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布式屋顶光伏电站能源管理合同协议书范本

甲方:

乙方:

在真实、充分地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协议双方同意就投资建设、运营管理分布式屋顶光伏发电项目签订本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

第一条项目内容

1.1甲方同意向乙方出租、乙方同意向甲方承租如下建筑物的屋顶(以下简称“屋顶”或“项目现场”)用于建设、运营光伏发电系统项目(以下简称“项目”)。相关项目技术协议应作为本协议附件

1.2本项目预计投建总量为MWp

年(以下称“运营期限”),项目所发电应优先满足甲方生产使用,实现企业节能降耗目标,剩余电能接入公共电网,电能的相关收益(包括电费收入、碳减排收益及政府补贴等)由乙方享有。

1.3甲方承诺在本协议运营期限内的用电过程中优先使用乙方光伏电站项目所发电能。

第二条租赁期限

2.1经甲乙双方确认的日期,甲方应向乙方交付建筑物屋顶供乙方进行项目建设。起租期为乙方进场施工之日,双方应当签署《屋顶租赁事宜确认函》(见附件一)。

2.2建筑物屋顶租赁期限暂定自年月日之日起算年,租赁期限界满后,乙方享有优先承租权,且相关租赁条件不变,但电价折扣由双方根据市场价格另行协商。

2.3甲乙双方确认,乙方给予甲方电价折扣具体折扣率为见

3.2款,除此之外,甲方无需向乙方支付租金或其他任何费用。

第三条电费的结算

3.1甲方的实际用电量均以光伏电站出口双向电能计量表的计量为准

3.2甲方用电的电费计费标准为:按当地电网同时段(尖峰谷)工业电价为基准,项目运营期限内,计费标准为当地电网同时段(尖峰谷)工业电价的%。

3.3甲方用电结算方式如下:

3.3.1乙方应当根据甲方实际光伏用电量向甲方发出书面的付款申请,叙明付款的金额,每月结算一次。

3.3.2甲方在收到上述付款申请后七(7)日内,以电汇或银行转账方式将相应的款项支付给乙方。

3.3.3乙方收款后根据甲方的实际光伏用电量,根据国税要求向甲方开具相应的16%增值税专用发票。

3.3.4如甲方对任何实际用电量存在争议,应于收到付款申请之日起7日内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甲方对用电量异议的部分不影响甲方对无异议部分的用电量相应款项的支付;如果甲方在7日内未提出异议的,则视为对实际用电量已确认,应按期向乙方支付相应的款项。

第四条甲方的权利义务

4.1甲方应按本协议第2.1款的约定及时向乙方交付项目场地,并授权乙方为进出和使用项目场地之目的与甲方、其他租户(若有)共同使用项目场地所在建筑物的公共区域和公共设施。

4.2甲方承诺对提供的项目场地(屋顶)的基础建筑物拥有完整的、排他的所有权(详见房屋所有权证),项目场地不存在任何其它影响乙方使用的第三方租赁权利或其它优先权利或者被法院查封的情形。甲方应确保乙方对项目现场的占有、使用不会受到甲方或其他第三方的干扰、妨碍、阻挠或发生其他将对电站项目建设、运行、维护和管理造成不利影响的情况。

4.3在租赁期限内,若甲方需要翻新修理屋顶的,甲方应提前30天书面通知乙方,且甲方承诺如下:

4.3.l建筑物屋顶翻新修理的费用由甲方承担,经翻新修理后的项目场地仍符合安装光伏发电系统的设计要求。

4.3.2若甲方于本协议生效之日起十(10)年内需翻新修理项目场地且需要乙方拆装光伏电站的,相关拆装费用由甲方承担;若甲方于十(10)年后翻新修理项目场地且需要乙方拆装光伏电站的,相关拆装费用由乙方承担。

4.3.3项目运营期限自屋顶翻新修理且造成光伏电站停电之日起中断计算,待光伏电站重新安装完毕发电之日起恢复计算。

4.3.4屋顶翻新修理的时间不超过半年,如因甲方原因造成屋顶翻新修理时间超过半年的,甲方应按上述3.2约定电价向乙方赔偿拆除部分发电量损失。

4.4在租赁期限内,若甲方需要出售屋顶所在建筑物,或将建筑物赠与、互易、设立抵押权等造成建筑物所有权发生变动或有可能影响本协议继续履行的,甲方应提前六十(6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并且甲方应保证屋顶所在建筑物的受让方或者实际所有权人继续履行本协议,否则甲方应赔偿乙方由此造成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剩余运营期间电费及拆装费等。

4.5在租赁期限内,甲方应确保其提供的项目场地的基础建筑物不会因甲方原因导致被拆除或重建。如因国家或地方政策导致项目场地所在建筑物被征收或拆迁的,甲方应在得到征收、拆迁信息后的3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有关政府给予乙方项目的补偿或赔偿等经济利益应归乙方所有。

4.6甲方同意向乙方提供如下协助:

4.6.1在本合同签订生效后日内向乙方提供电气系统图、建筑结构图、生产负荷用电曲线等涉及施工设计的相关资料,因建筑结构图是进行屋顶荷载的必要条件,屋顶荷载是发改委进行项目备案的必要条件,故甲方须按上述时间提供给乙方,如因甲方未按照上述时间提供图纸及其他资料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且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纸质图纸至少提供1份,图纸应标注清晰,保证资料内容正确,设计完成后乙方应将图纸完整的归还给甲方。

4.6.2为乙方项目施工及运营提供必要的条件,如施工用水、用电、乙方人员/车辆免费进入厂区及项目试运条件等。乙方用水、用电所实际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按期向相关部门缴纳。

4.6.3协助乙方办理本项目实施所需的政府许可文件及节能减排项目申报。

4.6.4如乙方需要办理租赁登记的,甲方应予以配合,租赁登记费用由乙方承担。

4.6.5协助乙方对光伏发电系统进行安全管理。

4.6.6其他项目建设、运营过程中需要甲方配合的事项。

4.7甲方对项目电站没有管理义务,项目电站的运营、操作均由乙方负责。电站设备发生故障、损坏和丢失的,甲方及时通知乙方,乙方应保证及时对电站设备进行维修和监管,甲方届时给予必要的协助。在设备维修期间,甲方可以直接使用电网常规电力。甲方承诺不擅自对项目电站进行任何运行、操作,但乙方未能及时履行维修义务除外;如果甲方擅自对电站进行运作操作的,造成乙方或者任何第三方人身、财产损害的,应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如乙方因此受到索赔的,则乙方有权向甲方追偿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乙方因此而产生的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如非甲方原因而由乙方设备造成任何人人身伤害、财产损害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第五条乙方的权利义务

5.1乙方有权在租赁期限内持续且不受干扰地占有、使用项目场地。乙方在甲方厂区内的所有活动应遵循甲方规定,否则因此造成的任何后果由乙方承担。乙方人员在施工、运维期间发生的人身伤亡由乙方负责。

5.2乙方已现场实地考察屋顶现状,但此考察并不免除甲方因提供不出相应图纸及资料所导致项目无法正常操作的责任。乙方应当自行负责项目的设计、政府许可或备案文件的办理、设备采购、施工建设以及项目运维管理并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本协议另有约定的情况除外)。在租赁期限内,乙方有权为优化项目方案、提高发电效益对项目进行改造。

