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资助经费管理办法(doc7)(1)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资助经费管理办法(doc7)(1)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资助经费管理办法(doc7)(1)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资助经费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国家社会科学基金(下称国家社科基金)项目资助经费(下称项目资助经费)的管理,根据《科学事业单位财务制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财务管理办法》及国家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项目资助经费,是指国家社科基金直接用于资助社会科学研究人员开展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研究的经费。

第三条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下称全国社科规划办)根据国家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中长期规划和国家社科基金情况,提出年度计划的资助项目数和资助总金额,经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领导小组(下称全国社科规划领导小组)批准后执行。

第四条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下称国家社科基金项目)设立重点项目、一般项目和青年项目,每年评审一次。特别委托项目单独立项。项目资助额度依据国家社科基金各类项目平均资助强度和立项课题的实际需要确定。项目经费一次核定,分期拨付,包干使用,超支不补。

第五条项目资助经费的管理和使用,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财政、财务制

度和本办法的规定,同时要有利于促进科研人员开展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科学研究工作。

项目承担者应充分利用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现有的科研和工作条件,以较少的投入取得较大的研究成效。

第六条项目资助经费要专款专用,项目负责人所在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和方式截留、挤占和挪用。项目资助经费的管理和使用,应接受财政、审计、全国社科规划办等部门的监督、检查。

第七条全国社科规划办建立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项目库,并按规定进行管理。

第八条全国社科规划领导小组会同财政部制定适应国家社科基金特点的项目资助经费绩效考评办法,对项目的实施及经费使用效益进行考评。

第二章项目资助经费使用范围

第九条项目资助经费的使用范围主要包括:

1.管理费:指项目负责人所在单位科研管理部门和财务部门提取的管理费(特别委托项目和重点项目每项2000元,一般项目和青年项目每项1500元,不得超额提取和重复提取)。科研管理部门和财务部门分配管理费的比例可为3:2 。

2.资料费:指开展项目研究所需的资料收集、复印、翻拍、翻译等费用,

以及必要的图书购置费等。

3.调研差旅费:指为完成项目研究工作而进行的国内调研活动开支的差旅费,其标准参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涉及港、澳、台的调研差旅费须经全国社科规划办审批。与课题有直接关系,确需赴国外调研的差旅费,须经全国社科规划办审批。

4.小型会议费:指围绕项目研究举行的小型研讨会的经费开支。

5.计算机及其辅助设备购置和使用费:因项目研究确需使用计算机,而项目负责人又确无计算机或其所在单位没有配置或无法提供计算机的,经项目负责人所在单位批准后,可以购买一台计算机,其所有权归所在单位。计算机使用费指上机费、录入费以及用于项目研究的资料查询、信息交流等上网费和软件费用等。

6.咨询费:指为开展项目研究而进行的问卷、专家咨询等支出的费用,提取额一般不得超过项目资助经费的8%。

7.印刷费:指项目研究成果的印刷费、打印费和誊写费等。

8.成果鉴定费:指组织项目最终成果鉴定所支出的费用(包括鉴定专家劳务费、资料邮寄费等)。该项目经费根据本办法第十条由全国社科规划办另行拨付。

第十条成果鉴定费由全国社科规划办拨付。特别委托项目、重点项目

最终成果鉴定由全国社科规划办负责组织,鉴定专家的劳务费由全国社科规划办核定拨付;一般项目、青年项目的最终成果鉴定由全国社科规划办委托省(自治区、直辖市)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下称省社科规划办)或在京委托管理机构负责组织,鉴定专家的劳务费由全国社科规划办委托省社科规划办或在京委托管理机构拨付。每位鉴定专家的劳务费根据最终成果类别和字数掌握在300-800元。

第十一条项目研究成果通过验收后,项目资助经费结余(包括项目预留经费)可用于项目研究成果的出版补助。其余部分由项目负责人所在单位继续用于开展其他社会科学的研究工作。在同等条件下,原项目负责人有优先使用权。

第三章项目资助经费的审批和拨付

第十二条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单项资助金额由全国社科规划领导小组负责人审批。

第十三条全国社科规划办在评审工作结束后的一个月内,向项目负责人所在单位发出《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立项通知书》。项目负责人接到通知书后,按批准的资助金额编制经费开支计划,并根据要求认真填写通知书回执,在一个月内将列有开支计划的回执挂号寄到全国社科规划办。凡无特殊原因,逾期视为自动放弃,不再办理拨款手续。

第十四条全国社科规划办接到列有开支计划的回执后,将项目经费拨到项目负责人所在单位的银行帐户,由所在单位统一管理。项目经费不分拨给项目研究成员个人。

第十五条项目资助经费的拨款,根据项目类别和完成期限,分期拨付。特别委托项目、重点项目一般拨款三次,立项当年以回执为凭,拨付资助经费的40%,次年以检查合格的《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年度检查表》为凭拨付30%,其余30%为预留经费。一般项目和青年项目一般拨款二次,立项当年以回执为凭,拨付资助经费的70%,其余30%为预留经费。预留经费在项目验收结项后拨付,未通过验收结项的,不予拨付。

第十六条项目进行过程中,经检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暂停拨款: 1.经费开支不符合本办法及有关规定的;

2.需要变更项目负责人、项目管理单位的;

3.需要改变项目名称、成果形式,对研究内容有重大调整的;

4.未能按计划完成研究任务的,要求延期一年以上(含一年)或多次延期的;

5.有其他重要事项变更的。

凡有以上重要事项变更者,须由项目负责人或所在单位提交书面请示,经省社科规划办或在京委托管理机构审核并签署意见,报全国社科规划办审批。审批同意后,恢复拨款。第四章项目资助经费的管理与监督

