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人参加诉讼申请书

第三人参加诉讼申请书
第三人参加诉讼申请书

参加诉讼申请书

参加诉讼申请书 【制作依据】 参加诉讼申请书,即是民事诉讼中的第三人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向人民法院提交的,请求参加到已经开始的,与其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的诉讼中的法律文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六条规定:“对当事人双方的诉讼标的,第三人认为有独立请求权的,有权提起诉讼。对当事人双方的诉讼标的,第三人虽然没有独立请求权,但案件处理结果同他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的,可以申请参加诉讼,或者由人民法院通知他参加诉讼。人民法院判决承担民事责任的第三人,有当事人的诉讼权利义务。”其中第2款即规定了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申请参加诉讼的情况。 所谓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是指虽不对原告与被告之间争议的诉讼标的主张独立的请求权,但案件处理结果与他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而申请参加诉讼或者由法院通知其参加诉讼的人。 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在诉讼中只是为了维护自己的权益,以免对他人的判决于己不利,他并没有对本诉的原告和被告提出实体权利的请求。因此,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不是完全独立的诉讼当事人,常常是辅助本诉的一方对抗另一方。被辅助一方当事人如胜诉,则判决有利于自己;如相对方胜诉,则判决不利于自己。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无权变更诉讼理由,承认和放弃诉讼、请求和解、申请执行等。但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在诉讼中仍具有相对的独立性。其一,他以自己的名义参加诉讼,有权选择辅助的一方。其二,独立行使诉讼权利,承担诉讼义务,不受其他当事人的制约。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可以陈述意见、提供证据、参加法庭辩论等。其三,一审判决其承担义务,他对该判决不服时,可以上诉。其四,本诉原告和被告之间的调解协议如涉及第三人承担义务时,应征求第三人的意见,第三人不同意的,对其不发生效力。 (一)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参加诉讼的根据 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参加诉讼的根据是对本诉原告和被告主张实体请求权。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参加诉讼的根据不是对本诉当事人主张请求权,而是因为他们之间争议的处理结果与他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 1.这种法律上的利害关系必须属于民法上的利害关系,不能属于刑法上的或行政法上的利害关系。就是说,案件处理结果可能影响该第三人的民事权益,可能对其民事权利的享有或行使,产生限制、增加或减少方面的影响。如果案件的处理结果给其带来刑法上的刑罚处罚或行政法上的行政处分,都不属于民事诉讼意义上的“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 2.这种利害关系必须属于“法律上的”利害关系。所谓“法律上”,是指法律明文规定的,必须要产生的一种利害关系。如果不是法律上的利害关系而是事实上的利害关系或不是法律上必然产生的利害关系,就不是“法律上的利害关系。” 3.这种利害关系不仅仅是一种不利益关系,也可能是一种利益关系。也就是说,这种关系不仅仅是给第三人带来不利后果,也可能带来有利的后果。有一种观点,认为这种利害

民事诉讼各种申请书

民事诉讼各种申请书(范本) 1.财产保全申请书 财产保全申请书,又称诉讼保全申请书,在民事诉讼活动开始前,出现紧急情况或在诉讼过程中,主张权利的当事人,发现负有给付义务的一方出现或可能出现转移、出卖、隐匿、毁损财产的行为,要求人民法院对争议的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法律手段对争议财产采取保全强制措施时所提交的书面要求。 一、财产保全申请书写作的基本内容 (一)标题 可以以“申请书”、“财产保全申请书”或“诉讼保全申请书”直接作为标题。 (二)财产保全申请人和对方当事人的基本情况 1.申请人基本情况:写明申请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籍贯、职业、住址等。法人或其他组织应写明单位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或主要领导的姓名及职务。 2.被申请人基本情况同申请人的基本情况相同。 (三)请求事项 简要写明请求人民法院采取的具体保全措施。如依法冻结被申请人账户(存款)、查封其财产等。 (四)事实与理由 这是申请要求成立的依据。应简明扼要地写明纠纷发生的原因、发展变化的过程,并写明请求财产保全的法律依据。 (五)结尾 写明提交机关,如“此致鬃人民法院”;署名申请人(单位)名称;申请的年月日。 (六)附项 写明要求查封、扣押的财产地点,要求冻结的资金的开户银行及银行账号等。 二、财产保全申请书格式 财产保全申请书 申请人: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或工作单位和职务、住所或经常居住地[法人或其他组织,应写明其名称、字号、地址;个体工商户,应写明其业主姓名、性别、年龄、民族、住所,并在其姓名之后括注“系……(字号)业主”]。 法定代理人:姓名、性别(与申请人关系)、年龄、职业或工作单位和职务、住所。 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姓名、职务、电话。 企业性质: 工商登记核准号: 经营范围和方式: 开户银行: 账户: 委托代理人: 被申请人: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或工作单位和职务、住所或经常居住地(法人或其他组织,写明其名称、地址)。 上列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因(案由)纠纷,申请人于鬃年鬃月鬃日向你院起诉在案(或“申请人即将提起诉讼”),被申请人现在有损毁(或隐匿)诉讼争执标的物的可能(或者其他原因),为此,申请给予实施财产保全。申请的事实根据和理由如下:

