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关于印发《注册资产评估师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关于印发《注册资产评估师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关于印发《注册资产评估师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关于印发《注册资产评估师注册管理办法

(试行)》的通知

【法规类别】职位职称

【发文字号】中评协[2005]90号

【失效依据】中评协关于印发《资产评估师职业资格证书登记办法(试行)》的通知

【发布部门】中国资产评估协会

【发布日期】2005.07.05

【实施日期】2005.07.01

【时效性】失效

【效力级别】行业规定

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关于印发《注册资产评估师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2005年7月5日中评协[2005]9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资产评估协会,有关注册会计师协会:

为规范注册资产评估师注册管理,根据《国务院关于第三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04]16号)、《中国资产评估协会章程》及有关规定,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制定了《注册资产评估师注册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05年7月1日前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资产评估协会,有关注册会计师协会(以下简称地方协会)已经受理的注册资产评估师注册申请,继续按原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办

理。

二、办法中有关岗前培训的条件及相关材料要求自2006年7月1起执行。

三、2005年7月1日起,注册资产评估师证书统一由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制作,由地方协会发放,不再收取费用。

四、地方协会应当按照办法和《注册资产评估师证书、印鉴管理暂行办法》(评协字[1999]31号)的要求,统一为新注册的注册资产评估师制作印鉴,费用由注册资产评估师本人承担。

五、办法执行中出现的问题请及时向中国资产评估协会报告和反映。

附件:

注册资产评估师注册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注册资产评估师注册管理,根据《国务院关于第三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04]16号)、《中国资产评估协会章程》及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中国资产评估协会(以下简称中评协)负责注册资产评估师注册管理。

中评协授权省、自治区、直辖市资产评估协会(以下简称“地方协会”)对本地区注册资产评估师进行日常管理。

第三条注册资产评估师执行资产评估业务,应当注册并取得中评协统一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资产评估师证书(以下简称“注册资产评估师证书”)。

第四条注册资产评估师是中国资产评估协会的执业会员。

第五条注册资产评估师实行年度检验制度,具体办法另行规定。

第二章注册资产评估师注册

第六条注册申请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注册资产评估师全国统一考试全科成绩合格或者经依法认定;

(二)年龄在65周岁以下;

(三)专职在资产评估机构从事资产评估业务;

(四)初次申请注册之日前5年内在资产评估机构专职从事资产评估工作累计24个月以上,重新申请注册不受此限;

(五)已接受中评协或地方协会组织的注册资产评估师岗前培训,并考核合格。

第七条注册申请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注册:

(一)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

(二)因受刑事处罚,刑罚执行期满未逾5年的;

(三)被认定为终身禁入资产评估行业的;

(四)因在财务、会计、审计、资产评估、企业管理或者其他经济管理工作中受行政处罚,自被行政处罚之日起不满2年的;

(五)被吊销注册资产评估师证书的,自吊销注册资产评估师证书之日起不满3年的(不含受刑事处罚情形);

(六)在申报注册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行为未被批准注册或被撤销注册的,自不予批准注册或撤销注册之日起不满3年的;

(七)不履行《中国资产评估协会章程》规定的义务的;

(八)其他不予注册的情形。

第八条地方协会受理注册申请,并对有关材料进行初步审查。具体受理注册申请的时间和次数由地方协会确定,但受理注册申请的次数每年应当不少于4次。

第九条注册申请人申请注册应当通过资产评估机构向所在地地方协会提交下列材料一式两份,要求提交复印件的材料,应同时提交原件备查:

(一)《注册资产评估师注册申请表》(见表1);

(二)注册资产评估师全国统一考试全科合格证明或认定批准文件;

(三)注册申请人与所在资产评估机构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复印件;

(四)社会人才交流机构出具的注册申请人人事档案存放证明复印件或者劳动、人事部门出具的退休证明复印件。属农业户口的,应当提交户口复印件;

(五)资产评估机构出具的注册申请人符合本办法第六条第(四)项规定条件的证明和参与资产评估项目清单;

(六)由2名具有良好职业道德记录的注册资产评估师出具的注册申请人专职从事资产评估业务时间的证明;

(七)注册申请人身份证件复印件、最高学历证书复印件及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复印件、注册资产评估师岗前培训结业证书复印件。

第十条注册资产评估师注册应当按下列程序办理:

(一)注册申请人所在资产评估机构在规定的受理时间内,向所在地地方协会提交本办法第九条所规定的申请材料;

(二)地方协会对申请材料进行初步审查,对申请人提交复印件的相关材料应当核对原件,并在复印件上加盖注册资产评估师注册专用章(样式见附1)。地方协会初步审查后认为申请材料符合要求的,确定受理。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要求形式的,应当当场或在5个工作日内通知资产评估机构补充或者修改申请材料;

(三)受理申请的地方协会应当自确定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审核完毕,并将审核意见、注册申请人的申请材料、《注册资产评估师申请注册汇总表》(见表2)及相应的电子文档以申请注册的请示的形式(附2)报送中评协,同时将注册申请人有关信息录入资产评估注册管理系统;

(四)中评协自收到材料之日起,将注册申请人有关信息在中评协网站上公示20日。公示期满后10个工作日内,对符合注册条件的注册申请人,批准注册,颁发注册资产评估师证书,并予以公告;对不符合注册条件的注册申请人,不予注册,并书面通知地方协会;

(五)地方协会应当按有关规定为批准注册的人员统一制作注册资产评估师印鉴。

第三章日常管理

第十一条注册资产评估师以下注册登记项目发生变更的,应当在30日内将变更的信息向所在地地方协会备案:

(一)姓名;

(二)身份证号;

(三)政治面貌;

(四)职称;

(五)学历、学位。

第十二条注册资产评估师办理变更备案,通过互联网自助填写有关信息,同时将本人填写的注册资产评估师变更登记申请表(见表3)、本人注册资产评估师证书复印件及变更项目证明材料报送所在地地方协会。

第十三条注册资产评估师发生本办法第十一条第(一)、(二)项变更的,地方协会应当将有关资料提交中评协办理变更手续并换发注册资产评估师证书。

注册资产评估师发生本办法第十一条第(三)、(四)、(五)项变更的,地方协会可以在资产评估注册管理系统中进行变更操作。

第十四条注册资产评估师证书发生毁损或者遗失的,可以向地方协会申请补办。

地方协会应当将有关情况上报中评协,并报请中评协为申请人制发证书。

第十五条取得注册资产评估师证书的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中评协撤销注册:(一)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不在资产评估机构专职执业(符合本办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除外);

(三)停止执行资产评估业务连续满12个月;

(四)不履行《中国资产评估协会章程》规定的义务;

(五)年龄超过70周岁;

(六)自愿申请撤销注册;

(七)被撤销会员资格;