5.3乙方应当确保乙方使用的甲方用户侧电气设备的安全运行,系统应设置足够的防雷设施,防止雷电感应及雷电波侵入对用户侧电气设备造成的危害。

5.4乙方保证定期对项目电站进行检测、保养、清洗和维护,并负责项目电站的故障处理,由此产生的费用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5.5项目施工过程中以及项目建成后的运维过程中,若由于乙方施工原因给甲方屋顶造成损害的,乙方应负责对屋顶进行修复并承担相关费用。相关施工方案须经过甲方确认同意后方可开工。乙方设备不应影响甲方屋顶设备的正常使用,否则乙方应按甲方要求进行调整。

5.6项目施工过程中以及项目建成后的运维过程中,乙方应当确保项目不影响甲方以及周边居民的正常生产与生活。

5.7在甲方将与项目有关的甲方内部规章制度和特殊安全规定要求及时、准确地告知乙方的前提下,乙方应当确保其工作人员或者其聘请的第三方在项目实施、运行和维护的整个过程中遵守甲方的相关规章制度。

5.8因乙方设备及配套措施(包括但不限于5.3款引起的)造成甲方用电故障、跳闸、起火等并引起建筑物及附属设施损坏、设备损坏、设备停机产品报废等损失,乙方应负责赔偿。

5.9乙方应负责项目建造、运营过程中与当地电网、供电部门的协调、沟通,保障项目平稳推进。否则,由此对甲方造成的用电纠纷、障碍均由乙方承担责任,相关损失也由乙方承担。

第六条项目的更改或用电模式变更

6.1如在项目的建设期间出现乙方无法预料的情况,从而导致原有项目方案需要修改时,则乙方有权对原有项目方案进行修改,修改方案应通知甲方,在不影响甲方任何权益时甲方应给予配合。

6.2在本项目运行期间,乙方有权为优化项目方案、提高发电效益对项目进行改造,包括但不限于对相关设备或设施进行添加、替换、去除、改造,或者是对相关操作、维护程序和方法进行修改,所有的改造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应给予配合。

6.3当以下情形之一出现时,乙方有权将节能效益分享模式变更为全部电量上网模式,乙方项目所发电量全部并入公共电网,因变更上网模式乙方需要进行场地施工的,甲方应予以配合:(1)甲方在合同有效期内连续3个月或累计六(6)个月每月实际用电低于约定的自发自用用电比例;

(2)甲方拖欠乙方应付电费累计超过三(3)个月或金额超过五十(50)万的;

(3)甲方因停产、歇业、破产、并购重组、控制人变更等原因导致甲方用电负荷显著减少(含消失)和供用电关系无法继续履行的。

6.4变更上网模式前,甲乙双方应签署《分布式光伏电站屋顶租赁协议》,明确双方变更后的权利义务关系。尚未签署《分布式光伏电站屋顶租赁协议》前,乙方仍可以根据本协议合法使用甲方屋顶。如因甲方欠付电费导致变更上网模式的,甲乙双方均同意就甲方欠付的电费和乙方按照后续签署的《分布式光伏电站屋顶租赁协议》所应支付的屋顶租金进行直接抵扣,直至甲方无欠付电费之日为止。

第七条资产所有权以及风险责任

7.1本项目下的所有由乙方采购并安装的设备、设施和仪器等固定资产(简称“项目资产”)的所有权属于乙方。在本协议有效期内,乙方有权为融资目的而在其所有的项目资产上设定抵押或其它担保物权,甲方有义务协助乙方完成上述活动,包括但不限于签署设置担保物权的协议或其它相关文件。

7.2甲方在本协议有效期内不得处置项目资产或将项目资产抵押、质押或在项目资产上设定其他形式的第三方权利。

7.3运营期限届满且甲乙双方均无意展期的,乙方将项目资产的所有权无偿转让给甲方,并将项目的技术资料与项目资产清单一并移交给甲方。

7.4若甲方处置项目资产所在的建筑物或其他非不可抗力的甲方原因导致了项目资产的损毁、灭失,甲方应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包括但不限于项目资产的评估价值、剩余电站运营期间的电费损失)。

第八条违约责任

8.1如甲方未按照本协议的规定及时向乙方支付电费,则每天按应付电费的千分之一向乙方支付滞纳金,直到甲方全额支付电费为止。甲方拖欠乙方应付电费累计超过三(3)个月或金额超过五十(50)万的,乙方有权终止向甲方供电,并更改项目模式,全部发电量均并入公共电网。如果乙方及时终止供电,则滞纳金计算终止。若乙方更改项目模式的,甲方应无条件予以配合。如甲方不予配合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协议,由此导致乙方的经济损失全部由甲方承担。

8.2如甲方未按照本协议的规定向乙方交付屋顶进行施工的,则每天应按元向乙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天,乙方有权解除本协议。

第九条不可抗力

9.1不可抗力是指水灾、地震、瘟疫、台风、战争、动乱、暴乱、武装冲突、罢工等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9.2如果一方(“受影响方”)由于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无法履行协议下的义务,受影响方就必须在知晓不可抗力的有关事件的五(5)日内向另一方(“非影响方”)提交书面通知,提供不可

抗力事件的细节。

9.3受影响方必须采取一切合理的措施,以消除或减轻不可抗力事件有关的影响。

9.4在不可抗力事件持续期间受影响方的履行义务暂时中止,相应的义务履行期限相应顺延,受影响方不应承担相应责任。在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受影响方应该尽快恢复履行本协议下的义务。

9.5除本协议另有约定之外,如果因为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受影响方不能履行本协议项下的任何义务,而且非影响方在收到不可抗力通知后,受影响方的不能履行义务持续时间达九十(90)日,且在此期间,双方没有能够谈判达成一项彼此可以接受的替代方式来执行本协议下的项目,任何一方可向另一方提供书面通知,解除本协议,而无须向另一方承担任何责任。

第十条协议终止

10.1本协议可经由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后书面解除。除本协议另有约定外,本协议履行过程中,甲乙双方均不得擅自解除本协议。

10.2协议一方主动申请破产、清算、重整,或被提出上述申请的,另一方可书面通知对方解除本协议。如甲方系破产方的,乙方解除本协议后,有权立即取回项目资产,甲方或甲方的破产管理人应予以配合。如乙方系破产方的,则甲方行使解除权后,具体由破产法院决定并执行乙方取回项目资产的行为。

10.3任何第三方要求行使甲方设定在项目场地所在建筑物上的抵押等担保物权,或者建筑物被法院查封并拍卖、变卖,使得本协议无法继续履行的,乙方可书面通知甲方解除本协议,甲方应赔偿乙方因此造成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电费损失、差旅费、律师费等)。

10.4如甲方违反上述4.6.1条规定,则乙方有权行使单方解除权解除本合同并由甲方承担

万元的违约金。

第十一条争议解决

11.1因本协议引起的任何争议、纠纷,本协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不能协商解决,由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十二条协议的生效及其他

12.1本协议自主合同及附件盖章后生效,至项目建成并网发电后的二十(20)年运营期限期满后终止。

12.2如乙方签订本合同由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的,则在取得公章/合同章后需重新加盖,否则本合同不生效。

12.3协议文本一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执份。

12.4本协议由双方于年月日在签订。

12.5本协议的附件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协议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签订时间:签订时间:

附件一:屋顶租赁事宜确认函

根据《分布式屋顶光伏电站屋顶租赁协议》的约定,甲方已于年月日向乙方交付了项目场地。现甲、乙双方在此确认,前述日期为项目场地的起租日。

光伏电站合作合同协议书范本 通用版

一、合作各方: 甲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乙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二、合作内容 1.甲方与乙方合作,积极响应国家节能减排政策号召,进行分布式光伏电站项目或其它屋顶光伏电站示范项目的申报、建设、运营维护等工作。 2.在本协议下,乙方将向甲方男方提供的建筑物共计栋,建筑物屋顶面积总计 平方米。乙方承诺期对本协议项下的建筑物拥有完全的、排他的、不受任何限制的所有权。上述建筑物屋顶应经甲方确认适合进行屋顶光伏电站建设。 3.在甲方最终确认乙方所提供的建筑物屋顶适合进行光伏电站项目建设后,甲方或甲方的关联公司将作为本协议光伏电站项目的业主负责项目电站的申报工作;乙方配合项目申报,并在电站建设过程中提供便利条件。 4.项目申报获得政府部门的项目建设批准文件后,甲方负责项目的建设并在政府批准文件规定的时间内建设完成。 5.甲方在屋顶光伏电站项目建设、运营过程中应采取措施充分保护本协议下的乙方建筑物屋顶结构,并负责修复施工可能造成的破坏、渗漏等。甲方在施工过程中应采取措施充分消除或减少对乙方业务的影响。 6.屋顶租赁期为二十年,自项目申报成功之日起算起。甲乙双方一致同意,上述租赁期限届满后,屋顶租赁期限自动延长五年。 7.甲乙双方应在本协议签订之后的三十个工作日内进一步签订关于本协议项下光伏电站项目的《能源管理协议》,乙方通过能源合同管理协议获取节能收益分成作为屋顶租赁回报。并且应

同时就乙方所提供的的建筑物屋顶签订《屋顶租赁协议》,乙方应协助甲方就其租赁的乙方建筑屋顶进行相关的租赁登记备案,以确保甲方对乙方建筑物屋顶的合法使用。若本协议项下的光伏电站项目未申报成功,则上述《能源管理协议》与屋顶租赁协议》自动终止。 8.合作协议签字后十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人民币元作为项目合作定金。合作协议有效期为协议签字之日起至年月日止,在协议有效期内乙方不得将协议项下屋顶区域租赁给他人用于光伏电站项目或者其他任何用途,除非甲方向乙方发出书面通知放弃对本协议项下屋顶的优先使用权,乙方有权利不予返还定金。甲乙双方均不得擅自解除本协议。项目申报成功且建设完成后五个工作日内,乙方将定金返还给甲方。至年月日止项目申报不成功时,甲方应及时书面告知乙方,乙方在收到告知后五个工作日内将定金返还给甲方。在年月日前,若非甲乙双方的原因导致本协议下的屋顶范围无法用于光伏发电站项目的,则乙方应在上述事项发生后的五个工作日内将定金退还给甲方。 9.本协议项下光伏电站所有权归甲方所有,乙方承诺不以任何方式干扰或者妨碍甲方对上述光伏电站的所有权与甲方对本协议项下乙方建筑物屋顶的正常使用。 三、各方义务与责任 1.如果本合同中的任何条款因违法法律或政府规定而完全或部分无效,该条款的无效不影响本合同其他条款的法律效力。 2.双方都应对合作过程中获得的对方商业秘密承担保密义务,并不得用于违背公平诚信原则之用途。 3.若乙方在本协议的有效期限内将本协议下的乙方屋顶范围租赁或者以其他方式给他人用于光伏发电项目或者用于其他任何用途的,则视为乙方违反了本协议的约定,乙方应向甲方返还定金。 4.若甲方在本协议的有效期限内擅自解除本协议或者以其他方式拒绝履行本协议项下的义务,则甲方无权要求乙方返还定金。 四、其他

能源管理合同(屋顶光伏电站)

屋顶分布式光伏电站 合同能源管理合同 二零一六年六月 第一部分总则 (3) 1. 项目的名称、容和目的 (3) 2. 投资与收益 (3) 贞脚.

3. 项目实施 (4) 4. ......................................................................................................................................................... 项目脸收. (4) 第二部分节能收益确定、回收及项目融资担保 (4) 5. 节能收益的确定 (4) 6. 节能收益的回收 (4) 7. 节能项目的回购、买断、融资及担保 (4) 第三部分权利与义务 (5) 8. 节能项目执行期双方权利义务 (5) 9. 合同解除、变更、终止时双方的权利义务 (5) 第四部分节能技改系统的改进及停止运行 (6) 10. 节能项目的改进及相关设备的拆除、损坏 (6) 11. 节能设备的改造和新增 (6) 12. 设备的停止运行/关闭/更新 (6) 第五部分乙方的服务保障 (7) 13. 乙方的服务标准 (7) 第六部分违约责任 (7) 14. 甲乙双方的违约贵任 (7) 15. 其它违约责任 (8) 第七部分其它条款 (8) 16. 不可抗力 (8) 17. 争议的解决 ....................................................... 错误!未定义书签。 其它约定......................................................... 错误!未定义书签。页脚.

农户光伏电站合作协议

光伏电站合作协议 NO: 甲方:陕西阳光惠民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陕西县镇村发电站(以下简称乙方) 为推广清洁低碳能源的开发利用,促进节能环保产业的发展,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互利基础上达成协议如下: 一、合作项目 10KV光伏发电站。 二、运行模式 甲方负责项目实施及项目建成后经营管理,确保乙方稳定收益,甲乙双方依约承受权利和义务。 三、项目资金构成 本光伏发电站总造价为(大写)元(不含经营活动中需要的维护费、服务费、配套项目费等其他费用)。本项目资金由构成为:1、以甲方向银行申请授信、以甲方提供担保、以乙方名义办理但由甲方负责偿还的贷款(大写)元;2、国家或地方对光伏发电站建设及设备的补贴资金;3、含扶贫专款资金在内乙方的自筹资金(大写)元;4、其余为甲方的自筹资金。 四、合作期限 甲乙双方合作期限为15年,自该电站开始正常发电之日起计算。该光伏电站所有权归甲方,合作期限内该光伏电站经营权归甲方;合作期满后,甲方将该电站所有权赠予乙方,乙方享有该电站经营权,双方再行合作则另行协议:合作期内因乙方未能履行本协议确定之义务致本项目不能正常发电或运营,该不能正常发电或运营的累计日为本协议合作期满后的顺延期。 五、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权利:A、按本协议约定取得利益;B、负责主持项目实施中的设计、建设、维修、服务、运营、财务运作及内部管理; C、本协议约定的甲方其他权利。 2、甲方义务:A、承担本项目的亏盈风险;B、向乙方支付年固定现金收入(大写)元,并保证在每年收到国家及地方的当年电价财政补贴时向乙方支付上述年固定现金收入;C、按时偿还贷款到期本息; D、采用技术先进、经国家认证的设备,并与专业科研机构合作,确保本项目达到最佳运营状态;E、建立数据管理中心,实时动态监控光伏电站系统运行状态,引入互联网+的新模式,通过APP模式随时动态向乙方公开信息,并发送医疗、保险、法律及能增加乙方收入等各种信息;F、本协议约定的甲方其他义务。 六、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权利:A、按本协议约定每年取得固定现金收入(大写)元; B、合作期间在自愿的基础上甲方因经营需要收购乙方的,由甲方归还贷款余额,

