆盖、固化等措施。 9、施工现场土方作业应采取防止扬尘措施。 10、从事土方、混凝土和施工垃圾运输应采用密闭式运

输车辆或采取覆盖措施;施工现场出入口处应采取保证车辆清洁的措施。 11、施工现场的材料存放场地必须平整坚实。水泥和其他易飞扬的细颗粒建筑材料应密闭存放或采取覆盖等措施。 12、施工现场设置密闭式垃圾站,施工垃圾、生活垃圾应分类集中存放,并及时清运出场。 13、施工现场的机械设备、车辆的尾气排放要符合国家环保排放标准的要求。 14、施工现场严禁焚烧各类废弃物。 15、施工现场要设置排水沟及沉淀池,施工污水经沉淀后方可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或河流。 16、施工现场存放的油料和化学气体、溶剂等物品应设有专门的库房,地面应做防渗漏处理。废弃的油料和化学溶剂集中处理,不得随意倾倒。 17、食堂要设置隔油池,并及时清理。 18、食堂、盥洗室、淋浴间的下水管线设置过滤网,并与市政污水管线连接,保证排水通畅。 19、施工现场应按照现行国家标准《建筑施工场界噪音限值及其测量方法》(GB12523—12524)制定降噪措施。

水利工程质量管理制度98910

水利水电工程质量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国务院有关规定,为了加强对水利工程的质量管理,保证工程质量,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水利工程建设活动的单位(包括项目法人(建设单位)、监理、设计、施工等单位)或个人,必须遵守本规定。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水利工程是指由国家投资、中央和地方合资、地方投资以及其他投资方式兴建的防洪、除涝灌溉、水力发电、供水、围垦等(包括配套与附属工程)各类水利工程。 第四条本规定所称水利工程质量是指在国家和水利行业现行的有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和批准的设计文件及工程合同中,对兴建的水利工程的安全、适用、经济、美观等特性的综合要求。 第五条水利部负责全国水利工程质量管理工作。 各流域机构受水利部的委托负责本流域由流域机构管辖的水利工程的质量管理工作,指导地方水行政主管部门的质量管理工作。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水利工程质量管理工作。 第六条水利工程质量实行项目法人(建设单位)负责、监理单位控制、施工单位保证和政府监督相结合的质量管理体制。 水利工程质量由项目法人(建设单位)负全面责任。监理、施工、

设计单位按照合同及有关规定对各自承担的工作负责。质量监督机构履行政府部门监督职能,不代替项目法人(建设单位)、监理、设计、施工单位的质量管理工作。水利工程建设各方均有责任和权利向有关部门和质量监督机构反映工程质量问题。 第七条水利工程项目法人(建设单位)、监理、设计、施工等单位的负责人,对本单位的质量工作负领导责任。各单位在工程现场的项目负责人对本单位在工程现场的质量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各单位的工程技术负责人对质量工作负技术责任。具体工作人员为直接责任人。 第八条水利工程建设各单位要积极推行全面质量管理,采用先进的质量管理模式和管理手段,推广先进的科学技术和施工工艺,依靠科技进步和加强管理,努力创建优质工程,不断提高工程质量。 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要对提高工程质量做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实行奖励。 第九条水利工程建设各单位要加强质量法制教育,增强质量法制观念,把提高劳动者的素质作为提高质量的重要环节,加强对管理人员和职工的质量意识和质量管理知识的教育,建立和完善质量管理的激励机制,积极开展群众性质量管理和合理化建议活动。 第二章工程质量监督管理 第十条政府对水利工程的质量实行监督的制度。 水利工程按照分级管理的原则由相应水行政主管部门授权的质量监督机构实施质量监督。