第十七条项目负责人在本单位科研管理部门和财务管理部门的指导下,本着实事求是、精打细算的原则,合理编制预算,按计划和规定的开支范围自主

支配使用项目资助经费。项目资助经费可跨年度累计使用。

第十八条项目负责人因工作调动等原因更换科研管理及财务管理部门,须经调出、调入单位和省社科规划办或在京委托管理机构同意并签署意见,报全国社科规划办审批。

第十九条项目一经批准,不得无故中止。对无故不完成研究任务者,全国社科规划办停止拨款,并追回已拨经费;对因故中止研究者(指项目负责人因出国、生病、死亡或其他原因不能继续研究的),全国社科规划办停止拨款,并追回已拨经费的剩余部分;对因严重违反财务制度或其他原因而被撤销项目的,追回已拨经费。

第二十条项目完成后,项目负责人应会同所在单位财务部门清理该项目收支帐目,如实编制《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结项审批书》中的经费决算表,报送全国社科规划办。

第二十一条全国社科规划办每年将有重点地检查项目资助经费的管理和使用情况,项目管理单位须积极配合,如实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

第二十二条省社科规划办和在京委托管理机构受全国社科规划办委托,对管理范围内项目资助经费行使监督、检查和指导职责;项目负责人所在单位科研管理部门和财务部门对项目资助经费实施具体管理,按财务制度要求,对项目资助经费预决算加强审核,对各项开支情况进行检查,如经费开支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或本办法规定,应及时予以纠正。项目负责人所在单位财务部门应妥善保

存项目资助经费账目和单据,以备财政、审计部门和全国社科规划办检查。

第二十三条项目自筹经费管理和使用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财务制度及本办法的规定。自筹经费由项目负责人所在单位管理。

第二十四条全国社科规划办对违反本办法及《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管理办法》规定的,视情节轻重分别采取书面警告、通报批评、停止拨款、撤销项目、追回全部已拨经费等处理措施。

第二十五条全国社科规划办每年年终向全国社科规划领导小组和财政部报送当年经费决算和使用情况说明。

第五章附则

第二十六条本办法适用于教育学、艺术学、军事学三个单列学科。

第二十七条本办法由财政部、全国社科规划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第二十八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生效,1993年颁发的《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经费管理暂行办法》、1997年颁发的《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经费管理暂行办法补充规定》同时废止。

国家社科基金年度项目概况

国家社科基金年度项目概况 内容提要 ?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机构设置 ?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简介及近几年资助情况简介 ?国家社科基金评审程序 ?国家社科基金申报过程中注意的问题 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机构设置 ?规划处 ?基金处 ?成果处 ?综合处 ?学科规划评审小组 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简介 ?国家社科基金项目于1986年开始设置,是我国目前唯一的国家级的哲学、社会科学和人文科学的研究项目,是我国最高层次的社会科学研究项目,是衡量一个学校或者学术研究团体科研能力的重要评价指标。 ?对于学术研究而言,国家社科基金不光起到了资助作用,其本身也成为体现国家、学术研究单位、个人学术生产能力的一个重要标志。 ?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具有重要的示范和导向作用。国家社会科学基金的研究课题指南和立项资助的项目从宏观上反映了各学科研究的轨迹、现状及发展趋势。 ?现设有共有马列·科社、党史党建、哲学、经济理论、应用经济、统计学、政治学、社会学、人口学、法学、国际问题研究、中国历史、世界历史、考古学、民族问题研究、宗教学、中国文学、外国文学、语言学、新闻学、图书馆情报和文献学、体育学、管理学科23个学科规划评审小组。 ?国家社科基金于2009年正式增设管理学科,并于2010年开始受理课题申报。侧重资助我国经济社会管理中的理论和实践问题研究,发展中国特色的管理学理论。国家社科基金项目面向全国,公平竞争,择优立项。涉及23个学科及3个单列学科(艺术、教育、军事)。 项目类别: 一、年度项目(重点项目、一般项目、青年项目) 二、重大项目(05年开始设置,通过招标和答辩方式进行,资助额度50万元/项) 三、后期资助项目(04年开始设置,主要针对基础研究,涉及学科为文学、历史、哲学、宗教等) 四、西部项目(专项资助西部地区社科研究项目)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经费管理办法)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后期资助项目鉴定结项审批书 项目批准号 学科分类 项目名称 项目负责人 所在单位 填表日期年月日 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 2017年1月

声明 本申请鉴定结项的研究成果不存在署名和知识产权方面争议;除涉密内容,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享有宣传介绍、推广应用本成果的权利,但保留作者的署名权。特此声明。 项目负责人(签章) 年月日 填表说明 一、本表仅适用于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后期资助项目鉴定结项申请。 二、请如实填写表内栏目。无内容填写的栏目可空白;栏目不够时可加行加页;凡选择性栏目请在选项上划圈或打“√”。 三、“主题词”栏填写反映成果内容的4个以内关键词;“最终成果简介”的写法和要求见申请书内该栏目的“主要内容与要求提示”。 四、本《鉴定结项审批书》报送1份(A4纸型,于左侧装订),并附2套项目最终成果和2份最终成果简介和1张存有电子版成果及简介的光盘(电子版须为word格式)。以上材料经项目负责人所在单位审核后,报送所在省(区、市)社科规划办、在京委托管理机构或单列学科规划办审核。 五、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结项材料邮寄地址:北京市西长安街5号基金处,邮政编码:100806。

一、数据表

二、总结报告

三、修改说明

四、课题组的主要阶段性成果 注:(1)课题组的主要阶段性成果,请按项目负责人、课题研究任务主要承担者、课题组一般成员的顺序填写。可加行、加页。 (2)须如实填报阶段性成果的名称、作者、发表刊物及期数等相关情况,一旦发现弄虚作假行为,视情况作出严肃处理。 (3)主要阶段性成果的重要转摘、引用和应用情况可加页说明。 五、项目最终成果简介