第三人参加诉讼申请书

参加诉讼申请书 申请人:赖民新,男,汉族,年月日出生 住所地: 身份证号码: 原告邵世杰与被告新疆汇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娜莎·曾洁及第三人乌鲁木齐兴源房地产开发公司股权转让合同纠纷一案已经贵院立案,申请人认为对当事人诉争标的享有独立请求权,特依法向贵院申请参加诉讼,请求及事实与理由如下: 一、申请人诉讼请求: 1、确认邵世杰与新疆汇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娜莎·曾洁之间的股权转让行为及签署的相关股权转让类合同及法律文件无效; 2、恢复乌鲁木齐兴源房地产开发公司股权原状; 3、本案诉讼费由原、被告承担。 二、事实与理由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六条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六十五条之规定“对当事人双方的诉讼标的,第三人认为有独立请求权的,有权提起诉讼”“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有权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成为当事人”。乌鲁木齐兴源房地产开发公司有两名股东,申请人为股

东之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二条之规定,“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而原告向被告转让股权时未征得申请人同意,且经申请人了解,原告与被告在办理股权变更申请时伪造申请人签字办理了股权变更登记,原、被告的上述行为违反法律规定,且侵害了申请人的股东权利,其行为无效,据此申请人请求参加诉讼,确认原、被告股权转让行为(包括原、被告签署的相关转让类合同和其他法律文件)无效,及恢复乌鲁木齐兴源房地产开发公司股权原状的申请及诉讼请求有充分的事实和法律依据,恳望裁准。 此致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 申请人: 2006年7月17日

诉讼申请书范文4篇

诉讼申请书范文4篇 诉讼申请书范文诉讼管辖异议申请书范本参加诉讼申请书格式诉讼保全申请书珙县人民法院: 申请人:周xx,男,17岁,汉族,四川省xx区人,住xx区xx镇xx村八组,现住xx西郊。 法定代理人:周启贵,男,现年60岁,汉族,四川省xx区人,住xx区xx镇xx村八组,村民。 申请人周xx于xx年5月4日搭乘川q40xx6号汽车,从xx到洛亥,早上8点钟。当汽车行至x路47k+500m处时,与前面徐x驾驶的四川q2x68号运输拖拉机相撞。造成申请人周xx重度受伤并致残,经xx市第一人民医院多次抢救,现已暂时脱离生命危险。由于养子周xx在xx市第一人民医院还需进一步治疗,无钱交纳医药费,已断药数日,本人无奈,只好求助于你们法律部门,对川q40x6、四川q28x8的保险公司提前先预支付医药费,并对该车进行财产保权。因本人家境贫穷,年老体弱多病,家庭无经济收入,对此案的诉讼费用实属无法交纳。 为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和有司法解释的有关规定,特向贵院申请诉讼费减免缓申请,希贵院批准为谢! 特此申请 申请人: 诉讼管辖异议申请书范本诉讼申请书范文(2) | 返回目录申请人:(基本情况) 请求事项:将纠纷一案,你

院已于年月日受理。我们认为,你院对此案没有管辖权,现提出异议。事实与理由:(简单写明事情经过、合同约定的管辖内容以及涉及的法律、法规依据等) 综上所述,请你院依法裁定将此案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即市人民法院审理。此致人民法院申请人:年月日 参加诉讼申请书格式诉讼申请书范文(3) | 返回目录申请人: 请求事项: 申请理由: 证据及其来源: 此致 ____________人民法院 申请人: 年月日 附: 1。本申请书副本__________份; 2。证据__________份; 3。证人姓名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 【填写说明】 一,首部 即标题。写明参加诉讼申请书。 二,正文

再次开庭申请书格式

再次开庭申请书格式 申请人:xx,男,汉族,xx年x月x日出生,无职业,住xxx。被申请人:xx,女,汉族,xx年xx月x日出生,住xxx。申请事项: 申请人请求延期开庭审理被申请人诉申请人离婚纠纷一案。事实理由: 因申请人患有严重高血压病史,病情突然加重,经过x月xx日急诊治疗后,病情仍不稳定,医院为避免发生意外,建议休息贰周。 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第(一)款“必须到庭的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有正当理由没有到庭的”可以延期开庭审理之规定,申请人请求贵院延期开庭审理本案。 此致 天津市xx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xx 年月日 第二篇:延期开庭申请书 延期开庭申请书格式 申请人: 请求事项: 事实和理由: 此致 人民法院 申请人: 年月日 附: 写作注意事项 申请人:a,男,××岁,×族,××省××县人,××省××市××厂职工,现住××市××区××街××号。