安全环保管理制度

XXXXX有限责任公司 安全环保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使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工作规范化、科学化、制度化、标准化,结合我公司安全、环保管理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适用范围 第二条适用于公司所有部门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的安全生产及环保工作的考核奖惩管理。 第三章管理规定 第三条公司总经理对公司的安全生产、环保工作全面负责,安全环保管理部门对安全生产工作、环保工作实施、监督及考核,考核依据如下: (一) 逐级签订的《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明确年度工作目标并予以考核。 (二) 公司《安全环保及环境卫生巡查监督制度》进行相关考核。 第四条严格按照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明确划分事故责任,以教育引导为主,处罚为辅的事故处理原则。 第五条公司安全生产工作应当以人为本,坚持安全发展,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 的方针、贯彻执行总经理负责制,各级职能部门要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生 产要服从安全的需要,实现安全生产和文明生产。 第六条公司环境保护工作应坚持“保护优先、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公众参与、损害担责”的原则。贯彻执行总经理负责制,各级职能部门要坚持“管生产必须管环保”的原则,实现清 洁生产。 第七条对认真执行安全环保管理制度、切实履行安全环保生产责任者;对在预防和控制安全生产事故、环境保护和职业病危害中做出显着成绩者;对在事故抢险与救援等事件中表现突出 者,对在安全环保方面有突出贡献的部门或个人要给予奖励。 第八条对教育培训不到位、措施不力、生产过程中的严重违规者、管理失职、渎职者、违反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造成事故的责任者,对安全事故负有主要责任者等,要遵照公司 “安全环保管理制度”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执行“问责制”的规定,给予严 肃处理(包括经济制裁和行政处分),触及法律的交由司法机关查处。 第九条各部门按照考核情况推荐,安全生产委员会按照奖惩细则审核,提出奖励建议,报总经理批准,给予奖励;安全生产有特殊贡献者,由部门推荐,安全生产委员会审议,总经理批 准给予奖励。 第十条违规、违纪、安全事故及环保事件,由安全管理部门进行调查,明确责任,确定责任人,事故应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处理,对责任部门、责任人、管理人员进行教育及处罚。第十一条安全生产奖励和处罚实行分级管理、权责对等,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奖惩必须有事实依据,并接受全员监督。 第四章事故分类 第十二条有下列行为之一责,视同“三违”和习惯性违章: (一) 未经过安全培训或三级安全教育培训不合格就安排新员工上岗的管理人员; (二) 未按操作规程进行巡检(操作)设备者、特种作业未按要求执行者、不遵守现场安全 制度,进入作业场所不按要求配戴劳动防护用品者;

职业健康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制度

1 真理惟一可靠的标准就是永远自相符合--- 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制度1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工程建设过程中有关安全施工、职业健康、环境保护工作的管理与监督。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制度的引用而成为本制度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制度,然而,鼓励根据本制度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制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GB/T28001-2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规范》 GB/T24001-2004/ISO14001:2004《环境管理体系标准(EMS)》 2 真理惟一可靠的标准就是永远自相符合--- DL5009.1-2002《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火力发电厂部分)》 DL5009.2-2004)《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架空电力线路部分)》》

变电所部分年确认《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DL5009.3-1997,2005 号令《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第86 号令《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第344 号令《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第393 493号令《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第549号令《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第号《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2004]213建设部建质生产 管理人员配备办法》《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号文《关于颁发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大劳动部劳安字(1991)33 纲的通知》号《工作场所安全使用化学品规定》劳部发[1996]423号令)《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消防(公安部61 安全管理规定》 3 真理惟一可靠的标准就是永远自相符合--- 号《生产安全事故统计制632008〕国家安全监督管理总局(安监总统计)〔度》21号《生产安全事故信息报告和处置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第[2010]1020号《国家电网公司基建安全管理规定》国家电网基建号)《火力发电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导则》国家电力公司(国电电源[2002]849试(777号)《电力安全器具预防性试验规程》国家电力公司(国电发[2002]) 行号《电力建设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工作规[2002]49国家电力公司(国电电源定》)23号《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国家电网公司安监

施工现场环境保护管理制度

环境保护资料 资料名称:施工现场环境保护管理制度 案卷题名:环境保护资料 编制单位:××××项目经理部 施工现场环境保护管理制度

编制: 审核: 审批: 北京城建道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通州口岸项目经理部 2018年3月1日

