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名师奖评选暂行办法

教学名师奖评选暂行办法
教学名师奖评选暂行办法

教学名师奖评选暂行办法

珠院发[2011]30号

为深入贯彻落实《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实施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的意见》(教高[2007]1号)、《关于实施广东省高等学校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的意见》(粤教高[2009]76号)等文件精神,激励教师不断进取,调动广大教师教书育人的积极性,进一步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特制定本办法。

一、组织领导

教务处、人力资源处负责教学名师奖评选的组织、协调工作;学校教授委员会负责教学名师奖的评审工作;评审结果报院长办公会审批确定。

二、评选对象

凡在我校工作满三年的专任教师以及外聘全职教师中符合报名条件的教师均可申报校教学名师奖。以下情况之一的,原则上不予申报参评:

(一)已获得过国家级、省级和校级教学名师奖的教师;

(二)学校领导,学校行政管理部门、科研单位及教学辅助单位专职工作人员等。

三、报名条件

(一)热爱祖国,热爱教育事业,师德高尚,爱岗敬业,团结协作,治学严谨,富有创新精神;教书育人,为人师表。

(二)受聘于副教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岗位。

(三)原则上须具有15年及以上高等教育教学经历;能够承担3门以上主干课的主讲教学任务,近两年平均教学工作量大于额定工作量的80%。

四、评选程序

(一)申报推荐:个人申报,填写《北京理工大学珠海学院“教学名师奖”候选人推荐表》一式三份(含电子版1份),候选人需提供近3年开设课程和教学工作量证明,专业技术职务证书,教学、科研成果,获奖证书,教学水平证明(学生评教分及同行评价),发表文章的期刊、教材原件以及科研经费证明等材料,由所在教学单位初审推荐,报学校教务处。

(二)组织评选:“教学名师奖”每年评选一次,由教务处、人力资源处按条件对申报“教学名师奖”人员的材料进行审核,提交学校教授委员会,由教授委员会根据《北京理工大学珠海学院教学名师奖评选指标体系》进行评分,根据申报材料和评分结果确定推荐人选,评选结果在全校公示一周。

(三)经院长办公会议审定评选结果,批准后授予“北京理工大学珠海学院教学名师”荣誉称号。由学校颁发荣誉证书和奖金,并从中推荐参评广东省教学名师奖人选。

五、附则

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实行,由教务处、人力资源处负责解释。

附件:1.北京理工大学珠海学院教学名师奖候选人推荐表

2.北京理工大学珠海学院教学名师奖评选指标体系

附件1

北京理工大学珠海学院教学名师奖

候选人推荐表

候选人:

教学单位(盖章):

填表时间:年月日

教务处制

一、候选人基本情况

二、候选人教学工作情况

1. 主讲课程情况

2. 其他教学环节

3. 承担教学改革项目情况

4. 研究论文、著作及自编教材情况

四、推荐、评审意见

附件2

北京理工大学珠海学院教学名师奖评选指标体系

学校优秀教师评选方案

学校优秀教师评选方案 为了充分调动广大教师的教学积极性,不断提升我校教育教学水平,鼓励教师积极投身教学工作,表彰在教学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教师,特制定优秀教师评选方案。 一、评选范围 评选范围:积极承担并认真完成我校教学任务的在职在岗教工。 二、评选条件 (一)师德要求 1.符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要求,爱国守法、爱 岗敬业、关爱学生、教书育人、为人师表、终身学习,严守纪律,乐于奉献。 2.教师个人行为有益于学校声誉。 (二)教学业务 1.教学常规工作完成好。 2.积极承担教学任务,工作量饱满,积极参与学校 组织的教研教改活动。 3.能积极参加本学期学校组织的各种学习、集会、 升旗等集体活动。 4.能严格执行上、下课时间,不旷课。 5.能积极完成各种计划和总结。

6.按质、按量出色完成课堂教学工作,班级反映好, 学生评价高。 7.坚持教书育人,关心学生,注重学生品德教育, 积极参与学生的教育管理工作。 8.积极投身工作,在学校本课程建设中作出突出成 绩,得到相关部门积极肯定。 (三)教学效果 1.任教班级学科考试成绩的优秀率、平均分好。 2.采取因材施教,注重学生分类指导和个别辅导,学科学生进步显著,学科竞赛成绩好。 3.刻苦钻研教学业务,在教育思想、教学内容、教学方法等方面的改革有明显成效。 4.勇于开拓创新,不断改革进取,形成一定的教学特色、风格,其教法在校内形成良好影响。 三、凡在本年度教学工作中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参加该年度优秀教师评选。 1.不服从我校教学任务安排。 2.发生过教学事故。 3.病假、事假累计超过10天或有旷工行为。 4.无故不参加学校组织的教研活动。 5.受到学校纪律处分或违反法律法规。 三、评选程序

成稿-师资队伍建设管理办法-改

山西生物应用职业技术学院师资队伍建设管理实施意见 (讨论稿) 教师是学院的主体,是构成教学活动的三大要素之一。师资队伍建设对培养德、智、体、美诸方面发展的高素质、高技能人才起着决定性的作用,教师的任职、培养、提高、管理、使用是学院管理中十分重要的环节。为加强学院师资队伍建设管理,特提出如下意见。一、师资队伍建设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择优引进、大力培养、优化结构、组建团队、成就名师”的原则,围绕专业建设,以提升教师队伍专业素质为中心,以打造“双师”结构的师资队伍为重点,建立长效机制,努力造就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结构合理、充满活力的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为学院的深化改革、科学发展提供有力的人才保障。 二、师资队伍建设基本原则 1.坚持师德与师能共建的原则。弘扬教书育人精神,开展师德师风建设,提高人文素养,塑造为人师表的教师形象。同时组织教师加强学习,提高专业素质,提升育人能力。 2.坚持专业知识与实践能力并重的原则。正确处理专业、学历和实践能力的关系。结合高职教育发展规律和我院办学特色,特别注重专业教师实践能力的培养。