国家社科、国家自然基金、教育部等各省部级课题标准英文翻译

凡是获得有关基金资助项目的研究成果,必须严格按规定进行标注,项目结束后所填报的《总结报告》及所附有效论著(标注过的),将作为申请新项目时的评审依据。标注位置应在学术论著、鉴定证书、技术资料及其他有效证明材料的封面,或书前扉页,或论文首页、致谢部分。不完全统计表明,国内期刊多习惯于将基金资助项目的信息作为论文首页的脚注,国外期刊则多将其作为“致谢”的一部分标注。 通常情况下只需列出项目的资助号即可,不必标注具体的项目名称。如: The Project Supported by Zhejiang Provincial Natural Science Foundation of China (Grant No. 1234567), the Major State Basic Research Development Program of China (Grant No. G2000077405) and the Key Project of Science and Technology of Shanghai (Grant No. 02DZ/5002). 对于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通常只需要统一标注“Natio nal Natural Science Foundation of China”和项目的资助号即可,不必再分别标“注面上项目”(General Program), “重点项目”(Key Program), “重大项目”(Major Program)等进一步信息。以下是部分基金资助项目的英文翻译,供各位科研人员参考。 科技部 国家高技术研究发展计划(863计划): National High-tech R&D Program of China (863 Program); 国家重点基础研究发展规划(973计划): National Program on Key Basic Research Project (973 Program) 国家985重点建设项目: Key Construction Program of the National “985” Project “九五”攻关项目: National Key Technologies R & D Program of China during the 9th Five-Year Plan Period 国家基础研究计划: National Basic Research Priorities Program of China; 国家科技攻关计划: National Key Technologies R & D Program of China; 国家攀登计划—B课题资助: Supported by National Climb—B Plan 国家重大科学工程二期工程基金资助: National Important Project on Science-Phase Ⅱof NSRL 教育部 国家教育部科学基金资助: Science Foundation of Ministry of Education of China 教育部科学技术研究重点(重大)项目资助: Key (Key grant) Project of Chinese Ministry of Education 国家教育部博士点基金资助项目: Ph.D. Programs Foundation of Ministry of Education of China 高等学校博士学科点专项科研基金: Research Fund for the Doctoral Program of Higher Education of China (缩写: RFDP) 国家教育部博士点专项基金资助: Doctoral Fund of Ministry of Education of China 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 Supported by China Postdoctoral Science Foundation 国家教育部回国人员科研启动基金资助: Scientific Research Foundation for Returned Scholars, Ministry of Education of China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书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 申请书 项目类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学科分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课题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项目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负责人所在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填表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 2011年12月修订

申请者的承诺: 我承诺对本人填写的各项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如获准立项,我承诺以本表为有约束力的协议,遵守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的相关规定,按计划认真开展研究工作,取得预期研究成果。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有权使用本表所有数据和资料。 申请人(签章) 年月日 填表说明 一、本表请用计算机如实填写;所用代码请查阅《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数据代码表》。 二、封面上方2个代码框申请人不填,其他栏目由申请人用中文填写,其中“学科分类”填写一级学科名称。 三、数据表填写和录入参阅《填写数据表注意事项》,相关问题可咨询当地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 四、申请书报送一式5份,其中1份原件,4份复印件。原则上要求统一用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活页夹在申请书内。各省(区、市)报送当地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报送兵团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在京中央国家机关及其直属单位报送中央党校科研部,在京部属高等院校报送教育部社科司,中国社会科学院报送本院科研局,军队系统(含地方军队院校)报送全军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 五、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通讯地址:北京市西长安街5号,邮政编码:100806。

国家社科基金评审程序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工作注意的问题 一、选题的确定 二、项目经费 三、申报填表中应注意的常规性问题 四、申报填表中应注意的技术性问题 ?《课题指南》是国家亟须解决和面临的重大理论问题或实际问题的体现,是在研究方向和范围上指导各学科项目申报的具有权威性和指导性的文件,也是课题评审委员会评议立项的重要依据。因此,申报者在确定选题时,要注意将自己的研究优势与《课题指南》完美结合,使自己的研究优势得以充分发挥。 ?在此基础上,好的选题应具备以下特征:一是有吸引力,二是能激发共鸣,三是有可研性。 ?“吸引力”主要体现在创新,如在理论问题上有系统的或重大的创新、突破,在学科建设上有新的建树,在应用对策性问题上有新的、好的思路,等等。有了创新才能激发评委的共鸣,“兴奋”评委的思考兴趣。可研性是指选题不能太窄太偏,缺乏普遍性,同时也不能太广太泛,无法深入研究。 选题中需要注意的一些细节 1、尽量关注指南课题,少报自选课题。指南课题是每次申报和命中的主流,一般来说自选课题只占立项课题的5%,所以如必须申报自选课题,就一定要选择那些经过深思熟虑,有较丰富前期研究成