关于××区人民法院(1999)民初字第125号“申请人a诉b债务纠纷”一案,现因申请人无法按期出庭,请求人民法院延期审理。 事实和理由: 申请人a诉b债务纠纷一案,××区人民法院定于××年××月××日××时开庭审理。申请人于××年××月××日在工作时被机器压伤,右腿骨折,现住院治疗,故无法按期参加开庭审理。为保障申请人出庭参加诉讼的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32条第1款之规定,特请求人民法院推延本案开庭审理日期。 此致 ××市××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a ××年××月××日 附:(1)××市××厂关于a工伤证明; (2)××市第××人民医院对a伤势的诊断证明。 申请书范例一 申请人:a,男,××岁,×族,××省××县人,××省××市××厂职工,现住××市××区××街××号。 请求事项: 关于××区人民法院(1999)民初字第125号“申请人a诉b债务纠纷”一案,现因申请人无法按期出庭,请求人民法院延期审理。 事实和理由: 申请人a诉b债务纠纷一案,××区人民法院定于××年××月××日××时开庭审理。申请人于××年××月××日在工作时被机器压伤,右腿骨折,现住院治疗,故无法按期参加开庭审理。为保障申请人出庭参加诉讼的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32条第1款之规定,特请求人民法院推延本案开庭审理日期。 此致 ××市××区人民法院

2018-2019-原告参加诉讼申请书-范文模板 (3页)

本文部分内容来自网络整理,本司不为其真实性负责,如有异议或侵权请及时联系,本司将立即删除! == 本文为word格式,下载后可方便编辑和修改! == 原告参加诉讼申请书 篇一:申请原告本人出庭申请书 申请原告某某本人出庭申请书 申请人:某某有限公司 申请事项:申请原告某某本人出庭参加诉讼事实与理由: 某某系某某有限公司与某某民间借贷纠纷案件的原告,因其一直未到庭参加诉讼,本案基础事实无法查明,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 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七十四条第二款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 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八条之规定,原告负有义务证明借贷行为、借贷金额、支付方式等案件基础事实。为了方便法院查明案件事实,公正处理 本案,特申请原告某某本人出庭参加诉讼。 此致 某某人民法院 申请人: 年月日 《民诉解释》第一百七十四条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九条规定的必须到庭的被告,是指负有赡养、抚育、扶养义务和不到庭就无法查清案情的被告。 人民法院对必须到庭才能查清案件基本事实的原告,经两次传票传唤,无正当 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拘传。 篇二:参加诉讼申请书 参加诉讼申请书 申请人:王洪波,男,汉族,1975年10月5日生,身份证

号:410305************。现住洛阳市解放路22号院5号楼2门601室。电话:130******** 申请目的 一、原告河南东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诉被告洛阳市第三人民医院工程款纠纷一案。因我是实际施工者,与本案有直接的利害关系,现依法申请参加诉讼。 二、要求原告及被告共同支付我工程款71000元、工人工资34000元及5年来 利息约27500元。合计:132500元。 事实与理由 河南东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压低标值中标,被告洛阳市第三人民医院三个部分 的建设项目。我与201X年9月23日以原告的名誉实际施工了2吨燃气锅炉改造、交换间搬迁和安装、采暖外网工程。按照要求,我包工包料如期完成了工 程量。其中在我和河南东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约定的锅炉、交换间安装工程完 工后,河南东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又以10万元的价格,把采暖外网包工包料由我来施工。在外网施工期间,河南东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又给我分包了一些零 星工程,价值3万余元(以上工程有第三人民医院现场管理人员 签字)。而当时河南东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只给我结付了2.5万元。工程结束后,剩余工程款及工人工资河南东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和第三人民医院,一直 以各种理由推辞,不付剩余工程款及工人工资。 现原告已将被告诉入法院,为有效的弥补我的实际损失,保护我的合法权益。 我是实际的施工者(投资者)、受害者,故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特申请参 加诉讼,要求原被告给付我剩余工程款71000元,工人工资34000及五年利息 约(来自: : 原告参加诉讼申请书 )27500元,合计:132500元请依法照准。 此致 洛阳市铁路运输法院 申请人:王洪波 201X年4月21日 篇三:参加诉讼申请书 参加诉讼申请书 (参考格式) 申请人:(全称、地址、救助基金管委会办公室主任姓名及职务)申请事项:

继承人参加诉讼申请书样本3篇

继承人参加诉讼申请书样本3篇(480字) 桐梓县人民法院: 你院受理原告张元某诉被告赵先某等人提供劳务受害赔偿责任纠纷一案,本案经过桐梓县人民法院一审和遵义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现遵义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事实不清,程序违法”为由,发回桐梓县人民法院重审。在重审过程中,原告张元某于20xx年8月9日因旧伤复发,在脾和肾均切除的情况下,引发消化系统疾病和粘连性肠梗塞、弥漫性腹膜炎、多脏器功能不全综合症、肝、肾功能不全,肝肾切除等,经过医院医治无效后,于20xx年8月26日在转院的途中死亡。作为死者张元某的第一顺序继承人,依据《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现申请作为原告参加本案的诉讼。特此申请! 附:申请参加诉讼的原告及身份情况如下: 原告:张其某,男,汉族,20xx年x月12日出生,贵州省桐梓县人。住桐梓县娄山关镇民主路x区x栋1-x-1号。系死者张元某的长子。电话:1588565xxx4 原告:张小某,女,汉族,20xx年x月22日出生,籍贯、住址同上。系死者张元某的次女。 原告:付善某,女,汉族,20xx年x月19日出生,籍贯、住址同上。系死者张元某的妻子。

