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检察院招考法律基础知识强化试题及答案一(供参考)

法院、检察院招考法律基础知识强化试题及答案一(供参考)
法院、检察院招考法律基础知识强化试题及答案一(供参考)

法院、检察院招考法律基础知识强化试题及答案一

一、单项选择题(在每小题的四个备选答案中,选出一个正确答案,并将正确答案的序号填在题中的括号内。每小题1分,共30分)

1.按照制定和实施法律的主体不同,可以把法律划分为()。 c

A.根本法和普通法

B.一般法和特别法

C.国内法和国际法

D.实体法和程序法

2.我国依法治国的主体是()。 c

A.党中央

B.国务院

C.广大人民群众

D.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3.外国人在我国领域内,()适用我国法律。 b

A.一律

B.一般

C.可以

D.不能

4.法律()是划分部门法的首要的、第一位标准。 a

A.调整的社会关系的种类

B.调整的方法

C.保障权利的途径

D.调整的机制

5.我国第一部社会主义类型的宪法是()年制定的宪法。 d

6.()是解决民族问题的基本政策,是一项符合我国国情的基本制度。 c

A.民族自治制度

B.区域自治制度

C.民族区域自治制度

D.民族平等制度

7.我国宪法规定,公民有受教育的()。 d

A.权利

B.权力

C.义务

D.权利和义务

8.最高人民法院是我国的最高国家审判机关,()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和专门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 c

A.领导

B.指导

C.监督

D.管理

9.行政法与行政法规的关系是()。 c

A.行政法就是指行政法规

B.行政法是行政法规的渊源之一

C.行政法规是行政法的渊源之一

D.行政法与行政法规是效力不同的两种类别的规范性文件

10.私营企业是指企业资产属于私人所有,雇工达到()人以上的营利性经济组织。a

11.增值税属于()。 a

A.流转税

B.财产税

C.所得税

D.营业税

12.我国森林法把每年()定为全国统一的“植树节”。 c

A.3月5日

B.3月11日

C.3月12日

D.3月15日

13.刘迪,6岁,在北京幼儿园学习绘画数年,1989年夏天,某机构组织儿童绘画展,刘迪的画被选中参展,并获得一等奖,得奖金1000元。此时刘迪父母已离异,其母张某为刘迪的监护人,刘迪之父每月给刘迪100元抚养费。1000元奖金应归()所有。 d

A.刘母

B.刘父

C.幼儿园

D.刘迪

14.财产所有权中最核心的是()。 d

A.占有权

B.使用权

C.用益权

D.处分权

15.两个或两个以上的申请人在同一种商品上以相同或相似的商标在同一天申请注册的,商标局应当依照我国商标法的规定公告()的商标。 a

A.使用在先

B.申请在先

C.申请在先并且使用在先

D.设计在先

16.我国继承法规定,继承人对于被继承人生前的合法债务()。 d

A.应当负责全额偿还

B.可以负责全额偿还

C.可以不负责偿还

D.应当在遗产的实际价值范围内负责清偿

17.根据我国刑法规定,单位()。 b

A.可以成为所有犯罪的主体

B.只能成为法律明文规定可由单位构成的犯罪的主体

C.不能成为任何犯罪的主体

D.能否成为犯罪的主体由法院根据具体情况确定

18.我国刑法规定,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处罚。 b

A.可以免除

B.应当减轻

C.可以减轻

D.应当从轻

19.我国刑法规定,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20年就不再追诉;如果20年以后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批准。 b

A.全国人大常委会

B.最高人民检察院

C.最高人民法院

D.中共中央政法委

20.中学生某甲,1983年4月5日生。1998年3月28日,他故意把一同学打成重伤,某甲对于他的这一行为,()。 a

A.应负刑事责任,但应当从轻或减轻处罚

B.应负刑事责任,但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

C.应负刑事责任,但可以减轻或免除处罚

D.不负刑事责任

21.为人民服务的人生观反映了()。 b

A.自然规律

B.唯物史观

C.英雄史观

D.历史传统

22.在价值关系中()。 b

A.人永远是主体

B.主体永远是人

C.物可以是主体

D.客体永远是物

23.()在价值观念体系中居于深层次的、核心地位。 d

A.人生观

B.人生价值观

C.历史观

D.世界观

24.道德提倡()。 d

A.必须怎样

B.可以怎样

C.不准怎样

D.应当怎样

25.()是中国革命道德传统。 a

A.追求真理

B.自强不息

C.勤劳勇敢

D.关心国家

26.()是道德问题的核心。 d

A.政治立场

B.社会理想

C.发展道路

D.为谁服务

27.婚姻的基本要求是()。 a

A.婚姻自主

B.情感基础

C.相濡以沫

D.共同生活

28.()是道德修养最根本的方法。 d

A.立志

B.学习

C.内省

D.实践

29.在人际交往中,宽容是一种()。 c

A.忍让

B.软弱

C.教养

D.妥协

30.思想指人的()。 a

A.理性认识

B.科学思维

C.自觉意识

D.系统知识

二、多项选择题(在每小题的五个备选答案中,选出二至五个正确的答案,并将正确答案的序号分别填在题干的括号内,多选、少选、错选均不得分。每小题2分,共20分)

1.法律与政策的主要区别在于()的不同。abcde

A.制定主体

B.实施保障

C.表现形式

人民检察院书记员考试真题卷含参考答案

一、本试卷共80道题,总时限为60分钟。 二、请在机读答题卡上用蓝色墨水笔或签字笔严格按照要求填写好自己的姓名、考试课码、报考单位、准考证号,并用2B铅笔涂写准考证号栏。 三、请仔细阅读下面的注意事项,这对考试成功非常重要: 1、题目应在答题卡上作答,不要在题本上作任何记号。 2、监考人员宣布考试开始,你才可以开始答题。 3、监考人员宣布考试结束,你应立即放下铅笔,将试题本、答题卡都留在桌上,然后离开。 如果你违反了以上任何一项要求,都有可能影响你的考试资格。 4、试题答错不倒扣分。 5、特别提醒你注意,涂写答案时一定要认准题号。 6、严禁折叠答题卡。 一、是非判断题(每小题1分,共30分。对下列命题作出判断,你认为正确的在答题卡上涂A,错误的涂B;全部涂“A”或“B”,均记为0分。) 1、元朝的“刺字”作为附加刑,不适用蒙古人、色目人。(对) 2、全国人大常委会的组成人员不得担任党的机关、国家行政机关、审判机关和检察机关的职务。(错) 3、重庆市人大常委会制定的地方性法规与国务院发改委制定的行政规章相冲突,其适用问题由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报国务院裁决。 (错) 4、上级人民法院监督下级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对) 5、同一机关制定的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规