果,研究内容又不在《课题指南》条目范围之内的课题。如无上述条件则应尽量考虑选择指南课题为宜。要关注由实际工作部门参与提出的应用对策研究。指南中带*号的课题必须按题申报,一般不受理自选课题。 2、指南课题往往是大众化的课题,选择指南课题不等于直接照搬指南课题,而是要在指南课题的基础上,根据自己的研究角度,最接近于指南课题来设计具体题目,将大众化的指南课题,变成有创意的,栩栩如生的有特色的课题,来吸引评审专家的注意和青睐。但应用对策研究除外。 3、《课题指南》涵盖23个学科,申报者包括自选项目申报者应选择适合的学科专业进行申报。跨学科的课题,要以为主的学科进行申报。所有学科的申报都要按照公布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数据代码表》填写。 四、项目经费 ?项目经费是指在项目研究过程中发生的与研究活动直接相关的费用。 ?申报书中的经费概算共有十项,在填写申报书时应对应下面的规定填写: ?(一)资料费:指在项目研究过程中发生的资料收集、录入、复印、翻拍、翻译等费用,以及必要的图书和专用软件购置费等。 ?(二)数据采集费:指在项目研究过程中发生的问卷调查、数据跟踪采集、案例分析等费用。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简明指南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资金管理办法》 简明指南 2016年09月27日11:55 1.适用范围 《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16〕304号)自2016年9月7日起施行,适用于2016年(含)以后批准立项的国家社科基金各项目类型,以及教育学、艺术学、军事学三个单列学科。国家社科基金其他资助,未制定有关办法的,适用本办法。 2.责任单位和项目负责人责任 责任单位是项目资金管理的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是项目资金使用的直接责任人。 3.项目资金开支范围 项目资金分为直接费用和间接费用。 4.直接费用 直接费用开支范围包括:资料费、数据采集费、会议费/差旅费/国际合作交流费、设备费、专家咨询费、劳务费、印刷出版费和其他支出。 所有直接费用开支科目均不设比例限制,由项目负责人按照项目研究实际需要编制。 5.间接费用 间接费用主要用于补偿责任单位的间接成本、管理费用以及激励科研人员的绩效支出。间接费用按照不超过项目资助总额的一定比例核定。 间接费用由责任单位统筹管理使用。责任单位应当处理好合理分摊间接成本和对科研人员激励的关系,在核定的间接费用范围内,公开公正安排绩效支出。 6.劳务费 参与项目研究的研究生、博士后、访问学者以及项目聘用的研究人员、科研辅助人员等均可开支劳务费,项目聘用人员的社会保险补助费用纳入劳务费列支。 劳务费开支标准参照当地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人员平均工资水平以及在项目研究中承担的工作任务确定。 7.会议费/差旅费/国际合作交流费 会议费、差旅费、国际合作与交流费打包作为一个科目统筹使用,三项费用合计不超过直接费用20%的,不需要提供预算测算依据。 8.预算调剂 项目负责人应当严格执行批准后的项目预算。确需调剂的,应当按规定报批。 在项目预算总额不变的情况下,除增列外拨资金以外的所有预算调剂权限全部下放到项目责任单位,但会议费/差旅费/国际合作与交流费、专家咨询费、劳务费预算一般不予调增,如有特殊情况确需调增的,应报全国社科规划办审批。

2016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

附件3 招标选题序号:(重大重点)类别:1.基础类 2.跨学科类2016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 教育学重大(重点)项目 投标书 课题名称 责任单位 首席专家 填表日期 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年2月制

投标者的承诺: 本人承诺对《投标书》所填各项内容的真实性和有效性负责,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子课题负责人、课题组成员、合作单位均已征得对方同意。若填报失实或违反有关规定,投标单位和首席专家承担全部责任。如获准立项,本人承诺以本《投标书》为有约束力的协议,遵守全国教育科学规划管理规章,遵循学术规范,恪守科研诚信,扎实开展研究工作,取得预期研究成果。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办公室有权使用本《投标书》所有数据和资料。 首席专家(签章): 年月日 填表说明 1.封面“招标选题序号”填写《重大重点招标课题指南》发布的招标选题序号(阿拉伯数字);“类别”从基础类和跨学科类中选择其一;“课题名称”按招标选题研究范围拟定,自选课题不予受理;“首席专家”限填1人,每个子课题只能设1名负责人;“责任单位”填写项目经费管理单位,按单位或部门公章填写全称,如“北京大学”。 2.“数据表”部分栏目填写说明: 课题名称、首席专家、责任单位——与封面相同。 主题词——按研究内容设立;一般不超过3个,词与词之间空一格。 涉及学科——填写一级学科名称,一般不超过3个。 通讯地址及联系方式——填写详细地址,包括街(路)名和门牌号,不能以单位名称代替通讯地址。注意填写邮政编码。请准确填写有效联系方式。 子课题负责人——不含项目首席专家和参加者,除规模较大课题和切实需要外一般不超过5人。 预期成果——填写最终成果形式,可选填多项。字数以中文千字为单位。 3.投标书填写要简洁、规范、准确、清晰,不加附件,适当控制篇幅和字数。各栏除特别规定外,均可以自行加行、加页,请注意保持页面连续性和完整性。其他注意事项,详见各表填写参考提示和脚注。投标书填写完毕后,请在《目录》中标注实际页码。 4.投标书一律用计算机填写,电子版标书可从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办公室网站(https://www.360docs.net/doc/377242492.html,)下载,按要求填写、打印。投标书报送纸质文本一式6份,其中原件1份、复印件5份。请用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成册。 5.投标书经责任单位审核盖章后,由各地教育科学规划办或教育部直属高校及单位审核汇总统一

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管理信息系统使用说明[]

《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管理信息系统》使用说明 本系统适用于计算机操作系统Windows XP或Windows 2000版本的用户(不支持Windows Vista、Windows7版本),使用对象为基层单位科研管理部门、省(区市)社科规划办及在京委托管理机构,主要功能是录入、汇总和向上级报送申报数据,打印申报数据清单。个人申请者只需填写纸质的《申请书》,不必使用本系统。 一、系统下载、安装及运行 1、将下载的《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系统》解压到本机的任意目录。 2、运行setup.exe文件,按系统提示步骤安装。 3、回答本地邮政编码、任一邮件地址。 4、将申报系统安装在系统默认文件目录c:\sbxt 或自定义文件目录中。 5、运行:“开始”→“所有程序”→“申报系统” 二、系统主要功能及操作方法 (一)、录入、修改、删除、查询功能及操作 1、录入 录入分为管理系统录入、磁盘文件录入和接受申报数据邮件三种录入方式。 为减少录入工作量,今年只需录入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书“数据表”中的主要数据,不再录入“参加者”、“推荐人”和“课题设计论证”等。 ①用管理系统录入 在主选单“录入”下拉选单中,选择“用管理系统录入”,弹出“项目申报数据录入”对话框,点击“新申报表”按钮,输入项目申请书中“数据表”页的相关项后,点击“确定”按钮。 ②用磁盘文件录入(磁盘文件须为本管理系统录入后导出的文件) 在主选单“录入”下拉选单中,选择“磁盘文件录入”,弹出“项目申报数据文件录入”对话框,点击“浏览”按钮,选择用本管理系统录入后导出的文件,点击“开始录入”按钮。 ③接受申报数据邮件(需要Outlook Express支持) 在主选单“邮件”下拉选单中,选择“接收申报数据邮件”,系统从邮箱中将申报数据文件内容自动导入。 2、修改 先按照“项目负责人姓名”或“课题名称”选择待修改的数据,然后再选择“其它修改”或“学科分类修改”修改方式。 ①其它修改:即显示全部输入项内容,并对相应项修改。 在主选单“修改”下拉选单中,选择“负责人姓名”或“课题名称”,在弹出的对话框中输入待修改数据中项目负责人姓名或课题名称内容,点击“其它修改”按钮。 ②学科分类修改:只可对课题名称、项目类别、学科分类、负责人、计划完成时间、第一预期成果、第二预期成果和申请经费项进行修改。 在主选单“修改”下拉选单中,选择“负责人姓名”或“课题名称”,在弹出的对话框中输入待修改数据中项目负责人姓名或课题名称内容,点击“学科分类修改”按钮。 3、删除 删除有按“负责人姓名”、“课题名称”和“删除所有输入数据”三种方式。可根据选择的数据项,删除一条和全部数据;全部删除功能要审慎使用。 4、查询 查询有按“负责人姓名”和“课题名称”两种方式。浏览时缺省为“典型字段显示”,即显示部分内容。