申请人:张其某、张小某、付善某 二0一四年九月六日 继承人参加诉讼申请书二:参加诉讼申请书(252字)申请人: 申请事项:申请人父亲因交通事故作为原告起诉——人身损害赔偿纠纷一案,因原告在诉讼过程中死亡,申请人依法申请加入诉讼,将原告由申请人的父亲变更为申请人本人。 事实和理由年月日,申请人父亲——因交通事故人身损害侵权纠纷起诉到贵院,贵院于当日予以受理,并定于20xx年11月13日开庭审理。但由于——因病情严重,于20xx年10 月2 日不治身亡。申请人作为法定继承人,享有继续进行诉讼和要求损害赔偿的权利。因此,申请人依法申请加入诉讼,请求法院将原告——变更为申请人本人,继续进行诉讼。 此致人民法院 继承人参加诉讼申请书三:参加诉讼申请书(209字)申请人:xxx,女,汉族,年月日,住江苏省xxxxxxxxxx 申请事项:申请作为原告参加诉讼。 事实与理由: xxxx等九人诉秦xx、xxx区xx街道xx村村民委员会一般财产权属纠纷你院业已受理。申请人是权利人xxx的婚生女,为其法定继承人,在上述案件中申请人应当与权利人xxx 的其他继承人享有同等权利。

民事诉讼鉴定申请书

民事诉讼鉴定申请书 相关热词搜索: 篇一:民事诉讼各种申请书民事诉讼各种申请书 1.财产保全申请书 财产保全申请书,又称诉讼保全申请书,在民事诉讼活动开始前,出现紧急情况或在诉讼过程中,主张权利的当事人,发现负有给付义务的一方出现或可能出现转移、出卖、隐匿、毁损财产的行为,要求人民法院对争议的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法律手段对争议财产采取保全强制措施时所提交的书面要求。 一、财产保全申请书写作的基本内容 标题 可以以“申请书”、“财产保全申请书”或“诉讼保全申请书”直接作为标题。 财产保全申请人和对方当事人的基本情况 1.申请人基本情况:写明申请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籍贯、职业、住址等。法人或其他组织应写明单位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或主要领导的姓名及职务。 .被申请人基本情况同申请人的基本情况相同。 请求事项 简要写明请求人民法院采取的具体保全措施。如依法冻

结被申请人账户、查封其财产等。 事实与理由 这是申请要求成立的依据。应简明扼要地写明纠纷发生的原因、发展变化的过程,并写明请求财产保全的法律依据。 结尾 写明提交机关,如“此致鬃人民法院”;署名申请人名称;申请的年月日。 附项 写明要求查封、扣押的财产地点,要求冻结的资金的开户银行及银行账号等。 二、财产保全申请书格式 财产保全申请书 申请人: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或工作单位和职务、住所或经常居住地[法人或其他组织,应写明其名称、字号、地址;个体工商户,应写明其业主姓名、性别、年龄、民族、住所,并在其姓名之后括注“系??业主”]。 法定代理人:姓名、性别、年龄、职业或工作单位和职务、住所。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姓名、职务、电话。 企业性质: 工商登记核准号: 经营范围和方式: 开户银行:

民事诉讼-诉讼保全申请书

诉讼保全申请书,是指案件在人民法院受理后执行程序发生前,当事人一方 对于可能因另一方当事人的行为或其他原因,使判决不能执行或难以执行的案 件,请求人民法院对另一方即被申请人所有或控制的可能作为执行标的的财产, 作出财产保全裁定的法律文书。 (一)文书格式 诉讼保全申请书(1) (公民申请诉讼保全用) 申请人(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被申请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请求事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事实和理由: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此致 __________ 人民法院 申请人:(签名或盖章) 年月日 附:有关证据及材料。 诉讼保全申请书(2) (双方当事人都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申请保全用) 申请人(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________,职务________,电话:________。 被申请人(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________,职务_______,电话:________。 请求事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事实和理由: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此致 __________ 人民法院 申请人:(盖章) 年月日 附:有关证据及材料。

追加第三人申请

追加第三人申请 申请人(姓名)___________ 性别:_________ 年龄:_______ 民族: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被申请人(姓名)__________ 性别:_________ 年龄:_______ 民族: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 申请事项: 追加被申请人___________为本案的第三人参加诉讼。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与___________因___________一案,你院以() ___________字第___________号___________案件受理,被申请人___________与本案正在进行的诉讼,具有法律上直接的利害关系。 理由如下: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特申请追加被申请人__________________为本案的第三人参加诉讼。 此致 _________人民法院 申请人: 申请日期:年月日 申请人:*****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区***街25号 电话: 法定代表人:***总经理 被申请人:北京市***** 住址:北京市朝阳区******街58号 法定代表人:**** 电话:*********** 申请事项: 请求贵院依法追加北京市*********公司为原告*****有限公司诉被告北京****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的第三人。 申请理由: 原告*****有限公司诉被告北京****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的诉讼标的涉及到北京市******的土地权属、房