.坚持专职与兼职相结合的原则。加强校内专任教师的培养,3. 充分利用社会资源,聘请校外兼职教师,建立一支相对稳定、业务精良、结构合理、专兼结合的教学团队。 4.坚持整体优化与重点突出的原则。在全面提高师资队伍整体素质和能力的同时,充分发挥中青年骨干教师的作用,重视专业带头人和教师梯队建设。 三、师资队伍建设目标 1.加强教师师德师风建设,引导教师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忠诚教育事业,恪守教师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为人师表、教书育人,具有集体观念和团队意识,具有积极向上的良好心态和合作精神,能够联系社会,了解社会,服务社会。 2.加强教师业务能力的培养,使全体教师具备扎实的专业基础知识和宽广的相关学科知识,具有较强的实践能力和实践指导能力,具有独立开展科学研究的能力;具有一定的组织管理能力和社会活动能力;掌握有关教育、教学理论和专业发展的新成果;掌握现代化科学研究手段和教育信息技术。努力培养“双师”素质教师,以适应社会的需要。 3.根据学院的专业设置和招生规模,通过引进、培养等多种途径优化师资队伍结构。新进教师必须具备硕士以上学位,逐步提升师资队伍学历水平。加强教师实践锻炼和技能培养,提高“双师”教师比例,使专业教师“双师”比例达90%。 四、师资队伍建设措施

江苏省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评选表彰办法

江苏省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评选表彰办法为了表彰长期在高等学校教学第一线从事本专科教学工作,坚持党的教育方针,注重教学改革实践,教学水平高,教学效果好的优秀教师,配合教育部国家级高校教学名师奖评选表彰工作,经研究,决定开展江苏省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评选表彰工作。为做好江苏省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评选表彰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一、评选对象 经教育部正式批准的普通高等学校中在教学一线直接承担本专科生教学任务的专任教师。本科院校的申报教师应为在聘教授;高职高专的申报教师应为在聘教授或副教授。 二、评选表彰名额 江苏省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每次评选表彰40名,其中高职高专12名。每年评选表彰一次。 三、评选条件 (一)政治立场坚定,师德高尚;事业心强,富有创新协作精神;治学严谨,教风端正;诚信育人,为人师表。 (二)本科院校教师还须具备下列条件: 1.长期承担本科教学任务,坚持讲授基础课程。近五年来,面向本科生年均课堂教学工作量不少于100学时。教学效果好,主讲课程在全省同领域内有较大影响,并形成独特而有效的教学风格,在省内起到示范作用,学生评价优秀。 2.因材施教,方法灵活;课程讲授能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促进学生积极思维和调动学生潜在的能力,给学生以深刻的创新熏陶;积极开展教学法研究与应用,科学、合理、有效使用现代教育技术,效果好,有自己研制的多媒体课件;注重引导学生自主学习。 3.主持过重大教改项目,在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改革方面取得突出成绩,做出重要贡献,获得过市厅级以上奖励。发表多篇高质量的教改教研论文或出版具有一定影响的教改教研专著。自编、主编高水平、有特色、版本新的教材,获得市厅级以上奖励。 4.学术造诣高。主持或承担过多项高级别科研项目,科研成果多,获得过市

国家级教学成果奖申报书

以“点、线、面、体”自我评估为核心的高校内部教学质量监控与保障体系的建立及实施效果 一.成果简介及主要解决的教学问题(1000字) 成果简介:开展自我评估是教育部“五位一体”评估制度的基础。南昌大学在长期办学实践当中,牢固树立质量立校、质量强校理念,立项研究,积极实践,先后开展教师授课质量评价(点)、专业综合评估(线)、学院本科教学工作状态评估(面)、学校基本教学状态数据监测(体)的自我评估工作,构建了以“点、线、面、体”自我评估为核心的高校内部教学质量监控与保障体系,持续有效地开展校内自我评估,对教学质量进行常态监测和持续改进,有效提高了学校教学质量。 该体系由教学决策、资源保障和教学执行、监控督导和教学评估、信息反馈等四个子系统组成的教学质量监控与保障体系(见图1),以“点、线、面、体”自我评估系统(质量评价与诊断)为核心,在教学质量信息收集的基础上,通过开展自我评估,对学校的教学质量过程进行综合评价与诊断,然后通过质量反馈及修正系统进行改进。自我评估坚持每年进行(教师授课质量评价每学期开展),实现了对教学质量的全方位、全过程常态监测,在“质量信息收集—自我评估诊断—评估信息反馈—调控与修正” 的闭环管理模式下,实现了对教学质量的持续改进,其最主要的特点是能够实现教学质量“常态监测、自我诊断、自我调控、持续改进”的功能。

项目实施过程,制定了覆盖教学主要环节的质量标准和涵盖教学全过程的教学质量保障体系制度,建立了定量与定性结合定量为主的结果导向的评价指标体系,构建了合纵连横的全贯通的评价组织机构,建设了基本状态数据与时点评价数据相结合的结果呈现平台,形成了评价激励与约束机制相结合的持续改进机制,在提高学校教师教学能力和教学投入、本科教学条件建设、教学管理水平、本科生培养质量、优化专业结构等方面发挥了显著的作用。 图1 南昌大学本科教学质量监控与保障体系示意图本成果以问题为导向,旨在破解传统的教学质量监控与保障体系中存在的难题:

教学名师评选方案

普兰店市第二中学名师系列工程实施方案 (试行稿) 为了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办人民满意的教育和学生喜欢的学校,推进教师队伍建设,促进学校的可持续发展和教师的专业成长, 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实事求是、注重实效性的原则,遵循教育教学规律和成长规律,分阶段培养一批在教育教学一线发挥重要作用的教学专家、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保证学校健康持续发展,实现学生全面发展。 二、实施目的学校本着“以教师发展为本和学校、教师、学生三位一体”的发展思路,在注重教师个人进行自我发展设计的基础上,把整体规划与分步实施相结合,启动“名师系列工程”。这既对广大教师的发展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也为每一位二中教师的专业成长搭建了新的平台。主要目的就是为适应学校发展这一新形势的要求,促进教师个人不断提高,进而实现教师队伍整体素质的全面提升,从根本上保证学校发展目标的落实。 1 、引领作用。名师的观点、措施、方法、教学策略、教学评价 等得到同行认同,在一定程度上代表本学科的教育和教学水平,推动 学校及学科总体建设 2、示范作用。名师对学生成长产生示范和影响作用,成为“学生喜欢的教师”。而且名师效应在社会上产生良好的影响,对学校的知名度的提高有很大的作用。

3、激励作用。名师的成长过程为自己设定了一种新的工作目标,增强教师自我发展的自信心和自强心。同时能起到带动整个教师队伍发展和提高的作用。 三、“名师系列”培养目标 第一层级:青蓝工程(骨干教师的培养) 骨干教师,即具有较高的业务水平和优良的教育教学业绩的教师。他们是学校教育教学和教科研工作的骨干力量,在实现“一年合格、三年胜任”的基础上,力争在具有五年以上教龄的中青年教师中培养一批教学骨干,使其数量占专任教师总数的15—20% 第二层级:名师工程(品牌教师的培养) 1、学科带头人的培养 学科带头人,即学有专攻,教有专长,教育教学和教科研工作成绩优异的教师。他们是学校课程建设与教学改革、教科研的核心力量。要在具有高级职称教师中培养一部分学科带头人,使其数量占专任教师总数的5—10% 2、特色教师的培养 特色教师,即在教育教学的某一方面有独到之处的教师。对于他们,“不求面面俱到,但求一点有特色”。这是教师教育教学个性的充分展示,也是教师独特教育教学风格的反映。为尊重并发挥每一位教师的个性特长,挖掘每一位教师潜能,帮助其实现价值,设特色教师培养系列,使其数量占专任教师总数的1—5%。 3、教学专家的培养 教学专家,即在市内外学科领域具有广泛影响和知名度、能够把握课

教学名师评选及管理办法

江苏海事职业技术学院教学名师评选及管理办法(试行) 为了表彰长期在我院教学第一线从事本专业教学工作,坚持党的教育方针,师德高尚,注重教学改革实践,教学水平高,教学效果好的优秀教师,为进一步提高本学科教学水平,并配合教育部国家级高校教学名师奖、江苏省教学名师奖的评选表彰工作,现决定实施院“教学名师”工程。为做好此项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一、评选范围 受聘副教授及以上岗位,长期在教学一线直接承担教学任务,积极承担高职教育教学研究任务,完成规定教学科研工作量的专任教师。 二、评选表彰 教学名师每两年评选一次,“教学名师”实行动态管理,每届任期为两年。 三、评选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忠诚党的教育事业,模范遵守职业道德,具有强烈的事业心,高度的责任感和良好的协作精神,治学严谨,教风端正,教书育人,为人师表。 2、长期承担本专业教学任务,近五年来,讲授课程年均课堂教学工作量不少于400学时。教学效果好,主讲课程在同领域内有较大影响,并形成独特而有效的教学风格,在院内起到示范作用,学生评价优秀。 3、教书育人成绩显着,师德具有示范作用;能得到毕业生、在校生及全院教职工的一致好评。 4、具有较强的实践工作能力,在企业实践工作经历累计在3年以上,并取得具有实际应用价值的成果,在行业企业的技术领域具有一定影响力。 5、指导学生专业实践活动成绩突出(科技作品、技能竞赛、毕业论文、毕业设计、职业素质等方面竞赛等)。 6、坚持因材施教,教学手段先进,应用得当;教学方法灵活,能够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注重提高学生的自主学习能力,促进学生积极思维和开发学生潜在能力。 7、积极进行教学条件建设,特别是实训教学训练条件的建设,注重传统教学仪器设备的改造和二次开发,以及相应教学实训项目的设计和更新,并能有效应用于本专业领域教学中,有一定推广价值;能够及时编写高水平、具有高职特色的新版教材;

名优教师评选方案

遂宁市安居区保石镇水井初级中学校名优教师 评选方案 为了进一步调动教师工作积极性,建立一支具有良好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的教师队伍,达到优质优酬,鼓励先进的目的,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评选条件 1、师德高尚,为人师表,教书育人,爱岗敬业。 2、教学业绩优秀,教学效果显著。 3、教育科研能力强,获得过区级及以上教学论文等级奖或在市级及以上刊物有论文发表。 4、评选区级知名教师、学科带头人必须获得过校级及以上表彰奖励,原则上近3年在校内及以上上过公开课、示范课、优质课。 5、评选区级知名教师、学科带头人必须具有专科及以上学历。 6、在我校实际工作满2年(教龄满5年,任班主任一年以上)的在编在岗教师。 7、近2年教学名次不得有一次低于全区后四分之一,不得有两次低于全区后三分之一。 二、评选原则 1、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 2、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原则; 3、坚持群众公认、注重实绩原则; 4、宁缺毋滥的原则。 三、评分细则 1、荣誉表彰奖:省部级10分,地厅级7分,县处级4分,局级(教育局)2分,乡镇、校级1分(最多3种奖项参评)。 (镇、校级限近两年,区级及以上限近五年的证书;指导学生奖励按降级处理)。 2、讲课大赛奖(同一学期同一课以最高级别计分一次): A、省一等奖10分,二等奖8分,三等奖6分,优秀奖4分。

