井下作业人员站位管理规定

井下作业人员站位管理规定
井下作业人员站位管理规定

炮掘工作面各工种人员站位管理规定

炮掘工作面各工种人员站位管理规定

根据掘进工作面实际情况,结合岗位工种,设备布置及作业地点特点,制定以下人员站位管理规定:

第一部分人员站位通用管理规定

1、未经培训的人员不得进行上岗作业,不懂岗标、不会“手指口述”者,严禁上岗。班组长、队干不懂“白国周班组管理法”的严禁上岗。

2、无特殊工种证者,不得进行特种作业,严格执行持什么证上什么岗。

3、不熟悉工艺的管理人员,严禁进入工作面盲目指挥。

4、在运输大巷行走时必须严格执行“行车不行人,行人不行车”的管理规定。

5、严禁在支护不全和顶帮有问题的地方站立或休息。

6、任何人员严禁随意进入放炮警戒区域。

7、严禁在电气设备上睡觉、爬卧和取暖。

8、在井下行走时,注意力要集中,在横跨大巷、交岔口、弯道时要“一停、二看、三通过”。

9、人员不作业期间,必须站在支护完好的地方。

10、敲帮问顶时,操作人员严禁站到离层或片帮煤、矸石正下方,确保退路畅通,防止坠物跌落伤人。

11、打大炭作业时,抡大锤人员前后不得有人站立,作业人员应站在大炭侧面或者后面,以防两脚踏入溜槽内。

12、乘坐架空人车人员间距不得小于15m。

第二部分各岗位工种人员站位管理规定

一、皮带输送机司机人员站位管理规定

1、皮带运转过程中,任何人严禁随意触动皮带运转部位。

2、严禁站在减速机或电机上操作皮带。

3、严禁跨越皮带行走,必须走行人过桥。

4、用皮带输送机带皮带时,严禁人员站在两者相交点3m范围内及拐弯的内侧。

5、拆、接皮带时,与皮带传动部位保持3m以上距离,严禁任何人员站在皮

带收缩方向或皮带上。

6、底皮带运料时,上料点和卸料点2m范围内不得有闲杂人员,运料区域不得有人行走,严格执行封闭管理。

7、皮带司机在距机头2—3m的安全地点观察卸载滚筒或转载点的运行情况。

8、皮带司机正常作业时站在作业平台上,清理两帮浮煤时,距皮带转动部分不少于600㎜。

9、钉扣时,作业人员必须站在地上工作平台上进行作业,严禁站在皮带上或者在皮带储带仓内进行钉扣。

10、更换皮带时,作业人员应站在距离皮带转动部位5m以外作业,严禁站在转动部位上方直接拉或用脚蹬踩皮带。

二、刮板输送机司机人员站位管理规定

1、严禁在刮板输送机上跨越和行走,必须走行人过桥。

2、刮板输送机运转时,不准清理转动部位的浮煤。

3、刮板输送机正常运转时,司机必须站立在机头一侧,不准面向刮板输送机的运行方向,以免断链伤人。

4、人工往刮板输送机上攉煤(矸石)时,严禁踩在煤溜上或骑在煤溜上作业。

5、严格执行开溜打信号、回信号、点动、开启作业程序。

6、作业人员进行拆、接链时,必须使用专用工具,接链人员在对接处的就近位置站立,面部背离链条受力方向,严禁跨越在刮板输送机链条上拆、接链;

7、进行拆、接链时,除作业人员外3m内严禁有人站立;

8、安装好的煤溜试运转时,必须避开煤溜运行范围,正常运转时,任何人员不得正对煤溜机头站立。

三、爆破员人员站位管理规定

1、爆破前,所有人员必须撤到安全距离以外,掘进工作面撤人距离直巷不小于150m,弯巷不小于125m。

2、装配引药必须在顶板完好,支护完整,避开电气设备和导电体的地点进行,严禁在炸药箱上装配引药。

3、雷管炸药要由放炮员用专用箱分别运送,运送过程中,间距不得小于15m。

四、锚网支护工人员站位管理规定

1、打钻时,操作人员必须双手扶稳钻机,不准手离开钻机。扶钻工要扎紧袖口,严禁戴手套。

2、打顶帮锚杆(锚索)时,人员必须站在有护顶、护正面煤墙措施的地点作业,其他人员不得站在钻机跳动1m范围。

3、联网、拆接钻杆或上药卷时,作业人员不得踩在帮锚杆、钻机等稳定地点。

4、涨拉(切割)锚索时,作业点下方严禁站人,以防涨拉(切割)器脱落伤人。

5、进行锚杆拉拔试验时,被拉拔锚杆正前方及2m范围内不得有人员站立或逗留。

6、打设帮锚杆时,作业人员站在滞后窝头一排,支护完好区域,打设两帮上部锚杆时,需站在操作平台上进行作业。

五、打眼工人员站位管理规定

1、启动钻机检查时,不要把钻杆正对他人。

2、打眼工袖口必须扎紧;

3、打眼时严禁用手握钻杆或用金属类器具稳定钻杆;

4、扶钻人员作业时,必须避开眼口,两脚前后分开踩在实底上;

5、打眼时不得猛推或肩扛;

6、每台钻的前边特别是钻杆下,严禁有人逗留;