追加第三人申请文档

追加第三人申请文档Additional third party application documents

追加第三人申请文档 前言:合同是民事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协议。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本文档根据合同内容要求和特点展开说明,具有实践指导意义,便于学习和使用,本文档下载后内容可按需编辑修改及打印。 申请人(姓名)__________ 性别:_________ 年龄:_______ 民族:______ 住址: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 被申请人(姓名)__________ 性别:_________ 年龄:_______ 民族:______ 住址: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

申请事项: 追加被申请人__________为本案的第三人参加诉讼。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与__________因__________一案,你院以() __________字第__________号__________案件受理,被申请人__________与本案正在进行的诉讼,具有法律上直接的利害关系。 理由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特申请追加被申请人__________________为本案的第三人参加诉讼。 此致 _________人民法院 申请人: 申请日期:年月日 申请人:*****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区***街25号 电话:

法定代表人:***总经理 被申请人:北京市***** 住址:北京市朝阳区******街58号 法定代表人:**** 电话:*********** 申请事项: 请求贵院依法追加xxx有限公司诉被告xxx有限公司租 赁合同纠纷一案的第三人。 申请理由: 原告*****有限公司诉被告xxx有限公司租赁合同纠纷一 案的诉讼标的涉及到北京市******的土地权属、房屋和其他不动产设施。且原被告的租赁合同、相关附属协议及本案诉讼结果亦与被申请人有法律上的重大利害关系。原告与被告缔约和纠纷的产生也与被申请人有直接的因果利害关系。因此,案件的处理结果与第三人具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六条的规定,申请人特向贵院申请或请贵院依职权将北京市*************追加为本案的第三人,恳请予以准许。

法院原告参加诉讼申请书

法院原告参加诉讼申请书 【制作依据】 参加诉讼申请书,即是民事诉讼中的第三人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向人民法院提交的,恳求参加到已经开始的,与其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的诉讼中的法律文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六条手册:“对当事人双方的诉讼标的,第三人认为有独立恳求权的,有权提起诉讼。对当事人双方的诉讼标的,第三人虽然没有独立恳求权,但案件处理结果同他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的,可以申请参加诉讼,或者由人民法院通知他参加诉讼。人民法院判决承担民事责任的第三人,有当事人的诉讼权利义务。”其中第2款即手册了无独立恳求权第三人申请参加诉讼的情况。 所谓无独立恳求权的第三人,是指虽不对原告与被告之间争议的诉讼标的主张独立的恳求权,但案件处理结果与他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而申请参加诉讼或者由法院通知其参加诉讼的人。 无独立恳求权第三人在诉讼中只是为了维护自己的权益,以免对别人的判决于己不利,他并没有对本诉的原告和被告提出实体权利的恳求。因此,无独立恳求权的第三人不是完全独立的诉讼当事人,常常是辅助本诉的一方对抗另一方。被辅助一方当事人如胜诉,则判决有利于自己;如相对方胜诉,则判决不利于自己。无独立恳求权的第三人无权变更诉讼理由,承认和放弃诉讼、恳求和解、申请执行等。

但无独立恳求权第三人在诉讼中仍具有相对的独立性。其一,他以自己的名义参加诉讼,有权选择辅助的一方。其二,独立行使诉讼权利,承担诉讼义务,不受其他当事人的制约。无独立恳求权的第三人可以陈述意见、提供证据、参加法庭辩论等。其三,一审讯决其承担义务,他对该判决不服时,可以上诉。其四,本诉原告和被告之间的调解协议如涉及第三人承担义务时,应征求第三人的意见,第三人不同意的,对其不发生效力。 (一)无独立恳求权的第三人参加诉讼的根据 有独立恳求权的第三人参加诉讼的根据是对本诉原告和被告主张实体恳求权。无独立恳求权的第三人参加诉讼的根据不是对本诉当事人主张恳求权,而是因为他们之间争议的处理结果与他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 1.这种法律上的利害关系必须属于民法上的利害关系,不能属于刑法上的或行政法上的利害关系。就是说,案件处理结果可能影响该第三人的民事权益,可能对其民事权利的享有或行使,产生限制、增加或减少方面的影响。假如案件的处理结果给其带来刑法上的刑罚处罚或行政法上的行政处分,都不属于民事诉讼意义上的“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 2.这种利害关系必须属于“法律上的”利害关系。所谓“法律上”,是指法律明文手册的,必须要产生的一种利害关系。假如不是法律上的利害关系而是事实上的利害关系或不是法律上必然产生的利害关系,就不是“法律上的利害关系。”

继承人参加诉讼申请书

继承人参加诉讼申请书 一: 桐梓县人民法院: 你院受理原告张元某诉被告赵先某等人提供劳务受害赔偿责任纠纷一案,本案经过桐梓县人民法院一审和遵义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现遵义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事实不清,程序违法”为由,发回桐梓县人民法院重审。在重审过程中,原告张元某于20XX年8月9日因旧伤复发,在脾和肾均切除的情况下,引发消化系统疾病和粘连性肠梗塞、弥漫性腹膜炎、多脏器功能不全综合症、肝、肾功能不全,肝肾切除等,经过医院医治无效后,于20XX年8月26日在转院的途中死亡。作为死者张元某的第一顺序继承人,依据《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现申请作为原告参加本案的诉讼。特此申请! 附:申请参加诉讼的原告及身份情况如下: 原告:张其某,男,汉族,20XX年X月12日出生,贵州省桐梓县人。住桐梓县娄山关镇民主路X区X栋1-X-1号。系死者张元某的长子。电话:1588565XXX4 原告:张小某,女,汉族,20XX年X月22日出生,籍贯、住址同上。系死者张元某的次女。 原告:付善某,女,汉族,20XX年X月19日出生,籍