章,特别规定和一般规定不一致的,适用特别规定。 (对) 6、在国家的权力结构中,司法权是涉及领域最广、最活跃、最富创造性的权力。(错) 7、担任法官必须年满22岁。(错) 8、军事法院等专门人民法院院长、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庭长、副庭长和审判员的任免办法,法官法没有专门作出规定,由最高人民法院另行规定。 (错) 9、初任法官必须通过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并取得资格。(对) 10、法律意义上的权利和义务规定具有确定性和不可预测性的特征。(错) 11、行政处罚的实施机关是法定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对) 12、复议机关对于申请行政复议的,都应当在收到申请书之日起60日内作出决定。(错) 13、商法和民法属于私法的范畴,由于两者的调整对象、内容的相关性,两法有着十分密切的关系。(对) 14、隐私权的主体有自然人、法人。(错) 15、李某,17岁毕业于中国科技大学少年班后参加工作,为此,可将其视为完全行为能力人。(对) 16、当事人可以创设物权或改变物权的内容。(错) 17、任何一种犯罪的犯罪构成都是主客观要件的有机统一体。(对)

2014年法院、检察院招录公务员考试《法律基础知识》真题 (三)

2014年法院、检察院招录公务员考试《法律基础知识》真题(三) 满分:100 分时限:120 分钟 题号一二三四五总分核分人 得分 第一部分客观题 (下列各题中只有一个符合题意的正确答案,请在机读答题卡上将你认确的答案的字母涂黑,答错、不答或多答均不得分。本部分共30 题,每题1 分,共30 分。) 1 .法是由国家创制或认可并具有( )的社会规范。 A .国家强制力 B .普遍约束力 C .普遍约束力 D .国家强制性 2 .法律关系的内容是指( )在法律关系中所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 A .个人 B .组织 C .公民 D .主体 3 .从( )上讲,法学体系属于意识的范畴,法的体系属于政治法律制度的范畴。 A .性质 B .范围 C .具体的存在形式 D .范畴 4 .关于法律和国家关系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A .国家需要法律 B .法律先于国家而产生 C .法律不一定从属于国家 D .法律的产生与国家的产生没有必然联系 5 .在一个国家里,由部门法所构成的有机联系的整体,称为( )。 A .法系 B .法律体系 C .法学体系 D .法的历史类型 6 .普通法法系国家通常适用的一种法的分类是( )。 A .公法和私法 B .根本法和普通法 C .成文法和习惯法 D .普通法和衡平法 7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的各部、委、局可依法制定( )。 A .基本法律 B .行政法规 C .行政规章 D .自治条例 8 .一个国家根据一定的原则和标准划分的本国同类规范性法律文件的总称是( )。 A .部门法 B .法律洲源 C .法律体系 D .法律历史类型 9 法律规范依行为模式的不同一般可分为( )。 10 .按照规定的内容、法律地位和制定的程序的不同,可以把法律划分为( )。 A .根本法和普通法 B .一般法和特别法 C .国内法和国际法 D .实体法和程序法 11 .提出“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治国基本方略的是在( )。 A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 B .党的十四大 C .党的十五大 D .1982 年宪法 12 .我国公民在我国领域外,( )适用我国法律。 A .原则上 B .一律 C .可以 D .不能 13 .对人民法院不公开审理的案件,判决的宣告( )。 A .必须公开进行 B .可以不公开进行 C .是否公开由法院决定 D .是否公开由审判长决定 14 .一切国家机关、党派团体、社会组织和任何个人,都必须遵守法律、依法办事。这是我国 主义法制基本要求中( )。 A .有法可依的要求 B .违法必究的要求 C .执法必严的要求 D .有法必依的要求 15 .我国现行宪法是一部适合中国国情的、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宪法,其通过时间是()。 A .1954 年 B .1978 年 C .1982 年 D .1988 年 16 .在我国,制定行政法规的机关是( )。 A .国务院 B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法院法官及书记员面试知识模拟题

法院法官及书记员面试知识模拟题 1.请你谈谈人民法院的基本组织结构。 解析:人民法院的组织结构可以从两个角度来看。 第一,从全国法院系统来看,我国实行的四级两审终审制,四级法院分别是最高人民法院、高级人民法院、中级人民法院和基层法院。最高人民法院是我国所有案件的终审法院,高级人民法院设在省一级,中级人民法院设地级市(或设区的市)一级,基层法院设在区县所在地。除此之外,我国还设有解放军军事法院和海事法院,以及铁路运输法院等专门法院。第二,从法院系统内部来看,一个法院内部包括审判业务部门和非审判业务部门。审判业务部门包括立案庭、行政审判庭、民事审判庭、刑事审判庭、审判监督庭和执行庭;非审判业务部门包括行装处、政治处、研究室、司法警察处、纪检监察处和办公室等部门。 2.调解在化解民事纠纷中发挥了很大的作用,现在有些法院将案件调解率作为法官审判工作考核的指标,你对此怎么看? 解析:调解作为一种解决纠纷的方式,由于其自身具有的相互理解、非对抗性的特点、在民事审判活动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尤其是我国目前在社会快速发展,案件数量大量增长的情况下,通过调解等多元化的纠纷解决方式来化解社会矛盾是一种不错的选择。 不过,我们同时也要注意到,调解是具有其自身要求,只有在可以进行调解的情况下法官才可能运用调解的方式,考虑到有些案件的特殊性,比如家庭暴力案件,在很多情况下都是建议不采用调解的方式。法官在审判活动中是否调解是由案件本身的性质和案件双方当事人的意愿决定的。 因此,法院将案件调解率作为法官审判工作考核的指标并不科学,它可能会导致法官为了在工作考核中获得肯定,盲目地进行调解,最终导致该调的调,不该调的也调,结果必然是当事人不服,损害当事人的利益。 3.在学习三个至上原则的过程中,有人认为不可能同时存在三个最高的原则,三者是冲突的,你是否同意他们的看法,为什么? 解析:三个至上指的是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这是政法工作中应坚持的重要指导思想。三个至上原则充分体现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政治性、人民性、法律性的统一。人民利益是党的事业的根本,宪法法律是党的主张和人民意志的体现。党的事业、人民利益、宪法法律是高度统一、不可分割的整体。 我们所说的三个至上关系到事业、利益和规范三个方面。就事业来说,具体组织的事业、个人的事业应该服从于党的事业;就利益来说,具体集体的利益、个人的利益应该服从人民的利益;就规范来说,任何规范包括什么道德、宗教、纪律的规范都必须服从宪法法律规范。事业、利益、规范三个方面的三个至上分别而相关地成立。它们各自在某一个范畴是至上的,因此并不存在矛盾。 实践中有人认为三个至上是矛盾的说法是错误的,这完全是他们对三个至上的误解,没有认清三个至上是三个方面的至上。这给我们的启示是,在工作中,党的事业是政法工作的政治原则,人民利益至上是政法工作的终极目标,宪法法律至上是政法工作的行动指南。三个至上不可相互取代,更不能用一个至上取代另一个至上。 4 如果你作为一个法官,你在具体的法律适用中遇到价值冲突的时候,你怎么去处理。 解析:由于立法不可能穷尽社会生活的一切形态,在个案中更可能因为特殊情形的存在而使得价值冲突难以避免,因而必须形成相关的平衡价值冲突的规则。主要原则有: (1)价值位阶原则:这是指在不同位阶的法的价值发生冲突时,在先的价值优于在后的价值。 a、一般而言,自由代表了人的最本质的人性需要,它是法的价值的顶端; b、正义是自由的价值外化,它成为自由之下制约其他价值的法律标准; c、秩序表现为实现自由、正义的社会状态,必须接受自由、正义标准的约束。