7、用气腿风钻打眼时,操作人员必须双手扶稳钻机,不准手离开钻机,严禁骑跨气腿。

8、炮眼钻进完毕后,吹眼人员要戴好手套,防止伤手,吹眼人员两眼不得正对眼口位置,眼口前方禁止站人。

六、起吊托移物件人员站位规定

1、任何人员严禁在起吊拖移物件的下方及可能倾倒滚落范围内站立。

2、任何人员严禁在受力的钢丝绳(倒链、锚链)两侧及变向轮受力三角区内站立。

3、起吊对接物件时,严禁作业人员身体任何部位伸入物件的下方和对接缝

中。

4、起吊物件时,起吊现场10m范围内不得有闲杂人员作业或者走动。

5、起吊、运输、搬运、安装大型设备易滑落、翻转的方位,严禁有人员作业或行走。

七、登高作业人员站位管理规定

1、用梯(凳)作业,扶梯(凳)人员必须注意自己周围的环境,确保退路畅通并防止高处物件掉落伤人。

2、站在梯(凳)上的作业人员必须站稳抓牢,避开管路、电缆等设施的移动方向,用力均匀,不能出猛力,以防失手闪脱造成坠落伤人事故。

3、作业平台搭设必须符合规定,牢固可靠,平台下2m范围不得堆放物料,作业时,平台下方严禁行人穿过。

八、超前钻探作业人员站位管理规定

1、打钻施工时,退路必须畅通,严禁作业人员站在转动的钻杆正后方。

2、操作钻机人员站在钻机操作侧300㎜以外,防止钻架变形或倒架。

3、接、卸钻杆必须在停电后进行,人员站在钻机两侧,距钻机水平距离大于300㎜,非施工人员站在钻机2m以外。

九、人工推车作业人员站位管理规定

1、推车时,一次只准推一辆车,严禁在矿车两侧推车。

2、在处理掉道车辆时,必须有专人全面指挥,人员不得站在该车倾斜的一方。

煤矿井下作业人员管理系统使用与管理规范AQ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行业标准 AQ1048-2007煤矿井下作业人员管理系统使用与管理规范Specification for the usage and management of the system for the management of the underground personnel in a coal mine 前言 为规范煤矿井下作业人员管理系统的安装、使用、维护与管理,充分发挥煤矿井下作业人员管理系统的安全保障作用,促进煤矿安全生产,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要求,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为强制性标准。 本标准由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安全生产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煤矿安全分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矿业大学(北京),煤炭科学研究总院常州自动化研究所,平顶山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本标准起草人:孙继平、彭霞、卫修君、于励民、田子健。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煤矿井下作业人员管理系统安装、使用、维护与管理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井工煤矿,包括新建和改扩建矿井。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 2887 电子计算机场地通用规范 AQ 6201 煤矿安全监控系统通用技术要求 AQ 6210 煤矿井下作业人员管理系统通用技术条件 MT 209 煤矿通信、检测、控制用电工电子产品通用技术要求 MT/T 1004 煤矿安全生产监控系统通用技术条件 MT/T 1005 矿用分站 MT/T 1007 矿用信息传输接口 MT/T 1008 煤矿安全生产监控系统软件通用技术要求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煤矿井下作业人员管理系统management system for the underground personnel in a coal mine 监测井下人员位置,具有携卡人员出/入井时刻、重点区域出/入时刻、限制区域出/入时刻、工作时间、井下和重点区域人员数量、井下人员活动路线等监测、显示、打印、储存、查询、报警、管理等功能。

管道井下作业安全及管理措施(通用版)

Safety is the goal, prevention is the means, and achieving or realizing the goal of safety is the basic connotation of safety prevention. (安全管理)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管道井下作业安全及管理措施 (通用版)

管道井下作业安全及管理措施(通用版)导语:做好准备和保护,以应付攻击或者避免受害,从而使被保护对象处于没有危险、不受侵害、不出现事故的安全状态。显而易见,安全是目的,防范是手段,通过防范的手段达到或实现安全的目的,就是安全防范的基本内涵。 井下作业安全管理 一、下井作业人员应提前准备好安全标志,检查施工所用的机械设备、工具是否安全可靠、完好、适用,所配备的安全防护器材是否齐全。 二、施工场地堆放的施工材料、工具等物品,不得影响行人车辆的交通安全。 三、夜间作业时,应设安全标志、架设红灯,夜间除应按日间操作规程作业外,一般情况不得进入井内作业。 四、下井作业时必须有施工负责人在场监督安全措施的落实,指定2人以上的监护人。 五、为保证施工作业人员安全,进入施工现场必须头戴防护帽,身扣防护带,并系安全绳,口罩戴好后,方可下井作业,井内严禁吸烟。同时场地必须配备防毒面具、氧气袋至少两个。 六、施工作业人员进入井下作业时必须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

思想,不违章作业,不盲目作业。施工负责人发现违章作业的,应及时制止,对违规作业的,应给予经济处罚,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的,应追究其刑事责任。 七、下井作业时,严禁小孩在附近玩耍,并说服行人不要围观。 八、下井后,工具、配件必须使用工具袋吊接,严禁抛扔,作业井周围1m范围以内不得有石块、砖头、工具等有可能造成打击伤害的物体。 九、井下作业如需时间较长,应轮流下井,如井下作业人员有头晕、腿软、憋气、恶心等不适感,必须立即上井休息。 十、井下作业所有电器设备必须是防爆型,包括灯、开关等。 十一、下井操作时,施工负责人和监护人员必须坚守岗位,精力集中,不得从事其他作业,坚持2分钟向井下喊话,注意观察,特别是井下作业人员状态,及时发现问题,避免安全事故的作业,井上不得吸烟,严禁向井内抛扔物品和烟头。 十二、作业完毕后,应及时将井盖还原,同时清理周围堆放的废弃物。 十三、发生作业险情时,整救人员需配戴氧气袋下井救人,并带另一氧气袋插入晕倒人鼻孔吸氧,并立即撤出危险地段,同时向施工

大庆油田井下作业井控技术管理实施细则

大庆油田井下作业井控技术管理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井下作业井控是保证油田开发井下作业安全、环保的关键技术。为做好井控工作,保护油气层,有效地防止井喷、井喷失控及火灾事故发生,保证员工人身安全和国家财产安全,保护环境和油气资源,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石油与天然气井下作业井控规定》,结合油田实际,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井喷失控是井下作业中性质严重、损失巨大的灾难性事故。一旦发生井喷失控,将会造成自然环境污染、油气资源的严重破坏,还易造成火灾、设备损坏、油气井报废甚至人员伤亡。因此,必须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以人为本”的指导思想,切实做好井控管理工作。 第三条井下作业井控工作是一项要求严密的系统工程,涉及到各单位的设计、施工、监督、安全、环保、装备、物资、培训等部门,各有关单位必须高度重视,各项工作要有组织地协调进行。 第四条井下作业井控工作的内容包括:设计的井控要求,井控装备,作业过程的井控工作,防火、防爆、防硫化氢有毒有害气体安全措施和井喷失控的紧急处理,井控培训及井控管理制度等六个方面。 第五条本细则适用于在大庆油田区域内,利用井下作业设备进行试油(气)、射孔(补孔)、大修、增产增注措施、油水井维护等井下作业施工。进入大庆油田区域内的所有井下作业队伍均须执行本细则。 第六条利用井下作业设备进行钻井(侧钻)施工,执行《大庆油田井控技术管理实施细则》。 第二章井下作业设计的井控要求 第七条井下作业地质设计、工程设计和施工设计中必须有相应的井控要求或明确的井

