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各区县城区基准地价-Zibo

淄博市各区县城区基准地价-Zibo
淄博市各区县城区基准地价-Zibo

基准地价资料清单

xxx县基准地价资料清单 一、工作底图 1、城区及其所含街道、各建制镇、乡现状图 2、更新区域的城镇体系规划图、街坊图、原基准地价图等 3、重点区域的分区规划图 二、定级评价因子所需资料 1、更新区域各重要点状、线状因子的分布图:如车站、学校、医院、邮局、商业街银行、电影院、大型超市、专业市场等 2、更新区域内各面状因子分布图:如环境质量优劣、各基础设施管线分布图、公共绿地面积 三、分部门所需资料 国土资源局系统 1.xxx县原基准地价更新成果; 2.xxx县土地资源详查及历次变更调查报告; 3.xxx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资料; 4.各建制镇、街道、乡土地利用面积统计资料; 5.xxx县前三年更新区域土地出让、划拨和集体建设用地面积统计资料; 6.xxx县土地志; 7.xxx县地理志; 8. xxx县xx年以来城镇土地出让、转让、划拨统计资料; 9. xxx县城市土地征用、房屋拆迁和土地出让有关税费构成及其政策、管理法规; 规划局 10. xxx县中心城区总体规划、分区规划(包括图件);

11. xxx县城镇体系规划; 12. xxx县经济开发区总体规划、分区规划(包括图件); 13. xxx县建制镇城区总体规划、分区规划(包括图件)。房产系统 14. xxx县各年度、季、月房产指数; 15. xxx县房产交易(销售、出租)价格资料(包括位置、面积、价格、容积率、房型等); 16. xxx县房屋重置价格标准; 17. xxx县房屋拆迁安置补偿价格标准。 城市建设系统 18. xxx县城市建设统计资料; 19. xxx县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资造价标准; 20. xxx县城市园林绿化分布图、规划图和统计资料; 21. xxx县供水、供气机构分布和统计资料; 22.xxx县建设志。 物价局 23. xxx县城镇商品房产价格资料; 环境保护局 24. xxx县环境保护规划资料; 25. xxx县前三年环境监测报告。 商业系统 26. xxx县商业网点布局规划; 27. xxx县大型商场、宾馆酒店统计资料(分布图); 28. xxx县专业市场、农贸市场统计资料(分布图)。 公安局 29. xxx县主要道路干线车流量。

北京基准地价评估收费新标准

北京基准地价评估收费新标准 北京市物价局、市房屋土地管理局最新颁布的基准地价评估收费标准: ------------------------------------------------ 档次城镇面积(平方公里)收费标准(万元) 1 5以下(含5) 4-8 2 5-20(含20) 8-12 3 20-50(含50) 12-20 4 50以上 20-40 ------------------------------------------------ 北京房地产价格评估收费新标准 以下是北京市物价局、市房屋土地管理局最新颁布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收费标准:------------------------------------------------ 档次标的总额(万元)累计计费率‰ 1 100以下(含100) 5 2 101以上至1000 2.5 3 1001以上至2000 1.5 4 2001以上至5000 0.8 5 5001以上至8000 0.4 6 8001以上至10000 0.2 7 10000以上 0.1 ------------------------------------------------ 注:1、本标准执行中可下浮,但下浮幅度不得超过20%。 2、差额定率分档累进制收费方法举例说明: 例如:标的总额40000万元,计算评估收费额。 100万元×5‰=0.5万元 (1000-100)万元×2.5‰=2.25万元 (1000-1000)万元×1.5‰=1.5万元 (5000-2000)万元×0.8‰=2.4万元 (8000-5000)万元×0.4‰=1.2万元

14年基准地价更新通知

泉洛政〔2016〕9号 泉州市洛江区人民政府关于发布洛江区 2014年基准地价更新报告的通告 《洛江区2014年基准地价更新报告》已于2016年7月20 日经区政府第四十四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将主要内容发布。 一、基准地价的内涵 本次评估基准地价指城镇各级土地或均质地域不同土地利用类型在土地使用权法定出让最高年限下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平均价格。土地用途分为商服用地、住宅用地、工矿仓储用地和其它用地等四类。商服用地细分为批发零售用地、住宿餐饮用地、商务金融用地和其它商服用地;住宅用地细分为普通住宅用地和别墅等高档住宅用地;工矿仓储用地细分为工业用地、采矿用地和仓储用地;其它用地包括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特殊用地、交通运输用地。基准日为2014年6月30日;土地开发程度为宗地红线外“三通”(通路、通水、通电)、红线内场地平整。 二、适用范围 《洛江区2014年基准地价更新报告》适用于洛江区城区及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范围。其中,洛江区城区基准地价适用范围包括万安街道、双阳街道、河市镇以及马甲镇规划镇区用地,东至洛阳江,西至清源山,南至丰泽区与洛江区分界线,北至马甲镇东环路。洛江区乡镇基准地价适用范围为罗溪镇、虹山乡及马甲镇规划镇区