检察院 公安局 法院的关系

市长和法院院长的关系 根据中国的法律体系,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是最高权力机关,行政,司法及检察机关是从属于立法机关的,而市长是由市人大选举出来的,市法院院长也是由市人大选举出来的,但市法院隶属于市人大和上级人民法院,是双重隶属关系。所以,它们应当是平级的,但根据法律关系和机构关系,在现实中,市长级别大于市法院院长, 市长和院长的晋升关系 1、市长是正厅级,下步可以当市委书记,如果年龄大可以当人大主任; 2、副市长是副厅级,下步可以进常委,当秘书长、宣传部长等; 3、法院院长是副厅级,下部可以进常委,当政法委书记,也可到人大做副主任。 4、这样比较看,市长级别高于法院院长。副市长与法院院长同级别,但是下部去向副市长更好些。但是也不完全,事在人为 最高人民法院是法院系统级别中最高的法院,独立行使司法职能,不隶属于任何部门。但受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监督。也受党的领导和监督,因此政法委似乎有那么一点点领导的性质 检察院上下级是领导关系,法院上下级是监督关系 公安机关也属于领导关系 济南军区和济南市市长的关系 济南军区司令员是大军区司令,级别与四总部首长相同(当然受四总部指挥),相当于副总理级;济南市长是副省级,相当于山东省军区副司令(省军区司令和省长同级)。 因此,济南军区司令至少比济南市长高3级。 济南市长一辈子也混不成副总理的。 注意的时,楼主不要把济南军区和济南警备区混淆。 济南军区序列是:济南军区辖26集团军、54集团军和山东省军区、河南省军区。山东省军区辖济南警备区、德州军分区等。

平常说的是一府两院啊!一府就是政府、国务院,两院就是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啊!所以从理论上说两院几乎是跟国务院同级的。国务院是最高行政机关、最高人民法院是最高审判机关、最高人民检察院最高检察机关。两院中一般是最高法院强点(审判权优先嘛!)张律师 一府两院由同级人大产生并负责,所以县法院的领导是县人大,这是地方人大组织法规定的,法院的副院长,各级法官由人大常委会任命。 人民法院上下级之间是业务指导关系,一、具体解析: 从《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组织法》的规定看,上下级法院之间的关系表述为监督与被监督关系更加准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组织法》第十七条规定了,下级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受上级人民法院监督。 二、法条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组织法》 第十七条最高人民法院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对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下级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受上级人民法院监督。 通俗点说吧,法院要是上级领导下级,那还用两审制干什么呢?上级说怎么判下级就怎么判,你上诉上去了,那还是那么判.还谈什么法院的独立审判权呢

法院检察院招录书记员考试法律基础知识全真模拟试卷共

法院、检察院招录公务员书记员考试《法律基础知识》全真模拟试卷(13)满分:100分时限:120分钟 题号一二三四五总分核分人 得分 第一部分客观题 一、单项选择题(在本题的每一小题的备选答案的题号,填入题干的括号内。多选不给分。每题1分,共30分) l、按照法律的效力范围的不同,可将法律分为()。 A.成文法和不成文法 B.实体法和程序法 C.根本法和普通法 D.一般法和特别法 2、阐述某项法律规范在一定法律体系中的地位的解释,属于()。 A.逻辑解释C.扩大解释C.系统解释D.文法解释 3、根据马克思主义的观点,法律的最本质的属性是()。 A.社会性 B.规范性 C.阶级性 D.强制性 4、健全我国社会主义法制的中心环节是()。

A.有法可依 B.有法必依 C.执法必严 D.违法必究 5、宪法规定,我国的根本制度是()。 A.人民民主制度 B.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C.社会主义制度 D.生产资料社会主义公有制度 6、在我国国家机关中,有权制定行政法规的是()。 A.全国人大常委会 B.国务院 C.国务院所属各部委 D.中央和地方各级行政机关 7、在下列各项中,不属于行政处罚的是()。 A.警告C.罚款C.免职D.行政拘留 8、行政法与行政法规的关系是()。 A.行政法就是行政法规 C.行政法与行政法规是效力不同的两类规范性文件 C.行政法是行政法规的渊源之一 D.行政法规是行政法的渊源之一 9、民事法律行为的最基本构成要素是()。 A.有设立、变更、消灭特定法律关系的目的

B.行为人的意思表示 C.行为符合法律且不违反社会与公共利益 D.行为人有民事主体资格 10、在下列各项中,属于民法而不属于商法的是()。 A.公司法 B.破产法 C.保险法 D.物权法 11、所有权人因所有权被侵害而请求保护时,有一种保护方法是必须适用的,那就是()。 A.确认所有权 B.排除妨碍或停止侵害 C.赔偿损失或返还不当得利 D.恢复原状或返还原物 12、依据继承法的规定,下列各项中不属于法定继承第一顺序继承人的是()。 A.配偶 B.父母 C.子女 D.兄弟姐妹 13、在我国,民事违法行为()。 A.不属于民事法律行为,但能够发生民事法律后果 B.属于民事法律行为,因而能够发生民事法律后果 C.不属于民事法律行为,也不能够发生民事法律后果 D.属于民事法律行为,但不能够发生民事法律后果 14、在下列各项中,属于犯罪构成的必要条件是()。

法律基础知识试题及答案版

法律基础知识试题及答案 版 Last revision date: 13 December 2020.