控设计。要结合所属作业区域地层及井的特点,本着科学、安全、可靠、经济的原则开展井下作业井控设计。 第八条各有关单位每年根据油田开发动态监测资料和生产情况,画出或修改井控高危区域图,为井控设计提供依据,以便采取相应防控措施。 第九条地质设计中应提供井身结构、套管钢级、壁厚、尺寸、水泥返高、固井质量、本井产层的性质(油、气、水)、本井或邻井目前地层压力或原始地层压力、油气比、注水注汽(气)区域的注水注汽(气)压力、与邻井地层连通情况、地层流体中的硫化氢等有毒有害气体含量,以及与井控有关的提示。 第十条工程设计应提供目前井下地层情况、井筒状况、套管的技术状况,明确压井液的类型、性能和压井要求等,提供施工压力参数、施工所需的井口、井控装备组合的压力等级。提示本井与邻井在生产及历次施工作业硫化氢等有毒有害气体的检测情况。 压井液密度的确定应以钻井资料显示最高地层压力系数或实测地层压力为基准,再加一个附加值。附加值可选用下列两种方法之一确定: (一)油水井为0.05~0.1g/cm3;气井为0.07~0.15 g/cm3。 (二)油水井为1.5~3.5MPa;气井为3.0~5.0 MPa。 具体选择附加值时应考虑:地层孔隙压力大小、油气水层的埋藏深度、钻井时的钻井液密度、井控装置等。 第十一条施工单位应依据地质设计和工程设计做出施工设计,必要时应查阅钻井及修井井史等资料和有关技术要求,选择合理的压井液,并选配相应压力等级的井控装置,并在施工设计中细化各项井控措施。 第十二条工程设计单位应对井场周围一定范围内(有毒有害油气田探井井口周围3千米、生产井井口周围2千米范围内)的居民住宅、学校、厂矿(包括开采地下资源的矿业单位)、国防设施、高压电线和水资源情况以及风向变化等进行勘察和调查,并在工程设计中标注说明和提出相应的防范要求。施工单位应进一步复核,并制定具体的预防和应急措施。 第十三条新井(老井补层)、高温高压井、气井、含硫化氢等有毒有害气体井、大修井、

井下作业任务人员管理组织系统管理组织规定

汾西瑞泰正中煤业 井下作业人员管理系统管理制度 编写:梁震 单位:信息中心 日期:2016-1-1

目录 值班制度 (2) 岗位责任制 (3) 信息中心主任岗位责任制 (3) 维护人员岗位责任制 (3) 值班人员岗位责任制 (3) 操作规程 (4) 中心站值班人员操作规程 (4) 安装维护人员操作规程 (5) 技术资料管理制度 (6) 设备管理制度 (6) 系统设备和传输设备定期检修制度 (8) 网络运行管理制度 (8) 数据异常上报制度 (9)

值班制度 一、值班人员必须经过培训,持证上岗。 二、值班人员必须按照值班表值班,如因特殊原因需换班,必须提 前一天通知信息中心负责人。 三、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工作岗位,保证信息中心值班台24小时不 离人。 四、值班员应认真监视监视器所显示的各种信息,详细记录系统各 部分的运行状态,填写运行日志,打印监测日(班)报表,报矿长和有关负责人审阅。 五、接到报警后,值班员应立即通知生产调度及值班领导,生产调 度及值班领导应立即采取措施,处理结果应记录备案。 六、值班人员进行中心站操作时必须使用自已的用户名登录,必须 认真操作并进行记录。 七、值班人员负责当班信息中心值班台、机房及资料室的卫生清洁 工作。 八、值班人员必须在值班地点(即矿调度室)现场交接班,交接班 要做到“手对手,口对口,你不来我不走”。

九、积极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任务。 岗位责任制 信息中心主任岗位责任制 一、负责信息中心的安全管理工作,是信息中心安全生产的第一责 任人。 二、负责矿井人员定位系统的日常管理工作。 三、负责制订人员定位系统各项规章制度及考核办法并付诸实施。 四、负责人员定位系统各项工作的组织、实施、协调和落实。 五、负责人员定位系统维护、值班人员的业务培训及素质提升。 六、完成组织或领导交办的其它任务。 维护人员岗位责任制 一、人员定位系统维护人员必须经过培训,持证上岗。 二、负责人员定位系统设备的安装、搬迁、拆除及日常维护工作。 三、负责人员定位系统设备的每日巡检及记录。 四、负责人员定位系统设备的故障处理及记录。 五、热爱本职工作,认真学习《煤矿系统安全规程》、 《AQ1048-2007煤矿井下作业人员管理系统使用与管理规 范》及上级公司相关文件,不断提高思想水平和业务素质。六、严守各项规章制度,确保安全作业。 值班人员岗位责任制

井下作业安全规程(SY 5727-2007)

井下作业安全规程SY 5727-2007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陆上油气田井下施工作业的安全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试油(气)、修井、酸化压裂、射孔等井下作业施工中的安全要求。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 150 钢制压力容器 GB 2894-1996 安全标志 GB 4706.23 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室内加热器的特殊要求 JGJ 46-2005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 SY/T 5035-2004 吊环、吊卡、吊钳 SY/T 5080-2004 石油钻机和修井机用转盘 SY/T 5170-1998 石油天然气工业用钢丝绳规范 SY/T 5202-2004 石油修井机 SY/T 5225-2005 石油天然气钻井、开发、储运防火防爆安全生产技术规程 SY/T 5235-91 抽油杆吊卡 SY/T 5236-2000 抽油杆吊钩 SY/T 5325-2005 射孔施工及质量监控规范 SY/T 5791-2007 液压修井机立放井架作业规程 SY/T 5836-93 中深井压裂设计施工方法 SY/T 5858-2004 石油工业动火作业安全规程 SY/T 5981-2000 常规试油试采技术规程 SY/T 6120-1995 油井井下作业防喷技术规程 SY/T 6194 套管和油管 SY/T 6277-2005 含硫油气田硫化氢监测与人身安全防护规程 SY 6355-1998 石油天然气生产专用安全标志 SY 6442-2000 石油钻井井架分级评定规范 SY/T 6605-2004 石油钻、修井用吊具安全技术检验规范 SY/T 6610-2005 含硫化氢油气井井下作业推荐作法 3 施工准备