施工现场环境保护管理制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建设部《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北京市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保护标准》、《北京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办法》集团公司《施工现场环境保护管理工作实施细则》及公司的要求,特制定如下环境保护制度。 1.建立环境保护组织领导机构 1.1成立环境保护领导小组,组长由项目经理担任。 1.2环保领导小组的职责为: 1.2.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环境保护方针和政策,将各上级单位部门的环境保护精神、文件及时传达给全体职工,并组织职工认真学习; 1.2.2制定本经理部的环保制度和措施; 1.2.3每月至少召开一次会议,汇总本项目经理部的各类环保信息,发现环境保护问题及时制定整改措施,并将措施落实到人。 2.环境保护教育制度 2.1经常对项目经理部全体职工和外埠队职工进行环境保护教育,做好教育记录,对环境保护知识应知应会考核要认真评卷、打分。 2.2外埠队职工入场前进行入场环境保护教育,上岗前要进行岗前环境保护教育。根据形势发展,对全体职工、外埠队职工进行专题环保教育,如防噪声、防大气污染教育等。 2.3利用黑板报、宣传栏等形式宣传报道有关环保信息、政策及好人好事。 3.环保检查制度 3.1设立环保员,环保员负责本项目经理部的环境保护日常监督检查工作,发现问题及时予以指出,采取措施进行整改,解决不了的问题及时汇报项目经理部领导小组,如有重大环境保护问题(如造成严重污染,被新闻媒体曝光等)要立即向项目经理汇报,并及时上报公司。 3.2环保员要按有关规定,按时做好环境保护监测,认真记录(如噪声每月至少监测定二次),并整理好内业资料。 3.3设立扰民接待室,及时解决周围群众反映的环境保护问题。 4.环境监测制度 4.1为了保证环境管理体系的有效运行及创建并保持北京市安全文明工地,应对环境绩效、环境目标和指标的完成情况进行监控并对运行中的关键指标进行监测。 4.2施工项目开工前15天内,由项目经理部向工程所在地的环部门申办(施工现场环境保护申报表),并接受当地环保部门的监督。 4.3 环保员每月定期进行现场噪声的测定,并填写《施工场界噪声测定原始记录》、《施工现场噪声测定报告》、记录应真实可靠,并保存结果。 4.4当监控和测量结果超过了预定参数和要求时,应重新测量一次,若仍超过预订参数,应组织环境保护分析会,由有关人员研究,采取相应防治措施和对策。 4.5监测仪器为声级计,要在符合设各要求的适宜的环境条件下使用,严格按照操作规程操作。仪器的检定标识由计量员负责。 5.清扫洒水制度 5.1为了保证环境管理体系的有效运行及创建并保持北京市安全文明工地,使施工现场扬尘得到有效控制。 5.2清除施工垃圾时采用袋装,严禁用电梯井或在楼层上向地面抛撒施工垃圾。 5.3拆除旧有建筑必须先洒水后再拆除。 5.4清扫施工路面时要先洒水,在易扬尘的季节要早晚洒水将扬尘降到最低程度,如遇四级风以上的天气要加大洒水频度。

安全、环境、职业健康卫生管理制度

安全、环境、职业健康卫生管理制度 1、目的对公司安全、环境、职业健康职业卫生进行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减少和杜绝职业病发生,保护员工健康及其相关权益,更好地遵守有关职业卫生方面的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适用于公司安全、环境、职业健康职业卫生的管理。 3、职责4.1安委会负责审定职业卫生工作方针、目标和职业卫生管理工作计划和规划,监督检查公司职业卫生工作的开展。4.2安全环保部负责组织相关部门对作业现场职业危害因素进行识别并检测。对职业健康相关检测报告进行备份。负责建立健全《职业卫生档案》和《员工健康监护档案》,对所有职业健康相关档案进行保管。负责职业危害的预防、申报。4.3人力资源及行政部依法对劳动者进行入职体检、在岗体检、离职体检。 4.4财务部负责职业健康检查、工伤保险、职业危害因素检测费用、职业健康防护用品及设施费用的落实。4.5各部门负责人负责把本公司职业健康的管理措施贯彻到每个生产具体环节,对本部门的职业健康工作负全面责任。4、控制内容4.1安全环保部每年组织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合规性评价并完善4.2职业健康风险评估和控制4.2.1风险辨识的范围4.2.1.1本单位常规活动和非常规活动(如生产、起重、运输、登高、高温、维修作业、办公活动等)。4.2.1.2所有进入工作场所的人员(包括合同方人员、外来劳务、工程施工人员)。4.2.1.3工作场所的所有设施(包括租赁设备或设施)。三种时态(过去、现在、将来)。三种状态(正常、异常、紧急)。4.2.2危险因素分类4.2.2.1按能量分七种:机械能、电能、热能、化学能、放射能、生物因素、人机工程因素(心理、生理)。 4.2.2.2可参考GB/T13861-1992《生产过程危险和有害因素代码》六种类型分类。 4.2.2.3可参照GB/T6441-1996《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的二十种类别分类。

工程施工现场环境保护管理制度范本

内部管理制度系列 工程施工现场环境保护管 理制度 (标准、完整、实用、可修改)

编号:FS-QG-16649工程施工现场环境保护管理制度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management system for engineering construction site 说明:为规范化、制度化和统一化作业行为,使人员管理工作有章可循,提高工作效率和责任感、归属感,特此编写。 工程施工现场环境保护管理制度 (一)环境保护责任制 1、组织机构 (1)本公司各项目经理部必须成立现场环境领导小组,组长由总工程师担任,设专(兼)职环保员一人,负责施工现场环境保护的日常管理工作,技术管理部为常设办事机构,负责处理日常管理工作。 (2)各项目经理部必须建立有效的环境保护组织机构和自我保证体系,并保持施工现场环境保护工作的正常运行。 2、项目经理部主要职责 (1)各项目经理部是公司环境保证体系的具体落实者,负责执行公司环境安全方针和相关的法律法规。