法律基础知识试题及答案 一、单项选择题(在每小题的四个备选答案中,选出一个正确答案,并将正确答案的序号填在题中的括号内。每小题1分,共30分) 1.按照制定和实施法律的主体不同,可以把法律划分为( )。 A.根本法和普通法 B.一般法和特别法 C.国内法和国际法 D.实体法和程序法 2.我国依法治国的主体是( )。 A.党中央 B.国务院 C.广大人民群众 D.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3.外国人在我国领域内,( )适用我国法律。 A.一律 B.一般 C.可以 D.不能 4.法律( )是划分部门法的首要的、第一位标准。 A.调整的社会关系的种类 B.调整的方法 C.保障权利的途径 D.调整的机制 5.我国第一部社会主义类型的宪法是( )年制定的宪法。 6.( )是解决民族问题的基本政策,是一项符合我国国情的基本制度。

A.民族自治制度 B.区域自治制度 C.民族区域自治制度 D.民族平等制度 7.我国宪法规定,公民有受教育的( )。 A.权利 B.权力 C.义务 D.权利和义务 8.最高人民法院是我国的最高国家审判机关,( )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和专门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 A.领导 B.指导 C.监督 D.管理 9.行政法与行政法规的关系是( )。 A.行政法就是指行政法规 B.行政法是行政法规的渊源之一 C.行政法规是行政法的渊源之一 D.行政法与行政法规是效力不同的两种类别的规范性文件 10.私营企业是指企业资产属于私人所有,雇工达到( )人以上的营利性经济组织。 11.增值税属于( )。

2012年湖南法院面试真题及答案解析

2012年湖南法院面试真题及答案解析 1、中南大学校长张尧学在2012届毕业生典礼上向学生说道:“我知道,在中南大学的这几年,你们有过许多刻骨铭心的记忆:例如,你们的宿舍拥挤,住宿条件差,使你们饱受了长沙夏天酷热、冬天奇冷的煎熬;你们在选课的时候常遇到网络系统堵塞,使你们选不到你们想学的课程;你们在课堂里听不懂湖南的“土话方言”,让你们中的少数人为“挂科”夜不能眠,你们也常对食堂饭菜的品种、花样和质量耿耿于怀……所有这些,都是我作为校长为你们服务不周到的地方,在这里,我再次对大家表示歉意!”,对这位校长道歉事件你有何看法? 【参考答案】 在毕业典礼上,中南大学校长张尧学向毕业生的道歉让我们看到了一个有责任、有担当的新校长形象,与以往毕业典礼上校长只谈教学成果相比,这种因对学生日常生活的关注不到位的道歉更体现出其对学生的一种人文关怀与仁爱精神。对于这位校长的道歉,在感到欣慰的同时也更是一种教育的思考。 在我们当今的高校教育中,高校的产业化扩招、为适应就业盲目开辟热门专业等,使得我们的高校更多的只是关注学校品牌宣传、学生就业率等问题,对于学生在校期间的种种和感受却往往置若罔闻。作为教育机构,这种功利化的教育模式,让我们的学子感受到的是一种世情的冰冷。但近年来网络流传着校长们情真意切的毕业致辞以及这次这样的道歉:或妙如连珠“给力”如广外的仲伟云校长,或语重心长要大家“常回家看看”如黄伯云“黄爹爹”,或在毕业季真诚向“大家表示歉意”如张尧学校长,我们看到学校的管理者开始回归到以人为本、学生至上的教育理念,放下了过往的高姿态,与学生进行平等的交流,倾听学生的意见,是关怀更是勇于担当的体现。 当然,一个道歉并不能真正解决问题,我们更希望的是高校能真正重视并解决这些问题。通过加大学校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改善学校硬件和软件服务,为学生提供更为人性化的学习环境。作为教育者和办学者,应该做到“以仁厚之心办学,以博爱之心化人”,通过言传身教,真正为社会培育出既有专业技能又有健全人格的有用人才。 2、你是一名法院的工作人员,有一天下班了,同事都走了,剩你一个人,这时有一个人来访,说你同事办理的一起案件办得不公正,你如何处理? 【参考答案】 作为一名法院工作人员,不管是上班时间还是下班时间,遇到群众反映问题,即使案件并不是我办理的,我没有最终处理权,我也必须对群众问题进行及时有效的处理,维护法院公平、正义的形象。因此,针对题中情况,我会如下处理: 首先,我会热情接待这位来访者,告知来访者他的心情我很理解,作为法院工作人员,我们也一定会维护每一位公民的合法权益。 其次,认真倾听他反映的情况,请他详细叙述一下案件有关情况和处理情况,如果有必要的话我会适当的做相应记录。

试论述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是相互配合、相互制约的

试论述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是相互配合、相互制约的 宪法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应当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以保证准确有效地执行法律。” 分工负责是指:公安机关、检察院和法院等在处理刑事案件工作中按照法律规定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既不能互相推诿,也不互相代替。按照刑事诉讼法规定,对刑事案件,经检察院批准或法院决定,公安机关负责侦查、拘留、执行逮捕;人民检察院负责批准逮捕和提起公诉,还负责国家工作人员职务犯罪案件侦查和提起公诉;人民法院负责检察院提起公诉和被害人提起自诉案件的审判。 互相配合是指:公安机关、检察院和法院等在分工负责的基础上互相支持,协调,共同完成工作任务。 互相制约是指:公安机关、检察院和法院互相监督,互相约束,防止发生错误和及时纠正错误。例如,公安机关逮捕犯罪嫌疑人时,必须报请检察院批准;检察院提起公诉后,法院对犯罪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可以驳回起诉;法院判决后,检察院对有错误的判决可以提起抗诉,法院认为抗诉无理的可以驳回抗诉;监狱和其他执行机关在刑罚执行中,如果认为判决有错误,应当转请检察院或者原判法院处理。作