煤矿井下作业人员管理制度

新星煤矿井下作业人员 人员定位系统管理机构及工作职责组长:(总经理) 常务副组长:(总工程师) 副组长:(技术科长) (机电科长) 下设三个业务组:监控组机电组设备维修组 工作职责 组长:负责煤矿井下作业人员管理系统全面领导工作。 常务副组长:负责煤矿井下作业人员管理系统的全面管理工作。 副组长:在组长的领导下,协助常务副组长负责本矿井下作业人员管理系统具体管理工作。 监控组:负责井下作业人员管理系统和监测各分站数据的上传并定时对井下人员管理系统的设备进行定期校验。 机电组:负责本矿井下作业人员管理系统的电源和线路安装和维修管理工作。 设备维修组:负责本矿井下作业管理系统设备的日常保养,和维护工作并定时对井下作业人员管理系统的设备进行定期校验。

人员管理系统值班制度 为保证我矿井下作业人员管理系统安全稳定运行,特制定本规定,监控值机人员必须认真贯彻执行。 一、井下作业人员管理系统值班人员必须参加市级组织的统一培训,取得相应的从业资格证后方可上岗。 二、上班人员必须做到持证上岗,着装整洁,精神饱满、高度负责。 三、值班人员班中必须保证双人双岗,24小时轮岗值班,严禁空班漏岗。 四、井下作业人员管理系统值机人员必须做到监控主机专机专用,不得从事非监控工作的其它活动。 五、监控人员班中发现异常时,应立即上报矿调度室,并按规定逐级上报,严禁擅自做主或迟报漏报。 六、监控人员班中应认真填写各种记录并按规定上传有关数据,做到记录真实,上传及时。 七、值机人员应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做到交接班清楚明了,并填写交接班记录。

人员管理系统岗位责任制 为保证我矿井下作业人员管理系统安全、高效、稳定运行,根据国家、省、市有关规定,结合我矿人员定位监控系统运行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监控人员要持证上岗,认真履行职责,自觉遵守上下班制度,不迟到,不早退,认真观察人员定位监控系统运行情况。 二、监控人员每班必须和井口考勤人员核对入井人数,并上报调度室。 三、监控员监测人员超时或其它异常情况时,必须马上和井下核对查明原因,并上报调度室进行处理。 四、井下分站出现故障或人员定位识别卡发生异常时,应及时联系维修工进行处理或更换,并填入故障登记表。 五、维护人员应遵照井下作业人员管理系统有关规章制度,对线路和设备定期检查和维护。 六、监控人员应严格遵守岗位责任制,执行24小时不间断值班监控,不准空班脱岗。

井下作业人员安全注意事项范本

工作行为规范系列 井下作业人员安全注意事 项 (标准、完整、实用、可修改)

编号:FS-QG-85500井下作业人员安全注意事项 Safety precautions for underground operators 说明:为规范化、制度化和统一化作业行为,使人员管理工作有章可循,提高工作效率和责任感、归属感,特此编写。 井下作业人员的安全注意事项 一、下井人员九不准 1、下井前喝酒者不准下井。 2、不穿戴好劳保防护用品者不准下井。 3、耳聋、严重近视、精神失常和高血压者不准下井。 4、休息不好者和情绪不正常者不准下井。 5、未经安全教育的人员不准下井。 6、在井口(采场)和井下不准拥挤,打闹和睡觉。 7、在井下不准随地大小变。 8、井下停电无照明时不准乱走动,应在安全地点等待。 9、衣服和其他物品不准挂在电线路、电缆、变压器和电阻器上。 二、井下人员"八注意"

1、在井下行走要注意头上、脚下是否有障碍物,不得蹦跳。 2、在平巷行走要注意前后往来车辆,要在15米以外以外躲车,更不要在道盘和拐弯处躲车。 3、在工作中要注意经常检查工作面周围的安全和通风防尘情况,发现问题就地解决。 4、干部和老工人要注意关心照顾新工人的安全,要相互关心,互相爱护,树立深厚的友谊感情。 5、到有人作业的天井上,要与上部人员联系好,得到同意方准上去,上天井时不要抢上抢下,携带物品的人员可先下,后上,每架梯子只准一人上下。 6、带有利刃的工具下井时,必须要注意竟刃尖包好装入保护袋内,上下梯子把工具装入工具箱或工具袋内。 7、凡到井下检查工作和生产劳动的人员,必须首先注意检查工作面的顶帮浮石与支护情况及检查周围环境安全,发现有危险象征,必须采取有效措施严禁违章冒险作业。 8、凡在井下作业的人员,必须熟悉各主要巷道和通往各中段及地面的安全出口。

井下作业人员管理系统

山西煤炭运销集团马家岩煤业有限公司井下作业人员管理系统制度汇编 二〇一三年

煤矿人员定位系统调度值班制度 一、负责公司人员定位系统的运行情况,实行24小时值班制,严格按上级有关规定管理系统运行。 二、精通业务,坚守岗位,精心操作,遵章运行。 三、及时填报人员定位系统的记录报表,对数据信息异常情况要及时作出正确分析判断、处理和汇报。 四、负责人员出入井情况的统计上报工作。 五、负责对安全生产中的违法行为记录、汇报有关单位进行处理。 六、保持完整的原始记录,认真填写值班日志和运行情况记录表。所有资料、记录定期存档保管。 七、认真做好人员定位故障信息收集反馈工作,对上级部门和有关领导指示要及时督察贯彻落实。 八、保证和上级中心站网络通畅,传递信息准确及时,因数据不能正常传递信息时,要用电话及时与上级联系并迅速检查排除故障。 九、严格按交接班制度,履行交接班手续,不得脱岗、上岗和做与本岗无关的事情。 人员定位系统交接班制度 一、接班人员必须提前三十分钟到达岗位,认真检查岗位记录报表及运行情况,对于上一班未处理的事项要特别交代清楚,交接班人员在交接班记录上签名后完成交接工作。 二、值班人员必须按调度时规定的名单轮流上岗,未经有关领导同意,不得擅自替班和调换。当班人员因离开岗位或迟到时,必须有专人替岗并办理交接手续后方可。严禁不办理交接手续而离岗,严禁用电话等通讯方

式交接班。 三、交接手续履行之前,岗位一切工作由当班(交班)人员负责,交接完成后,岗位一切工作由接班人员负责,因交接班手续履行不认真造成工作失误,由接班人员负责,由于遗漏事项未交待清楚由交班人员负责。两方都未交接清楚工作,由双方负责。 四、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着装整洁,语言文明,严格管理。 五、交接班主要内容 1、检查系统是否正常,信号传输是否正常,电脑运行终端是否正常; 2、检查网络通讯传输、反馈是否正常,安全措施是否到位; 3、检查监控台、办公室是否整洁,设备、用品是否按规定摆放; 4、检查各种记录报表是否齐全、正确、无误,填写准确; 5、其他未完成的工作是否移交完善。 六、接班主要内容 1、交接人员共同检查上述1至5条必须正常,清楚。 2、当前系统运行状态尚未完成工作和注意事项。 3、设备检修、运行异常及事故处理情况。 4、各种记录、报表、图纸及有关工具保存齐全、完整。