太阳能光伏电站项目投资协议书

太阳能光伏电站项目投资协议书 甲方: 乙方: 鉴于: 乙方所属集团系全球领先的光伏制造业集团公司,主要致力于投资光伏产品的制造和光伏太阳能电站的开发、建设和运营,并在这些方面拥有丰富的经验。 为了充分开发和利用地区的太阳能资源,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在相互友好协商的基础上,就投市开发区MW光伏电站项目达成协议如下,以兹共同遵守。 甲方、乙方以下统称“两方”、“双方”,甲方、乙方中任何一方以下称“一方”。 如无明确约定,本协议书项下的“乙方”应包括乙方或乙方的关联公司。太阳能光伏电站项目以下统称“项目”。 第一条项目情况 1.乙方根据其在太阳能光伏产业的发展规划,拟在内蒙古呼伦贝尔市开发区范围内投资设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项目公司”(在甲方所在地纳税)并投资、建设和运营太阳能光伏电站项目,运营周期:年。 2.投资建设开发区范围内的微型分布式电网,总投资约亿美元(折合人民币亿元)。拟建设的太阳能光伏电站规划容量MW,总投资约亿美元(折合人民币亿元)。规划用地约亩,该拟用地位于内蒙古呼伦贝尔市开发区。每年的发电总量约为万度,相当于每年节省了吨标准煤。协助政府完成扶贫电站投资项目,规划容量MW(按县万贫困户计)总投资约亿美元(折合人民币亿元)。规划用地约亩, 3.此项目可有效促进市开发区能源结构转型,显著减少对化石燃料的使用及碳排放,促进可持续绿色发展,引领河北省新能源健康发展,促进当地经济。

第二条甲方责任 协助乙方完成本项目的立项,协助乙方建设及运营管理工作。甲方承诺:1.协调乙方与各级政府部门的关系,各级政府部门包括但不限于发改委、经信委、商务局、工商局、财政局、税务局、环保局、建设局、水务局、安全监督、土地和规划等部门。 2.协助乙方办理本项目涉及的各项报批或备案手续,以使乙方顺利的进行项目备案并获得相应的建设规模指标(确保乙方于年1底前获得地面光伏电站的建设规模指标)、国家光伏发电标杆电价收购及地方政府电价补贴指标等。3.协助乙方办理项目选址(拟用地),土地初审、土地预审等相关手续,以确保项目拟用地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性质、土地用途上满足国家政策规定和太阳能光伏电站建设的需求。 4.协助乙方办理光伏发电并网接入的有关手续,并督促当地电网企业依照国家及地方有关促进太阳能光伏发电发展的政策法规,做好并网接入服务工作,确保当地电网企业同意项目的并网接入,并与项目公司签署并网接入协议和售购电协议,优先调度和收购本项目上网电量。就并网接入方案而言,协助督促当地电网企业加快审核等。 5.协助乙方办理本项目建设所涉及的厂区规划、建筑设计与建筑施工、安全、卫生、消防、土地等各级政府、相关部门及各个环节的批准(建设施工许可),并协助解决就本项目建设施工、安全、卫生、消防、用水、土地、运营等过程中遇到的困难或与各级政府部门、农民等有关方面的关系问题。 6.甲方按照元每亩每年的标准出租提供给乙方(项目)使用(后续另行签署《土地租赁协议》),直至电站运营结束。若按照有关政策规定,可以划拨的,以划拨的方式供乙方(项目)使用。对于项目建设涉及的变电房、控制中心等永久性固定建筑,依法需要办理土地征用和流转手续的,甲方全力协助乙方进行办理。 7.项目所需用水(含可能需要的农业用水),甲方负责接入到项目围墙外指定区域或协调解决农业用水来源,并承诺用水享受的价格为最优惠价格。 8.协调以当地最低供应电价供应本项目所需使用的电力。 9.甲方承诺,将在税收、行政收费和公共设施配套等方面,以法律允许的方式给予项目优惠补贴政策。 10.项目生活污水若需排放至市政污水管网,市政污水管网由甲方负责接入到项目围墙外指定区域。 第三条乙方责任 1.在甲方全面履行其责任的前提下,乙方承诺将在双方正式协议签订后,

光伏电站合作协议书

光伏电站合作协议书篇一:光伏电站项目合作开发协议书 光伏电站项目合作开发协议书1 甲方: 乙方: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 为充分开发利用区域丰富的太阳能资源,强化绿色低碳品牌,充分开发未利用荒山、荒坡地等资源,加快经济结构优化升级步伐,促进当地新能源产业经济快速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利用自身在本区域的优势,引进(北京)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建设太阳能光伏并网发电项目。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在自愿、平等、协调一致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 一、主要内容 (一)项目投资主体: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 (二)项目建设内容:拟建装机容量为MW的太阳能光伏并网电站,以最终适合建设的地址确定最终安装容量。 (三)项目拟建地点:(适合地面电站建设的场地)。 (四)项目占地: (五)项目计划总投资:亿元人民币。 (六)建设工期:个月。 二、双方责任和义务 (一)甲方责任和义务

1.甲方负责协助向乙方获得提供项目全部所需用地,并采用征、租结合的方式,配合乙方完善用地手续,确保用地合法,符合国家土地、林业等有关使用政策。 2.甲方成立项目协调小组,负责协助乙方办理项目有关手续。做好项目的跟踪服务,帮助协调解决项目推进和建设中的困难问题,为乙方营造一个良好的投资环境。 3.甲方协调其他土地拥有者,以有偿租赁、征租结合的方式将项目用地提供给乙方。甲方负责协助办理项目建设用地的选址意见书、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等相关行政审批手续,甲方保障乙方项目所用土地的整体合规性。 4.甲方对乙方上报提交的项目有关文件、资料及相关商业机密予以保密。 5.甲方协助乙方将该项目列为市招商引资光伏电站项目,享受国家关于光伏产业有关扶持政策及市招商引资的有关优惠政策。 6.甲方协助乙方实现项目地通水、通电、通路。协助乙方取得项目必须的当地气象、地质、地形图等相关基础材料。 7.甲方承诺协助办理投资项目的前期手续,积极协助乙方进行融资和申报政策补贴。 (二)乙方责任和义务 1.乙方负责筹措该项目建设所需的建设资金,负责所有

光伏能源合同管理协议

分布式光伏发电应用项目 合同能源管理协议 订立合同双方: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第1条总则 1.1 本协议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管理技术通则”(GB/T24915-2010)起草编制。 第2条项目主要内容 2.1项目名称: 2.2 项目地点: 2.3 项目概况: 利用甲方的建筑物屋顶建设(以建成运营的实际装机容量为准)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项目以10千伏及以下电压等级接入园区电网,所发电能由甲方优先使用。 2.4 项目建设方案: 乙方负责该项目的所有投资,完成电站设计、报批、施工、建设并负责项目在效益分享期间的运营、管理、维护以及过程中发生的所有费用。甲方提供本项目所需建筑物屋顶约万平方米。 2.5 合作模式: 其中约万平方米为自发自用余电上网模式,剩余万平方米为全部上网模式;光伏发电项目自发自用模式所发电量优先供甲方使用,电价按照正常电价的计算;剩余约万平方米电站为全部上网模式的屋顶采取支付租金计算。 2.6 如现有自发自用模式下乙方发电量不能满足甲方的用电量时,根据甲方变更新增变压器 容量和新建设厂房约平方米的屋顶,乙方将依据实际情况增加建设光伏电