外的国有建设用地范围。基准地价覆盖范围外各类型用地的基准地价参照基准地价覆盖范围内同类型用地末级的级别价下限。 《洛江区2014年基准地价更新报告》作为洛江区范围内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交易的价格指导,同时作为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在土地一级市场中确定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格标准的依据。 三、国有建设用地基准地价构成范围 基准地价的构成包括土地取得成本、土地前期开发成本、按规定收取的相关费用和土地出让收益四个部分,不包括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契税。 1.土地取得成本:包括征地、征收安置费用,其中征地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和青苗、地上物补偿费、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资金等费用,征收安置费用包括拆除房屋及构筑物的补偿费、征收安置补助费等费用。 2.土地前期开发成本:指土地前期开发达到“三通一平”(宗地红线外通路、通水、通电,红线内土地平整)所需的费用。 3.按规定收取的相关费用:包括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耕地开垦费、耕地占用税、支农资金、廉租房建设资金、农田水利建设资金、教育基金以及土地出让业务费、预缴有偿调剂补充耕地指标费用以及按规定应收取的其他费用。 4.土地出让收益: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支管理的通知》(国办发〔2006〕100号)规定,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是政府以出让等方式配置国有土地使用权取得的全部土地价款,包括受让人支付的征地和征收补偿费用、土地前期开发费用和土地出让收益等。 四、本次基准地价的具体级别界线、修正体系依据为《洛江区2014年基准地价更新应用方案》。

德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实施德阳市城市规划区土地级别和基准地价的通知

德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实施德阳市城市规划区土地级别和 基准地价的通知 【法规类别】土地权属与登记统计 【发文字号】德府函[2011]47号 【发布部门】德阳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1.04.25 【实施日期】2011.05.01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德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实施德阳市城市规划区土地级别和基准地价的通知 (德府函〔2011〕47号) 旌阳区政府、德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级各部门: 为进一步推进土地市场建设,经营和合理利用城市土地资产和资源,发挥土地价格的重要调控作用,根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和《土地管理法》的有关规定,市政府组织有关部门,依据《城镇土地分等定级规定》、《城镇土地估价规程》和《城市地价动态监测技术规范》,对德阳市城市规划区的土地进行了级别与基准地价更新。经市政府六届七十二次常务会议同意,现公布实施。 一、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更新范围 本次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更新范围为德阳市城市规划区,总面积为152.39平方公里。

范围包括旌阳区的“五办”(旌阳、城南、城北、旌东、工农)、“一乡”(东湖乡的部分区域)、“三镇”(八角井镇、天元镇、孝感镇的部分区域)。 德阳市城市规划区土地按用途分为商业用地、住宅用地、工业用地三类,其中,商业用地6个级别,住宅用地5个级别,工业用地3个级别,各类用途土地级别范围见附件1。具体级别范围以德阳市城区商业用地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图、德阳市城区住宅用地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图、德阳市城区工业用地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图为准。 二、新的德阳市城市规划区基准地价是指在上述级别内,按照商业、住宅、工业用途,以2011年1月1日为基准日,在规定的容积率下,分别评估确定的各类用地法定最高使用期的土地使用权区域平均价格。该价格不作为出让地块的出让价款征收标准,宗地出让时必须依据土地使用条件评估出让参考价,并按照国家规定的招标、拍卖、挂牌及协议等出让方式进行。 三、商业、住宅、工业用地各级别的基准地价按附件2执行。 四、德阳市城市规划区划拨地价按附件3执行,特殊地段可根据安置劳动力、老小供养人数以及拆迁补偿等情况适当上下浮动。 五、各有关部门必须严格执行新的基准地价标准,严禁随意叫价、竞相压价,工业用地出让价格不得低于国家规定的最低价标准。 六、根据我市地价动态监测系统,原则上每年底对德阳市城市规划区基准地价进行调整。 七、本通知自2011年5月1日起施行,市人民政府德府函〔2008〕12号文同时终止执行。 附件:1.德阳市城市规划区各类用地级别面积及级别分布表 2.德阳市城市规划区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表 3.德阳市城市规划区土地划拨价格表

关于进一步做好城镇基准地价调整和公布工作的通知

四川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城镇基准地价 调整和公布工作的通知 川国土资发〔2010〕79号 各市(州)、扩权县国土资源局: 城镇基准地价是政府管理和调控土地市场的重要基础,是加强国有土地资产管理的重要依据。为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土地市场价格管理体系,促进土地资源的合理配置和节约集约利用,加强我省城镇基准地价的调整和公布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请各地认真贯彻执行。 一、组织领导 国家审计署2010年第六号审计公告对全国部分地方未按规定及时更新基准地价的问题进行了通报并要求整改。各地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要高度重视,务必将基准地价调整和公布作为土地管理的日常工作来抓,主动向当地政府报告,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列入财政预算,认真组织实施,将基准地价调整与地价动态监测结合起来,增强土地政策参与宏观调控能力,服务社会经济发展。 二、工作任务 各地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应根据当地社会经济发展情况,结合地价动态监测成果,组织力量及时对本辖区各城市(包括县城所在地建制镇)规划区范围内的基准地价进行调整。调整基准日为每年1月1日。