人文社科类科研项目分类标准.doc

人文社科类科研项目分类标准 一、项目类别 哲学社会科学研究纵向项目按类别分为国家项目、部级 项目、省市项目、其他项目。 国家项目:国家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基金项目、国家教育 科学规划基金项目、国家艺术科学规划基金项目、国家自然 科学基金项目、国家科技计划项目。 部级项目:教育部、中央其他部委规划或专项任务项目。 省市项目:吉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基金项目、吉林省 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吉林省教育科学研究项目、长春市社 科规划基金项目、长春市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及经学校哲 学社会科学研究管理部门审批确认的其他省市政府部门项 目。 其他项目:除上述项目之外的其他纵向项目。 二、项目等级 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实行分级管理制度,根据项目级 别及经费额度等因素,分为A、B、 C、 D、 E 五类。 A类项目:①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②教育 部重大课题攻关项目③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 点项目④可支配经费达 30 万元及以上的纵 向项目⑤年度到款达 50 万元及以上的横向 项目 B类项目:①国家社科基 金重点项目 ②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其他项目(获项目经费20 万元及

以上) ③教育部基地重大项目及其他重大研究项目 ④可支配经费达20 万元及以上的纵向项目 ⑤年度到款达30 万元及以上的横向项目 C类项目:①国家社科基 金其他项目 ②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其他项目(获项目经费20 万元以下) ③教育部社科研究其他项目④可支配经费达 5 万元及以上的纵向项目⑤年度到款达 10 万元及以上的横向项目 D类项目:①吉林省社 科基金项目②吉林省软 科学项目 ③可支配经费达 2 万元及以上的纵向项目 ④年度到款达 5 万元及以上的横向项目 E类项目: 其他校外项目及学校项目 国际合作及港澳台项目按项目来源渠道及所获得的经 费额度分别按纵向项目、横向项目确定类别。

2018年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经费预算填报注意事项

2018年国家社科基金项目 经费预算填报注意事项 1、项目负责人应依据《国家社科基金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在充分了解项目责任单位财务管理规定和科研管理规定的基础上,结合项目研究实际需要,制定项目经费预算。 2.“数据采集费”栏目预算须按研究实际情况开支,数据采集过程中产生的差旅费、劳务费等支出应归入相关预算栏目。 3.“会议费/差旅费/国际合作与交流费”预算栏目如超过直接费用的20%,须填写预算测算依据。其中,国际合作与交流费应与本项目研究密切相关,经费使用须符合国家因公出国(境)相关管理规定和责任单位的相关规定。另,项目负责人或课题组成员长期或短期访学费用不得在本栏目列支。 4、“设备费”栏目预算应严格控制支出额度。本栏目不得列支与项目研究目标无关或关联性不强的经费开支。如,文件柜、书柜、桌椅等办公家具。购置设备应列明设备的名称、数量和单价,且不得过度购置。电脑及周边设备一般不得超过一台,包括电脑、相机、摄像机、打印机、传真机等。

购买的设备均须按照所在单位相关规定进行使用和管理。 5、劳务费和专家咨询费两个栏目的预算一经批准,一般不予调增。 6.“办公用品”预算可在其他支出栏目里列支,各类项目“办公用品”预算金额一般不超过2万元,且须做详细说明,如购买物品的名称、数量和单价等。 7.市内交通费、汽油费、电话费一般分别不得超5000元。以上三类费用应计入差旅费还是其他支出,视本单位财务管理规定而定。 8.预算中不得列支论文版面费和最终成果出版经费。可在“印刷出版费”栏目中列支阶段性成果出版经费。项目鉴定结项后,结余资金可用于最终成果出版。 9.项目间接费用预算一经批准,不得调剂。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艺术学项目经费管理办法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经费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和加强国家社会科学基金(以下简称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经费的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财政部科技部关于改进和加强中央财政科技经费管理若干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6]56号)和国家有关财政财务管理制度,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国家社科基金来源于中央财政拨款,用于开展对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改革开放事业,以及学科建设和发展具有重要理论和实践意义的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分为重大项目、特别委托项目、年度项目、专项资助西部地区社科研究项目(以下简称西部项目)和后期资助项目。 第三条项目经费分配、使用和管理的原则: (一)明确目标,突出重点。项目经费应主要用于我国哲学社会科学领域中对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改革开放事业具有重要理论和实践意义的研究项目,以及对学科建设和发展具有重要影响的基础研究项目,避免分散使用。 (二)科学安排,合理配置。要严格按照项目研究的目标和任务,科学合理地编制和安排项目预算,杜绝随意性。应当加强相关科研资源的统筹协调和有效整合,避免重复浪费。 (三)权责明确,规范管理。项目经费管理各方权责明确,各负其责,协力加强对项目经费的管理。 (四)单独核算,专款专用。项目经费应当纳入单位财务统一管理,单独核算,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挤占和挪用,确保专款专用,并建立追踪问效机制。 (五)一次核定,分期拨付。项目经费资助额度根据实际情况一次核定,分期拨付。 第二章项目经费开支范围 第四条项目经费是指在项目研究过程中发生的与研究活动直接相关的费用,包括资料费、数据采集费、差旅费、会议费、国际合作与交流费、设备费、专家咨询费、劳务费、印刷费、管理费。 (一)资料费:指在项目研究过程中发生的资料收集、录入、复印、翻拍、翻译等费用,以及必要的图书和专用软件购置费等。 (二)数据采集费:指在项目研究过程中发生的问卷调查、数据跟踪采集、案例分析等费用。 (三)差旅费:指在项目研究过程中开展国内调研活动所发生的交通费、食宿费及其它费用。差旅费的开支标准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四)会议费:指在项目研究过程中为组织开展学术研讨、咨询以及协调项目或课题等活动而召开小型会议的费用。会议费的开支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严格控制会议规模、会议数量、会议开支标准和会期。