下井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下井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撰写人:___________ 部门:___________

下井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一、井下作业安全操作流程 1、作业前对所有作业人员进行安全、 环境保护上岗培训; 2、确定施工范围(由管理方或管理方指定代表人 指出相应的作业井位); 3、相关方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环境保护的 书面交底,并要求签字确认; 4、在管理方同意下,按照规范要求正确 开启相关作业井上的窨井盖; 5、以气体检测仪对作业井进行气体检测, 确定气体含量及浓度,并作好书面记录; 6、以轴流式风机加以导向通 风袋对作业井进行强制排风; 7、以10分钟测试一次为宜对排风中的 作业井进行气体含量及浓度的检测,以确定井下环境是否可以下井作 业,书面记录相应数据; 8、测试井下环境安全后,关闭鼓风机,抽出 导向袋,放下登高梯,作业人员正确好佩戴好救身带,四人一组,一人 下井一人井上牵引救身绳; 9、下井作业人必须正确佩戴好防毒面具, 于井上试验可以正常使用后,从登高梯上下井,使用手持式防爆灯进行 井下照明; 10、下井作业人及时将井下探测情况与井上监护人员说明, 井上人员及时准确记录下井下探测情况; 11、井上人员负责保护井口 周围环境安全及井下作业人员的应急处理,以气体检测仪掌握井下工作 环境; 12、以20分钟为宜进行一次作业人员替换; 13、作业完成后, 作业人员迅速撤出地下工作井,正确卸下防毒面具、救身带,井上人员 取出登高梯,并正确关闭窨井盖。二、井下作业危险源辨识 施工阶段作业活动危险源可能导致事故 高处作业三宝四口及临边 防护 安全帽、网、带未进行定期检查高处坠落 第 2 页共 2 页

井下作业队资质认证标准

附件2: 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 井下作业队资质认证标准 1总则 1.1 为加强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所属油 田企业井下作业队伍的管理,促进队伍建设,提升装备与设施配套水平,提高油(气、水)井作业质量,根据集团公司有关规定和井下作业技术标准,特制定本标准。 1.2本标准所称井下作业队是指在井下作业施工过程中从事油(气、水)井措施作业和简单的维修作业的队伍。 1.3凡在集团公司所属油气勘探开发区块和控股公司区块进行油(气、水)井井下作业的队伍,须经集团公司资质认证并取得相应的资质。 1.4引入集团公司系统外的井下作业队伍,也须按此标准进行资质确认。 1.5 作业队伍资质等级分为甲级、乙级、达标三个级别。甲级队具有承担国内外油(气、水)井井下作业的资格;乙级队具有承担国内各区域油(气、水)井井下作业的资格;达标队原则上只允许承担指定地区油(气、水)井井下作业的施工。 1.6 认证程序与管理按《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石油工程队伍资质认证管理规定》执行。 2作业队资质认证标准 2.1人员素质 2.1.1 队长

2.1.1.1 具有大专或以上文化程度。 2.1.1.2 从事井下作业工作时间5年以上,本岗位工作时间3年以上。 2.1.1.3 具有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称,岗位技能培训每年累计不少于30天。 2.1.1.4 熟悉岗位责任制、巡回检查制、质量管理和HSE管理体系。 2.1.1.5 熟悉美国石油学会(API)和石油行业有关技术标准、规范。 2.1.1.6熟悉作业设备的性能、熟练掌握井下作业工艺技术。 2.1.1.7 持有有效的HSE培训、井控培训和H2S防护培训合格证。 2.1.1.8 能用外语进行工作交流。 2.1.1.9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正确理解、执行经济合同的能力。 2.1.2 工程技术员 2.1.2.1 具有大专或以上文化程度。 2.1.2.2 从事井下作业工作时间5年以上,本岗位工作时间3年以上。 2.1.2.3 具有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称,岗位技能培训每年累计不少于30天。 2.1.2.4 熟悉岗位责任制、巡回检查制、质量管理和HSE管理体系。 2.1.2.5 熟悉美国石油学会(API)和石油行业有关技术标准、规范。 2.1.2.6 熟悉开发新技术,掌握作业技术。具有完成各类复杂工艺井的小修施工设计及处理现场复杂情况和故障的能力。 2.1.2.7 持有有效的HSE培训、井控培训和H2S防护培训合格证。

煤矿井下作业人员管理系统管理办法

关于印发《河南煤化鹤煤集团煤矿井下作业人员管理系统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鹤煤集团所属各矿井、区域公司、机关各部室: 为认真贯彻、落实《河南煤业化工集团煤矿井下作业人员管理系统管理规定(试行)》的文件精神,结合鹤煤公司实际,经公司研究,制定《鹤煤公司煤矿井下作业人员管理系统管理办法(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O一一年十月日 主题词:煤矿安全管理办法通知 鹤煤集团综合办公室2011年10月日印发

河南煤化鹤煤集团煤矿井下作业人员管理系统管理 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严格控制煤矿超定员、超强度、超能力组织生产,进一步规范管理,明确责任,达到“系统可靠、设施完善、管理到位、运转高效”的目标,逐步实现河南煤化鹤煤集团(以下简称“鹤煤公司”)井下作业人员管理系统的统一化、规范化、标准化,准确掌握煤矿井下人员数量及位置,有效服务于矿井生产和安全管理,便于发生灾变时能及时开展救援,根据《河南煤业化工集团煤矿井下作业人员管理系统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河南煤业化工〔2011〕962号)及《煤矿井下作业人员管理系统通用技术条件》(AQ6210--2007)和《煤矿井下作业人员管理系统使用及管理规范》(AQ1048--2007),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鹤煤公司所属各矿井对井下作业人员管理系统的安装、使用、维护、管理及日常监管。 第三条井工开采的矿井,必须安装使用井下作业人员管理系统,并实施24小时运行和实时监控;新建、改(扩)建、技改矿井的井下作业人员管理系统要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验收和同时投入使用。系统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矿井,不得投入生产。 第四条矿井必须严格人员定位卡的领取、使用、故障查询

井下作业公司高处作业安全管理规定(新版)

When the lives of employees or national property are endangered, production activities are stopped to rectify and eliminate dangerous factors. (安全管理)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井下作业公司高处作业安全管理 规定(新版)