站,以自 发自用余电上网模式电站继续为甲方提供相应的发电量。(同合作模式同2.5条)2.7 屋面租金: 租金每平方米元/年,具体租金数量以双方认可的实际使用面积计算,面积计算规则为:钢筋砼平屋面以建筑施工图屋面水平投影面积,坡屋面厂房面积以坡屋面实际面积计算面积(不扣除彩光带)。年租金计算方式为:,具体租金以甲方技术人员勘察测量使用的面积为准。 2.8 租金支付: 租金按年支付。甲乙双方同意租金自甲、乙双方合同签订后,并在项目开工建设10日内向甲方一次性支付第一年的租金。以后每年在第一年所确定付款日期前五日内支付下一年的租金(租金交付间隔为一年),以此类推。租金拖欠3个月以上并经甲方书面催告后仍未支付的,甲方有权无条件终止租赁协议。 2.9 项目目的:项目建成后预计平均每年发电约万度(具体发电量以实际发电量为准),达到降低能耗,改善环境的目的。 2.10 补贴资金分配办法: 甲方向国家相关部门申请节能减排或采用新能源补贴归甲方所有;国家分布式光伏发电按发电量的电费补贴归乙方所有;甲、乙双方有义务配合对方申请补贴相关资料的办理;政策有明确规定的,按政策规定执行,一方均有配合另一方申请的义务。 第3条项目实施期限 3.1 本协议自双方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司公章之日起生效,至节能效益分享期满 时终止。 3.2 本协议生效后,由乙方进行相关施工手续的申报,甲方予以协助。项目施工手续齐全后 个月内乙方进场施工。 3.3 双方分享节能效益的起始日为项目获得批准后的正式并网运行日,项目分享期为年。 3.4 协议有效期为协议起始日至节能效益分享期满为止。 3.5 若乙方在节能效益分享期内的投资收益因非乙方因素(如甲方用电量下降、补贴政策调整 等)出现重大不利变动的,乙方有权要求变更项目的发电模式,届时双方应另行协商调整 具体合作方式。 第4条项目方案设计实施和项目的验收

农户光伏电站合作协议书合同

农户光伏电站合作协议(说明:本文为word格式,下载后可直接编辑)

NO: 甲方:XX惠民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县镇村发电站(以下简称乙方) 为推广清洁低碳能源的开发利用,促进节能环保产业的发展,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互利基础上达成协议如下: 一、合作项目 10KV光伏发电站。 二、运行模式 甲方负责项目实施及项目建成后经营管理,确保乙方稳定收益,甲乙双方依约承受权利和义务。 三、项目资金构成 本光伏发电站总造价为(大写)元(不含经营活动中需要的维护费、服务费、配套项目费等其他费用)。本项目资金由构成为:1、以甲方向银行申请授信、以甲方提供担保、以乙方名义办理但由甲方负责偿还的贷款(大写)元;2、国家或地方对光伏发电站建设及设备的补贴资金;3、含扶贫专款资金在内乙方的自筹资金(大写)元;4、其余为甲方的自筹资金。 四、合作期限 甲乙双方合作期限为15年,自该电站开始正常发电之日起计算。该光伏电站所有权归甲方,合作期限内该光伏电站经营权归甲方;合作期满后,甲方将该电站所有权赠予乙方,乙方享有该电站经营权,双方再行合作则另行协议:合作期内因乙方未能履行本协议确定之义务致本项目不能正常发电或运营,该不能正常发电或运营的累计日为本协议合作期满后的顺延期。 五、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权利:A、按本协议约定取得利益;B、负责主持项目实施中的设计、建设、维修、服务、运营、财务运作及内部管理; C、本协议约定的甲方其他权利。 2、甲方义务:A、承担本项目的亏盈风险;B、向乙方支付年固定现金收入(大写)元,并保证在每年收到国家及地方的当年电价财政补贴时向乙方支付上述年固定现金收入;C、按时偿还贷款到期本息; D、采用技术先进、经国家认证的设备,并与专业科研机构合作,确保本项目达到最佳运营状态;E、建立数据管理中心,实时动态监控光伏电站系统运行状态,引入互联网+的新模式,通过APP模式随时动态向乙方公开信息,并发送医疗、保险、法律及能增加乙方收入等各种信息;F、本协议约定的甲方其他义务。 六、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权利:A、按本协议约定每年取得固定现金收入(大写)元; B、合作期间在自愿的基础上甲方因经营需要收购乙方的,由甲方归还贷款余额,补偿乙方自该电站开始正常发电之日起至收购之日止每年(大写)元的 款项,并在甲方收购后以租或分红形式每年支付(大写)元给

光伏电站合作合同协议书范本

光伏电站合作合同 甲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 ___ 年____ 月_____ 日

____________ (以下简称甲方)代表人:地址: ____________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代表人: 地址: 为充分开发利用本地丰富的太阳能资源,强化绿色低碳品牌,充分开发未利用荒山、荒坡地等资源,加快经济结构优化升级步伐,促进本地能源产业经济快速发展, 甲方为利用区域内丰富的太阳能资源,引进乙方公司建设太阳能光伏并网发电项目。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在自愿、平等、协调一致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 一、主要内容 (一)项目投资主体: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二)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项目建设内容:拟建装机容量为MW勺太阳能光伏并网电站,以最终适合建设 的地址确定最终安装容量。 (三)项目拟建地点:甲方行政区域内适合地面电站建设勺场地。 (四) __________________ 项目占地:亩。 (五)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项目计划总投资:约亿元人民币。 (六) __________________ 建设工期:月。 二、双方责任和义务 (一)甲方责任和义务 1、甲方负责协助向乙方获得提供项目全部所需用地,并采用征、租结合勺方式,配合乙方完善用地手续,确保用地合法,符合国家土地、林业等有关使用政策。甲方严格落实国家及地方有关支持和鼓励新能源产 业发展勺各项优惠政策;且在土地使用、税收减免等方面依法给予乙方一定勺优惠。 2、甲方成立项目协调小组,负责协助乙方办理项目有关手续。做好项目的跟踪服务,帮助 协调解决项目推进和建设中的困难问题,为乙方营造一个良好的投资环境。

分布式光伏合同能源管理合作协议模板

***************公司 与 XXX有限公司 光伏电站 合同能源管理合作协议 签署地点:********** 签署时间:年月日

目录 第一条合作内容及期限 (1) 第二条协议场地的提供 (2) 第三条电站的建设 (3) 第四条电站产权分界和运营维护 (4) 第五条协议场地的维护和使用 (5) 第六条电能计量 (7) 第七条电费结算 (8) 第八条甲方的权利义务 (9) 第九条乙方的权利义务 (10) 第十条不可抗力 (11) 第十一条违约责任 (11) 第十二条协议的变更、解除和终止 (11) 第十三条其他事宜 (13)