(八)在申报注册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行为;

(九)死亡或被依法宣告死亡;

(十)中评协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六条撤销注册应当按下列程序办理:

(一)地方协会应当对本辖区内出现的符合本办法第十五条规定情形的注册资产评估师的有关情况进行调查,并将调查情况及相关证明材料上报中评协;

(二)中评协对地方协会上报的材料予以审核,对符合本办法第十五条规定情形的注册资产评估师,予以撤销注册,并公告;

(三)地方协会按规定收回被撤销注册资产评估师证书和印鉴;

(四)被撤销注册的人员,对撤销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中评协提出申诉。

中评协发现符合本办法第十五条规定情形的,可直接处理或者转地方协会按照前款规定程序处理。

第四章转所

第十七条注册资产评估师转所是指注册资产评估师脱离所在资产评估机构,转入另一家资产评估机构执业的行为。注册资产评估师转所应当办理转所手续。

第十八条注册资产评估师办理转所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与资产评估机构签订的劳动合同已经终止或者经资产评估机构和注册资产评估师

双方协商同意解除劳动合同;

(二)担任资产评估机构合伙人或者股东的,已完成退伙或财产份额(出资)转让手续,或签订财产份额(出资)转让协议或退伙协议;

(三)未被要求接受司法机关、行政机关或行业协会调查的(调查一年未结束的除外)。

第十九条注册资产评估师转所应当到转出资产评估机构所在地地方协会办理手续,同时提交下列材料:

(一)本人转所申请一式两份,其中须注明本人是否是合伙人或股东;

(二)转出、转入资产评估机构出具意见的注册资产评估师转所申请表(见表4)一式三份,跨省级行政区域转所(以下简称跨省转所)的提交一式四份;

(三)与转入资产评估机构签订的劳动合同复印件一式二份;

(四)社会人才交流机构出具的注册申请人人事档案存放证明复印件或者劳动、人事部门出具的退休证明复印件一式二份;

(五)担任转出资产评估机构合伙人或者股东的,应当提交合伙人会议(股东会)决议、财产份额(出资)转让协议书或退伙协议书、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备案的变更后合伙人或者股东名单复印件一式二份;

(六)注册资产评估师证书。

第二十条注册资产评估师办理转所应当按照《注册资产评估师转所程序》办理(附3)。转入地方协会在转所申请表签署同意意见后,转所手续完成。

第二十一条注册资产评估师转所申请表自转出地方协会盖章之日起1年内有效。

跨省转所的注册资产评估师在未完成转所手续之前由转出地方协会管理。

第二十二条注册资产评估师与资产评估机构签订的劳动合同终止,注册资产评估师未转入另外一家资产评估机构

城市规划设计收费标准中国城市规划协会

城市规划设计收费标准中国城市规划协会 Lele was written in 2021

中国城市规划协会会员单位: 为加强城市规划设计行业的管理,约束不合理收费和制止不公平价格竞争,促进城市规划设计水平的提高,中国城市规划协会研究制定了《城市规划设计计费指导意见》,现发至各会员单位,作为城市规划设计单位计算和收取规划设计费的参考依据。 ? 附:《城市规划设计计费指导意见》 中国城市规划协会 二O一O年六月一日 一、2001年国家计委《关于放开和下放部分商品和服务价格的通知》(计价格[2001]1218号)中取消了1993年由建设部、国家物价局联合颁布的《城市规划设计收费标准》,放开了规划设计市场。为了规范规划设计市场计费,中国城市规划协会在全国范围内进行调查研究,制定了《城市规划设计计费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本《意见可作为城市规划设计单位收取规划设计费的参考依据。 二、参照本《意见》计算规划设计费时,可根据项目难易程度、地区差异、规划设计单位的资质等级等情况,乘以—的调整系数。

三、外资和中外合资建设项目也可参照国际城市规划计费方法或标准,由委托方和被委托方协商确定。 四、本《意见》所提出的各项计费基于建设部颁布的《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及相关规定对规划设计内容、深度的要求而制定,如果委托方要求增加或减少内容、深度,计费标准应相应增减。 五、规划设计所需要的基础资料及地形图(含电子文件),应由委托方提供。如需要由规划设计单位承担调查收集基础资料,委托方应支付相应费用。 六、规划设计单位应向委托方提供初步方案(含论证材料)15套,规划文本6套,彩色图纸一套。如委托方要求增加份数,则应另行支付成本费。 七、规划文本电子文件及版权归规划设计单位所有。如委托方要求规划设计单位提供电子文件或版权,应支付相应费用。 八、委托方应按进度分期支付城市规划设计费。在规划设计委托合同签定后3日内,支付规划设计费总额的20%作为定金;规划设计方案确定后3日内,支付40%的规划设计费,提交全部成果时,结清全部费用。 九、本《意见》由中国城市规划协会负责解释。 一、城市总体规划

中国资产评估协会资产评估报告统一编码管理暂行办法

附件 中国资产评估协会资产评估报告 统一编码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资产评估报告管理,更好地维护委托人和资产评估机构的合法权益,提升资产评估行业社会公信力,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资产评估法》《资产评估行业财政监督管理办法》和《中国资产评估协会章程》等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资产评估报告是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资产评估法》和国务院有关规定,按照职责分工由财政部门监管的资产评估机构及其资产评估专业人员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资产评估报告统一编码是指由资产评估报告统一编码信息系统(以下简称报告编码系统)自动对资产评估报告进行全国统一编码。经统一编码的资产评估报告具有行业认可的身份证明。 第四条资产评估机构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全部纳入统一编码范围。 第五条中国资产评估协会(以下简称中评协)负责

资产评估报告统一编码管理工作,地方资产评估协会和相关注册会计师协会(以下简称地方协会)协助负责本地区统一编码管理相关工作。 地方协会可应用报告编码系统对本地区资产评估机构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开展报告防伪等工作。 第二章编码管理 第六条资产评估机构应当在向委托人提交资产评估报告前在报告编码系统中进行统一编码。 第七条资产评估机构进行统一编码,应当登录报告编码系统,根据要求填报资产评估报告基本信息。信息填报完成后,报告编码系统会自动生成资产评估报告编码(以下简称报告编码)及“资产评估报告编码回执”(以下简称编码回执)。 第八条资产评估机构应当打印编码回执并列装在资产评估报告的扉页位置。编码回执仅证明资产评估报告已在中评协的报告编码系统中进行了编码,不作为资产评估机构及其签字资产评估专业人员免除相关法律责任的依据。 第九条资产评估机构在报告编码系统中应当填报的基本信息包括:资产评估报告号、资产评估报告名称、委托人名称、委托人性质、委托人所在地、评估目的、被评估单位名称、被评估单位所在地、评估对象类别、价值类型、评