井下作业公司高处作业安全管理规定(新版)导语:生产有了安全保障,才能持续、稳定发展。生产活动中事故层出不穷,生产势必陷于混乱、甚至瘫痪状态。当生产与安全发生矛盾、危及职工生命或国家财产时,生产活动停下来整治、消除危险因素以后,生产形势会变得更好。"安全第一" 的提法,决非把安全摆到生产之上;忽视安全自然是一种错误。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辽河油田井下作业公司高处作业安全管理,控制高处作业风险,确保作业人员生命健康和安全,避免企业财产损失,依据《辽河油田公司高处作业安全管理暂行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指的高处作业包括:在坠落高度基准面2m以上(含2m)位置进行的作业。 第三条高处作业实行分级管理。 作业级别 作业高度 作业许可证审批层级 批准人 第一级 2m-5m 基层队级

属地主管 第二级 5m-20m 基层队级 基层队长 第三级 20m以上 科级生产单位(项目部)级 科级生产单位(项目部)主管领导 第四条高处作业实行作业许可,并办理高处作业许可证(对于进行了风险识别和控制,并有操作规程或方案且频繁进行的高处作业,如:工程建设施工、钻井、井下作业、更换路灯等,可不办理高出作业许可证)。高处作业许可证参见附录A。 第五条本规定适用于辽河油田井下作业公司所属各单位及承包商。 第二章管理职责 第六条公司安全监察科负责组织制定、管理和维护本规定。对规定的执行提供咨询、培训和考核。

井下作业井控工作七项管理制度

井控分级责任制度 1、井控工作是井下作业安全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作业队主管生产安全大队长是井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作业队队长是作业队井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2、作业大队成立井控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井控工作第一责任人担任;作业队成立井控领导小组,组长由井控工作第一责任人担任。领导小组负责组织贯彻执行井控规定,制定和修订井控工作实施细则和井控工作的开展。 3、作业队必须配备应急抢险专用库房并兼职井控技术和管理人员负责管理。 4、各级负责人要按“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恪尽职守,作到有职、有权、有责。 5、作业队每天要进行井控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杜绝井喷事故发生。 作业测试分公司安全委员会 2006年1月10日

井控操作证制度 1、井控工作人员必须经过井控技术培训,经培训合格颁发井控操作证。 2、井控工作人员取得井控操作证后方可上岗,否则领导干部和技术人员无权指挥生产,工人不得上岗操作。 作业测试分公司安全委员会 2006年1月10日

井控装置的安装、检修、现场服务制度 (一)井控车间(站) 1.负责井控装置配套、维修、试压、回收、检验巡检服务。 2.建立保养维修责任制、定期回收检验制等各项管理制度。 3.每月的井控装备使用动态、维修报告等应及时逐级上报大队主管部门。 (二)作业队 1、作业队应定岗、定人、定时对井控装置、工具进行检查、保养,并认真填写运转、保养和检查记录。 2、对井口控制器、水龙带等设备每使用一次都要对各个零部件进行检查,确保设备始终处于完好状态。 3、对污油回收装置要定期进行清理,使其良好运行。 作业测试分公司安全委员会 2006年1月10日

KJ393煤矿井下作业人员管理系统

第一部分KJ393煤矿井下作业人员 管理系统 1、概述 1.1系统功能概述 KJ393煤矿井下作业人员管理系统软件:以WINDOWS2000/XP/Vista平台为运行环境,采用VC++开发数据采集与信息处理监控软件,数据库为SQL Server2000/2003,不仅可以GIS方式显示井下人员的分布的地理信息,还可以采用动态图形方式显示井下人员的实时位置,网络信息传输采用Browser/Server(浏览器/服务器)模式,通过浏览器即可方便管理、查询煤矿井下人员位置信息、实时轨迹和考勤信息。能实时完成煤矿井下矿用分站位置的连续监测、信息采集和处理;存储各种实时数据和历史数据;实时显示井下人员的具体信息;准确查询当前井下作业人员最近位置和实时轨迹。 1.2系统型号及含义 KJ 393 登记序号 矿用监测、控制系统或设备 1.3 防爆型式 系统由矿用本质安全型、矿用隔爆兼本质安全型等型式的设备组成 1.4 环境要求 1.4.1 安装于机房、调度室的设备,应在下列条件下正常工作: a) 环境温度15℃~30℃; b) 相对湿度40%~70%(25℃);

c) 大气压力80kPa~106kPa; d) 温度变化率小于10℃/h,且不得结露; e) 无甲烷、煤尘等爆炸性混合物的安全环境。 1.4.2 安装于井下的设备,在下列条件下正常工作: a) 工作温度:0℃~﹢40℃; b) 相对湿度:≤95%(﹢25℃); c) 大气压力:80kPa~106kPa; d) 在具有甲烷混合物及煤尘爆炸危险的煤矿井下。 2、系统组成及主要工作原理 2.1 系统组成 KJ393煤矿井下作业人员管理系统主要由监控计算机(主机、备用机各一台)、打印机、避雷器、KJ393-J信息传输接口、KJ393-F矿用分站、KJ393-D矿用读卡分站、KJ393-K 识别卡、KDW28-18矿用隔爆兼本安不间断电源和其它必要设备及系统软件组成。系统各主要设备明细表见附录A。系统组成框图见图1。 图1 系统组成框图

雨污水管道井下作业安全操作规范流程

方案 因近几年工程多次发生雨、污水井下作业发生事故,造成部分人员伤亡,公司领导对在雨、污水检查井内作业的安全问题非常重视,并且对施工、管理在安全防范意识、安全措施、施工器材等方面提出更高的要求。为达到安全生产、杜绝事故的目的,我公司特制定较为具体的实施办法。 一、前期准备 1、必须在作业前对作业人、监护人进行安全生产教育,提高井 下作业人员的安全意识,特别是对新员工一定要进行安全教育。安全教育前要做充分准备,安全教育时要讲究效果,安全教育后受教育者每人必须签字。 2、下井作业是指在新老管网相接的检查井中砌筑雨、污水管道 封头、拆除封头;新建的雨、污水管网和正在运行中的雨、污水管网通过检查井相接必须下检查井工作的;采用工人下检查井清除垃圾的;运行的雨、污水管网清通养护过程中必须下井作业的;以及其它因素必须下检查井工作。 3、凡属下井作业必须由施工单位编制详细的施工方案和应急预 案报集团生产部和工管部审批,批准后由施工负责人组织所有施工人员开会进行下井前安全技术措施、安全组织纪律教育。在正式施工前由下井作业施工负责人签发下井工作票。 4、施工前必须事先对原管道的水流方向和水位高低进行检查,