为法律监督机关,人民检察院有权对侦查、审判和刑事执行工作实施监督。另外,上级司法机关对下级司法机关的监督也是制约,如人民法院的审判监督程序、死刑复核程序等。 按照法律规定,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同属于司法机关,分别行使审判权和检察权。我国宪法明确规定:“人民法院是国家的审判机关”,“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审判权”;“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检察权”。 公、检、法三机关之间的关系,过去无论是立法还是司法实践,都强调三机关的相互配合,现在立法与实践尽管依然重视互相配合,但互相制约的观念和程序均得到加强。如本法有关法院对公诉案件的庭前审查程序的规定就弱化了人民检察院与人民法院之间的配合,加强了法院对检察机关的制约。在分工负责的前提下,互相配合与互相制约是一个辩证统一的综合体,必须全面贯彻,不能过分偏执于其中某一方面。只有互相制约,才可以防止司法权力的滥用,从而保障诉讼的科学性、公正性,在打击犯罪的同时充分保障人权,但只制约不配合,有时会放纵犯罪,影响刑事诉讼工作的高效开展,从而无法准确、及时地查清事实真相,抓获罪犯。基于此,三机关之间的理想关系应当是,以互相制约为主,在此前提下强调积极配合。

法律基础知识(法院检察院考试版)

法律基础知识(法院检察院考试 版) 法律基础知识(法院检察院考试版) 人身权: 人身权是指民事主体依法享有的、与其人身不可分离而又不直接具有财产 内容的民事权利。它与财产权共同构成了民法中的两大类基本民事权利。人身权包括人格权和身份权两大类,其中人格权包括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名称权、名誉权、肖像权、隐私权。身份权包括亲权、配偶权、亲属权、荣誉权。 人身权具有以下法律特征: (1)人身权是一种与特定民事主体的人身密不可分,具有专属性的民事权利。通常情况下,人身权不得以任何形式让与他人,即不得买卖、转移、赠与或继承。(2)人身权是一种没有直接财产内容,不直接体现为一定的财产利益的民事权利。因此人身权不能用金钱去衡量,只能用一定的观念对其作出评价。但这并不意味着人身权与财产没有任何关系。事实上,人身权与财产权有着密切的联系,它往往是财产关系发生的依据并为权利人带来财产利益。

(3)人身权是一种具有绝对性和支配性的民事权利。 人身权是一种绝对权,其权利主体是特定的,权利主体之外的任何人都是义务人,都负有不妨害权利主体人身权的义务。民事主体在自己的人身权受到他人的不法侵害时,可依法自行保护或请求有关机关予以保护。 人身权是一种支配权,其权利主体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可自主行使该权利,而无须他人的协助。如自然人对自己的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姓名权、肖像权等人格权利可直接进行支配,并且在支配这些权利时不需要特定的义务人予以协助。 物权: 物权是指权利人直接支配特定的物的权利,包括所有权,用益物权,担保物权。 不动产物权的变更与交易以登记为要件; 动产物权的变更与交易以交付作为要件。 物权的保护方式;反还原物;损害赔偿;恢复原状;排除妨害;消除危险著作权: 著作权人包 括: (一)作 者; (二)其他依照本法享有著作权的公民、法人或者非法人单位。 第十条著作权包括下列人身权和财产 权: (一)发表权,即决定作品是否公之于众的权

法院法官及书记员面试知识模拟题完整版

法院法官及书记员面试 知识模拟题 标准化管理处编码[BBX968T-XBB8968-NNJ668-MM9N]

法院法官及书记员面试知识模拟题 1.请你谈谈人民法院的基本组织结构。 解析:人民法院的组织结构可以从两个角度来看。 第一,从全国法院系统来看,我国实行的四级两审终审制,四级法院分别是最高人民法院、高级人民法院、中级人民法院和基层法院。最高人民法院是我国所有案件的终审法院,高级人民法院设在省一级,中级人民法院设地级市(或设区的市)一级,基层法院设在区县所在地。除此之外,我国还设有解放军军事法院和海事法院,以及铁路运输法院等专门法院。 第二,从法院系统内部来看,一个法院内部包括审判业务部门和非审判业务部门。审判业务部门包括立案庭、行政审判庭、民事审判庭、刑事审判庭、审判监督庭和执行庭;非审判业务部门包括行装处、政治处、研究室、司法警察处、纪检监察处和办公室等部门。2.调解在化解民事纠纷中发挥了很大的作用,现在有些法院将案件调解率作为法官审判工作考核的指标,你对此怎么看 解析:调解作为一种解决纠纷的方式,由于其自身具有的相互理解、非对抗性的特点、在民事审判活动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尤其是我国目前在社会快速发展,案件数量大量增长的情况下,通过调解等多元化的纠纷解决方式来化解社会矛盾是一种不错的选择。 不过,我们同时也要注意到,调解是具有其自身要求,只有在可以进行调解的情况下法官才可能运用调解的方式,考虑到有些案件的特殊性,比如家庭暴力案件,在很多情况下都

是建议不采用调解的方式。法官在审判活动中是否调解是由案件本身的性质和案件双方当事人的意愿决定的。 因此,法院将案件调解率作为法官审判工作考核的指标并不科学,它可能会导致法官为了在工作考核中获得肯定,盲目地进行调解,最终导致该调的调,不该调的也调,结果必然是当事人不服,损害当事人的利益。 3.在学习三个至上原则的过程中,有人认为不可能同时存在三个最高的原则,三者是冲突的,你是否同意他们的看法,为什么 解析:三个至上指的是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这是政法工作中应坚持的重要指导思想。三个至上原则充分体现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政治性、人民性、法律性的统一。人民利益是党的事业的根本,宪法法律是党的主张和人民意志的体现。党的事业、人民利益、宪法法律是高度统一、不可分割的整体。 我们所说的三个至上关系到事业、利益和规范三个方面。就事业来说,具体组织的事业、个人的事业应该服从于党的事业;就利益来说,具体集体的利益、个人的利益应该服从人民的利益;就规范来说,任何规范包括什么道德、宗教、纪律的规范都必须服从宪法法律规范。事业、利益、规范三个方面的三个至上分别而相关地成立。它们各自在某一个范畴是至上的,因此并不存在矛盾。 实践中有人认为三个至上是矛盾的说法是错误的,这完全是他们对三个至上的误解,没有认清三个至上是三个方面的至上。这给我们的启示是,在工作中,党的事业是政法工作的