值得铭记的中国基督教人物

梁发 梁发(1789—1855年),基督教第一位中国籍传教士,也是第一位参加近代中文报刊编辑、出版工作的中国人。21岁开始在广州十三行附近的印刷所工作,因而结识英国传教士马礼逊和米怜。1815年与米怜同往马六甲。1816年11月3日梁发请求米怜为其施洗,时年37岁。1823年梁发成为英国伦敦会雇员,并由马礼逊按立为基督教中国第一位传道人。此后,在澳门、广州、马六甲、香港等地传教。1855年4月12日病故于广州。梁发最重要的著作是1832年所写的《劝世良言》。他用很浅显的话,把基督教的教义和部分由圣经精选出来的内容写成《劝世良言》。这本书后来对洪秀全的太平天国有很大影响。他的其他著述有《救世录撮要略解》、《熟学圣理略论》等。 谢洪赉 谢洪赉(1873—1916年),字鬯侯,别号寄尘,晚年自署庐隐。他是清末民初知名的中国基督徒翻译家、著述家,其父为基督教长老会牧师。谢洪赉19岁入基督教监理会主办的东吴大学前身的博习书院就读。1895年,从博习书院毕业,随新任上海中西书院院长潘慎文到中西书院工作,并创立了学生青年会,时称“幼徒会”。1901年10月,青年会全国协会第三次全国会议在南京举行,他被选为全国协会委员,1902年又被选为上海青年会董事。1903年,谢洪赉、宋耀如等人邀约一些信徒在上海汉口路慕尔堂发起成立中国基督徒会,其《成立缘起》被认为是上海地区最早的基督教自立教会宣言。1906年,谢洪赉辞去中西书院和商务印书馆的工作,加入青年会书报部,任《青年会报》副主编,开始专职从事青年会翻译撰写基督教书籍的工作。1916年,谢洪赉因病去世。他翻译各类学校教材约15种,基督教圣经解读、神学介绍、基督教伦理学著作约13种;编撰基督教著作如《天国伟人》、《世界名人与圣经》、《圣德管窥》等三十余种;编译基督教青年会介绍、励志心理类著作二十余种。 余日章 余日章(1882—1936年),湖北蒲圻人,二十世纪前期中国基督教领袖之一,社会活动家。1900年随父至上海。1905年毕业于上海圣约翰大学,回湖北后任文华书院附中教员,参加日知会活动。1908年赴美国哈佛大学攻读教育学。1910年毕业获博士学位,回国任武昌文华中学校长。1911年武昌起义时,发起组织红十字会,自任总干事,率员赴前线救护。1912年,余日章应教育部长蔡元培邀请,参加第一次全国教育会议。同年加入中华基督教青年会全国协会。1917年任基督教青年会全国协会总干事至1930年。余日章多次出席基督教青年会世界会议和基督教国际宣教大会。1919年他出席纽约北美基督教青年会干事会议。1922年当选中华全国基督教协进会会长,任职至1932年。余日章中文著述内容广泛,主要发表在青年会《青年进步》和中华全国基督教协进会出版的《中国基督教年鉴》。 赵紫宸 赵紫宸(1888—1979年),中国基督教神学家、学者、诗人、神哲学教育家。1907年,赵紫宸在世界基督教学生同盟总干事约翰?穆德以及东吴大学校长孙乐文的影响下受洗入教。他在1910年毕业于东吴大学,留校任教。1914年秋,他前往美国田纳西州梵德比尔特大学读神学,兼修社会学和哲学。1917年获社会学硕士和神学士学位,后回国担任东吴大

城市的30年,我们的20年——写在深圳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建院20周年0

万方数据

城市的30年,我们的20年——写在深圳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建院20周年 2 角度综合平衡各社会经济要素,形成了市域范围的生产、生活及环境地域分工协调体系,同时,规划对城市建设用地以及农业保护用地、生态保护用地等非建设用地在空间上进行了明确的划定,从而较好地保证了城市建设与周围资源环境的相互协调,实现了国土资源的优化配置,为深圳的生态环境保护提供了规划依据。 86版和96版是两部对深圳发展有里程碑意义的城市总体规划.规则编制的前瞻性和创新性为深圳高速的城市建设和发展起到了很好的支撑和推动作用。 在这一阶段。深圳的市场经济体制建设、规列管理、法制建设和市民公众意识发展很快,为适应上述情况,1998年,由我院参与起草、深圳市政府发布的《深圳市城市规划条例》正式实施,标志着以市场经济为 圈2深卸l市城市总体规划(1996—2010)城市布局结构规划圈 F培2urb锄hyoutPlmof shenzh饥C时(1996—2叭0) 万方数据

20Io年第7期总第192期●式希删学÷列 图31999年福田中心区法定图则土地利用规划图 Fig.3St越mtoryLand—u鸵PlallofFu止mCBD,1999 背景、以规划立法为管理取向的深圳城市规划改革,由技术性转向制度性,由研究探索阶段走向全面启动。 随后,我院承担了《深圳市城市规划条例》规划体系中最为关键环节——法定图则的技术标准确定,编制 《深圳市法定图则编制技术规定》。1999年12月,由我院编制完成的深圳市历史上第一个图则——《深期I市中 心区法定图则》正式公布实施。法定图则不仅顺应了深圳城市土地使用制度的改革。顺应了建设投资体制的 变化,而且与决策体制、行政体制和法规体系的一系列改革进程相辅相成。深圳在法定图则方面的研究与实 践代表着我国城市规划体制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走向法制化的第一步,引起各级领导的热切关注。特另q是在 2002年全国城乡工作会议上,时任副总理的温家宝在谈到把城乡规划工作纳入法制化轨道时专门提到:“深 圳市实行‘法定图则’制度,在实现规划标准化、规范化、法制化方面迈出了可喜的一步:有条件的城市, 特别是大城市可以参考他们的做法。” 2000年底,当《96总规》第一个近期建设规划的5年时限完成后。深圳城市发展面对的环境与形势也已发生了重大变化,在历经20年快速发展之后,遭遇了“土地与空间、资源能源、人口、环境”等4个难 以为继的困境。配合市政府的部署,我院对《96总规》进行了一次全面检讨,于2002年完成了《深圳市城 市总体规划检讨与对策》咨询报告。 3万方数据