江苏省普通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管理办法(试行)

江苏省普通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适应江苏经济社会发展及我省高等教育发展的新形势、使江苏省教育厅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基金目(以下简称高校社科基金项目)的管理更加科学化、规范化,促进江苏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事业的繁荣与发展,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工作,必须坚持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按科学发展的规律组织、指导科学研究。要坚持理论联系实际,以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作为主攻方向,加快发展新兴边缘交叉学科研究和跨学科综合研究,积极探索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政治、文化的发展规律,为党和政府决策服务、为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服务。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江苏省教育厅组织实施的高校社科基金项目管理工作。 第四条高校社科基金项目面向全省高校,公平竞争、择优立项。高校社科基金项目要重点扶植高校青年教师和哲学社会科学工作者的哲学社会科学研究。 第二章管理职责 第五条江苏省教育厅负责高校社科基金项目的组织和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1、组织制定和发布高校社科基金项目的中长期规划与课题指南; 2、组织和指导高校社科基金项目的申报、评审工作,批准高校社科基金项目立项及经费资助,组织重大项目的中期检查及成果验收;组织优秀成果的评奖活动; 3、制定高校社科基金项目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规章制度; 4、通过科研项目的形式,组织和支持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领域的国内外学术交流活动。 第六条江苏省教育厅聘请各学科专家组成专业咨询组,咨询组的职责是: 1、参与制定本学科研究发展规划、课题指南; 2、评议各学科申报项目,提出资金资助建议; 3、参与高校社科基金项目规划立项的重大项目的中期检查和成果验收; 4、参与江苏省教育厅组织的高校社科基金项目的优秀成果奖评审工作; 5、完成江苏省教育厅委托的其他有关工作。 第七条各高校社科研究管理部门负责组织本校的社科研究项目的管理工作。 第三章项目申报 第八条江苏省教育厅组织实施的高校社科基金项目主要包括: 1、高校社科基金资助项目,由江苏省教育厅组织申报、评审并给予经费资助,一般每年申报一次; 2、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指导项目,由江苏省教育厅批准立项,学校给予经费资助并

国家社科基金学术期刊资助管理办法(暂行)

国家社科基金学术期刊资助管理办法(暂行) 2012年06月12日15:14 来源: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发挥国家社科基金的示范引导作用,推动期刊资助管理规范化、制度化,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国家社科基金期刊资助的宗旨是:通过有重点、持续性的资助,促进我国学术期刊改善办刊条件,提高办刊质量,扩大学术传播力和社会影响力。 第三条国家社科基金期刊资助的对象,主要是学术水平较高或者专业和地域特色突出、具有国内统一连续出版物号、公开发行的哲学社会科学学术期刊。 第四条国家社科基金期刊资助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突出学术质量和同行评价。 第五条获得资助的期刊须与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签订资助协议,认真履行相关义务。 第二章管理目标和要求 第六条坚持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坚持正确的办刊方向,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

第七条严格遵守学术规范和编辑出版规范,认真执行国家有关编校质量的规定。 第八条加强编辑队伍建设,主编在相关领域具有较大的学术影响力。 第九条不断提高学术水平和办刊质量,努力建设成为国际知名或国内一流的学术期刊。 第十条不得以任何名义收取版面费。 第十一条严格执行匿名审稿制度。 第十二条获得资助的期刊须在封面显著位置标注“国家社科基金资助期刊”字样。须将每期刊登论文的电子版,及时提交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资助的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学术期刊数据库。 第三章经费管理 第十三条每种期刊每年资助40万元。年度考核优秀或者经费缺口确实较大的,可适当奖励或增加10万-20万元。 第十四条资助经费总体上适用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经费管理办法,专款专用、单独核算,不得用于人员工资和其他开支。 第十五条经费开支范围包括:

《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经费预算在线填报手册》(项目负责人使用)_0724

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经费预算在线填报手册(项目负责人用户使用) 北京易普拉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目录 目录 (1) 场景一.使用手册介绍 (3) 1.编写目的 (3) 2.适用对象 (3) 场景二.访问平台门户 (3) 1.平台门户 (3) 1.1门户访问 (3) 1.2门户介绍 (4) 1.3用户注册 (4) 1.4个人用户登录 (6) 1.5找回密码 (7) 场景三.填报项目预算 (9) 1.预算填报 (9) 2.预算修改和重新填报 (16) 场景四.用户信息维护 (17) 场景五.用户密码修改 (18)