2020年大学生法律知识竞赛试题库及答案(共210题)

2020年大学生法律知识竞赛试题库及答案 (共210题) 1.青海省电力公司“五五”普法规划确定的基本原则是什么? 答:1、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2、坚持重点突出、分类指导;3、坚持以人为本、服务员工;4、坚持求实创新、与时俱进。 2.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答:1.依法治国的理念;2.执法为民的理念;3.公平正义的理念;4.服务大局的理念;5.党的领导的理念。 3.树立依法治国理念需要把握的基本内涵是什么? 答:1.法律面前人人平等;2.树立和维护法律权威;3.严格依法办事。 4.依法治国的基本要求是什么? 答:1.有法可依;2.有法必依;3.执法必严;4.违法必究。 5.我国宪法的基本原则是什么? 答:1.民主原则;2.社会主义原则;3.法制原则;4.平等原则。 6.现行宪法自颁布实施以来共进行过几次修正?修正案有多少条? 答:四次修正。三十一条。 7.在我国,公民的政治包括哪些? 答:选举权和被选举权,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 8.《宪法》规定的基层群众自治组织有哪些? 答:城市社区居民委员会、农村村民委员会。 - 1 -

9.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采用哪种方式? 答:全国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一律采用无记名投票的方法。选民如果是文盲或者因残疾不能写选票的,可以委托他信任的人代写。 10.行政行为的合法要件有哪些? 答:行政行为的合法要件,是指合法行政行为所必须具备的法定条件。 1.行为主体合法; 2.行为权限合法; 3.行为内容合法。 11.行政处罚的一般程序是什么? 答:立案;调查取证;作出处罚决定;送达决定书 12.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哪些行为构成挪用公款犯罪? 答:1.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2.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3.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行为。 13.哪些案件可以提出刑事自诉? 答:1.告诉才处理的案件;2.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3.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 14.我国刑法对刑事责任年龄是怎样规定的? 答:不满14周岁为完全不负刑事责任,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为相对刑事责任,已满16周岁为完全刑事责任,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为减轻刑事责任。 - 2 -

湖南公务员面试真题汇总

2012年湖南常德、株洲、怀化、岳阳、永州、娄底法院面试真题(6月28日)双击自动滚屏发布者:yyyc 发布时间:2012-7-17 14:54:19 阅读:82次【字体:大中小】6月28日进行面试的有常德法院、株洲法院、怀化法院、岳阳法院、永州法院、娄底法院。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10分钟三道题。在外思考2个题4分钟,进去回答完2个题后再追加一个题,共三个题目,考官实行异地交流。 1、校长在毕业典礼上向同学道歉“我知道你们在学校学习的期间有很多意见,宿舍条件不好,食堂饭菜不好吃,对于这些问题,学校做的不够好,我向大家道歉”。对这位校长道歉事件你有何看法 、你成为法院工作人员后,有一天下班了,同事都走了,剩你一个人,这时有一个人来访,说你同事办理的一起案件办得不公正,你如何处理 3、我们查阅了你的笔试试卷,发现你的字迹不均匀,根据笔迹学的观点,认为这表现出你性格暴躁,不符合我们法院工作人员的要求,对此你如何解释 今天进行2012年湖南公务员面试的有省直、湘西、常德市、娄底市。 上午: 第一题:对于飞鸟来说,阻碍它飞得快的唯一因素是空气阻力,但同时,科学研究表明,空气阻力是它能飞的唯一原因,请问你怎么看 第二题:单位为了提高工作效率,派你来组织对于服务对象的问卷调查,请问你在设计封闭式问卷的时候,会注意哪些方面 第三题:.单位开一个“快乐工作”的座谈会,作为工作人员,请在座谈会开始的时候简短的模拟演讲。

下午: 第一题:有个人三十年来,参加高考16次,考完之后,别人问他考得如何,他说心里还是很没底。对此,谈谈你的看法。 第二题:现在非常流行微博和微信,但是很多人通过这种途径进行诈骗,散布谣言,打口水仗等。请你对这个负面现象产生的原因进行调研,并提出对策。 第三题:一个大四的学生发微博说:“我是一个品学兼优的学生,但是社交能力特别差,每次出去参加活动,都会被别人误会,心情特别糟糕,特别郁闷。”你会怎么回复他 今天进行2012年湖南公务员面试的有长沙市、永州市、衡阳市、邵阳市、岳阳市、常德市、娄底市、株洲市。株洲、岳阳、常德、永州采用的是十分钟包干制,邵阳是十二分钟。 上午: 第一题:一块冰在沙里被融化到很小,它抱怨说要是在南极就好了,就不会融化了。沙对他说:沙漠里缺少冰,你在沙漠里是非常珍贵的,南极的冰很多,你到那里就失去了价值。请结合自身谈故事对你的启示. 第二题:你刚来单位不久,你的领导要带你一起出差,你会怎么做准备工作 第三题:为了积极响应国家发改委和财政部推出的125节能减排活动,在单位的座谈会上为鼓励大家骑自行车上班以及车辆限号行驶要你发言,请就此作即席演讲。 下午:

2020年大学生法律基础知识竞赛试题库及答案(精华版)

2020年大学生法律基础知识竞赛试题库 及答案(精华版) 必答题 1、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采用哪种方式? 答:全国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一律采用无记名投票的方法。选民如果是文盲或者因残疾不能写选票的,可以委托他信任的人代写。 2、根据《山东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乡镇人民政府成立的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是什么? 答:1.宣传有关换届选举的法律法规; 2. 制定并组织实施换届选举工作计划; 3. 确定选举日期; 4. 培训换届选举工作人员; 5. 指导村民委员会、下属委员会、村民小组长、村民代表的选举和推选工作; 3、社区居委会选举前的准备工作包括哪些? 答:选举前的准备工作是社区居委会选举工作的基础和前提。选举准备工作主要包括基本情况调查、制定选举工作方案、选举部署、宣传动员和培训选举工作人员等。