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关于中评协[2007]189号资产评估准则––工作底稿

资产评估准则——工作底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工作底稿的编制和管理,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和资产评估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资产评估准则——基本准则》,制定本准则。 第二条本准则所称工作底稿,是指注册资产评估师执行评估业务形成的,反映评估程序实施情况、支持评估结论的工作记录和相关资料。 第三条注册资产评估师执行资产评估业务,应当遵守本准则。 第四条注册资产评估师执行与价值估算相关的其他业务,编制、管理工作底稿,可以参照本准则。 第二章基本要求 第五条注册资产评估师执行资产评估业务,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的相关规定,编制和管理工作底稿。 第六条工作底稿应当反映评估程序实施情况,支持评估结论。 第七条工作底稿应当真实完整、重点突出、记录清晰、结论明确。注册资产评估师可以根据评估业务的具体情况,合理确定工作底稿的繁简程度。 第八条工作底稿可以是纸质文档、电子文档或者其它介质形式的文档,注册资产评估师可以根据评估业务具体情况合理选择工作底稿的形式。电子或者其它介质形式的重要工作底稿,如评估业务执行过程中的重大问题处理记录,对评估结论有重大影响的现场勘查记录、询价记录和评定估算过程记录等,应当同时形成纸质文档。 第三章工作底稿的内容

第九条工作底稿通常分为管理类工作底稿和操作类工作底稿。 管理类工作底稿是指注册资产评估师在执行评估业务过程中,为承接、计划、控制和管理评估业务所形成的工作记录及相关资料。 操作类工作底稿是指注册资产评估师在履行现场调查、收集评估资料和评定估算程序时所形成的工作记录及相关资料。 第十条管理类工作底稿通常包括以下内容: (一)评估业务基本事项的记录; (二)业务约定书; (三)评估计划; (四)评估业务执行过程中重大问题处理记录; (五)评估报告的审核记录。 第十一条操作类工作底稿的内容因评估目的、评估对象和评估方法等不同而有所差异,通常包括以下内容: (一)现场调查记录与相关资料,包括:委托方提供的资产评估申报资料,现场勘查记录,函证记录,主要或者重要资产的权属证明材料,与评估业务相关的财务、审计等资料,其他相关资料; (二)收集的评估资料,包括:市场调查及数据分析资料,相关的历史和预测资料,询价记录,其他专家鉴定及专业人士报告,委托方及相关当事方提供的说明、证明和承诺,其他相关资料; (三)评定估算过程记录,包括:重要参数的选取和形成过程记录,价值分析、计算、判断过程记录,评估结论形成过程记录,其他相关资料。 第四章工作底稿的编制和管理 第十二条注册资产评估师在评估业务完成后,应当及时整理工作底稿并归档。 第十三条注册资产评估师收集委托方和相关当事方提供的与评估业务相关的资料作为工作底稿,应当由提供方在相关资料中签字、盖章或者以其他方式进行确认。

城市规划设计收费标准(中国城市规划协会)

中国城市规划协会会员单位: 为加强城市规划设计行业的管理,约束不合理收费和制止不公平价格竞争,促进城市规划设计水平的提高,中国城市规划协会研究制定了《城市规划设计计费指导意见》,现发至各会员单位,作为城市规划设计单位计算和收取规划设计费的参考依据。 附:《城市规划设计计费指导意见》 中国城市规划协会 二O一O年六月一日 一、2001年国家计委《关于放开和下放部分商品和服务价格的通知》(计价格[2001]1218号)中取消了1993年由建设部、国家物价局联合颁布的《城市规划设计收费标准》,放开了规划设计市场。为了规范规划设计市场计费,中国城市规划协会在全国范围内进行调查研究,制定了《城市规划设计计费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本《意见可作为城市规划设计单位收取规划设计费的参考依据。 二、参照本《意见》计算规划设计费时,可根据项目难易程度、地区差异、规划设计单位的资质等级等情况,乘以0.8—1.5的调整系数。 三、外资和中外合资建设项目也可参照国际城市规划计费方法或标准,由委托方和被委托方协商确定。

四、本《意见》所提出的各项计费基于建设部颁布的《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及相关规定对规划设计内容、深度的要求而制定,如果委托方要求增加或减少内容、深度,计费标准应相应增减。 五、规划设计所需要的基础资料及地形图(含电子文件),应由委托方提供。如需要由规划设计单位承担调查收集基础资料,委托方应支付相应费用。 六、规划设计单位应向委托方提供初步方案(含论证材料)15套,规划文本6套,彩色图纸一套。如委托方要求增加份数,则应另行支付成本费。 七、规划文本电子文件及版权归规划设计单位所有。如委托方要求规划设计单位提供电子文件或版权,应支付相应费用。 八、委托方应按进度分期支付城市规划设计费。在规划设计委托合同签定后3日内,支付规划设计费总额的20%作为定金;规划设计方案确定后3日内,支付40%的规划设计费,提交全部成果时,结清全部费用。 九、本《意见》由中国城市规划协会负责解释。 一、城市总体规划

中国资产评估协会会员管理办法

中国资产评估协会会员管理办法 (2005年8月31日中国资产评估协会第三届常务理事会第一次会议 通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中国资产评估协会(以下简称本会)会员的自律管理,根据《中国资产评估协会章程》(以下简称《章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会会员分为团体会员和个人会员。团体会员包括当然团体会员(含特别团体会员)和联系团体会员;个人会员包括执业会员、非执业会员、见习会员、联系个人会员、资深会员和名誉会员。 第三条会员享有《章程》规定的相应权利,履行《章程》规定的相应义务。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本会会员。 第二章会员条件 第五条团体会员条件: (一)当然团体会员:依法批准设立的资产评估机构,在取得资产评估资格后,应当加入本会,成为当然团体会员。 (二)特别团体会员:依法取得证券评估业务资格的当然团体会员,履行登记手续成为特别团体会员。

(三)联系团体会员:凡承认本会章程,有加入本会意愿的下列单位,可以申请成为联系团体会员: 1.港澳台评估机构; 2.从事资产评估研究、教学的单位; 3.与资产评估行业相关的其他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及其他中介机构。 第六条个人会员条件: (一)执业会员:通过考试或依法认定取得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在资产评估机构执业的人员,应当加入本会,成为执业会员。本会根据不同专业,可以将执业会员划分为不同类别。 (二)非执业会员:通过考试或依法认定取得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不在资产评估机构执业的人员,承认本会章程,有加入本会意愿,可以申请成为非执业会员。 (三)见习会员:未取得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在资产评估机构从事资产评估业务的人员,承认本会章程,有加入本会意愿,可以申请参加并通过本会组织的入会考试,成为见习会员。 (四)联系个人会员:从事资产评估研究、教学或从事与资产评估相关工作的社会人士,承认本会章程,有加入本会意愿,可以申请成为联系个人会员。 (五)名誉会员:对资产评估行业做出重大贡献的社会人士,或境内、外知名人士,由本会秘书处提名,经常务理事会批准,可以成为名誉会员。