贯、住址同上。系死者张元某的妻子。 申请人:张其某、张小某、付善某 二0一五年六月十六日 二:参加诉讼申请书 申请人: 申请事项:申请人父亲因交通事故作为原告起诉——人身损害赔偿纠纷一案,因原告在诉讼过程中死亡,申请人依法申请加入诉讼,将原告由申请人的父亲变更为申请人本人。 事实和理由 ——年月日,申请人父亲——因交通事故人身损害侵权纠纷起诉到贵院,贵院于当日予以受理,并定于20XX年11月13日开庭审理。但由于——因病情严重,于20XX年10月2 日不治身亡。申请人作为法定继承人,享有继续进行诉讼和要求损害赔偿的权利。因此,申请人依法申请加入诉讼,请求法院将原告——变更为申请人本人,继续进行诉讼。 此致 ——人民法院

第三人参加诉讼申请书3篇

第三人参加诉讼申请书一:第三人参加诉讼申请书 申请人:蒲xx,女,退休工人,汉族,住址重庆市渝北区龙溪街道,xx 联系电话:023xxxxxxx. 申请人:龚xx,男,退休工人,汉族,住址重庆市渝北区龙溪街道,xx 联系电话:023xxxxxxx. 申请事项: 1、在贵院受理的20xx渝民初字(xxxx)号田xx诉龚xx离婚案,发现本案有关财产分割问题与我们的权益有密切的利害关系,由于此案我们具有独立的请求权,为维护我们的合法权益,特向贵院提出申请,要求追加我们为本案的诉讼第三人,参加到已开始的诉讼当中去。; 2、请求法院判决房屋重庆市渝北区龙溪街道,xxxx的一半房屋所有权归申请人所有; 3、要求原被告支付我们房屋装修费用25000元人民币; 4、因诉讼所需的诉讼费用要求本诉中的原被告交纳。 事实与理由: 在20xx年,因我们原居住于重庆红岩村的房屋被纳入重庆城市规划范围内,在进行拆迁补偿之后,我们就没有居住的地方,本打算回去和我们的第二儿子一起住。就在这时,我的女儿和女婿过来找到我们,说要和我们一起生活,由于女儿和女婿两人房屋拆迁补偿加上房屋搬迁的费用总共只有五万左右,加上女儿是处于停薪留职状态和女婿田xx于20xx年将起自身的工龄买断,资金很是困难,又没有固定的收入,买不起一整套房子。而我们当时的总补偿金额是十七万元,于是就提议我们共同出资去买一套商品房用作我们今后的生活所用。我们本应该是和二儿子一起生活的,在女儿和女婿过来找到我们之后,可手心手背都是肉,我们就决定先回去找到我们的两个儿子一起商量。于是我们就回去和我们的两个儿子说了此事,幸好两个儿子非常地通情达理,在得知妹妹和妹夫一家的情况之后,考虑到妹妹一家生活困难,于是就同意妹妹一家人同我们一起生活。

民事再审申请书四篇

民事再审申请书四篇 篇一:民事再审申请书 再审申请人:XX有限责任公司,住所XX。 法定代表人:XX,董事长。 再审被申请人:XX有限公司,住所XX。 法定代表人:XX,经理。 申请人因与被申请人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不服XX市XX区人民法院XX号民事判决和XX市中级人民法院XX号民事判决,依法向XX省高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请求事项 1、撤销XX号民事判决和XX号民事判决; 2、改判支持申请人的诉讼请求。 事实与理由 一、原判决认定的基本事实缺乏证据证明。 1.1、原审判决对钢材数量认定缺乏证据支持。 钢材数量应当由采购和运输凭证予以佐证吗,因为《购销合同》第二条约定了“合同单价=以包钢出厂价为基准+运费+双方核定毛利润80元”,因此,出于结算价款的需要,XX公司亦应当保留和提供“运输凭证”,原审判决仅仅基于《入库单》计算供货数量,明显不当。因为大部分《入库单》都没有采购凭证和运输凭证予以佐证。XX公司所能够提供的采购凭证和运输凭证,即《提货单》和《运单》中的钢材吨数也不过1400吨左右。原审判决认定XX公司实际供应钢材2946.11