B、市一等奖8分,二等奖6分,三等奖4分,优秀奖2分。 C、区一等奖5分,二等奖3分,三等奖2分,优秀奖1分, D、片区级1分 E、校级:0.5分。 (示范课、研究课、公开课折半)以上奖项出示证书原件,否则不予记分。(镇、校级限近两年,区级及以上限近五年) 3、论文:按级别记分,同篇文章多次发表或获奖,只以最高级加分计奖一次,在省级以上报刊、杂志上发表,以省级一等奖计分(局级以上,最多3篇论文参评)(含课件制作,教师征文获奖)。 A、区一等奖1.0分,二等奖0.5分。 B、市一等奖2.0分,二等奖1.5分。 C、省一等奖2.5分,二等奖2.0分,三等奖1.5分。 4、科研课题(以立项批文为准,最多二项参评): A、省级课题:主研人员4分,参加人员3分。 B、市级课题:主研人员3分,参加人员2分。 C、区级课题:主研人员2分,参加人员1分。 5、教学成绩40分(各类人员教学成绩总分不得超过40分)(非教学人员按初中部或小学部申报人员分部计算《按分部申报人员平均数计》。) A、教师:根据期末考试结果,第一名为40分,每降一个名次按40/参考班数扣减。一个班教学成绩计算公式:40—40/参考班数*(n—1)(担任多班、多科教学的教师得分按班级得分之和除以班数;担任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科的教师得分提高10%。)(n为同类学校评比名次) B、行政人员:未任统考科目的,以教育局近两年业绩评估为准,按一等40分、二等38分、三等35分进行加分;任了统考科目的,局业绩评估占70%,教学成绩占30%。 6、行政会成员根据对每个参评人员的平时工作情况进行打分,满分20分,最低分不得低于12分。行政会成员中有本人参与评比,应回避,不参与评分。 四、教师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取消“知名教师”评选资格或取消已评资格。

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评选管理办法

附件一: 江西省中小学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评选管理办法 (试行)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关于“加强教师队伍建设,重点提高农村教师素质”精神,进一步加强我省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提高全省中小学教师专业化水平,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中小学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应该是中小学教育教学和教育科研的领头人,是教育教学和教育科研的中坚力量。 第二条评选范围 中小学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的评选范围是普通中小学、幼儿园、师范学校、特殊教育学校、教师进修学校、职业中学、教学研究机构和校外教育机构的教师。特级教师不参加评选,教学研究机构、校外教育机构教师的评选名额不超过指标的10%,正职校级领导不超过5%,副职校级领导不超过15%。 第三条评选条件 (一)基本条件 1、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热爱祖国,热爱教育事业; 2、治学严谨,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师德师风; 3、教学工作量达到规定要求,教学、科研和育人工作

成绩显著; 4、学科带头人年龄不超过55周岁,骨干教师年龄不 超过50周岁; 5、具有《教师法》规定的合格以上(含本级,下同)学历,并取得相应层次的教师资格证; 6、教学研究机构和校外教育机构的参评人员要按岗位职责出满勤,坚持参加教学、上示范课和公开课等教学教研活动。 (二)学科带头人评选条件 学科带头人评选条件应在具备上述基本条件的基础上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教育教学成绩突出。遵循教育规律,关心学生全面成长,育人成绩突出;学科教学同行公认,在市级以上范围有一定影响;所上示范课、观摩课或专题讲座效果好,获市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表彰。教学工作量饱满,周课时量不少于8节(校级领导不少于4节); 2、具有较强的教研能力。对本学科的教育教学有独到的见解。近5年来主持完成一项市级以上科研课题或作为骨干成员(排名前三)参与一项以上省级以上科研课题研究并结题或有阶段性成果;在省级以上公开发行刊物上发表本人独撰(或第一、第二作者)的学术论文2篇以上。 3、在关爱学生、帮助青年教师成长方面起示范作用。积极发挥传、帮、带作用,在提高青年教师的思想政治素质和业

申报国家级教学成果奖

申报国家级教学成果奖 成果名称:跨校的生物学野外实习教学 资源共享平台建设与实践 成果完成单位北京大学、北京师范大学、中国农业大学、 清华大学、北京林业大学 成 果 完 成 人 许崇任、张雁云、邵小明、饶广远、刘全儒、 张志翔、谢莉萍、贺新强、张正旺 附件目录 1.成果总结报告 2.其他支撑材料目录 (1)国家基础科学人才培养基金项目结题验收评议表 (2)北京市教学成果一等奖证书 (3)第一申请人获奖证明 (4)2009年至2013年野外实习小论文题目 (5)2009年至2013年野外实习论文发表目录及首页 (6)“首都高校生物学野外实习网”介绍 (7)“实习基地建设管理委员会”章程 (8)高等教育出版社出版证明 (9)首都高校生物学实习基地结题验收PPT

跨校的生物学野外实习教学资源共享平台 建设与实践 成果完成单位北京大学、北京师范大学、中国农业大学、 清华大学、北京林业大学 成 果 完 成 人 许崇任、张雁云、邵小明、饶广远、刘全儒、 张志翔、谢莉萍、贺新强、张正旺 一、成果主要内容 生物学野外实习是高校生物学本科实践教学的重要环节,是学生认知动植物、了解动植物与环境相互关系的重要课堂,也是培养学生对生命探究的兴趣和从事科学研究基本素质与能力的重要场所,在创新性人才培养过程中起着不可替代的作用。但是,由于种种原因,能够胜任宏观生物学野外实习的师资、教材及相关的教学资源严重不足。从2005年起,北京大学、北京师范大学、中国农业大学、北京林业大学和清华大学等5所大学就在野外生物学实习教师中开展了教学交流,搭建了跨校的生物学野外实习教学资源共享平台,并在学生中开展跨校的研究型课题交流和评选活动,着手共同编写野外生物学实习教材。 经过几年跨校的生物学野外实习广泛合作,在完善了生物学野外实习教学资源共享平台建设顶层设计的基础上,2008年生物学野外实习优势教学资源共享教学平台的建设与实践由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立项资助,北京大学、北京师范大学、中国农业大学、清华大学、北京林业大学五所理科生物学基地点高校在北京百花山、松山国家自然保护区和烟台海滨共建了高校生物学野外实习基地。成功实现了多校联合共建生物学野外实习基地,并成功实行了跨校联盟教学培养的新型野外实习的教学模式。在2008年至2013年的野外实习教学中,不仅实现了生物学野外实习优势教学资源的充分整合,有效地保障了本科生科研创新能力及综合素质的提高,也为我国培养优秀生物学创新型人才搭建一个共享实践平台,同时为其他院校