场景一.使用手册介绍 1.编写目的 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经费预算在线填报手册(项目负责人用户使用)编写目的是为了提供科研创新服务管理平台的业务操作指导。在全国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业务需求的基础上,经过需求调研、分析、流程梳理和数据整理,编写的用户使用手册,在平台的系统用户应用场景使用上均有简要的说明,以便于指导用户对系统的操作和使用,使之快速掌握系统的操作。 2.适用对象 适用对象:承担国家社会科学基金2019年度新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场景二.访问平台门户 1.平台门户 从全国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网站获取国家社会科学基金科研创新服务平台的访问网址,网址为:https://https://www.360docs.net/doc/377242492.html,。 1.1门户访问 在浏览器中输入国家社会科学基金科研创新服务平台的访问网址,网址为:https://https://www.360docs.net/doc/377242492.html,,然后点击键盘上面的回车键,就可以正常访问到系统,如下图所示。

点击“预算填报系统”进入 <图片:门户访问一> 1.2门户介绍 平台门户主要包含个人用户注册、个人用户登录、单位用户登录(包含责任单位登录和各省级主管单位登录)以及密码找回功能。同时也用来发布全国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的通知公告和工作指南。 1.3用户注册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冷门绝学和国别史等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冷门绝学和国别史等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冷门“绝学”和国别史等 研究专项申请书 课题名称 责任单位西北大学 课题负责人 填表日期 全国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 2019年6月制

申请者的承诺: 本人承诺对《申请书》所填各项内容的真实性和有效性负责,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课题组成员、合作单位均已征得对方同意。假设填报失实或违反有关规定,申请单位和课题负责人承担全部责任。如获准立项,本人承诺以本《申请书》为有约束力的协议,遵守国家社科基金治理规章,遵循学术规范,恪守科研诚信,扎实开展研究工作,取得预期研究成果。全国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有权使用本《申请书》所有数据和资料。 课题负责人〔签章〕: 年月日 填表说明 1、“课题名称”按研究内容自行拟定;“课题负责人”限填1人;“责任单位”填写项目经费治理单位,按单位或部门公章填写全称,如“北京大学”。 2、“数据表”部分栏目填写说明: 课题名称、课题负责人、责任单位——与封面相同。 主题词——按研究内容设立;一般不超过3个,词与词之间空一格。 涉及学科——填写一级学科名称,一般不超过3个。 注意填写邮政编码。请准确填写有效联系方式。 课题组成员——不含项目课题负责人的参加者,除规模较大课题和切实需要外一般不超过5人。 预期成果——填写最终成果形式,可选填多项。字数以中文千字为单位。 3、申请书填写要简洁、规范、准确、清晰,不加附件,适当操纵篇幅和字数。各栏除特别规定外,均能够自行加行、加页,请注意保持页面连续性和完整性。其他考前须知,详见各表填写参考提示和脚注。申请书填写完毕后,请在《目录》中标注实际页码。 4、申请书一律用计算机填写,电子版可从全国社科工作办网站(https://www.360docs.net/doc/377242492.html,)下载,按要求填写、打印。本申请书须报送纸质文本1份,电子版由各省〔区、市〕社科治理部门和在京托付治理 5、申请书经责任单位审核盖章后,由各地社科治理部门或在京托付治理机构审核汇总统一报送,个人 目录 【一】差不多信息 表1.数据表…………………………………………………………〔〕【二】课题负责人情况 表2.学术简历………………………………………………………〔〕 表3.承担项目和发表成果目录……………………………………〔〕 【三】课题设计论证 表4.总体框架、预期目标和研究思路……………………………〔〕 【四】研究计划 表5.研究进度和任务分工…………………………………………〔〕 【五】研究经费 表6.经费预算表……………………………………………………〔〕 六、单位承诺 表7.责任单位承诺…………………………………………………〔〕 七、审核意见 表8.责任单位审核意见…………………………………………〔〕 表9.各省区市社科治理部门或在京托付治理机构审核意见……〔〕

2019年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材料审核要点

年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材料审核要点 一、申请人及课题组成员资格 、重点项目、一般项目:申请人须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或者具有博士学位。 、青年项目:申请人和课题组成员的年龄均不超过周岁(年月日后出生),不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或者博士学位的,须有两名正高级同行专家书面推荐。 、课题组成员或推荐人须征得本人同意并签字确认,否则视为违规申报。境外研究人员可以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申请。 、全日制在读研究生不能申请。具备申报条件的全职博士后从所在工作单位申请。兼职人员可从兼职单位申报,兼职单位须审核聘用关系的真实性,承担项目管理职责并承诺信誉保证。 、申请人同年度只能申报一个国家社科基金项目,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其他项目;课题组成员同年度最多参与两个项目;在研国家级项目的课题组成员最多参与一个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请。 、在研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的负责人不能申请。 、同年度申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的负责人不能申请,其课题组成员也不能作为负责人以内容相同或相近选题申请国家社科基金项目。 二、《申请书》填写注意事项 必须使用北大通知里附件最新版《申请书》,否则不予受理。 、封面 ()封面上方个代码框不填,其他各栏目用中文填写,不得写代码。 ()学科分类:按《代码表》中所列的个一级学科的名称填写。如:“语言学”、“外国文学”等,不得出现诸如“外国语言文学”等不规范的学科名称。 ()项目类别:重点项目、一般项目、青年项目、一般自选项目、青年自选项目,与数据表中的项目类别一致。 ()课题名称:表述应科学、严谨、规范、简明,一般不加副标题。封皮、数据表、活页及申报系统中的课题名称必须一致(建议直接复制粘贴)。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资助经费管理办法(doc7)(1)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资助经费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国家社会科学基金(下称国家社科基金)项目资助经费(下称项目资助经费)的管理,根据《科学事业单位财务制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财务管理办法》及国家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项目资助经费,是指国家社科基金直接用于资助社会科学研究人员开展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研究的经费。 第三条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下称全国社科规划办)根据国家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中长期规划和国家社科基金情况,提出年度计划的资助项目数和资助总金额,经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领导小组(下称全国社科规划领导小组)批准后执行。 第四条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下称国家社科基金项目)设立重点项目、一般项目和青年项目,每年评审一次。特别委托项目单独立项。项目资助额度依据国家社科基金各类项目平均资助强度和立项课题的实际需要确定。项目经费一次核定,分期拨付,包干使用,超支不补。 第五条项目资助经费的管理和使用,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财政、财务制