特别要调查附近工厂排放的工业废水废气的有害程度及排放时间,以便确定封堵和制订安全防护措施。 5、下井作业人员必须身体健康、神志清醒。超过50岁人员和有 呼吸道、心血管、过敏症或皮肤过敏症、饮酒后不得从事该工作。 6、拆除封堵时必须遵循先下游后上游,严禁同时拆除两个封堵。 7、严禁使用过滤式防毒面具和隔离供氧面具。必须使用供压缩 空气的隔离式防护装具。雨、污水管网中下井作业人员必须穿戴供压缩空气的隔离式防护装备。 8、作业前,应提前1小时打开工作面及其上、下游的检查井盖, 用排风扇、轴流风机强排风30分钟以上,并经多功能气体测试仪检测,所测读数在安全范围内方可下井。主要项目有:硫化氢、含氧量、一氧化碳、甲烷。所有检测数据如实填写《特殊部位气体检测记录》。 操作人员下井后,井口必须连续排风,直至操作人员上井。 9、施工时各种机电设备及抽水点的值班人员应全力保障机电设 备的正常安全运行,确保达到降水、送气、换气效果,如抽水点出现异常情况应及时汇报施工现场负责人,决定井下工作人员是否撤离工作点的问题。 10、遇重大自然灾害及狂风暴雨等恶劣天气,应尽量减少或杜绝 下井作业。 二、安全措施 1、施工期间每半小时须用多功能气体测试仪检测是否正常(污 水管道必须连续监测),以判断作业环境有无毒气等情况,有异常时

煤矿安全培训管理规章制度汇编

新工艺新技术专项培训治理制度 (1) 安全技术培训治理制度 (2) 教学治理制度 (4) 培训教师治理制度 (5) 课堂治理制度 (7) 安全教育培训工作检查制度 (8) 学员成绩考试及补考制度 (9) 学员考勤制度 (10) 电教室治理制度 (11) 学员治理制度 (12) 学员培训考核治理制度 (13) 专、兼职教师治理制度 (15) 专、兼职教师的职责 (16) 考试纪律 (17) 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18) 外出培训治理制度 (20) 新工人培训制度 (22) 治理人员培训制度 (24) 转岗培训制度 (26) 专门工种培训治理制度 (27) 安全生产培训费用治理制度 (29) 后备干部治理制度 (30) 职业危害防治培训制度 (33)

培训学校岗位责任制 (34)

新工艺新技术专项培训治理制度 1、采纳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人员必须通过24课时的安全技术培训学习,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岗位工须持证上岗的办证后持证上岗) 2、培训人员有各单位指派培训人员,有培训学校负责培训,建立培训档案,考试成绩及考试试卷必须存档保存。 3、培训内容有培训学校组织有关单位,安排专业人员及专家进行培训,严格要求培训质量,做到应知应会达到100%。 4、培训人员上岗后有关单位要做好跟踪调查,不能胜任工作的要及时调整工作岗位或者重新进行培训,保证操作人员的工作质量。 5、新工艺新技术操作人员未经培训上岗的,应停止作业,并对有关单位负责人进行处罚,并连带追究治理责任。

6、对采纳的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的单位要及时与培训学校联系,培训学校要及时安排培训人员及培训内容,培训学校要在第一时刻内安排培训学习,培训合格率100%。 安全技术培训治理制度 1、安全技术培训的任务是:全面贯彻执行党的安全生产方针和国务院颁布的《矿山安全法》、《煤炭法》及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颁布的《煤炭安全规程》,有打算地对井下作业人员及新工人进行安全技术培训,建设一支合格的职员队伍。 2、安全培训中心的培训目标是:通过安全技术业务培训,使学员掌握本工种应知技术理论和应会的实际操作技能,提高安全技术水平和素养。依照安全生产特点,举办各专门工种的人员安全培训班,确保安全生产。

KJ301N矿井人员定位监测系统管理制度

KJ95矿井人员定位监测系统管理制度 一、系统管理人员必须熟悉人员定位系统业务操作并严格按照《规程》的要求,认真执行。 二、管理系统主机严禁挪作它用或不用,严格实行24小时开机制。 三、系统管理人员必须严密保守操作权限密码,严禁越权对系统进行配置和操作。 四、操作人员必须对系统所提示的考勤信息、观察到的异常现象及时向主管人员如实汇报,同时做好各种报警信息的处理。 五、按岗位工作要求,认真填好各种记录报表,保证真实有效。 六、定期进行系统维护,保证设备能够正常运行,做到外通讯畅通。 七、保持室清洁、卫生,创造一个良好的工作环境。 八、持证上岗,统一着装,文明操作,热情工作。

井下作业人员管理系统岗位责任制 一、矿长:是人员定位系统管理的第一责任人,要在人、财、物等方面提供保障,确保人员定位系统的正常运行。经常浏览矿井信息传输情况,保证传输信息真实可靠,定期召开专题会议,经常分析故障类别及解决办法。 二、值班矿长:是人员定位系统当日管理的第一责任人,负责对当日人员定位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工作,并对异常情况上传报表实施审阅、签字。 三、调度主任:是人员定位系统管理的具体责任人,经常浏览矿井信息传输情况,对人员定位系统运行规章制度及相关工种人员操作规程进行检查落实,定期召开专题会议,深入现场第一线解决人员定位系统运行中存在的问题,对弄虚作假、信息不真实传输的有关责任人及时严肃处理,及时处理值班人员汇报的隐患情况。 四、总工程师:负责制定各部门岗位责任制及相关工种人员操作规程,制定信息上传的管理办法,定期召开专题会议,组织专业人员培训学习,每天浏览矿井人员信息传输情况,对矿井人员定位系统运行情况进行科学分析,及时处理人员定位系统人员汇报的隐患情况。 五、生产科长:经常浏览人员定位系统信息传输情况,经常深入现场解决系统运行中存在的问题,对弄虚作假、信息不真实传输等的有关责任人及时严肃处理,及时处理值班人员汇报的隐患情况。积极配合人员定位系统的检修维护工作。