(一)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必须在2011年1月底前完成基准地价更新工作,基准地价更新成果仍按原要求报省厅审查验收,更新后纳入调整范围。更新基准日为2011年1月1日。 1. 成果基准日在2007年1月1日之前的; 2. 原有基准地价成果采用的评估和更新技术路线以及基准地价内涵与《城镇土地分等定级规程》、《城镇土地估价规程》规定不一致的; 3. 规划发生重大调整、城市发生大规模拆迁改造以及其他需要更新基准地价的情况。 (二)调整成果应当于调整年度的1月底前报省厅备案,同时抄送省土地估价师协会。备案资料为一张图、一张表,即包含符合《城镇土地估价规程》的基准地价图和基准地价表(格式详见附件)的纸质和电子成果(GIS平台数据格式)。 (三)各地应在2011年1月底前完成基准地价调整工作,以后统一每年调整一次。有条件的地方,要逐步将辖区内所有乡镇列入基准地价调整范围。 三、公布规则 各地应当按照政务公开和国土资源信息系统建设的有关规定,建立基准地价公开查询系统,通过土地有形市场、政务网站和公共媒体,将基准地价调整成果的基本内容公开,接受社会查询,促进土地市场更加公开透明。省厅将在厅网站和省土地估价师协会网站上公布各地基准地价调整成果。 四、工作要求

基准地价更新工作方案

基准地价更新工作方案 篇一:XX年泉港基准地价工作方案(正) 泉港区XX年 基准地价修编工作方案 厦门均和房地产土地评估咨询有限公司 二零一一年三月 泉港区XX年基准地价修编 工作方案 一、我司的作业优势 厦门均和房地产土地评估咨询有限公司创建于1997年,是福建省最高级别的大型综合性评估机构。公司拥有国土资源部颁发的《土地估价资质》(全国执业、原A级)、财政部颁发的《资产评估资质》(全国执业)、国家发改委颁发的《甲级价格评估资质》、福建省房地产价格评估管理委员会颁发的《甲级房地产价格评估资质》、厦门市国土资源与房产管理局颁发的《二级房地产经纪资质》。并于XX年通过了ISO9002质量体系认证,成为全国率先全面通过资产评估、房地产评估、土地估价国际认证的综合型国家级评估咨询机构。 公司现拥有60多名高素质的专业执业人员,其中:90%以上人员具有硕士、本科学位,70%以上人员具有中高级专

业技术职称。其中:国家注册房地产估价师25人,注册土地估价师21人,注册资产评估师11人,造价工程师6人,价格鉴证师5人。此外公司还拥有兼职评估师几十人,并拥有多名土建工程类、机械设备类、财务会计类、金融法律类专业资深人士组成的专家顾问委员会,形成一支经验丰富、业务能力强的工作团队。 在基准地价评估方面,公司先后参与泉州市泉港区、龙海市、晋江市基准地价地价修编工作;公司有多位估价师曾参与福建省多个地市的基准地价修编工作,且公司前后数次接触地价标准的应用,我司还专门成立基准地价工作小组,专职从事基准地价工作,有足够的技术力量参与本次基准地价修编工作。 二、新一轮基准地价的特点 本轮基准地价修编的主要工作内容包括城镇土地级别的调整、基准地价的修编(包括地上和地下空间建设用地使用权两部分(必选),以及相 关专题的研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和《土地利用现状分类标准》(GB/T21010-XX),物权法明确规定,建设用地使用权可以在土地的地表、地上或者地下分别设立,因此,研究制定地下空间建设用地使用权被提上了议事日程。省九地市城

全国城市土地等级划分表

全国城市土地等级划分表,看看大家都在哪个级别<18554>字节 中新网1月8日电国土资源部今日在其官方网站发布“关于调整部分地区土地等别”通知称,根据《土地管理法》和《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相关规定,部按照《城镇土地分等定级规程》(GB18507-2001)对各地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土地资源状况、基准地价水平等因素进行了综合评定,依据评定结果调整了部分地区的土地等别。调整后全国各县、市(区)的土地等别详见附件,此次调整中土地等别发生变化的以黑体标注。 通知还指出,2009年1月1日起,《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和《全国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标准》统一按调整后的土地等别执行。 附件:土地等别 一等: 上海:长宁区虹口区黄浦区静安区卢湾区普陀区徐汇区杨浦区闸北区 二等: 北京:朝阳区崇文区东城区丰台区海淀区石景山区西城区宣武区 上海:浦东新区 三等: 广东:广州市(白云区海珠区荔湾区萝岗区天河区越秀区) 深圳市(福田区罗湖区南山区盐田区) 四等: 天津:和平区河东区河西区河北区红桥区南开区 河北:石家庄市(长安区桥东区桥西区新华区裕华区)

辽宁:大连市(甘井子区沙河口区西岗区中山区) 沈阳市(大东区东陵区和平区皇姑区沈河区铁西区于洪区) 江苏:常州市(天宁区钟楼区) 南京市(白下区鼓楼区建邺区秦淮区下关区玄武区雨花台区) 苏州市(沧浪区虎丘区金阊区平江区) 无锡市(北塘区滨湖区崇安区南长区) 浙江:杭州市(滨江区拱墅区江干区上城区西湖区下城区) 宁波市(海曙区江东区江北区) 福建:福州市(仓山区鼓楼区晋安区台江区) 厦门市(海沧区湖里区思明区集美区) 山东:济南市(市中区历下区槐荫区天桥区) 青岛市(市南区市北区四方区崂山区李沧区) 湖北:武汉市(汉阳区洪山区江岸区江汉区硚口区青山区武昌区) 湖南:长沙市(芙蓉区开福区天心区雨花区岳麓区) 广东:汕头市(金平区龙湖区) 珠海市(金湾区香洲区) 深圳市宝安区 重庆:江北区九龙坡区南岸区沙坪坝区渝中区 四川:成都市(成华区锦江区金牛区青羊区武侯区) 五等: 北京:通州区 天津:塘沽区 河北:唐山市(路北区路南区) 山西:太原市(万柏林区杏花岭区迎泽区)