光伏电站合同能源管理合作协议 本协议由以下双方于年月日在**市签署: ***************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注册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法定代表人: 联系人: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XXX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注册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法定代表人: 联系人: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友好合作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 ********MW 分布式光伏电站项目(以下简称:项目)合同能源管理合作事宜,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合作内容及期限 1.1甲方拟利用乙方水池、屋顶及合规的空地等空闲场地投资建设光 伏电站(以下简称“电站”),乙方作为上述场地的合法所有者同意在合作期内将上述场地免费出租给甲方使用。 1.2电站采用“自发自用,余量上网”的用电模式,电站所发的电能优先供乙 方生产使用,甲方按照乙方当月使用国家电网同时段分时电价与乙方结 算;电站所发富余电能接入公共电网,由甲方自行与国家电网公司结算;

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合作合同协议书范本 标准版

编号:_____________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合作协议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甲方: 乙方: 1. 总则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与公司(以下简称乙方)为响应国家能源战略,有效利用闲置屋顶资源促进光伏发电应用,减少输电损耗和建筑物能耗,改善生态环境,提升企业绿色低碳、节能环保的综合品牌形象,创造良好的环境、社会和经济效益,双方本着长期合作、互利共赢的原则,根据《合同法》,经友好协商,订立本协议,供双方恪守。 本项目所涉太阳能光伏发电设备系统及项目工程建设全部由乙方投资,建成后由乙方负责运营、管理和维护,设备系统所有权属为乙方。甲方为乙方提供项目建设所需的甲方厂房屋顶使用权及项目建设所需的管线通道,并积极配合乙方办理项目建设所需的相关手续,甲方以屋顶出租方式分享本项目投资效益。 2. 项目的名称、内容和目的 2.1 项目名称:公司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简称“项目”); 2.2 项目内容:在甲方在漳州市镇所属厂房建筑屋顶,建设并网光伏发电系统,屋顶面积约万m2,规划装机容量为MWp; 2.3 项目目的:实现光电转换,降低能源消耗。 3. 合作期限 本协议期限自本协议签署之日起至光伏电站建设完成验收并网发电之日的后25周年。 4. 租金和租期 以下两种方案供甲方选择其中一种: 方案一:本项目验收并网发电之日起计算租金,按光伏组件的实际占用屋顶面积每年元/m2,租期25年,每年乙方向甲方缴纳一次租金。

屋顶光伏电站项目合作合同协议书范本正式版

编号:_______________ 屋顶光伏电站项目合作协议书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 年_____ 月_____ 日 一、合作各方: 甲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乙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二、合作内容:1.甲方与乙方合作,积极响应国家节能减排政策号召,进行分布式光伏电站项目或其它屋顶光伏电站示范项目的申报、建设、运营维护等工作。 2. 在本协议项下,乙方将向甲方提供的建筑物共计栋,建筑物屋顶面积总计平方米。乙方承诺期对本协议项下的建筑物拥有完全的、排他的、不受任何限制的所有权。上述建筑物屋顶应经甲方确认适合进行屋顶光伏电站建设。3.在甲方最终确认乙方所提供的建筑物屋顶适合进行光伏电站项目建设后,甲方或甲方的关联公司将作为本协议项下光伏电站项目的业主负责项目电站的申报工作;乙方配合项目申报,并在电站建设过程中提供便利条件。 4. 项目申报获得政府部门的项目建设批准文件后,甲方负责项目的建设并在政府批准文件规定的时间内建设完成。 5. 甲方在屋顶光伏电站项目建设、运营过程中应采取措施充分保护本协议项下的乙方建筑物屋顶结构,并负责修复施工可能造成的损坏、渗漏等。甲方在施工过程中应采取措施充分消除或减少对乙方业务的影响。 6. 屋顶租赁期为二十年,自项目申报成功之日算起。甲乙双方一致同意,上述租赁期限届满后,屋顶租赁期限自动延长五年。 7. 甲乙双方应在本协议签订之后的三十个工作日内进一步签订关于本协议项下光伏电站项目的《能源管理协议》,乙方通过能源合同管理协议获取节能收益分成作为屋顶租赁回报。并且应同

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合同能源管理协议模板最新

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合同能源管理协议模板最新

XXXX分布式并网光伏发电系统 合同能源管理协议协议 甲方:XXXX公司 乙方:美橙电力 二〇一五年二月

合同能源管理(售电)协议 协议编号: 甲方: 乙方:SPI 1总则 1.1本协议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2010年8月颁布的“合同能源技术管理通 则”(GB/T 24915-2010)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规定起草编制; 1.2在真实、充分地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协议双方同意按“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就#########光伏示范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或“项目”)签订本协议; 1.3鉴于本项目的实际情况,双方同意以甲方向乙方免费提供屋顶的方式分 配由该项目带来的节能效益; 1.4合作概述: 1.4.1双方确定并同意由乙方在本协议期限即25年内免费使用甲方建筑物屋顶 建设########光伏发电站及其配套工程(以下简称“电站”),并向甲方供应电站所发全部电力; 1.4.2乙方拥有所有权的电站项目建成发电后,以电站实际发电同时段甲方从 电网企业购电电价的优惠价,将光伏电站项目所发的全部或部分电力售予甲方,甲方承诺将购买乙方全部或部分电力。乙方的供电行为应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和国家电网的规定; 1.4.3甲方根据本协议的约定对电站项目的运行和维护进行合理管理和配合。2项目主要内容 2.1项目名称:; 2.2甲方同意乙方实施该项目,乙方负责通过该项目的实施,为甲方完成节 点目标以及其他双方约定的事项; 2.3项目建设方案: 2.3.1乙方负责该项目的所有投资,完成电站设计、施工、建设;负责合同期 内电站的运营、管理、维护以及过程中发生的所有费用;

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合同能源管理协议(乙方合同)

合同编号: 【中集 XXX 厂房】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 合同能源管理协议 协议签订地:【】 协议签订日:【】

目录 第一条定义 (1) 第二条项目概况 (2) 第三条项目期限 (3) 第四条节能效益分享 (3) 第五条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4) 第六条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5) 第七条项目的更改 (6) 第八条违约责任 (7) 第九条不可抗力 (8) 第十条损害赔偿 (9) 第十一条协商解除 (9) 第十二条法律适用与争议解决 (9) 第十三条保密 (9) 第十四条通知 (10) 第十五条其他 (11)

本协议由以下双方于【】年【】月【】日在【】签署: 甲方:【中集XXX(荆门)能源装备有限】公司 地址:湖北省 XX 市 XX 区 XX 大道法 定代表人: 乙方:荆门 XXXX 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 法定代表人:郭 XX 鉴于: 1.根据《合同能源管理技术通则》(GB/T24915-2010.的规定,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同意按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合作开发【中集XXX厂房】分布式光伏电站项目,并按节能效益分享型方式分配由该项目带来的节能效益。 2.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真实、充分地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协商一致,达成本协议如下条款,以资各方遵守。 第一条定义 1.1 除非本协议另有明确约定或者上下文另有要求,下列词语具有以下含义: 协议、本协议指由甲乙双方共同签署的本协议及其附件,以及日后可能签署的任 何前述协议之补充/修改协议和附件。 项目、本项目指本协议项下甲乙双方合作开发的【中集XXX 厂房】分布式光伏 电站项目,具体项目信息见本协议第 2 条约定。 节能效益分享期指从乙方书面通知甲方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完成并网发电次日起 二十五年。 节能量(kWh)指甲方因使用本项目发电而减少使用的电网电量,详见本协议第 4.3 条约定。