(2)对环境保护体系的实施进行连续监控。 (3)负责项目部环境因素、重大环境因素的识别、危险源、重大安全风险的识别与评定,建立项目部环境因素台帐、重大环境因素清单,危险源泉台帐和重大安全员风险清单及控制计划。 (4)负责建立项目环境保证管理方案、作业指导书、应急响应预案及安全技术交底。 (5)负责配备满足要求的各类管理人员,建立健全项目各级人员环境职责分工,明确各级人员的责任。 (6)组织进行三级安全教育,进行环境、安全交底,进行分包环境保证管理的考核和评定。 (7)负责配备足够的工程项目施工管理过程的环境保证资源,进行生产进度、成本的管理,保证项目环境,保证体系的运行。 (8)负责组织项目每月进行环境管理体系的运行自检,进行内部沟通,负责纠正措施的制定,实施与跟踪验证。 3、技术管理部主要职责 (1)认真传达并贯彻上级部门下达的环保方针、政策及

企业安全环保管理规章制度

竭诚为您提供优质的服务,优质的文档,谢谢阅读/双击去除 企业安全环保管理规章制度 企业安全环保管理规章制度 为了认真贯彻执行公司的环境、职业健康安全工作,建立有效的工作责任机制,真正做到全员参与,进而确保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目标、指标的顺利完成,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一条人身设备安全的管理 一、各部门要坚持贯彻执行国家的职业安全劳动卫生、法律、法规,落实公司有关规定,对员工进行安全宣传、安全教育,开展检查和实施安全技术措施,改善劳动条件,加强安全管理,教育员工严格遵守劳动安全卫生操作规程和技术标准,积极寻求降低事故发生、减少损失的办法和措施。 二、员工在劳动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和各项规章制度,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接受劳动安全卫生教育和培训,服从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指导,积极预防事故的发生,减少和防止事故人身伤害。 三、各部门的安全责任人应将本部门的设备安全管理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有安排、有检查、有奖惩、有记录。

1.落实设备管理的岗位责任制,认真填写各台(处、座)设备的技术档案,建立设备台帐,制定各类设备的使用、保管、养护、校正、检定、维修等制度,并切实执行,保证设备经常处于良好状态。 2.组织员工学习操作规程和技术标准,进行岗位培训,逐步提高操作人员的业务素质和技术水平,设备操作维修人员,一定要达到“四懂”(懂结构、懂原理、懂性能、懂用途)、“四会”(会使用、会检测、会维修养护、会排除故障)、“三熟悉”(熟悉操作规程、熟悉维修技术标准和指标要求、熟悉测试检修调正方法)的基本要求。 3.设备检修工作应当严格遵守检修规程,坚持检修技术标准,保证检修质量,缩短检修时间,降低检修成本;坚持“预防为主,养修并重”及“维修和计划检修相结合”的原则。 做到随保养、随检修、发现异常随报告,确保设备整洁、运转正常、性能可靠。 4.严格遵守劳动纪律和安全规章制度,杜绝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三违”现象,各岗位人员要恪守岗位、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和安全职责,从而有效预防生产劳动过程中的人员事故伤害。 四、生工伤事故,负伤人员或最先发现者,应立即向上级报告,同时,事故发生车间、部门必须立即向公司领导、安全部门报告,极积组织抢救并保护事故现场,等待安保部门现场调查。各部门不得拖延、隐瞒工伤事故,报案时间不得超过30分钟,安保部门负责组织进行工伤事故的调查。 第二条交通安全的管理

化工厂安全健康环保管理制度

安全健康环保治理制度 **公司**化工厂 2007年4月13日

目录 1、安全生产责任制 (3) 2、安全生产例会制度 (28) 3、安全检查和隐患整改治理制度 (29) 4、工业动火安全治理制度 (33) 5、消防设施和器材治理制度 (39) 6、施工作业安全治理制度 (41) 7、特种设备安全治理制度 (46) 8、安全培训教育制度 (49) 9、环境爱护治理制度 (53) 10、劳动防护用品治理制度 (57) 11、健康、安全、环境治理处罚制度 (61) 12、职业健康监护治理制度 (66) 13、事故治理制度 (69) 14、交通安全治理制度 (74) 15、动土作业安全治理制度 (81) 16、进入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治理制度 (83) 17、高处作业安全治理制度 (87) 18、质量健康安全与环境监督举报制度 (91) 19、安全生产禁令和规定 (93)