基准地价更新成果汇编及应用指南

附件:潮州市区2017年国有农用地基准地价成果 一、评估范围 本次潮州市区2017年国有农用地基准地价评估的工作范围为潮州市区行政区内现有的国有农用地和国有宜农未利用地。包括辖区内各种农场、国有林场,及其他国有农用地和宜农未利用地,根据2016年土地利用现状数据统计,潮州市区国有农用地面积2217.28公顷,国有宜农未利用地面积263.71公顷。 二、基准地价内涵 农用地基准地价是指县(市)政府根据需要针对农用地不同级别或不同均质地域,按照不同利用类型,分别评估确定的某一估价期日的平均价格。本次潮州市区2017年国有农用地基准地价的评估用途主要为耕地、园地、林地、坑塘水面与水库水面四种用地类型,具体基准地价内涵如下: 1、耕地:土地级别的平均开发程度宗地红线外通路、通电、水源供给有保障,宗地内土地平整、大小适中、形状规则、沟渠建设良好、田间道路密度适中,在正常市场条件,耕作制度为一年二熟(早稻-晚稻、春花生-秋甘薯),基准作物设定为水稻-花生,土地估价期日为2017年12月31日,土地出让年期为50年下的完整国有

土地出让使用权平均价格。 2、园地:土地级别的平均开发程度宗地红线外通路、水源供给有保障,宗地内土地较平整、有基本的排水与灌溉设施,在正常市场条件,基准作物设定为柑橘,土地估价期日为2017年12月31日,土地出让年期为50年下的完整国有土地出让使用权平均价格。 3、林地:土地级别的平均开发程度宗地红线外通路,宗地内集材道,在正常市场条件,基准作物设定为松、杉-杂木,土地估价期日为2017年12月31日,土地出让年期为50年下的完整国有土地出让使用权平均价格。 4、坑塘水面与水库水面:土地级别的平均开发程度宗地红线外通路、通电、水源供给补充有保障,宗地内大小适中、形状较规则,在正常市场条件,基准作物设定为四大家鱼,土地估价期日为2017年12月31日,土地出让年期为50年下的完整国有土地出让使用权平均价格。 表2-1 潮州市区2017年国有农用地基准地价内涵表

鄂州基准地价修正体系2018.6.30

鄂州市中心城区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 相关成果表格

目录 第一部分各用途土地级别基准地价表及级别范围描述 (1) 一、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汇总表 (1) 二、土地级别边界描述汇总表 (2) 三、基准地价内涵 (3) 第二部分各用途区域因素修正系数指标说明表及修正系数表 (4) 一、商业用地基准地价区域因素修正体系 (4) 二、住宅用地基准地价区域因素修正体系 (16) 三、工业用地基准地价区域因素修正体系 (31) 四、公共服务项目用地(一)基准地价区域因素修正体系 (37) 第三部分各用途个别因素修正系数指标说明表及修正系数表 (41) 一、商业用地基准地价个别因素修正体系 (41) 二、住宅用地基准地价个别因素修正体系 (47) 三、工业用地基准地价个别因素修正体系 (53) 四、公共服务项目用地(一)基准地价个别因素修正体系 (54) 第四部分土地利用分类参照体系及修正系数表 (56) 一、商业用地 (56) 二、工业用地 (57) 三、公共服务项目用地 (57) 四、旅游产业用地基准地价 (57)

第一部分各用途土地级别基准地价表及级别范围描述一、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汇总表

二、土地级别边界描述汇总表 1、商业用地级别边界描述 表1-2 商业用地级别边界描述表 2、住宅用地级别边界描述

3、工业用地级别边界描述 表1-4 工业用地级别边界描述表 4、公共服务项目用地(一)级别边界描述 三、基准地价内涵 注:(1)本轮土地开发程度说明:“六通一平”指红线外通路、通电、通上水、通下水、通讯、通燃气及红线内场地平整;“五通一平”指红线外通路、通电、通上水、通下水、通讯及红线内场地平整。(2)上一轮土地开发程度说明:五通一平:通路、供电、通讯、通上水、通下水及红线内场地平整;三通一平:通路、通电、通水及红线内场地平整。

基准地价报告

基准地价调查技术报告 基准地价是指在城镇规划区范围内,在设定的土地开发程度和设定容积率下,对现状利用条件及开发条件下不同级别或不同均质地域的按照商业、住宅、工业等用途,分别评估在某一估价期日法定最高年限土地使用权区域平均价格。 一、基准地价的评估应遵循以下程序: (一)、准备工作:主要有编写基准地价评估任务书,制定基准地价调查表和工作表、准备工作底图,确定基准地价评估区域。 (二)、土地调查与整理: 1、资料调查与整理: (1)土地定级成果资料:包括土地级别图、土地定级报告、土地估价定级成果的资料。 (2)土地利用收益资料:包括土地利用效益资料,资金利用效益资料,不同行业不同规模的劳动力标准等。 (3)地租、地价资料: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资料,土地征用补偿,安置补助及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资料,以地换房资料,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房屋拆迁标准等。 (4)影响地价的因素资料:有一般因素、区域因素、个别因素。 (5)其他资料:历史地价资料,土地开发经营的政策法规、条例、规定,有关土地房屋的税收种类,税率等,城镇规划有关资料。 2、资料调查的一般要求: (1)调查、收集到有关的地价资料按实地工作位置标注到地图上。 (2)调查以土地级别或均质地域为单位进行(本次实习以上庄村、前庄村为一均质地域)。 (3)样本抽查采用分类不等比调查。 (4)样本要有代表性。 (5)样本分布要均匀。 (6)调查样本每级应不少于30个。 (7)所选样本能同时获得地价利用或利用收益和相对应的土地条件资料。 (8)土地利用收益资料应不少于近期两年的数据。