吨,明显缺乏证据支持。 1.2、原审判决对钢材单价的认定缺乏证据支持。 双方在《钢材购销合同》已明确单价确定方式为“包钢出厂价加运费和双方核定毛利润80元”,进入结算环节的平均单价也不过3050元/吨和3520元/吨(低于一审判决推定的3660元/吨。原审判决将个别价格推定为平均单价,完全违背了双方合意,也缺乏证据支持。 1.3、原审判决对于时效中断的认定缺乏证据支持。 XX公司并无有效证据证明时效中断。XX证明时效中断的证据有二:分别是XX 和XX的证人证言。XX做为证人出具证言,应当出庭接受质询,但XX并未出庭作证,对其书面证言不应采信。而XX的身份是XX公司的三名股东之一,担任公司监事,根据《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69条第(二)项,与一方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有利害关系的证人出具的证言,不能单独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二人证言均不具有客观真实性,不能证明时效中断。 二、原审判决对主要证据未予质证和认证。 2.1、原审判决未对钢材销售发票(XX公司证据五)进行审查和认定。 举证期限内,XX提交了4份钢材销售发票,均加盖XX公司的财务专用章。该发票涉及钢材单价的核算和确认,涉及合同关系的建立时间,涉及委托付款时间合理性的认定。原审判决对该组证据未做审查和认定,导致基础事实认定错误。 2.2、原审判决未对运单和提货单(XX公司证据五)进行审查和认定。 首先,XX公司提交的该组单证均以案外人名义出具,且绝大多数采购凭证与XX 公司提交的入库单无法对应,明显系XX公司为应对诉讼而编造。其次,XX公司在原审举证期限内未提交任何提货单,第二次开庭才提交13张(约700吨,平

民事诉讼监督申请书3篇

民事诉讼监督申请书3篇 (2996字) 申诉人(案外人):李杰冲(曾用名李冠达),广东省化州市人,住本市河西街道办x路x号 被申诉人(被执行人):李某郭,曾用名李某国,男, 52岁,汉族,广东省化州市人,住化州市河西街道办1路一横巷x号。 被申诉人(案外人):李亚娟,女,46岁,汉族,广东省化州市人,住化州市河西街道办x路一横巷x号,被执行人李某郭的妻子,执行标的物买受人。 被申诉人(申请执行人):化州市杨梅信用合作社。 法定代表人陈超振,该社主任。 住所化州市杨梅镇。 申请事项: 指令化州市人民法院撤消(20xx)化法执字第1680号

之一民事裁定书的第一项裁定,将被执行的标的物即化国用 (20xx)第0600096号、粤房地证字第c4631939号房地产,执行回转给化州县公安局保安服务总公司机动车保修总厂。 事实和理由: 被执行人李某郭20xx年将化州县公安局保安服务总公 司机动车保修总厂名下的位于化州市东山街道办上街东路 69号的房产证为粤房字第1186221号、建设用地许可证号为 茂许证[化]字第069号的房地产为其本人向化州市杨梅信用 合作社贷款提供财产担保。其后李某郭不还款因而成讼,化 州市人民法院依化州市杨梅信用合作社申请,执行该院作出 的(20xx)化民初字第2670号2671号两份民事调解书,于 20xx年3月8日作出(20xx)化法执字第1680号之一民事裁定书,将化州县公安局保安服务总公司机动车保修总厂名 下的上述房地产,裁定给买受人李亚娟(被执行人李某郭的 妻子)。并变更登记为化国用(20xx)第0600096号、粤房地证字第c4631935号房地产。 前述房地产登记在化州县保安服务总公司机动保修总 厂名下,该厂是化州县保安服务总公司的属下企业,两个企 业的法定代表人均为李振郁(已于20xx年2月4日身故)。

第三人参加诉讼申请书

第三人参加诉讼申请书 申请人罗法旺,男,汉族,19 生,住,身份证号 原告尚鸿志诉被告韩建勋、张桂枝买卖合同纠纷一案,贵院已受理,对于原告和被告的诉讼标的,申请人认为有独立请求权,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六条之规定,现申请参加诉讼。 诉讼请求 1、判令原告尚鸿志与被告韩建勋、张桂枝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 2、判令讼争房屋为韩永超、韩建勋、张桂枝家庭共同财产。 事实与理由 2012年8月27日,禹州市金城机械有限公司因资金紧张,其三名股东韩建勋、韩永超及韩永辉提出向申请人罗法旺借款。经三人商议,推举韩永超为借款人签订《借款合同书》,约定借款30万元整,借款期限从2012年8月27日至2012年11月26日,将其家庭共有财产房屋(坐落于禹州市颍川办尹辛巷24号,建筑面积293.70平方米)所有权证质押给出借人罗法旺,承诺该房屋不买卖、不抵押、不租赁,如不能还款,则将该房屋变卖冲抵债务;同时韩永超妻子杨晓菲提供保证。罗法旺履行借款义务后,借款期限届满三人仍未还款。 2013年1月27日,韩建勋、韩永超及韩永辉称公司经营困难,希望借款能展期,申请人罗法旺同意后签订《借款合同》,借款金额

30万元整,上述房屋所有权证仍作为质物,借款期限为2013年1 月27日至2013年4月27日,康宏轩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同日,韩建勋、韩永超及韩永辉又推举韩永超为借款人,签订《借款合同》,向罗法旺借款10万元整,仍以上述房屋所有权证作质押。借款期限为2013年1月27日至2014年5月27日。 上述借款,韩建勋、韩永超及韩永辉至今未还本付息,且该三人为了逃废债务,企图虚构诉讼,假称韩建勋、张桂枝与尚鸿志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指使尚鸿志虚假起诉。经调查,上述房屋为韩建勋、张桂枝、韩永超及韩永辉家庭共同财产,韩建勋、张桂枝及其2个儿子韩永超、韩永辉并未分家析产,共同经营禹州市金城机械有限公司。该房屋现由韩永超居住。 综上所述,申请人认为有独立请求权,故申请参加诉讼,望判如所请! 此致 禹州市人民法院 申请人: 二〇一四年五月二十六日