中国基督教两会公派留学(进修)人员办法

中国基督教两会公派留学(进修)人员办法 为促进中国教会健康、有序发展,加强人才队伍建设,规范公派留学(进修)人员管理,依据国家宗教事务局国宗函【1999】106号《关于对<中国基督教选派及培训神学毕业生出国留学办法>审核意见的函》,在原有的《中国基督教选派及培训神学毕业生出国留学试行办法》(1998年11月22日修订并通过)、《中国基督教两会选派出国留学及进修人员试行办法》(2004年12月27日修订并通过)以及2014年10月修订并通过的《中国基督教两会公派留学(进修)人员办法(试行)》的基础上制订本办法。 一、目的 中国基督教两会(以下简称“基督教全国两会”)公派留学(进修)旨在培养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中国教会的“三自”原则,积极参与深化神学思想建设,在神学上有较高造诣,品德优良,身心健康的高素质教会人才。 二、报考要求 1.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三自爱国原则,对神学思想建设有正确认识并积极参与该项事工,具有一定的神学理论基础。 2. 具有神学院四年制本科以上学历(含本科学历),在教会、教会团体或神学院校工作一年以上,有较好表现。 3. 信仰虔诚,品行端正,身心健康,无犯罪记录,无精神病史,无传染性疾病或其它影响正常学习的疾病。 4. 报考非英语国家和地区的学校,英语水平需达到四级或四级以上;报考英语国家和地区的学校,需达到入学学校所要求的托福、雅思或GRE成绩。 5. 需经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基督教两会推荐。 6. 需参加基督教全国两会组织的出国留学考试和面试。 7. 基督教全国两会公派留学获得硕士学位后,需回到教会或神学院工作满一年之后,方可由其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推荐,再次申请基督教全国两会公派留学,攻读博士学位。 三、报考程序

2019-2020年整理全国城市规划设计收费标准汇编

《城市规划设计计费指导意见》 中国城市规划协会 2004年6月 一、2001年国家计委《关于放开与下放部分商品与服务价格得通知》(计价格[2001]1218号)中取消了1993年由建设部、国家物价局联合颁布得《城市规划设计收费标准》,放开了规划设计市场。为了规范规划设计市场计费,中国城市规划协会在全国范围内进行调查研究,制定了《城市规划设计计费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本《意见可作为城市规划设计单位收取规划设计费得参考依据。 二、参照本《意见》计算规划设计费时,可根据项目难易程度、地区差异、规划设计单位得资质等级等情况,乘以0、8—1、5得调整系数。 三、外资与中外合资建设项目也可参照国际城市规划计费方法或标准,由委托方与被委托方协商确定。 四、本《意见》所提出得各项计费基于建设部颁布得《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及相关规定对规划设计内容、深度得要求而制定,如果委托方要求增加或减少内容、深度,计费标准应相应增减。 五、规划设计所需要得基础资料及地形图(含电子文件),应由委托方提供。如需要由规划设计单位承担调查收集基础资料,委托方应支付相应费用。 六、规划设计单位应向委托方提供初步方案(含论证材料)15套,规划文本6套,彩色图纸一套。如委托方要求增加份数,则应另行支付成本费。 七、规划文本电子文件及版权归规划设计单位所有。如委托方要求规划设计单位提供电子文件或版权,应支付相应费用。 八、委托方应按进度分期支付城市规划设计费。在规划设计委托合同签定后3日内,支付规划设计费总额得20%作为定金;规划设

计方案确定后3日内,支付40%得规划设计费,提交全部成果时,结 清全部费用。 九、本《意见》由中国城市规划协会负责解释。 一、城市总体规划 中等城市、小城市得标准区分,不含乡镇规划。 2、表中人口规模以规划期末人口为准。 3、城市总体规划按人口规模分档,并按实际规划用地面积计算规划费。 4、本计费不含单独编制得城镇体系规划。 5、单独编制城市总体规划纲要得,按总体规划设计费得50%计费 6、城市总体规划计费基价为35万元。 7、在编制城市总体规划中,如需进行相关专题研究,应单独计费。计费为:特大城市30万元/每个,大城市20万元/每个,中等城市15万元/每个,小城市10万元/每个。 8、编制城市总体规划,各阶段工作量划分比例为:现状调研阶段30%,方案阶段40%,成果制作阶段30%。 9、总体规划调研与考察费用由双方商定,委托单位组织得,费用由委托单位承担;规划设计单位自行组织得,费用由规划设计单位自行解决。 二、分区规划 2、有些地区在城市建设中进行得某些类似于分区规划深度得规划,按照城市新区计费。 3、分区规划设计计费基价为15万元。

中国城市规划协会地下管线专业委员会

附件: “生命线杯”2018年年会论文集获奖名单 青年科技创新奖(1篇) 空间管控视角下的老城区市政管线综合规划方法探索(刘江涛) 一等奖(空缺) 二等奖(4篇) 合肥市地下管线建设管理机制的探索与实践(李彬,黄北新,曹必滕,应晓路) 城市地下空间规划开发综合评价体系研究(解智强,翟振岗,刘克会) 地下管线规划编制技术难题与策略探讨-以深圳市为例(刘瑶,姜科,刘应明)城市道路塌陷成因分析与对策(刘春明) 三等奖(8篇): 基于本体的城市地下管网语义模型(周京春) 基于Genius World的智慧管廊管理系统建设初探(张月香) 基于规则和模型的城市地下管线数据标准和质量控制方法研究(刘光媛,范桂芳) 地下管线数据升级的理念及整体技术(葛如冰,丘广新王清泉) 武汉市城市地下管线建设信息化管理研究与实践(谭仁春,何伟) 大埋深非开挖管线精探技术应用研究(胡绕,王水强,王胜昌) 供水管网分区管理模式应用实践和前景分析(忻盛沛) 钻孔瞬变电磁法与跨孔电阻率法CT在大埋深燃气管道精确定深中的

应用(余森林,刘文伍,鞠建荣,田庆福) 优秀论文(12篇): BIM技术在市政建设和管理中智能应用—以上海市世博会地区会展及商务区A片区地下市政空间建设为例(皋思琴,杨朝东,黄浩,姜晓东) 基于Mongodb以及GIS的海量探地雷达数据存取研究(郑睿博, 潘雅静)城市大规模管线普查项目的质量控制方法(陈法超,许兆刚) 城市地下空间普查工作中的质量控制方法与实践(解智强,洪涛,张君华,周海彬,高忠) 从南宁排水管网专项普查项目总结城市防涝治污经验(应成录) 地下综合管线大数据在城市管网综合规划中的应用研究(刘光媛,袁博)基于运维对综合管廊团队及运维费用的探讨(王建中,王令) 建立地下管线动态更新系统机制后的问题梳理与探讨—以南京市浦口区地下管线管理模式为例(鲁邦勇,李兴启、李贵川、王鹏) 基于SuperMap iObjects的兰州市道路地下安全预警系统的设计与实现(周运彬) 施工场地地下管线探查工作实践—以温州施工场地管线探查为例(朱博,郭俊) 水听式传感技术在塑料管线测漏中的应用(王雨夕,森山健一,铃木贤一,加治克宏) 漏水检测中的干扰噪声及其控制(陈博)