(9)以人民币为单位,准确到小数点后一位。 (10)调查资料必须填入相应的调查表格或记录手簿。 3、样本资料整理: (1)样本剔除,剔除不符合本次实习要求的资料。 (2)样本资料归类。 (三)基准地价评估: 1、利用级差收益侧算法。 2、利用土地交易资料估算基准地价。 (四)基准地价确定: 1、以一种方法测算城镇基准地价的,用该种方法确定该均质地域范围内的商业、住宅、工业用途的基准地价为城镇基准地价。 2、以两种方法测算城镇用途基准地价的,应以均质地域为单位,用不同的测算结果,根据当地土地市场和地价水平确定。 3、以两种以上方法测算的,根据不同方法的评估结果,土地市场状况等。以其中最符合市场行情的一种方法结果为标准。 (五)编制基准地价修正系数表: 基准地价系数修正表采用替代原理,建立基准地价,宗地地价及其影响因素之间的相关关系,编制出基准地价在不同因素条件下修正为宗地地价的系数体系。 (六)成果检验: 对测定的成果按《规程》或本地具体情况进行检查和验收。 二、调查结果报告: 经过我们第四组全体成员对调查区域的调查,结合本地情况和具体的实际资料综合分析得出,该区域的土地地价和相关情况: 该区位于兰州市安宁区,是一个典型的城中村,我组主要调查的是上庄村和前庄村。该区域人多地少,人地矛盾突出,平均人均耕地为0.38亩。该区主要进行集约型农业生产,大部分耕地用于蔬菜生产。1997年市政府对该区进行土地征用,以6.9万元/亩的价格进行耕地补偿。2005年后又进行第二次土地征用,耕地补偿为14.8万元/亩,房屋拆迁补偿标准为649元/㎡。实行以房换房的拆迁

基准地价更新方法及趋势探析

基准地价更新方法及趋势探析 摘要:城镇基准地价制度是我国在城镇土地市场发育初期所建立的一项土地管理制度,随着土地市场的发育,原有的基准地价更新方法已不能完全满足土地管理的需求,各地都在探索适应当地土地利用管理的新的更新方法。本文通过对各类基准地价更新方法的比较,并借鉴国外的地价制度,对城镇基准地价更新方法的发展趋势作以探讨。 关键词:基准地价;土地市场;更新方法;发展趋势 Study on Remedying Methods of Benchmark Land Prices and Development Trend Abstract:Urban system is China's benchmark land prices in the early development of urban land market by the establishment of a land management system. Along with the development of the land market,the original method can not fully meet the demand for land management,all localities are exploring adapt to the local land-use management of the new method update. This essay,which bases on comparing various methods and using foreign premium system,try to update on urban land price benchmark trends for the development of methods to explore.

最新工业土地限价

全国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标准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厅(国土环境资源厅、国土资源局、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计划单列市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土资源局: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土地调控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发〔2006〕31号)精神,加强对工业用地的调控和管理,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根据土地等级、区域土地利用政策等,部统一制订了《全国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标准》(以下简称《标准》,详见附件1),现予以发布。 一、本《标准》是市、县人民政府出让工业用地,确定土地使用权出让价格时必须执行的最低控制标准。 二、工业用地必须采用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出让,其出让底价和成交价格均不得低于所在地土地等别(详见附件2)相对应的最低价标准。各地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在办理土地出让手续时必须严格执行本《标准》,不得以土地取得来源不同、土地开发程度不同等各种理由对规定的最低价标准进行减价修正。 三、工业项目必须依法申请使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建设用地范围内的国有建设用地。对少数地区确需使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建设用地范围外的土地,且土地前期开发由土地使用者自行完成的工业项目用地,在确定土地出让价格时可按不低于所在地土地等别相对应最低价标准的60%执行。其中,对使用未列入耕地后备资源且尚未确定土地使用权人(或承包经营权人)的国有沙地、裸土地、裸岩石砾地的工业项目用地,在确定土地出让价格时可按不低于所在地土地等别相对应最低价标准的30%执行。对实行这类地价政策的工业项目用地,由省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报部备案。 四、对低于法定最高出让年期(50年)出让工业用地,或采取租赁方式供应工业用地的,所确定的出让价格和年租金按照一定的还原利率修正到法定最高出让年期的价格,均不得低于本《标准》。年期修正必须符合《城镇土地估价规程》(GB/T18508-2001)的规定,还原利率不得低于同期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人民币五年期存款利率。 五、为切实保障被征地农民的长远生计,省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可根据本地征地补偿费用提高的实际,进一步提高本地的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标准;亦可根据本地产业发展政策,在不低于本《标准》的前提下,制订并公布不同行业、不同区域的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标准,及时报部备案。 六、本《标准》发布实施后,各省(区、市)要依据本《标准》,开展基准地价更新工作,及时调整工业用地基准地价。 七、各地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要加强对工业用地出让的监督管理。低于最低价标准出让工业用地,或以各种形式给予补贴或返还的,属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行为,要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八、本《标准》自2007年1月1日起实施。部将根据各地社会经济发展情况、宏观调控的需要以及《标准》的实施情况,适时进行修订。 单位:元/平方米(土地) 土地等别 一等: 上海:长宁区虹口区黄浦区静安区卢湾区普陀区徐汇区杨浦区闸北区 二等: 北京:朝阳区崇文区东城区丰台区海淀区石景山区西城区宣武区 上海:浦东新区 三等:

我国基准地价评估方法研究

我国基准地价评估方法研究 发表时间:2018-07-20T15:57:36.763Z 来源:《基层建设》2018年第14期作者:胡明霞[导读] 摘要:基准地价是政府进行城市土地管理、地价水平宏观调控的基本依据,基准地价评估和更新对于完善土地市场,合理配置土地资源发挥了重要作用。 兰州市国土资源评价研究院甘肃省兰州市 730030,摘要:基准地价是政府进行城市土地管理、地价水平宏观调控的基本依据,基准地价评估和更新对于完善土地市场,合理配置土地资源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现有基准地价评估更新体系逐步暴露出一些新的问题,需要逐步完善。文章重点就我国基准地价评估方法进行研究分析,以供参考和借鉴。 关键词:基准地价;评估方法;土地管理;研究引言 基准地价是指土地的初始价,在城镇计划的范围内,根据城镇的现状发展(地质的分布、地形状况、土质等级等),按照各行各业的用途进行评估土地最高年限的土地使用权价格,并且由相关政府公布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平均价格。因此,基准地价具有一定的时效性,城镇在进行土地规划的过程中,必须对基准地价的评估方式进行更新与完善,从而促进城镇快速稳定的发展。 1我国城镇基准地价评估的必要性分析城镇企业与经济的飞速发展,给我国的经济发展带来了一定影响。但是与大城市相比较,仍然存在一定的问题,比如对城镇的土地经济质量缺乏横向比较,市场规划不规范等,使城镇的投入量大,资源利用率较低,从而造成了资金与物力的大量浪费,比如有些土地资源处于闲置状态。因此,为了促进城镇科学合理的发展,必须对其基准地价进行评估,不仅可以为城镇节约大量资源,而且可以促进城镇快速稳定的发展,为其以后的规划奠定良好的基础,同时可以合理利用城镇土地资源,科学性的计算各种基准地价,所以对城镇的基准地价进行评估具有一定的研究意义和必要性。 2我国城镇基准地价评估方法研究 2.1城镇综合基准地价评估方法 边际分析法可用于说明一个典型城市的市区及其周围土地的空间配置过程,当城市很小时,城市为功能单一的生活型城市,商业用途的三角形A及住宅用途的三角形B可能很小。随着城市规模的不断扩大,城市功能的日趋复杂,三角形的高度和宽度分别向上和向外延展。其结果是原来一些住宅用地会转变为商业用地,同时生产性工业用地出现,城市周围的农地则会转化为住宅用地或工业用地,这种土地空间配置发展的原理尽管是一种纯理论的概念,但用于指导将城市不同用途的类别基准地价综合成综合基准地价,仍不失为一种有效方法。 2.2商业用地基准地价评估方法 由于商业对区位条件非常敏感,其用地效益不仅表现为从市中心向外呈现出递减趋势,而且在同一商业区内的不同街道以及在同一街道上的不同区段,也有明显的差异。因此,在级别基准地价或区域基准地价的基础上,应分街道评估路线价,以路线价作为商业用地的基准地价。路线价法的基本思路是对面临特定街道且可及性相等的城市土地,设定标准深度,求取在该深度上数宗土地的平均单价,并附设在该街道上。再据此路线价进行适当的修正,从而计算出临接该街道的其他各宗地的价格。路线价法能快速评估多宗土地价格,但要求有规范的土地,以得到较多的交易实例。采用滑动平均曲线法评估路线价可以消除传统路线价法的不足,其基本思路是按街道绘制样点地价曲线图,消除图上异常地价样点之后,得到能反映街道地价变化趋势的平滑曲线,选择平滑曲线变化明显处作为路线价区段的分界点,依图上的界点相对坐标找到所对应的具体地物,从而得到最终的路线价区段,最后依据平滑曲线图,采用简单算术平均法计算各区段的路线价值。平滑曲线图既消除了异常地价样点,又消除了相邻样点地价陡升陡降的现象,明显且直观地反映了同一街道地价的变化趋势,因此可以依据平滑曲线图,采用简单算术平均法来计算各区段的地价平均值,以此作为各区段的路线价。 2.3工业用地基准地价评估方法 工业用地的特点表现为用地面积大,单位面积的土地收益低,对城镇内的微观区位条件反应并不敏感。影响工业用地效益的因素主要是宏观区位条件、交通运输条件、规模与集聚效益、自然条件及环境保护要求等,所以测算城镇工业用地可采用成本逼近法。成本逼近法的基本思想是把土地的所有投资作为基本成本,再加上这一投资所应产出的相应利润即为土地价格。因此,采用成本逼近法评估工业用地地价时,其地价构成主要如下:第一,土地取得费,即实际取得生地的费用;第二,土地开发费,即三通一平费、基础设施配套费、相关税费和贷款利息等;第三,土地开发利润;第四,地增值收益。因农用地转变为非农用地,其用途的变化必然带来价值的提高,既产生增值收益。增值收益的计算可通过该地区最低自然增值率的确定,再根据不同区位条件进行修正求得。 2.4居住用地基准地价评估方法 2.4.1收益还原的评估方法 在城镇基准地价评估的方式中,采用收益还原法,可以正确评估出土地使用权的价格,在《城镇土地估价规程》中用有限年金法来评估地价公式来计算,在此公式中,包括城镇土地的纯收益、城镇土地的还原率、其中的收益价格以及使用年限,如果使用年限越长,则城镇土地的所有权价格与土地的使用权才能相等,然后根据城镇土地收益还原评估法计算出地价,如根据城镇土地的纯收益与其土地的资本还原率的比率,可以得出土地价格的结果。一般在一些使用方法中,城镇土地基准地价的评估方法都是以收益还原法为基础,此方法在应用中经济且实用,为城镇的地价评估带来了一定的方便,但是收益还原法仍然有一定的不足,比如在计算过程中,需要对其他服务业的地价水平做出相关的反映。一般而言,商业利润远远高于其他各行各业,因此从其中的计算结果中可以看出,商业服务业的地价水平最高,所以城镇在进行地价评估的过程中,以市中心为焦点,使城镇基准地价分布差距较大。根据以上的分析结果,可得出离城镇较远的地区以及上层需扩建的位置可以使用收益还原评估法。 2.4.2路线价的评估方法 路线价法用于城市土地地价的评估,而且不是标准深度图的的价格,它对一些特定的街道以及一些使用价值一样的市街地制定一个离道路远近的一个标准,计算出其中土地的平均价格,从而可以有效的获得该区域的路线价。因此,此方法适用于道路排列整齐,且道路的结构科学合理以及规划较系统的城镇,其中该方法可以用数学方法计算出其他宗地地价的方法。 2.4.3剩余评估法