第三人参加诉讼申请书范例 - 法律文书

第三人参加诉讼申请书范例-法律文书 申清人:施________,男,______年___月___日生,汉族,____________省______县人,农民,住______县______乡______村。 代理人:施________,男,______年___月___日生,汉族,农民,系施_________之子,籍贯与住所同施_________。 请求事项: 你院受理的施______诉施________房产纠纷一案,由于该案的处理结果与申请人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56条规定,申请人申请以第三人身份参加诉讼,提出独立请求。 1.认定申请人为______区______大街___号房产权利人之一。 2.该房产分割方案中,申请人应占有三分之一份额。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与原告、被告系同胞兄弟。申请人______年只身到北京经营一吊炉火烧摊,______年因生意兴隆,想要扩大营业,遂叫二弟施________(本案被告)和三弟施______同来北京,共同经营一山东面食铺。______年春,兄弟三人已有可观积蓄,便议论买房以为永久居住。这时,父母来信,说年事已高,身体不好。我作为长子,遂回乡侍奉父母。不久,原、被告和我以三人经营面食铺的积蓄,以被告施_________名义买下______区______大街___号房产一所,即平房十间。当时,三人曾言明该房产为三人共同所有。 五十年来,我在老家待奉、安葬父母,抚育子女成人,未到北京居住;兄弟之间亦未提及分割房产一事。现原告、被告之间念及年事已高,为不给子女留下麻烦,决定分割房产;但意见未能一致,提起诉讼。申请人认为,当初购买房产之款项,有我之一份,购买之后,曾言明三人共有,现分割该房产理所应当有我一份;原告、被告在北京之基业,系由我开创,共同经营之中,我的贡献最大(有同业人员_________、______,原房主______,经纪人______ ,该房产老邻居_________,_________可以作证),请求分割三分之一并不为过,恳请支持。 此致 ______市______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施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民事诉讼撤诉申请书模板

民事诉讼撤诉申请书模板 内容包括1.标题:民事撤诉状 2.写明申请人信息 3.撤诉事项:申请人因一案,于年月日向你院提起起诉,业经你院立案受理,现因特此申请撤回起诉。请予核准。 4.原在提起起诉时所附送的证据材料共件,请予发还。 5.结尾此致人民法院。 在法院审理民事案件的过程中,经常会遇到案件当事人双方在庭外达成和解的情况,这个时候原告会要求撤诉,这就涉及到民事诉讼撤诉申请书的书写,小编整理了相关的范文和撤诉的条件,供您参考。 一、民事诉讼撤诉申请 民事诉讼撤诉申请书 申请人:xx公司 住所:xx路xx号 法定代表人:xxx,职务:xx

被申请人:xx,男,汉族,1959年4月27日生,住xx区xx路xx室,身份证号:xxxx 被申请人:xx,女,1959年9月14日出生,汉族,住xx 区x街xxx室,身份证号:xxx。 请求事项 申请撤销申请人诉被申请人占有物返还纠纷一案,案号为(2011)xx民二初字第xx号。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诉被申请人xx、xx占有物返还纠纷一案,贵院于2013年7月10日受理,被申请人庄严于2014年1月14日提起反诉,贵院经两次公开开庭后于2014年6月14日审理终结,案号(2014)xx民二初字第xx号。现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已经达成和解协议,因自身合法权益已经得到维护,诉讼目的已经达到,申请人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之相关规定,决定撤回起诉,请贵院予以批准。 此致 xx人民法院 申请人: 年月日

二、民事诉讼撤诉的条件 1、原告申请撤回起诉,必须以书面或者口头方式向受诉人民法院提出内容明确的申请。申请撤诉是当事人行使处分权对自己的诉讼权利加以处分的具体体现,故需有内容明确的意思表示,才有可能产生相应的法律效果。 2、原告申请撤回起诉的目的必须正当、合法。依照处分原则的要求,当事人的处分行为必须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实施方为有效。因此,原告申请撤回起诉亦须以正当、合法为前提。也因如此,原告撤回起诉的申请并不会当然地产生撤诉的效果,而需由受诉人民法院进行审查,并在此基础上裁定是否准许原告撤回起诉。 3、原告申请撤回起诉,必须基于自己真实的意思表示。所谓基于自己真实的意思表示,是指申请撤回起诉必须是原告主动、自愿所为,而不能是被动、违心所致。因此,任何人(包括审判人员)既不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原告撤回起诉,也不得说服、动员原告撤回起诉。 4、原告撤回起诉的申请最迟应在受诉人民法院宣告判决前提出。不论是当庭宣判,还是定期宣判,均应如此。这样既可使原告有较为充分的斟酌时间,慎重地适时实施撤诉行为,同时又可避免因原告于宣判后再提出撤诉申请而损及受诉人民法院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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