财政部颁布中国资产评估新准则体系

财政部颁布中国资产评估新准则体系 11月28日,财政部在人民大会堂举行中国资产评估准则体系发布会,颁布了包括8项新准则在内的15项资产评估准则,同时宣布成立财政部资产评估准则委员会。 财政部副部长、财政部资产评估准则委员会主席朱志刚在致辞中说,在过去的近20年里,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的深入推进,中国资产评估行业获得长足发展,在防止国有资产流失,促进资产顺畅流转,服务国有企业改制上市,维护市场秩序、规范资本运作,配合财政改革、金融改革、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推进创新型国家建设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朱志刚指出,此次资产评估准则体系的发布,对于推动资产评估行业健康发展、更好服务于改革与发展大局具有重要意义。一是有利于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二是有利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体系。三是有利于维护公众利益,提升行业社会公信力。四是有利于提高行业规范化水平和执业质量。五是有利于评估报告使用方理解评估行业。资产评估准则体系的特点主要表现为:注重品德要求,强调职业道德;立足中国国情,借鉴国际经验;切实维护公众利益,提升行

业社会公信力;关注新兴业务,主动服务市场需要;充分尊重委托方合理需求,提升行业服务质量。 朱志刚强调,各级财政部门和评估协会要紧密结合实际,切实抓好此次资产评估准则的宣传培训工作。广大执业人员要加强准则学习与实施,全面、准确地理解和掌握准则,在实践中努力体会和运用准则。希望评估委托方、报告使用者、监管部门能加强与评估行业的交流沟通,了解准则的内容,促进准则的实施。 中国网 附件:中国资产评估准则(2007) 中国资产评估准则体系说明 中国资产评估准则体系包括职业道德准则和业务准 则两部分。 职业道德准则分为基本准则和具体准则两个层次。 业务准则分为基本准则、具体准则、评估指南、指导意见四个层次。 基本准则是评估师执行各种资产类型、各种评估目的评估业务的基本规范。 具体准则包括规范评估业务流程的程序性准则和规 范各种资产类型评估业务的实体性准则。 评估指南是对特定评估目的和评估业务中某些重要 事项的规范。

中国城市规划协会文件[(2017)]——《城市规划设计计费指导意见》

据中国城市规划协会文件[(2017)]——《城市规划设计计费指导意见》,中机院在全国市场调查的基础上,针对客户委托城市(区域)发展规划咨询,拟定以下收费标准,供业内及客户参考。 一、城市总体规划 注: 1、本计费中的城市分类,按照《城市规划法》所划定的特大城市、大城市、中等城市、小城市标准区分,不含乡镇规划。 2、表中人口规模以规划末期人口为准。 3、城市总体规划按规划人口规模分档,并按实际规划用地面积计算规划费。 4、本计费不含单独编制的城镇体系规划。 5、单独编制城市总体规划纲要的,按总体规划设计费的50%计费。 6、城市总体规划计费基价为35万元。 7、在编制城市总体规划中,如需要进行相关专题研究,应单独计费。计费为:超大城市70万元/每个,特大城市50万元/每个(原标准30),大城市35万元/每个(原标准20),中等城市25万元/每个(原标准15),小城市15万元/每个(原标准10;单独编制的专题研究应单独计费.)。

8、编制城市总体规划,各阶段工作量划分比例为:现状调研阶段30%,方案阶段40%,成果制作阶段30%。 9、总体规划调研和考察费用由双方商定。委托单位组织的,费用由委托单位承担;规划设计单位自行组织的,费用由规划设计单位自行解决。 二、城镇群规划 三、城乡统筹规划 四、分区规划

注: 1、本计费中的城市分类,按照《国务院关于调整城市规模划分标准的通知》(国发[2014]51号)所规定的超大城市、特大城市、大城市、中等城市、小城市的标准区分。 2、本计费单价中参照的用地面积是指建设用地面积。 3、分区规划设计计费基价为50万元。 4、编制分区规划,各阶段工作量划分比例为:现状调研阶段30%,初步成果阶段(20%),纲要成果阶段(40%),最终成果阶段(10%)。 5、新区总体规划、产业园区总体规划、某些特定地区的总体规划等,建议纳入参照分区规划的收费标准进行计费。 五、详细规划 1、控制性详细规划 两个层面:

中国资产评估法规体系

第十三章我国资产评估行业发展状况和法律、法规、准则体系 第一节我国资产评估行业发展状况 1989年,国家体改委、国家计委、财政部、原国家有资产管理局共同发布了《关于出售国有小型企业产权的暂行办法》和《关于企业兼并的暂行办法》,明确规定:“对被出售企业的资产(包括无形资产)要认真进行清查评估。”1995年当时的资产评估协会代表我国加入了国际评估准则委员会。1996年进行资产评估考试等发展。如2000年,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了财政部《关于改革国有资产评估行政管理方式,加强资产评估监督管理工作意见的通知》。2003年,国务院办公厅101号文转发财政部《关于加强和规范评估行业管理的意见》,对加强和规范资产评估待业的管理提出了全面要求。2004年2月,财政部决定中国资产评估协会继续单独设立,并以财政部名义发布了《资产评估准则——基本准则》、《资产评估职业道德准则——基本准则》。 第二节我国资产评估法律规范体制 一、《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 1991年11月16日,国务院发布《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国务院91号令)。 二、财政部、原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等资产评估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有关资产评估规章制度 (1)评估综合管理方面; (2)资格管理与考试方面; (3)注册管理方面; (4)机构管理方面 (5)评估项目等方面 (6)后续教育方面 (7)执业规范方面 (8)体制改革方面; (9)评估收费和财务管理方面。 三、资产评估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 这些法律、法规制度主要包括三方面的内容: (1)全国人大或者人大常务委员会颁的法律,如《公司法》、《证券法》、《合伙企业法》、《拍卖法》、《刑法》,这些法律主要人两个方面涉及到资产评估行业。 (2)司法机关颁的司法解释,如最高人民法院颁布的《关于审理证券市场因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等。 (3)相关政府部门颁布的规章制度。 第三节我国资产评估准则体系 如2004年2月财政部正式发布了《资产评估准则——基本准则》和《资产评估职业道德准则——基本准则》,标志着我国资产评估准则体系初步建立。 一、我国资产评估准则体系构成 在设计我国资产评估准则体系时主要遵循以下指导思想:

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关于印发《中国资产评估协会会费管理办法》和《

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关于印发《中国资产评估协会会费管理办法》和《中国资产评估协会专门、专业委员会工作规则》的 通知 【法规类别】国有资产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中评协[2005]101号 【发布部门】中国资产评估协会 【发布日期】2005.08.08 【实施日期】2005.08.08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行业规定 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关于印发《中国资产评估协会会费管理办法》和《中国资产评估协会 专门、专业委员会工作规则》的通知 (中评协[2005]10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资产评估协会(注册会计师协会): 为规范中国资产评估协会会费管理工作和专门、专业委员会的工作,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制定的《中国资产评估协会会费管理办法》和《中国资产评估协会专门、专业委员会工作规则》,已于2005年7月21日分别经中国资产评估协会第三次全国会员代表大会和第三届理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1.《中国资产评估协会会费管理办法》

2.《中国资产评估协会专门、专业委员会工作规则》 中国资产评估协会 二〇〇五年八月八日 附件1: 中国资产评估协会会费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中国资产评估协会(以下简称“中评协”)会费收取、使用和管理,保证中评协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资产评估协会(以下简称“地方协会”)工作职责的正常履行,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资产评估协会章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会费分为团体会员会费和个人会员会费。 第三条中评协会员应当按照中评协章程和本办法按时足额交纳会费。 当然团体会员(含特别团体会员)应当按要求如实填报年度业务收入,并按规定上报机构注册所在地地方协会和中评协。 第四条会员按年度交纳会费。

四川省软件行业协会章程范文

四川省软件行业协会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四川省软件行业协会(Sichuan Software Industry Association,英文缩写:SCSIA),以下简称“协会”,是从事软件研究、开发、出版、销售、培训,从事信息化系统研究、开发,开展信息服务,以及为软件产业提供咨询、市场调研、投融资服务和其他中介服务等的企事业单位与个人自愿结合的全省性行业组织。 第二条:协会是经省民政厅注册、登记,具有全省性社团法人资格的社会团体。协会为唯一代表四川软件产业界的全省性行业组织。 第三条:协会的宗旨是通过市场调查、信息交流、咨询评估、行业自律、知识产权保护、资质认定、政策研究等方面的工作,加强全省软件行业企、事业单位和个人之间的合作、联系和交流;加速国民经济和社会信息化;软件开发工程化,软件产品商业化、集成化,软件经营企业化和软件企业集团化;开拓国内外软件市场,发展我省软件产业;在政府和行业组织、企业集团之间发挥桥梁、纽带作用,促进软件产业的发展,遵守宪法、法律和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开展本行业的各项活动,为会员服务;根据政府主管部门的授权,按照公开、

公平、公正的原则承担软件认定职能及其他行业管理职能。 第四条:协会接受省经信委和省民政厅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协会接受中国软件行业协会的指导,成为中国软件行业协会的地方会员单位。 第五条:协会挂靠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第二章业务范围 第六条:协会的业务范围是: (一)宣传贯彻政府部门的政策法规,向有关政府主管部门反映会员和本行业愿望和要求。开展行业情况调查,提出本行业中、长期发展规划的咨询建议。 (二)对本行业发展的技术经济政策,法规的制定进行研讨以及提出建议,并积极宣传贯彻有关政策法规。 (三)贯彻落实国务院给软件企业的各项优惠政策和发展软件产业的各项举措;负责软件产品登记认证和软件企业资质认证工作。(四)订立本行业行规行约,约束行业行为,提高行业自律性,提倡公平竞争,维护行业利益。 (五)协助政府部门组织制定、修改本行业的国家标准和专业标准以及本行业的推荐性标准,并推进标准的贯彻实施。

中国行业协会名录

中国企业管理协会 ChinaEnterprisesManagementAssociation 中国质量管理协会 ChinaQualityControlAssociation 中国电子质量管理协会QualityControlAssociationofChineseElectronics 中国城市化工联合会 TheCitiesChemicalComplexofChina 全国轻便汽车修理行业联合会NationalLightAutomobileRepairTradeFederation 中国工业经济协会 TheChineseAssociationofIndustrialEconomics 全国医药包装技术中心ThePharmaceuticalPackagingTechnicCentreofAllTheCountry 中国包装技术协会 ChinaPackagingTechnologyAssociation 中国氯碱工业协会 ChinaChlor-AlkaliIndustryAssociation 中国对外经济贸易广告协会ChinaNationalAdvertisingAssociationforForeignEconomicRelationsandTrade 中国食品工业协会 ChinaNationalFoodIndustryAssociation 中国建筑金属结构协会 ChineseMetalConstructionAssociation 中国有色金属加工工业协会 ChinaMetalFabricatingAssociationofNon-ferrousMetalsIndustry 中国交通运输协会 ChinaCommunication&TransportationAssociation 中国煤炭加工利用协会TheChinaAssociationforCoalProcessingandUtilization 中国港口协会 TheChinaPortsandHarboursAssociation 中国设备管理协会 ChinaAssociationofPlantEngineering 中国奶牛协会 ChinaDairyCattleAssociation 中国农药工业协会 ChinaAgriculturalChemicalIndustryAssociation 中国工业运输协会 ChinaIndustryTransportationAssociation 中国计算机用户协会 ChinaComputerUsersAssociation 中国制笔协会 ChinaPen-MakingAssociation

中国城市规划协会文件——《城市规划设计计费指导意见》

注: 1、本计费中的城市分类,按照《城市规划法》所划定的特大城市、大城市、中等城市、小城市标准区分,不含乡镇规划。 2、表中人口规模以规划末期人口为准。 3、城市总体规划按规划人口规模分档,并按实际规划用地面积计算规划费。 4、本计费不含单独编制的城镇体系规划。 5、单独编制城市总体规划纲要的,按总体规划设计费的50%计费。 6、城市总体规划计费基价为35万元。 7、在编制城市总体规划中,如需要进行相关专题研究,应单独计费。计费为:超大城市70万元/每个,特大城市50万元/每个(原标准30),大城市35万元/每个(原标准20),中等城市25万元/每个(原标准15),小城市15万元/每个(原标准10;单独编制的专题研究应单独计费.)。 8、编制城市总体规划,各阶段工作量划分比例为:现状调研阶段30%,方案阶段40%,成果制作阶段30%。 9、总体规划调研和考察费用由双方商定。委托单位组织的,费用由委托单位承担;规划设计单位自行组织的,费用由规划设计单位自行解决。

三、城乡统筹规划 四、分区规划 注: 1、本计费中的城市分类,按照《国务院关于调整城市规模划分标准的通知》(国发[2014]51号)所规定的超大城市、特大城市、大城市、中等城市、小城市的标准区分。 2、本计费单价中参照的用地面积是指建设用地面积。 3、分区规划设计计费基价为50万元。 4、编制分区规划,各阶段工作量划分比例为:现状调研阶段30%,初步成果阶段(20%),纲要成果阶段(40%),最终成果阶段(10%)。 5、新区总体规划、产业园区总体规划、某些特定地区的总体规划等,建议纳入参照分区规划的收费标准进行计费。 五、详细规划 1、控制性详细规划