20、安全生产组织机构设置规定 (99) 21、危险化学品安全治理制度 (104) 22、关键装置、要害部位安全治理制度 (108) 23、“反三违、除隐患”治理方法 (110) 24、外来施工治理制度 (117)

安全生产责任制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安全生产是关系到国家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大事,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做好安全工作的关键。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强化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确保安全生产,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企业法定代表人是本企业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要贯彻“管生产必须管安全”,“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企业的各级领导人员和职能部门,必须在各自工作范围内,对实现安全生产负责。 第三条安全生产人人有责,有岗必有责。企业的每个职工都必须在自己岗位上认真履行各自的安全职责,实现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第四条本制度适用于**的各车间、机关及相关部门。

施工现场环境管理制度(标准版)

施工现场环境管理制度(标准 版) 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enterprise production management. The object is the state management and control of all people, objects and environments in production. ( 安全管理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编号:AQ-SN-0879

施工现场环境管理制度(标准版) 一、环境保护管理制度 (一)环境保护责任制 1、组织机构 (1)本公司各项目经理部必须成立现场环境领导小组,组长由总工程师担任,设专(兼)职环保员一人,负责施工现场环境保护的日常管理工作,技术管理部为常设办事机构,负责处理日常管理工作。 (2)各项目经理部必须建立有效的环境保护组织机构和自我保证体系,并保持施工现场环境保护工作的正常运行。 2、项目经理部主要职责 (1)各项目经理部是公司环境保证体系的具体落实者,负责执

行公司环境安全方针和相关的法律法规。 (2)对环境保护体系的实施进行连续监控。 (3)负责项目部环境因素、重大环境因素的识别、危险源、重大安全风险的识别与评定,建立项目部环境因素台帐、重大环境因素清单,危险源泉台帐和重大安全员风险清单及控制计划。 (4)负责建立项目环境保证管理方案、作业指导书、应急响应预案及安全技术交底。 (5)负责配备满足要求的各类管理人员,建立健全项目各级人员环境职责分工,明确各级人员的责任。 (6)组织进行三级安全教育,进行环境、安全交底,进行分包环境保证管理的考核和评定。 (7)负责配备足够的工程项目施工管理过程的环境保证资源,进行生产进度、成本的管理,保证项目环境,保证体系的运行。 (8)负责组织项目每月进行环境管理体系的运行自检,进行内部沟通,负责纠正措施的制定,实施与跟踪验证。 3、技术管理部主要职责

水利工程质量管理制度.doc

水利工程质量管理制度1 水利水电工程质量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国务院有关规定,为了加强对水利工程的质量管理,保证工程质量,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水利工程建设活动的单位(包括项目法人(建设单位)、监理、设计、施工等单位)或个人,必须遵守本规定。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水利工程是指由国家投资、中央和地方合资、地方投资以及其他投资方式兴建的防洪、除涝灌溉、水力发电、供水、围垦等(包括配套与附属工程)各类水利工程。 第四条本规定所称水利工程质量是指在国家和水利行业现行的有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和批准的设计文件及工程合同中,对兴建的水利工程的安全、适用、经济、美观等特性的综合要求。 第五条水利部负责全国水利工程质量管理工作。 各流域机构受水利部的委托负责本流域由流域机构管辖的水利工程的质量管理工作,指导地方水行政主管部门的质量管理工作。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水利工程质量管理工作。 第六条水利工程质量实行项目法人(建设单位)负责、监理单

位控制、施工单位保证和政府监督相结合的质量管理体制。 水利工程质量由项目法人(建设单位)负全面责任。监理、施工、 设计单位按照合同及有关规定对各自承担的工作负责。质量监督机构履行政府部门监督职能,不代替项目法人(建设单位)、监理、设计、施工单位的质量管理工作。水利工程建设各方均有责任和权利向有关部门和质量监督机构反映工程质量问题。 第七条水利工程项目法人(建设单位)、监理、设计、施工等单位的负责人,对本单位的质量工作负领导责任。各单位在工程现场的项目负责人对本单位在工程现场的质量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各单位的工程技术负责人对质量工作负技术责任。具体工作人员为直接责任人。 第八条水利工程建设各单位要积极推行全面质量管理,采用先进的质量管理模式和管理手段,推广先进的科学技术和施工工艺,依靠科技进步和加强管理,努力创建优质工程,不断提高工程质量。 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要对提高工程质量做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实行奖励。 第九条水利工程建设各单位要加强质量法制教育,增强质量法制观念,把提高劳动者的素质作为提高质量的重要环节,加强对管理人员和职工的质量意识和质量管理知识的教育,建立和完善质量管理的激励机制,积极开展群众性质量管理和合理化建议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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