上海市基准地价更新成果

上海市基准地价更新成果(征求意见稿) 一、上海市基准地价土地级别(基准日2003年6月30日) 一级区域: 浦西: 黄浦江岸线-苏州河南岸-四川中路-延安东路-黄浦江岸线 南京西路-成都北路-淮海中路-西藏南路-西藏中路-南京西路南京东路、南京西路(西藏中路至乌鲁木齐北路)、淮海东路、淮海中路(西藏南路至陕西南路)沿线两侧 浦东: 黄浦江岸线-东昌路-银城中路-浦东南路-黄浦江岸线 世纪大道(银城路至浦东南路)沿线两侧 二级区域: 由一级地区域外围线与下列路线围成的封闭区域为二级地区域: 浦西: 苏州河南岸-石门二路-新闸路-泰兴路-北京西路-乌鲁木齐北路-乌鲁木齐中路-复兴西路-复兴中路-重庆南路-自忠路-西藏南路-寿宁路-人民路-河南南路-方浜中路-中华路-复兴东路-中山南路-王家码头街-黄浦江岸线 苏州河北岸-吴淞路-天潼路-长治路-大名路-溧阳路-黄浦江岸线 广元路-广元西路-宜山北路-宜山路-南丹路-南丹东路-宛平南路-宛平路-广元路 浦东: 黄浦江岸线-张杨路-世纪大道-浦东南路-银城中路-东昌路-黄浦江岸线 三级区域: 由二级地区域外围线与下列路线围成的封闭区域为三级地区域: 浦西: 黄浦江岸线-公平路-东大名路-商丘路-东汉阳路-溧阳路-周家嘴路-九龙路-武进路-河南北路-天目东路-天目中路-共和新路-交通路-恒丰路-长安路-天目西路-长寿路-长宁路-江苏路-华山路-广元路-宛平路-?D嘉浜路-徐家汇路-陆家浜路-黄浦江岸线 仙霞路-古北路-延安西路-仙霞路

四川北路(武进路至溧阳路)两侧; 浦东: 黄浦江岸线-民生路-浦东大道-源深路-杨高中路-世纪大道-浦电路-东方路-浦建路-塘桥新路-黄浦江岸线 四级区域: 由三级地区域外围线与下列路线围成的封闭区域为四级地区域: 浦西: 黄浦江岸线-怀德路-杨树浦路-大连路-大连西路-密云路-中山北二路-伊敏河路-运光路-邯郸路-中山北一路-西宝兴路-北宝兴路-延长路-延长中路-延长西路-志丹路-光新路-华池路-岚皋路-真如港-中宁路-武宁路-杨柳青路-枣阳路-金沙江路-大渡河路-冕宁路-苏州河南岸-古北路-天山支路-天山路-威宁路-北虹路-虹古路-水城路-虹桥路-虹许路-古羊路-姚虹西路-虹桥路-中山西路-宜山路-桂林路-钦州南路-钦州路-龙华港-黄浦江岸线 国定路-政通路-淞沪路-虬江-国和路-翔殷路-黄兴路-国定路 浦东: 黄浦江岸线-上南路-浦东南路-龙阳路-罗山路-黄浦江岸线 五级区域: 由四级地区域外围线与下列路线围成的封闭区域为五级地区域: 浦西:黄浦江岸线-宁国路-长阳路-隆昌路-营口路-中原路-长海路-恒仁路-政立路-国权北路-三门路-逸仙路-场中路-共和新路-汶水路-真北路-北虹路-哈密路-仙霞西路-虹桥机场外边界-迎宾三路-虹桥路-程家桥路-合川路-吴中路-莲花路-上中西路-上中路-龙吴路-环南二大道-黄浦江岸线 浦东:黄浦江岸线-川杨河-杨高南路-博文路-川北公路-张江路-金桥路-黄浦江岸线 六级区域: 由五级地区域外围线与下列路线围成的封闭区域为六级地区域: 外环线以内 浦西:五级以外、外环以内扣除桃浦工业区及宝山七级地部分 浦东:黄浦江岸线-东高路-杨高北路-巨峰路-申江路-申江路南段