井下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井下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1、每个矿井至少有两个独立的能行人的直达地面的安全出口,其间距不小于30米;矿井每个中段采场至少有两个能行人的安全出口并与直达地面的出口相通。 2、矿井必须有独立的能保障井下作业所需通风量的通风采场;通风不良好的掘进工作面(天井)和采场必须安装局部通风设备,按井下作业最高人数算供风量不得少于4m3(min/人)。 3、提升设备、设施及安装、配合、连接等要符合有关安全规程要求,强度安全系数可靠,有防过卷、断绳、坠井和跑车等安全保护装置,提升系统有灵敏、清晰、可靠的信号装置,并有专人负责管理。 4、垂直深度超过50m的竖井用作人员出口,须用罐笼或电梯升降人员,罐笼须装设能打开的活顶盖,应装设扶手、设阻车,装设不小于1.2m的罐门或罐帘,乘车人员按每人占用0.2m2底板面积计算,禁止人货同时升降。 5、井下要有防水措施和排水系统。 6、井下要建立电气设备保护接地系统,所有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及电缆的配件,金属外皮等都应接地。 7、井下相邻巷道与采场之间,巷道和采场与采空区之间,必须留有足够的安全隔离矿柱,规格应在采矿设计中规定,生产中要严加保护,免受破坏,保障其在整个利用期间的稳定性。 8、井下要有防尘、供水设施,凿岩出的碴必须采取湿式作业,接

尘人员必须佩戴防尘口罩。 9、井下火工材料储存、运输、使用,必须符合爆破安全规程要求,要配备专用炮箱、炮棍、炮工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取得操作证者方能上岗操作。 10、地下采矿必须按采矿设计和作业规程进行采矿,要坚持采剥并举,掘进先行,首先按总体设计规定的开采顺序划分矿块(采场)进行生产探矿,搞清矿块的产状及主要构造,再根据所选定的采矿方法作该矿块的采准,切割和回采设计;施工时,要先做好采准、切割工程,经验收符合设计要求时,再进行切,采和回采作业,在施工过程中,须有地、测、采专业人员进行指导和监督管理,保证按设计施工,严禁不切准、切割工程,只采不掘,乱挖乱采。 11、要按作业过程、规定管理顶帮,作业前必须认真检查通风情况,认真检查和处理作业地的浮石,作业地点出现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征兆时必须迅速撤出危险区,并及时报告与处理。 12、采场回采,必须事先处理顶板和两帮的浮石,采好场地,确认安全后,方准进后回采作业,严禁在同一采场同时处理浮石、平场和凿岩作业。 13、采掘作业面放炮后,要进行通风,严禁顶着炮烟作业。 14、井下偏僻与危险作业地点(采场、天井等)严禁单人作业。 15、采用浅眼留矿法,必须严格遵守放矿作业规程,放矿人员要与采场内人员密切联系,在放矿范围内禁止上下同时作业。

井下作业人员站位管理规定

炮掘工作面各工种人员站位管理规定

炮掘工作面各工种人员站位管理规定 根据掘进工作面实际情况,结合岗位工种,设备布置及作业地点特点,制定以下人员站位管理规定: 第一部分人员站位通用管理规定 1、未经培训的人员不得进行上岗作业,不懂岗标、不会“手指口述”者,严禁上岗。班组长、队干不懂“白国周班组管理法”的严禁上岗。 2、无特殊工种证者,不得进行特种作业,严格执行持什么证上什么岗。 3、不熟悉工艺的管理人员,严禁进入工作面盲目指挥。 4、在运输大巷行走时必须严格执行“行车不行人,行人不行车”的管理规定。 5、严禁在支护不全和顶帮有问题的地方站立或休息。 6、任何人员严禁随意进入放炮警戒区域。 7、严禁在电气设备上睡觉、爬卧和取暖。 8、在井下行走时,注意力要集中,在横跨大巷、交岔口、弯道时要“一停、二看、三通过”。 9、人员不作业期间,必须站在支护完好的地方。 10、敲帮问顶时,操作人员严禁站到离层或片帮煤、矸石正下方,确保退路畅通,防止坠物跌落伤人。 11、打大炭作业时,抡大锤人员前后不得有人站立,作业人员应站在大炭侧面或者后面,以防两脚踏入溜槽内。 12、乘坐架空人车人员间距不得小于15m。 第二部分各岗位工种人员站位管理规定 一、皮带输送机司机人员站位管理规定 1、皮带运转过程中,任何人严禁随意触动皮带运转部位。 2、严禁站在减速机或电机上操作皮带。 3、严禁跨越皮带行走,必须走行人过桥。 4、用皮带输送机带皮带时,严禁人员站在两者相交点3m范围内及拐弯的内侧。 5、拆、接皮带时,与皮带传动部位保持3m以上距离,严禁任何人员站在皮

带收缩方向或皮带上。 6、底皮带运料时,上料点和卸料点2m范围内不得有闲杂人员,运料区域不得有人行走,严格执行封闭管理。 7、皮带司机在距机头2—3m的安全地点观察卸载滚筒或转载点的运行情况。 8、皮带司机正常作业时站在作业平台上,清理两帮浮煤时,距皮带转动部分不少于600㎜。 9、钉扣时,作业人员必须站在地上工作平台上进行作业,严禁站在皮带上或者在皮带储带仓内进行钉扣。 10、更换皮带时,作业人员应站在距离皮带转动部位5m以外作业,严禁站在转动部位上方直接拉或用脚蹬踩皮带。 二、刮板输送机司机人员站位管理规定 1、严禁在刮板输送机上跨越和行走,必须走行人过桥。 2、刮板输送机运转时,不准清理转动部位的浮煤。 3、刮板输送机正常运转时,司机必须站立在机头一侧,不准面向刮板输送机的运行方向,以免断链伤人。 4、人工往刮板输送机上攉煤(矸石)时,严禁踩在煤溜上或骑在煤溜上作业。 5、严格执行开溜打信号、回信号、点动、开启作业程序。 6、作业人员进行拆、接链时,必须使用专用工具,接链人员在对接处的就近位置站立,面部背离链条受力方向,严禁跨越在刮板输送机链条上拆、接链; 7、进行拆、接链时,除作业人员外3m内严禁有人站立; 8、安装好的煤溜试运转时,必须避开煤溜运行范围,正常运转时,任何人员不得正对煤溜机头站立。 三、爆破员人员站位管理规定 1、爆破前,所有人员必须撤到安全距离以外,掘进工作面撤人距离直巷不小于150m,弯巷不小于125m。 2、装配引药必须在顶板完好,支护完整,避开电气设备和导电体的地点进行,严禁在炸药箱上装配引药。 3、雷管炸药要由放炮员用专用箱分别运送,运送过程中,间距不得小于15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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