光伏电站项目合作协议书

光伏电站项目合作协议书 项目合作协议书甲方: 乙方: “远离雾霾,找回蓝天”是现代人永远的诉求的,在今年的两会期间,XX已明确指出,能“源生产和消费革命,关乎发展与民生。要大力发展风电、光伏发电、生物质能,积极发展水电,安全发展核电,开发利用页岩气、煤层气。控制能源消费总量,加强工业、交通、建筑等重点领域节能。积极发展循环经济,大力推进工业废物和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我国节能环保市场潜力巨大,要把节能环保产业打造成新兴的支柱产业。”甲方为大力发展XX省的太阳能光伏发电市场,先积极寻求业务合作伙伴,乙方拥有一定的市场资源,同意与甲方合作共同开发该产品的市场。现为明确双方之间的权利和义务,本着“互利双赢”的精神及公平公正的原则,经双方友好协商特订立如下协议: 一甲方责任 1、向乙方提供公司形象宣传、产品介绍等相关资料。 2、配合乙方向客户提供技术咨询,方案设计,工程施工。 3、负责对乙方进行业务范围内基本知识的培训。 4、按双方约定方式准时支付乙方利益分成。 二乙方责任 1、乙方负责提供与本产品有意向客户源。 2、当甲方的产品销售给乙方提供的客户源时,应当由甲方与客户签订正式合同,并由甲方负责工程所有流程。 3、乙方在拓展客户源期间,应当履行宣传甲方系列产品优点的业务,不得有诋毁甲方系列产品或转介绍客户购买其它公司同类系列产品的行为。否则,甲方有权置留乙方提成款和解除合作合同。 三利益分成及支付方式 1、甲方在施工结束后三天内,必须将乙方应当取得的业务提成款支付给乙方。 2、乙方提成按利润取得的%提取。

四、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两年。 五、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六、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应本着友好合作的原则协商解决。 甲方代表:乙方代表: 签订日期:签订日期: 签约地点:签约地点: 仅供参考

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合同能源管理协议(乙方合同)

合同编号: 【中集XXX厂房】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 合同能源管理协议 协议签订地:【】 协议签订日:【】

目录 第一条定义 (1) 第二条项目概况 (2) 第三条项目期限 (2) 第四条节能效益分享 (3) 第五条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4) 第六条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5) 第七条项目的更改 (6) 第八条违约责任 (7) 第九条不可抗力 (7) 第十条损害赔偿 (8) 第十一条协商解除 (8) 第十二条法律适用与争议解决 (8) 第十三条保密 (9) 第十四条通知 (10) 第十五条其他 (10)

本协议由以下双方于【】年【】月【】日在【】签署: 甲方:【中集XXX(荆门)能源装备有限】公司 地址:湖北省XX市XX区XX大道 法定代表人: 乙方:荆门XXXX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 法定代表人:郭XX 鉴于: 1.根据《合同能源管理技术通则》(GB/T24915-2010)的规定,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同意按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合作开发【中集XXX厂房】分布式光伏电站项目,并按节能效益分享型方式分配由该项目带来的节能效益。 2.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真实、充分地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协商一致,达成本协议如下条款,以资各方遵守。 第一条定义 1.1除非本协议另有明确约定或者上下文另有要求,下列词语具有以下含义: 协议、本协议指由甲乙双方共同签署的本协议及其附件,以及日后可能签署的任 何前述协议之补充/修改协议和附件。 项目、本项目指本协议项下甲乙双方合作开发的【中集XXX厂房】分布式光伏电 站项目,具体项目信息见本协议第2条约定。 节能效益分享期指从乙方书面通知甲方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完成并网发电次日起 二十五年。 节能量(kWh)指甲方因使用本项目发电而减少使用的电网电量,详见本协议第4.3 条约定。

某某集团屋顶分布式光伏电站合作框架协议-2017

湖北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与 湖北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关于 分布式光伏电站项目开发 合作框架协议 二〇一七年三月 甲方:湖北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工业园2栋4层 法定代表人: 乙方:湖北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湖北省 法定代表人:

鉴于: 1、甲方是一家合法成立并存续的有限合伙企业,专门投资光伏电站、分布式能源,将在全国范围内大力投资开发光伏电站及分布式能源项目; 2、乙方是一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合法成立并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拥有分布式光伏电站建设所需的屋顶资源并可以为分布式光伏电站建设提供建设场地及其他配套建设条件; 3、甲方有意与乙方展开合作,在乙方自有或由乙方控制的子公司、分公司及其他经营主体所建设并拥有物业运营管理权的厂房、园区和住宅楼屋顶及其空地上投资建设分布式光伏电站。电站建成后,在条件合适的情况下,甲方同意以优惠价格提供光伏电力给乙方使用。甲方负责投资建设,乙方负责提供建设场地和其他配套建设条件。 双方经过充分协商,就上述事宜达成如下条款,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定义 1.1 “项目”:指按照本协议的约定由甲方和乙方合作,由甲方利用乙方提供的屋顶及空地资源投资开发的所有分布式光伏电站项目。

1.2“项目场地”:指乙方提供的供甲方建设分布式光伏电站所需要的建设场地,包括乙方自有的或和由乙方控制的子公司、分公司及其他经营主体所建设并拥有物业运营管理权的厂房、工业园区、住宅楼屋顶及其空地。 1.3“项目公司”:指甲方独资注册成立的项目投资主体,专门投资于本协议项下的分布式光伏电站项目,并对其进行运营管理的公司。 1.4 “项目场地管理单位”:指乙方或由乙方控制的,对某一项目场地拥有使用权或经营管理权的单位,包括但不限于乙方的子公司、分公司或其他由乙方实际控制的经营主体。 1.5 并网发电:本协议中称“并网发电”均指本项目发电机组发电并接入当地电网,且通过电力公司并网验收。 1.6 “屋顶租赁合同”:指甲方与项目场地管理单位签署的,租用其拥有使用权或经营权的屋顶或空地进行项目开发建设的租赁合同。 1.7 《合同能源管理合同》:指由甲方项目公司与项目场地管理单位签署的关于项目公司以优惠电价出售光伏电力给项目场地管理单位使用的合同。

光伏电站合同样本

光伏发电系统工程 合同书 合同编号:lyyr2016

甲方(买方): 乙方(卖方):洛阳亚日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购买乙方产品事宜达成以下条款: 一、第一条采购标的 三、付款方式: 1.本合同签订后天内以现金或转账方式支付,首付元人民币;系统安装完成后,经甲乙双方验 收合格当天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尾款元人民币。 2.甲方应全力协助乙方完成并网手续。 3.本合同项下的所有货物自甲方付清所有款项后,所有权转移至甲方。 四、交货期: 1.暂定天,计划自 2016 年月日开始,至 2016 年月日完成系统安装调试。实 际工期自双方确认具备实施条件的次日起计。设备材料备货采购工期天,设备材料安装调试工期 天。因不可抗拒因素、现场实施条件欠缺或者甲方因素影响工期的,工期顺延。 2.乙方一次性供货安装,调试完毕即视为完成交货。 3.甲方应负责清理或者解决现场及周边障碍、阻碍等,确保现场及周边满足设备材料进出、上落、安装及 基础施工的条件。 五、交货地点、费用承担及所有权转移:乙方将货物交由承运人运送指甲方指定地点,乙方将货物交由甲方或甲 方指定的承运人后,货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由甲方承担;货物运费由乙方承担。 六、乙方应做好适合物流运输的产品包装,并随货附《货物清单》详细注明产品规格及数量,甲方根据货物清单 内容验收货物。 七、甲方自收到货物起7日内可对产品的规格、数量等产品信息提出异议,乙方必须在3日内答复并提出解决方 案,否则甲方有权退货。