2017东明县建制镇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更新报告

2017年东明县建制镇土地级别调整与基准地价 更新报告 东明县国土资源局 二〇一七年十二月

目录 第一部分工作报告 (1) 第一节工作概况 (1) 第二节工作步骤 (2) 第三节工作结果 (5) 第四节取得的主要成果和经验体会 (8) 第二部分技术报告 ...................................................... - 11 -第一章概述............................................................................... - 13 -第一节自然与社会经济概况 .. (13) 第二节建制镇基准地价更新概述 (24) 第二章资料调查 ........................................................................ - 35 -第一节工作底图数据收集与整理 .. (35) 第二节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更新评估资料调查 (37) 第三章土地定级 ........................................................................ - 42 -第一节土地定级的基本方法 .. (42) 第二节定级因素、因子体系的建立 (44) 第三节土地定级因素整理与分析量化 (48) 第四节土地级别划分 (68) 第四章基准地价更新 ·································································· - 76 -

商业用地基准地价评估

商业用地基准地价评估探析

内容提要 基准地价是我国地价体系中的核心,是其它各种地价的标准。城镇基准地价的评估对规范地产市场、促进土地资源优化配置、征收土地使用税等方面起到了积极的作用。而且商业用地基准地价对城市中心的形成和变动起着决定作用,因此商业用地基准地价的评估十分重要。本文在探讨基准地价内涵的基础上,初步分析了商业用地基准地价的评估方法和评估思路,并以乌兰花镇2005年的两个样本点为例,具体分析了收益还原法和契价剥离法在商业用地地价评估中的应用。 关键词:商业用地基准地价评估 Abstract Benchmark price is the core of China's land system is the standard variety of other land. Benchmark Land Prices in standardizing the assessment of the real estate market, and promote optimal allocation of land resources, land use tax has played a positive role. And the benchmark price of commercial land in urban centers play a decisive role in the formation and change, so the assessment of standard land price of commercial land is very important. This article examines the connotation of benchmark land price based on preliminary analysis of the commercial land premium assessment base and assessment of ideas, and to take the town of Ulan two sample points in 2005, for example, detailed analysis of the income approach and the contract price of peel method In the commercial land price evaluation of the application. key words:Commercial land Standard land price Estimate

上海市基准地价更新成果

上海市2013年基准地价更新成果

目录

第一章基准地价成果 基准地价内涵说明 本次基准地价成果为分用途各级别国有建设用地在一定设定条件下的土地使用权平均价格。 A 基准日为 2013 年 1 月 1 日; B 使用年限为对应用途的法定最高出让年限; C 开发强度为各用途各级别的设定容积率; D 住宅、商业、办公用地开发程度为“七通一平”,指宗地外通路、供电、通讯、通上水、通下水、通污水、通燃气及宗地内场地平整;研发总部类和工业用地开发程度为“五通一平”,指宗地外通路、供电、通讯、通上水、通下水及宗地内场地平整。 表 1-1 上海市基准地价内涵说明表

基准地价成果表 上海市 2013 年基准地价采用分类定级的方式,即依据不同用途划分土地级别,并确定基准地价成果。各用途各级别的基准地价成果,如下表: 表 1-2 上海市基准地价成果表(楼面地价) 基准日:2013年1月1日单位:元/平方米 说明:该表不可独立理解和使用,须与基准地价土地级别范围说明和成果应用说明结合使用。

表 1-3 上海市基准地价成果表(土地面积单价)基准日:2013年1月1日单位:万元/亩 说明:该表不可独立理解和使用,须与基准地价土地级别范围说明和成果应用说明结合使用。

土地级别范围说明 根据不同用途土地价格影响因素因子的分布情况,住宅、商业、办公用地分为 10 个级别,研发总部、工业用地分为 9 个级别。所述级别范围均不含滩涂。 住宅用地 全市住宅用地共分为 10 级,中心城区以 1-6 级为主。 具体定级范围说明如下: 1 级: 黄浦江以西:北京西路-万航渡路-华山路-延安西路-江苏路-华山路-广元西路-恭城路-虹桥路-文定路-南丹路-南丹东路-宛平路-建国西路-襄阳南路-永嘉路-瑞金二路-复兴中路-西藏南路-西藏中路-北京西路 北外滩:秦皇岛路-杨树浦路-东大名路-大名路-黄浦江-秦皇岛路 黄浦滨江:中山东路、中山东一路、中山南路:苏州河-南浦大桥 徐汇滨江:黄浦江-沪杭铁路新日支线-宛平南路-龙华港-黄浦江 黄浦江以东:黄浦江-张家浜-浦明路-浦电路-浦城路-陆家嘴环路-黄浦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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