国家级教学成果奖

国家级教学成果奖 科学总结 成果名称研究型大学创新型工程人才培养模式改革 的探索与实践 成果完成人李元元、王迎军、邱学青、李正、徐向民成果完成单位华南理工大学 二〇〇九年三月二十八日 1(前言 本世纪头20年尤其是“十一五”期间,是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关键历史时期。推进科技创新,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创新型国家是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宏伟奋斗目标的根本保证。科技创新的根本在人才,工程人才培养是我国走新型工业化道路,建设创新型国家的基础和前提。建国以来尤其是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工程人才培养取得了可喜的成绩,但面对新世纪我国走新型工业化道路,建设创新型国家的战略需求,在人才培养目标、培养途径、培养手段和培养方法等方面存在许多不足和不适应的地方。因此,开展工程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研究,提出相应的行动纲领和改革举措,是当前我们落实科学发展观,开展自主创新,建设创新型国家的客观需求。 本项目组基于教育部科学技术委员会立项课题“面向创新型国家的工程教育改革研究”、第二批高等学校特色专业(教育部“质量工程”项目):机械工程及自动化、广东省教育厅新世纪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理工类研究型大学本科生创新能力培养体系的研究与实践”、“创新型工程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的研究与实践”等7个教学改革和研究项目,自2004年开始,在华南理工大学工程类专业进行了创新型工程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的一系列探索与实践,取得了显著成效。 2(理论创新

2.1 面向创新型国家建设需求,在全国率先提出现代“研究型工程师”和“科技型企业家”的工程人才培养目标 项目组在全国较早地从认识上解决了研究型大学要不要培养工程师和培养怎样的工程师的问题。2004年,学校明确提出把培养敢创新、能创业、会创造的拔尖创新人才作为根本使命。根据以工为主的学科特点和办学基础,学校把培养现代高素质工程师作为自身的重要培养目标,明确提出以培养研究型工程师和科技型企业家作为主要培养方向:一方面致力于培养能站在国际技术发展前沿、了解我国国情,掌握关键技术,并能结合企业实际提出和解决问题的研究型工程师;另一方面,着力培养具有学科领域专业技术知识,受过严格的自然科学和工程技术训练,能领导和驾驭科技型企业成长,具有强烈的技术创新能力和市场意识,集专业技术、市场经验和管理才能于一身的科技型企业家。“研 1 究型工程师”和“科技型企业家”的培养目标定位为创新型工程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奠定了坚实的理论基础(见图1)。 “大工程”研究型大学需求与挑战背景(华南理工大学)创新型国家战略人才定位人才需求综合性学科结构创新型 经济转型科学实力工程师产业升级师资队伍 办学基础全球一体化挑战理工科工程训练条件优势 研究型科技型 工程师企业家 共性能力 工程实市场管 专业技技术创践能力理能力 术能力新能力

优秀教师评选方案(修改稿)

宁都三小优秀教师评选方案 为形成高效的教育运行机制,激发学校内部活力,充分调动广大教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发挥优秀教师的示范带头作用,建设一支结构优化、素质优秀的教师队伍,不断提高我校教育教学质量和办学水平,特制定本方案。 一、评选范围 当年在我校教学一线的教师。 二、评选时间 每学年年终评选一次。 三、评选名额 全体教师的5%——10%。 四、评选条件 1.拥护党的领导,执行党的政策,热爱党的教育事业,积极参加政治理论学习。 2.师德高尚,为人师表,关爱学生,教书育人,服从分工,顾全大局,廉洁从教。 3.工作积极主动,踏实肯干,模范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 4.教学常规落实好,教学质量高。 5.积极参加教育教学研究和教科研活动,活动成效高。 五、学年内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参与评选 1.工作推诿,不服从学校分工或不接受学校临时性工作的; 2.向家长索要、收受礼品或钱物,违反规定,从事有偿家教或私订教辅材料,经举报核实的; 3.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情节严重,经家长反映并核实的; 4.由于自己不当行为给学校或他人工作造成损失的; 5.同志之间闹不团结,给学校造成不利影响的; 6.所带班级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的; 7.违反计生政策,未按规定履行计生手续的; 8.病假超过10天,或事假超过5天的; 9.班主任(值日教师)考评排名在全校中后的(含中间名次); 10.在县级以上教育教学论文、教学案例评比中无一篇获奖或发表的(在县

级及以上教育教学技能比赛获奖可与论文同等看待),或在各级各类比赛中指导学生无一人获得校级以上(含校级)奖项的; 11.年龄在40周岁以下的中青年教师未上一节以上(含一节)校级示范课、观摩课或研讨课的,或开展一次以上(含一次)校级专题讲座的; 12.未按要求参加各级各类教育教学竞赛活动的; 13.所教学科学年期末考试平均分在年级排名达中下的(含中间名次),以年级班级数确定,或平均分提高名次未达2个名次的; 14.音、体、美等专任教师没按课表上课的或教学效果差的; 15.本年度没有参加教育主管部门主办的教师培训,或教师培训考核不合格的; 16.近三年内在我校评选过“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的。 六、评选办法 1.由各年级主任组织本年级教师严格对照条件进行评选,以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于学年末向学校推选出候选人(推荐名额,按学校每年分配的名额等额推荐,多推无效),同时上交侯选人申报材料; 2.由学校行政人员组成评审组(候选人不能作为评审组成员),对候选人的评选条件进行审核,确定该学年的优秀教师人选。 七、表彰奖励 1.表彰奖励工作坚持精神奖励与物质奖励相结合的原则。 2.受表彰人员的有关材料存入本人档案,作为考核、晋升的依据之一。 3.根据校评审组对校级优秀教师的综合考评结果按得分排名先后推荐县、市级优秀教师候选人。 二0一二年六月十四日