八、质量保证: 1.按照双方确认的设计方案供货安装,达到国家、企业质量标准。 2.设备材料到货后安装前,甲方可对设备材料进行检查;安装调试完毕后,甲方应当天在验收单签字确认, 否则视为验收合格。 3.组件:使用组件,一切组件质量问题,按 标准进行质保。光伏组件提供年产品质量保证,不可抗拒力除外,如自然灾害、战争,人为破坏 等。 4.乙方对光伏发电系统整体保修年,逆变器质保期按照厂家质保书标准执行。质量保修期内,因系 统本身质量原因影响使用的,经乙方确认后,乙方免费保修;如因不可抗力、意外因素、人为损坏、使 用不当或管理不善造成的损坏,甲方承担工本费。质量保修期满后,乙方提供光伏发电系统终身维护保 养有偿服务。 5.乙方承诺甲方所购买的产品质量和清单一致,有微小差异属于正常。 6.乙方提供的所有产品必须符合国家有关部门的质量要求,确出现质量问题乙方须对产生质量问题的产品 换货。 7.甲方应按光伏发电系统运维操作的要求,对系统进行日常运营维护及定期保养,以保持光伏系统优良性 能及延长寿命期。 九、违约责任: 1.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导致本协议无法继续履行的,违约方需赔偿守约方违约金人民币元,该违 约金不足以弥补守约方实际损失的,违约方应赔偿守约方所有实际损失。 2.在合同履行期间,乙方延期交付(除及双方协商同意免除及不可抗拒力引起的除外),每延期日 按元承担违约责任。 3.在合同履行期间,甲方延期付款(除及双方协商同意免除及不可抗拒力引起的除外),每延期日 按元承担违约责任。 十、甲方主要权利义务 1.负责项目报建报验,及时审核及确认安装方案、图纸及有关必须事项;按照合同约定付款。接到乙方提 交实施图纸后,甲方应在天内予以审核确认。 2.免费提供施工安装所需水电、材料存放地、现有垂直运输条件;负责照管及协调现场有关事宜,确保现 场具备良好的可连续施工安装的条件;如现场或周边有影响人员进出、设备材料运输施工安装的,甲方 应予以及时解决;为乙方安装应调试提供便利条件。 3.有权对乙方安装施工质量、进度、安全等进行检查监督,及时验收确认。

光伏能源合同管理协议备课讲稿

光伏能源合同管理协 议

分布式光伏发电应用项目 合同能源管理协议 订立合同双方: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第1条总则 1.1 本协议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管理技术通则”(GB/T24915-2010)起草编制。 第2条项目主要内容 2.1项目名称: 2.2 项目地点: 2.3 项目概况: 利用甲方的建筑物屋顶建设(以建成运营的实际装机容量为准)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项目以10千伏及以下电压等级接入园区电网,所发电能由甲方优先使用。 2.4 项目建设方案: 乙方负责该项目的所有投资,完成电站设计、报批、施工、建设并负责项目在效益分享期间的运营、管理、维护以及过程中发生的所有费用。甲方提供本项目所需建筑物屋顶约万平方米。 2.5 合作模式:

其中约万平方米为自发自用余电上网模式,剩余万平方米为全部上网模式;光伏发电项目自发自用模式所发电量优先供甲方使用,电价按照正常电价的计算;剩余约 万平方米电站为全部上网模式的屋顶采取支付租金计算。 2.6 如现有自发自用模式下乙方发电量不能满足甲方的用电量时,根据甲方变更新增变压器容量和新建设厂房约平方米的屋顶,乙方将依据实际情况增加建设光伏电站,以自 发自用余电上网模式电站继续为甲方提供相应的发电量。(同合作模式同2.5条) 2.7 屋面租金: 租金每平方米元/年,具体租金数量以双方认可的实际使用面积计算,面积计算规则为:钢筋砼平屋面以建筑施工图屋面水平投影面积,坡屋面厂房面积以坡屋面实际面积计算面积(不扣除彩光带)。年租金计算方式为:,具体租金以甲方技术人员勘察测量使用的面积为准。 2.8 租金支付: 租金按年支付。甲乙双方同意租金自甲、乙双方合同签订后,并在项目开工建设10日内向甲方一次性支付第一年的租金。以后每年在第一年所确定付款日期前五日内支付下一年的租金(租金交付间隔为一年),以此类推。租金拖欠3个月以上并经甲方书面催告后仍未支付的,甲方有权无条件终止租赁协议。 2.9 项目目的:项目建成后预计平均每年发电约万度(具体发电量以实际发电量为准),达到降低能耗,改善环境的目的。 2.10 补贴资金分配办法: 甲方向国家相关部门申请节能减排或采用新能源补贴归甲方所有;国家分布式光伏发电按发电量的电费补贴归乙方所有;甲、乙双方有义务配合对方申请补贴相关资料的办理;政策有明确规定的,按政策规定执行,一方均有配合另一方申请的义务。 第3条项目实施期限 3.1 本协议自双方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司公章之日起生效,至节能效益分享期满

光伏发电项目合作合同协议书范本

编号:_______________ 光伏发电项目合作合同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 ____ 年_____ 月____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 法定代表人: 发展光伏发电对调整能源结构、推进能源生产和消费革命、促进生态文明建设具有重要意义。鉴于甲方在光伏发电项目投资建设领域的技术及人才优势和乙方拥有光伏发电项目所需场址资源,甲方拟租用乙方屋顶建设光伏发电项目(以下简称项目),双方在自愿、公平、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合同,以资共同遵守。合同具体内容如下: 第1条合作模式 1.1甲方为项目的所有者,负责承担项目的全部投资,负责项目的设计、开发、建设、管理和运营等工作,项目独立核算自负盈亏。 1.2甲方租用乙方位于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的建筑/厂房屋顶(共计屋顶面 积平方米)以及项目电气设备等所需的安装场所(配电房面 积_______________ 平方米,该部分由乙方免费提供,不计租金)(以下合称屋顶”屋顶所在的基础建筑物以下简称基础建筑物”)用于建设光伏发电项目,租赁期限为进场施工之日起20年,租赁期满后,双方同意租期延长到合作期限届满,续租期间双方权利义务与本合同一致。乙方不承担项目本身建设、运营的责任和风险。 1.3项目采用用户侧或其他接入方式接入电网,乙方免费提供项目电气设备等所需的安装场所 1.4甲方采用租金形式支付乙方屋顶使用费用。租金标准为人民币____________ 元/平 方米/年,项目实际利用屋顶面积 _________________ 平方米(以电站实际占地面积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