度和本办法的规定,同时要有利于促进科研人员开展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科学研究工作。 项目承担者应充分利用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现有的科研和工作条件,以较少的投入取得较大的研究成效。 第六条项目资助经费要专款专用,项目负责人所在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和方式截留、挤占和挪用。项目资助经费的管理和使用,应接受财政、审计、全国社科规划办等部门的监督、检查。 第七条全国社科规划办建立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项目库,并按规定进行管理。 第八条全国社科规划领导小组会同财政部制定适应国家社科基金特点的项目资助经费绩效考评办法,对项目的实施及经费使用效益进行考评。 第二章项目资助经费使用范围 第九条项目资助经费的使用范围主要包括: 1.管理费:指项目负责人所在单位科研管理部门和财务部门提取的管理费(特别委托项目和重点项目每项2000元,一般项目和青年项目每项1500元,不得超额提取和重复提取)。科研管理部门和财务部门分配管理费的比例可为3:2 。 2.资料费:指开展项目研究所需的资料收集、复印、翻拍、翻译等费用,

国家-社科基金-梳理

2015年国家社科2014年国家社科 截止日期3月3日、纸质版2月21日、纸质版 研究类型 A.基础研究 B.应用研究 C.综合研究 D.其他研究 资助额度重点项目35万元,一般项目和青年项目20万元重点项目40万元,一般项目和青申报学科跨学科研究课题要以“靠近优先”原则,选择一个为主学科 选题有两种方式 1、范围性条目只规定研究范围和方向,申请 人要据此自行设计具体题目,没有明确的研究对象和问题指 向的申请不予受理和立项。2、依据具体题目申报的选题,应 完成时限基础理论研究一般为3—5年,应用对策研究一般为2—3年。 特殊规定申请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的负责人同年度不能 课题设计论证 1. [选题依据] 国内外相关研究的学术史梳理及研究动态; 本课题相对于已有研究的独到学术价值和应用价值等。2. [研究内容] 本课题的研究对象、总体框架、重点难点、主 要目标等。3.[思路方法] 本课题研究的基本思路、具体研 究方法、研究计划及其可行性等。4.[创新之处] 在学术思 想、学术观点、研究方法等方面的特色和创新。5.[预期成 研究基础和条件保障1.[学术简历] 课题负责人的主要学术简历、学术兼职,在 相关研究领域的学术积累和贡献等。2.[研究基础] 课题负 责人前期相关研究成果、核心观点及社会评价等。 3.[承担 项目] 负责人承担的各级各类科研项目情况,包括项目名称 、资助机构、资助金额、结项情况、研究起止时间等。4. [与已承担项目或博士论文的关系] 凡以各级各类项目或博 士学位论文(博士后出站报告)为基础申报的课题,须阐明 立项评审匿名通讯初评和会议复评相结合 中期检查立项第二年中期检查,10月24日 前,提交《中期检查表》和阶段成果形式专著、论文和研究报告。1、以专著结项,成果通过专家正式 鉴定结项后方可正式出版。一般15万字以上。2、以论文结 项:高质量论文8-10篇以上。3、以研究报告结项,提交10 万字以上的研究报告;研究报告后附正式发表论文的总目录 清单 4、凡以博士学位论文或博士后出站报告为基础申报国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点项目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点项目 年度检查表 批准号学科类别 项目名称 批准立项时间 原计划完成时间 (办)项目负责人电话(宅) 所在单位 通讯地址 邮编E-mail 填表日期 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印制

项目负责人同志: 国家社科基金重点项目主要研究我国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的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以及学科建设的重要基础理论问题,在整个国家社科基金项目中具有突出的地位和作用。为此,我们十分关注您所承担的重点项目执行情况和最终成果质量。 希望您按照申请书原课题设计开展项目研究,按照《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管理办法》和《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资助经费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使用项目经费,加强项目的自我管理,力求按时间高质量地完成研究任务。 “十五”期间,我办将采取措施,加强对重点项目的管理力度,除直接负责成果鉴定外,还要进行项目的中期检查。检查一般在课题立项的第二年进行,平时做不定期检查。我办已经为每一个重点项目建立了档案,检查的情况将记录其中。请您认真填写此表,报告项目的进展情况和经费使用情况。我办将根据中期检查和完成情况,采取一些必要的奖惩措施,包括记录“信誉档案”、通报表扬或通报批评、缓拨或追回项目经费、撤项等。这里需要说明的是,采取奖惩措施来加强重点项目的管理仅仅是一种手段,目的是促进重点项目出优秀成果,出精品力作。 以下三点请您注意: 1.凡有重要的阶段性成果,请及时通过所在单位向我办

报告,我办将进行宣传或送中央有关部门参阅。 2.凡有变更项目负责人、变更项目管理单位、延期一年以上(含一年)、中止项目或撤项等重要事项变更者,请及时填写《国家社科基金项目重要事项变更审批表》(可从我办网站:https://www.360docs.net/doc/377242492.html,下载,或向省(区、市)社科规划办或在京委托管理机构索取),由所属省(区、市)社科规划办或在京委托管理机构审核并签署意见,报全国社科规划办审批。变更项目管理单位的,须经原单位和新单位及所属省(区、市)社科规划办或在京委托管理机构共同签署意见。 申请变更或增补课题组成员、延期半年至一年以内者,报省(区、市)社科规划办或在京委托管理机构审批。 3.您单位账号如有变化,请及时通知我们,以保证每次拨款准确到位。 全国社科规划办公室 联系人:曾康陈文学刘冰 电话:66517610 66167648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