教学名师奖评选暂行办法

教学名师奖评选暂行办法 珠院发[2011]30号 为深入贯彻落实《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实施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的意见》(教高[2007]1号)、《关于实施广东省高等学校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的意见》(粤教高[2009]76号)等文件精神,激励教师不断进取,调动广大教师教书育人的积极性,进一步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特制定本办法。 一、组织领导 教务处、人力资源处负责教学名师奖评选的组织、协调工作;学校教授委员会负责教学名师奖的评审工作;评审结果报院长办公会审批确定。 二、评选对象 凡在我校工作满三年的专任教师以及外聘全职教师中符合报名条件的教师均可申报校教学名师奖。以下情况之一的,原则上不予申报参评: (一)已获得过国家级、省级和校级教学名师奖的教师; (二)学校领导,学校行政管理部门、科研单位及教学辅助单位专职工作人员等。 三、报名条件 (一)热爱祖国,热爱教育事业,师德高尚,爱岗敬业,团结协作,治学严谨,富有创新精神;教书育人,为人师表。 (二)受聘于副教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岗位。 (三)原则上须具有15年及以上高等教育教学经历;能够承担3门以上主干课的主讲教学任务,近两年平均教学工作量大于额定工作量的80%。 四、评选程序 (一)申报推荐:个人申报,填写《北京理工大学珠海学院“教学名师奖”候选人推荐表》一式三份(含电子版1份),候选人需提供近3年开设课程和教学工作量证明,专业技术职务证书,教学、科研成果,获奖证书,教学水平证明(学生评教分及同行评价),发表文章的期刊、教材原件以及科研经费证明等材料,由所在教学单位初审推荐,报学校教务处。 (二)组织评选:“教学名师奖”每年评选一次,由教务处、人力资源处按条件对申报“教学名师奖”人员的材料进行审核,提交学校教授委员会,由教授委员会根据《北京理工大学珠海学院教学名师奖评选指标体系》进行评分,根据申报材料和评分结果确定推荐人选,评选结果在全校公示一周。 (三)经院长办公会议审定评选结果,批准后授予“北京理工大学珠海学院教学名师”荣誉称号。由学校颁发荣誉证书和奖金,并从中推荐参评广东省教学名师奖人选。 五、附则 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实行,由教务处、人力资源处负责解释。 附件:1.北京理工大学珠海学院教学名师奖候选人推荐表 2.北京理工大学珠海学院教学名师奖评选指标体系

优秀教师评选方案

金沙学校优秀教师评选方案 为充分调动广大教师的教学积极性,鼓励教师积极投身教学工作、探索教学改革,表彰先进,促进我校教师队伍整体素质和教学质量的提高,特制定本办法。 一、评选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黄政源 副组长:史罗玲 成员:李晓祥张会琼俞洁杨红杏胡江阳莉 二、评选范围与比例 1 、评选范围:积极承担并认真完成我校各级各类教学任务的专职教师、兼职教师以及其他教学辅助人员; 2 、评选比例:优秀教师评选比例不超过教师总人数的6% 。 三、评选条件 1 、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爱岗敬业,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教书育人,爱护学生,为人师表,师德高尚,事迹突出; 2 、对教学工作认真负责,有较高的教学水平,能认真执行《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认真备课,教案规范,教学各环节均能认真负责; 3 、刻苦钻研教学业务,在教育思想、教学内容、教学方法等方面的改革有明显成效;做到因材施教,课堂教学效果良好,受到学生欢迎; 4 、积极承担教学任务,工作量饱满,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教研活动; 5 、教学质量评价结果为优秀; 6 、凡在本年度教学工作中出现下述情况之一者,取消该年度优秀教师评选申报资格。 (1 )不服从本单位教学任务安排者; (2 )发生过教学事故者; (3 )病假、事假累计超过5 天以上(含5 天,55 周岁以上教师病假、事假超过7 天)者或有旷工行为者; (4 )无故不参加学校组织的教研活动者; (5 )受到学校纪律处分或违反法律法规者。

四、评选程序 1 、本人申请 申请人对照评选条件,填写好申报表,并将申报表和参评材料交学校评选工作领导小组。 2 、资格审查公示 学校审查确定参评人员,并公示参评人员名单。 3 、初评 (1 )、测评:在个人述职的基础上,对申报人员的德、能、勤、绩进行综合测评。 (2 )、按照评分细则评分。 (3 )、确定初评人员名单,并将名单和有关材料报评选领导小组。 4 、审查 评选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对上报材料进行审查。 5 、公示 将评选结果在我校师生中进行公示。 五、奖励办法 (1 )优秀教师每期评选一次。 (2 )优秀教师获得者,学校授予“靛房小学优秀教师”荣誉称号,颁发荣誉证书和每月奖励50 元。 (3 )优秀教师获得者有关材料存入本人档案,作为教师职称晋升、岗位聘任等的重要依据之一。 (4 )学校从当年的校级优秀教师中推荐参加县级骨干教师评选。 六、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教育教学常规及管理办法