4、根据《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乡镇政府与村民委员会的关系是怎 样的? 答:是指导与被指导的关系,乡镇政府指导、支持、帮助村委会开展工作。 5、行政行为的合法要件有哪些? 答:行政行为的合法要件,是指合法行政行为所必须具备的法定 条件。 (1)行为主体合法; (2)行为权限合法; (3)行为内容合法。 6、行政复议机关履行行政复议职责,应当遵循什么样的原则? 答:合法、公正、公开、及时、便民的原则。 7、行政处罚适用简易程序必须符合哪些条件? 答:1、有法定依据; 2、违法事实确凿; 3、较小数额罚款或者警告的行政处罚;所谓较小数额的罚款,是 指对公民处以50元以下,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1000元以下的罚 款。 8、什么叫行政许可? 答:指行政机关根据公民、法入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经依法审查, 准予其从事特定活动的行为。

检察长的任命与法院院长任命区别

省级检察院检察长是由省级人大选举产生,并须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提请该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是全国人大批准而非任命。 宪法之所以如此规定,主要是因为检察院和法院是不同的体制。检察院属于垂直领导体制,上级检察院对下级检察院是领导和被领导的关系,上级检察院对下级检察院的工作可以命令,可以给予直接的要求安排,下级必须服从;法院并非属于垂直领导体制,上级法院对下级法院仅仅是业务指导,监督下级法院的工作,无权直接对下级法院的人财物进行干预,比如调整下级法院法官的任职等。 因此,宪法规定,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包括省级)不仅对产生它的国家权力机关(省级),还要对上级人民检察院负责。地方各级检察院是要对上级检察院负责的,而法院并无此项规定,仅需对同级权力机关负责即可。因此,宪法如此规定,并在地方人大、法院、检察院组织法中贯彻。 《宪法》 第六十二条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行使下列职权: (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的提名,决定国务院总理的人选;根据国务院总理的提名,决定国务院副总理、国务委员、各部部长、各委员会主任、审计长、秘书长的人选; 第六十七条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行使下列职权: (九)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根据国务院总理的提名,决定部长、委员会主任、审计长、秘书长的人选; (十二)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的提请,任免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

察员、检察委员会委员和军事检察院检察长,并且批准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的任免; 第一百二十七条最高人民法院是最高审判机关。 最高人民法院监督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和专门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上级人民法院监督下级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 第一百三十二条最高人民检察院是最高检察机关。 最高人民检察院领导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和专门人民检察院的工作,上级人民检察院领导下级人民检察院的工作。 第一百三十三条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负责。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对产生它的国家权力机关和上级人民检察院负责。 第一百二十八条最高人民法院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负责。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对产生它的国家权力机关负责。

法律基础知识(法院检察院考试版)

法律基础知识(法院检察院考试版) 人身权: 人身权是指民事主体依法享有的、与其人身不可分离而又不直接具有财产内容的民事权利。它与财产权共同构成了民法 中的两大类基本民事权利。人身权包括人格权和身份权两大类,其中人格权包括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名称权、名誉权、肖像权、隐私权。身份权包括亲权、配偶权、亲属权、荣誉权。 人身权具有以下法律特征: (1)人身权是一种与特定民事主体的人身密不可分,具有专属性的民事权利。通常情况下,人身权不得以任何形式让 与他人,即不得买卖、转移、赠与或继承。(2)人身权是一种没有直接财产内容,不直接体现为一定的财产利益的民事权 利。因此人身权不能用金钱去衡量,只能用一定的观念对其作岀评价。但这并不意味着人身权与财产没有任何关系。事实上, 人身权与财产权有着密切的联系,它往往是财产关系发生的依据并为权利人带来财产利益。 (3)人身权是一种具有绝对性和支配性的民事权利。 其权利主体是特定的,权利主体之外的任何人都是义务人,都负有不妨害权利主体人身权的义 务。民事主体在自己的人身权受到他人的不法侵害时,可依法自行保护或请求有关机关予以保护。 其权利主体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可自主行使该权利,而无须他人的协助。如自然人对自己的生 命权、健康权、身体权、姓名权、肖像权等人格权利可直接进行支配,并且在支配这些权利时不需要特定的义务人予以协助。 物权: 物权是指权利人直接支配特定的物的权利,包括所有权,用益物权,担保物权。 不动产物权的变更与交易以登记为要件; 动产物权的变更与交易以交付作为要件。 物权的保护方式;反还原物;损害赔偿;恢复原状;排除妨害;消除危险。 著作权: 著作权人包括: (一)作者; (二)其他依照本法享有著作权的公民、法人或者非法人单位。 第十条著作权包括下列人身权和财产权: (一)发表权,即决定作品是否公之于众的权利; (二)署名权,即表明作者身份,在作品上署名的权利; (三)修改权,即修改或者授权他人修改作品的权利; (四)保护作品完整权,即保护作品不受歪曲、篡改的权利; (五)使用权和获得报酬权,即以复制、表演、播放、展览、发行、摄制电影、电视、录像或者改编、翻译、注释、编辑等方式使用作品的权利;以及许可他人以上述方式使用作品,并由此获得报酬的权利。 著作权归属 创作作品的公民是作者。 由法人或者非法人单位主持,代表法人或者非法人单位意志创作,并由法人或者非法人单位承担责任的作品,法人或者 非法人单位视为作者。如无相反证明,在作品上署名的公民、法人或者非法人单位为作者。改编、翻译、注释、整理已有 作品而产生的作品,其著作权由改编、翻译、注释、整理人享有,但行使著作权时,不得侵犯原作品的著作权。两人以上合作创作的作品,著作权由合作作者共同享有。没有参加创作的人,不能成为合作作者。编辑作品由编辑人享有著作权,但行使著作权时,不得侵犯原作品的著作权。 编辑作品中可以单独使用的作品的作者有权单独行使其著作权。公民为完成法人或者非法人单位工作任务所创作的作品是职务作品著作权由作者享有,但法人或者非法人单位有权在其业务范围内优先使用。作品完成两年内,未经单位同意,作者不得许可第三人以与单位使用的相同方式使用该作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职务作品,作者享有署名权,著作权的其他权 利由法人或者非法人单位享有,法人或者非法人单位可以给予作者奖励: (一)主要是利用法人或者非法人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创作,并由法人或者非法人单位承担责任的工程设计、产品设计图纸及其说明、计算机软件、地图等职务作品; (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合同约定著作权由法人或者非法人单位享有的职务作品。 受委托创作的作品,著作权的归属由委托人和受托人通过合同约定。合同未作明确约定或者没有订立合同的,著作权属 于受托人。 合同法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合同中的下列免责条款无效: (一)造成对方人身伤害的; (二)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 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