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关于印发《资产评估机构综合评价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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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关于印发《资产评估机构综合评价办法》的通 知 【标 签】资产评估机构,综合评价 【颁布单位】中国资产评估协会 【文 号】中评协[2016]7号 【发文日期】2016-02-03 【实施时间】2016-02-03 【 有效性 】全文有效 【税 种】机构管理法规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资产评估协会(有关注册会计师协会): 为适应资产评估师职业资格制度改革需要,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对《资产评估机构综合评价办法》(中评协〔2014〕58号)进行了修订。修订后的《资产评估机构综合评价办法》已于2015年12月31日经中国资产评估协会第四届常务理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资产评估机构综合评价办法》 2016年2月3日 资产评估机构综合评价办法 (中国资产评估协会第四届常务理事会第十次会议通过) 第一条 为规范资产评估机构(以下简称评估机构)评价行为,引导评估机构合理竞争,推动评估机构做优做强做大,提升评估行业影响力,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的评估机构综合评价是根据一定的规则,在对反映评估机构执业状况的相关单项指标进行评分的基础上,按照各指标权重系数计算评估机构的综合得分,并根据得分情况公布评估机构综合评价前百家名单和有关单项指标前百家名单。 本办法所称的资产评估师为经中国资产评估协会(以下简称中评协)登记并在评估机构工作的资产评估师。

第三条 评估机构综合评价遵循客观、科学、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第四条 中评协负责全国评估机构的综合评价工作。 (一) 制定评估机构的综合评价规则,组织实施全国评估机构的综合评价工作。 (二) 指导和监督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资产评估协会(以下简称“地方协会”)开展本地区评估机构的综合评价工作。 (三) 组织专家研究设定指标权重系数。 第五条 综合评价工作每年开展一次,评价年度为上一年度,基准日为12月31日,每年6月按本办法规定公布评价结果。 第六条 设立满1个会计年度的评估机构和合并新设、分立新设未满1个会计年度的评估机构应当参加综合评价。其中,采取总分公司经营模式的评估机构,分支机构各项指标合并入所属总公司;采取母子公司经营模式的评估机构,子公司各项指标合并入所属母公司,同时,子公司单独参加评价。 第七条 综合评价选取评估机构的下列指标(附表1),采用平均值比较法计算单项指标得分: (一) 年业务收入指标 年业务收入是指中评协行业信息平台评价年度基准日记载的评估机构全部业务收入。年业务收入指标得分=评估机构年业务收入÷参评评估机构年业务收入前100家平均值。 (二) 资产评估师数量指标 资产评估师数量是指评估机构在中评协行业信息平台评价年度基准日记载的资产评估师数量,同时综合考虑资深会员数量、金牌会员数量、专业新锐人才数量和完成继续教育的情况。资产评估师数量指标得分=评估机构资产评估师数量÷参评评估机构资产评估师数量 前100家平均值。其中,资产评估师数量=(评价年度期初资产评估师数量+期末资产评估师数量)/2-未完成继续教育的评估师数量+资深会员数量×3+金牌会员数量×2+专业新锐人才数量×2。 (三) 资产评估师年人均收入指标 资产评估师年人均收入是指评估机构年业务收入与评估机构在中评协行业信息平台评价年度期初、期末记载资产评估师数量的平均数的比值。资产评估师年人均收入指标得分=评估机构资产评估师年人均收入÷参评评估机构资产评估师年人均收入前100家平均值。

中国资产评估业的地位与作用(一)(一)

中国资产评估业的地位与作用(一)(一) 1989年,中国的资产评估业诞生,到现在为止刚刚走过了十年多的发展历程,无论从从业规模还是完成的业务量来看,都呈现出蓬勃发展的良好态势。伴随着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入和现代企业制度的推行,企业进行股份制改造、资产重组、转让、兼并、出售、联营、合资等经济活动日渐增多,涉及产权变动的经济行为均需要由独立的社会中介机构对涉及到的资产的价值量进行客观评估。这为中国资产评估的产生和发展提供了契机。经过十多年的发展,中国的资产评估已在国民经济建设、国有企业改革、市场机制完善等方面做出了积极的贡献。但是现状不容乐观。现实中还存在着诸多问题,严重制约着中国资产评估业的发展:资产评估基本理论不成熟、体系不完善,行业法律法规制定滞后,行业中部门垄断、多头管理得力留问题仍然存在,评估机构体制不完善,评估人员职业道德和风险意识亟待强化,等等。 而在市场经济较为发达的国家,资产评估业已具有百年以上的发展历史,不仅具有相当的规模和影响,而且积累了丰富经验,成为经济活动中不可或缺的经济鉴证类中介服务行业,为市场经济的有效运转发挥着积极的作用。可以说,在西方成熟的市场经济国家,资产评估业已经较为成功地找到了本行业的自我定位,发挥应有的作用。如19世纪后期,美国就出现了专业的评估公司,英国于1868年就成立了评估专业团体;到现在,诸如美国评估协会、英国皇家特许测量师协会、评估师和拍卖师协会、收益估算和评估协会等行业组织十分活跃;国

际评估准则委员会、欧洲评估协会联合会、东南亚联盟评估联合会等国际性组织也为评估业的发展和规范作着不懈的努力。 国内外强烈的反差,似乎凸现出资产评估业在中国的薄弱地位与作用。当前,中国资产评估理论界和实务界都面临着这样一些问题:资产评估业在中国市场经济中应该具有什么样的地位?随着中国市场经济改革的深化,资产评估业应该发挥什么作用?迈入新世纪、直面WTO挑战的中国资产评估业将走向何方?如何解答这些问题,将决定着中国资产评估业如何生存与发展。回顾历史,立足现在,展望未来,我们需要从不同的视角剖析和认识中国资产评估业的地位与作用。 一、中国资产评估业发展与管理回顾 (一)中国资产评估业的产生与发展 中国现代意义上的资产评估是随着中国对外开放、企业改革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建立,在引进国外评估理论和方法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十多年来,资产评估从无到有,业务范围、种类、数量日益扩大,资产评估管理水平日益提高,资产评估业已经成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一个重要的中介行业,对于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无疑发挥着日益重要的作用。 1、以市场为纽带的对外经济交往呼唤资产评估业的诞生和发展。现代市场经济是开放的经济,而中国的资产评估业就是在这样一个经济环境下产生的。在经济全球化的浪潮中,中国作为发展中国家,积极引进国外的先进技术、设备和管理技能尤为重要。随着中外合资、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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