教育教学常规及管理办法 一、教学常规及管理办法 (一)教学计划 ①为加强教学工作的计划性,每个教研组和每个教师必须制定全期教学工作计划。 ②制定前必须认真学习学校工作计划、教学大纲和教材。教研组、备课组工作计划经集 体讨论后由组长执笔完成,内容包括集体备课、教研活动、学科竞赛、教学业务和理论学习、提高教学质量的具体措施等。 ③个人教学计划包括学生情况分析、教材分析、教学重点难点、教学进度、教学的主要 措施等,由教师本人完成,同备课组的教师可共同交流。 ④教学计划必须于每学期第二周前完成。 (二)教学总结 ①教学总结是教师对一学期教学工作的全面回顾与反思,概括出教学工作中取得的成绩和存在的问题,是教学工作的必要环节。 ②教学总结于期末完成。 ③教学计划和总结以及教研活动记载、期中期末考试情况分析构成教师的业务档案。【《教师业务档案》每学期上交一次,学校组织人员检查评价。评出优秀《教师业务档案》和不合格《教师业务档案》,缺交《教师业务档案》每人扣50 元,不合格《教师业务档案》每人扣20 元,并在教师会上进行通报。】 (三)备课 1、备课是上课的基础,没有备课不能上课。备课要依据教学大纲、教材和学生实际做到“五备”。 ?备目的:包括知识,能力和思想教育方面的要求。 ?备内容:包括教学程序、教学内容的重点、难点、教材组织、实验操作、试卷讲评。?备学生:包括知识实际、思想实际和社会实际。 ?备方法:包括传授知识的方法,突破重点、难点的方法,板书设计,教具使用和学生活动。 ?备作业:包括课堂练习、课后作业的精选。 2、严禁使用旧备课,抄袭现教案,照抄教参。 3、教案必须按课时书写,与教学计划基本统一。每个教案须注明授课时间、节次,因故未上须载明。 4、备课过程要特别注意为学生落实“三基”——基本知识、基本技能、基本技巧。 5、备课组要形成集体研究氛围,互相切磋、研究,做到步调一致,进度统一。 【每期由年级组组织检查两次,将情况记入教师业务档案,学校教务处组织不定期抽查,对未按要求完成备课的每少一堂扣20 元,使用旧备课的扣除全期备课津贴并加罚200 元。未送检者以无备课论。】 (四)上课 1、上课是教学过程的中心环节,是提高效率的关键。 2、上课的具体要求:

教学名师申请表.doc

附件 5: 编号: 第三届高等学校省级教学名师奖 (本科)候选人推荐表 候选人 主讲课程 学校名称(盖章) 填表时间二○○七年月日

填表说明 1.本表用钢笔填写,也可直接打印,不要以剪贴代填。字迹要求清 楚、工整。 2.封面编号由省教育厅统一编写。 3.申请人填写的内容,所在学校负责审核。所填内容必须真实、可 靠。 4.教学论文及著作一栏中,所填论文或著作须已刊出或出版,截止 时间是 2007 年 5 月 30 日。 5.教学手段是指多媒体课件、幻灯、投影等,应用情况是指是否经 常使用及熟练程度。 6.如表格篇幅不够,可另附纸。

一、候选人基本情况 学校:院(系): 姓名出生年月性别政治面貌民族 最后学历(学位)授予单位 授予 时间参加工作时间高校教龄 专业技术职务行政职务 社会兼职 固定电话移动电话 传真电子信箱 联系地址、邮编 何时何地 受何奖励 学生评价情况 起止时间主要学习、工作简历 学习 / 工作单位所学专业 / 所从事学科领域

二、候选人教学工作情况 1.主讲课程情况 课程名称起止时间本人讲授学时授课班级名称总人数 选用教材或主要参考书情况 名称作者出版社出版时间 教学内容更新或教学方 法改革情况 教学手段开发、应用情况 2.其他教学环节 (含指导本科生实习、课程设计、毕业论文、毕业设计以及指导研究生等)

3.承担教学改革项目情况 项目名称项目来源经费(万元)主持/参加起止日期 4.主要教学改革与研究论文、著作及自编教材情况 论文(著)题目 / 教材名称期刊名称、卷次/出版社时间 5.教学获奖及成果推广应用情况 (限填省部级以上以及相当的奖励,并附奖励证书复印件,注明本人排名及时间、推 广应用范围。) 6.候选人近期教学改革设想 7.候选人对青年教师的培养情况 本人签字2007年月日

骨干教师评选及管理办法

兵团高级技工学校、工贸学校 骨干教师选拔及管理办法 为建设一支教育观念新、改革意识强、师德高尚、专业技能强、学术水平高、结构合理,富有敬业精神和改革创新意识、有较高教学水平和较强实践能力的教师队伍,推动专业建设和人才创新培养,提高科学研究水平,带动学校全面改革,决定制定骨干教师选拔及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骨干教师是学校教学和教学改革工作的中坚,是在专业带头人领导下的教学团队的骨干成员,也是其他基层教师教学与教研工作的楷模。 第二条原则上每个主体专业设骨干教师二至三名,其岗位由专业带头人根据专业建设和教学需要提出论证,学校教育教学协调委员会研究确定后予以公布,凡我校专职教师和兼任教学工作的教育管理人员均可申报。 第三条骨干教师选拔及管理严格执行按需设岗、择优选拔、责权利明晰、全程管理的制度。 第二章必备条件 第四条忠诚党的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为人师表,教书育人,全面履行职务职责,学风端正,具有相应职业教育教师资格的人员。 第五条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第六条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职或从事教育教学管理的行政人员。 第七条专职教师必须是双师型教师。 第八条教科研在专业中具有一定的影响力,组织或辅导各类大赛取得优异成绩,在教育教学和教学改革等重点工作中起到骨干作用,效果良好。 第三章评定原则及程序和方法

第九条评定原则 1.坚持标准,保证质量,公平公正,择优选拔; 2.坚持向高职专业、重点专业和对学校发展建设影响较大的专业倾斜; 3.坚持向涉及面较宽,教师数量较多的专业倾斜; 4.坚持向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教师倾斜。 第十条评定程序和方法 1.申报人提出申请,填写《骨干教师申请表》; 2.专业带头人会同专业系组织评审,公开答辩,提出推荐意见; 3.学校教育教学协调委员会确定推荐人选; 4.校长办公会研究确定,公示后聘任。 第四章主要职责 第十一条在专业带头人的领导下,团结基层教师共同组成教学团队,集体完成学校下达的学科专业建设目标和各项教学任务。 第十二条参与编制、修订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创建兵团级、国家级示范性专业。 第十三条做好课程改革与建设工作,积极申报学校或兵团级精品课程。 第十四条按照高职教育人才培养目标的要求,吸收学校专业建设、课程改革成果,积极参与校本教材编写。 第十五条开展专业改革与建设方面的课题研究,积极参与企业的技术攻关和产品研发,不断提高专业水平。 第十六条参与实习实训基地规划及建设,积极争取兵团级、国家级实训基地建设项目,提高学生的实践动手能力。 第十七条每年负责对2名以上青年教师进行培养和指导,协助专业负责人形成合理的专业教学团队。