2016年四川省宜宾市中级人民法院遴选公务员面试真题及解析

2016年四川省宜宾市中级人民法院遴选 公务员面试真题及解析 材料:在哈尔滨市香坊区尚志公园举办的“2015中国?黑龙江菊花展”免费开放,每天都吸引了大量的观花市民。不过,有的市民摘花、还有的市民搬花……一些市民的不文明行为却影响了风景。 1、你如何看待这个现象? 考生开始答题:举办菊花展为市民提供赏菊的机会,当视作一种优质的公共服务,展会上菊花是公共产品,更是公共美的释放者、传播者、倡导者。市民有赏菊的权利,也有呵护他人赏菊权利的义务,市民摘花、搬花,不顾一切哄抢,将公共品变成了私有品,把美丽关进了钢筋水泥的小楼里,掠人之美,只能自己欣赏,他人不能欣赏,暴露出市民素质之低,同时也让城市人文精神蒙羞;让自己陷入了“不文明者”行列中。 随着社会文明、公共文明的发展,公共品、公共福利越来越多,比如城市的街头,会有更多的鲜花、绿地。因为公共品无人看管,这时,我们应该对自我道德发展、公共文明发展,进行与时俱进的考量,如何在公共利益和个人利益之间做好平衡,成为不可或缺的公共素养和文明素养。就算是我们追求美,也不可陷入自私自利、唯我独尊的怪圈,用公共利益的丧失,博取自私、狭隘的美,否则,这就是对城市公共发展、公共福利的蹂躏践踏,也是一种尊严侵犯。 一座城市的文明既需要广大市民携手打造、细心呵护,更需要管理者善于创新,把鲜花展等各种公共资源的展出管到每一个细节上,如此才能说是管到位了。于城市文明建设而言,最美的

风景不是让鲜花摆在自家案头独自欣赏,而是要让它们怒放在街头,成为城市的一道风景线。 正因为管理不善,第一个搬花人的行为没有得到有效制止,紧接着产生“破窗效应”,这是市民公共意识与规则意识的集体匮乏,在不良现象的惯性作用下丧失理性,很多人陷于“不搬白不搬”的怪圈。这时候,需要城市管理方引导市民改变错误行为,努力规范秩序。考生答题完毕。 2、作为组织者你认为:如何制止这种搬花的现象? 考生开始答题:花展现场良好的参观秩序是城市市民文明和素质的体现,作为花展组织者,遇到有市民搬花、摘花,要做好宣传和引导工作,具体我会这样制止: 首先,发现第一个搬花人要及时制止,现场给予批评教育,告知花展的相关规定,让其认识到自身所犯错误,积极参与到守花、爱花中来,如果是未成年人则要求其陪同人员看护好孩子,防止破窗效应, 其次,事后补救,用安全警戒绳将花围拦起来,并且悬挂“文明赏花”的温馨提示牌,提醒市民伤害花木,有失公德,让大家在潜移默化中约束自己的行为。 再次,发出倡议,要求市民在观景赏花时要做文明使者,不要摘花、搬花,共同爱护美景,共同保护资源。 最后,通过展区大屏幕播放搬花、摘花不文明行为视频,通过广播和LED显示屏宣传爱护花草人人有责,引起市民重视,管理方要加大巡护和管理力度,及时制止不文明行为。考生答题完毕。 3、你是园林局工作人员,如果发现当场有群众搬花,你该怎么办? 考生开始答题:花展现场有群众搬花一方面说明搬花群众素

人民检察院面试题目

自我介绍 各位考官好,今天能够站在这里参加面试,有机会向各位考官请教和学习,我感到非常的高兴。希望通过这次面试能够把自己展示给大家。我今年21岁。纳西族,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本科。我平时喜欢看书和上网浏览信息。我的性格比较开朗,随和。能关系周围的任何事,和亲人朋友能够和睦相处,并且对生活充满了信心.在大学四年的学习中,我养成了坚强的性格,这种性格使我克服了学习和生活中的一些困难,积极进去。成为一名法律工作者是我多年以来的强烈愿望。如果我有机会被录用的话,我想,我一定能够在学习和工作中得到锻炼并实现自身的价值。同时,我也认识到,人和工作的关系是建立在自我认知的基础上的,我认为我有能力也有信心做好这份学习和工作。公务员是一个神圣而高尚的职业,它追求的是公共利益的最大化,它存在的根本目的是为人民服务,为国家服务。雷锋说过:人的生命是有限的,而为人民服务是无限的,我要把有限的生命投入到无限的为人民服务当中去。这也是我对公务员认知的最好诠释。所以,这份工作能够实现我的社会理想和人生价值,希望大家能够认可我,给我这个机会!我是应届生。 为什么报检察院? 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1 、对于叛国案、分裂国家案以及严重破坏国家的政策、法律、政令统一实施的重大犯罪案件,行使检察权。 2 、对于直接受理的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犯罪案件,进行侦查。 3 、对于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等侦查机关侦查的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逮捕、起诉或者不起诉。并对侦查机关的侦查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4 、对于刑事案件提起公诉,支持公诉;对于人民法院的刑事判决、裁定是否正确和审判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5 、对于监狱、看守所等执行机关执行刑罚的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6 、对于人民法院的民事审判活动实行法律监督,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依法提出抗诉。 7 、对于行政诉讼实行法律监督。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依法提出抗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是一个完整独立的的机构体系体系内实行的是上级检察机关领导下级检察机关的体制; 权力来源于宪法的规定和国家权力机关的依法授予;人民检察院是国家机构中一个独立的体系他依法独立行使监督权,不受行政机关的和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 人民检察院的工作职能: 1:依法对国家工作人员职务犯罪案件进行立案监督权力. 2:代表国家依法提起公诉追究犯罪的权力. 3:在刑事诉讼中依法对立案侦察审判执法行动进行监督的权力. 4:在刑事诉讼中依法批准或者决定逮捕犯罪的权力. 5:发现人民已经生效的刑事民事和行政案件的判决裁定确有错误的,依法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出抗诉的权利. 6:对劳动教养机关的活动进行监督的权力. ( 二) 人民检察院职能部门主要职责 人民检察院按照法律规定和业务分工设置内部机构,分别承办侦查、侦查监督、审查起诉等业务。 1 、控告申诉部门、举报中心 承办受理、接待报案、控告和举报,接受犯罪人的自首;受理不服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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