关于骨干教师、专业带头人和教学名师的选拔(认定)及奖励办法 2011教字7号文件

津轻职院教字〔2011〕7 号 关于骨干教师、专业带头人和教学名师的 选拔(认定)及奖励办法 为培养造就一批院级教学名师、专业带头人、骨干教师,构建优秀教学团队,适应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的需要,实现品牌专业的战略举措,特制定本办法,以选拔和奖励在教育教学、应用性研究、社会服务等方面,特别是在技能培养领域做出突出贡献的教学名师、专业带头人和骨干教师。 一、聘任基本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师德高尚;事业心强,富有创新协作精神;治学严谨,教风端正,诚信育人,为人师表,按照学院的《教师工作规范》严格要求自己。 2、具有企业相应技术工种的工作实践经历,近年来能够面向行业企业实际需求,坚持下企业挂职锻炼,主动承担与专业相关的技术服务项目,并将企业的新技术、新方法等引入到课堂中来。 3、积极研究高职教育的教学规律,将高职教育的教学要求融入课程改革的设计之中;及时跟踪产业发展趋势和行业动态,分析职业岗位能力要求,积极参与新专业的申报、老专业的改造、教学计划的制订和校内外实训基地建设,质量较好的完成学校、系布置的各项工作。

4、每学年至少承担一门及以上课程(含实训课或选修课、学院指定辅导学生技能大赛或学生社团活动),注重分析学生群体特点,坚持因材施教;教学手段先进,应用得当;教学方法灵活,能够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注重提高学生自主学习能力,促进学生积极思维和开发学生潜在能力,教学效果良好。 5、积极编写校内自编讲义或公开出版教材;积极参加学院教学改革立项或科研课题研究;积极参与学院精品课、教学资源库等建设,包括教学标准、课程体系、教学内容、实训项目、教学指导、学习评价等工作。 6、能够根据高职教育特点,积极探索新的教学组织形式、课程教学模式;积极进行以实践能力考核为主的评价方法改革,切实提高学生的实践能力。 7、积极参加教研活动,自觉指导和帮助本专业新教师,定期完成听课任务,主动承担数据采集平台的填报、参与承办(指导)技能大赛等工作。 8、在国家骨干高职院校建设期内,积极参与国家骨干高职院校建设项目,服从学院或各项目组的安排,主动承担任务,按照要求保质保量的完成工作。 二、在满足聘任基本条件的基础上,符合下列条件人员可聘任骨干教师 1、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专业课教师:具有学院认定的“双师素质”资格,并平均每年下企业在该专业相关的岗位上挂职锻炼[1]至少累计一个月。 (2)基础课教师:在本岗位业绩突出,教研室或同行认可,推优产生。 2、改革以学校课堂为中心的教学方式,积极进行多元化评价方法,

教学名师奖评选办法

教学名师奖评选办法 组织开展教学名师奖的评选表彰工作是“高等学校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的重要部分,也是激发高校教师从事一线教学、促进高校提高教学质量的一项重要举措。鼓励名师为本科生开设基础课和专业基础课,通过名师的引导示范作用,对促进高等学校课程建设、教学梯队建设、教材建设,积极探索适应时代发展要求的现代教育教学思想、方法和人才培养模式,从根本上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推进高校的素质教育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为深入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的若干意见》精神,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03年度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的相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订XX校教学名师评选办法。 一、评选范围 评选范围限于xx校坚持党的教育方针,长期从事基础课教学(含公共课、专业基础课和实验课,下同),注重教学改革与实践,教学方法先进,教学经验丰富,教学水平高,教学效果好的在岗在编教授。 二、表彰数额及奖励办法 每年根据学校教学情况,评出3-5人为xx大学教学名师,由学校授予"教学名师"荣誉称号,颁发荣誉证书,并作为向高一级教学名师评选的推荐条件。学校对每位教学名师给予XX万元资助,以鼓励名师进一步提高,增强在全省及全国的竞争力,力争在三年一次的全国教学名师评审中有新的突破。 三、评选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模范遵守职业道德规范,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协作精神。治学严谨,学风端正,教书育人,为人师表。 2、受聘教授职务,能够积极主动承担本科基础课教学任务。四年来,直接面向本科生的课堂教学工作总量原则上不少于400学时。 3、学术造诣高,长期从事科学技术研究,并取得公认的研究成果。有符合时代特点的教学思想,在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改革方面取得突出成绩,作出重要贡献。 4、教学效果好,主讲课程在全国同领域内有较大影响,自编有本门课程的高质量教材,有先进的教学方法,学生评价优秀。 5、努力从事主讲课程的教学改革和建设,自觉指导和帮助中青年教师不断提高授课水平,重视助教队伍建设,对形成合理的教学梯队做出重要贡献。 四、评选工作的组织领导、步骤与报送材料 1、教学名师奖评选工作在学校“教学名师奖评选委员会”(下简称“评委会”)领导下进行。评委会在教务处下设评奖办公室,具体负责评奖的组织、实施工作。各学院成立由党政负责人和教师代表参加的5—7人组成的评选小组,负责本院的推荐工作。评选时间每年安排在5月份,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评选程序。教学名师奖的评选工作将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要求,由院系和学校认真组织评选,坚持标准,宁缺毋滥。(1)符合上述评选条件的教师向所在院系提出申请(申请表格式见附件二);(2)院系根据评审条件向学校推荐名师候选人;(3)学校组织专家组评审,确定教学名师人选并进行表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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